第62卦 雷山小過
卦象結構
- 卦序:第62卦(文王序)
- 卦符:䷽
- 上卦:震(雷)
- 下卦:艮(山)
- 六爻:初六、六二、九三、九四、六五、上六(自下而上)
卦辭
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傳
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小過卦·彖傳在過度(小有過越)時利於堅守正道,是為了順應時勢而行動。柔順者(陰爻)獲得中位,因此做小事是吉利的。剛強者(陽爻)失去正位且未能居中,因此不可以做大事。這裡有飛鳥的卦象,有飛鳥遺留的聲音,不宜往上飛而宜往下落,如此才能大吉;因為往上是違逆的,而往下是順應的。
大象傳
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象傳》說:山上有雷鳴,象徵著小有過越(小過卦)。君子由此領悟,在行為上應當寧可過於恭敬,在喪事上應當寧可過於哀痛,在用度上應當寧可過於節儉。
六爻爻辭
初六
飛鳥以兇。
白話:飛鳥因高飛而帶來兇險,飛鳥因高飛而帶來兇險。
六二
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白話:越過了祖父,遇到了祖母,未能趕上君王,遇到了臣子,沒有咎害(無過失);越過了祖父,遇到了祖母,未能趕上君王,遇到了臣子,沒有災禍。
九三
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
白話:不過度越權而防備它,盲從或許會遭受戕害,兇險;不過度地防備它,跟從而行或許會遭受戕害,兇險。
九四
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白話:沒有咎害,不過越而與它相遇,前往有危險必須警戒,不可用於長久貞守;沒有災禍,不過度而與它相遇,前往有危險必須警戒,不可用於長久貞守。
六五
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白話:烏雲密佈而不下雨,自我的西郊飄來,王公用繫繩的箭射取了那在洞穴中的野獸。烏雲密佈而不下雨,自我的西郊飄來,王公射獵獲取了那在洞穴中的野獸。
上六
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
白話:未能相遇而錯過了它,飛鳥遭遇了(網羅捕獲)之害,兇險,這叫作天災人禍。未能遭遇而錯過了它,飛鳥遭受(網羅),兇險,這叫作天災人禍。
歷代註解
野鶴老人《增刪卜易》
《增刪卜易·功名到何品級章第六十六》野鶴占驗(得雷山小過,六爻安靜):曾有一位邑宰問將來能否官至方面大員,巳月乙卯日筮得雷山小過,六爻皆靜,世居四爻官鬼午火,正得巳月生扶。官星持世而臨旺地,後來果然由縣令而擢升;又於子月乙亥日再占,其人官至方伯。此人再問將來能否開府建牙,接連占了三卦,卦卦皆是子孫持世,子孫乃傷官之神,後果降調而歸。占得雷山小過者,官星持世又得月建生扶,主功名有分而未至極品;若再問再占而子孫臨世,便是止於此位之象,不宜更求高品,強求反招降黜。
白話釋義
雷山小過,震上艮下、山上有雷小有過越,象小事可為。占得此卦時宜小事、不宜大事,飛鳥遺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過而有度則亨。
蕅益智旭《周易禪解》
稍稍過分而不失其正,是蕅益讀小過的要點。他說過恭、過哀、過儉這一類矯枉,本為補偏救弊,救其過以補不足,歸於平正而已;守得住正,小過便成無過,守不住,小過將釀成大過。飛鳥遺音宜下不宜上,他解作聽得見自己的過失就能速改。九四一段尤堪玩味:正因自覺不足,才肯反覆省察,堯舜猶以為病,蘧伯玉欲寡其過而未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