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卦 天火同人
卦象結構
- 卦序:第13卦(文王序)
- 卦符:䷌
- 上卦:乾(天)
- 下卦:離(火)
- 六爻:初九、六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自下而上)
卦辭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傳
“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同人卦·彖傳:柔得尊位同人卦·彖傳:同人於野同人卦·彖傳:文明中正只有君子才能夠溝通天下人的心志。
大象傳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象傳》說:天與火(相聚在一起),這就是同人卦。君子由此來依門類聚合族群,辨別區分事物。
六爻爻辭
初九
同人於門,無咎。
白話:在門口與志同道合者聚會,沒有災咎;即在門口與人相聚,沒有災難。
六二
同人於宗,吝。
白話:在宗族內部與志同道合者聚會,會感到羞吝;即只與同宗族的人聚會,具有侷限性。
九三
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白話:將兵馬埋伏在草莽之中,登上高陵窺視,三年都不能興兵進攻;即埋伏軍隊於草叢並登高窺探,三年無法發動戰爭。
九四
乘其墉,弗克攻,吉
白話:登上城牆卻不發起進攻,結果吉祥;即登上城牆後未予攻克,反而獲得吉祥。
九五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白話:與人和同,先是嚎啕大哭而後歡笑,大軍克敵制勝後得以相遇;彼此志同道合,先哭後笑,大軍得勝後重逢相聚。
上九
同人於郊,無悔。
白話:在郊外與人和同,沒有悔恨;在郊野之外與人相聚,不會有悔恨。
歷代註解
野鶴老人《增刪卜易》
《增刪卜易·進神退神章第二十九》野鶴占驗(得天火同人之雷水解):戌月己卯日占母親血崩已一年有餘。占母以父母為用神,初爻卯木父母正當己卯日的日建;卦中戌土生申金,申金生亥水,亥水又轉生卯木,一路遞生不斷,二爻丑土本欲攔水,無奈發動所化之辰逢月破,塞它不住。用神這樣旺相受生,正應精血妄行、下而不止。野鶴斷在丑月危險:丑月土旺水絕,父母爻既無水滋養,本身又是卯化寅的退神,源頭一斷人必不保,後果卒於丑月。占得此卦,用神雖臨日建,若生路被截又化退神,仍當以衰絕之月定其應期,不可只見眼前之旺。
白話釋義
天火同人,乾上離下、天與火親,上下和同,象會同和合於人。占得此卦時人心向同、宜協力合作,利結盟、合夥、求眾助;類族辨物、以正相通,同人於野則亨。
蕅益智旭《周易禪解》
同人於野,蕅益智旭取蘇軾之說:野是無求之地,站在無求處,來附從的才是誠同;不拒也不援,這樣結成的同才經得起同涉大川。落到心地,是離了法愛之後初入同生性,上合諸佛慈力,下同眾生悲仰。類族辨物又給一層平衡:不承認異,就顯不出同;十界各成其族,究竟只是一心。求同不可有心求,也不可無心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