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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訟

卦象:天水訟 · 慎爭戒訟 · 吉凶傾向:兇

卦辭

有孚窒惕,中吉,終兇。

——《周易》卦辞

歷代註解

《彖傳》

《彖傳》說:訟卦(爭訟),上方剛強而下方險陷,內心陰險而行為剛健,這就是爭訟。爭訟中,雖有誠信卻被阻塞而心生警惕,堅守中道則吉祥,這是因為陽剛下行而獲得了中位。爭訟到底必然有兇險,因為爭端是不可長久堅持到底的。有利於朝見居位尊顯的大人,是因為崇尚中庸公正的品德。不利於涉水渡過大河,是因為這樣會墜入深淵之中。

《大象傳》

《象傳》說:天與水運行的方向相背,這就是訟卦。君子因此在做事時,要在開始階段就周密謀劃。

野鶴老人《增刪卜易》

《增刪卜易·五行相剋章第十二》野鶴占驗(得天地否之天水訟):有女子為兄長佔同一案的官司,其兄已被擬成重罪。佔兄以兄弟為用神,取五爻申金;二爻官鬼巳火發動,巳與申既相刑又相剋,火來傷金,重罪似成定局。所幸佔在辰日,辰戌相沖,沖得上爻戌土父母暗動,土動生金,用神克處逢生;且暗動者正是父母爻,主有尊長這一條路可救。後果因其父年已八十,依例上請恩留侍養,蒙恩免死。佔得天水訟,所問之事必涉刑剋爭競,然用神受克而別有生扶者,兇中自有轉圜,斷卦時須替它尋出這一線生路。

白話釋義

天水訟,乾上坎下、天水違行上剛下險,象爭訟爭辯。佔得此卦時多有爭端口舌,宜慎爭戒訟、作事謀始;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息訟為上。

蕅益智旭《周易禪解》

訟在這裡不是與人相爭,而是自訟——懺悔克責、改過遷善。蕅益智旭說,剛而無險本不必自訟,險而無剛又自訟不起,正因身在煩惱中而慧性猶健,才生得出改過之心。但他隨即設限:悔之不已會成悔蓋,悔箭入心反比原過損傷更大,所以中吉而終兇。作事謀始落到修行上,就是慎一念之初,不讓習氣蔓延到難治。

註疏原文屬公有領域,白話解讀由本站整理。歷代注家對同一卦的取義常有出入,此處並列呈現而不作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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