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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真篇 · 第 6 卷

宋 · 張伯端 · 第 6 卷 / 6

夫戒定慧者,乃法中之妙用也。佛祖雖嘗有言,而未達者有所執。今略而言之,庶資開悟。然其心境兩忘,一念不動曰戒;覺性圓明,內外瑩徹曰定;隨緣應物,妙用無窮曰慧。此三者相須而成,互為體用。三者未嘗斯須相離也。猶如日假光而能照,光假照以能明。非光則不能照,非照則不能明。原其戒定慧者,本乎一性;光照明者,本乎一日;一尚非一,三復何三?三一俱忘,湛然清淨。

西江月(十二首)

妄相不復強滅,真如何必希求。本源自性佛齊修,迷悟豈拘前後。悟即剎那成佛,迷兮萬劫淪流。若能一念契真修,滅盡恆沙罪垢。

本是無生無滅,強求生滅區分。只如罪福亦無根,妙體何曾增損。我有一輪明鏡,從來只為蒙昏。今朝磨瑩照乾坤,萬象昭然難隱。

我性入諸佛性,諸方佛性皆然。亭亭寒影照寒泉,一月千潭普現。小即毫毛莫識,大時遍滿三千。高低不約信方圓,說甚長短深淺。

法法法原無法,空空空亦非空。靜喧語默本來同,夢裡何勞說夢。有用用中無用,無功功裡施功。還如果熟自然紅,莫問如何修種。

善惡一時忘念,榮枯都不關心。晦明隱顯任浮沉,隨分飢餐渴飲。神靜湛然常寂,不妨坐臥歌吟。一池秋水碧仍深,風動莫驚盡恁。

對境不須強滅,假名權立菩提。色空明暗本來齊,真妄休分兩體。悟即便明淨土,更無天竺漕溪。誰言極樂在天西,了即彌陀出世。

人我眾生壽者,寧分彼此高低。法自通照沒吾伊,念念不須尋覓。見是何嘗見是,聞非未必聞非。從來諸用不相知,生死誰能礙你。

住相修行佈施,果報不離天人。恰如仰箭射浮云,墜落只緣力盡。爭似無為實相,還元返樸歸淳。境忘情盡任天真,以證無生法忍。

魚兔若還入手,自然忘卻筌蹄。渡河筏子上天梯,到彼悉皆遺棄。未悟須憑言說,悟來言語成非。雖然四句屬無為,此等仍須脫離。

悟了莫求寂滅,隨緣且接群迷。斷常知見及提攜,方便指歸實際。五眼三身四智,六度萬行修齊。圓光一顆好摩尼。利物兼能自濟。

我見時人說性,只誇口急酬機。及逢境界轉痴迷,又與愚人何異。說的便須行的,方名言行無虧。能將慧劍斬摩尼,此號如來正智。

欲了無生妙道,莫非自見真心。真身無相亦無音,清淨法身只恁。此道非無非有,非中亦莫求尋。二邊俱遣棄中心,見了名為上品。

後序

竊以人之生也,皆緣妄情而有其身。有其身則有患;若無其身,患從何有!夫欲免夫患者,莫若體夫至道;欲體夫至道,莫若明夫本心。故心者道之體也,道者心之用也。人能察心觀性,則圓明之體自現,無為之用自成。不假施功,頓超彼岸。此非心鏡朗然,神珠廓明,則何以使諸相頓離,纖塵不染,心源自在,決定無生者哉!然其明心體道之士,身不能累其性,境不能亂其真,則刀兵烏能傷,虎兕烏能害,巨焚大浸烏足為虞?達人心若明境,鑑而不納,隨機應物,和而不唱,故能勝物而無傷也。此所謂無上至真之妙道也。

原其道本無名,聖人強名;道本無言,聖人強言耳。然則名言若寂,則時流無以識其體而歸其真。是以聖人設教立言以顯其道,故道因言而後顯,言因道而返忘。奈何此道至妙至微,世人根性迷鈍,執其有身而惡死悅生,故卒難了悟。黃老悲其貪著,乃以修生之術,順其所欲,漸次導之。以修生之要在金丹,金丹之要在神水華池,故《道德》、《陰符》之教得以盛行於世矣,蓋人悅其生也。然其言隱而理奧,學者雖諷誦其文,皆莫曉其意,若不遇至人授之口訣,縱揣量百種,終莫能著其功而成其事,豈非學者紛如牛毛,而達者乃如麟角耶!

伯端向己酉歲於成都遇師,授以丹法,自後三傳非人,三遭禍患,皆不愈兩旬,近憶師之所戒云:“異日有與汝解韁脫鎖者,當宜授之,餘皆不許。”爾後欲解名籍,而患此道人不知信,遂撰此《悟真篇》,敘丹法本末。既出,而求學者湊然而來,觀其意勤,心不忍拒,乃擇而授之。然所授者,皆非有巨勢強力能持危拯溺、慷慨特達、能仁明道之士。初再罹禍患,心猶未知,竟至於三,乃省前過。故知大丹之法至簡至易,雖愚昧小人得而行之,則立超聖地,是以天意秘惜,不許輕傳於匪人也。而伯端不遵師語,屢洩天機,以其有身,故每膺譴患,此天之深戒如此之神且速;敢不恐懼克責。自今以往,當鉗口結舌,雖鼎鑊居前,刀劍加項,亦無復敢言矣。

此《悟真篇》中所歌詠大丹、藥物、火候細微之旨,無不備悉。倘好事者夙有仙骨,觀之則智慮自明,可以尋文解義,豈須伯端區區之口授耶。如此,乃天之所賜,非伯端之輒傳也。其如篇末歌頌,談見性之事,即上之所謂無上妙覺之道也。然無為之道,濟物為先,雖顯秘要,終無過咎。奈何凡夫,緣業有厚薄,性根有利鈍,縱聞一音,紛成異見,故釋迦、文殊所演法寶,無非一乘,而聽學者隨量會解,自然成三乘之差。此後若有根性猛利之士,見聞此篇,則知伯端得聞達摩、六祖最上一乘之妙旨,可因一言而悟萬法也;如其習氣尚餘,則歸中下之見,亦非伯端之咎矣。

時元豐改元戊午歲仲夏戊寅日張伯瑞平叔再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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