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拃河棹(銀河棹) · 第 6 卷
圓融活潑真元妙,剖盡人間萬事疑
仰觀於天,俯察於地,陰顯共象,陰現其情,旺相休囚,四時迭運,乘時者強,失時者難,得地者茂,陷險者亡,干傷我畏,支傷人懼,數目之端,先天是責,新舊之故,孟仲季求,明無暗有,遁干是求,
這是經文最後兩句的四言正文,上半段講取象的通例。上要觀天盤,下要察地盤;陽顯出事情的形象,陰透出事情的實情。旺、相、休、囚隨四時輪換:乘著時令的強盛,失了時令的困難;佔著有利地位的茂盛,陷在險地的敗亡。天干受傷,是我這邊有所畏懼;地支受傷,是對方那邊有所畏懼。要推數目的多少,責在《河圖》的先天之數;要分事情的新舊,向四孟、四仲、四季上去求。明處看不見的,暗處卻有,那就要到遁干上去尋。
苟得其同,雖遠必合,苟失其同,雖近不親,生我不喜,克我不凶,氣化圓通,妙理斯出,占類既陳,類情非一,陽神陰神,兼求失執,數則物類,偏求則蕩,觀陽觀陰,主賓情洩,遁干加臨,吉凶盡變,萬事決疑,真偽自判。
下半段講圓通之理。若得著同類,隔得再遠也必定相合;若失了同類,靠得再近也不相親。生我的未必可喜,克我的未必是凶,一切要看氣化如何圓融變通,妙理就從這裡出來。所占的門類既已列明,同一類裡的情形卻不止一種,所以陽神、陰神要兼顧並求,不可偏執一端。數目要歸到物類上去看,一味偏求就會流蕩無歸。把陽神、陰神都看到,主與賓兩邊的實情才會洩露出來。最後加上遁干的加臨,吉凶便隨之全盤變化。萬般疑難都能決斷,真偽自然分明。
此贊遁干剖人間萬事之疑惑,而趨避其得失確有把捉,其氾濫無據之說俱可廢也。《金繩書》云:「六壬之法,不可偏執其象,亦不可偏執其義。」取其象而不察其義,則失之拘而執;取其義而不得其象,又失之遁而蕩。占文書象類取朱雀矣,止以朱雀察之,不失之拘乎?課傳六處遍推而無所主,不失之蕩乎?必也合陰神陽神之兩相摩蕩,遁干與日干生比克洩,庶幾得之。
這一段讚歎遁干能剖開人間萬事的疑惑,趨吉避凶確實有把柄可抓,那些氾濫無據的說法都可以廢棄了。《金繩書》說:「六壬之法,既不可偏執於象,也不可偏執於義。」只取其象而不體察其義,毛病是拘泥執著;只取其義而抓不住其象,毛病是空泛遊蕩。譬如占文書,取象自然是朱雀;可若一味只盯著朱雀去看,豈不失之拘泥?反過來,把四課三傳與六處通通推一遍卻定不出主腦,豈不失之遊蕩?必須把陰神陽神兩相摩蕩合起來看,再參以遁干與日干之間的生、比、克、洩,才差不多能得其真。
苟非其類之比克,雖近有其象,而不應苟得;其類之比,雖遠必驗也。特衰旺分遲速耳,且如甲日秋占求財,龍居子午敗死之鄉,甲木敗子而死午。而見於用傳,雖近而不成也。失其天時,又失其地利也。或又遁干與日相剋刑害,則畏而不成也。所以必仰觀俯察於陰陽,而取其一也。
倘若不是同類之間的比和或剋制,那麼形象雖然近在眼前,也不會應驗;反之,只要是同類比和,隔得再遠也必定應驗,只不過因衰旺不同而有遲有速罷了。舉例說:甲日在秋天占求財,青龍居在子位或午位——甲木在子為沐浴敗地、在午為死地——即使青龍出現在用神和三傳裡,看似很近,財也求不成。因為既失了天時(秋天木囚),又失了地利(坐在敗死之鄉)。又或者遁干與日干相剋、相刑、相害,那就更是心存畏懼而辦不成。所以一定要上觀天盤、下察地盤,從陰陽兩面裡擇取那真正可用的一個。
又如兵陣責勾陳為類神,勾剋日及日上陽神皆凶也。日克勾及日上陽神克勾,則勝而吉矣。而勾之陰神遁干卻剋日,雖勝而後必有悔,將受其殃。推廣其例,以凶類論之,陰神上得朱雀,則必有讒間爭功之禍,得天空則主詐敗佯輸,得玄武主在奇兵暗伏。更求其將,若帶刑害則愈凶,帶德合則解凶,惟年命上太歲上遁干能救制。若太歲年命上遁干,又助生陰神之鬼,又臨生旺之地,則凶不可逃矣。以鬼干所旺之月為應期。凶類現於四課則主現在,若見於初傳則尤速,中末稍遲,故鬼為凶類而不可執也。
再舉兵陣為例:占戰陣以勾陳為類神。勾陳若剋日干、或剋日上陽神,都是凶;反過來日干克勾陳、或日上陽神克勾陳,那就是取勝而吉。可是勾陳的陰神所遁之干若來剋日干,那就雖勝而事後必有悔,主將要受禍殃。把這個例子推廣到凶類上:陰神之上若得朱雀,必有讒言離間、爭功邀賞之禍;得天空,主詐敗佯輸;得玄武,主有奇兵暗中埋伏。再進一步看它所乘的天將:帶刑帶害則更凶,帶干德六合則可解凶;能解救制伏的,只有行年、本命和太歲上的遁干。倘若太歲與行年本命上的遁干反而幫著生助陰神那個官鬼,官鬼又臨在生旺之地,那凶就躲不掉了,應期就取官鬼之干當旺的那個月。凶類出現在四課的,主眼前之事;出現在初傳的更快;在中傳、末傳的稍遲。可見官鬼雖屬凶類,也不可死執一端。
如占官祿須圓融看矣,反喜官鬼在課傳,而並吉將吉神,乘旺相地,得旺相時,與日上年命上神相生,只與日干為克,尤妙遁干亦要透,干支傳來剋日干,類神之陰又不可有子孫之遁干來克用干,必得官矣。
譬如占官職俸祿,就更要圓通著看了:這時反而喜歡官鬼出現在四課三傳之中,而且要它與吉將吉神同並,乘在旺相之地、得著旺相之時,與日上神以及行年本命上神相生,只對日干構成克——這才是好格局。尤其妙的是遁干也要透出官鬼,由干支一路傳來剋日干。同時類神的陰神上又不可有子孫的遁干來克那個用干(子孫克官,會剝掉官位)。合乎這些條件,就必定能得官。
又有圓融之法,假如人來占不求文書而朱雀見課傳,居有氣之地,而旺相,與日干年命上德合生比,遁干又與日生比旺,則更看其陰神而知其何事。如陰神上見青龍,是用文書而有錢財之喜。然亦必六處見財為實。欲知何人之財,則看日支上神,如乘太常主尊長父母之財,白虎主兇惡人及死傷疾病人之財,旺並官祿則為武職或威權人之財。
還有一種圓通之法。假如來人所占並不是求文書,可是朱雀卻出現在四課三傳裡,居於有氣之地而且旺相,與日干、行年、本命上的字構成干德六合與相生比和,遁干又與日干比和當旺——這時就該進一步看它的陰神,從而知道究竟是什麼事。比如陰神上見青龍,那就是借文書而得錢財之喜。不過還必須在六處見到財爻,這份財才算落到實處。要知道這財出自何人,就看日支上神:乘太常,主尊長父母之財;乘白虎,主兇惡之人或死傷病患之財;若太常旺而又並著官祿,那就是武職或有權勢之人的財。
再圓通看之,若青龍遁干剋日干則我畏而不敢取,如日克支干遁干又克支則懼疑我而不肯與。更圓通之,欲知所為何事,則看青龍之陰神,若得勾陳,懼有爭奪;得天后,懼有婦人阻撓;得太常懼尊長;得太陰懼親戚也。
再圓通一層看:若青龍的遁干來剋日干,那是我心存畏懼而不敢去取這筆財;若日干剋日支之干、而遁干又去剋日支,那就是對方疑懼於我而不肯給。再圓通一層:要知道所辦的究竟是什麼事,就看青龍的陰神——陰神得勾陳,恐怕有人來爭奪;得天后,恐怕有婦人從中阻撓;得太常,恐怕要受尊長牽制;得太陰,恐怕是親戚這一頭出問題。
又圓通之,雖生我者,亦反為凶。如甲子日,日上得午,傳見子,午上見白虎來遙剋日干,遁建干亦金,天地皆屬旺相氣,雖子水能生甲木為甲父母,乃為實必實,以將雖吉而神與遁干皆凶,且居有氣之時地也。更圓通之,如占求財,忌見父母何也?父克子則子孫傷,無以制鬼而生財,何況子孫見於日上乎?此求財所以忌見父母,雖生無益也。即遁干見父母,亦不吉,而為吝也。
再圓通一層:即使是生我的,有時反而成凶。譬如甲子日,日上得午,三傳中見子,午上又有白虎遙來剋日干,太歲月建所遁之干也屬金,天地兩盤都處在旺相之氣——這時子水雖能生甲木、算是甲的父母,可是天將雖吉而貴神與遁干都凶,又居在有氣的時與地,那份「生」就靠不住了。再圓通一層:占求財為什麼忌見父母爻?因為父母克子孫,子孫一受傷,就沒有東西去制官鬼、去生財了;何況子孫爻若正出現在日上呢?這就是求財忌見父母的緣故——它雖生我,於求財卻無益。就連遁干上見父母,也不吉,只主吝惜難得。
更圓通歲上言之,假如凶將乘凶類神,遁干乘太歲上,遙剋日辰及日上神,或太歲支上又來克,或太歲生遁干來克,並死氣刑沖,其凶於人必矣。歲上得勾陳主爭鬥獄論,更看太歲之陰神又得白虎,遁干又來剋日,帶刑刃,主大辟。若陰神得吉將吉神來生比日干、日上神,上下旺相能解,其凶則輕減速,不致死。見墓神必主囚禁入獄,見救神主有救。皆圓通之妙法也。
再從太歲這一頭圓通著說:假如凶將乘著凶的類神,其遁干又乘在太歲之上,遙遙克著日辰和日上神;或者太歲的地支上也來克,或者太歲生助那個遁干再來克我,同時又並著死氣與刑沖——那麼這人遭凶是免不了的。太歲上得勾陳,主爭鬥與牢獄官司;再看太歲的陰神,若又得白虎,遁干還來剋日干,並帶著刑與羊刃,那就主處以死刑。反過來,若陰神得吉將吉神來生日干、比日干或生日上神,上下又都旺相能夠化解,那凶就減輕,不至於送命。課中見墓神,必主囚禁入獄;見救神,則主有救。這些都是圓通取斷的妙法。
責陰神,假如二月戊戌日戌將寅時占求財,甲午旬癸辛戊甲,是神之遁干,蒿矢課,陽時用陰貴。
下面舉一個專責陰神的實例。二月,戊戌日,用戌將,寅時占求財。本日屬甲午旬,課上四處貴神所遁之干依次是癸、辛、戊、甲。此課因日干遙克而成,課體名「蒿矢課」(三傳由遙克發用,如箭在弦上而力弱,主事情虛而不實)。占時是寅時,按前文分時用貴之法屬陽時,陽時當用陰貴。以下先列課盤,再逐層解說。
戊戌日戌將寅時占求財課
鬼 甲 寅 后 才財 財 壬 午 合 官未 比 戊 戌 虎 子父
這三行是三傳,自上而下依次是初傳、中傳、末傳,每一行的讀法是:六親、遁干、本支、所乘天將,最後一格是附記的六親標記。初傳是寅,遁干為甲,甲木克戊土,所以標「鬼」(官鬼),乘天后。中傳是午,遁干為壬,戊土克壬水,所以標「財」(妻財),乘六合。末傳是戌,遁干為戊,與日干同類,所以標「比」(比肩),乘白虎。可見這一課三傳作寅、午、戌火局,而發用之字是官鬼。末尾「才財」「官未」「子父」幾個字,是底本在三傳旁另記的六親(才即財、官即官鬼、子即子孫、父即父母),橫排轉錄後已看不出它們各自對應哪一格,此處照原字次序錄存,不臆斷補正。
後 虎 勾 貴 甲 戊 辛 癸 慈 身遊 子 財 寅 午 酉 丑 午 戌 丑 戊
這五行是四課,按古式自右而左讀,第一課在最右。五行由上到下分別是:所乘天將、所遁天干、六親、上神、下神。據此還原:第一課,下神是日干戊(戊寄巳宮),上神是丑,乘貴人,遁干癸,戊土克癸水,故為「財」。第二課,下神丑,上神酉,乘勾陳,遁干辛,戊土生辛金,故為「子」(子孫)。第三課,下神是日支戌,上神午,乘白虎,遁干戊,與日干同類,故標「身遊」(即遊身,日干游行之身)。第四課,下神午,上神寅,乘天后,遁干甲。四課的上神依次是丑、酉、午、寅,下神依次是戊、丑、戌、午——推法是:戌將加在寅時上轉出天盤,日干戊寄巳宮,巳上得丑,即第一課;再以丑為下神,丑上得酉,即第二課;日支戌上得午,即第三課;再以午為下神,午上得寅,即第四課。
癸 甲 乙 丙 貴 后 陰 元 丑 寅 卯 辰 乙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從這裡起是天地盤方圖,先看最上一排,共四格,對應地盤的巳、午、未、申四宮。四行自上而下是:天盤之字所遁的天干、天盤之字所乘的天將、天盤之字、地盤本宮的干支。逐格讀:地盤巳宮上加天盤丑,丑遁癸(癸丑),乘貴人;地盤午宮上加天盤寅,寅遁甲(甲寅),乘天后;地盤未宮上加天盤卯,卯遁乙(乙卯),乘太陰;地盤申宮上加天盤辰,辰遁丙(丙辰),乘玄武。天盤之所以這樣排,是因為戌將加寅時——把月將戌放到地盤寅上,其餘各字順次排布,於是巳上得丑、午上得寅、未上得卯、申上得辰。貴人落在天盤丑而臨地盤巳宮,巳是「地戶」,按前文「貴人臨地戶以後俱逆行」的規矩,十二天將從丑起一路逆布,所以往下依次是寅後、卯陰、辰玄。
壬蛇子 巳常丁 辰甲 酉丁 癸朱亥 午虎戊 卯癸 戌戊
這四行是方圖的左右兩邊,左邊自上而下是地盤辰宮、卯宮,右邊自上而下是地盤酉宮、戌宮。左邊:地盤辰宮上加天盤子,子遁壬(壬子),乘螣蛇;辰宮本身記作「甲辰」。地盤卯宮上加天盤亥,亥遁癸(癸亥),乘朱雀;卯宮本身是癸卯。右邊:地盤酉宮上加天盤巳,巳遁丁(丁巳),乘太常;酉宮本身是丁酉。地盤戌宮上加天盤午,午遁戊(戊午),乘白虎;戌宮本身是戊戌,正是本日的日辰。這裡要留意:本日屬甲午旬,甲午旬中辰、巳兩支無天干可配,正是本旬的旬空,所以圖上辰、巳兩宮只好借甲辰、乙巳來標,實為空亡之地。
戌 酉 申 未 壬寅 丑辛 子庚 亥己 壬 辛 庚 巳 六 勾 龍 空
這四行是方圖的最下一排,對應地盤的寅、丑、子、亥四宮。第一行是天盤之字:地盤寅上加戌,丑上加酉,子上加申,亥上加未。第二行是地盤本宮的旬遁干支:寅是壬寅,丑是辛丑,子是庚子,亥是己亥。第三行是天盤之字所遁的天干:戌遁壬,酉遁辛,申遁庚,未遁己(底本「己」字刻作「巳」,形近而訛,今照錄)。第四行是天盤之字所乘的天將:戌乘六合,酉乘勾陳,申乘青龍,未乘天空。把四邊合起來數一圈,從貴人所在的丑起逆行,正是丑貴、子蛇、亥雀、戌合、酉勾、申龍、未空、午虎、巳常、辰玄、卯陰、寅後,十二天將首尾相接,與圖上各格一一相符。
占求財以龍為類神象,不入課則不准究。如此課,龍並不入課,又何以為類乎?且遁干又不與日干比,胡為取之得,毋相矛盾?大約不入課,其財多不利,雖取必有不妥。法曰:「求財責青龍。」今天上申乘龍為傷鱗,雖日上陽神貴人遁癸為財,而神將兄爻比劫,初傳甲寅旺鬼發用,傳火遞剋日金局,青龍陰神申上見辰乘元武,遁丙來克青龍之遁干庚金,庚乃戊之子孫,子孫受傷,龍之上下六層不比生日,末傳遊身戊干乘白虎,求財亦凶,反有盜破官司。
下面開始斷這一課。占求財以青龍為類神取象,類神若不入四課三傳,就不能據以推究。這一課裡青龍並沒有進入課傳,那還憑什麼當類神呢?而且它的遁干又不與日干比和,取它豈不自相矛盾?大體說,類神不入課的,所求之財多半不利,即使勉強去取也必有不妥。法訣說「求財責青龍」。此課青龍在天盤申上,申金克木,青龍屬木而被金傷,叫作「傷鱗」。日上陽神雖然乘著貴人、遁干為癸而作財爻,可是這一層的貴神天將是兄弟爻,兄弟劫財;初傳甲寅是當旺的官鬼發用,三傳寅午戌結成火局,火又反過來一層層克那金局。再看青龍的陰神,在申上見辰而乘玄武,遁干為丙,丙火來克青龍的遁干庚金,而庚正是戊土的子孫——子孫受傷,就無從生財。青龍上下六層都不與日干比和、也不生日干;末傳是遊身戊干而乘白虎。所以這一課求財不但凶,反而會招來盜竊破財與官司。
陰神元武,末傳白虎也。出門求財尤忌。馬乘陰元武,又遙見蒿矢也。惟利求盜賊、婦女及罪人、獄訟、死喪之財,其財凶惡,以財之神將皆凶也。然亦安可求哉?支上陽神所乘神為將財與我之人,今白虎之疾病、死喪、訟獄,陰神上見天后乘甲寅鬼,為財克干。又日上陽神乘貴遁癸,財陰神上見勾陳,亦主訟獄,斷為訟獄說情之事。果驗。又斷得財後有殃,亦驗。事關婦女,亦驗。
所以說盜與官司的應驗,一在陰神乘玄武(主盜賊),一在末傳乘白虎(主刑喪訟獄)。這樣的課,出門求財尤其忌諱。因為驛馬乘著陰神玄武,課體又是遙克而成的蒿矢課。這種財只利於向盜賊、婦女以及罪犯、獄訟、死喪這幾路去求,那財本身就凶惡,因為財所乘的貴神天將全是凶將——話雖如此,這種財又哪裡可求呢?再看日支上的陽神,它所乘的貴神代表把財交給我的那個人:如今是白虎,主疾病、死喪、訟獄;它的陰神上見天后乘甲寅官鬼,那是財反過來剋日干。而日上陽神乘貴人、遁干為癸,這個財爻的陰神上見勾陳,勾陳也主訟獄。合起來斷,這件事是替人打官司說情的事——後來果然應驗。又斷他得財之後必有禍殃,也應驗了。又斷事情牽涉婦女,同樣應驗。
財所乘神看是何等財。如貴人是占官府之財,騰蛇是爐冶、小人之財,朱雀是文書、口舌之財,六合是交易、買賣之財,勾陳是鬥訟之財,空亡是欺詐、虛妄之財,太陰是婦女、陰私、闇昧之財,白虎是死喪、疾病、訟獄、兵丁之財,太常是尊長、衣帛、飲食之財,元武是盜賊、小人之財,青龍是文書、喜慶之財。
財爻所乘的是哪一位貴神,就決定這是哪一路的財:乘貴人,是官府衙門之財;乘螣蛇,是爐冶鑄造與小人之財;乘朱雀,是文書或口舌爭訟得來之財;乘六合,是交易買賣之財;乘勾陳,是爭鬥訴訟之財;乘天空,是欺詐虛妄不實之財;乘太陰,是婦女、陰私、闇昧之財;乘白虎,是死喪、疾病、訟獄、兵丁之財;乘太常,是尊長所與,或衣帛飲食一類之財;乘玄武,是盜賊小人之財;乘青龍,是文書喜慶之財。
假如占財求所得之數,以先天數斷。法曰:「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是四數。」俱以財爻上下相因乘除,衰旺斷之。旺則相因而倍進,財相則止就上下本數總計,財休則但言盤上之本數而不因,財死囚減其盤上乘數之半。如法活潑推之,方有準。
如果占財還要推所得的數目,就用先天數來斷。口訣是:甲、己與子、午都作九,乙、庚與丑、未都作八,丙、辛與寅、申都作七,丁、壬與卯、酉都作六,戊、癸與辰、戌都作五,巳、亥作四。推算時把財爻上下兩字的數相乘或相除,再按衰旺加減:財爻當旺的,兩數相乘之後再加倍;財爻居相氣的,只把上下兩數相加合計;財爻休氣的,只說盤上的本數,不再相乘;財爻處死囚之地的,把盤上相乘之數減去一半。照這個法子活潑地推,才會準。
然究當以天盤干支之數,如上法之相因乘除加減,不用地盤干支斷占,尤準。如甲子相則九九八十一數,此本數也。旺倍則一百八十二,休則九十,死囚則四十五也。又大數旺取干,其零數取支。如甲子春占為九十四兩九錢,或九百九十兩。如衰則九兩九錢,死則九錢九分,酌量加減如前法。又錠件取財爻五行斷,水一六,火二七,金四九,木三八,土五十,生數為錠,成數為件。如水則一錠六件,或十二件,亦以旺衰死囚加減,合圓融之妙也。
不過歸根到底,應當取天盤上的干支之數,照上面的辦法相乘相除、加減增損;不用地盤干支來斷,反而更準。舉例說甲子:甲九、子九,居相氣則九乘九得八十一,這是本數;當旺就加倍(底本作一百八十二,按本數加倍當為一百六十二);休氣則取九十;死囚則取四十五。此外,大數取天干、零數取地支:如甲子在春天占,可斷作九十四兩九錢,或者九百九十兩;若衰,就是九兩九錢;若死,就是九錢九分——照前法酌量加減。至於成錠還是成件,則按財爻的五行來斷:水一與六,火二與七,金四與九,木三與八,土五與十;其中生數主錠,成數主件。譬如屬水,就是一錠六件,或者合成十二件;同樣按旺、衰、死、囚加減。這就是圓融變通的妙處。
數目歌訣
數目財爻干支測,旺多囚少半中窺,年為萬數月為千,日百辰十時零算,銀錢一數為一個,四足八數為一獸,飛禽五數為一隻,算人十數為一人,旺相相乘加倍說,休為本數囚空半,死依本數還減半,孤神十分減其三,刑沖破害十減七,干支定數本先天。
這首歌訣專講怎樣推數目。數目要從財爻的干支上去測:旺則數多,囚則數少,半旺半衰的就取中間。定位數的辦法是:太歲上得來的算萬位,月建上的算千位,日辰上的算百位,日支上的算十位,時辰上的算零頭。折算單位則是:銀錢以一數為一個,四足牲畜以八數為一頭,飛禽以五數為一隻,人以十數為一個。加減的規矩是:旺相的兩數相乘之後再加倍;休氣的就取本數;囚氣與落空的減半;死氣的先取本數再減一半;帶孤辰寡宿之類孤神的,十分裡減去三分;帶刑、沖、破、害的,十分裡減去七分。至於干支各配多少數,本來出自《河圖》的先天之數(即上文「甲己子午九」那一套)。
凡有類神入課傳為有象,有象則有數目情形,不入課傳則無象,無象則不准究。又與日干比者為得其同類,取為主事之神,雖不臨日上亦必取占;不與日比為失其類,即入課傳不取為主事。故經曰:「苟得其同,雖遠必合。苟失其同,雖近不親」也。其圓融如是。
凡類神進入四課三傳的,才算「有象」;有象才談得上數目與情形。不入課傳的就是「無象」,無象就不能據以推究。此外,與日干同類比和的,算是得著了同類,可以取作主事之神;這種字即使不臨在日上,也必定要取來占斷。不與日干比和的,算是失了同類,就算它進了課傳,也不取作主事之神。所以經上說:「若得著同類,隔得再遠也必定相合;若失了同類,靠得再近也不相親。」它的圓融正在這裡。
凡身強身弱,以財旺之日月為得財之日月。若財強身弱,以身旺之日月為得財之日月,不可粗看,細辨方準。凡財神無傷而得氣,且見於三傳中者,其遲速以傳之次第為早晚。在初傳必速,更旺尤速。相則早晚,死休囚同。中末次之。若傳歸入日干上,或入宅於門,必主速斷。故曰:「遲中有速,速中有遲也。」
論得財的日月,要看身與財的強弱:本身夠強的,就以財爻當旺的那個日月為得財之期;若財強而本身弱,那就反過來,以本身當旺的那個日月為得財之期。這一層不可粗看,細辨才準。凡財神未受損傷而又得氣,並且出現在三傳之中的,快慢就按它在三傳中的次第來定:落在初傳的必定快,若又當旺就更快;居相氣的或早或晚;死、休、囚的都慢;落在中傳、末傳的次一等。倘若三傳最後歸到日干之上,或者歸入宅位、門戶之位,那必定斷為快得。所以說:「遲中有速,速中有遲。」
凡類神不入傳在閒處者,則看發用。法以年月日時旬後分應也。《觀月經》云:「起歲年華問,逢蟾月內求。」蓋年月日時發用則應即在此也。又龍上所遁之干為年月日時克者為真財。經云:「明無財爻,暗建為真。」是也。三傳遞克為克財,名江網魚。干支俱取遞克。凡財爻及青龍所乘是孟,為新財;仲為半新,季為舊財也。又臨隔年太歲為舊財舊事,隔年之欠也。蓋孟為四時之首,故主新;季為歸墓而舊矣。
若類神不入三傳而落在閒位上,那就改看發用之神,按太歲、月建、日辰、正時以及旬後來分別應期。《觀月經》說:「從太歲上起,就問一年之內的事;逢著月將(蟾即月),就在一個月之內求。」意思是:發用落在太歲、月建、日辰、時辰的哪一層,應期就在那一層。此外,青龍上所遁的天干若被太歲、月建、日辰、時辰所克,那才是真財。經上說:「明處沒有財爻時,暗中所建的才是真財。」三傳一層層遞相剋下去,叫作「克財」,又名「江網魚」,意思是層層張網而得,干支兩邊都要看遞克。再者,財爻與青龍所乘的若是四孟(寅申巳亥),主新財;四仲(子午卯酉),主半新;四季(辰戌丑未),主舊財。若臨在隔年的太歲上,那是舊財舊事,是往年欠下的。道理是:孟為四時之首,所以主新;季為歸入墓庫,所以主舊。
凡類之將神即和,與日相比,見六處而又下臨長生帝旺之地,方有其象。而可求否則為之無象。如求財既無象,求之何益?凡吉神內外戰者,即地有氣,生旺亦不吉。蓋生旺之氣神自受之,與將無干也。以得氣之神內戰其將,將之氣愈弱,變吉為凶。以將者神之身也,故以和為吉。凡吉盤空,吉將吉神亦空,吉既落空,有財尚防損失,況可求乎?若神生其將,出旬猶可望也。以上數條以求財為例,餘可類推。
凡類神所乘的天將與貴神彼此和順,又與日干比和,出現在六處之中,而且下面臨著長生、帝旺之地,這才算「有象」,才可以去求。否則就是無象——求財既然無象,求它又有什麼用?還有一種情形:吉神與所乘之將內外交戰,那麼即使地盤有氣、居在生旺之位,也不吉。因為那份生旺之氣是貴神自己受了,與天將無關;反倒是得氣的貴神在內部攻戰它所乘的天將,天將的氣愈發衰弱,於是變吉為凶。天將好比貴神的身體,所以以兩者和順為吉。又,若吉的盤位落空,吉將吉神也跟著落空,吉既落空,縱有財也要提防損失,何況還去求呢?不過如果貴神能生它所乘的天將,那麼等出了本旬還可有指望。以上這幾條是拿求財作例子,其餘各類事情可以照此類推。
地盤十二氣神,四吉八凶,宜分玩其情。如長生有生生不息之義。若將本求財,生息大利;沐浴主渙散消除,故為敗氣無利且主散失;冠帶冠冕崢蠑,則財可求;臨官則顯榮利達,宜利求官府公貴之財;帝旺則得時乘勢,宜求須速,不可遲誤;衰則消耗無幾;病則困頓力弱,不能求;死則有去無來,那有生息?墓則歸庫,遇刑沖開庫,則秘藏之財猶可圖;絕則生理已絕,若結絕之財亦可圖;胎養則尚未現,只可求微細之財,不可奢望。
地盤上有十二個氣神,就是十二長生,其中四位吉、八位凶,應當分別體會它們的情態。長生有生生不息之義,若拿本錢去求利息,大為有利。沐浴主渙散消除,是敗氣,不但無利,還主財物散失。冠帶如同加冠戴冕、氣象崢嶸,財可以求。臨官主顯榮通達,宜於求官府公家或權貴那一路的財。帝旺是得時乘勢,要求就得快,不可遲誤。衰則消耗已多,所剩無幾。病則困頓力弱,求不動。死是有去無來,哪裡還有利息可言。墓是歸入庫中,若遇刑沖把庫沖開,那些秘藏的財還可圖謀。絕是生機已斷,不過若是了結舊賬那一類的財,倒也可圖。胎與養是尚未顯形,只能求些微細之財,不可奢望。
凡遁干遊行之日干為遊身。蓋日干為身,其遁干則游行之身也。日干固要旺相,而遊行之干乃我行動求謀之身,亦要旺,上下旺相,遊身得氣,無往不利矣。否則不宜轉動,此圓通之妙訣也。
凡是遁干中游行出現的那個與日干相同的天干,叫作「遊身」。日干代表本身,而遁出來的這個同干就是我這個身在外面遊走的化身。日干固然要旺相,這個遊行之干既是我行動謀事的身,也一樣要旺。上下都旺相、遊身得氣,那就到哪兒都順利;否則就不宜有所行動。這是圓通取斷的一條妙訣。
凡日之陰神,乃我心懷所欲也,又與我為心腹之人也。與日上陽神要相比合,則我之慾可求,我之心腹人可托。欲知何人為我心腹,則看天官之神,如太陰為親戚,太常為尊長、武弁,若合者為親,同氣者為兄弟門族。又看所乘衰旺,而知其人之貧富、老幼、賢愚。以將知其六親,以神知其形貌衣著,無不可知矣。
日干的陰神,代表我心裡所想要的,同時也代表我的心腹之人。它與日上陽神要相比相合,這樣我所想的才求得到,我的心腹之人才託付得住。要知道誰是我的心腹,就看它所乘的天官:太陰主親戚,太常主尊長或武職人員;與我相合的是親近之人,與我同氣的是兄弟或同族。再看它所乘的衰旺,就知道這個人的貧富、老幼、賢愚。用天將判斷他屬哪一門六親,用貴神判斷他的形貌與衣著,沒有推不出來的。
日支為與我相涉交際之人也。支上陰神乃其人之心腹及其人所託之心腹之人,亦如日之陰陽例推,則彼與我皆知矣。知彼知己,百發百中,更求其遁干,而吉凶乃真。凡欲知人之心懷喜懼,責其支之陰神上所乘之天官。若陰神生旺陽神者,其心必喜,勇於從事。若帶刑沖破害,則其人必怒,事相牴牾。欲知喜怒為何心,即視陰神上所乘之天官,如朱雀克害則因讒謗之類,可例推之。
日支代表與我有往來交涉的那個人。日支上的陰神,就是那個人的心腹,以及他所託付的心腹之人;推法與日干那邊的陰陽完全一樣,這樣對方和我兩邊就都清楚了。知彼知己,百發百中;再進一步求出它的遁干,吉凶才算落到真處。凡要知道對方心裡是喜還是懼,就查日支陰神上所乘的天官:陰神若生旺陽神,那人心裡必定歡喜,肯放手去做;若帶著刑、沖、破、害,那人必定惱怒,事情彼此牴觸。要知道他喜怒的緣由,就看陰神上所乘的天官,比如乘朱雀而來克害,那就是因讒言毀謗一類的事,其餘可依此類推。
凡干支為上神所克,或干支上神為陰神所克,皆為有傷。干支上克乃兩邊皆有自不得志之事也。干支陰神克干支陽神,乃兩邊俱為人阻逆牽連為難,雖欲來生而不能,為克而不得,故傷干則我有所畏而不能,傷支人有所忌而不敢。其所以不能不敢之故,則看其陰上之天官而決斷,未有不洞曉如見者。凡我取人與之機,全決於此,在學者圓融通變以測之耳。照心之鏡,取占之機,可以先覺矣。
凡日干、日支被它上面的神所克,或者日干、日支上的陽神又被陰神所克,都算「有傷」。干支被上神克,說明兩邊各自都有不得志的事。干支的陰神克干支的陽神,說明兩邊都被人阻攔牽連、為難受制;本來想來生助卻生不成,本來要去剋制也克不動。所以傷在日干,是我有所畏懼而辦不成;傷在日支,是對方有所顧忌而不敢做。至於為什麼辦不成、為什麼不敢做,就看陰神上的天官來決斷,沒有不看得洞若觀火的。凡是我該向人索取、還是該給予人的機宜,全由這裡決定,學者只要圓融通變地去推測就行。六壬這面照見人心的鏡子,正是取占的機要,可以讓人先知先覺。
凡人來占,不明說心事凡求斷,諸書皆以發用初傳之天官為測,然七百二十課占萬物萬事,何由知其斷主一事也?法當兼取外占,外占者,當其占問之時,以所見所聞之機參斷之,確有準驗。如觀梅法。
凡是來人不肯明說心事、只要求給他斷一斷,各家壬書都是拿發用初傳所乘的天官去推測。可是七百二十課要占盡萬事萬物,單憑這一條,怎麼知道該斷的正是那一件事呢?辦法是要兼取「外占」。所謂外占,就是在他占問的那個當口,把自己所看見、所聽見的機兆拿來參合判斷,確實很準。這就像邵雍《梅花易數》的觀梅取象之法一樣。
假如占課時見有貴人來,斷他是謁貴;聞讀書聲,見人翻書寫字,斷他是上書應試;見人吉笑,斷其慶賀;聞人呼喚,斷其賞賜;見人坐立,斷其行止;聞人愁嘆哭泣,斷其憂苦;聞人爭鬥,斷其口舌是非;見人密語,斷其陰私;見婦人女子,知其占陰人;見人攜抱,知其占子孫胎孕。皆要隨機活潑參斷,其應如響,亦圓通之一法也。總以遁干為主,稍參外占為穩。
舉例說:起課的時候正見有顯貴之人到來,就斷他是要去謁見貴人;聽見讀書聲,或看見有人翻書寫字,就斷他是要上書或赴考;看見有人喜笑,就斷有慶賀之事;聽見有人呼喚,就斷有賞賜;看見有人或坐或立,就斷他問的是行還是止;聽見有人愁嘆哭泣,就斷他有憂苦;聽見有人爭吵,就斷口舌是非;看見有人低聲密語,就斷有陰私之事;看見婦人女子,就知道他占的是女方的事;看見有人抱著孩子,就知道他占的是子孫或胎孕。這些都要隨機活潑地參合判斷,應驗起來如同回聲。這也是圓通之法的一種。但總的還是以遁干為主,略微參用外占才穩妥。
凡一人來占數事,數人共得一課,則課同、類同、旺相同、遁干同、發用同,何以知其心事?何以察其吉凶?諸書有稱換將之法。陽將後三前五,陰將後五前一,其理舛錯,其時隔越,其法背亂,斷法往往不驗,惟《中黃經》曰:「中黃五變五般推,時上傳時三遁時,課中移換無差錯,好把當時建一巡。」其法最妙,以遁干變換一課,可占五時,一時可占五人,總用遁干,不離正訣,而確有五變也。
若一個人一次來問好幾件事,或者好幾個人同時占得同一課,那就課體相同、類神相同、旺相相同、遁干相同、發用也相同——這樣怎麼分辨各人的心事?怎麼察知各人的吉凶?各家書裡有一種「稱神換將」的辦法:陽將往後退三位、往前進五位,陰將往後退五位、往前進一位。這種法子道理本就錯亂,時辰又隔得太遠,用法自相違背,斷出來往往不靈驗。唯有《中黃經》說:「中黃五變,一課可推出五般;在正時之上再傳出時來,配成三遁之時;課中如此移換絕無差錯,只要把當時的建位巡行一遍就是。」這個法子最妙:用遁干變換一課,一課可占五個時辰,一個時辰可占五個人,通盤只用遁干,不離正訣,而確實能變出五種局面。
假如癸丑日丙辰時丑將,五人來占,或占五事,皆以一時一課占斷,而總不雷同,今癸丑日丑將加辰時上,即為第一人第一事,占用五子元遁戊癸起壬子,遁至辰時上是丙辰時,即於癸丑日上斷第一人。第二人第二事即從時上丙字用丙辛從戊起,戊子旬丙有癸巳,即於癸巳上斷之。第三人第三事從癸巳旬有壬辰,即以丁壬庚子居,庚子旬有癸卯,即於癸卯上斷之。
舉例說:癸丑日、丙辰時、用丑將,有五個人同來占,或者一人要占五件事,都用這一個時辰、這一個課來斷,而斷出來的各不雷同。做法是:癸丑日以丑將加在辰時上排出天盤,這就是第一個人、第一件事。起遁用五子元遁,癸日照「戊癸起壬子」,從壬子遁到辰時上得丙辰,所以第一人就在「癸丑」這個日干支上斷。第二個人、第二件事,改從時上的「丙」字起:照「丙辛從戊起」,從戊子排下去,戊子旬中與丙相配的一路數到癸巳,就在癸巳上斷。第三個人、第三件事,從癸巳這一旬裡取得壬辰,再照「丁壬庚子居」,從庚子排下去得癸卯,就在癸卯上斷。
第四人第四事癸卯下遁甲辰,即以甲己還生甲,遁至丙上是癸酉,即以癸酉課上斷之。第五人第五事癸酉下甲戌旬遁至辰上是庚辰,即以乙庚丙作初,遁至未上是癸未,即以癸未課上斷之。五課皆若有第六人第六事即當換時,再演五課,則日辰上時之神將遁干俱不雷同,其生克衰旺按干皆不雷同,日上之陰神遁干年命上之遁干亦不雷同,
第四個人、第四件事,癸卯之下遁得甲辰,就照「甲己還加甲」,一路遁到丙位上得癸酉,便在癸酉這一課上斷。第五個人、第五件事,癸酉之下屬甲戌旬,遁到辰位上得庚辰,就照「乙庚丙作初」,遁到未位上得癸未,便在癸未這一課上斷。五課到此排完。倘若還有第六個人、第六件事,那就該換一個時辰,再演出五課來。這樣一來,日辰之上、時辰之上的貴神、天將、遁干通通不重樣,它們之間的生克衰旺按干推去也各不相同,日上的陰神遁干與行年本命上的遁干同樣各不相同。
而變換活潑,豈若時術之拘執硬局,次客次籌,稱神換將,舛錯隔越者可比?蓋不得其傳,穿鑿無據,以救其說之窮,今以時上遁干變換一時五課,自然而然,無所勉強,斷之無不驗矣。
這樣變換起來活潑自如,哪裡是當今術家死守硬局、按客人來的先後排次序、用籌碼輪換、靠「稱神換將」那一套錯亂隔越的辦法所能比的?他們不過是沒有得到真傳,只好穿鑿附會,用來補救自己說法上的窟窿罷了。如今用時上的遁干來變換,一個時辰演出五課,自然而然,毫不勉強,斷起來沒有不靈驗的。
癸丑日丑將丙辰時五變課
癸丑日丑將丙辰時。陽時用陰貴,課名斬關、不備、遊子。
這一課的條件是:癸丑日,用丑將,丙辰時。辰時按前文分時之法屬陽時,陽時用陰貴。課體有三個名目:「斬關」(三傳退行,如闖關而出,主遠行、逃避)、「不備」(日干與日支同寄一宮,四課不足四位,主事情有缺陷)、「遊子」(主人在外漂泊、有遠行之象)。以下先列課盤。
壬 戌 龍 己 未 常 丙 辰 後
這三行是三傳,自上而下依次是初傳、中傳、末傳,每行的讀法是遁干、本支、所乘天將。初傳是戌,遁干壬(壬戌),乘青龍;中傳是未,遁干己(己未),乘太常;末傳是辰,遁干丙(丙辰),乘天后。遁干的來歷是癸日照「戊癸起壬子」的五子元遁,從壬子順排一周,戌上得壬戌、未上得己未、辰上得丙辰。三傳戌、未、辰是每次退三位,屬「退茹」之象,所以課名叫斬關、遊子。
常 龍 常 龍 己 壬 己 壬 鬼 鬼 未 戌 未 戌 戌 丑 戌 癸
這五行是四課,自右而左讀,最右一列是第一課。五行自上而下是:所乘天將、所遁天干、六親、上神、下神。還原出來是:第一課下神為日干癸(癸寄丑宮),上神是戌,乘青龍,遁干壬;第二課下神戌,上神未,乘太常,遁干己;第三課下神是日支丑,上神戌,乘青龍,遁干壬;第四課下神戌,上神未,乘太常,遁干己。因為癸日寄宮正是丑,與日支丑重合,所以第一課與第三課、第二課與第四課完全一樣,四課只剩兩課,這就是課名叫「不備」的緣故。戌與未都是土,土克癸水,所以六親一行標兩個「鬼」字——兩重官鬼臨身。
甲 乙 丙 丁 蛇 貴 后 陰 寅 卯 辰 巳
從這裡起是天地盤方圖,先看最上一排,對應地盤的寅、卯、辰、巳四宮。三行自上而下是:本宮的旬遁天干、所佈的天將、地盤宮位。癸丑日屬甲寅旬,所以寅宮是甲寅、卯宮是乙卯、辰宮是丙辰、巳宮是丁巳,遁干依次為甲、乙、丙、丁。天將則是寅宮螣蛇、卯宮貴人、辰宮天后、巳宮太陰。貴人之所以落在卯宮,是照本書所傳的地盤陰貴:地盤陰貴歌裡卯宮配癸,癸日的地盤陰貴正在卯。貴人既在卯,十二天將便自卯起逆行排布。
占三 占二 癸朱丑 午玄戊 占一 壬六子 未常己 占五 占四
這幾行是方圖左右兩側,中間夾著五次占斷的標記。左邊自上而下是地盤丑宮、子宮:丑宮遁癸(癸丑),乘朱雀;子宮遁壬(壬子),乘六合。右邊自上而下是地盤午宮、未宮:午宮遁戊(戊午),乘玄武;未宮遁己(己未),乘太常。「占一」到「占五」是標註五次變課各自落在哪一宮——第一占落在丑,第二占落在巳,第三占落在卯,第四占落在酉,第五占落在未,與下文五占表相合。底本此處是雕版方框圖,橫排轉錄後各標記與宮位的對應已難看出,此處照原字次序錄存。
亥 戌 酉 申 勾 龍 空 虎 癸 壬 辛 庚
這三行是方圖的最下一排,對應地盤的亥、戌、酉、申四宮。第一行是宮位,第二行是所佈的天將:亥宮勾陳、戌宮青龍、酉宮天空、申宮白虎。第三行是本宮的旬遁天干:亥是癸亥、戌是壬戌、酉是辛酉、申是庚申,遁干依次為癸、壬、辛、庚。把十二宮的天將連起來數一遍,從卯宮貴人起逆行,正是卯貴、寅蛇、丑雀、子合、亥勾、戌龍、酉空、申虎、未常、午玄、巳陰、辰後,與圖上各格一一相符。
第五占 第四占 第三占 第二占 第一占 癸癸 癸癸 癸癸 癸癸 癸癸 入未 入酉 卯八 入巳 入丑 戌 子 午 申 辰 官 絕 刑 鬼五 祿四 財三 合二 墓一
這是五次變課的一覽表,自右而左讀。每一列自上而下是:第幾占、所變出的癸某(表中「癸癸」是上一字標日干癸、下一字標所變之癸某)、癸落入哪一支、這一支下臨地盤何宮、所帶神煞、以及斷語與序號。逐條還原:第一占,癸入丑,下臨辰,帶刑,斷為「墓」;第二占,癸入巳,下臨申,斷為「合」;第三占,癸入卯,下臨午,帶絕,斷為「財」(底本此格「入卯」二字刻作「卯八」,今照錄不改);第四占,癸入酉,下臨子,斷為「祿」;第五占,癸入未,下臨戌,帶官,斷為「鬼」。五占各得一象:墓、合、財、祿、鬼,彼此絕不重複,這正是「五變」的實效。
如第一占癸丑丙辰時,則遊身癸干乘朱入辰墓,辛丑為太陰,月將為解。然癸上陰神戌土乘青龍,陰神又見己未乘常,為癸水之墓,來去俱凶,惟利逃亡而已。課名又是斬關遊子,年命在甲寅,下臨丁巳,若求功名,子武財則利也。
先斷第一占。癸丑配丙辰時:遊身之干癸乘朱雀而落入辰宮,辰是水的墓庫,所以說「入辰墓」;好在辛丑為太陰、又是本課的月將,可以起解救作用。可是癸上的陰神是戌土乘青龍,再往上的陰神又是己未乘太常——戌與未都是土,土克水,而且正是癸水的墓,所以無論來或去都凶,只有逃亡這一件事有利可為。課名又叫斬關、遊子,本來就主遠走。此人的行年本命在甲寅,下臨丁巳。若是求功名,那麼子孫、玄武、財爻這幾路反而有利。
第二占癸巳遊身帶巳財乘太陰遁丁,財下臨庚申刑合,利行動,求財得陰私之助也。
第二占是癸巳。遊身之干癸帶著巳,巳火為癸水之財,乘太陰,遁干為丁。這個財爻下臨庚申——巳與申既相刑又相合,刑中帶合,主動而有成。所以這一占宜於行動,求財時能得到陰私一路(太陰主婦女、闇昧之事)的幫助。
第三占癸卯,遊身乘貴遁乙,下臨戊午絕財空,利求子孫功名及結絕財帛事。
第三占是癸卯。遊身乘貴人,遁干為乙。卯木是癸水所生,屬子孫;它下臨戊午,午是木的死絕之地,財爻又落空。所以這一占宜於求子孫方面的事與功名,也宜於了結舊有的、已經斷絕的財帛賬目,不宜指望新財。
第四占癸酉,遊身乘天空遁辛,下臨子孫,防欺詐失財,利占子孫事。
第四占是癸酉。遊身乘天空,遁干為辛。酉金生癸水,是印綬之位,而它下臨子孫。天空主欺詐虛妄,所以這一占要提防受人欺騙而損失錢財;若是占子孫方面的事,倒是有利。
第五占癸未乘常,下臨庚戌官鬼,尊卑不和,陰小不利,凡占俱凶。
第五占是癸未。遊身乘太常,下臨庚戌,戌土克癸水,是官鬼。太常主尊長,官鬼當頭,所以主尊長與卑幼之間不和睦;陰人與幼小之輩都不利。這一占無論問什麼,都是凶。
如此活潑斷之,其應如神。彥和邵先生以年命上分斷固是,但年命亦同者,不如用遁干五變之尤為活潑也。
照這樣活潑地分斷,應驗起來如同神明。邵彥和先生主張用各人的行年、本命來區分,固然也對;可是碰上幾個人連行年本命都相同的時候,就不如用遁干五變這一法來得靈活了。
《中黃經》又有七體五變之法,訣曰:「遁干奧妙,一體數名,干支遁變,各有專名,世人淺學,法稱宗門,不探其奧,反失其直。甲子日時,演例以明。」第就干支所在以別課名,取甲子一日七時用七體以盡其變,即時上傳時之訣也。
《中黃經》另有一套「七體五變」之法。口訣說:「遁干奧妙無窮,同一個課體可以有好幾個名目;干支一經遁變,各有各的專名。世人學得淺,只按宗門去歸類,不去探究其中的奧義,反而丟掉了它的正解。現在就拿甲子日的各個時辰,演成實例來說明。」它的辦法只是就干支所落的位置來區別課名,取甲子這一日的七個時辰,用七種課體把變化窮盡——這就是前面所說「時上傳時」的口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