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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學瑣記 · 第 1 卷

清 · 程樹勳 · 第 1 卷 / 4

三式出世之先後:六壬最先,奇門次之,太乙最晚

大六壬典籍

先掌握起課與發三傳的機械流程,再進入課體與神煞。跳過起課直接看斷語,幾乎無法自行復現書中的例子。

侄夔跋

唐時功令,以奇門、雷公、六壬為三式,雷公即太乙,所謂太乙雷公式是也。唐時禁奇門、雷公不傳,惟六壬便於民用,不涉兵事,故不之禁,傳其歧多,精者獨鮮。

唐代的法令把奇門、雷公、六壬三門術數並稱為「三式」。這裡說的「雷公」就是「太乙」,古書所謂「太乙雷公式」指的正是它。唐代朝廷明令禁止奇門與雷公兩式外傳,因為這兩門都牽涉軍國用兵之事;唯獨六壬便於百姓日常問事,不涉及兵機,所以不在查禁之列。也正因為沒有禁絕,六壬流傳的支派特別繁雜,各家師承雜出,真正精通的人反倒稀少。

叔父承偉堂族祖之傳,肆習有年,占驗輒中。猶憶庚申之亂,里黨為墟,叔父之灼見機先,寓書親友,謂八月有凶,聞者疑信參半,至期果應,遂群服無閒言。以偉堂族曾祖手錄秘秩甚夥,曾為刊《大六壬一字訣玉連環》,今又復刊《畢法集覽》《壬學瑣記》兩種,而《瑣記》一書昭示後學尤切。剞劂甫竟,見示全冊,命綴數語於後。夔不諳數學,何敢漫言?爰舉夙昔所聞推驗之一端,抑以驗同志,抑以見藝術亦有分途,而法守必宗正軌,則技也進於道已。

我的叔父繼承了族祖偉堂公的傳授,用功研習多年,占斷往往應驗。我還記得庚申年那場兵亂,鄉里被燒成一片廢墟,叔父事先就看出了苗頭,寫信告知親友,說八月裡有凶險;聽到的人半信半疑,到了那個月果然應驗,於是眾人都心服口服,再沒有閒話。族曾祖偉堂公親手抄錄的秘本很多,叔父先前已經刊行過《大六壬一字訣玉連環》,如今又重新刊刻《畢法集覽》和《壬學瑣記》兩種,其中《瑣記》一書對後學的指點尤其切要。雕版剛剛完工,叔父就把全書拿給我看,要我在書後寫幾句話。我並不通曉術數之學,哪裡敢隨口議論?只好舉出平日聽來的一樁推驗之事附在後面:一來向同好求證,二來也想說明技藝雖然門類各別,但持守法度必須遵循正路——能做到這一步,技藝也就上升為「道」了。

光緒七年歲次辛巳立夏後五日,侄夔謹跋。

光緒七年、干支紀年為辛巳(公元一八八一年)立夏後的第五天,侄兒程夔恭敬地寫下這篇跋語。

六壬瑣記

自記緣起:隨筆當記事珠

予資拙而多健忘,凡有見聞及屢試屢驗者,隨筆記之,不能分其門類,聊當懷中記事珠云爾。

我天資愚鈍又健忘,凡是平日見聞所得、以及自己反覆試用而屢屢應驗的心得,都隨手記錄下來,沒有精力再按門類編排整齊,姑且把這些札記當作古人揣在懷中的那顆「記事珠」,用來幫自己記事罷了。

六壬源起:諸家之說皆屬猜度

六壬不知始於何時。《雲笈七籖》云:上皇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壬子,太真皇人下授黃帝六壬式圖、六甲三元、遁甲造式之法,法威天下,流傳子孫。黃梨洲《易學篆數總論》以《國語》中伶州鳩之論七律即是六壬之法;馬端臨《文獻通考》六壬出於秦;張鋐《說約》則據《漢書·律曆志》注“大橈作甲子,占斗罡所建,探五行之精”,是六壬當始於大橈,成於隸首;焦裡堂先生獨云:徐嶽《術數記遺》所謂“周公掯悶”“孔子三不能”“西老成子四維”等數即六壬之天地盤,大端皆猜度之言。

六壬起於什麼時代,已經無從查考。《雲笈七籤》記載:上皇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壬子那天,太真皇人下降,把「六壬式圖」以及六甲三元、遁甲造式之法傳授給黃帝,此法威行天下,世代流傳於子孫。黃宗羲(號梨洲)在《易學象數總論》(底本「象」訛作「篆」)中認為,《國語》裡伶州鳩討論七律的那段話,講的就是六壬之法。馬端臨《文獻通考》則說六壬出於秦代。張鋐《說約》依據《漢書·律曆志》註文「大橈創制甲子,觀測北斗斗柄所指之處,探究五行的精微」一句,主張六壬應當創始於大橈而完成於隸首之手。焦循(號裡堂)先生的看法又不同,他說徐嶽《術數記遺》裡提到的「周公掯悶」「孔子三不能」「西老成子四維」這幾種數術,就是六壬的天盤與地盤。以上諸說,大體上都屬於推測揣度之詞,誰也拿不出確證。

然讀《吳越春秋》《越絕書》子胥、少伯諸占,與今時六壬無異,則其來久矣,吳越已。觀於《春秋傳》,左氏好言卜筮,何以不及六壬?然則《吳越春秋》《越絕書》所載亦難必其真確。而著此二書者為趙煜、袁康,二者皆後漢時人,可知後漢時始有六壬矣。今見《天官壬學》一書,內有《端木夫子十二字經》《顓孫夫子二十七字經》,豈因子貢億則屢中、子張才高藝廣,有十世可知之問,故依記而成此二篇歟!何其寥寥數語,初無異人處也。

不過讀《吳越春秋》和《越絕書》裡伍子胥、范蠡(字少伯)等人的占例,其推法與今天的六壬毫無二致,可見這門術數由來已久,早在吳越爭霸之時就已經有了(「吳越已」三字底本似有脫誤,姑依文意讀作此句)。可是反過來看《春秋左氏傳》,左丘明最愛記載卜筮之事,為什麼偏偏不提六壬?這樣說來,《吳越春秋》《越絕書》所記的那些占例,也很難斷定就真實可靠。何況編寫這兩部書的趙煜(當作趙曄)與袁康都是後漢時人,由此推斷,六壬大概到後漢才出現。近來我又見到一部《天官壬學》,書裡收有《端木夫子十二字經》和《顓孫夫子二十七字經》。端木賜即子貢,孔子稱他「億則屢中」,揣度事情常常說中;顓孫師即子張,才高而技藝博通,曾向孔子提出「十世可知」的疑問——大概後人就是附會這兩樁故實,託名編成了這兩篇吧!其實內容不過寥寥數語,壓根看不出有什麼過人之處。

三式出世之先後:六壬最先,奇門次之,太乙最晚

太乙、奇門、六壬,古稱三式。愚以為六壬最先出,奇門次出,太乙晚出。何以明之?觀六壬純用干支神將推演,並不用九星、八門、文昌、計都等項,以是知其先出。奇門所用天三門、地四戶、天馬方則採用六壬矣。太乙所用九星、八門、五符等類,則採用奇門、六壬矣,以是知二書皆在六壬之後也。三式雖以太乙為尊,但其積算推至一千萬年以上,荒渺無稽,況天運循環、國祚修短,何敢予知?固不若六壬之切於日用而又不干例禁也。

太乙、奇門、六壬三門,古人合稱「三式」。我認為其中六壬出現最早,奇門其次,太乙最晚。憑什麼這樣說?看六壬的推演,全部只用天干地支與十二天將,並不摻入九星、八門、文昌、計都這些名目,可見它出現在前。奇門所用的「天三門」「地四戶」「天馬方」,明擺著是從六壬裡取來的。太乙所用的九星、八門、五符一類,則是奇門與六壬兩家的東西都取了。由此可知,奇門、太乙兩家的書都成於六壬之後。三式之中雖然以太乙地位最尊,但它的積年推算動輒上溯一千萬年以上,渺茫得無從稽考;何況天道循環、國運長短這種事,凡人哪裡敢預先斷言?所以太乙終究不如六壬那樣貼近日用,又不觸犯朝廷的禁令。

六壬得名:宋人、祝泌、《未悟書》、張江村諸說

六壬之名,說者不一。有云水生於一、成於六,故名六壬者,宋人也。有云《周易》以乾卦為首,乾內卦納甲,故奇門稱遁甲;外卦納六壬,故稱六壬者,祝泌也。有云天一生水,天五生土,合而成六壬,字上一撇象水之朝東,下一畫重者像地之厚載,中一畫長者,縱則為天地,橫則為宇宙,六壬與天地宇宙同用,加以水土生育之功,有厚載之至德,故云六壬者,《未悟書》中語也。有云乾為天屬金,壬承天屬水,壬得天之氣,即洩天之機,故云六壬者,張江村也。至《六壬廛談》則云:本旬有壬將主事,當於排天地盤時,默祝曰“本旬壬某神將護我”,判籤則自然響應,於壬將本日拜之,則壬將默助,有斷即靈,是又以六壬為神祗矣。

「六壬」這個名稱的來歷,各家說法不一。有人說水在五行生成數里「生於一、成於六」,所以叫六壬,這是宋人的講法。有人說《周易》以乾卦居首,乾卦的內卦納甲,所以奇門叫「遁甲」;乾卦的外卦納壬,所以這門叫「六壬」,這是祝泌的講法。有人說「天一生水、天五生土」,一與五相合而成六,故名六壬;又拆解「壬」字的字形:上面一撇像水向東流去,下面一橫寫得厚重,像大地的承載,中間一橫最長,豎看是天地、橫看是宇宙——六壬與天地宇宙同一功用,再加上水土生育萬物之功、厚德載物之至德,所以稱六壬,這是《未悟書》裡的話。有人說乾為天、五行屬金,壬承接天而屬水,壬既得了天的氣,也就能洩露天的機,所以叫六壬,這是張江村的講法。至於《六壬廛談》,說法就更玄了:它講每一旬中都有一位「壬將」當值主事,排布天盤地盤時應當默默祝告「本旬壬某神將護佑我」,這樣判斷籤象自然靈應;在該壬將值日那天禮拜他,壬將便會暗中相助,斷什麼靈什麼——這已經是把六壬當成神祇來供奉了。

《金旨占論》:以壬為一旬最重之神

《金旨占論》則曰:“旬內之壬各有主,如甲子旬壬申,丙寅日以申為財,即不求財,亦有意外之得;乙丑日以申為官,即不求官,亦有得名之事,否則口舌官非。”是又以壬為最重之神,故以六壬立名矣。諸說紛紛,未知誰是,姑集於此,請教高明。

《金旨占論》又說:「每一旬裡的『壬』各有所主。譬如甲子這一旬,壬落在申,那麼丙寅日以申為『財』,即便不是來問求財,也會有意外的進項;乙丑日以申為『官』,即便不是來問功名,也會有博得名聲之事,否則就要鬧口舌官司。」這又是把「壬」看作一旬之中最要緊的那位神,因而用「六壬」來命名。以上諸說紛紛不一,我也不知道哪一家才對,姑且把它們彙集在這裡,向高明之士請教。

楓天棗地:式盤之制與四課三傳

《景祜神定經》云:壬式楓天棗地,朝向東,暮向西。董說《詩》云:“藜杖讖圖文訂楓天神,式將移壬。”蓋古人以楓木規為天盤,棗木規為地盤,向太陽旋而用之,以觀上下相加,發四課與三傳也。

《景祐神定經》(底本「祐」作「祜」)說:六壬式盤以楓木作天盤、以棗木作地盤,早上朝東、傍晚朝西。董說的詩句「藜杖讖圖文訂楓天神,式將移壬」,說的也正是這件事。原來古人把楓木旋成圓盤做「天盤」,把棗木旋成圓盤做「地盤」,使用時朝著太陽的方向轉動天盤,再看天盤與地盤上下相疊之後各宮的對應關係,據此起出「四課」與「三傳」。所謂「四課」,是由日干、日支各自配出兩重神而成的四組,為全課的根柢;「三傳」則是初傳、中傳、末傳,分別代表一件事的起頭、中段與結局。

月將即是太陽

月將即是太陽,以太陽加正時,順布十二宮,則與天上星宿所臨方位相符,故陰陽動盡天人感應。唐朝王遠知引其師陶宏景之言曰:“六壬精髓,其一為月將,天上太陽隨月而異宮,其光普照四方,故萬事皆見。月將為誤,然後凡事不誤。”此語最為明顯,宋人邵彥和論次客曰:“古次客之法,因數人同時來占,乃用前五後三,換將不換時之例,試之每不驗。蓋燭照禍福,全賴太陽之光明,故以正將正時為最,其次則換時不換將耳。餘則不換將,亦不換時,惟以各人年命為主,課雖同而理則異。區別懸殊,十不失一。”是亦月將即太陽之明證。乃《銀河棹》則曰:“錯認日躔為月將”,而張松源之注,又惑於俗本奇門超神接氣之法,以交接之後據河圖生成數而定月將,殊屬無謂。

「月將」就是太陽當月所在的宮位。把月將加在起課的「正時」之上,順著十二宮依次排布,天盤各宮便與天上星宿實際所臨的方位相合,於是陰陽消長盡收其中,天人得以感應。唐代王遠知轉述他老師陶弘景的話說:「六壬的精髓,頭一條就是月將。天上的太陽隨月份更換宮位,它的光普照四方,所以萬事都能照見。月將不錯,然後凡事才不會錯。」(底本此處「不誤」訛作「為誤」。)這句話把道理說得最透徹。宋人邵彥和討論「次客」——即幾位客人同時求占該如何區分——時說:「舊時的次客之法,遇到數人同時來占,就用『前五後三』、換月將而不換時辰的成例,我試下來常常不驗。要知道能照見禍福,全靠太陽的光明,所以還是以本人的正將正時起課為最上;退一步,也只能換時辰而不換月將;再往下,就連將與時都不換,單以各人的行年、本命為主——課雖相同,而理路因人各異,判出來差別懸殊,十次也錯不了一次。」這也是月將即太陽的明證。可是《銀河棹》卻說「不要錯把太陽所躔的度數當作月將」;而張松源作注時,又被通俗本奇門「超神接氣」的算法迷惑,主張在節氣交接之後依《河圖》生成數來定月將,實在毫無道理。

交月將之法:恆氣與定氣之別

交月將之法,古書間有異同,然總在中氣之後,或一日二日,或三日五日不等。故人所用者恆氣,每年二十四氣勻派,而太陽行度有盈縮,未必恰於交中氣之日時過宮。況其過宮,又限定於某宿某度,是以有一日二日、三日五日之殊。今時憲書則以定氣為主,故太陽即於交中氣日時過宮,便換月將,此正合天之妙。張松源之注《銀河棹》以月將並非太陽,宜其另生一法而交月將。及陳耕山作《三才發秘》,誤解“步戌成歲”一語,以為正月太陽在戌宮,更可笑也。

更換月將的具體日期,古書記載互有出入,但總在「中氣」之後——二十四節氣中排在後一半的雨水、春分、穀雨之類叫中氣,舊法以中氣為換將的界線——有的差一兩天,有的差三五天。這是因為舊時所用的是「恆氣」,把一年二十四氣平均分派;而太陽實際運行有快有慢,未必恰好在交中氣的那個日子時辰過宮;何況過宮還限定在某宿某度上,所以才有一二日、三五日的參差。如今的《時憲書》改用「定氣」,太陽就在交中氣的日時過宮,隨即更換月將,這才真正合乎天行之妙。張松源注《銀河棹》,本來就認定月將不是太陽,難怪他要另立一套交將之法。至於陳耕山寫《三才發秘》,把「步戌成歲」這句話理解錯了,竟以為正月太陽在戌宮,那就更可笑了。

月將雖誤而大事仍驗之故

“月將不誤,然後凡事不誤。”此至言也。乃《指南占驗》嘗有誤用月將而大事仍驗者何也?蓋無心之錯,機即隨之,故能符合相應。若有意標奇示異,恐未必然也。

「月將不錯,然後凡事才不會錯」,這是至理名言。可是《六壬指南》所載占驗中,也有把月將用錯而大事照樣應驗的例子,這是什麼緣故?大概因為那是無心之失,天機隨著這份無心而動,所以仍舊能與事實吻合。倘若是有意標新立異、故意用錯來炫奇,恐怕就未必靈驗了。

《銀河棹》兩種及其偽託姚廣孝之疑

《銀河棹》有兩種,一種不言遁干,不知誰人所輯,乃雜採諸書而成,為書六卷,惜選擇不精,又多訛錯。一種專用遁干,七言詩僅十六句,又擇以四言數十句,以為出於姚廣孝。寧波張松源詳註《馬松源自序》云:“姚少師得此書而藏之內府,正統中土木之變,蓉城孫南葉先生於燕臺曾門室中得之,未有師傳也,後從史道鄰兵憲於安慶,始遇異人指授,遂精其學。餘懇求再四,僅以經文相授。”按正統土木之變,距史公在安慶約為一百八十餘年,竊恐南華先生未必有此高壽。彼松源者,焉從執贄而求之哉?其用遁干,雖本《中黃經》,而又分出天地人三遁,已為節外生枝,至於月將貴人起例,一切與他書迥異。若依此推斷,則唐宋以來諸書咸不可信矣。況廣孝初見成祖,懷中出太平錢五枚,並非六壬也哉!

《銀河棹》有兩個本子。一種不講「遁干」,不知是誰編成的,只是雜抄各家而成,共六卷,可惜取材不精,又多訛誤。另一種專講遁干,七言歌訣只有十六句,另外選配了幾十句四言,說是出自姚廣孝之手。寧波人張松源為它作了詳註,自序中說:「姚少師(姚廣孝官至少師)得到此書後藏在內府。正統年間發生土木堡之變,蓉城孫南葉先生在燕臺曾門室中得到了它,卻沒有師承指點;後來他到安慶追隨兵備道史道鄰,才遇上異人當面指授,於是精通此學。我再三懇求,他也只肯把經文傳授給我。」按:正統土木之變距史可法在安慶任職,中間約有一百八十多年,只怕孫南葉未必有這樣的高壽(底本前文作「南葉」、此處作「南華」,當繫一人)。那麼張松源又能向誰執禮求教呢?他使用遁干雖說本於《中黃經》,卻又分出天遁、地遁、人遁三種,已是節外生枝;至於月將、貴人的起例,更是一概與別家迥然不同。若依他這一套推斷,唐宋以來的六壬諸書就全都不可信了。何況姚廣孝初次謁見明成祖時,是從懷裡掏出五枚太平錢來占卜,用的根本不是六壬!

《銀河棹》陰陽貴人自相矛盾

《銀河棹》以子至巳為陽,用陰貴人;午至亥為陰,用陽貴人;復有責陰神。假如例一課,戊戌日寅時戌將,明明寅是陽時,當用陰貴人,乃作陰時而用陽貴人丑,何也?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張氏窮矣。

《銀河棹》規定:子時到巳時屬陽,要用陰貴人;午時到亥時屬陰,要用陽貴人;此外還另立一個「責陰神」的名目。可是它自己書中所舉的一個例課,戊戌日寅時、戌將,寅明明是陽時,按它定下的規矩就該用陰貴人,它卻當成陰時而取了陽貴人丑,這是什麼道理?拿他自己的矛去戳他自己的盾,張氏就無話可說了。

起貴人法:先天後天坤上起甲

起貴人法,論理當從先天後天坤上起甲,先天坤在子,故在子上起甲,順布十干,不加魁罡,不加子所沖午;取其干合為陽貴人。後天坤在申上起甲,逆布十二,不臨魁罡,不臨申所沖之寅,取其干合為陰貴人。嘗讀《吳越春秋》七月辛亥日平旦大吉為白虎而臨辛,功曹為太常而臨亥,則知辛日陰貴果在午,三月甲日陽貴果在丑。《晉書戴洋傳》十月丁亥夜半,從魁為貴人加丁,則知丁日陰貴果在酉,是皆起貴人之明證。而《六壬元女經》,其第一繫天乙所在,甲戊庚日旦大吉,夕小吉;乙己晝神后,夜傳送;丙丁日旦登明,暮從魁;辛日晝勝光,夜功曹;壬癸日晝太乙,夜太沖。此書出於隋朝,厥後徐道覆、凌福之、元軫、劉日新、苗公達等咸遵之,則相沿已久矣。

起「天乙貴人」的方法,按理應當從先天、後天兩個坤位上起甲。先天的坤位在子,所以從子上起甲,順著十二宮排布十干,遇「魁罡」(辰、戌二宮)不加,與子相沖的午也不加,取與本日日干相合的那一位作「陽貴人」。後天的坤位在申,就從申上起甲,逆著排布十二宮,同樣不落魁罡,也不落與申相沖的寅,取與日干相合者作「陰貴人」。我曾讀《吳越春秋》,其中七月辛亥日平旦一課,大吉(丑)為白虎而臨於辛、功曹(寅)為太常而臨於亥,由此可知辛日的陰貴果然在午,三月甲日的陽貴果然在丑。《晉書·戴洋傳》所載十月丁亥日夜半一課,從魁(酉)為貴人而加於丁,由此可知丁日的陰貴果然在酉——這些都是起貴人法的明證。而《六壬元女經》開卷第一條就列出天乙貴人的所在:甲、戊、庚日晝用大吉(丑)、夜用小吉(未);乙、己日晝用神后(子)、夜用傳送(申);丙、丁日晝用登明(亥)、夜用從魁(酉);辛日晝用勝光(午)、夜用功曹(寅);壬、癸日晝用太乙(巳)、夜用太沖(卯)。此書出於隋代,其後徐道覆、凌福之、元軫、劉日新、苗公達等人都遵用它,可見這一套沿襲已久。

貴人治旦暮:以太陽出入為準

貴人治旦暮,或以日出為旦,用陽貴;日入為暮,用陰貴。或以卯至申時用陽貴,酉至寅時用陰貴。《六壬心鏡注》云:“用晝夜長短分旦暮”,則以太陽出入為準可知矣。

貴人分管白天與夜晚,究竟以什麼為界,有兩種講法:一種以日出為「旦」而用陽貴人,日落為「暮」而用陰貴人;另一種則一律以卯時至申時用陽貴,酉時至寅時用陰貴。《六壬心鏡注》說「按晝夜長短來劃分旦暮」,可見它主張的是以太陽實際出沒為準,而不是死守固定的時辰界線。

丙日陰貴在亥:維揚水路遇險驗案

予以甲戌年閏二月丙子日戌將戌時,卜往維揚,見鬼臨三四,水路有災。幸末傳有長生可求,即於次日啟行。戊寅日三更,舟為巨石碰傷,大水冒入而受大驚。是子鬼乘蛇之故,然則丙日陰貴在亥矣。若以酉為貴人,則子鬼乘元武,當主盜賊矣。

甲戌年閏二月丙子日,戌將戌時,我為自己前往揚州占了一課,見「鬼臨三四」——官鬼落在第三、第四課上——主水路有災;幸而末傳帶「長生」,尚有可指望之處,便在第二天啟程。到戊寅日三更,船被巨石撞壞,大水灌進艙來,著實受了一場大驚。這正是子水官鬼乘螣蛇所應。由此反證:丙日的陰貴人確實在亥。倘若照另一種說法把酉當作丙日貴人,那麼子鬼所乘的就成了玄武(底本作「元武」,為避諱所改),斷出來該是盜賊之災,與實情就對不上了。

三經過簡,《中黃經》出遁干為六壬一變

《金匱》、《玉門》、《曾門》三經,似覺太簡。蓋作書之初,斷法未備,後則踵事增華,又未免稍有穿鑿。《中黃經》出遁干,則又六壬之一變。

《金匱》《玉門》《曾門》這三部經,讀來總覺得過於簡略。大概成書之初,斷法本就沒有齊備;後世踵事增華,越補越細密,又不免有些穿鑿附會。到《中黃經》提出「遁干」之法,那更是六壬的一次大變。

《中黃經》抄本與初建、復建之遁干

《中黃經》之名,見於焦竑《經籍志》,然不知誰人所著。是書各家抄本錯漏遺誤最多,難以較正。家惠蒼小阮得一本於淮陰,其註明白直捷,雖用遁干而不專憑,遁干待散。何為初建?日干五子元遁是也。何為復建?時干五子元遁是也。以建干多寡逐情而變,不執本支五行。由是觀之,生中有鬼,財中有克,窮在建干變化也。

《中黃經》這個書名見於焦竑的《經籍志》,但不知作者是誰。此書各家抄本錯漏最多,很難校正。我家惠蒼賢侄在淮陰得到一個本子,註文明白直截,雖然用遁干,卻並不一味依賴遁干。遁干的用法尚待疏通:什麼叫「初建」?就是按日干起「五子元遁」——以日干配子時起遁、順推各時之干——所得的那個天干。什麼叫「復建」?就是按占時之干起五子元遁所得的天干。依據所得建干的多寡,隨事情靈活變通,不死守本位地支的五行。這樣看來,相生之中可能暗藏官鬼,財爻之中可能暗藏克害,其中曲折全在建干的變化上。

朱恆論斷吉凶不憑遁干

朱恆又曰:“若取來情,當以聚散鬼救論。若斷休咎,只用日干為主,與正時三傳生克論始終平安,不必用變求奇。古人有云,求奇反不奇也。”愚按:朱恆此言最為明顯,歷觀徐道符、元軫、苗公達、劉日新、邵彥和諸公占案內,何嘗憑遁干斷吉凶耶?朱恆,元末明初之松江府人,見於《一字訣玉連環跋》,又見《五要權衡跋》。

朱恆又說:「如果要推測來人心裡所占的是什麼事,應當從課體的聚散、鬼爻與救神來判斷;如果要斷吉凶禍福,只以日干為主,配合正時與三傳的生克,論斷事情自始至終是否平安,不必靠花樣翻新去求奇。古人有句話說得好:刻意求奇,反而不奇。」我按:朱恆這段話講得最為透徹。遍看徐道符、元軫、苗公達、劉日新、邵彥和諸位前輩留下的占案,哪一條是憑遁干來斷吉凶的呢?朱恆是元末明初松江府人,其人見於《一字訣玉連環》的跋,又見於《五要權衡》的跋。

《五惡》章驗案:己卯日占天時

《中黃經》中《五惡》章予試之,己酉年六月二十五日占天時,戌時午將得己卯日,干上卯虎,三傳未卯亥木局傷干,貴占天門,斷其即有風暴,屋倒驚塌之驚。果至次日未時,迅雷暴雨從西南而起,仰見一紅黑二云,或高或下,各處牆屋斜倒,人以為龍吼相鬥雲。

《中黃經》裡的《五惡》一章,我試用過。己酉年六月二十五日占天氣,戌時、午將,得己卯日的課:日干上是卯木乘白虎,三傳未、卯、亥合成木局來傷日干,貴人又佔住「天門」亥位。我斷定馬上就有風暴,會出屋塌牆倒的驚險。果然第二天未時,迅雷暴雨從西南方壓來,抬頭看見一紅一黑兩片雲,忽高忽低翻卷,各處牆屋紛紛歪倒,人們都說是龍在吼叫相鬥。

《一字訣玉連環》最重占時

《一字訣玉連環》最重占時,予嘗試之,果驗,不第占來意用之,凡占時與初傳相沖,或與類神相戰,或於正課有礙,便多不利,縱課傳全吉,亦主阻滯。

《一字訣玉連環》最看重「占時」,我試過,果然應驗,而且不止是用它來推測來人本意。凡是占時與初傳相沖,或者與所問之事的「類神」——代表該類事物的那個地支或天將——相戰,或者對正課有所妨礙的,多半不利;即使課體與三傳全然吉利,也主事情遲滯受阻。

六壬最重正時:報時須隨口而出

六壬最重正時,正時者,吾心忽於此時發動,自與天機感應也。其次則以雷擊棗木制盒搖時,拈門抽籤等法,尤不及報時之準。但報時必須隨口,若稍遲迴,則天機不在。或云,壬將靜則在位,動則周遊天上人間,凡事皆知,故一旬之中各有本旬神將主事,即不占之時,壬將亦在,不在一身之左右,即在書盒之左右,故凡置盒之處,皆須潔淨,則神將敬服,有斷即靈。

六壬最看重「正時」。所謂正時,是指我這顆心忽然在這一刻發動,自然與天機相感應。其次才是用雷擊棗木制成的盒子搖取時辰、拈鬮抽籤一類辦法,這些都不如求占者隨口報出的時辰來得準。但報時必須脫口而出,稍一遲疑迴旋,天機就不附在上頭了。還有一種說法:壬將靜止時守在本位,一動起來便周遊於天上人間,無事不知;所以一旬之中各有本旬的神將當值主事,即使不起課的時候,壬將也在——不在人身左右,就在書盒左右。因此凡是安放式盒的地方都必須潔淨,神將才肯敬服,一斷就靈。

棗木盒與十二彈投盤取時之法

雷擊棗木盒,以赤珊瑚為珠,此古法也。近見《兵帳賦》氏蒙矢路執示投注云:式者,六壬式也。以擊盤畫十二宮(按擊盤二字不可解,內必有錯誤。)內寫十二神辰,用雷擊棗木或檀木竹十二彈,每彈上刻一辰,十二彈刻十二辰為十二月將,遇昏蒙各按月將取其彈投於盤中,蓋覆搖動,待定啟視,其彈落於何宮,即作正時占之。愚按:比棗制更妙,故錄之。

用雷擊棗木做盒、以赤珊瑚作珠,這是古法。近來我看到《兵帳賦》(原書此處「氏蒙矢路執示投注」數字文義不通,疑有脫訛)說:所謂「式」,就是六壬式盤。在圓盤上畫出十二宮(作者自注:「擊盤」二字講不通,內中必有錯字),宮內寫上十二神辰;再用雷擊棗木或者檀木、竹料做成十二枚彈丸,每枚上刻一個地支,十二枚合刻十二辰,即代表十二月將。遇到昏昧難決之事,就按當月的月將取出相應的彈丸投進盤中,蓋上盤蓋搖動,等它停定後揭開來看,彈丸落在哪一宮,就取那一宮作正時起課。我按:這比棗木盒搖時的老辦法更妙,所以把它記錄下來。

虎乘遁鬼未必大凶,惟乘干鬼遁丁最速

虎乘遁鬼,《畢法》言其極凶,予占恆得之,未見大凶處,惟虎乘干鬼而遁旬丁者,凶動最速。如己巳日干乘丁卯,夜貴作虎星也。

白虎乘著遁干所現的官鬼,《畢法賦》說這是極凶之象。可我占課時常常遇到這種格局,並沒有見出多大凶險;唯獨白虎乘著剋日干的官鬼、而遁干又恰好是本旬的「丁神」——十干中主動搖變化的那一位——凶事發動才最快。譬如己巳日,日干上乘丁卯,夜貴時又輪到白虎當星,就是這種情形。

《畢法賦》“避難逃生須棄舊”注誤入他格

郭氏所刊《畢法賦》內有錯誤一條,今拈出之,“避難逃生須棄舊”注:乙酉日干上亥,辛丑日干上未,比舍益就損格。蓋乙酉日舍去干上亥水之長生而就酉支之鬼克。辛丑日舍去干上未土之生而就丑支之墓,所謂舍益就損也。乃錯列於舍就皆不可格內。

郭氏刊行的《畢法賦》裡有一條錯誤,現在把它拈出來。「避難逃生須棄舊」一條的註文舉例說:乙酉日日干上是亥,辛丑日日干上是未,這兩例屬於「舍益就損」格。原來乙酉日是捨棄了日干上亥水這個長生之地,轉而遷就日支酉金的鬼克;辛丑日是捨棄了日干上未土的生扶,轉而遷就日支丑土的墓庫——這才叫捨掉有益的、遷就有損的。可是郭本卻把這兩個例子錯誤地歸進「舍就皆不可」一格裡去了。

舍就皆不可格之正例,兼正《大全》課式之訛

舍就皆不可格,惟有庚子日干上辰,生我者既空,而庚加子支,又脫我氣;庚午日干上戌,生我者既空,而庚加午支,又為日鬼也。己日卯加巳,夜將乘虎而克干,其上所載之課式亦加巳,三傳卯亥未。而《大全》則錯作卯加乙,其上所載之課云亦是卯加巳,三傳丑亥酉。

真正屬於「舍就皆不可」格的,只有兩種:庚子日日干上見辰,生我的辰土既已落空,而庚金加臨子支又洩我之氣;庚午日日干上見戌,生我的戌土既已落空,而庚金加臨午支又成了日干的官鬼。這兩例是取也不是、舍也不是,才叫舍就皆不可。至於己日卯加巳、夜將乘白虎而剋日干這一課,原書所附課式也作卯加巳,三傳是卯、亥、未;《六壬大全》卻錯刻成「卯加乙」,而它自己所載的課語仍寫卯加巳,三傳又變成丑、亥、酉,前後自相牴牾。

蛇乘丁格原刻眉批為《大全》所失

又《大全》少刻眉批一則:蛇乘丁格,原本眉批云:白虎屬金,故止六甲日忌遁旬內之庚,螣蛇屬火,故止六辛日遁旬內之丁。此批甚為明暢,乃《大全》失之,可惜也!

另外,《大全》還漏刻了一條眉批。「蛇乘丁格」下面,原刻本的眉批說:白虎五行屬金,所以只有六個甲日才忌諱遁出本旬之內的庚;螣蛇五行屬火,所以只有六個辛日才忌諱遁出本旬之內的丁。這條批語把所以然講得十分明快通暢,《大全》偏偏把它丟了,實在可惜!

郭氏初刻六卷本與十三卷《大全》

下博郭御青先生,因梓人徐振南之請刻《畢法賦》二卷,《課經集》四卷,共六卷,每卷首頁則有“徐振南梓”數字,是知為初刻原本,後不知何時復益以七卷,共十三卷,名曰《大全》。原本中《占驗存略》一篇,兵占六課刪去。嘗讀《明史藝文志》有袁祥六壬三十三卷,後觀《蘇州府志》,知袁祥為元和縣人,有《六壬大全》三十六卷。此書必有可觀,惜遍求而不得,若郭氏所較輯者,雖曰“大全”,實多缺略,況較讎未盡善歟?

下博人郭御青先生,應刻書匠徐振南之請,刊刻了《畢法賦》二卷、《課經集》四卷,合計六卷,每卷首頁都刻有「徐振南梓」幾個字,由此可知那是初刻的原本。後來不知何時又添進七卷,湊成十三卷,改題為《六壬大全》。原本中《占驗存略》一篇裡的兵占六課,被刪去了。我曾讀《明史·藝文志》,見著錄袁祥的六壬書三十三卷;後來查《蘇州府志》,才知道袁祥是元和縣人,撰有《六壬大全》三十六卷。他那部書必定有可觀之處,可惜到處尋訪都得不到。至於郭氏所校輯的這一部,雖然號稱「大全」,其實缺漏甚多,何況校勘又做得不夠精審呢?

凌福之《畢法賦》自相矛盾處

凌福之《畢法賦》,因用邵彥和斷案而作,而復參以心得,故其書從考驗中得來,非揣摩五行之比,然亦有矛盾處。如“干乘墓虎無占病”注說既云“辛酉日丑為空墓,猶可畏矣。”,至“受虎克神為病症”注又曰“辛酉日丑作空亡,容易治療”是也。予嘗為人占病,得此課者,毫無一生,縱二月占,丑是生氣,亦不能解。惟年命在辰,則未沖丑墓(以下脫漏十九字)邵氏《斷案》惟有乙巳日干上卯,三傳不用卯寅丑而用辰卯寅,疑《畢法》因此一課而推演者也。

凌福之的《畢法賦》,是取邵彥和的斷案為骨幹寫成的,又參入自己的心得,所以這部書從實際考驗中得來,不同於憑空揣摩五行的那一類著作。不過書中也有前後打架的地方。譬如「干乘墓虎無占病」條的注裡已經說「辛酉日的丑是空墓,仍舊可畏」,到了「受虎克神為病症」條的注裡,卻又說「辛酉日的丑落空亡,容易醫治」,兩處正相牴觸。我曾替人占病,凡得這種課的,沒有一個能活;即便在二月裡占、丑正當生氣之時,也化解不了。唯有求占者的年命落在辰位時才另當別論——底本接下來只剩「未沖丑墓」四字,此下脫漏十九字,文義已不完整,不敢臆補。邵氏《斷案》中只有乙巳日干上卯一課,三傳不取卯、寅、丑而取辰、卯、寅,我疑心《畢法》正是就這一課推演出來的。

陰陽之比與五行之比

有陰陽之比,有五行之比。比用課取初傳,陰陽之比也。《畢法》於甲辰日干上戌,不取戌加甲為用,亦取子加辰,以為戌土畏甲木而不比,是拉入五行之比矣,亦似可商。

「比」有兩種講法:一種是陰陽之比,一種是五行之比。所謂「比用課」取初傳,憑的是陰陽屬性相同與否,這屬於陰陽之比。可是《畢法》講到甲辰日日干上見戌時,不取戌加甲為用神,反而取子加辰,理由是戌土畏懼甲木、因而與甲不相比——這就把五行生剋的比拉扯進來了,恐怕還值得商榷。

《畢法》宜活看之一:元正占終身財福

《畢法》一書,最為純正,亦宜融通活法看之,不可拘泥。予憶五十七年正月初十日,族人元正先生占終身財福,其時未交春,尚是丑建,庚辰日子將未時,丑墓並月建加干,根土太固,恐非中傳之未所能沖去。況寅是本命,落於空克之地,休囚無氣,末傳子水螣蛇又脫日干,安可以求財大獲格斷?後果蹇滯。

《畢法》這部書最為純正,但也應當融會變通地看,不可死守條文。我記得乾隆五十七年正月初十日,族人元正先生來占一生的財福。當時還沒有交立春,月建仍是丑月,得庚辰日、子將未時之課:丑墓連同月建一併加在日干上,土的根基太厚太固,恐怕不是中傳那個未土所能沖得開的。何況寅是他的本命,卻落在既空亡又受克的位置上,休囚無氣;末傳子水乘螣蛇,又洩了日干之氣。這樣的課,怎能照「求財大獲」格去斷?後來果然處處困頓蹇滯。

《畢法》宜活看之二:蘇允文占口岸財利

又嘉慶十四年三月庚辰日酉將辰時,蘇允文乙丑命占將來就何處口舉,財利若何。得求財大獲格,予見天羅自裹,命上虎鬼,象最凶。況寅馬落空,非特難動,須防災病。後果未往岸店,次年正月暴亡。

又,嘉慶十四年三月庚辰日、酉將辰時,蘇允文(乙丑年生)來占將來該到哪個口岸去謀事、財利如何,起出來也是「求財大獲」格。但我看見天羅把自身纏裹住,本命上又坐白虎帶官鬼,象最凶險;何況寅木驛馬落空,不但難以動身,還得提防災病。後來他果然沒有去成岸上的店鋪,第二年正月就暴病身亡。

《畢法》宜活看之三:汪應璧占流年

又十九年正月十八,汪應璧先生丙申命占漢年,此課予亦不以財福斷,支上、行年上見酉為日刃也,為病符,被勾陳夾住,主舊事纏繞不清;財空主財不聚,難望如意。後果如占。二月患外症甚危。蓋丑墓帶血支、血忌,陰神虎鬼,支上病符。占流年以行年為主,行年上亦是病符故耳。其先予未斷出。其危而獲安者,猶賴未沖丑墓,行年上既見比劫,財福定不相宜。

又,嘉慶十九年正月十八日,汪應璧先生(丙申年生)來占流年(底本「流」訛作「漢」)。這一課我同樣沒有按財福去斷:日支上和行年上都見酉,酉是本日的「日刃」,又充當「病符」,還被勾陳從兩頭夾住,主舊事糾纏不清;財爻落空,主錢財聚不攏、難以稱心。後來果然應驗,二月裡他就生了外科重症,十分危險。原來丑墓帶著血支、血忌兩煞,陰神又是白虎官鬼,日支上還坐著病符;占流年本該以行年為主,而行年上也正是病符——這一層我起初並沒有斷出來。他之所以危而復安,還是靠了未土沖開丑墓。行年上既然見到比肩劫財來分奪,財與福兩項就註定不會順遂了。

論年有交生日、未交生日之別

今人論年,有交生日、未交生日之殊,此法蓋本之邵氏。然觀其斷案內,止有三課如此,其餘不然。

今人推論流年,有「已過生日」與「未過生日」的分別,這個辦法大概源出邵彥和。但通觀他的斷案,只有三個課是這樣處理的,其餘都不照此辦,可見並不是通例。

長生十二位當從五行順布

長生至胎養十二位,宜從五行論長生,以次順布為是。今人亦有以十干分陰陽順布逆布者,蓋因所傳之書非人,無折中之故也。又以日祿臨官,合而為一,勢不能不分出陰陽順布逆布,則日祿即是臨官,殊不知臨官與日祿本不相蒙。

從「長生」一直到「胎」「養」這十二個位次,應當按五行來論長生,然後依次順排才對。今人也有按十天干分陰陽、陽干順布陰干逆布的,那是因為傳書給他的人本非明白人,無從折中取捨的緣故。他們又把「日祿」和「臨官」併成一回事,如此一來勢必要分出陰陽順逆,於是日祿就等同於臨官了;殊不知臨官與日祿本是兩碼事,彼此並不相干。

旺祿臨身惟陰干有之

故《畢法》“旺祿臨身”之法,謂日之旺神,又作日之祿神,此惟陰干有之。如乙日祿在卯,而乙木長生在亥,亦旺於卯;丁日祿在午,而丁火長生在寅,亦旺於午;辛日祿在酉,而辛金長生在巳,亦旺於酉;癸日祿在子,而癸水長生在申,亦旺於子。惟己日不能相兼,故注云“己酉、巳亥、己巳,干上午雖不是己之旺神,亦可用也。”

所以《畢法》有「旺祿臨身」一法,講的是日干的旺神同時又充當日干的祿神,這種情形只有陰干才會出現。比如乙日祿在卯,而乙木長生在亥、也正旺於卯;丁日祿在午,而丁火長生在寅、也正旺於午;辛日祿在酉,而辛金長生在巳、也正旺於酉;癸日祿在子,而癸水長生在申、也正旺於子。唯獨己日無法兩者兼得,所以註文說:「己酉、己亥、己巳這幾日,日干上的午雖然算不上己土的旺神,也一樣可以取用。」(底本「己亥」訛作「巳亥」。)

長生之驗:辛日丑、己日酉、乙日亥

且予嘗征之占驗,如辛日干上丑,無未相沖,占病不救 ,日墓故也。若辛金長生在子,則丑是養神,當不至於此之之凶。己日干上酉占事脫賺,占人貪慾,日敗故也。若己土長生在酉,當不至若是之咎。乙日干上亥,六處無土剋制,占病沉痾獲起,占事利益恆多,長生故也。若乙木死於亥,則死神臨日,當不至於若是之吉,此皆屢試而屢驗者,其餘不能枚舉。然則習六壬者,何必惑於他歧,反滋疑而莫能斷耶?

而且我曾拿實際占驗來印證這一點。譬如辛日日干上見丑,又沒有未來沖開,占病必定無救,這是因為丑正是辛金的墓;假如真像某些人說的辛金長生在子,那麼丑就該是「養」神,斷不至於凶到這個地步。己日日干上見酉,占事必遭欺瞞虧蝕、占人必定貪婪,這是因為酉正是己土的敗地;假如己土長生在酉,也不至於有這樣的過咎。乙日日干上見亥,四課三傳六處又無土來剋制,占病則沉痾得愈、占事則獲利常多,這是因為亥正是乙木的長生;假如照「乙木死於亥」的說法,那就是死神臨日,斷不至於吉到這個地步。以上都是屢試屢驗的,其餘例子多得數不過來。既然如此,學六壬的人又何必被那些旁門歧說攪糊塗,反倒平添疑惑、無從決斷呢?

日干投墓,占病最忌:辛未日占戌命人病

日干投墓,占病更忌。即日年命上有沖墓之神,無益也。《心鏡》六般入墓列於第四,不過次序如此,非其凶氣輕於三項也。巳年申月辛未日午將酉時,占戌命人病,日干臨丑墓,三傳亥未未,土重埋金,皆非吉象,況未是三丘,丑為五墓,行年上太陽為鬼,迴光返照,能有幾時?即斷此病不起,果七十有九日而死,己丑日辰,仍是日墓。干上未,中末未,命上未,並不見其能沖丑墓,是亥水為初而而遭群土之克,恐其凶尚不止此,奈何?

日干投入墓庫,占病尤其忌諱;即便日辰或年命上有能沖開墓庫的神,也無濟於事。《心鏡》把「六般入墓」排在第四條,那只是敘述的次序如此,並非說它的凶氣比前三項輕。有一年巳年申月辛未日,午將酉時,替一位戌年生的人占病:日干辛金臨在丑墓之上,三傳是亥、未、未,土層層堆疊把金埋住,沒有一處吉象;何況未是「三丘」、丑是「五墓」,行年上太陽又充當官鬼,如同迴光返照,還能支撐幾時?我當即斷定此病不起,結果七十九天後果然亡故。死在己丑日,日辰仍舊是日干的墓。此課日干上是未、中傳末傳也是未、本命上還是未,卻並不見它們能沖開丑墓;亥水身居初傳,反遭群土圍克。只怕凶險還不止於此,又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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