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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易斷例卜筮元龜目 · 第 3 卷

元 · 蕭吉文 · 第 3 卷 / 3

六神門第一

年建天符,月建直符,日建傳符,時辰直事。青龍木神,朱雀火神,勾陳土神,螣蛇土神,白虎金神,玄武水神。

六神門總綱先立四層時辰的名目:值年的太歲叫「年建天符」,值月的月建叫「月建直符」,值日的日辰叫「日建傳符」,值時的時辰叫「時辰直事」。年管一歲的大局,月管一月,日管一日,時管當下,四者由遠而近,層層收束。再定六神的五行:青龍屬木,朱雀屬火,勾陳屬土,螣蛇也屬土,白虎屬金,玄武屬水。六神各隨所屬五行而有旺衰,也各主一類人事,下文的年、月、日諸例都要拿這兩組名目去配。

年建天符

如子年占卦,內有子爻動或持世方斷。

譬如在子年占卦,必須卦中有子水爻發動,或者子水爻正好持世,才可以按「年建天符」這一門來斷;若卦裡根本不見當年的地支,或者見而不動、又不持世,這一門就用不上。這一條是使用太歲斷法的先決條件,下面各條「天符持某神」都以此為前提。

天符持木神。歲內有官職進益之喜。天馬並,同眾喜事。驛馬並,自己有喜。福德並,家中進益。在內象內喜,在外進外財喜。

太歲之爻若臨青龍這一木神:一年之內有官職升遷、家業進益的喜事。若同時又與「天馬」相併,是眾人共有的喜慶;與「驛馬」相併,是自己一身的喜事,多主升調、遠行得意;與「福德」即子孫爻相併,是家中人口財物增益。這個爻若落在內卦,喜事出在自家門內;落在外卦,則是外來的財喜。同一個太歲爻,隨所並之神與所居內外而分出喜事的大小與來路。

持火神。君子有加官進職文字之喜。並凶,家分離,火驚恐,傷廚事。持土神。並吉,主進田產,加官喜事。並凶反此,官事勾連,田產散亡。

太歲之爻若臨朱雀這一火神:在位的君子有加官進職、文書榮顯的喜事,因為朱雀本主文書。若與凶神相併,則家人離散,有火災驚恐,或廚灶間出事。太歲之爻若臨勾陳、螣蛇這一類土神:與吉神相併,主置進田產、加官進爵的喜事;與凶神相併則恰恰相反,官司牽連不斷,田產散失敗亡。可見六神本身並無定吉凶,全看它與吉神凶神哪一邊相併。

持金神。並吉,主道路遠行吉。並凶,悲憂愁慘,挫志損神,血光喪服。

太歲之爻若臨白虎這一金神:與吉神相併,主出門遠行道路順利,白虎本主道路奔走,得吉則化為行動之利;與凶神相併,則一年中悲愁慘切,志氣受挫、精神損耗,甚至有見血光、穿孝服的事。白虎屬金主肅殺,吉凶兩端相去最遠,斷時尤須細看所並何神。

持水神。並吉,主進舟船,並酒之財。並凶,則主盜賊,船水之厄難。更取氣象消息,重主過去,交主未來。動克世應斷之,不動不克不折。貴人及應舉人見天符大吉,常人小人見之反不利。

太歲之爻若臨玄武這一水神:與吉神相併,主添置舟船,或得酒水一類貨殖之財;與凶神相併,則主遭賊失盜,或有翻船落水之厄。此外還要合看卦氣的盛衰消長:動爻是「重」即老陽的,所應之事已經過去;是「交」即老陰的,所應之事尚在將來。總之要看太歲爻發動並克世爻應爻才可斷;既不發動、又不相剋,就不必判斷。最後一層分人而論:有官位的貴人和赴考應舉的人遇上天符,是大吉之兆;平常百姓、地位低微的人遇上它,反而不利——太歲氣勢尊大,唯有身分相稱者才承受得起。

月建直符

每月月建爻動方斷。前是定局,後是吉凶斷例。

月建直符這一門,必須卦中有當月月建的爻發動,才可以據以判斷。以下先列一張定局表,把六神逐月所落的地支排定;表後再列吉凶斷例,說明各神落在內卦外卦分別主何等事。先局後例,是本門的體例。

正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青龍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白虎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朱雀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玄武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勾陳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螣蛇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這是六神逐月所臨地支的定局。橫行是正月到十二月,豎列是六神。讀法與推法如下:青龍一行就是當月的月建本支,正月建寅便在寅,以後逐月順行一位。白虎在與月建相沖之支,即「月破」之位,正月寅則白虎在申,寅申相沖。朱雀在月建往前數三位,正月寅前三為巳。玄武在月建往後數三位,正月寅後三為亥。勾陳在月建的前一位上,正月為丑,以後逐月順行——歌文稱「後三勾陳」,與本表所排不合,當以表為準,姑存其異。螣蛇一行獨作逆行:正月在辰,二月退到卯,三月退到寅,如此逐月倒退,到十二月落在巳。凡占,看卦中動爻的地支落在當月哪一神之下,就以那一神斷其事類。

月建六神吉凶

月建青龍在內象,月內有婚姻進人口之喜。在外象,求官進職吉。破為白虎,月內有人疾,陰女陽男。子孫兄弟父母妻財,並可預斷之。若帶殺同鬼,孝服。外象遠路行人之事。

月建的青龍若落在內卦,這一月家中有婚嫁、添人進口的喜事;落在外卦,則宜於求官謀職,主升遷順遂。月破之位是白虎,白虎發動則這一月家中有人生病;病的是男是女,看爻的陰陽——陰爻主女、陽爻主男。再看這個爻屬六親中的哪一類,是子孫、兄弟、父母還是妻財,就能預先斷出病的是哪一輩人。白虎若又帶凶殺、又與官鬼同處,那就不止於病,要有孝服喪事。白虎落在外卦,則主遠行在外之人的事。

前三朱雀。在內官事口舌事,在外文書之喜。後三玄武。在內陰私伏匿,在外象盜賊失脫之事。後三勾陳。在內象爭訟嫉妒,在外象田宅勾留。

月建往前三位是朱雀。朱雀落在內卦,主家中有官司口舌之爭;落在外卦,則主外來文書的喜信,如薦舉、榜帖、書信之類。月建往後三位是玄武。玄武落在內卦,主家內有闇昧私情、有人隱匿躲藏;落在外卦,則主遭賊、失竊、走脫之事。勾陳也說在月建之後三位(按定局表實在月建前一位,此處存異)。勾陳落在內卦,主家內爭訟相訐、彼此嫉妒;落在外卦,則主田地房宅上被牽連勾留。三神各分內外,內主自家,外主他人與外事。

螣蛇。進在辰月,不虛驚遁廁,怪獸驚恐,在外象非橫災。右爻動或克世應斷之,不動不克不斷。交未來,重過去,吉凶可見。

螣蛇一神按定局表自正月的辰位逐月倒退。此句文字有脫訛,大意是說螣蛇臨爻主虛驚怪異:無端受驚,在廁溷幽隱處躲藏避事,見怪獸異物而驚恐;若落在外卦,則主意外飛來的橫禍。以上各條都要合看一個前提:右列諸爻必須發動,或者發動而克世爻應爻,才可以據以判斷;既不動又不克,就不下斷語。至於應期先後,看動爻是交是重——「交」是老陰,主將來之事;「重」是老陽,主已往之事。這樣吉凶與遲速就都看得出來了。

建前後二位,禍福相同。子與丑同,寅與卯同,辰與巳同,午與未同,申與酉同,戌與亥同。

月建前後相鄰的兩位,所主的禍福與月建本位相同,可以合併看待。具體配對是:子與丑同論,寅與卯同論,辰與巳同論,午與未同論,申與酉同論,戌與亥同論。十二支兩兩成對,取其氣類相近——子丑同屬北方水土,寅卯同屬東方木,辰巳遞交木火,午未同屬南方火土,申酉同屬西方金,戌亥遞交金水。所以卦中雖不正見月建之支,只要見到與它同組的鄰支,仍可按月建直符這一門斷其吉凶。

日建傳符

如子日占,子爻動,定應在今日。

譬如在子日占卦,卦中恰有子水爻發動,那麼所占之事就定在當天應驗。日辰是應期最近的一層,年斷一歲、月斷一月,到日辰這裡便落到眼前;凡卦中動爻與占日同支,事情就在本日見分曉。

卦爻 甲乙 丙丁 戊 己 庚辛 壬癸 上爻 玄武 青龍 朱雀 勾陳 鰧蛇 白虎 五爻 白虎 玄武 青龍 朱雀 勾陳 鰧蛇 四爻 鰧蛇 白虎 玄武 青龍 朱雀 勾陳 三爻 勾陳 鰧蛇 白虎 玄武 青龍 朱雀 二爻 朱雀 勾陳 鰧蛇 白虎 玄武 青龍 初爻 青龍 朱雀 勾陳 鰧蛇 白虎 玄武

這是按占卦當日的天干在六爻上安排六神的定局,即通稱的「起六神」。豎列自下而上是初爻到上爻,橫行是六組日干。安神的次序固定不變,永遠是青龍、朱雀、勾陳、螣蛇、白虎、玄武,自初爻往上依次排去;所不同的只是從哪一神起頭。甲日乙日從青龍起於初爻,丙日丁日從朱雀起,戊日從勾陳起,己日從螣蛇起,庚日辛日從白虎起,壬日癸日從玄武起。起首之神一定,其餘五神順排而上,到上爻正好排滿六位。所以查表時只須認準日干那一列,自下往上讀,就知道每一爻各帶何神。六神一經安上,凡爻之發動、持世、受克,都要連同它所帶的神一併斷,青龍主喜慶,朱雀主口舌文書,勾陳主田土牽連,螣蛇主虛驚怪異,白虎主傷病喪服,玄武主闇昧盜失。

日六神內動

青龍內搖多喜慶,(注:青龍在內三爻動,主家中有婚姻喜慶之事。春寅卯爻為旺相。)

青龍在內卦發動,多有喜慶之事。原注說:青龍落在內卦初、二、三這三爻上而發動,主家中有婚姻一類的喜事。青龍屬木,所以在春天、又臨寅卯木爻上發動,便是旺相得氣,喜事更真更大。內卦主自家門內,所以這一條斷的都是家中之喜。

白虎內驚憂疾病,(注:白虎,金神。或在水爻上來,是水為白虎,入墓,占疾大凶。如庚辛日卜得乾卦,甲子水動,是水為白虎,化為辛丑土,內見巽,水墓在辰,又曰白虎金神,名兩重入墓,必見死亡。他皆仿此。秋申酉爻上動,為旺相尤凶,休囚吉。)

白虎在內卦發動,主驚恐與疾病之憂。原注說:白虎是金神。它若落在水爻之上,就把這個水爻當作白虎看;這個水爻若再入墓,占疾病便是大凶。舉例說,庚辛日占得《乾》卦,庚辛日從白虎起於初爻,初爻甲子屬水,此水爻發動,就是「水為白虎」;它變出辛丑土,而卦中內見巽木,水的墓庫在辰,白虎本身又是金神而金墓在丑,於是水與金兩重都歸入墓庫,叫「兩重入墓」,必定見死亡。其餘情形都照這個道理推。白虎屬金,所以在秋天、又臨申酉金爻上發動,旺相得氣,為禍尤凶;若逢休囚無氣,反而不至於成災。

朱雀飛揚口舌驚,(注:朱雀,火神。亦有氣為朱雀者,附亥子爻,文字無氣,口舌亦無喜。夏巳午上動為旺相。)玄武內搖憂遠路。(注:玄武內搖,主陰私走失。冬亥子爻上動為旺相。)

朱雀飛揚跳動,主口舌驚擾。原注說:朱雀是火神,也要看它有氣無氣;若朱雀附在亥、子水爻上,水克火而火氣全無,那麼文書之事不成,口舌之爭也鬧不起來,兩頭都落空。朱雀屬火,所以在夏天、又臨巳午火爻上發動,才算旺相。玄武在內卦發動,憂在遠路。原注說:玄武內動,主家中有闇昧私情或人口走失。玄武屬水,所以在冬天、又臨亥子水爻上發動,才算旺相。兩神一火一水,一主明處喧爭,一主暗處隱失,各以本行得令為強。

殺陰內動憂亡歿,鰧蛇內搖怪驚卒,(注:殺陰例:正午、二巳、三辰、四卯、五寅、六丑、七子、八亥、九戌、十酉、十一申、十二未。已上逐月下。螣蛇附之爻動者,其家定主有怪異事,惟受官大吉也。)

「殺陰」這一凶神在內卦發動,要憂慮喪亡之事;螣蛇在內卦發動,主怪異驚恐驟然而至。原注列出殺陰的逐月定例:正月在午,二月在巳,三月在辰,四月在卯,五月在寅,六月在丑,七月在子,八月在亥,九月在戌,十月在酉,十一月在申,十二月在未——逐月倒退一位,與月建逆行。凡卦中有這個地支的爻,就是殺陰臨爻。螣蛇若附在這個爻上而發動,其家必定有怪異之事;唯獨占拜官受職遇之,反倒大吉,因為怪異之氣用在官途上反成威權。

大殺內居主傷亡,勾陳臨之言告述。(注:大殺例:正戌、二巳、三午、四未、五寅、六卯、七辰、八亥、九子、十丑、十一申、十二酉。勾陳附之,主有喪亡事。推拜官受職吉,殺爻相生相剋凶。勾陳土從辰戌丑未爻各旺相,向寅卯爻上吉,囚死。)

「大殺」居於內卦,主傷損死亡;勾陳臨在這個爻上,則主有人來告狀訟說。原注列出大殺的逐月定例:正月在戌,二月在巳,三月在午,四月在未,五月在寅,六月在卯,七月在辰,八月在亥,九月在子,十月在丑,十一月在申,十二月在酉。勾陳若附在大殺之爻上,主有喪亡之事;但若是推算拜官受職,遇之反吉。此外還要看殺爻與用神是相生還是相剋,相剋才凶。勾陳屬土,所以落在辰、戌、丑、未這四個土爻上各為旺相,氣足能為禍福;若落到寅卯木爻上,木克土而勾陳受制,占事反吉,因為此時勾陳已囚死無力。

日下大殺更推詳,甲乙豬兮丙丁羊,戊己犬處庚辛虎,父母子孫逢此殺,必定悲號入內堂。(注:甲乙亥,丙丁未,戊己戌,庚辛寅,壬癸巳。此殺推占病忌,爻動方斷。)

按占卦當日天干起的大殺還要另行細推。歌訣說:甲日乙日大殺在豬即亥,丙日丁日在羊即未,戊日己日在狗即戌,庚日辛日在虎即寅;歌中未及壬癸,原注補出壬日癸日在蛇即巳。若父母爻或子孫爻上遇著這個凶殺,家中必定有哭聲傳入內堂,主長輩或子女有喪。原注申明用法:這個殺專用於占疾病時的忌諱,而且必須那一爻發動了才可以斷;不動就不作數。前面「大殺日下數」一條與此同法,可以參看。

日六神外動

白虎外搖憂遠遊,(白虎外動,主有遠行之事。)朱雀爻驚他自憂,(朱雀外動,主外來口舌。逢吉,有文字之喜。)

白虎在外卦發動,憂在遠行。原注說:白虎外動,主有出遠門的事,因為白虎主道路奔馳,在外卦則應在途中。朱雀之爻驚動,是別人自己憂擾。原注說:朱雀外動,主外面招來的口舌是非;若這個爻同時逢吉神,則不是口舌而是文書上的喜信。外卦主他人、主外事,所以同一個神在內在外,應驗的地方就不同。

勾陳發動言謀證,(勾陳外動,主外事勾留。)玄武須云損失愁。(玄武從土爻上來,主有損財盜賊事。)

勾陳發動,主有謀議對證之事。原注說:勾陳在外卦發動,主外面的事情牽扯勾留、拖延不決。玄武動則該說是損失之愁。原注說:玄武若從土爻上生出來,土能克水而玄武屬水,此時反主破財與遭賊之事。勾陳主牽纏不斷,玄武主暗中失脫,兩者都是外卦所主的外來之擾。

青龍外言官職會,(青龍外動,主有外喜,或拜官受職喜。)鰧蛇故云憂在外,(螣蛇外動,主他事。喜是他喜,凶是他凶,吉凶必定自外而來也。)

青龍在外卦,所說的是官職際會之事。原注說:青龍外動,主有外來的喜慶,或者拜官受職的喜事。螣蛇所以說憂在外面。原注說:螣蛇外動,主的是別人的事:喜是別人的喜,凶是別人的凶,吉也好凶也好,一定是從外頭來的,與自家門內無涉。這正點出內外卦的分野:內卦斷自身家宅,外卦斷他人外事。

大殺動須六畜災,(大殺例見前節注。外動主其六畜有損。)殺陰動須修福位。(殺陰例見前注。推拜官受職吉。)

大殺發動,須防六畜受災。原注說:大殺的逐月定例見前一節的注,它在外卦發動,主家中牛馬豬羊雞犬一類牲畜有損失。殺陰發動,須當修積福德。原注說:殺陰的定例也見前注;它發動時宜做善事禳解,而若是推算拜官受職遇之,則為吉。內動主人身喪亡,外動主六畜之災,同一個凶殺落處不同,所應的輕重也就分了等次。

六神有氣吉凶

青龍旺相有欣恰,朱雀文書並口舌,鰧蛇驚怪火光飛,玄武旺相防盜賊。

這一首總論六神得氣之後各主何事。青龍旺相有氣,主歡欣快意之事,婚姻財喜皆在其中。朱雀有氣,一頭主文書信息,一頭主口舌爭訟,得吉則為文書,逢凶則為是非。螣蛇有氣,主虛驚怪異,又主火光飛竄之象,因為螣蛇形如飛蛇,動則閃爍不定。玄武旺相有氣,要提防盜賊竊取。四神各據本性,氣旺則其事必現,氣衰則其應輕微。

白虎旺相兵喪事,休囚死絕卻為吉,勾陳旺相鬥訟凶,囚死兵傷自投擲。

白虎旺相有氣,主刀兵與喪亡之事;反過來,白虎若逢休囚死絕,凶氣盡洩,倒成了吉。勾陳旺相有氣,主爭鬥訴訟,為凶;勾陳若居囚死之地,則主為兵刃所傷,或是自己投擲跌撲而受傷。可見凶神並非一味畏其旺:白虎以衰為吉,而勾陳雖衰亦有傷身之應,兩者不可一概而論,須分別記取。

殺陰旺相憂囚繫,大殺臨之相□滯,六神皆盡法其例,旺論朱雀□財弊。

殺陰旺相有氣,要憂慮牢獄拘係之事;大殺臨爻,則事情互相牽滯難解——此句缺一字,照原樣保留不補。六神的斷法都照上面這些成例類推,一一比附即可。末句亦缺一字,大意是:論旺氣時以朱雀為例,朱雀屬火而旺,往往在錢財上生出弊端,如因文書契券而破財、因口舌爭訟而耗財。全首是把六神與殺陰、大殺合在一處,示人以旺衰定輕重的通例。

白虎臨財損病憂,玄武臨財憂盜制,青龍臨財即吉慶,鰧蛇臨財主遺失。

這一首專論六神臨於妻財爻上各主何應。白虎臨財爻,主損財,又主因財起病之憂。玄武臨財爻,要憂心財物被盜竊劫制。青龍臨財爻,那就是吉慶,主進財、主婚姻成就。螣蛇臨財爻,主財物遺落散失,尋之不見。同是一個財爻,所帶之神不同,或聚或散、或吉或凶,判然有別,這正是六爻斷卦以六親為體、以六神為用的地方。

勾陳臨財遇勾留,若不爭財相嫉妒,但能依此與人占,萬事吉凶無一失。

勾陳臨於財爻,主錢財被勾牽留滯,討取不回、週轉不靈;如果不是為爭財而起糾紛,也必是有人從旁嫉妒眼紅。只要能照上面這幾條與人占斷,萬般事情的吉凶就不會有一處失誤。末二句是六神門的結語,作者自信此法周密可用,讀者依例推之即可。

推占來情休旺吉凶要決章

欲知卜者來何意,先看旺相休囚氣,旺相婚姻宜官職,休囚爭財官退位。(注:春艮震,夏巽離,秋坤兌,冬乾坎。凡占卜必先看八卦休旺之氣者,蓋休生之卦,乃占卜之提綱也。故內外俱在旺相者,大則求官,次則嫁娶,出類而知。凡在公在私,經常有隧者皆是也。如內外休囚者,則反此。)

想知道來占卦的人心裡為的是什麼事,先看卦氣是旺相還是休囚。卦氣旺相,來意多在婚姻,或是求取官職這類進取的事;卦氣休囚,來意多在爭奪錢財,或是官位將被裁退這類失勢的事。原注說:春天以艮、震二卦為旺相,夏天以巽、離為旺相,秋天以坤、兌為旺相,冬天以乾、坎為旺相。凡占卜必先看八卦的休旺之氣,因為卦氣的衰旺是占卜的總提綱。所以內外兩卦都居旺相的,大事是求官,其次是嫁娶,依類推去便可知道;凡是公事私事中順遂通達有路可循的,都屬這一類。如果內外兩卦都休囚,那就反過來推,所問必是退敗失守之事。這一門叫「推來情」,是在來人未開口以前,先由卦氣揣度他所為何來。

身居世上欲行遊,鬼更當門官病忌,(注:鬼在第三四爻是也。子午為世身在初,丑未為世身在二,寅申為世身在三,卯酉為世身在四,辰戌為世身在五,巳亥為世身在六。又法:只取驛馬動為斷。驛馬例:申子辰馬居寅,寅午戌馬居申,亥卯未馬在巳,巳酉丑馬在亥。)

身爻落在世爻上,來人是想出門遠行;官鬼爻又正當門戶之位,那麼占官、占病都要忌諱。原註解釋:所謂「當門」,是官鬼落在第三、第四爻上,三四兩爻居內外之交,如同門戶。安身爻的辦法是看世爻的地支:世爻是子或午,身在初爻;是丑或未,身在二爻;是寅或申,身在三爻;是卯或酉,身在四爻;是辰或戌,身在五爻;是巳或亥,身在六爻。另有一法不用身爻,只取驛馬發動來斷行止。驛馬的定例是:申子辰三合水局,馬在寅;寅午戌三合火局,馬在申;亥卯未三合木局,馬在巳;巳酉丑三合金局,馬在亥。馬動則主奔走遷移。

胎沒懷胎犯鬼神,陰私逃避失財人。(注:胎沒二卦,春巽離,夏坤兌,秋乾坎,冬艮震。值者多是占孕病,鬼神為祟,或逃竄,或失財。凡囚死之卦,必占官司囚繫事,並犯疾厄及親戚喪亡。)

卦氣落在「胎」「沒」兩等上的,來意多是問懷孕,或是問觸犯了鬼神;也有問闇昧私情、問逃亡躲避、問丟失錢財之人的。原注說:胎、沒這兩等卦,春天是巽、離,夏天是坤、兌,秋天是乾、坎,冬天是艮、震——正比當旺之卦各退兩位。占卦遇上這兩等,多半是問胎孕、問疾病,或是鬼神作祟,或是有人逃竄,或是失了財物。至於卦氣落在「囚」「死」兩等的,必定是問官司牢獄之事,兼及染病受災與親戚喪亡。前一節「旺相胎沒死休囚廢」的八等卦氣,到這裡就成了推測來情的憑據。

外發胎生人覓己,內動旺相己求人,日月合生從吉說,若知刑害則凶陳。(注:世爻與月建及日辰相生相合者,則從吉說。如世爻與月建日辰相刑害,則凶。外不求覓,不可不審。)

外卦發動而居胎、生之氣,是別人來求我;內卦發動而居旺相之氣,是我去求別人。再看世爻與日辰、月建的關係:若相生相合,就按吉斷;若知其中有刑有害,就按凶陳說。原注申明:世爻與月建、日辰相生相合的,從吉斷;世爻與月建、日辰相刑相害的,則凶。至於外卦究竟是不是來求我,還得仔細審辨,不可草率。內主己、外主人,動在何處便是誰先開口,這是判斷求人與被求的關鍵。

身在財鄉欲覓財,亦憂父母及妻災,變入空亡奴婢走,定知生死占新來。(注:財爻持世,或在他爻動,主妻妾災及憂父母。如空亡帶殺,主喪亡事。凡財爻動憂父母,父母爻動憂子孫,子孫爻動憂官事,官鬼爻動憂兄弟,兄弟爻動憂失財及妻妾。蓋取五行相剋之義。)

身爻落在財爻上,來人是想求財;但同時也要替父母與妻子擔憂。財爻變而落入空亡,主奴婢逃走;由此還可斷定所問的是生是死,或者是新近發生之事。原註解釋:財爻持世,或在別的爻上發動,都主妻妾有災、父母有憂。若再落空亡又帶凶殺,那就主喪亡之事。通例是:財爻動則憂父母,父母爻動則憂子孫,子孫爻動則憂官事,官鬼爻動則憂兄弟,兄弟爻動則憂失財與妻妾——這一串憂患的次第,取的正是五行相剋之義,克誰便憂誰。

日辰生卦及其世,多占父母及其身,卦與世爻生日者,應卜妻財及子孫。卦與世爻同剋日,必須六畜及婚姻,卦世與日無相剋,盡占塚墓兄弟親。

再從日辰與卦、世的生克來推來情。日辰生卦、又生世爻的,來人多半是問父母的事或問自身。反過來,卦與世爻去生日辰的,所問應在妻財與子孫。卦與世爻一同去剋日辰的,必是問六畜或問婚姻,因為財為妻、亦為牲畜,我克者為財。卦與世爻同日辰之間既不相生也不相剋的,所問不外墳塋冢墓、兄弟親族之事。這四句把日辰當作事情的一頭、世爻當作占者一頭,憑兩者生克方向來定所問的門類,與前面憑卦氣推來情互為表裡。

日克世爻占喪事,並占怪異及相論,游魂世應日相剋,卜心無定為他人。(注:若生克斷決甚驗,惟游魂卦主心不定。卦者,即所主之月卦也。如乾乃四月之卦,姤乃五月卦之類也。)

日辰反過來克世爻的,來人是問喪事,兼問怪異之事與彼此爭論之事。若得的是游魂卦,而世爻、應爻又與日辰相剋,那就是占者心中猶疑不定,或者是替別人來問。原注說:用生克來斷決,很是靈驗;唯獨游魂卦主人心思游移不定。這裡所說的「卦」,指該卦所主的月卦,如《乾》是四月之卦、《姤》是五月之卦這一類,推日辰生克時要連月卦一併合看。

世應日月破並刑,官災盜賊死亡驚,若不人與相爭事,卻有亡賊哭泣聲。(注:凡世應居月破月刑,來刑本日者,定有官司、盜賊、死亡、驚恐,故也。或公訟喧爭事,或失財、孝服、悲泣聲。更看有無刑殺,洞林曰:世應三刑並殺陰,十死一生也。)

世爻應爻若被日辰月建沖破,又兼相刑,主有官非、盜賊、死亡、驚恐;如果不是與人爭執之事,便有失盜與哭泣之聲。原註解釋:凡世爻應爻處在月破、月刑之位,又來刑剋占卦本日的,必定有官司、盜賊、死亡、驚恐這幾樣;或是公門爭訟喧鬧,或是失財、戴孝、悲泣。還要再看卦中有沒有刑殺相併。晉人郭璞《洞林》說:世應犯三刑又並著殺陰,是十死一生的危象。這是全章中最凶的一條,占病占訟遇之尤須審慎。

應來克世人謀己,世動克應己謀人,旺相與生官作礙,休囚帶殺鬼相侵。(注:所言相剋者,即相剋相害也。又彼此相剋害,亦當視爻休旺。如克害旺相,而帶官鬼官符者,即公訟也。如克害之爻休囚,帶殺諸死符,病即主病也。)

應爻來克世爻,是別人在算計我;世爻動而克應爻,是我在圖謀別人。相剋之爻若旺相有氣,又得生扶,便成官府上的阻礙;若休囚無氣而帶凶殺,便是鬼祟來侵。原注說:這裡講的「相剋」,兼指相剋與相害。彼此相剋相害,還要看爻的休旺:克害之爻旺相,又帶官鬼、官符的,應在公門訟事;克害之爻休囚,又帶凶殺與各種死符的,那就應在疾病,是病不是訟。同是一個克,強則成訟、弱則成病,分野全在旺衰。

陰世月前事未至,陽爻月後事先過,但能仔細尋其意,卦中何事不包羅。(占法:陰主未來,陽主過去。假令十月坤宮得初六五爻動,□子陰爻持世,而在月建之前,主未來。如十月得臨卦,九二爻動,是丁卯陽爻,在月未建之後,此則已往。更以六神變動推之,無不應矣。)

世爻是陰爻而所臨之支在月建之前,事情還沒有到來;世爻是陽爻而所臨之支在月建之後,事情已經過去。只要肯仔細尋繹其中的意思,卦中還有什麼事情包羅不盡呢。原注說明占法:陰主未來,陽主過去。譬如十月占得坤宮之卦,初六與五爻發動,乙未坤宮初爻納子水,是陰爻持世,子在十月建亥之前,所以主未來之事——底本此處缺一字,照原樣保留。又如十月得《臨》卦,九二爻發動,是丁卯陽爻,卯在月建亥之後(底本「月未建」當作「月建」),這就是已往之事。再配上六神的變動去推,沒有不應驗的。

占過去未來章

父母爻為印,財爻為綬。占求官任所有無章內二節。

占問官職時,把父母爻看作官印,把妻財爻看作繫印的綬帶,兩爻合起來就是「印綬」,為做官的憑信。這兩句本是「占求官任所有無」那一章裡的兩節,此處提前引來,作為下文推過去未來的張本;因為月卦所生、所克之爻取印取綬,正是本章舉例時要用到的。

爻在卦前言未來,爻在卦後言過去,六爻先以卦為身,然後看其爻發處。(注:聖人作易,逆觀未來,順考以往。假令遁卦,第二陰爻為世,即是六月卦也。月建未,未屬土。壬午火為印綬,或官職、或病疾。午在未之後,言已往也。合在巳,午前四月,五壬申金,為月卦所生之爻,土生金爻帶兄弟為應,萬事和合,喜悅之事。申在未前,為未來事。合申酉年七八月應。他並仿此。壬申壬午丙申兄弟備遁中也。)

動爻的地支排在月卦之支的前面,所應的是將來之事;排在月卦之支的後面,所應的是過去之事。推六爻時,先把這一卦所主的月份當作全卦的本身,然後再看哪一爻發動。原注說:聖人作《易》,逆著推知未來,順著考察已往。譬如《遁》卦,第二爻為陰而持世,它是六月之卦,月建在未,未屬土。卦中壬午火生未土,是生我者,故為印綬,所主或是官職、或是疾病;午在未的後一位,所以說是已往之事,其應期合在巳,即午前的四月。第五爻壬申金,是月卦未土所生之爻,土生金而這個金爻帶兄弟為應,主萬事和合、有喜悅之事;申在未的前一位,所以是未來之事,應期合在申酉年或七月八月。其餘都照此類推。原注末句說壬申、壬午、丙申與兄弟諸爻都齊備在《遁》卦之中,正是取例於此卦的緣故。

欲知其事合有之,細相六爻卦體推,太歲沖身以月斷,月卦沖歲以日期。(四沖:子午卯酉,寅申巳亥,辰戌丑未。假合子以午為沖,卯見酉為沖,歲沖以月期,月沖以日期也。)

想知道所問之事究竟該不該有、能不能成,就要細細審視六爻與卦體來推求。若太歲之支沖身爻,應期定在月上;若月卦之支沖太歲,應期定在日上。原注列出相沖的配對:子與午、卯與酉,寅與申、巳與亥,辰與戌、丑與未——原文稱「四沖」,實為六組。譬如子以午為沖,卯遇酉為沖。總之,太歲所沖的,用月份來定應期;月卦所沖的,用日子來定應期:所沖的一層越大,應期的單位就越粗,越小則越細。這是全書推斷應期的通則,本章至此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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