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 · 第 1 卷
卷三·斷占總訣篇之一·八卦方位圖
梅花易數典籍
重點在《說卦傳》的取象與體用生克兩條。起卦方式雖多,落到斷法上是同一套。
序(清·黃宗羲撰)
宋慶曆中,康節邵先生隱處山林,冬不爐,夏不扇,蓋心在於《易》,忘乎其為寒暑也。猶以為未至,糊《易》於壁,心致而目玩焉。邃於《易》理,欲造《易》之數而未又征也。一日午睡,有鼠走而前,以所枕瓦枕投擊之,鼠走而枕破。覺中有字,取視之:「此枕賣與賢人康節,某年月日某時,擊鼠枕破。」
宋仁宗慶曆年間,邵康節先生(名雍,諡康節)隱居在山林裡,冬天不生火爐,夏天不用扇子,只因一顆心全在《周易》上,連寒暑都忘了。他還嫌自己下的功夫不夠,把《易》的圖文糊在牆壁上,心裡思索、眼裡揣摩,片刻不離。他對《易》理鑽研得極深,很想推求出《易》中的「數」,卻始終沒有得到印證。有一天午睡,一隻老鼠從面前跑過,他抓起枕著的瓦枕擲過去打它,老鼠跑掉了,瓦枕卻摔破了。他發覺破處露出字來,取過來一看,上面寫著:「此枕賣與賢人康節,某年月日某時,擊鼠枕破。」
先生怪而詢之陶家,其陶枕者曰:「昔一人手執《周易》憩坐,舉枕其書,必此老也。今不至久矣。吾能識其家。」先生偕陶往訪焉,及門,則已不存矣,但遺書一冊謂其家人曰:「某年某月某時,有一秀士至吾家,可以此書授之,能終吾身後事矣。」其家以書授先生,先生閱之,乃《易》之文,並有訣例。推例演數,謂其人曰:「汝父存日,有白金置睡床西北窖中,可以營葬事。」其家如言,果得金。
先生覺得奇怪,便到燒陶的人家去查問。那位做瓦枕的陶工說:「從前有一個人手裡拿著《周易》在這裡歇腳,把這隻枕頭墊在書下面,一定是那位老人寫的。如今他已經很久不來了,我認得他家。」先生就同陶工一起前去尋訪。到了門口,那位老人已經過世,只留下一冊書,並且生前囑咐家人說:「某年某月某時,會有一位秀才到我家來,可以把這冊書交給他,他能替我了結身後之事。」這家人便把書交給先生。先生翻開一看,原來講的都是《易》的文字,並且附有起卦斷卦的口訣與範例。他照例推演其數,對那家人說:「你父親在世時,有一筆白銀埋在睡床西北角的地窖裡,可以取出來辦喪事。」那家人照話去挖,果然得到了銀子。
先生受書以歸,後觀梅,以雀爭勝,布算,知次晚有鄰人女折花,墮傷其股。其卜蓋始於此,後世相傳,遂名《觀梅數》。又後算落花之日,午時為馬所踐毀;又算西林寺額,知有陰人之禍。凡此,皆所謂先天之數也。蓋未得卦先得數也。以數起卦,故曰後天。若夫見老人有憂色,卜而知老人有食魚之禍;見少年有喜色,卜而知有婚聘之喜;聞雞鳴,知雞必烹;聽牛鳴,知牛當殺。凡此,皆後天之數也。蓋未得數先得卦也。以卦起數,故曰後天。
先生帶著這冊書回家。後來有一次觀賞梅花,因兩隻雀鳥爭枝墜地而起卦推算,預知第二天傍晚會有鄰家女子來折花,跌落摔傷大腿。他的占卜之術大約就從這一次開始,後世輾轉相傳,於是被稱作《觀梅數》。此後他又推算落花的日子,斷定當天午時花要被馬踐毀;又推算西林寺的匾額,知道寺中將有女子引起的禍事。凡屬這一類,都叫作「先天之數」,因為都是還沒有取得卦象、先取得了數目,是由數而起卦(傳世本此處誤作「故曰後天」,按義應作「故曰先天」)。至於見到老人面帶憂色,一占就知道老人有因吃魚而喪命之禍;見到少年面有喜色,一占就知道他有議婚下聘之喜;聽見雞叫,知道這隻雞必被烹煮;聽見牛叫,知道這頭牛將被宰殺——凡屬這一類,都叫作「後天之數」,因為都是還沒有取得數目、先取得了卦象,是由卦而起數,所以稱為「後天」。
一日,置一椅,以數推之,書椅底曰:「某年月日,當為仙客坐破。」之期,果有道者來訪,坐破其椅。仙客愧謝,先生曰:「物之成毀有數,豈足介意,且公神仙也,幸坐以示教。」因舉椅下所書以驗,道者愕然趨起出,忽不見。乃知數之妙,雖鬼神莫逃,而況於人乎?況於物乎?
有一天,先生新置了一把椅子,用數推算它的成毀,在椅子底下題字說:「某年月日,當為仙客坐破。」到了那一天,果然有一位道人來訪,一坐就把椅子坐塌了。道人慚愧道歉,先生說:「器物的成與毀自有定數,哪裡值得放在心上;何況您是神仙中人,幸虧您坐塌了它,正好給我一個印證。」於是抬起椅子來看底下所題的字,道人愕然,起身快步走出門去,忽然就不見了。由此可知「數」之奇妙,連鬼神都逃不出去,何況是人?何況是物?
卷一·象數易理篇之一 周易卦數: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五行生剋: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八宮所屬五行:乾、兌,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離,火。 卦氣旺:震、巽木旺於春,離火旺於夏,乾、兌金旺於秋,坎水旺於冬,坤、艮土旺於辰戌丑未月。 卦氣衰: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辰戌丑未坎。 十天干:甲乙東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十二地支: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龍,巳火蛇,午火馬,未土羊,申猴金,酉金雞,戌土犬,亥水豬。 八卦象例:乾三連,坤六斷,震仰盂,艮覆碗,離中虛,坎中滿,兌上缺,巽下斷。
卷一「象數易理篇」之一,先立起全書起卦、斷卦所依據的幾張基本配屬表(書中「乾」皆即「乾」卦)。 「周易卦數」用的是先天八卦之數,這是梅花心易把物數、聲數、字數折算成卦的根本依據:乾為一,兌為二,離為三,震為四,巽為五,坎為六,艮為七,坤為八。 「五行生剋」:金能生水,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又轉過來生金;相剋一路則是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水能克火,火能克金。梅花斷卦的吉凶,全落在體卦與其餘各卦之間的這層生克關係上。 「八宮所屬五行」:乾與兌同屬金,坤與艮同屬土,震與巽同屬木,坎獨屬水,離獨屬火。 「卦氣旺」是說某卦得了時令之氣而強旺:震、巽屬木,旺在春季;離屬火,旺在夏季;乾、兌屬金,旺在秋季;坎屬水,旺在冬季;坤、艮屬土,旺在辰、戌、丑、未這四個季月。 「卦氣衰」正相反:春季則坤、艮衰,夏季則乾、兌衰,秋季則震、巽衰,冬季則離衰,辰戌丑未四季之月則坎衰。 「十天干」配方位五行:甲與乙屬東方木,丙與丁屬南方火,戊與己屬中央土,庚與辛屬西方金,壬與癸屬北方水。 「十二地支」配五行與生肖:子屬水為鼠,丑屬土為牛,寅屬木為虎,卯屬木為兔,辰屬土為龍,巳屬火為蛇,午屬火為馬,未屬土為羊,申屬金為猴,酉屬金為雞,戌屬土為犬,亥屬水為豬。 「八卦象例」是記卦畫形狀的口訣:乾三連(三畫皆相連),坤六斷(三畫皆中斷,共成六小段),震仰盂(像口朝上的盂),艮覆碗(像倒扣的碗),離中虛(中間一畫斷開),坎中滿(中間一畫填實),兌上缺(最上一畫斷開),巽下斷(最下一畫斷開)。
占法:《易》中秘密窮天地,造化天機洩未然。中有神明司禍福,從來切莫教輕傳。 玩法:一物從來有一身,一身還有一乾坤。能知萬物備於我,肯把三才別立根。天向一中分造化,人於心上起經綸。仙人亦有兩般話,道不虛傳只在人。
「占法」訣說:《周易》中的秘密能窮盡天地之理,造化的天機能洩露尚未發生之事;其中自有神明主掌禍福,所以歷來切不可輕易傳人。 「玩法」訣說:任何一物本來各自有一個身,一身之中又各自具備一副乾坤(即人人物物各具一太極);若真能體會萬物之理都完備在我心裡,就肯把天、地、人「三才」的根另立在自己心上。天在「一」(太極)之中分出造化,人則在心上生出經綸萬物的本領。傳說仙人也有兩套說法(一套說可傳、一套說不可傳),其實道並非吝惜不傳,只看所傳的是什麼人罷了。
卦以八除
凡起卦不問數多少,即以此數作卦數,過八數即以八數遞除。一八除不盡,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盡,以餘數作卦。如得八數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爻以六除:凡起動爻,以重卦總數除六,以餘數作動爻。如不滿六,止用此數為動爻,不必再除。如過六數,則除之一六,不盡再除二六、三六,直至除盡,以餘數作動爻。若一爻動,則看此一爻,是陽爻則變陰爻,陰爻則變陽爻。取爻當以時加之。
凡起卦,不管取得的數是多少,就直接拿這個數當卦數用;超過八,就用八一次次減除:減掉一個八還不夠,再減二八(十六)、三八(二十四),一直減到不能再減為止,用剩下的餘數去查先天卦數取卦。若得到的恰好是八的整倍(餘數為零),就直接算作坤卦,不必再除。 「爻以六除」:起動爻時,用上下重卦相加的總數去除以六,用餘數定第幾爻動。總數不滿六,就直接用這個數作動爻,不必再除;超過六,就減掉一個六,不夠再減二六(十二)、三六(十八),一直減盡,用餘數作動爻。凡有一爻發動,就看這一爻的陰陽:陽爻要變成陰爻,陰爻要變成陽爻,由此得出「變卦」。取動爻時,還應當把當時的時辰之數加進去一併計算。
互卦起例
互卦只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第六爻,以中間四爻分作兩卦,看得何卦。又云:乾坤無互,互其變卦。 年月日時起例:年月日為上卦。年月日加時總數為下卦。又以年月日時總數取爻。如子年一數,丑年二數,直至亥年十二數。月如正月一數,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數。日數如初一一數,直至三十日,為三十數。以上年月日共計幾數,以八除之,以餘數作卦。如子時一數直至亥時十二數,就將年月日數加時之數,總計幾數,以八除之,餘數作下卦;以六除,餘數作動爻。
取互卦只用八經卦,不必去查六十四卦的卦名。作法是把已成的重卦去掉最下面的初爻和最上面的第六爻,剩下的中間四爻分成上下兩個三畫卦(二、三、四爻為下互,三、四、五爻為上互),看它們各成什麼卦。另有一說:乾卦、坤卦六爻純一,互出來還是本卦,等於無互,遇到這種情形就改取變卦去互。 「年月日時起例」,這是先天起卦的正法:以年、月、日三者之數定上卦,以年、月、日再加時辰之數定下卦,再用年月日時的總數取動爻。年數按地支排,子年算一數,丑年算二數,依次數到亥年算十二數;月數就用月份,正月算一數,一直到十二月算十二數;日數就用日期,初一算一數,一直到三十日算三十數。把年、月、日三個數合起來,用八去除,取餘數按先天卦數定上卦。時辰也按地支排,子時算一數,一直到亥時算十二數;再把年月日之數加上時辰之數,合計後用八去除,餘數定下卦;末了把這個總數用六去除,餘數定動爻。
物數占例
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數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卦數並時數總除六取動爻。 聲音占例:凡聞聲音,數得幾數,起作上卦,加時數配作下卦。又以聲音,如聞動物鳴叫之聲,或聞人敲擊之聲,皆可作數起卦。 字占:凡見字數如停勻,即平分一半為上卦,一半為下卦。如字數不勻,即少一字為上卦,取天輕清之義,以多一字為下卦,取地重濁之義。
凡見到可以點數的東西(如幾隻雀、幾朵花、幾個人),就用這個數目起上卦,用當時的時辰之數配下卦;再把卦數與時辰之數相加,總數除以六,取餘數定動爻。 「聲音占例」:凡聽見聲響,數它響了幾聲,就用這個數起上卦,加上時辰之數配下卦。所謂聲音,像禽獸鳴叫之聲,或人敲門、擊物之聲,都可以數出數目來起卦。 「字占」:凡見到的字數是偶數、可以勻分的,就一半作上卦、一半作下卦;若字數不勻(奇數),就把少的一半作上卦,取「天輕清而在上」之義,把多的一半作下卦,取「地重濁而在下」之義。
一字占至十一字占
一字為太極未判。如草書,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書,則取其字畫,以左為陽畫,右為陰畫。居左者看幾數,取為上卦。居右者看幾數,取為下卦。又以一字之陰陽,全畫取爻。「彳」、「丿」,此為左者;「一」、「乙」、「、」此為右者。
只得一個字,是太極尚未分判之象。若寫的是草書,筆畫混沌不清,就不能據以取卦。若是楷書,就取這個字的筆畫來分陰陽:偏左的筆畫算陽畫,偏右的筆畫算陰畫;數居左的共有幾畫,取來作上卦,數居右的共有幾畫,取來作下卦;再合這一個字的全部筆畫之數去取動爻。像「彳」「丿」這類向左的筆形,就算居左的;像「一」「乙」「、」這類向右的筆形,就算居右的。
二字為兩儀平分。以一字為上卦,一字為下卦。 三字為三才。以一字為上卦,二字為下卦。 四字為四象。平分上下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數畫數,只以平仄聲音調之。平聲為一數,上聲為二數,去聲為三數,入聲為四數。 五字為五行。以二字為上卦,三字為下卦。 六字為六爻之集。平分上下為卦。 七字為齊七政。以三字為上卦,四字為下卦。 八字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為卦。 九字為九疇之義。以四字為上卦,五字為下卦。 十字為成數。平分上下為卦。 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聲音調之,止用字數。如字數均平,則以半為上卦,以半為下卦。又合二卦總數取爻。
得兩個字,取「兩儀平分」之象:一個字作上卦,一個字作下卦。 得三個字,取「三才」之義:一個字作上卦,兩個字作下卦。 得四個字,取「四象」之義:上下平分成兩卦。又凡在四字以上的,不必再去數筆畫,只按每字的聲調折成數目:平聲算一數,上聲算二數,去聲算三數,入聲算四數。 得五個字,取「五行」之義:兩個字作上卦,三個字作下卦。 得六個字,是六爻會聚之象:上下平分成兩卦。 得七個字,取「齊七政」(日月與五星)之義:三個字作上卦,四個字作下卦。 得八個字,取「八卦定位」之義:上下平分成兩卦。 得九個字,取《尚書·洪範》「九疇」之義:四個字作上卦,五個字作下卦。 得十個字,十為「成數」:上下平分成兩卦。 十一個字以上,直到一百字,都可以起卦。只是十一字以上就不再用平仄聲調折數,單用字數本身:字數能勻分的,一半作上卦,一半作下卦;再合上下兩卦的總數去取動爻。
丈尺占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寸數不用。 尺寸占:以尺數為上卦,寸數為下卦。合尺寸之數加時取爻。分數不用。
凡是可以用丈尺量的東西,就以丈的數目作上卦,尺的數目作下卦,把丈與尺兩個數相加去取動爻,零頭的寸數棄置不用。 「尺寸占」:若所量之物只有尺寸大小,就以尺的數目作上卦,寸的數目作下卦,把尺與寸相加再加上時辰之數去取動爻,零頭的分數棄置不用。
為人占
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來意。 又聽其語聲者,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說兩句,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後一句為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後所聞一句。餘句不用。
替別人占卜,取卦的門路不止一種:或聽他說話的聲音起卦,或看他是什麼身份樣貌的人,或取他身上動的部位,或取他隨身之物,或依他衣服的顏色,或就起卦時所觸見的外物,或用當時的年月日時,或讓他寫下所問之事。 所謂「聽語聲」:他若只說一句,就照這一句的字數分開起卦;若說了兩句,就用前一句作上卦、後一句作下卦。話說得多的,就只取最初聽見的那一句,或最後聽見的那一句,其餘各句一概不用。
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為乾,少女為兌之類。 取諸其身者,如頭動為乾,足動為震,目動為離之類。 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 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年月日時,如觀梅之類推之。 書寫來意者。其人來占,或寫來意,則以其字占之。
所謂「觀人品」:來問的是老人就取乾卦,是少女就取兌卦,其餘照八卦所配的人物類推。 所謂「取諸身」:他頭動就取乾卦,腳動就取震卦,眼動就取離卦之類。 所謂「取諸物」:看他手裡恰好拿著什麼,金玉一類或圓形之物取乾卦,陶土瓦器一類或方形之物取坤卦之類。 所謂「因服色」:來人穿青衣就取震卦,穿赤衣就取離卦之類。 所謂「觸外物」:起卦的當口看見水就取坎卦,看見火就取離卦之類。 所謂「年月日時」,就照前面觀梅占的算法推。 所謂「書寫來意」:來人若把所問之事寫在紙上,就用他寫的這些字起卦占斷。
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時或聞有聲音,或觀當時有所觸之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與前章為人占類法同。 占動物:凡占群物之動,不可起卦。如見一物,則就以此物為上卦,物來之方位為下卦。合物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以此數總斷其物,如後天占牛鳴雞叫之類。又凡牛馬犬豕之類,初生,則以初生年月日時占之。又可置買此物,亦可以初置買之時推之。
自己想占,可以用當時的年月日時起卦,也可以就耳中所聞的聲響起卦,還可以就眼前所觸見的外物起卦。這三種取法,與上一章替人占卜的取法相同。 「占動物」:一群東西同時亂動的,不能起卦;只有見到單獨一物,才就以這物取上卦,以它來的方位取下卦,把物卦之數與方位卦之數相加,再加時辰之數取動爻,用這個總數總斷這隻動物的吉凶,例如後天卦裡占牛鳴、雞叫就是。此外,牛、馬、犬、豬這些牲畜,可用它出生的年月日時來占;若是買來的,也可以用最初買進的時刻推算。
占靜物
凡占靜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樹木之類,則屋宅初創之時,樹木初置之時,皆可起卦。至於器物,則置成之時可占,如枕、椅之類是矣。餘則無故不占。若觀梅,則見雀爭枝墜地而占。牡丹,則見有問而占。茂樹,則枝枯自墜而後占也。
占靜物也有分別:像江河、山石這種自古就在、無始無終的東西,不能起卦。至於房屋、樹木一類,則在房屋初建之時、樹木初栽之時,都可以起卦。至於器用之物,則在造成、置辦的那一刻可占,例如前文的瓦枕、坐椅就是。除此之外,無故不占。像觀梅那一次,是因見雀鳥爭枝墜地這樁反常之事才占;占牡丹,是因客人發問才占;占茂樹,是因無風而枯枝自己墜地才占——總歸是「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
象數易理篇之二
物卦起例(端法後天起卦) 後天端法:以物為上卦,方位為下卦,合物卦之數與方卦之數加時數以取動爻。 八卦萬物屬類(併為上卦) 乾:天、父、老人、官貴、頭、骨、馬、金寶、珠玉、水果、圓物、冠、鏡、剛物、大赤色、水寒。 坤:地、母、老婦、土、牛、金、布帛、文章、輿輦、方物、柄、黃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書、米、谷。 震:雷、長男、足、髮、龍、百蟲、蹄、竹、萑葦、馬鳴、馵足、的顙、稼、樂器之類、草木、青碧綠色、樹、木核、柴、蛇。 巽:風、長女、僧尼、雞、股、百禽、百草、臼、香氣、臭、繩、眼、羽毛、帆、扇、枝葉之類、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物卦起例」講的是後天端法起卦,也就是不用年月日時之數,直接就眼前之物取卦:以所見之物取上卦,以這物所在(或所來)的方位取下卦,再把物卦之數與方位卦之數相加,加上時辰之數,用總數除六取動爻。 下面這張「八卦萬物屬類」表,就是取物為上卦時的取象依據。 乾所主的是:天、父親、老人、當官顯貴之人;在身為頭、為骨;在畜為馬;在物為金寶、珠玉、水果、圓形之物、帽冠、鏡子,凡堅剛之物皆是;在色為大赤,在氣為寒。 坤所主的是:地、母親、老婦;在物為土、為牛、為布帛,為文采章紋、車輿輦轎,凡方形之物皆是;在色為黃、為黑;又為瓦器、為腹、為下裳、為黍稷米穀之類,也為書冊。 震所主的是:雷、長子;在身為足、為頭髮;在物為龍、為百蟲、為蹄,為竹、為萑葦,為鳴叫之馬、後足白色之馬、額上有白斑之馬,為莊稼,為竹木一類樂器,為草木、樹、木核、柴薪;在色為青碧綠;又為蛇。 巽所主的是:風、長女、僧尼;在畜為雞,在身為大腿;又為百禽百草、為臼、為香氣與臭氣、為繩索、為眼、為羽毛、為帆、為扇、為枝葉之類;在人為修仙問道者與工匠;凡細長筆直之物、精巧之器皆屬巽。
坎:水、雨、雪、工、豕、中男、溝瀆、弓輪、耳、血、月、盜、宮律、棟、叢棘、狐、蒺藜、桎梏、水族、魚、鹽、酒、醢、有核之物、黑色。 離:火、雉、日、目、電、霓霞、中女、甲冑、戈兵、文書、槁木、爐、獸、鱷龜蟹蚌、凡有殼之物、紅赤紫色、花紋人、乾燥物。 艮: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徑路、門闕、果、蓏、閽寺、鼠、虎、狐、黔喙之屬、木生之物、藤生之物、爪、鼻。黃色。 兌:澤、少女、巫、舌、妾、肺、羊、毀折之物、帶口之器、屬金者、廢缺之物、奴僕、婢。 八卦方位圖 離南坎北,震東兌西,人則介乎其中。
坎所主的是:水、雨、雪;在人為工匠、為中子(次男),在畜為豬;又為溝渠水道、為弓與車輪、為耳、為血、為月亮、為盜賊、為宮室律法、為屋棟、為叢生的荊棘、為狐狸、為蒺藜、為腳鐐手銬;凡水族魚類以及鹽、酒、肉醬、帶核之物皆屬坎;在色為黑。 離所主的是:火、野雞、太陽、眼睛、閃電、虹霓雲霞;在人為中女,又為盔甲、為戈矛兵器、為文書、為枯槁之木、為爐灶、為獸;鱷、龜、蟹、蚌等凡帶甲殼的都歸離;在色為紅赤紫,又為身有花紋之人、為一切乾燥之物。 艮所主的是:山、土、少男、童子;在畜為狗,在身為手指、為爪、為鼻;又為小路、為門闕、為草木之實(木本曰果、草本曰蓏)、為守門之吏、為老鼠、為老虎、為狐狸,凡黑嘴的鳥獸、依樹而生與纏藤而生之物皆屬艮;在色為黃。 兌所主的是:沼澤、少女、巫祝;在身為舌、為肺;在人為妾、為奴僕婢女;在畜為羊;凡毀壞折損之物、帶口的器皿、屬金之物、殘廢缺損之物,都歸兌。 「八卦方位圖」用的是後天方位:離在南,坎在北,震在東,兌在西,而占卜的人自己就居中,八方之應都從這個中心去看。
觀梅占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先生曰:「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三十四數,除四八三十二,餘二,屬兌,為上卦,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數,五八除四十,餘得三數,為離,作下卦。又上下總四十三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餘一為動爻,是為澤火革。初爻變咸,互見乾巽。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然去看梅花,見兩隻雀鳥爭一根枝條,一齊跌落地上。先生說:「事不反常不占,無緣無故不占。如今兩雀爭枝墜地,是怪事。」於是起卦推算。辰年在地支中排第五,算五數;十二月算十二數;十七日算十七數:三者共三十四數。用八除,四八三十二,餘二,二在先天卦數屬兌,取兌作上卦。再加申時的九數,總得四十三數;用八除,五八四十,餘三,三屬離,取離作下卦。上下合計仍是四十三數,用六除,六七四十二,餘一,所以初爻動。這樣得出的本卦是「澤火革」,初爻變則成「澤山咸」,中間四爻互出乾、巽兩卦。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逐傷其股。右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互中巽木,復三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傷股之應。幸變為艮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凶危也。」(年月日時占例)
先生斷道:「細看這一卦,明天傍晚該有女子來折花,園丁不知情而去驅趕她,女子受驚跌落地面,因而摔傷大腿。上卦兌金不動,是「體卦」;下卦離火發動,是「用卦」,離火正克兌金。互卦中的巽木又反過來助長離火,克體之卦氣因此更盛。兌在人物上是少女,所以斷定受傷的是女子;互卦的巽木又受乾金、兌金所克,巽木被傷,而巽在人身上主大腿,所以應在傷腿上。所幸動爻變出艮土,土能生兌金,體卦得生,所以知道那女子只是受傷,不至於有性命之危。」(這是用年月日時之數起卦的範例。)
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往司馬公家共觀牡丹。時值花開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有數乎?」先生曰:「莫不有數。且因問而可占矣。」逐占之。以巳年六數,三月三數,十六日十六數,總得二十五數,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一數為乾,為上卦。卯時四數,共得二十九數,又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五為巽卦,作下卦,得天風姤。又以總計二十九數,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得五爻動,變鼎卦,互見重乾。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人一同到司馬光家看牡丹。當時花開得極盛,客人說:「花開得這樣盛,也有定數嗎?」先生說:「沒有一樣東西不落在數里。何況您既然發問,就可以據此起卦了。」於是占算。巳年在地支中排第六,算六數;三月算三數;十六日算十六數:合計二十五數。用八除,三八二十四,餘一,一屬乾,取乾作上卦。卯時算四數,與前面合計二十九數;再用八除,三八二十四,餘五,五屬巽,取巽作下卦:於是得「天風姤」。又用總數二十九除六,四六二十四,餘五,所以五爻發動,變卦為「火風鼎」,互卦上下都是乾(重乾)。
逐與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時,當為馬所踐毀。」眾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時,果有貴官觀牡丹,二馬相齧,群至花間馳驟,花盡為之踐毀。 斷之曰:「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克體之卦多矣,卦中無生意,固知牡丹必為踐毀。所謂馬者,乾為馬也。午時者,離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先生便對客人說:「怪呀,這些花明天午時,要被馬踩毀。」在座的客人都愕然不信。到第二天午時,果然有顯貴的官員來賞牡丹,兩匹馬互相撕咬,一群人馬奔進花叢裡踩踏,牡丹全被踐毀。 先生斷道:「下卦巽木是體,上卦乾金克它;互卦又是兩重乾金,克體的卦這麼多,全卦之中一點生扶體卦的生氣也沒有,所以斷定牡丹必被踐毀。說到『馬』,是因為乾在物象上正為馬;說到應在『午時』,是因為午屬離,離為日中光明之象——由此便知道了。」
鄰夜扣門借物占
冬夕酉時,先生方擁爐,有扣門者,初扣一聲而止,繼而又扣五聲,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聲屬乾為上卦,以五聲屬巽為下卦,又以一干五巽共六數,加酉時數共得十六數,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風姤。第四爻變巽卦,互見重乾。卦中三干金,二巽木,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長,是借斧也。
冬天傍晚酉時,先生正圍著火爐,有人來敲門:先敲了一聲就停住,接著又敲五聲,並說要借樣東西。先生叫來人先別說破借什麼,讓兒子起卦推算所借何物。先敲的一聲屬乾,取作上卦;後敲的五聲屬巽,取作下卦;再把乾一、巽五合成六數,加酉時的十數,共得十六數,用六除,二六一十二,餘四,所以第四爻動:本卦為「天風姤」,四爻變則下卦成巽(變卦為「巽為風」),互卦是兩重乾。卦中有三個乾金、兩個巽木,可知所借是金與木合成之物;又乾金短而巽木長(金短為刃、木長為柄),正是一把斧頭。
子乃斷曰:「金短木長者,器也,所借鋤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聞之,果借斧,其子問何故?先生曰:「起數又須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鋤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鋤?必借斧。蓋斧切於劈柴之用耳。推數又須明理,為卜占之切要也。推數不推理,是不得也。學數者志之!」 (繫聞聲占例)
兒子於是斷道:「金短木長的器具,所借的是鋤頭。」先生說:「不對,一定是斧子。」去問來人,果然是借斧。兒子問其中的緣故,先生說:「起了數還必須通曉事理。單憑卦象推,說是斧可以,說是鋤也可以;但按情理推,天已入夜,誰還用得著鋤頭?所以一定是借斧——斧子正合於夜裡劈柴之用。推數之外還要推理,這是占卜最要緊的地方。只推數而不推理,就斷不准。學數的人要牢記這一點。」 (以上是聽聲音起卦的範例。)
今日動靜如何
有客問曰:「今日動靜如何?」逐將此六字占之。以乎分「今日動」三字為上卦。「今」平聲,一數;「日」入聲,四數;「動」去聲,三數,共八數,得坤為上卦。以「靜如何」為下卦,「靜」去聲,三數;「如」平聲,一數;「何」平聲,一數,共五數,得巽,為下卦。又以八五總為十三數,除二六一十二,餘得一數,為地風升。初爻動,變泰卦,互見震、兌。逐為客曰:「今日有人相請,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雞而已。」至晚果然。
有客人問:「今日動靜如何?」先生就拿這六個字起卦。把六字平分,前三字「今日動」作上卦:「今」是平聲算一數,「日」是入聲算四數,「動」是去聲算三數,共八數,八屬坤,取坤作上卦。後三字「靜如何」作下卦:「靜」是去聲算三數,「如」是平聲算一數,「何」是平聲算一數,共五數,五屬巽,取巽作下卦。再把八與五合成十三數,用六除,二六一十二,餘一,所以初爻動:本卦為「地風升」,初爻變則為「地天泰」,互卦見震與兌。先生便對客人說:「今天會有人請客,客人不多,酒不至於喝醉,菜色不過是黃米飯和雞罷了。」到晚上,果然如此。
斷曰:「升者,有升階之義,互震、兌,有東西席之分。卦中兌為口,坤為腹,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請。客不多者,坤土獨立,無同類之卦氣也。酒不醉,卦中無坎。味止黍雞者,坤為黍稷耳。蓋卦無相生之義,故知酒不多,食品不豐也。」 (繫聲音占例)
先生斷道:「『升』字有登階入席之義;互卦見震、兌,震東兌西,正是賓主分坐東西兩席之象。卦中兌為口,坤為腹,都是口腹飲食之事,所以知道有人設宴相請。說客人不多,是因為坤土孤立,全卦再沒有第二個同屬土的卦氣來相助。說酒不至於醉,是因為卦中沒有坎——坎才主酒。說菜色只是黃米與雞,是因為坤在物象上正主黍稷穀物。總之全卦沒有相生之義,所以斷定酒不會多、菜也不豐盛。」 (以上是就語聲字數起卦的範例。)
西林寺牌額占
先生偶見西林寺之額,「林」字無兩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畫為艮,作上卦;以林八畫為坤,作下卦。以上七畫下八畫總十五畫,除二六一十二,餘數得三,是山地剝卦。第三爻動,變艮,互見重坤。
先生偶然看見西林寺的匾額,上面「林」字少寫了兩個勾(兩筆豎鉤),便就這兩個字起卦:「西」字七畫,七屬艮,取艮作上卦;「林」字(少兩勾)八畫,八屬坤,取坤作下卦。上七畫加下八畫共十五畫,用六除,二六一十二,餘三,所以第三爻動:本卦為「山地剝」,三爻變則成「艮為山」,互卦是兩重坤。
斷曰:寺者,純陽之所居,今卦得重陰之爻,而又有群陰剝陽之兆。詳此,則寺中當有陰人之禍。詢之果然,逐謂寺僧曰:「何不添‘林’字兩勾,則自然無陰人之禍矣。」僧信然,即添‘林’字兩勾,寺果無事。
先生斷道:寺院是純陽之人(僧眾)居住的地方,如今占得的卦滿是重疊的陰爻,而且「剝」卦本身就是群陰自下剝蝕上面一陽的徵兆。據此推詳,寺中當有因女子而起的禍事。一問,果然如此。先生便對寺僧說:「何不把『林』字的兩個勾補上?補上自然就沒有女子之禍了。」僧人信服,隨即補上「林」字兩勾,寺裡果然平安無事。
又,純陽之人,所居得純陰之卦,故不吉。又有群陰剝陽之義,故有陰人之禍。若添「林」字兩勾,則十畫,除八得二為兌卦,合上艮,是為山澤損。第五爻變,動為中孚卦,互卦見坤、震,損者益之,用互俱生體,為吉卦。可以得安矣。 以上並是先得數,以數起卦,所謂先天之數也。(繫字畫占例)
再申說一層:純陽之人所居之處,占得的卻是純陰之卦,本身就不吉;再加上「剝」有群陰剝陽之義,所以應在女子招來的禍事上。若把「林」字兩勾補上,「林」就是十畫,用八除餘二,二屬兌,與上面的艮相合,便成「山澤損」;總畫數變動之後第五爻動,變卦為「風澤中孚」,互卦見坤與震。「損」到極處便轉為「益」,而用卦(兌金)與互卦(坤土)都來生體卦(艮土、兌金相生一路),成了吉卦,於是可以安寧了。 以上這幾例都是先得到數、再由數起卦,就是所謂「先天之數」。(這一例屬按字的筆畫起卦。)
老人有憂色占
己丑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問其何以有憂,曰無。怪而占之,以老人屬乾為上卦,巽方為下卦,是天風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為動爻,是為天風姤之九四。《易》曰:「包無魚,起凶。」是易辭不吉矣。以卦論之,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克體,並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逐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謂老人蟲:「汝於五日內謹慎出入,恐有重禍。」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魚骨鯁而終。
己丑日卯時,先生偶然在路上走,見一位老人朝東南巽方走去,臉上帶著憂色。問他為什麼發愁,回答說沒有。先生覺得反常,便起卦推算:老人在人物上屬乾,取乾作上卦;他所往的巽方作下卦,合成「天風姤」。再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的四數,共十數,用六除餘四,所以第四爻動,正是姤卦的九四爻。《周易》姤卦九四爻辭說:「包無魚,起凶」(廚中無魚,一動就有凶險),可見爻辭已經不吉。再就卦象論:下卦巽木是體,上卦乾金克它,互卦又是兩重乾金,都在克體,全卦沒有一點生扶體卦的生氣;何況當時自己正在路上行走,行則事應得快。於是把成卦之數對半折算(十數取其半為五),先生對老人說:「你這五天之內出入要小心,恐怕有大禍。」果然到第五天,這位老人去赴喜宴,被魚骨卡住喉嚨而死。
又凡占卜,克應之期看自己之動靜,以決事之遲速,故行則應速,以逐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則事應遲,當倍其成卦之數而定之也。立則半遲半速,止以成卦之數定之可也。雖然如是,又在變通,如占牡丹及觀梅之類,則二日花皆朝夕之故,豈特成數之久也。 (端法占例)
另外凡占卜要定應驗的日期,還得看占者自身當時是動是靜,據此決定事情來得快慢:占時自己正在行走的,事應得快,就把成卦之數對半折算取其一半;占時坐著的,事應得慢,應當把成卦之數加倍來定;占時站著的,快慢各半,就直接用成卦之數來定。雖說有這套規矩,仍要隨事變通:像占牡丹、占觀梅這兩例,花開花落本是旦夕之間的事,哪裡還等得到成卦之數那麼久,所以都斷在一兩日之內。 (以上屬端法後天起卦的範例。)
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有何喜,曰無。逐占之,以少年屬艮為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七,總十七數,除十二,餘五為動爻,賁之六五爻曰:「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易辭已吉矣。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斷曰:子於十七日內必有聘幣之喜。至期,果然定親。
壬申日午時,有個少年從南方離位走來,滿臉喜色。問他有什麼喜事,他說沒有。先生便起卦:少年在人物上屬艮,取艮作上卦;他所來的離方作下卦,合成「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的七數,共十七數,用六除(二六一十二)餘五,所以第五爻動。賁卦六五爻辭說:「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以束帛之禮修飾於丘園,禮雖儉薄,終歸吉利),爻辭已經是吉。就卦象說,賁之五爻變則成「風火家人」,互卦見震與坎;下卦離火是體,互卦的震木、變卦的巽木都來生它,變互俱生體。於是斷道:你在十七日之內必有下聘定親之喜。到期,果然定了親。
牛哀鳴占
癸卯日午時,有牛鳴於坎方,聲極悲,因占之。牛屬坤,為上卦,坎方為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時七,共二十一數,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動得地水師之三爻。《易辭》曰:「師或輿尸,凶。」卦則師變升,互坤、震,乃坤為體,互變俱克之,並無生氣。 斷曰:此牛二十一日內必遭屠殺。後二十日,人果買此牛,殺以犒眾,悉皆異之。
癸卯日午時,有一頭牛在北方坎位鳴叫,聲音極其悲慘,先生因此起卦:牛在物象上屬坤,取坤作上卦;牛所在的坎方作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時的七數,共二十一數,用六除(三六一十八)餘三,所以第三爻動,得「地水師」的第三爻。《周易》師卦六三爻辭說:「師或輿尸,凶」(出師而用車載屍而歸,凶)。就卦象說,師之三爻變則成「地風升」,互卦見坤與震;上卦坤土是體,而互卦的震木、變卦的巽木都來克它,變互俱克體,全卦毫無生氣。 於是斷道:這頭牛在二十一日之內必遭宰殺。過了二十天,果然有人買去這頭牛,殺了犒勞眾人,眾人都驚異於所斷之準。
雞悲鳴占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於乾方,聲極悲愴,因占之。雞屬巽,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干一共六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無咎。」推之,割雞之義。卦則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金為體,離火克之。卦中巽木離火,有烹飪之象。 斷曰:此雞十日當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雞之驗。
甲申日卯時,有隻雞在西北乾方鳴叫,聲音極其悲愴,先生因此起卦:雞在物象上屬巽,取巽作上卦;雞所在的乾方作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數,加卯時的四數,共十數,用六除餘四,所以第四爻動,動爻變後上卦成乾,正是小畜的六四爻。《周易》小畜六四爻辭說:「有孚,血去惕出,無咎」(心存誠信,則流血之傷可去、危懼可出,不會有災禍);此處「血」字推衍開來,正含著割雞見血之義。就卦象說,小畜四爻變則成「乾為天」,互卦見離與兌;下卦乾金是體,互卦的離火克它,而卦中又是巽木在下、離火在上,正是柴火烹煮之象。 於是斷道:這隻雞十日之內當被烹煮。果然到第十天有客人來,應了殺雞待客之驗。
枯枝墜地占
戊子日辰時,偶行至中途,有樹蔚然,無風,枯枝自墜地於兌方。占之,槁木為離,作上卦,兌方為下卦,得火澤睽。以兌二離三,加辰時五數,總十數,去六餘四,變山澤損,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澤睽變損,互見坎、離,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且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 斷曰:此樹十日當伐。果十日,伐樹起公榭,而匠者適字「元夫」也。 以上諸占例,並是先得卦,以卦起數,所謂後天之數也。
戊子日辰時,先生偶然走到半路,見一棵樹枝葉茂盛,當時並沒有風,卻有一根枯枝自己墜落在西方兌位。他便起卦:枯槁之木在物象上屬離,取離作上卦;枯枝墜落的兌方作下卦,得「火澤睽」。以兌二、離三加辰時的五數,共十數,減去六餘四,所以第四爻動,變卦為「山澤損」,正是睽卦的九四爻。《周易》睽卦九四爻辭說:「睽孤,遇元夫」(孤立無與之時,遇上了那位善士「元夫」)。就卦象說,火澤睽變為山澤損,互卦見坎與離;下卦兌金是體,上卦離火克它;而且「睽」是乖離、「損」是損減,兩個卦名都含著傷殘之義。 於是斷道:這棵樹十日之內當被砍伐。果然十天後,有人伐這棵樹去蓋官家的臺榭,而那位工匠的字恰好就叫「元夫」,與爻辭相合。 以上這幾個例子,都是先得到卦象、再由卦起數,就是所謂「後天之數」。
風覺鳥占
風覺鳥占者,謂見風而覺,見鳥而占也,然非風鳥而占,而謂風覺鳥占也。凡卦之寓物者,皆謂之風覺鳥占。如易數,總謂之觀梅之數也。
所謂「風覺鳥占」,是說見到起風而有所覺察、見到飛鳥而據以占斷。其實並不限於風與鳥才叫風覺鳥占——凡是把卦象寄託在眼前之物上取來起卦的,都統稱為「風覺鳥占」,風、鳥不過是舉例罷了。這就好比這一套《易》數,總名叫作「觀梅之數」,也並不限於觀梅一事。
風覺占
風覺占者,謂其見風而覺也,見鳥而占也。凡見風起而欲占之,便是風從何方而來,以之起卦。又須審其時,察其色,以推其聲勢,然後可斷其吉凶。風從南方來者,為家人,南方屬離火,得風火家人卦(南方屬離火,合得風火家人卦)。東來者,為益卦之類。
「風覺占」,是就見風而覺、見鳥而占這一路取象。凡見起風而想占斷,就看風是從哪一方吹來的,據這個方位起卦(風本身屬巽,配作上卦,風來之方配作下卦)。此外還須審察起風的時令、觀察風中的氣色、推究風的聲勢,然後才可以斷吉凶。風若從南方來,南方屬離火,巽上離下便成「風火家人」;從東方來的,東方屬震木,巽上震下便成「風雷益」,其餘各方依此類推。
審其時者,春為發生和暢之風;夏為長養之風;秋為肅殺;冬為凜冽之類。察其色者,帶埃煙雲氣,可見其色黃者,祥瑞之氣;青者,半凶半吉;白主刃,氣黑昏者凶,赤色者災,紅紫者吉。辨其聲勢者,其風聲如陣馬,主鬥爭;如波濤者,有驚險;如悲咽者,有憂慮;如奏樂者,有喜事;如喧呼者,主鬧鬨;如烈焰者,主火驚。其聲洋洋而來,徐徐而去者,吉慶之兆也。
所謂「審其時」:春天的風是發動生機、和暖舒暢之風;夏天的風是助長養育之風;秋天的風帶著肅殺之意;冬天的風則凜冽刺骨——同一陣風,四時所主不同。 所謂「察其色」:風裡往往卷著塵埃煙雲,可以看出氣色來。色黃的是祥瑞之氣;色青的半凶半吉;色白的主刀兵之傷;氣色昏黑的主凶;色赤的主災;色紅紫的主吉。 所謂「辨其聲勢」:風聲像千軍萬馬奔馳的,主爭鬥;像波濤翻卷的,主驚險;像悲聲嗚咽的,主憂慮;像奏樂一般的,主喜事;像人群喧呼的,主吵鬧鬨亂;像烈火騰焰的,主火災之驚。若風聲浩浩蕩蕩地來、又緩緩地去,那便是吉慶之兆。
鳥占
鳥占者,見鳥可占也。凡見鳥群,數其只數,看其方所,聽其聲音,辨其毛羽色,皆可起數。又須審其名義,察其鳴叫,取其吉凶。見鳥而占,數其只數者,如一隻屬乾,二隻屬兌,三隻屬離。看其方所者,即離南、坎北之數;聽其聲音者,如鳥叫一聲屬乾,二聲屬兌,三聲屬離之類,皆可起卦。聽聲音者,若夫鳴叫之喧啾者,主口舌;鳴叫悲咽者,主悲愁;鳴叫嘹亮者,主吉慶。此取斷吉凶之聲音也。察其名義者,如鴉報災,鵲報喜,鸞鶴為祥瑞,鶚鵬為妖孽之類是也。
「鳥占」,是見到飛鳥就可以起卦。凡見到鳥群,可以數它有幾隻、看它在什麼方位、聽它叫的聲音、辨它羽毛的顏色,這幾樣都可以折成數目起卦;此外還要體會這種鳥名字的意味、審察它鳴叫的情態,據以取吉凶。 數只數:一隻屬乾,兩隻屬兌,三隻屬離,依先天卦數類推。 看方位:就用離南、坎北那一套後天方位之數。 聽聲數:鳥叫一聲屬乾,叫兩聲屬兌,叫三聲屬離之類,都可以起卦。 辨聲情:叫得喧鬧啾雜的,主口舌是非;叫得悲切嗚咽的,主憂愁;叫得清朗嘹亮的,主吉慶——這是從聲音上取斷吉凶。 審名義:烏鴉叫是報災,喜鵲叫是報喜,鸞鳥仙鶴是祥瑞之兆,鶚鳥大鵬一類則主妖異不祥。
聽聲音占
聲音者,如靜室無所見,但於耳中所聞起卦,或數其數,驗其方所;或辨其物聲,詳其所屬,皆可起卦。察其悲喜,助斷吉凶。數其數目者,如一聲屬乾,二聲屬兌。驗其方所者,離南、坎北之類是也。
「聽聲音占」是這樣:人坐在靜室之中,眼前看不到什麼可取之象,就單憑耳中所聽到的聲音來起卦。或者數它響了幾聲,或者辨它從哪個方位傳來;或者分辨這是什麼東西發出的聲響,推詳它屬於哪一卦——這幾樣都可以起卦;再體察聲音裡的悲喜之情,用來幫助判斷吉凶。 數聲數:響一聲屬乾,響兩聲屬兌,依先天卦數類推。 驗方位:南方來的屬離,北方來的屬坎之類。
如人語聲,及動物鳴叫之聲,聲自口出者屬兌。而靜物扣擊屬震,鼓拍槌敲、板木之聲是也;金聲屬乾,鍾馨鉦鐸之聲是也;火聲屬離,烈焰爆竹等聲是也;土聲屬坤,築基、杵垣、坡崩、山裂是也。此辨其物聲,詳其所屬也。察其悲喜,助斷吉凶者,如聞人語笑聲,又說吉語,娛笑者,有喜也;人悲泣聲與怨聲,愁語及罵詈窮嘆等聲,不吉也。
再說分辨物聲:人說話的聲音,以及禽獸鳴叫的聲音,凡是從口裡發出來的都屬兌(兌為口)。敲擊靜物發出的聲響屬震,像擊鼓、拍板、槌敲木板之類;金屬的聲響屬乾,像鍾、磬、鉦、鐸之聲;火發出的聲響屬離,像烈焰騰燒、爆竹炸響之聲;土發出的聲響屬坤,像夯地築基、杵土築牆、山坡崩塌、山體開裂之聲。這就是辨物聲、推詳其所屬之卦。 再說體察悲喜以助斷吉凶:若聽見人說笑之聲,而且說的是吉利話、帶著歡娛之意,主有喜;若聽見人悲泣之聲、怨恨之聲,以及愁苦之語、咒罵責詈、窮困長嘆這類聲音,就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