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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金鏡式經 · 第 5 卷

唐 · 王希明 · 第 5 卷 / 5

推雷公入水術五

雷公入水者、常以呂申加大乙宮,看大神所臨之下官。若克主大將宮,將必死;克參將亦然。若克客大將,必厄;克參將亦然。不然,則士卒奔逃背叛矣。

第五術叫「雷公入水」。做法是:把呂申加在太乙所居之宮上,察看大神所臨之宮的下方。若它克住主大將之宮,主方大將必死,克住主參將之宮也一樣。若它克住客大將,客方必遭厄難,克住客參將也一樣。即便不至於將領傷亡,也主士卒奔逃背叛。

假令上元第一紀第一甲子元十三局丙子日大乙在六宮,大靈為天目,主算十八,大將八,參將四,寅為計神,始擊將臨太陽;客算十九,大將九,參將七。

舉例來說:假設排得上元第一紀第一甲子元第十三局,丙子日太乙在第六宮,以「大靈」(巽位之神)為天目;主算得十八,主大將在第八宮,主參將在第四宮,寅為計神,始擊將臨於「太陽」(辰位之神);客算得十九,客大將在第九宮,客參將在第七宮。

便以呂申加大乙於六宮,則大神臨八官,屬水,主大將八宮,亦屬水。《經》曰:同類為王,此為主大將乘王氣,勝。客大將九宮,屬木;大神臨八宮,屬水。生我者為相,此名主大將乘相氣,亦主小勝。

於是把呂申加在太乙所居的第六宮上,大神便臨到第八宮,第八宮屬水,而主大將也正在第八宮,同樣屬水。《經》上說「同類為旺」,這就叫主大將乘了旺氣,主方取勝。再看客大將在第九宮屬木,大神所臨的第八宮屬水,水能生木,「生我的叫作相」,此處底本仍稱「主大將乘相氣」,實指客方亦得相氣,所以客方也主小勝。

推白龍得雲術六

白龍得雲者,以呂申加其日太乙官,視大神、大將所臨下之官與主乘旺相,宜出軍下營。加臨囚死休墓,不可出軍,若被陣大將宮刑剋我軍大將宮,出戰必死;克小將,亦然也。

第六術叫「白龍得雲」。做法是:把呂申加在當日太乙所居之宮上,看大神與大將所臨之宮的下方,若與我方所乘的旺相之氣相合,便宜於出兵紮營。若加臨的是囚、死、休、墓這類衰敗之氣,就不可出兵。倘若對陣敵將所居之宮刑剋我軍大將所居之宮,出戰必定陣亡;克我方小將的,情形也一樣。

假令上元第一甲子元二十二局乙酉日太乙在九宮,陰德為天目,主算十六,大將六,參將八,巳為計神,始擊將在天道;

舉例來說:假設排得上元第一甲子元第二十二局,乙酉日太乙在第九宮,以「陰德」(乾位之神)為天目;主算得十六,主大將在第六宮,主參將在第八宮,巳為計神,始擊將落在「天道」(未位之神)。

客計三十,大將三,參將九,便以呂申加大乙於九宮,則大神臨大武於七宮,主大將在六宮,屬金。大神下宮生,主大將宮。《經》曰:生我者為相,此名主大將乘相氣,於下營屯軍吉。客大將在三宮,屬土,與大神下營同類為旺。此名客大將乘旺氣,亦利屯軍下營,吉。

客方算得三十,客大將在第三宮,客參將在第九宮。於是把呂申加在太乙所居的第九宮上,大神便臨到第七宮的「大武」之位;主大將在第六宮,五行屬金,大神所臨之宮正生助主大將之宮。《經》上說「生我的叫作相」,這就叫主大將乘了相氣,宜於紮營屯軍,主吉。再看客大將在第三宮屬土,與大神所臨之宮同屬一類而為旺氣,這就叫客大將乘了旺氣,同樣利於屯軍紮營,也主吉。

推回軍無言術七

回軍無言者,常以呂申加彼軍初來時日太乙宮,看大神下。若彼軍臨旺相,其下有伏兵,宜備之。如臨囚死休廢,彼軍自破,無能為也,立可克之。如臨本軍旺相,亦自宜埋伏兵士。

第七術叫「回軍無言」。做法是:把呂申加在敵軍初到那一天太乙所居之宮上,察看大神所臨之下的氣數。若敵軍所臨的是旺相之氣,說明它下面另有伏兵,我方應當預先防備。若所臨的是囚、死、休、廢之氣,敵軍自會潰敗,無所作為,我方立刻就能取勝。若所臨的正是我軍自己的旺相之氣,那麼我方也該設下伏兵接應。

假令上元第一紀第一甲子元二十八局辛卯日太乙在二宮,呂申為天目,主算十四,大將四,參將二,亥為計神,始擊將在大靈;

舉例來說:假設排得上元第一紀第一甲子元第二十八局,辛卯日太乙在第二宮,以「呂申」(寅位之神)為天目;主算得十四,主大將在第四宮,主參將在第二宮,亥為計神,始擊將落在「大靈」(巽位之神)。

客計得九,大將九,參將七,便以呂申加彼軍初來時日太乙在二宮,則大神臨太簇金神;客大將在九宮,屬木,大神屬金。金來克木,我克者為死。此客大將乘死氣,無伏兵,自破,立可克之。《經》曰:欲知諸將休旺者,常以同類為旺。生我為相,克我為死;我克為囚;我生為休。

客方算得九,客大將在第九宮,客參將在第七宮。於是把呂申加在敵軍初到那日太乙所居的第二宮上,大神便臨到「太簇」(酉位之神),屬金;客大將在第九宮屬木,大神屬金,金來克木。凡「我所克的叫作死」,這就叫客大將乘了死氣,說明敵方並無伏兵,自會潰散,我方立刻可以取勝。《經》上說:要判斷諸將的休旺,通常以同類為旺,生我的為相,克我的為死,我克的為囚,我所生的為休——五氣之別就在於此。

假令高叢木以呂申、大靈同類為旺,以大義、地主為相,武德、大蔟為死,和德、大武、太陽、天道為囚,大神、大威為休。餘仿此。

再舉一例說明五氣的取法:假設以「高叢」(卯,屬木)為本位,那麼同屬木的「呂申」(寅)與「大靈」(巽)就是同類,主旺;能生木的「大義」(亥,屬水)與「地主」(子,屬水)就是相;能克木的「武德」(申,屬金)與「太簇」(酉,屬金)就是死;木所克的「和德」(艮)、「大武」(坤)、「太陽」(辰)、「天道」(未)四位土神就是囚;木所生的「太神」(巳,屬火)與「大威」(午,屬火)就是休。其餘各神都照這個辦法類推。

推三才以占天地人八

三才者,天、地、人也。若算中無十者,無天。天變,則二曜虛蝕,五緯失度,慧孛飛流,霜雹為害也。此為算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為無天者也。

所謂「三才」,就是天、地、人。凡算數之中不含十的,叫作「無天」。無天則天象生變:日月兩曜無故虧蝕,金木水火土五星運行失度,彗星、孛星與流星紛現,霜雹成災。凡算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這些不滿十的單數,都屬無天之數。

《經》曰;算中無五者,為無地。地有變,由崩地震、川竭蝗蝻之象。此算得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此無地也。《經》曰:若算得一十、二十、三十、四十,為無人。人有變,口舌襖言,更相殘賊,疾疫、遷移、流亡也。

《經》上說:算數之中不含五的,叫作「無地」。無地則地道生變,出現山崩地震、河川乾竭、蝗蟲蝻子成災之象。凡算得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這些不含五的數,都屬無地之數。《經》又說:算得一十、二十、三十、四十這類整數而不帶零者,叫作「無人」。無人則人事生變,口舌爭訟與妖言四起,人們互相殘害,並有瘟疫、遷徙與流亡之患。

推長短以占災變九

《經》曰:天目所算主,以長算宜緩,短算宜急。十一以上為長,單九以下為短。長多利深入,短少利淺入。長為勝,短為負也。

《經》上說:天目所得的算數,長算宜於從緩圖謀,短算宜於速戰速決。十一以上叫「長算」,單九以下叫「短算」。長算數多,利於深入敵境;短算數少,只宜淺入即回。總的說來,得長算的一方為勝,得短算的一方為負。

推五音以占災變十

《經》曰:算得一、二為宮。宮有變,占在君。《經》曰:一為宮;二為比宮。宮有變,占在君。《經》曰:算得三為徵;四為比徵。徵有變,占在宗廟。《經》曰:算得五為羽。羽有變,占在后妃。《經》曰:五為比羽。羽有變,占在後紀。《經》曰:其得七為商。商有變,占在子孫。《經》曰:算得九為角;十為比角。角有變,占在疾病。

《經》上說:算得一、二屬「宮」音,一為正宮,二為比宮;宮音有變,所占應在君主身上。算得三屬「徵」音,四為比徵;徵音有變,所占應在宗廟祭祀之事。算得五屬「羽」音,另有一數為比羽(底本兩處並作「五」,當有訛字);羽音有變,所占應在后妃與後宮之事。算得七屬「商」音;商音有變,所占應在子孫。算得九屬「角」音,十為比角;角音有變,所占應在疾病。占者據算數所配的五音,就能判定災變落在哪一類人事之上。

推孤單以占成敗十一

《經》曰:算孤單,以占主客成敗。一、三、七、九為單陽;二、四、六、八為單陰,一十、三十為孤陽;單陽並孤陽為重陽,單陰並孤陰為重陰。單陰算,並不利下,不利客;單陽算,不利上,不利主人也。

《經》上說:用算數的孤與單,來占斷主客雙方的成敗。一、三、七、九是「單陽」,二、四、六、八是「單陰」;一十、三十這類帶零的整十之數是「孤陽」。單陽再合上孤陽,就成「重陽」;單陰再合上孤陰,就成「重陰」。凡得單陰之算的,一概不利於居下之位,也不利於作客先發;凡得單陽之算的,不利於居上之位,也不利於作主後應。

推內外以占攻擊十二

《經》曰:算有內外,以占攻擊者,為天目,前為內,可以攻外;後為外,可以攻內。天目外孤內虛,欲舉百事,於外慾得外算,於內欲得內算。陰德至太陽為內,大靈至陰為外也。

《經》上說:算數分內外,用來占斷攻守。分界以天目為準:天目之前算內,居內的可以攻外;天目之後算外,居外的可以攻內。若天目在外則孤立無援,在內則空虛不實。凡要舉事,在外行動就要得外算,在內行動就要得內算,內外相應才順。以十六神而論,從「陰德」(乾)順數到「太陽」(辰)這一段屬內,從「大靈」(巽)順數到「陰主」(戌)這一段屬外。

推多少以占勝負十三

《經》曰;多少以占勝負者,客以多算臨少,主人敗;客以少算臨多,主人勝也。

《經》上說:用算數的多少來占斷勝負,辦法很簡明:客方以多算之勢臨壓主方的少算,主方敗;客方只有少算卻去臨壓主方的多算,主方勝。主客易位時,斷法也照此對調。

推陰陽以占厄會十四

《經》曰:太乙在陽宮,算得奇為重陽,厄在火;大乙在陰宮,算得偶為重陰,厄在水。若主人得,主厄;若客得,客厄也。

《經》上說:太乙居陽宮而算得奇數,是「重陽」,陽極生災,其厄應在火——主火災、旱魃之患;太乙居陰宮而算得偶數,是「重陰」,陰極生災,其厄應在水——主水患、霖潦之災。這厄難落在誰頭上,就看是誰得了這個算數:主方得之,主方遭厄;客方得之,客方遭厄。

推所主占吉凶十五

《經》曰:算有所主,以明吉凶。謂十為將軍,五為吏土,一為兵卒。無此算者,凶。若數得十六以上,將、吏、卒備,百事吉也。

《經》上說:算數各有所主,據以判明吉凶。十主將軍,五主吏士,一主兵卒。所得之數中缺少其中任何一項,就表示軍中缺了這一等人,主凶。若算數得到十六以上(十加五加一正合十六),則將軍、吏士、兵卒三者齊備,凡百事情都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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