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 第 87 卷
《序卦》圓圖
孔子《繫辭傳》,敘上下篇九卦曰:“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
孔子在《繫辭傳》裡敘述上下兩篇中的九個卦說:「《履》是德的根基,《謙》是德的把柄,《復》是德的本根,《恆》是德的堅固,《損》是德的修治,《益》是德的充裕,《困》是德的辨驗,《井》是德的處所,《巽》是德的裁制。」這就是後世所稱的「三陳九卦」。
先儒以其卦推配上下經皆相對,蓋《乾》與《咸》、《恆》對,《履》與《損》,《益》對,《謙》與《困》、《井》對,《復》與《巽》、《兌》對,每以下篇兩卦,對上篇一卦,凡十二卦而二篇之數適齊矣,然十二卦之中,又止取九卦者,《乾》、《咸》其始也,《兌》其終也,略其終始,而取其中間之卦,以著陰陽消息盛衰之漸,故止於九。前所推上下篇各四節,陰陽消息盛衰之次,與此圖密合。
前代儒者拿這九卦去推配,發現上下兩經恰好一一相對:《乾》與《咸》《恆》相對,《履》與《損》《益》相對,《謙》與《困》《井》相對,《復》與《巽》《兌》相對——每每用下經的兩卦對上經的一卦,一共十二卦,而上下兩篇的卦數正好配得齊整。可是十二卦中孔子又只取九卦,緣故在於《乾》與《咸》是一頭的開端,《兌》是另一頭的收尾,略去首尾不數,只取中間那些卦,用來顯示陰陽消息盛衰的漸進過程,所以只舉九個。取捨之間,正見孔子舉卦以明德的用意。前面所推上下兩篇各分四節、陰陽消息盛衰的次第,與這幅圓圖正相密合。
《雜卦》
先儒有以雜卦為互卦者,今用其說而詳推之。
前代儒者中有人主張《雜卦》所依據的其實是互卦之法,這裡就採用他們的說法,把其中的條理詳細推衍出來。
四象相交為十六事圖
此互卦之根也,唯其方成四畫時,所互有此十六卦,故六十四卦成後,以中爻互之,只此十六卦,既以六爻循環互之,亦只此十六卦。四畫互成十六卦、又以其中二畫觀之,則互《乾》、《坤》、《剝》、《復》、《大過》、《頤》、《姤》、《夬》者,皆中二爻為太陽太陰者也;互《漸》、《歸妹》、《解》、《蹇》、《睽》、《家
這幅圖是互卦的根源。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四象兩兩相交,恰好得十六,所以稱為「十六事」。正因為在剛畫到四畫的階段,所能互出的只有這十六個卦,所以等六十四卦畫成之後,用中間四爻去互,也只互出這十六卦;再用六爻循環相互,仍舊只是這十六卦。四畫互成十六卦之後,再看它中間的兩畫:凡互出《乾》《坤》《剝》《復》《大過》《頤》《姤》《夬》的,中間兩爻都是太陽或太陰;凡互出《漸》《歸妹》《解》《蹇》《睽》《家——底本此處中斷,下面接的是另外兩幅圖的圖題。
六十四卦中四爻互卦圖
十六卦互咸四卦圖
互《乾》、《坤》、《既濟》、《未濟》之十六卦,即諸卦之所互而成者也,故十六卦又只成《乾》、《坤》、《既濟》、《未濟》四卦,猶十六事之歸於四象也,蓋四象即《乾》、《坤》、《既濟》、《未濟》之具體,故以太陽三疊之即《乾》,以太陰三疊之即《坤》,以少陰三疊之即《既濟》,以少陽三疊之即《未濟》。《乾》、《坤》、《既濟》、《未濟》統乎《易》之道矣,故《序卦》、之雜卦》皆以是終始焉。
上一幅圖題作「十六卦互咸四卦圖」,「咸」當作「成」。能互出《乾》《坤》《既濟》《未濟》的那十六個卦,正是各卦互來互去所成的一批;而這十六卦再互,又只成《乾》《坤》《既濟》《未濟》四卦,正如十六事最終歸結於四象一樣。四象本來就是《乾》《坤》《既濟》《未濟》的具體形態:把太陽三重疊起來就是《乾》,把太陰三重疊起來就是《坤》,把少陰三重疊起來就是《既濟》,把少陽三重疊起來就是《未濟》。《乾》《坤》《既濟》《未濟》統攝了《易》的全部道理,所以《序卦》與《雜卦》都拿這四卦作首尾(底本「之雜卦》」當作「《雜卦》」)。
《乾》、《坤》,體也;《既濟》、《未濟》,用也。故以《乾》、《坤》始之,《既濟》、《未濟》終之。中間則左方六卦,《剝》、《復》、《漸》、《歸妹》、《解》、《蹇》為陽卦,皆以《震》、《艮》為主,而統於《乾》、《坤》,右方六卦,《姤》、《夬》、《大過》、《頤》、《睽》、《家人》為陰卦,皆以《巽》、《兌》為主,而統於《既濟》、《末濟》,故圖之外一層者,六十四卦也;次內一層者,所互之十六卦也;又次內一層者,十六卦,所互之四卦也。
《乾》《坤》是「體」,《既濟》《未濟》是「用」:《乾》《坤》定陰陽的本質,《既濟》《未濟》見水火交與不交的功效。所以拿《乾》《坤》開頭,拿《既濟》《未濟》收尾。中間部分,圖的左半邊六卦——《剝》《復》《漸》《歸妹》《解》《蹇》——都是陽卦,都以《震》《艮》為主,而統屬於《乾》《坤》;右半邊六卦——《姤》《夬》《大過》《頤》《睽》《家人》——都是陰卦,都以《巽》《兌》為主,而統屬於《既濟》《未濟》(底本「末濟」當作「未濟」)。所以這幅圖最外一層排的是六十四卦,次裡一層排的是它們所互成的十六卦,再裡一層排的是這十六卦所互成的四卦。層層向內收攏,正可見六十四卦互來互去,總跳不出這四卦的範圍。
以其象限觀之,則皆互《乾》、《坤》者居前,互《既濟》、《未濟》者居後,以其左右觀之,則左方者皆統於《乾》、《坤》,右方者皆統於《既濟》、《未濟》也。
按圖上的象限來看,凡互出《乾》《坤》的卦都排在前面,凡互出《既濟》《未濟》的卦都排在後面;按左右兩半來看,左半邊的卦都統屬於《乾》《坤》,右半邊的卦都統屬於《既濟》《未濟》。前後與左右兩種看法互相印證,全圖的條理便一目瞭然。
為互卦之主,不在互卦之內者,十四卦《乾》互之得《乾》,《坤》互之得《坤》,《既濟》互之得《耒濟》、《未濟》互之得《既濟》,此四卦者不可變,故不在互卦之內也。
有十四個卦是互卦的主宰,本身卻不列在被互出的那一批裡。《乾》互出來仍是《乾》,《坤》互出來仍是《坤》,《既濟》互出來是《未濟》(底本「耒濟」當作「未濟」),《未濟》互出來是《既濟》——這四卦或者根本不變,或者只在彼此之間往復,所以不列入互卦之內。
陽卦六,《剝》、《復》者,《震》、《艮》交於《坤》者也;《漸》、《歸妹》者,《震》、《艮》交於《巽》、《兌》者也;《解》、《蹇》者,《震》、《艮》交於《坎》者也,故《震》、《艮》為互陽卦之主。陰卦六,《垢》、《夬》者,《巽》、《兌》交於《乾》者也;《大過》、《頤》者,《巽》、《兌》關於《震》、《艮》者也;《睽》、《家人》者,《巽》、《兌》交於《離》者也,故《巽》、《兌》為互陰卦之主。
其餘十卦分作陽陰兩組。陽卦六個:《剝》《復》是震、艮與坤相交而成;《漸》《歸妹》是震、艮與巽、兌相交而成;《解》《蹇》是震、艮與坎相交而成,所以《震》《艮》是互出陽卦的主宰。陰卦六個:《姤》《夬》是巽、兌與乾相交而成(底本「垢」當作「姤」);《大過》《頤》是巽、兌與震、艮相交而成(底本「關於」當作「交於」);《睽》《家人》是巽、兌與離相交而成,所以《巽》《兌》是互出陰卦的主宰。這十卦連同前面的《乾》《坤》《既濟》《未濟》,共十四卦,都是別卦互來互去的結果所自出,本身不再列在被互之卦裡。震、艮是一陽之卦,巽、兌是一陰之卦,所以分別充當陽、陰兩組互卦的主腦。
以三畫言之,《艮》陽極而《震》陽生也;以六畫言之,《剝》陽極而《復》陽生也,故《剝》《復》象《艮》《震》而為陽卦之首。以三畫言之,《兌》陰極而《巽》陰生也;以六畫言之,《夬》陰極而《姤》陰生也,故《夬》、《姤》象《兌》、《巽》而為陰卦之首,《乾》、《坤》之用在《否》、《泰》,猶《坎》、《離》之用在《既濟》、《未既》也,故《否》、《泰》、《乾》、《坤》之交,而為《既濟》、《未濟》之宗,此十卦亦不在互卦之內,《雜卦》中遇此數卦,皆從本卦取義,不用互體,其餘自《比》、《師》以後,《需》、《訟》
就三畫的經卦來說,《艮》是陽到了極處,《震》是陽剛剛產生;就六畫的別卦來說,《剝》是陽到了極處,《復》是陽剛剛產生。所以《剝》《復》取象於《艮》《震》,充當互出陽卦的首領。同樣,就三畫的經卦來說,《兌》是陰到了極處,《巽》是陰剛剛產生;就六畫的別卦來說,《夬》是陰到了極處,《姤》是陰剛剛產生。所以《夬》《姤》取象於《兌》《巽》,充當互出陰卦的首領。《乾》《坤》的功用體現在《否》《泰》,正如《坎》《離》的功用體現在《既濟》《未濟》(底本「未既」當作「未濟」)。所以《否》《泰》既是乾坤相交之卦,又是《既濟》《未濟》的宗主。連同前面所舉的,這十個卦也都不列在互卦之內;《雜卦》裡遇到這幾個卦,一概就本卦取義,不用互體。其餘的卦,自《比》《師》以下、《需》《訟》——底本此處中斷,接著便是下一段圖說的標題。
互卦陰陽次第
自《乾》、《坤》至《晉》、《明夷》二十八卦,為陽卦。皆互《剝》、《復》、《漸》、《歸妹》、《解》、《蹇》,凡上經之卦十八,而雜下經十卦於其中。自《井》、、》夬、、、《困》至《需》《訟》二十八卦,為陰卦。皆互《姤、《》《大過》《頤》《睽》、《家人》,凡下經之卦十八,而雜上經十卦於其中。
《雜卦》從《乾》《坤》起到《晉》《明夷》止,共二十八卦,屬陽卦一組,它們所互出的都是《剝》《復》《漸》《歸妹》《解》《蹇》;這一組裡上經的卦占十八個,另外摻入下經的卦十個。從《井》《困》起到《需》《訟》止,也是二十八卦,屬陰卦一組,它們所互出的都是《姤》《夬》《大過》《頤》《睽》《家人》;這一組裡下經的卦占十八個,另外摻入上經的卦十個(底本此處卦名與書名號錯亂,「》夬、、、」「《姤、《》」都是排印之誤)。
自《乾》、《坤》至《噬嗑》、《賁》,為陽卦之正。首《剝》、《復》,次《漸》,《歸妹》,次《解》、《蹇》。自《兌》、《巽》至《晉》、《明夷》,為陽封之變。首《漸》、《歸妹》。次《剝》、《復》,次《解》、《蹇》。自《井》、《困》至《否》、《泰》為陰卦之變。首《睽》、《家人》,次《垢》、《央》,次《大過》、《頤》。自《大壯》、、,為陰卦之正。首《垢》《》、,《遯》至《需》《訟》、夬,次《大過》《頤》次《睽》、《家人》。
從《乾》《坤》到《噬嗑》《賁》,是陽卦中的「正」,排列以《剝》《復》領頭,其次《漸》《歸妹》,再次《解》《蹇》。從《兌》《巽》到《晉》《明夷》,是陽卦中的「變」(底本「陽封」當作「陽卦」),排列以《漸》《歸妹》領頭,其次《剝》《復》,再次《解》《蹇》。從《井》《困》到《否》《泰》,是陰卦中的「變」,排列以《睽》《家人》領頭,其次《姤》《夬》,再次《大過》《頤》。從《大壯》《遯》到《需》《訟》,是陰卦中的「正」,排列以《姤》《夬》領頭,其次《大過》《頤》,再次《睽》《家人》(末一條底本卦名竄亂錯行,「垢」為「姤」、「央」為「夬」之訛)。四段各以三對互卦為綱,正變相間,次第井然。
《乾》、《坤》首諸卦
乾剛坤柔。《周易》首《乾》、《坤》,故《序》、《雜卦》皆不《易》焉。以互卦論之,唯《乾》、《坤》、《既濟》、《未濟》四卦互之,仍得《乾》、《坤》、《既濟》、《未濟》,不與它卦相變。然《既擠》猶變為《未濟》,《未濟》猶變為《既濟》,唯《乾》仍得《乾》,《坤》仍得《坤》,其體一定而不可變者也。
《雜卦》開篇說「乾剛坤柔」。《周易》以《乾》《坤》領首,所以《序卦》《雜卦》兩篇都不更動這個次第。就互卦而言,只有《乾》《坤》《既濟》《未濟》四卦互來互去,仍舊得到《乾》《坤》《既濟》《未濟》,不跟別的卦相變。不過《既濟》互出來還會變成《未濟》(底本「既擠」當作「既濟」),《未濟》互出來還會變成《既濟》;唯獨《乾》互出來仍是《乾》,《坤》互出來仍是《坤》,它們的體質一定而不可移易。
《易》之道主於變易變易,《序卦》者,時之相生,變易者也。《雜卦》者,事之相對,變易者也。然非有不易者以為之體,則所謂“乾坤毀無以見易”者,而變化何自生哉!是故先之以《乾》、《坤》,然後別互卦之陰陽以次之。
《易》的道理以變易為主(底本「變易」二字重出)。《序卦》講的是時勢前後相生,屬於變易;《雜卦》講的是事情兩兩相對,也屬於變易。然而若沒有一個不變者充當它們的本體,那就成了《繫辭》所說的「乾坤毀則無以見易」,變化又從哪裡生出來呢!所以先擺出《乾》《坤》,然後再分別互卦的陰陽,依次排列下去。
陽正卦首《剝》、《復》
“《比》樂《師》憂;《臨》、《觀》之義,或與或求;《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此八卦皆互體為《剝》、《復》,而雜《震》、《艮》二卦於其中,蓋《震》、《艮》陽卦之主,而《剝》、《復》之具體也。
《雜卦》說:「《比》可樂,《師》可憂;《臨》《觀》的意義,一在施與、一在求取;《屯》是萌動顯現而不失其所居,《蒙》是幼稚雜亂而漸趨昭著。《震》是發起,《艮》是止息;《損》《益》是盛衰的開端。」這八個卦的互體都是《剝》《復》,而把《震》《艮》兩卦摻在其中,因為《震》《艮》正是陽卦的主宰,也就是《剝》《復》所本的具體形態——《復》一陽在下,正合震象;《剝》一陽在上,正合艮象。
自《比》、《師》、《臨》、《觀》、《屯》、《蒙》,皆上經之卦,而《損》、《益》獨為下經之卦,《震》、《艮》亦下經之卦也,故決於《損》、《益》之前,上經之卦六,比師一陽,《臨》、《觀》、《屯》、《蒙》二陽,次《漸》、《歸妹》“《大畜》,時也:《無妄》,災也。《萃》聚而《升》不來也。”此四卦,皆互體為《漸》、《歸妹》,陽卦以上經居前,下經居後,故先《大畜》、《無妄》,後《萃》、《升》。
《比》《師》《臨》《觀》《屯》《蒙》都是上經的卦,唯獨《損》《益》屬下經,《震》《艮》也屬下經,所以把《震》《艮》斷在《損》《益》之前——上經諸卦既已列畢,便用同屬下經的《震》《艮》領起,再接以《損》《益》收束這一節。上經的這六卦中,《比》《師》各只一個陽爻,《臨》《觀》《屯》《蒙》各有兩個陽爻,由少而多。其次是互體為《漸》《歸妹》的一批:《雜卦》說「《大畜》是待時而動,《無妄》是無端遭災。《萃》是聚合,《升》是上行不返。」這四卦的互體都是《漸》《歸妹》。陽卦一組的排法是上經在前、下經在後,所以先列《大畜》《無妄》,後列《萃》《升》。
《謙》輕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賁》,無色也。”此四卦,皆互體為《解》、《蹇》,《謙》、《豫》一陽,《噬嗑》、《賁》二陽。以上為陽卦之正。
《雜卦》接著說:「《謙》是自輕自下,《豫》是逸樂怠惰。《噬嗑》取象於進食,《賁》取象於素白無色。」這四卦的互體都是《解》《蹇》。其中《謙》《豫》各只一個陽爻,《噬嗑》《賁》各有兩個陽爻,仍是由少而多。以上都屬陽卦中的「正」。
陽變卦首《漸》、《歸妹》
“《兌》見而《巽》伏也”。《震》、《艮》交於《兌》、《巽》,而成《漸》、《歸妹》,下文將敘《漸》、《歸妹》,故以《兌》、《巽》先之。“《隨》,無故也;《蠱》,則飭也”。此兩卦,互體為《漸》、《歸妹》,上首《剝》、《復》者,天行也,此首《漸》、《歸妹》者,人事也。
《雜卦》說:「《兌》是顯現在外,《巽》是潛伏在內。」震、艮與兌、巽相交,才成《漸》《歸妹》;下文將要敘述互體為《漸》《歸妹》的那一批卦,所以先把《兌》《巽》擺在前頭。又說:「《隨》是不循故常,《蠱》是加以整飭。」這兩卦的互體正是《漸》《歸妹》。前面陽卦之正以《剝》《復》領頭,取的是天道運行;這裡陽卦之變以《漸》《歸妹》領頭,取的是人事交接。
次《剝》、《復》“《剝》,爛也;《復》,反也。”此兩卦,不用互體,但取《剝》、《復》之義,此言《剝》以歸於《復》,篇終言《姤》以終於《夬》,皆扶陽之意。次《解》、《蹇》“《晉》,晝也;《明夷》,誅也”。此兩卦,互體為《解》、《蹇》。以上:為陽卦之變。除篇終八卦自立義例外,餘皆入陰陽正卦,其變者,唯各舉兩卦以見義而已。自《乾》、《坤》至此,為陽卦者二十八。
其次是《剝》《復》一類:《雜卦》說「《剝》是剝落腐爛,《復》是返回復生。」這兩卦不取互體,只就《剝》《復》本身取義。這裡由《剝》說到歸於《復》,篇末又由《姤》說到終於《夬》,都是扶助陽氣的用意。再次是《解》《蹇》一類:《雜卦》說「《晉》如白晝昭明,《明夷》是受誅而傷。」這兩卦的互體正是《解》《蹇》。以上都屬陽卦中的「變」。除篇末八卦另立義例以外,其餘各卦都歸入陰陽兩組的「正卦」;屬於「變」的,不過各舉兩卦來見其義罷了。從《乾》《坤》到這裡,屬陽卦的共二十八個。
陰變卦首《睽》、《家人》
“《井》通而《困》相遇也”。此兩卦,互體為《睽》、《家人》,陽卦之變,首於《漸》、《歸妹》者,《震》、《艮》交於《巽》、《兌》,陽中之陰也,陰卦之變,始於《睽》、《家人》者,《巽》、《兌》交於《離》,陰中之陰也,陽主正,自天道而,人事,陰主變,自人事而天道。
《雜卦》說:「《井》是通達無窮,《困》是相遇而受阻。」這兩卦的互體是《睽》《家人》。陽卦之「變」以《漸》《歸妹》領頭,因為那是震、艮與巽、兌相交,屬陽中之陰;陰卦之「變」以《睽》《家人》開始,因為那是巽、兌與離相交,屬陰中之陰。陽以「正」為主,是由天道推及人事;陰以「變」為主,是由人事上溯天道(底本「自天道而,人事」中間衍一逗號)。兩條路數一順一逆,恰好相形。
次《姤》、《夬》“《咸》,速也;《恆》,久也。”此兩卦,互體為《姤》、《夬》。次《大過》、《頤》“《渙》,離也;《節》,止也。”六十四卦中,有兩卦只互得一卦者,如《剝》、《復》只互得《坤》,《姤》、《夬》只互得《乾》,《渙》、《節》只互得《頤》,《豐》、《旅》只互得《大過》。
其次是《姤》《夬》一類:《雜卦》說「《咸》是感應迅速,《恆》是持守長久。」這兩卦的互體正是《姤》《夬》。再次是《大過》《頤》一類:《雜卦》說「《渙》是離散,《節》是節止。」六十四卦中,有些是兩卦只互得同一卦的,比如《剝》《復》都只互得《坤》,《姤》《夬》都只互得《乾》,《渙》《節》都只互得《頤》,《豐》《旅》都只互得《大過》。這幾對卦本是彼此倒轉而成,中間四爻的陰陽恰好相同,所以互出來只得一個卦。
《既濟》、《未濟》統陰卦
“《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 ”《解》、《蹇》、《睽》、《家人》,皆互體為《既濟》、《未濟》,故次於陰變卦之後。《否》、《泰》不在互卦之內,而為《既濟》、《未濟》之根者也,故次於《既濟》、《未濟》之後。
《雜卦》說:「《解》是舒緩,《蹇》是艱難;《睽》是乖離在外,《家人》是和睦在內;《否》《泰》則彼此類別相反。」《解》《蹇》《睽》《家人》四卦的互體都是《既濟》《未濟》,所以排在陰卦之「變」的後面。《否》《泰》本不在互卦之列,卻是《既濟》《未濟》的根柢,所以排在《既濟》《未濟》之後。這樣安排,正可見陰卦一路都歸結到《既濟》《未濟》上去。
蓋凡陽卦皆統於《乾》、《坤》,而尤以正卦為主,故《比》、《師》之前,首以《乾》、《坤》也,凡陰卦皆統於《既濟》、《未濟》,而尤以變卦為主,故《渙》、《節》之後,繫以《解》、《蹇》、《睽》、《家人》、《否》、《泰》也。以上為陰卦之變。
大凡陽卦都統屬於《乾》《坤》,而尤其以「正卦」為主,所以在《比》《師》之前,先擺出《乾》《坤》;大凡陰卦都統屬於《既濟》《未濟》,而尤其以「變卦」為主,所以在《渙》《節》之後,接著繫上《解》《蹇》《睽》《家人》和《否》《泰》。一個提在篇首,一個押在篇末,首尾正相照應,《雜卦》全篇的間架就此定住:《乾》《坤》為體,《既濟》《未濟》為用,仍舊是前面幾幅圖的意思。以上都屬陰卦中的「變」。
陰正卦首《姤》、《夬》
“《大壯》則止,《遯》則遲也,:《大有》,眾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此六卦,皆百體為《姤》、《夬》,陰之《大壯》、《遯》,如陽之《臨》、《觀》,陰之《大有》、《同人》,如剛之《比》、《師》,前陽卦中先《比》、《師》,次《臨》、《觀》,此則先《大壯》,《遯》,次《大有》、《同人》者,陰卦先下經,後上經也,陰之《革》、《鼎》,如陽之《屯》、《蒙》。
《雜卦》說:「《大壯》是壯盛而當止,《遯》是退避而遲疑;《大有》是所有者眾,《同人》是與人相親;《革》是革去故舊,《鼎》是取用新物。」這六卦的互體都是《姤》《夬》(底本「百體」當作「互體」)。陰組中的《大壯》《遯》,好比陽組中的《臨》《觀》;陰組中的《大有》《同人》,好比陽組中的《比》《師》(底本「如剛之」當作「如陽之」)。前面陽卦一組先列《比》《師》、後列《臨》《觀》,這裡卻先列《大壯》《遯》、後列《大有》《同人》,是因為陰卦一組的排法是下經在前、上經在後。陰組中的《革》《鼎》,則好比陽組中的《屯》《蒙》。
次《大過》、《頤》“《小過》,過也;《中孚》,信也。《豐》,多故;親寡,《旅》也。《離》上而《坎》下也。”此六卦,皆互體為《大過》、《頤》,《小過》、《中孚》、《豐》、《旅》在下經居先,《離》、《坎》在上經居後。
其次是《大過》《頤》一類:《雜卦》說「《小過》是有所過越,《中孚》是內懷誠信;《豐》是多有故舊之事,親近者寡便是《旅》;《離》炎上而《坎》潤下。」這六卦的互體都是《大過》《頤》。其中《小過》《中孚》《豐》《旅》屬下經,所以排在前面;《離》《坎》屬上經,所以排在後面。這也正是陰卦一組下經居先、上經居後的通例。
次《睽》、《家人》《小蓄》,寡也;《履》,不處也。《需》,不進也;《訟》,不親也。”此四卦皆互體為《睽》、《家人》,《小畜》、《履》一陰,《需》、《訟》二陰。以上為陰卦之正。自《井》、《困》至此為陰卦者亦二十八。
再次是《睽》《家人》一類:《雜卦》說「《小畜》是所畜者寡,《履》是履行而不安處;《需》是等待而不前進,《訟》是爭訟而不親附。」(底本「小蓄」當作「小畜」,且脫去上引號。)這四卦的互體都是《睽》《家人》。其中《小畜》《履》各只一個陰爻,《需》《訟》各有兩個陰爻,也是由少而多。以上都屬陰卦中的「正」。從《井》《困》到這裡,屬陰卦的也共二十八個。
循環互卦圖
“《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雜卦》篇末說:「《大過》是顛覆,《姤》是相遇,柔遇上了剛。《漸》是女子出嫁,要等男方來迎才行。《頤》是養之以正,《既濟》是各得其定。《歸妹》是女子的歸宿,《未濟》是男子的困窮。《夬》是決斷,剛決去柔,君子之道增長,小人之道憂懼。」這八個卦不再像前面那樣兩兩反對,而是錯綜相次,自成一例。
以上五十六卦,皆以兩相對,如《序卦》之例,獨此八卦錯綜而不反對者,以見卦之有互,不獨中四爻可互,六爻循環皆可互也,卦卦皆然,獨舉大過一卦者,中四爻以陽居之,唯《大過》一卦,且自初爻起,而正卦左旋,互卦右轉,恰始於《姤》,終於《夬》而《乾》,得易道用陰而尊陽之意也。
以上五十六卦,都是兩兩相對,與《序卦》的體例相同;唯獨篇末這八卦錯綜排列而不兩兩反對,用意在於顯示卦有互體,不只中間四爻可以互,六爻循環起來也處處可以互。這個道理卦卦都適用,之所以單舉《大過》一卦,是因為中間四爻全由陽爻居之的只有《大過》;而且從初爻起算,本卦向左旋、互卦向右轉,恰好從《姤》開始,到《夬》而歸於《乾》為止,正合《易》道取用陰而尊崇陽的旨意。
故案圖觀之,自初至四為《姤》,自上至三為《漸》,自五至二為《頤》,自四至初為《歸妹》,自三至上為《夬》,自二至五為《乾》,然夫子傳文無《乾》者,《乾》在篇首,《夬》盡則為純《乾》,首尾相生之義也,《既濟》、《未濟》不在互卦之內,故以義附於此,自陰陽相遇之後,如《漸》之得禮,如《頤》之養正,則為《既濟》而定矣。如《歸妹》之越禮失正,則為《未濟》而窮矣,故必決陰邪以伸陽道,然後“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既濟》、《未濟》統六十四卦之義,故《雜卦》以是終篇,與《序卦》同。
所以對著圖來看:從初爻數到四爻互得《姤》,從上爻數到三爻互得《漸》,從五爻數到二爻互得《頤》,從四爻數回初爻互得《歸妹》,從三爻數到上爻互得《夬》,從二爻數到五爻互得《乾》。孔子的傳文裡沒有提到《乾》,是因為《乾》已列在篇首;《夬》一決到底,陰盡便是純《乾》,這正是首尾相生的意思。《既濟》《未濟》本不在互卦之列,所以只按義理附在這裡。陰陽既已相遇之後,倘若像《漸》那樣合於禮節,像《頤》那樣養之以正,就成為《既濟》而各得安定;倘若像《歸妹》那樣越禮失正,就成為《未濟》而陷於困窮。所以必須決去陰邪,才能伸張陽道,然後才有「君子道長,小人道憂」的局面。《既濟》《未濟》統攝六十四卦的義理,所以《雜卦》拿這兩卦收束全篇,與《序卦》的做法相同。全書至此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