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數鉤深圖 · 第 3 卷
七日來復·論下
詳夫《易緯稽覽圖》及鄭氏六日七分之說,蓋取《乾》、《坤》老陽、老陰之策配之也。《經》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當期之日。《疏》云:舉其大略,則不數五日四分之一也。
細究《易緯·稽覽圖》和鄭玄「六日七分」的說法,大抵是拿《乾》《坤》兩卦老陽、老陰的策數去湊配的。《繫辭》說:「《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當期之日。」孔穎達疏解釋說:這只是舉個大概的數,並沒有把餘下的五又四分之一日計算在內。
又《疏》云:二篇之爻,總三百八十四,陰陽各半焉。陽爻一百九十二位,爻別三十六,總有六千九百一十二也;陰爻一百九十二位,爻別二十四,總有四千六百八也;陰陽總合,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孔疏又說:《易》上下兩篇的爻一共三百八十四,陰爻陽爻各佔一半。陽爻一百九十二位,每爻的策數是三十六,共得六千九百一十二;陰爻一百九十二位,每爻的策數是二十四,共得四千六百零八;兩項相加,共一萬一千五百二十,恰好相當於萬物之數。
且《經》為《乾》、《坤》二卦,老陽、老陰三百六十之數,當期之日,則不更別起數矣。卦之與爻,則未詳《易緯》、鄭氏六日七分之義也。夫陰陽之爻,總有三百八十四焉。且《易緯》及鄭氏雖以坎、離、震、兌四正之卦之爻,臧乎二十四之數,與當期之日相契,則又與聖人之辭不同矣。
經文既然只就《乾》《坤》兩卦老陽、老陰合成三百六十之數,拿它來當一週年的日數,就不會再另起一套數目了。至於卦與爻怎樣分配,《易緯》和鄭玄「六日七分」的道理始終講不明白。陰陽之爻總共三百八十四;《易緯》和鄭玄雖然把坎、離、震、兌四正之卦的二十四爻減去(原文「臧」即「減」字之訛),使剩下的數與一週年之日相合,可這樣一來,就與聖人的原話對不上了。
何以知之?且夫起子止亥,十二月之數,所以主十二卦之爻也。十二卦之爻者,自《復》至《坤》之位也。豈可取雜書、賢人之說,而破聖人之經義哉?或曰不然,其如《擊辭》何?
憑什麼這樣說?從子月起、到亥月止,十二個月之數,正是用來分主十二消息卦之爻的;所謂十二卦之爻,就是從《復》到《坤》這一串卦位。怎麼可以拿緯書雜說和後世賢人的講法,去推翻聖人的經義呢?倘若有人說不是這樣,那麼《繫辭》的明文又該怎樣交代?
臨卦八月第四十七
還卦第四十八
《臨》至于八月,有凶。《象》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
《臨》卦卦辭說:「至于八月有凶。」《彖傳》(原文作「象」)解釋說:臨,是剛爻漸漸生長;內卦兌為悅、外卦坤為順,九二以剛居中而與六五相應,所以大為亨通,這是端正天道的緣故。「至于八月有凶」,是說陽剛消退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原缺諸家之註解,各有異焉。且何氏云:從建子陽生,至建未為八月。褚氏云:自建寅至建酉為八月。孔氏《疏》又曰:今按此《注》云:小人道長,君子道消。宜據《否》卦之時,以《臨》卦建丑;而至《否》卦,則建申為八月也。理有未安,略試論之。
(此處底本原有缺文。)諸家的註解各不相同。何氏說:從建子之月即十一月陽氣始生算起,到建未之月即六月,正是八個月。褚氏說:從建寅之月即正月算到建酉之月即八月。孔穎達的疏又說:如今看王弼這條注講「小人之道生長、君子之道消退」,應當依據《否》卦所值的時節來定;《臨》卦當建丑之月即十二月,數到《否》卦所當的建申之月即七月,恰是第八個月。這幾種講法在道理上都還不妥,讓我略作論說。
粵若諸家之說,皆與《臨》卦之義不相偶契。何以知之?且卦、象之辭,所以各論一卦之體也。夫《臨》卦者,主建丑之月也。何氏從建子陽生而數,則卦辭當在《復》卦之下,不當屬《臨》卦也。褚氏從寅而數,則卦辭當在《泰》卦之下,亦不當屬《臨》卦也。孔氏宜據建申《否》卦為八月,則《否》之六三當消《泰》之九三,又與《臨》卦九三之不應也。
考察諸家之說,都與《臨》卦本身的意義合不攏。憑什麼這樣講?卦辭與《彖》《象》之辭,都是各就一卦之體來立論的。《臨》卦所主的是建丑之月。何氏從建子之月陽氣始生起算,那麼這句卦辭就該繫在《復》卦底下,不該屬於《臨》卦。褚氏從建寅之月起算,這句卦辭就該繫在《泰》卦底下,也不該屬於《臨》卦。孔氏主張依建申之月的《否》卦作八月,可那樣一來,消掉《泰》卦九三的是《否》卦六三,與《臨》卦的九三又對不上。
今若以建未為八月,取《逐》卦之六二,消《臨》卦之九二,則於義為允矣。何者?且《臨》卦之《象》曰:浸而長。《注》云:陽道轉進,陰道日消也。《遲》卦之《象》亦曰:浸而長。《注》云:陰道欲進而長,正道亦未全滅也。今以二卦之爻,既相偶合,又《象》辭皆有陰陽浸長之說,則其義不得不然也,所以稱建未為八月耳。
如今若把建未之月當作那個「八月」,用《遯》卦的六二去消《臨》卦的九二,在義理上就妥當了(原文「逐」「遲」兩字皆「遯」之訛)。為什麼?《臨》卦《彖傳》說「浸而長」,王弼註解為陽道逐步進長、陰道日漸消退;《遯》卦《彖傳》也說「浸而長」,王弼註解為陰道將要進長,而正道還沒有完全滅盡。如今兩卦的爻位既然彼此相當——《臨》的九二正對《遯》的六二——《彖》辭又都有陰陽漸長之說,那麼這層意思就不能不這樣定,所以說建未之月才是那個「八月」。
或問:當文王演卦之時,乃商之末世也。豈口口正月為義哉?答日:周公作爻辭,父基子構,所以爻辭多文王后事;則知文王之旨,周公述而成之,故以周正為定。
有人問:文王推演卦辭的時候,還是商朝末年,怎麼會拿周曆的正月來立義呢(此句底本缺二字)?回答說:爻辭是周公所作,父親奠基、兒子續成,所以爻辭中多有文王身後的事;可見文王的意旨是由周公敘述而完成的,因此一概按周朝的正朔來定月份。
況乎《易》有二名,夏曰《連山》,商日《歸藏丫》,周曰《周易》。連山,則神農氏之號也。歸藏,則軒轅氏之號也。既連山、歸藏,並是代號,所以題周以別餘代,亦由《周禮》之謂也。且《易》既題周以正名,則公不得不以周之正朔定其月也。孰謂不然?
何況《易》歷代有不同的名目(原文作「二名」,當作「三名」):夏代叫《連山》,商代叫《歸藏》,周代叫《周易》。連山,是神農氏的稱號;歸藏,是軒轅氏的稱號。既然連山、歸藏都是朝代的名號,那麼標一個「周」字,正是為了同其餘各代相區別,也就像《周禮》冠以「周」字一樣。《易》既然標出「周」字來定名,周公自然不能不用周朝的正朔來確定月份。誰能說不是這樣呢?
若何氏以建子至建未為八月,則是究其末而不原其本矣。至於孔氏引輔嗣之《注》,以君子道消,小人道長,必以《否》卦之義也。但陰則小人之道長,陽則君子之道長,不必專在《否》卦之義也昕矣。
至於何氏從建子之月數到建未之月算作八個月,那是隻追究末梢而不推原根本。孔穎達援引王弼的注,認定「君子道消、小人道長」必是指《否》卦;其實只要是陰,就是小人之道生長,只要是陽,就是君子之道生長,不必單單歸到《否》卦身上,這一點是很清楚的。
又《王氏卦略》云:《逐》,小人浸長,難在於內,亨在於外,與《臨》卦相對者也。《臨》剛長則柔危,《運》柔長則剛危矣。《臨》,二陽居內,君子之道日長;《逐》,二陰在內,小人之道日進。
又王弼《周易略例·卦略》說:《遯》卦是小人漸漸生長,危難在內卦,亨通在外卦,正與《臨》卦兩兩相對。《臨》卦剛爻生長,柔爻就危殆;《遯》卦柔爻生長,剛爻就危殆。《臨》卦兩個陽爻居於內卦,君子之道一天天生長;《遯》卦兩個陰爻居於內卦,小人之道一天天進逼。
且八月凶者,天之道火寒暑退陽長,至二得位居中,故於此時垂消退之戒。陽息於十一月,為《復》;至十二月,為《臨》;消於五月,為《娠》;至六月,為《逐》。自子至未,凡八月也。
所謂八月有凶,是就天道而言(此處底本缺若干字,四庫本亦缺):寒來暑往,陽退陰長,到六二得位而居中的時候,所以在這個時節垂示消退的警戒。陽氣從十一月開始生息,為《復》卦;到十二月,為《臨》卦;從五月開始消退,為《姤》卦;到六月,為《遯》卦。從建子之月數到建未之月,恰好八個月。
易數鉤隱圖卷下
河圖第四十九
河圖天地數第五十
河圖四象數第五十一
河圖八卦第五十二
洛書五行生數第五十三
洛書五行成數第五十四
或問日:洛書云:一日水,二日火,三日木,四日金,五日土。則與龍圖五行之數之位不偶者,何也?答曰:此謂陳其生數也。且雖則陳其生數,乃是已交之數也。下篇分土王四時,則備其成數矣。且夫洛書、九疇,惟出於五行之數,故先陳其已交之生數,然後以土數足之,乃可見其成數也。
有人問:《尚書·洪範》所載洛書說「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這與龍圖(即河圖)中五行之數所居的方位對不上,是什麼緣故?回答說:這裡陳述的只是五行的生數。雖說是生數,卻已經是陰陽交感以後的數了。下一篇講土分旺於四季,成數才算齊備。洛書與《洪範》九疇,都只從五行之數出來,所以先陳列這些已經交感的生數,然後再補上土數五,成數才顯現得出來。前面河圖第四十九到洛書五行生數第五十三這五幅圖,依次畫的是河圖全數、河圖中的天地之數、河圖所含的四象之數、由河圖生出的八卦,以及洛書的五行生數一、二、三、四、五;這一幅則在每個生數上各加土數五,成為六、七、八、九、十的成數。
十日生五行並相生第五十五
天一、地六,地一不天七,天三、地八,地四、天九,天五、地十,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十日者,剛日也。相生者,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也。相剋者,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也。
天一配地六,地二配天七(原文「地一不」為「地二」之訛),天三配地八,地四配天九,天五配地十;這五組各自相合,分別生出水、火、木、金、土。所謂「十日」,指的是甲、乙以至壬、癸這十個天干,天干屬陽,所以稱為「剛日」。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相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此圖便把十干、五行的生成與生克關係一併畫出。
龍圖龜書論上
《易》日: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春秋緯》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感。《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書正義》日:洛書九類,各有文字,即是書也。而云:天乃錫禹。如此天與禹者,即是洛書也。
《繫辭》說:「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春秋緯》說:黃河上通於乾而吐出天苞,洛水下流於坤而吐出地符;黃河有龍負圖而現,洛水有龜感應而呈書;又說《河圖》共九篇,《洛書》共六篇。《尚書正義》說:洛書所載的九類,各有文字,那便是「書」;《洪範》說「天乃錫禹」,像這樣上天授給大禹的東西,就是洛書。
漢《五行志》,劉飲以為伏犧繼天而王,河出圖,則而畫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錫洛書,法而陳《洪範》是也。穎達共為此說,龜負洛書,《經》無其事。《中候》及諸《緯》多說黃帝、堯、舜、禹、湯、文、武受圖書之事,皆云龍負圖,龜負書。
《漢書·五行志》裡,劉歆(原文「劉飲」為「劉歆」之訛)認為:伏羲承接天命而為王,黃河出圖,他便取法它畫出八卦;大禹治平洪水,上天賜下洛書,他便依法陳述《洪範》。孔穎達也贊同這個說法。可是烏龜揹負洛書這件事,經書上並無記載。《尚書中候》以及各種緯書,多講黃帝、堯、舜、禹、湯、文王、武王承受圖書的事,都說是龍負圖、龜負書。
緯候之書,不知誰著,通人討竅,以為偽起哀、平者也。前漢之末,始有此書,不知起誰氏也。以前學者必相傳此說,故孔氏以《九類》是神龜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數從一而至於九,見其文,遂因而第之以《九類》也。陳而行之,所以常道得其次叔也。言禹第之者,以天神言語必當簡要,不應曲有次第,丁寧若此,故以禹次而第之也。
緯候一類的書,不知道是誰寫的;通達之士考究下來,認為是漢哀帝、平帝時偽造出來的。西漢末年才有這些書,起於誰氏也不清楚。在此之前的學者必定輾轉傳述這類說法,所以孔安國認為九疇是神龜揹負文字而出,文字排列在龜背上,數目從一直到九;大禹見了這些文字,便依次把它們編為九類,陳列出來加以施行,人倫常道因此得到次序(原文「次叔」即「次敘」)。之所以說是大禹編次的,是因為天神的言語必定簡要,不該曲折瑣細地排出次第、叮嚀到這般地步,所以斷定是大禹依次編排的。
然大禹既得《九類》,常道始有次叔;未有洛書之前,常道所以不亂者,世有澆、淳,教有疏、密,三皇以前無文亦治,何止元洛書也。但既得《九類》以後,口口法而行之則治,違之則亂也。
然而按這個講法,大禹得了九疇之後,人倫常道才有次序;那麼洛書出現之前,常道為什麼不亂?其實世風有澆薄與淳厚之別,政教有疏略與細密之分;三皇以前沒有文字,天下照樣太平,何止是沒有洛書。不過是既已得到九疇以後(此處底本缺二字),依著它施行就治,違背它就亂罷了。
且不知洛書本文計天言簡要,必元次第之數。上傳云:禹因而次之。則孔氏以第是禹之所為,初一日等二十八字,必是禹加之也。其敬用、農用等一十八字,大劉及顧氏以為龜負也。小劉以為敬用等亦禹所第叔。其龜文惟有二十字,並元明據,未知孰是,故兩存焉耳。
再說,誰也不知道洛書的原文到底怎樣。既然天的言語簡要,就必定沒有那一套排定的次第之數。《尚書》的傳文說「禹因而次之」,所以孔安國認為編次是大禹所為,《洪範》中「初一曰五行」等二十八個字,必是大禹添加的。至於「敬用」「農用」等十八個字,劉向和顧氏認為是龜背原有的;劉歆則認為「敬用」等字也出於大禹的編次,龜背文字只有二十字。這些說法都沒有明確的憑據,不知哪一種對,所以兩說並存。
詳夫眾賢之論,多背經書之旨。觀其大法,凡《九類》,蓋是禹叔洛書,因而第之,遂著成法則,非是神龜負書出於大禹之時也。何以明其然?略試論之。
細審諸位先賢的議論,大多違背經書的本旨。看那治天下的大法:所謂九疇,應當是大禹敘述洛書的內容,因而編定次第,於是寫成法則(原文「叔」即「敘」);並不是神龜負著書恰好出現在大禹的時代。憑什麼證明是這樣?讓我略作論說。
箕子日:在昔鯀陘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界《洪範》、九疇,彝倫攸教,鯀則趣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叔,則不載神龜負圖之事。惟孔氏《注》稱天與禹洛書,神龜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數至九也。
箕子在《洪範》中說:從前鯀堵塞洪水,擾亂了五行的次序,上帝震怒,不肯把《洪範》九疇賜給他,人倫常道因此敗壞;鯀被誅死,禹接著興起,上天才把《洪範》九疇賜給禹,人倫常道從此有了次序。這一段並沒有記載神龜負圖的事。只有孔安國的注說:上天授給大禹洛書,是神龜負著文字而出,文字排在背上,數目一直排到九。
諸儒更演載天書言語字數之說,後乃邊相祖述,遂以禹親受洛書,而陳《九類》。且《經》元載圖書之事,惟《易擊辭》云: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此蓋仲尼以作《易》而云也。則知河圖、洛書出於犧皇之世矣。
諸家儒者又敷演出天書載有言語、排有字數一類的說法,後人便輾轉相承,於是認定大禹親身接受洛書,據以陳述九疇。其實經書上並沒有記載圖書之事,只有《易·繫辭》說「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這原是孔子就作《易》一事而說的。由此可知,河圖、洛書是出在伏羲的時代。
乃是古者河出龍圖,洛出龜書,犧皇口□□畫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仲尼輔之《十翼》,《易》道始明。
也就是說:古時黃河出龍圖,洛水出龜書,伏羲(此下底本缺二字)依著它畫成八卦,又把八卦兩兩相重,成為六十四卦。(此下底本缺文數句,四庫本亦缺。)此後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子再以《十翼》輔翼它,《易》道才大明於世。
觀今龍圖,其位有九,四象八卦皆所包組。且其圖縱橫皆合天地自然之數,財非後人能假偽而設之也。夫龍圖呈卦,非聖人不能畫之;卦含萬象,非聖人不能明之。以此而觀,則洛出書,非出大禹之時也。
看今天所傳的龍圖,位數有九,四象與八卦都被它包絡在內(原文「組」當作「絡」);而且此圖縱橫相加都合於天地自然之數,決不是後人能夠憑空偽造出來的。龍圖呈現卦象,不是聖人畫不出來;卦中含著萬象,不是聖人也講不明白。由此看來,洛水出書,並不是出在大禹的時代。
《書》云天錫禹九疇者,蓋是天生聖德於禹,誠明洛書之義,因第而次之,垂範後世也。今河圖相傳於前代,其數自一至九,包四象八卦之義,而兼五行之數;洛書則惟五行生成之數也。然犧皇但畫卦以垂教,則五行之數未顯,故禹更陳五行而顯九類也。
《尚書》說「天乃錫禹九疇」,意思應是上天把聖德賦予大禹,使他真切通曉洛書的義理,於是依次編排,垂為後世的規範。如今從前代傳下來的河圖,數目自一到九,包含著四象、八卦的意義,同時兼有五行之數;洛書則只有五行的生數與成數。伏羲當初只是畫卦來施教,五行之數還沒有顯明,所以大禹重新陳述五行,把九疇彰顯出來。
今諸儒以禹受洛書,書載天神言語,陳列字數,實非通論。天何言哉,聖人則之必不然也。或日:未可,敢質於《經》。且堯任九子,各主其一。九疇之數,九子之職也。至農用八政,司空、司徒之官,唐虞世設之矣。協用五紀,羲氏、和氏已正之矣。斯則非俟禹受洛書之後設其官也。
如今諸家儒者認為大禹接受洛書,書上載有天神的言語、排列著一定的字數,這實在不是通達之論。上天何嘗說過話?說聖人取法的是這種東西,必定不對。或許有人說:這話未必站得住,容我拿經書來質證。堯任用九位臣子,各主一事,九疇的數目正合九位臣子的職掌。至於「農用八政」中的司空、司徒等官職,唐堯虞舜之世早已設立;「協用五紀」的歷法,羲氏、和氏也早已釐正。可見並不是等到大禹接受洛書之後才設立這些官的。
且夫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天象則□口□口□□口。□雖組其義,非至聖不能明之。口□河圖、洛書,非羲皇不能畫之。卦合其象,非文王不能伸之。爻象之興,非周公不能著之。
《繫辭》說:上天垂示物象,顯現吉凶,聖人取象於它;黃河出圖,洛水出書,聖人取法於它。天象(此處底本缺文數句)雖然包絡著這層義理,不是極高的聖人也講不明白;(此處底本又有缺文)河圖、洛書,不是伏羲也畫不出來;卦與象相合,不是文王也申說不了;爻象的興起,不是周公也寫不出來。
故仲尼日: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又日:天生德於予,則知天生睿哲於聖人,默究乎幽跡,是謂錫之也。故仲虺之誥日:天乃錫王勇智,表正萬邦之謂也。
所以孔子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又說:「天生德於予。」由此可知,上天把睿智賦予聖人,讓他默默參究那些幽隱的蹤跡,這就叫作「錫」,也就是賜予。所以《尚書·仲虺之誥》說「天乃錫王勇智,表正萬邦」,講的正是這個意思。
且孔氏以箕子稱天乃錫禹九疇,便謂之洛出龜書,則不思聖人云河出圖,洛出書,在作《易》之前也。又唐法九疇,唐虞之前已行之矣。而云禹受洛書之後,始有常道次叔,不日誣之者乎?
孔安國只因箕子說了「天乃錫禹九疇」,便斷定這就是洛水出龜書,卻不想想孔子講「河出圖,洛出書」,說的是作《易》之前的事。再者九疇那一套法度,唐堯虞舜以前就已經在施行了。卻說非等大禹接受洛書之後,人倫常道才有次序,這不是誣妄之談嗎?
龍圖龜書·論下
《春秋緯》日:《洛書》六篇。孔氏云:洛書,神龜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數一至九。今代之所傳龜書,惟總五行生成之數,未知孰是。略試論之:《春秋緯》喜一《洛書》六篇,則與五行、九疇之數不偶,亦未明其義。孔氏云洛書有數一至九,謂《書》之九疇自一五行至五福、六極之數也。
《春秋緯》說:《洛書》共六篇。孔安國說:洛書是神龜負著文字而出,文字排列在龜背上,數目從一到九。可是當今流傳的龜書,只彙總了五行的生數與成數,不知哪一種說法才對。讓我略作論說。《春秋緯》所說的《洛書》六篇(「喜一」二字為衍訛),與五行之數、九疇之數都對不上,它的含義也說不明白。孔安國說洛書有一至九之數,指的是《尚書·洪範》九疇從第一疇「五行」一直排到第九疇「五福、六極」的那個次第。
且《書》之九疇,惟五行是包天地自然之數,餘八法皆是禹參酌天時、人事類之耳,射非龜所負之文也。今詳《洪範五行傳》,凡言災異,必推五行為之宗。又若鯀元聖德,汨陳五行,是以彝倫攸教。
《洪範》九疇之中,只有第一疇「五行」包含著天地自然之數,其餘八種法則都是大禹斟酌天時與人事而分門別類排出來的,絕不是龜背上原有的文字(原文「射」當作「殊」)。細看《洪範五行傳》,凡講災異,必定推本於五行。又如鯀沒有聖德,擾亂了五行的次序,因此人倫常道遭到敗壞。
則知五行是天垂自然之數,其文負於神龜;餘八法皆大禹引而伸之,猶龍圖止負四象八純之卦;餘重卦六十四,皆伏犧仰觀俯察,象其物宜,伸之以爻象也。
由此可知:五行是上天垂示的自然之數,這一部分文字確實是神龜所負;其餘八種法則,都是大禹在此基礎上引申發揮出來的。這就好比龍圖只負載四象和八個純卦,其餘相重而成的六十四卦,都是伏羲仰觀天文、俯察地理,取象於萬物之所宜,用爻象一一引申出來的。
況乎五行包自然之性,八卦報自然之象,聖人更為之變易,各以類分,而觀吉凶矣。若今世之所傳者,龜書不為妄也。尚或疑焉者,試精之於問答。
何況五行包含萬物自然的「性」,八卦包羅萬物自然的「象」(原文「報」為「包」之訛),聖人又在這上面加以變易,各依類別區分,從而觀察吉凶。這樣看來,今世所傳的龜書並不是妄作。倘若還有人存疑,就讓我用問答的方式再細加辨析。
或問日:且云圖、書皆出於犧皇之世,則九疇亦陳於犧皇之代,不當言禹第而次之也?答曰:河圖八卦,垂其象也,故可以盡陳其位;洛書五行,含其性也,必以文字分其類。玄犧之世,世質民淳,文字未作,故九疇莫得而傳也,但申其數耳。至大禹聖人遂演成《九類》,垂為世範。九疇自禹而始也。
有人問:既然說河圖、洛書都出於伏羲之世,那麼九疇也該在伏羲的時代就陳列出來了,不該說是大禹編排次第的吧?回答說:河圖配八卦,垂示的是「象」,所以可以把方位一一陳列出來;洛書講五行,含的是「性」,必須借文字才能分出它的類別。伏羲那個時代,世風質樸、民情淳厚,文字還沒有創制,所以九疇無從流傳,只能把它的數目申明出來罷了。到大禹這位聖人,才推演成九類,垂為萬世的規範。所以九疇是從大禹開始的。
或問曰:既云龍圖兼五行,則五行已具於龍圖矣。不應更用龜書也。答日:雖兼五行,有中位而無土數,唯四十有五,是有其象,而未著其形也,唯四象、八卦之義耳。龜書乃具五行生成之數五十有五矣。《易》者,包象與器,故聖人資圖、書而作之也。
又有人問:既說龍圖兼含五行,那麼五行在龍圖裡已經齊備,不該再用龜書了。回答說:龍圖雖然兼含五行,卻只有中間的位次而沒有土的成數十,總數僅四十五,這是有其象而未著其形,所講的不過是四象、八卦的道理罷了。龜書才完整具備五行生成之數五十五。《易》是兼包「象」與「器」兩面的,所以聖人要憑藉河圖、洛書兩者來作《易》。
或問日:《書》云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必洛書,今臆說破之,元乃□□□。答曰:仲尼稱河出圖,洛出書,於玄犧畫《易》之前,不當云出夏禹之世也。如日不然,是洛書復出於夏禹之時矣。誠如是,禹之前元九疇也。又何以《堯典》之九法坦然明白乎哉?
又有人問:《尚書》說「天乃錫禹洪範九疇」,那必定就是洛書;如今你用臆測之說去推翻它,豈不是(此下底本缺若干字)?回答說:孔子講「河出圖,洛出書」,說的是伏羲畫《易》以前的事,不該講成出在夏禹之世。若說不是這樣,那就等於洛書到夏禹時又出現了一次。果真如此,大禹以前豈不是沒有九疇?那又怎麼解釋《堯典》裡九種法度早已條理分明地施行著呢?
問曰:今《書》世之傳者龍圖、龜書,《經》所不載,緯候之書蔑聞其義,誠誕說也?曰:龍圖、龜書,雖不載之於《經》,亦前賢迭相傳授也。然而數與象合位,將卦偶不盈不縮,符於自然,非人智所能設之也。況乎古今陰陽之書,靡不宗之。至於通神明之德,與天地之理,應如影響,豈曰妄乎?
又問:如今世上所傳的龍圖、龜書,經書裡並無記載,緯候之類的書也沒有講明它的義理,豈不真是荒誕之說?回答說:龍圖、龜書雖然不載於經文,卻是前代賢者遞相傳授下來的。何況圖中的數與象位次相合,與卦兩兩相配,既不多出一分,也不短少一分,處處符合自然,決不是人的智巧所能安排出來的。加上古往今來講陰陽的書,沒有一部不奉它為宗。至於用它去貫通神明的德性、契合天地的道理,應驗如同影之隨形、響之應聲,怎麼能說是妄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