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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堆漢墓帛書五星占 · 第 2 卷

漢 · 佚名(馬王堆三號漢墓帛書) · 第 2 卷 / 2

第七章 木星行度

相與營室晨出東方  秦始皇帝元 三  五  七    九      〔二〕與東闢(壁) 晨出東方   二  四  六  〔八〕  〔十〕   〔三〕與婁晨 出東方    三  五  七  〔九〕  〔一〕   〔四〕與畢晨 出東方    四  六  八  〔<廿廿>〕 〔二〕  〔五〕與東井晨

以下是歲星的行度表,原為帛書上的一幅表格,此處保持原有的行列布局。表的讀法是:每一行的開頭寫歲星晨出東方時所伴的星宿,其後一列列數字是紀年——自秦始皇帝元年起,依次向後排;行末的方括號數字與星宿,是下一行的接續。第一行:歲星與營室宿一同晨出東方,其年為秦始皇帝元年、三年、五年、七年、九年;接下來輪到與東壁宿相伴。第二行:晨出東方,其年為二年、四年、六年、八年、十年;接下來與婁宿相伴。第三行:出東方,其年為三年、五年、七年、九年、一年;接下來與畢宿相伴。第四行:出東方,其年為四年、六年、八年、廿廿(即二十)年、二年;接下來與東井宿相伴。表中「相」是歲星的別名,「東闢」括注「東壁」是通假;「<廿廿>」是帛書上兩個「廿」相疊的合文,照原釋文錄入。表格原來是縱橫對齊的格眼,行內的空格即是格線所在,此處一律依原樣保留,不加合併,讀時按空格分欄即可。凡紀年只寫末一字(如「三」「五」「七」),是承上省文,須補足為某某三年、五年、七年。

出東方   五   七  九  漢元  孝惠〔元〕 〔六〕與柳晨 出東方   六   八  卅  二    二      〔七〕與張晨 出東方   七   九  一  〔三〕   〔三〕   〔八〕與軫晨 出東方   八   廿  二  〔四〕   四     〔元〕與亢晨

表格續:第五行,出東方,其年為五年、七年、九年、漢元年、孝惠元年;接下來與柳宿相伴。第六行,出東方,其年為六年、八年、卅(三十)年、二年、二年;接下來與張宿相伴。第七行,出東方,其年為七年、九年、一年、三年、三年;接下來與軫宿相伴。第八行,出東方,其年為八年、廿(二十)年、二年、四年、四年;接下來與亢宿相伴。表中的紀年在此處換了朝代:秦紀年之後接漢高祖元年,再接孝惠帝元年,可見此表所記貫穿秦漢之際,是一份連續的實測行度記錄。

出東方    九   一  三 五    五      二與心晨 出東方    十   二  四  六    六     三與斗晨出東方    一   三 五  七    七      與婺女晨 出東方   二   四  六  八    •代皇

表格末四行:出東方,其年為九年、一年、三年、五年、五年,次與心宿相伴;出東方,其年為十年、二年、四年、六年、六年,次與斗宿相伴;再出東方,其年為一年、三年、五年、七年、七年,次與婺女宿相伴;出東方,其年為二年、四年、六年、八年,末欄標「代皇」,前加圓點。帛書中凡朝代或帝號更替處都用一個圓點標出,如「•代皇」「•張楚」「•孝惠元」「•高皇后元」,此處一併照原釋文錄入。「代皇」當指代王入立為帝,即漢文帝,本表所紀即止於文帝之初。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歲星日行廿分,十二日而行一度,終〔歲行卅〕度百五分,見三〔百六十五日而夕入西方,伏〕卅日,三百九十五日而復出東方。〔十二〕歲一周天,廿四歲一與大〔白〕合營室。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為起算之始:歲星每日行二十分,十二日行一度,全年行三十度又一百零五分;現於天空三百六十五日而後於傍晚沒入西方,潛伏三十日,共三百九十五日而再出東方。十二年繞天一周,二十四年與太白在營室宿會合一次。這段文字是上表的算法說明:一歲行三十度餘,十二歲正好周天三百六十五度餘,與今測木星恆星週期約十一點八六年十分接近,是先秦兩漢天文實測水平的重要證據。

第八章 土星行度

〔相〕與營室晨出東方  元•秦始皇  一     二與營室晨出東方    二      二     三與東壁晨出東方    三     三    四 與畦(奎)晨〔出〕東方  四      四     五與婁晨出東方     五      五     六與胃晨出東方     六      六     七 與茅(昴)晨出東方   七      七     八與畢晨出東方     八      八•張楚  •元與觜角晨出東方    九      九     二

以下是填星(土星)的行度表,同樣保持原有的行列布局。讀法與前表相同:每條先記填星晨出東方時所在的星宿,其下的數字為紀年。首行:填星與營室宿晨出東方,其年為秦始皇帝元年、一年;次年仍與營室宿晨出東方,其年為二年、二年;再次與東壁宿晨出東方,其年為三年、三年、四年。次行:與奎宿晨出東方,四年、四年、五年;與婁宿晨出東方,五年、五年、六年;與胃宿晨出東方,六年、六年、七年。第三行:與昴宿晨出東方,七年、七年、八年;與畢宿晨出東方,八年、八年,此處標「•張楚」,即陳勝所建張楚政權之年;與觜、角二宿晨出東方,元年、九年、九年、二年。「畦」括注「奎」、「茅」括注「昴」都是通假字,一律照原釋文錄入。填星每年恰行一宿,所以此表的星宿是逐宿相次的,不像歲星表那樣跳躍。

與伐晨出東方     十      卌     三與東井晨出東方    一      漢元   〔與東〕井晨出東方   二      二      與鬼晨出東方     三     三     與柳晨出東方     四      四      與七星晨出東方    五      五       與張晨出東方     六      六      與翼晨出東方     七      七      與軫晨出東方     八      八

表續:與伐星晨出東方,十年、卌(四十)年、三年;與東井宿晨出東方,一年,此處標「漢元」,即漢高祖元年;再與東井宿晨出東方,二年、二年。與鬼宿晨出東方,三年、三年;與柳宿晨出東方,四年、四年;與七星晨出東方,五年、五年。與張宿晨出東方,六年、六年;與翼宿晨出東方,七年、七年;與軫宿晨出東方,八年、八年。「卌」是四十的合文,「卅」是三十的合文,帛書數字多用合文,照原釋文錄入。此表紀年同樣跨越秦、張楚、漢三個政權,可與前表互證。

與角晨出東方     九      九      與亢晨出東方     廿      十      與氐晨出東方     一      一       與房晨出東方     二      二      〔與〕心晨出東方    三     •孝惠元      〔與〕尾晨出東方    四      二       與箕晨出東方     五      三     與斗晨出東方     六      四      與牽牛晨出東方    七      五

表續:與角宿晨出東方,九年、九年;與亢宿晨出東方,廿(二十)年、十年;與氐宿晨出東方,一年、一年。與房宿晨出東方,二年、二年;與心宿晨出東方,三年,此處標「•孝惠元」,即漢惠帝元年;與尾宿晨出東方,四年、二年。與箕宿晨出東方,五年、三年;與斗宿晨出東方,六年、四年;與牽牛宿晨出東方,七年、五年。至此填星已依次行過東方蒼龍七宿與北方玄武的頭兩宿,正合它每年填一宿的行度。

與婺女晨出東方    八      六      與虛晨出東方     九      七      與危晨出東方     卅      •高皇后元

表末兩行:與婺女宿晨出東方,八年、六年;與虛宿晨出東方,九年、七年。與危宿晨出東方,卅(三十)年,此處標「•高皇后元」,即呂后元年。此表自秦始皇元年起,至呂后元年止,前後約三十年,正是填星繞天一周之數,所以表也到此為止。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填星在營室,日行八分,卅日而行一度,終〔歲〕行〔十二度卌二分。見三百四十五〕日,伏卅二日,凡見三百七七日而復出東方。卅歲一周於天,廿歲與歲星合為大陰之紀。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為起算之始:填星在營室宿,每日行八分,三十日行一度,全年行十二度又四十二分;現於天空三百四十五日,潛伏三十二日,合計三百七十七日而再出東方。三十年繞天一周,二十年與歲星會合一次,作為太陰紀年的準據。今測土星恆星週期約二十九點五年、會合週期約三百七十八日,與帛書所記幾乎相合,足見這份記錄出於長期實測而非推衍。

第九章 金星行度

正月與營室晨出東方二百廿四日,以八月與角晨入東方。〔秦元〕 〔九〕 〔七〕 五  三•漢元 九  五  六浸行百二十日,以十二月與虛夕出西方,取廿一於下。 與虛夕出西方二百廿四日,以八月與翼夕入西方。 〔二〕 〔十〕 〔八〕 六  四  二   十  六  七伏十六日九十六分,與軫晨出東方。

以下是太白(金星)的行度表,行文與數字相間,此處保持原有的行列布局。讀法是:先記一次出沒的月份、所伴星宿與日數,其後一串數字是歷年的紀年,再接下一段行度。第一條:正月與營室宿晨出東方,歷二百二十四日,到八月與角宿一同於清晨沒入東方;所繫年份為秦始皇元年、九年、七年、五年、三年,以及漢元年、九年、五年、六年;此後潛行一百二十日,到十二月與虛宿於傍晚出現在西方,取二十一之數於下。第二條:與虛宿夕出西方,歷二百二十四日,到八月與翼宿於傍晚沒入西方。第三條所繫年份為二年、十年、八年、六年、四年、二年、十年、六年、七年;此後潛伏十六日九十六分,與軫宿一同晨出東方。表中「•漢元」前的圓點,仍是帛書標示改元之處。

以八月與軫晨出東方二百廿四日以三月與茅晨入東方,餘七十八。浸行百廿日,以九月與〔翼夕〕出西方。三 〔一〕 九  七  五  三 一  七  八 以八月與翼夕出西方,二百廿四日,以二月與婁夕入西方,餘五十七。伏十六日九十六分,以三月與茅晨出東方。 四  〔二〕 廿  八  六  四  二  〔高〕皇后•元以三月與茅晨出東方二百廿四日,以十一月與箕晨〔入東〕方。浸行百廿日,以三月與婁夕出西方,餘五十二。

表續:八月與軫宿晨出東方,歷二百二十四日,到三月與昴宿於清晨沒入東方,餘數七十八;潛行一百二十日,到九月與翼宿於傍晚出現在西方;所繫年份為三年、一年、九年、七年、五年、三年、一年、七年、八年。八月與翼宿夕出西方,歷二百二十四日,到二月與婁宿於傍晚沒入西方,餘數五十七;潛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到三月與昴宿晨出東方;所繫年份為四年、二年、廿(二十)年、八年、六年、四年、二年,末標「〔高〕皇后•元」,即呂后元年。三月與昴宿晨出東方,歷二百二十四日,到十一月與箕宿於清晨沒入東方;潛行一百二十日,到三月與婁宿於傍晚出現在西方,餘數五十二。所謂「餘」,指日數之外的零餘分數,是推步時必須帶上的尾數。

〔以三月〕與婁夕出西方二百廿四日,以十月與心夕入西方。五  〔三〕 〔一〕 九  七  五  •惠元 二  二〔伏〕十六日九十六分,以十一月與箕晨出東方,取七十三下。 以十一月與箕晨出東方二百廿四日,以六月與柳晨入東方。六  〔四〕 〔二〕 〔卅〕 〔八〕 六  二  三 三浸行百廿日,以九月與心夕出西方,取才十四下。 以九月與心夕出西方二百廿四日,以五月與東井夕入西方。七  〔五〕 〔三〕 〔一〕 〔九〕 〔七〕 三 四伏十六日九十六分,以九月與輿鬼晨出東方。

表續:三月與婁宿夕出西方,歷二百二十四日,到十月與心宿於傍晚沒入西方;所繫年份為五年、三年、一年、九年、七年、五年,次標「•惠元」即漢惠帝元年,再為二年、二年;潛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到十一月與箕宿晨出東方,取七十三之數於下。十一月與箕宿晨出東方,歷二百二十四日,到六月與柳宿於清晨沒入東方;所繫年份為六年、四年、二年、卅(三十)年、八年、六年、二年、三年、三年;潛行一百二十日,到九月與心宿於傍晚出現在西方,取十四之數於下。九月與心宿夕出西方,歷二百二十四日,到五月與東井宿於傍晚沒入西方;所繫年份為七年、五年、三年、一年、九年、七年、三年、四年;潛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到九月與輿鬼宿晨出東方。

以六月與輿鬼晨出東方二百廿四日,以正月與西壁晨入東方。餘五。浸行百廿日,以五月與東井夕出西方。八  〔六〕 〔四〕 〔二〕 〔廿廿〕 〔八〕 四  五 以五月與東井夕出西方二百廿四日,以十二月與虛夕入西方。〔伏十〕六日九十六分,以正月與東壁晨出東方。

表末兩條:六月與輿鬼宿晨出東方,歷二百二十四日,到正月與西壁宿於清晨沒入東方,餘數五;潛行一百二十日,到五月與東井宿於傍晚出現在西方;所繫年份為八年、六年、四年、二年、廿廿(二十)年、八年、四年、五年。五月與東井宿夕出西方,歷二百二十四日,到十二月與虛宿於傍晚沒入西方;潛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到正月與東壁宿晨出東方。至此又回到正月晨出東方,一個八年五復的大循環就此閉合,與本書第二章所記「五出為日八歲」正相印證。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太白出東方,〔日〕行百廿分,百日上極〔而反,日行一度,天〕十日行有〔益〕疾,日行一度百八十七分以從日,六十四日而復遝(逮)日,晨入東方,凡二百廿四日。浸行百廿日,夕出西方。〔太白出西方始日行一度百八十七分,百日〕行益徐,日行一度,以待之六十日;行有益徐,日行<廿廿>分,六十四日而西入西方,凡二百廿四日。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太白一復〕為日五〔百八十四日九十六分日。凡出入東西各五,復〕與營室晨出東方,為八歲。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為起算之始:太白出現於東方,每日行一百二十分,一百日達到極處而後返回,改為日行一度;又十日行速漸增,日行一度一百八十七分以追隨太陽,六十四日而重新趕上太陽,於清晨沒入東方,前後共二百二十四日;潛行一百二十日,於傍晚出現在西方。太白出西方時,起初日行一度一百八十七分,一百日後行速漸緩,改為日行一度,如此等待六十日;再漸緩,日行二十分,六十四日而向西沒入西方,也是二百二十四日;然後潛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太白一個完整的會合週期為五百八十四日又九十六分日;東西各出入五次,又回到與營室宿晨出東方,合為八年。今測金星會合週期為五百八十三點九二日,帛書所記五百八十四日又九十六分(合約五百八十四點四日)與之極為接近,這是全書最著名的一項數據,也使本篇成為現存最早、最精的行星觀測記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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