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堆汉墓帛书五星占 · 第 2 卷
第七章 木星行度
相与营室晨出东方 秦始皇帝元 三 五 七 九 〔二〕与东辟(壁) 晨出东方 二 四 六 〔八〕 〔十〕 〔三〕与娄晨 出东方 三 五 七 〔九〕 〔一〕 〔四〕与毕晨 出东方 四 六 八 〔<廿廿>〕 〔二〕 〔五〕与东井晨
以下是岁星的行度表,原为帛书上的一幅表格,此处保持原有的行列布局。表的读法是:每一行的开头写岁星晨出东方时所伴的星宿,其后一列列数字是纪年——自秦始皇帝元年起,依次向后排;行末的方括号数字与星宿,是下一行的接续。第一行:岁星与营室宿一同晨出东方,其年为秦始皇帝元年、三年、五年、七年、九年;接下来轮到与东壁宿相伴。第二行:晨出东方,其年为二年、四年、六年、八年、十年;接下来与娄宿相伴。第三行:出东方,其年为三年、五年、七年、九年、一年;接下来与毕宿相伴。第四行:出东方,其年为四年、六年、八年、廿廿(即二十)年、二年;接下来与东井宿相伴。表中「相」是岁星的别名,「东辟」括注「东壁」是通假;「<廿廿>」是帛书上两个「廿」相叠的合文,照原释文录入。表格原来是纵横对齐的格眼,行内的空格即是格线所在,此处一律依原样保留,不加合并,读时按空格分栏即可。凡纪年只写末一字(如「三」「五」「七」),是承上省文,须补足为某某三年、五年、七年。
出东方 五 七 九 汉元 孝惠〔元〕 〔六〕与柳晨 出东方 六 八 卅 二 二 〔七〕与张晨 出东方 七 九 一 〔三〕 〔三〕 〔八〕与轸晨 出东方 八 廿 二 〔四〕 四 〔元〕与亢晨
表格续:第五行,出东方,其年为五年、七年、九年、汉元年、孝惠元年;接下来与柳宿相伴。第六行,出东方,其年为六年、八年、卅(三十)年、二年、二年;接下来与张宿相伴。第七行,出东方,其年为七年、九年、一年、三年、三年;接下来与轸宿相伴。第八行,出东方,其年为八年、廿(二十)年、二年、四年、四年;接下来与亢宿相伴。表中的纪年在此处换了朝代:秦纪年之后接汉高祖元年,再接孝惠帝元年,可见此表所记贯穿秦汉之际,是一份连续的实测行度记录。
出东方 九 一 三 五 五 二与心晨 出东方 十 二 四 六 六 三与斗晨出东方 一 三 五 七 七 与婺女晨 出东方 二 四 六 八 •代皇
表格末四行:出东方,其年为九年、一年、三年、五年、五年,次与心宿相伴;出东方,其年为十年、二年、四年、六年、六年,次与斗宿相伴;再出东方,其年为一年、三年、五年、七年、七年,次与婺女宿相伴;出东方,其年为二年、四年、六年、八年,末栏标「代皇」,前加圆点。帛书中凡朝代或帝号更替处都用一个圆点标出,如「•代皇」「•张楚」「•孝惠元」「•高皇后元」,此处一并照原释文录入。「代皇」当指代王入立为帝,即汉文帝,本表所纪即止于文帝之初。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岁星日行廿分,十二日而行一度,终〔岁行卅〕度百五分,见三〔百六十五日而夕入西方,伏〕卅日,三百九十五日而复出东方。〔十二〕岁一周天,廿四岁一与大〔白〕合营室。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为起算之始:岁星每日行二十分,十二日行一度,全年行三十度又一百零五分;现于天空三百六十五日而后于傍晚没入西方,潜伏三十日,共三百九十五日而再出东方。十二年绕天一周,二十四年与太白在营室宿会合一次。这段文字是上表的算法说明:一岁行三十度余,十二岁正好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余,与今测木星恒星周期约十一点八六年十分接近,是先秦两汉天文实测水平的重要证据。
第八章 土星行度
〔相〕与营室晨出东方 元•秦始皇 一 二与营室晨出东方 二 二 三与东壁晨出东方 三 三 四 与畦(奎)晨〔出〕东方 四 四 五与娄晨出东方 五 五 六与胃晨出东方 六 六 七 与茅(昴)晨出东方 七 七 八与毕晨出东方 八 八•张楚 •元与觜角晨出东方 九 九 二
以下是填星(土星)的行度表,同样保持原有的行列布局。读法与前表相同:每条先记填星晨出东方时所在的星宿,其下的数字为纪年。首行:填星与营室宿晨出东方,其年为秦始皇帝元年、一年;次年仍与营室宿晨出东方,其年为二年、二年;再次与东壁宿晨出东方,其年为三年、三年、四年。次行:与奎宿晨出东方,四年、四年、五年;与娄宿晨出东方,五年、五年、六年;与胃宿晨出东方,六年、六年、七年。第三行:与昴宿晨出东方,七年、七年、八年;与毕宿晨出东方,八年、八年,此处标「•张楚」,即陈胜所建张楚政权之年;与觜、角二宿晨出东方,元年、九年、九年、二年。「畦」括注「奎」、「茅」括注「昴」都是通假字,一律照原释文录入。填星每年恰行一宿,所以此表的星宿是逐宿相次的,不像岁星表那样跳跃。
与伐晨出东方 十 卌 三与东井晨出东方 一 汉元 〔与东〕井晨出东方 二 二 与鬼晨出东方 三 三 与柳晨出东方 四 四 与七星晨出东方 五 五 与张晨出东方 六 六 与翼晨出东方 七 七 与轸晨出东方 八 八
表续:与伐星晨出东方,十年、卌(四十)年、三年;与东井宿晨出东方,一年,此处标「汉元」,即汉高祖元年;再与东井宿晨出东方,二年、二年。与鬼宿晨出东方,三年、三年;与柳宿晨出东方,四年、四年;与七星晨出东方,五年、五年。与张宿晨出东方,六年、六年;与翼宿晨出东方,七年、七年;与轸宿晨出东方,八年、八年。「卌」是四十的合文,「卅」是三十的合文,帛书数字多用合文,照原释文录入。此表纪年同样跨越秦、张楚、汉三个政权,可与前表互证。
与角晨出东方 九 九 与亢晨出东方 廿 十 与氐晨出东方 一 一 与房晨出东方 二 二 〔与〕心晨出东方 三 •孝惠元 〔与〕尾晨出东方 四 二 与箕晨出东方 五 三 与斗晨出东方 六 四 与牵牛晨出东方 七 五
表续:与角宿晨出东方,九年、九年;与亢宿晨出东方,廿(二十)年、十年;与氐宿晨出东方,一年、一年。与房宿晨出东方,二年、二年;与心宿晨出东方,三年,此处标「•孝惠元」,即汉惠帝元年;与尾宿晨出东方,四年、二年。与箕宿晨出东方,五年、三年;与斗宿晨出东方,六年、四年;与牵牛宿晨出东方,七年、五年。至此填星已依次行过东方苍龙七宿与北方玄武的头两宿,正合它每年填一宿的行度。
与婺女晨出东方 八 六 与虚晨出东方 九 七 与危晨出东方 卅 •高皇后元
表末两行:与婺女宿晨出东方,八年、六年;与虚宿晨出东方,九年、七年。与危宿晨出东方,卅(三十)年,此处标「•高皇后元」,即吕后元年。此表自秦始皇元年起,至吕后元年止,前后约三十年,正是填星绕天一周之数,所以表也到此为止。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填星在营室,日行八分,卅日而行一度,终〔岁〕行〔十二度卌二分。见三百四十五〕日,伏卅二日,凡见三百七七日而复出东方。卅岁一周于天,廿岁与岁星合为大阴之纪。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为起算之始:填星在营室宿,每日行八分,三十日行一度,全年行十二度又四十二分;现于天空三百四十五日,潜伏三十二日,合计三百七十七日而再出东方。三十年绕天一周,二十年与岁星会合一次,作为太阴纪年的准据。今测土星恒星周期约二十九点五年、会合周期约三百七十八日,与帛书所记几乎相合,足见这份记录出于长期实测而非推衍。
第九章 金星行度
正月与营室晨出东方二百廿四日,以八月与角晨入东方。〔秦元〕 〔九〕 〔七〕 五 三•汉元 九 五 六浸行百二十日,以十二月与虚夕出西方,取廿一于下。 与虚夕出西方二百廿四日,以八月与翼夕入西方。 〔二〕 〔十〕 〔八〕 六 四 二 十 六 七伏十六日九十六分,与轸晨出东方。
以下是太白(金星)的行度表,行文与数字相间,此处保持原有的行列布局。读法是:先记一次出没的月份、所伴星宿与日数,其后一串数字是历年的纪年,再接下一段行度。第一条:正月与营室宿晨出东方,历二百二十四日,到八月与角宿一同于清晨没入东方;所系年份为秦始皇元年、九年、七年、五年、三年,以及汉元年、九年、五年、六年;此后潜行一百二十日,到十二月与虚宿于傍晚出现在西方,取二十一之数于下。第二条:与虚宿夕出西方,历二百二十四日,到八月与翼宿于傍晚没入西方。第三条所系年份为二年、十年、八年、六年、四年、二年、十年、六年、七年;此后潜伏十六日九十六分,与轸宿一同晨出东方。表中「•汉元」前的圆点,仍是帛书标示改元之处。
以八月与轸晨出东方二百廿四日以三月与茅晨入东方,余七十八。浸行百廿日,以九月与〔翼夕〕出西方。三 〔一〕 九 七 五 三 一 七 八 以八月与翼夕出西方,二百廿四日,以二月与娄夕入西方,余五十七。伏十六日九十六分,以三月与茅晨出东方。 四 〔二〕 廿 八 六 四 二 〔高〕皇后•元以三月与茅晨出东方二百廿四日,以十一月与箕晨〔入东〕方。浸行百廿日,以三月与娄夕出西方,余五十二。
表续:八月与轸宿晨出东方,历二百二十四日,到三月与昴宿于清晨没入东方,余数七十八;潜行一百二十日,到九月与翼宿于傍晚出现在西方;所系年份为三年、一年、九年、七年、五年、三年、一年、七年、八年。八月与翼宿夕出西方,历二百二十四日,到二月与娄宿于傍晚没入西方,余数五十七;潜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到三月与昴宿晨出东方;所系年份为四年、二年、廿(二十)年、八年、六年、四年、二年,末标「〔高〕皇后•元」,即吕后元年。三月与昴宿晨出东方,历二百二十四日,到十一月与箕宿于清晨没入东方;潜行一百二十日,到三月与娄宿于傍晚出现在西方,余数五十二。所谓「余」,指日数之外的零余分数,是推步时必须带上的尾数。
〔以三月〕与娄夕出西方二百廿四日,以十月与心夕入西方。五 〔三〕 〔一〕 九 七 五 •惠元 二 二〔伏〕十六日九十六分,以十一月与箕晨出东方,取七十三下。 以十一月与箕晨出东方二百廿四日,以六月与柳晨入东方。六 〔四〕 〔二〕 〔卅〕 〔八〕 六 二 三 三浸行百廿日,以九月与心夕出西方,取才十四下。 以九月与心夕出西方二百廿四日,以五月与东井夕入西方。七 〔五〕 〔三〕 〔一〕 〔九〕 〔七〕 三 四伏十六日九十六分,以九月与舆鬼晨出东方。
表续:三月与娄宿夕出西方,历二百二十四日,到十月与心宿于傍晚没入西方;所系年份为五年、三年、一年、九年、七年、五年,次标「•惠元」即汉惠帝元年,再为二年、二年;潜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到十一月与箕宿晨出东方,取七十三之数于下。十一月与箕宿晨出东方,历二百二十四日,到六月与柳宿于清晨没入东方;所系年份为六年、四年、二年、卅(三十)年、八年、六年、二年、三年、三年;潜行一百二十日,到九月与心宿于傍晚出现在西方,取十四之数于下。九月与心宿夕出西方,历二百二十四日,到五月与东井宿于傍晚没入西方;所系年份为七年、五年、三年、一年、九年、七年、三年、四年;潜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到九月与舆鬼宿晨出东方。
以六月与舆鬼晨出东方二百廿四日,以正月与西壁晨入东方。余五。浸行百廿日,以五月与东井夕出西方。八 〔六〕 〔四〕 〔二〕 〔廿廿〕 〔八〕 四 五 以五月与东井夕出西方二百廿四日,以十二月与虚夕入西方。〔伏十〕六日九十六分,以正月与东壁晨出东方。
表末两条:六月与舆鬼宿晨出东方,历二百二十四日,到正月与西壁宿于清晨没入东方,余数五;潜行一百二十日,到五月与东井宿于傍晚出现在西方;所系年份为八年、六年、四年、二年、廿廿(二十)年、八年、四年、五年。五月与东井宿夕出西方,历二百二十四日,到十二月与虚宿于傍晚没入西方;潜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到正月与东壁宿晨出东方。至此又回到正月晨出东方,一个八年五复的大循环就此闭合,与本书第二章所记「五出为日八岁」正相印证。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太白出东方,〔日〕行百廿分,百日上极〔而反,日行一度,天〕十日行有〔益〕疾,日行一度百八十七分以从日,六十四日而复遝(逮)日,晨入东方,凡二百廿四日。浸行百廿日,夕出西方。〔太白出西方始日行一度百八十七分,百日〕行益徐,日行一度,以待之六十日;行有益徐,日行<廿廿>分,六十四日而西入西方,凡二百廿四日。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太白一复〕为日五〔百八十四日九十六分日。凡出入东西各五,复〕与营室晨出东方,为八岁。
秦始皇帝元年正月为起算之始:太白出现于东方,每日行一百二十分,一百日达到极处而后返回,改为日行一度;又十日行速渐增,日行一度一百八十七分以追随太阳,六十四日而重新赶上太阳,于清晨没入东方,前后共二百二十四日;潜行一百二十日,于傍晚出现在西方。太白出西方时,起初日行一度一百八十七分,一百日后行速渐缓,改为日行一度,如此等待六十日;再渐缓,日行二十分,六十四日而向西没入西方,也是二百二十四日;然后潜伏十六日九十六分。太白一个完整的会合周期为五百八十四日又九十六分日;东西各出入五次,又回到与营室宿晨出东方,合为八年。今测金星会合周期为五百八十三点九二日,帛书所记五百八十四日又九十六分(合约五百八十四点四日)与之极为接近,这是全书最著名的一项数据,也使本篇成为现存最早、最精的行星观测记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