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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秘旨

清 · 舒继英

术数工具:八字排盘

《楚辞·天问》里问道:「圜则九重,孰营度之?」可见天分九层,古人早就说过了。西洋历家讲九重天,说最上一层叫「宗动天」,上面没有星辰,每天带着…

八字命理典籍

初读建议先看体例完整的通论之作建立框架,再读歌赋类,最后读评注。直接从断语集入手,往往会记住许多结论却拼不出推导过程。

七政四余·乾元秘旨·舒继英

九重天

《楚词》言:阛则九重,孰营度之?则天有九重,古昔已言之矣。西人之言九重天也,曰:最上为宗动天,无星辰,每日带各重天自东而西左旋一周。次曰列宿天,次曰镇星天,次日岁星天,次曰荧惑天,次曰太阳天,次曰金星天,次曰水星天,最下曰太阴天。自恒星以下,八重天皆随宗动天左旋,然各天皆有右旋之度,自西而东,与蚁行磨上之喻相符,由是往复循环,运行不息,以氤以氲,众物凭生,而人于其间得气之吉者则吉,得气之凶者则凶,细细按之,不爽毫末。有志者所当详察焉。

《楚辞·天问》里问道:「圜则九重,孰营度之?」可见天分九层,古人早就说过了。西洋历家讲九重天,说最上一层叫「宗动天」,上面没有星辰,每天带着以下各重天由东向西左旋一周;由此往下,第二层是「列宿天」,即众恒星所在,第三层是「镇星天」,即土星天,第四层是「岁星天」,即木星天,第五层是「荧惑天」,即火星天,第六层是「太阳天」,第七层是「金星天」,第八层是「水星天」,最下一层是「太阴天」,即月亮所行之天。从恒星那一层往下,八重天都跟着宗动天向左旋转;但每一重天自身又各有向右旋行的度数,是由西向东走的。这正合于古人「蚂蚁在磨盘上爬行」的比喻:磨盘向左转,蚁却在磨面上向右行,两个方向叠在一处。天体就这样往复循环、运行不停,阴阳二气交感氤氲,万物才得以凭之而生。人生在这中间,禀受到吉气的就吉,禀受到凶气的就凶,一条一条细按下去,分毫不差。有志于星命之学的人,应当把这一层根本道理考察清楚。

正五行

水生木,又生气;火生土,又生计;木生火,又生罗;金生水,又生孛;罗生计,又生土;气生罗,又生火;孛生气,又生木。土计生金,金扶月,金水孛扶日。水克火,又克罗;木克土,又克计;金克木,又克气;土克水,又克孛;计克孛,又克水;气克计,又克土;孛克罗,又克火;火罗克金,木气蔽日,土计掩月。

这是「七政四余」十一曜依正五行推排的生克次序。七政指日、月与水、火、木、金、土五星,四余指「紫气」(木之余)、「罗睺」(火之余)、「计都」(土之余)、「月孛」(水之余)。相生一路:水生木,也生「紫气」;火生土,也生「计都」;木生火,也生「罗睺」;金生水,也生「月孛」;「罗睺」生「计都」,也生土;「紫气」生「罗睺」,也生火;「月孛」生「紫气」,也生木。土星与「计都」都能生金,金能扶助太阴,金、水与「月孛」都能扶助太阳。相克一路:水克火,也克「罗睺」;木克土,也克「计都」;金克木,也克「紫气」;土克水,也克「月孛」;「计都」克「月孛」,也克水;「紫气」克「计都」,也克土;「月孛」克「罗睺」,也克火;火与「罗睺」克金。此外还有两条专对二曜而言:木与「紫气」会遮蔽太阳,土与「计都」会掩蚀太阴。

变五行

水生计,又生罗;火生木,又生金;木生土,又生月;金生月,又生土;土生水,又生气;计生火,又生孛;罗生孛,又生火;气生罗,又生计;孛生金,又生木;月生气,又生水。水克火,又克孛;火克土,又克月;木克水,又克气;金克气,又克水;土克计,又克罗;计克木,又克金;罗克金,又克木;气克孛,又克火;孛克月,又克土;月克罗,又克计;太阳至尊独不与。

这是十一曜依「变五行」推排的生克,与上面的正五行完全不同,是本门另立的一套用法。相生一路:水生「计都」,也生「罗睺」;火生木,也生金;木生土,也生太阴;金生太阴,也生土;土生水,也生「紫气」;「计都」生火,也生「月孛」;「罗睺」生「月孛」,也生火;「紫气」生「罗睺」,也生「计都」;「月孛」生金,也生木;太阴生「紫气」,也生水。相克一路:水克火,也克「月孛」;火克土,也克太阴;木克水,也克「紫气」;金克「紫气」,也克水;土克「计都」,也克「罗睺」;「计都」克木,也克金;「罗睺」克金,也克木;「紫气」克「月孛」,也克火;「月孛」克太阴,也克土;太阴克「罗睺」,也克「计都」。惟有太阳是至尊之象,独独不参与这一套变五行的生克。

正五行之变

木正旺则畏金,太旺又借金以成其器。火正旺则怯于水孛,太旺又借水孛以杀其威。土正旺则懮乎木气,太旺又借木气以疏其硬。金正旺则嫌于火罗,太旺又借火罗以化其顽钝。水正旺则妨于土计,太旺又借土计以防其浸淫。且寒日偏替于金水,而素月独隆于火罗。

同是正五行,旺到什么程度不同,取用就要反过来看。木在当令正旺之时怕金来砍伐,可是一旦旺到极处,反而要借金的斧凿才能成器。火正旺时怯于水与「月孛」来浇灭,可是太旺时反而要借水、「月孛」杀一杀它的威焰。土正旺时忧虑木与「紫气」来疏克,可是太旺时反而要借木、「紫气」疏松它的坚硬板结。金正旺时嫌恶火与「罗睺」来熔炼,可是太旺时反而要借火、「罗睺」熔化它的顽钝。水正旺时妨忌土与「计都」来壅塞,可是太旺时反而要借土、「计都」堤防它的泛滥浸淫。此外还有一层对举:冬日之阳最怕金水,金水一多,日光反显衰替;素净的太阴却独喜火与「罗睺」照映,得之光华愈盛。

《摘奥经》云:「冬水辅阳,水借光温暖,而太阳则凝寒矣,主克父。夏水辅阳,阳借水滋润,而水则枯涸矣,主短寿。」

《摘奥经》说:冬天生人若用水星辅佐太阳,水固然借到日光而得温暖,太阳却被寒水冻得凝滞不明,这样的命主克父亲。夏天生人若用水星辅佐太阳,太阳固然借水得到滋润,水却被烈日蒸得枯涸,这样的命主寿数不长。可见同是一个「水辅阳」,冬夏两季的结果全然相反,断命时不可一概而论。

耶律楚材云:「如木为财而在春,春木本旺,旺而逢生,不几生之太过乎?以富断之则误矣。盖春木宜逢金,夏宜逢水,秋宜躔木,冬宜躔火,反是非天地之中和,恐不免于贫,命主等星亦如之。再以月论,春月,火罗照之不明不燥,金水扶之,有光。夏月,逢金无益,值木亦损,不惟土计是凶,即火罗亦难,惟水孛扶之,斯元精不散。秋月,独畏土计,不妨独行,亦喜金水以助华。至冬,失之太寒,金水孛皆忌,火罗相照为美。」合此二书观之,一一皆可类推。

耶律楚材说:假如以木星为财星,而人又生在春天,春木本来就旺,旺上再逢生扶,岂不是生得太过?这时仍旧照「财旺」断他富有,就断错了。大体上,春天的木宜遇金来裁制,夏天宜遇水来滋润,秋天宜行到木宿之度,冬天宜行到火宿之度;违反这个次序,就不合天地中和之气,恐怕免不了贫寒。命主星以及其余诸星的取用,也都照这个道理。再拿太阴来说:春月得火与「罗睺」照映,既不昏暗也不燥烈,再有金水来扶,就格外有光;夏月遇金没有益处,遇木也要受损,不但土与「计都」为凶,就连火与「罗睺」也难以承受,惟有水与「月孛」来扶,元精才不至于耗散;秋月单怕土与「计都」,独行无侣并不妨事,也喜金水助它光华;到了冬天,月失之过寒,金、水、「月孛」都在所忌,得火与「罗睺」相照才算美。把《摘奥经》与耶律楚材这两家的话合起来看,其余各曜按四时取用的道理,都可以照这个路子一一类推。

变五行之正五行之变(化禄)

变于十干,化禄也。甲火,乙孛,丙木,丁金,戊土,己月,庚水,辛气,壬计,癸罗,其中自有正理存焉。窃尝从元星天道立极之图及元星仰观天文之图而穷极之。

所谓「变五行之正五行之变」,是把变化落到十天干上,也就是「化禄」一法。甲干化火,乙干化「月孛」,丙干化木,丁干化金,戊干化土,己干化太阴,庚干化水,辛干化「紫气」,壬干化「计都」,癸干化「罗睺」。这套配法并非随口安排,里面自有一定的正理。我曾依据《元星》一书所载的「元星天道立极之图」和「元星仰观天文之图」两幅图,把它的所以然推究到底。

日月丽乎天,日午月未,地势起于北,子丑皆土;天道左旋,寅配春属木,卯配夏属火,辰配秋属金,巳配冬属水;地道右转,亥配春属木,戌配夏属火,酉配秋属金,申配冬属水。

日月附丽于天,太阳的本位在午,太阴的本位在未;地势起于正北,所以子、丑两位都属土。天道自左旋转,从寅数起:寅配春而属木,卯配夏而属火,辰配秋而属金,巳配冬而属水。地道自右回转,从亥数起:亥配春而属木,戌配夏而属火,酉配秋而属金,申配冬而属水。天道地道一左一右,恰在子丑与午未两处交会,十二支的五行归属便由此定下。

惟子丑合而属土,故戊归丑,己归子;寅亥合而属木,故甲归寅,乙归亥;卯戌合而属火,故丙归卯,丁归戌;辰酉合而属金,故庚归辰,辛归酉;巳申合而属水,故壬归巳,癸归申。寅卯辰巳皆阳位也,阳居阳位,故甲丙庚壬居之;申酉戌亥皆阴位也,阴居阴位,故癸辛丁乙居之。子之视亥戌酉申,乃自西而北,阴之极也,故己居之;丑之视寅卯辰巳,乃由北而东南,阳之始也,故戊居之。

只有子与丑相合而同属土,所以阳土戊归于丑,阴土己归于子;寅与亥相合而同属木,所以阳木甲归于寅,阴木乙归于亥;卯与戌相合而同属火,所以阳火丙归于卯,阴火丁归于戌;辰与酉相合而同属金,所以阳金庚归于辰,阴金辛归于酉;巳与申相合而同属水,所以阳水壬归于巳,阴水癸归于申。再看阴阳的分配:寅、卯、辰、巳都是阳位,阳干要住阳位,所以甲、丙、庚、壬四阳干安在这四支上;申、酉、戌、亥都是阴位,阴干要住阴位,所以癸、辛、丁、乙四阴干安在这四支上。至于子丑两个土位:从子回望亥、戌、酉、申,是由西转北的一路,正是阴气到了尽头,所以阴土己居子;从丑望向寅、卯、辰、巳,是由北转东南的一路,正是阳气刚刚萌动,所以阳土戊居丑。

丑为土之初基,巳为土之中位,故土归丑,计归巳;寅乃火甫见之方,申乃火将灭之地,故火归寅,罗归申;卯为木之盛,酉为木之衰,故木归卯,气归酉;辰为纳水之府,亥为出水之区,故水归辰,孛归亥;独金好杀,而天地好生,故藏金于戌并使无余气也。午为日位,日居之;未为月位,月居之。月固借日之光以为光,必对始望,日既居午,故月亦居子。

接着说五星四余各归何宫。丑是土的初基,巳是土的中位,所以土星归丑,土之余「计都」归巳;寅是火刚刚显现的方位,申是火将要熄灭的地方,所以火星归寅,火之余「罗睺」归申;卯是木最盛之处,酉是木最衰之处,所以木星归卯,木之余「紫气」归酉;辰是收纳众水的库府,亥是水源涌出的区域,所以水星归辰,水之余「月孛」归亥。惟独金性好杀,而天地之心是好生的,所以把金藏在戌库之中,并且不给它留下余曜,「金无余」即由此而来。午是太阳本位,太阳居之;未是太阴本位,太阴居之。月本来是借日光才有光的,必须与日正对才成望月,太阳既已居午,所以月又取居于子。(底本此句与上文「未为月位,月居之」相抵牾,疑有讹脱,今照原文实录,不敢臆改。)

此甲火,乙孛,丙木,丁金,戊土,己月,庚水,辛气,壬计,癸罗之所由化也;金无余,特端列一宫,水木火土孛气罗计,皆以递生。

以上所讲,就是甲化火、乙化「月孛」、丙化木、丁化金、戊化土、己化太阴、庚化水、辛化「紫气」、壬化「计都」、癸化「罗睺」这十条化禄的由来。金因为没有配属的余曜,所以单独端居一宫;水、木、火、土四星与「月孛」「紫气」「罗睺」「计都」四余则两两相配,依次递相生发,串成一条首尾相接的脉络。

至于甲与己合,月借火暖;乙与庚合,孛资水势;丙与辛合,气叨木荫;丁与壬合,金赖计生;戊与癸合,土用罗恩;午与未合,月藉日光;盖化禄之合,适以相成如此。子午而犯君,丑未冲而掩光,寅申而炎燥,巳亥而克害,卯酉而侵凌,辰戌而泄漏,盖化禄之,实以相亏如此。

再看化禄之后彼此相合的效果。甲己相合,甲化火而己化太阴,太阴便借火气得暖;乙庚相合,乙化「月孛」而庚化水,「月孛」便藉水势更盛;丙辛相合,丙化木而辛化「紫气」,「紫气」便得木的荫庇;丁壬相合,丁化金而壬化「计都」,金便靠「计都」这一土余来生;戊癸相合,戊化土而癸化「罗睺」,土便得「罗睺」之火为恩星;午未相合,午为太阳而未为太阴,月便借到日光。可见化禄之「合」,正是彼此成就。反过来看相冲:子午相冲便是冲犯君象太阳,丑未相冲便掩蔽月光,寅申相冲则火气炎燥,巳亥相冲则水火克害,卯酉相冲则木金侵凌,辰戌相冲则库气泄漏。可见化禄之「冲」,实实在在是彼此亏损。(底本「子午而犯君」与末句「盖化禄之」两处各脱一「冲」字,今照录不补。)

或又曰:己加子,子为寄宫,月方明,子宜从月;月在晦,子宜从计,二者必并推而得之,姑存其说,以俟好学者。若夫戊甲丙庚壬为五阳,五阳各与正财合,癸辛丁乙己为五阴,五阴各与正官合,是尤见合之为义大,而化禄之体精用博也。

另有一说:己干化为太阴而加临于子,子是它的寄宫;若逢月正明亮之时,子位就该跟着太阴走,若逢月在晦暗之时,子位就该跟着「计都」走。这两种情形必须并列推求,才能定出取用。此说姑且保存下来,留待后来好学的人去印证。至于戊、甲、丙、庚、壬是五阳干,五阳干化禄之后各与自己的「正财」相合;癸、辛、丁、乙、己是五阴干,五阴干化禄之后各与自己的「正官」相合。由此更可见「合」在这门学问里意义之大,也可见化禄一法体例精严而用途广博。

元星二图

计——日——月——罗水——元星天道——气木——立极之图——金火——土——计——孛。计壬——太阳——太阴——罗癸水庚——元星仰观——气辛木丙——天文之图——金丁火甲——土戊——月己——孛乙。

这两行是《元星》书中两幅图的文字排列,因传抄只存字序而不存图形,故照原样录出。上一行是「元星天道立极之图」的环列次序,依次为「计都」、太阳、太阴、「罗睺」与水星、「紫气」与木星、金星与火星、土星、「计都」、「月孛」,图题八字夹写在环列之间。下一行是「元星仰观天文之图」的配位,「计都」配壬,太阳、太阴居中,「罗睺」配癸而水星配庚,「紫气」配辛而木星配丙,金星配丁而火星配甲,土星配戊,太阴配己,「月孛」配乙,图题八字同样夹写其间。这一行所载,正是上文所讲十干化禄的配属。

右将元星天道立极之图、元星仰观天文之图,依元星一书开载。

以上所列「元星天道立极之图」与「元星仰观天文之图」两幅,都是依照《元星》一书原本刊载的样式抄录下来的,并非本书自创,读者可以持此与原书互校。

日

太阳者君象也,用天下之星,而不为诸星之用,无远弗□,无幽弗烛,不分日昼夜,不分南北,其光炯然,其气勃然。

太阳是君主之象。它役使天下众星,而不被众星所役使;无论多远没有照不到的,无论多幽暗没有烛照不亮的;不分白昼黑夜,不分南方北方,它的光明炯然可见,它的气象勃然而发。(「无远弗□」一句底本缺一字,当是「照」「届」之类,今存缺文之号,不敢臆补;下句「不分日昼夜」的「日」字亦疑为「是」字之讹。)

凡星居日之前后,谓之内夹;居日列之最前最后,谓之外辅,必值四余乃止。近日之度至十五度内,谓之密;自十五度至二十度外,谓之疏;众星密,独一星在远,谓之特;罗计间隔一星朝日,谓之间;二星共一度辅日,谓之叠;一二星近密,谓之聚。

凡是星曜紧列在太阳前后的,叫作「内夹」;列在这一队星的最前头与最末尾的,叫作「外辅」,外辅要一直排到「四余」之星才算到头。距太阳十五度以内的,叫作「密」;从十五度往外直到二十度以上的,叫作「疏」。众星都密聚日边,独有一星远远在外的,叫作「特」;「罗睺」「计都」隔着一颗星去朝拱太阳的,叫作「间」;两颗星共占一度来辅日的,叫作「叠」;一两颗星紧贴日侧的,叫作「聚」。这七个名目是下文论科第功名的根柢,须先一一分辨清楚。

昔人有歌云:「疏中外辅密中密,不中密兮即中日,众密出特特上取,特不如间升阶明,疏密只就日边说,数者又不如一叠,叠日叠辅皆登第,经纬连处可登云,聚处逢之魁南北,遇日须遇日度数,日度亦是度末年。」此虽端为科第而言,然由其意推而广之,则固一一应之如响矣。

前人有一首歌诀说:疏散之中有「外辅」,密聚之中还有更密的;取用不是取那颗最密的,就是取正当太阳的那一颗。众星密聚而独出一颗「特」星,便在特星上取用;然而特星又不如「间」格,得「间」格主升阶显达。疏与密都只是就日边的远近而言,这几种又都不如一个「叠」格来得好:叠在太阳上、叠在辅星上,都主登科及第;经度纬度相连之处,可以青云直上;在「聚」的地方遇上吉曜,就能夺南北榜的魁首。凡要应太阳之吉,必须行到太阳所躔的度数;而行到日度这一年,也就是这一段行度的末年。这首歌本是专为科第功名而作,但把它的意思推广开去用到别的事上,也一一应验如响。

尝见命主及吉星夹辅太阳者,不为公卿,亦作侍从臣,且行至日度,或由督抚内升正卿,或由正卿晋爵宰辅,比比皆是。若与日气不通,纵使吉曜有情,亦不过外任而已。

我曾见过命主星与吉星一同夹辅太阳的命,这样的人不做到公卿,也必是天子的侍从近臣;而且行限一走到太阳所躔之度,有的便从督抚任上内调升为九卿正卿,有的由正卿晋位宰辅,这类例子比比皆是。反过来说,命主若与太阳气脉不通,纵然有吉曜对它有情,也不过做个外省的官罢了,终究挨不到君侧。

更有近君之员,一交木度,其像蔽阳,非主眷稍衰,即退居林下,或由京官外放,或降罚重重。更有候选及候升出差等,即使限度果利,必是年得太阳照临,或流太阳钓大限之月,始能有获。

还有本已侍从近君的官员,行限一交入木宿之度,木能蔽日,其象正是遮蔽了太阳,那么不是圣眷稍衰,便是罢职归隐田园,或者由京官外放,或者遭到重重降罚。另有等候铨选、等候升迁、等候差委的人,即使所行的限度确实有利,也必须在当年得太阳照临,或者遇上流年太阳钓照大限所在之宫的那个月份,才真能有所斩获。

若伤煞在日前后,及与日有关会,即难宦游,宦游亦不能见君,见君亦不能优旨,且恐终于贾祸。若命主是金,火罗拱夹日,或火罗同纬日,系春夏生人遇日度必死。命主是火,水孛辅日,虽系春生人,遇日度亦死。余仿此。

若是「伤官」「七煞」一类恶曜列在太阳前后,或与太阳有关会牵连,这人便难以出仕远游;即便出仕,也见不着君主;即便见着君主,也讨不到优旨褒奖,弄不好还要因此招来祸事。又如命主是金,而火星与「罗睺」拱夹太阳,或者火、「罗睺」与太阳同在一条纬度上,这人若生在春夏两季,行限一遇日度必死——火罗当令,正克金主。命主是火,而水星与「月孛」辅日,即便生在春天,行限遇日度也要死——水孛克火,日光又被夺去。其余各种情形,都照这两个例子推去。

月

月到中秋则分外明。凡在上弦,以迄于望,谓之得令,有权;在下弦,则光短而力薄;在廿七至初二,毕竟无光。若与阳合,朔之前后七八度内生人,以月为命主,大率不永。倘月躔土而遇土计掩蚀,或土计躔四月度,则自其母以及其目皆主不利。

太阴到中秋便分外明亮,这就是得时之验。凡从上弦以后直到望日之间,叫作「得令」,此时月有权势;到了下弦以后,月光短促而力量单薄;到每月二十七日至次月初二这几天,月几乎全然无光。若逢太阴与太阳相合,也就是朔日前后七八度以内出生的人,又恰以太阴为命主,大都寿数不长。倘若太阴躔在土星之度而遭土星、「计都」掩蚀,或者土、「计都」躔到太阴所在之度上,那么从他母亲一直到他自身,都主不利。(末句「四月度」「其目」两处底本有讹字,文义可通而字不可强解,今照原样录出。)

五星四余

五星臣象也,一遇日即迟留伏逆,远于日则见。譬之王者出,诸臣或趋避或俯伏;王者远去,诸臣即呈颜色,怡怡如也。吉以此分忌喜,凶以此分喜忌。但吉星与命主在阳前,又喜其逆,逆则其气转亲;在阳后,又忌其逆,逆则其气转疏,凶星反是。

五星是臣子之象。它们一挨近太阳,就现出迟行、留守、伏而不见、逆行这些状态;离太阳远了,才重新显现出来。这好比君王出行,群臣有的趋避有的俯伏;君王走远了,群臣才敢露出神色,一团和悦。吉星由此分出所忌与所喜,凶星也由此分出所喜与所忌,方向恰好相反。不过还要再细分一层:吉星与命主若在太阳之前,就喜它逆行,因为逆行是回头向日,其气反而转亲;若在太阳之后,就忌它逆行,因为逆行是背日而去,其气反而转疏。凶星的取舍,则与此完全颠倒过来看。

耶律楚材云:「难逆用伏,凶灾不能解救。文伏魁逆,吉祥又难并臻。主伏不显,倘逢难亦可断吉。恩逆不祥,倘生主未可谈凶。」诚哉是言,推此可广验。至与春木得时,一望亦当情适;冬火失令,已过始能神怡;亦自然之理。木吏、土户、火礼、金兵刑、水司空,皆历历不爽。

耶律楚材说:「难星」逆行而「用星」伏没,凶灾就无从解救;「文星」伏没而「魁星」逆行,吉祥也难以齐来;命主星伏没,人便不显达,但倘若它正冲着「难星」,仍旧可以断吉;「恩星」逆行本非好事,但倘若它还在生扶命主,就未可断凶。这几句话说得实在,照这个路子推去,处处可验。至于春天的木星正当得令,只要遥遥相望便觉情意相适;冬天的火星已经失令,须等它行过去之后才能心神舒畅:这也是自然之理。此外五星还各主一部之职:木星主吏部,土星主户部,火星主礼部,金星主兵部与刑部,水星主工部司空之任,一一分明,从无差错。

四余奴象也,主旺则窃,主衰则救。奴统于主,行主度即作奴度行,必谓气罗之贵、金孛之淫、土月之迍、火罗之燥,单孛为拗、单计多谋,何其妄甚!若夫木司令朝日,已为青龙扶砚,何尝蔽阳?孛乘旺凌金,方将妾夺妻权,奚啻犯主?

四余是奴仆之象。本主之星旺盛时,余曜就来分窃它的气;本主之星衰弱时,余曜反能救助它。奴仆总归统属于主人,所以行限走到本主星之度,就等于连奴星之度也一并行了。有人偏要立下一堆死条文,说「紫气」配「罗睺」便主贵,金星配「月孛」便主淫,土星配太阴便主困顿,火星配「罗睺」便主燥烈,单见「月孛」便性情拗执,单见「计都」便机谋多端——这些说法何等荒谬!须知木星当令而朝拱太阳,那是青龙扶持文砚的吉象,哪里是遮蔽太阳?「月孛」乘旺而欺凌金星,那是侍妾夺去正妻之权的象,又岂止是冒犯本主而已?可见一切都要看具体格局,不可死执成例。

科名

从年干取用,甲乙木、丙丁火、庚辛金、戊己土、壬癸水,敬天迎神,乘时布用。

「科名」这一星从出生之年的年干上取用,取的是与年干同气的那颗本星:甲年、乙年取木星,丙年、丁年取火星,庚年、辛年取金星,戊年、己年取土星,壬年、癸年取水星。取定之后,还要敬奉天时、迎合神机,趁这颗星得时得地的时候布置使用,才能应科第之验;若不管时令强行硬用,便无灵验可言。

文星

五行相济而成。甲见罗,其色青赤;乙见计,其色碧黄;己见气,其色绛青;丙见金,其色赤白;丁见火,其色紫赤;戊见金,其色黄白;庚见木,其色白青;辛见土,其色粟黄;壬见日,其色黑赤;癸见月,其色绿白;发焰呈祥。含辉吐秀,独不以水孛为文者,其无质也。

「文星」是靠两种五行互相调济而成的,所以每一组都配着两种颜色。甲年以「罗睺」为文星,木与火相济,其色青中带赤;乙年以「计都」为文星,木与土相济,其色碧中带黄;己年以「紫气」为文星,土与木相济,其色绛中带青;丙年以金星为文星,火与金相济,其色赤中带白;丁年以火星为文星,火与火相扶,其色紫中带赤;戊年以金星为文星,土与金相济,其色黄中带白;庚年以木星为文星,金与木相济,其色白中带青;辛年以土星为文星,金与土相济,其色如粟之黄;壬年以太阳为文星,水与火相济,其色黑中带赤;癸年以太阴为文星,水与金相济,其色绿中带白。两色相配,方能发出光焰、呈现祥瑞,含蓄光辉而吐露秀气。惟独不拿水星与「月孛」作文星,是因为水性虚而无质,凝聚不成文采的缘故。(底本此条己年一项列在乙丙之间,次序参差,今仍其旧。)

魁星

阴阳和合,相生而成。甲月木受水生,乙日木生火,丙罗火生火,丁计火生土,戊火土受火生,己金土生金,庚水辛孛金生水,壬气癸木水生木。借势向荣,权抒采。独遗土者,以土性混浊之故。

「魁星」取阴阳和合、彼此相生而成,配法是年干的五行与所取之星恰成一层生扶关系。甲年以太阴为魁,甲属木而月属水,是木受水之生;乙年以太阳为魁,乙属木而日属火,是木生火;丙年以「罗睺」为魁,丙属火而罗亦属火,是火扶火;丁年以「计都」为魁,丁属火而计属土,是火生土;戊年以火星为魁,戊属土而火能生土,是土受火之生;己年以金星为魁,己属土而土生金;庚年以水星为魁,辛年以「月孛」为魁,都是金生水;壬年以「紫气」为魁,癸年以木星为魁,都是水生木。有了这一层生气,便能借势向荣,权柄与文采一齐舒展开来。惟独漏掉土星不用,是因为土性混浊,不合魁星清贵之义。(「权抒采」句中疑脱一字,今照录不补。)

三台

子年辰,丑年巳,寅年午,卯年未,辰年申,巳年酉,午年戌,未年亥,申年子,酉年丑,戌年寅,亥年卯;分年挨定,尚需参详。但大拜诸公,非三台贯命、三台贯度,即行三台度高迁,姑存之以待用。

「三台」按出生年支挨次排定,都是从本年支往前数四位:子年在辰,丑年在巳,寅年在午,卯年在未,辰年在申,巳年在酉,午年在戌,未年在亥,申年在子,酉年在丑,戌年在寅,亥年在卯。这样逐年排定虽有条理,可靠与否还须参详。不过从实例看,凡是官至宰辅、行大拜之礼的诸公,不是「三台」贯着命宫,就是「三台」贯着所立之度,再不然便是行限走到三台之度而得高迁。所以这一星姑且保存下来,留待日后取用。

金轝

轝者车也,金者贵重之义。譬诸君子居官得禄,须坐车以载之,故常居禄前二辰,如甲年禄在寅,辰为金轝之类。此煞乃禄命之旌旗、三才之节钺。如生旺得地,妇人不富即贵,男子多得贤妻妾,子孙茂盛,或主作赘,且皇族每与此煞关通。

「轝」就是车,「金」是贵重之意,合起来便是载禄的贵车。譬如君子做官得了俸禄,须有车马载着他走,所以这颗星常安在禄位往前数两辰的地方:甲年的禄在寅,从寅前进两位到辰,辰便是甲年的「金轝」,其余各年照此类推。这颗煞是禄命的旌旗,也是天地人三才的节钺,主的是仪从威仪。若它生旺而又得地,女命不富便贵,男命多能娶到贤德的妻妾,子孙也繁茂;有时又主入赘女家。而且历来皇族的命盘,每每与这颗煞相关通。

爵星

子申年土,未亥年火,丑午年水,寅巳年木,酉戌年金,卯年气,辰年孛。按之颇有验,亦姑存之。

「爵星」按出生年支取定一曜:子年、申年取土星,未年、亥年取火星,丑年、午年取水星,寅年、巳年取木星,酉年、戌年取金星,卯年取「紫气」,辰年取「月孛」。拿实际命例核对,这一星颇有应验,所以也和「三台」一样姑且保存下来,留待参用。

将星

子辰申年在子,丑巳酉年在酉,寅午戌年在午,卯未亥年在卯。水金火木之年,各就帝旺之地。经云:「将星文武两相宜,禄重权高自可知,不作宰臣清要职,便居帅府拥旌旗。」

「将星」按三合局取:子、辰、申三年在子,丑、巳、酉三年在酉,寅、午、戌三年在午,卯、未、亥三年在卯。这四处正是水局、金局、火局、木局各自帝旺的地方,所以将星就安在本局的旺地上。经书有诗说:「将星文武两相宜,禄重权高自可知,不作宰臣清要职,便居帅府拥旌旗。」意思是得将星的人文武两途都合宜,禄厚权大自不待言,不做朝中清要的宰辅之臣,便必在军府里执掌旌旗。

刃星

刃取宰割之义。禄过则刃生,故刃居禄前一位。亦劫财为刃,以旺处即劫财。卯午酉子为甲丙戊庚壬之禄前一位,并皆劫财旺地,故谓之刃。

「刃」取宰割之义,是主杀伐的一星。禄气一过头就生出刃来,所以刃安在禄位往前数一位的地方。换个说法,「劫财」也就是刃,因为五行旺极之处正是劫财所在。甲的禄在寅,丙、戊的禄在巳,庚的禄在申,壬的禄在亥,各自往前一位,便得卯、午、酉、子四处;这四处又都是各自劫财的旺地,所以叫作「刃」。

乙禄卯,寅为禄之前位;丁己禄午,巳为禄之前位;辛禄酉,申为禄之前位;癸禄子,亥为禄之前位;亦即劫财旺地,其为刃何疑?乃乙丁己辛癸反刃于戌丑辰未,传袭之谬,亟宜改正。得用则掌重权,失用则构奇祸。

五个阴干也照这个办法算,只是阴干逆行:乙的禄在卯,寅便是它禄位的前一位;丁、己的禄在午,巳便是它禄位的前一位;辛的禄在酉,申便是它禄位的前一位;癸的禄在子,亥便是它禄位的前一位。这几处同样是各自劫财的旺地,说它们是刃还有什么可疑的?可是旧法偏偏把乙、丁、己、辛、癸五个阴干的刃安在戌、丑、辰、未四个墓库上,这是历代辗转抄袭下来的谬误,应当赶紧改正。刃这一星,用得着便执掌重权,用不着便惹出奇祸。

神煞

神煞甚伙,大抵皆穿凿支离,绝无理解,故多不录。即卦气、斗柄、贵人、文昌、马元、禄元、寿元、的杀、阴杀、大杀、天雄、地雌、大耗、小耗等项,似皆可解,然按之于命十不一验,故并削之。

神煞的名目极多,大抵都是穿凿附会、支离破碎,全讲不出道理,所以本书大半不予收录。即便像「卦气」「斗柄」「贵人」「文昌」「马元」「禄元」「寿元」「的杀」「阴杀」「大杀」「天雄」「地雌」「大耗」「小耗」这一类,看上去似乎还说得出所以然,可是拿实际命盘去核对,十个里头难得应验一个,所以也一并删去不用。

至于催官、科甲二名尤为诞妄,既曰催官,何以甲年人官在气,而催官乃在金?直伤官矣,漫云催乎?果老云:「与元禄相催克。」夫与元禄相催,谓之催官可也,与元禄相克亦谓之催官,何欤?用之则顾此失彼,殊为紊乱。科甲既不问其于年干何如,又不问其于官魁科文何如,而直以对宫主星当之,更属矫诬,均不可从。

至于「催官」「科甲」这两个名目,尤其荒诞不经。既然叫作催官,为什么甲年人的「天官」是「紫气」,而所谓催官却落在金上?金对甲年人来说正是「伤官」,那是伤官伤尽,还谈得上什么催?果老的说法是「与元禄相催克」——与元禄相催而称催官,还讲得通;与元禄相克也叫催官,这算什么道理?用起来顾此失彼,实在紊乱。再说「科甲」,既不问它对出生年干是什么关系,也不问它对「天官」「魁星」「科名」「文星」是什么关系,径直拿命宫对宫的主星去充当,更属虚妄不实。这两个名目都不可依从。

万年书历之由来

万年书历之由来久矣,自汉至明修辑者七十余家,创制者十有三家,其中如《太初》、《大衍》,皆称精当,至元郭守敬《授时历》出,而前人莫有及焉。迨西法行,而后更由疏入密,由同得异,识者遂以为观止也。

万年历书的由来已经很久了。从汉代到明代,参与修订整理的有七十多家,另立新法自成一家的有十三家。其中像汉代的《太初历》、唐代一行所造的《大衍历》,都称得上精密妥当;到了元代郭守敬《授时历》一出,前人便再没有能赶得上它的。等到西洋历法通行,推步之术更由粗疏进入精密,从与旧法相同之处又生出相异之处,识者于是认为历法之精已经观止于此、无以复加。

观天之器

试撮其大概言之,凡造历必造观天之器,自古观天者三家:周髀、宣夜、浑天。周髀、宣夜多所违失,惟浑天为得其情,郭守敬循之,更为简仪、仰仪、悬坐、正坐诸器,乃用二线推测余分,测景之所凡二十有七,东极高丽、西至滇池、南逾珠崖、北尽铁勒,中法以天仪而尽地矣。

现在试就大概说一说。凡要造历,必先造出观天的器具。自古论天的共有三家:周髀家、宣夜家、浑天家。周髀、宣夜两家的说法多有违失,惟有浑天家最得天体的实情。郭守敬沿着浑天一路推衍,又造出简仪、仰仪、悬坐仪、正坐仪等器,用两条准线来推测度数的零余;他设立的测影之所共有二十七处,东边远达高丽,西边到达滇池,南边越过珠崖,北边尽于铁勒。这是中法用一架天仪,把整个大地都量遍了。

西法则增置测仪六式,曰象限悬仪、平面悬仪、象限立运仪、象限坐正仪、象限大仪、三直游仪,又有子午仪、黄赤全仪、弩仪、天环、天球等器,而最巧者无如远镜,用之能详日蚀分秒,能见太白上下弦,能见镇星为撱形,能见岁星旁四小星,能见鬼宿中之积尸气,能见天汉中之无算微星;西法更以地仪而尽天,器之疏密不同矣。

西法则另外增设六式测仪,叫作象限悬仪、平面悬仪、象限立运仪、象限坐正仪、象限大仪、三直游仪;此外还有子午仪、黄赤全仪、弩仪、天环、天球等器。而其中最精巧的莫过于远镜,也就是望远镜:用它能详知日蚀的分秒,能看见金星也有上弦下弦之形,能看见土星呈椭圆之状,能看见木星旁边另有四颗小星,能看见鬼宿当中的积尸气,能看见银河里数不清的细微星点。这是西法用一架地上的仪器,把整个天空都看遍了。中西两家器具的粗疏与精密,于此便分出高下。

度分与时刻

中法以天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度析百分,分析百秒;西法则以三百六十平剖之,度析六十分,分析六十秒。中法以一日为百刻,时各八刻,子午卯酉为九刻;西法则以齐之以九十六刻,减天之度,正日之刻,此又于疏之中寓密也。

中法把周天定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一度分成一百分,一分分成一百秒;西法则把周天平均剖作三百六十度,一度分成六十分,一分分成六十秒。中法把一昼夜定为一百刻,十二时辰每时八刻,惟有子、午、卯、酉四个正时各占九刻;西法则一律齐整为九十六刻。西法虽然减少了周天的度数,却把一日的刻数摆得匀停,这又是在看似粗疏之中暗藏精密。

置闰

置闰之法,气盈朔虚,此其大纲,中法二十四气平分,每一节气十五日二十一刻有奇,积算每年所余十一日,三年所余三十三日,因而置润;西法则云:冬夏不齐,冬一节气,十四日八十四刻有奇,夏一节气十五日七十二刻有奇。因日行距地远近不等,冬日距地远而行疾,夏日距地近而行迟,以此详算置闰,气朔分齐,无盈缩之差,其置闰视中法疏密为何如耶?

置闰的办法,大纲在「气盈朔虚」四字,即一岁节气所多出来的日数与十二个朔望月所不足的日数相抵。中法把二十四节气平均分配,每一节气十五日二十一刻有零,累算起来每年多出十一日,三年多出三十三日,于是安置一个闰月。西法却说:冬夏两季的节气长短并不相等,冬天一个节气只有十四日八十四刻有零,夏天一个节气却有十五日七十二刻有零;这是因为太阳距地远近不同,冬天离地远而行得快,夏天离地近而行得慢。西法依此详算置闰,节气与朔望分配整齐,没有盈缩的误差。这样比起来,西法置闰比中法孰疏孰密,也就清楚了。(末句「因而置润」的「润」为「闰」之讹,今照原样录出。)

岁差

岁差之法,则以日躔之所迁,验列宿之退数。古无差法,虞喜始立其法,以五十年差一度;何承天则以百年差一度;刘焯则以七十五年差一度;一行以八十三年差一度。中法始减周岁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五秒,加周天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以六十七年而差一度,视前为不同矣。

岁差之法,是拿太阳所躔位置的迁移,来验证二十八宿逐年后退的度数。上古本没有岁差之说,晋人虞喜才首创此法,定为五十年差一度;南朝何承天改为一百年差一度;隋人刘焯改为七十五年差一度;唐僧一行改为八十三年差一度。中法到后来把周岁减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五秒,把周天加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定作六十七年差一度,比起前面几家又自不同。

西法详算列星,每年东行五十一秒,积七十年有奇而差一度,二千一百十七年有奇而差一宫,二万五千四百一十年有奇而东旋一周,西法岁差更不同焉。

西法则详细推算众恒星的行度,说恒星每年向东行五十一秒,累积七十年有零才差满一度,二千一百十七年有零才差满一宫,二万五千四百一十年有零才向东旋满一周天。可见西法讲岁差,与中法各家又是另外一副面目。

里差

里差之法,为分省节气之刻;中法立表测景以求时刻,难为依据,即所测冬夏二至,犹未尽善;西法用八线表法,已为精细,且又有别法以相济,人莫窥其底蕴。西法里差密乎不密,异乎不异。

里差之法,是为了分别各省交节气的时刻。中法立圭表测日影来求时刻,很难作为凭据,就连测定的冬至、夏至两个至点,也还不够完善;西法用「八线表」之法,已经十分精细,而且另有别的算法互相补济,外人窥不到它的底蕴。这样看来,西法的里差究竟是密还是不密,是异还是不异,答案自在其中。

交蚀

以交蚀言之,日月之行由南北而纵分之谓之度,由东西而横截之谓之道,日行高而月行卑,若合朔之时,日与月同度同道,则日为月掩而日蚀;月本无光,借日之光;若对望之时,月与日对度对道,则月为日所,阳极反亢,故蚀;凡交蚀分数总由同道对道之多寡,此中法西法之同也。

再拿日月交蚀来说。日月运行的路径,从南北方向纵着划分的叫作「度」,从东西方向横着截断的叫作「道」。太阳行得高,月亮行得低。到合朔之时,日与月同在一度、同在一道,太阳被月亮掩住,就成日蚀。月本身没有光,是借太阳之光;到对望之时,月与日度数相对、道路相对,月为太阳所掩,阳气到了极处反而亢盛,所以成月蚀。凡是交蚀的分数多少,总取决于同道、对道相合的多寡。这一层是中法与西法完全一致的地方。(「则月为日所」句下底本脱一字,当作「所掩」,今照录不补。)

至西法更谓月蚀则在日月正望,而地球介乎其间,月入地影中失其所借之光而为蚀;地在天中,其体微渺,寻常不能障隔日月,惟日月同在一线,乃为地所隔而成蚀;故中法谓太阳之体本有暗虚,月值之则遥夺其光,西法则谓月蚀仍名暗虚,为地所隔则暗而虚也,是月蚀又更异矣。

至于西法更进一层说:月蚀发生在日月正对的望日,而地球恰好夹在中间,月亮进入地球的影子,失掉所借的日光,于是成蚀。地球处在天体之中,形体极其微小,平常并不能遮隔日月,惟有日、地、月三者同在一条直线上,才会被地球所隔而成蚀。所以中法讲太阳本体上原有一块「暗虚」,月亮碰上它便被远远夺去光亮;西法则讲月蚀仍旧可以叫作暗虚,只不过是被地球所隔才暗而虚罢了。这一层,中西两家对月蚀的解释就大不相同了。

刻漏

刻漏之制,周礼挈壶氏掌之,孔壶谓之漏,浮箭谓之刻。浮箭壶、漏水壶名异而实同,中法因之。西法又有地平晷、百游晷、通光晷、十字晷,遇阴雨则有自呜钟,沙漏、水漏之制。中法以水入壶而时箭浮,西法以水出壶而时牌出,壶体并不开孔,以节时分、定晨昏、考中星、拨晷景,无有差忒,刻漏视中法亦较密焉。

刻漏这套制度,《周礼》里由挈壶氏掌管:开孔的壶叫作「漏」,浮起的箭杆叫作「刻」。浮箭壶与漏水壶名称虽异而实质相同,中法一直沿用。西法另有地平晷、百游晷、通光晷、十字晷等日晷,遇上阴雨看不到晷影,就用自鸣钟,还有沙漏、水漏之制。中法是让水注入壶中,时箭随之浮起;西法是让水流出壶外,时牌随之显出,壶身并不另开孔窍。用来划分时刻、判定晨昏、考验中星、拨正晷影,都没有差错。可见就刻漏一项而论,西法比中法也来得精密。(「自呜钟」的「呜」为「鸣」之讹,今照原样录出。)

历元

惟历元之准于北极,推而上之,而章、而蔀、而纪、而元,东西两汉异而实同,中法、西法皆循之,无疏密也。

惟有历元这一项,是以北极为准的。由此往上层层推排:十九年积为一「章」,四章积为一「蔀」,二十蔀积为一「纪」,三纪积为一「元」。这一套算法在西汉、东汉两代看似有异而实质相同,中法与西法都沿用它,谈不上谁疏谁密。

西法诸差与三角八线

至西法谓地如圆球,正居天中,日大于地,月小于地,五星大如月,尤振古所未闻。若其论恒星之南北差、赤黄道之疏密差、日与地之不同心差、七政之视差、日蚀之内三差外三差、月蚀时刻之里差以及悉月星之本次,轮调参觜之先后度,正罗计之误,元思至理,深切着明,中法不能赞词矣。

至于西法说大地形如圆球,端正居在天体正中,太阳比地大,月亮比地小,五星大小与月相仿,这更是自古以来不曾听说过的。再看它所论的恒星南北差、赤道黄道疏密差、日与地不同心差、七政视差、日蚀的内三差与外三差、月蚀时刻的里差,以及详审月与星各自的本次,调整参宿、觜宿的先后度数,订正罗睺计都首尾颠倒之误——思虑之深、道理之至,都讲得明白透彻,中法在这些地方连置一词的余地都没有。

更用以三角八线之算,揆以均数自变量根数之法,天地之寒暑、日月之晦明、浑沦磅礴于太虚之表而不能出其范围,直可上接容成之统,远绍羲和之传,行之万世而可无敝,密莫密于此,异莫异于此。

再加上用三角形与八线之术来运算,用均数、变数、根数一类算法去推校,那么天地间的寒来暑往、日月的晦朔明暗,虽然浑沦磅礴充塞于太虚之外,也逃不出它推算的范围。这样的历法,上可以承接黄帝时容成造历的统绪,远可以继承唐尧时羲和掌天的传授,行之万世也不会败坏。要说密,没有比这更密的;要说异,也没有比这更异的了。(「自变量」三字底本如此,当为「自变数」之类的讹文,今照录。)

有志者诚取预定之万年书,及当年之七政经纬躔度书,一一遵而行之,求其故而晰其微,庶几精算无余蕴矣。

有志于此道的人,果真能取来预先编定的万年历书,以及当年颁行的七政经纬躔度之书,一条一条依着推演,探求它所以如此的缘故,剖析它精微难见的地方,那么推算之术就差不多穷尽无余了。

十二宫分度数相照

隔六宫,一百八十度相。隔四宫,一百二十度三合。隔三宫,九十度二弦。隔二宫,六十度六合。

十二宫彼此照应,按相隔的宫数分为四等:相隔六宫的,两宫相距一百八十度,是正对之照;相隔四宫的,相距一百二十度,是「三合」之照;相隔三宫的,相距九十度,是「二弦」之照;相隔二宫的,相距六十度,是「六合」之照。这四种照法,就是全书讲「络」「钓」「拱」「冲」所依据的度数。(「一百八十度相」句下底本脱一字,当作「相对」或「相冲」,今照录不补。)

立命

生时加太阳上顺数至卯是。

安命宫的方法:把出生的时辰加在太阳所在的那一宫上,再顺着十二宫的次序数下去,数到卯位为止,所落的那一宫便是命宫。

立度

从太阳所躔之度,用量天尺直数至命宫某度是,即所谓络也,亦即对三合六合二弦之谓,特兼及三十度,一百五十度而其数益全。

立度的方法:从太阳所躔的那一度起算,用「量天尺」一路直数到命宫的某一度,数到的那一度就是所立之度。这也就是前面说的「络」,即对照、三合、六合、二弦这几种关系;只是立度之法还兼取相隔三十度与一百五十度两种,比单讲对冲三合的度数更为完备。

十二宫名目次序

人以命为主,故命宫第一;财为养命之源,故次二;分我之财曰兄弟,故次三;田宅所以安命藏财而居兄弟,故次四;既有财帛兄弟田宅,而男女所以承田与财者也,故次五;奴婢所以辅男女,故次六;妻妾敌体,与命宫对,故次七;疾厄人所难免,故次八;迁移人所常有,故次九;官禄夭之所予于人,故次十;福德人之所享于天,故次十一;相貌所以成身,故次十二。

十二宫的排列次序自有道理。人以性命为根本,所以命宫排第一;财帛是养命的源头,所以排第二;能分我财产的是兄弟,所以排第三;田宅用来安顿身命、收藏财货、安置兄弟,所以排第四;既已有了财帛、兄弟、田宅,而子女是承接田产家业的人,所以男女宫排第五;奴婢是辅助子女的,所以排第六;妻妾与自身身分相当,正与命宫相对,所以排第七;疾病灾厄是人所难免的,所以排第八;迁徙调动是人所常有的,所以排第九;官禄是上天授予人的,所以排第十;福德是人从天领受享用的,所以排第十一;相貌是成就这副身形的,所以排第十二。(「官禄夭之所予于人」的「夭」为「天」之讹,今照原样录出。)

自命宫而至妻宫,其叙不乱;自疾厄而至相貌,却乃倒置,何欤?命与妻相对,相貌福德官禄出天上,故列在命前;财帛兄弟田宅隐地下,故列在命后。

有人会问:从命宫排到妻宫,次序井然不乱;可是从疾厄宫排到相貌宫,看去却像颠倒过来了,这是什么缘故?关键在于命宫与妻宫本是相对的两端。相貌、福德、官禄三宫属于天上显露的一路,所以在盘面上列在命宫之前;财帛、兄弟、田宅三宫属于地下隐伏的一路,所以在盘面上列在命宫之后。宫名的先后次第与盘位的前后位置,本来就不是一回事。

有相貌才见福德,有福德才居官禄,有官禄才多迁移,才迁移才招疾厄,自相貌至疾厄,皆日月之喜升而恶沉;有财帛应分兄弟,有兄弟应剖田宅,有田宅应归男女,有男女应用奴仆,自财帛至奴仆,皆日月之右转而分布。此十二宫之立,而人之所以为生,尽在是矣。

再看这两路各自的连贯:先有相貌才谈得上福德,有福德才谈得上居官食禄,有官禄才多有调迁外任,有调迁才招来疾病灾厄——从相貌到疾厄这一路,都属于日月喜升而恶沉的一面。又如有了财帛就该分给兄弟,有了兄弟就该剖分田宅,有了田宅就该传归子女,有了子女就该役使奴仆——从财帛到奴仆这一路,都属于日月向右回转而依次分布的一面。十二宫如此建立起来,人生在世的种种境遇,也就全包括在其中了。

限年

命与禄十有五,福与妻十有一,田宅子孙各四年半,而奴仆随之,财帛兄弟各五,而相貌独十年,疾厄迁移退以七八。

各宫所管的行限年数并不相同:命宫与官禄宫各管十五年,福德宫与妻妾宫各管十一年,田宅宫与子孙宫各管四年半,奴仆宫也跟着这个数目,财帛宫与兄弟宫各管五年,惟独相貌宫多到十年,疾厄宫与迁移宫则退下来只管七年、八年。

其所以若此者,子午卯酉居阴阳之中位,命禄妻田为四正宫,管四十五年有奇,乃含洛书四十有五之妙也;寅申巳亥辰戌丑未八宫,当阴阳终始之地,管五十五年无奇,乃具河图五十有五之妙也。

为什么这样分配?因为子、午、卯、酉四支居在阴阳的中位,命宫、官禄、妻妾、田宅这四个宫落在四正之地,合起来管四十五年有零,正暗含《洛书》之数四十五的妙处;而寅、申、巳、亥、辰、戌、丑、未这八宫,处在阴阳终而复始的地方,合起来管五十五年整数无零,正具备《河图》之数五十五的妙处。四正与八宫相加恰是一百年,人一生的限数便都在里面。

出童限行大限

童限管十五年,此其常也。不及则十岁后即出,太过则二十岁才出,总查太阳过宫之浅深,以定行限之迟早。太阳过宫三日管一年,三十日管十年,须扣算实数起;

童限一般管十五年,这是常例。若不足,十岁以后就出童限;若太过,要到二十岁才出。总归要查太阳过宫的深浅,据此定出起行大限的迟早。折算的办法是:太阳过宫每三日抵一年,三十日抵十年,必须按实际日数扣算之后再起限。

倘未满三日,只二日零六个时,即十岁十个月行限。如七月初一生,必至十一岁六月三十满十岁,再加十个月,行限则十二岁五月初一才起。

举例来说:倘若不满三日,只有二日零六个时辰,就折成十岁零十个月起行大限。比如七月初一生的人,要到十一岁那年的六月三十日才算满十周岁,再加上十个月,行大限就要到十二岁那年五月初一才起。

倘将满三十日,只缺少九个时,即十九岁零九个月行限。如六月初十生,必至二十岁六月初九满十九岁,再加九个月,行限则二十一岁三月初十才起。

又如将满三十日而只差九个时辰,就折成十九岁零九个月起行大限。比如六月初十生的人,要到二十岁那年的六月初九才算满十九周岁,再加上九个月,行大限就要到二十一岁那年三月初十才起。

定命

定命专论宫,果老论度固不可以,即另立度主亦在所不必,但看度之经纬、贯串以卜休咎而已,至于身主尤属泛泛,皆所宜削。

定命宫只论宫,不论度。果老一派在定命时也论度,固然不对;就是另外立一个「度主」,同样大可不必。度上只须看它的经纬关系与贯串关系,用来占断休咎也就够了。至于所谓「身主」,更是泛泛无凭,这些都应当一概删去。

行限

行限专论度,如寅宫有房心尾箕四度,行房以日论,行心以月论,行尾以火论,行箕以水论。若又论宫之为木,则金躔尾,顾不受火克而反云克木可乎?卯宫有亢氐二度,行亢以金论,行氐以土论,若又论宫之为火,则金躔氐,顾不受土生,而反云火克可乎?

行限则专论度,不论宫。譬如寅宫里有房、心、尾、箕四度,行到房度就按太阳来论,行到心度就按太阴来论,行到尾度就按火来论,行到箕度就按水来论。假使在论度之外还要连宫的五行一并论,寅宫属木,那么金星躔在尾度的时候,难道不算它受尾火之克,反倒说它去克宫中之木吗?又如卯宫里有亢、氐二度,行到亢度按金来论,行到氐度按土来论;假使又要论卯宫属火,那么金星躔在氐度的时候,难道不算它受氐土之生,反倒说它被宫火所克吗?可见行限只能论度,不能牵入宫的五行。

命主

命主总在得时得地但左右无相克者,有相生者更优游自如,尤须朝阳近吉,或作阳引,或作阳从,或有吉神引,或有吉神从,皆主贵显;若凶神引从,便以祸论。如吉凶神均不引从,则专看经络贯串等矣。倘有盘合全格而不贵者,皆由主星失之也。

命主星总要得时得地。只要左右没有克它的星,它就安稳;若左右有生它的星,那就更加优游自如。尤其要紧的是朝拱太阳、亲近吉曜:或者在太阳之前作「引」,或者在太阳之后作「从」,或者有吉神在前面引、有吉神在后面从,这几种都主贵显。反过来,若是凶神在前引后从,就要按灾祸来断。假如吉神凶神都不来引从,那就专看它与各星的经、络、贯、串关系如何。有些命盘格局配得齐整却终究不贵,毛病都出在命主星失时失地上。

经

经者四经,如箕参轸壁、井角斗奎、尾窒觜翼、亢牛娄鬼、氐女胃柳、房虚昴星、心危毕张,在天同为一气,故宫神皆暗相管摄。命主在箕,吉星在箕,固是同经;命主在箕,吉星在参轸壁,亦系同经,应无不利。反是而为凶曜,害亦如之。

所谓「经」,是指四方遥相对应的宿度同属一经,每经四宿。譬如箕、参、轸、壁合为一经,井、角、斗、奎合为一经,尾、窒(即室宿)、觜、翼合为一经,亢、牛、娄、鬼合为一经,氐、女、胃、柳合为一经,房、虚、昴、星合为一经,心、危、毕、张合为一经。同经的几宿在天上本是一气相通,所以各宫宫神都暗中彼此管摄。命主躔在箕度,吉星也躔在箕度,固然是同经;命主躔在箕度,吉星躔在参、轸、壁任何一度,同样算同经,应当没有不利。反过来,若同经的是凶曜,为害也照这条路子一样传过来。

络

络者宫度对也,即对冲三合二弦六合之谓,而兼及三十度、一百五十度,所以立度者即此道也。一气相通最为亲切,即以日月论,日昼夜行一度,月昼夜行十二三四度不等,月与日同宫同度则合朔,离日九十度则上弦,离日一百八十度则望,近日九十度又下弦,非即络之谓欤?诸星之互相感通,何独不然?故命主与吉凶星络对而荣枯立判。

所谓「络」,是宫与度彼此相对,也就是对冲、三合、二弦、六合这几种关系,另外还兼取相隔三十度与一百五十度两种;前面讲的立度之法,用的正是这套道理。同在一气之中彼此相通,感应最为亲切。就拿日月来说:太阳昼夜行一度,太阴昼夜行十二度到十四度不等;月与日同宫同度便是合朔,离日九十度便是上弦,离日一百八十度便是望,再逼近日九十度便是下弦——这不正是「络」的意思吗?其余各星彼此感通,难道会例外?所以命主与吉星凶星一旦络对,人的荣枯立刻就分判出来。

贯

贯者,他星与命度共为一经也。如命与度是火,他星即火之类。分衰旺不分同异,吉星自亨,凶星自蹇。

所谓「贯」,是别的星与命宫所立之度同属一经。譬如命宫与所立之度都属火,来的那颗星也属火,这就叫贯。看贯只分它的衰旺,不分彼此的同异:来贯的若是吉星,自然亨通;来贯的若是凶星,自然蹇滞。

串

串者,在立命立度之度也。如命是木,他星即躔角斗奎井;度是角,他星即躔角斗奎井。有相迎无相拒,吉星自亨,凶星自蹇。

所谓「串」,是别的星正躔在与立命、立度相应的那一路度上。譬如命属木,别的星就躔在角、斗、奎、井这几度上;所立之度是角,别的星也躔在角、斗、奎、井这几度上。这样彼此只有相迎接而没有相拒斥:来串的是吉星就亨通,来串的是凶星就蹇滞。

填

填者四柱填实也。如四柱有子丑,吉凶星在子丑;四柱有戌亥,吉凶星在戌亥之类。

所谓「填」,是盘上的吉凶星恰好填实了生辰四柱的地支。譬如年月日时四柱之中有子、有丑,而吉星凶星正落在子宫、丑宫;四柱之中有戌、有亥,而吉星凶星正落在戌宫、亥宫,这一类都叫作填。被填实之后,那颗星的吉凶就格外容易应验。

冲(己后补)

冲者对宫冲照也。即隔六宫一百八十度之谓,而正不必拘拘于一百八十度也。如立命在子,吉凶星在午之类,更须看命主与大限。

所谓「冲」,是对宫遥遥冲照,也就是相隔六宫、相距一百八十度的那种关系;不过实际取用并不必死守足足一百八十度。譬如命宫立在子,吉星凶星落在午宫,就叫作冲。断冲的吉凶,还须一并参看命主星与大限的情形。(篇题下底本原注「己后补」三字,是作者后来补入此条的记号。)

守

守者守命宫也,吉凶星在命宫之谓,大限亦然。

所谓「守」,是星曜坐守命宫,也就是吉星或凶星正落在命宫之内。大限所行到的那一宫里若有星坐着,同样叫作守。

钓

钓者三方四正钓照也。三方即隔四宫之三合,而不必拘拘于一百二十度也。如命宫在卯,吉凶星在亥未之类。四正即隔三宫之二弦,而不必拘拘于九十度也。如命宫在申,吉凶星在亥寅巳之类,更须看命主及大限。

所谓「钓」,是从三方四正遥遥钓照。三方就是相隔四宫的三合,也不必死守足足一百二十度:譬如命宫在卯,吉星凶星落在亥宫、未宫,卯亥未正成三合,这就是三方钓。四正就是相隔三宫的二弦,也不必死守足足九十度:譬如命宫在申,吉星凶星落在亥、寅、巳三宫,这就是四正钓。断钓的吉凶,同样还须一并参看命主星与大限。

拱

两星拱命主,或在三方,或在对宫,总以无混杂为贵,日月官魁之拱尤重,命主大限皆然,然亦须辨拱星之吉凶。

所谓「拱」,是两颗星一同拱抱命主,或者从三方来拱,或者从对宫来拱。拱以当中不夹杂别的星为贵;其中太阳、太阴、「天官」、「魁星」来拱最为紧要。命主被拱是如此,大限被拱也是如此。不过还要分辨来拱的究竟是吉星还是凶星,不可一见有拱便以为美。

夹

两星夹命主,或在一宫,或在数宫,总以不混杂为贵,日月官魁之夹尤重,命主大限皆然,然亦须辨夹星之吉凶,至于日月所夹,更当推求。

所谓「夹」,是两颗星一前一后把命主夹在中间,或者夹在同一宫之内,或者隔着几宫来夹。夹也以当中不夹杂别的星为贵;其中太阳、太阴、「天官」、「魁星」来夹最为紧要。命主被夹是如此,大限被夹也是如此。同样要分辨来夹的是吉星还是凶星。至于日月所夹的情形,更应当仔细推求。

命主是官魁文科,日月夹最宜,以其气聚神旺也,若系劫煞伤刃,日月夹之反为不美。倘非命主,仅属他星,则以夹官魁文科为祥,夹劫煞伤刃为灾,但必察其与命度有关会与否,如并未与命度经络贯串,则亦不见灾祥也。

命主若是「天官」「魁星」「文星」「科名」这一类贵曜,得日月来夹最为相宜,因为气聚而神旺。命主若是「劫财」「七煞」「伤官」「羊刃」这一类恶曜,日月夹住它反而不美,等于把凶气也培养旺了。倘若被夹的不是命主而只是别的星,那就以夹住官、魁、文、科为吉祥,夹住劫、煞、伤、刃为灾殃;但必须察看这颗被夹之星与命宫立度有没有关会——如果它跟命度既不经络也不贯串,那么灾也好祥也好,都不会应验。

日月之夹虽取其不混杂,若冬生人,以水孛为官魁科名,日月夹水夹孛,或并夹火夹罗在内,则水孛方藉火罗以暖,始不寒冻,非惟不作混杂论,其精神正全在火罗;如夹水孛并无火罗,似乎不混杂,而其实反难生动矣。推之于拱亦然,夹与拱略同,而其力较大。

日月来夹虽以不夹杂别星为贵,却也有例外。譬如冬天生的人,以水星与「月孛」为「天官」「魁星」「科名」,日月夹住水、夹住「月孛」,而当中连火星与「罗睺」也一并夹在里头:这时水与「月孛」正要借火、「罗睺」取暖,才不至于寒冻凝滞。这就不但不能算作混杂,反而全副精神正落在火与「罗睺」身上。反过来,若所夹的只有水、「月孛」而没有火、「罗睺」,表面看去干净不杂,其实寒凝板滞,反倒难以生动。这个道理推到「拱」上也一样。夹与拱大体相同,只是夹的力量比拱更大。

拦截

或罗计拦出一星,日月拦出一星是也。所当辨拦截之星之吉凶,并当辨吉凶星之与命度有关会与否,更取其无他星混杂。然使拦出吉凶星,兼拦出命主,则此吉凶星虽与命度绝不经络贯串,却以命主同拦出而有关会矣。

所谓「拦截」,是由「罗睺」「计都」两星把一颗星拦在中间截出来,或者由太阳太阴把一颗星拦截出来。断这一格,先要分辨作拦截的那两颗星本身是吉是凶,再要分辨被拦出的那颗吉星凶星与命宫立度有没有关会,还要取当中没有别的星来混杂。不过有一种情形要留意:假使拦出的既有吉星凶星,同时又把命主一并拦在里面,那么这颗吉星或凶星纵然与命度全无经络贯串,也因为与命主一同被拦出,就此发生了关会。

又冬生人,拦出水孛,兼拦出火罗,似乎混杂,但水孛是官魁科名,得火罗暖之,其气正扬;水孛是劫煞伤官,有火罗助之,其焰弥炽,未可执一而断。

又如冬天生的人,拦出的是水与「月孛」,同时又拦出了火与「罗睺」,看上去像是混杂。其实要分两头看:若水、「月孛」是他的「天官」「魁星」「科名」,得火、「罗睺」来温暖,其气正好发扬;若水、「月孛」是他的「劫财」「七煞」「伤官」,有火、「罗睺」在旁相助,凶焰反而更炽。所以不可执定一边就下断语。

天官

等天官者何?天干之官也,余俱从天干取用。如甲年生人,甲以辛为官,辛之化禄为气,气即天官;以庚为七煞,庚之化禄为水,水即七煞;以丁为伤官,丁之化禄为金,金即伤官;以丙为食神,丙之化禄为木,木即食神;

什么叫作「天官」?就是天干上的正官;其余各种十神,也一概从天干上取用。譬如甲年生人:甲以辛为正官,辛的化禄是「紫气」,所以「紫气」便是他的天官;甲以庚为七煞,庚的化禄是水,所以水星便是他的七煞;甲以丁为伤官,丁的化禄是金,所以金星便是他的伤官;甲以丙为食神,丙的化禄是木,所以木星便是他的食神。(句首「等」字系上一条篇题残留之文,今照录不删。)

以己为正财,己之化禄为月,月即正财;以戊为偏财,戊之化禄为土,土即偏财;以壬为偏印,壬之化禄为计,计即偏印;以癸为正印,癸之化禄为罗,罗即正印;以乙为劫财,乙之化禄为孛,孛即劫财;甲之化禄为火,火即元禄。余仿此。

接着往下配:甲以己为正财,己的化禄是太阴,所以太阴便是他的正财;甲以戊为偏财,戊的化禄是土,所以土星便是他的偏财;甲以壬为偏印,壬的化禄是「计都」,所以「计都」便是他的偏印;甲以癸为正印,癸的化禄是「罗睺」,所以「罗睺」便是他的正印;甲以乙为劫财,乙的化禄是「月孛」,所以「月孛」便是他的劫财;甲自身的化禄是火,所以火星便是他的「元禄」。其余九个年干,都照这个办法各推出自己的十曜。

天官(续)

天官固取其与命度经络贯串矣,亦有通根而不通根者。如官躔伤官度,命亦躔伤是也;或官躔他度,正财躔命度,则又不通根而通根焉。

天官这一星,固然要取它与命宫立度有经络贯串的关系,但其中还有「通根」与「不通根」的分别。譬如天官躔在伤官之度,而命宫也躔在伤官之度,表面上气脉相接,实则根气已被伤官坏尽,这叫作通根而不通根;反过来,天官躔在别的度上,却有正财躔在命度之上,正财能生官,表面上并不相接,实则气脉暗通,这叫作不通根而通根。

《天官经》云:「日月扶官,才昭廊庙。官入命垣,格低还贵。天官秉令,身居九鼎。天官贯日,食禄丰隆。官命互躔,魁元早夺。官躔伤度,逢生犹荣。正财随驾而对照兮,乔迁不次。正财当限而拱官兮,恩宠骈集。惟忌伤官作妒,更嫌七煞当前。伤官伴官兮崎岖有阻,七煞混官兮荆棘自生。」

《天官经》说:日月扶助天官,才华便昭显于朝廷;天官入到命宫,格局虽低也终究是贵;天官当令秉权,此身可居九鼎之尊;天官贯着太阳,食禄丰厚;天官与命宫互相躔临,能及早夺得魁元;天官纵然躔在伤官之度,只要另有生扶,仍旧荣显。正财随驾在侧而与天官对照,便能越级升迁;正财正当行限而拱护天官,恩宠成串而至。所忌的只有伤官从旁妒害,更嫌七煞挡在前头:伤官伴着天官,仕途崎岖有阻;七煞混着天官,处处荆棘丛生。

此亦得其大概也。更不宜合化,如丙用罗官愁见月,土阴凑合不为官。余仿此。

这几句话大体道出了天官取用的要领。此外还有一层:天官不宜被合化掉。譬如丙年生人以「罗睺」为天官,就发愁见到太阴——「罗睺」是癸的化禄,太阴是己的化禄,土气与阴月一凑合,天官之气便被合去,不再成其为官了。其余各年干遇上合化的情形,都照这个例子推求。

七煞

子平可去官留煞,五星则煞总不可混官,须以食神制之,遂使官清,否则阳年之煞与劫合化,阴年之煞与伤合化,亦可。《天官经》云:「劫伤见煞也相制,天官有势。」又云:「贪合见煞也忘煞,天官亦尊。」

子平一家有「去官留煞」的用法,五星这一门却不然:七煞总不可以混杂天官。必须用食神去制伏它,官星才得清纯。若没有食神,那么阳年生人让七煞与劫财合化,阴年生人让七煞与伤官合化,也能解开。《天官经》说:「劫伤见煞也相制,天官有势。」又说:「贪合见煞也忘煞,天官亦尊。」意思是劫财、伤官遇上七煞能起牵制之功,天官便有势力;七煞贪于相合,把混官这桩事忘了,天官同样尊贵。

若七煞无食神制,又无劫伤合,独与天官经串钓,难望清贵。纵得进士亦不能馆选,即使馆选亦必至散去。内至京堂四品,终不能大轿;外至藩臬两司,亦不能八座。

假如七煞既没有食神来制,又没有劫财伤官与它相合,偏偏单独与天官结成经、串、钓的关系,这就难指望清贵了。这样的命纵然考中进士,也进不了翰林院;即便侥幸馆选,末了也必定散馆外放。在京做官至多做到四品京堂,终究坐不上宰辅的大轿;在外做官至多做到布政使、按察使两司,也升不进八座尚书之列。

更有公卿贵命,原盘并未官受煞混,特无食神制煞,劫伤化煞,往往从不清贵之衙门,一转则煞之为崇大也。惟武职官员,由行五起者,煞而兼刃,或掌威权有之。至于煞兼魁兼科,又当分观魁科之盛衰,或作清宦亦有之。

还有一种公卿贵命,原盘上天官并没有被七煞混杂,只是缺少食神制煞、也缺少劫财伤官化煞,这种人往往要从不清贵的衙门起家,转过一任才升得上去——可见七煞作祟之力有多大。惟有武职官员,从行伍下级起身的,煞而兼带羊刃,倒也有执掌威权的。至于七煞同时兼作「魁星」、兼作「科名」的,又当分别看魁、科本身的盛衰,其中也有做成清贵之官的。

正财

正财乃生天官星也,亦看与命主经络贯串何如,司令升殿或拱夹拦截合宜,不但增秩,兼能至富。总须与天官有情,或经或络,或串或拱,或或同,拦截皆妙。但阳年不可遇元禄,阴年不可遇偏印,遇之则贪合而忘生也。

正财是生天官的星,所以也要看它与命主之间经络贯串的情形如何。若正财当令司权、升殿得地,或者拱、夹、拦截各得其宜,那就不但能加官晋秩,还能兼致富厚。总之要它与天官有情:或结成经,或结成络,或串,或拱,或同宫同度,或成拦截之势,都是妙格。只是阳年生人不可让正财遇上「元禄」,阴年生人不可让正财遇上偏印;一旦遇上,正财便贪于相合而忘了生官。(「或或同」句中底本脱一字,今照录不补。)

偏财

偏财虽能生煞,亦能生官,特阳生阴,阴生阳,其力自薄耳。倘与煞同宫同度,或独钓,或独,则生煞而煞弥横;如与官同宫同度,或独钓,或独,则于官亦不无小补。但阳年与正印合化,懮其无以制伤官;阴年与劫财合化,喜其有以扶正财。

偏财虽然能生七煞,同时也能生天官,只是一为阳生阴、一为阴生阳,不是同气相生,力量自然单薄。倘若偏财与七煞同宫同度,或者单独钓照、单独夹照,那就专去生煞,煞的气焰更加横暴;若与天官同宫同度,或单独钓照、单独夹照,对天官也不无小补。此外阳年生人偏财与正印合化,可忧的是从此没有东西制伏伤官;阴年生人偏财与劫财合化,可喜的是从此有东西扶助正财。(两处「或独」下底本各脱一字,当是「或独夹」「或独拱」之类,今照录不补。)

伤官

凡天官遇伤者,须见正财。若见正财,转能生官,盖伤生财,财生官也,故有行伤官度发者,非伤官在正财度,即正财在伤官度。伤财互躔,行伤度胜于财度。

凡是天官遇上伤官,必须见到正财才好。有了正财,伤官之气反而能转过来生官,因为伤官生财、财再生官,中间有了转手之处。所以有些人偏偏在行伤官之度时发达,一查就明白:不是伤官正躔在正财之度,就是正财正躔在伤官之度。伤官与正财互相躔临的时候,行伤官之度反而胜过行正财之度。

昔人有专看天官正财伤官三星者,详其聚散,审其衰旺,知其生中有伤、伤中有生,从而断之,无不立验。是天官遇伤官,必须正财,若无正财,即须正印以制之,尤须阳年以偏印,阴年以七煞合化之。

前人有专看天官、正财、伤官这三颗星来断命的:详审它们的聚合离散,考察它们的衰旺强弱,看出生中含着伤、伤中含着生,据此下断语,没有不立刻应验的。可见天官遇上伤官,第一要有正财;若没有正财,就得用正印去制伏伤官;再不然,阳年生人用偏印,阴年生人用七煞,把伤官合化掉。

食神

食神取其制煞,因之煞去官清,但阳年颇忌其合官,阴年亦忌其剥官。如煞在对宫,官在同宫,则只能合近地之官,剥近地之官,而不能及煞,煞仍自如,何也?对宫疏而同宫亲也。

食神取它能制伏七煞,煞被制住,天官便清纯了。但阳年生人颇忌食神反去合住天官,阴年生人也忌食神去剥削天官。譬如七煞远在对宫,天官却与食神同在一宫,那么食神只能合住近处的天官、剥削近处的天官,够不着远处的七煞,七煞照旧逍遥自在。这是什么缘故?因为对宫毕竟疏远,同宫才算亲近,星力总是先及于近而后及于远。

正印

正印乃所以制伤官也,但阳年与偏财合化,既无以制伤官,又虑天官有藉于偏财,为之阻隔;阴年与食神合化,既无以制伤官,又虑七煞待制于食神,为之消灭。

正印的用处,在于制伏伤官。但阳年生人正印与偏财合化,一来失去了制伏伤官的力量,二来天官本要借偏财来生,如今偏财被合走,天官的生路也被阻隔了。阴年生人正印与食神合化,一来同样失去了制伏伤官的力量,二来七煞本等着食神去制,如今食神被合走,制煞的力量也就消灭了。

偏印

偏印能制食神,使食神不能制七煞,其害最大。惟食神与天官有碍,则又赖偏印之制。阳年与伤官合化,可以助官;阴年与正财合化,适以损官。

偏印能制伏食神,食神一被制住,就无法再去制七煞,这一层害处最大。不过也有例外:若食神本身反而妨碍天官,那就正要靠偏印来把它制住。此外阳年生人偏印与伤官合化,伤官既去,反倒帮了天官;阴年生人偏印与正财合化,正财既去,恰好损害了天官。

劫财

此为十曜中最恶之星。阳年虽有合七煞之休,阴年实有合偏财之咎,经但端主伤妻,自历年试之,正不止此。与日有关,即行劫度,克父;与月有关,即行劫度,克母;与弟兄有关,即行劫度,克弟兄;与子孙有关,即行劫度,克子孙。

劫财是十曜之中最凶恶的一颗。阳年生人虽有合去七煞的好处,阴年生人却实实在在有合去偏财的过咎。旧经上只说它主要克伤妻室,我历年试验下来,为害远不止此:劫财若与太阳有关会,一行到劫财之度便克父;与太阴有关会,一行到劫财之度便克母;与兄弟宫有关会,一行到劫财之度便克兄弟;与子孙宫有关会,一行到劫财之度便克子孙。

虽不行劫度,但逢劫顶度,亦诸恶毕集,而且耗散有之、疾病有之,居官者降罚亦有之;若与妻主有关,妻主又不得气,常常断弦;与子星有关,子星又不得气,每每绝嗣;与财曜有关,财曜又不得气,屡屡空乏。仅置诸闲散之地,尚恐招殃,倘入乎拦夹之乡,愈将肆虐,必得天官乃能制之,而天官又以制劫,力薄矣。

就算不曾行到劫财本度,只要遇上劫财顶着的那一度,也一样诸恶齐来:有的破财耗散,有的疾病缠身,做官的还要遭降级处罚。若劫财与妻主星有关会,而妻主星又不得气,就常常丧偶续弦;与子星有关会,而子星又不得气,就每每绝了后嗣;与财曜有关会,而财曜又不得气,就屡屡穷乏。这颗星纵然只摆在闲散无用之地,尚且怕它招灾,倘若落进拦截夹拱的要冲,为虐更烈。必得天官才能制伏它,可是天官本身还要顾着别处,再分力来制劫财,力量就单薄了。(末句底本疑脱一字,今照录不补。)

元禄

元禄即天禄也。果得时得地,与命主有情,多食天禄。惟不取其有合,阳年与正财合,无以生官,阴年与天官合,有以夺官。

「元禄」就是天禄,也就是本年干自身所化的那颗星。它若果真得时得地,又与命主有情,这人多能享受朝廷的俸禄。只是不宜让它与别的星相合:阳年生人元禄与正财相合,正财被牵走,就没有东西来生天官;阴年生人元禄与天官相合,反而把天官夺了去。

恩难仇用

恩难仇用,皆五行之理,但恩难较切,尚可兼观;仇用更宽,不妨偏废。况煞忌党,其刚凶多验,于刃兼之,气尽则身尽,官竭则命竭,危亦恒不在难也;引从者吉,则外贵乎空,挈提者凶,则内喜乎善,吉凶扶阳势,余奴亦足敌杀,安亦恒不在恩也。

「恩星」「难星」「仇星」「用星」这一套名目,都出于五行生克之理。不过恩、难两项与命的关系较为切近,还可以并观;仇、用两项界限太宽,不妨暂且搁下。何况七煞与所忌之星结成党羽,那种刚戾凶暴多能应验,若再兼上羊刃,便是气数一尽人身也尽、官星一竭性命也竭——可见危亡未必都出在「难星」上。反过来说,前引后从的若都是吉星,则外围贵在空净无杂;提挈在前的若是凶星,则内里喜有善星化解;吉凶之间只要能扶起阳气之势,就连余曜奴星也足以抵敌凶煞——可见平安也未必都出在「恩星」上。(本条底本文字简奥而颇有脱讹,今就其可通之处译出,存疑处不敢强解。)

官福

官福皆分宫挨定,原非无理,但按之似近于泛,不如从年干上径用天官等星,神明变化而不离乎其宗。升沉之绪已完,否泰之端自备。

「官」「福」这两项,都是按十二宫挨次排定的,本来不是没有道理,但拿来核对命盘,总觉得空泛不切,不如径直从出生年干上取用「天官」等十曜——这样推起来变化虽然神妙,却始终不离本宗。讲到这里,一个人升沉起伏的头绪已经交代完了,通泰与否塞的端倪也都齐备了。

财帛田宅兄弟妻子

是皆在得时得地,或日月,或吉曜拱夹为妙。妻以主之强弱分其人之存亡。财帛田宅尤在与命主有情。若以日月为财者,其财非从父母来即为天下所共见之财,但必合偏正财参观方能有准。

财帛、田宅、兄弟、妻子这几宫,都要看它们是否得时得地,能有太阳太阴或别的吉曜来拱来夹才算妙。妻宫要看妻主星的强弱,据以判断配偶的存亡。财帛、田宅两宫,尤其要看它们与命主是否有情。倘若拿太阳太阴充当财星,那么这份财不是从父母手里得来的,就是天下人共见的显赫之财;不过还必须合着偏财、正财一同参看,断起来才有准头。

兄弟子息故以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为权衡矣,倘逢生则倍而增,逢克则倍而减。如弱土寄水,未必五不变一;干木寄火,未必三不变二;旺水寄木,未必一不变三;燥火寄土,未必二不变五。盖亦在其位谋其政之义也。

兄弟与子息的数目,向来以五行成数作权衡:水主一,火主二,木主三,金主四,土主五。若逢生扶就加倍增添,若逢克制就加倍减损。此外还要看它寄居在何处:衰弱的土寄在水上,本主五数未必不变成一数;干枯的木寄在火上,本主三数未必不变成二数;旺盛的水寄在木上,本主一数未必不变成三数;燥烈的火寄在土上,本主二数未必不变成五数。这正是所谓在什么位置便谋什么职分的意思——星到了哪一家,就按哪一家的数目去算。

限度

耶律楚材云:「一生得失,总在行度。」其诏我哉?命宫犹家,限度犹寓。试以家北而寓南者譬之。其家遭水火,其寓遭水火,一及身,一不及身,其缓急迥不侔矣。

耶律楚材说:「一生的得失,总在所行的度上。」这话真是给我们的教诲。命宫好比自己的家,行限所到之度好比寄居的旅舍。试拿家在北边而寄寓在南边的人打个比方:家里遭了水火,人不在家,烧不到自身;旅舍遭了水火,人正住在其中,立时就烧到自身。两者的缓急轻重截然不同。命宫与行度孰轻孰急,正该这样分辨。

现行之度有星无星,总须察其与当生何吉星有关会,何凶星有关会。当生吉星满用,主行此星之度之年定见荣华。当生凶神有力,主行此星之度之年立看凋落。原吉凶星顶度,又当以情之轻重分祸福之大小,其理至微,所当经究。

现在所行的这一度,无论上面有星还是没有星,总要察看它与本命原盘上的哪一颗吉星有关会、与哪一颗凶星有关会。本命的吉星若充分得用,那么行到这颗吉星之度的那一年,一定见到荣华;本命的凶神若有力量,那么行到这颗凶星之度的那一年,立刻看到凋落。至于原盘的吉星凶星顶在某一度上的,还要按它与命的情分轻重,分出祸福的大小。这里头道理极其精微,应当仔细研究。

一甲年四月生人,一壬年二月生人,同行戌宫奎木度,奎木上同坐金星。甲生人以金为伤官,遂致仕途屡跌;壬年人以金为正财,遂致官级联升。

举两个实例。有一位甲年四月生的人,一位壬年二月生的人,两人同样行到戌宫的奎木之度,而奎木度上又同样坐着一颗金星。甲年人以金为「伤官」,伤官坐在行度上去伤官星,于是仕途屡遭跌挫;壬年人以金为「正财」,正财坐在行度上转能生官,于是官阶接连高升。同是一颗星、同是一个度,只因年干不同,取用便判若天渊。

一辛年十一月生人,一辛年十月生人,同行丑宫斗木度,度为天官,十一月生人正财火星在斗,太阳在尾火度,与太阳通,即入翰林;十月生人正财火星在箕,太阳虽在尾,火度与太阳不通,仅中进士。甚矣,度之所系为切且要也。度固因太岁填钓而弥动,其初入度将出度之时,尤与寻常不同。

再举两个实例。有一位辛年十一月生的人,一位辛年十月生的人,同样行到丑宫的斗木之度,这一度对辛年人正是「天官」。十一月生的那位,正财火星恰在斗宿之内,太阳又在尾宿的火度上,火度与太阳气脉相通,于是入了翰林;十月生的那位,正财火星却落在箕宿,太阳虽同样在尾宿,他的火度与太阳并不相通,就只中了进士。可见行度所关系的,实在切要至极。行度本来就因流年太岁的填实、钓照而愈加发动,而刚刚进入这一度、将要走出这一度的那两段时候,感应又与平常大不相同。

度

度之说,所谓纬克经也。如金躔木度,木躔土度是也。倘有水火冲钓,可以救解,然亦难免刑耗病疾、火盗官非等事。若带刃煞来,流年又逢度之星、杀刃之类,死更速矣耳。

论「度」的这一说,讲的是纬星去克经度。譬如金星躔在木宿之度、木星躔在土宿之度,都是行星克本宿,就叫「纬克经」。倘若另有水星、火星来冲照钓照,还可以救解;不过即便解开,也难免刑伤、破耗、疾病,以及火灾、盗贼、官司这一类事。若再带着羊刃、七煞一同来,而流年又逢上这一度的星或煞刃之类,那就死得更快了。(「流年又逢度之星」句中底本似脱一字,今照录不补。)

木躔金度,火躔水度,便是经克纬,似乎稍轻,然有刃煞加临者亦死。若度上刃煞俱占,不拘相生之度皆死。刃度逢煞,煞度逢刃,纬克经固重,经克纬亦不轻,行度至此,其害立□。

反过来,木星躔在金宿之度、火星躔在水宿之度,是本宿去克行星,叫作「经克纬」,看去似乎轻一些;然而只要有羊刃、七煞加临,照样要死。若这一度上羊刃与七煞两样都占全了,那么不论是不是相生之度,一概主死。羊刃之度上遇着七煞,七煞之度上遇着羊刃:纬克经固然为重,经克纬也一样不轻,行度到了这里,祸害立时就现。(末一字底本残缺,当是「见」「至」之类,今存缺文之号,不敢臆补。)

如限入刃乡,度又为煞,谓之凶会临,出限之年亦死。至于水孛同经,行水度即危;又如限行木度,木登木殿,遇流气来,太岁刃煞又至其宫亦危;若木翼火胃,不过泄气而已,其灾自减。

譬如大限进入羊刃之乡,所行之度又恰是七煞,这叫作「凶会临」,即使熬到出限那一年也要死。至于水星与「月孛」同在一经的,行到水度就危险;又如大限行在木度,木星恰好登临木宿之殿,若再遇流年「紫气」到来,太岁的羊刃七煞又同到这一宫,也危险。若只是木星躔在翼宿、火星躔在胃宿这一类,木生翼火、火生胃土,不过泄一点气罢了,灾祸自然减轻。

要而论之,不问坐命何宫何度,但一岁之中只看限行至何度为率。虽系天官,既是度,亦任中闻擢而亡,或得之亦不可久。命主所泊之度尤怕破,在后破犹轻,在前破更重。行至破之度,未及所之度数犹轻,已过所之度数更重。

总括来说,不必管命宫坐在哪一宫、哪一度,只要在一年之中看行限走到哪一度,就以那一度为准。这一度纵然是「天官」,只要它同时又是受克之度,也会在正得意的时候忽然亡故;就算侥幸得到功名,也保不长久。命主所停泊的那一度尤其怕被破:破在它后面还算轻,破在它前面就更重。行到被破之度时,还没走到被破的那个度数,为害尚轻;已经走过被破的那个度数,为害更重。(本条「既是度」「亦任中闻擢而亡」「未及所之度数」数处底本各有脱字,文义可以意会,今一概照录不补。)

然亦须因时度令,木宿遇金,春林愈茂;火宿逢水,夏生不畏;金值火来,秋生无碍;水宿见土,冬月反美;土归四季,会木何惧?

不过还须斟酌时令,不可一见相克便断为凶。木宿遇上金星,若人生在春天,木旺得金裁削,春林反而愈发茂盛;火宿遇上水星,若人生在夏天,火旺得水既济,并不足畏;金宿遇上火星,若人生在秋天,金旺得火锻炼,也无妨碍;水宿遇上土星,若人生在冬月,水旺得土堤防,反而是美事;土星归于辰戌丑未四季之月而正当令,纵然会上木星来克,又有什么可怕的?

流年

小限之谬乃俗夫所为,流年吉凶全看内会外会。流星与原守相会,谓之内会;流星自来会合,谓之外会。

所谓「小限」那一套算法,是俗人的谬误做法,不足取用。流年的吉凶,全看「内会」与「外会」两种情形:流年行星与原盘上坐守此处的星相会,叫作「内会」;流年行星自己走来会合,叫作「外会」。

如火为命主,则火星流行,便是命主流行。火星流躔水度、犯原水星,即为内会;遇流水星即为外会。水又是刃煞,三方无救,多凶。若原火本被水克,限度又是火,纵不犯原水,但遇流水,不必是刃煞亦灾。如火为伤劫煞,正喜其犯原水、遇流水,喜其能制之也,故须活看。

譬如以火星为命主,那么流年火星的行走,就等于命主在行走。火星流躔到水宿之度,又冲犯了原盘的水星,这就是内会;若碰上的是流年水星,那就是外会。假使这颗水又正是他的羊刃七煞,而三方没有星来救应,多主凶险。若原盘的火本来就被水所克,行限之度又是火,那么纵然不犯原盘的水星,只要遇上流年水星,即便这水不是刃煞,也要生灾。反过来,若这颗火是他的「伤官」「劫财」「七煞」,倒正喜它去犯原水、遇流水,因为水能制住这颗恶火。所以断流年必须活看,不可死执一条。

假如甲年生人,天官辛气,躔卯宫亢度,限行至戌,壁水七煞度足以暗混天官,幸有流木到度,则丙木能制庚水,若流土到度,则戊土能生庚水。

举例来说:甲年生人,他的天官是辛所化的「紫气」,躔在卯宫的亢度上;行限走到戌宫,壁宿属水,正是他的七煞之度,足以暗中混杂天官。所幸若有流年木星到这一度,木是丙的化禄,按变五行木能克水,正好把庚所化的煞水制住;反过来,若是流年土星到这一度,土是戊的化禄,按变五行土反能生水,七煞得了生扶,为害就更大了。

又如天官流气入午伤官,丁金在戌之奎,现行奎度,奎木属官,本是官度坐伤,又三方见流官,不吉孰甚?却有流罗到奎,则丁金方受癸罗之制,岂能戕官?迨自奎行壁,壁乃煞度,正喜丁金之制庚水,而偏以癸罗到奎之故,使丁金无暇及煞,而煞势猖獗,遂至夺官。此亦见移步换形,必不可胶柱而鼓瑟也。

再如甲年人的天官「紫气」流行进入午宫,而午宫正是他的伤官之位;丁所化的金星在戌宫的奎宿,现在恰行奎度。奎宿属木,对甲年人来说是官度,这就成了官度上坐着伤官;再加上三方又见流年官星,不吉到了极点。所幸有流年「罗睺」到了奎度,「罗睺」是癸的化禄而属火,火能克金,金星受制,哪里还伤得了官?可是等到从奎度再行到壁度,壁宿属水,正是七煞之度,这时本该指望金星去克制庚所化的煞水;偏偏因为「罗睺」还压在奎度上牵住了金星,使金星腾不出手来对付七煞,于是煞势猖獗,终于把官星夺了去。由此可见行度是移步换形的,断命断然不可胶柱鼓瑟。

太阳君象,须用太阳,照命宫无益,照大限有济,到大限不如在四正照,在四正不如在三方照,在三方又不如在对宫照。太岁于填钓之外,尚有逐拦二法。如限在寅,丑年可逐寅也,丑宫无星,即子年亦可逐;卯年亦可拦寅也,卯宫无星,即辰年亦可拦。

太阳是君主之象,凡事都须用到太阳。不过太阳照命宫并没有多大益处,照大限才有实济;而太阳亲身到大限所在之宫,又不如从四正之位照过来,在四正照又不如在三方照,在三方照又不如从对宫照过来——愈是远照,愈见它光被之力。太岁的用法,除了「填」「钓」两种以外,还有「逐」「拦」两法。譬如大限在寅宫:丑在寅之后,丑年就可以从后面逐寅;若丑宫没有星,那么子年也一样可以逐。卯在寅之前,卯年就可以从前面拦寅;若卯宫没有星,那么辰年也一样可以拦。

形气

七政者天之有形也,形者人之所由成也;而气即寓乎其内,形可见而气不可见也。然可见者必有不可见者以为之宰,以故形气交孚,天星与人命妙合,形气自相流通,吉凶了如指掌。有形吉而气凶者,有形凶而气吉者,均不可泥形而遗气焉。

七政是天上有形可见的东西,人的形体也是由这些形气凝成的;而「气」就寄寓在形体之内。形看得见,气却看不见。然而看得见的背后,必定有看不见的在做主宰,所以形与气交相契合,天上的星与人间的命妙相吻合,形与气自然流通,吉凶也就了如指掌。命盘上有形吉而气凶的,也有形凶而气吉的,断命时都不可拘泥于形,而把气丢在一边。

试思最近大圜者莫如恒星,次之土、次之木、次之火、次之太阳、次之金、次之水,最卑为月。以形而论,则高下之距实大悬殊,向非有气以主之,何以各系于天而不坠?又何以天道左旋而诸曜皆能右转也?以是知气虽渺冥恍惚,实则周浃旁皇。人受阴阳五行以生,亦何时何刻不与十一曜默默相融贯乎?

试想距离大圆天最近的莫过于恒星,其次是土星,其次是木星,其次是火星,其次是太阳,其次是金星,其次是水星,最低的是太阴。单就形体的高下而论,彼此相距悬殊得很。倘若不是有「气」在做主宰,它们怎么能各自系挂在天上而不坠落?又怎么能在天道整体左旋之中,各曜自身还都能向右回转?由此可知,气虽然渺冥恍惚,看不见摸不着,其实是周流浃洽、无处不到的。人禀受阴阳五行而生,又有哪一时哪一刻不与这十一曜默默相通相贯呢?

耶律楚材云:「各星俱合格,限度无贵气所属,终难大伸;各星俱陷落,限度非戾气所归,何至大屈?即有此限度,太岁尚不钓,亦将从缓。」是诚识气之奥窔也。

耶律楚材说:各星纵然都合于贵格,只要行限之度不是贵气所归属的地方,终究难以大展;各星纵然都陷落失地,只要行限之度不是乖戾之气所汇聚的地方,又何至于大受挫屈?即便真有这样的限度,若流年太岁还不来钓照,应验也要往后推缓。这几句话,真是深识「气」之堂奥的言语。

善观命者不视形而审气,气有清浊,则命分贵贱;气有明暗,则命分穷达;气有厚薄,则命分大小;气有顺逆,则命分夷险;气有善恶,则命分贤奸;气有促舒,则命分寿夭。若徒以形而已,则四余拦月、五曜环阳,为格中之最巨者,岂皆人人富贵乎?试举一二以例其余:

善于看命的人,不停在形上而着重审气。气有清有浊,命便分出贵贱;气有明有暗,命便分出穷达;气有厚有薄,命便分出大小;气有顺有逆,命便分出平安与险阻;气有善有恶,命便分出贤良与奸邪;气有短促有舒长,命便分出长寿与夭折。假如只看形,那么「四余拦月」「五曜环阳」算是格局中最大的了,难道凡有此格的人个个都富贵吗?下面试举一两个命例,用来类推其余。

形气·命例二则

一康熙庚申甲申癸卯癸亥生人,月在子之虚,孛在卯之氐,气在酉之胃,计在戌之室,罗在辰之翼,是四余拦月矣,木在申之毕,火在未之井五,土在未之井十六,金在午之柳四,日在午之柳十一,水在巳之张,是五曜顺生而环阳矣。

第一个命例:康熙年间庚申年、甲申月、癸卯日、癸亥时生的人。他盘上太阴在子宫虚宿,「月孛」在卯宫氐宿,「紫气」在酉宫胃宿,「计都」在戌宫室宿,「罗睺」在辰宫翼宿——孛、气、计、罗四余分居四处,把太阴拦在当中,这就是「四余拦月」之格。再看五星:木星在申宫毕宿,火星在未宫井宿第五度,土星在未宫井宿第十六度,金星在午宫柳宿第四度,太阳在午宫柳宿第十一度,水星在巳宫张宿——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一路顺生下来,而太阳恰恰环在其中,这就是「五曜顺生而环阳」之格。两个大格都齐全了。

木为文为煞,火为偏财,土为偏印,金为天官科名,水为魁为元禄,金水贵气所归,作阳引从,又递生至金水而住,若金水作命主,岂不大显?彼立命于戌,以火为命主,甚远于阳,仅受文木之生又带煞气,故于斗木文度内乡荐,厥后屡膺保题而不用,用亦仅以教职,譬之地脉乃过龙,非结穴也。

此人生在庚年,就按庚干取十曜:庚以丙为七煞而丙化木,庚年又以木为文星,所以木既是「文星」又是「七煞」;甲化火而甲为庚之偏财,所以火是「偏财」;戊化土而戊为庚之偏印,所以土是「偏印」;丁化金而丁为庚之正官,庚年科名又取金,所以金既是「天官」又是「科名」;庚自身化禄为水,庚年魁星也取水,所以水既是「魁星」又是「元禄」。可见一盘贵气全归在金、水两曜上,而这两曜又恰好在太阳前后作「引」作「从」,五星递生也正生到金水为止。假使他以金或水为命主,岂不大大显达?偏偏他命宫立在戌宫,以火为命主:火是偏财,离太阳又远,所受的只有「文星」木的生扶,而这颗木同时还带着七煞之气。所以他仅仅在斗宿木度这个文星之度上中了乡试举人,此后屡次被保举却始终不获任用,用也不过给个学官教职。这好比看地脉,他这一处只是过龙之地,并不是结穴之所。

一康熙辛卯庚子壬辰壬寅生人,月在亥之危,孛在申之昴,气在申之觜,罗在丑之斗十八,计在未之井,是四余拦月矣。土在午之柳,金在卯之氐,水在寅之尾十五,木在丑之斗三,火在丑之斗四,日在寅之尾十一,是五曜顺生而环阳矣。

第二个命例:康熙年间辛卯年、庚子月、壬辰日、壬寅时生的人。他盘上太阴在亥宫危宿,「月孛」在申宫昴宿,「紫气」在申宫觜宿,「罗睺」在丑宫斗宿第十八度,「计都」在未宫井宿——同样是四余把太阴拦在当中,成「四余拦月」之格。再看五星:土星在午宫柳宿,金星在卯宫氐宿,水星在寅宫尾宿第十五度,木星在丑宫斗宿第三度,火星在丑宫斗宿第四度,太阳在寅宫尾宿第十一度——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一路顺生,太阳也环在其中,同样是「五曜顺生而环阳」。单看形格,这一命与前一命完全一样。

土为正印,金为科名七煞,水为劫财,木为天官,火为正财,递生至火而住,立命于卯,以火为命主,火独受天官之生,而阳又在火躔,正如地脉结穴之所也。木属铨部,行至翼火,不满三十岁,遂作少宰。合此二命观之,全气之作用,而非局局于形者所能窥其万一也。

此人生在辛年,就按辛干取十曜:戊化土而戊为辛之正印,所以土是「正印」;丁化金而丁为辛之七煞,辛年科名又取金,所以金既是「科名」又是「七煞」;庚化水而庚为辛之劫财,所以水是「劫财」;丙化木而丙为辛之正官,所以木是「天官」;甲化火而甲为辛之正财,所以火是「正财」。五星递生,恰恰生到火而止。他命宫立在卯宫,正以火为命主:这颗火单单承受着「天官」木的生扶,而太阳又正躔在尾宿的火度上,与命主同气——这就好比地脉行到此处结成正穴。木星本主吏部铨选之职,所以他行限走到翼宿火度时,还不满三十岁,便做了吏部侍郎。把这两个命例合起来看便明白:真正起作用的全在一个「气」字,那些只死盯着形格的人,连其中的万分之一也窥探不到。

旨

余论

是书成而星命之理昭然可□矣,然亦有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憾,所望好学深思者辟彼邪说,循此正规,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盖入微之旨,可以意会不可以言传。若必欲一一遍及焉,虽累牍盈编,岂有竟乎?

这部书写成之后,星命的道理便昭然可见了。不过写下来的文字终不能穷尽要说的话,说出来的话也终不能穷尽心中的意思,这总是一层遗憾。所盼望的,是好学深思的人能排斥那些邪说,遵循这里的正规,把它引申开去,触类旁通,愈推愈广。因为精微入里的意旨,只可以心领神会,无法用言语一一传授。倘若一定要条条讲遍,那么写满连篇累牍,又哪里有个尽头?(「昭然可□矣」句中底本缺一字,当是「见」「睹」之类,今存缺文之号,不敢臆补。)

觜参先后

黄赤俱差,甚至前后易次;觜宿距星,汉测距参二度,唐测一度,宋祟宁测半度,元郭守敬测五分,明测之不啻无分,且侵入参宿二十四分。故旧法先觜后参,今不得不先参后觜也。

黄道与赤道都有岁差,日久之后,宿次的前后甚至会互相调换。就说觜宿的距星:汉代测得它距参宿二度,唐代测得一度,宋徽宗崇宁年间测得半度,元代郭守敬测得五分,到了明代再测,已经不止归零,而且反过来侵入参宿二十四分。所以旧法排宿次是先觜后参,如今不得不改成先参后觜。(「祟宁」为「崇宁」之讹,今照原样录出。)

罗计首尾

罗喉计都生于日月交行,谓之天首天尾,中法以天首属罗,天尾属计;西法改而易之,遂以罗为尾,计为首,爰自利玛窦等入中土,与明宰辅徐光启等所裁定,后有作者皆莫之及,应不可轻议纷更。

「罗睺」「计都」两星,生于日月交会所行的两个交点,叫作「天首」「天尾」。中法以天首属罗睺、天尾属计都;西法把它调换过来,以罗睺为尾、计都为首。这是自利玛窦等人来到中国之后,与明代宰辅徐光启等人共同裁定的,后来著书的人谁也没有超过他们,所以不该轻率地再去议论更改。

恒星东行与歧度

恒星之行即古岁差之度,古谓恒星千古不移,而黄度之节气每岁西退。西法则谓黄道终古不动,而恒星每岁东行。由今考之,恒星实有动移,其说不谬,故各宫皆有歧度,如角十歧辰卯,房初歧卯寅之类,数十年后歧者便当尽移,须逐年挨查,一以钦天监七政经纬躔度书为准,不可草率迁就。

恒星的行度,就是古人所讲的岁差。古人认为恒星千古不动,而黄道上的节气每年向西退;西法则认为黄道终古不动,而恒星每年向东行。以今日的实测考究,恒星确实有移动,西法的说法并不错。因此每一宫的交界处都有所谓「歧度」,譬如角宿第十度正歧在辰宫与卯宫之间,房宿初度正歧在卯宫与寅宫之间,都是两属之地。再过几十年,这些歧度就会全部移过去,所以必须逐年查对,一律以钦天监颁行的七政经纬躔度之书为准,不可草率将就。

太阳逐时进度

太阳每日皆从子正起,如初一注女二,初二注虚四,初一子时在女二,丑时即在女三,寅时即在女四,挨查至亥时当在虚三,则初二子时便在虚四矣,一日之行常不止十二度,再分派于各时可也。

太阳每日的度数都从子时正中起算。譬如历书上初一注明太阳在女宿第二度,初二注明在虚宿第四度:那么初一子时在女宿二度,丑时便到女宿三度,寅时便到女宿四度,这样一个时辰一个时辰挨查下去,到亥时应当在虚宿三度,于是初二的子时正好落在虚宿四度。太阳一日所行往往不止十二度之数,只要把当日实际所行的度数再分派到十二个时辰上,就可以了。

日与木孰先孰后

每度六十分,日与木如同在卯宫氐十,孰先孰后,必须辨明。日每日行六十分,木或六日行六十分。生人在午时,日已及三十五分,木自前二日至后三日才行尽氐十,则本日午时只及二十五分有奇,是日前而木后也。

一度分作六十分。假如太阳与木星同在卯宫氐宿第十度上,究竟哪一个在前、哪一个在后,必须辨别明白。太阳每日行满六十分,木星却要六日才行六十分。设有人生在午时:太阳这时已经走到三十五分;而木星是从前两天才进入氐宿十度、要到后三天才走完这一度的,那么本日午时它只走到二十五分多一点。可见此时是太阳在前而木星在后。

命度流转之辨

有另立异说者,如一命三月初一卯时生,命在戌躔奎,其奎环转流行于卯,是奎在戌乃其空名,奎在卯正其实迹,安用此宫度为?不知奎既流卯,而亥子丑等十一宫,未尝不从流卯之戌上循次排列也,其理仍不外此,又何必立异而鸣高乎?

另有人别立异说。譬如有个命三月初一卯时生,命宫在戌宫而躔奎宿;他们说奎宿转来转去,实际已经流行到卯宫,那么「奎在戌」只是个空名,「奎在卯」才是它的实迹,既然如此,还要这个宫度做什么?殊不知奎宿既然流到卯宫,亥、子、丑等其余十一宫,也未尝不跟着从这个流到卯位的戌宫顺次排列下去;整副盘还是整副盘,道理仍旧不出这个范围。又何必故意立异来自鸣高明呢?

官财煞同经之辨

钓之间正须详看。如甲生人,天官辛气在卯亢,正财己月在酉娄五,天官虽躔伤,却与正财同经,伤方生财,生官;七煞庚水在酉娄三,虽旁正财却躔伤而稍受制,限行至娄十二、十一、十、九、八、七、六、五等度,正财对生官,官场极顺,及行过娄五,遂在正财之后,与七煞密迩,而正财且生煞,宜乎顺中稍逆。

星与星之间钓照的分寸,正需要仔细审看。譬如甲年生人:天官是辛所化的「紫气」,在卯宫亢宿;正财是己所化的太阴,在酉宫娄宿第五度。天官虽然躔在伤官之度上,却与正财同属一经,伤官先去生财,财再回头生官,气脉是通的。七煞是庚所化的水星,在酉宫娄宿第三度,虽然紧挨着正财,却也躔在伤官之度上而稍受制约。于是行限走到娄宿十二、十一、十、九、八、七、六、五这几度时,正财正好从对面生官,官场上极为顺遂;等到行过娄宿第五度,人便落到正财的后面,与七煞贴得极近,而正财这时反过来去生七煞,所以顺境之中就略有逆折。(「钓之间」句首与「伤方生财,生官」句中,底本各脱一字,今照录不补。)

一星数用

一星常有数用。即以日论,日君象亦父象,立命于午即命主,立命于子即妻主,立命于戌即男女主,立命于申即兄弟主。或化文、或化魁化刃,每有行一度而吉凶参半者,亦宜此不宜彼,宜彼不宜此之故,且吉中或微带危机,凶中或偶挟贵气,即一用之中亦有不同,所当细为查参。

同一颗星常常身兼数种用途。就拿太阳来说:它既是君主之象,又是父亲之象;命宫立在午,太阳就是命主;命宫立在子,太阳就是妻主;命宫立在戌,太阳就是子女之主;命宫立在申,太阳就是兄弟之主。它有时又化作「文星」,有时化作「魁星」,有时化作羊刃。所以常有行同一个度而吉凶各半的情形,缘故就在于这颗星在此处相宜、在彼处不宜,在彼处相宜、在此处不宜。何况吉中或许微带危机,凶中或许偶挟贵气,即使是同一种用途,前后也有不同,都应当细细查考参详。

分金度,先天五行,皆节外生枝,在所宜辟。

至于「分金度」「先天五行」这一类名目,都是节外生枝的东西,应当一概排斥不用。

辟诸家谬说

天盘地盘、竹箩三限等,固属谬说,即华罗五星,出自周述学,亦牵合无理,均宜廓清。

「天盘地盘」「竹箩三限」这一类,固然是谬说;就连出自明人周述学之手的「华罗五星」,也是牵强附会、毫无道理,都应当一并廓清。

西法推算自谓独开生面,但其所言,如某星在某方喜杀人生人,某星在某方好戏好色,何粗鄙乃尔!尝取《天步真原》一书试之,从不一验,亦宜屏弃。

西洋的星占推算自称别开生面,可是它所讲的,譬如某星在某方就喜欢杀人或救人,某星在某方就爱看戏、好女色,何等粗鄙!我曾取《天步真原》一书来试验,从来没有一条应验,这些也应当摒弃不用。

《果老星宗》《琴堂指金》《神道大编》《望斗仙经》《星学纲目》《星学源流》《历府大成》《星学大成》等书所载正五行甚详,但仅合此理十之一。

《果老星宗》《琴堂指金》《神道大编》《望斗仙经》《星学纲目》《星学源流》《历府大成》《星学大成》这一批书,所载的正五行讲得很详细,但真正合于本书这套道理的,不过十分之一而已。

《耶律神数》《元星枢要》《原星出入》《天官经》等书皆命理正宗,集中已将精华采取,不复全录。

《耶律神数》《元星枢要》《原星出入》《天官经》这几部书,都是命理的正宗;书中的精华本书已经采录进来,就不再全文照抄了。

分野、子平与格局

岁在鹑火而武王克商,岁在实沉而晋文得位,淫於伭枵而裨□知楚子之将死,星见大火而梓慎知宋之将灾;他若五星聚东井而汉王入关,慧扫之而符秦灭,四星聚牛女而晋元王吴,景星见箕尾而慕容垂复燕。

自古星象与人事相应的例子很多:岁星在鹑火之次,周武王便攻克了商纣;岁星在实沉之次,晋文公便得了君位;岁星失次而淫行于玄枵,郑国的裨灶便预知楚子将死;大火之星出现,鲁国的梓慎便预知宋国将有灾祸。此外像五星聚于东井,汉高祖便入了关中;彗星扫过,前秦苻氏便告覆灭;四星聚于牛女,晋元帝便在吴地称王;景星现于箕尾,慕容垂便复兴了燕国。(「裨□」下底本缺一字,当是「灶」,即郑大夫裨灶;「符秦」的「符」为「苻」之讹:今皆照录。)

分野之说原非无稽,但事关军国之大如可取证,若止一人一身,在心尾则以为宜迁宋燕,在虚危则以为宜迁齐卫,又何以为终身不去其乡,及数十年仕在一方者解也?

分野之说原本不是毫无根据,但那要在关系军国大事的时候才可以取来印证。若只就一人一身来讲,说命在心宿尾宿就该迁往宋、燕之地,命在虚宿危宿就该迁往齐、卫之地,那么那些终身不离故乡的人,以及几十年一直在一处做官的人,又该怎样去解释呢?

子平原有至理,但前六十年某月某日某时出一大贵人,后六十年仍有此八字,其人却与前迥异,及查阅五星,果宜高下悬绝,则子平似稍逊五星一筹。子平为体,五星为用,体同而用异,此前后六十年,八字相同而五星各异也。然体用一理,终不可详用而略体。

子平之学原本有极精到的道理,但常有这样的情形:前一个甲子的某月某日某时出了一位大贵人,后一个甲子同样的月日时还是这八个字,可那个人的境遇却与前人迥然不同;等到查对五星命盘,果然应当高下悬殊。这样看来,子平似乎比五星稍逊一筹。子平是体,五星是用;体相同而用不同,这正是前后两个甲子八字相同而五星各异的缘故。不过体与用本是一个道理,终究不能只详于用而略于体。

格局皆形也,宜参形中之气。如四余在西北,五星同日在东南,太阴入西北,即四余栏月,五曜环阳;太阴入东南,即四余包七政,文东武西每每至两三月皆如此,其贱作奴隶者亦多矣!乃一见便以为大格局,即许以宜尊显,何愚昧至此?

格局都只是形,还须参看形里头的气。譬如四余分布在西北,五星连同太阳都在东南:这时太阴若入西北,就成了「四余拦月」加「五曜环阳」;太阴若入东南,就成了「四余包七政」,文星在东、武星在西。这种星象往往接连两三个月都是如此,其间生下来的人不知多少,其中沦为奴仆下贱的也很多!有人一见便当作大格局,立刻许他尊贵显达,怎么愚昧到这个地步?(「栏月」的「栏」为「拦」之讹,今照原样录出。)

七曜相照之光

何为七曜?相照之光,多少不同,日前后光十五度,月一十二度,土木火各九度,金水各七度。假令火追逐土相离七度,则二星沾光,呼为相会。

什么叫七曜相照?各曜发光所及的范围大小不同:太阳前后各及十五度,太阴各及十二度,土星、木星、火星各及九度,金星、水星各及七度。假使火星追赶土星,两者相距七度,火星九度之光已经够到土星,两星便沾到彼此的光,这就叫作「相会」。

若星光度数均者相会,则各星度数减半同沾光。若星光度数多少不同者,初会时度数多者先沾光,少者光未沾及;少者度数相及,则二星同沾光,为正会。

若相会的两星光度相等,那就各按自己度数的一半算起,两边同时沾到光。若两星光度大小不等,那么刚开始相会时,光度大的一方先沾到对方的光,光度小的一方还够不着;等到光度小的一方也够着了,两星同时沾光,这才叫作「正会」。

凡二星同度为相会,但遇一分为相离,虽相离力尚在,为二星后光未尽也。若二星相会后相离一分或二分,却再有一星在后追及,星虽未到,光已相沾,即与后星又为初会。

凡两星同在一度就算相会;一旦相差一分,就算「相离」。虽说相离,会合之力仍在,因为两星身后的余光还没有散尽。若两星相会之后已经离开一分或两分,却另有一星从后面追上来,那颗星虽然还没走到,光却已经先沾上了,这就与后来的那颗星又构成一次「初会」。

此论经度则然,若在纬度、或黄道南、或黄道北,更重。如二星纬度同,经度亦同,则下星能掩却上星,故相会为尤紧。

以上是就经度而言。若再论纬度,或在黄道之南,或在黄道之北,分量就更重。假如两星纬度相同、经度也相同,那么位置低的星就能把位置高的星遮掩起来,所以这一种相会格外紧要。

且此二星相会后,一星前去追及一星,即将先会星光移向后相会之星,假令二星东出度数与对黄道的赤道度数相同,如亥宫二十五度与戌宫五度同,或二星在两处,日长短同,如一星在申宫二十五度,一星在未宫五度,亦呼为相遇。

还有一层:这两星相会之后,其中一星再往前追上另一颗星,就会把先前所会那颗星的光转移给后来相会的星。又假使两星从东方升起的度数,与它们对着黄道的赤道度数相同,譬如亥宫二十五度与戌宫五度恰好相当;或者两星虽然分处两地,而昼夜长短相同,譬如一星在申宫二十五度、一星在未宫五度:这两种情形也都叫作「相遇」。

又如火星在戌宫,木星在巳宫,金星在申宫,金离火追及木,却将火之光移向木星,似火与木亦为相遇,谓金先与火六合照后与木相弦照也。又火星在戌宫,木星在巳宫,土星在申宫,土与火六合照,与木相弦照,土将木火二星光聚于一处,亦为相遇。若一星在本宫,又在分定数上与一星或三合、或六合、或对、二弦相照,主星即受相照之星之荣落。

再举例来说:火星在戌宫,木星在巳宫,金星在申宫。金星离开火星去追木星,就把火星的光带过去移给木星,看上去火与木也成了「相遇」;这是因为金星先与火星成六合之照,随后又与木星成弦照的缘故。又如火星在戌宫,木星在巳宫,土星在申宫:土星与火星成六合之照,与木星成弦照,土星便把木、火两星的光聚到一处,这也算「相遇」。总之,只要一颗星在它本宫,又在规定的度数上与另一颗星结成三合、六合、对照或二弦之照,那么命主星就要承受来照那颗星所带来的荣枯升沉。

政余类聚

何谓政余类聚?乃水与孛、木与气、火与罗、土与计,一类分聚也。若金星居中,贵气所属,以之作命主,金无余气,理应位冠群僚。如水土木火作命主,非贵气所属,又不近阳,亦寻常人耳。贵气所属,又能近阳,终嫌其为余星分窃,仅列卿贰而已。

什么叫「政余类聚」?就是水星与「月孛」、木星与「紫气」、火星与「罗睺」、土星与「计都」,各以同类分别聚在一处。若金星居于当中,而贵气又归属于金,拿它作命主:金没有配属的余曜,无人分窃它的气,照理应当位冠群僚。反过来,若以水、土、木、火作命主,既不是贵气所归,又不能亲近太阳,那也不过是个寻常人。即便贵气归属于它,又能亲近太阳,终究还嫌它的气被同类的余星分去一份,至多做到卿贰副职罢了。

五列

五列形也,而气存焉。三四五星同坐一宫,疏密匀停,谓之坐列。三四宫上,疏密匀停,谓之排列,宜命主居中及高地,犹四五人同坐,居中者尊也。

所谓「五列」,讲的虽然是形,气也就寓在其中。三颗、四颗、五颗星同坐一宫,彼此疏密均匀,叫作「坐列」;分布在三四个宫上,疏密均匀,叫作「排列」。这两种都以命主居在当中、居在高处为好,好比四五个人同坐一席,坐在正中的最尊。

疏密不匀,谓之行列,行列宜命主居前,犹四五同行,居前者尊,居后者卑也,居最后而有计罗拦转则非后也,乃前也,又上尊也,俨然旌旗导引,士卒拥卫之象。

若疏密不均,就叫作「行列」。行列以命主居前为好,好比四五个人同行,走在前头的尊,落在后头的卑。不过若命主居在最末,而有「计都」「罗睺」在后拦住并把整队转过来,那就不算后,反倒算前,而且是更尊的位置——那气象俨然是旌旗在前导引、士卒在后拥卫。

命主独居一宫,两傍有官魁夹,官魁有日月夹,日月又有四余包裹,谓之主列,自是左右并辅,文武环护之象,或待漏于端门,或拜拱天门皆妙。太阳同三政一余在一连四宫,太阴同三余一政在一连四宫,独空中四宫,惟命主居之,谓之中列,自是超群出众,独立寡俦之象。

命主独占一宫,两旁有「天官」「魁星」来夹,官、魁之外又有日月来夹,日月之外再有四余包裹,这叫作「主列」,自然是左右并辅、文武环护的气象,或如百官待漏于端门之前,或如群臣拜拱于天门之下,都是妙格。又如太阳连同三政一余占住相连的四宫,太阴连同三余一政占住相连的四宫,中间四宫独独空着,只有命主居在其中,这叫作「中列」,自然是超群出众、卓立无俦的气象。

命主朝君

命主朝君,命余觐后,此为阴阳和会,大都贵显。

命主之星朝拱太阳,如同臣子朝见君王;命主所配的余曜觐见太阴,如同臣下谒见后妃。这是阴阳两面各得其会合,有此格局的人大都贵显。

拱命诸格

或十一曜拱命垣、或计罗拦截、或空四正、或空三方、或空对两宫、或空子午丑未、或空卯酉辰戌、或居三隔三、或守一空一,皆贵气所属,亦宜留意。

此外还有种种格局:或者十一曜一齐拱着命宫,或者「计都」「罗睺」结成拦截之势,或者四正之位全空,或者三方之位全空,或者相对的两宫皆空,或者子午丑未四宫皆空,或者卯酉辰戌四宫皆空,或者占三宫又隔三宫,或者守一宫又空一宫——这些都是贵气所归的格局,也都应当留意。

归垣升殿

或七政归垣,或七政升殿,或五星齐与日有关照,或五星齐与月有关照,亦属罕觏,均宜细审。

又如七政各自回到本垣,或七政各自升入本殿,或五星一齐与太阳有照应,或五星一齐与太阴有照应,这些都属于难得一见的格局,也都应当仔细审察。

有谓木气之入子丑,金之入寅亥,水孛之入卯戌,火罗之入辰酉,土计之入巳申,木气之入午,土计之入未,所主者之宫究竟受伤,此亦宜泛泛参观,兼当揆时度势,不可执泥。立命于子,木独守命;立命于寅,金独守命,现在皆作卿贰矣,必欲一一执泥焉,庸有当乎?

有人说:木与「紫气」入子丑,金入寅亥,水与「月孛」入卯戌,火与「罗睺」入辰酉,土与「计都」入巳申,木与「紫气」入午,土与「计都」入未,凡遇这些情形,所主的那一宫终究要受伤。这话也只可泛泛参看,还须一并揣度时令情势,不能死执。我见过命宫立在子而木星独守命的,也见过命宫立在寅而金星独守命的,如今都做到了卿贰之位。若一定要条条死守成例,哪里会准呢?

童限

童限或十岁出,或二十岁出。其在童限中,即将所立之度逐年挨查。如度是木,木原与日通,童限中即克父。度是土,土原与月通,童限中即克母。度是吉气所钟,童限中即发;度是凶气所会,童限中即亡。

童限有的十岁就出,有的到二十岁才出。人还在童限之中的时候,就把所立之度逐年挨着查考。譬如所立之度属木,木本来与太阳气脉相通,木又能蔽日,那么在童限之中就要克父;所立之度属土,土本来与太阴气脉相通,土又能掩月,那么在童限之中就要克母。所立之度若是吉气所钟聚的,童限之中就发达;所立之度若是凶气所会集的,童限之中就夭亡。

女命

女命与男命略同,所异者命主之外,尤以夫星子星为重。从夫子星之生克制化及经络贯串拦拱夹上,细细推求其贫富贵贱,亦相应如响。

女命的看法与男命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除命主之外,尤其看重夫星与子星。从夫星、子星的生克制化,以及它们与命度之间经、络、贯、串、拦、拱、夹的种种关系上,细细推求她的贫富贵贱,也一样应验如响。

双生

双生之别,命主太旺幼者胜,命主太弱长者胜;命主不旺不弱,长幼略同。又长主正,幼主余,政余恒不类,则长幼亦多异。

双生子的分别是这样:命主太旺的,后生的弟弟胜过哥哥;命主太弱的,先生的哥哥胜过弟弟;命主不旺不弱的,兄弟二人的际遇大致相同。此外先生的以七政为主,后生的以四余为主;七政与四余本来性情不同类,所以兄弟二人的境遇也多半各异。

中人之命

大吉大凶之命一望而知,易于推算;若中立之辈,只可断其大概。必谓当为某等人,不作某等业,岂未知士农之子长为士农,工商之子长为工商乎?一日不过十二时,所产何止数万人?虽五方风土不齐,要亦大率相类也。

大吉大凶的命,一眼便看得出,推算起来容易;至于居中不上不下的那一辈人,只能断个大概。若一定要指定他该做某一等人、不该做某一种行业,那就未免忘了:读书人和农人的儿子多半还是读书人和农人,工匠商贾的儿子多半还是工匠商贾。何况一天不过十二个时辰,同时降生的何止数万人?虽说五方水土风气不齐,大体上也总是相类的。

大富大贵之命往往不重生,而贫贱者恒层见叠出,何欤?盖天地之精华独蕴酿于此日之一时,譬之祥麟彩凤原不多见,若泛泛化生于阴阳五行,不啻吠犬呜鸡,何地无之?

大富大贵的命往往不会重复出现,而贫贱之命却层出不穷,这是什么缘故?因为天地的精华,单单酝酿在那一日的那一个时辰里,好比祥麟彩凤原本就不多见;至于泛泛然由阴阳五行化生出来的,就如同吠叫的狗、报晓的鸡,哪一处地方没有?(「呜鸡」的「呜」为「鸣」之讹,今照原样录出。)

气尽则死

限度虽极危,其气未尽,即不死;限度虽尚稳,其气已尽,即必死。大贵之人常在极吉之度死者,何也?其气尽也,且当受身后之荣也。若至凶度而死,必罹祸患矣,非其命所应有也。

行限之度纵然极其危险,只要他的气还没有尽,就不会死;行限之度纵然还算平稳,只要他的气已经尽了,就必定要死。大贵之人常常在极吉之度上去世,这是为什么?就因为他的气尽了;而且死在吉度上,身后还该受哀荣褒赠。若是走到凶度上才死,那就必定是遭了祸患,那种死法并不是他这个命分内应有的。

气尽之迟速

命只合得一科第,弱冠得之,其气已尽,即死。命必至一二品,虽六七十岁外,其气未尽,必候到此地位才死。

一个人的命若只配得一次科第,而他二十岁上下就中了,气也就此用尽,随即便死。一个人的命若注定要做到一品二品,那么即便活到六七十岁开外,只要气还没有用尽,也必定要等做到这个地位才死。

有两人之命,皆宜位至二品。一人于三二十岁时,猝于数年间超擢至二品,其气已尽,即死。一人历久不升,即升亦循序渐进,迁延至六七十岁得之,其气不尽,总不死。

有两个人的命,都该做到二品。其中一人二三十岁上,忽然在几年之间破格提拔到二品,气就此用尽,随即便死;另一人却久久不得升迁,即便升也是按部就班一级一级往上挪,一直拖到六七十岁才做到二品,他的气始终没有用尽,所以总也不死。可见同是一个品级,得来的迟速不同,寿数便截然两样。

有中年忽然折挫者,如气正未尽,可决其复起;如其气或已尽,即判以终身。

有人到中年忽然遭挫折而跌倒,这时全看气:若他的气正还没有用尽,就可以断定他还会东山再起;若他的气已经用尽,那就可以判定他这一辈子到此为止了。

三死非命

死生本有定数,而非所论于自取。尝读孔子之言而爽然矣,曰:「寝处不时,饮食不节,劳佚过度者,疾共杀之;居下位而好干上,嗜欲无厌,求索不止者,刑共杀之;少以犯众,弱以侮强,忿不量力,兵共杀之。」此三死者非其命也,人自取之。

生死本来自有定数,但那是就自然之数而言,不包括自己招来的死。我曾读到孔子的一段话,读后恍然明白。孔子说:起居没有定时,饮食没有节制,劳累与安逸都过了度,这种人是被疾病一同杀死的;身居下位却喜欢冒犯上级,嗜好欲望永无满足,索求不肯停止,这种人是被刑罚一同杀死的;以少数去触犯众人,以弱小去欺侮强大,一怒之下不自量力,这种人是被兵刃一同杀死的。这三种死都不是他命该如此,而是他自己招来的。

诸书存参与不取

《干元秘书》内载七曜性情吉凶及所属阴阳、所属昼夜,皆于命理无关,故不录。

《干元秘书》里载有七曜的性情吉凶,以及各自所属的阴阳、所属的昼夜,这些与命理都不相干,所以本书不予收录。

《元星变化》云命之主星最嫌泄气。泄气之轻,多招灾祸;泄气之重,不免死亡。此说似乎太拘,终于不采。

《元星变化》说:命主星最忌讳泄气,泄得轻的多招灾祸,泄得重的免不了死亡。这个说法未免太拘泥了,所以终究不予采用。

《元星变化》云如甲与己合,看合何星,若官禄则得禄,疾厄则多疾。合着恩星,自为有用;合着难星,不无受制。此说亦微有验,姑以存参。

《元星变化》又说:譬如甲与己相合,要看它合的是哪一颗星、落在哪一宫——合在官禄宫就得禄,合在疾厄宫就多病;合着「恩星」,这一合自然有用,合着「难星」,就不免受它牵制。这个说法略有应验,姑且存录下来备作参考。

魁、科、文三星

魁、科、文三星其用不同。《天官经》云:「魁官穿度,早步青云;魁度逢官,陛廷司谏;官魁拱命,骢马乘风」是魁主风审无疑,推而广之,内至兵刑都察院等官,外至督抚按察司等官,皆作魁论。

「魁星」「科名」「文星」这三颗星,用处各不相同。《天官经》说:「魁官穿度,早步青云;魁度逢官,陛廷司谏;官魁拱命,骢马乘风。」意思是魁与天官互相穿度的,早登青云;魁之度上遇着天官的,可任朝廷谏官;官、魁一同拱命的,便如骢马御史乘风而起。可见魁星主的是风纪与刑名审断,这一点毫无疑问。把它推广开来,在内如兵部、刑部、都察院一类的官,在外如督抚、按察司一类的官,都按魁星来论。

文不独科第然也,总裁、主试、房考、学差,内而司成等,外而教职等,皆以文论。倘不得气,又微与命主有关,虽老于诸生,亦应有文名科名。升殿朝阳,兼日月拱夹,可以问鼎。天一生水,水作科名更妙。

「文星」所主的不单是科第。像会试总裁、乡试主考、房考官、提督学政,在内如国子监司成祭酒一类,在外如府州县学的教职一类,都按文星来论。文星倘若不得气,却又与命主略有关涉,那么这人纵然老死在秀才行列里,也仍旧该有文名或科名。文星若能升殿得地、朝拱太阳,再兼日月拱夹,就可以问鼎大魁。天一生水,所以用水星来作「科名」更为美妙。

有谓科名与阳隔一度,中第一;隔二度,中第二;隔三度,中第三;隔三度外,尚与日同度,亦可馆选。又有谓魁守命坐度,与所立之度数相隔一二三,即以此定廷试之名次。二说皆验,当参观而得之。

有人说:「科名」与太阳相隔一度的,中第一名;隔二度的,中第二名;隔三度的,中第三名;隔三度以外,只要还与太阳同在一度之内的,也可以入选翰林。又有人说:「魁星」坐守命宫所在之度,与所立之度相隔一度、二度、三度,就据此定殿试的名次。这两种说法都有应验,应当合起来参看,才能得其真意。

行煞度而反贵之例

有壬年人行柳土煞度馆选者,查文、日、科、水皆在女躔,则柳度正收科文阳君贵气,不要概论煞也。又有壬年人行女土煞度馆选者,查科水在女躔,日月夹之,则女度正收科名贵气,又科名顶度,不可概论煞也。

有壬年生人行到柳宿土度这个七煞之度,反而入选翰林的。查他的盘,文星、太阳、科名与水星都躔在女宿,那么柳度所收的正是科、文与君象太阳的贵气,就不能一概当七煞来断。又有壬年生人行到女宿土度这个七煞之度而入选翰林的。查他的盘,科名水星正躔在女宿,又有日月夹着它,那么女度所收的正是科名的贵气,而且科名就顶在这一度上,同样不能一概当七煞来断。

有庚年人行奎木煞度居大位掌重权者,查原木与气照已经合化,天官金与太阳俱在斗躔,则奎木乃天官与太阳贵气所通故也。有辛年人行娄金煞度馆选者,查金即科名,木在阳躔,则即以科名近阳也。总之七煞止忌其混官,既不混官,则另视其气之所并而已。盖即一星常在数用,一用亦有不同之理,特因煞而详载之。

又有庚年生人行到奎宿木度这个七煞之度,却身居高位、执掌重权的。查他的盘,原盘木星与「紫气」互照,早已合化去了煞气;而天官金星与太阳同躔在斗宿,那么奎宿之木正是天官与太阳贵气所贯通的地方,所以不能作煞论。又有辛年生人行到娄宿金度这个七煞之度而入选翰林的。查他的盘,金对辛年人来说正是「科名」,而木星又躔在太阳所在之度,这就是科名亲近太阳的缘故。总而言之,七煞所忌的只在混杂天官;既然不曾混官,那就只看它的气与什么并在一处罢了。这正是前面所说一颗星常兼数用、同一种用途也各有不同的道理,只因为讲的是七煞,所以特地详细记载下来。

过宫行度年数

七年每月行二十一分零,两个月零二十四日行一度。一年,该四度十七分有奇。二年,该八度三十四分有奇。三年,该十二度五十一分有奇。四年,该十七度八分有奇。五年,该二十一度二十五分有奇。六年,该二十五度四十二分有奇。七年,合计三十度。

凡一宫管七年的,每月行二十一分多一点,两个月零二十四日行满一度。逐年累计:第一年共四度十七分有零,第二年共八度三十四分有零,第三年共十二度五十一分有零,第四年共十七度八分有零,第五年共二十一度二十五分有零,第六年共二十五度四十二分有零,到第七年合计恰好三十度,正走满一宫。

八年每月行十九分,缺三个月零六日行一度。一年,该三度四十五分。二年,该七度三十分。三年,该十一度十五分。四年,该十五度。五年,该十八度四十五分。六年,该二十二度三十分。七年,该二十六度十五分。八年,合计三十度。

凡一宫管八年的,每月行十九分,不足三个月零六日便行满一度。逐年累计:第一年共三度四十五分,第二年共七度三十分,第三年共十一度十五分,第四年共十五度,第五年共十八度四十五分,第六年共二十二度三十分,第七年共二十六度十五分,到第八年合计恰好三十度,正走满一宫。

十一年每月行十三分零,四个月零十二日行一度。一年,该二度四十三分有奇。二年,该五度二十七分有奇。三年,该八度十分有奇。四年,该十度五十四分有奇。五年,该十三度三十八分有奇。六年,该十六度二十一分有奇。七年,该十九度五分有奇。八年,该二十一度四十九分有奇。九年,该二十四度三十二分有奇。十年,该二十七度一十六分有奇。十一年,合计三十度。

凡一宫管十一年的,每月行十三分多一点,四个月零十二日行满一度。逐年累计:第一年共二度四十三分有零,第二年共五度二十七分有零,第三年共八度十分有零,第四年共十度五十四分有零,第五年共十三度三十八分有零,第六年共十六度二十一分有零,第七年共十九度五分有零,第八年共二十一度四十九分有零,第九年共二十四度三十二分有零,第十年共二十七度十六分有零,到第十一年合计恰好三十度,正走满一宫。

某宫行几年,惟七年、八年、十一年尤须逐年扣清,特另开于右。

各宫究竟行几年,前面「限年」一条已经列明;其中管七年、管八年、管十一年这三种,尤其需要逐年扣算清楚,所以特地另列上面这三张表以备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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