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图通变
空山先生易图通变序(嗣天师张宗演)
易经易学典籍
若以术数应用为目的,可先熟悉六十四卦卦爻辞与《说卦传》的取象;若以义理为目的,则宜从《系辞传》入手。
书名与底本题记
经名:《易图通变》。原题「临川道士雷思齐学」。五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太玄部。参校版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经部易类(简称「四库本」)。
这部书的经名题作《易图通变》,原书署「临川道士雷思齐学」,全书共五卷。整理所依据的底本,出自明代《正统道藏》太玄部;另外参校了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易类所收的本子,下文简称为「四库本」。
空山先生易图通变序(嗣天师张宗演)
《道德》数千言,吾教之所独尊,古今未有能废之者?然传注层出,渺茫丛惑,莫适指归,徒见多岐之纷纷也。
《道德经》不过数千言,却是我们道教独尊的经典,从古到今没有谁能够废弃它。然而历代的传注一层接一层地冒出来,讲得渺茫难凭、疑惑丛生,谁也指不出一个确定的归宿,读者所见到的,只是歧路纷纷、莫衷一是罢了。
雷思齐嗜学有要,精研是书,探窍本旨,为之传释,合儒、老之所同,历诋其所异,条分绪别,终始一贯,不翅入老氏之室,避之席以相授受也。
雷思齐好学而能抓住纲要,他精研《道德经》这部书,探求其中的窍要本旨,替它作了传释:凡儒家与老子相合之处,就会通为一;凡两家歧异之处,就逐条驳正。全书条理分明、头绪清楚,自始至终一以贯之,简直不只是登入了老子的堂室,倒像是老子亲自避席让位,当面把学问授受给他一样。
其将学是者,终究其说,知其玄之玄,而不昧其所向,传之将来,庶几于吾教非小补也。至元丙戌,嗣天师简斋张宗演序。
今后学习这部书的人,只要彻底弄通他的说法,就能明白老子所谓「玄之又玄」的旨趣,而不至于迷失方向;把它传给将来的学者,对我们道教应当不是小小的补益。至元丙戌年,嗣汉天师、别号简斋的张宗演作序。
揭傒斯序(至顺三年)
雷先生思齐,字齐贤者,临川之高士也。遭宋亡,独居空山之中,着《易图筮通变义》、《老子本义》、《庄子旨义》凡数十卷,《和陶诗》三卷。去儒服,称黄冠师,与故淳安令曾公子良、今翰林学士昊公澄相友善。四方名士、大夫慕其人,往往以书、疏自通,或闻其讲学,莫不爽然自失。
雷思齐先生字齐贤,是临川的高洁之士。他遭逢南宋灭亡,就独自隐居在空山之中,撰著《易图筮通变义》《老子本义》《庄子旨义》共数十卷,又有《和陶诗》三卷。他脱去儒生的衣冠,自称「黄冠师」,也就是做了道士,与已故的淳安县令曾子良、如今的翰林学士吴澄互相友善。四方的名士和士大夫仰慕他的为人,常常写信、递书札来自通声气;有人听过他讲学,无不惘然若失,自觉见识远远赶不上他。
故翰林侍讲学士袁公桶,博雅君子也,称其所著书,援据切至感厉,奋发合神以穷变,尽变以翼道。且日:「知齐贤不如是,齐贤之意不明。」方今天下称为斯文宗,莫先昊公;天下称善著书,莫先昊公。亦曰:「与谈《老子》甚契。」又称其诗精深工致,豪健奇杰,有杜、韩风。盖皆以为知言。
已故的翰林侍讲学士袁桷,是一位博雅君子,他称赞雷先生所著的书,引证切实而有感发振厉的力量,能够奋起精神以穷究变化,又穷尽变化以辅翼大道。袁桷还说:「了解齐贤若不到这个地步,齐贤的本意就讲不明白。」当今天下公认的文章宗主,没有谁能排在吴澄之前;天下公认最善于著书的,也没有谁能排在吴澄之前。吴澄也说:「同齐贤谈《老子》,极为契合。」又称赞他的诗精深工致、豪健奇特,有杜甫、韩愈的风格。这些评语都可以算是知言。
呜呼,古称虞卿非穷愁不能著书,太史公世掌天官,使不遇祸,《史记》不作。夫求雷先生之志,读雷先生之书,遑与世俗道哉。遑与世俗道哉。余读其所著之书,想其为人几五十年。今又得其诗文二十卷,于其徒孙傅性真与周惟和传入京师来,因识以辞。至顺三年三月揭俱斯书。
唉!古人说战国的虞卿若不是遭遇穷困忧愁,就写不出书来;太史公司马迁一家世代执掌天官之职,假使他不遭李陵之祸,《史记》也未必写得成。要探求雷先生的志向、读懂雷先生的书,哪里能同世俗之人讲得明白呢!哪里能同世俗之人讲得明白呢!我读他所著的书、想见他的为人,已将近五十年。如今又得到他的诗文二十卷,是由他的徒孙傅性真和周惟和传送到京师来的,因此写下这几句话题识于书后。至顺三年三月,揭傒斯书。
吴全节序(至顺三年)
昔世祖皇帝既定江南,首召三十六代天师入朝。未几,天师奉旨掌道教。还山,遂礼请先生为玄学讲师,以训迪后人。余时虽幼,而有志于学,遂受学于先生。
当年元世祖忽必烈平定江南以后,首先征召第三十六代天师张宗演入朝。不久,天师奉旨总领道教事务。回到龙虎山之后,就以礼延请雷思齐先生担任玄学讲师,用来训导启迪后来的学人。我那时年纪虽小,却已有志于学问,于是就从先生受学。
先生尝诲余曰:「文章于道一技耳。人之为学,将以明斯道也。不明斯道,不足以为圣贤之学矣。」余由是日知所省,益自奋发。及弱冠,入侍先师开府公于朝,遂不得事先生以终学焉。
先生曾教诲我说:「文章对于大道而言,不过是一门技艺罢了。人之所以求学,是要用它来阐明这个道。若不能明白这个道,就不足以称为圣贤之学。」我从此一天天懂得自省,也更加发奋。等到二十岁行冠礼以后,入朝侍奉先师开府公张留孙,于是不能再侍奉雷先生把学业修完了。
先生尝注《易图筮通变义》、《老子本义》、《庄子旨义》凡数十卷,诗文二十卷。至顺二年秋,先生之徒弟傅性真,遣徒孙周惟和持所注诸书,来京师示余,且日:「先生所注之书,虽有黄公震、曾公子良、昊公澄为之序,而未得公一言以发明之,敢以为请。」
先生曾注有《易图筮通变义》《老子本义》《庄子旨义》共数十卷,另有诗文二十卷。至顺二年秋天,先生的弟子傅性真派徒孙周惟和带着这些注书来到京师给我看,并且说:「先生所注的书,虽然已有黄震、曾子良、吴澄三位先生替它作序,却还没有得到您一句话来发明它的义理,因此冒昧地提出这个请求。」
余日:「嗟夫,先生之殁,迨三十年矣。今不可得见,得见所注之书斯可矣。然先生之学,岂所注之书可能尽哉?后之观者,考诸书则知先生之学,诚不止若是也。」余今且老,久留于朝,常欲集先生诸文而序之,未果也。
我说:「唉,先生去世到如今已将近三十年了。人是再也见不到了,能见到他所注的书也就够了。然而先生的学问,岂是这几部注书所能穷尽的呢?后来的读者,把这些书考究一番,就会知道先生的学问实在远不止于此。」我如今也快老了,长久留在朝中,常常想把先生的各种文章汇集起来作一篇序,却一直没有做成。
今诸文既已成编,又岂敢嘿嘿无一言以发明先生之学哉?故续为之序。先生讳思齐,字齐贤,学者尊之日空山先生,抚之临川人也。至顺三年,岁在壬申六月旦日,昊全节序。
如今这些文章既然已经编成,我又怎么敢默默无言,不说一句话来发明先生的学问呢?所以接着替它写了这篇序。先生名思齐,字齐贤,学者尊称他为「空山先生」,是抚州临川人。至顺三年,岁次壬申六月初一日,吴全节作序。
雷思齐自序(大德庚子)
河图,八卦是也。图之出,圣人则之。包牺氏仰观象,俯观法,近取身,远取物,以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始因之画八卦以作《易》者也。孔子谓其则之,岂欺我哉?图之数以八卦成列,相荡相错,参天两地,参伍以变,皆自然而然。
所谓「河图」,指的就是八卦。河图出现之后,圣人取法于它。包牺氏也就是伏羲,抬头观察天上的物象,俯身观察地上的法则,近处取象于人身,远处取象于万物,用来会通神明的德性、比类万物的情状,这才据此画出八卦而作成《易》。孔子在《系辞》里说圣人「则之」,也就是取法于河图,难道会欺骗我们吗?河图之数使八卦排成行列,彼此激荡交错,所谓「参天两地」是以三配天、以二配地而立数,所谓「参伍以变」是三三五五地交互变化,这些全都是自然而然,并非人力安排。
后世不本其数,实惟四十,而以其十五会通于中,乃妄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意增制于四十之外,以求其合幸其中,故愈说愈迷,纷纷迄今。余因潜心有年,备讨众说,独识先圣之指归,遂作《通变》,传以与四方千载学《易》者,同究于真是焉。兼筮法亦乖素旨,附见后篇,求古同志宜能明其非敢诬也。大元大德庚子九月,临川道士雷思齐齐贤序。
后世的人不去追究河图之数的本源,不知道它的实数只有四十,而是把其中虚用的十五之数会通在中间;却胡乱按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来推算,凭己意在四十之外增添制作,指望能凑得上、侥幸说中,所以越解释越迷惑,纷纷扰扰一直到今天。我因此潜心研究多年,遍考各家的说法,独独认出古圣人的真正旨归,于是写成这部《通变》,传给四方以及千年之后学《易》的人,一同追究其中的真是非。另外,当今的筮法也违背了古法的本旨,我把辨正附在后面几篇里,希望崇尚古法的同道能明白:这些话并不是我敢于凭空诬妄立说。大元大德庚子年九月,临川道士雷思齐、字齐贤作序。
河图诸图图说
河图:河图本数兼四方四维,共四十,员布为体,以天五地十虚用以行其四十,故合天地之数五十有五。
第一幅图题为「河图」。河图的本数兼含四方与四维这八个方位,合计只有四十,排成圆形作为它的形体;再用「天五」和「地十」这两个只虚设、不占方位的数去运行那四十之数,所以合起来才成为《系辞》所说的天地之数五十有五。
河图四十征误之图:旧图改作方体,且实以天五于中,故不可推用。今首出圆体,先征元误,览者详审后图,则自可见也。
第二幅图题为「河图四十征误之图」。旧传的河图被改画成方形,而且把「天五」实实在在地安置在图的正中,所以既推不通、也没法使用。如今我首先列出圆形的本图,先把旧图原有的错误指证出来;读者只要仔细审察后面几幅图,自然就能看明白。
河图参天两地倚数之图、参伍以变错综数图、参两错综会变总图。
以下三幅图依次题为「河图参天两地倚数之图」「参伍以变错综数图」「参两错综会变总图」。第一幅讲以三配天、以二配地而确立各数的位次,第二幅讲三三五五交互变换、分错合综而得出的数,第三幅则把「参两」与「错综」两法会合起来,总示其中的变化。此处只存图题,图形未能随文录出。
卷之一 河图传上(临川道士雷思齐学)
则河图以作《易》,其数之所由起乎?数之起,不过一阴一阳之道而已。《易》道之所以一阴一阳者,不过以奇耦之数互为分且合,以生且成而已。
圣人取法河图而作成《易》,那么《易》的数究竟是从哪里生起的呢?数的生起,不过是「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个道理罢了。《易》道之所以呈现为一阴一阳,也不过是用奇数与偶数互相分开、又互相配合,由此而有「生数」与「成数」罢了。
阳奇阴耦,变而通之,绳绳兮杂而不乱者,不过《大传》所谓天一、地二,以至天五且地十而已。《易》有太极;极,中也,一也;中自一也。是生两仪;仪,匹也,二也;匹而二也。两仪生四象,一、一不三、四分之以为四生数;四象生八卦,则六、七、八、九合之以为四成数也。
阳属奇数、阴属偶数,把它们变化而会通起来,连绵不断、错杂却不紊乱,所依据的不过是《系辞大传》所说的天一、地二,一直数到天五、地十而已。《系辞》说「《易》有太极」:所谓「极」就是中,就是一,中本来就是一。又说「是生两仪」:所谓「仪」就是配匹,就是二,配成一对便是二。「两仪生四象」,是把一、二、三、四分开来作为四个「生数」;「四象生八卦」,则是把六、七、八、九合起来作为四个「成数」。
四奇为阳,阳虽有生成之异,而各列于四方之正;四耦为阴,阴亦有生成之异,而同均于四维之偏,由正生偏,由偏成正也。一与三为奇,为阳之生数,而必待于六与八之阴数以为成。二与四为耦,为阴之生数,亦必赖于七与九之阳数以为成也。
四个奇数属阳,阳数虽有「生数」与「成数」的分别,却各自排列在东南西北四个正位上;四个偶数属阴,阴数也有生成的分别,却一律均分在四隅这四个偏位上。由正位生出偏位,又由偏位成全正位。一和三是奇数,是阳的生数,但必须等六与八这两个阴数来成全它;二和四是偶数,是阴的生数,也必须依赖七与九这两个阳数来成全它。
自北而东,一而三,乃阳生之进数;而其自八而六,东而北,阴成之退数者,固已寓乎其中。自西而南,二而四,乃阴生之进数;而其自九而七,南而西,阳成之退数者,亦兼具乎其中矣。四方者,各以其阳奇居于正;四维者,各以其阴耦附于偏。
从北方转到东方,由一进到三,这是阳的生数向前推进的次序;而从八退到六、由东北退回西北,这个阴的成数向后退回的次序,本来也就含在其中了。从西方转到南方,由二进到四,这是阴的生数向前推进的次序;而从九退到七、由南退向西,这个阳的成数向后退回的次序,也一并具备在其中了。所谓四方,各以它的阳奇之数居于正位;所谓四维,各以它的阴耦之数附在偏位。
然天数之有五,地数之有十,均合于阴阳之奇耦,而同谓之生成,乃独无所见于四方之位,何也?四象元五,八卦元十故也。然《易》之所以范围不过,曲成不遗者,正由假此天五与地十之虚数,以行其实用;于四象、八卦而成河图者,特不当效世习置五虚点于图中心,而附以十点,谬云五十,而不知其用也。
但是天数中的五、地数中的十,同样合于阴阳奇偶之理,同样称作生数与成数,却唯独在四方之位上看不到它们,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四象里本来没有五,八卦里本来没有十。然而《易》之所以能「范围天地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正是靠借用天五与地十这两个虚数去推行它的实际功用。就四象、八卦而配成河图这件事来说,只是不应当仿效世俗的习惯,在图的正中安放五个虚点、再附上十个点,错误地说这就是五十,其实并不懂得它的用处。
坎以一始于正北,而一五为乾六于西北;坤以二分于西南,而二五为兑七于西;震以三出于东,而三五为艮八于东北;巽以四附于东南,而四五为离九于正南。故阳得五而阴,耦得五而奇,阴得五而阳,奇得五而耦,是生数之所以成,成数之所以生者也。
坎卦以数一起始于正北,一加上五就成为西北方的乾六;坤卦以数二分居于西南,二加上五就成为正西方的兑七;震卦以数三出现在东方,三加上五就成为东北方的艮八;巽卦以数四附在东南,四加上五就成为正南方的离九。所以阳数得五就转为阴,偶数得五就转为奇,阴数得五就转为阳,奇数得五就转为偶——这正是生数之所以能成、成数之所以能生的缘故。
生数少于五,元所待以制中也,故阳数之一与三,自为中于乾六艮八成数之外。阴众而阳孤,坎故谓陷也。成数多于五,不能自适于中也,故阴数之二与四,取五于离九兑七成数之阳之内。阳正而阴偏,离故谓丽也。陷必止而求动,故帝出乎震。动所以取合,由分而也。丽必顺而相说,故说言乎兑。说所以致分,由合而分也。
生数都小于五,没有别的数可以依靠来制约出中位,所以阳数一与三,只能在乾六、艮八这两个成数之外自己去求中。此时阴多而阳孤,所以《说卦》称坎为「陷」。成数都大于五,自身没法安处于中,所以阴数二与四,要在离九、兑七这两个属阳的成数之内取用那个五。此时阳居正位而阴居偏位,所以《说卦》称离为「丽」,就是附丽。陷落必定要停止而后求动,所以说「帝出乎震」;动的作用在于取得会合,是由分而趋向合。附丽必定要顺从而互相欣悦,所以说「说言乎兑」;悦的作用在于导致分离,是由合而转向分。
阳之进数坎,独为生数之始,由北顺行,东交于巽四;阴之进数坤,亦为生数之次,由西南逆行,东合于震三,是阴阳之生数三、四俱前而合。考于时,今四月为乾月,卦六阳之交;坤月,卦六阴之承,故有巽元乾,帝出震而齐乎巽也。
阳的进数是坎一,它单独作为生数的开端,从北方顺行向东,与东南的巽四相交;阴的进数是坤二,它作为生数的第二位,从西南逆行向东,与东方的震三相合。这就是阴阳的生数三与四都在前方会合。用节候来考察:如今四月为「乾月」,是六爻纯阳交会之时;十月为「坤月」,是六爻纯阴承接之时,所以这一段只见巽而不见乾,正合于《说卦》「帝出乎震,齐乎巽」的次序。
阳之退数离,独得成数之中,由南顺行,西终于兑七;阴之退数艮,实始之由东北逆行,既北而西,究于乾六,是阴阳之成数六、七俱后而分。考于时,今十月为坤月,卦六阴之终;乾月,卦六阳载始,故有乾而元巽,说言乎兑,战乎乾也。
阳的退数是离九,它独得成数的中位,从南方顺行向西,终止于西方的兑七;阴的退数是艮八,实际上由东北起始而逆行,经北再向西,最后归结于西北的乾六。这就是阴阳的成数六与七都在后方分开。用节候来考察:如今十月为「坤月」,是六爻纯阴的终点;四月为「乾月」,是六爻纯阳开始承载之时,所以这一段只见乾而不见巽,正合于《说卦》「说言乎兑,战乎乾」的次序。
天数始于一,则太极之全也,阳之正也;一析而二,则太极之分也,阴之偏也。一二参而三,则阳既唱而奇;一三转而四,则阴遂随而耦。由一与四唱于前,交对而为五,而其二与三随于后,亦交对而为五,是两其五。两五相伍,则十也。参以天五,是参伍也。古文之五久,古今文之十皆十,是其象也。变而通之,生数之所以成,成数之所以生也。
天数从一开始,这是太极的整全,也是阳的正位;一分裂为二,这是太极的分化,也是阴的偏位。一加二合成三,于是阳先倡而成奇数;一加三转成四,于是阴随后跟上而成偶数。由一与四在前面相倡和,交互配对而得五;二与三在后面相跟随,交互配对也得五,这就是两个五。两个五相并,就是十。再参入「天五」,这就叫「参伍」。古文的「五」写作「乂」形,古今的「十」都写作「十」形,这正是它们的取象。把这些数变化而会通起来,就是生数之所以能成、成数之所以能生的道理。
坎一、巽四而五,故乾六、离九而十五也,合之而二十。坤二、震三而五,故兑七艮八而十五也,合之亦二十。是一、二、三、四之十成六、七、八、九之三十,故河图之数止于四十,而虚用天五与地十,而为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也。
坎一加巽四得五,所以与之相配的乾六加离九便是十五,两者合计是二十。坤二加震三得五,所以与之相配的兑七加艮八也是十五,两者合计也是二十。这就是一、二、三、四合成的十,生成了六、七、八、九合成的三十,所以河图的实数只到四十为止;再虚设天五与地十来运用,才凑成《系辞》所说的天地之数五十有五。
生数之二五而十,虽分阴分阳,而俱以生数之阳载成数之阴,以维北若东,而中由以立。两其十五而三十,遂互阴互阳,而又以成数之阴奉生数之阳,以维南若西,而中所以行也。立者,寄于虚以体其实;行者,布其实以用其虚也。
生数中两个五合成十,虽然有阴阳之分,却都是以生数的阳去承载成数的阴,从而维系住北方和东方,中位由此确立。两个十五合成三十,于是阴阳互换,又以成数的阴去奉承生数的阳,从而维系住南方和西方,中位由此运行。所谓「立」,是把中寄托在虚数上,用来充实它的实体;所谓「行」,是铺开实数,用来发挥那虚数的功用。
一、二、三、四,交罗四象,而四互其虚五以为十,而为生数之体;六、七、八、九并包八卦,而四分其实五以为二十,而为成数之用;两五之合十,固已旁正而交为二十之分体。二十之分五,乃离合而统为天五之全用;十交五体,五周十用也。
一、二、三、四交错罗列而成四象,这四个数各自与虚设的五相配合成十,构成生数的本体;六、七、八、九兼包八卦,这四个数各自分取实用的五而合成二十,构成成数的功用。两个五合成的十,本来就已旁及四维、正据四方,交互而分成二十的分体;二十所分出的五,又离散而复合,统归为「天五」的整全之用。这就是十与五之体相交,五在十之用中周流。
坎一、离九而十,坤一不艮八而十,震三一兑七而十,巽四、乾六而十,皆一生一成也。一必九,三必七者,四方四奇之十阳十也。二必八,四必六者,四耦四维之十阴十也。是四五本二十,今则四十四。伍而什,皆所以分中于成数之实十四;什而伍,又所以合中于生数之虚五也。是五五而十,十什而五,参伍错综,其数从横斜正,倒之颠之,元不十五者也?
坎一与离九相配得十,坤二与艮八相配得十,震三与兑七相配得十,巽四与乾六相配得十,每一对都是一个生数配一个成数。一必定配九、三必定配七,这是四方四个奇数所成的十,属阳之十;二必定配八、四必定配六,这是四维四个偶数所成的十,属阴之十。这样,四个五本来只是二十,如今却成了四十。以五去并成十,都是为了把中位分派到成数的实体之中;以十去并成五,又是为了把中位收合于生数的虚五之内。所以五乘五得十、十并十得五,三三五五地交错综合,这些数无论纵、横、斜、正,颠来倒去,哪一个不是十五呢?
伍之而十,均十也。一与九之十,维坎维离。坎一居阴北,阳之始生,阴中之阳,阴极而生阳也。阳之一初而独立于中。离九居阳南,阳之终极,阳、中之阳,阳极生阴,丽于巽四、坤二生数之阴。阴不专立,而当九阳之盛际,阳旱合而制中者也。《说卦》谓水火相逮而不相射者,冬、夏之至也。冬至坎之自中,夏至阳极而阴中也。
两数相并而成十,各组都是十。一与九合成的十,系于坎与离。坎一居于属阴的北方,是阳气初生之处,为阴中之阳,正是阴极而生阳。这一点初起的阳独立于中位。离九居于属阳的南方,是阳气的终极,为阳中之阳,阳极而生阴,附丽于巽四、坤二这两个生数之阴。阴不能单独成立,正当九这一阳气极盛之际,阳已先与它会合而制约出中位。《说卦》所说「水火相逮而不相射」,指的就是冬至与夏至:冬至是坎自身居中,夏至是阳到极点而阴居其中。
二与八之十,维坤维艮;三与七之十,维震维兑。阳自下而升,由北东而极于南;阴自上而降,由南、西而极于北。此其交进交退以适于中者,阴阳东西之所纬,往复启闭之所涂,否泰通塞之期,而出震致坤,说言成言,而山泽通气以为春秋之分,所以曲而畅、旁而通之也。
二与八合成的十,系于坤与艮;三与七合成的十,系于震与兑。阳气自下而上升,由北经东而到达南方的极点;阴气自上而下降,由南经西而到达北方的极点。这种一进一退、交相趋向中位的运行,就是阴阳在东西方向上的经纬,是往来循环、开启闭合所走的道路,也是否闭泰通的时节。于是有「帝出乎震」「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成言乎艮」的次第,山与泽气息相通,构成春分与秋分,这正是《易》道委曲而畅达、旁及而通贯之处。
至于四与六之十,维巽维乾,此又阴阳之始终。终始,天地之穷变,变通莫不由此制用。何以明之?阳自乾、坎,而艮、震自后而前,以合于东南之巽。阴自巽、离,而坤、兑自前而后,而分于西北之乾。
至于四与六合成的十,系于巽与乾,这又是阴阳的终点与起点。有终有始,是天地穷尽变化之处,一切变通没有不由此立法致用的。怎么证明呢?阳气从乾、坎起,经艮、震由后向前推进,会合于东南方的巽;阴气从巽、离起,经坤、兑由前向后退行,分散于西北方的乾。
阳之生数一而三,总而四,而巽兼之;阴之生数二而四,总而六,而乾兼之。四而倍分之,则八节,与经卦所以序者,类而长之也。六而倍分之,则六阴六阳,十有二月,与重卦之所以列者,引而伸之也。
阳的生数是一和三,合起来是四,而巽卦兼有这个数;阴的生数是二和四,合起来是六,而乾卦兼有这个数。把四加倍分开,就成为八个节气,这与八经卦的排列次序同类而扩展开来。把六加倍分开,就成为六阴六阳、一年十二个月,这与六十四重卦的排列同理而引申开来。
况乾之六虽二与四合而成,然以一合五亦成也。由五外交乎一而六,五犹生数,六已成数矣。乃自有生成之道焉。况合乎坎之一即中,故乾特以老阴而变九也。若巽但以一与三之生数而限之以四,阳气不足于数,元以自达于中,故借数于离九之中五,乃始得中而与坎对。中以四合五,乃至于阳之极位,极而必反,是巽、离兼数,所以九为老阳而变六也。
何况乾的六虽然由二与四相合而成,但用一加五也同样能成。由五向外与一相交而得六,五还算生数,六就已是成数了,这里面自有生与成的道理。又因为它合的正是坎一,也就是中,所以乾特地以「老阴」之数六而变为九。至于巽,只以一与三这两个生数为限而定在四上,阳气在数上不足,无法自己到达中位,所以要向离九之中的那个五借数,这才得中而与坎相对。得中以后以四合五,便到了阳的极位,物极必反,因此巽与离兼取其数,九才作为「老阳」而变为六。
是特以乾、巽对十,而九六之变为然。至于乾、巽之互为分合、始终,则有不止此。震三、巽四合而雷风相薄,见于《怛》卦。巽当四月,则己如前说。若兑七乾六分而西北,乾当十月,则又未易以乾、巽对十为说而止者。
以上只是就乾与巽相对成十这一点,来说明九与六如何变化。至于乾与巽互相分合、互为终始的关系,还远不止于此。震三与巽四相合,就是「雷风相薄」,见于《恒》卦。巽配四月,前面已经说过。至于兑七与乾六分处西方与西北,乾配十月,那就不能只用乾巽对十这一条来解释了。
乾阳也,数乃阴六,而位于坎前;兑阴也,数乃阳七,而位于坤后。故于乾、兑六、七之中,各借五为之乘除,而变乾之六而于参伍之前,有一乾在坎前,是乾之一出而为坎之一;兑之七而于参伍之后,有二兑在坤后,是坤之二入为兑之二也。乾、兑虽以成数之六、七互分,而坎、坤乃以生数之一、二互起于中矣。
乾本属阳,它的数却是阴数六,而位置在坎之前;兑本属阴,它的数却是阳数七,而位置在坤之后。所以在乾六、兑七这两个数之中,各自借一个五来做加减:变动乾的六,使它在「参伍」之前,便有一个乾排在坎之前,这就是乾的一走出来成为坎的一;兑的七在「参伍」之后,便有一个兑排在坤之后,这就是坤的二走进去成为兑的二。乾与兑虽然以六、七这两个成数互相分开,而坎与坤却以一、二这两个生数互相从中生起。
然而兑不名二,而坤名二;坎名一,而乾不名一。乾之所以不自名其一者,盖以寓其不入于数,而并包八卦之五与十生成之用,而为太极之全也。此以数言,则天一、地二,天地设位。以气言,则分阴分阳,阴阳相薄。而《易》所以行乎其中者,始由于是,则阳生之进数所以为阴成之退数,阴生之进数所以为阳成之退数,乃互进互退,迭生迭成,此其生生之易,一阴一阳之道,元所终穷也。岂不至精至变而至神者与?
然而兑不被称作二,坤才称作二;坎被称作一,乾却不称作一。乾之所以不自称其一,是要寄托这样一层意思:它不落入数中,反而兼包八卦里五与十的生成之用,而成为太极的整全。这从数上说,就是天一、地二,天地各就其位;从气上说,就是分阴分阳,阴阳相互迫近。《易》之所以能运行在其中,起点就在这里:阳的生数进位,正好成为阴的成数退位;阴的生数进位,也正好成为阳的成数退位,于是互相进退、交替生成。这就是生生不已的《易》,就是一阴一阳之道,永无穷尽。这难道不是《系辞》所说的至精、至变而至神吗?
又况《易》以一其三画,因得析而生八卦;二其三画,遂得错而成八八之卦。若其卦之成画,则止于六矣。乃复于乾独三,其三以至谓之九,何也?凡卦画如图,以五为中,必有九而后中,乃在五既中五之后。六为上爻者,盖其卦气之余也。生数既终,成数攸始,此九、六虚实之所以寄也。
再者,《易》以三画为一组,因而能分化出八卦;把三画加倍成六画,于是交错而成八八六十四卦。若论一卦画成之后的爻数,也就到六为止了。可是到了乾卦,偏偏又把三再三倍而称为九,这是为什么呢?凡是卦画的位置像河图那样以五为中,必须有九然后才能显出中位,而这个中是在五已居中之后才出现的。第六画之所以为上爻,是因为它属于卦气的余数。生数到此终结,成数由此开始,这就是九与六、虚与实所寄托的地方。
坤起于成数之六而实,乾极于成数之九而虚。六乃坤数成始,附于图位,则以寄其乾九。九乃乾数成终,附于卦位,则以同于坤六。其六居退数之极,而进居乎坎中之前;九居进数之极,而退附乎离丽之后,故六于卦犹有位,九于卦已无位,而并寄位于六。而迭为九六者,九虚六实,因兼着其体用也。
坤从成数六起始而属实,乾到成数九为极而属虚。六是坤数生成的开端,把它附在河图的方位上,就用来寄托乾的九;九是乾数生成的终结,把它附在卦爻的位次上,就与坤的六相同。六处在退数的尽头,却前进居于坎中之前;九处在进数的尽头,却后退附于离所附丽之处的后面。所以六在卦中还有位次,九在卦中已无位次,只能一并寄位在六上。而九、六交替出现,正因为九虚而六实,由此兼显出体与用两面。
且乾老阳也,坤老阴也,父母之谓也。少阴、少阳,则六子男女之谓也。少阴、少阳之数,则七、八也。乾元用九,坤元用六,合六十四卦,元有七、八,而唯有九、六。是男女者,亦由父母之所变,而随以变者也。凡物之产,莫不由于母,而莫名其父之德之在,故《坤》犹见于六画之体。而《乾》之九有其九用,而莫究其体之由,是所以神元方而《易》元体者也。
况且乾是老阳、坤是老阴,这是就父母而言;少阴与少阳,则是就六个子女、男女诸卦而言。少阴、少阳的数是七和八。可是《乾》说「用九」,《坤》说「用六」,合六十四卦通看,从来没有出现七、八,只有九和六。可见男女诸卦,也是由父母二卦所变,而随之变化出来的。凡物的生产,没有不由母体而出的,却说不出父的德性究竟在哪里,所以《坤》还能在六画的形体上见得到;而《乾》的九虽有它的九种用处,却推究不出它的形体从何而来。这正是《系辞》所说「神无方而《易》无体」的道理。
天一兼天五而六,地二合地四而六,五与六当十数生成互中之地,纳甲以戊己为中,纳戊以中乎坎,纳己以中乎离。戊己,即五六也,置于坎、离之中,所以见其互中也。
天一加上天五得六,地二加上地四也得六。五与六正处在十这个数里生数与成数互为中位的地方。汉代的「纳甲」之法以戊、己两干为中,把戊纳入坎卦以居其中,把己纳入离卦以居其中。戊、己就相当于五和六,安放在坎、离两卦之中,正是用来显示它们互为中位。
六合二四,为地数之成始,见于卦之《坤》曰:「龙战于野。」即战乎乾。疑于阳而嫌于元阳,见阴之有待于阳也,故其道穷。而《坤》之用六,不过日:「利永贞。」天数之一、五、九,是所谓始、中、终。九为天数之成终,见于卦之《乾》日:「亢龙有悔。」盈不可久,而不可为首;而《乾》之用九,则天下治,而见天则是见其行健,元所待于阴也。
六由二与四合成,是地数生成的开端,表现在卦上就是《坤》上六爻辞所说的「龙战于野」,也就是《说卦》「战乎乾」。此时阴盛得像阳、又嫌自身没有阳,正可见阴必须有待于阳,所以它的道路走到了尽头。而《坤》的「用六」,也不过说一句「利永贞」而已。天数中的一、五、九,就是所谓的始、中、终;九是天数生成的终结,表现在卦上就是《乾》上九爻辞所说的「亢龙有悔」,盈满不可长久,因而不可为首。至于《乾》的「用九」,则说「天下治也」,又说「乃见天则」,正见出它刚健运行,不必有待于阴。
一与九合为乾,则其数十,而十乃寄于天九之外,元所致其用矣。地道元成,而代有终,又有在于是,是筑论九、六之大凡,可以意讨也。河图之列,只为经卦设,今而并及于重卦之体用也。经卦、重卦元往而不一阴一阳,由奇耦之分合,以生始成终者也。
一与九相合而成乾,它的数是十,可是这个十只能寄托在天九之外,没有办法施展它的作用。所谓「地道无成而代有终」,道理也在这里。以上大略讨论了九与六的梗概,其余可以由此推想。河图的排列,本来只为八经卦而设,如今连六十四重卦的体用也一并讲到了。八经卦也好、六十四重卦也好,没有哪一处不是一阴一阳,都是由奇偶之数的分与合,而有生的开端、成的终结。
一、二、三、四而五同为生数,一至四,其实体;五,其虚用也。六、七、八、九而十同为成数,六至九,其实体;十,其虚用也。四象元五,八卦元十,坦然明白矣。
一、二、三、四连同五,同属生数:一到四是它的实体,五是它的虚用。六、七、八、九连同十,同属成数:六到九是它的实体,十是它的虚用。这样一来,四象里没有五、八卦里没有十,就明明白白了。
四方各具十数,总而四十,四隅各包五数,共为二十。二十则四其五,而虚用者各居其半;四十者八其五,而实体者兼会其全,故四象合八卦,而总之则四十也。
四个正方各具十这个数,合计是四十;四个角隅各含五这个数,合计是二十。二十是四个五,虚用之数各占其中一半;四十是八个五,实体之数兼会了它的全部。所以四象配合八卦,总数就是四十。
五为立中之体而生,十为行中之用而成也;且五分于成数六、七、八、九之内,皆阴数少而阳数多。阴固偏,阳固正。五不得中而寄于四隅之偏,十合于生数一、二、三、四之外,皆阳数少而阴数多。阴亦偏,而阳亦正。十各成中而居四方之正,然则正则中,中则正也。
五是确立中位的本体,所以主「生」;十是推行中位的功用,所以主「成」。而且五分布在六、七、八、九这四个成数之内,这四个数都是阴数少而阳数多,阴本来居偏、阳本来居正,所以五得不到中位,只能寄托在四隅的偏位上。十则合在一、二、三、四这四个生数之外,这四个数都是阳数少而阴数多,阴也居偏、阳也居正,所以十各自成为中位而居于四方的正位。可见居正就是得中,得中也就是居正。
五始既所以正位于虚用之中,十中又所以中立于实用之外,皆所以为一阴一阳之中道也。由阴阳中既复有阴阳,此体用中所以复有体用虚实,实虚始终,终始变化,生成相与为元所终穷者也。
五在开端处既已在虚用之中端正其位,十在中间又能在实用之外卓然中立,这都是为了成就一阴一阳的中道。因为阴阳之中还各有阴阳,所以体用之中也还有体用、虚实之别;实与虚、始与终,终而复始地变化,生与成互相配合,永无穷尽之时。
又况五其五,而二十有五,亦天数也。六其五,五其六,三其十,而十其三,而三十,亦地数也。一且九,二且八,三且七,而四且六之各十,与本数虚用之十,以之伍其什,什其五,斯则大衍之数五十矣。而其兆始之一,寄中之五,藏其用于元形之天,则又出乎五十、十五之外,大衍所不得而用也。
何况五个五得二十五,正是《系辞》说的天数;六个五、五个六、三个十、十个三都得三十,正是地数。一配九、二配八、三配七、四配六,各得十,再加上本数中虚用的那个十,把这些十并成五、把五并成十,这就是「大衍之数五十」了。至于那个作为发端的一,以及寄居中位的五,把作用藏在无形之天里,就又超出五十与十五之外,是大衍之法所不能取用的。
又恶知不用之用,乃所以用大衍者,以是见一阴一阳之谓道,参伍而错综之。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有以见天下之迹,见天下之动,而知神之所为者,斯羲皇所以则河图而作《易》者也。孔子赞《易》,谓其至精至变以至于至神。吁,斯其至神者矣。
又哪里晓得,正是这「不用之用」,才是驱动大衍之数的根本。由此可见「一阴一阳之谓道」,全靠三三五五的交错综合来体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用来成就变化、运行鬼神,使人能看见天下的形迹、看见天下的动向,从而懂得神明的作为——这就是伏羲取法河图而作《易》的缘由。孔子赞《易》,说它至精、至变,以至于至神。唉,这真可以说是至神了。
卷之一 校勘记
#1『者终』,原作『终者』,据四库本乙正。 #2『至元丙戌』,四库本作『至元丙辰』,疑两说皆误。查《中国历代纪年手册》,元顺帝至元年问,无『丙戌』和『丙辰』年,唯至正年问有『丙戌』年。 #3『切至』,四库本作『精切』,疑当作『精切至』为宜。 #4『斯文宗』,四库本作『斯文宗主』。 #5『但』,四库本作『特』。 #6『祇』,原作『祇』,据四库本改。
第一条:「者终」二字,原本作「终者」,今据四库本乙正其次序。第二条:「至元丙戌」,四库本作「至元丙辰」,疑心两种写法都有误——查《中国历代纪年手册》,元顺帝至元年间既没有丙戌年,也没有丙辰年,只有至正年间才有丙戌年。第三条:「切至」,四库本作「精切」,疑心应当作「精切至」较为妥当。第四条:「斯文宗」,四库本作「斯文宗主」。第五条:「但」字,四库本作「特」字。第六条:「祇」字,原本字形有讹,今据四库本改正。
卷之二 河图传中(临川道士雷思齐学)
天地之理,未始不有数行乎其中。然或有余于数,不足于数。唯其余、不足而为之中制,故虽阴阳奇耦之数,有分有合,有虚有实,有进有退,有自然互相生成之中道焉。
天地间的道理,没有哪一处不是有「数」运行在其中的。然而数有时会有余,有时又不足。正因为有余与不足,才要给它立一个居中的节制。所以阴阳奇偶之数虽然有分有合、有虚有实、有进有退,其间自有一条自然而然、互相生成的中道。
一阴一阳之谓道者,阴阳分一以为天地,上下合一以为乾坤,天地上下分为四方,而中元以合,乾坤阴阳合为四时,而中有可分,是同一道也。
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把那个「一」分开来,就成为天与地;上下把那个「一」合起来,就成为乾与坤。天地上下分为四方,中位便无从合并;乾坤阴阳合为四时,中位却还可以再分。这两者其实是同一个道理。
天地以形言,则南北为经,上天下地;而水、火、木、金之为形者,既可以图而分,故日法象莫大乎天地,广大配天地也。阴阳以气论,则东西为纬,乾阳坤阴;而冬、夏、春、秋之为气者,亦可以理而合,故日变通莫大乎四时,变通配四时也。于斯二者,元以异也。
天地是就形体说的,那么南北是经线,上为天、下为地;水、火、木、金这些有形之物,既然可以在图上分列开来,所以《系辞》说「法象莫大乎天地」,又说「广大配天地」。阴阳是就气说的,那么东西是纬线,乾属阳、坤属阴;冬、夏、春、秋这些气候,也可以按理会合起来,所以《系辞》说「变通莫大乎四时」,又说「变通配四时」。这两方面,其实并没有分别。
四方有中,中元定体,而四象八卦以之立;四时有五,五元定着,而四时八节以之行。孔子着《大传》,不存河图,而特存天地之数者,示其有得于数,则图在其中矣。
四方之中有一个中位,这个中却没有固定的形体,四象与八卦就靠它确立;四时之中有一个五,这个五也没有固定的着落,四时八节就靠它运行。孔子写《系辞大传》,并没有保存河图的图形,却特地保存了天地之数,就是要表明:只要在数上有所领会,河图自然就在其中了。
图之数生以天一者,成以地六;生以地二者,成以天七;生以天三者,成以地八;生以地四者,成以天九,至谓天五地十之生成,则何自而求哉?按图索骏也。
河图的数,凡由天一所生的,就由地六来成就;由地二所生的,就由天七来成就;由天三所生的,就由地八来成就;由地四所生的,就由天九来成就。至于所说的天五、地十如何生、如何成,又到哪里去找呢?那真成了按着图去找千里马,徒劳无功。
故制五于八卦之虚中,犹可容其数;而制十于其中,则元所容其数矣。是知数之有生有成,而不知其所以生且成者,徒得其貌,而元以得古圣人之所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极者,千载可为之长太息,则古犹今也。
所以把五安置在八卦的虚中之处,还勉强容得下这个数;若把十也安置在中间,就再没有地方容纳它了。那些只知道数有生有成,却不知道它为什么能生、能成的人,不过得到一个表面轮廓,无从领会古圣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极」的用意。千载以下,真值得为此长叹一声——古时如此,今天也还是如此。
夫奇数皆天,耦数皆地,生以天者成以地,生以地者成以天,其为天若地,特阴阳之进退、出入,奇耦之体用,分合而已。《说卦》曰:「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大传》日:「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孰能与于此?」其曲尽乎至妙之用者,河图法也。
奇数都属天,偶数都属地;由天数所生的,由地数来成就,由地数所生的,由天数来成就。所谓天、所谓地,也不过是阴阳的进与退、出与入,奇偶的体与用、分与合罢了。《说卦》说:「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系辞大传》说:「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若不是天下最能变化的东西,谁能参与到这一步?」能把这至妙的功用曲折尽致地表现出来的,正是河图之法。
数始于一,而中于五,而终于十。中于五者,分其四之偏;终于十者,合其八之正。盖一之始,其全体元余不足,不可得而用,而独得于中。既以其一寄生于五,遂以其一寄成于十以终之,故四象有五,八卦有十,皆有数而元所定其位,以五生其偏,以十成其正,而所谓一者,遂莫知所寻,独见于五,见于十之为中者以上齐焉耳。
数从一开始,以五居中,到十为止。以五居中的,是要分派四隅的偏位;到十为终的,是要会合四方的正位。因为一在开端之时,全体既不多余也不欠缺,无从取用,只能独得中位。它既把自身寄托在五上而言「生」,又把自身寄托在十上而言「成」,以此收尾。所以四象有五、八卦有十,都是有数而没有确定的方位:靠五去生成偏位,靠十去成全正位;而那个所谓的「一」,就再也找不到踪迹,人们只能从居中的五和十上,把它一并看出来罢了。
故尝求其所以然而莫之得,适记儿时于牧坚问见所谓八格戏者,其局不过口中加十之文而已。时极厌薄之,以为至鄙、至贱,未尝加之意也。不谓年瑜七十,乃知其然。所谓百姓日用而不知,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古之人岂欺我哉?
我曾经追究其中的所以然而求之不得,恰好想起小时候在牧童中间见过的一种叫「八格戏」的游戏,它的棋盘不过是在一个方框里加一个「十」字的形状罢了。当时我极瞧不上它,认为鄙陋下贱,从没往心里去。想不到年过七十,才明白它正是这个道理。《系辞》所说「百姓日用而不知」,孟子所说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古人难道欺骗我们吗?
盖今谓即古之○,今之五即古文之,今之十犹古文之十,而画为十于中,此十五之法由之以有所见矣。况又十下画一,则土文之为中者,汰可知已,故云中土也。
大抵今天所说的那个圈,就是古文的「○」;今天的「五」,就是古文的「乂」;今天的「十」,也还是古文的「十」,而在方框中间画出十字,十与五的法则由此就看得见了。何况在「十」下面再加一横,就成了「土」字,土之所以为中,就更清楚了,所以才说「中土」。
其中直笔之,即可见南北为经,天尊地卑,天地设位;横笔之-,则可见东西为纬,分阴分阳,阴阳成列。从而久之则四维之偏,各得其均;四方之正,亦随以定其气之互进互退,交相生成,率由五与十以立中道也。
这个十字,竖着的一笔,就可见南北为经,天尊地卑,天地各就其位;横着的一笔,就可见东西为纬,分阴分阳,阴阳排成行列。再加上斜画的「乂」形,四维的偏位便各得其均衡;四方的正位,也随之确定下来。其气一进一退、交相生成,一概都是靠五与十来确立中道。
故河图之十五,大衍之五十,皆虚有其十与五之数,以为之用,而实元其位之体也。欲知十、五之道,所以为中,始于一,而中于五,而终于十者,十即一也,以十求一,则其一于此固亦可以目存而心得于中矣。
所以河图的十五、大衍的五十,都只是虚设十与五这两个数来发挥作用,实际上并没有属于它们的方位与形体。想要明白十与五之道为什么能成为中,只要看它始于一、中于五、终于十——十其实就是一。由十去追求那个一,那么这个一在这里也就可以眼中见得、心里悟得了。
因参稽自拟《易》以来,其会十久之为中为土者,惟司马氏《潜虚》似为得之,然《港虚》乃以久着为基,十着为冢,而分列为五十五数以为名,则是其中者已先实之矣,非虚用也。与河图虚五寄十之理,自不相入也。河图之数,虽五十有五,而其实体之数正只四十,所余十有五,特虚以用于四十之中,不过通为之数,而实非有体位者也。
我因此遍考自古以来仿拟《易》而作的各家:能领会「十」「乂」为中、为土这层意思的,只有司马光的《潜虚》像是得到了。然而《潜虚》却把「乂」形之蓍称作「基」,把「十」形之蓍称作「家」,又分列成五十五个数来命名,这就等于先把中位坐实了,并不是虚用。这和河图虚设五、寄托十的道理,本来就合不到一起。河图之数虽说是五十有五,可它的实体之数正好只有四十;所余的十五,只是虚设了在这四十之中发挥作用,不过是通算的数目,实际上并没有形体与方位。
其曰参、日两、日参五者,通其数之所变以用也。参也者,一二之所以变也。由一自分其一以为二,起自为之对,则见其二而不见其一矣。其一又自参出于二之中,故三也。于参之法是即为一小成,是三画之立见人参于天地之中以生也。积三小成,参其三而合于乾元用九,是参之始制,即阳奇之所谓天者所由然也。
所谓「参」、所谓「两」、所谓「参五」,都是会通数的变化来加以运用。所谓「参」,是一与二之所以能变。由一自己分出一来成为二,起来与自身相对,人们就只见到二而见不到一了;那个一又自己从二当中参出来,所以成为三。就「参」这个法则来说,这就是一个小成,也就是三画卦的成立,可以见出人参赞于天地之中而生。累积三个小成,三三相乘而合于《乾》的「用九」,这是「参」的最初立法,也就是阳奇之数所以称为「天」的缘由。
两也者,由一生二,起而对,并以立,既以象两仪,因之两其二以象四象。夫一本自一而二,而参,其一以为三,况二本一之对,岂不得二其三而反对之乎?故汰而三其二以成六,即合于坤元用六,是又两之始制,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因之六画成卦,六位成章,即阴耦之所谓地者亦由以然也。
所谓「两」,是由一生出二,起来相对,并列而立,既用它来象征两仪,就再把二加倍以象征四象。一本来由一而成二,又参出一来成为三;何况二本来就是一的对立面,难道不能把三加倍而反对成六吗?所以再进一步,三个二合成六,正合于《坤》的「用六」。这又是「两」的最初立法:兼三才而加倍,所以是六;由此而有六画成卦、六位成章,也就是阴偶之数所以称为「地」的缘由。
由是参其两二,而交久以合之,是伍也。两其二伍,则又什矣。十特见于参、九之外,则又一之所由以寄者也。何以明之?参之,两之,而伍而什之,皆人文之为。而自然与天地合者,参文之血斗,两文之雨仄,至维伍维什,皆立人于维中维旁者,斯可默识古人立心立极之制,有在于是矣。
由此把两个二相参,再交叉成「乂」形而合起来,就是五;两个五,就又成了十。十只出现在「参」与「九」之外,正是那个「一」借以寄托的地方。怎么证明呢?相参、相两,再并成五、并成十,这些都是人为的文字之事,却自然而然与天地相合:「参」字的构形、「两」字的构形,以至于「五」「十」的写法,都是把「人」立在中间或旁边。由此便可以默默体认出,古人立心立极的法度,就寄寓在这里面。
必参其三三,两其三二,是参两之一小成矣。故必又参其三三,而参之为参天;两其三二,而两之为两地,是天地之数元汰而合且分矣。
必定要三个三相参、三个二相两,这才是「参两」的一个小成。所以还必须再三个三相参,参之而成为「参天」;三个二相两,两之而成为「两地」,这样天地之数就不必再加,而自然有合有分了。
乃以其初不入于用之一数,寄于十以行其中,而为之分且合,以成其中制者,是一也。而求于图之数,如环元端,其一莫见何在,而所见惟十尔。夫参其三三,与两其三二,合而为大。参两,斯有以见天地浑成一始终者所以然矣。至所谓参伍错综,则未究也。
于是把当初不参与运用的那个「一」,寄托在十上而运行于其中,替它分、替它合,从而成就居中的节制,这靠的正是「一」。可是到河图的数里去找,那数如同圆环没有端点,那个一根本看不出在哪里,看得见的只有十罢了。三个三相参,与三个二相两,合起来就成其为大。有了「参两」这一层,就足以看出天地浑然而成、一以贯之的始终何以如此了。至于所谓「参伍错综」,则还没有讲透。
其谓之参伍错综者,五以前之数少于五,元所用伍;五以后之数多于五,故参以五。伍于其中,错且综之,而行其制中之法也。然《大传》于参伍以变,错综其数,亦必谓通其变,然后能成天地之文;极其数,然后能定天下之象,则知其未易知也。
之所以叫「参伍错综」,是因为五以前的数都小于五,无从与五相并;五以后的数都大于五,所以要参入一个五。把五并到它们中间,再交错、再综合,就是推行居中节制的方法。然而《系辞大传》讲「参伍以变,错综其数」,还必定说要先会通它的变化,然后才能成就天地的文采;先穷尽它的数,然后才能确定天下的物象。可见这道理并不容易明白。
然既教以参五错综,则安得不研求其所以然哉。因参稽自击《易》以来,已几二千年矣,学者元探索及之者,至于龙图续始亦元发明,深切异之。心港力索,极深研几,适然省悟,元元它事也。《大传》日:「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即图之数矣。
既然圣人已经教给我们「参伍错综」,怎么能不去研求它的所以然呢?我遍考自孔子系《易》以来,已将近两千年,学者中竟没有人探索到这一层;连陈抟所传的《龙图》讲到承续开端处,也没有发明,我对此深感诧异。于是沉潜其心、竭力探索,穷极幽深、研究几微,忽然有所省悟,其实并没有别的门道。《系辞大传》说:「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这说的正是河图之数。
天一起于坎,地六附于坤,是一六之合,综之则七也。参以天五错伍于中,并列而求之,其首尾各一也。故坎之一数为阳,立极于北方之始;而乾之六数为阴,附于西北之维也。天三出于震,地八附于艮,是三八之合,综之则十有一也。参以天五错伍于中,并列而求之,其首尾各三也。故震之三数为阳,立于束方之正;而艮之八数为阴,而附束北之维也。是二者,先阳后阴。
天一从坎卦起始,地六附着于西北一维,这是一与六的会合,综合起来是七。参入天五交错并列在中间,把它们排开来考察,首尾两端各得一。所以坎的数一属阳,立极于北方之始;乾的数六属阴,附在西北之维。天三从震卦出现,地八附着于艮卦,这是三与八的会合,综合起来是十一。参入天五交错并列在中间,把它们排开来考察,首尾两端各得三。所以震的数三属阳,立于东方的正位;艮的数八属阴,附在东北之维。这两组,都是先阳而后阴。
地二分于西南,为坤;天七列于西,为兑,是二七之合,综之则九也。参以天五错伍于中,并列而求之,其首尾各二也。坤之二数为阴,先处于西南之维;而兑之七数为阳,始立于西方之正也。地四偏于巽,天九正于离,是四九之,综之而十有三也。参以天五错伍于中,并列而求之,其首尾各四也。巽之四数为阴,退守束南之维;离之九数为阳,正南面而立于极位也。是二者,先阴后阳。
地二分居西南,是坤;天七排在西方,是兑,这是二与七的会合,综合起来是九。参入天五交错并列在中间,把它们排开来考察,首尾两端各得二。坤的数二属阴,先处在西南之维;兑的数七属阳,才立于西方的正位。地四偏处东南的巽,天九正居南方的离,这是四与九的会合,综合起来是十三。参入天五交错并列在中间,把它们排开来考察,首尾两端各得四。巽的数四属阴,退守东南之维;离的数九属阳,正面朝南而立于极位。这两组,都是先阴而后阳。
由是知乾、兑、艮、离之所以六、七、八、九,即坎、坤、震、巽之一、一不三、四也。故阳得五而阴,阴得五而阳;耦得五而奇,奇得五而耦。乾之六,乃一五而六也;兑之七,乃二五而七也;艮之八,乃三五而八也;离之九,乃四五而九也。
由此可知,乾、兑、艮、离之所以是六、七、八、九,正就是坎、坤、震、巽的一、二、三、四。所以阳数得五就转为阴,阴数得五就转为阳;偶数得五就转为奇,奇数得五就转为偶。乾的六,是一加五而成六;兑的七,是二加五而成七;艮的八,是三加五而成八;离的九,是四加五而成九。
又由是知参伍以变,参乾、坎,参艮、震,自北而束;参兑、坤,参离、巽,自西而南。参而分,伍而合,是谓参伍以变。错而分之,见其参;综而合之,见其位,是谓错综其数。而错综者,即参伍也。散而错之,如一、二、三、四之重;分敛而综之,乃六、七、八、九之复合也,是谓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岂尝如后世别置五虚点于图心,而实谓天五哉?
又由此可知什么叫「参伍以变」:把乾与坎相参、把艮与震相参,是自北而东;把兑与坤相参、把离与巽相参,是自西而南。相参就分开,相并就会合,这就叫「参伍以变」。交错而分开,可以见出「参」;综合而聚拢,可以见出各自的位次,这就叫「错综其数」。所谓错综,其实就是参伍。散开来交错,如同一、二、三、四各自重叠;收敛起来综合,就成了六、七、八、九的复合。这就是「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哪里像后世那样,另外在图心安放五个虚点,还实实在在地称它为「天五」呢?
故由是知河图之数纵横顺逆,莫匪自然而然,不待人为牵合傅会以使然也。其进数之升,自北束极乎南;退数之降,自南西终极乎北,皆阳数行而阴自随之。若阴数之进,则自坤二而巽四,退则自艮八而乾六,然阴不过奉阳而已,虽万变亦一阴一阳而已尔。
所以由此可知,河图之数无论纵横顺逆,没有一处不是自然而然,不必靠人为的牵合附会才成这个样子。它的进数上升,从北经东直到南方的极点;退数下降,从南经西终归于北方的极点,都是阳数在运行而阴数自然跟随。至于阴数的前进,是从坤二到巽四;阴数的后退,是从艮八到乾六。然而阴不过是奉承阳罢了,纵有万般变化,也仍旧只是一阴一阳而已。
是故伍坎一以为乾六于北,伍坤二以为兑七于西,伍震三以为艮八于束,伍巽四以为离九于南,则见制数之元自参伍矣。于是又损震后之一以退,益艮之全八而九,三而三之,始参之制也。析震中前之二以合巽之全,四分而六,则两之继始也。惟离之全数自得于九,且当始终之中,三而三之,中参之制也。兼坤之全二,以贯兑中前之四合而六,则两之代终也。绝兑后之三,以补乾之全六,三而三之,终参之制也。
因此,把坎一并上五而成为西北的乾六,把坤二并上五而成为西方的兑七,把震三并上五而成为东北的艮八,把巽四并上五而成为南方的离九,就可以看出制定数目本来出自「参伍」。于是又减去震后面的一而使之退,加到艮的整八上而成九,三三相乘,这是「参」的起始一节。分出震中偏前的二,去合巽的整数,四分而成六,这是「两」的承接开端。唯有离的整数自己就得到九,又正当始终的中间,三三相乘,这是「参」的居中一节。兼取坤的整二,去贯通兑中偏前的四,合而成六,这是「两」的代为收尾。截去兑后面的三,用来补足乾的整六,三三相乘,这是「参」的最后一节。
是则参天两地之纲领,于此亦可见。或错而分,综而合,参之两之,参两之制,亦必伍也。是则参伍之大通变、大极数者也。孔子之谓通其变,成天地之文;极其数,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精之至变之至神,孰能与于此。诚哉言也。
这样,「参天两地」的纲领,在这里也就看得出来了。或交错而分、或综合而聚,或相参、或相两,可是参与两的立法,也必定要用到五。这就是「参伍」最大的通变、最大的极数之处。孔子所说的「通其变,成天地之文;极其数,定天下之象」,若不是天下最精微、最善变、最神妙的东西,谁能参与到这一步?这话说得实在不错。
故夫参天者成象谓乾,于是参阳数之三三,以统乾元用九,而参中有两,阳中见阴;两地者效法谓坤,于是两阴数之二二,效法于乾,遂参其二而六之,以会坤元用六,而两中用参,阴中见阳,以是见一阴一阳,变而通之于天地之问,所以必参两也。参之,两之,所以必九六也。
所以「参天」就是《系辞》说的「成象之谓乾」,于是把阳数三三相参,用来统摄《乾》的「用九」,而参当中含有两,正是阳中见阴;「两地」就是「效法之谓坤」,于是把阴数二二相两,效法于乾,再把二相参而成六,用来会合《坤》的「用六」,而两当中要用参,正是阴中见阳。由此可见一阴一阳变化会通于天地之间,所以必定要用「参两」;而一参一两,也就必定归结为九与六。
且太极而两仪,所以四象而八卦,不过生数之一、二、三、四,成数之六、七、八、九而已。至于五与十,虽有其数,特存虚用,未尝列于卦象之实体者也。盖自一分一而二,一二而三,一三而四,是四象立矣。四象元五也,天五特虚中而元体,然一四而五,二三亦五,是两伍矣。具以本数之天五,又参伍矣。况一、二、三、四自然总而十数,中以天五,参伍而十五也。
再说从太极到两仪,从四象到八卦,也不过是生数一、二、三、四和成数六、七、八、九罢了。至于五和十,虽然也有这两个数,却只是虚设待用,从来不列在卦象的实体之中。因为由一分出一而成二,一加二成三,一加三成四,四象就立起来了。四象里本来没有五,天五只是虚居中位而没有形体;然而一加四得五,二加三也得五,这就是两个五。再具上本数中的天五,就又成了「参伍」。何况一、二、三、四自然合成十这个数,中间参入天五,参伍相合就是十五。
天数之一、三、五则九,地数之一不四则六,而一五亦六也。一六而七,二五亦七也。一七而八,三五亦八也。一八而九,四五亦九也。则八卦成列矣。一九则十,一、二、三、四自然亦十也。八卦则元自而十也,十故元所容其体,以一用其一不三、四,则其十亦特九也。十之为九,乃所以复归于一,是十即一也。
天数中的一、三、五合起来是九,地数中的二、四合起来是六,而一加五也是六。一加六是七,二加五也是七;一加七是八,三加五也是八;一加八是九,四加五也是九——八卦于是排成行列。一加九是十,而一、二、三、四自然相加也是十。可是八卦本身没有办法凑出十来,所以十没有地方安放它的形体;用那个一去运用二、三、四,则那个十也只等于九。十之所以成为九,正是要它复归于一,可见十其实就是一。
河图之数,四方各十,故坎一与离九相对而十,中虚天五之用而十五;坤二与艮八相对而十,中虚天五之用而十五;震三与兑七相对而十,中虚天五之用而十五;巽四与乾六相对而十,中虚天五之用而十五,以是知天五与地十皆元其体与位之正,特虚用其数,以相久十而什伍也。斯所以参伍也,参伍所以参两也,故河图之数正实四十,而以天五地十之虚数通用之以计,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也。
河图之数,四方各得十:坎一与离九相对成十,中间虚含天五之用便是十五;坤二与艮八相对成十,中间虚含天五之用便是十五;震三与兑七相对成十,中间虚含天五之用便是十五;巽四与乾六相对成十,中间虚含天五之用便是十五。由此可知,天五与地十都没有属于自己的形体与正位,只是虚设其数来运用,靠「乂」形与「十」形互相交午而并成五、并成十。这就是所谓「参伍」;有参伍,才能有「参两」。所以河图的实数正好是四十,再把天五、地十两个虚数通算进去,才成为天地之数五十有五。
七为少阳,八为少阴,其合固成十五,然其生数不备,不能变。九为老阳,六为老阴,其合亦虽只十五,而生数之一、三、五而九,二、四而六,故六之变则九,九之变则六,此通重《易》之爻不见七八,而元非九六,而参伍以变,参天两地,莫非是也。
七是少阳,八是少阴,两者相加固然也是十五,但它们的生数不完备,所以不能变。九是老阳,六是老阴,两者相加虽然也只是十五,可九由生数一、三、五合成,六由生数二、四合成,所以六一变就成九,九一变就成六。这就是为什么通观六十四重卦的爻辞,见不到七和八,全都是九和六;而「参伍以变」「参天两地」,也没有一处不是这个道理。
四方之数各十,合参其九而二十有七,两其六而十有二,总之则三十有九,而特遗其一,则其一将何所用乎?故以其一存诸十,则四十矣。故坎之立极于一,敛其十以自归,以建大中,以生生数之始,以成成数之终。退藏于密,而莫之究极,见于参天两地倚数之一以为十,则所谓中也。中也者,合数之所不得其中者,而使之交合于中,所以中其不中者也。
四方之数各得十,把九三倍是二十七,把六加倍是十二,合计三十九,偏偏剩下一个一没有着落,这个一将用在哪里呢?所以把这个一存放到十里,就成了四十。因此坎以一立极,收敛那个十而使之归于自身,用来建立大中之道,生出生数的开端,成就成数的终结。它退藏在隐密之处,无人能穷究到底,只在「参天两地倚数」时以一作十而显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中」。所谓中,就是把那些原本得不到中位的数会合起来,使它们交合于中,从而让不居中的也能得中。
由坎北之一始制于中,二效之而分兑西之七以为中,三效之而分震束之三以为中,四效之而分离南之九以为中,凡中皆立于十,皆以数合于十而中分之者,盖以寄其一云尔。惟坎之一,独元所可用,特立于中而以元用之用而用,有用之用则中之用,不既大矣哉。故坎之一,虽不在参两参五之用,而用之以制参天两地参伍之制焉。故参天不自坎而自艮始也。
由北方坎位的一最先在中位立法,二效法它而分取西方兑的七以为中,三效法它而分取东方震的三以为中,四效法它而分取南方离的九以为中。凡是中,都建立在十上,都是用数去凑合成十再从中平分,为的是寄托那个一罢了。唯独坎的一,本身无可取用,只是特立于中,以「无用之用」而发挥作用;这种有用之用,也就是中的作用,岂不是很大吗?所以坎的一虽然不在参两、参五的运用之列,却正是用它来制定「参天两地」和「参伍」的法度。因此「参天」不从坎开始,而从艮开始。
参亦非它,即前所谓一二之变也。一自分其一以为一,起而相对,则见其二,而不见一;其一又自参出于二之中,故曰参也。此参制之一小成,然参两参伍,莫不于是焉起,斯故示其参之凡也。
所谓「参」也不是别的,就是前面说过的一与二之间的变化。一自己分出一来成为另一个一,起来两两相对,人们就只见到二而见不到一;那个一又自己从二当中参出来,所以叫做「参」。这是「参」这一法则的一个小成,然而参两、参伍无不由此发端,所以在这里先把「参」的大略指出来。
卷之二 校勘记
#1『也』,原脱,据四库本补。 #2『谓』,四库本作『之』。 #3『二其三』,四库本作『三其二』。 #4『所』,据其上文义例补。 #5『莫匪』,四库本作『莫非』。 #6『大极』,四库本作『太极』。
第一条:「也」字,原本脱落,今据四库本补上。第二条:「谓」字,四库本作「之」。第三条:「二其三」,四库本作「三其二」。第四条:「所」字,是依据上文的文义体例补入的。第五条:「莫匪」,四库本作「莫非」。第六条:「大极」,四库本作「太极」。
卷之三 河图传下(临川道士雷思齐学)
道家以日月为易,始蹈常袭故,未始谓然,卒究于《大传》则未始不然。日:「乾、坤,其《易》之蕴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毁,则元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是犹未识所见之《易》为何物也。
道家把日与月合起来解释「易」字,起初我以为这只是因袭旧说、蹈常习故,并不以为然;最后拿《系辞大传》来推究,才知道未尝不是如此。《系辞》说:「乾、坤大概是《易》的蕴藏吧?乾、坤排成行列,《易》就在其中确立了。乾、坤若毁坏,就无从见到《易》;《易》若见不到,那么乾、坤也几乎要止息了。」单看这几句,还不知道所见的《易》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则又日:「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是《易》之为物有体可以见矣。则又日:「辟户谓之乾,阖户谓之坤,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是《易》之谓体者,又见其有用矣。
《系辞》又说:「乾、坤大概是《易》的门户吧?乾是阳物,坤是阴物。阴阳合其德性,而刚柔各有形体,用来体现天地的营为,用来会通神明的德性。」这就见得《易》作为一物,是有形体可见的。《系辞》又说:「开门叫做乾,闭门叫做坤,一闭一开叫做变,往来不穷叫做通。显现出来叫做象,成形出来叫做器,制作而使用它叫做法,出入取用、百姓都在用它叫做神。」这就见得《易》所说的体,又是有作用的。
故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日:「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着明莫大乎日月。」曰:「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凡是数端,莫不举日月以征,则信其为易也完矣。
所以《系辞》说:「天地各就其位,而《易》就运行在其中。」又说:「取法物象没有比天地更大的,变化通达没有比四时更大的,悬挂物象而显明没有比日月更大的。」又说:「广大与天地相配,变通与四时相配,阴阳的意义与日月相配。」这几处,无不举出日月来作证验,那么日月就是「易」这一说,可以完全相信了。
夫《易》与天地准,能弥纶天地之道,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则成象谓乾者日也,效法谓坤者月也。日象离数,极乎九;月象坎数,始乎一。凡九必对六,今云一者,一合天五为六,坎一乾六为水生成,所以为月者也。
《易》与天地相准齐,能包罗天地之道;抬头在天上观察物象,低头在地上观察法则,那么所谓「成象之谓乾」指的是太阳,「效法之谓坤」指的是月亮。太阳取象于离,其数极于九;月亮取象于坎,其数始于一。按理九必定与六相对,如今说月为一,是因为一加天五为六,坎一与乾六正是水的生数与成数,所以用它来指月亮。
且天地乃乾坤之体,乾坤乃天地之用,惟天地定位,而上下气形有不易之分,故乾坤成列,而阴阳体用有变易之数。天地有常体,而莫见其用;阴阳有常用,而莫究其体,惟日月之体用兼着,故特着其义以配阴阳云尔。
况且天地是乾坤的形体,乾坤是天地的功用。正因为天地各定其位,上下之间气与形有不可改易的分际,所以乾坤排成行列,而阴阳的体与用便有变易之数。天地有恒常的形体,却看不见它的作用;阴阳有恒常的作用,却推究不出它的形体。唯有日月,形体与作用两方面都显著,所以《系辞》特地标举它的意义来与阴阳相配。
且明教以范围天地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者,特通乎昼夜之道而知也。夫昼夜之道,岂难知哉?百姓日甩而不知尔。请略举其凡:乾,阳物者,日其类也;坤,阴物者,月其类也。阴阳成列而合德者,四时合序,日月合明,亦类也。
而且《系辞》明明告诉我们:所以能「范围天地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只是因为通晓了昼夜之道。昼夜之道难道很难懂吗?不过是百姓天天在用却不自知罢了。请让我略举它的大概:乾是阳物,太阳就是它的同类;坤是阴物,月亮就是它的同类。阴阳排成行列而合其德性,就如四时依次相合、日月合其光明,也是同一类。
辟户谓乾,近则日之出旦,月之上弦;远则春之日夜分而谓启也。阖户谓坤,近则日之入夕,月之下弦;远则秋之日夜分而谓闭也。仰观其成象,则日之昼,月之望,夏之景长;而至俯察其效法,则夜之分,月之朔,冬之景短而至也。
「开门叫做乾」,近处说就是太阳的东升、月亮的上弦;远处说就是春分昼夜平分,古人称之为「启」。「闭门叫做坤」,近处说就是太阳的西落、月亮的下弦;远处说就是秋分昼夜平分,古人称之为「闭」。抬头观察它「成象」的一面,就是白昼、月圆之望、夏至日影最长;低头考察它「效法」的一面,就是夜半、月朔、冬至日影最短。
是以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成岁焉。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日月运行,一寒一暑故日:「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
所以太阳过去月亮就来,月亮过去太阳就来,日月互相推移而光明产生;寒气过去暑气就来,暑气过去寒气就来,寒暑互相推移而一年形成。所谓变化,是进退的象;所谓刚柔,是昼夜的象。日月运行,一寒一暑,所以《系辞》说:「天地之道,是以正而显示的;日月之道,是以正而光明的;天下的一切运动,都归正于那个一。」
贞夫一也者,四时分至之中皆一也。而此特谓天下之动贞夫一,则正由坎之一也。一日之阳气初动于夜分之际,固谓贞夫一也。一年之阳,气复动于冬朔之始,尤见其贞夫一者也。
所谓「贞夫一」,是说四时之中的两分两至,其理都归于一。而这里特别说「天下之动贞夫一」,正是就坎的那个一而言。一天之内,阳气最初萌动于夜半时分,本来就叫做「贞夫一」;一年之内,阳气重新萌动于冬至朔旦之始,就更能见出它的「贞夫一」了。
坎之数一,离之数九,坎、离以一、九为乾。离为日,坎为月,日月必合于月之初一为朔。而日不云朔,月乃云朔;南不云朔,北乃云朔。夫朔逆度也,逆与日会,故谓之朔。以朔文观之,明着月之逆度者也。《说卦》日:「《易》,逆数也。」《书》亦日:「平在朔。」《易》理实同也。
坎的数是一,离的数是九,坎与离以一和九合成乾。离为太阳,坎为月亮,日月必定在每月初一会合,这一天叫「朔」。太阳不说朔,只有月亮说朔;南方不说朔,只有北方说朔。所谓朔,是逆行的度数,月亮逆行去与太阳相会,所以称为朔。从「朔」这个字的构形来看,正明白显示出月亮的逆行。《说卦》说:「《易》,是逆推之数。」《尚书·尧典》也说「平在朔易」,讲的是同一个道理。
由是以进乎日月之为易,其县象得不谓着明矣乎?故月之三五而盈,少阴、阳之七、八;三五而阙,老阴阳之九、六。总之,以地数三十而月尽,又河图法也。
由此再进一步去看日月就是「易」,它们高悬垂象,岂不正是最为显明的吗?所以月亮经过三个五日而盈满,合于少阴、少阳的七与八;再经三个五日而亏缺,合于老阴、老阳的九与六。总起来说,以地数三十而一个月终尽,这又是河图之法。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每行一度,冬南、夏北为寒暑之中极,月行每十有三度而奇,与日之合者十有二朔,而岁常以备六阴六阳十有二月,天地节而四时成,是月之运行劳亦甚矣。其称坎为劳卦者,不徒谓水也,此坎之一数不入于参两、参伍之制,而特着其动之始也,中之始也。
周天共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度之一,太阳每天行一度,冬至偏南、夏至偏北,是寒暑的两个中极;月亮每天行十三度多一点,一年中与太阳会合十二次而成十二朔,因此一年恒常具备六阴六阳、十二个月。天地有节度而四时形成,可见月亮的运行也够辛劳了。《说卦》称坎为「劳卦」,并不只是因为它属水;这正是因为坎的一这个数不参与「参两」「参伍」的立法,而专门用来标示运动的开端,也就是中的开端。
合而言之,天地者体也,阴阳者用也。体者形,所以用其气;用者气,所以体其形。天以气体其形,故其形下包乎地;地以形用其气,故其气上行乎天。是天之气,全体乎地之形;而地之形,全用乎天之气,此又参两之制得以明之也。
合起来说,天地是「体」,阴阳是「用」。体就是形,用来运行它的气;用就是气,用来充实它的形。天以气来充实自己的形,所以它的形向下包住了地;地以形来运行自己的气,所以它的气向上通行于天。这样,天的气完全以地的形为体,地的形完全以天的气为用——这一点,也可以用「参两」的法度来说明。
一之始参,三之终参,皆天也,而并位乎平地之下。如:乾者,老阳也,乃附于成数之六阴,位乎阴地西北,偏极乎退数之终。艮者,少阳也,乃附于成数之八阴,位乎阳地东北,偏立乎进数之始。而特以坎中之一阳,不在参两之用者,因其始生自然之一,介然特立于阴阳终始之际,起岁之朔,月之朔,以体生生之谓易,斯足以明地之体全用乎天矣。
一所起的「参」,三所终的「参」,都属天,却一并处在地平线以下。比如乾是老阳,却附在成数六这个阴数上,位居属阴的西北,偏处于退数的尽头;艮是少阳,却附在成数八这个阴数上,位居属阳的东北,偏立于进数的开端。而唯独坎中的那一点阳,不列入参两之用,因为它是自然初生的那个一,孤介地特立在阴阳终始交替之际,发起一年之朔、一月之朔,用来体现「生生之谓易」。这就足以说明:地的形体,完全在运用天的气。
一始之两,二终之两,皆地也,而兼列于平地之上。如:巽,少阴也,虽以附地生数之四阴,位乃在东南,偏阳气升已过中之进数。坤,老阴也,虽以附地生数之二阴,位犹在西南,偏阳气降未及中之退数。且兼两地并以奉中,参天位之极,当天之极高,日之极中,斯足以明天之用,全体乎地矣。
一所起的「两」,二所终的「两」,都属地,却一并排列在地平线以上。比如巽是少阴,虽然附在地的生数四这个阴数上,位置却在东南,偏于阳气上升已过中位的进数一边;坤是老阴,虽然附在地的生数二这个阴数上,位置却仍在西南,偏于阳气下降尚未到中位的退数一边。而且它们兼取两地之数一同奉承中位,参赞天位的极点,正当天最高、日最中之处。这就足以说明:天的作用,完全以地为体。
以是知参两之制,非有日以定其昼夜长短,有月以更其朔望赢缩,则天地之气形体用,阴阳之变化生成,其升降进退之变通分合,出入之归宿,则恶风而讨其真是哉。
由此可知「参两」这套法度,若没有太阳来划定昼夜的长短,没有月亮来更替朔望的盈亏,那么天地的气与形、体与用,阴阳的变化与生成,以及升降进退的变通分合、出入往返的归宿,又到哪里去追究它的真相呢?
故尝由是以参之制,数之元矣。天一之始,自北而中,而分地二于西南,不得谓天地定位者,阳正而下,阴偏而上也。二得名坤,一不得名乾者,一起于坎也。由一参二以为三,以前而东,盖所以见人参于天地之中以生,而动于震,因两其二而四,附以顺而相入之巽,虚生其象以为四。然象非实体也,象天地与人,极男女之相配以始者尔。
所以我曾由此用「参」的法度去推原其数。天一起于开端,从北方走向中位,又把地二分置在西南,这还不能叫做「天地定位」,因为阳居正位却在下,阴居偏位却在上。二可以称作坤,一却不能称作乾,是因为这个一起于坎。由一参入二而成三,向前而到东方,正是要见出人参赞于天地之中而生,因而在震位发动;再把二加倍成四,附上那顺从而相入的巽,虚设出它的象而成为四。然而象并不是实体,只是取象于天地与人,穷尽男女相配以为开端的意思罢了。
□一与三之阳,自然已各据其中,而二与四之未中,未有以正之可遂已乎?故有待取用于成数之交合,以成其正也。五虽虚位于中,而有其数可制其用。一交五,而以其一相配而成六于乾;二交五,而以其二相配而成七于兑;三交五,而以其三相配而成八于艮;四交五,而以其四相配而成九于离,然后始谓之成象。成象则谓之乾,而效法则谓之坤矣,乃得谓之天地定位也。
一与三这两个阳数,自然已各自占据了它们的中位;可是二与四还没有得中,难道就没有办法端正它们、只好这样算了吗?所以要有待于取用成数的交合,来成全它们的正位。五虽然只是虚居中位,却有它的数可以制定用法:一与五相交,用它的一相配而在乾成六;二与五相交,用它的二相配而在兑成七;三与五相交,用它的三相配而在艮成八;四与五相交,用它的四相配而在离成九,这才叫做「成象」。有了「成象之谓乾」,又有「效法之谓坤」,然后才能称为天地定位。
其实一自合一,二自合二,三自合三,四自合四,特以交五而变尔。于是坎一之阳合而成乾六之阴,坤二之阴合而成兑七之阳,震三之阳合而成艮八之阴,巽四之阴合而成离九之阳,其始正者合而辅于偏,始偏者合而归之正,于是八卦成列,而象在其中矣。亦惟一之自中,坎独自若而不入于数,而河图参天两地,参伍错综之变,得以行乎其中也。
其实一只与一相合,二只与二相合,三只与三相合,四只与四相合,只是因为与五相交才起了变化。于是坎一之阳合成乾六之阴,坤二之阴合成兑七之阳,震三之阳合成艮八之阴,巽四之阴合成离九之阳:起初居正位的,合起来去辅助偏位;起初居偏位的,合起来又归于正位。于是八卦排成行列,物象就在其中了。也正因为那个一自居中位,唯独坎依然故我而不落入数中,河图「参天两地」「参伍错综」的变化,才得以在其中运行。
故由参天之制皆用九,而知九为《乾》之用,由两地之制皆用六,而知六为《坤》之用。盖乾之始参于艮八,而不足于数,则取震之一而九之中参,当阳极而体数之全;元余不足,则自九之终参,则取兑过中有余之三,以奉乾六之终。而九之两之始起数于震中之二,以合巽四之不足。而六之两之终起数于坤之本二,以合兑中有余之四而六之,是明参两九六所用之盘也。
所以从「参天」的法度都用九,可知九是《乾》的用;从「两地」的法度都用六,可知六是《坤》的用。大抵乾从艮八起参,数还不足,就取震的一来凑成九;居中的一参,正当阳到极点而其数完满,既不多余也不欠缺;最后的一参,则取兑那超过中位而有余的三,用来奉承乾六的终结。至于「两」,开头的一两从震中的二起数,用来补合巽四的不足;末尾的一两从坤本有的二起数,用来配合兑中有余的四而成六。这就把参两、九六所用的盘算讲明白了。
或有谓坤二与兑七而九,乾位自得六数亦自成九、六也,曾不识两之制皆终地上,参之制皆终地下,又焉得而易之哉?况乾本九也,今数乃损而六;坤本六也,今数乃增之而九者,尤足以明老阴之六变而之九,老阳之九变而之六,而卦爻之所以成九、六也。
也许有人说:坤二加兑七就是九,乾位本来就有六这个数,这样不也自然凑成九与六吗?这种说法根本不懂得:「两」的法度都终结在地平线以上,「参」的法度都终结在地平线以下,又怎么能随便调换呢?何况乾本来是九,如今它的数却减损为六;坤本来是六,如今它的数却增加为九。这更足以说明:老阴的六变而为九,老阳的九变而为六,卦爻之所以只称九、六,道理就在这里。
由参天之用必九,两地之体必六,《下系》之首日:「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而后世乃谓《易》画之重,非由羲始,吾不信也。
由于「参天」之用必定是九、「两地」之体必定是六,所以《系辞下传》开篇就说:「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可是后世竟有人说《易》的重卦不是从伏羲开始的,我是不相信的。
且《说卦》谓说言乎兑,成言乎艮。凡再言其山泽通气者,即《咸》卦也。《咸》之《象》日:「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况且《说卦》讲「说言乎兑,成言乎艮」,又两次提到「山泽通气」,这指的就是《咸》卦。《咸》卦的《彖传》说:「阴阳二气互相感应而彼此相与,艮止而兑悦。天地相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动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察它所感之处,天地万物的情状就可以看出来了。」
其雷风相薄者,即《怛》卦也。《怛》之《象》日:「雷风相与,巽而动。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怛,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至于「雷风相薄」,指的就是《恒》卦。《恒》卦的《彖传》说:「雷与风互相配合,巽顺而震动。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停息。日月得天之道而能长久照耀,四时变化而能长久成物,圣人久行其道而天下教化有成。观察它所恒久之处,天地万物的情状就可以看出来了。」
迦求于下经之人道攸始,则《说卦》重卦其旨一毫不悖也。故愚谓重《易》断自羲始。不然,《礼》谓三《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四,其欺我哉?求《易》之道,试以是进之。
再拿《易》下经以人道为开端这一点来求证,可见《说卦》所讲的与重卦之旨丝毫不相违背。所以我认为重卦断然是从伏羲开始的。若不是这样,《周礼》说夏、商、周三种《易》的经卦都是八、别卦都是六十四,难道是骗我们吗?探求《易》道的人,不妨从这一点上入手。
《说卦》日:「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因参稽其所以参两者,其得于河像素问然矣。且帝出乎震一章,尤河图之大讲明也。特截自震起于春中,环周而讫于艮,寓夏正之岁更尔。
《说卦》说:「从前圣人作《易》,以三配天、以二配地而确立各数,观察阴阳的变化而设立卦,发挥刚柔的作用而生出爻。」考究他们讲「参天两地」的根据,本来就是从河图之象上得来的。而「帝出乎震」那一章,更是对河图的大力阐明。它只是从震开始截取,起于春分之中,环行一周而止于艮,用来寄寓夏历一年岁首更替的次序罢了。
故曰:「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日:「艮,东北之卦,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意盖谓又始于出乎震者也。此实孔子特以变通四时言也,而于通乎昼夜之道,而知则未及悉也。
所以《说卦》说:「终结万物、开始万物的,没有比艮更盛的了。」又说:「艮是东北方的卦,是万物成其终又成其始的地方。」这意思是说,终结之后又要从『出乎震』重新开始。这实在是孔子特地就四时的变通来说的,至于「通乎昼夜之道而知」这一层,还没有说得周详。
夫两之制,并起于平地,以奉中参者,自春而秋以分,必极于夏之至者,亦昼之象也。始终之参,皆在地中者,自秋而春以分,必极于冬之至者,亦夜之象也。
「两」的法度,都从地平线上起,用来奉承居中的那个「参」,它从春分到秋分,必定以夏至为极点,这也就是白昼的象。起始与终结的两个「参」,都在地平线以下,它从秋分到春分,必定以冬至为极点,这也就是黑夜的象。
请以日用常行变而通之,则出乎震者,人之始作于日一也。古谓震日一所以验也。齐乎巽者,动而相与之交也。相见乎离,则交际之极也。致役乎坤,则动极徐静也。说言乎兑,休且入也。自震至兑,此昼之体用,人所同见。
请拿日常起居来变通地体会:所谓「出乎震」,就是人在日出时起身劳作。古人说震为「日出」,正可以印证。所谓「齐乎巽」,是活动开来、彼此往来交接。所谓「相见乎离」,是交往应酬到了最盛之时。所谓「致役乎坤」,是动到极点而渐渐转静。所谓「说言乎兑」,是休息而将要归家。从震到兑,这是白昼的体与用,人人都能看见。
至于战乎乾,卒取终参之制。其数之九,则存兑余之三,向晦入息于乾六以终也。阴阳相薄,闭塞不用之时也。然终则有始,至于劳乎坎,则夜分之气复动,准于七日之复则同也。成言乎艮,则远接兑余之三,说言乎兑也。山泽通气,感而相与,虽止于其所而时行则行,斯人事之又兴始者也。
至于「战乎乾」,则是取用最后一个「参」的法度。它的数是九,就保留兑所余下的三,人在天黑时入室安息,归结于乾六而终止。这时阴阳相互迫近,是闭塞不用的时候。然而有终必有始,到了「劳乎坎」,夜半的气又重新萌动,这与《复》卦「七日来复」的道理相同。到了「成言乎艮」,就远远接上兑所余下的三,也就是「说言乎兑」。山泽气息相通,交感而相与,虽然暂止于所在之处,可时机一到就照样运行,这正是人事又一次兴起的开端。
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吾见自羲、文以来,河图之一阴一阳,进退升降,往复循环,周流不息;开古迄今,远之一岁之冬夏,迩之一日之昼夜,莫不由斯道也。
所谓变化,是进退的象;所谓刚柔,是昼夜的象。我看自伏羲、文王以来,河图所显示的一阴一阳,进退升降、往复循环、周流不息;从远古直到今天,远则一年的冬夏,近则一天的昼夜,没有哪一样不是遵循这条道理的。
吾日用常行,不在他求,参天之道自艮始者,于是乎在其视《太玄》以七百二十九,赞之准《易》,《皇极》以元、会、运、世之旁通,各以一期之岁、月、日、时为数例,视今通其变、极其数于河图,日可见之行也。岂不易简而理得哉?斯非至精变而神者与?
我们日用常行之间就有此道,不必向别处去求;「参天」之道从艮开始,道理也就在这里。拿它比照扬雄《太玄》用七百二十九赞来准拟《易》,比照邵雍《皇极经世》用元、会、运、世互相旁通、各以一周期的年、月、日、时为数例,再看看今天在河图上会通其变化、穷极其数,那真是天天可以见到的实行之道。这岂不是既平易简约而又切合于理吗?这难道不是至精、至变而至神的吗?
卷之三 校勘记
#1『亦类也』,此三字四库本缺。 #2『爻』,原作『××』,据四库本改。 #3『毫』,原作『豪』,据四库本改。 #4『春中』,四库本作『泰中』。 #5『他求』,四库本作『它求』。
第一条:「亦类也」三字,四库本没有。第二条:「爻」字,原本作两个墨钉,今据四库本改正。第三条:「毫」字,原本作「豪」,今据四库本改正。第四条:「春中」,四库本作「泰中」。第五条:「他求」,四库本作「它求」。
卷之四 河图辨征(临川道士雷思齐学)
河之有图,处牺则之以画八卦,文王因之以系卦辞,历代宝而传之。自见于《书》之《顾命》陈之束序者,而今乃谓其元,谁敢哉?然自《记》以思古,则云其出语之伤,今则云其不出《顾》已皆意之,而非其真见矣。秦火之后,独见于《书传》孔安国之云而已。
黄河出现过图,伏羲取法它而画出八卦,文王依据它而系上卦辞,历代都把它当作宝物递相传授。它曾明载于《尚书·顾命》,说是陈列在东序,如今竟有人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谁敢这样断言呢?然而自从《礼记》追思古事,就说过河图不出的伤感之语;今人则说它并未出于《顾命》——这些都是凭意猜度,而不是真的见过。秦代焚书以后,河图之说就只见于孔安国《尚书传》的一句话罢了。
《汉志》杂以图书,而徒谓其与《书》经纬表裹,《易纬》则徒又枝辞蔓引,愈违本旨,以至芒乎莫之究其有元形似之真为何如者,讫于唐五季也。
《汉书·艺文志》把河图、洛书混在一起讲,只说它们与《尚书》互为经纬表里;《易纬》一类的书又枝蔓地牵引附会,越发违背本旨。以至于茫茫然没有人能追究:河图究竟有没有形状、它真实的样子到底如何。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唐末五代。
及宋之初,陈传图南始创古推明象数,闵其贱用于阴阳家之起例,而芜没于《乾凿度》大一取其数以行九宫之法,起而着为龙图,以行于世。愚幸及其全书,观其离合出入具于制数之说,诚若剖心而有以求羲、文之心者也,然皇有不得于羲、文之心者。
到了北宋初年,陈抟(字图南)才开始独创新意,推明象数。他痛惜河图被阴阳家拿去当作起课的例式而贬低了,又被《易纬·乾凿度》所谓「太一取其数以行九宫」之法所湮没,于是起而著《龙图》,流传于世。我有幸见到他的全书,看他讲数的离合出入,确实像是剖心沥血地去追求伏羲、文王的本心;然而其中也还是有没能契合伏羲、文王本心的地方。
于本图之外,就以五十有五之数别出一图,自标之以为形洛书者已,是其初之失也。虽其纵横、错综、分合、体用之意,皆在本图,而五十有五之数,既离而别出,世遂舍本逐末,因疑图书并出,虽是若非,元以究其诣极,而徒长纷纷之论。
他在本图之外,又拿五十有五这个数另画一图,自己标称它为洛书的形状,这就是他最初的失误。虽然纵横、错综、分合、体用这些意思都还在本图之中,可是五十有五之数一旦离开本图另立一图,世人便舍本逐末,因而怀疑河图、洛书是同时出现的,似是而非,无从穷究到底,白白助长了纷纷不休的争论。
至其传及刘牧长民,因之泛出五十五图,名以《钩隐》,则又以增异。而时则李观泰伯即驳其非是,然又自谓存其三图。及见此三图,则其首即所传今谓河图者,其二即所别出五十五数、漫标谓形洛书者,其三又止于八卦方位而已。是长民不揣其本,其事固非,而泰伯亦元不识此之三本之则一,而妄析以为三尔。
传到刘牧(字长民)手里,他据此泛滥地画出五十五幅图,题名为《易数钩隐图》,于是更增添了异说。当时李觏(字泰伯)就写文章驳斥他的错误,可是李觏又说自己保留了其中三幅图。等到看见这三幅图:第一幅就是相传今天所谓的河图,第二幅就是另外分出去的那个五十五数、被随意标称为洛书形状的图,第三幅又不过是八卦方位图罢了。可见刘牧不去推究根本,他这件事固然不对;而李觏也一样不懂得这三幅图本来只是一幅,却胡乱把它拆成三幅。
自时已后,愈传愈失,愈说愈凿,至有因河出图、洛出书见于《大传》,而并致疑《大传》非孔子所作者。不知图本非书,书本非图。至其甚者,以五十五数之图,乃妄谓之河图,而以图南所传之河图反谓之洛书,颠倒迷缪,靡所底止。
从此以后,越传越失真,越解释越穿凿,甚至有人因为「河出图,洛出书」这句话见于《系辞大传》,就连《大传》也怀疑起来,说它不是孔子所作。他们不明白:图本来不是书,书本来也不是图。更严重的是,把那个五十五数之图胡乱称作河图,反把陈抟所传的河图称作洛书,颠倒迷乱,没有止境。
殊不明河图八卦明着五十五数,实指以天数五、地数五;而其数自天一、地二以至天五、地十,合而五十有五,有体有用,有虚有实,原始要终,而尽发于一图,岂尝别求合于洛书哉?洛书亦岂尝谓五十五数哉?
他们全然不明白:河图与八卦本来就明明白白含着五十五这个数,它实际所指的就是「天数五、地数五」;这些数从天一、地二一直到天五、地十,合起来是五十有五,其中有体有用、有虚有实,推原开端、归结终点,全部展现在一幅图里,何尝需要另外去和洛书相凑合呢?洛书又何尝说过它是五十五数呢?
今图南既别元义例辞说,误以图之五十五数,别标一图以为洛书,是其传疑之始也。原其初意,盖由汉儒袭传《洪范》初一之五行,其二曰火,四日金。《太玄》准《易》实本之,亦以二为火,为南;四为金,为西。今河图乃置二于西南,置四于束南,是火、金改次矣。
如今陈抟既没有另外交代义例和解说,却错把河图的五十五数另标一图当作洛书,这就是疑案流传的开端。推究他最初的用意,大概是因为汉儒相承传述《洪范》「初一曰五行」那一段,其中第二是火、第四是金;扬雄《太玄》准拟《易》,实际上也本于此,同样以二为火、居南,以四为金、居西。可是河图却把二安放在西南、把四安放在东南,这样火与金的次序就变了。
既不敢遂改河图,乃别以其五十五数析为洛书,而以《洪范》二火次于南,四金次于西,且以七随二,九随四,而易置其南西焉。以故长民不识其由,至谓火、金易位也。
他既不敢就此去改动河图,于是另外把那五十五数拆出来当作洛书,按《洪范》把二火排在南方、四金排在西方,还让七跟着二、九跟着四,把南方和西方的位置对调过来。正因为如此,刘牧不明白其中缘由,竟说成是火与金互换了方位。
夫离之数九,居正南,为火;兑之数七,居正西,为金,乃天地自然参五以变之数,断断元以易之,岂容以汉儒任意比校《洪范》火、金之二、四,得而移易之乎?况《洪范》只有五行之数,今增以七、九,又以七随二,九随四,又何所本哉?若校以河图之例,七附二,九附四,是七稽疑当随二五事,九五福当随四五纪,则成何义类也?
须知离的数是九,居正南,属火;兑的数是七,居正西,属金:这是天地自然「参伍以变」之数,断断乎不可更动,怎么容许拿汉儒随意比附《洪范》火二、金四的说法,就把它搬来移去呢?何况《洪范》只有五行的次序之数,如今却添上七和九,又让七跟着二、九跟着四,这又有什么根据?若按河图的体例来核对,七附于二、九附于四,那就成了第七畴「稽疑」要跟着第二畴「五事」,第九畴「五福」要跟着第四畴「五纪」,这算哪一门的义理归类呢?
二、七、四、九,徒论其数,元形象,元方位可定指,空移易之则可;离、兑之有方所,火、金之有体用,岂天地之造化,亦遂肯依附人之作为,亦为之变移乎?今图南不谓图书之数,校然不可相同,而欲以背理之人为比而同之,截截自分界限,是得指失肩背矣。
二、七、四、九,若单就数目而论,本没有形象、也没有方位可以确指,凭空调换一下倒也无妨;可是离与兑各有确定的方位,火与金各有体有用,难道天地的造化也肯迁就人的安排,跟着变动吗?如今陈抟不肯承认河图与洛书之数显然不能等同,反而想用违背事理的人为办法去比附求同,还硬生生自划界限,这真是顾得上一根手指,却丢掉了整个肩背。
且河图之出,非徒谓四象、八卦之具文也,天地之体用固犹是也。离南象天,离中乃阴,阴所以降;坎北象地,坎中有阳,阳所以升。震阳在初,所以象肠木之束升;兑阴在上,故以象阴金之西降。乾、坤所以体天地,阴、阳所以用造化,而二卦乃寄于西南、西北之维,习于常见,是天地易位矣,不惟是也。
再说河图的出现,并不只是把四象、八卦的现成文样摆出来,天地的体与用本来也在其中。离居南方而象天,离的中爻却是阴,阴所以主下降;坎居北方而象地,坎的中爻却有阳,阳所以主上升。震的阳爻在最下,所以象阳木自东方上升;兑的阴爻在最上,所以象阴金自西方下降。乾、坤本是用来体现天地的,阴、阳本是用来运行造化的,可这两卦却寄放在西南、西北两维;人们看惯了也就不觉得,其实这已是天地易位了。而且问题还不止于此。
筮法又以震、巽为木,乾、兑为金,坤、艮为土,而坎独为水,离独为火,则坎、离得专水、火,而乾、坤乃不得专天、地,亦犹火、金之不可以执方求定也。坤二位于西南,乃地二生火;巽四位于束南,乃地四生金,皆阴也。而兑七位于西,离九位于南,皆阳也。是生数皆阴,必待阳数以成之也。
筮法又把震、巽定为木,乾、兑定为金,坤、艮定为土,而坎独为水、离独为火。这样一来,坎、离可以独占水、火,乾、坤反倒不能独占天、地,这也正如火与金不能死守一个方位去认定一样。坤二位居西南,正是「地二生火」;巽四位居东南,正是「地四生金」,这两个都属阴。而兑七位居西方、离九位居南方,这两个都属阳。可见生数都属阴,必须等阳数来成全它。
地之生数自西而南,故坤而后巽;成数自南而西,故离而后兑。观于火既炽而灰灭,是火既变而神化;金虽销而质存,是金既化而精犹未变也。此火、金之所以互变化者,同而不同,故一不七、四、九之数,自是参伍错综之变,不可以执方究其竟也。
地的生数从西走向南,所以先坤而后巽;成数从南走向西,所以先离而后兑。看火烧得极旺之后连灰也熄灭了,这是火已经变化而神妙难寻;金虽被熔化,质地却还留存,这是金虽已变化而精质仍未改变。这正是火与金互相变化之处,看似相同其实不同。所以二、七、四、九这些数,本就是「参伍错综」的变化,不能死守一个方位去追究到底。
今五十五数之图,以一、二、三、四置于四方之内,而以六、七、八、九随置其外者,按其方而数之则可也。不知将何以循序回环,以运行之乎?况不知五与十者,特有数寄于四方之位而虚用之也。
如今那幅五十五数之图,把一、二、三、四放在四方的里圈,把六、七、八、九跟着放在外圈,照着方位一个个去数固然也数得下来,可是它究竟要怎样依次循环、周流运行呢?何况作图的人并不懂得:五和十只是把数寄放在四方的位次上虚设待用而已。
且五与十虽谓土数,五行家于土,必以分王于四方辰、戌、丑、未之位;医家谓土为脾,以五气之运,每运七十二日,总三百六十为期之例,特以土之七十二日,四分之各十八日于四时之附末,谓为脾之主事。医于人至为切已,以土之日四分而试之以为常验,亦岂尝专以土之五总之,而特设五于四方之外,与四方分位,而别立之五以为中五哉?
再说五与十虽被称为土数,可五行家讲土,一定说它分王于四方辰、戌、丑、未四个月位;医家讲土为脾,按五运之气每运七十二日、共三百六十日为一周期的成例,特地把属土的七十二日平分为四份,各以十八日附在四季之末,说这是脾所主事的时段。医术对人身最为切己,尚且把土的日数分作四份来验证、并奉为常法,何尝专把土的五总归一处,特地在四方之外另设一个五,与四方分庭抗礼,另立所谓「中五」呢?
况筮法四营而成《易》,以十有八变而成卦;每变四营,总卦之成,凡七十有二营,亦与医说胳合。今图乃分五离立,而特设异五于中位,指以为中,则为此中者,又将孰适于用乎?故余以为图南之别出五十五数,标异谓之形洛书者,是其初作已自失之矣。
何况筮法「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每一变四营,成一卦共计七十二营,也与医家的说法暗合。如今那幅图却把五分割出来独立安放,特地在中位另设一个与众不同的五,指着它说这就是中;那么这个所谓的中,究竟要怎样才派得上用场呢?所以我认为,陈抟另外分出五十五数、标新立异地称它为洛书之形,在最初动笔时就已经错了。
《书》之九畴,各畴自有成数,如一五行,二五事,犹或得以五行、五用之数;从而强推引之,至于五皇极,则已不可指实之为何物、何事,而甚则九五福而附以六极,则将计九乎?计五福而兼计六极乎?
《尚书·洪范》的九畴,每一畴自有它固定的数目:如第一畴「五行」、第二畴「五事」,或许还能拿五行、五事的数去勉强牵引;可推到第五畴「皇极」,就已经指不出它究竟是什么物、什么事了。更严重的是第九畴「五福」后面还附着「六极」,那到底该算作九呢?还是算五福再兼算六极呢?
皇极谓大中,而六极者,其极又可谓中乎,皇极本非物非事,故可指之为中。今徒实以五点,而五点者,乃遂得为中乎?畴自一至九,界界然各存本有之数,不知何自而可以合于五十有五之数?强谓其合者,盖其人之妄也心。
「皇极」是大中的意思,可「六极」那个「极」,难道也能叫做中吗?皇极本来既非具体之物、也非具体之事,所以才可以指它为中。如今只是坐实地画上五个点,这五个点难道就成了中吗?九畴从一到九,界限分明,各自保有本来的数目,不知道凭什么可以去凑合五十有五这个数?硬说它们能凑合的,不过是那些人的妄说罢了。
若其后而至于以书谓图,以图谓书者,又妄人中之妄人也。此余特谓图则有数可通,而书则有畴类可数,而不可布之以为图也。
至于后来竟有人把洛书说成河图、把河图说成洛书,那更是妄人中的妄人。所以我特地要指出:河图是有数可以会通的,洛书则只是有畴类可以计数,根本不能铺排成一幅图。
凡余所以专守河图者,非敢自谓亲见羲、文所以本之而作《易》者,而其五且十之数,横、斜、旁、正相生相成之进、退、赢、缩,一阴一阳之奇、耦、分、合,八体二用之虚、实、变、通,殆有造化神明莫穷之蕙,非人之所能为;而殆乎天机之自然者,宜其为羲、文所以作《易》之本原也。
我之所以专守河图,并不是敢自称亲眼见过伏羲、文王据以作《易》的原物;而是因为它那五与十的数,横的、斜的、旁的、正的,相生相成而有进有退、有盈有缩,一阴一阳而有奇有偶、有分有合,八卦为体、九六为用而有虚有实、有变有通,几乎含着造化神明无穷无尽的意蕴,不是人力所能造作,而近乎天机的自然。它理应就是伏羲、文王作《易》的本原。
窃尝心潜力索,触类引伸,变而通之,由门入蕴,谓独得一全之体用,僭着其说。然与汉诸儒事事必强推五行,以求合于《春秋》灾异,傅会五十五数以为洛书者,实不敢谓然,不敢同也。
我私下曾沉心竭力地探索,触类旁通、加以引申,变化而会通,由门户进入堂奥,自认为独得了一套完整的体用,才冒昧地写下这些说法。然而对于汉代诸儒事事都要硬扯五行、以求附会《春秋》灾异,以及把五十五数附会成洛书的做法,我实在不敢以为然,也不敢苟同。
世恐未悉,况此河图或谓由《易纬·乾凿度》谓太一取其数以行九宫,四正四维皆合十五。郑康成又注引其所以行九宫者,至于环中之虚位,本非谓五,而乃谓皇为五之中宫。固其《纬》、《注》俱妄,又不知其为五若十,皆虚用以制其奇耦生成,虽有其数,皇元其位也。
世人恐怕还不明白,何况有人说这个河图出自《易纬·乾凿度》,说太一取它的数来运行九宫,四正与四维相加都合成十五。郑玄又作注引述九宫运行之法,讲到环中的那个虚位,本来并不是指五,他却说那是所谓「皇」,即五的中宫。《易纬》和郑注固然都是妄说,他们又不懂得:五也好、十也好,都只是虚设待用来制约奇偶的生成,虽然有这个数,却根本没有它的方位。
然其所谓之太乙者,与太极则元以异也。苟未识其然,《记》日:「夫礼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其理固与太极元以异也,自可旁通而元问然者;《记》经之属也,因附诸《传》后以征。
不过他们所说的「太乙」,与「太极」倒是没有分别。如果还认不清这一点,可以看《礼记·礼运》所说:「礼必定本源于太一,分开来成为天地,转动起来成为阴阳,变化起来成为四时,排列起来成为鬼神。」这个道理本来与太极没有差别,自然可以旁通而不必再有疑问。《礼记》属于经书一类,所以把这段话附在《河图传》之后,用作证验。
卷之四 校勘记
#1『击』,原作『县』,据四库本改。 #2『芒』,四库本作『茫』。 #3『大一』四库本作『太一』。 #4『虽』,原作『维』,据四库本改。 #5『钩隐』,原作『勾隐』,据四库本改。 #6『其三图』,四库本空缺此三字。 #7『说』,四库本作『失』。 #8『校然』,四库本作『较然』。 #9『未变』,原作『存变』,据四库本改。 #10『妄人』,原作『妄之』,据四库本改。 #11『为』,原脱,据四库本补。 #12『为』,原脱,据四库本补。
第一条:「击」字,原本作「县」,今据四库本改正。第二条:「芒」字,四库本作「茫」。第三条:「大一」,四库本作「太一」。第四条:「虽」字,原本作「维」,今据四库本改正。第五条:「钩隐」,原本作「勾隐」,今据四库本改正。第六条:「其三图」三字,四库本空缺。第七条:「说」字,四库本作「失」。第八条:「校然」,四库本作「较然」。第九条:「未变」,原本作「存变」,今据四库本改正。第十条:「妄人」,原本作「妄之」,今据四库本改正。第十一条:「为」字,原本脱落,今据四库本补上。第十二条:「为」字,原本脱落,今据四库本补上。
卷之五 河图遗论(临川道士雷思齐学)
古圣人之王天下,创始公至理,以惠启千万世者,岂易易然率己见以自擅制作哉?此有天授,断可识矣。故河之出图,伏羲因之以则而画八卦;洛之出书,大禹因之以则而叔九畴。孔子于《大传》叔天生神物,圣人则之,而并及图书,而谓其兼则之也。子不语怪、力、乱、神,岂元所见于真实,而自乐为虚诞,以愚欺天下后世哉?
古代圣人统治天下,开创出公共的至理,用来惠泽启迪千万世的人,难道会轻轻易易凭自己的私见就擅自制作吗?这里面有上天的授予,断然是可以认定的。所以黄河出了图,伏羲依据它取法而画八卦;洛水出了书,大禹依据它取法而叙定九畴。孔子在《系辞大传》里叙述「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同时讲到河图、洛书,是说圣人对两者都取法了。孔子从不谈论怪异、暴力、悖乱、鬼神,难道他会在没有见到真实根据的情况下,自己乐意编造虚诞之说,去愚弄欺骗天下后世吗?
自称庖羲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乌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是岂先圣、后圣各以私意浅识得措乎其间哉?《易》之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其为书广大悉备,与乾坤相为终始而元弊,非有天授,能为是乎?此孔子有见于图书之出,特谓则之而已,元它说也。
《系辞》自述庖牺氏统治天下时,抬头观察天上的物象,低头观察地上的法则,观察鸟兽的纹理和土地的所宜,近处取象于自身,远处取象于万物,这才创作八卦,用来会通神明的德性、比类万物的情状。这难道是先圣、后圣各凭私意浅见就能插手其间的吗?《易》这部书,广大与天地相配,变通与四时相配,阴阳的意义与日月相配,广大而无所不备,与乾坤互为终始而没有弊病,若不是有上天所授,能做到这一步吗?可见孔子是确实见到过关于河图洛书出现的记载,才只说一句「圣人则之」,并没有别的说法。
况图之自见于成、康,《顾命》陈之束序之后,元所复闻。孔子固已自悲其不出,而有已夫之叹。汉儒之始,孔安国乃由《书传》于河图束序之下,谓伏羲王天下,龙马负图出河,遂则其文,谓之河图;
何况河图自从在周成王、康王之世见于记载,《顾命》说它陈列在东序以后,就再没有听说过。孔子本人已经为它不再出现而伤感,发出「已矣夫」的叹息。到汉儒之初,孔安国才在《尚书传》里、河图陈于东序那一句下面注明:伏羲统治天下时,有龙马背负着图从黄河出来,伏羲于是取法它的文样,这就叫河图。
于天乃锡禹《洪范》九畴之下,谓天锡禹洛书,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汰一至九,禹因而第之以成九类,类即畴也。是二说自分载于《洪范》、《顾命》各篇本语之下,亦未之有它说也。
又在「天乃锡禹《洪范》九畴」一句下面注明:上天赐给大禹洛书,是神龟背负着文样出来,排列在龟背上,有从一到九的数目,大禹依此编次而成九类,「类」也就是「畴」。这两条说法,本来是分别记在《洪范》和《顾命》各自的本文之下,此外也没有别的说法。
至郑康成始引《春秋纬》合注《大传》之图书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图龙发,洛书龟感。《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已是诡说之开端;然仍引安国之注,以为河图八卦是也,洛书九畴是也。其后王辅嗣、韩康伯于此并元所注释,惟孔颖达《易疏》虽全篇写郑注,亦谓辅嗣之义未知何风,是必未以郑注为然也。
到郑玄,才开始援引《春秋纬》来合注《系辞》所说的图书,说:「河水上通于乾而出天苞,洛水下流于坤而吐地符。河图由龙引发,洛书由龟感应。《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这已经是诡谲之说的开端。不过他仍然引孔安国的注,认为河图就是八卦、洛书就是九畴。此后王弼、韩康伯对这一处都没有作注,只有孔颖达《周易正义》虽然整段抄录郑注,却也说王弼的意思不知本于何处,可见他必定并不认可郑注。
及其疏《书》之《洪范》,乃又引《系辞》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九类各有文字,即是书也。而云天乃锡禹,知此天与禹者,即洛书。就引《汉书·五行志》刘饮以为伏羲击天而王,河出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锡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裹。
等到孔颖达为《尚书·洪范》作疏,又引《系辞》「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说九类各有文字,那就是「书」;经文说「天乃锡禹」,可知上天赐给大禹的,就是洛书。他接着引《汉书·五行志》所载刘歆的说法:伏羲承继天命而为王,黄河出图,他取法而画之,就是八卦;大禹治理洪水,上天赐以洛书,他效法而陈述之,就是《洪范》。河图与洛书互为经纬,八卦与九章互为表里。
先达共为此说。龟负洛书,经无是事。《中候》及诸《纬》多说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受图书之事,皆云龙负图,龟负书。纬候之书,不知谁作,通人讨窍,谓伪起哀、平,虽复前汉之末始有此书,已前学者必相传此说,故孔以为九类是神龟负文而出,列于其背,有数仄一至九,禹见其文,因而第之以成九类法也。
前辈通儒都持这种说法。其实神龟背负洛书这件事,经书上并没有。《尚书中候》以及各种纬书,多讲黄帝、尧、舜、禹、汤、文王、武王承受图书的事,都说龙背负图、龟背负书。这些纬候之书不知是谁所作,博通之士考究起来,认为是伪造于西汉哀帝、平帝之世。即使这类书到西汉末年才出现,在此以前学者也必定已口耳相传这种说法,所以孔安国才认为九类是神龟背负文样而出、排列在龟背上,有从一到九的数目,大禹见到这些文样,于是编次成为九类之法。
言禹第之者,以天神言语必当简要,不应曲有次第,丁宁如此,故以为禹第之也。
之所以说次第是大禹所编,是因为天神的言语必定简要,不应当曲折地排出次序、叮咛得这样细密,所以断定这个编次出于大禹之手。
其疏《顾命》之河图束序,及疏《记》之出马图,详略虽小有殊同,指意大校若此,是则所谓河图为八卦,所谓洛书为九畴,并无改议也。
孔颖达为《顾命》「河图在东序」一句作疏,以及为《礼记》「河不出马图」一句作疏,虽然详略上略有出入,大意也不外如此。可见所谓河图就是八卦、所谓洛书就是九畴,历来并没有人改变过这个论断。
由汉而唐,《易经》行世,凡经、传、疏、释之外,未有及于图、书之文刊列经首者。迨故宋之初,陈搏图南始创意推明象数,自谓因玩索孔子三陈九卦之义,得其远旨,新有书述,特称龙图,离合变通,图余二十,是全用《大传》天一地二至天五地十、五十有五之数,杂以纳甲,贯穿《易》理。
从汉代到唐代,《易经》流行于世,凡经文、传文、义疏、训释之外,从来没有把河图、洛书之类的图文刊刻排在经首的。到北宋初年,陈抟(字图南)才别出心裁地推明象数,自称因反复玩味孔子在《系辞》中三次陈说九卦的意义,领会到其中的深远旨趣,于是新写成一部书,特地题名为《龙图》。书中讲离合变通,共有二十多幅图,完全采用《系辞大传》从天一、地二到天五、地十这五十有五之数,再掺杂汉代的纳甲之法,来贯穿《易》理。
内一图谓形九宫,附一图谓形洛书者,则尽去其五生数,祇起地六至地十。自释十为用,十为成形,故《洪范》陈五行之用数语而已。及终其书,再出两图,其一形九宫者,元无改异,标为河图;其一不过尽置列《大传》五十有五之数于四方及中,而自标异谓为洛书,并无传例言说。
其中有一幅图称作九宫之形,另附一幅图称作洛书之形,后者把五个生数全部去掉,只从地六起到地十为止。他自己的解释,也不过是「十为用、十为成形,所以《洪范》陈述五行的用数」这么几句话罢了。到全书末尾,他又列出两幅图:其中一幅九宫之形的,与前面并无改动,却标名为河图;另一幅不过是把《系辞大传》五十有五之数全部排布在四方及中央,他自己却标新立异地称之为洛书,并没有任何传承的义例和解说。
特移二、七于南,四、九于西,莫可知其何所祖法而作,而标以此名,大抵因如前说《洪范》五行之二火、四金,《太玄》准《易》因之为二南、四西而然。然其流传未远,知者亦鲜。
他只是把二、七移到南方,把四、九移到西方,谁也不知道他依据什么成法这样作图、又凭什么标上这个名目。大概正如前面所说,是因为《洪范》五行以二为火、四为金,扬雄《太玄》准拟《易》也沿用此说而以二居南、四居西,所以才这样安排。不过他这套东西流传不广,知道的人也很少。
自图南五传而至刘牧长民,乃增至五十五图,名以《钩隐》。师友自相推许,更为唱述,各于《易》问有注释,日《卦德论》,日《室中语》,日《记师说》,日《指归》,曰《精微》,曰《通神》,亦总谓《周易新注》。每欲自神其事及迹,而究之未见其真能有所神奇也。
从陈抟传了五代到刘牧(字长民),才增加到五十五幅图,题名为《易数钩隐图》。他们师友之间互相推许、彼此唱和传述,各人对《易》都有注释,书名有《卦德论》《室中语》《记师说》《指归》《精微》《通神》,总起来也叫《周易新注》。他们总想把这件事和这些行迹说得神乎其神,可推究起来,并没见到真有什么神奇之处。
时则有李观泰伯,着《六论》以驳其非是,至谓恩其志误学子,坏爨世教,而删其图之复重存之者三焉:河图也,洛书也,八卦也。夫长民之多为图画,固未知其是,而泰伯亦无未识此图之三本之则一尔。河图本列八卦,而数五十有五也。
当时有李觏(字泰伯),写了《六论》来驳斥他们的错误,甚至说这些人存心贻误学子、败坏世教,于是删去那些重复的图,只保留三幅:河图、洛书、八卦。其实刘牧多画图形,固然不见得对;可李觏也一样不明白,这三幅图本来只是一幅罢了——河图本来就排列着八卦,而其数正是五十有五。
及长民辈始破洛书古说,谓非只是《洪范》,必别有书出于羲之上世,羲乃得而并则之以作《易》也。泰伯之见,则又与之同,此愚又莫能知何为其然也。
到刘牧一辈人,才开始打破关于洛书的旧说,认为洛书不只是《洪范》,一定另有一部书出现在伏羲以前的时代,伏羲才得以把它和河图一并取法而作《易》。李觏的见解,竟然也与他们相同,这一点我又实在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这样看。
盖尝夷考《大传》此章,自有法象天地,变通四时,县象日月,而又有及于蓄龟,故因谓之天生神物,圣人则之者,正谓曹也。《易》惟曹是用,所谓曹之德员而神,幽赞于神明而生曹,《易》岂有龟事哉?因其均可以占,故牵联及龟尔。
我曾平心考察《系辞大传》的这一章:它本来就讲法象天地、变通四时、悬象日月,而后又讲到蓍与龟,所以接着说「天生神物,圣人则之」,这里的「神物」正是指蓍草。《易》只用蓍草,所谓「蓍之德圆而神」,又说「幽赞于神明而生蓍」,《易》里哪有用龟的事呢?只因为蓍与龟同样可以占问,才顺带牵连提到龟罢了。
以上文谓法象天地,变通四时,故申之曰:「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上文谓县象日月,故申之日:「天垂象,圣人象之。」至于天生神物,乃申谓之如河出图,洛出书,圣人亦得以则之也。
因为上文讲了法象天地、变通四时,所以接着申说:「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上文讲了悬象日月,所以接着申说:「天垂象,圣人象之。」至于「天生神物」一句,接着申说的意思就是:像黄河出图、洛水出书这样的事,圣人也同样可以取法。
盖由河之出图,羲前既得以则而画卦,因及于洛之出书,禹后复得以则而叔畴尔。又岂害于比类而互言之哉?岂尝直欲以图书之数、之义、之条贯比而同之哉?岂尝直谓图书并出于一时哉?
大抵是因为黄河出图,伏羲在先,已经取法它而画卦;于是连带说到洛水出书,大禹在后,又取法它而叙定九畴。这样比类而交互言之,又有什么妨碍呢?孔子何尝一定要把河图与洛书的数目、义理、条贯都比同为一呢?又何尝说过图与书是同一个时候一起出现的呢?
且不惟汉儒引《洪范》以为洛书,虽图南之初谓形洛书者,亦不过谓十为用,十为成形,故《洪范》陈五行之用也者,是明指洛书为《洪范》矣。不知长民辈不本其初,故倍其师传,而谓洛书非出于禹之时,益使后之人迷乱而失所据依,何也?
而且不只是汉儒引《洪范》来解释洛书,就连陈抟当初所谓「洛书之形」,也不过说「十为用、十为成形,所以《洪范》陈述五行之用」,这分明也是指洛书就是《洪范》。想不到刘牧一辈人不去追究本源,反而背离师门所传,说洛书不是出于大禹之时,越发使后人迷乱而失去依据,这是为什么呢?
又不谓孔子之谓圣人之则之也。非特去羲之时将几世、几年,虽祇去禹之世固已千数百年矣。其称书之出洛,以比羲之图之出河,于理恶乎而不可?长民故为此说,是且并孔子之《大传》不之信邪。
他们又不想想孔子所说的「圣人则之」是什么意思。孔子距离伏羲之世,不知隔了多少代、多少年;即便只算距离大禹之世,也已经上千百年了。他称说洛水出书,用来与伏羲时黄河出图相并举,在道理上有什么不可以呢?刘牧偏要立这种说法,那岂不是连孔子的《系辞大传》也不肯相信了吗?
考图南之为龙图,虽自谓得于孔子三陈九卦之旨而作,然其序日:「龙图者,天散而示之,羲合而用之,孔默而形之。」且明称始图之未合,惟五十五数,则是谓《大传》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合而言之,不知何以于其末改标之以为洛书,殆其始误也。
考察陈抟所作的《龙图》,他虽自称是领会孔子三陈九卦的旨意而作,但他的自序说:「所谓龙图,是上天分散地显示它,伏羲把它会合起来运用,孔子默然把它显现出来。」而且明明说最初的图尚未会合,只有五十五这个数,这指的就是《系辞大传》所说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合起来讲的那个数。真不知他为什么到书末又改标它为洛书,这大概就是最初的错误所在。
长民辈乃承误而益增其误,遂真以为洛书,而有五十五图以实其误;以至泰伯已后,悉以图南标异之五十五数为真洛书也。不思图南标洛书之始偶谓用十,夫洛书所叔九畴,其十数当何汰而起哉?
刘牧一辈人承接了这个错误而又加重了它,竟真的把它当作洛书,还画出五十五幅图去坐实这个错误;以至于李觏以后,人人都把陈抟标新立异的那个五十五数当成真洛书。他们也不想想:陈抟当初标称洛书时,只是偶然说了句「用十」;而洛书所叙的九畴,那个十的数目又该从哪里起算呢?
意岂谓《大传》之河、图既可出而示世,则洛书亦可以并出示之,因假《大传》五十五数,托为《书》之九畴乎?九畴所言皆用纵比而同之谓五十五数,其用又安在哉?此不可之大者也。
莫非他们以为:《系辞大传》所说的河图既然可以拿出来示人,洛书也就可以一并拿出来示人,于是借用《大传》的五十五数,假托它就是《尚书》的九畴吗?九畴所讲的都是实际应用,纵使硬把它比同为五十五数,这个数又用在哪里呢?这才是最讲不通的地方。
故尝因长民之事讨其原,图南之后,种放、许坚、李溉,未及见其它有著述。若其所亲授之师,如范夸昌所著《太易源流》,其称龙马负图出河,羲皇穷天人之际,复位五行生成之数,定地上八卦之体,故老子自西周传授孔子造《易》之原,天一正北,地二正南,天三正束,地四正西,天五中央,地六配子,天七配午,地八配卯,天九配酉,地十配中,寄于末,乃天地之数五十有五矣。
所以我曾就刘牧这件事去追究它的来源。陈抟以后,种放、许坚、李溉,都没有见到他们另有什么著述。至于刘牧亲承的老师范谔昌,他所著的《太易源流》说:龙马背负着图从黄河出来,伏羲穷究天人之际,重新排定五行生成之数,确定地上八卦的形体;因此老子从西周传授给孔子作《易》的本原,是天一在正北,地二在正南,天三在正东,地四在正西,天五在中央;地六配子,天七配午,地八配卯,天九配酉,地十配中而寄于末位——这就是天地之数五十有五。
因考其既以图之前五数置于北、南、束、西之正及中,复以后五数配子、午、卯、酉及中,何也?夫子、午、卯、酉,非四方之正邪?地十配中云寄于末,夫中抑有末邪?
我因而考究:他既然把图中前五个数安放在北、南、东、西四正和中央,却又把后五个数配上子、午、卯、酉和中央,这是为什么呢?子、午、卯、酉,不正就是四方的正位吗?又说地十配中而寄于末位,难道「中」还另有一个「末」吗?
谛详所置之数,正今图所传有四方而元四维之数者,是夸昌已元不识图南所以标异,特因《太玄》准《易》取于《洪范》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而然凿空元故,造端老子,增立怪论,以实图南易置二、七、四、九之位尔,然犹未尝以九畴分配九宫也。
仔细审察他所安置的数,正是今天流传的那幅只有四方而没有四维的图。可见范谔昌本来就不明白陈抟为什么要标新立异,只是因为《太玄》准拟《易》而取用《洪范》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的次序,就凭空无故地造作起来,还把源头攀到老子身上,添出这种怪论,用来坐实陈抟移置二、七、四、九方位的做法罢了。不过他还不曾把九畴分配到九宫上去。
究窍夸昌之取用,不过循纳甲之绪余,及五子归庚之殊向,又谓天上八卦坎、离对中之外移,置乾、兑、坤于束,艮、震、巽于西,不谓五行之说,多起于《易》;后而反引五行以为定卦之原,此又其敢于创异之大端也。
推究范谔昌所取用的,不过是纳甲之法的余绪,以及「五子归庚」那一套别样的取向;他又说天上八卦除坎、离相对居中之外,其余都要外移,把乾、兑、坤安置在东方,把艮、震、巽安置在西方。他不懂得五行之说多半是从《易》里生出来的,反倒引五行来充当定卦的本原,这又是他敢于标新立异的一大端。
是宜长民不独增以五十五图,又因夸昌坎、离、震、兑四正之外,而以四成数同于四方,谓坎六退本卦三数,以余三数三画为乾;离七退本卦三数,以余四数四画为巽;震八数退本卦三数,以余五数五画为艮;兑九数退本卦三数,以余六数六画为坤,皆以数为画,标为河图,是不揣本而齐末。
难怪刘牧不但增画到五十五幅图,还沿袭范谔昌以坎、离、震、兑居四正之外,把四个成数等同于四方,说:坎六减去本卦所占的三个数,用剩下的三个数、三画作乾;离七减去本卦三数,用剩下的四个数、四画作巽;震八减去本卦三数,用剩下的五个数、五画作艮;兑九减去本卦三数,用剩下的六个数、六画作坤——一律拿数当作画,还标称它为河图。这真是不去度量根本,只在末梢上求整齐。
夫八卦各三画,以刚柔生爻,未闻本卦只用三画,而以其余画之多,反分为别卦也。所陈之数抑配偶然,且以坎、离、震、兑为四象,则尤非也。象本在未成卦之先,故曰:「四象生八卦」也。
八卦各有三画,靠刚柔而生出爻,从来没听说过本卦只用三画,却拿剩下的画数多寡反过来分作另一个卦的。他所排布的数不过是随意凑配罢了。何况他把坎、离、震、兑当作四象,那就更不对了:象本来在成卦之前,所以《系辞》才说「四象生八卦」。
又云:洛书之九畴,本河图自然之数,虚皇极于中,而以八畴分布四正、四维,五行置于坎一,五事置于坤二,五纪置于巽四,五福置于离九,一以九畴之次叔,陈列于河图之卦次。夫九畴谓禹次第之者,直自初一、次一不次三、四而以次用之也。今随河图十五纵横而置之,则成乱次矣。
他又说:洛书的九畴,本于河图的自然之数,把皇极虚设在中央,而以其余八畴分布在四正与四维:五行放在坎一,五事放在坤二,五纪放在巽四,五福放在离九,一概按九畴的次序,排列在河图的卦位上。可是九畴之所以说是大禹编次的,是要从初一、次二、次三、次四这样依次取用的。如今按河图纵横十五的格局去安放,次序就全乱了。
未暇一一辩诂,且以初一之口五行言之。既谓五行,自当分配五方,何得以五者限萃一方?不以推行,恶得谓五行哉?以至谓火、金易位,与河图不同,其颠倒迷缪不可训知若此。
我来不及一条条辩正,姑且就第一畴「五行」来说。既然叫做五行,自然应当分配到五个方位上去,怎么能把这五者局限聚拢在一个方位上?不让它们推移运行,又凭什么叫「五行」呢?以至于他说火与金互换了位置、与河图不同,这种颠倒迷乱、不可理喻的程度,竟到了如此地步。
其后杨次公自着《洞极经》,托名于关子明,其叔本篇称子曰:「河图之本,七前六后,八左九右,圣人观之以画八卦,是故全七一之三以为离,奇以为巽;全八之三以为震,奇以为艮;全六之三以为坎,奇以为乾;全九之三以为兑,奇以为坤。正者全其位,偶者尽其画。」而谓四象生八卦,此谬之尤者。
后来杨次公自己写了《洞极经》,却假托是关子明所作。他在叙述本篇时称「子曰」:「河图的根本,是七在前、六在后,八在左、九在右,圣人观察它而画出八卦。所以取七之整数的三画作离,取其零余作巽;取八之整数的三画作震,取其零余作艮;取六之整数的三画作坎,取其零余作乾;取九之整数的三画作兑,取其零余作坤。居正位的保全它的方位,居偶位的用尽它的画数。」并说这就是「四象生八卦」,这真是错得最厉害的。
乾、坤相索而生六子,今为男女者,反能生父母之卦邪?况泛言一不七为火,四、九为金,犹可馒所未识者。今至明言离九为七,兑七为九,是河图一可变置矣而可乎?
乾与坤互相求索才生出六个子女卦,如今身为男女的六子卦,反倒能生出父母之卦吗?何况笼统地说二、七为火、四、九为金,还可以蒙混不懂的人;如今竟明明白白地说离九是七、兑七是九,这等于说河图也可以随意变换位置了,这怎么行呢?
又谓洛书之文,五处其中,九前一后,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后,左六后右,后世稽之以为三象,因而九变之以二十七象。今按其说,惟五处其中一语,于洛书不悖,余悉河图之数,而河图之数乃因洛书以五处中,而尽失其所以为五之理尔。
他又说洛书的文样是五居正中,九在前、一在后,三在左、七在右,四在前左、二在前右,八在后左、六在后右;后世考究它而定为三象,因而经过九重变化成为二十七象。如今按他的说法,只有「五居其中」一句于洛书不算违背,其余全是河图的数;而河图之数一旦依照洛书把五放在正中,就完全丧失了五之所以为五的道理。
《书》之九畴,以皇极之五处中,固元别用,是可以定位也。至河图之有天五,乃兼地十以为十五,其五乃四分于成数之内而合于十,岂尝有五虚点而实置于图之中位哉?图之传误正由此五。
《尚书》的九畴,以第五畴皇极居中,本来就没有别的用处,所以可以那样定位。至于河图的天五,是要兼合地十而成为十五,那个五是四分开来散在成数之内、再合于十的,何尝有过五个虚点被实实在在地安放在图的中央呢?河图流传致误,根子正在这个五上。
次公之假设此妄例,特以盖其所祖者,乃杨子云三方、九州岛而二十七部,私以为书耳。于斯二者,固已真易置图、书矣。而朱元晦、蔡季通反祖之,信以为关子明作也。不计子明之《易传》精诣,岂此摹拟者比,乃循此肤臆之见,因扶其说,亦谓河图七前六后,八左九右;洛书之文,九前一后,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后左,六后右。
杨次公假设这套妄例,只是为了掩盖他所祖述的东西——其实是扬雄《太玄》三方、九州而二十七部那一套,被他私下当作经书罢了。就这两点看,他确实已经把河图和洛书完全对调了。可是朱熹(字元晦)与蔡元定(字季通)反而祖述他,相信这真是关子明所作。他们不想想关子明《易传》何等精深,岂是这种摹拟之作可比;却顺着这种浅薄臆断的见解,进而扶持其说,也讲河图是七前六后、八左九右,洛书之文是九前一后、三左七右,四在前左、二在前右、八在后左、六在后右。
谓《大传》既陈五十有五数,《洪范》又谓天乃锡禹《洪范》九畴,而九宫之数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正龟背之象。刘牧意见以九为河图,十为洛书,托言出于希夷,与诸儒旧说不合;又引《大传》以为二者皆出于伏羲之世,其易置图、书并元明验。
他们说:《系辞大传》既然陈列了五十有五之数,《洪范》又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而九宫之数是头戴九、脚踏一,左三右七,二、四为两肩,六、八为两足,正是龟背的形象。至于刘牧的见解,以九为河图、十为洛书,假托说出自陈抟,与诸儒旧说不合;又引《大传》说两者都出于伏羲之世,他对河图洛书的对调,全都没有明确的验证。
其朱、蔡之指斥又如此,而直以图南始标误之洛书为河图,而以其初正指河图,反以为洛书,则朱、蔡实自误而反罪长民之先误。专己自是,张其辩说,不克自反,一至于此。
朱熹、蔡元定对刘牧的指斥是这样的,可他们自己却径直把陈抟当初标错的那个洛书当成河图,反把陈抟起初正指为河图的那一幅当成洛书。这样看来,朱、蔡实在是自己弄错了,却反过来怪罪刘牧在先弄错。他们一意孤行、自以为是,铺张自己的辩说而不能反躬自省,竟到了这个地步。
惟程泰之《易原》时能理到,至郑束卿辈寻迩依傍,一意诞馒,广增图说,皆非实指,徒使后之人失其真是,信其所不当信,疑其所不当疑,并与本来宗旨樊然扰乱,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只有程大昌(字泰之)的《易原》时时能讲到理上。至于郑东卿一辈人,只知就近攀附,一味荒诞欺人,大量增添图说,全都不是实指,白白使后人失去了真相:该信的不信,不该疑的却疑,连本来的宗旨也一并搅得纷乱不堪,把错的当成对的,把对的当成错的。
迹究其始,不过由图南用十之一语立一图之误,至于为此纷纷,始犹借河图以相因依,而为洛书之说,久则舍图取书,又久乃遂以书为图,荒然莫知河图为何物,所以有图者,写为何事,执其五十五数以为图,不知其五十五数其始特以误及洛书,今及执之为图,是图既非兴;其谓书以为图者,书益非其书者矣。
追究这一切的起点,不过是陈抟「用十」这一句话立错了一幅图,才闹到如此纷纷不休。起初还借着河图彼此依傍,来立洛书之说;久了就舍开河图而专取洛书;再久,竟把洛书当成河图,茫然不知河图究竟是什么东西、当初为什么会有这幅图。他们抓着那五十五数当作河图,却不知道这五十五数一开始只是被误加到洛书身上的;如今又抓来当作河图,那么这个「图」既已不是真图,而那个把洛书说成河图的「书」,也就更不是原来的洛书了。
徒自言人人,殊使学者亡羊多歧,求马唐肆,纷如聚讼,吾谁适仄?不啻三百年于此,故推原致误之由,疏列莘疑之妄,直以河图本数讨正之,庶几学者见之瞭焉,会心自断,知图南之谓其由三陈九卦而得者,类于馒;阴肠家袭于以一、六、八白取以为起例者,流于末,若《乾凿度》谓太一取其数以行四正四维皆合十五者。《凿》于《纬》之拘赘,亦不尽然。
人人各说各的,白白让学者像歧路亡羊、像到空店里去买马,纷纷如同打官司,我该听谁的呢?这种局面已不止三百年了。所以我推原致误的缘由,条列种种可疑的妄说,径直用河图的本数来订正它,希望学者一看就明白,会心之下自己判断:要知道陈抟说自己是由「三陈九卦」而得,近乎欺人之谈;阴阳家沿袭一白、六白、八白之说拿来作起课之例,是流于末技;至于《乾凿度》所说太一取其数以行九宫、四正四维相加都合十五,那是《易纬》拘执累赘之处,也不尽可信。
然从昔儒先莫不断断然谓非人所能伪作者,今以余自本观之,直谓不必它求,特以《说卦》帝出乎震一□一章,环中往复参究之,以天一至地四,地六至天九求其实体,天五与地十明其虚用,则参伍以变,参天两地,错综倚数,莫不左右逢原,一皆胳合乎孔子系《易》之初旨。
然而自古以来的前辈儒者,无不斩钉截铁地说河图不是人所能伪造的。如今依我从本源上看,只须说一句:不必向别处去求。只要拿《说卦》「帝出乎震」那一章,就着圆环往复参究,用天一到地四、地六到天九去求它的实体,用天五与地十去明它的虚用,那么「参伍以变」「参天两地」「错综倚数」,无不左右逢源,全都暗合于孔子系《易》的本旨。
是之谓参。淆乱抓论,轰明;河之出图,通古不妄,足以见《易》矣。因洞悉洛之出书,一汍畴之外,岂复有图有数之妄作者,诚古今之一大快事也。
这才叫做真正的「参」。廓清淆乱、揭破谬论,使道理豁然显明:黄河出图这件事,通贯古今而不虚妄,足以由此见到《易》的本原。也因此彻底明白洛水出书一事,除了九畴之外,哪里还另有什么图、什么数的妄作呢?这实在是古今的一大快事。
卷之五 校勘记
#1『平』,原作一乎』,据四库本改。 #2『禹』,四库本作『语』。 #3『祇』,原作一祇,据四库本改。 #4『非特』,仰库本误把后文自『八畴分布四正、四维』至『是可以定位也』一段倒置于此处之后。特此说明。 #5『太易』,四库本作『大易』。 #6『谬』,原作『缪』,据四库本改。 #7『不啻骗』,原作『不趋』,据四库本改。
第一条:「平」字,原本作「乎」,今据四库本改正。第二条:「禹」字,四库本作「语」。第三条:「祇」字,原本字形有讹,今据四库本改正。第四条:「非特」一处,四库本误把后文从「八畴分布四正、四维」到「是可以定位也」这一段,倒置在此处之后,特此说明。第五条:「太易」,四库本作「大易」。第六条:「谬」字,原本作「缪」,今据四库本改正。第七条:「不啻」一处,原本作「不趋」,今据四库本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