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圖通變
空山先生易圖通變序(嗣天師張宗演)
易經易學典籍
若以術數應用為目的,可先熟悉六十四卦卦爻辭與《說卦傳》的取象;若以義理為目的,則宜從《繫辭傳》入手。
書名與底本題記
經名:《易圖通變》。原題「臨川道士雷思齊學」。五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經部易類(簡稱「四庫本」)。
這部書的經名題作《易圖通變》,原書署「臨川道士雷思齊學」,全書共五卷。整理所依據的底本,出自明代《正統道藏》太玄部;另外參校了文淵閣《四庫全書》經部易類所收的本子,下文簡稱為「四庫本」。
空山先生易圖通變序(嗣天師張宗演)
《道德》數千言,吾教之所獨尊,古今未有能廢之者?然傳注層出,渺茫叢惑,莫適指歸,徒見多岐之紛紛也。
《道德經》不過數千言,卻是我們道教獨尊的經典,從古到今沒有誰能夠廢棄它。然而歷代的傳注一層接一層地冒出來,講得渺茫難憑、疑惑叢生,誰也指不出一個確定的歸宿,讀者所見到的,只是歧路紛紛、莫衷一是罷了。
雷思齊嗜學有要,精研是書,探竅本旨,為之傳釋,合儒、老之所同,歷詆其所異,條分緒別,終始一貫,不翅入老氏之室,避之席以相授受也。
雷思齊好學而能抓住綱要,他精研《道德經》這部書,探求其中的竅要本旨,替它作了傳釋:凡儒家與老子相合之處,就會通為一;凡兩家歧異之處,就逐條駁正。全書條理分明、頭緒清楚,自始至終一以貫之,簡直不只是登入了老子的堂室,倒像是老子親自避席讓位,當面把學問授受給他一樣。
其將學是者,終究其說,知其玄之玄,而不昧其所向,傳之將來,庶幾於吾教非小補也。至元丙戌,嗣天師簡齋張宗演序。
今後學習這部書的人,只要徹底弄通他的說法,就能明白老子所謂「玄之又玄」的旨趣,而不至於迷失方向;把它傳給將來的學者,對我們道教應當不是小小的補益。至元丙戌年,嗣漢天師、別號簡齋的張宗演作序。
揭傒斯序(至順三年)
雷先生思齊,字齊賢者,臨川之高士也。遭宋亡,獨居空山之中,著《易圖筮通變義》、《老子本義》、《莊子旨義》凡數十卷,《和陶詩》三卷。去儒服,稱黃冠師,與故淳安令曾公子良、今翰林學士昊公澄相友善。四方名士、大夫慕其人,往往以書、疏自通,或聞其講學,莫不爽然自失。
雷思齊先生字齊賢,是臨川的高潔之士。他遭逢南宋滅亡,就獨自隱居在空山之中,撰著《易圖筮通變義》《老子本義》《莊子旨義》共數十卷,又有《和陶詩》三卷。他脫去儒生的衣冠,自稱「黃冠師」,也就是做了道士,與已故的淳安縣令曾子良、如今的翰林學士吳澄互相友善。四方的名士和士大夫仰慕他的為人,常常寫信、遞書札來自通聲氣;有人聽過他講學,無不惘然若失,自覺見識遠遠趕不上他。
故翰林侍講學士袁公桶,博雅君子也,稱其所著書,援據切至感厲,奮發合神以窮變,盡變以翼道。且日:「知齊賢不如是,齊賢之意不明。」方今天下稱為斯文宗,莫先昊公;天下稱善著書,莫先昊公。亦曰:「與談《老子》甚契。」又稱其詩精深工緻,豪健奇傑,有杜、韓風。蓋皆以為知言。
已故的翰林侍講學士袁桷,是一位博雅君子,他稱讚雷先生所著的書,引證切實而有感發振厲的力量,能夠奮起精神以窮究變化,又窮盡變化以輔翼大道。袁桷還說:「瞭解齊賢若不到這個地步,齊賢的本意就講不明白。」當今天下公認的文章宗主,沒有誰能排在吳澄之前;天下公認最善於著書的,也沒有誰能排在吳澄之前。吳澄也說:「同齊賢談《老子》,極為契合。」又稱讚他的詩精深工緻、豪健奇特,有杜甫、韓愈的風格。這些評語都可以算是知言。
嗚呼,古稱虞卿非窮愁不能著書,太史公世掌天官,使不遇禍,《史記》不作。夫求雷先生之志,讀雷先生之書,遑與世俗道哉。遑與世俗道哉。余讀其所著之書,想其為人幾五十年。今又得其詩文二十卷,於其徒孫傅性真與周惟和傳入京師來,因識以辭。至順三年三月揭俱斯書。
唉!古人說戰國的虞卿若不是遭遇窮困憂愁,就寫不出書來;太史公司馬遷一家世代執掌天官之職,假使他不遭李陵之禍,《史記》也未必寫得成。要探求雷先生的志向、讀懂雷先生的書,哪裡能同世俗之人講得明白呢!哪裡能同世俗之人講得明白呢!我讀他所著的書、想見他的為人,已將近五十年。如今又得到他的詩文二十卷,是由他的徒孫傅性真和周惟和傳送到京師來的,因此寫下這幾句話題識於書後。至順三年三月,揭傒斯書。
吳全節序(至順三年)
昔世祖皇帝既定江南,首召三十六代天師入朝。未幾,天師奉旨掌道教。還山,遂禮請先生為玄學講師,以訓迪後人。餘時雖幼,而有志於學,遂受學於先生。
當年元世祖忽必烈平定江南以後,首先徵召第三十六代天師張宗演入朝。不久,天師奉旨總領道教事務。回到龍虎山之後,就以禮延請雷思齊先生擔任玄學講師,用來訓導啟迪後來的學人。我那時年紀雖小,卻已有志於學問,於是就從先生受學。
先生嘗誨余曰:「文章於道一技耳。人之為學,將以明斯道也。不明斯道,不足以為聖賢之學矣。」餘由是日知所省,益自奮發。及弱冠,入侍先師開府公於朝,遂不得事先生以終學焉。
先生曾教誨我說:「文章對於大道而言,不過是一門技藝罷了。人之所以求學,是要用它來闡明這個道。若不能明白這個道,就不足以稱為聖賢之學。」我從此一天天懂得自省,也更加發奮。等到二十歲行冠禮以後,入朝侍奉先師開府公張留孫,於是不能再侍奉雷先生把學業修完了。
先生嘗注《易圖筮通變義》、《老子本義》、《莊子旨義》凡數十卷,詩文二十卷。至順二年秋,先生之徒弟傅性真,遣徒孫周惟和持所注諸書,來京師示余,且日:「先生所注之書,雖有黃公震、曾公子良、昊公澄為之序,而未得公一言以發明之,敢以為請。」
先生曾注有《易圖筮通變義》《老子本義》《莊子旨義》共數十卷,另有詩文二十卷。至順二年秋天,先生的弟子傅性真派徒孫周惟和帶著這些注書來到京師給我看,並且說:「先生所注的書,雖然已有黃震、曾子良、吳澄三位先生替它作序,卻還沒有得到您一句話來發明它的義理,因此冒昧地提出這個請求。」
餘日:「嗟夫,先生之歿,迨三十年矣。今不可得見,得見所注之書斯可矣。然先生之學,豈所注之書可能盡哉?後之觀者,考諸書則知先生之學,誠不止若是也。」餘今且老,久留於朝,常欲集先生諸文而序之,未果也。
我說:「唉,先生去世到如今已將近三十年了。人是再也見不到了,能見到他所注的書也就夠了。然而先生的學問,豈是這幾部注書所能窮盡的呢?後來的讀者,把這些書考究一番,就會知道先生的學問實在遠不止於此。」我如今也快老了,長久留在朝中,常常想把先生的各種文章彙集起來作一篇序,卻一直沒有做成。
今諸文既已成編,又豈敢嘿嘿無一言以發明先生之學哉?故續為之序。先生諱思齊,字齊賢,學者尊之日空山先生,撫之臨川人也。至順三年,歲在壬申六月旦日,昊全節序。
如今這些文章既然已經編成,我又怎麼敢默默無言,不說一句話來發明先生的學問呢?所以接著替它寫了這篇序。先生名思齊,字齊賢,學者尊稱他為「空山先生」,是撫州臨川人。至順三年,歲次壬申六月初一日,吳全節作序。
雷思齊自序(大德庚子)
河圖,八卦是也。圖之出,聖人則之。包犧氏仰觀象,俯觀法,近取身,遠取物,以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始因之畫八卦以作《易》者也。孔子謂其則之,豈欺我哉?圖之數以八卦成列,相蕩相錯,參天兩地,參伍以變,皆自然而然。
所謂「河圖」,指的就是八卦。河圖出現之後,聖人取法於它。包犧氏也就是伏羲,抬頭觀察天上的物象,俯身觀察地上的法則,近處取象於人身,遠處取象於萬物,用來會通神明的德性、比類萬物的情狀,這才據此畫出八卦而作成《易》。孔子在《繫辭》裡說聖人「則之」,也就是取法於河圖,難道會欺騙我們嗎?河圖之數使八卦排成行列,彼此激盪交錯,所謂「參天兩地」是以三配天、以二配地而立數,所謂「參伍以變」是三三五五地交互變化,這些全都是自然而然,並非人力安排。
後世不本其數,實惟四十,而以其十五會通於中,乃妄計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以意增制於四十之外,以求其合幸其中,故愈說愈迷,紛紛迄今。餘因潛心有年,備討眾說,獨識先聖之指歸,遂作《通變》,傳以與四方千載學《易》者,同究於真是焉。兼筮法亦乖素旨,附見後篇,求古同志宜能明其非敢誣也。大元大德庚子九月,臨川道士雷思齊齊賢序。
後世的人不去追究河圖之數的本源,不知道它的實數只有四十,而是把其中虛用的十五之數會通在中間;卻胡亂按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來推算,憑己意在四十之外增添制作,指望能湊得上、僥倖說中,所以越解釋越迷惑,紛紛擾擾一直到今天。我因此潛心研究多年,遍考各家的說法,獨獨認出古聖人的真正旨歸,於是寫成這部《通變》,傳給四方以及千年之後學《易》的人,一同追究其中的真是非。另外,當今的筮法也違背了古法的本旨,我把辨正附在後面幾篇裡,希望崇尚古法的同道能明白:這些話並不是我敢於憑空誣妄立說。大元大德庚子年九月,臨川道士雷思齊、字齊賢作序。
河圖諸圖圖說
河圖:河圖本數兼四方四維,共四十,員布為體,以天五地十虛用以行其四十,故合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第一幅圖題為「河圖」。河圖的本數兼含四方與四維這八個方位,合計只有四十,排成圓形作為它的形體;再用「天五」和「地十」這兩個只虛設、不占方位的數去運行那四十之數,所以合起來才成為《繫辭》所說的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河圖四十徵誤之圖:舊圖改作方體,且實以天五於中,故不可推用。今首出圓體,先征元誤,覽者詳審後圖,則自可見也。
第二幅圖題為「河圖四十徵誤之圖」。舊傳的河圖被改畫成方形,而且把「天五」實實在在地安置在圖的正中,所以既推不通、也沒法使用。如今我首先列出圓形的本圖,先把舊圖原有的錯誤指證出來;讀者只要仔細審察後面幾幅圖,自然就能看明白。
河圖參天兩地倚數之圖、參伍以變錯綜數圖、參兩錯綜會變總圖。
以下三幅圖依次題為「河圖參天兩地倚數之圖」「參伍以變錯綜數圖」「參兩錯綜會變總圖」。第一幅講以三配天、以二配地而確立各數的位次,第二幅講三三五五交互變換、分錯合綜而得出的數,第三幅則把「參兩」與「錯綜」兩法會合起來,總示其中的變化。此處只存圖題,圖形未能隨文錄出。
卷之一 河圖傳上(臨川道士雷思齊學)
則河圖以作《易》,其數之所由起乎?數之起,不過一陰一陽之道而已。《易》道之所以一陰一陽者,不過以奇耦之數互為分且合,以生且成而已。
聖人取法河圖而作成《易》,那麼《易》的數究竟是從哪裡生起的呢?數的生起,不過是「一陰一陽之謂道」這個道理罷了。《易》道之所以呈現為一陰一陽,也不過是用奇數與偶數互相分開、又互相配合,由此而有「生數」與「成數」罷了。
陽奇陰耦,變而通之,繩繩兮雜而不亂者,不過《大傳》所謂天一、地二,以至天五且地十而已。《易》有太極;極,中也,一也;中自一也。是生兩儀;儀,匹也,二也;匹而二也。兩儀生四象,一、一不三、四分之以為四生數;四象生八卦,則六、七、八、九合之以為四成數也。
陽屬奇數、陰屬偶數,把它們變化而會通起來,連綿不斷、錯雜卻不紊亂,所依據的不過是《繫辭大傳》所說的天一、地二,一直數到天五、地十而已。《繫辭》說「《易》有太極」:所謂「極」就是中,就是一,中本來就是一。又說「是生兩儀」:所謂「儀」就是配匹,就是二,配成一對便是二。「兩儀生四象」,是把一、二、三、四分開來作為四個「生數」;「四象生八卦」,則是把六、七、八、九合起來作為四個「成數」。
四奇為陽,陽雖有生成之異,而各列於四方之正;四耦為陰,陰亦有生成之異,而同均於四維之偏,由正生偏,由偏成正也。一與三為奇,為陽之生數,而必待於六與八之陰數以為成。二與四為耦,為陰之生數,亦必賴於七與九之陽數以為成也。
四個奇數屬陽,陽數雖有「生數」與「成數」的分別,卻各自排列在東南西北四個正位上;四個偶數屬陰,陰數也有生成的分別,卻一律均分在四隅這四個偏位上。由正位生出偏位,又由偏位成全正位。一和三是奇數,是陽的生數,但必須等六與八這兩個陰數來成全它;二和四是偶數,是陰的生數,也必須依賴七與九這兩個陽數來成全它。
自北而東,一而三,乃陽生之進數;而其自八而六,東而北,陰成之退數者,固已寓乎其中。自西而南,二而四,乃陰生之進數;而其自九而七,南而西,陽成之退數者,亦兼具乎其中矣。四方者,各以其陽奇居於正;四維者,各以其陰耦附於偏。
從北方轉到東方,由一進到三,這是陽的生數向前推進的次序;而從八退到六、由東北退回西北,這個陰的成數向後退回的次序,本來也就含在其中了。從西方轉到南方,由二進到四,這是陰的生數向前推進的次序;而從九退到七、由南退向西,這個陽的成數向後退回的次序,也一併具備在其中了。所謂四方,各以它的陽奇之數居於正位;所謂四維,各以它的陰耦之數附在偏位。
然天數之有五,地數之有十,均合於陰陽之奇耦,而同謂之生成,乃獨無所見於四方之位,何也?四象元五,八卦元十故也。然《易》之所以範圍不過,曲成不遺者,正由假此天五與地十之虛數,以行其實用;於四象、八卦而成河圖者,特不當效世習置五虛點於圖中心,而附以十點,謬雲五十,而不知其用也。
但是天數中的五、地數中的十,同樣合於陰陽奇偶之理,同樣稱作生數與成數,卻唯獨在四方之位上看不到它們,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四象裡本來沒有五,八卦裡本來沒有十。然而《易》之所以能「範圍天地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正是靠借用天五與地十這兩個虛數去推行它的實際功用。就四象、八卦而配成河圖這件事來說,只是不應當仿效世俗的習慣,在圖的正中安放五個虛點、再附上十個點,錯誤地說這就是五十,其實並不懂得它的用處。
坎以一始於正北,而一五為乾六於西北;坤以二分於西南,而二五為兌七於西;震以三出於東,而三五為艮八於東北;巽以四附於東南,而四五為離九於正南。故陽得五而陰,耦得五而奇,陰得五而陽,奇得五而耦,是生數之所以成,成數之所以生者也。
坎卦以數一起始於正北,一加上五就成為西北方的乾六;坤卦以數二分居於西南,二加上五就成為正西方的兌七;震卦以數三出現在東方,三加上五就成為東北方的艮八;巽卦以數四附在東南,四加上五就成為正南方的離九。所以陽數得五就轉為陰,偶數得五就轉為奇,陰數得五就轉為陽,奇數得五就轉為偶——這正是生數之所以能成、成數之所以能生的緣故。
生數少於五,元所待以制中也,故陽數之一與三,自為中於乾六艮八成數之外。陰眾而陽孤,坎故謂陷也。成數多於五,不能自適於中也,故陰數之二與四,取五於離九兌七成數之陽之內。陽正而陰偏,離故謂麗也。陷必止而求動,故帝出乎震。動所以取合,由分而也。麗必順而相說,故說言乎兌。說所以致分,由合而分也。
生數都小於五,沒有別的數可以依靠來制約出中位,所以陽數一與三,只能在乾六、艮八這兩個成數之外自己去求中。此時陰多而陽孤,所以《說卦》稱坎為「陷」。成數都大於五,自身沒法安處於中,所以陰數二與四,要在離九、兌七這兩個屬陽的成數之內取用那個五。此時陽居正位而陰居偏位,所以《說卦》稱離為「麗」,就是附麗。陷落必定要停止而後求動,所以說「帝出乎震」;動的作用在於取得會合,是由分而趨向合。附麗必定要順從而互相欣悅,所以說「說言乎兌」;悅的作用在於導致分離,是由合而轉向分。
陽之進數坎,獨為生數之始,由北順行,東交於巽四;陰之進數坤,亦為生數之次,由西南逆行,東合於震三,是陰陽之生數三、四俱前而合。考於時,今四月為乾月,卦六陽之交;坤月,卦六陰之承,故有巽元乾,帝出震而齊乎巽也。
陽的進數是坎一,它單獨作為生數的開端,從北方順行向東,與東南的巽四相交;陰的進數是坤二,它作為生數的第二位,從西南逆行向東,與東方的震三相合。這就是陰陽的生數三與四都在前方會合。用節候來考察:如今四月為「乾月」,是六爻純陽交會之時;十月為「坤月」,是六爻純陰承接之時,所以這一段只見巽而不見乾,正合於《說卦》「帝出乎震,齊乎巽」的次序。
陽之退數離,獨得成數之中,由南順行,西終於兌七;陰之退數艮,實始之由東北逆行,既北而西,究於乾六,是陰陽之成數六、七俱後而分。考於時,今十月為坤月,卦六陰之終;乾月,卦六陽載始,故有乾而元巽,說言乎兌,戰乎乾也。
陽的退數是離九,它獨得成數的中位,從南方順行向西,終止於西方的兌七;陰的退數是艮八,實際上由東北起始而逆行,經北再向西,最後歸結於西北的乾六。這就是陰陽的成數六與七都在後方分開。用節候來考察:如今十月為「坤月」,是六爻純陰的終點;四月為「乾月」,是六爻純陽開始承載之時,所以這一段只見乾而不見巽,正合於《說卦》「說言乎兌,戰乎乾」的次序。
天數始於一,則太極之全也,陽之正也;一析而二,則太極之分也,陰之偏也。一二參而三,則陽既唱而奇;一三轉而四,則陰遂隨而耦。由一與四唱於前,交對而為五,而其二與三隨於後,亦交對而為五,是兩其五。兩五相伍,則十也。參以天五,是參伍也。古文之五久,古今文之十皆十,是其象也。變而通之,生數之所以成,成數之所以生也。
天數從一開始,這是太極的整全,也是陽的正位;一分裂為二,這是太極的分化,也是陰的偏位。一加二合成三,於是陽先倡而成奇數;一加三轉成四,於是陰隨後跟上而成偶數。由一與四在前面相倡和,交互配對而得五;二與三在後面相跟隨,交互配對也得五,這就是兩個五。兩個五相併,就是十。再參入「天五」,這就叫「參伍」。古文的「五」寫作「乂」形,古今的「十」都寫作「十」形,這正是它們的取象。把這些數變化而會通起來,就是生數之所以能成、成數之所以能生的道理。
坎一、巽四而五,故乾六、離九而十五也,合之而二十。坤二、震三而五,故兌七艮八而十五也,合之亦二十。是一、二、三、四之十成六、七、八、九之三十,故河圖之數止於四十,而虛用天五與地十,而為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也。
坎一加巽四得五,所以與之相配的乾六加離九便是十五,兩者合計是二十。坤二加震三得五,所以與之相配的兌七加艮八也是十五,兩者合計也是二十。這就是一、二、三、四合成的十,生成了六、七、八、九合成的三十,所以河圖的實數只到四十為止;再虛設天五與地十來運用,才湊成《繫辭》所說的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生數之二五而十,雖分陰分陽,而俱以生數之陽載成數之陰,以維北若東,而中由以立。兩其十五而三十,遂互陰互陽,而又以成數之陰奉生數之陽,以維南若西,而中所以行也。立者,寄於虛以體其實;行者,布其實以用其虛也。
生數中兩個五合成十,雖然有陰陽之分,卻都是以生數的陽去承載成數的陰,從而維繫住北方和東方,中位由此確立。兩個十五合成三十,於是陰陽互換,又以成數的陰去奉承生數的陽,從而維繫住南方和西方,中位由此運行。所謂「立」,是把中寄託在虛數上,用來充實它的實體;所謂「行」,是鋪開實數,用來發揮那虛數的功用。
一、二、三、四,交羅四象,而四互其虛五以為十,而為生數之體;六、七、八、九並包八卦,而四分其實五以為二十,而為成數之用;兩五之合十,固已旁正而交為二十之分體。二十之分五,乃離合而統為天五之全用;十交五體,五周十用也。
一、二、三、四交錯羅列而成四象,這四個數各自與虛設的五相配合成十,構成生數的本體;六、七、八、九兼包八卦,這四個數各自分取實用的五而合成二十,構成成數的功用。兩個五合成的十,本來就已旁及四維、正據四方,交互而分成二十的分體;二十所分出的五,又離散而復合,統歸為「天五」的整全之用。這就是十與五之體相交,五在十之用中周流。
坎一、離九而十,坤一不艮八而十,震三一兌七而十,巽四、乾六而十,皆一生一成也。一必九,三必七者,四方四奇之十陽十也。二必八,四必六者,四耦四維之十陰十也。是四五本二十,今則四十四。伍而什,皆所以分中於成數之實十四;什而伍,又所以合中於生數之虛五也。是五五而十,十什而五,參伍錯綜,其數從橫斜正,倒之顛之,元不十五者也?
坎一與離九相配得十,坤二與艮八相配得十,震三與兌七相配得十,巽四與乾六相配得十,每一對都是一個生數配一個成數。一必定配九、三必定配七,這是四方四個奇數所成的十,屬陽之十;二必定配八、四必定配六,這是四維四個偶數所成的十,屬陰之十。這樣,四個五本來只是二十,如今卻成了四十。以五去併成十,都是為了把中位分派到成數的實體之中;以十去併成五,又是為了把中位收合於生數的虛五之內。所以五乘五得十、十並十得五,三三五五地交錯綜合,這些數無論縱、橫、斜、正,顛來倒去,哪一個不是十五呢?
伍之而十,均十也。一與九之十,維坎維離。坎一居陰北,陽之始生,陰中之陽,陰極而生陽也。陽之一初而獨立於中。離九居陽南,陽之終極,陽、中之陽,陽極生陰,麗於巽四、坤二生數之陰。陰不專立,而當九陽之盛際,陽旱合而制中者也。《說卦》謂水火相逮而不相射者,冬、夏之至也。冬至坎之自中,夏至陽極而陰中也。
兩數相併而成十,各組都是十。一與九合成的十,繫於坎與離。坎一居於屬陰的北方,是陽氣初生之處,為陰中之陽,正是陰極而生陽。這一點初起的陽獨立於中位。離九居於屬陽的南方,是陽氣的終極,為陽中之陽,陽極而生陰,附麗於巽四、坤二這兩個生數之陰。陰不能單獨成立,正當九這一陽氣極盛之際,陽已先與它會合而制約出中位。《說卦》所說「水火相逮而不相射」,指的就是冬至與夏至:冬至是坎自身居中,夏至是陽到極點而陰居其中。
二與八之十,維坤維艮;三與七之十,維震維兌。陽自下而升,由北東而極於南;陰自上而降,由南、西而極於北。此其交進交退以適於中者,陰陽東西之所緯,往復啟閉之所塗,否泰通塞之期,而出震致坤,說言成言,而山澤通氣以為春秋之分,所以曲而暢、旁而通之也。
二與八合成的十,繫於坤與艮;三與七合成的十,繫於震與兌。陽氣自下而上升,由北經東而到達南方的極點;陰氣自上而下降,由南經西而到達北方的極點。這種一進一退、交相趨向中位的運行,就是陰陽在東西方向上的經緯,是往來循環、開啟閉合所走的道路,也是否閉泰通的時節。於是有「帝出乎震」「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成言乎艮」的次第,山與澤氣息相通,構成春分與秋分,這正是《易》道委曲而暢達、旁及而通貫之處。
至於四與六之十,維巽維乾,此又陰陽之始終。終始,天地之窮變,變通莫不由此制用。何以明之?陽自乾、坎,而艮、震自後而前,以合於東南之巽。陰自巽、離,而坤、兌自前而後,而分於西北之乾。
至於四與六合成的十,繫於巽與乾,這又是陰陽的終點與起點。有終有始,是天地窮盡變化之處,一切變通沒有不由此立法致用的。怎麼證明呢?陽氣從乾、坎起,經艮、震由後向前推進,會合於東南方的巽;陰氣從巽、離起,經坤、兌由前向後退行,分散於西北方的乾。
陽之生數一而三,總而四,而巽兼之;陰之生數二而四,總而六,而乾兼之。四而倍分之,則八節,與經卦所以序者,類而長之也。六而倍分之,則六陰六陽,十有二月,與重卦之所以列者,引而伸之也。
陽的生數是一和三,合起來是四,而巽卦兼有這個數;陰的生數是二和四,合起來是六,而乾卦兼有這個數。把四加倍分開,就成為八個節氣,這與八經卦的排列次序同類而擴展開來。把六加倍分開,就成為六陰六陽、一年十二個月,這與六十四重卦的排列同理而引申開來。
況乾之六雖二與四合而成,然以一合五亦成也。由五外交乎一而六,五猶生數,六已成數矣。乃自有生成之道焉。況合乎坎之一即中,故乾特以老陰而變九也。若巽但以一與三之生數而限之以四,陽氣不足於數,元以自達於中,故借數於離九之中五,乃始得中而與坎對。中以四合五,乃至於陽之極位,極而必反,是巽、離兼數,所以九為老陽而變六也。
何況乾的六雖然由二與四相合而成,但用一加五也同樣能成。由五向外與一相交而得六,五還算生數,六就已是成數了,這裡面自有生與成的道理。又因為它合的正是坎一,也就是中,所以乾特地以「老陰」之數六而變為九。至於巽,只以一與三這兩個生數為限而定在四上,陽氣在數上不足,無法自己到達中位,所以要向離九之中的那個五借數,這才得中而與坎相對。得中以後以四合五,便到了陽的極位,物極必反,因此巽與離兼取其數,九才作為「老陽」而變為六。
是特以乾、巽對十,而九六之變為然。至於乾、巽之互為分合、始終,則有不止此。震三、巽四合而雷風相薄,見於《怛》卦。巽當四月,則己如前說。若兌七乾六分而西北,乾當十月,則又未易以乾、巽對十為說而止者。
以上只是就乾與巽相對成十這一點,來說明九與六如何變化。至於乾與巽互相分合、互為終始的關係,還遠不止於此。震三與巽四相合,就是「雷風相薄」,見於《恆》卦。巽配四月,前面已經說過。至於兌七與乾六分處西方與西北,乾配十月,那就不能只用乾巽對十這一條來解釋了。
乾陽也,數乃陰六,而位於坎前;兌陰也,數乃陽七,而位於坤後。故於乾、兌六、七之中,各借五為之乘除,而變乾之六而於參伍之前,有一乾在坎前,是乾之一出而為坎之一;兌之七而於參伍之後,有二兌在坤後,是坤之二入為兌之二也。乾、兌雖以成數之六、七互分,而坎、坤乃以生數之一、二互起於中矣。
乾本屬陽,它的數卻是陰數六,而位置在坎之前;兌本屬陰,它的數卻是陽數七,而位置在坤之後。所以在乾六、兌七這兩個數之中,各自借一個五來做加減:變動乾的六,使它在「參伍」之前,便有一個乾排在坎之前,這就是乾的一走出來成為坎的一;兌的七在「參伍」之後,便有一個兌排在坤之後,這就是坤的二走進去成為兌的二。乾與兌雖然以六、七這兩個成數互相分開,而坎與坤卻以一、二這兩個生數互相從中生起。
然而兌不名二,而坤名二;坎名一,而乾不名一。乾之所以不自名其一者,蓋以寓其不入於數,而並包八卦之五與十生成之用,而為太極之全也。此以數言,則天一、地二,天地設位。以氣言,則分陰分陽,陰陽相薄。而《易》所以行乎其中者,始由於是,則陽生之進數所以為陰成之退數,陰生之進數所以為陽成之退數,乃互進互退,迭生迭成,此其生生之易,一陰一陽之道,元所終窮也。豈不至精至變而至神者與?
然而兌不被稱作二,坤才稱作二;坎被稱作一,乾卻不稱作一。乾之所以不自稱其一,是要寄託這樣一層意思:它不落入數中,反而兼包八卦裡五與十的生成之用,而成為太極的整全。這從數上說,就是天一、地二,天地各就其位;從氣上說,就是分陰分陽,陰陽相互迫近。《易》之所以能運行在其中,起點就在這裡:陽的生數進位,正好成為陰的成數退位;陰的生數進位,也正好成為陽的成數退位,於是互相進退、交替生成。這就是生生不已的《易》,就是一陰一陽之道,永無窮盡。這難道不是《繫辭》所說的至精、至變而至神嗎?
又況《易》以一其三畫,因得析而生八卦;二其三畫,遂得錯而成八八之卦。若其卦之成畫,則止於六矣。乃復於乾獨三,其三以至謂之九,何也?凡卦畫如圖,以五為中,必有九而後中,乃在五既中五之後。六為上爻者,蓋其卦氣之餘也。生數既終,成數攸始,此九、六虛實之所以寄也。
再者,《易》以三畫為一組,因而能分化出八卦;把三畫加倍成六畫,於是交錯而成八八六十四卦。若論一卦畫成之後的爻數,也就到六為止了。可是到了乾卦,偏偏又把三再三倍而稱為九,這是為什麼呢?凡是卦畫的位置像河圖那樣以五為中,必須有九然後才能顯出中位,而這個中是在五已居中之後才出現的。第六畫之所以為上爻,是因為它屬於卦氣的餘數。生數到此終結,成數由此開始,這就是九與六、虛與實所寄託的地方。
坤起於成數之六而實,乾極於成數之九而虛。六乃坤數成始,附於圖位,則以寄其乾九。九乃乾數成終,附於卦位,則以同於坤六。其六居退數之極,而進居乎坎中之前;九居進數之極,而退附乎離麗之後,故六於卦猶有位,九於卦已無位,而並寄位於六。而迭為九六者,九虛六實,因兼著其體用也。
坤從成數六起始而屬實,乾到成數九為極而屬虛。六是坤數生成的開端,把它附在河圖的方位上,就用來寄託乾的九;九是乾數生成的終結,把它附在卦爻的位次上,就與坤的六相同。六處在退數的盡頭,卻前進居於坎中之前;九處在進數的盡頭,卻後退附於離所附麗之處的後面。所以六在卦中還有位次,九在卦中已無位次,只能一併寄位在六上。而九、六交替出現,正因為九虛而六實,由此兼顯出體與用兩面。
且乾老陽也,坤老陰也,父母之謂也。少陰、少陽,則六子男女之謂也。少陰、少陽之數,則七、八也。乾元用九,坤元用六,合六十四卦,元有七、八,而唯有九、六。是男女者,亦由父母之所變,而隨以變者也。凡物之產,莫不由於母,而莫名其父之德之在,故《坤》猶見於六畫之體。而《乾》之九有其九用,而莫究其體之由,是所以神元方而《易》元體者也。
況且乾是老陽、坤是老陰,這是就父母而言;少陰與少陽,則是就六個子女、男女諸卦而言。少陰、少陽的數是七和八。可是《乾》說「用九」,《坤》說「用六」,合六十四卦通看,從來沒有出現七、八,只有九和六。可見男女諸卦,也是由父母二卦所變,而隨之變化出來的。凡物的生產,沒有不由母體而出的,卻說不出父的德性究竟在哪裡,所以《坤》還能在六畫的形體上見得到;而《乾》的九雖有它的九種用處,卻推究不出它的形體從何而來。這正是《繫辭》所說「神無方而《易》無體」的道理。
天一兼天五而六,地二合地四而六,五與六當十數生成互中之地,納甲以戊己為中,納戊以中乎坎,納己以中乎離。戊己,即五六也,置於坎、離之中,所以見其互中也。
天一加上天五得六,地二加上地四也得六。五與六正處在十這個數裡生數與成數互為中位的地方。漢代的「納甲」之法以戊、己兩干為中,把戊納入坎卦以居其中,把己納入離卦以居其中。戊、己就相當於五和六,安放在坎、離兩卦之中,正是用來顯示它們互為中位。
六合二四,為地數之成始,見於卦之《坤》曰:「龍戰于野。」即戰乎乾。疑於陽而嫌於元陽,見陰之有待於陽也,故其道窮。而《坤》之用六,不過日:「利永貞。」天數之一、五、九,是所謂始、中、終。九為天數之成終,見於卦之《乾》日:「亢龍有悔。」盈不可久,而不可為首;而《乾》之用九,則天下治,而見天則是見其行健,元所待於陰也。
六由二與四合成,是地數生成的開端,表現在卦上就是《坤》上六爻辭所說的「龍戰于野」,也就是《說卦》「戰乎乾」。此時陰盛得像陽、又嫌自身沒有陽,正可見陰必須有待於陽,所以它的道路走到了盡頭。而《坤》的「用六」,也不過說一句「利永貞」而已。天數中的一、五、九,就是所謂的始、中、終;九是天數生成的終結,表現在卦上就是《乾》上九爻辭所說的「亢龍有悔」,盈滿不可長久,因而不可為首。至於《乾》的「用九」,則說「天下治也」,又說「乃見天則」,正見出它剛健運行,不必有待於陰。
一與九合為乾,則其數十,而十乃寄於天九之外,元所致其用矣。地道元成,而代有終,又有在於是,是築論九、六之大凡,可以意討也。河圖之列,只為經卦設,今而並及於重卦之體用也。經卦、重卦元往而不一陰一陽,由奇耦之分合,以生始成終者也。
一與九相合而成乾,它的數是十,可是這個十只能寄託在天九之外,沒有辦法施展它的作用。所謂「地道無成而代有終」,道理也在這裡。以上大略討論了九與六的梗概,其餘可以由此推想。河圖的排列,本來只為八經卦而設,如今連六十四重卦的體用也一併講到了。八經卦也好、六十四重卦也好,沒有哪一處不是一陰一陽,都是由奇偶之數的分與合,而有生的開端、成的終結。
一、二、三、四而五同為生數,一至四,其實體;五,其虛用也。六、七、八、九而十同為成數,六至九,其實體;十,其虛用也。四象元五,八卦元十,坦然明白矣。
一、二、三、四連同五,同屬生數:一到四是它的實體,五是它的虛用。六、七、八、九連同十,同屬成數:六到九是它的實體,十是它的虛用。這樣一來,四象裡沒有五、八卦裡沒有十,就明明白白了。
四方各具十數,總而四十,四隅各包五數,共為二十。二十則四其五,而虛用者各居其半;四十者八其五,而實體者兼會其全,故四象合八卦,而總之則四十也。
四個正方各具十這個數,合計是四十;四個角隅各含五這個數,合計是二十。二十是四個五,虛用之數各占其中一半;四十是八個五,實體之數兼會了它的全部。所以四象配合八卦,總數就是四十。
五為立中之體而生,十為行中之用而成也;且五分於成數六、七、八、九之內,皆陰數少而陽數多。陰固偏,陽固正。五不得中而寄於四隅之偏,十合於生數一、二、三、四之外,皆陽數少而陰數多。陰亦偏,而陽亦正。十各成中而居四方之正,然則正則中,中則正也。
五是確立中位的本體,所以主「生」;十是推行中位的功用,所以主「成」。而且五分佈在六、七、八、九這四個成數之內,這四個數都是陰數少而陽數多,陰本來居偏、陽本來居正,所以五得不到中位,只能寄託在四隅的偏位上。十則合在一、二、三、四這四個生數之外,這四個數都是陽數少而陰數多,陰也居偏、陽也居正,所以十各自成為中位而居於四方的正位。可見居正就是得中,得中也就是居正。
五始既所以正位於虛用之中,十中又所以中立於實用之外,皆所以為一陰一陽之中道也。由陰陽中既復有陰陽,此體用中所以復有體用虛實,實虛始終,終始變化,生成相與為元所終窮者也。
五在開端處既已在虛用之中端正其位,十在中間又能在實用之外卓然中立,這都是為了成就一陰一陽的中道。因為陰陽之中還各有陰陽,所以體用之中也還有體用、虛實之別;實與虛、始與終,終而復始地變化,生與成互相配合,永無窮盡之時。
又況五其五,而二十有五,亦天數也。六其五,五其六,三其十,而十其三,而三十,亦地數也。一且九,二且八,三且七,而四且六之各十,與本數虛用之十,以之伍其什,什其五,斯則大衍之數五十矣。而其兆始之一,寄中之五,藏其用於元形之天,則又出乎五十、十五之外,大衍所不得而用也。
何況五個五得二十五,正是《繫辭》說的天數;六個五、五個六、三個十、十個三都得三十,正是地數。一配九、二配八、三配七、四配六,各得十,再加上本數中虛用的那個十,把這些十併成五、把五併成十,這就是「大衍之數五十」了。至於那個作為發端的一,以及寄居中位的五,把作用藏在無形之天裡,就又超出五十與十五之外,是大衍之法所不能取用的。
又惡知不用之用,乃所以用大衍者,以是見一陰一陽之謂道,參伍而錯綜之。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有以見天下之跡,見天下之動,而知神之所為者,斯羲皇所以則河圖而作《易》者也。孔子贊《易》,謂其至精至變以至於至神。籲,斯其至神者矣。
又哪裡曉得,正是這「不用之用」,才是驅動大衍之數的根本。由此可見「一陰一陽之謂道」,全靠三三五五的交錯綜合來體現。天地之數五十有五,用來成就變化、運行鬼神,使人能看見天下的形跡、看見天下的動向,從而懂得神明的作為——這就是伏羲取法河圖而作《易》的緣由。孔子贊《易》,說它至精、至變,以至於至神。唉,這真可以說是至神了。
卷之一 校勘記
#1『者終』,原作『終者』,據四庫本乙正。 #2『至元丙戌』,四庫本作『至元丙辰』,疑兩說皆誤。查《中國歷代紀年手冊》,元順帝至元年問,無『丙戌』和『丙辰』年,唯至正年問有『丙戌』年。 #3『切至』,四庫本作『精切』,疑當作『精切至』為宜。 #4『斯文宗』,四庫本作『斯文宗主』。 #5『但』,四庫本作『特』。 #6『祇』,原作『祇』,據四庫本改。
第一條:「者終」二字,原本作「終者」,今據四庫本乙正其次序。第二條:「至元丙戌」,四庫本作「至元丙辰」,疑心兩種寫法都有誤——查《中國歷代紀年手冊》,元順帝至元年間既沒有丙戌年,也沒有丙辰年,只有至正年間才有丙戌年。第三條:「切至」,四庫本作「精切」,疑心應當作「精切至」較為妥當。第四條:「斯文宗」,四庫本作「斯文宗主」。第五條:「但」字,四庫本作「特」字。第六條:「祇」字,原本字形有訛,今據四庫本改正。
卷之二 河圖傳中(臨川道士雷思齊學)
天地之理,未始不有數行乎其中。然或有餘於數,不足於數。唯其餘、不足而為之中制,故雖陰陽奇耦之數,有分有合,有虛有實,有進有退,有自然互相生成之中道焉。
天地間的道理,沒有哪一處不是有「數」運行在其中的。然而數有時會有餘,有時又不足。正因為有餘與不足,才要給它立一個居中的節制。所以陰陽奇偶之數雖然有分有合、有虛有實、有進有退,其間自有一條自然而然、互相生成的中道。
一陰一陽之謂道者,陰陽分一以為天地,上下合一以為乾坤,天地上下分為四方,而中元以合,乾坤陰陽合為四時,而中有可分,是同一道也。
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把那個「一」分開來,就成為天與地;上下把那個「一」合起來,就成為乾與坤。天地上下分為四方,中位便無從合併;乾坤陰陽合為四時,中位卻還可以再分。這兩者其實是同一個道理。
天地以形言,則南北為經,上天下地;而水、火、木、金之為形者,既可以圖而分,故日法象莫大乎天地,廣大配天地也。陰陽以氣論,則東西為緯,乾陽坤陰;而冬、夏、春、秋之為氣者,亦可以理而合,故日變通莫大乎四時,變通配四時也。於斯二者,元以異也。
天地是就形體說的,那麼南北是經線,上為天、下為地;水、火、木、金這些有形之物,既然可以在圖上分列開來,所以《繫辭》說「法象莫大乎天地」,又說「廣大配天地」。陰陽是就氣說的,那麼東西是緯線,乾屬陽、坤屬陰;冬、夏、春、秋這些氣候,也可以按理會合起來,所以《繫辭》說「變通莫大乎四時」,又說「變通配四時」。這兩方面,其實並沒有分別。
四方有中,中元定體,而四象八卦以之立;四時有五,五元定著,而四時八節以之行。孔子著《大傳》,不存河圖,而特存天地之數者,示其有得於數,則圖在其中矣。
四方之中有一箇中位,這個中卻沒有固定的形體,四象與八卦就靠它確立;四時之中有一個五,這個五也沒有固定的著落,四時八節就靠它運行。孔子寫《繫辭大傳》,並沒有保存河圖的圖形,卻特地保存了天地之數,就是要表明:只要在數上有所領會,河圖自然就在其中了。
圖之數生以天一者,成以地六;生以地二者,成以天七;生以天三者,成以地八;生以地四者,成以天九,至謂天五地十之生成,則何自而求哉?按圖索駿也。
河圖的數,凡由天一所生的,就由地六來成就;由地二所生的,就由天七來成就;由天三所生的,就由地八來成就;由地四所生的,就由天九來成就。至於所說的天五、地十如何生、如何成,又到哪裡去找呢?那真成了按著圖去找千里馬,徒勞無功。
故制五於八卦之虛中,猶可容其數;而制十於其中,則元所容其數矣。是知數之有生有成,而不知其所以生且成者,徒得其貌,而元以得古聖人之所以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極者,千載可為之長太息,則古猶今也。
所以把五安置在八卦的虛中之處,還勉強容得下這個數;若把十也安置在中間,就再沒有地方容納它了。那些只知道數有生有成,卻不知道它為什麼能生、能成的人,不過得到一個表面輪廓,無從領會古聖人「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極」的用意。千載以下,真值得為此長嘆一聲——古時如此,今天也還是如此。
夫奇數皆天,耦數皆地,生以天者成以地,生以地者成以天,其為天若地,特陰陽之進退、出入,奇耦之體用,分合而已。《說卦》曰:「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大傳》日:「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孰能與於此?」其曲盡乎至妙之用者,河圖法也。
奇數都屬天,偶數都屬地;由天數所生的,由地數來成就,由地數所生的,由天數來成就。所謂天、所謂地,也不過是陰陽的進與退、出與入,奇偶的體與用、分與合罷了。《說卦》說:「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繫辭大傳》說:「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若不是天下最能變化的東西,誰能參與到這一步?」能把這至妙的功用曲折盡致地表現出來的,正是河圖之法。
數始於一,而中於五,而終於十。中於五者,分其四之偏;終於十者,合其八之正。蓋一之始,其全體元餘不足,不可得而用,而獨得於中。既以其一寄生於五,遂以其一寄成於十以終之,故四象有五,八卦有十,皆有數而元所定其位,以五生其偏,以十成其正,而所謂一者,遂莫知所尋,獨見於五,見於十之為中者以上齊焉耳。
數從一開始,以五居中,到十為止。以五居中的,是要分派四隅的偏位;到十為終的,是要會合四方的正位。因為一在開端之時,全體既不多餘也不欠缺,無從取用,只能獨得中位。它既把自身寄託在五上而言「生」,又把自身寄託在十上而言「成」,以此收尾。所以四象有五、八卦有十,都是有數而沒有確定的方位:靠五去生成偏位,靠十去成全正位;而那個所謂的「一」,就再也找不到蹤跡,人們只能從居中的五和十上,把它一併看出來罷了。
故嘗求其所以然而莫之得,適記兒時於牧堅問見所謂八格戲者,其局不過口中加十之文而已。時極厭薄之,以為至鄙、至賤,未嘗加之意也。不謂年瑜七十,乃知其然。所謂百姓日用而不知,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古之人豈欺我哉?
我曾經追究其中的所以然而求之不得,恰好想起小時候在牧童中間見過的一種叫「八格戲」的遊戲,它的棋盤不過是在一個方框里加一個「十」字的形狀罷了。當時我極瞧不上它,認為鄙陋下賤,從沒往心裡去。想不到年過七十,才明白它正是這個道理。《繫辭》所說「百姓日用而不知」,孟子所說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古人難道欺騙我們嗎?
蓋今謂即古之○,今之五即古文之,今之十猶古文之十,而畫為十於中,此十五之法由之以有所見矣。況又十下畫一,則土文之為中者,汰可知已,故云中土也。
大抵今天所說的那個圈,就是古文的「○」;今天的「五」,就是古文的「乂」;今天的「十」,也還是古文的「十」,而在方框中間畫出十字,十與五的法則由此就看得見了。何況在「十」下面再加一橫,就成了「土」字,土之所以為中,就更清楚了,所以才說「中土」。
其中直筆之,即可見南北為經,天尊地卑,天地設位;橫筆之-,則可見東西為緯,分陰分陽,陰陽成列。從而久之則四維之偏,各得其均;四方之正,亦隨以定其氣之互進互退,交相生成,率由五與十以立中道也。
這個十字,豎著的一筆,就可見南北為經,天尊地卑,天地各就其位;橫著的一筆,就可見東西為緯,分陰分陽,陰陽排成行列。再加上斜畫的「乂」形,四維的偏位便各得其均衡;四方的正位,也隨之確定下來。其氣一進一退、交相生成,一概都是靠五與十來確立中道。
故河圖之十五,大衍之五十,皆虛有其十與五之數,以為之用,而實元其位之體也。欲知十、五之道,所以為中,始於一,而中於五,而終於十者,十即一也,以十求一,則其一於此固亦可以目存而心得於中矣。
所以河圖的十五、大衍的五十,都只是虛設十與五這兩個數來發揮作用,實際上並沒有屬於它們的方位與形體。想要明白十與五之道為什麼能成為中,只要看它始於一、中於五、終於十——十其實就是一。由十去追求那個一,那麼這個一在這裡也就可以眼中見得、心裡悟得了。
因參稽自擬《易》以來,其會十久之為中為土者,惟司馬氏《潛虛》似為得之,然《港虛》乃以久著為基,十著為冢,而分列為五十五數以為名,則是其中者已先實之矣,非虛用也。與河圖虛五寄十之理,自不相入也。河圖之數,雖五十有五,而其實體之數正只四十,所餘十有五,特虛以用於四十之中,不過通為之數,而實非有體位者也。
我因此遍考自古以來仿擬《易》而作的各家:能領會「十」「乂」為中、為土這層意思的,只有司馬光的《潛虛》像是得到了。然而《潛虛》卻把「乂」形之蓍稱作「基」,把「十」形之蓍稱作「家」,又分列成五十五個數來命名,這就等於先把中位坐實了,並不是虛用。這和河圖虛設五、寄託十的道理,本來就合不到一起。河圖之數雖說是五十有五,可它的實體之數正好只有四十;所餘的十五,只是虛設了在這四十之中發揮作用,不過是通算的數目,實際上並沒有形體與方位。
其曰參、日兩、日參五者,通其數之所變以用也。參也者,一二之所以變也。由一自分其一以為二,起自為之對,則見其二而不見其一矣。其一又自參出於二之中,故三也。於參之法是即為一小成,是三畫之立見人參於天地之中以生也。積三小成,參其三而合於乾元用九,是參之始制,即陽奇之所謂天者所由然也。
所謂「參」、所謂「兩」、所謂「參五」,都是會通數的變化來加以運用。所謂「參」,是一與二之所以能變。由一自己分出一來成為二,起來與自身相對,人們就只見到二而見不到一了;那個一又自己從二當中參出來,所以成為三。就「參」這個法則來說,這就是一個小成,也就是三畫卦的成立,可以見出人參贊於天地之中而生。累積三個小成,三三相乘而合於《乾》的「用九」,這是「參」的最初立法,也就是陽奇之數所以稱為「天」的緣由。
兩也者,由一生二,起而對,並以立,既以象兩儀,因之兩其二以象四象。夫一本自一而二,而參,其一以為三,況二本一之對,豈不得二其三而反對之乎?故汰而三其二以成六,即合於坤元用六,是又兩之始制,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因之六畫成卦,六位成章,即陰耦之所謂地者亦由以然也。
所謂「兩」,是由一生出二,起來相對,並列而立,既用它來象徵兩儀,就再把二加倍以象徵四象。一本來由一而成二,又參出一來成為三;何況二本來就是一的對立面,難道不能把三加倍而反對成六嗎?所以再進一步,三個二合成六,正合於《坤》的「用六」。這又是「兩」的最初立法:兼三才而加倍,所以是六;由此而有六畫成卦、六位成章,也就是陰偶之數所以稱為「地」的緣由。
由是參其兩二,而交久以合之,是伍也。兩其二伍,則又什矣。十特見於參、九之外,則又一之所由以寄者也。何以明之?參之,兩之,而伍而什之,皆人文之為。而自然與天地合者,參文之血斗,兩文之雨仄,至維伍維什,皆立人於維中維旁者,斯可默識古人立心立極之制,有在於是矣。
由此把兩個二相參,再交叉成「乂」形而合起來,就是五;兩個五,就又成了十。十隻出現在「參」與「九」之外,正是那個「一」藉以寄託的地方。怎麼證明呢?相參、相兩,再併成五、併成十,這些都是人為的文字之事,卻自然而然與天地相合:「參」字的構形、「兩」字的構形,以至於「五」「十」的寫法,都是把「人」立在中間或旁邊。由此便可以默默體認出,古人立心立極的法度,就寄寓在這裡面。
必參其三三,兩其三二,是參兩之一小成矣。故必又參其三三,而參之為參天;兩其三二,而兩之為兩地,是天地之數元汰而合且分矣。
必定要三個三相參、三個二相兩,這才是「參兩」的一個小成。所以還必須再三個三相參,參之而成為「參天」;三個二相兩,兩之而成為「兩地」,這樣天地之數就不必再加,而自然有合有分了。
乃以其初不入於用之一數,寄於十以行其中,而為之分且合,以成其中制者,是一也。而求於圖之數,如環元端,其一莫見何在,而所見惟十爾。夫參其三三,與兩其三二,合而為大。參兩,斯有以見天地渾成一始終者所以然矣。至所謂參伍錯綜,則未究也。
於是把當初不參與運用的那個「一」,寄託在十上而運行於其中,替它分、替它合,從而成就居中的節制,這靠的正是「一」。可是到河圖的數里去找,那數如同圓環沒有端點,那個一根本看不出在哪裡,看得見的只有十罷了。三個三相參,與三個二相兩,合起來就成其為大。有了「參兩」這一層,就足以看出天地渾然而成、一以貫之的始終何以如此了。至於所謂「參伍錯綜」,則還沒有講透。
其謂之參伍錯綜者,五以前之數少於五,元所用伍;五以後之數多於五,故參以五。伍於其中,錯且綜之,而行其制中之法也。然《大傳》於參伍以變,錯綜其數,亦必謂通其變,然後能成天地之文;極其數,然後能定天下之象,則知其未易知也。
之所以叫「參伍錯綜」,是因為五以前的數都小於五,無從與五相併;五以後的數都大於五,所以要參入一個五。把五併到它們中間,再交錯、再綜合,就是推行居中節制的方法。然而《繫辭大傳》講「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還必定說要先會通它的變化,然後才能成就天地的文采;先窮盡它的數,然後才能確定天下的物象。可見這道理並不容易明白。
然既教以參五錯綜,則安得不研求其所以然哉。因參稽自擊《易》以來,已幾二千年矣,學者元探索及之者,至於龍圖續始亦元發明,深切異之。心港力索,極深研幾,適然省悟,元元它事也。《大傳》日:「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即圖之數矣。
既然聖人已經教給我們「參伍錯綜」,怎麼能不去研求它的所以然呢?我遍考自孔子繫《易》以來,已將近兩千年,學者中竟沒有人探索到這一層;連陳摶所傳的《龍圖》講到承續開端處,也沒有發明,我對此深感詫異。於是沉潛其心、竭力探索,窮極幽深、研究幾微,忽然有所省悟,其實並沒有別的門道。《繫辭大傳》說:「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這說的正是河圖之數。
天一起於坎,地六附於坤,是一六之合,綜之則七也。參以天五錯伍於中,並列而求之,其首尾各一也。故坎之一數為陽,立極於北方之始;而乾之六數為陰,附於西北之維也。天三出於震,地八附於艮,是三八之合,綜之則十有一也。參以天五錯伍於中,並列而求之,其首尾各三也。故震之三數為陽,立於束方之正;而艮之八數為陰,而附束北之維也。是二者,先陽後陰。
天一從坎卦起始,地六附著於西北一維,這是一與六的會合,綜合起來是七。參入天五交錯並列在中間,把它們排開來考察,首尾兩端各得一。所以坎的數一屬陽,立極於北方之始;乾的數六屬陰,附在西北之維。天三從震卦出現,地八附著於艮卦,這是三與八的會合,綜合起來是十一。參入天五交錯並列在中間,把它們排開來考察,首尾兩端各得三。所以震的數三屬陽,立於東方的正位;艮的數八屬陰,附在東北之維。這兩組,都是先陽而後陰。
地二分於西南,為坤;天七列於西,為兌,是二七之合,綜之則九也。參以天五錯伍於中,並列而求之,其首尾各二也。坤之二數為陰,先處於西南之維;而兌之七數為陽,始立於西方之正也。地四偏於巽,天九正於離,是四九之,綜之而十有三也。參以天五錯伍於中,並列而求之,其首尾各四也。巽之四數為陰,退守束南之維;離之九數為陽,正南面而立於極位也。是二者,先陰後陽。
地二分居西南,是坤;天七排在西方,是兌,這是二與七的會合,綜合起來是九。參入天五交錯並列在中間,把它們排開來考察,首尾兩端各得二。坤的數二屬陰,先處在西南之維;兌的數七屬陽,才立於西方的正位。地四偏處東南的巽,天九正居南方的離,這是四與九的會合,綜合起來是十三。參入天五交錯並列在中間,把它們排開來考察,首尾兩端各得四。巽的數四屬陰,退守東南之維;離的數九屬陽,正面朝南而立於極位。這兩組,都是先陰而後陽。
由是知乾、兌、艮、離之所以六、七、八、九,即坎、坤、震、巽之一、一不三、四也。故陽得五而陰,陰得五而陽;耦得五而奇,奇得五而耦。乾之六,乃一五而六也;兌之七,乃二五而七也;艮之八,乃三五而八也;離之九,乃四五而九也。
由此可知,乾、兌、艮、離之所以是六、七、八、九,正就是坎、坤、震、巽的一、二、三、四。所以陽數得五就轉為陰,陰數得五就轉為陽;偶數得五就轉為奇,奇數得五就轉為偶。乾的六,是一加五而成六;兌的七,是二加五而成七;艮的八,是三加五而成八;離的九,是四加五而成九。
又由是知參伍以變,參乾、坎,參艮、震,自北而束;參兌、坤,參離、巽,自西而南。參而分,伍而合,是謂參伍以變。錯而分之,見其參;綜而合之,見其位,是謂錯綜其數。而錯綜者,即參伍也。散而錯之,如一、二、三、四之重;分斂而綜之,乃六、七、八、九之復合也,是謂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豈嘗如後世別置五虛點於圖心,而實謂天五哉?
又由此可知什麼叫「參伍以變」:把乾與坎相參、把艮與震相參,是自北而東;把兌與坤相參、把離與巽相參,是自西而南。相參就分開,相併就會合,這就叫「參伍以變」。交錯而分開,可以見出「參」;綜合而聚攏,可以見出各自的位次,這就叫「錯綜其數」。所謂錯綜,其實就是參伍。散開來交錯,如同一、二、三、四各自重疊;收斂起來綜合,就成了六、七、八、九的復合。這就是「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哪裡像後世那樣,另外在圖心安放五個虛點,還實實在在地稱它為「天五」呢?
故由是知河圖之數縱橫順逆,莫匪自然而然,不待人為牽合傅會以使然也。其進數之升,自北束極乎南;退數之降,自南西終極乎北,皆陽數行而陰自隨之。若陰數之進,則自坤二而巽四,退則自艮八而乾六,然陰不過奉陽而已,雖萬變亦一陰一陽而已爾。
所以由此可知,河圖之數無論縱橫順逆,沒有一處不是自然而然,不必靠人為的牽合附會才成這個樣子。它的進數上升,從北經東直到南方的極點;退數下降,從南經西終歸於北方的極點,都是陽數在運行而陰數自然跟隨。至於陰數的前進,是從坤二到巽四;陰數的後退,是從艮八到乾六。然而陰不過是奉承陽罷了,縱有萬般變化,也仍舊只是一陰一陽而已。
是故伍坎一以為乾六於北,伍坤二以為兌七於西,伍震三以為艮八於束,伍巽四以為離九於南,則見制數之元自參伍矣。於是又損震後之一以退,益艮之全八而九,三而三之,始參之制也。析震中前之二以合巽之全,四分而六,則兩之繼始也。惟離之全數自得於九,且當始終之中,三而三之,中參之制也。兼坤之全二,以貫兌中前之四合而六,則兩之代終也。絕兌後之三,以補乾之全六,三而三之,終參之制也。
因此,把坎一併上五而成為西北的乾六,把坤二並上五而成為西方的兌七,把震三並上五而成為東北的艮八,把巽四並上五而成為南方的離九,就可以看出制定數目本來出自「參伍」。於是又減去震後面的一而使之退,加到艮的整八上而成九,三三相乘,這是「參」的起始一節。分出震中偏前的二,去合巽的整數,四分而成六,這是「兩」的承接開端。唯有離的整數自己就得到九,又正當始終的中間,三三相乘,這是「參」的居中一節。兼取坤的整二,去貫通兌中偏前的四,合而成六,這是「兩」的代為收尾。截去兌後面的三,用來補足乾的整六,三三相乘,這是「參」的最後一節。
是則參天兩地之綱領,於此亦可見。或錯而分,綜而合,參之兩之,參兩之制,亦必伍也。是則參伍之大通變、大極數者也。孔子之謂通其變,成天地之文;極其數,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精之至變之至神,孰能與於此。誠哉言也。
這樣,「參天兩地」的綱領,在這裡也就看得出來了。或交錯而分、或綜合而聚,或相參、或相兩,可是參與兩的立法,也必定要用到五。這就是「參伍」最大的通變、最大的極數之處。孔子所說的「通其變,成天地之文;極其數,定天下之象」,若不是天下最精微、最善變、最神妙的東西,誰能參與到這一步?這話說得實在不錯。
故夫參天者成象謂乾,於是參陽數之三三,以統乾元用九,而參中有兩,陽中見陰;兩地者效法謂坤,於是兩陰數之二二,效法於乾,遂參其二而六之,以會坤元用六,而兩中用參,陰中見陽,以是見一陰一陽,變而通之於天地之問,所以必參兩也。參之,兩之,所以必九六也。
所以「參天」就是《繫辭》說的「成象之謂乾」,於是把陽數三三相參,用來統攝《乾》的「用九」,而參當中含有兩,正是陽中見陰;「兩地」就是「效法之謂坤」,於是把陰數二二相兩,效法於乾,再把二相參而成六,用來會合《坤》的「用六」,而兩當中要用參,正是陰中見陽。由此可見一陰一陽變化會通於天地之間,所以必定要用「參兩」;而一參一兩,也就必定歸結為九與六。
且太極而兩儀,所以四象而八卦,不過生數之一、二、三、四,成數之六、七、八、九而已。至於五與十,雖有其數,特存虛用,未嘗列於卦象之實體者也。蓋自一分一而二,一二而三,一三而四,是四象立矣。四象元五也,天五特虛中而元體,然一四而五,二三亦五,是兩伍矣。具以本數之天五,又參伍矣。況一、二、三、四自然總而十數,中以天五,參伍而十五也。
再說從太極到兩儀,從四象到八卦,也不過是生數一、二、三、四和成數六、七、八、九罷了。至於五和十,雖然也有這兩個數,卻只是虛設待用,從來不列在卦象的實體之中。因為由一分出一而成二,一加二成三,一加三成四,四象就立起來了。四象裡本來沒有五,天五只是虛居中位而沒有形體;然而一加四得五,二加三也得五,這就是兩個五。再具上本數中的天五,就又成了「參伍」。何況一、二、三、四自然合成十這個數,中間參入天五,參伍相合就是十五。
天數之一、三、五則九,地數之一不四則六,而一五亦六也。一六而七,二五亦七也。一七而八,三五亦八也。一八而九,四五亦九也。則八卦成列矣。一九則十,一、二、三、四自然亦十也。八卦則元自而十也,十故元所容其體,以一用其一不三、四,則其十亦特九也。十之為九,乃所以復歸於一,是十即一也。
天數中的一、三、五合起來是九,地數中的二、四合起來是六,而一加五也是六。一加六是七,二加五也是七;一加七是八,三加五也是八;一加八是九,四加五也是九——八卦於是排成行列。一加九是十,而一、二、三、四自然相加也是十。可是八卦本身沒有辦法湊出十來,所以十沒有地方安放它的形體;用那個一去運用二、三、四,則那個十也只等於九。十之所以成為九,正是要它復歸於一,可見十其實就是一。
河圖之數,四方各十,故坎一與離九相對而十,中虛天五之用而十五;坤二與艮八相對而十,中虛天五之用而十五;震三與兌七相對而十,中虛天五之用而十五;巽四與乾六相對而十,中虛天五之用而十五,以是知天五與地十皆元其體與位之正,特虛用其數,以相久十而什伍也。斯所以參伍也,參伍所以參兩也,故河圖之數正實四十,而以天五地十之虛數通用之以計,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也。
河圖之數,四方各得十:坎一與離九相對成十,中間虛含天五之用便是十五;坤二與艮八相對成十,中間虛含天五之用便是十五;震三與兌七相對成十,中間虛含天五之用便是十五;巽四與乾六相對成十,中間虛含天五之用便是十五。由此可知,天五與地十都沒有屬於自己的形體與正位,只是虛設其數來運用,靠「乂」形與「十」形互相交午而併成五、併成十。這就是所謂「參伍」;有參伍,才能有「參兩」。所以河圖的實數正好是四十,再把天五、地十兩個虛數通算進去,才成為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七為少陽,八為少陰,其合固成十五,然其生數不備,不能變。九為老陽,六為老陰,其合亦雖只十五,而生數之一、三、五而九,二、四而六,故六之變則九,九之變則六,此通重《易》之爻不見七八,而元非九六,而參伍以變,參天兩地,莫非是也。
七是少陽,八是少陰,兩者相加固然也是十五,但它們的生數不完備,所以不能變。九是老陽,六是老陰,兩者相加雖然也只是十五,可九由生數一、三、五合成,六由生數二、四合成,所以六一變就成九,九一變就成六。這就是為什麼通觀六十四重卦的爻辭,見不到七和八,全都是九和六;而「參伍以變」「參天兩地」,也沒有一處不是這個道理。
四方之數各十,合參其九而二十有七,兩其六而十有二,總之則三十有九,而特遺其一,則其一將何所用乎?故以其一存諸十,則四十矣。故坎之立極於一,斂其十以自歸,以建大中,以生生數之始,以成成數之終。退藏於密,而莫之究極,見於參天兩地倚數之一以為十,則所謂中也。中也者,合數之所不得其中者,而使之交合於中,所以中其不中者也。
四方之數各得十,把九三倍是二十七,把六加倍是十二,合計三十九,偏偏剩下一個一沒有著落,這個一將用在哪裡呢?所以把這個一存放到十里,就成了四十。因此坎以一立極,收斂那個十而使之歸於自身,用來建立大中之道,生出生數的開端,成就成數的終結。它退藏在隱密之處,無人能窮究到底,只在「參天兩地倚數」時以一作十而顯現出來,這就是所謂的「中」。所謂中,就是把那些原本得不到中位的數會合起來,使它們交合於中,從而讓不居中的也能得中。
由坎北之一始制於中,二效之而分兌西之七以為中,三效之而分震束之三以為中,四效之而分離南之九以為中,凡中皆立於十,皆以數合於十而中分之者,蓋以寄其一云爾。惟坎之一,獨元所可用,特立於中而以元用之用而用,有用之用則中之用,不既大矣哉。故坎之一,雖不在參兩參五之用,而用之以制參天兩地參伍之制焉。故參天不自坎而自艮始也。
由北方坎位的一最先在中位立法,二效法它而分取西方兌的七以為中,三效法它而分取東方震的三以為中,四效法它而分取南方離的九以為中。凡是中,都建立在十上,都是用數去湊合成十再從中平分,為的是寄託那個一罷了。唯獨坎的一,本身無可取用,只是特立於中,以「無用之用」而發揮作用;這種有用之用,也就是中的作用,豈不是很大嗎?所以坎的一雖然不在參兩、參五的運用之列,卻正是用它來制定「參天兩地」和「參伍」的法度。因此「參天」不從坎開始,而從艮開始。
參亦非它,即前所謂一二之變也。一自分其一以為一,起而相對,則見其二,而不見一;其一又自參出於二之中,故曰參也。此參制之一小成,然參兩參伍,莫不於是焉起,斯故示其參之凡也。
所謂「參」也不是別的,就是前面說過的一與二之間的變化。一自己分出一來成為另一個一,起來兩兩相對,人們就只見到二而見不到一;那個一又自己從二當中參出來,所以叫做「參」。這是「參」這一法則的一個小成,然而參兩、參伍無不由此發端,所以在這裡先把「參」的大略指出來。
卷之二 校勘記
#1『也』,原脫,據四庫本補。 #2『謂』,四庫本作『之』。 #3『二其三』,四庫本作『三其二』。 #4『所』,據其上文義例補。 #5『莫匪』,四庫本作『莫非』。 #6『大極』,四庫本作『太極』。
第一條:「也」字,原本脫落,今據四庫本補上。第二條:「謂」字,四庫本作「之」。第三條:「二其三」,四庫本作「三其二」。第四條:「所」字,是依據上文的文義體例補入的。第五條:「莫匪」,四庫本作「莫非」。第六條:「大極」,四庫本作「太極」。
卷之三 河圖傳下(臨川道士雷思齊學)
道家以日月為易,始蹈常襲故,未始謂然,卒究於《大傳》則未始不然。日:「乾、坤,其《易》之蘊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元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是猶未識所見之《易》為何物也。
道家把日與月合起來解釋「易」字,起初我以為這只是因襲舊說、蹈常習故,並不以為然;最後拿《繫辭大傳》來推究,才知道未嘗不是如此。《繫辭》說:「乾、坤大概是《易》的蘊藏吧?乾、坤排成行列,《易》就在其中確立了。乾、坤若毀壞,就無從見到《易》;《易》若見不到,那麼乾、坤也幾乎要止息了。」單看這幾句,還不知道所見的《易》究竟是個什麼東西。
則又日:「乾、坤,其《易》之門邪?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是《易》之為物有體可以見矣。則又日:「闢戶謂之乾,闔戶謂之坤,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是《易》之謂體者,又見其有用矣。
《繫辭》又說:「乾、坤大概是《易》的門戶吧?乾是陽物,坤是陰物。陰陽合其德性,而剛柔各有形體,用來體現天地的營為,用來會通神明的德性。」這就見得《易》作為一物,是有形體可見的。《繫辭》又說:「開門叫做乾,閉門叫做坤,一閉一開叫做變,往來不窮叫做通。顯現出來叫做象,成形出來叫做器,制作而使用它叫做法,出入取用、百姓都在用它叫做神。」這就見得《易》所說的體,又是有作用的。
故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日:「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曰:「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凡是數端,莫不舉日月以徵,則信其為易也完矣。
所以《繫辭》說:「天地各就其位,而《易》就運行在其中。」又說:「取法物象沒有比天地更大的,變化通達沒有比四時更大的,懸掛物象而顯明沒有比日月更大的。」又說:「廣大與天地相配,變通與四時相配,陰陽的意義與日月相配。」這幾處,無不舉出日月來作證驗,那麼日月就是「易」這一說,可以完全相信了。
夫《易》與天地準,能彌綸天地之道,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則成象謂乾者日也,效法謂坤者月也。日象離數,極乎九;月象坎數,始乎一。凡九必對六,今雲一者,一合天五為六,坎一乾六為水生成,所以為月者也。
《易》與天地相準齊,能包羅天地之道;抬頭在天上觀察物象,低頭在地上觀察法則,那麼所謂「成象之謂乾」指的是太陽,「效法之謂坤」指的是月亮。太陽取象於離,其數極於九;月亮取象於坎,其數始於一。按理九必定與六相對,如今說月為一,是因為一加天五為六,坎一與乾六正是水的生數與成數,所以用它來指月亮。
且天地乃乾坤之體,乾坤乃天地之用,惟天地定位,而上下氣形有不易之分,故乾坤成列,而陰陽體用有變易之數。天地有常體,而莫見其用;陰陽有常用,而莫究其體,惟日月之體用兼著,故特著其義以配陰陽云爾。
況且天地是乾坤的形體,乾坤是天地的功用。正因為天地各定其位,上下之間氣與形有不可改易的分際,所以乾坤排成行列,而陰陽的體與用便有變易之數。天地有恆常的形體,卻看不見它的作用;陰陽有恆常的作用,卻推究不出它的形體。唯有日月,形體與作用兩方面都顯著,所以《繫辭》特地標舉它的意義來與陰陽相配。
且明教以範圍天地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者,特通乎晝夜之道而知也。夫晝夜之道,豈難知哉?百姓日甩而不知爾。請略舉其凡:乾,陽物者,日其類也;坤,陰物者,月其類也。陰陽成列而合德者,四時合序,日月合明,亦類也。
而且《繫辭》明明告訴我們:所以能「範圍天地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只是因為通曉了晝夜之道。晝夜之道難道很難懂嗎?不過是百姓天天在用卻不自知罷了。請讓我略舉它的大概:乾是陽物,太陽就是它的同類;坤是陰物,月亮就是它的同類。陰陽排成行列而合其德性,就如四時依次相合、日月合其光明,也是同一類。
闢戶謂乾,近則日之出旦,月之上弦;遠則春之日夜分而謂啟也。闔戶謂坤,近則日之入夕,月之下弦;遠則秋之日夜分而謂閉也。仰觀其成象,則日之晝,月之望,夏之景長;而至俯察其效法,則夜之分,月之朔,冬之景短而至也。
「開門叫做乾」,近處說就是太陽的東昇、月亮的上弦;遠處說就是春分晝夜平分,古人稱之為「啟」。「閉門叫做坤」,近處說就是太陽的西落、月亮的下弦;遠處說就是秋分晝夜平分,古人稱之為「閉」。抬頭觀察它「成象」的一面,就是白晝、月圓之望、夏至日影最長;低頭考察它「效法」的一面,就是夜半、月朔、冬至日影最短。
是以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成歲焉。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日月運行,一寒一暑故日:「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
所以太陽過去月亮就來,月亮過去太陽就來,日月互相推移而光明產生;寒氣過去暑氣就來,暑氣過去寒氣就來,寒暑互相推移而一年形成。所謂變化,是進退的象;所謂剛柔,是晝夜的象。日月運行,一寒一暑,所以《繫辭》說:「天地之道,是以正而顯示的;日月之道,是以正而光明的;天下的一切運動,都歸正於那個一。」
貞夫一也者,四時分至之中皆一也。而此特謂天下之動貞夫一,則正由坎之一也。一日之陽氣初動於夜分之際,固謂貞夫一也。一年之陽,氣復動於冬朔之始,尤見其貞夫一者也。
所謂「貞夫一」,是說四時之中的兩分兩至,其理都歸於一。而這裡特別說「天下之動貞夫一」,正是就坎的那個一而言。一天之內,陽氣最初萌動於夜半時分,本來就叫做「貞夫一」;一年之內,陽氣重新萌動於冬至朔旦之始,就更能見出它的「貞夫一」了。
坎之數一,離之數九,坎、離以一、九為乾。離為日,坎為月,日月必合於月之初一為朔。而日不云朔,月乃云朔;南不云朔,北乃云朔。夫朔逆度也,逆與日會,故謂之朔。以朔文觀之,明著月之逆度者也。《說卦》日:「《易》,逆數也。」《書》亦日:「平在朔。」《易》理實同也。
坎的數是一,離的數是九,坎與離以一和九合成乾。離為太陽,坎為月亮,日月必定在每月初一會合,這一天叫「朔」。太陽不說朔,只有月亮說朔;南方不說朔,只有北方說朔。所謂朔,是逆行的度數,月亮逆行去與太陽相會,所以稱為朔。從「朔」這個字的構形來看,正明白顯示出月亮的逆行。《說卦》說:「《易》,是逆推之數。」《尚書·堯典》也說「平在朔易」,講的是同一個道理。
由是以進乎日月之為易,其縣象得不謂著明矣乎?故月之三五而盈,少陰、陽之七、八;三五而闕,老陰陽之九、六。總之,以地數三十而月盡,又河圖法也。
由此再進一步去看日月就是「易」,它們高懸垂象,豈不正是最為顯明的嗎?所以月亮經過三個五日而盈滿,合於少陰、少陽的七與八;再經三個五日而虧缺,合於老陰、老陽的九與六。總起來說,以地數三十而一個月終盡,這又是河圖之法。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每行一度,冬南、夏北為寒暑之中極,月行每十有三度而奇,與日之合者十有二朔,而歲常以備六陰六陽十有二月,天地節而四時成,是月之運行勞亦甚矣。其稱坎為勞卦者,不徒謂水也,此坎之一數不入於參兩、參伍之制,而特著其動之始也,中之始也。
周天共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度之一,太陽每天行一度,冬至偏南、夏至偏北,是寒暑的兩個中極;月亮每天行十三度多一點,一年中與太陽會合十二次而成十二朔,因此一年恆常具備六陰六陽、十二個月。天地有節度而四時形成,可見月亮的運行也夠辛勞了。《說卦》稱坎為「勞卦」,並不只是因為它屬水;這正是因為坎的一這個數不參與「參兩」「參伍」的立法,而專門用來標示運動的開端,也就是中的開端。
合而言之,天地者體也,陰陽者用也。體者形,所以用其氣;用者氣,所以體其形。天以氣體其形,故其形下包乎地;地以形用其氣,故其氣上行乎天。是天之氣,全體乎地之形;而地之形,全用乎天之氣,此又參兩之制得以明之也。
合起來說,天地是「體」,陰陽是「用」。體就是形,用來運行它的氣;用就是氣,用來充實它的形。天以氣來充實自己的形,所以它的形向下包住了地;地以形來運行自己的氣,所以它的氣向上通行於天。這樣,天的氣完全以地的形為體,地的形完全以天的氣為用——這一點,也可以用「參兩」的法度來說明。
一之始參,三之終參,皆天也,而並位乎平地之下。如:乾者,老陽也,乃附於成數之六陰,位乎陰地西北,偏極乎退數之終。艮者,少陽也,乃附於成數之八陰,位乎陽地東北,偏立乎進數之始。而特以坎中之一陽,不在參兩之用者,因其始生自然之一,介然特立於陰陽終始之際,起歲之朔,月之朔,以體生生之謂易,斯足以明地之體全用乎天矣。
一所起的「參」,三所終的「參」,都屬天,卻一併處在地平線以下。比如乾是老陽,卻附在成數六這個陰數上,位居屬陰的西北,偏處於退數的盡頭;艮是少陽,卻附在成數八這個陰數上,位居屬陽的東北,偏立於進數的開端。而唯獨坎中的那一點陽,不列入參兩之用,因為它是自然初生的那個一,孤介地特立在陰陽終始交替之際,發起一年之朔、一月之朔,用來體現「生生之謂易」。這就足以說明:地的形體,完全在運用天的氣。
一始之兩,二終之兩,皆地也,而兼列於平地之上。如:巽,少陰也,雖以附地生數之四陰,位乃在東南,偏陽氣升已過中之進數。坤,老陰也,雖以附地生數之二陰,位猶在西南,偏陽氣降未及中之退數。且兼兩地並以奉中,參天位之極,當天之極高,日之極中,斯足以明天之用,全體乎地矣。
一所起的「兩」,二所終的「兩」,都屬地,卻一併排列在地平線以上。比如巽是少陰,雖然附在地的生數四這個陰數上,位置卻在東南,偏於陽氣上升已過中位的進數一邊;坤是老陰,雖然附在地的生數二這個陰數上,位置卻仍在西南,偏於陽氣下降尚未到中位的退數一邊。而且它們兼取兩地之數一同奉承中位,參贊天位的極點,正當天最高、日最中之處。這就足以說明:天的作用,完全以地為體。
以是知參兩之制,非有日以定其晝夜長短,有月以更其朔望贏縮,則天地之氣形體用,陰陽之變化生成,其升降進退之變通分合,出入之歸宿,則惡風而討其真是哉。
由此可知「參兩」這套法度,若沒有太陽來劃定晝夜的長短,沒有月亮來更替朔望的盈虧,那麼天地的氣與形、體與用,陰陽的變化與生成,以及升降進退的變通分合、出入往返的歸宿,又到哪裡去追究它的真相呢?
故嘗由是以參之制,數之元矣。天一之始,自北而中,而分地二於西南,不得謂天地定位者,陽正而下,陰偏而上也。二得名坤,一不得名乾者,一起於坎也。由一參二以為三,以前而東,蓋所以見人參於天地之中以生,而動於震,因兩其二而四,附以順而相入之巽,虛生其象以為四。然象非實體也,象天地與人,極男女之相配以始者爾。
所以我曾由此用「參」的法度去推原其數。天一起於開端,從北方走向中位,又把地二分置在西南,這還不能叫做「天地定位」,因為陽居正位卻在下,陰居偏位卻在上。二可以稱作坤,一卻不能稱作乾,是因為這個一起於坎。由一參入二而成三,向前而到東方,正是要見出人參贊於天地之中而生,因而在震位發動;再把二加倍成四,附上那順從而相入的巽,虛設出它的象而成為四。然而象並不是實體,只是取象於天地與人,窮盡男女相配以為開端的意思罷了。
□一與三之陽,自然已各據其中,而二與四之未中,未有以正之可遂已乎?故有待取用於成數之交合,以成其正也。五雖虛位於中,而有其數可制其用。一交五,而以其一相配而成六於乾;二交五,而以其二相配而成七於兌;三交五,而以其三相配而成八於艮;四交五,而以其四相配而成九於離,然後始謂之成象。成象則謂之乾,而效法則謂之坤矣,乃得謂之天地定位也。
一與三這兩個陽數,自然已各自佔據了它們的中位;可是二與四還沒有得中,難道就沒有辦法端正它們、只好這樣算了嗎?所以要有待於取用成數的交合,來成全它們的正位。五雖然只是虛居中位,卻有它的數可以制定用法:一與五相交,用它的一相配而在乾成六;二與五相交,用它的二相配而在兌成七;三與五相交,用它的三相配而在艮成八;四與五相交,用它的四相配而在離成九,這才叫做「成象」。有了「成象之謂乾」,又有「效法之謂坤」,然後才能稱為天地定位。
其實一自合一,二自合二,三自合三,四自合四,特以交五而變爾。於是坎一之陽合而成乾六之陰,坤二之陰合而成兌七之陽,震三之陽合而成艮八之陰,巽四之陰合而成離九之陽,其始正者合而輔於偏,始偏者合而歸之正,於是八卦成列,而象在其中矣。亦惟一之自中,坎獨自若而不入於數,而河圖參天兩地,參伍錯綜之變,得以行乎其中也。
其實一隻與一相合,二隻與二相合,三隻與三相合,四隻與四相合,只是因為與五相交才起了變化。於是坎一之陽合成乾六之陰,坤二之陰合成兌七之陽,震三之陽合成艮八之陰,巽四之陰合成離九之陽:起初居正位的,合起來去輔助偏位;起初居偏位的,合起來又歸於正位。於是八卦排成行列,物象就在其中了。也正因為那個一自居中位,唯獨坎依然故我而不落入數中,河圖「參天兩地」「參伍錯綜」的變化,才得以在其中運行。
故由參天之制皆用九,而知九為《乾》之用,由兩地之制皆用六,而知六為《坤》之用。蓋乾之始參於艮八,而不足於數,則取震之一而九之中參,當陽極而體數之全;元餘不足,則自九之終參,則取兌過中有餘之三,以奉乾六之終。而九之兩之始起數於震中之二,以合巽四之不足。而六之兩之終起數於坤之本二,以合兌中有餘之四而六之,是明參兩九六所用之盤也。
所以從「參天」的法度都用九,可知九是《乾》的用;從「兩地」的法度都用六,可知六是《坤》的用。大抵乾從艮八起參,數還不足,就取震的一來湊成九;居中的一參,正當陽到極點而其數完滿,既不多餘也不欠缺;最後的一參,則取兌那超過中位而有餘的三,用來奉承乾六的終結。至於「兩」,開頭的一兩從震中的二起數,用來補合巽四的不足;末尾的一兩從坤本有的二起數,用來配合兌中有餘的四而成六。這就把參兩、九六所用的盤算講明白了。
或有謂坤二與兌七而九,乾位自得六數亦自成九、六也,曾不識兩之制皆終地上,參之制皆終地下,又焉得而易之哉?況乾本九也,今數乃損而六;坤本六也,今數乃增之而九者,尤足以明老陰之六變而之九,老陽之九變而之六,而卦爻之所以成九、六也。
也許有人說:坤二加兌七就是九,乾位本來就有六這個數,這樣不也自然湊成九與六嗎?這種說法根本不懂得:「兩」的法度都終結在地平線以上,「參」的法度都終結在地平線以下,又怎麼能隨便調換呢?何況乾本來是九,如今它的數卻減損為六;坤本來是六,如今它的數卻增加為九。這更足以說明:老陰的六變而為九,老陽的九變而為六,卦爻之所以只稱九、六,道理就在這裡。
由參天之用必九,兩地之體必六,《下繫》之首日:「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而後世乃謂《易》畫之重,非由羲始,吾不信也。
由於「參天」之用必定是九、「兩地」之體必定是六,所以《繫辭下傳》開篇就說:「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可是後世竟有人說《易》的重卦不是從伏羲開始的,我是不相信的。
且《說卦》謂說言乎兌,成言乎艮。凡再言其山澤通氣者,即《咸》卦也。《咸》之《象》日:「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況且《說卦》講「說言乎兌,成言乎艮」,又兩次提到「山澤通氣」,這指的就是《咸》卦。《咸》卦的《彖傳》說:「陰陽二氣互相感應而彼此相與,艮止而兌悅。天地相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動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察它所感之處,天地萬物的情狀就可以看出來了。」
其雷風相薄者,即《怛》卦也。《怛》之《象》日:「雷風相與,巽而動。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怛,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至於「雷風相薄」,指的就是《恆》卦。《恆》卦的《彖傳》說:「雷與風互相配合,巽順而震動。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停息。日月得天之道而能長久照耀,四時變化而能長久成物,聖人久行其道而天下教化有成。觀察它所恆久之處,天地萬物的情狀就可以看出來了。」
迦求於下經之人道攸始,則《說卦》重卦其旨一毫不悖也。故愚謂重《易》斷自羲始。不然,《禮》謂三《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四,其欺我哉?求《易》之道,試以是進之。
再拿《易》下經以人道為開端這一點來求證,可見《說卦》所講的與重卦之旨絲毫不相違背。所以我認為重卦斷然是從伏羲開始的。若不是這樣,《周禮》說夏、商、周三種《易》的經卦都是八、別卦都是六十四,難道是騙我們嗎?探求《易》道的人,不妨從這一點上入手。
《說卦》日:「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因參稽其所以參兩者,其得於河像素問然矣。且帝出乎震一章,尤河圖之大講明也。特截自震起於春中,環周而訖於艮,寓夏正之歲更爾。
《說卦》說:「從前聖人作《易》,以三配天、以二配地而確立各數,觀察陰陽的變化而設立卦,發揮剛柔的作用而生出爻。」考究他們講「參天兩地」的根據,本來就是從河圖之象上得來的。而「帝出乎震」那一章,更是對河圖的大力闡明。它只是從震開始截取,起於春分之中,環行一周而止於艮,用來寄寓夏曆一年歲首更替的次序罷了。
故曰:「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日:「艮,東北之卦,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意蓋謂又始於出乎震者也。此實孔子特以變通四時言也,而於通乎晝夜之道,而知則未及悉也。
所以《說卦》說:「終結萬物、開始萬物的,沒有比艮更盛的了。」又說:「艮是東北方的卦,是萬物成其終又成其始的地方。」這意思是說,終結之後又要從『出乎震』重新開始。這實在是孔子特地就四時的變通來說的,至於「通乎晝夜之道而知」這一層,還沒有說得周詳。
夫兩之制,並起於平地,以奉中參者,自春而秋以分,必極於夏之至者,亦晝之象也。始終之參,皆在地中者,自秋而春以分,必極於冬之至者,亦夜之象也。
「兩」的法度,都從地平線上起,用來奉承居中的那個「參」,它從春分到秋分,必定以夏至為極點,這也就是白晝的象。起始與終結的兩個「參」,都在地平線以下,它從秋分到春分,必定以冬至為極點,這也就是黑夜的象。
請以日用常行變而通之,則出乎震者,人之始作於日一也。古謂震日一所以驗也。齊乎巽者,動而相與之交也。相見乎離,則交際之極也。致役乎坤,則動極徐靜也。說言乎兌,休且入也。自震至兌,此晝之體用,人所同見。
請拿日常起居來變通地體會:所謂「出乎震」,就是人在日出時起身勞作。古人說震為「日出」,正可以印證。所謂「齊乎巽」,是活動開來、彼此往來交接。所謂「相見乎離」,是交往應酬到了最盛之時。所謂「致役乎坤」,是動到極點而漸漸轉靜。所謂「說言乎兌」,是休息而將要歸家。從震到兌,這是白晝的體與用,人人都能看見。
至於戰乎乾,卒取終參之制。其數之九,則存兌餘之三,嚮晦入息於乾六以終也。陰陽相薄,閉塞不用之時也。然終則有始,至於勞乎坎,則夜分之氣復動,準於七日之復則同也。成言乎艮,則遠接兌餘之三,說言乎兌也。山澤通氣,感而相與,雖止於其所而時行則行,斯人事之又興始者也。
至於「戰乎乾」,則是取用最後一個「參」的法度。它的數是九,就保留兌所餘下的三,人在天黑時入室安息,歸結於乾六而終止。這時陰陽相互迫近,是閉塞不用的時候。然而有終必有始,到了「勞乎坎」,夜半的氣又重新萌動,這與《復》卦「七日來復」的道理相同。到了「成言乎艮」,就遠遠接上兌所餘下的三,也就是「說言乎兌」。山澤氣息相通,交感而相與,雖然暫止於所在之處,可時機一到就照樣運行,這正是人事又一次興起的開端。
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吾見自羲、文以來,河圖之一陰一陽,進退升降,往復循環,周流不息;開古迄今,遠之一歲之冬夏,邇之一日之晝夜,莫不由斯道也。
所謂變化,是進退的象;所謂剛柔,是晝夜的象。我看自伏羲、文王以來,河圖所顯示的一陰一陽,進退升降、往復循環、周流不息;從遠古直到今天,遠則一年的冬夏,近則一天的晝夜,沒有哪一樣不是遵循這條道理的。
吾日用常行,不在他求,參天之道自艮始者,於是乎在其視《太玄》以七百二十九,贊之準《易》,《皇極》以元、會、運、世之旁通,各以一期之歲、月、日、時為數例,視今通其變、極其數於河圖,日可見之行也。豈不易簡而理得哉?斯非至精變而神者與?
我們日用常行之間就有此道,不必向別處去求;「參天」之道從艮開始,道理也就在這裡。拿它比照揚雄《太玄》用七百二十九贊來準擬《易》,比照邵雍《皇極經世》用元、會、運、世互相旁通、各以一週期的年、月、日、時為數例,再看看今天在河圖上會通其變化、窮極其數,那真是天天可以見到的實行之道。這豈不是既平易簡約而又切合於理嗎?這難道不是至精、至變而至神的嗎?
卷之三 校勘記
#1『亦類也』,此三字四庫本缺。 #2『爻』,原作『××』,據四庫本改。 #3『毫』,原作『豪』,據四庫本改。 #4『春中』,四庫本作『泰中』。 #5『他求』,四庫本作『它求』。
第一條:「亦類也」三字,四庫本沒有。第二條:「爻」字,原本作兩個墨釘,今據四庫本改正。第三條:「毫」字,原本作「豪」,今據四庫本改正。第四條:「春中」,四庫本作「泰中」。第五條:「他求」,四庫本作「它求」。
卷之四 河圖辨徵(臨川道士雷思齊學)
河之有圖,處犧則之以畫八卦,文王因之以繫卦辭,歷代寶而傳之。自見於《書》之《顧命》陳之束序者,而今乃謂其元,誰敢哉?然自《記》以思古,則云其出語之傷,今則云其不出《顧》已皆意之,而非其真見矣。秦火之後,獨見於《書傳》孔安國之雲而已。
黃河出現過圖,伏羲取法它而畫出八卦,文王依據它而繫上卦辭,歷代都把它當作寶物遞相傳授。它曾明載於《尚書·顧命》,說是陳列在東序,如今竟有人說根本沒有這回事,誰敢這樣斷言呢?然而自從《禮記》追思古事,就說過河圖不出的傷感之語;今人則說它並未出於《顧命》——這些都是憑意猜度,而不是真的見過。秦代焚書以後,河圖之說就只見於孔安國《尚書傳》的一句話罷了。
《漢志》雜以圖書,而徒謂其與《書》經緯表裹,《易緯》則徒又枝辭蔓引,愈違本旨,以至芒乎莫之究其有元形似之真為何如者,訖於唐五季也。
《漢書·藝文志》把河圖、洛書混在一起講,只說它們與《尚書》互為經緯表裡;《易緯》一類的書又枝蔓地牽引附會,越發違背本旨。以至於茫茫然沒有人能追究:河圖究竟有沒有形狀、它真實的樣子到底如何。這種局面一直延續到唐末五代。
及宋之初,陳傳圖南始創古推明象數,閔其賤用於陰陽家之起例,而蕪沒於《乾鑿度》大一取其數以行九宮之法,起而著為龍圖,以行於世。愚幸及其全書,觀其離合出入具於制數之說,誠若剖心而有以求羲、文之心者也,然皇有不得於羲、文之心者。
到了北宋初年,陳摶(字圖南)才開始獨創新意,推明象數。他痛惜河圖被陰陽家拿去當作起課的例式而貶低了,又被《易緯·乾鑿度》所謂「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之法所湮沒,於是起而著《龍圖》,流傳於世。我有幸見到他的全書,看他講數的離合出入,確實像是剖心瀝血地去追求伏羲、文王的本心;然而其中也還是有沒能契合伏羲、文王本心的地方。
於本圖之外,就以五十有五之數別出一圖,自標之以為形洛書者已,是其初之失也。雖其縱橫、錯綜、分合、體用之意,皆在本圖,而五十有五之數,既離而別出,世遂舍本逐末,因疑圖書並出,雖是若非,元以究其詣極,而徒長紛紛之論。
他在本圖之外,又拿五十有五這個數另畫一圖,自己標稱它為洛書的形狀,這就是他最初的失誤。雖然縱橫、錯綜、分合、體用這些意思都還在本圖之中,可是五十有五之數一旦離開本圖另立一圖,世人便捨本逐末,因而懷疑河圖、洛書是同時出現的,似是而非,無從窮究到底,白白助長了紛紛不休的爭論。
至其傳及劉牧長民,因之泛出五十五圖,名以《鉤隱》,則又以增異。而時則李觀泰伯即駁其非是,然又自謂存其三圖。及見此三圖,則其首即所傳今謂河圖者,其二即所別出五十五數、漫標謂形洛書者,其三又止於八卦方位而已。是長民不揣其本,其事固非,而泰伯亦元不識此之三本之則一,而妄析以為三爾。
傳到劉牧(字長民)手裡,他據此氾濫地畫出五十五幅圖,題名為《易數鉤隱圖》,於是更增添了異說。當時李覯(字泰伯)就寫文章駁斥他的錯誤,可是李覯又說自己保留了其中三幅圖。等到看見這三幅圖:第一幅就是相傳今天所謂的河圖,第二幅就是另外分出去的那個五十五數、被隨意標稱為洛書形狀的圖,第三幅又不過是八卦方位圖罷了。可見劉牧不去推究根本,他這件事固然不對;而李覯也一樣不懂得這三幅圖本來只是一幅,卻胡亂把它拆成三幅。
自時已後,愈傳愈失,愈說愈鑿,至有因河出圖、洛出書見於《大傳》,而並致疑《大傳》非孔子所作者。不知圖本非書,書本非圖。至其甚者,以五十五數之圖,乃妄謂之河圖,而以圖南所傳之河圖反謂之洛書,顛倒迷繆,靡所底止。
從此以後,越傳越失真,越解釋越穿鑿,甚至有人因為「河出圖,洛出書」這句話見於《繫辭大傳》,就連《大傳》也懷疑起來,說它不是孔子所作。他們不明白:圖本來不是書,書本來也不是圖。更嚴重的是,把那個五十五數之圖胡亂稱作河圖,反把陳摶所傳的河圖稱作洛書,顛倒迷亂,沒有止境。
殊不明河圖八卦明著五十五數,實指以天數五、地數五;而其數自天一、地二以至天五、地十,合而五十有五,有體有用,有虛有實,原始要終,而盡發於一圖,豈嘗別求合於洛書哉?洛書亦豈嘗謂五十五數哉?
他們全然不明白:河圖與八卦本來就明明白白含著五十五這個數,它實際所指的就是「天數五、地數五」;這些數從天一、地二一直到天五、地十,合起來是五十有五,其中有體有用、有虛有實,推原開端、歸結終點,全部展現在一幅圖裡,何嘗需要另外去和洛書相湊合呢?洛書又何嘗說過它是五十五數呢?
今圖南既別元義例辭說,誤以圖之五十五數,別標一圖以為洛書,是其傳疑之始也。原其初意,蓋由漢儒襲傳《洪範》初一之五行,其二曰火,四日金。《太玄》準《易》實本之,亦以二為火,為南;四為金,為西。今河圖乃置二於西南,置四於束南,是火、金改次矣。
如今陳摶既沒有另外交代義例和解說,卻錯把河圖的五十五數另標一圖當作洛書,這就是疑案流傳的開端。推究他最初的用意,大概是因為漢儒相承傳述《洪範》「初一曰五行」那一段,其中第二是火、第四是金;揚雄《太玄》準擬《易》,實際上也本於此,同樣以二為火、居南,以四為金、居西。可是河圖卻把二安放在西南、把四安放在東南,這樣火與金的次序就變了。
既不敢遂改河圖,乃別以其五十五數析為洛書,而以《洪範》二火次於南,四金次於西,且以七隨二,九隨四,而易置其南西焉。以故長民不識其由,至謂火、金易位也。
他既不敢就此去改動河圖,於是另外把那五十五數拆出來當作洛書,按《洪範》把二火排在南方、四金排在西方,還讓七跟著二、九跟著四,把南方和西方的位置對調過來。正因為如此,劉牧不明白其中緣由,竟說成是火與金互換了方位。
夫離之數九,居正南,為火;兌之數七,居正西,為金,乃天地自然參五以變之數,斷斷元以易之,豈容以漢儒任意比校《洪範》火、金之二、四,得而移易之乎?況《洪範》只有五行之數,今增以七、九,又以七隨二,九隨四,又何所本哉?若校以河圖之例,七附二,九附四,是七稽疑當隨二五事,九五福當隨四五紀,則成何義類也?
須知離的數是九,居正南,屬火;兌的數是七,居正西,屬金:這是天地自然「參伍以變」之數,斷斷乎不可更動,怎麼容許拿漢儒隨意比附《洪範》火二、金四的說法,就把它搬來移去呢?何況《洪範》只有五行的次序之數,如今卻添上七和九,又讓七跟著二、九跟著四,這又有什麼根據?若按河圖的體例來核對,七附於二、九附於四,那就成了第七疇「稽疑」要跟著第二疇「五事」,第九疇「五福」要跟著第四疇「五紀」,這算哪一門的義理歸類呢?
二、七、四、九,徒論其數,元形象,元方位可定指,空移易之則可;離、兌之有方所,火、金之有體用,豈天地之造化,亦遂肯依附人之作為,亦為之變移乎?今圖南不謂圖書之數,校然不可相同,而欲以背理之人為比而同之,截截自分界限,是得指失肩背矣。
二、七、四、九,若單就數目而論,本沒有形象、也沒有方位可以確指,憑空調換一下倒也無妨;可是離與兌各有確定的方位,火與金各有體有用,難道天地的造化也肯遷就人的安排,跟著變動嗎?如今陳摶不肯承認河圖與洛書之數顯然不能等同,反而想用違背事理的人為辦法去比附求同,還硬生生自劃界限,這真是顧得上一根手指,卻丟掉了整個肩背。
且河圖之出,非徒謂四象、八卦之具文也,天地之體用固猶是也。離南象天,離中乃陰,陰所以降;坎北象地,坎中有陽,陽所以升。震陽在初,所以象腸木之束升;兌陰在上,故以象陰金之西降。乾、坤所以體天地,陰、陽所以用造化,而二卦乃寄於西南、西北之維,習於常見,是天地易位矣,不惟是也。
再說河圖的出現,並不只是把四象、八卦的現成文樣擺出來,天地的體與用本來也在其中。離居南方而象天,離的中爻卻是陰,陰所以主下降;坎居北方而象地,坎的中爻卻有陽,陽所以主上升。震的陽爻在最下,所以象陽木自東方上升;兌的陰爻在最上,所以象陰金自西方下降。乾、坤本是用來體現天地的,陰、陽本是用來運行造化的,可這兩卦卻寄放在西南、西北兩維;人們看慣了也就不覺得,其實這已是天地易位了。而且問題還不止於此。
筮法又以震、巽為木,乾、兌為金,坤、艮為土,而坎獨為水,離獨為火,則坎、離得專水、火,而乾、坤乃不得專天、地,亦猶火、金之不可以執方求定也。坤二位於西南,乃地二生火;巽四位於束南,乃地四生金,皆陰也。而兌七位於西,離九位於南,皆陽也。是生數皆陰,必待陽數以成之也。
筮法又把震、巽定為木,乾、兌定為金,坤、艮定為土,而坎獨為水、離獨為火。這樣一來,坎、離可以獨占水、火,乾、坤反倒不能獨占天、地,這也正如火與金不能死守一個方位去認定一樣。坤二位居西南,正是「地二生火」;巽四位居東南,正是「地四生金」,這兩個都屬陰。而兌七位居西方、離九位居南方,這兩個都屬陽。可見生數都屬陰,必須等陽數來成全它。
地之生數自西而南,故坤而後巽;成數自南而西,故離而後兌。觀於火既熾而灰滅,是火既變而神化;金雖銷而質存,是金既化而精猶未變也。此火、金之所以互變化者,同而不同,故一不七、四、九之數,自是參伍錯綜之變,不可以執方究其竟也。
地的生數從西走向南,所以先坤而後巽;成數從南走向西,所以先離而後兌。看火燒得極旺之後連灰也熄滅了,這是火已經變化而神妙難尋;金雖被熔化,質地卻還留存,這是金雖已變化而精質仍未改變。這正是火與金互相變化之處,看似相同其實不同。所以二、七、四、九這些數,本就是「參伍錯綜」的變化,不能死守一個方位去追究到底。
今五十五數之圖,以一、二、三、四置於四方之內,而以六、七、八、九隨置其外者,按其方而數之則可也。不知將何以循序迴環,以運行之乎?況不知五與十者,特有數寄於四方之位而虛用之也。
如今那幅五十五數之圖,把一、二、三、四放在四方的裡圈,把六、七、八、九跟著放在外圈,照著方位一個個去數固然也數得下來,可是它究竟要怎樣依次循環、周流運行呢?何況作圖的人並不懂得:五和十只是把數寄放在四方的位次上虛設待用而已。
且五與十雖謂土數,五行家於土,必以分王於四方辰、戌、丑、未之位;醫家謂土為脾,以五氣之運,每運七十二日,總三百六十為期之例,特以土之七十二日,四分之各十八日於四時之附末,謂為脾之主事。醫於人至為切已,以土之日四分而試之以為常驗,亦豈嘗專以土之五總之,而特設五於四方之外,與四方分位,而別立之五以為中五哉?
再說五與十雖被稱為土數,可五行家講土,一定說它分王於四方辰、戌、丑、未四個月位;醫家講土為脾,按五運之氣每運七十二日、共三百六十日為一週期的成例,特地把屬土的七十二日平分為四份,各以十八日附在四季之末,說這是脾所主事的時段。醫術對人身最為切己,尚且把土的日數分作四份來驗證、並奉為常法,何嘗專把土的五總歸一處,特地在四方之外另設一個五,與四方分庭抗禮,另立所謂「中五」呢?
況筮法四營而成《易》,以十有八變而成卦;每變四營,總卦之成,凡七十有二營,亦與醫說胳合。今圖乃分五離立,而特設異五於中位,指以為中,則為此中者,又將孰適於用乎?故餘以為圖南之別出五十五數,標異謂之形洛書者,是其初作已自失之矣。
何況筮法「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每一變四營,成一卦共計七十二營,也與醫家的說法暗合。如今那幅圖卻把五分割出來獨立安放,特地在中位另設一個與眾不同的五,指著它說這就是中;那麼這個所謂的中,究竟要怎樣才派得上用場呢?所以我認為,陳摶另外分出五十五數、標新立異地稱它為洛書之形,在最初動筆時就已經錯了。
《書》之九疇,各疇自有成數,如一五行,二五事,猶或得以五行、五用之數;從而強推引之,至於五皇極,則已不可指實之為何物、何事,而甚則九五福而附以六極,則將計九乎?計五福而兼計六極乎?
《尚書·洪範》的九疇,每一疇自有它固定的數目:如第一疇「五行」、第二疇「五事」,或許還能拿五行、五事的數去勉強牽引;可推到第五疇「皇極」,就已經指不出它究竟是什麼物、什麼事了。更嚴重的是第九疇「五福」後面還附著「六極」,那到底該算作九呢?還是算五福再兼算六極呢?
皇極謂大中,而六極者,其極又可謂中乎,皇極本非物非事,故可指之為中。今徒實以五點,而五點者,乃遂得為中乎?疇自一至九,界界然各存本有之數,不知何自而可以合於五十有五之數?強謂其合者,蓋其人之妄也心。
「皇極」是大中的意思,可「六極」那個「極」,難道也能叫做中嗎?皇極本來既非具體之物、也非具體之事,所以才可以指它為中。如今只是坐實地畫上五個點,這五個點難道就成了中嗎?九疇從一到九,界限分明,各自保有本來的數目,不知道憑什麼可以去湊合五十有五這個數?硬說它們能湊合的,不過是那些人的妄說罷了。
若其後而至於以書謂圖,以圖謂書者,又妄人中之妄人也。此餘特謂圖則有數可通,而書則有疇類可數,而不可布之以為圖也。
至於後來竟有人把洛書說成河圖、把河圖說成洛書,那更是妄人中的妄人。所以我特地要指出:河圖是有數可以會通的,洛書則只是有疇類可以計數,根本不能鋪排成一幅圖。
凡餘所以專守河圖者,非敢自謂親見羲、文所以本之而作《易》者,而其五且十之數,橫、斜、旁、正相生相成之進、退、贏、縮,一陰一陽之奇、耦、分、合,八體二用之虛、實、變、通,殆有造化神明莫窮之蕙,非人之所能為;而殆乎天機之自然者,宜其為羲、文所以作《易》之本原也。
我之所以專守河圖,並不是敢自稱親眼見過伏羲、文王據以作《易》的原物;而是因為它那五與十的數,橫的、斜的、旁的、正的,相生相成而有進有退、有盈有縮,一陰一陽而有奇有偶、有分有合,八卦為體、九六為用而有虛有實、有變有通,幾乎含著造化神明無窮無盡的意蘊,不是人力所能造作,而近乎天機的自然。它理應就是伏羲、文王作《易》的本原。
竊嘗心潛力索,觸類引伸,變而通之,由門入蘊,謂獨得一全之體用,僭著其說。然與漢諸儒事事必強推五行,以求合於《春秋》災異,傅會五十五數以為洛書者,實不敢謂然,不敢同也。
我私下曾沉心竭力地探索,觸類旁通、加以引申,變化而會通,由門戶進入堂奧,自認為獨得了一套完整的體用,才冒昧地寫下這些說法。然而對於漢代諸儒事事都要硬扯五行、以求附會《春秋》災異,以及把五十五數附會成洛書的做法,我實在不敢以為然,也不敢苟同。
世恐未悉,況此河圖或謂由《易緯·乾鑿度》謂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四正四維皆合十五。鄭康成又注引其所以行九宮者,至於環中之虛位,本非謂五,而乃謂皇為五之中宮。固其《緯》、《注》俱妄,又不知其為五若十,皆虛用以制其奇耦生成,雖有其數,皇元其位也。
世人恐怕還不明白,何況有人說這個河圖出自《易緯·乾鑿度》,說太一取它的數來運行九宮,四正與四維相加都合成十五。鄭玄又作注引述九宮運行之法,講到環中的那個虛位,本來並不是指五,他卻說那是所謂「皇」,即五的中宮。《易緯》和鄭注固然都是妄說,他們又不懂得:五也好、十也好,都只是虛設待用來制約奇偶的生成,雖然有這個數,卻根本沒有它的方位。
然其所謂之太乙者,與太極則元以異也。苟未識其然,《記》日:「夫禮必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列而為鬼神。」其理固與太極元以異也,自可旁通而元問然者;《記》經之屬也,因附諸《傳》後以徵。
不過他們所說的「太乙」,與「太極」倒是沒有分別。如果還認不清這一點,可以看《禮記·禮運》所說:「禮必定本源於太一,分開來成為天地,轉動起來成為陰陽,變化起來成為四時,排列起來成為鬼神。」這個道理本來與太極沒有差別,自然可以旁通而不必再有疑問。《禮記》屬於經書一類,所以把這段話附在《河圖傳》之後,用作證驗。
卷之四 校勘記
#1『擊』,原作『縣』,據四庫本改。 #2『芒』,四庫本作『茫』。 #3『大一』四庫本作『太一』。 #4『雖』,原作『維』,據四庫本改。 #5『鉤隱』,原作『勾隱』,據四庫本改。 #6『其三圖』,四庫本空缺此三字。 #7『說』,四庫本作『失』。 #8『校然』,四庫本作『較然』。 #9『未變』,原作『存變』,據四庫本改。 #10『妄人』,原作『妄之』,據四庫本改。 #11『為』,原脫,據四庫本補。 #12『為』,原脫,據四庫本補。
第一條:「擊」字,原本作「縣」,今據四庫本改正。第二條:「芒」字,四庫本作「茫」。第三條:「大一」,四庫本作「太一」。第四條:「雖」字,原本作「維」,今據四庫本改正。第五條:「鉤隱」,原本作「勾隱」,今據四庫本改正。第六條:「其三圖」三字,四庫本空缺。第七條:「說」字,四庫本作「失」。第八條:「校然」,四庫本作「較然」。第九條:「未變」,原本作「存變」,今據四庫本改正。第十條:「妄人」,原本作「妄之」,今據四庫本改正。第十一條:「為」字,原本脫落,今據四庫本補上。第十二條:「為」字,原本脫落,今據四庫本補上。
卷之五 河圖遺論(臨川道士雷思齊學)
古聖人之王天下,創始公至理,以惠啟千萬世者,豈易易然率己見以自擅制作哉?此有天授,斷可識矣。故河之出圖,伏羲因之以則而畫八卦;洛之出書,大禹因之以則而叔九疇。孔子於《大傳》叔天生神物,聖人則之,而並及圖書,而謂其兼則之也。子不語怪、力、亂、神,豈元所見於真實,而自樂為虛誕,以愚欺天下後世哉?
古代聖人統治天下,開創出公共的至理,用來惠澤啟迪千萬世的人,難道會輕輕易易憑自己的私見就擅自制作嗎?這裡面有上天的授予,斷然是可以認定的。所以黃河出了圖,伏羲依據它取法而畫八卦;洛水出了書,大禹依據它取法而敘定九疇。孔子在《繫辭大傳》裡敘述「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同時講到河圖、洛書,是說聖人對兩者都取法了。孔子從不談論怪異、暴力、悖亂、鬼神,難道他會在沒有見到真實根據的情況下,自己樂意編造虛誕之說,去愚弄欺騙天下後世嗎?
自稱庖羲氏之王天下,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烏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是豈先聖、後聖各以私意淺識得措乎其間哉?《易》之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其為書廣大悉備,與乾坤相為終始而元弊,非有天授,能為是乎?此孔子有見於圖書之出,特謂則之而已,元它說也。
《繫辭》自述庖犧氏統治天下時,抬頭觀察天上的物象,低頭觀察地上的法則,觀察鳥獸的紋理和土地的所宜,近處取象於自身,遠處取象於萬物,這才創作八卦,用來會通神明的德性、比類萬物的情狀。這難道是先聖、後聖各憑私意淺見就能插手其間的嗎?《易》這部書,廣大與天地相配,變通與四時相配,陰陽的意義與日月相配,廣大而無所不備,與乾坤互為終始而沒有弊病,若不是有上天所授,能做到這一步嗎?可見孔子是確實見到過關於河圖洛書出現的記載,才只說一句「聖人則之」,並沒有別的說法。
況圖之自見於成、康,《顧命》陳之束序之後,元所復聞。孔子固已自悲其不出,而有已夫之嘆。漢儒之始,孔安國乃由《書傳》於河圖束序之下,謂伏羲王天下,龍馬負圖出河,遂則其文,謂之河圖;
何況河圖自從在周成王、康王之世見於記載,《顧命》說它陳列在東序以後,就再沒有聽說過。孔子本人已經為它不再出現而傷感,發出「已矣夫」的嘆息。到漢儒之初,孔安國才在《尚書傳》裡、河圖陳於東序那一句下面註明:伏羲統治天下時,有龍馬揹負著圖從黃河出來,伏羲於是取法它的文樣,這就叫河圖。
於天乃錫禹《洪範》九疇之下,謂天錫禹洛書,神龜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數汰一至九,禹因而第之以成九類,類即疇也。是二說自分載於《洪範》、《顧命》各篇本語之下,亦未之有它說也。
又在「天乃錫禹《洪範》九疇」一句下面註明:上天賜給大禹洛書,是神龜揹負著文樣出來,排列在龜背上,有從一到九的數目,大禹依此編次而成九類,「類」也就是「疇」。這兩條說法,本來是分別記在《洪範》和《顧命》各自的本文之下,此外也沒有別的說法。
至鄭康成始引《春秋緯》合注《大傳》之圖書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圖龍發,洛書龜感。《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已是詭說之開端;然仍引安國之注,以為河圖八卦是也,洛書九疇是也。其後王輔嗣、韓康伯於此並元所註釋,惟孔穎達《易疏》雖全篇寫鄭注,亦謂輔嗣之義未知何風,是必未以鄭注為然也。
到鄭玄,才開始援引《春秋緯》來合注《繫辭》所說的圖書,說:「河水上通於乾而出天苞,洛水下流於坤而吐地符。河圖由龍引發,洛書由龜感應。《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這已經是詭譎之說的開端。不過他仍然引孔安國的注,認為河圖就是八卦、洛書就是九疇。此後王弼、韓康伯對這一處都沒有作注,只有孔穎達《周易正義》雖然整段抄錄鄭注,卻也說王弼的意思不知本於何處,可見他必定並不認可鄭注。
及其疏《書》之《洪範》,乃又引《繫辭》云:「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九類各有文字,即是書也。而云天乃錫禹,知此天與禹者,即洛書。就引《漢書·五行志》劉飲以為伏羲擊天而王,河出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錫洛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裹。
等到孔穎達為《尚書·洪範》作疏,又引《繫辭》「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說九類各有文字,那就是「書」;經文說「天乃錫禹」,可知上天賜給大禹的,就是洛書。他接著引《漢書·五行志》所載劉歆的說法:伏羲承繼天命而為王,黃河出圖,他取法而畫之,就是八卦;大禹治理洪水,上天賜以洛書,他效法而陳述之,就是《洪範》。河圖與洛書互為經緯,八卦與九章互為表裡。
先達共為此說。龜負洛書,經無是事。《中候》及諸《緯》多說黃帝、堯、舜、禹、湯、文、武受圖書之事,皆云龍負圖,龜負書。緯候之書,不知誰作,通人討竅,謂偽起哀、平,雖復前漢之末始有此書,已前學者必相傳此說,故孔以為九類是神龜負文而出,列於其背,有數仄一至九,禹見其文,因而第之以成九類法也。
前輩通儒都持這種說法。其實神龜揹負洛書這件事,經書上並沒有。《尚書中候》以及各種緯書,多講黃帝、堯、舜、禹、湯、文王、武王承受圖書的事,都說龍揹負圖、龜揹負書。這些緯候之書不知是誰所作,博通之士考究起來,認為是偽造於西漢哀帝、平帝之世。即使這類書到西漢末年才出現,在此以前學者也必定已口耳相傳這種說法,所以孔安國才認為九類是神龜揹負文樣而出、排列在龜背上,有從一到九的數目,大禹見到這些文樣,於是編次成為九類之法。
言禹第之者,以天神言語必當簡要,不應曲有次第,丁寧如此,故以為禹第之也。
之所以說次第是大禹所編,是因為天神的言語必定簡要,不應當曲折地排出次序、叮嚀得這樣細密,所以斷定這個編次出於大禹之手。
其疏《顧命》之河圖束序,及疏《記》之出馬圖,詳略雖小有殊同,指意大校若此,是則所謂河圖為八卦,所謂洛書為九疇,並無改議也。
孔穎達為《顧命》「河圖在東序」一句作疏,以及為《禮記》「河不出馬圖」一句作疏,雖然詳略上略有出入,大意也不外如此。可見所謂河圖就是八卦、所謂洛書就是九疇,歷來並沒有人改變過這個論斷。
由漢而唐,《易經》行世,凡經、傳、疏、釋之外,未有及於圖、書之文刊列經首者。迨故宋之初,陳搏圖南始創意推明象數,自謂因玩索孔子三陳九卦之義,得其遠旨,新有書述,特稱龍圖,離合變通,圖餘二十,是全用《大傳》天一地二至天五地十、五十有五之數,雜以納甲,貫穿《易》理。
從漢代到唐代,《易經》流行於世,凡經文、傳文、義疏、訓釋之外,從來沒有把河圖、洛書之類的圖文刊刻排在經首的。到北宋初年,陳摶(字圖南)才別出心裁地推明象數,自稱因反覆玩味孔子在《繫辭》中三次陳說九卦的意義,領會到其中的深遠旨趣,於是新寫成一部書,特地題名為《龍圖》。書中講離合變通,共有二十多幅圖,完全採用《繫辭大傳》從天一、地二到天五、地十這五十有五之數,再摻雜漢代的納甲之法,來貫穿《易》理。
內一圖謂形九宮,附一圖謂形洛書者,則盡去其五生數,祇起地六至地十。自釋十為用,十為成形,故《洪範》陳五行之用數語而已。及終其書,再出兩圖,其一形九宮者,元無改異,標為河圖;其一不過盡置列《大傳》五十有五之數於四方及中,而自標異謂為洛書,並無傳例言說。
其中有一幅圖稱作九宮之形,另附一幅圖稱作洛書之形,後者把五個生數全部去掉,只從地六起到地十為止。他自己的解釋,也不過是「十為用、十為成形,所以《洪範》陳述五行的用數」這麼幾句話罷了。到全書末尾,他又列出兩幅圖:其中一幅九宮之形的,與前面並無改動,卻標名為河圖;另一幅不過是把《繫辭大傳》五十有五之數全部排布在四方及中央,他自己卻標新立異地稱之為洛書,並沒有任何傳承的義例和解說。
特移二、七於南,四、九於西,莫可知其何所祖法而作,而標以此名,大抵因如前說《洪範》五行之二火、四金,《太玄》準《易》因之為二南、四西而然。然其流傳未遠,知者亦鮮。
他只是把二、七移到南方,把四、九移到西方,誰也不知道他依據什麼成法這樣作圖、又憑什麼標上這個名目。大概正如前面所說,是因為《洪範》五行以二為火、四為金,揚雄《太玄》準擬《易》也沿用此說而以二居南、四居西,所以才這樣安排。不過他這套東西流傳不廣,知道的人也很少。
自圖南五傳而至劉牧長民,乃增至五十五圖,名以《鉤隱》。師友自相推許,更為唱述,各於《易》問有註釋,日《卦德論》,日《室中語》,日《記師說》,日《指歸》,曰《精微》,曰《通神》,亦總謂《周易新注》。每欲自神其事及跡,而究之未見其真能有所神奇也。
從陳摶傳了五代到劉牧(字長民),才增加到五十五幅圖,題名為《易數鉤隱圖》。他們師友之間互相推許、彼此唱和傳述,各人對《易》都有註釋,書名有《卦德論》《室中語》《記師說》《指歸》《精微》《通神》,總起來也叫《周易新注》。他們總想把這件事和這些行跡說得神乎其神,可推究起來,並沒見到真有什麼神奇之處。
時則有李觀泰伯,著《六論》以駁其非是,至謂恩其志誤學子,壞爨世教,而刪其圖之復重存之者三焉:河圖也,洛書也,八卦也。夫長民之多為圖畫,固未知其是,而泰伯亦無未識此圖之三本之則一爾。河圖本列八卦,而數五十有五也。
當時有李覯(字泰伯),寫了《六論》來駁斥他們的錯誤,甚至說這些人存心貽誤學子、敗壞世教,於是刪去那些重複的圖,只保留三幅:河圖、洛書、八卦。其實劉牧多畫圖形,固然不見得對;可李覯也一樣不明白,這三幅圖本來只是一幅罷了——河圖本來就排列著八卦,而其數正是五十有五。
及長民輩始破洛書古說,謂非只是《洪範》,必別有書出於羲之上世,羲乃得而並則之以作《易》也。泰伯之見,則又與之同,此愚又莫能知何為其然也。
到劉牧一輩人,才開始打破關於洛書的舊說,認為洛書不只是《洪範》,一定另有一部書出現在伏羲以前的時代,伏羲才得以把它和河圖一併取法而作《易》。李覯的見解,竟然也與他們相同,這一點我又實在不明白他們為什麼會這樣看。
蓋嘗夷考《大傳》此章,自有法象天地,變通四時,縣象日月,而又有及於蓄龜,故因謂之天生神物,聖人則之者,正謂曹也。《易》惟曹是用,所謂曹之德員而神,幽贊於神明而生曹,《易》豈有龜事哉?因其均可以占,故牽聯及龜爾。
我曾平心考察《繫辭大傳》的這一章:它本來就講法象天地、變通四時、懸象日月,而後又講到蓍與龜,所以接著說「天生神物,聖人則之」,這裡的「神物」正是指蓍草。《易》只用蓍草,所謂「蓍之德圓而神」,又說「幽贊於神明而生蓍」,《易》裡哪有用龜的事呢?只因為蓍與龜同樣可以占問,才順帶牽連提到龜罷了。
以上文謂法象天地,變通四時,故申之曰:「天地變化,聖人效之。」上文謂縣象日月,故申之日:「天垂象,聖人象之。」至於天生神物,乃申謂之如河出圖,洛出書,聖人亦得以則之也。
因為上文講了法象天地、變通四時,所以接著申說:「天地變化,聖人效之。」上文講了懸象日月,所以接著申說:「天垂象,聖人象之。」至於「天生神物」一句,接著申說的意思就是:像黃河出圖、洛水出書這樣的事,聖人也同樣可以取法。
蓋由河之出圖,羲前既得以則而畫卦,因及於洛之出書,禹後復得以則而叔疇爾。又豈害於比類而互言之哉?豈嘗直欲以圖書之數、之義、之條貫比而同之哉?豈嘗直謂圖書並出於一時哉?
大抵是因為黃河出圖,伏羲在先,已經取法它而畫卦;於是連帶說到洛水出書,大禹在後,又取法它而敘定九疇。這樣比類而交互言之,又有什麼妨礙呢?孔子何嘗一定要把河圖與洛書的數目、義理、條貫都比同為一呢?又何嘗說過圖與書是同一個時候一起出現的呢?
且不惟漢儒引《洪範》以為洛書,雖圖南之初謂形洛書者,亦不過謂十為用,十為成形,故《洪範》陳五行之用也者,是明指洛書為《洪範》矣。不知長民輩不本其初,故倍其師傳,而謂洛書非出於禹之時,益使後之人迷亂而失所據依,何也?
而且不只是漢儒引《洪範》來解釋洛書,就連陳摶當初所謂「洛書之形」,也不過說「十為用、十為成形,所以《洪範》陳述五行之用」,這分明也是指洛書就是《洪範》。想不到劉牧一輩人不去追究本源,反而背離師門所傳,說洛書不是出於大禹之時,越發使後人迷亂而失去依據,這是為什麼呢?
又不謂孔子之謂聖人之則之也。非特去羲之時將幾世、幾年,雖祇去禹之世固已千數百年矣。其稱書之出洛,以比羲之圖之出河,於理惡乎而不可?長民故為此說,是且並孔子之《大傳》不之信邪。
他們又不想想孔子所說的「聖人則之」是什麼意思。孔子距離伏羲之世,不知隔了多少代、多少年;即便只算距離大禹之世,也已經上千百年了。他稱說洛水出書,用來與伏羲時黃河出圖相併舉,在道理上有什麼不可以呢?劉牧偏要立這種說法,那豈不是連孔子的《繫辭大傳》也不肯相信了嗎?
考圖南之為龍圖,雖自謂得於孔子三陳九卦之旨而作,然其序日:「龍圖者,天散而示之,羲合而用之,孔默而形之。」且明稱始圖之未合,惟五十五數,則是謂《大傳》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合而言之,不知何以於其末改標之以為洛書,殆其始誤也。
考察陳摶所作的《龍圖》,他雖自稱是領會孔子三陳九卦的旨意而作,但他的自序說:「所謂龍圖,是上天分散地顯示它,伏羲把它會合起來運用,孔子默然把它顯現出來。」而且明明說最初的圖尚未會合,只有五十五這個數,這指的就是《繫辭大傳》所說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合起來講的那個數。真不知他為什麼到書末又改標它為洛書,這大概就是最初的錯誤所在。
長民輩乃承誤而益增其誤,遂真以為洛書,而有五十五圖以實其誤;以至泰伯已後,悉以圖南標異之五十五數為真洛書也。不思圖南標洛書之始偶謂用十,夫洛書所叔九疇,其十數當何汰而起哉?
劉牧一輩人承接了這個錯誤而又加重了它,竟真的把它當作洛書,還畫出五十五幅圖去坐實這個錯誤;以至於李覯以後,人人都把陳摶標新立異的那個五十五數當成真洛書。他們也不想想:陳摶當初標稱洛書時,只是偶然說了句「用十」;而洛書所敘的九疇,那個十的數目又該從哪裡起算呢?
意豈謂《大傳》之河、圖既可出而示世,則洛書亦可以並出示之,因假《大傳》五十五數,托為《書》之九疇乎?九疇所言皆用縱比而同之謂五十五數,其用又安在哉?此不可之大者也。
莫非他們以為:《繫辭大傳》所說的河圖既然可以拿出來示人,洛書也就可以一併拿出來示人,於是借用《大傳》的五十五數,假託它就是《尚書》的九疇嗎?九疇所講的都是實際應用,縱使硬把它比同為五十五數,這個數又用在哪裡呢?這才是最講不通的地方。
故嘗因長民之事討其原,圖南之後,种放、許堅、李溉,未及見其它有著述。若其所親授之師,如範誇昌所著《太易源流》,其稱龍馬負圖出河,羲皇窮天人之際,復位五行生成之數,定地上八卦之體,故老子自西周傳授孔子造《易》之原,天一正北,地二正南,天三正束,地四正西,天五中央,地六配子,天七配午,地八配卯,天九配酉,地十配中,寄於末,乃天地之數五十有五矣。
所以我曾就劉牧這件事去追究它的來源。陳摶以後,种放、許堅、李溉,都沒有見到他們另有什麼著述。至於劉牧親承的老師范諤昌,他所著的《太易源流》說:龍馬揹負著圖從黃河出來,伏羲窮究天人之際,重新排定五行生成之數,確定地上八卦的形體;因此老子從西周傳授給孔子作《易》的本原,是天一在正北,地二在正南,天三在正東,地四在正西,天五在中央;地六配子,天七配午,地八配卯,天九配酉,地十配中而寄於末位——這就是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因考其既以圖之前五數置於北、南、束、西之正及中,復以後五數配子、午、卯、酉及中,何也?夫子、午、卯、酉,非四方之正邪?地十配中雲寄於末,夫中抑有末邪?
我因而考究:他既然把圖中前五個數安放在北、南、東、西四正和中央,卻又把後五個數配上子、午、卯、酉和中央,這是為什麼呢?子、午、卯、酉,不正就是四方的正位嗎?又說地十配中而寄於末位,難道「中」還另有一個「末」嗎?
諦詳所置之數,正今圖所傳有四方而元四維之數者,是誇昌已元不識圖南所以標異,特因《太玄》準《易》取於《洪範》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而然鑿空元故,造端老子,增立怪論,以實圖南易置二、七、四、九之位爾,然猶未嘗以九疇分配九宮也。
仔細審察他所安置的數,正是今天流傳的那幅只有四方而沒有四維的圖。可見范諤昌本來就不明白陳摶為什麼要標新立異,只是因為《太玄》準擬《易》而取用《洪範》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的次序,就憑空無故地造作起來,還把源頭攀到老子身上,添出這種怪論,用來坐實陳摶移置二、七、四、九方位的做法罷了。不過他還不曾把九疇分配到九宮上去。
究竅誇昌之取用,不過循納甲之緒餘,及五子歸庚之殊向,又謂天上八卦坎、離對中之外移,置乾、兌、坤於束,艮、震、巽於西,不謂五行之說,多起於《易》;後而反引五行以為定卦之原,此又其敢於創異之大端也。
推究范諤昌所取用的,不過是納甲之法的餘緒,以及「五子歸庚」那一套別樣的取向;他又說天上八卦除坎、離相對居中之外,其餘都要外移,把乾、兌、坤安置在東方,把艮、震、巽安置在西方。他不懂得五行之說多半是從《易》裡生出來的,反倒引五行來充當定卦的本原,這又是他敢於標新立異的一大端。
是宜長民不獨增以五十五圖,又因誇昌坎、離、震、兌四正之外,而以四成數同於四方,謂坎六退本卦三數,以餘三數三畫為乾;離七退本卦三數,以餘四數四畫為巽;震八數退本卦三數,以餘五數五畫為艮;兌九數退本卦三數,以餘六數六畫為坤,皆以數為畫,標為河圖,是不揣本而齊末。
難怪劉牧不但增畫到五十五幅圖,還沿襲范諤昌以坎、離、震、兌居四正之外,把四個成數等同於四方,說:坎六減去本卦所占的三個數,用剩下的三個數、三畫作乾;離七減去本卦三數,用剩下的四個數、四畫作巽;震八減去本卦三數,用剩下的五個數、五畫作艮;兌九減去本卦三數,用剩下的六個數、六畫作坤——一律拿數當作畫,還標稱它為河圖。這真是不去度量根本,只在末梢上求整齊。
夫八卦各三畫,以剛柔生爻,未聞本卦只用三畫,而以其餘畫之多,反分為別卦也。所陳之數抑配偶然,且以坎、離、震、兌為四象,則尤非也。象本在未成卦之先,故曰:「四象生八卦」也。
八卦各有三畫,靠剛柔而生出爻,從來沒聽說過本卦只用三畫,卻拿剩下的畫數多寡反過來分作另一個卦的。他所排布的數不過是隨意湊配罷了。何況他把坎、離、震、兌當作四象,那就更不對了:象本來在成卦之前,所以《繫辭》才說「四象生八卦」。
又云:洛書之九疇,本河圖自然之數,虛皇極於中,而以八疇分佈四正、四維,五行置於坎一,五事置於坤二,五紀置於巽四,五福置於離九,一以九疇之次叔,陳列於河圖之卦次。夫九疇謂禹次第之者,直自初一、次一不次三、四而以次用之也。今隨河圖十五縱橫而置之,則成亂次矣。
他又說:洛書的九疇,本於河圖的自然之數,把皇極虛設在中央,而以其餘八疇分佈在四正與四維:五行放在坎一,五事放在坤二,五紀放在巽四,五福放在離九,一概按九疇的次序,排列在河圖的卦位上。可是九疇之所以說是大禹編次的,是要從初一、次二、次三、次四這樣依次取用的。如今按河圖縱橫十五的格局去安放,次序就全亂了。
未暇一一辯詁,且以初一之口五行言之。既謂五行,自當分配五方,何得以五者限萃一方?不以推行,惡得謂五行哉?以至謂火、金易位,與河圖不同,其顛倒迷繆不可訓知若此。
我來不及一條條辯正,姑且就第一疇「五行」來說。既然叫做五行,自然應當分配到五個方位上去,怎麼能把這五者侷限聚攏在一個方位上?不讓它們推移運行,又憑什麼叫「五行」呢?以至於他說火與金互換了位置、與河圖不同,這種顛倒迷亂、不可理喻的程度,竟到了如此地步。
其後楊次公自著《洞極經》,託名於關子明,其叔本篇稱子曰:「河圖之本,七前六後,八左九右,聖人觀之以畫八卦,是故全七一之三以為離,奇以為巽;全八之三以為震,奇以為艮;全六之三以為坎,奇以為乾;全九之三以為兌,奇以為坤。正者全其位,偶者盡其畫。」而謂四象生八卦,此謬之尤者。
後來楊次公自己寫了《洞極經》,卻假託是關子明所作。他在敘述本篇時稱「子曰」:「河圖的根本,是七在前、六在後,八在左、九在右,聖人觀察它而畫出八卦。所以取七之整數的三畫作離,取其零餘作巽;取八之整數的三畫作震,取其零餘作艮;取六之整數的三畫作坎,取其零餘作乾;取九之整數的三畫作兌,取其零餘作坤。居正位的保全它的方位,居偶位的用盡它的畫數。」並說這就是「四象生八卦」,這真是錯得最厲害的。
乾、坤相索而生六子,今為男女者,反能生父母之卦邪?況泛言一不七為火,四、九為金,猶可饅所未識者。今至明言離九為七,兌七為九,是河圖一可變置矣而可乎?
乾與坤互相求索才生出六個子女卦,如今身為男女的六子卦,反倒能生出父母之卦嗎?何況籠統地說二、七為火、四、九為金,還可以矇混不懂的人;如今竟明明白白地說離九是七、兌七是九,這等於說河圖也可以隨意變換位置了,這怎麼行呢?
又謂洛書之文,五處其中,九前一後,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後,左六後右,後世稽之以為三象,因而九變之以二十七象。今按其說,惟五處其中一語,於洛書不悖,餘悉河圖之數,而河圖之數乃因洛書以五處中,而盡失其所以為五之理爾。
他又說洛書的文樣是五居正中,九在前、一在後,三在左、七在右,四在前左、二在前右,八在後左、六在後右;後世考究它而定為三象,因而經過九重變化成為二十七象。如今按他的說法,只有「五居其中」一句於洛書不算違背,其餘全是河圖的數;而河圖之數一旦依照洛書把五放在正中,就完全喪失了五之所以為五的道理。
《書》之九疇,以皇極之五處中,固元別用,是可以定位也。至河圖之有天五,乃兼地十以為十五,其五乃四分於成數之內而合於十,豈嘗有五虛點而實置於圖之中位哉?圖之傳誤正由此五。
《尚書》的九疇,以第五疇皇極居中,本來就沒有別的用處,所以可以那樣定位。至於河圖的天五,是要兼合地十而成為十五,那個五是四分開來散在成數之內、再合於十的,何嘗有過五個虛點被實實在在地安放在圖的中央呢?河圖流傳致誤,根子正在這個五上。
次公之假設此妄例,特以蓋其所祖者,乃楊子云三方、九州島而二十七部,私以為書耳。於斯二者,固已真易置圖、書矣。而朱元晦、蔡季通反祖之,信以為關子明作也。不計子明之《易傳》精詣,豈此摹擬者比,乃循此膚臆之見,因扶其說,亦謂河圖七前六後,八左九右;洛書之文,九前一後,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後左,六後右。
楊次公假設這套妄例,只是為了掩蓋他所祖述的東西——其實是揚雄《太玄》三方、九州而二十七部那一套,被他私下當作經書罷了。就這兩點看,他確實已經把河圖和洛書完全對調了。可是朱熹(字元晦)與蔡元定(字季通)反而祖述他,相信這真是關子明所作。他們不想想關子明《易傳》何等精深,豈是這種摹擬之作可比;卻順著這種淺薄臆斷的見解,進而扶持其說,也講河圖是七前六後、八左九右,洛書之文是九前一後、三左七右,四在前左、二在前右、八在後左、六在後右。
謂《大傳》既陳五十有五數,《洪範》又謂天乃錫禹《洪範》九疇,而九宮之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正龜背之象。劉牧意見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託言出於希夷,與諸儒舊說不合;又引《大傳》以為二者皆出於伏羲之世,其易置圖、書並元明驗。
他們說:《繫辭大傳》既然陳列了五十有五之數,《洪範》又說「天乃錫禹《洪範》九疇」,而九宮之數是頭戴九、腳踏一,左三右七,二、四為兩肩,六、八為兩足,正是龜背的形象。至於劉牧的見解,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假託說出自陳摶,與諸儒舊說不合;又引《大傳》說兩者都出於伏羲之世,他對河圖洛書的對調,全都沒有明確的驗證。
其朱、蔡之指斥又如此,而直以圖南始標誤之洛書為河圖,而以其初正指河圖,反以為洛書,則朱、蔡實自誤而反罪長民之先誤。專己自是,張其辯說,不克自反,一至於此。
朱熹、蔡元定對劉牧的指斥是這樣的,可他們自己卻徑直把陳摶當初標錯的那個洛書當成河圖,反把陳摶起初正指為河圖的那一幅當成洛書。這樣看來,朱、蔡實在是自己弄錯了,卻反過來怪罪劉牧在先弄錯。他們一意孤行、自以為是,鋪張自己的辯說而不能反躬自省,竟到了這個地步。
惟程泰之《易原》時能理到,至鄭束卿輩尋邇依傍,一意誕饅,廣增圖說,皆非實指,徒使後之人失其真是,信其所不當信,疑其所不當疑,並與本來宗旨樊然擾亂,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只有程大昌(字泰之)的《易原》時時能講到理上。至於鄭東卿一輩人,只知就近攀附,一味荒誕欺人,大量增添圖說,全都不是實指,白白使後人失去了真相:該信的不信,不該疑的卻疑,連本來的宗旨也一併攪得紛亂不堪,把錯的當成對的,把對的當成錯的。
跡究其始,不過由圖南用十之一語立一圖之誤,至於為此紛紛,始猶借河圖以相因依,而為洛書之說,久則舍圖取書,又久乃遂以書為圖,荒然莫知河圖為何物,所以有圖者,寫為何事,執其五十五數以為圖,不知其五十五數其始特以誤及洛書,今及執之為圖,是圖既非興;其謂書以為圖者,書益非其書者矣。
追究這一切的起點,不過是陳摶「用十」這一句話立錯了一幅圖,才鬧到如此紛紛不休。起初還藉著河圖彼此依傍,來立洛書之說;久了就捨開河圖而專取洛書;再久,竟把洛書當成河圖,茫然不知河圖究竟是什麼東西、當初為什麼會有這幅圖。他們抓著那五十五數當作河圖,卻不知道這五十五數一開始只是被誤加到洛書身上的;如今又抓來當作河圖,那麼這個「圖」既已不是真圖,而那個把洛書說成河圖的「書」,也就更不是原來的洛書了。
徒自言人人,殊使學者亡羊多歧,求馬唐肆,紛如聚訟,吾誰適仄?不啻三百年於此,故推原致誤之由,疏列莘疑之妄,直以河圖本數討正之,庶幾學者見之瞭焉,會心自斷,知圖南之謂其由三陳九卦而得者,類於饅;陰腸家襲於以一、六、八白取以為起例者,流於末,若《乾鑿度》謂太一取其數以行四正四維皆合十五者。《鑿》於《緯》之拘贅,亦不盡然。
人人各說各的,白白讓學者像歧路亡羊、像到空店裡去買馬,紛紛如同打官司,我該聽誰的呢?這種局面已不止三百年了。所以我推原致誤的緣由,條列種種可疑的妄說,徑直用河圖的本數來訂正它,希望學者一看就明白,會心之下自己判斷:要知道陳摶說自己是由「三陳九卦」而得,近乎欺人之談;陰陽家沿襲一白、六白、八白之說拿來作起課之例,是流於末技;至於《乾鑿度》所說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四正四維相加都合十五,那是《易緯》拘執累贅之處,也不盡可信。
然從昔儒先莫不斷斷然謂非人所能偽作者,今以餘自本觀之,直謂不必它求,特以《說卦》帝出乎震一□一章,環中往復參究之,以天一至地四,地六至天九求其實體,天五與地十明其虛用,則參伍以變,參天兩地,錯綜倚數,莫不左右逢原,一皆胳合乎孔子繫《易》之初旨。
然而自古以來的前輩儒者,無不斬釘截鐵地說河圖不是人所能偽造的。如今依我從本源上看,只須說一句:不必向別處去求。只要拿《說卦》「帝出乎震」那一章,就著圓環往復參究,用天一到地四、地六到天九去求它的實體,用天五與地十去明它的虛用,那麼「參伍以變」「參天兩地」「錯綜倚數」,無不左右逢源,全都暗合於孔子繫《易》的本旨。
是之謂參。淆亂抓論,轟明;河之出圖,通古不妄,足以見《易》矣。因洞悉洛之出書,一汍疇之外,豈復有圖有數之妄作者,誠古今之一大快事也。
這才叫做真正的「參」。廓清淆亂、揭破謬論,使道理豁然顯明:黃河出圖這件事,通貫古今而不虛妄,足以由此見到《易》的本原。也因此徹底明白洛水出書一事,除了九疇之外,哪裡還另有什麼圖、什麼數的妄作呢?這實在是古今的一大快事。
卷之五 校勘記
#1『平』,原作一乎』,據四庫本改。 #2『禹』,四庫本作『語』。 #3『祇』,原作一祇,據四庫本改。 #4『非特』,仰庫本誤把後文自『八疇分佈四正、四維』至『是可以定位也』一段倒置於此處之後。特此說明。 #5『太易』,四庫本作『大易』。 #6『謬』,原作『繆』,據四庫本改。 #7『不啻騙』,原作『不趨』,據四庫本改。
第一條:「平」字,原本作「乎」,今據四庫本改正。第二條:「禹」字,四庫本作「語」。第三條:「祇」字,原本字形有訛,今據四庫本改正。第四條:「非特」一處,四庫本誤把後文從「八疇分佈四正、四維」到「是可以定位也」這一段,倒置在此處之後,特此說明。第五條:「太易」,四庫本作「大易」。第六條:「謬」字,原本作「繆」,今據四庫本改正。第七條:「不啻」一處,原本作「不趨」,今據四庫本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