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评注 · 第 1 卷
《子平真诠评注》 清 沈孝瞻 原著
八字命理典籍
初读建议先看体例完整的通论之作建立框架,再读歌赋类,最后读评注。直接从断语集入手,往往会记住许多结论却拼不出推导过程。
《子平真诠评注》 清 沈孝瞻 原著
序
予自束发就传,即喜读子史诸集,暇则子平《渊海》、《大全》略为流览,亦颇晓其意。然无师授,而于五行生克之理,终若有所未得者。后复购得《三命通会》、《星学大成》诸书,悉心参究,昼夜思维,乃恍然于命之不可不信,而知命之君子当有以顺受其正。
我从束发入学、跟随老师受业的时候起,就爱读诸子、史书和各家文集;有空闲时,也把子平家的《渊海子平》《三命大全》大略翻看一遍,也颇能明白其中的意思。只是没有老师亲授,对于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终究好像还有没能透彻领会的地方。后来又买到《三命通会》《星学大成》这些书,专心参研推究,日夜思索,这才豁然明白:人的命数不能不信;而懂得天命的君子,应当顺应天命、承受它所给予的正当结果——这正是《孟子·尽心上》所说的「顺受其正」。
戊子岁予由副贡充补官学教习,馆舍在阜城门右,得交同里章公君安,欢若生平,相得无间,每值馆课暇,即诣君安寓谈《三命》,彼此辩难,阐民无余蕴。已而三年期满,僦居宛平沈明府署,得山阴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录三十九篇,不觉爽然自失,悔前次之揣摩未至。遂携其书示君安,君安慨然叹曰:「此谈子平家真诠也!」
戊子那一年,我以副贡生的身份被选补为官学教习,馆舍设在京城阜城门的右边,因而结识了同乡章君安先生,一见就像相交多年的旧友,彼此投合毫无隔阂。每逢馆课之余,我就到君安的寓所去谈《三命通会》,两人互相诘难辩论,把其中义理阐发得毫无剩余(底本作「阐民」,当是「阐发」之讹)。三年任期满了以后,我租住在宛平县沈知县的官署里,得到山阴人沈孝瞻先生所著的子平手稿三十九篇,读罢不觉茫然自失,后悔从前揣摩得还不到家。于是带着这部书给君安看,君安感慨地叹道:「这才是谈子平之学的真诠啊!」
先生讳燡燔,成乾隆己未进士,天资颖悟,学业渊邃,其于造化精微,固神而明之,变化从心者矣。观其论用神之成败得失,又用神之因成得败、因败得成,用神之必兼看于忌神,与用神先后生克之别,并用神之透与全、有情无情、无力无力之辨,疑似毫芒,至详且悉。是先生一生心血,生注于是,是安可以淹没哉!
沈先生名叫燡燔,乾隆己未年考中进士。他天资聪颖,学问深厚,对于造化的精微之处,本来就能心领神会、变化自如。看他论「用神」的成与败、得与失,又论用神因成格而反得破败、因破败而反得成格,论用神必须连「忌神」一并看,以及用神先后生克次序的分别,还有用神透出与齐全、有情与无情、有力与无力的辨析(底本此处误重「无力」二字),凡是似是而非、只差毫厘的地方,都讲得极为详尽周密。这是先生一生的心血,全部倾注在这部书里(底本作「生注于是」,「生」当为「尽」),怎么可以让它埋没不传呢!
君安爰谋付剞劂,为天下谈命者,立至当不易之准,而一切影响游移管窥蠡测之智,俱可以不惑。此亦谈命家之幸也;且不谈命家之幸,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何则?人能知命,则营竞之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凡一切富贵穷通寿夭之遭,皆听之于天,而循循焉各安于义命,以共勉于圣贤之路,岂非士君子厚幸哉!
君安于是打算把它刻版印行,好为天下谈论命理的人立下一个最恰当、不可更易的准绳,使一切捕风捉影、游移不定、管中窥豹、以蠡测海的浅见,都不再能迷惑人。这自然是谈命者的幸事;而且不只是谈命者的幸事,也是天下士人君子的幸事。为什么这样说呢?人能懂得自己的命,钻营争竞之心就可以止息,非分之想就可以摒除;凡是富贵、困顿、亨通、长寿、短命一类遭际,都交付给天,而循规蹈矩地各自安于道义与天命,共同勉力走圣贤的路——这难道不是士人君子的大幸吗!
观于此而君安之不没人善,公诸同好,其功不亦多乎哉?爱乐序其缘起。乾隆四十一年岁丙申初夏同后学胡焜倬空甫谨识。
由这件事看来,君安不埋没他人的长处,把好书公之于同好,他的功劳岂不是很大吗?我因此乐于把这部书成书的来龙去脉写成这篇序(底本作「爱乐序其缘起」,「爱」当为「爰」,即「于是」)。乾隆四十一年、岁次丙申初夏,同为后学的胡焜倬、字空甫恭敬地题记。
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沈氏原文开宗明义说:天地之间,本来只是一团气罢了。这团气有动有静,于是分出「阴」与「阳」;动静各有老、少之别,于是又分出「四象」。所谓老,是动到极处、静到极处的时候,那就是「太阳」和「太阴」;所谓少,是刚开始动、刚开始静的时候,那就是「少阴」和「少阳」。有了这四象,五行也就包含在其中了:水属太阴,火属太阳,木属少阳,金属少阴;至于土,则是阴阳老少、木火金水这几种气互相冲和交会所凝结成的。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沈氏原文接着自问:既然有了五行,为什么还要另立十天干、十二地支呢?这是因为先有阴阳,才生出五行,而五行之中,每一行又各自再分阴阳。就拿木来说,甲和乙就是木的阴与阳:甲是乙的「气」,乙是甲的「质」;在天上是生发之气、流行于万物之间的,就是甲;在地上成为万物、承受这股生气的,就是乙。再细分下去:生气散布开来的一面,是甲中之甲;生气凝聚成形的一面,是甲中之乙;万木之所以能长出枝叶,是乙中之甲;而实际长成的一枝一叶,则是乙中之乙。当它还是甲的时候,乙的气已经具备了;等到它成为乙,甲的质地才算坚实。有了甲乙这一对,木的阴阳也就齐备了。
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沈氏原文继续问:为什么木除了甲乙之外还有寅卯?那是把甲乙与寅卯放在一起,再从「天」与「地」两层来分阴阳。单就甲乙分阴阳,甲为阳、乙为阴,这是木运行在天上时的阴阳;单就寅卯分阴阳,寅为阳、卯为阴,这是木存在于地下时的阴阳;把甲乙寅卯合起来总分阴阳,则甲乙属阳、寅卯属阴,这就是木「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分别。甲乙运行于天,寅卯在下承受它;寅卯存于地,甲乙则把气施加于它。所以甲乙好比是官长,寅卯好比是他所管辖的地方。甲以寅为「禄」,乙以卯为「禄」,就像知府坐镇在府城、知县坐镇在县城一样,各自主管一个月的月令。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沈氏原文说:甲乙在天上,所以流动不居。正月建寅,天干未必就一定是甲;二月建卯,天干未必就一定是乙。寅卯在地上,所以固定不迁:无论年份轮换、甲字如何更替,正月总是建寅;无论乙字如何更替,二月总是建卯。就气来说,甲比乙旺;就质来说,乙比甲坚。可是俗书胡乱立论,把甲说成参天大林、长得茂盛就该砍伐,把乙说成纤弱幼苗、脆嫩不可伤损,这真可以说是不懂阴阳之理的人了。拿木来类推,其余四行也就可以明白。只有土是木火金水四气冲和而成,所以寄旺于四季之末的辰戌丑未,而它阴阳气质的道理,也和上面所讲的一样。想学命理的人,必须先弄清干支的道理,然后才谈得上入门。
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沈氏原文说:四季的运转,靠五行相生来完成,所以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这就是相生的次序;如此循环递运,四时才能推行不竭。然而有生就必定有克,只生而不克,四时也就不成其为四时了。克的作用,是节制它、停住它,使它收敛起来,好成为下一轮发泄的契机,所以《易经·节卦·彖传》说「天地节而四时成」。就拿木来说,木在夏天最茂盛,到秋天被肃杀。所谓肃杀,是把向外发泄的生气收藏到内里去(底本作「藏收内」,语序有倒),可见肃杀正是为了来年的生发。《周易》把「收敛」看作性情的实质,把兑卦看作万物欣悦之所在(「说」通「悦」),这话说得太精到了!好比人的养生,固然靠饮食维持生命,但假使时时刻刻都在吃,从不让肠胃稍微空一空以待下一顿,人还能长寿吗?所以四时的运行,生与克并用,克与生同功。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沈氏原文接着说:如果只笼统地按五行来讲,那就是水生木、金克木。可是一旦把五行再分出阴阳来配搭,生和克之中就又有了同与不同。这就是为什么同样是水生木,却分出「偏印」和「正印」;同样是金克木,格局上却分出「正官」和「七煞」。在印绶这一类里,偏印与正印性质相近,生克的差别不大,可以搁下不论;但在相克这一类里,一个是正官、一个是七煞,一善一恶界限分明,其中的道理不能不细细讲清楚。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为官,而乙则反是,庚官而辛杀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
沈氏原文举例说:就拿甲、乙、庚、辛来讲。甲是阳木,是木的生发之气;乙是阴木,是木的形体质地。庚是阳金,是秋天肃杀之气;辛是阴金,是人间金银铜铁锡这五金的实体。木的生气寄托在树木之上而运行于天,所以甲遇上秋天的肃杀之气,反倒成为它的「正官」——受制而有序;乙则相反,对乙来说庚是官、辛才是煞(底本此句文字略有倒错,当谓阴阳异性相制为官、同性相制为煞)。再拿丙、丁、庚、辛来讲:丙是阳火,是温暖融和之气;丁是阴火,是柴薪相传之火。秋天肃杀之气一遇温暖阳和就被克去,而人间的五金实体却不怕阳和,所以庚以丙为煞、辛以丙为官。人间金铁的实体一遇柴薪之火就立刻熔化,而肃杀之气却不怕柴薪之火,所以辛以丁为煞、庚以丁为官。照这个思路推下去,其余各行相克的官煞分别,也都可以明白了。
三、论阴阳生死(附支藏人元司令图表)
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
沈氏原文说:五行与干支的道理,已经在前面《论十干十二支》一篇里讲得详细了。天干动而不停,地支静而有常。把每一个天干放到十二地支所主的十二个月里流行一遍,长生、帝旺、入墓、气绝这一套生死状态,就都系挂在上面了。
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退,故主逆。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等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已经收藏饱足,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是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沈氏原文说:阳的性质主凝聚,以前进为前进,所以顺行;阴的性质主发散,以后退为后退,所以逆行。长生、沐浴这一套十二位,之所以有「阳顺阴逆」的分别,原因就在这里。四季的运行,功成的退去,待用的进来(底本作「等用者进」,「等」当为「待」),所以每个天干在十二支之月里流行一遍,长生、帝旺、入墓、气绝都有一定的位置。阳干长生之处,正是阴干死绝之处,彼此互换,这是自然而然的规律。就以甲乙来说:甲是木之阳,到了亥月,树木的枝枝叶叶所受的天之生气已经收藏得饱满充足,可以作为来春发泄的契机(底本作「来克」,当为「来春」),这就是甲木长生在亥的缘故。木到午月,正是枝叶最繁盛的时候,甲为什么反而算「死」?须知外表虽然繁盛,内里的生气其实已经发泄殆尽(底本作「却不是」,当为「却不知」),这就是甲木死于午的缘故。乙木恰好相反:午月枝叶繁盛,对它就是「生」;亥月枝叶凋落,对它就是「死」。因为乙是就形质而论,自然与甲之就气而论不同。拿甲乙作例子,其余各干也就可以推知了。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沈氏原文说:地支有十二个月,所以每个天干从「长生」到「胎」「养」,也分成十二个位次。气由盛转衰、由衰再转盛,一节一节细分下来,恰好成为十二段。至于长生、沐浴这些名目,都是借人生的经历来打比方的说法。「长生」,好比人刚出生。「沐浴」,好比人出生之后要洗去污垢;就像果核已经发芽成苗,先前包着它的青壳就洗掉不要了。「冠带」,是形体气力渐渐长成,好比人成年而戴冠束带。「临官」,是由长成而壮健,好比人可以出去做官了。「帝旺」,是壮盛到极点,好比人可以辅佐帝王、大有作为。「衰」,是盛极而转衰,事物开始起变化。「病」,是衰得更厉害了。「死」,是气尽而一无所余。「墓」,是造化把它收藏起来,好比人死后埋入土中。「绝」,是前一段气已经断绝、后一段气将要接续。「胎」,是后一段气接上并凝聚成胎。「养」,就像人在母腹中受孕育。从「养」之后再接「长生」,如此循环,无始无终。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产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沈氏原文说:一个人的日主,不一定非要生在禄旺之月不可。即便月令对它是休是囚,只要年、日、时三支之中得到长生、禄、帝旺(底本作「长禄旺」,脱一「生」字),就不算弱;就算只碰上一个墓库,也算是有根。时下有一种说法,认为「投库」就一定要靠刑冲才能开(底本作「时产谓」,「产」当为「说」),这是俗书的谬论。不过阳干的长生有力,阴干的长生力量不大,但也不能算弱。若是碰上墓库,那么阳干算是有根,阴干就派不上用场。因为阳大阴小,阳可以兼摄阴,阴却不能兼摄阳,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沈氏原文说:天干「合化」的道理,是由十干阴阳两两相配而成的。《河图》的数目,用一二三四五去配六七八九十,这是先天的法则。所以合化之序从太阴之水起头,而以冲和之气所结的土收尾,这是就「气」来说它相生的次序。因为在五行未生之前,必先有阴阳老少,然后才有冲和之气,所以生化以土收结;而五行既已生成之后,万物又都从土中生出,水火木金也都把形质寄托在土里,所以又以土领头。因此甲与己相合居首位,化为土;土生金,所以乙庚化金排第二;金生水,所以丙辛化水排第三;水生木,所以丁壬化木排第四;木生火,所以戊癸化火排第五,这样五行就周遍无遗了。以土居先,正是相生的次序自然如此。这就是十干合化的道理。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沈氏原文接着讲合的「性情」:既然有了配合,就必然有偏向与背离。譬如甲木用辛金为「正官」,命中却透出丙火与辛相合,这个官星就不再是我的官了;甲木用癸水为「正印」,却透出戊土与癸相合,这个印也不再是我的印了;甲木用己土为「正财」,而己土偏去跟别处的甲字相合,这个财也不再是我的财了。譬如年干是己、月干是甲,年上的财被月干合走,日主的甲乙就分不到;又如年干是甲、月干是己,月上的财被年干合走,日主的甲乙也沾不上边。再如甲木用丙火为「食神」,丙却与辛相合,这个食神也不成其为食神了。财、官、印、食这四种喜神,都可能因为被合而变得无用。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沈氏原文归结说:有所合,就有所忌讳;碰上吉神未必真吉,碰上凶神也未必真凶。就拿六亲来说,男命以财星为妻,财星却被别的天干合走了,这个作妻子的财星还能亲近她的丈夫吗?女命以官星为夫,官星却被别的天干合走了,这个作丈夫的官星还能疼爱他的妻子吗?这就叫作配合的性情,会因为偏向谁、背离谁而各不相同。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沈氏原文说:十干合化的道理,上一篇已经讲明白了;然而也有看似能合、实际合不成的,这是为什么?一种情形是当中被别的字隔断了。好比两个人本来交好,却有人从中作梗,交情就结不成。譬如甲与己本该相合,可是甲和己中间夹了一个庚,庚是克甲之神,甲哪里还能越过克我的庚去与己相合呢?这是被形势所制,属于「想合而不敢合」,等于有合和没合一样。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地则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沈氏原文说:另一种情形是位置隔得太远。譬如甲在年干、己在时干,两者心意虽然相投,地位却相距太远,就像两个人一在天南、一在地北,无从相合。不过这与前面那种「受制而不敢合」的情形又略有分别:那是不敢合,这是想合而合不拢,只能算半合;它所带来的吉凶祸福,也就只有正常合局的十分之二三罢了。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沈氏原文说:还有一种是虽然合了却无损于格局的,这是为什么?譬如甲木生在寅月或卯月,月干与时干都透出辛金正官,官星嫌重,恰好年干有丙火把月干的辛合住,这叫「合一留一」,官星的分量反而轻减得恰到好处。又如甲木生在卯月坐羊刃,庚金七煞与辛金正官一并透出,官煞混杂,丙火来合住辛官,这叫「合官留煞」,煞与刃仍旧配成「煞刃格」。这两种情形,合反而帮了忙,都不算被合所伤。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沈氏原文说:还有一种虽是合、却不当作「被合去」来论的,那就是日主本身与人相合。五个阳干遇上正财、五个阴干遇上正官,都会成合;但只要是日主自己去合,就不算把它合走。譬如乙木用庚金为正官,日干的乙与庚相合,这官本来就是我的官,是我自己把它合住,怎么能叫「合去」呢?反过来,若庚在年干、乙在月干,月干那个乙先去把庚合住,日主反倒合不着,这才叫「合去」。又如女命以官星为丈夫,丁日遇上壬水,这是我的丈夫,我自己去合他,正像夫妻相亲,情意更加亲密;但若壬在月干,而年干另有一个丁把它合走,日主的丁反倒合不上,这就是自己的夫星被姐妹合去,夫星虽然透在天干,等于没有透出。
用神之情,不向日主,或日主之情,不向用神,皆非美朕也。
徐乐吾评注在此点出一条通则:用神的情意若不朝向日主,或者日主的情意不朝向用神,两者互不相顾,都不是好兆头(底本作「美朕」,「朕」当为「兆」)。合与不合之所以要辨得这样细,正是为了看清用神与日主之间这一点向背之情。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沈氏原文说:另外还有「争合」「妒合」的讲法,这是怎么回事?譬如两个辛去合一个丙、两个丁去合一个壬这一类,一个丈夫不能娶两个妻子,一个女子不能配两个丈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不过到底还是有相合的意思在,只是情意不专一罢了。若是两个来合一个而中间又被隔开,那就根本谈不上争与妒。譬如庚午年、乙酉月、甲子日、乙亥时这一造,月干与时干两个乙都要去合年干的庚,而甲日主横在中间把它们隔开——这是高太尉的命,仍旧按「合煞留官」来论,福分并不因此减少。
今人不知命理,动以本身之合,妄论得失;更有可笑者,书云「合官非为贵取」,本是至论,而或以本身之合为合,甚或以他支之合为合,如辰与酉合、卯与戌合之类,皆作合官。一谬至此子平之传扫地矣!
沈氏原文批评说:今人不懂命理,动不动就拿日主本身之合来胡乱议论得失;更可笑的是,书上说「合官不能算取贵」,这话本来是至理,可是有人竟把日主本身去合官星也算作合官,甚至把地支之间的六合,如辰与酉合、卯与戌合这一类,也统统当成合官。荒谬到这个地步,子平之学的传承也就扫地无余了!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未尝绝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沈氏原文说:书上讲「得时的一概按旺看,失时的便按衰看」,这固然是至理,却也是死法,还得活看才行。五行之气流行于四时,虽然每个天干各有它专主的时令,但在某一行专令的时候,其余各行其实也并存于天地之间。假如春天由木当令,甲乙固然旺,可是此时处于休囚的戊己土,也并没有在天地间断绝。它不过是时令当退避、争不到先罢了;其实春天的土何尝不生养万物?冬天的太阳何尝不照临万国?
旺衰强弱四字,昔人论命,每笼统互用,不知须分别看也。大致得时为旺,失时为衰;党众为强,助寡为弱。故有虽旺而弱者,亦有虽衰而强者,分别观之,其理自明。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为得时,比劫印绶通根扶助为党众。甲乙木生于寅卯月,为得时者旺;干庚辛而支酉丑,则金之党众,而木之助寡。干丙丁而支巳午,则火之党众,木泄气太重,虽秉令而不强也。甲乙木生于申酉月,为失时则衰,若比印重叠,年日时支,又通根比印,即为党众,虽失时而不弱也。不特日主如此,喜用忌神皆同此论。
徐乐吾评注在此补正说:「旺、衰、强、弱」这四个字,从前的人论命常常笼统混用,不知道必须分开来看。大体上说,得时令的叫「旺」,失时令的叫「衰」;同党众多的叫「强」,帮手稀少的叫「弱」。所以有虽然旺却是弱的,也有虽然衰却是强的,分开来观察,道理自然明白。春天的木、夏天的火、秋天的金、冬天的水,都算得时;有比肩劫财、印绶通根来扶助,就算党众。甲乙木生在寅月卯月,是得时而旺;但如果天干透庚辛、地支有酉有丑,那就是金的党众多而木的帮手少。若天干透丙丁、地支有巳有午,那就是火的党众多,木泄气太重,虽然秉令当权,也算不上强。甲乙木生在申月酉月,是失时而衰;但如果比劫印绶重重叠叠,年、日、时三支又都通比印之根,那就是党众,虽然失时也不算弱。不只日主要这样看,喜神、用神、忌神也都照这个道理来分辨。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天干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明根,可比得一余气。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沈氏原文归结说:所以十天干不论月令是不是休囚,只要四柱之中有根,就承受得住财、官、食神,也担当得起伤官、七煞。长生、禄、帝旺,是根之重的;墓库、余气,是根之轻的。天干上多得一个比肩,不如地支里得一个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这一类;至于乙逢戌、丁逢丑就不能这样算,因为戌中藏的是辛金丁火而没有木,丑中藏的是癸水辛金而没有火。得两个比肩,不如得一个余气,如乙逢辰(辰中藏乙)、丁逢未(未中藏丁)这一类。得三个比肩,不如得一个长生、禄或羊刃,如甲逢亥为长生、逢寅为禄、逢卯为刃这一类。阴干的长生不照这样算,如乙逢午、丁逢酉这一类;不过它也算是明摆着的根,可以抵得上一个余气。因为比劫好比朋友相扶,通根好比自家房屋可以安身;天干上的字再多,也不如地支的根来得厚重,道理本来如此。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之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庑,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沈氏原文先给名目下定义:所谓「刑」,指三刑,如子刑卯、巳刑申这一类。所谓「冲」,指六冲,如子午相冲、卯酉相冲这一类。所谓「会」,指三合会局,如申子辰会成水局这一类。所谓「合」,指六合,如子与丑相合这一类。这些都是就地支的方位宫分来说的,冲带有正面对射的意思;三个方位相会成局,带有朋友相聚的意思;两支并列相对而合,带有邻里相亲的意思。至于三刑究竟取义何在(底本作「取庑」,字有讹误),姑且存疑不论;即便不知道它的所以然,对推命也没有妨碍。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或支中有戌,则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沈氏原文说:八字的地支里,刑与冲都不是好事,而三合、六合可以化解它们。假如甲木生在酉月,命中再逢卯,卯酉相冲;这时若支中另有一个戌,卯与戌合住就不冲了;若有辰,酉与辰合住也不冲了;若有亥与未,卯与亥未会成木局,也就不冲了;若有巳与丑,酉与巳丑会成金局,同样不冲了。可见会与合能解冲。又如丙火生在子月,遇上卯就是子卯相刑;这时若支中有戌,卯与戌合住就不刑了;若有丑,子与丑合住也不刑了;若有亥与未,卯与亥未会成木局,也就不刑了;若有申与辰,子与申辰会成水局,同样不刑了。可见会与合也能解刑。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沈氏原文说:还有本想化解、结果反而招来刑冲的,这是为什么?假如甲木生在子月,地支中并列着两个卯,两个卯争刑一个子,力量分散,本来刑不动;这时支中又来了一个戌,戌与卯相合,本意是解刑,可是它只能合住其中一个卯,于是一个被合住、另一个反而腾出手来专心刑子——这就是因为想解反而招来了刑冲。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沈氏原文说:也有虽有会合却解不了刑冲的,这是为什么?假如年支是子、月支是午,子午相冲,而日支坐丑,丑与子合,本来可以解冲;可是时支若逢巳或酉,丑就被拉去与巳酉会成金局,顾不上合子,于是子又回过头来冲午。又如年支是子、月支是卯,子卯相刑,日支坐戌,戌与卯合,本来可以解刑;可是时支若逢寅或午,戌就被拉去与寅午会成火局,于是卯又回过头来刑子。可见有会合也未必解得了刑冲。
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立,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如此之类,在人之变化而己。
沈氏原文说:更有用刑冲来解刑冲的,这是为什么?四柱之中刑与冲本都不是好事,而刑冲到了用神头上尤其破格,所以不如让别的位置上的刑冲,去牵制月令上的刑冲。假如丙火生在子月,子中癸水是正官,有卯来刑子;这时支中若再逢一个酉,卯就被酉所冲,牵制住了,不再去刑月令的官星。又如甲木生在酉月,日支是卯,卯来冲月令的酉官;时支若来一个子,卯与子相刑,卯被牵住,冲月令官星的力量就弱了。这样虽然别的宫位上仍有刑冲,六亲上难免有些刑克,但月令的官星还在,格局不至于破——这就是所谓以刑冲来解刑冲。诸如此类,全在人临局灵活变通罢了(底本「而己」当作「而已」)。
八、论用神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煞伤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而顺,当逆而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沈氏原文立定全书的根本大法:八字的「用神」,专向月令中去求。拿日干与月令地支相配,因为生克关系不同,格局也就分了出来。正财偏财、正官、正印偏印、食神,这四类是性质良善的用神,要顺着它的性子去用;七煞、伤官、劫财、阳刃,这四类是性质不善的用神,要逆着它的性子去制。该顺的顺、该逆的逆,配合得宜,都能成为贵格。
取用之法不一,约略归纳,可分为下列五种: (一)扶抑。日元强者抑之,日元弱者扶之,此以扶抑为用神也。月令之神太强则抑之,月令之神太弱则扶之,此以扶抑月令为用神也。 (二)病药。以扶为喜,则以伤其扶者为病;以抑为喜,则以去其抑者为病。除其病神,即谓之药。此以病药取用神也。 (三)调候。金水生于冬令,木火生于夏令,气候太寒太燥,以调和气候为急。此以调候为用神也。 (四)专旺。四柱之气势,偏于一方其势不可逆,惟有顺其气势为用,或从或化,及一方专旺等格局皆是也。 (五)通关。两神对峙,强弱均平,各不相下,须调和之为美,此以通关为用也。
徐乐吾评注在此把取用神的门径归纳为五类:其一是「扶抑」——日元强的就抑制它,日元弱的就扶助它,这是以扶抑日元来定用神;月令之神太强的就抑制,太弱的就扶助,这是以扶抑月令来定用神。其二是「病药」——既然以扶为喜,那么损伤这个扶助之神的就是「病」;既然以抑为喜,那么除去这个抑制之神的也是「病」;能够除掉病神的那一位,就叫作「药」,这是以病药来取用神。其三是「调候」——金水日主生在冬令、木火日主生在夏令,气候过寒或过燥,调和气候便成了当务之急,这是以调候为用神。其四是「专旺」——四柱的气势整个偏在一方,其势不可违逆,只有顺着这股气势去用,像从格、化气格以及一方专旺的曲直、炎上诸格,都属这一类。其五是「通关」——两种神互相对峙,强弱相当、谁也不肯让谁,必须有一物从中调和才算美,这是以通关为用神。
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财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则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阳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无;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路也。
沈氏原文接着说:对性质良善的用神顺着用,那么财格喜有食神来生它、又喜生出官星来护住财;官格喜透财来生它、又喜生出印绶来护住官;印格喜有官煞来生它、又喜有劫财来护住印;食神格喜日主身旺来生它、又喜生出财来护住食神。对性质不善的用神逆着制,那么七煞喜食神来制伏,最忌财印去资助它;伤官喜佩印来制伏,或者生出财来化泄伤气;阳刃喜官煞来制伏,最怕官煞一个也没有;月劫喜透出官星来制伏,也可以用财而再透食神来化泄劫气。这就是顺用、逆用的大路数。
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佩印,则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同论;见偏印透食,不以为泄身之秀,而以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与食神逢枭同论;见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以为去食护煞,而以为煞印相生,与印绶逢煞者同论;更有煞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制煞,而以为七煞制刃,与阳刃露煞者同论。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论之故也。
沈氏原文批评说:今人不懂得要以月令提纲为主,再把四柱干支一字一字都归到月令上去看喜忌,以致于:见到官格佩印,就说是「官印双全」,跟印格用官混为一谈;见到财格透食神,不说是「财逢食生」,反说是「食神生财」,跟食神格生财混为一谈;见到偏印格透出食神,不说是泄日主之秀气,反说是「枭神夺食」、该用财去制枭,跟食神格遇枭混为一谈;见到煞格逢食神制而又露出印绶,不说是「去食护煞」,反说是「煞印相生」,跟印格逢煞混为一谈;更有煞格遇到羊刃,不说是刃能帮身以担煞,反说是「七煞制刃」,跟阳刃格露煞混为一谈。这些都是因为不明月令为主而胡乱议论的缘故。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沈氏原文补一层说:然而也有月令里取不出用神的,那该怎么办?譬如甲乙木生在寅月或卯月,日主与月令同属一气,比劫本身不能当用神,就必须看四柱之中有没有财、官、煞、食透在天干或会成地支之局,另外取一个用神。但归根到底仍以月令为主,然后才去寻用神——这就是「建禄」「月劫」两格:月令本身不是用神,却又是决定取用的出发点。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用神专寻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败。何谓成?如官逢财印,又无刑冲破害,官格成也。财生官旺,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或财格透印而位置妥贴,两不相克,财格成也。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印格成也。食神生财,或食带煞而无财,弃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强七煞逢制,煞格成也。伤官生财,或伤官佩印而伤官旺,印有根,或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伤官带煞而无财,伤官格成也。阳刃透官煞而露财印,不见伤官,阳刃格成也。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透财而逢食伤,透煞而遇制伏,建禄月劫之格成也。
沈氏原文说:用神专在月令中寻,再拿四柱去配它,必然有成有败。什么叫「成」?譬如官格有财来生官、有印来护官,又没有刑冲破害,这是官格成。财格而财旺能生官,或者财得食神所生而日主身强又带比肩,或者财格透出印绶而位置安排妥当、财印互不相克,这是财格成。印格印轻而逢七煞来生印,或者官印双全,或者身与印两旺而用食伤来泄秀,或者印多而逢财来损其太过、财又透干根浅,这是印格成。食神能生财,或者食神带煞而无财、干脆舍食就煞并透印护身,这是食神格成。日主身强而七煞有制伏,这是煞格成。伤官能生财,或者伤官佩印而伤官旺、印又有根,或者伤官旺而日主弱、透出煞印相生,或者伤官带煞而没有财去党煞,这是伤官格成。阳刃格透出官煞又露财印,且不见伤官来伤官星,这是阳刃格成。建禄、月劫格透出官星而又有财印相随,或透出财星而又有食伤转化,或透出七煞而遇到制伏,这是建禄月劫格成。
财旺生官者,月令星旺,四柱有官,则财旺自生官;或月令财星而透食神,身强则食神泄秀,转而生财。财本忌比劫,有食神则不忌而喜,盖有食神化之也。或透印而位置妥贴者,财印不相碍也(参观财格佩印节)。如年干透印,时干透财,中隔比劫,则不相碍;隔官星则为财旺生官,亦不相碍,是为财格成也。
徐乐吾评注就上文「财格成」三种情形逐一疏解:所谓「财旺生官」,是月令财星本旺,四柱又有官星,财旺自然去生官。所谓「财逢食生」,是月令为财星而天干透出食神,日主身强,食神便泄日主之秀,转过来去生财。财本来最怕比肩劫财来分夺,但有食神在,比劫不但不忌反而可喜,因为食神能把比劫之气化转过来生财。所谓「财格透印而位置妥贴」,是财与印摆得开、互不妨碍(可参看后面《论财》中财格佩印一节)。譬如年干透印、时干透财,中间隔着比肩劫财,两者就碰不到一起;若中间隔的是官星,那便成了财旺生官、印又护官,同样互不妨碍。这几种都算财格成。
何谓败?官逢伤克刑冲,官格败也;财轻比重,财透七煞,财格败也;印轻逢财,或身强印重而透煞,印格败也;食神逢枭,或生财露煞,食神格败也;七煞逢财无制,七煞格败也;伤官非金水而见官,或生财而带煞,或佩印而伤轻身旺,伤官格败也;阳刃无官煞,刃格败也;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
沈氏原文说:什么叫「败」?官星被伤官所克,或被刑被冲,这是官格败。财星轻而比劫重来争夺,或者财星透出去党助七煞,这是财格败。印轻而逢财来坏印,或者日主已强、印又重而再透七煞去生印,这是印格败。食神遇上偏印夺食,或者食神生财而又露出七煞,这是食神格败。七煞遇财来党煞而无食神制伏,这是七煞格败。伤官格不是金水伤官却见到官星,或者伤官生财而又带煞,或者伤官佩印而伤官轻、日主又旺,这是伤官格败。阳刃格里没有官煞来制刃,这是刃格败。建禄月劫格中既无财又无官,却透出七煞与印绶,这是建禄月劫格败。
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何谓带忌?如正官逢财而又逢伤;透官而又逢合;财旺生官而又逢伤逢合;印透食以泄气,而又遇财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财,以去印存煞;食神带煞印而又逢财;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伤官生财而财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伤,透财而逢煞,是皆谓之带忌也。
沈氏原文说:格局已成之中又暗藏败象,必定是带了忌神;格局已败之中又转出成局,则全靠救应。什么叫「带忌」?譬如正官格有财来生却又碰上伤官;官星透出却又被人合走;财旺生官而又逢伤官、又逢合官;印格透食神来泄日主之秀,却又遇到财星显露来坏印;透七煞去生印,却又透出财星,把印去掉只剩下煞;食神格带煞印而又逢财来党煞;七煞逢食神制伏而又逢印来夺食护煞;伤官生财而财又被合走;伤官佩印而印又遭财所伤;财格透出而又遇七煞来盗泄。这些都叫作带忌。
成中之败,亦变化万端,此不过其大概也。如财旺生官,美格也,身弱透官,即为破格。伤官见官,为格之忌,透财而地位配置合宜,则伤官生财来生官,反可以解,种种变化,非言说所能尽,在于熟习者之妙悟耳。
徐乐吾评注补充说:成格之中所藏的败象,变化千头万绪,上面所举不过是个大概。譬如「财旺生官」本是美格,可是日主身弱而官星又透,那就成了破格。又如「伤官见官」本是格局的大忌,可是若透出财星、而且财与官、伤在四柱中的位置安排得当,伤官便去生财、财再去生官,忌反倒化解了。这一类变化,不是言语所能说尽的,全在熟习此道的人自己去妙悟。
何谓救应?如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杂煞而合煞以清之,刑冲而会合以解之;财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财,或存财而合煞;印逢财而劫财以解之,或合财而存印;食逢枭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财以护食;煞逢食制,印来护煞,而逢财以去印存食;伤官生财透煞而煞逢合;阳刃用官煞带伤食,而重印以护之;建禄月劫用官,遇伤而伤被合,用财带煞而煞被合,是谓之救应也。
沈氏原文说:什么叫「救应」?譬如官格遇伤官,透出印绶来制伤而解救;官中混了七煞,用合煞的办法使格局清纯;地支有刑冲,靠会合来化解。财格遇比劫来夺,透出食神把劫气化转,或者生出官星来制住比劫;财格遇七煞,用食神制煞、再让财去生身之用,或者保住财而把煞合掉。印格遇财来坏印,靠劫财去夺那财而解救,或者把财合住以保存印。食神遇枭神夺食,索性就煞而另成煞格,或者生出财来护住食神。七煞逢食神制伏而又有印来护煞,就逢财去掉印、保住食神。伤官生财而透出七煞,煞恰好被合住。阳刃格用官煞制刃而又带伤食去伤官煞,就用重重印绶护住官煞。建禄月劫格用官而遇伤官,伤官恰好被合;用财而带煞,煞恰好被合。凡此种种,都叫作救应。
八字妙用,全在成败救应,其中权轻权重,甚是活泼。学者从此留心,能于万变中融以一理,则于命之一道,其庶几乎!
沈氏原文收束此篇说:八字推断的精妙全在成、败、救应这几层上;其中孰轻孰重、如何权衡,极其灵活多变。学者若能从这里留心用功,在万千变化之中融会出一以贯之的道理,那么对于命理这门学问,也就差不多可以说登堂入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