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 · 第 22 卷
丧大记
疾病,外内皆埽。
君大夫彻县,士去琴瑟,寝东首于北牖下,废床,彻亵衣,加新衣,体一人,男女改服,属纩以俟绝气。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妇人不死于男子之手。
君夫人卒于路寝,大夫世妇卒于滴寝。内子未命,则死于下室,迁尸于寝。士之妻皆死于寝。
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
小臣复,复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玄赪,世妇以襢衣,士以爵弁,士妻以税衣。皆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荣。其为宾,则公馆复,私馆不复。其在野,则升其乘车之左毂而复。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妇人复,不以袡。凡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唯哭先复,复而后行死事。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妇人哭踊。既正尸,子坐于东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
大夫之丧,主人坐于东方,主妇坐于西方。其有命夫命妇则坐,无则皆立。士之丧,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东方,主妇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凡哭尸于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
哭。
君子丧未小敛,为寄公国宾出。大夫之丧未小敛,为君命出。士之丧,于大夫,不当敛则出。
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阶。君拜寄公国宾于位,大夫于君命,迎于寝门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不逆于门外。
夫人为寄公夫人出,命妇为夫人之命出。士妻不当敛,则为命妇出。
小敛,主人即位于户内。主妇东面,乃敛。卒敛,主人冯之踊,主妇亦如之。主人袒,说髦,括发以麻,妇人髽,带麻于房中。
彻帷,男女奉尸夷于堂,降拜。
君拜寄公国宾,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大夫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妇,泛拜众宾于堂上。主人即位,袭带绖踊。母之丧,即位而免,乃奠。吊者袭裘,加武,带绖,与主人拾踊。
君丧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壶,雍人出鼎,司马县之,乃官代哭。大夫官代哭,不县壶,士代哭,不以官。君堂上二烛,下二烛,大夫堂上一烛,下二烛,士堂上一烛,下一烛。
宾出彻帷。
哭尸于堂上,主人在东方,由外来者在西方,诸妇南乡。
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寝门见人不哭。其无女主,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其无男主,则女主拜男宾于阼阶下。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为后者不在,则有爵者辞,无爵者人为之拜。在竟内则俟之,在竟外则殡葬可也。丧有无后,无无主。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
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
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君设大盘,造冰焉。大夫设夷盘,造冰焉。士并瓦盘,无冰。设床襢笫,有枕,含一床,袭一床,迁尸于堂又一床。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
始死,迁尸于床,幠用敛衾,去死衣。小臣楔齿用角柶,缀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
管人汲,不说繘,屈之,尽阶不升堂。授御者,御者入浴。小臣四人抗衾,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浴用絺巾,挋用浴衣。如它日,小臣爪足,浴余水床于坎。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抗衾而浴。
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甸人为垼于西墙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沐用瓦盘,挋用巾。如它日,小臣爪手翦须,濡濯弃于坎。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筭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筭。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筭。
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
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
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醯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
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
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
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苇席。
小敛布绞,缩者一,横者三。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衣十有九称,君陈衣于序东,大夫士陈衣于房中,皆西领北上,绞紟不在列。
丧服大记
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士陈衣于序东,三十称,西领南上。绞紟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紟五幅,无紞。
小敛之衣,祭服不倒,君无襚,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亲戚之衣受之,不以即陈。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大敛,君大夫士祭服无筭,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犹小敛也。
袍必有表,不禅。衣必有裳,谓之一称。
凡陈衣者实之箧,取衣者亦以箧,升降者自西阶。凡陈衣不诎,非列采不入,絺绤纻不入。
凡敛者袒,迁尸者袭。君之丧,大胥是敛,众胥佐之。大夫之丧,大胥侍之,众胥是敛。士之丧,胥为侍,士是敛。
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结绞不纽。
敛者,既敛必哭,士与其执事则敛,敛焉则为之壹不食。凡敛者六人。
君锦冒黼杀,缀旁七。大夫玄冒黼杀,缀旁五。士缁冒赪杀,缀旁三。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自小敛以往用夷衾,夷衾质杀之,裁犹冒也。
君将大敛,子弁绖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妇尸西东面,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商祝铺绞紟衾衣,士盥于盘上,士举迁尸于敛上。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亦如之。
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紟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君释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迁尸卒敛,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抚之,主人拜稽颡。君降,升主人冯之,命主妇冯之。
士之丧,将大敛,君不在,其余礼犹大夫也。
铺绞紟踊,铺衾踊,铺衣踊,迁尸踊,敛衣踊,敛衾踊,敛绞紟踊。
君抚大夫,抚内命妇,大夫抚室老,抚侄娣,君大夫冯父母妻长子,不冯庶子,士冯父母妻长子庶子。庶子有子,则父母不冯其尸。凡冯尸者,父母先,妻子后。君于臣抚之,父母于子执之,子于父母冯之,妇于舅姑奉之,舅姑于妇抚之,妻于夫拘之,夫于妻于昆弟执之。冯尸不当君所。凡冯尸,兴必踊。
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苫枕。由,非丧事不言。君为庐宫之,大夫士襢之。
既葬,柱楣涂庐,不于显者,君大夫士皆宫之。
凡非适子者,自未葬,以于隐者为庐。
既葬,与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国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君既葬,王政入于国,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士既葬,公政入于家,既卒哭,弁绖带,金革之事无辟也。
既练,居垩室,不与人居。君谋国政,大大士谋家事。既祥,黝垩。祥而外无哭者。禫而内无哭者,乐作矣故也。
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期,居庐,终丧不御于内者。父在,为母为妻齐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于内。妇人不居庐,不寝苫。丧父母,既练而归。期九月者,既葬而归。
公之丧,大夫俟练,士卒哭而归。
大夫士,父母之丧,既练而归。朔月忌日,则归哭于宗室。诸父兄弟之丧,既卒哭而归。
父不次于子,兄不次于弟。
君于大夫世妇,大敛焉。为之赐,则小敛焉。
于外命妇既加盖而君至,于士既殡而往,为之赐,大敛焉。夫人于世妇,大敛焉。为之赐,小敛焉。于诸妻,为之赐,大敛焉。于大夫外命妇,既殡而往。大夫士既殡,而君往焉,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礼,俟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祝代之先。君释菜于门内,祝先升自阼阶,负墉南面。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执戈立于前,二人立于后。摈者进,主人拜稽颡。君称言,视祝而踊,主人踊。
大夫则奠可也,士则出俟于门外,命之反奠,乃反奠。卒奠,主人先俟于门外,君退,主人送于门外,拜稽颡。君于大夫疾,三问之。在殡,三往焉。士疾,壹问之。在殡,壹往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