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命稿 · 第 10 卷
事業
傷官傷盡,或有殺有刃。或殺印相生,宜武備。傷食生財,或身財兩停,宜貿遷食神吐秀,或帶文昌,宜文學。正官清粹,或官印相生,宜政治。身重財輕,宜區程。劫比成群,宜自由職業。空拳覓利,財官並美,宜財政。
擇業要看格局與十神的配置。「傷官傷盡」(傷官成勢而官星盡去)、或有七殺又有「羊刃」(日干的帝旺之支,氣極剛銳)、或「殺印相生」(七殺生印、印再生身)的,宜從軍旅武職。食傷生財,或身與財兩邊力量相當的,宜經商販運。食神吐秀(食神洩日主之秀氣),或帶「文昌」貴人(主聰明文采的吉神)的,宜文學著述。正官清純不雜,或官印相生的,宜從政。日主重而財星輕的,宜按部就班之途(底本「區程」當為「拘程」「規程」之類)。比肩劫財成群的,宜自由職業,不受人管轄。白手起家而財官都美的,宜任財政金融之事。
財官有力,日主朗健,可以自立為主,身旺無依,或身弱無助,只合依人作嫁。八字少沖少合,事業得成專一。多沖多合,則頻年變遷,栗六無成。 五行需水,或命有驛馬,宜流動事業,外勤職務。五行需火或需金,宜近工廠機械等事。五行需木或需土。則宜農林種植,固定實業。
財官有力量,日主又健旺明朗的,可以自立門戶、自己作主;身旺而無一物可依,或身弱而無一物相助的,只合替別人作嫁衣裳,依附他人謀生。八字裡沖與合都少的,事業專一而容易成就;沖多合多的,年年變動,忙碌瑣碎(「栗六」即碌碌之意)而一事無成。再從五行的需要看方向:命中需水,或帶「驛馬」(主奔走遷動的神煞,由三合局的第一位地支所沖之支構成)的,宜從事流動性的行業與外勤職務;命中需火或需金的,宜近工廠機械一類;命中需木或需土的,宜農林種植等固定實業。
五行偏枯之命,所事多風俗波起落,亦有此業利而彼業不利者,五行停勻之命,大抵事業平穩,比比皆然。 八字病重藥輕。作事多出自動,而費力不計好。八字病藥相濟,事多出於被動,且遭受成而省力。
五行偏枯的命造,所做的事情多半隨風波起落(底本「風俗波」,「俗」字衍或為「浪」之訛),而且往往這一行有利、那一行不利,選業尤須謹慎;五行停勻的命造,事業大都平穩,這類例子隨處可見。再看「病」與「藥」:八字裡病重而藥輕的(忌神太強,救應之神太弱),做事多出於自己主動,卻費力而不討好;八字裡病與藥彼此相當的,事情多出於被動,反而順勢而成,省力得多。這裡所謂病,是指傷害用神、破壞格局之神;所謂藥,是指制去此病之神。
按事業之推斷,其法不一。以上所述,舉其例端而巳已。更有性情環境之種種關係,不可拘泥片理由,乃貴乎活看。殆亦曉然胸中,而難以形容者也。
以下是作者自注:推斷事業的方法不止一種,上面所說的只是舉出幾個端緒罷了(底本「巳已」當作「而已」)。此外還有性情與環境的種種牽連,不可拘執一條道理去硬套,仍舊貴在靈活看待。這些道理往往在胸中了了分明,落到筆下卻難以形容。作者兩次以「活看」作結,正是提醒讀者:命書列條例,是為了給判斷一個憑據,不是要人按圖索驥。
官殺並見
官殺並見之影響
(一)日主喜克,官殺並見,吉力加增。 (二)日主忌克,官殺並見,凶力更顯。 (三)應用正官見混雜,八字不清,主多磨折。 (四)應用七殺見官混雜,命局淆亂,亦主奔波。 (五)用官而殺混,幸有去殺之神,凶而不凶。 (六)用殺而官混,幸有去官之神,凶而不凶。 (七)用官而殺混,並無去殺這神,凶不可免。 (八)用殺而官混,並無去官之神,亦以凶論。
「正官」與「七殺」同是剋日主之神,分別只在陰陽:與日干陰陽相異的是正官,相同的是七殺。兩者同時出現在一個命局裡,叫作「官殺混雜」,吉凶要看日主本身需不需要被克。第一,日主身強而喜受剋制的,官殺並見反而增加吉力。第二,日主身弱而怕受克的,官殺並見凶險更顯。第三,本該取正官為用,偏又見七殺來混,八字不清,主一生多磨折。第四,本該取七殺為用,偏又見正官來混,命局淆亂,也主奔波勞碌。第五,用正官而殺來混雜,幸而局中有去殺之神,看似凶而終究不凶。第六,用七殺而正官來混雜,幸而有去官之神,同樣凶而不凶。第七,用官而殺混,局中並無去殺之神(底本「這神」當作「之神」),凶險不可避免。第八,用殺而官混,局中並無去官之神,同樣以凶論。
官殺並見之喜忌
(一)身弱有印,喜官殺並見。 (二)身強有財,喜官殺並見。 (三)身弱無印,忌官殺並見。 (四)身強有傷食而無財,忌官殺並見。 (五)八字忌官,寺有傷官之制忌,又見七殺。 (六)八字忌殺,幸有食之制,忌又見正官。
官殺並見究竟喜還是忌,要看局中有沒有承接之物。第一,身弱而有印綬的,喜官殺並見——官殺雖克身,卻先去生印,印再生身,克反而變成生。第二,身強而有財星的,喜官殺並見——財生官殺,官殺制身,正好把過旺的日主管束住。第三,身弱而無印綬的,忌官殺並見——無物通關,克力直接落在日主身上。第四,身強而有食傷卻無財星的,忌官殺並見——食傷本要制官殺,無財在中間轉圜,就成了兩軍對壘的爭戰之局。第五,八字本忌正官,幸有傷官制它,這時最忌再見七殺(底本「寺有」當作「幸有」)。第六,八字本忌七殺,幸有食神制它,這時最忌再見正官。後兩條的道理相同:制服之神只對付得了一個,來了第二個就顧此失彼。
官殺並見之去留
(一)官殺並見,嫌其混雜者,先謀去之之道,一者既去,一者自留矣。 (二)官殺並見,愛其互相協助者,不必議去議留,聽其自然可也。 (三)官殺並見,只有食神。去殺而留官。 (四)官殺並見,只有傷官,去官而留殺。 (五)官殺並見,食傷亦並見,官殺皆可去淨。
官殺既然混雜,就有一個「去誰留誰」的問題。第一,凡嫌它混雜的,先要謀一條去掉其中一個的路子,一個既去,另一個自然獨留,命局就清了。第二,凡命局需要官殺合力制身、愛其互相協助的,就不必議去議留,聽其自然便好。第三,官殺並見而局中只有食神的,食神與七殺同性相制,就去殺而留官。第四,官殺並見而局中只有傷官的,傷官專克正官,就去官而留殺。第五,食神傷官同時都有的,官與殺都可以去得乾淨——但去盡之後日主是否還需要管束,另當別論。這幾條的關鍵在於:清純勝於混雜,寧可只留一個而有情,不可兩個都在而相礙。
(六)如甲日並見辛官庚殺,又有丙火合辛,是謂合官留殺。合者絆也,絆亦可去也。 (七)如甲日而透庚金七殺,又支見酉金,是庚殺乘旺,不作官殺混雜,不必議其去留耳。
第六條舉例說明「合」也能起到去的作用:甲木日干,天干同時透出辛金正官與庚金七殺,若另有丙火出干,丙與辛相合(丙辛合水),辛官被絆住不能再作官,這就叫「合官留殺」。所謂合,就是牽絆;牽絆住了,與去掉的效果相同。第七條則辨明一種似混非混的情形:甲木日干天干透出庚金七殺,地支又見酉金——酉雖屬陰金、於甲為正官之氣,但它是庚金的旺地(庚祿在申、旺在酉),只算七殺乘旺得根,並不算官殺混雜,也就用不著議論去留了。可見判混雜只論天干顯露的官殺,地支為根者不在此例。
(八)甲乙日見申酉,以巳去申,或以寅去申,以午去酉,或以卯去酉。丙丁日見亥子,以辰戌去亥,或以巳去亥,以丑未去子,或以午去子。戊己日見寅卯,以申去寅,以酉去卯。庚辛日見巳午,以亥去巳,以子去午。壬癸日見辰戌丑未,以寅去辰戌,以卯去丑未。
第八條講地支上的官殺如何去。凡去支中官殺,不出「合」「沖」「克」三法。甲乙木日干見申酉金(金克木即為官殺),可以用巳去申(巳申相合而絆),或用寅去申(寅申相沖),用午去酉(午火克酉金),或用卯去酉(卯酉相沖)。丙丁火日干見亥子水,可以用辰戌去亥(土克水),或用巳去亥(巳亥相沖),用丑未去子(土克水),或用午去子(子午相沖)。戊己土日干見寅卯木,用申去寅(申寅相沖),用酉去卯(卯酉相沖)。庚辛金日干見巳午火,用亥去巳(巳亥沖),用子去午(子午沖)。壬癸水日干見辰戌丑未土,用寅去辰戌(木克土),用卯去丑未(木克土)。
(九)戊己日見寅卯,又遇午戌,則寅合午戌成火,而卯獨當權。庚辛日見巳午,又遇酉丑,則巳會酉丑成金,而午獨當權。甲乙日見申酉,又遇子辰,則申會子辰成水,而酉獨當權。丙丁日見亥子,又遇卯未,則亥會卯未成木,而子獨當權。壬癸日見丑辰或戌未,又遇子申或寅午則辰會子申成水,戌會寅午成火,而丑未當權矣。
第九條講用「三合局」把官殺中的一個牽走,剩下的那個自然獨當其權。地支每隔四位相合成一局:寅午戌合火、巳酉丑合金、申子辰合水、亥卯未合木。戊己土日干見寅卯為官殺,若局中又有午與戌,寅便被拉去合成火局,只剩卯木獨當權。庚辛金日干見巳午為官殺,若又有酉與丑,巳被拉去合成金局,只剩午火當權。甲乙木日干見申酉,若又有子與辰,申被拉去合成水局,只剩酉金當權。丙丁火日干見亥子,若又有卯與未,亥被拉去合成木局,只剩子水當權。壬癸水日干見丑辰或戌未為官殺,若又有子申或寅午,辰會子申化水、戌會寅午化火,於是只剩丑未兩個土當權。
(十)丙丁日見亥子,若子隨辰合入庫,則亥當權。庚辛日見巳午,若午隨戌合入庫,則巳當權。戌己日見寅卯,若卯隨未合入庫,則寅當權。甲乙日見申酉,若酉隨丑合入庫,則申當權。 (十一)庚辛申酉並見,足可以去一甲一乙一寅一卯,亦可去甲寅乙卯。若一庚一申一辛一酉,去甲乙寅卯,勢必不能。
第十條與上條同理,只是換成「入庫」:辰為水庫、戌為火庫、未為木庫、丑為金庫,本氣之支被庫支收去,便不再當權。丙丁日干見亥子官殺,子若隨辰合入水庫,就只剩亥當權;庚辛日干見巳午,午若隨戌入火庫,只剩巳當權;戊己日干見寅卯(底本「戌己」當作「戊己」),卯若隨未入木庫,只剩寅當權;甲乙日干見申酉,酉若隨丑入金庫,只剩申當權。第十一條講力量的配比:庚、辛、申、酉四金齊備,足夠去掉一個甲、一個乙、一個寅、一個卯,也夠去掉甲寅、乙卯兩組;但若只有一庚一申一辛一酉,要同時去掉甲、乙、寅、卯四木,力量就萬萬不夠了。去留之說,終歸要衡量雙方的分量。
(十二)官殺並見,傷官食神亦並見。傷官較為有力。則去官,食神較為有力,則去殺。 (十三)陰日傷官,可以去官,又可以合殺。貼近正官,則以去官論。貼近七殺,則以合殺論。陽日食神,可以去殺,而又可合官。貼近七殺,則以去殺論貼近正官,則以合官論。陰日食神,只可去殺,不能合官。陽日傷官,只可去官,不能合殺。
第十二條:官殺既並見,食神傷官也並見時,就看哪一個更有力量——傷官有力就去官,食神有力就去殺。第十三條辨陰陽日干的差別,須以實例體會。乙木屬陰日,其傷官是丙火,丙既能克庚(乙之正官)而去官,又能與辛(乙之七殺)相合而絆殺;這時看位置:丙貼近正官就算去官,貼近七殺就算合殺。甲木屬陽日,其食神是丙火,丙既能克庚(甲之七殺)而去殺,又能合辛(甲之正官);貼近七殺算去殺,貼近正官算合官。至於乙木的食神是丁火,丁只能克辛去殺,卻合不了庚(庚已與乙自身相合);甲木的傷官也是丁火,丁只能克辛去官,卻合不了庚。所以說陰日食神只可去殺不能合官,陽日傷官只可去官不能合殺。
燥溼
大抵命局亢燥,則喜潤澤。命局潮溼,則喜暄燠。八字無水或少水,值於夏令,或多木多火,乃亢燥之局。若命中喜土,逢燥土則益燥,未必佳妙。逢溼土則得滋,上加吉矣。八字無火或火少,時在冬令,或多金多水,乃潮溼之乙,如命中喜土,逢溫土則更溼,未易言吉。逢燥土則去溼,花添錦上矣。天干五行,無分燥溼,地支則昭然有別。今請一一言之,亦學命所不可不知也。
看命除了看五行多寡,還要看全局的干溼寒暖。大抵命局亢燥的,喜得潤澤;命局潮溼的,喜得溫暖。八字裡沒有水或水極少,又生在夏季,或者木多火多的,就是亢燥之局。這種命若喜土,遇上燥土只會更燥,未必是好事;遇上溼土才得到滋潤,那才是錦上添花。反過來,八字裡沒有火或火極少,生在冬季,或者金多水多的,就是潮溼之局(底本「潮溼之乙」,「乙」當為「局」之誤);這種命若喜土,遇上溼土(底本作「溫土」,當為「溼土」)只會更溼,很難說吉;遇上燥土才能去溼,那才是錦上添花。天干只論五行,不分燥溼;地支因為藏干不同,燥溼判然有別。下面逐一說明,這也是學命的人不可不知的。
子、卯、酉、為純金純水純木,亦無燥溼之分。丑中己辛,為溼土溼金,因有癸水藏也。寅申甲戊,為燥木燥土,因有丙火藏也。辰中戊乙,為溼土溼木,因有癸水藏也。巳中戊庚,火燥土燥金,因有丙火藏也。午中之己,為燥土,因有丁火藏也。未中己乙為燥土燥木,因有丁火藏也。申中庚戊,為溼金溼土,因有壬水藏也。戌中戊辛,為燥土燥金,因藏有丁火也。亥中之甲,為溼木,因藏有壬水也。
地支的燥溼,全看它「藏干」裡有沒有水、有沒有火。子、卯、酉三支分別是純水、純木、純金,本氣單一,所以不分燥溼(原文列作「純金純水純木」,與子卯酉的次序相對應)。丑中藏己土、辛金,因為同藏癸水,所以是溼土、溼金。寅中藏甲木、戊土(底本「寅申」當作「寅中」),因為同藏丙火,所以是燥木、燥土。辰中藏戊土、乙木,因為同藏癸水,所以是溼土、溼木。巳中藏戊土、庚金,因為同藏丙火,所以是燥土、燥金(底本「火燥土燥金」,「火」當作「為」)。午中所藏的己土,因為同藏丁火,是燥土。未中所藏的己土、乙木,因為同藏丁火,是燥土、燥木。申中藏庚金、戊土,因為同藏壬水,是溼金、溼土。戌中藏戊土、辛金,因為同藏丁火,是燥土、燥金。亥中所藏的甲木,因為同藏壬水,是溼木。同一個土字,在丑辰便能納水,在午未戌便只會助燥,用神取捨全在這裡分高下。
初學捷徑
用之官星不可傷,不用官星盡可傷。 用之財官不可劫。不用財星盡可劫。 用之印綬不可壞。不用印綬盡可壞。 用之食神不可奪。不用食神盡可奪。 用之七釘不可制。制殺太過反為凶。 身殺兩停宜制殺。殺重身輕宜化殺。 身強殺淺宜生殺。羊刃重重喜食傷。 若逢官殺變生殃,財多身弱宜劫刃。 劫重財輕喜食神,官旺身衰宜印地, 官衰印旺利財縛,莫道梟神無用處, 殺多食重最為良,勿謂羊刃是凶物, 財多殺黨亦為貞。
這一段是給初學者的口訣,通篇只講一個道理:十神本身無所謂吉凶,是不是用神才決定該護還是該破。取作用神的官星絕不可傷,不取作用神的官星儘可去傷它;取作用神的財官不可被劫奪,不取作用神的財星儘可劫;取作用神的印綬不可被破壞,不取用的印綬儘可破;取作用神的食神不可被梟神奪去,不取用的食神儘可奪。取作用神的七殺(底本「七釘」是「七殺」之訛)不可再加制伏,制殺太過反而成凶。日主與七殺勢均力敵的,宜用食傷制殺;殺重而身輕的,宜用印綬化殺;身強而殺淺的,反宜用財生殺。「羊刃」重重疊疊的,喜見食傷洩其鋒芒,若再逢官殺來激,反生禍殃。財多而身弱的,宜得劫財、羊刃幫身奪財;劫財重而財星輕的,喜食神通關,把劫財之氣轉去生財。官旺而身衰的,宜走印綬之地化官生身;官衰而印旺的,利在用財星牽制印綬。不要說梟神(偏印)沒有用處,遇上殺多而食神也重的局面,梟神奪食、留殺有用,正是最好的配合;也不要以為羊刃一定是凶物,財多而殺又結黨的時候,羊刃幫身任財,同樣是吉徵。
五行生剋衰旺顛倒微妙
木本生火,木多火熾。有金克木,則可生火矣。 火本生土,火多土焦。有水克火,則可生土矣。 土本生金,土多金埋。有木克土,則可生金矣。 金本生水,金多水弱。有火克金,則可生水矣。 水本生木,水多木浮。有土克水,則可生木矣。 木本生火,火多木焚。水克火則生木,火生土則存木也。 火本生土,土重火熄。木克土則生火,土生金則存火也。 土本生金,金多土洩。火克金則生生,金生水則存土也。 金本生水,水泛金沉。土克水則生金,水生木則存金也。 水本生木,木旺水涸。金克木則生水,木生火則存水也。
五行相生本是常理,一旦一方過量,生就翻成了害,這就是「顛倒」之妙。先說母旺子受傷:木本生火,木太多反把火壓得熾塞不通,此時有金來克木,木一減,火反得生。火本生土,火太多反把土燒焦,有水克火,土反得生。土本生金,土太多反把金埋沒,有木克土,金反得生。金本生水,金太多而水反顯衰弱,有火克金,水反得生。水本生木,水太多則木漂浮無根,有土克水,木反得生——這就是所謂「母多滅子」,救法在克其母。再說子旺反傷母:木本生火,火太旺反把木燒盡,此時或用水克火,或用火去生土(洩火之氣),木都可以保全。火本生土,土太重反把火掩熄,或用木克土,或用土去生金,火都可以保全。土本生金,金太多反把土的元氣洩盡,或用火克金,或用金去生水,土便得存(底本「則生生」當作「則生土」)。金本生水,水太氾濫反使金沉沒,或用土克水,或用水去生木,金便得存。水本生木,木太旺反把水吸干,或用金克木,或用木去生火,水便得存——這就是「子多母衰」,救法在克其子或洩其子。
木生火也,木火兩旺,宜水以養木。 火生土也。火土兩旺,宜木以養火。 土生金也。土金兩旺,宜火以助土。 金生水也。金水兩旺,宜土以生金。 木能生火,然火亦能生木也。水 生木者,潤地之燥也。火生木者,解天之凍也。 木能生火,然火亦能生木也。水生木者,潤地之燥也。火生木者,解天之凍也。
母子兩旺時,不宜去克任何一方,只宜再往上追一層,去生那個母。木生火而木火都旺,宜用水來養木——水生木,木自然源源生火。火生土而火土都旺,宜用木來養火。土生金而土金都旺,宜用火來助土。金生水而金水都旺,宜用土來生金。這叫「順其勢而培其根」。接著講反生之理:木能生火,可是火反過來也能生木。水之所以生木,是潤澤地上的乾燥;火之所以生木,是解開天時的寒凍——冬木得火,凍解而氣舒,正是生意所在。(此條底本重出一次,前一次並在行末斷作兩行,文字全同,今照錄。)
火能生土,然土亦能生火也。木生火者,冬木之枯也。土生火者,夏土之燥也。 土能生金,然金亦能生土也。火生土者,去地之溼也。金生土者,防土之傾也。 金能生水,然水亦能生金也。土生金者,砥水之溢也。水生金者,制火之烈也。 水能生木,然木亦能生水也。金生水者,阻其洩漏也。木生水者,去其淤塞也。
反生的道理,逐行推下去都能成立。火能生土,土反過來也能生火:木之所以生火,取的是冬天枯木易燃;土之所以生火,取的是夏土乾燥能承火氣。土能生金,金反過來也能生土:火之所以生土,是去掉地裡的溼氣;金之所以生土,是替土擋住傾瀉之勢。金能生水,水反過來也能生金:土之所以生金,是築堤阻住水的漫溢;水之所以生金,是制住火的猛烈,使金不受熔。水能生木,木反過來也能生水:金之所以生水,是堵住它的洩漏;木之所以生水,是疏去它的淤塞。可見五行之間不是單向的機械關係,凡能除去某一行的病,就等於生了它。
木本克土,土多木折。水生木,則木能克土。 火本克金,金多火熄。木生火,則火能克金。 土本克水,水多土蕩。火生土,則土能克水。 金本克木,木多金缺。土生金,則金能克木。 水本克火,火多水涸。金生水,則水能克火。 木克土,土太多。宜金以衛土也。 火克金,火太多。宜水以養金也。 土克水,水太多,宜木以納水也。 金克木,木太多,宜火以榮木也。 水克火,火太多,宜土以扶火也。
相剋也一樣有顛倒。先說克者反被所克之神拖垮:木本克土,土若太多,木反被折斷,此時用水生木,木得力才克得動土。火本克金,金若太多,火反被撲熄,用木生火,火才克得動金。土本克水,水若太多,土反被沖蕩,用火生土,土才制得住水。金本克木,木若太多,金反被崩缺,用土生金,金才砍得動木。水本克火,火若太多,水反被燒干,用金生水,水才澆得滅火——救法都在生那個克者。再說被克一方太受欺時的救法:木克土而木太多,宜用金去衛護土(金克木,木退則土安;底本「土太多」當作「木太多」);火克金而火太多,宜用水去養金;土克水而水太多,宜用木去納水(木吸水而水不橫流);金克木而木太多,宜用火去榮木(火洩木氣反使木榮);水克火而火太多,宜用土去扶火(土洩火而水不能再攻)。
木克土也,木土兩旺,宜水以潤土。 土克水也。水土兩旺,宜火以溼水。 水克火也。水火兩旺,宜金以熄火。 火克金也。火金兩旺,宜木以缺金。 金克木也。金木兩旺,宜土以折木。 木能克土,然水亦能克木也。木克土者,春土之柔也。土克木者,夏土之燥也。 土能克水,然水亦能克土也。土克水者,夏水之涸也。水克土者,冬水之凍也。 水能克火,然火亦能克水也。水克火者,金水寒凝也。火克水者,杯水車薪也。 火能克金,然金亦能克火也。火克金者,春火之相也。金克火者,冬火之囚也。 金能克木,然木亦能克金也。金克木者,金堅木凍也。木克金者,木盛金脆也。
克者與被克者兩邊都旺時,不宜再助一方,而要另找一物調停。木克土而木土都旺,宜用水潤土——水既洩木又滋土,兩邊都得其平。土克水而水土都旺,宜用火(底本「宜火以溼水」,當作「以溫水」,火溫土燥而水不橫流)。水克火而水火都旺,宜用金——金洩水生水固然助水,此處取其收斂火勢之意(原文作「宜金以熄火」)。火克金而火金都旺,宜用木——木洩火而金得喘息(原文作「以缺金」)。金克木而金木都旺,宜用土——土洩金而木不受傷(原文作「以折木」)。以下再講反克:木能克土,土反過來也能克木(底本「然水亦能克木」,「水」當作「土」)——木克土,是取春天土性柔弱;土克木,是取夏天土燥而木被吸干。土能克水,水反過來也能克土——土克水,是夏水本就干涸;水克土,是冬水凝凍成冰,堅過於土。水能克火,火反過來也能克水——水克火,是金水寒凝之勢;火克水,是杯水車薪,水少反被燒干。火能克金,金反過來也能克火——火克金,是春天火得相氣而金衰;金克火,是冬天火處囚地而金旺。金能克木,木反過來也能克金——金克木,是金堅而木凍脆;木克金,是木盛而金反崩缺。
旺者宜克。然旺之極者,宜洩而不宜克也。所謂實則瀉其子,是以春木森森,宜火旺以通耀。夏火炎炎,宜土多而斂威。秋金銳銳,宜水盛以流清。 冬水洋洋,宜木眾而納勢,季土疊疊,宜重金以吐秀。 弱者宜生。然弱之極者,宜克而不宜生也。所謂虛則補其母,是以秋木凋落,宜金而不宜水也。冬火熄滅,宜水而不宜木也仲春之土無火生,反宜木也。仲秋之土無火生,反宜金也。 陽之極者,陰至也。陰之極者,陽至也。寒極則熱生也。熱極則寒生也。
一般說旺者宜克,可是旺到極點的,就只宜洩而不宜克了,這就是醫家所說的「實則瀉其子」:春天木氣森森,宜有旺火把它的氣透出來放光;夏天火勢炎炎,宜有多土把它的威勢收住;秋天金氣銳利,宜有盛水讓它流轉清澈;冬天水勢汪洋,宜有眾木承納它的氣勢;四季月土層層疊疊,宜有重金把它的秀氣吐出來。反過來,一般說弱者宜生,可是弱到極點的,反而宜克不宜生,這就是「虛則補其母」的道理:秋木凋零,宜見金而不宜見水(水雖生木,秋水寒而木不受,反不如金克之使木知返其根);冬火熄滅,宜見水而不宜見木(此處底本文氣急促,未加句讀,其意謂冬木溼寒不能生火,反不如水激其性);仲春的土無火來生,反宜見木;仲秋的土無火來生,反宜見金。總歸一句:陽到極處陰就來了,陰到極處陽就來了,寒到極處熱便生,熱到極處寒便生——命理講物極必反,與天道一般。
評斷篇
評斷之程序
每一命局,或五行錯綜,或六神紛雜,評斷而無規定程序,極難入手。茲議為八步如後。 (一)看強弱。 (二)定格局。 (三)取用神。 (四)論喜忌。 (五)查歲運。 (六)推六親。 (七)評性情。 (八)斷事業。
每一個命局,或是五行交錯紛雜,或是「六神」(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同我諸神的總稱,即印、食傷、官殺、財、比劫)頭緒繁多,評斷若沒有一定的次第,極難下手。作者因此擬定八個步驟,依次而行:第一步看日主的強弱;第二步定格局;第三步取用神;第四步論喜忌;第五步查大運流年;第六步推六親;第七步評性情;第八步斷事業。這八步是全書命例的通用框架,後面「評斷之舉例」幾造,正是逐條按這個次序演給讀者看的。
評斷之標準
(一)看強弱以日干為主。以多寡、盛衰、失時、得令、為標準。 (二)定格局,以月支為標準(外格不在此例)。 (三)以用神,以助強扶弱為標準。 (四)論喜忌,以用神為標準。 (五)查歲運,以喜忌為標準。 (六)推六親,以四柱六神為標準。 (七)評性情,以五行用神等為標準。 (八)斷事業,以用神及喜忌為標準。
八步各有各的準繩。第一,看強弱以日干為主體,衡量幫身之神與克洩之神的多寡盛衰,以及日干在月令上是失時還是得令。第二,定格局以月支所藏之神為準,從月支透出何神便立何格(專旺、從化一類「外格」不在此例)。第三,取用神以「抑強扶弱」為準——身強則取克洩耗之神,身弱則取生扶之神(原文「以用神」,「以」當作「取」)。第四,論喜忌以用神為準,凡生助用神的是喜神,凡損傷用神的是忌神。第五,查大運流年以喜忌為準,行喜神之地則吉,行忌神之地則凶。第六,推六親以四柱所居的宮位與六神為準。第七,評性情以五行偏重與用神屬性為準。第八,斷事業以用神及喜忌所屬的五行、十神為準。八條環環相扣,用神一取錯,後面五步全盤皆誤,所以取用神是評斷的樞紐。
評斷之舉例
(一)陸姓乾命
癸未 甲子 丙戌 己亥 一歲 癸亥 十一 壬戌 廿一 辛酉 三一 庚申 四一 己未 五一 戊午
這是按上文八步程序演示的第一造,男命。四柱直排,自上而下依次是年柱癸未、月柱甲子、日柱丙戌、時柱己亥;日柱天干丙火就是「日主」,代表命主本人,月支子水是「月令」,決定全局的氣候與格局。右側一欄是「大運」:一歲起運,此後每十年換一柱,依次為癸亥、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戊午。大運的干支由月柱推出,男命生於陽年順排、生於陰年逆排,女命相反;此造年干癸屬陰,男命故逆行,所以從月柱甲子倒著退成癸亥、壬戌、辛酉……。看命時把大運與當年的「流年」合參,就能推知某段年歲的順逆。
強弱 丙死於冬。亥子癸三水,既得其令,又兢來克。未戌己土雖能制水,乃本身先洩丙火之氣,只月上甲木生丙。綜計全局,抑者太多,扶者太少,故丙干以弱論。 格局 丙生子月,干透癸水,為正官之格。
第一步看強弱:丙火生在冬天,按十二長生的次序,丙火在子月正是「死」地,先天已失時。局中時支亥、月支子、年干癸,三處都是水,既當令得勢,又爭著來克丙火(底本「兢來克」,「兢」當作「競」)。年支未、日支戌、時干己雖是土,能夠制水,可是土要先洩丙火之氣才能成形,等於幫倒忙;全局只有月干一個甲木能生丙火。總算下來,抑制日主的太多,扶助日主的太少,所以丙火斷為身弱。第二步定格局:丙火生在子月,子中所藏癸水又透出天干,癸水對丙火而言是克我而陰陽相異之神,即「正官」,所以立為「正官格」。
用神 丙既云弱,必須生扶。月上甲木洩水之有餘,生火之不足,取用無疑,即謂官格用印是也。 喜忌 既用甲木,自喜木火助用助身,不畏土之洩火。水之克水,蓋土有木制,水有木當也,然亦非所喜耳。最忌金為生水助虐。克木則傷用。
第三步取用神:丙火既然身弱,就必須生扶。月干甲木一面吸去水的有餘之氣,一面補上火的不足,一物兩用,取它作「用神」毫無疑問,這就是命書所說的「官格用印」——正官太旺時不去制它,而用印綬把官氣化過來生身。第四步論喜忌:既以甲木為用,自然喜歡木、火之地,木能助用神、火能幫日主;也不怕土來洩火、水來克火(底本「水之克水」,下一「水」當作「火」),因為土有甲木剋制、水有甲木引化(底本「水有木當」,「當」疑為「化」之訛),只是終究算不上所喜。最忌的是金:金生水便是助紂為虐,金克木便直接傷了用神。
歲運 一歲初走癸亥運,一派水鄉,稚年多病。十一歲行壬戌運。水土各半,亦乏善可陳。二十一歲辛酉運。甲辰年隨某鉅公至廣東,充記室四載。腰纏黃白,正逢木火流年也。娶妻得子,亦在斯時。嗣即奔馳少功矣。三十一歲庚甲運。用神受損蓬飄萍泛,宇內寓形。南北東西,焦桐莫識。尤以三十六後,流年多金水,無家可。
第五步查歲運。一歲起就走癸亥運,滿目都是水鄉,幼年因此多病。十一歲行壬戌運,壬水與戌土各佔一半,也沒有什麼可稱道的。二十一歲進辛酉運,本屬忌神之地,所幸甲辰那一年隨某位顯要人物到廣東,充任「記室」(掌文書的幕僚)四年,囊中頗有積蓄(「黃白」指黃金白銀),正是碰上木火流年之故;娶妻生子也都在這幾年。此後便奔走多而成功少了。三十一歲庚申運(底本作「庚甲運」,據前列大運當為「庚申」),庚金克甲、申金生水,用神受損,於是漂泊如蓬如萍,雖寄身天地之間,東西南北卻無人識得這具焦桐(用蔡邕焦尾琴典,喻才士不遇)。尤其三十六歲以後,流年多走金水,竟至無家可歸——此處底本有脫文,「無家可」下缺一字。
四十一歲之己未運。有甲子,乙丑,丙寅,丁卯,四則之吉,努力勿怠。再後都金水年,徵求毋奢。五十一歲戊午運。以五二,五三,五四,五五。小有作為。午運之羊刃被沖,自難樂觀。故五十六後。可撫孤松而盤桓矣。
四十一歲行己未運,己土未土雖洩火,究竟是南方燥土,不再助水;其間甲子、乙丑、丙寅、丁卯四個流年皆吉(甲乙木生身、丙丁火幫身),正該努力不可懈怠。再往後流年多屬金水,謀求就不可期望太奢了。五十一歲進戊午運,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這幾年可以小有作為。但午是丙火的「羊刃」(日干的帝旺之地,氣銳而性烈),此造月支正是子水,子午相沖,刃被沖開,自然難以樂觀。所以五十六歲以後,也就只能像陶淵明《歸去來辭》裡說的那樣,撫著孤松徘徊,安度餘年了。
六親 偏印為用。父母庇陰尚豐,劫財無力,弱弟早夭。日支藏財,然非喜神,妻乃中道雲也。傷食亦非喜見,故前雖有子,已喪申運。晚來己運,或有弄璋之望,但須琴絃再理也。 性情 火日水多,所為欠當,宗旨少決。 事業 官格用印,自以近貴求名之為宜,尤利於東南半聲耳。
第六步推六親。此造以偏印(甲木於丙火為偏印,即梟神)為用神,印代表母、亦主父母廕庇,所以父母的照拂還算豐厚。代表兄弟的劫財無力,故弟弟體弱早亡。日支戌中藏辛金為財、為妻星,可惜財不是喜神,所以妻子半途分離(「中道雲也」謂中道而別)。食傷主子女,此造也不喜食傷,所以先前雖有兒子,已在申運中喪失;晚年走己運,或許還有生子之望(「弄璋」指生男),但須再娶(「琴絃再理」即續絃)。第七步評性情:火日主而水太多,所以行事欠妥當,宗旨不夠堅定。第八步斷事業:正官格而用印,自然宜於依附貴人、以名求進,尤其利在東南方(底本「東南半聲」文字有訛,當為「東南半壁」一類)。
(二)潘姓坤命
壬子 癸丑 庚子 丁亥 五歲 壬子 十五 辛亥 廿五 庚戌 三五 己酉 四五 戊申 五五 丁未
這是女命一造。年柱壬子、月柱癸丑、日柱庚子、時柱丁亥,日主是庚金,生於丑月。大運五歲起,依次壬子、辛亥、庚戌、己酉、戊申、丁未。年干壬屬陽,女命生於陽年則大運逆排,所以從月柱癸丑倒退成壬子、辛亥、庚戌……。讀這張表時可以留意:四柱八個字裡,水佔了子、子、亥三支加壬、癸兩干,幾乎半壁江山,全局的病根一望可知。
強弱 庚生季冬為寒金,水旺洩氣繫憂患。尤病丑土會亥子而化水。且寒金喜火又苦丁火之被克,是誠弱不堪言矣。 格局 庚生丑月。透癸為傷官之格。
看強弱:庚金生在季冬十二月,是一塊寒金;局中水旺,金氣盡被洩去,這是最大的憂患。更成病的是月支丑土本可制水,偏偏與亥、子連成北方一片而化成了水,幫身之物反倒變成了洩身之物。寒金原本喜火來暖,偏又苦於時干丁火被月干癸水所克,暖氣也保不住。所以日主弱到不堪言說的地步。定格局:庚金生丑月,丑中藏癸而癸又透出天干,癸水是庚金所生而陰陽相異之神,即「傷官」,故立為「傷官格」。
用神 水勢氾濫,若用丑中己土。非但不能制水。且激水之怒,不如亥中甲木以為用。賴甲洩水之有餘,生火之不足,所謂財能救官是也。然身弱無助之弊。在所不免矣。 喜忌 最喜為火,土,木,最忌為金水。
取用神:水勢已成氾濫,如果取丑中所藏的己土去制水,不但制不住,反而激起水的怒氣(上文「疾病」章所謂「強制旺神,寡不敵眾」);不如取時支亥中所藏的甲木為用神。甲木一面洩掉水的有餘,一面生起火的不足,這就是命書所說的「財能救官」——甲木於庚金為財,丁火於庚金為正官,財星通關,把氾濫的水引去生官,官星得救。只是日主本身衰弱而無幫扶,這個毛病終究免不了。論喜忌:最喜火、土、木,最忌金、水。
歲運 五歲交足壬子水運,十病九危。十五歲走辛亥金水運,及笄應多周折。及庚午年,怙恃之失,相繼頻乘。壬申歲身世之悲,層見疊出。雖屢屢當差,而收入甚微,仍入陷井圇圄。誠哉,時命之不遒也。
查歲運:五歲交足壬子運,一片水鄉,十病九危。十五歲走辛亥運,金水並行,及笄之年(女子十五)應當多有周折。到庚午年,父母相繼亡故(「怙恃」出《詩經·蓼莪》,怙指父、恃指母)。壬申一年,身世之悲接連不斷;雖屢次謀得差事,收入卻極微薄,終於還陷入牢獄。時運不濟到這個地步,真是命也。此造之所以如此坎坷,正因為幼運壬子、辛亥全走忌神,水愈旺則金愈寒,用神甲木也被水泡得不能生火。
二十五風庚戌運。庚乃屬金,尚難脫離水火,戌中藏火土。三十三歲甲申流年。用坤得助。當獲快婿。尚可仰望者矣。三十五歲後。己酉運之己土不足制水,酉雖劫刃,亦有生水之嫌,縱不至於顛沛流離,然而病疼劇甚。四十五歲戊申運,以戊字最佳。五十歲後,歲運皆金水,恐難免賦歸於心臟病。
二十五歲行庚戌運(底本「二十五風」,「風」為「交」「行」一類字之訛):庚仍屬金,還脫不出水的牽累,好在戌中藏有丁火與戊土,是一塊燥土,可望轉機。三十三歲甲申流年,用神甲木得到幫助,應當覓得佳婿,這一段還有可指望的。三十五歲以後行己酉運,己是溼土,不足以制水;酉雖是庚金的「劫刃」(陽刃之地,本可幫身),卻又有金生水的嫌疑,縱然不至於顛沛流離,病痛卻必定加劇。四十五歲戊申運,以戊土那五年最好。五十歲以後,大運與流年都屬金水,寒水愈盛而丁火愈滅,火主心,所以恐怕難免因心臟病而終。
六親 金寒水盛則無子。官星無力易剋夫。土印化水,父母亦虛。劫比稀少終鮮四季,可無疑矣。 性情 金日水多,火土無力。水性楊花,理所然也。
推六親:金寒而水盛,胎息不暖,所以無子;官星(丁火)無力,女命以官為夫,夫星既弱便主剋夫。土是庚金的印綬,代表父母,此造丑土反被亥子化成了水,父母之蔭也是虛的。比肩劫財稀少,所以兄弟姊妹單薄(底本「終鮮四季」,語出《詩經》「終鮮兄弟」,「四季」當是「兄弟」之訛),這幾層都無可懷疑。評性情:金作日干而水太多,火土又無力約束,水性流動,故其人如楊花隨風——這正與前面「性情」章「水多無制,聰穎而意志不堅,亦且好動」一條相印證。
(三)王姓坤命
己亥 癸酉 甲辰 丙寅 三歲 甲戌 十三 乙亥 廿三 丙子 三三 丁丑 四三 戊寅 五三 己卯
女命一造。年柱己亥、月柱癸酉、日柱甲辰、時柱丙寅,日主甲木生於酉月。大運三歲起,依次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年干己屬陰,女命生於陰年則大運順排,所以從月柱癸酉順推為甲戌、乙亥、丙子……,與前一造的逆行恰成對照。此造八字裡官(酉金)、印(癸水)、財(己土)、食(丙火)四樣俱全,是一個配置完整的命局,正好用來說明「五行不悖」是什麼樣子。
強弱 甲生酉月而失其令,又多火土,則金之克洩。本當以弱論。然長生於亥,胎於酉,得祿於寅,地支有氣,尚非至弱者也。 格局 甲生酉月,為正官之格。
看強弱:甲木生在酉月,金氣當權而木失時令,局中又有火(丙、寅中丙)有土(己、辰),一邊被金克、一邊被火土洩耗,本來應當斷為身弱。然而甲木「長生」在亥(年支),「胎」在酉,「祿」在寅(時支)——這三處都是十二長生的位次,長生是初生得氣之地,祿是本氣自旺之地;地支既然有根有氣,就還算不上極弱。定格局:甲木生酉月,酉中辛金克甲而陰陽相異,是正官,故立「正官格」。這一步的要領在於:強弱不能只數字面上的多寡,還要看日主在地支裡有沒有落腳處。
用神 官印財食俱全,惟己年癸月,地位接近,財印相剋,為美中不足,故取酉丙辛金正官以為用。蓋財生官,官生印,五行六神,因此不悖矣。 喜忌 命中五行不悖,固無所謂喜忌。惟坤以夫星為重,又取正官為格,為用則不宜逢多量之火也。
取用神:此造正官、印綬、財星、食神四樣俱全,只是年干己土與月干癸水位置緊挨,土克水,財與印相戰,算是美中不足;所以取月支酉中的辛金正官作用神(底本作「酉丙辛金」,「丙」字衍或為「中」之訛)。何以取官?因為官一得用,己土之財便去生官,酉金之官再去生癸水之印,印又生身,財、官、印、身連成一條順生的鏈子,五行六神從此不再相悖。論喜忌:命中五行既已不悖,本來說不上什麼特別的喜忌;只是女命以夫星為重,又取正官立格為用,那就不宜再遇到大量的火——火旺則克傷酉金正官,夫星受損。
歲運 三歲起運,初走甲戌乙亥,庇陰豐裕,故童境不惡。二十歲戊千流年,偏財幫夫,于歸極利。二十三歲丙子運。丙為食神,子為正印,迭獲弄璋之慶。家道日昌。三十三歲行丁火傷官運。幸有印以制之。然辛未年夫病越七月,亦云險矣。三十八歲丑運為財,門庭煥彩,夫子皆輝。四十三歲戊寅運,之一財一比,亦安身納福。再後己卯運仍豐,堪享大年云爾。
查歲運:三歲起運,先走甲戌、乙亥兩運,父母廕庇豐厚,所以童年境遇不差。二十歲戊午流年(底本作「戊千」,當是「戊午」之誤),戊土是偏財,財能生官幫夫,故出嫁(「于歸」出《詩經·桃夭》)極為有利。二十三歲進丙子運,丙是食神主子嗣,子是正印主福廕,因此接連生男,家道日漸興旺。三十三歲行丁運,丁火是傷官,專克正官即夫星,所幸局中癸水印綬能制丁火;即便如此,辛未那年丈夫仍病了七個多月,也算凶險了。三十八歲轉丑運,丑土為財,財旺生官,於是門庭生色,夫與子都有光彩。四十三歲戊寅運,戊為財、寅為比肩,一財一比,也能安身納福。再往後己卯運仍舊豐足,可望享有高壽。
六親 印有官生,父母雙慶,正官為格為用。夫既榮顯,鴻案相莊。時下一比,令弟亦云克家,時上食神吐秀,子更英奇特達矣。 性情 五行生化有情,秀外慧中,多材多義,當之無愧也。
推六親:印綬有官星來生,源頭不絕,所以父母雙全同慶。正官既立為格又取為用,夫星得力,丈夫因而榮顯,夫妻相敬如賓(「鴻案相莊」用梁鴻孟光舉案齊眉之典)。時支寅中藏甲,是一位比肩,代表兄弟,所以弟弟也能承家立業。時干丙火是食神,洩日主之秀氣,代表子女,所以兒子更是英奇出眾。評性情:全局五行相生相化,處處有情,故其人秀外慧中,多才多義,當得起這句話。此造與前面潘姓一造恰成正反兩面:一個五行俱全而順生,一個偏枯於水而寒滯,命的高下不在字多字少,而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