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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命稿 · 第 10 卷

民国 · 韦千里 · 第 10 卷 / 19

事业

伤官伤尽,或有杀有刃。或杀印相生,宜武备。伤食生财,或身财两停,宜贸迁食神吐秀,或带文昌,宜文学。正官清粹,或官印相生,宜政治。身重财轻,宜区程。劫比成群,宜自由职业。空拳觅利,财官并美,宜财政。

择业要看格局与十神的配置。「伤官伤尽」(伤官成势而官星尽去)、或有七杀又有「羊刃」(日干的帝旺之支,气极刚锐)、或「杀印相生」(七杀生印、印再生身)的,宜从军旅武职。食伤生财,或身与财两边力量相当的,宜经商贩运。食神吐秀(食神泄日主之秀气),或带「文昌」贵人(主聪明文采的吉神)的,宜文学著述。正官清纯不杂,或官印相生的,宜从政。日主重而财星轻的,宜按部就班之途(底本「区程」当为「拘程」「规程」之类)。比肩劫财成群的,宜自由职业,不受人管辖。白手起家而财官都美的,宜任财政金融之事。

财官有力,日主朗健,可以自立为主,身旺无依,或身弱无助,只合依人作嫁。八字少冲少合,事业得成专一。多冲多合,则频年变迁,栗六无成。 五行需水,或命有驿马,宜流动事业,外勤职务。五行需火或需金,宜近工厂机械等事。五行需木或需土。则宜农林种植,固定实业。

财官有力量,日主又健旺明朗的,可以自立门户、自己作主;身旺而无一物可依,或身弱而无一物相助的,只合替别人作嫁衣裳,依附他人谋生。八字里冲与合都少的,事业专一而容易成就;冲多合多的,年年变动,忙碌琐碎(「栗六」即碌碌之意)而一事无成。再从五行的需要看方向:命中需水,或带「驿马」(主奔走迁动的神煞,由三合局的第一位地支所冲之支构成)的,宜从事流动性的行业与外勤职务;命中需火或需金的,宜近工厂机械一类;命中需木或需土的,宜农林种植等固定实业。

五行偏枯之命,所事多风俗波起落,亦有此业利而彼业不利者,五行停匀之命,大抵事业平稳,比比皆然。 八字病重药轻。作事多出自动,而费力不计好。八字病药相济,事多出于被动,且遭受成而省力。

五行偏枯的命造,所做的事情多半随风波起落(底本「风俗波」,「俗」字衍或为「浪」之讹),而且往往这一行有利、那一行不利,选业尤须谨慎;五行停匀的命造,事业大都平稳,这类例子随处可见。再看「病」与「药」:八字里病重而药轻的(忌神太强,救应之神太弱),做事多出于自己主动,却费力而不讨好;八字里病与药彼此相当的,事情多出于被动,反而顺势而成,省力得多。这里所谓病,是指伤害用神、破坏格局之神;所谓药,是指制去此病之神。

按事业之推断,其法不一。以上所述,举其例端而巳已。更有性情环境之种种关系,不可拘泥片理由,乃贵乎活看。殆亦晓然胸中,而难以形容者也。

以下是作者自注:推断事业的方法不止一种,上面所说的只是举出几个端绪罢了(底本「巳已」当作「而已」)。此外还有性情与环境的种种牵连,不可拘执一条道理去硬套,仍旧贵在灵活看待。这些道理往往在胸中了了分明,落到笔下却难以形容。作者两次以「活看」作结,正是提醒读者:命书列条例,是为了给判断一个凭据,不是要人按图索骥。

官杀并见

官杀并见之影响

(一)日主喜克,官杀并见,吉力加增。 (二)日主忌克,官杀并见,凶力更显。 (三)应用正官见混杂,八字不清,主多磨折。 (四)应用七杀见官混杂,命局淆乱,亦主奔波。 (五)用官而杀混,幸有去杀之神,凶而不凶。 (六)用杀而官混,幸有去官之神,凶而不凶。 (七)用官而杀混,并无去杀这神,凶不可免。 (八)用杀而官混,并无去官之神,亦以凶论。

「正官」与「七杀」同是克日主之神,分别只在阴阳:与日干阴阳相异的是正官,相同的是七杀。两者同时出现在一个命局里,叫作「官杀混杂」,吉凶要看日主本身需不需要被克。第一,日主身强而喜受克制的,官杀并见反而增加吉力。第二,日主身弱而怕受克的,官杀并见凶险更显。第三,本该取正官为用,偏又见七杀来混,八字不清,主一生多磨折。第四,本该取七杀为用,偏又见正官来混,命局淆乱,也主奔波劳碌。第五,用正官而杀来混杂,幸而局中有去杀之神,看似凶而终究不凶。第六,用七杀而正官来混杂,幸而有去官之神,同样凶而不凶。第七,用官而杀混,局中并无去杀之神(底本「这神」当作「之神」),凶险不可避免。第八,用杀而官混,局中并无去官之神,同样以凶论。

官杀并见之喜忌

(一)身弱有印,喜官杀并见。 (二)身强有财,喜官杀并见。 (三)身弱无印,忌官杀并见。 (四)身强有伤食而无财,忌官杀并见。 (五)八字忌官,寺有伤官之制忌,又见七杀。 (六)八字忌杀,幸有食之制,忌又见正官。

官杀并见究竟喜还是忌,要看局中有没有承接之物。第一,身弱而有印绶的,喜官杀并见——官杀虽克身,却先去生印,印再生身,克反而变成生。第二,身强而有财星的,喜官杀并见——财生官杀,官杀制身,正好把过旺的日主管束住。第三,身弱而无印绶的,忌官杀并见——无物通关,克力直接落在日主身上。第四,身强而有食伤却无财星的,忌官杀并见——食伤本要制官杀,无财在中间转圜,就成了两军对垒的争战之局。第五,八字本忌正官,幸有伤官制它,这时最忌再见七杀(底本「寺有」当作「幸有」)。第六,八字本忌七杀,幸有食神制它,这时最忌再见正官。后两条的道理相同:制服之神只对付得了一个,来了第二个就顾此失彼。

官杀并见之去留

(一)官杀并见,嫌其混杂者,先谋去之之道,一者既去,一者自留矣。 (二)官杀并见,爱其互相协助者,不必议去议留,听其自然可也。 (三)官杀并见,只有食神。去杀而留官。 (四)官杀并见,只有伤官,去官而留杀。 (五)官杀并见,食伤亦并见,官杀皆可去净。

官杀既然混杂,就有一个「去谁留谁」的问题。第一,凡嫌它混杂的,先要谋一条去掉其中一个的路子,一个既去,另一个自然独留,命局就清了。第二,凡命局需要官杀合力制身、爱其互相协助的,就不必议去议留,听其自然便好。第三,官杀并见而局中只有食神的,食神与七杀同性相制,就去杀而留官。第四,官杀并见而局中只有伤官的,伤官专克正官,就去官而留杀。第五,食神伤官同时都有的,官与杀都可以去得干净——但去尽之后日主是否还需要管束,另当别论。这几条的关键在于:清纯胜于混杂,宁可只留一个而有情,不可两个都在而相碍。

(六)如甲日并见辛官庚杀,又有丙火合辛,是谓合官留杀。合者绊也,绊亦可去也。 (七)如甲日而透庚金七杀,又支见酉金,是庚杀乘旺,不作官杀混杂,不必议其去留耳。

第六条举例说明「合」也能起到去的作用:甲木日干,天干同时透出辛金正官与庚金七杀,若另有丙火出干,丙与辛相合(丙辛合水),辛官被绊住不能再作官,这就叫「合官留杀」。所谓合,就是牵绊;牵绊住了,与去掉的效果相同。第七条则辨明一种似混非混的情形:甲木日干天干透出庚金七杀,地支又见酉金——酉虽属阴金、于甲为正官之气,但它是庚金的旺地(庚禄在申、旺在酉),只算七杀乘旺得根,并不算官杀混杂,也就用不着议论去留了。可见判混杂只论天干显露的官杀,地支为根者不在此例。

(八)甲乙日见申酉,以巳去申,或以寅去申,以午去酉,或以卯去酉。丙丁日见亥子,以辰戌去亥,或以巳去亥,以丑未去子,或以午去子。戊己日见寅卯,以申去寅,以酉去卯。庚辛日见巳午,以亥去巳,以子去午。壬癸日见辰戌丑未,以寅去辰戌,以卯去丑未。

第八条讲地支上的官杀如何去。凡去支中官杀,不出「合」「冲」「克」三法。甲乙木日干见申酉金(金克木即为官杀),可以用巳去申(巳申相合而绊),或用寅去申(寅申相冲),用午去酉(午火克酉金),或用卯去酉(卯酉相冲)。丙丁火日干见亥子水,可以用辰戌去亥(土克水),或用巳去亥(巳亥相冲),用丑未去子(土克水),或用午去子(子午相冲)。戊己土日干见寅卯木,用申去寅(申寅相冲),用酉去卯(卯酉相冲)。庚辛金日干见巳午火,用亥去巳(巳亥冲),用子去午(子午冲)。壬癸水日干见辰戌丑未土,用寅去辰戌(木克土),用卯去丑未(木克土)。

(九)戊己日见寅卯,又遇午戌,则寅合午戌成火,而卯独当权。庚辛日见巳午,又遇酉丑,则巳会酉丑成金,而午独当权。甲乙日见申酉,又遇子辰,则申会子辰成水,而酉独当权。丙丁日见亥子,又遇卯未,则亥会卯未成木,而子独当权。壬癸日见丑辰或戌未,又遇子申或寅午则辰会子申成水,戌会寅午成火,而丑未当权矣。

第九条讲用「三合局」把官杀中的一个牵走,剩下的那个自然独当其权。地支每隔四位相合成一局:寅午戌合火、巳酉丑合金、申子辰合水、亥卯未合木。戊己土日干见寅卯为官杀,若局中又有午与戌,寅便被拉去合成火局,只剩卯木独当权。庚辛金日干见巳午为官杀,若又有酉与丑,巳被拉去合成金局,只剩午火当权。甲乙木日干见申酉,若又有子与辰,申被拉去合成水局,只剩酉金当权。丙丁火日干见亥子,若又有卯与未,亥被拉去合成木局,只剩子水当权。壬癸水日干见丑辰或戌未为官杀,若又有子申或寅午,辰会子申化水、戌会寅午化火,于是只剩丑未两个土当权。

(十)丙丁日见亥子,若子随辰合入库,则亥当权。庚辛日见巳午,若午随戌合入库,则巳当权。戌己日见寅卯,若卯随未合入库,则寅当权。甲乙日见申酉,若酉随丑合入库,则申当权。 (十一)庚辛申酉并见,足可以去一甲一乙一寅一卯,亦可去甲寅乙卯。若一庚一申一辛一酉,去甲乙寅卯,势必不能。

第十条与上条同理,只是换成「入库」:辰为水库、戌为火库、未为木库、丑为金库,本气之支被库支收去,便不再当权。丙丁日干见亥子官杀,子若随辰合入水库,就只剩亥当权;庚辛日干见巳午,午若随戌入火库,只剩巳当权;戊己日干见寅卯(底本「戌己」当作「戊己」),卯若随未入木库,只剩寅当权;甲乙日干见申酉,酉若随丑入金库,只剩申当权。第十一条讲力量的配比:庚、辛、申、酉四金齐备,足够去掉一个甲、一个乙、一个寅、一个卯,也够去掉甲寅、乙卯两组;但若只有一庚一申一辛一酉,要同时去掉甲、乙、寅、卯四木,力量就万万不够了。去留之说,终归要衡量双方的分量。

(十二)官杀并见,伤官食神亦并见。伤官较为有力。则去官,食神较为有力,则去杀。 (十三)阴日伤官,可以去官,又可以合杀。贴近正官,则以去官论。贴近七杀,则以合杀论。阳日食神,可以去杀,而又可合官。贴近七杀,则以去杀论贴近正官,则以合官论。阴日食神,只可去杀,不能合官。阳日伤官,只可去官,不能合杀。

第十二条:官杀既并见,食神伤官也并见时,就看哪一个更有力量——伤官有力就去官,食神有力就去杀。第十三条辨阴阳日干的差别,须以实例体会。乙木属阴日,其伤官是丙火,丙既能克庚(乙之正官)而去官,又能与辛(乙之七杀)相合而绊杀;这时看位置:丙贴近正官就算去官,贴近七杀就算合杀。甲木属阳日,其食神是丙火,丙既能克庚(甲之七杀)而去杀,又能合辛(甲之正官);贴近七杀算去杀,贴近正官算合官。至于乙木的食神是丁火,丁只能克辛去杀,却合不了庚(庚已与乙自身相合);甲木的伤官也是丁火,丁只能克辛去官,却合不了庚。所以说阴日食神只可去杀不能合官,阳日伤官只可去官不能合杀。

燥湿

大抵命局亢燥,则喜润泽。命局潮湿,则喜暄燠。八字无水或少水,值于夏令,或多木多火,乃亢燥之局。若命中喜土,逢燥土则益燥,未必佳妙。逢湿土则得滋,上加吉矣。八字无火或火少,时在冬令,或多金多水,乃潮湿之乙,如命中喜土,逢温土则更湿,未易言吉。逢燥土则去湿,花添锦上矣。天干五行,无分燥湿,地支则昭然有别。今请一一言之,亦学命所不可不知也。

看命除了看五行多寡,还要看全局的干湿寒暖。大抵命局亢燥的,喜得润泽;命局潮湿的,喜得温暖。八字里没有水或水极少,又生在夏季,或者木多火多的,就是亢燥之局。这种命若喜土,遇上燥土只会更燥,未必是好事;遇上湿土才得到滋润,那才是锦上添花。反过来,八字里没有火或火极少,生在冬季,或者金多水多的,就是潮湿之局(底本「潮湿之乙」,「乙」当为「局」之误);这种命若喜土,遇上湿土(底本作「温土」,当为「湿土」)只会更湿,很难说吉;遇上燥土才能去湿,那才是锦上添花。天干只论五行,不分燥湿;地支因为藏干不同,燥湿判然有别。下面逐一说明,这也是学命的人不可不知的。

子、卯、酉、为纯金纯水纯木,亦无燥湿之分。丑中己辛,为湿土湿金,因有癸水藏也。寅申甲戊,为燥木燥土,因有丙火藏也。辰中戊乙,为湿土湿木,因有癸水藏也。巳中戊庚,火燥土燥金,因有丙火藏也。午中之己,为燥土,因有丁火藏也。未中己乙为燥土燥木,因有丁火藏也。申中庚戊,为湿金湿土,因有壬水藏也。戌中戊辛,为燥土燥金,因藏有丁火也。亥中之甲,为湿木,因藏有壬水也。

地支的燥湿,全看它「藏干」里有没有水、有没有火。子、卯、酉三支分别是纯水、纯木、纯金,本气单一,所以不分燥湿(原文列作「纯金纯水纯木」,与子卯酉的次序相对应)。丑中藏己土、辛金,因为同藏癸水,所以是湿土、湿金。寅中藏甲木、戊土(底本「寅申」当作「寅中」),因为同藏丙火,所以是燥木、燥土。辰中藏戊土、乙木,因为同藏癸水,所以是湿土、湿木。巳中藏戊土、庚金,因为同藏丙火,所以是燥土、燥金(底本「火燥土燥金」,「火」当作「为」)。午中所藏的己土,因为同藏丁火,是燥土。未中所藏的己土、乙木,因为同藏丁火,是燥土、燥木。申中藏庚金、戊土,因为同藏壬水,是湿金、湿土。戌中藏戊土、辛金,因为同藏丁火,是燥土、燥金。亥中所藏的甲木,因为同藏壬水,是湿木。同一个土字,在丑辰便能纳水,在午未戌便只会助燥,用神取舍全在这里分高下。

初学捷径

用之官星不可伤,不用官星尽可伤。 用之财官不可劫。不用财星尽可劫。 用之印绶不可坏。不用印绶尽可坏。 用之食神不可夺。不用食神尽可夺。 用之七钉不可制。制杀太过反为凶。 身杀两停宜制杀。杀重身轻宜化杀。 身强杀浅宜生杀。羊刃重重喜食伤。 若逢官杀变生殃,财多身弱宜劫刃。 劫重财轻喜食神,官旺身衰宜印地, 官衰印旺利财缚,莫道枭神无用处, 杀多食重最为良,勿谓羊刃是凶物, 财多杀党亦为贞。

这一段是给初学者的口诀,通篇只讲一个道理:十神本身无所谓吉凶,是不是用神才决定该护还是该破。取作用神的官星绝不可伤,不取作用神的官星尽可去伤它;取作用神的财官不可被劫夺,不取作用神的财星尽可劫;取作用神的印绶不可被破坏,不取用的印绶尽可破;取作用神的食神不可被枭神夺去,不取用的食神尽可夺。取作用神的七杀(底本「七钉」是「七杀」之讹)不可再加制伏,制杀太过反而成凶。日主与七杀势均力敌的,宜用食伤制杀;杀重而身轻的,宜用印绶化杀;身强而杀浅的,反宜用财生杀。「羊刃」重重叠叠的,喜见食伤泄其锋芒,若再逢官杀来激,反生祸殃。财多而身弱的,宜得劫财、羊刃帮身夺财;劫财重而财星轻的,喜食神通关,把劫财之气转去生财。官旺而身衰的,宜走印绶之地化官生身;官衰而印旺的,利在用财星牵制印绶。不要说枭神(偏印)没有用处,遇上杀多而食神也重的局面,枭神夺食、留杀有用,正是最好的配合;也不要以为羊刃一定是凶物,财多而杀又结党的时候,羊刃帮身任财,同样是吉徵。

五行生克衰旺颠倒微妙

木本生火,木多火炽。有金克木,则可生火矣。 火本生土,火多土焦。有水克火,则可生土矣。 土本生金,土多金埋。有木克土,则可生金矣。 金本生水,金多水弱。有火克金,则可生水矣。 水本生木,水多木浮。有土克水,则可生木矣。 木本生火,火多木焚。水克火则生木,火生土则存木也。 火本生土,土重火熄。木克土则生火,土生金则存火也。 土本生金,金多土泄。火克金则生生,金生水则存土也。 金本生水,水泛金沉。土克水则生金,水生木则存金也。 水本生木,木旺水涸。金克木则生水,木生火则存水也。

五行相生本是常理,一旦一方过量,生就翻成了害,这就是「颠倒」之妙。先说母旺子受伤:木本生火,木太多反把火压得炽塞不通,此时有金来克木,木一减,火反得生。火本生土,火太多反把土烧焦,有水克火,土反得生。土本生金,土太多反把金埋没,有木克土,金反得生。金本生水,金太多而水反显衰弱,有火克金,水反得生。水本生木,水太多则木漂浮无根,有土克水,木反得生——这就是所谓「母多灭子」,救法在克其母。再说子旺反伤母:木本生火,火太旺反把木烧尽,此时或用水克火,或用火去生土(泄火之气),木都可以保全。火本生土,土太重反把火掩熄,或用木克土,或用土去生金,火都可以保全。土本生金,金太多反把土的元气泄尽,或用火克金,或用金去生水,土便得存(底本「则生生」当作「则生土」)。金本生水,水太泛滥反使金沉没,或用土克水,或用水去生木,金便得存。水本生木,木太旺反把水吸干,或用金克木,或用木去生火,水便得存——这就是「子多母衰」,救法在克其子或泄其子。

木生火也,木火两旺,宜水以养木。 火生土也。火土两旺,宜木以养火。 土生金也。土金两旺,宜火以助土。 金生水也。金水两旺,宜土以生金。 木能生火,然火亦能生木也。水 生木者,润地之燥也。火生木者,解天之冻也。 木能生火,然火亦能生木也。水生木者,润地之燥也。火生木者,解天之冻也。

母子两旺时,不宜去克任何一方,只宜再往上追一层,去生那个母。木生火而木火都旺,宜用水来养木——水生木,木自然源源生火。火生土而火土都旺,宜用木来养火。土生金而土金都旺,宜用火来助土。金生水而金水都旺,宜用土来生金。这叫「顺其势而培其根」。接着讲反生之理:木能生火,可是火反过来也能生木。水之所以生木,是润泽地上的干燥;火之所以生木,是解开天时的寒冻——冬木得火,冻解而气舒,正是生意所在。(此条底本重出一次,前一次并在行末断作两行,文字全同,今照录。)

火能生土,然土亦能生火也。木生火者,冬木之枯也。土生火者,夏土之燥也。 土能生金,然金亦能生土也。火生土者,去地之湿也。金生土者,防土之倾也。 金能生水,然水亦能生金也。土生金者,砥水之溢也。水生金者,制火之烈也。 水能生木,然木亦能生水也。金生水者,阻其泄漏也。木生水者,去其淤塞也。

反生的道理,逐行推下去都能成立。火能生土,土反过来也能生火:木之所以生火,取的是冬天枯木易燃;土之所以生火,取的是夏土干燥能承火气。土能生金,金反过来也能生土:火之所以生土,是去掉地里的湿气;金之所以生土,是替土挡住倾泻之势。金能生水,水反过来也能生金:土之所以生金,是筑堤阻住水的漫溢;水之所以生金,是制住火的猛烈,使金不受熔。水能生木,木反过来也能生水:金之所以生水,是堵住它的泄漏;木之所以生水,是疏去它的淤塞。可见五行之间不是单向的机械关系,凡能除去某一行的病,就等于生了它。

木本克土,土多木折。水生木,则木能克土。 火本克金,金多火熄。木生火,则火能克金。 土本克水,水多土荡。火生土,则土能克水。 金本克木,木多金缺。土生金,则金能克木。 水本克火,火多水涸。金生水,则水能克火。 木克土,土太多。宜金以卫土也。 火克金,火太多。宜水以养金也。 土克水,水太多,宜木以纳水也。 金克木,木太多,宜火以荣木也。 水克火,火太多,宜土以扶火也。

相克也一样有颠倒。先说克者反被所克之神拖垮:木本克土,土若太多,木反被折断,此时用水生木,木得力才克得动土。火本克金,金若太多,火反被扑熄,用木生火,火才克得动金。土本克水,水若太多,土反被冲荡,用火生土,土才制得住水。金本克木,木若太多,金反被崩缺,用土生金,金才砍得动木。水本克火,火若太多,水反被烧干,用金生水,水才浇得灭火——救法都在生那个克者。再说被克一方太受欺时的救法:木克土而木太多,宜用金去卫护土(金克木,木退则土安;底本「土太多」当作「木太多」);火克金而火太多,宜用水去养金;土克水而水太多,宜用木去纳水(木吸水而水不横流);金克木而木太多,宜用火去荣木(火泄木气反使木荣);水克火而火太多,宜用土去扶火(土泄火而水不能再攻)。

木克土也,木土两旺,宜水以润土。 土克水也。水土两旺,宜火以湿水。 水克火也。水火两旺,宜金以熄火。 火克金也。火金两旺,宜木以缺金。 金克木也。金木两旺,宜土以折木。 木能克土,然水亦能克木也。木克土者,春土之柔也。土克木者,夏土之燥也。 土能克水,然水亦能克土也。土克水者,夏水之涸也。水克土者,冬水之冻也。 水能克火,然火亦能克水也。水克火者,金水寒凝也。火克水者,杯水车薪也。 火能克金,然金亦能克火也。火克金者,春火之相也。金克火者,冬火之囚也。 金能克木,然木亦能克金也。金克木者,金坚木冻也。木克金者,木盛金脆也。

克者与被克者两边都旺时,不宜再助一方,而要另找一物调停。木克土而木土都旺,宜用水润土——水既泄木又滋土,两边都得其平。土克水而水土都旺,宜用火(底本「宜火以湿水」,当作「以温水」,火温土燥而水不横流)。水克火而水火都旺,宜用金——金泄水生水固然助水,此处取其收敛火势之意(原文作「宜金以熄火」)。火克金而火金都旺,宜用木——木泄火而金得喘息(原文作「以缺金」)。金克木而金木都旺,宜用土——土泄金而木不受伤(原文作「以折木」)。以下再讲反克:木能克土,土反过来也能克木(底本「然水亦能克木」,「水」当作「土」)——木克土,是取春天土性柔弱;土克木,是取夏天土燥而木被吸干。土能克水,水反过来也能克土——土克水,是夏水本就干涸;水克土,是冬水凝冻成冰,坚过于土。水能克火,火反过来也能克水——水克火,是金水寒凝之势;火克水,是杯水车薪,水少反被烧干。火能克金,金反过来也能克火——火克金,是春天火得相气而金衰;金克火,是冬天火处囚地而金旺。金能克木,木反过来也能克金——金克木,是金坚而木冻脆;木克金,是木盛而金反崩缺。

旺者宜克。然旺之极者,宜泄而不宜克也。所谓实则泻其子,是以春木森森,宜火旺以通耀。夏火炎炎,宜土多而敛威。秋金锐锐,宜水盛以流清。 冬水洋洋,宜木众而纳势,季土叠叠,宜重金以吐秀。 弱者宜生。然弱之极者,宜克而不宜生也。所谓虚则补其母,是以秋木凋落,宜金而不宜水也。冬火熄灭,宜水而不宜木也仲春之土无火生,反宜木也。仲秋之土无火生,反宜金也。 阳之极者,阴至也。阴之极者,阳至也。寒极则热生也。热极则寒生也。

一般说旺者宜克,可是旺到极点的,就只宜泄而不宜克了,这就是医家所说的「实则泻其子」:春天木气森森,宜有旺火把它的气透出来放光;夏天火势炎炎,宜有多土把它的威势收住;秋天金气锐利,宜有盛水让它流转清澈;冬天水势汪洋,宜有众木承纳它的气势;四季月土层层叠叠,宜有重金把它的秀气吐出来。反过来,一般说弱者宜生,可是弱到极点的,反而宜克不宜生,这就是「虚则补其母」的道理:秋木凋零,宜见金而不宜见水(水虽生木,秋水寒而木不受,反不如金克之使木知返其根);冬火熄灭,宜见水而不宜见木(此处底本文气急促,未加句读,其意谓冬木湿寒不能生火,反不如水激其性);仲春的土无火来生,反宜见木;仲秋的土无火来生,反宜见金。总归一句:阳到极处阴就来了,阴到极处阳就来了,寒到极处热便生,热到极处寒便生——命理讲物极必反,与天道一般。

评断篇

评断之程序

每一命局,或五行错综,或六神纷杂,评断而无规定程序,极难入手。兹议为八步如后。 (一)看强弱。 (二)定格局。 (三)取用神。 (四)论喜忌。 (五)查岁运。 (六)推六亲。 (七)评性情。 (八)断事业。

每一个命局,或是五行交错纷杂,或是「六神」(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同我诸神的总称,即印、食伤、官杀、财、比劫)头绪繁多,评断若没有一定的次第,极难下手。作者因此拟定八个步骤,依次而行:第一步看日主的强弱;第二步定格局;第三步取用神;第四步论喜忌;第五步查大运流年;第六步推六亲;第七步评性情;第八步断事业。这八步是全书命例的通用框架,后面「评断之举例」几造,正是逐条按这个次序演给读者看的。

评断之标准

(一)看强弱以日干为主。以多寡、盛衰、失时、得令、为标准。 (二)定格局,以月支为标准(外格不在此例)。 (三)以用神,以助强扶弱为标准。 (四)论喜忌,以用神为标准。 (五)查岁运,以喜忌为标准。 (六)推六亲,以四柱六神为标准。 (七)评性情,以五行用神等为标准。 (八)断事业,以用神及喜忌为标准。

八步各有各的准绳。第一,看强弱以日干为主体,衡量帮身之神与克泄之神的多寡盛衰,以及日干在月令上是失时还是得令。第二,定格局以月支所藏之神为准,从月支透出何神便立何格(专旺、从化一类「外格」不在此例)。第三,取用神以「抑强扶弱」为准——身强则取克泄耗之神,身弱则取生扶之神(原文「以用神」,「以」当作「取」)。第四,论喜忌以用神为准,凡生助用神的是喜神,凡损伤用神的是忌神。第五,查大运流年以喜忌为准,行喜神之地则吉,行忌神之地则凶。第六,推六亲以四柱所居的宫位与六神为准。第七,评性情以五行偏重与用神属性为准。第八,断事业以用神及喜忌所属的五行、十神为准。八条环环相扣,用神一取错,后面五步全盘皆误,所以取用神是评断的枢纽。

评断之举例

(一)陆姓乾命

癸未 甲子 丙戌 己亥 一岁 癸亥 十一 壬戌 廿一 辛酉 三一 庚申 四一 己未 五一 戊午

这是按上文八步程序演示的第一造,男命。四柱直排,自上而下依次是年柱癸未、月柱甲子、日柱丙戌、时柱己亥;日柱天干丙火就是「日主」,代表命主本人,月支子水是「月令」,决定全局的气候与格局。右侧一栏是「大运」:一岁起运,此后每十年换一柱,依次为癸亥、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戊午。大运的干支由月柱推出,男命生于阳年顺排、生于阴年逆排,女命相反;此造年干癸属阴,男命故逆行,所以从月柱甲子倒着退成癸亥、壬戌、辛酉……。看命时把大运与当年的「流年」合参,就能推知某段年岁的顺逆。

强弱 丙死於冬。亥子癸三水,既得其令,又兢来克。未戌己土虽能制水,乃本身先泄丙火之气,只月上甲木生丙。综计全局,抑者太多,扶者太少,故丙干以弱论。 格局 丙生子月,干透癸水,为正官之格。

第一步看强弱:丙火生在冬天,按十二长生的次序,丙火在子月正是「死」地,先天已失时。局中时支亥、月支子、年干癸,三处都是水,既当令得势,又争着来克丙火(底本「兢来克」,「兢」当作「竞」)。年支未、日支戌、时干己虽是土,能够制水,可是土要先泄丙火之气才能成形,等于帮倒忙;全局只有月干一个甲木能生丙火。总算下来,抑制日主的太多,扶助日主的太少,所以丙火断为身弱。第二步定格局:丙火生在子月,子中所藏癸水又透出天干,癸水对丙火而言是克我而阴阳相异之神,即「正官」,所以立为「正官格」。

用神 丙既云弱,必须生扶。月上甲木泄水之有余,生火之不足,取用无疑,即谓官格用印是也。 喜忌 既用甲木,自喜木火助用助身,不畏土之泄火。水之克水,盖土有木制,水有木当也,然亦非所喜耳。最忌金为生水助虐。克木则伤用。

第三步取用神:丙火既然身弱,就必须生扶。月干甲木一面吸去水的有余之气,一面补上火的不足,一物两用,取它作「用神」毫无疑问,这就是命书所说的「官格用印」——正官太旺时不去制它,而用印绶把官气化过来生身。第四步论喜忌:既以甲木为用,自然喜欢木、火之地,木能助用神、火能帮日主;也不怕土来泄火、水来克火(底本「水之克水」,下一「水」当作「火」),因为土有甲木克制、水有甲木引化(底本「水有木当」,「当」疑为「化」之讹),只是终究算不上所喜。最忌的是金:金生水便是助纣为虐,金克木便直接伤了用神。

岁运 一岁初走癸亥运,一派水乡,稚年多病。十一岁行壬戌运。水土各半,亦乏善可陈。二十一岁辛酉运。甲辰年随某巨公至广东,充记室四载。腰缠黄白,正逢木火流年也。娶妻得子,亦在斯时。嗣即奔驰少功矣。三十一岁庚甲运。用神受损蓬飘萍泛,宇内寓形。南北东西,焦桐莫识。尤以三十六后,流年多金水,无家可。

第五步查岁运。一岁起就走癸亥运,满目都是水乡,幼年因此多病。十一岁行壬戌运,壬水与戌土各占一半,也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二十一岁进辛酉运,本属忌神之地,所幸甲辰那一年随某位显要人物到广东,充任「记室」(掌文书的幕僚)四年,囊中颇有积蓄(「黄白」指黄金白银),正是碰上木火流年之故;娶妻生子也都在这几年。此后便奔走多而成功少了。三十一岁庚申运(底本作「庚甲运」,据前列大运当为「庚申」),庚金克甲、申金生水,用神受损,于是漂泊如蓬如萍,虽寄身天地之间,东西南北却无人识得这具焦桐(用蔡邕焦尾琴典,喻才士不遇)。尤其三十六岁以后,流年多走金水,竟至无家可归——此处底本有脱文,「无家可」下缺一字。

四十一岁之己未运。有甲子,乙丑,丙寅,丁卯,四则之吉,努力勿怠。再后都金水年,征求毋奢。五十一岁戊午运。以五二,五三,五四,五五。小有作为。午运之羊刃被冲,自难乐观。故五十六后。可抚孤松而盘桓矣。

四十一岁行己未运,己土未土虽泄火,究竟是南方燥土,不再助水;其间甲子、乙丑、丙寅、丁卯四个流年皆吉(甲乙木生身、丙丁火帮身),正该努力不可懈怠。再往后流年多属金水,谋求就不可期望太奢了。五十一岁进戊午运,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这几年可以小有作为。但午是丙火的「羊刃」(日干的帝旺之地,气锐而性烈),此造月支正是子水,子午相冲,刃被冲开,自然难以乐观。所以五十六岁以后,也就只能像陶渊明《归去来辞》里说的那样,抚着孤松徘徊,安度余年了。

六亲 偏印为用。父母庇阴尚丰,劫财无力,弱弟早夭。日支藏财,然非喜神,妻乃中道云也。伤食亦非喜见,故前虽有子,已丧申运。晚来己运,或有弄璋之望,但须琴弦再理也。 性情 火日水多,所为欠当,宗旨少决。 事业 官格用印,自以近贵求名之为宜,尤利于东南半声耳。

第六步推六亲。此造以偏印(甲木于丙火为偏印,即枭神)为用神,印代表母、亦主父母荫庇,所以父母的照拂还算丰厚。代表兄弟的劫财无力,故弟弟体弱早亡。日支戌中藏辛金为财、为妻星,可惜财不是喜神,所以妻子半途分离(「中道云也」谓中道而别)。食伤主子女,此造也不喜食伤,所以先前虽有儿子,已在申运中丧失;晚年走己运,或许还有生子之望(「弄璋」指生男),但须再娶(「琴弦再理」即续弦)。第七步评性情:火日主而水太多,所以行事欠妥当,宗旨不够坚定。第八步断事业:正官格而用印,自然宜于依附贵人、以名求进,尤其利在东南方(底本「东南半声」文字有讹,当为「东南半壁」一类)。

(二)潘姓坤命

壬子 癸丑 庚子 丁亥 五岁 壬子 十五 辛亥 廿五 庚戌 三五 己酉 四五 戊申 五五 丁未

这是女命一造。年柱壬子、月柱癸丑、日柱庚子、时柱丁亥,日主是庚金,生于丑月。大运五岁起,依次壬子、辛亥、庚戌、己酉、戊申、丁未。年干壬属阳,女命生于阳年则大运逆排,所以从月柱癸丑倒退成壬子、辛亥、庚戌……。读这张表时可以留意:四柱八个字里,水占了子、子、亥三支加壬、癸两干,几乎半壁江山,全局的病根一望可知。

强弱 庚生季冬为寒金,水旺泄气系忧患。尤病丑土会亥子而化水。且寒金喜火又苦丁火之被克,是诚弱不堪言矣。 格局 庚生丑月。透癸为伤官之格。

看强弱:庚金生在季冬十二月,是一块寒金;局中水旺,金气尽被泄去,这是最大的忧患。更成病的是月支丑土本可制水,偏偏与亥、子连成北方一片而化成了水,帮身之物反倒变成了泄身之物。寒金原本喜火来暖,偏又苦于时干丁火被月干癸水所克,暖气也保不住。所以日主弱到不堪言说的地步。定格局:庚金生丑月,丑中藏癸而癸又透出天干,癸水是庚金所生而阴阳相异之神,即「伤官」,故立为「伤官格」。

用神 水势泛滥,若用丑中己土。非但不能制水。且激水之怒,不如亥中甲木以为用。赖甲泄水之有余,生火之不足,所谓财能救官是也。然身弱无助之弊。在所不免矣。 喜忌 最喜为火,土,木,最忌为金水。

取用神:水势已成泛滥,如果取丑中所藏的己土去制水,不但制不住,反而激起水的怒气(上文「疾病」章所谓「强制旺神,寡不敌众」);不如取时支亥中所藏的甲木为用神。甲木一面泄掉水的有余,一面生起火的不足,这就是命书所说的「财能救官」——甲木于庚金为财,丁火于庚金为正官,财星通关,把泛滥的水引去生官,官星得救。只是日主本身衰弱而无帮扶,这个毛病终究免不了。论喜忌:最喜火、土、木,最忌金、水。

岁运 五岁交足壬子水运,十病九危。十五岁走辛亥金水运,及笄应多周折。及庚午年,怙恃之失,相继频乘。壬申岁身世之悲,层见叠出。虽屡屡当差,而收入甚微,仍入陷井囵圄。诚哉,时命之不遒也。

查岁运:五岁交足壬子运,一片水乡,十病九危。十五岁走辛亥运,金水并行,及笄之年(女子十五)应当多有周折。到庚午年,父母相继亡故(「怙恃」出《诗经·蓼莪》,怙指父、恃指母)。壬申一年,身世之悲接连不断;虽屡次谋得差事,收入却极微薄,终于还陷入牢狱。时运不济到这个地步,真是命也。此造之所以如此坎坷,正因为幼运壬子、辛亥全走忌神,水愈旺则金愈寒,用神甲木也被水泡得不能生火。

二十五风庚戌运。庚乃属金,尚难脱离水火,戌中藏火土。三十三岁甲申流年。用坤得助。当获快婿。尚可仰望者矣。三十五岁后。己酉运之己土不足制水,酉虽劫刃,亦有生水之嫌,纵不至于颠沛流离,然而病疼剧甚。四十五岁戊申运,以戊字最佳。五十岁后,岁运皆金水,恐难免赋归于心脏病。

二十五岁行庚戌运(底本「二十五风」,「风」为「交」「行」一类字之讹):庚仍属金,还脱不出水的牵累,好在戌中藏有丁火与戊土,是一块燥土,可望转机。三十三岁甲申流年,用神甲木得到帮助,应当觅得佳婿,这一段还有可指望的。三十五岁以后行己酉运,己是湿土,不足以制水;酉虽是庚金的「劫刃」(阳刃之地,本可帮身),却又有金生水的嫌疑,纵然不至于颠沛流离,病痛却必定加剧。四十五岁戊申运,以戊土那五年最好。五十岁以后,大运与流年都属金水,寒水愈盛而丁火愈灭,火主心,所以恐怕难免因心脏病而终。

六亲 金寒水盛则无子。官星无力易克夫。土印化水,父母亦虚。劫比稀少终鲜四季,可无疑矣。 性情 金日水多,火土无力。水性杨花,理所然也。

推六亲:金寒而水盛,胎息不暖,所以无子;官星(丁火)无力,女命以官为夫,夫星既弱便主克夫。土是庚金的印绶,代表父母,此造丑土反被亥子化成了水,父母之荫也是虚的。比肩劫财稀少,所以兄弟姊妹单薄(底本「终鲜四季」,语出《诗经》「终鲜兄弟」,「四季」当是「兄弟」之讹),这几层都无可怀疑。评性情:金作日干而水太多,火土又无力约束,水性流动,故其人如杨花随风——这正与前面「性情」章「水多无制,聪颖而意志不坚,亦且好动」一条相印证。

(三)王姓坤命

己亥 癸酉 甲辰 丙寅 三岁 甲戌 十三 乙亥 廿三 丙子 三三 丁丑 四三 戊寅 五三 己卯

女命一造。年柱己亥、月柱癸酉、日柱甲辰、时柱丙寅,日主甲木生于酉月。大运三岁起,依次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年干己属阴,女命生于阴年则大运顺排,所以从月柱癸酉顺推为甲戌、乙亥、丙子……,与前一造的逆行恰成对照。此造八字里官(酉金)、印(癸水)、财(己土)、食(丙火)四样俱全,是一个配置完整的命局,正好用来说明「五行不悖」是什么样子。

强弱 甲生酉月而失其令,又多火土,则金之克泄。本当以弱论。然长生于亥,胎于酉,得禄于寅,地支有气,尚非至弱者也。 格局 甲生酉月,为正官之格。

看强弱:甲木生在酉月,金气当权而木失时令,局中又有火(丙、寅中丙)有土(己、辰),一边被金克、一边被火土泄耗,本来应当断为身弱。然而甲木「长生」在亥(年支),「胎」在酉,「禄」在寅(时支)——这三处都是十二长生的位次,长生是初生得气之地,禄是本气自旺之地;地支既然有根有气,就还算不上极弱。定格局:甲木生酉月,酉中辛金克甲而阴阳相异,是正官,故立「正官格」。这一步的要领在于:强弱不能只数字面上的多寡,还要看日主在地支里有没有落脚处。

用神 官印财食俱全,惟己年癸月,地位接近,财印相克,为美中不足,故取酉丙辛金正官以为用。盖财生官,官生印,五行六神,因此不悖矣。 喜忌 命中五行不悖,固无所谓喜忌。惟坤以夫星为重,又取正官为格,为用则不宜逢多量之火也。

取用神:此造正官、印绶、财星、食神四样俱全,只是年干己土与月干癸水位置紧挨,土克水,财与印相战,算是美中不足;所以取月支酉中的辛金正官作用神(底本作「酉丙辛金」,「丙」字衍或为「中」之讹)。何以取官?因为官一得用,己土之财便去生官,酉金之官再去生癸水之印,印又生身,财、官、印、身连成一条顺生的链子,五行六神从此不再相悖。论喜忌:命中五行既已不悖,本来说不上什么特别的喜忌;只是女命以夫星为重,又取正官立格为用,那就不宜再遇到大量的火——火旺则克伤酉金正官,夫星受损。

岁运 三岁起运,初走甲戌乙亥,庇阴丰裕,故童境不恶。二十岁戊千流年,偏财帮夫,于归极利。二十三岁丙子运。丙为食神,子为正印,迭获弄璋之庆。家道日昌。三十三岁行丁火伤官运。幸有印以制之。然辛未年夫病越七月,亦云险矣。三十八岁丑运为财,门庭焕彩,夫子皆辉。四十三岁戊寅运,之一财一比,亦安身纳福。再后己卯运仍丰,堪享大年云尔。

查岁运:三岁起运,先走甲戌、乙亥两运,父母荫庇丰厚,所以童年境遇不差。二十岁戊午流年(底本作「戊千」,当是「戊午」之误),戊土是偏财,财能生官帮夫,故出嫁(「于归」出《诗经·桃夭》)极为有利。二十三岁进丙子运,丙是食神主子嗣,子是正印主福荫,因此接连生男,家道日渐兴旺。三十三岁行丁运,丁火是伤官,专克正官即夫星,所幸局中癸水印绶能制丁火;即便如此,辛未那年丈夫仍病了七个多月,也算凶险了。三十八岁转丑运,丑土为财,财旺生官,于是门庭生色,夫与子都有光彩。四十三岁戊寅运,戊为财、寅为比肩,一财一比,也能安身纳福。再往后己卯运仍旧丰足,可望享有高寿。

六亲 印有官生,父母双庆,正官为格为用。夫既荣显,鸿案相庄。时下一比,令弟亦云克家,时上食神吐秀,子更英奇特达矣。 性情 五行生化有情,秀外慧中,多材多义,当之无愧也。

推六亲:印绶有官星来生,源头不绝,所以父母双全同庆。正官既立为格又取为用,夫星得力,丈夫因而荣显,夫妻相敬如宾(「鸿案相庄」用梁鸿孟光举案齐眉之典)。时支寅中藏甲,是一位比肩,代表兄弟,所以弟弟也能承家立业。时干丙火是食神,泄日主之秀气,代表子女,所以儿子更是英奇出众。评性情:全局五行相生相化,处处有情,故其人秀外慧中,多才多义,当得起这句话。此造与前面潘姓一造恰成正反两面:一个五行俱全而顺生,一个偏枯于水而寒滞,命的高下不在字多字少,而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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