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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命稿 · 第 9 卷

民國 · 韋千里 · 第 9 卷 / 19

支沖之區別

(一)寅申已亥之沖,兩敗俱傷。假如寅申逢沖,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寅中丙火未嘗不克申中庚金。甲中壬水,克寅中丙火,寅中戊土,未嘗不克申中壬水,戰克不靜也。或為主克,或得令,或眾多,可佔優勢。反是則挫敗矣。

支沖的分別共八條。第一,寅、申、巳、亥這四支相沖,多半兩敗俱傷。譬如寅申相沖:申中的庚金克寅中的甲木,寅中的丙火也未嘗不克申中的庚金;申中的壬水克寅中的丙火,寅中的戊土也未嘗不克申中的壬水(底本「甲中壬水」的「甲」是「申」之訛),彼此交戰不休。要分勝負,就看哪一邊是主克的、哪一邊得月令、哪一邊數目多;佔了這幾樣便居優勢,反之就挫敗。四生之支各藏三個天干,所以這一類沖最為纏夾。

(二)辰戌丑未之沖,本氣皆為土,乃屬同類,不過沖動而已,無戰剋意也。故逢沖動,土因激起而愈旺。至所藏之神,辰中癸水,克戌中丁火,戌中辛金,克辰中乙木,當以得令或眾多占優,反是則敗。丑中辛金癸水,能克中乙木丁火,丑易取勝地未。然亦須兼看時令與多寡,方可取決耳。(三)子午酉卯之沖,以所藏最簡,勝敗亦最易分。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克子中癸水。酉中辛金,純克卯中乙木。以木氣言,子可勝午,酉可勝卯。再看時令與多寡,不難立決矣。

第二,辰、戌、丑、未這四支相沖,本氣都是土,同類相碰,不過是把它沖動罷了,並無交戰之意;所以一經沖動,土反因受激而愈旺。至於四庫所藏的餘氣:辰中癸水去克戌中丁火,戌中辛金去克辰中乙木,仍以得令或數目多的一方占優,反之便敗。丑中藏辛金、癸水,能克未中的乙木、丁火,所以丑容易勝過未(底本「能克中乙木丁火」脫一「未」字,「丑易取勝地未」的「地」當作「於」);不過也須兼看時令與多寡,才能決斷。第三,子、午、卯、酉這四支相沖,所藏最簡單,勝負也最容易分: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克子中癸水,酉中辛金則單純地克卯中乙木。單就本氣論,子可勝午、酉可勝卯(底本「以木氣言」的「木」是「本」之訛);再看時令與多寡,立刻就斷得下來。

(四)兩支相沖,一在年,一在時,俗名海底沖。實則地位遠隔,全無沖意,如人之遠達兩地,豈能接觸相戰。(五)兩支相沖,一在年,一在日,或一在月,一在時。間隔一位,沖力減輕。(六)兩支相沖,一為日主之旬空,沖力亦減(旬空詳後)。(七)如午年午月子日,只作午月子日相沖,不作午年子日相沖。(八)如午年子月午日,若午力強,則子午之沖擊極暫。蓋兩強午而一弱子,勝敗立分也。若子力強。則其沖勢劇烈矣。蓋兩弱午而一強子。勢均力敵也。

第四,兩支相沖而一個在年、一個在時,俗名「海底沖」;其實地位隔得太遠,全無相沖之意,好比兩人分處兩地,怎麼接觸交戰。第五,兩支相沖而一個在年、一個在日,或一個在月、一個在時,中間隔了一位,沖力減輕。第六,兩支相沖而其中一支正落在日主的旬空上,沖力也減——旬空一節詳見後文。第七,如年支午、月支午、日支子,只算月上的午與日上的子相沖,不算年上的午與日上的子相沖,取其貼近的一組。第八,如年支午、月支子、日支午:若午的力量強,子午之沖極其短暫,因為兩個強午對一個弱子,勝負立見;若子的力量強,沖勢就激烈了,因為兩個弱午對一個強子,勢均力敵,反而戰得持久。

支合

支合種類。(一)六合 子與丑、寅與亥、卯與戌、辰與酉、巳與申、午與未皆為六合。六合之理,蓋由日月合朔而來。十一月建子,合朔於丑,十二月建丑,合朔於子,故子丑六合。正月建寅合朔於亥。十月建亥,合塑於寅。故寅亥六合。(二)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寅午戌合成火局,巳酉丑合成金局,申子辰合成水局,皆為局合。局合之理,蓋取生旺墓一氣始終也(如亥卯未木局,亥為木之生地,卯為木這旺地,未為木之墓地也)。(三)方合 寅卯辰為東方,已午未為南方,申酉戌為西方,亥子丑為北方,皆為方合。方合之理,蓋取三支一氣聯貫也。

地支相合分三類。第一是「六合」:子與丑、寅與亥、卯與戌、辰與酉、巳與申、午與未,共六對。六合的道理出自日月合朔——太陽與月亮在天上會合的方位。十一月月建在子而合朔在丑,十二月月建在丑而合朔在子,所以子丑六合;正月月建在寅而合朔在亥,十月月建在亥而合朔在寅,所以寅亥六合(底本「合塑」即「合朔」)。其餘四對同理。第二是「局合」,又叫三合:亥卯未合成木局,寅午戌合成火局,巳酉丑合成金局,申子辰合成水局。局合的道理是取長生、帝旺、墓庫一氣的始終——作者自注:如亥卯未木局,亥是木的長生之地,卯是木的帝旺之地,未是木的墓庫之地。第三是「方合」,又叫三會:寅卯辰會成東方,巳午未會成南方,申酉戌會成西方,亥子丑會成北方。方合的道理是取三支同屬一方之氣、首尾聯貫。三者之中,方合之氣最專,局合次之,六合最輕。

支合之影響。(一)六合 兩支相合,猶羈絆也。凶神逢合則減凶,吉神逢合則減吉。(二)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命中喜木則吉,忌木則凶。寅午戌合成火局,命中喜火則吉,忌火則凶。己酉丑合成金局,命中喜金則吉,忌金則凶。申子辰合成水局,命中喜水則吉,忌水則凶。(三)方合 寅卯震合為東方,命中喜木則吉,忌木則凶。已午未合為南方,命中喜火則吉,忌火則凶。中西戌合為西方,命中喜金則喜,忌金則凶。亥子丑合為北方,命中喜水則吉,忌水則凶。

支合帶來的影響,三類各不相同。第一,六合:兩支相合等於互相羈絆,凶神逢合則凶減,吉神逢合則吉也減——它並不改變五行的性質,只把兩支絆住。第二,局合:亥卯未合成木局,命中喜木便吉、忌木便凶;寅午戌合成火局,喜火便吉、忌火便凶;巳酉丑合成金局,喜金便吉、忌金便凶;申子辰合成水局,喜水便吉、忌水便凶。第三,方合:寅卯辰會為東方,喜木便吉、忌木便凶(底本「寅卯震」的「震」是「辰」之訛);巳午未會為南方,喜火便吉、忌火便凶;申酉戌會為西方,喜金便吉、忌金便凶(底本「中西戌」即「申酉戌」);亥子丑會為北方,喜水便吉、忌水便凶。可見局合與方合是生出一種新的五行力量,與六合的單純羈絆大不相同。

支合之區別

(一)局合應以旺支最為重要。亥卯未,卯為旺支。己酉丑,酉為旺支。寅午戌,午為旺支。申子辰,子為旺支。若亥卯、卯未、已酉、酉丑、寅午、午戌、申子、子辰,雖只兩支相合,因有旺支,其力非輕,僅稍遜三支全合而已。若亥未、已丑、寅戌、申辰、亦兩支相合,因無旺支,其力最弱,幾無合意也。(二)方合以三支全者可合,若只二支,湧合論。(三)六合以緊貼則合,間隔一位或二位,即不能合。

支合的分別共十條。第一,局合以「旺支」最要緊:亥卯未以卯為旺支,巳酉丑以酉為旺支,寅午戌以午為旺支,申子辰以子為旺支。若只湊得亥卯、卯未、巳酉、酉丑、寅午、午戌、申子、子辰這樣兩支,雖不滿三支,因為其中含著旺支,力量並不輕,只比三支全合稍遜而已,這就叫半合。若湊的是亥未、巳丑、寅戌、申辰,同樣兩支,卻不含旺支,力量最弱,幾乎談不上有合意。第二,方合必須三支齊全才算合,只有兩支就不作合論(底本「湧合論」當作「不作合論」)。第三,六合要兩支緊貼才合得上,中間隔了一位或兩位,就合不成。

(四)方合局合而三支全者,有一閒字間隔,仍作合論。只二支而間隔,即不能合。(五)六合而一支屬旬空,合力減輕。(六)如戊日寅月,全成東方,俱以殺論。戊日卯月,全成東方,俱以官論。戊日辰月,全成東方,視寅卯之勢孰重,以分官殺。其餘仿此。(七)如二卯一戌,或二寅一亥,皆六合之妒合也。然地支多藏干,較天干為複雜,且六合這成,非由於陰陽生克,故其妒力,遠不若天干妒合之重也。

第四,方合或局合而三支齊全的,中間縱有一個無關的閒字隔著,仍作合論;若只有兩支又被隔開,就合不成。第五,六合而其中一支落在旬空上,合的力量減輕。第六,譬如戊土日主生在寅月,地支又湊成寅卯辰東方,這一片木就一概按七殺論——甲木克戊而同屬陽,是殺;戊日生在卯月而湊成東方,就一概按正官論——乙木克戊而陰陽相異,是官;戊日生在辰月而湊成東方,則要看寅與卯哪一邊勢力重,據以分判官與殺。其餘各日照此類推。第七,譬如兩個卯配一個戌,或兩個寅配一個亥,都是六合中的妒合。不過地支所藏的干多,情形比天干複雜,而且六合的成立本不出於陰陽生克,所以它的爭妒之力遠不像天干妒合那樣厲害(底本「六合這成」的「這」是「之」之訛)。

(八)如寅卯辰東方,若柱中有二寅,或二卯,或二辰。如亥卯未木局,柱中有二亥,或二卯,或二未,皆不作妒合論,且滿足以增加合力也。(九)如寅卯辰東方,見亥字是為生方這神,見未字是為方克之財,皆非局混方也。(十)如亥卯未木局,見寅字是其同氣,見辰字是其財神,皆非方混局也。

第八,譬如寅卯辰湊成東方,柱中若有兩個寅、或兩個卯、或兩個辰;又如亥卯未合成木局,柱中若有兩個亥、或兩個卯、或兩個未:這些都不作妒合論,反而正足以增加合的力量——方與局本是眾支同氣,不比六合的一對一(底本「且滿足以增加合力」的「滿」當作「適」)。第九,寅卯辰既成東方,柱中另見一個亥字,亥是生此一方之神,水生木;另見一個未字,未是此方所克之財,木克土:這兩種都不算「以局混方」。第十,亥卯未既成木局,柱中另見一個寅字,寅與木局同氣;另見一個辰字,辰是木的財神:這兩種也都不算「以方混局」。所謂混,是指兩套合法互相攙奪;上舉幾種並不攙奪,所以不必顧慮。

支刑

地支相刑,以局加方取之。亥卯未木局,加亥子丑之方,故亥刑亥,卯刑子,未刑丑。申子辰子局,加寅卯辰之方,故申刑寅,子刑卯,辰刑辰。寅午戌火局,加巳午未之方,故寅刑巳,午刑午,戊刑未。巳酉丑金局,加申酉戌之方,故巳刑申,酉刑酉,丑型戌。內除未刑丑,申弄寅,繫相沖外,故以寅刑巳,己刑申及丑刑戌、戌刑未為三刑,子卯為相刑,辰午酉亥為自刑。然細究之,殊無圓滿之理義,但雖不知其所以然,於命理亦無害也。

地支相刑,是拿三合之局去加在三會之方上排出來的。亥卯未木局加在亥子丑北方上,逐位相對,於是亥刑亥、卯刑子、未刑丑。申子辰水局加在寅卯辰東方上,於是申刑寅、子刑卯、辰刑辰(底本「申子辰子局」的「子」是「水」之訛)。寅午戌火局加在巳午未南方上,於是寅刑巳、午刑午、戌刑未。巳酉丑金局加在申酉戌西方上,於是巳刑申、酉刑酉、丑刑戌。這十二組裡,未刑丑、申刑寅兩組本來就是相沖,除去不算;剩下以寅刑巳、巳刑申以及丑刑戌、戌刑未為「三刑」,子卯為「相刑」,辰、午、酉、亥各自為「自刑」。不過細究起來,這套排法並沒有圓滿的義理可講;雖然不知其所以然,用在推命上倒也無害。

支刑之區別

(一)寅刑己、己刑申、丑型戌、戌刑未為三刑。(二)子卯為相刑。(三)辰、午、酉、亥為自刑。

支刑的名目共三種。第一,寅刑巳、巳刑申、丑刑戌、戌刑未,合稱「三刑」——寅巳申三支互刑成一組,丑戌未三支互刑又成一組,所以叫三刑(底本「寅刑己」「己刑申」的「己」都是「巳」之訛,「丑型戌」的「型」是「刑」之訛)。第二,子與卯彼此相刑,叫「相刑」。第三,辰見辰、午見午、酉見酉、亥見亥,同支相遇而刑,叫「自刑」。

支刑之影響

(一)寅刑巳,乃木火相生。巳刑申,己申本合。丑形戌,戌刑未,皆屬同類之土。子卯相刑,又為水相生。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本支自刑,更無戰意,故刑與沖異,兩支相弄,不過動搖而已,無勝敗之分也。禍福之力極輕,一經間隔,尤為平淡。

刑的影響其實很輕。寅刑巳,寅木與巳火本是相生。巳刑申,巳與申本來還是六合的一對(底本「己申本合」的「己」是「巳」之訛)。丑刑戌、戌刑未,都是同類的土(底本「丑形戌」的「形」是「刑」之訛)。子刑卯,子水與卯木也是相生(底本「又為水相生」當作「又為水木相生」)。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是本支自刑,更談不上交戰之意。所以刑與沖大不相同:兩支相刑不過是互相動搖一下,並沒有勝負可分,禍福之力極輕;一旦地位隔開,就更加平淡了。

人命有遇刑而操威柄者。四柱本吉耳,有遇刑而猥凶禍者,四柱本凶耳,非必皆刑之故。考相刑之法,或三,或二,或一,例既偏駁雜亂,而又無確然之理,為命學立說中,最不足深信者也。或有地支丑戌未全,寅已申全。而輒遭糾紛者,蓋支中藏神之生克,過於雜亂所致,非因相弄之故耳。

人的命造裡,有遇刑而反握大權的,那是四柱本來就吉;有遇刑而屢遭凶禍的,那是四柱本來就凶,未必都是刑的緣故(底本「猥凶禍」的「猥」當作「屢」)。考察相刑的排法,有三支一組的,有兩支一組的,有一支自刑的,體例既偏雜零亂,又講不出確切的道理,在命學的各種說法之中,是最不足深信的一項。有些人地支湊齊丑戌未、或湊齊寅巳申而常遭糾紛,那是因為這幾支中所藏之神生克過於雜亂所致,並不是相刑的緣故。

支害

支害之影響。地支相害由相合而來,沖我合神,故謂之害。子合丑而未沖之,故未害子。丑合子而午沖之,故午害丑。寅合亥而已沖之,故已害寅。卯合戌而辰沖之,故辰害卯。辰合酉而卯沖之,故卯害辰。已合申而寅沖之,故寅害巳。午合未而丑沖之,故丑害午。未合午而子沖之,故子害未。申合己而亥沖之,故亥害申,酉合辰而戌沖之,故戌害酉。戌合卯而酉沖之,故酉害戌。亥合寅而申沖之,故申害亥。總而計之,以六支害六支。沖其合我者,必合其沖我者。人命逢支害,影響分四種:

地支相害是從相合推出來的:某支本與我相合,另有一支來沖我這個合神,就叫「害」。子與丑合,而未來沖丑,所以未害子。丑與子合,而午來沖子,所以午害丑。寅與亥合,而巳來沖亥,所以巳害寅。卯與戌合,而辰來沖戌,所以辰害卯。辰與酉合,而卯來沖酉,所以卯害辰。巳與申合,而寅來沖申,所以寅害巳。午與未合,而丑來沖未,所以丑害午。未與午合,而子來沖午,所以子害未。申與巳合,而亥來沖巳,所以亥害申。酉與辰合,而戌來沖辰,所以戌害酉。戌與卯合,而酉來沖卯,所以酉害戌。亥與寅合,而申來沖寅,所以申害亥。合起來算,正是六支害六支。凡去沖那與我相合之支的,也必定就是與那沖我之支相合的一個。人的命造逢地支相害,影響分四種。

(一)如子午相沖,子勝午敗。有丑合子害午,若子為吉神,午為凶神,則丑合子是減輕吉力。雖害吉,不比午沖之甚,是減輕懲凶之力,乃不利於命局也。若子為凶神,午為吉神,則丑合子,是減輕凶力。雖害午,不比沖午之甚,減輕損吉之力,乃利於命局也,故害者直等於沖合併見耳。(二)只兩支相害,而無沖,於命局上無甚影響。(三)兩支相害,其一逢合,以合論吉凶。(四)兩支相害,地位間隔,不以害論。

第一,譬如子與午相沖,子勝而午敗。此時若另有一個丑來合住子,這個丑對午來說就是害。若子是吉神、午是凶神:丑一合子,先就減輕了吉神之力;它雖然也害著午,究竟不像午被子沖那樣厲害,等於把懲治凶神的力量減弱了,所以於命局不利。反過來,若子是凶神、午是吉神:丑合子就減輕了凶神之力;它雖然害著午,也不像午被沖那樣厲害,等於把損傷吉神的力量減弱了,所以於命局有利。可見「害」其實就等於合與沖同時出現。第二,只有兩支相害而並無沖,對命局沒有什麼影響。第三,兩支相害而其中一支另逢合,就照合去論吉凶。第四,兩支相害而地位隔開,不作害論。

地支沖合刑害並見

命有地支沖合刑害,錯綜並見者。若用神在於天干,無須多議。若用神在於地支,則必先以沖合刑害之力,輕重較量,然後取用為妥,特立法例六則如下:(一)刑沖合害並見,以緊貼者為有力。如丑年子月寅日午時,子丑貼子午間隔,作合不作沖。(二)方合之力,大於局合,是以方合局合併見,以方合論。局合之力。大於六沖,是以局合與六沖見,以局合論。六沖之力,大於六合,是以六合與六沖並見,以六沖論。六合之力,大於刑害,是以六合與刑害並見,以六合論。

有些命造地支上的沖、合、刑、害錯綜並見。若用神在天干,就不必多議;若用神在地支,那就必須先把沖合刑害的力量稱量輕重,然後取用才穩妥。為此立六條法例如下。第一,刑、沖、合、害並見時,以貼近的一組為有力。例如年支丑、月支子、日支寅、時支午:子與丑緊貼,子與午中間隔著一位,那就作子丑合論,不作子午沖論。第二,各種關係的力量有大小次第:方合大於局合,所以方合與局合併見時按方合論;局合大於六沖,所以局合與六沖並見時按局合論;六沖大於六合,所以六合與六沖並見時按六沖論;六合大於刑與害,所以六合與刑害並見時按六合論。這一條實際上排出了一張輕重表:方合最重,其次局合,其次六沖,其次六合,刑與害最輕。

(三)局合而三支全者,旺支逢沖而緊貼,以沖論。旺支逢沖而間隔,以局合論。局合而只二支,亦然。(四)局合而三支全者,非旺支逢沖,雖緊貼,亦不以沖論,局合而只二支,亦然。(五)方合見沖,作合不作沖。(六)注重本身力量,如丑年子月午日,在理。六沖之力。大於六合,應作子午沖,不作子丑合。然若局中丑土有力,既佔優勢,則作合而不作沖矣。

第三,局合而三支齊全的:其中的旺支若被沖而且緊貼,就按沖論;旺支被沖而地位隔開,仍按局合論。只有兩支的半合,也照此辦理。第四,局合而三支齊全的:若被沖的不是旺支,縱然緊貼也不按沖論——旺支是一局的主心骨,動它不得,局才散不了。半合亦然。第五,方合遇見沖,作合不作沖,三會之氣最專,沖它不散。第六,最後還要看當事各支本身的力量。例如年支丑、月支子、日支午:按理六沖之力大於六合,本該作子午沖、不作子丑合;然而若局中的丑土有力而佔了優勢,那就仍舊作合而不作沖。可見前五條是常法,這一條是活法。

刑沖剋害例

刑沖剋合害,變化多端,再舉數例如後:乙丑 庚辰乙亥戊寅。(天干)月庚合年乙,又合日乙。其情不專,(地支),寅亥六合。乙丑乙酉庚午戊寅。(天干)月乙合日庚(地支)酉丑金局,寅午火局。庚申乙酉乙卯丁丑。(天干)年庚合月乙。(地支)卯酉沖,酉丑隔位而不合。

刑、沖、克、合、害的變化頭緒繁多,下面再舉幾個實例。第一造乙丑、庚辰、乙亥、戊寅:天干上,月干庚既合年干乙,又合日干乙,兩邊都要合,其情不專,就是妒合。地支上,寅與亥六合。第二造乙丑、乙酉、庚午、戊寅:天干上,月干乙與日干庚緊貼相合。地支上,酉與丑半合金局,寅與午半合火局。第三造庚申、乙酉、乙卯、丁丑:天干上,年干庚與月干乙相合,日干乙隔了一位不與其事。地支上,卯與酉相沖;酉與丑之間隔著卯,隔位便合不成。

庚午乙酉庚辰已卯。(天干)月乙合年庚,又合日庚,其情不專。(地支)辰酉合,卯辰缺寅,故不作方合。卯酉間辰,故不能沖。丙午庚寅已卯丁丑。(天干)丙庚相剋而庚敗,作克不作合。(地支)寅午三合,成半火局。寅卯缺辰,不作方合。甲午庚午乙丑丁丑。(天干)庚甲相剋而甲敗,作合不作克。(地支)二午自刑,月午日丑變相害,然皆於命局無影響。

第四造庚午、乙酉、庚辰、己卯:天干上,月干乙既合年干庚、又合日干庚,其情不專,也是妒合。地支上,辰與酉六合;卯與辰只有兩支、缺一個寅,湊不成東方,所以不作方合;卯與酉之間隔著辰,所以沖不成。第五造丙午、庚寅、己卯、丁丑:天干上,丙與庚相剋而庚敗下陣來,作克論不作合論。地支上,寅與午半合火局;寅與卯缺一個辰,不作方合。第六造甲午、庚午、乙丑、丁丑:天干上,庚與甲相剋而甲敗,但日干乙與月干庚緊貼,所以作合論不作克論。地支上,兩個午是自刑,月上的午與日上的丑又互相為害,然而這些對命局都沒有什麼影響(底本「月午日丑變相害」的「變」字疑衍)。

庚午壬午甲申甲子。(天干)庚壬接近,庚甲間隔,以生論,不以克論。(地支)二午自刑,申子三合成地水局。丙午庚寅甲申乙丑。(天干)丙庚先克,庚甲不克。(地支)寅木得令,寅千又三合,故申不能沖寅。乙未庚辰甲寅乙丑。(天干)乙庚先合,庚甲不克。(地支)丑未遠隔而不沖,寅辰缺卯而非方合。

第七造庚午、壬午、甲申、甲子:天干上,庚與壬貼近,庚與甲隔著一位,所以按庚生壬論,不按庚克甲論。地支上,兩個午自刑;申與子半合水局(底本「三合成地水局」的「地」當是「半」之訛)。第八造丙午、庚寅、甲申、乙丑:天干上,丙先把庚克住,庚就克不動甲。地支上,寅木當令,寅與午又成半合火局(底本「寅千」的「千」是「午」之訛),所以申沖不動寅。第九造乙未、庚辰、甲寅、乙丑:天干上,乙與庚先合住了,庚便克不動甲。地支上,丑與未遠隔而不沖;寅與辰之間缺一個卯,湊不成東方,所以不是方合。

乙亥己卯辛未丁酉。(天干)乙乙相剋。丁辛相剋。(地支)亥卯未三合。酉雖沖卯,乃不緊貼,不作沖論。乙亥癸未己卯癸酉。(天干)己癸相剋,乙己遠隔而不克。(地支)卯酉沖而緊貼,故亥卯未木局,力量減輕。甲子丁丑壬午甲辰。(天干)丁壬相合。(地支)子丑貼近,子午間隔,作合不作沖,丑午雖害,無甚影響。

第十造乙亥、己卯、辛未、丁酉:天干上,年干乙與月干己相剋(底本「乙乙相剋」的下一個「乙」是「己」之訛),日干辛與時干丁相剋。地支上,亥卯未三合木局;酉雖沖卯,兩支不緊貼,所以不作沖論。第十一造乙亥、癸未、己卯、癸酉:天干上,己與癸相剋;乙與己遠隔,克不著。地支上,卯與酉緊貼相沖,所以亥卯未這個木局的力量就減輕了。第十二造甲子、丁丑、壬午、甲辰:天干上,丁與壬相合。地支上,子與丑貼近,子與午隔著一位,所以作子丑合、不作子午沖;丑與午雖相害,也沒有什麼影響。

丙辰庚子壬申己酉。(天干)丙庚相剋。(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申酉缺戌,不作方合。丙辰丙申壬子辛丑。(天干)丙壬相剋,丙辛間隔不合。(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子丑雖合,因力不及三合,故不成立。丙子辛丑乙未壬午。(天干)丙辛相合。(地支)六沖之力,大於六合故作丑未沖論,不作子丑及午未合論。丙子辛丑甲午辛未。(天干)丙辛相合。(地合)六害之力,小於六合,故作子丑合,午未合,不作丑午害。

第十三造丙辰、庚子、壬申、己酉:天干上,丙與庚相剋。地支上,申子辰三合水局;申與酉缺一個戌,不作西方方合。第十四造丙辰、丙申、壬子、辛丑:天干上,丙與壬相剋;丙與辛中間隔著一位,合不成。地支上,申子辰三合水局;子與丑雖有六合之意,力量比不上三合,所以合不成立。第十五造丙子、辛丑、乙未、壬午:天干上,丙與辛相合。地支上,六沖之力大於六合,所以作丑未相沖論,不作子丑合、午未合論。第十六造丙子、辛丑、甲午、辛未:天干上,丙與辛相合。地支上,六害之力小於六合,所以作子丑合、午未合論,不作丑午相害論(底本「地合」當作「地支」)。末兩造年月干支全同而日時一變,取捨便截然不同,最可見前節所立那張輕重次第表的用處。

天月德

天月德之構成。(一)天德 正月丁日、三月 壬日、四月 辛日、六月甲日、七月癸日、九月丙日、十月乙日、十二月庚日。二、五、八、十一月無天德。(二)月德 亥月、卯月、未月逢甲日,寅月、午月、戌月逢丙日,巳月、酉月、丑月庚日,申月、子月、辰月逢壬日。

「天德」與「月德」是兩種吉神。天德的取法:正月生的逢丁日,三月生的逢壬日,四月生的逢辛日,六月生的逢甲日,七月生的逢癸日,九月生的逢丙日,十月生的逢乙日,十二月生的逢庚日;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沒有天德——本書只取日干這一路,與舊法兼取地支者略有不同。月德的取法:亥月、卯月、未月生的逢甲日,寅月、午月、戌月生的逢丙日,巳月、酉月、丑月生的逢庚日,申月、子月、辰月生的逢壬日。這是按三合局所屬五行的陽干取的:木局取甲,火局取丙,金局取庚,水局取壬。

天月德之吉。(一)人命日干,值天德或月德。命吉者,增吉;命凶者,減凶。(二)人命日干,值天月二德(如辰月午日),尤能增吉減凶。(三)人命日干,既值天德或月德,若他干再臨天月德,為吉神則福力位隆,為凶神則暴橫益化,例如:

天月德的吉處共四條。第一,人命的日干若值天德或月德,命本來吉的更增其吉,命本來凶的可以減凶。第二,日干若天德、月德兩者並值,增吉減凶的力量尤其大——底本舉「辰月午日」為例,按上列月德之法,辰月當以壬日為月德,此處「午」字疑有訛誤。第三,日干既已值天德或月德,若別的天干上再臨天月德,那麼這個字若是吉神,福力就格外隆厚;若是凶神,它的暴橫之性也會被化去幾分(底本「福力位隆」的「位」當作「倍」)。下面舉兩個例子。

戊辰丙辰壬午壬寅。壬生辰月,天月二德並臨,火土林立,主弱不堪,幸有時壬幫扶。而時上之壬,既為吉神,又值天月德,則此命之福力倍隆宜矣。辛未丙寅丁巳庚子。丁生寅月為天德,木火太旺為患,雖丙火克庚而勝,凶神,幸丙在寅月,為天月,德並臨,亦可稍減其凶也。(四)天月德本身遭克,不以吉論。

第一造戊辰、丙辰、壬午、壬寅:壬水生在辰月,正是月德所臨;四柱火土林立,日主衰弱不堪,幸有時干那個壬來幫扶。而時上這個壬既是命中的吉神,本身又值天月德,那麼這張命的福力加倍隆厚,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第二造辛未、丙寅、丁巳、庚子:丁日生在寅月,正合天德;四柱木火太旺成了病,月干丙火又去克時干庚金而佔上風,丙在此命中本屬凶神;所幸丙生在寅月,恰是天德月德並臨之地,凶性也就稍稍減輕了。第四條:天德月德本身若遭克,就不能再按吉論。

驛馬

驛馬之構成。亥卯未年逢已,寅午戌年逢申,申子辰年逢寅,巳酉丑年逢亥。驛馬之影響。(一)命中吉神為馬,大則超遷之喜,小則順動之利。(二)命中凶神為馬,大則奔蹶之患,小則馳馬逐之勞。(三)驛馬逢沖,譬之加鞭,吉則愈吉,凶則愈凶。(四)驛馬逢合,等於繫足,吉凶皆為羈絆而遲發。(五)日干坐馬,栗六多動。

驛馬的取法:年支屬亥、卯、未的,見巳為馬;年支屬寅、午、戌的,見申為馬;年支屬申、子、辰的,見寅為馬;年支屬巳、酉、丑的,見亥為馬。取的是三合局中長生那一支的對沖之位,沖則動,所以名馬。驛馬的影響有五條。第一,命中的吉神恰好是驛馬,往大處說是超擢升遷之喜,往小處說也有順勢而動的便利。第二,命中的凶神恰好是驛馬,往大處說有奔波顛躓之患,往小處說也是鞍馬奔走之勞。第三,驛馬再逢沖,好比給馬加了一鞭,吉的更吉,凶的更凶。第四,驛馬逢合,等於把馬腿繫住,吉也罷凶也罷,都因羈絆而遲遲不發。第五,日干坐在驛馬上的,一生碌碌奔忙,多動少靜(「栗六」即「碌碌」,忙碌不寧之意)。

貴人

貴人之構成。甲日見丑或見未,乙日見子或見申,丙日見酉或見亥,丁日見酉或見亥,戊日見丑或見未,己日見子或見申,庚日見丑或見未,辛日見寅或見午,壬日見卯或見巳,癸日見卯或見巳。貴人之吉。(一)助吉解凶。(二)聰明。(三)易得人之信仰及互助。貴人所忌。(一)忌沖或合。(二)忌落旬空。

「貴人」即命書所稱的天乙貴人,取法如下:甲日見丑或未,乙日見子或申,丙日見酉或亥,丁日見酉或亥,戊日見丑或未,己日見子或申,庚日見丑或未,辛日見寅或午,壬日見卯或巳,癸日見卯或巳。每一個日干各配兩支,舊說分作陽貴與陰貴。貴人的好處有三:一能助吉解凶,二主人聰明,三容易得到別人的信賴與幫助。貴人所忌的有兩項:一忌被沖或被合——沖則貴人不安其位,合則貴人被絆住;二忌落在旬空之上,落了空便虛而不實。

文昌

文昌之構成。甲日見巳,乙日見午,丙日見甲,丁日見酉,戊日見申,己日見酉,庚日見亥,辛日見子,壬日見寅,癸日見卯。文昌之吉。(一)逢凶化吉。(二)智慧聰明過人。(三)文采風流。文昌所忌。(一)忌沖或合。(二)忌落旬空。

「文昌」的取法:甲日見巳,乙日見午,丙日見申(底本「丙日見甲」的「甲」是「申」之訛),丁日見酉,戊日見申,己日見酉,庚日見亥,辛日見子,壬日見寅,癸日見卯。細按起來,這取的是各日干食神的臨官之地,食神主秀氣,所以名文昌。文昌的好處有三:一能逢凶化吉,二主智慧聰明過人,三主文采風流。文昌所忌的也是兩項:一忌被沖或被合,二忌落在旬空之上。

旬空

旬空之構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此十天為甲子旬。凡生此十日,此支見戌或見亥,戌亥皆屬旬空。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乙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此十天為甲戌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見申或見酉,申酉皆屬旬空。

「旬空」又叫空亡。十個天干配十二個地支,每十天為一旬;一旬之中必有兩個地支配不到天干,這兩支對生在該旬的人來說就是空亡。第一旬: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這十天為甲子旬。凡生在這十日的人,四柱地支中見到戌或亥,戌與亥就都算旬空(底本「此支見戌」的「此」當作「地」)。第二旬: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這十天為甲戌旬(底本「乙卯」當作「己卯」)。凡生在這十日的人,地支中見到申或酉,申與酉就都算旬空。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此十天為甲申旬。凡生此十日,地見午或見未,午未皆屬旬空。甲午、乙未、丙甲、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此十天為甲午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見辰或見巳,辰巳皆屬旬空。

第三旬: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這十天為甲申旬。凡生在這十日的人,地支中見到午或未,午與未就都算旬空(底本「地見午」脫一「支」字)。第四旬: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這十天為甲午旬(底本「丙甲」的「甲」是「申」之訛)。凡生在這十日的人,地支中見到辰或巳,辰與巳就都算旬空。六十甲子共分六旬,每旬各有兩支落空,依次推去便是。

甲午、乙未、丙甲、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此十天為甲午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見辰或見巳,辰巳皆屬旬空。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此十天為甲辰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見寅或見卯,寅卯皆屬旬空。 甲寅、乙卯、丙辰、下巳、戊午、乙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此十天為甲寅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見子或見丑,子丑皆屬旬空。

這是「六甲旬空」表的後三旬,讀法與前三旬完全一樣:每行先列出一旬所轄的十個日干支,再指出這一旬所缺的兩個地支。「旬空」又稱「空亡」,指某日出生的人,八字地支中若出現本旬輪不到的那兩個字,這兩個字就算落了空。第四旬起於甲午,包含甲午、乙未、丙申(底本作「丙甲」,是「丙申」的刻誤)、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十日;凡生在這十日的人,地支見辰或見巳,辰、巳便都算旬空。第五旬起於甲辰,包含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十日;生在這十日的人,地支見寅或見卯,寅、卯都算旬空。第六旬起於甲寅,包含甲寅、乙卯、丙辰、丁巳(底本作「下巳」)、戊午、己未(底本作「乙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十日;生在這十日的人,地支見子或見丑,子、丑都算旬空。查法一律以日柱為準:先認清日柱落在哪一旬,再回頭看年支、月支、時支有沒有踩進這一旬所空的那兩個字。

旬空構成之理由

十天干,配十二地支,凡經十日,必有二支遺空。如甲子日至癸酉日,戌亥二支,未在其內。故甲子旬中戌亥為旬空。餘可類推。

天干只有十位,地支卻有十二位,兩者依次相配,每配滿十天,地支必定多出兩位配不到天干,這多出來的兩位就叫「遺空」。例如從甲子日順排到癸酉日,十天正好把甲到癸十個天干用盡,而戌、亥兩支還沒輪上,所以甲子這一旬裡,戌、亥便是旬空。其餘五旬按同樣道理類推:甲戌旬空申酉,甲申旬空午未,甲午旬空辰巳,甲辰旬空寅卯,甲寅旬空子丑。可見旬空並不是憑空安立的神煞,而是干支相配時必然剩下的兩個空位,理路極為素樸。

旬空之影響

(一)旬空逢沖,則沖力減輕。 (二)旬空逢刑,則刑力減輕。 (三)旬空逢合,則合力減輕。 (四)旬空逢害,則害力減輕。 (五)吉神為旬空,其吉虛而不實。 (六)凶神為旬空,其凶虛而不實。 (七)吉運或吉年為旬空,則吉力減輕。 (八)凶運或凶年為旬空,則凶力減輕。

落空的字力量虛浮,凡與它發生關係的作用都要打折扣,共列八條。第一,旬空之支遇到相沖,沖的力量減輕。第二,遇到相刑,刑的力量減輕。第三,遇到相合,合的力量減輕。第四,遇到相害,害的力量減輕。第五,八字中的吉神若坐在旬空的位置上,這份吉利便是虛的,中看而不中用。第六,凶神若坐旬空,凶險同樣落空,不至於真正應驗。第七,「大運」(每十年一換的運程)或「流年」(當年的干支)本來屬吉,若逢旬空,吉的效力要減輕。第八,大運或流年本來屬凶,若逢旬空,凶的效力也隨之減輕。總的原則只有一句:空則虛,虛則無力,吉也罷凶也罷,都要往輕裡看。

女命淫賤

日主旺,官星微,無財星,日主足以敵官者。 日主旺,官星微,傷食重,無財星,日主足以欺官者。 日主旺,官星弱,日主之氣,生助他神而去官者。 日主旺,官星弱,官星之氣,依日主之勢者。 日主旺,無財星,官星輕,食傷重,官星無依倚者。 日主旺,官無根,日主不顧官星,合財星而去者。 日主弱,食傷重,印綬輕者。 日主弱,食傷重,無印綬,有財星者。

女命以「官星」(克我而與我陰陽相異之神)作夫星,看婚姻正邪,全在夫星是否得位有情。以下各條都屬夫星失位、日主不受夫制的格局,舊說籠統歸為「淫賤」,實際所指是感情多變、所託非人。其一,「日主」(日干,代表命主本人)旺盛,官星微弱,又沒有財星生官,日主的力量足以與官星相抗。其二,日主旺,官星微弱,「傷官」「食神」(日主所生之神,合稱食傷)又重,且無財星在中間通關,日主反過來欺凌官星。其三,日主旺而官星衰弱,日主之氣不去顧官,卻去生助別的神,把官星撇在一邊。其四,日主旺而官星弱,官星反倒要依附日主的氣勢才能存身。其五,日主旺,局中無財,官星輕而食傷重,官星孤立無依。其六,日主旺,官星無根,日主不理會官星,逕自去合住財星走了。其七,日主弱,食傷重,「印綬」(生我之神)又輕,制不住洩身之神。其八,日主弱,食傷重,既無印綬護身,又有財星再洩食傷之氣,身愈弱而情愈無主。

食傷當令,財官失勢者。 官無財滋,比劫生食傷者。 滿局傷官無財者。 滿局官星無印者。 滿局比劫無食傷者。 滿局印綬無財者。

以下六條同屬夫星難以立足之局。其九,食傷佔住「月令」(出生月份的地支,全局氣候之主)而當權,財星官星反倒失勢,夫宮無力。其十,官星得不到財星滋養,「比肩」「劫財」(與日主同類之神,合稱比劫)又去生助食傷,轉過頭來剋夫。其十一,滿盤傷官而無財星轉化,傷官直接沖剋官星,夫星無存。其十二,滿盤官星而無印綬通關化官生身,官多便成殺,日主反受其克。其十三,滿盤比劫而無食傷引化,群劫爭財,夫、財兩傷。其十四,滿盤印綬而無財星制印,印重身滯,母旺子虛。韋氏列此十四條,用意在於說明:女命看夫,不是只看有沒有官星,而要看官星有沒有根、與日主有沒有情,日主肯不肯受它管束。

疾病

衡命論疾病宜以五行配五藏。木為肝,金為肺,水火腎,火為心,土為脾。命中水太過或不及,肝必有病。金太過或不及,肺必有病。水太過或不及,腎必有病。火太過或不及,心必有病。土太過或不及,脾必有病。故五行貴和,和則無疾。所謂五行和者,非生而不克,全而不缺之謂,乃貴乎洩其旺神,瀉其有餘也。蓋有餘之旺神瀉,不足之弱神受益矣。若強制旺神,寡不敵眾,觸怒其性,旺神不能損,弱神反受傷矣。是以旺神太過者宜洩,不太過者,方宜克耳。

衡量一個命造的疾病,應當把五行配到五臟上去看:木配肝,金配肺,水配腎(底本此句作「水火腎」,「火」當是「為」字之誤),火配心,土配脾。命中木太過或不及(底本此處作「水」,與上文「木為肝」相犯,當是「木」之誤),肝必有病;金太過或不及,肺必有病;水太過或不及,腎必有病;火太過或不及,心必有病;土太過或不及,脾必有病。所以五行貴在中和,中和便不生病。所謂五行中和,並不是說只要相生不要相剋、五行俱全一個不缺;真正的中和貴在把旺神的氣洩出去,把多餘的力量疏導開。有餘的旺神一經宣洩,不足的弱神自然受益。假如硬去壓制旺神,寡不敵眾,反而觸怒它的性子,旺神損不了分毫,弱神倒先受了傷。所以旺得太過的要用「洩」(順其氣生出下一行),旺得還不算過分的,才可以用「克」。

妻財

財即是妻,可以通論。然有富而妻陋,或妻賢而貧者,何也?蓋或財得用,而日支為忌神,或財不足,而日支為喜神。妻星與妻宮,難以兩全其美耳。

命理以財星代表妻子,財與妻大體可以合在一處論。可是世上偏有家資豐厚而妻子不賢的,也有妻子賢惠而家道貧寒的,這是什麼緣故?因為看妻要分兩處:一處是「妻星」,即八字中的財星;另一處是「妻宮」,即日柱的地支(日支貼近日主,故以為妻位)。有的人財星恰好是全局的用神,家業因此興旺,偏偏日支坐的是忌神,妻宮不佳,所以富而妻陋;有的人財星本身單薄,財力有限,日支卻正是喜神,妻宮得力,所以妻賢而家貧。妻星與妻宮本是兩個座標,很難兩全其美,看命時必須分開衡量,不可只憑財多財少一概而論。

性情

木主仁,火主禮,金主義,水主智,土主信。八字中五行不戾,中和純粹,則有惻隱謙讓數實之情。若偏枯混濁,太過不及,則有是非乖逆驕傲之性矣。 火多無制,急躁而欠涵養。水多無制,聰穎而意志不堅,亦且好動。木多無制,情重而仁厚。金多無制,精干而敏銳。土多無制,茲厚而好靜。

五行各配一種德性:木主仁愛,火主禮節,金主義氣,水主智慧,土主誠信。八字裡五行彼此不相違逆,中和純粹,人就有惻隱、謙讓、篤實的性情;若五行偏枯混濁,某一行太過而某一行不及,人就容易生出是非、乖戾、驕傲的脾氣。分開來說:火多而無制約的,性子急躁,缺少涵養;水多而無制約的,聰明穎悟,但意志不堅,而且好動;木多而無制約的,重感情,待人仁厚;金多而無制約的,精明幹練,反應敏銳;土多而無制約的,性情敦厚(底本作「茲厚」,即篤厚之意)而喜靜。這裡說的「無制」,是指局中沒有克它、洩它的字來約束這一行的偏旺之氣。

同一金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過、不及三類。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計八類,分列如次。 (一)旺相譽高義重體健神清威武剛烈臨事果決 (二)太過尚勇無謀多欲損剛刻薄內毒喜淫好殺 (三)不及思深決少事多挫志性雖好義為之不終 (四)金多剛直尚勇見義必為過不自知思禮好勝 (五)木多辨分曲直利害兼資置德懷念朋友失意 (六)火多口才辨利好禮寡義動止寬和心中鄙吝 (七)水多計慮不勝為人無恩臨事齷齪或是或非 (八)土多無中有成口儉心慈作為闇昧多處嫌疑

同樣以金為日干,八字還要再分三種情形:得時得氣的「旺相」、旺過了頭的「太過」、力量不夠的「不及」;此外又要看局中哪一行偏多,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各成一類,合起來共八類,逐條列舉如下。(一)旺相:聲譽高,義氣重,體格健壯,神清氣爽,威武剛烈,遇事果斷。(二)太過:好勇而無謀,慾望太多以致損了本身的剛正,為人刻薄,內藏毒念,好淫樂、喜殺伐。(三)不及:思慮深而決斷少,做事屢遭挫折,志氣不堅,雖然好義,卻往往有始無終。(四)金多:剛直好勇,見義必為,做過了頭自己還不覺得,講禮數而好勝。(五)木多:能分辨曲直,權衡利害兩不耽誤,也肯修德,卻常因顧念朋友而失意。(六)火多:口才犀利善辯,好禮而寡義,舉止寬和,心裡卻鄙吝。(七)水多:思慮過多而力不從心,為人不念舊恩,處事侷促,是非不定。(八)土多:看似無成而終能有成,口頭儉省而心地慈善,行事隱晦,常處在嫌疑之地。此表的讀法:先定出日干屬何五行,再判全局的強弱,再看局中何行獨多,然後對號取其條目。

同一木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過、太及。三類。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計八類,分列如次: (一)旺相 仁慈敏厚,心懷惻隱 姿致秀麗 形狀慷慨 (二)太過 性拗心偏 嫉妒不仁計慮繁亂 襟懷瑣破 (三)不及 執性太柔 治事無規 胸懷不正 吝嗇堅鄙 (四)金多 剋制憔悴 剛而無斷 動思靜悔 舉義不常 (五)木多 柔性泛交 曲直自循 多學不實 聰明華潔 (六)火多 馳騁聰明 好學不切 明知故犯 善決發 (七)水多 漂流不定 言行相違 處事不寧 趨時委曲 (八)土多 取檢自信 奢而不奔 伏柔伏烈 言必鑑人

同樣以木為日干,也分旺相、太過、不及三等(底本「太及」當作「不及」),再合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五種偏重,共得八類,分列如下。(一)旺相:仁慈敏厚,心存惻隱,姿容秀麗,氣度慷慨。(二)太過:性子執拗,心思偏狹,嫉妒而少仁心,思慮繁亂,胸襟瑣碎易破。(三)不及:執守之性過於柔弱,辦事沒有章法,胸懷不正,吝嗇而固陋。(四)金多:木被金克,形容憔悴,外表剛強而無決斷,一動就想,一靜就悔,行義不能持久。(五)木多:性柔而交遊氾濫,曲直只憑自己那一套,學得多卻不紮實,聰明而好修飾外表。(六)火多:木火通明,聰明外露而好馳騁,好學卻不切實,明知不可為而為,遇事發決尚稱明快。(七)水多:水多木漂,行止漂流不定,言與行相違,處事不得安寧,一味趨時而委曲求全。(八)土多:拘檢自信,雖奢侈卻不至於奔競,性情忽柔忽烈,說話總要拿人作鏡鑑。

同一水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過,不及三類。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計八類,分列如次: (一)旺相 智高量遠 計深慮密 執性聰明 學識過人 (二)太過 是非好動 飄蕩多淫 機詐詭譎 慘酷無極 (三)不及 反覆不常 膽小無略 性昏無賴 智識蔽塞 (四)金多 好義不實 志大多淫 智勝義負 賦性靈強 (五)木多 流而不止 執志反柔 臨事汗漫 奢儉失中 (六)火多 崇禮伉餐 深慮多憂 猛斷後悔 栗六少成 (七)水多 沉潛伏溺 小巧多權 苗而不秀 聲聞過情 (八)土多 沉潛窒塞 內利外鈍 忍而多恨 信義無決

同樣以水為日干,仍分旺相、太過、不及三等,再合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五種偏重,共八類,分列如下。(一)旺相:智慧高,度量遠,謀劃深而思慮周密,秉性聰明,學識過人——水主智,得其中和便是這種氣象。(二)太過:是非多而好動,行止飄蕩而多淫,機心詭詐,狠起來不留餘地。(三)不及:反覆無常,膽小而無謀略,心性昏昧而近於無賴,智識閉塞不開。(四)金多:金生水而水泛,好義卻不切實,志向大而多淫慾,智有餘而義不足,天賦靈敏強悍。(五)木多:水被木洩,流而不能止,本欲執定志向反而變柔,臨事漫無邊際,或奢或儉失了分寸。(六)火多:水火相爭,崇尚禮節而好享用(底本「伉餐」當為「亢奢」一類之訛),思慮深而多憂,決斷勇猛而事後追悔,忙碌瑣屑而少成。(七)水多:一味沉潛下伏以致溺陷,小巧而多權術,像禾苗抽穗卻不開花,名聲超過實情。(八)土多:土克水而水滯,沉潛窒塞,內裡精明而外表遲鈍,能忍耐卻多積怨恨,講信義而缺決斷。

同一火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過、不及三類。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計八類,分列如次。 (一)旺相 性速辨明 文章明敏 好事華飾 實學欠乏 (二)太過 酷烈傷物 執性爆燥 朝歡夕泣 每多傾危 (三)不及 生性巧佞 謹畏守禮 小有辨才 大事無決 (四)金多 志不自好 勝辨而剛 禮義失中 直而招謗 (五)木多 自恃威福 聰明志懦 靜則志明 好辨是非 (六)火多 崇禮義汩 明外昏內 自華而儉 不可速達 (七)水多 為德不均 巧而忘禮 多易多難 計深反害 (八)土多 立用沉密 利害敢為 言清行濁 執而不變

同樣以火為日干,仍是旺相、太過、不及三等,再合五行偏重,共八類,分列如下。(一)旺相:性子快,辨析清楚,文章明快敏捷,喜好裝點門面,紮實的學問卻嫌不足。(二)太過:火烈傷物,性情執拗暴躁,早上還歡喜晚上便哭泣,行事每每瀕於傾危。(三)不及:生性乖巧而近於諂佞,謹小慎微而守禮,略有口才,遇大事卻拿不定主意。(四)金多:火克金而力分,志向不能自守,好辯而逞剛強,禮義失了分寸,因為過直反招毀謗。(五)木多:木生火而恃勢,自恃能作威作福,聰明而志氣怯懦,安靜時神志清明,好爭辯是非。(六)火多:崇禮而至於淹沒義理,外表明亮而內裡昏昧,自炫華美又故作儉素,事情難以速成。(七)水多:水克火,施德不均,機巧而忘了禮數,事情忽易忽難,算計太深反受其害。(八)土多:火生土而氣洩,立身用心沉穩縝密,遇到利害敢作敢為,言語清高而行事渾濁,固執不肯變通。

同一土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過、不及三類。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計八類,分列如次。 (一)旺相 篤信神佛 不 爽信約 忠孝至誠 厚重可貴 (二)太過 執而不返 蔽塞不明 既愚且倔 古樸難用 (三)不及 不得眾情 不通事理 狠毒乖戾 堅嗇妄為 (四)金多 信而好義 剛而多躁 不能持重 處事無容 (五)木多 形勞志大 雜用狂從 用柔爽信 曲直黨情 (六)火多 施義忘親 外明少斷 奢儉失中,好禮口惠 (七)水多 貪功好進 凡順伏機 志善若昏 愛惡無義 (八)土多 重厚藏密 守信容物 或招毀謗 恩害敢為

同樣以土為日干,仍分旺相、太過、不及三等,再合五行偏重,共八類,分列如下。(一)旺相:篤信神佛,不失信約,忠孝出於至誠,為人厚重可貴——土主信,得中和便是這般敦實。(二)太過:固執而不知回頭,蒙蔽閉塞而不明事理,既愚且倔,古樸到了難以任用的地步。(三)不及:不得眾人之情,不通人情事理,狠毒乖戾,吝嗇固執而妄為。(四)金多:土生金而氣洩,守信而好義,性剛卻多急躁,不能持重,處事不能容人。(五)木多:木克土,身形勞碌而志向遠大,用心駁雜而易於盲從,用柔和的手段卻容易失信,曲直只隨親黨之情。(六)火多:火生土而偏燥,施恩於外人反倒忘了親人,外表明白而少決斷,奢儉失了分寸,好禮而只是口惠。(七)水多:土克水而心思外馳,貪功好進,凡事順勢而伏藏機心,本心向善卻像昏昧不明,愛憎全無義理可循。(八)土多:厚重而藏得深密,守信而能容物,有時反因此招來毀謗,於恩於害都敢擔當。

正印為用神,仁慈端方,惟正印太多,庸碌少成。梟神為用神,精明幹練,惟梟神太多,貪吝鄙嗇。正官為用神,光明正直,惟正官太多,意志不堅。七殺為用神,豪俠好勝,惟七殺太多,萎靡不振,傷官為用神,英明銳利,惟傷官太多;驕傲剛愎。食神為用神,溫厚恭良,惟食神太多,迂腐固執,比肩為用神,穩健和平,惟比肩太多,乖僻寡合。劫財為用神,敏捷奇巧,惟偏太多,敬這耽東。正為用神,克勤克儉,惟正財太多,懦弱無能。

以上是按五行論性情,這一段改從「十神」著眼:同一個神,作用神時是優點,多到成災時便翻成缺點。「正印」(生我而陰陽相異之神)為用神的,為人仁慈端方;但正印太多,就變得庸碌無成。「梟神」(偏印,生我而陰陽相同之神)為用神的,精明幹練;梟神太多,則貪吝鄙嗇。「正官」為用神的,光明正直;正官太多,反而意志不堅。「七殺」(偏官,克我而陰陽相同之神)為用神的,豪俠好勝;七殺太多,便萎靡不振。「傷官」為用神的,英明銳利;傷官太多,則驕傲剛愎。「食神」為用神的,溫厚恭良;食神太多,則迂腐固執。「比肩」為用神的,穩健和平;比肩太多,則乖僻而不合群。「劫財」為用神的,敏捷奇巧;劫財太多則貪求無度(底本此處作「惟偏太多,敬這耽東」,文字訛脫,據文例當為「惟劫財太多」云云)。「正財」為用神的,克勤克儉(底本脫「財」字);正財太多,反而懦弱無能。

曲直格,仁厚。稼穡格,慈善,從革格,銳利。潤下格,圓活。炎上格,豪爽。從財、從財、從殺、從兒等格,循良。從旺、從強等格,剛健。化氣格,智慧。

再從「格局」看性情。「曲直格」(木日干而地支全會木局)主人仁厚;「稼穡格」(土日干而四柱土重)主人慈善;「從革格」(金日干而金氣成方局)主人銳利;「潤下格」(水日干而水勢成局)主人圓通靈活;「炎上格」(火日干而火局成勢)主人豪爽。這五種是五行各自成象的專旺之格。至於「從財」「從官」「從殺」「從兒」(從食傷)等捨身相從的外格,主人溫順守分(底本「從財」兩見,其一當作「從官」);「從旺」「從強」等一味幫身的外格,主人剛健有力;「化氣格」(日干與鄰干相合而化為他行)主人富於智慧。

同一身強八字。有抑者,有無抑者。其性情特黠,即分為二: (一)身強八字有抑者之性情特點 天性明白,豁達大度、順物而動,遇事能斷、常歡樂、好施與,多情多義、不畏不疑。 (二)身強八字無抑者(又不成外格)之性情特黠。 殘暴好鬥、性氣無常、不自檢束、不顧危亡、當惡侮善、持強凌弱。

同樣是身強的八字,還要再看局中有沒有剋制、洩耗日主的字,有與沒有,性情判然為二(底本「特黠」即「特點」,下同)。其一,身強而有抑制的:天性通達明白,豁達大度,能順應事物而動,遇事有決斷,常懷歡喜,樂於施與,多情多義,既不畏縮也不猜疑——這是有官殺管束、有食傷宣洩、有財星耗用,力量得其去處。其二,身強而無一物抑制,又不能成「從旺」「從強」一類外格的:殘暴好鬥,脾氣無常,不肯自我約束,不顧危亡,助惡而欺善,倚仗強橫欺壓弱小——滿局幫身之氣無從發洩,只能橫決於外。

同一身弱八字,有扶者,有無扶者。其性情特黠,即分為二: (一)身弱八字有扶者之性情特黠。 生性儉約、不忘設施、深機密慮、寡合少遇、 多疑忌、拘禮節、言行相顧、儀貌整飭 (二)身弱八字無扶者(又不成外格)之性情特黠。 淫邪虛為、拘縮執拗、矜奇炫異、多非少是、萎靡怠情。作事無斷。

同樣是身弱的八字,也要看有沒有幫扶日主的字,有與沒有,性情又分為二。其一,身弱而有幫扶的(局中有印綬生身或比劫助身):生性儉約而不忘周濟他人,心思深細縝密,交遊不廣、機遇不多,多疑忌,拘守禮節,言與行彼此照應,儀容整飭有度。其二,身弱而無一物幫扶,又不能成「從財」「從殺」一類外格的:行事淫邪而虛浮不實,畏縮拘束又兼執拗,好標新立異以炫人耳目,是非顛倒,萎靡懈怠(底本「怠情」當作「怠惰」),做事沒有決斷——身既無根,遇事自然立不住腳。

按推斷性情,其法多端,尤非學理民經驗合參,難得精確。且有可以意會。難能言傳者,乃貴科活看,而不可拘泥也。以上所述,不過舉其例耳。

以下是作者自注:推斷性情的方法頭緒很多,尤其必須把學理與經驗兩面參合起來(底本「學理民經驗」,「民」當為「與」之訛),才能得出精確的判斷。其中還有些只能意會、難以言傳的地方,所以貴在靈活看待,不可死守條文。上面所列的種種,不過是舉幾個例子而已。這段按語正是韋千里論命的一貫態度:條例是入門的梯子,不是量人的鐵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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