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命稿 · 第 8 卷
富貴吉壽篇
富
財星生官,官星衛財。忌印而財能壞印。喜印而財能生官。傷食重,而財神流通。財神重而傷食有限。無財而暗成財局。財露而傷食亦露。身旺財旺,有傷食,或有官殺。身旺印旺,食傷輕,而財星得局。身旺官衰,印綬重,而財星當令。身旺劫旺,無財印,而有傷食。身弱財重,無官印,而有比劫。為用神而不遭克破,財助用神而有力。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富也。
主富的命局有下列諸象。財星去生官,官星迴頭護財,財官互相保全,富而有守。命中忌印而財恰能壞印,正去我所忌。命中喜印而財恰能生官、官再生印,輾轉成全。食傷重而有財星在下游把這股氣流通出去。財星重而食傷有限,不至於生財太過。四柱天干不見財,地支卻暗中會成財局。財星透露在天干,食傷也透露,明明白白地生財。身旺財也旺,又有食傷通關或有官殺衛財。身旺印也旺,食傷雖輕而財星會成一局,正好損印。身旺而官衰、印綬又重,幸得財星當令,損印而生官。身旺、比劫也旺,柱中無財無印,卻有食傷把旺氣洩向財路。身弱而財重,柱中無官無印,幸有比劫幫身分財。財恰是用神而不遭克破;或財雖非用神,卻能幫助用神而且有力(底本「為用神而不遭克破」句上脫一「財」字)。凡命局合於上述各種情形的,都主富。
貴
官旺身旺,印綬衛官。忌比劫而官能去比劫。喜比劫,而官能生印。財神旺,而官星通達。官星旺,而財神有節。無官而暗成官局。官星藏,而財亦藏。身旺官弱,財能生財。官旺身弱,官能生印。印旺官衰,財能壞印。
主貴的命局有下列諸象。官旺身也旺,又有印綬護住官星——印既能化官之克,又能擋住傷官。命中忌比劫而官星恰能去掉比劫。命中喜比劫而官星能生印、印再生身,轉成一路順流。財星旺而官星通達無阻,財氣盡歸於官。官星旺而財星有節制,不至於生官太過。天干不見官,地支卻暗中會成官局。官星藏而不露,財星也藏而不露,暗中相生,反成貴徵。身旺而官弱,幸有財能生官(底本「財能生財」的下一個「財」當作「官」)。官旺而身弱,幸有官去生印、印再生身。印旺而官衰,官氣盡被印洩,幸有財能壞印,使官不再被洩。
印衰官旺,財星不現。劫重財輕,官能去劫。財星壞印,官能生印。印露官亦露,官為用神而遭克破。官助用神而有力。(以上所言之官,偏官正官並指)。用正官而無偏官混雜。用偏官而無正官混雜。偏官旺過於身,而有食神制住。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貴也。
印衰而官旺,此時財星不出現,官氣便專去生印而不與印為敵。比劫重而財輕,幸有官星去掉比劫。財星本要壞印,幸有官星在中間把財氣轉成生印之力。印透在天干、官也透在天干,官為用神而不遭克破(底本此句作「官為用神而遭克破」,脫一「不」字,與上下文例不合);或者官雖非用神,卻能幫助用神而且有力。作者自注:以上所說的「官」,偏官正官一併包括在內。用正官而沒有偏官來混雜。用偏官而沒有正官來混雜。偏官旺過於日主,而柱中有食神把它制住。凡命局合於上述各種情形的,都主貴。
吉
吉者,善也,利也。雖非富貴,一生少險惡風波,得穩就永之妙。論命斷吉,全以標本平均,用神安頓為主。茲舉例如下。身旺用神,有食之生財,或有官殺之衛財。身旺用官,有財之生官,或有印之衛官。身旺用殺,殺重有傷食之制,殺輕,有財之生。
所謂「吉」,就是善、就是利。這樣的命雖不見得富貴,卻一生少有險惡風波,得的是平穩長久的好處。論命斷吉,全看本與標是否平衡、用神是否安頓妥帖。舉例如下。身旺而用財的,有食神在旁生財,或有官殺在旁護財(底本「身旺用神」當作「身旺用財」,觀下文「有食之生財」「有官殺之衛財」可證)。身旺而用官的,有財來生官,或有印來護官。身旺而用殺的:殺若重,須有食傷去制;殺若輕,須有財去生——總要與日主相稱。
身旺用傷食有財之流通。身旺用印,有官殺之助印。身弱用比劫,官星重,有印之生身洩官,財星重,有官之洩財生印。身弱用印,有官星生印,或比劫衛印。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吉也。
身旺而用食傷的,有財星把食傷之氣流通出去,秀氣才有歸宿。身旺而用印的,有官殺來幫助印星。身弱而用比劫的:若官星重,須有印一面生身、一面洩官;若財星重,須有官一面洩財、一面生印——總要給那壓制我的一路找個出口。身弱而用印的,有官星來生印,或有比劫來護印,免得財星把印壞了。凡命局合於上述各種情形的,都主吉。可見「吉」的關鍵不在某一神的強弱,而在每一處緊要的地方都有救應。
壽
五行停勻。四柱無沖無克。所合者皆閒神(無關緊要之字,曰閒神)。沖去者,皆忌神(妨害用神之字,或造成偏枯之字,皆曰忌神)。留存者,皆相神(幫助用神者,曰相神)。日主旺,而得氣(地支為日干之長生沐浴、冠帶、臨官等,謂之日主得氣)。但不趨於太過。
主壽的命局有下列諸象。五行分佈停勻,沒有哪一路特別偏枯。四柱之間無沖無克,氣脈安和。被合住的都是閒神——作者自注:無關緊要的字叫閒神。被沖去的都是忌神——作者自注:妨害用神的字,或造成命局偏枯的字,都叫忌神。留存下來的都是相神——作者自注:幫助用神的字叫相神。日主旺而且得氣——作者自注:地支是日干的長生、沐浴、冠帶、臨官等位,就叫日主得氣。但也只是得氣而已,並不趨於太過:過猶不及,太旺反而傷身。
身旺官弱而逢財。身旺財輕而遇食。身旺而食傷吐秀。身弱而印綬當權。月令無沖無破。行運皆與用神相神不悖。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壽也。
身旺而官弱,恰好逢財來生官。身旺而財輕,恰好遇食神來生財。身旺而有食傷吐露秀氣,旺氣有處發洩。身弱而印綬當權,弱身有所依託。月令這一柱無沖無破,全局的根本安穩。行運一路都與用神、相神不相違背。凡命局合於上述各種情形的,都主長壽。總括起來,壽的道理只在一個「和」字:氣不偏、神不戰、根不動、運不逆。
貧賤凶夭篇
貧
傷輕財重。財輕官重。傷重,印輕,身弱。財重,劫輕,身弱。財輕喜食,傷而印旺。財輕劫重,食傷不現。財多喜劫,官星制劫。喜印而財星壞印。忌印而財星生官。喜財而財神被合。官殺旺而喜印,財星得局。財為忌神。用財而被沖破。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貧也。
主貧的命局有下列諸象。傷官輕而財重,生財之源不足以副其所耗。財輕而官重,財都被官吸了去。傷官重、印輕而身弱,洩身太過而無救。財重、比劫輕而身弱,擔不起這份財。財輕本喜食傷來生,偏偏印旺把食傷克住(底本「財輕喜食,傷而印旺」,當讀作「財輕喜食傷,而印旺」)。財輕而比劫重,又不見食傷來引化。財多本喜比劫幫身分財,偏有官星把比劫制住。命中喜印而財星偏來壞印。命中忌印而財星偏去生官、官又轉來生印。命中喜財而財星偏被別的字合住。官殺旺而喜印來化,財星偏又會成一局去壞印。財本身就是忌神。以財為用神而財又遭沖破。凡命局合於上述各種情形的,都主貧。
貧之區別
(一)財輕官衰,逢食傷而見印綬,貧而貴。(二)喜印,財星壞印,而得官星解救,貧而貴。(三)官殺旺而身弱,財星生助官殺,有印,則一格易得,亦貧而貴也。無印,則老於儒冠,乃清貧之格。(四)財多身難任,有幫身而不能取用,以不能從財,既貧且賤。(五)年月財星極美,而日地儘量沖之破之,乃先富後貧,或敗盡祖產,而致貧困。
貧也有分別,共五種。第一,財輕而官衰,柱中雖逢食傷來傷官,卻又見印綬把食傷制住,這是貧而仍貴——官星到底保住了。第二,命中喜印,財星本要壞印,幸而得官星在中間解救,財生官、官生印,也是貧而貴。第三,官殺旺而身弱,財星又去生助官殺:柱中若有印來化殺生身,功名還容易到手,同樣是貧而貴;若無印,就只能老死於儒生的方巾之下,是清貧之格。第四,財多而身擔不起,柱中雖有幫身之物卻不足以取為用神,偏偏又不能乾脆作從財論,那就既貧且賤——兩頭不著落。第五,年月兩柱的財星極美,日支時支卻拼命去沖它破它,這是先富後敗,或者把祖產敗盡而陷於貧困(底本「日地」當作「日時」)。
賤
財者,思想齪齷,操行卑鄙之謂也。非階級低下之稱也。上級人未必無賤,下級人未必皆賤。所以賤之一字,如偽君子、假小人,最不易辯。亦衡命所最難看耳。官輕印重而身旺。官重印輕而身弱。官印兩平而日主休囚。官輕,劫重,無財。官殺重,無印。財輕,劫重,官藏。官旺喜印,財星壞印。官殺重,無印,食傷強制。官多忌財,財星得局。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賤也。
所謂「賤」,是說心思齷齪、品行卑鄙,並不是指社會地位低下(底本首字「財」是「賤」之形訛)。上層人未必沒有賤的,下層人也未必都賤。所以「賤」這一個字,就像偽君子、假小人一樣最不容易辨認,也是衡量命造時最難看準的一項。主賤的命局有下列諸象:官輕而印重、身又旺,官氣盡被印洩而我無所畏懼。官重而印輕、身又弱,受制而無由自振。官與印兩下均平而日主休囚無氣。官輕、比劫重而無財去生官。官殺重而無印可化。財輕、比劫重而官星只藏在地支,出不了頭去制劫。官旺本喜印來化,財星偏去壞印。官殺重而無印,單靠食傷去硬制,制而不化,其氣終究乖戾。官多本忌財再去生它,財星偏又會成一局。凡命局合於上述各種情形的,都主賤。
凶
凶者,逆也,咎也。貧苦而易遭刑傷破敗,多險惡風波,大抵偏枯無救之命局皆凶。財旺身弱無劫印。殺重身輕,無傷食,印綬。用官多傷而無財。官多身弱而無印。印劫並重而官輕,殺輕制重而無財。滿局比劫而無官殺。用食而多梟。忌殺而多財。喜財而多劫刃。滿局傷食而無印。喜印而多財。官輕而印重。喜官而殺混。外格既成而又破。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凶也。
所謂「凶」,是逆、是咎:貧苦而容易遭刑傷破敗,一生多險惡風波;大抵五行偏枯而無救的命局都凶。主凶的命局有下列諸象:財旺身弱而無比劫、無印來幫扶。七殺重而身輕,既無食傷去制,又無印綬去化。以官為用而柱中多傷官,又無財來通關。官多身弱而無印可化。印與比劫並重而官星太輕,管束不住;七殺本輕而制它的食傷太重,又無財來解救。滿局都是比劫而無官殺彈壓。以食神為用而柱中多梟神奪食。命中忌七殺而柱中多財去生殺。命中喜財而柱中多比劫羊刃來奪。滿局都是食傷而無印止洩。命中喜印而柱中多財壞印。官輕而印重,官氣被洩得乾淨。命中喜正官而偏有七殺來混。外格本已成立卻又遭破。凡命局合於上述各種情形的,都主凶。
夭
印綬太旺,日主無著落。財殺太旺,日主無依倚。忌神與用神,雜而戰。喜沖而不沖。忌合而反合。忌沖而反沖。喜合而不合。日主失令,用神淺薄,而忌神深重。行運與用神相神無情,反與忌神結黨。身旺而克洩全無。重用印而財星壞印。身弱逢印,而重疊食傷。金寒水冷而土溼。火炎土燥而木枯。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夭也。
主夭折的命局有下列諸象。印綬太旺,日主反而無處著落——生我太過,我便被埋沒。財與殺太旺,日主無所依倚。忌神與用神雜處而互相爭戰,命局終日不寧。該沖的偏偏沖不動,該沖去的忌神留著不去。忌合的偏偏合上了,用神被絆住。忌沖的偏偏沖了,用神受傷。該合的偏偏合不成,救應落了空。日主失時不當令,用神淺薄而忌神深重。行運與用神、相神全然無情,反倒與忌神結成一黨。身旺而克我、洩我之神一概沒有,旺氣無處可去。以印為緊要之用而財星偏來壞印。身弱本靠印,柱中卻食傷重疊,洩之不已。金寒水冷而土又溼,一片陰凝而無陽氣。火炎土燥而木又枯,一片焦灼而無水潤。凡命局合於上述各種情形的,都主夭。以上富、貴、吉、壽與貧、賤、凶、夭八目兩兩相對,讀者不妨合看:所舉的無非是中和與偏枯、有救與無救的分別罷了。
補充篇
上輯四卷述焉未詳,致從學諸君,或病簡短,或竟質疑。特作補充篇,以濟不逮。
上面所輯的四卷,講得還不夠詳盡,以致從我問學的諸位,有的嫌它太簡略,有的竟因此生出疑問。所以特地再作這一篇《補充篇》,來補前面講得不到的地方。所補的都是根本處:天干與地支的性情、十二長生的生死之理、干與干之間的克合與化、支與支之間的沖合刑害,最後再附以天月德、驛馬、貴人、文昌、旬空諸種神煞。
天干
十干陰陽之異,不過陽剛陰柔,陽健陰順。陽不甚,受陰克;陰不甚,畏陽克。陰易於他從,陽難於他從。陽干氣旺,陰干質堅而已。而命家作為歌賦,比喻失倫。如稱,甲為棟樑,乙為蘿藤,丙為太陽,丁為燈燭,戊為城牆,己為田園,庚為頑鐵,辛為珠玉,壬為江河,癸為雨露,不可信也。
十天干分陰陽,兩者的分別不過是:陽剛而陰柔,陽健而陰順。陽干不大受陰干的克,陰干卻怕陽干來克。陰干容易捨己從人,陽干卻難於從人。陽干勝在氣旺,陰干勝在質堅——如此而已。可是講命的人編成歌賦,比喻得不成倫類,例如說甲是棟樑、乙是藤蘿、丙是太陽、丁是燈燭、戊是城牆、己是田園、庚是頑鐵、辛是珠玉、壬是江河、癸是雨露,這些說法都不可信。須知十干只是五行的陰陽兩態,一旦坐實到具體物象上去,反把生克之理講死了。
陽干主剛,威武不屈,而有惻隱之心,其處世不苟且。陰干主柔,見勢忘義,而有鄙吝之心,其處世多驕諂。大都趨利忘義之徒,皆陰氣之為戾。豪俠慷慨之人,皆陽氣之獨鍾。然陰陽停勻,不偏不倚,尤屬順正之命,自無損人利己之心也。
陽干主剛,其人威武不屈而又存惻隱之心,處世不肯苟且。陰干主柔,其人見了勢力便忘掉道義,心存鄙吝,處世多驕慢或諂媚。大抵趨利忘義之徒,都是陰氣偏戾所致;豪俠慷慨之人,都是陽氣獨鍾所成。不過這只是就偏於一端的說;若陰陽停勻、不偏不倚,那才是和順中正的命,自然不會有損人利己的心思。此節以干的陰陽論人品,是舊時相人之說,讀者不妨看作一種氣質傾向的描述,不必執定。
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在天為生氣而流行於萬物者,甲也。在地為萬物而承茲生氣者,乙也。又細分之,生氣之散佈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物之所以有是枝葉者,乙而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也乙也。方其為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為乙,而甲之質乃堅。有是甲乙,而木之陰陽具矣。以木類推,餘者可知。
甲是乙的「氣」,乙是甲的「質」。在天上作為生發之氣而流行於萬物的,是甲;在地上作為萬物而承受這股生氣的,是乙。再細分下去:生氣之散佈開來的,是甲中之甲;生氣之凝聚成形的,是甲中之乙;萬物之所以能有枝葉,是乙中之甲;而萬木上一枝一葉的具體形貌,就是乙中之乙。當它還是甲的時候,乙的氣已經具備;等到成了乙,甲的質才算堅實。有了甲與乙這一對,木的陰陽就完備了。木既如此,其餘四行照此類推便可知道。這一節是承《滴天髓》論五陽五陰之意而來,講的是同一五行之內氣與質的兩面。
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這形質也;庚者陽金也,秋天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也。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肅殺之氣,而銷克殆盡,而金鐵刀斧反不能傷。木之形質,遇金鐵刀斧而斬伐無餘,而肅殺之氣只可外掃落葉,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為殺,以辛為官,而乙則反是也,庚官而辛殺也。
甲是陽木,就是木的生氣;乙是陰木,就是木的形質(底本「木這形質」的「這」是「之」之訛)。庚是陽金,就是秋天的肅殺之氣;辛是陰金,就是人間金屬器物的質地。木的生氣雖寄託在木身上,卻是流行於天的,所以一逢秋天的肅殺之氣便被消克殆盡,反倒是金鐵刀斧傷它不著。木的形質則相反:遇上金鐵刀斧便被斬伐無餘;而肅殺之氣至多掃落它的葉子,根柢反而愈發牢固。這就是甲木以庚為七殺、以辛為正官,而乙木恰恰相反、以庚為正官、以辛為七殺的緣故——不只是陰陽配對的名目而已,其中實有氣與質相感的道理。
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傅之火也。秋天肅殺之氣,逢陽和而克去,而人間之金,不畏陽和,此庚以丙為煞,而辛以丙為官也。人間金鐵之質,逢薪傅之火而立化,而肅殺之氣,不畏薪傅之火,此所以辛以丁為煞,而庚以丁為官也。即此以推,而餘者之相剋可知矣。
丙是陽火,是融和溫暖之氣;丁是陰火,是薪柴傳燃的實火(「薪傅」即薪火相傳之火)。秋天的肅殺之氣一遇陽和之氣便被消解,而人間的金屬器物卻不怕陽和,這就是庚以丙為七殺、辛以丙為正官的道理。反過來,人間金鐵之質一遇薪柴之火便立刻熔化,而肅殺之氣卻不怕薪火,這就是辛以丁為七殺、庚以丁為正官的道理。照這個思路推下去,其餘各干相剋的所以然也就都可以明白了。
地支
地支所藏,非僅一干。故生剋制化,其理多端,然以本氣為主。寅必先甲而後及丙,申必先庚而後及壬,餘支皆然。陽支性動而強,吉凶之驗恆速;陰支性靜而弱,福禍之應較遲。在局在運,均以此意消息之。
地支裡所藏的不止一個天干,所以生、克、制、化的頭緒比天干繁多。但推究起來,總以「本氣」為主:寅中先論甲木,其次才輪到丙火;申中先論庚金,其次才輪到壬水;其餘各支都是這樣。陽支性情好動而強,吉凶應驗往往來得快;陰支性情安靜而弱,禍福的反應就比較遲緩。無論在原局還是在行運上,都照這個意思去斟酌推求。
寅卯者又輿甲乙分陰陽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陰陽,則甲為陽,乙為陰,木之行於天而為陰陽者也。以寅卯陰陽,則寅為陽,卯為陰,木之存乎地而為陰陽者也。以甲乙寅而統分陰陽,則甲乙為陽,寅卯為陰,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
寅、卯與甲、乙,還可以從天地陰陽的角度合起來講(底本「又輿甲乙」的「輿」是「與」之訛)。單就甲乙分陰陽,則甲為陽、乙為陰,這是木行於天上的陰陽。單就寅卯分陰陽,則寅為陽、卯為陰,這是木存於地下的陰陽。若把甲乙寅卯放在一起統分陰陽,則甲乙屬陽、寅卯屬陰,這就是《周易·繫辭》所說的「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甲乙運行於天而寅卯承受它,寅卯存在於地而甲乙施加於它(底本「以甲乙寅而統分陰陽」脫一「卯」字)。
子午卯酉,秉氣最專;寅甲巳亥,容積最廣;辰戌丑未,收斂最宜。子午未屬陽因子中藏癸水,午中藏丁火,所謂體陽而有陰故作陰論。巳亥本屬陰、因巳中藏丙火,亥中藏壬水,所為體且則用陽,故作陽論。
子、午、卯、酉四支所秉的氣最專一,各以一個本氣之干為主(子藏癸、午藏丁己、卯藏乙、酉藏辛),是四正之地。寅、申、巳、亥四支容納的成分最廣,各藏三干,是四生之地(底本「寅甲巳亥」的「甲」是「申」之訛)。辰、戌、丑、未四支最宜於收斂,是四庫之地。子、午本來屬陽,因為子中所藏是癸水、午中所藏是丁火,都是陰干,這就叫體是陽而用在陰,所以推命時作陰論(底本「子午未屬陽」的「未」是「本」之訛)。巳、亥本來屬陰,因為巳中藏丙火、亥中藏壬水,都是陽干,這就叫體是陰而用在陽,所以作陽論(底本「所為體且則用陽」數字訛脫,當作「所謂體陰而用陽」)。
陰陽生死
干動而不息,支靜而有常。以每干流地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繫焉。陽主聚,以進為進,故主順。陰主散,以退為進,故主逆。此長生沐浴等項,所以有陽順陰逆之殊也。四時之運,成功者去、等用者進,故每干流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又有一定。陽之所生,即陰這所死,彼此互換,自然之運也。
天干流動不息,地支安靜而有常度。把每一個天干放到十二支所代表的十二個月裡去流行,長生、帝旺、墓、絕這一套次第就繫於其中了(底本「流地於」的「地」當作「行」)。陽主聚合,以向前為進,所以順行;陰主發散,以退後為進,所以逆行。長生、沐浴這十二位之所以有陽順陰逆的分別,道理就在這裡。四時的運行,功成的退去、當用的進來(底本「等用者進」的「等」當作「待」),所以每個天干在十二個月裡的生、旺、墓、絕也各有一定。陽干長生之處,正是陰干死絕之處,彼此對換,這是自然的運數(底本「陰這所死」的「這」是「之」之訛)。
即以甲乙論,甲為木之陽,天之生氣流行萬木者,是故生於亥而死於午。乙為木之陰,木之枝枝葉葉受天生者,是故生於午而死於亥。木當亥月,正枝葉剝落,而內之生氣,已收藏飽足,可以為來春發洩之機,此其所以生於亥也。木當午月,正枝葉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卻不知外雖繁盛,而內之生氣發洩已盡,此其所以死於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葉繁盛即為之生,亥月枝葉剝落即為之死。以質而論,自與氣殊也。以甲乙為例,餘可知矣。
就拿甲乙來說。甲是木之陽,是上天流行於萬木的生氣,所以長生在亥而死於午。乙是木之陰,是承受天生之氣的一枝一葉,所以長生在午而死於亥。木到了亥月即十月,正是枝葉凋落的時候,而內裡的生氣已經收藏飽滿,正可作為來年春天發洩的本錢,這就是甲木長生於亥的緣故。木到了午月即五月,正是枝葉最繁盛的時候,甲木為什麼反說它死?須知外表雖然繁盛,內裡的生氣卻已經發洩乾淨,這就是甲木死於午的緣故。乙木恰恰相反:午月枝葉繁盛便算它生,亥月枝葉凋落便算它死。因為乙所論的是形質,自然與甲所論的氣不同。舉甲乙為例,其餘各干也就可以類推了。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自長生至胎養,亦分十二位。氣之由盛而衰,衰而復盛,逐節細分,遂成十二。而長生沐浴等名,則假借形容之詞也。長生者,猶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猶人既生之後,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為苗,則前之青殼,洗而去之矣。
地支有十二個月,所以每個天干從長生一直到胎、養,也分作十二位。一種氣由盛轉衰、由衰復盛,逐節細分下來,恰好成了十二段。至於「長生」「沐浴」這些名目,都是借人事來形容的說法。長生,好比人剛出生。沐浴,好比人生下來之後洗去汙垢;又如果核已經長成幼苗,先前包著它的那層青殼就該洗掉了。所以沐浴一位又叫「敗地」,取的正是去故就新、舊質將脫而新形未固之意。
冠帶者,形氣漸長,猶人之年長而冠帶也;臨官者,由長而壯,猶人之可以出任出;帝旺者,壯盛之極,猶人之可以輔帝而大有為也;衰者,盛極而衰,物之初變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氣之必盡而無餘也;墓得,造化收藏,猶人之埋於土者也;絕者,前之氣已絕而後氣將續也;胎者,後之氣續而結聚成胎也;養者,如人養胎母腹也。自是而後,長生循環無端矣。帝旺盛極,盛極將衰,不若長生沐浴冠帶之方興未艾。絕,為衰極,衰極將盛,遠勝衰病死之全無生氣。
冠帶,是形與氣漸漸長成,好比人長大到了行冠禮、束衣帶的年紀。臨官,是由長而壯,好比人可以出而任事(底本「可以出任出」的末一「出」字衍)。帝旺,是壯盛到了極點,好比人可以輔佐帝王而大有作為。衰,是盛極而衰,事物開始轉變。病,是衰得更厲害。死,是氣必定竭盡而無餘。墓,是造化把它收藏起來,好比人埋進土裡(底本「墓得」的「得」是「者」之訛)。絕,是前一段氣已斷絕而後一段氣將要接續。胎,是後一段氣接續上來而結聚成胎。養,好比胎兒在母腹中受養。從養再往下,就又回到長生,如此循環沒有盡頭。最後還要辨明一層:帝旺雖是盛極,盛極便將轉衰,反不如長生、沐浴、冠帶那樣方興未艾;絕雖是衰到極處,衰極卻將轉盛,遠勝過衰、病、死那樣全無生氣。可見看十二位不能只認字面的吉凶,要看它處在上升的一段還是下降的一段。
干克
十干代表五行,分為兩金、兩木、兩水、兩火、兩土。金克木,故庚辛克甲乙;木克土,故甲乙克戊己;土克水,故戊己克壬癸;水克火,故壬癸克丙丁;火克金,故丙丁克庚辛。是以干之相剋,即代表五行之戰鬥也。
十個天干代表五行,每一行各占兩位:庚辛屬金,甲乙屬木,壬癸屬水,丙丁屬火,戊己屬土。金克木,所以庚辛克甲乙;木克土,所以甲乙克戊己;土克水,所以戊己克壬癸;水克火,所以壬癸克丙丁;火克金,所以丙丁克庚辛。可見天干之間的相剋,就是五行彼此交戰的表現。天干顯露在外,這一層戰鬥最容易看清,所以《補充篇》先從干克講起。
干克之影響。(一)如庚見甲,庚為主克,甲為受克。受克者敗盡無餘,主克者雖勝亦勞,所謂兩敗俱傷是也。(二)日干本身,逢克我或我克,不作兩敗俱傷論。蓋克我者為官,我克者為財。是我之財官,何為兩敗耶。(三)如庚年甲月相剋,既兩敗俱傷,似非局中之喜,然或庚或甲,若為局中喜神,相剋固凶,若為局中忌神,則因克而反和解凶也。
干克帶來的影響有三條。第一,譬如庚見甲:庚是主動去克的,甲是被克的。被克的一方潰敗無餘,主克的一方雖勝也要勞損,這就叫兩敗俱傷。第二,日干本身遇到克我或我克的字,不作兩敗俱傷論。因為克我的是官星,我克的是財星,這兩者正是我的財與官,怎麼談得上兩敗?換句話說,日干與他干之間的克是取用的關係,不是相鬥的關係。第三,譬如年干庚與月干甲相剋,兩下俱傷,看去似乎不是命局所喜;然而這一庚一甲若是局中的喜神,相剋固然是凶,若是局中的忌神,反倒因這一克而把凶化解掉了(底本「反和解凶」當作「反得解凶」)。
干克之區別。(一)如年庚月甲,地位最為貼近,克為亦為最重。(二)如庚載申、甲載寅,或兩庚兩甲,勢均力敵,克力亦重。(三)如兩庚一甲,一甲已不敵一庚,逢兩庚更如摧枯拉朽,當非勁戰敵,戰克反輕。(四)如兩甲一庚,一甲不敵一庚,兩甲則其力較勁,而戰克反重。(五)如一庚一甲,甲為受克,然甲木得時或得勢,則庚難取勝,而甲未受創。務必兩弱庚而一強甲,方成戰局也。
干克的輕重又有分別,共十三條。第一,如年干是庚、月干是甲,兩柱緊貼,地位最近,克的力量也最重(底本「克為亦為最重」的頭一個「為」字衍)。第二,如庚坐在申上、甲坐在寅上,各自通根有力,或者兩庚對兩甲,勢均力敵,克的力量也重。第三,如兩庚對一甲:一甲本來就敵不過一庚,碰上兩庚更如摧枯拉朽,根本算不得一場硬仗,戰克之勢反而輕。第四,如兩甲對一庚:一甲雖敵不過一庚,兩甲合起來力量就較勁,反而戰得厲害。第五,如一庚對一甲:甲雖是受克的一方,但甲木若得時令或得勢力,庚就未必取勝,甲也不至於受傷——總要雙方力量相當,才真正成一個戰局。
(六)如庚年甲巳,有月柱間隔,克力較輕。(七)如庚年甲時,有月柱日柱間隔,地位愈遠,克力愈輕。(八)如庚年壬月甲日,壬水洩庚金而生甲木,則庚與甲,有壬調解,似克而非克。(九)如庚年丙月甲日,庚甲本克,今逢丙火克庚,則庚甲不克,而轉為同仁庚相剋矣。(十)如庚年甲月壬時,雖壬水洩庚金而生甲木,但以壬水遠隔,庚甲地位接近,仍作克論。(十一)如庚年甲月丙時,丙在時,庚在年,地位遠隔,不能相剋。庚與甲則地位接近,故仍以庚金克木論也。
第六,如庚在年干、甲在日干,中間隔著月柱,克力就輕些(底本「甲巳」的「巳」當作「日」)。第七,如庚在年干、甲在時干,中間隔著月柱與日柱,地位愈遠,克力愈輕。第八,如年干庚、月干壬、日干甲:壬水一面洩庚金之氣,一面生甲木,庚與甲之間有壬從中調解,看似相剋其實不克——這就是所謂通關。第九,如年干庚、月干丙、日干甲:庚甲本來相剋,如今丙火來克庚,庚自顧不暇,庚甲便不相剋,轉成丙與庚相剋了(底本「轉為同仁庚相剋」當作「轉為丙與庚相剋」)。第十,如年干庚、月干甲、時干壬:壬水雖能洩庚生甲,無奈壬遠在時上,而庚甲兩柱貼近,仍舊作相剋論。第十一,如年干庚、月干甲、時干丙:丙在時、庚在年,地位遠隔,克不著庚;庚與甲卻地位接近,所以仍以庚金克甲木論。
(十二)如庚年甲月戊日。若庚金最強,則作庚克甲,不成甲克戊矣。若甲木最強,則作甲克戊,不成庚克甲矣。若戊土最強,則只庚可克甲,而甲不可克戊。(十三)陽干克陽干,陰干克陰干,克力最重。陰干克陽干,次之。陽干往往不克陰干,作干合論。
第十二,如年干庚、月干甲、日干戊,三字連成一串克路:若庚金最強,就作庚克甲論,甲既自顧不暇,便克不動戊;若甲木最強,就作甲克戊論,庚也壓不住甲;若戊土最強,那就只有庚克甲這一層成立,甲克不動戊。可見一串相剋之中,先要看誰的力量最盛,克路才定得下來。第十三,陽干克陽干、陰干克陰干,同性相斥,克力最重;陰干克陽干,次一等;至於陽干對陰干,往往不作克論,而作干合論——陰陽相見則相吸,這就轉到下面的「干合」了。
干合
庚見甲,二陽相竟而成克;辛見乙,二陰不足而成克。乙見庚,或庚見乙,則陰陽相見為合,如男女相見,而成夫婦之道焉。蓋基於易經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也。
庚見甲,兩個陽干互相爭競,於是成克(底本「相竟」即「相競」);辛見乙,兩個陰干都嫌不足,也成克。至於乙見庚或庚見乙,一陰一陽相見,就成了「合」,好比男女相遇而成夫婦之道。這道理本於《周易·繫辭》所說的「一陰一陽之謂道」,以及醫家「偏陰偏陽之謂疾」的說法:陰陽相配則和,偏於一端則病。所以同性相剋、異性相合,是天干與天干之間兩條最根本的關係。
干合之影響。(一)如甲日見辛,辛為甲官。若透丙合辛,則辛非甲官矣。丙為甲食,然既作合,亦非甲食矣。故合者,並去而兩有所絆也。(二)日干本身之合不受合去影響。蓋六陽逢財,六陰逢官,俱是作合,和乙日逢庚,乙庚作合,庚為我官,是我合之,何為合去耶!(三)如丙年辛月作合。既丙辛兩有所絆,似非命局之喜。然或丙或辛,若為日干所喜,合去固凶,若為日干所忌,則合去反得解凶也。
干合帶來的影響有三條。第一,譬如甲日見辛,辛本是甲的正官;若柱中又透出丙來合住辛,辛就不再是甲的官了。丙本是甲的食神,既然去與辛相合,也就不再是甲的食神。所以「合」的效果是兩個字一併失去作用,彼此絆住。第二,日干本身所作的合,不受「合去」的影響。因為六個陽干所合的都是自己的財,六個陰干所合的都是自己的官:例如乙日遇庚,乙庚相合,庚是我的正官,是我去合它,怎麼能說是被合去了呢(底本「和乙日逢庚」的「和」當作「如」)?第三,譬如年干丙與月干辛相合,兩下都被絆住,看去似非命局所喜;然而這一丙一辛若是日干所喜的,合去自然是凶,若是日干所忌的,合去反倒把凶解掉了。
干合之區別。(一)如甲年己月,甲己之地位緊貼,合力最重。(二)如甲在年上,己在時上,隔位太遠,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為祝福,得十之二三而己。(三)如丙辛相合,若丙火得時得勢,縱為所絆,仍有六七分能力。辛金失時失勢,又被羈絆,力更輕微矣。(四)如兩辛一丙、兩丙一辛、兩丁一壬、兩壬一丁,猶二女一夫,一女二夫,難免爭妒,故為妒合。雖有合意,其情不專,為禍為福,得十分之五六而已。
干合的輕重也有分別,共六條。第一,如年干甲、月干己,兩柱緊貼,合力最重。第二,如甲在年干、己在時干,隔了兩柱,太遠,雖說是合其實合不攏,只算半合;它為禍為福的分量,不過十分之二三罷了(底本「其為祝福」的「祝」當作「禍」)。第三,如丙與辛相合,還要看兩邊的旺衰:丙火若得時得勢,縱然被合絆住,仍留得六七分能力;辛金若失時失勢,又被羈絆,力量就更微弱了。第四,如兩個辛配一個丙、兩個丙配一個辛、兩個丁配一個壬、兩個壬配一個丁,好比兩女爭一夫、一女配二夫,難免爭妒,所以叫「妒合」;雖有相合之意,其情不專,為禍為福只得十分之五六。
(五)如庚年乙月甲日乙時,雖兩乙合一庚,因甲日隔之,全無爭妒之意,年庚月乙仍作純粹之合也。(六)如乙年庚月乙日,庚金左右合乙,是皆可合也,妒合是也。乙年乙月庚日,月乙與日庚相拿上乙以地位之隔,雖有合庚之意,而不作合論矣。庚年乙月乙日,年庚合月乙,日乙以地位之隔,雖有合庚之意,亦不作合論矣。
第五,如年干庚、月干乙、日干甲、時干乙:雖有兩個乙去合一個庚,因為中間隔著日干甲,兩乙碰不到一處,全無爭妒之意,年庚與月乙仍舊算一個純粹的合。第六,如年干乙、月干庚、日干乙:庚金左右兩邊都是乙,兩邊都合得上,這才是妒合。若是年干乙、月干乙、日干庚,月上的乙與日上的庚緊貼相合,年上那個乙隔了一位,雖有合庚之意也不作合論(底本「月乙與日庚相拿上乙以地位之隔」數字訛脫,當作「月乙與日庚相合,年上之乙以地位之隔」)。反過來,年干庚、月干乙、日干乙,年上的庚與月上的乙相合,日上那個乙隔了一位,雖有合庚之意,同樣不作合論。
干克干合併見
命有天干克合併見者。若用神在於地支,自無議克、議合之必要。惟若用神求諸干上,則必先以克合之力,輕重較量,然後取用為妥。特立法例五則如後:(一)如庚年乙月甲日。以地位論,庚乙緊貼,庚甲間隔,當作合不作克也。(二)如庚年辛月乙日。以地位論,辛乙緊貼,庚乙間隔,當作克不作合也。
有些命造天干上克與合同時出現。如果用神在地支,自然不必去計較天干的克與合;只有當用神要從天干上求的時候,才必須先把克與合的力量稱量輕重,然後取用才穩妥。為此立五條法例如下。第一,如年干庚、月干乙、日干甲:就地位論,庚與乙緊貼,庚與甲隔了一位,那就作合論而不作克論——庚乙先合住了,庚也就無暇去克甲。第二,如年干庚、月干辛、日干乙:就地位論,辛與乙緊貼,庚與乙隔了一位,那就作克論而不作合論——辛與乙同屬陰干,克在切近,庚合乙的意思便落了空。
(三)如甲年庚月乙日。克合併見,且皆貼近。以主克受克論,庚可勝甲,甲不能勝庚,則庚乙相合,甲不得侵,自作合論。(四)如丙年庚月乙日。克合併見,且皆貼近。以主克受克論,丙能勝庚,庚不能勝丙,則乙庚相合,丙得侵庚,自作克論。(五)如丙的庚月乙日。克合併見,且皆貼近,以勢力論,若丙火得時得勢,則丙可克庚,庚不可合乙。若庚金得時得勢,則庚可合乙,丙不能克庚。再若丙庚乙三字,勢均力敵,則作克不作合,蓋克力大於合力也。
第三,如年干甲、月干庚、日干乙:克與合同時出現,而且都貼近。就主克與受克的關係論,庚能勝甲,甲不能勝庚,所以庚與乙仍舊相合,甲侵犯不了這個合,自然作合論。第四,如年干丙、月干庚、日干乙:克合併見而且都貼近。就主克與受克的關係論,丙能勝庚,庚不能勝丙,那麼乙庚雖有合意,丙卻侵得動庚,自然作克論。第五,如年干丙、月干庚、日干乙(底本「丙的庚月」的「的」是「年」之訛):克合併見而且都貼近,這時改從勢力上論——丙火若得時得勢,就丙克庚,庚合不成乙;庚金若得時得勢,就庚合乙,丙克不動庚;倘若丙、庚、乙三字勢均力敵,那就作克不作合,因為克的力量本來大過合的力量。
干合而化
萬物生於土,甲己為相合之始,故化為土。土則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則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則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則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十干化合,蓋即此義耳。俗書所解,類多迂折,未便深信。茲所欲言者,又有時令、賓主、明暗、地位、歲運五項。
萬物都從土中生出,甲與己是十干相合的頭一對,所以化為土。土能生金,所以乙庚化金排在第二;金能生水,所以丙辛化水又次之;水能生木,所以丁壬化木又次之;木能生火,所以戊癸化火又次之。這樣五行就周遍了。十干化合的次序,大概就是這麼一層道理。坊間的書對此講得大多迂曲牽強,不便深信。這裡要補說的,還有時令、賓主、明暗、地位、歲運五項——合能不能真化,全看這五項;否則徒有相合的名目,仍舊各按本干去論十神。
(一)時令 辰戌丑未月只可化土,亥卯未月只可化木,巳酉丑月只可化金,寅午戌月只可化火,申子辰月只可化水。寅月兼可化木,申月兼可化金,己月兼可化火,亥月兼可化水。(二)賓主 日干逢合則可化,蓋日干為命之主也;他干逢合不能化,蓋他干為命之賓也。故如甲日合己月,或合己時,則可化土。若甲年己月,只合而不化也(此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亦得化也)。
第一是時令。生在辰、戌、丑、未月只可化土;生在亥、卯、未月只可化木;生在巳、酉、丑月只可化金;生在寅、午、戌月只可化火;生在申、子、辰月只可化水。此外,寅月兼可化木,申月兼可化金,巳月兼可化火,亥月兼可化水(底本「己月」的「己」是「巳」之訛)——這四個月正是木、金、火、水各自臨官或長生之地,所以也算得令。第二是賓主。日干逢合可以化,因為日干是一命之主;別的天干逢合不能化,因為它們只是賓。所以甲日與月干己相合、或與時干己相合,都可以化土;若是年干甲與月干己相合,就只是合而不化。作者自注:這是就不成化格的情形說的;倘若已經構成化格,別的天干逢合也能化。
(三)明暗 透干為明,藏支為暗。明與暗,亦只合不化如己土透干,與亥中所藏之甲,可合不可化。(四)地位 如甲日己年,地位被月柱所隔,合且勉強,況乎比哉。(五)歲運 如甲日逢己運或己歲,應以正財論,不作化土論。若日干非甲,他干有一甲者,逢一己運己歲,尤不能化(此亦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運或合歲,亦得化也)。
第三是明暗。透在天干的叫「明」,藏在地支的叫「暗」。一明一暗,也只能合而不能化:例如己土透在天干,與亥中所藏的甲木,可以說合,卻不可以說化。第四是地位。例如甲在日干、己在年干,中間被月柱隔斷,連合都勉強,何況進一步說化(底本「況乎比哉」的「比」當作「化」)。第五是歲運。例如甲日碰上己運或己年,應當按正財論,不作化土論;若日干不是甲,而別的天干上有一個甲,碰到己運、己年,那就更不能化了。作者自注:這也是就不成化格的情形說的;倘若已經構成化格,別的天干逢合運、合歲,同樣能化。總起來說,要化,必得日干親自去合、月令又肯幫忙,二者缺一不可。
支沖
支沖者,地支相隔六位而沖擊,如子午相沖,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又克子中癸水,互相戰克也。變沖之影響。(一)地支中多藏干,相沖之影響,較天干之相剋為複雜。茲先以本氣、時令及多寡,探討之。
所謂「支沖」,是兩個地支相隔六位而互相衝擊。例如子與午相沖:子中所藏的癸水去克午中的丁火,午中所藏的己土又回過頭來克子中的癸水,彼此交戰。十二支排成一圈,正相對的兩支便成沖,共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六對。沖所帶來的影響(底本標題「變沖之影響」的「變」是「支」之訛):第一,地支裡所藏的天干不止一個,所以相沖的影響比天干相剋要複雜得多。下面先從本氣、時令、多寡三方面來討論。
本氣 兩支相沖,戰克不已,當以本氣為重。如子之本氣為水,午之本氣為火,究屬水克火,故子勝而午敗。則子午之相沖,午乃受創,子則勞力。時令 以本氣論雖子可勝午,然如午月火旺,逢子水,子午相沖,午屬得令,子屬失令,則午勝子敗,得令之午無傷,失令之子沖去。多寡 如午年子月行日午時,以本氣言。以時令言,皆子勝於午。然三午一子,午多子寡,應作午勝。但子敗而不死。較為無力而已。(二)局中喜神沖敗則凶,凶神沖敗反吉。
先說本氣。兩支相沖,交戰不休,判勝負當以本氣為重。例如子的本氣是水、午的本氣是火,究竟是水克火,所以子勝而午敗;子午一沖,午受創傷,子也要費一番氣力。再說時令。就本氣論雖然子能勝午,但若生在午月火旺之時,子來沖午,午得月令而子失月令,那就午勝子敗:得令的午不受傷,失令的子反被沖去。再說多寡。例如年支午、月支子、日支午、時支午(底本「行日午時」當作「午日午時」),單就本氣論、單就時令論都是子勝過午;然而三個午對一個子,午多而子寡,仍應算午勝,不過子只是敗而不至於死,比較無力罷了。第二條:命局中的喜神被沖敗就凶,凶神被沖敗反而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