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源 · 第 2 卷
六害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考原》云:六害者,不合也。凡事莫不喜合而忌沖。子與丑合,而未沖之,故子與未害。丑與子合,而午沖之,故丑與午害。寅與亥合,而巳沖之,故寅巳害。卯與戌合,而辰沖之,故辰與卯害。巳與申合,而寅沖之,故巳與寅害。午與未合,而丑沖之,故午與丑害。未與午合,而子沖之,故未與子害。申與巳合,而亥沖之,故申與亥害。酉與辰合,而戌沖之,故酉與戌害。戌與卯合,而酉沖之,故戌與酉害。亥與寅合,而申沖之,故亥與申害也。
地支相害共六組:子與未相害,丑與午相害,寅與巳相害,卯與辰相害,申與亥相害,酉與戌相害。《星曆考原》解釋說:所謂「害」,就是破壞別人的合。凡事總是喜合而忌沖,甲支本來正與乙支相合,偏偏來了一個丙支去沖走乙支,甲支的合就被攪散了,這個丙支對甲支來說就叫「害」。逐組推來:子本與丑合,而未來沖丑,所以子與未相害;丑本與子合,而午來沖子,所以丑與午相害;寅本與亥合,而巳來沖亥,所以寅與巳相害;卯本與戌合,而辰來沖戌,所以辰與卯相害;巳本與申合,而寅來沖申,所以巳與寅相害;午本與未合,而丑來沖未,所以午與丑相害;未本與午合,而子來沖午,所以未與子相害;申本與巳合,而亥來沖巳,所以申與亥相害;酉本與辰合,而戌來沖辰,所以酉與戌相害;戌本與卯合,而酉來沖卯,所以戌與酉相害;亥本與寅合,而申來沖寅,所以亥與申相害。掌握了「沖我所合者即為害我」這條公式,六害就不必逐條死記。
三刑
子刑卯,卯刑子,為無理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為恃勢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為無恩之刑。辰、午、酉、亥,為自刑之刑。《陰符經》云:恩生於害,害生於恩,三刑生於三合,亦如六害生於****之義。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則申刑寅,子刑卯,辰見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則寅刑巳,午見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加申酉戌,則巳刑申,酉見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加亥子丑,則亥見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猶人夫婦相合而反致刑傷,造化人事,其理一而已矣。
地支相刑分四類:子刑卯、卯刑子,叫「無理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叫「恃勢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叫「無恩之刑」;辰、午、酉、亥四支各自見到本支,叫「自刑」。《陰符經》說:恩由害中生,害也由恩中生;三刑正是從三合裡生出來的,就像六害是從六合裡生出來的一樣(底本此處「六合」二字殘缺作四個星號)。推法是把一組三合支與緊接的三個連支相配:申子辰三合,配上寅卯辰三位,則申刑寅、子刑卯、辰遇辰為自刑;寅午戌三合,配上巳午未,則寅刑巳、午遇午為自刑、戌刑未;巳酉丑三合,配上申酉戌,則巳刑申、酉遇酉為自刑、丑刑戌;亥卯未三合,配上亥子丑,則亥遇亥為自刑、卯刑子、未刑丑。相合之中反生出相刑,正像夫婦本是相合的一對,卻反而彼此刑傷;天地造化與人間世事,道理原是一個。
儲泳云:三刑是極數,蓋天道惡盈滿則覆也。翼氏風角曰:金剛火強,自刑其方。木落歸本,水流趨東,故巳酉丑金位,其刑皆在寅午戌火位,其刑皆在南方是金剛火強,自刑其方也。亥卯未木位,其刑皆在北方,亥者木之根,言木落歸本者,草木至冬而搖落,歸根之謂也。申子辰水局,其刑皆在東方,辰者水之府,言水流趨東,逝而不返也。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未戌三刑也。
宋代儲泳又從另一角度解釋:三刑是數走到極端的產物,因為天道厭惡盈滿,滿了就要傾覆。他引漢代翼奉《風角》之說,用四句話概括四組刑的走向:「金剛火強,自刑其方;木落歸本,水流趨東。」意思是——巳酉丑屬金位,它們所刑的落在申酉戌,仍在西方本方;寅午戌屬火位,它們所刑的落在巳午未,仍在南方本方,這就是金性剛、火性強,刑在自己的方位上。亥卯未屬木位,它們所刑的落在亥子丑北方,亥是木的根(木長生於亥),所謂「木落歸本」,就是草木到了冬天凋落而歸根。申子辰屬水局,它們所刑的落在寅卯辰東方,辰是水的府庫,所謂「水流趨東」,就是水一去不復返。最後歸納:子卯是第一組刑,寅巳申是第二組刑,丑未戌是第三組刑。(底本此段「其刑皆在寅午戌火位」一句文字略有竄亂,當依上下文讀作「巳酉丑金位,其刑皆在西方;寅午戌火位,其刑皆在南方」。)
《三車一覽》云:子卯為無理,子屬水,卯屬木,水能生木,則子水為母,卯母為子。子母相刑,故曰無禮。寅巳申為恃勢,以三位中各有長生臨官,恃強而刑,故曰恃勢。丑戌未為無恩,以三位皆屬土,比和為兄弟,今乃同室操戈,故曰無恩。辰午酉亥為自刑,謂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內有亥無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內有辰無刑。子午卯酉,有子卯互相刑,內有午酉無刑。是以四位謂之自刑,蓋無別物相加,故曰自刑也。
《三車一覽》則從人情上解釋三刑的命名。子卯之所以叫「無理(無禮)之刑」:子屬水、卯屬木,水能生木,子水是母、卯木是子,母子之間反而相刑,所以叫無禮。寅巳申之所以叫「恃勢之刑」:這三個位置中各自藏有長生與臨官之氣(寅中丙戊長生、甲臨官,巳中庚長生、丙戊臨官,申中戊壬長生、庚臨官),各自倚仗自己的強勢去刑別人,所以叫恃勢。丑戌未之所以叫「無恩之刑」:三支同屬土,本是同類如兄弟,如今卻同室操戈,所以叫無恩。辰、午、酉、亥之所以叫「自刑」:寅申巳亥四支裡,寅巳申已互相成刑,只剩亥無刑可配;辰戌丑未四支裡,戌丑未已互相成刑,只剩辰無刑可配;子午卯酉四支裡,子卯已互相成刑,只剩午、酉無刑可配。這四個支既然沒有別的支可以相加成刑,就只能自己刑自己,所以叫自刑。
十二月建
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
這是農曆十二個月與十二地支的固定對應,術語叫「月建」,指北斗斗柄在該月所指的方位。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這套對應是排八字月柱的基礎:不論哪一年,正月的地支必定是寅,絕不改動,改動的只是配在它上面的天干。後面卷二講「五虎遁」起月法,遁的就是這十二個固定月建的天干。要特別注意,命學上分月不以初一為界,而以節氣為界——立春後才算正月建寅,驚蟄後才算二月建卯,餘月類推。
鄭康成曰:正月為孟春者,日月會於女取訾,而斗建寅之辰也。二月為仲春者,日月會於降婁,而斗建卯之辰也。三月為季春者,日月會於大梁,而斗建辰之辰也。四月為孟夏者,日月會於實沉,而斗建巳之辰也。五月為仲夏,日月會於鶉首,而斗建午之辰也。六月為季夏者,日月會於鶉火,而斗建未之辰也。七月為孟秋者,日月會於鶉尾,而斗建申之辰也。八月為仲秋者,日月會於壽星,而斗建酉之辰也。九月為季秋者,日月會於大火,而斗建戌之辰也。十月為孟冬者,日月會於析木,而斗建子之辰也。十二月為季冬者,日月會於元枵,而斗建丑之辰也。
東漢經學家鄭玄(字康成)從天象上說明月建的由來:每月太陽與月亮相會於黃道十二次中的某一次,同時北斗斗柄指向某一地支,兩者相配就定出該月的名稱。正月稱孟春,是日月會於娵訾之次而斗柄指寅;二月稱仲春,是日月會於降婁而斗柄指卯;三月稱季春,是日月會於大梁而斗柄指辰;四月稱孟夏,是日月會於實沈而斗柄指巳;五月稱仲夏,是日月會於鶉首而斗柄指午;六月稱季夏,是日月會於鶉火而斗柄指未;七月稱孟秋,是日月會於鶉尾而斗柄指申;八月稱仲秋,是日月會於壽星而斗柄指酉;九月稱季秋,是日月會於大火而斗柄指戌;十月稱孟冬,是日月會於析木而斗柄指亥(底本此處誤作「斗建子」);十二月稱季冬,是日月會於玄枵而斗柄指丑。底本於十一月一條有脫文,未載「十一月為仲冬者,日月會於星紀,而斗建子之辰」一句,讀者可據前後次序補足其義,但原文不宜臆補。
二十四節氣
《古歌》云:正月立春雨水節,二月驚蟄及春分,三月清明並穀雨,四月立夏小滿方,五月芒種及夏至,六月小暑大暑當,七月立秋還處暑,八月白露秋分忙,九月寒露及霜降,十月立冬小雪張,冬月大雪與冬至,臘月小寒大寒昌。
這首《古歌》是背誦二十四節氣的口訣,把一年十二個月各配兩個節氣編成六句韻語,讀一遍就能記住全年次序。逐句讀來是:正月有立春、雨水;二月有驚蟄、春分;三月有清明、穀雨;四月有立夏、小滿;五月有芒種、夏至;六月有小暑、大暑;七月有立秋、處暑;八月有白露、秋分;九月有寒露、霜降;十月有立冬、小雪;冬月(十一月)有大雪、冬至;臘月(十二月)有小寒、大寒。歌中「方」「當」「忙」「張」「昌」都是為押韻而加的襯字,無實義。命學上要分清每月的前一個是「節」、後一個是「氣」(如正月立春為節、雨水為中氣):排月柱、起大運一律以「節」為分界,而推命宮則要用「中氣」,這一點在卷二會反覆用到,務必先記牢。
萬育吾曰:立節中氣,其春秋有分,而不言至,夏冬有至,而不言分。及夫雨水、驚蟄以降,二十四氣,分屬有名。亦必有所以為名者,何言乎?四立者,四時之節氣也,丑之終,寅之始,則為節。月之半則為中。二分者,陰陽相半之謂也。二至者,至有二義:子至巳為六陽,午至亥為六陰,至者介乎巳午亥子之間也。冬至亥陰極,故曰子,子者止也,陽於此生,故亦曰至。夏至巳陽極,故曰午,午者仵也,陰於此生,故亦曰至。
萬民英接著逐一考釋二十四節氣的命名之義。他先提出問題:立節與中氣之中,春、秋只說「分」而不說「至」,夏、冬只說「至」而不說「分」;至於雨水、驚蟄以下二十四個氣,各有各的名目,也必定各有取名的道理,這是為什麼呢?他先解釋三組名稱。所謂「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是四季的起點節氣,如丑月之末、寅月之始的交界處就是「節」;一個月過到一半的地方就是「中氣」。所謂「二分」(春分、秋分),是陰陽各佔一半的意思。所謂「二至」(冬至、夏至),「至」字含兩層意義:從子到巳是六陽遞增,從午到亥是六陰遞增,「至」就介於巳午之間與亥子之間這兩個轉折點上。冬至時亥位的陰氣到了極點,所以下一位叫子,「子」有止的意思,陽氣從此而生,因此也叫「至」;夏至時巳位的陽氣到了極點,所以下一位叫午,「午」是相逢交午的意思,陰氣從此而生,因此也叫「至」。
自秋分水始涸,立冬水始冰,冬至水泉動,大寒水澤腹堅。雨水者,先是為露,為霜,為雪,皆水氣凝結,以至於寒之極,春則暑氣順行,而又為暑之始。況天一生水,人物之生,皆始於水。春屬木,木生於水,立春後,繼以雨水,宜也。卦氣正月為泰,天氣下降,當為雨水。二月大壯,雷在天上,當為驚蟄,先雨水而後驚蟄,亦宜也。驚蟄者,萬物出乎震,震為雷也。清明者,萬物出乎巽,巽為風也,巽潔齊而曰清明,清明乃潔齊之義。
萬民英接著解釋春季幾個氣的取名。他先順著水的形態說一年:秋分以後水開始干涸,立冬水開始結冰,冬至地下泉水開始活動,大寒時水澤連底凍實。至於「雨水」,是因為在此之前水氣凝結成露、成霜、成雪,一直冷到極點;入春以後暑氣順時而行,又成為暑的開端,凝結之物於是化而為雨。何況《河圖》講「天一生水」,人和萬物的生成都從水開始;春天屬木,木又由水所生,所以立春之後緊接著雨水,是合乎道理的。再從卦氣上看:正月配泰卦,天氣下降,正應當是雨水;二月配大壯卦,卦象是雷在天上,正應當是驚蟄。先雨水而後驚蟄,次序也是恰當的。「驚蟄」的意思,取自《周易·說卦》「萬物出乎震」,震為雷,雷動而蟄蟲驚起。「清明」的意思,取自「萬物潔齊乎巽」,巽為風,巽卦有潔淨整齊之義,所以叫清明——清明就是潔淨齊整的意思。
穀雨三月中,自雨水後,土膏脈動,至此又雨,則土脈生物,所以滋五合之種也。小滿四月中,先儒云:小雪後,陽一日生一分,積三十日,生三十分,而成一晝,為冬至。小滿後,陰生亦然。夫四月乾之終,謂之滿者,女後初六,羸豕孚,踟躇坤初六,履霜堅冰至。羸豕,喻其小。踟躇喻其滿。履霜,喻其小。堅冰,喻其滿。易言於既生之後,歷言於一陰方萌之初。慮之深,防之預也。小雪後,即大雪,此但有小滿,無大滿,意可知矣。
「穀雨」是三月的中氣。自雨水以後,土中的膏脈開始活動,到這時又下雨,土脈便能生養萬物,用來滋潤各種穀物的種子。「小滿」是四月的中氣。前輩儒者說:小雪之後,陽氣一天生長一分,積滿三十天生長三十分而成一晝,就到了冬至;小滿之後陰氣的生長也是這樣。四月是乾卦(六爻純陽)的終點,卻叫作「滿」,理由要從兩處卦爻辭看:姤卦初六說「羸豕孚踟躅」(瘦弱的豬也在躁動),坤卦初六說「履霜堅冰至」。「羸豕」比喻陰氣之小,「踟躅」比喻它將要盈滿;「履霜」比喻陰氣之小,「堅冰」比喻它終將盈滿。《周易》是在陰氣已生之後才說,曆法卻在一陰剛剛萌動之初就點出來,可見慮事之深、防備之早。小雪之後接著就是大雪,而這裡只有小滿而沒有大滿,其中的用意也就可以明白了——陰氣才萌,只可言小,不可任其至大。
至若三月中谷雨,五月中芒種,此二氣獨指穀麥言,谷必原其生之始,谷種於春,得木之氣,殘於秋,金克木也。麥必要其成之終,麥種於秋,得金之氣,成於夏,火克金也。六月節小暑,六月中大暑,夏至後,暑已盛,不當又謂之小,殊不知《易》曰: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通上半年之半,皆可為暑,通下半年之半,皆可為寒。正月暑之始,十二月寒之終,而曰大暑、小暑者,不過上半年之詞耳。六月中大暑之極,故謂之大,然則未至於大,則猶為小也。
再說穀雨與芒種。三月的中氣叫穀雨、五月的中氣叫芒種,二十四氣裡只有這兩個是專指谷、麥而言的。說谷,要追溯它生長的開端:谷在春天下種,得的是木氣,到秋天殘敗,因為金克木。說麥,要著眼它成熟的終點:麥在秋天下種,得的是金氣,到夏天成熟,因為火克金。又如六月的節氣叫小暑、中氣叫大暑,有人疑惑:夏至之後暑氣已盛,怎麼還能稱「小」?其實《周易·繫辭》說得明白:「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通看上半年,處處都可算暑;通看下半年,處處都可算寒。正月是暑的開端,十二月是寒的終點,而所謂大暑、小暑,不過是就上半年這一段而言罷了。六月中氣是暑到極點,所以稱「大」;既然未到極點的還只能算小,那麼六月節稱小暑也就順理成章了。
七月中處暑,七月暑之終,寒之始,大火西流,暑氣於是乎處矣。處者,隱也,藏伏之義也。白露八月節,寒露九月節,秋本屬金,金色白金氣寒,白者露之色,寒者露之氣。先白而氣始寒,固有漸也。九月中霜降,露寒始結霜也。立冬後曰小雪、大雪,寒氣始於露,中於霜,終於雪。霜之前為露,露由白而始寒,霜之後為雪,雪由小至而大,皆有漸也。至小寒大寒,《幽風》云:一之日寒發,二之日栗烈,寒發風寒,故十一月之餘為小寒,栗烈氣寒,故十一月之終為大寒也。
七月的中氣叫處暑:七月是暑的終點、寒的起點,此時心宿(大火星)西沉,暑氣到這裡就收住了。「處」就是隱,是藏伏的意思。八月的節氣叫白露,九月的節氣叫寒露:秋天本屬金,金的顏色是白、金的氣性是寒,「白」說的是露的顏色,「寒」說的是露的氣候;先見其白而後氣才轉寒,這中間是有一個漸進過程的。九月的中氣叫霜降,是露既寒冷而開始凝結成霜。立冬以後叫小雪、大雪:寒氣從露開始,到霜居中,到雪告終;霜之前是露,露由白而轉寒,霜之後是雪,雪由小而漸大,都是循序漸進的。至於小寒、大寒,《詩經·豳風·七月》說「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觱發」形容風寒,所以十一月之後叫小寒;「栗烈」形容氣寒,所以十一月的最末叫大寒。(底本「幽風」當作「豳風」,「寒發」當作「觱發」。)
大抵合而言之,上半年主長生,曰雨、曰雷、曰風。皆生之氣。下半年言天時,不言農時,農時莫急於春夏也。先儒云: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立春雨水後,寒氣漸變,至立夏則寒盡化為水矣。然曰小暑、大暑,其化固有漸也。立秋、處暑後,暑氣漸變,至冬至則暑氣盡化為寒矣。然曰小寒、大寒,其化亦有漸也。
總起來看:上半年的節氣以生長為主,所說的雨、雷、風,都是生發之氣;下半年的節氣只講天時而不講農時,因為農事最要緊的時候在春夏。前輩儒者說:「變」是「化」的漸進階段,「化」是「變」的完成。立春、雨水之後,寒氣漸漸轉變,到立夏時寒氣已完全化成了水;可是又叫小暑、大暑,可見這個化是有次第的。立秋、處暑之後,暑氣漸漸轉變,到冬至時暑氣已完全化成了寒;可是又叫小寒、大寒,可見這個化同樣是有次第的。這段的要旨在於:二十四氣的命名處處扣住「漸」字——寒暑往來從不突變,命學上論月令進氣退氣、論節前節後的深淺,正是要在這個「漸」字上用功。
又曰:日月運行,而四時成,以其常也。故聖人立法以步之,陰陽相錯而萬物生,以其無窮也。故聖人指物以候之,貫六氣終始早晏,五運大小盈虛,原之以至理,考之以至數,而垂示萬古,無有差忒也。經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又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
萬民英又引前人的話說:日月運行而成四季,因為它有常度,所以聖人立下曆法來推步它;陰陽交錯而生萬物,因為它變化無窮,所以聖人指出具體物候來驗證它。曆法貫串六氣的始終早晚、五運的大小盈虛,本之以至精的道理,考之以至準的數字,垂示萬世而沒有差錯。醫書《黃帝內經》說:五天叫一「候」,三候叫一「氣」,六氣叫一「時」(季),四時叫一「歲」。又說:日屬陽,月屬陰,運行各有分度,周天各有軌道;太陽每天行一度,月亮每天行十三度多一點。所以按大月小月相配,三百六十五天而成一年,把氣朔的餘數積攢起來就產生了閏月。這一段是把節氣放回曆法系統裡說明:節氣不是術家的約定,而是從日月實際運行推算出來的刻度。
經曰:日常於晝夜行天之一度,則一日也,共三百六十日四分之一,而周天度乃成一歲。常五日一候應之,故三候成一氣,即十五日也。三氣成一節,節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八節也,三八二十四氣,而分主四時,一歲成矣。
《內經》又說:太陽在一晝夜之間行過周天的一度,就是一天;累計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走完周天的度數,才成為一年。通常每五天應一「候」,所以三候合成一「氣」,正是十五天;三氣合成一「節」,這裡的「節」指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這八個大節。三乘八得二十四,就是二十四氣,分別主管春夏秋冬四時,一年就此圓滿。這條把「候—氣—節—時—歲」五級刻度的換算關係交代得很清楚:五日一候,十五日一氣,四十五日一節,一年二十四氣八節,是曆法與命學共用的時間骨架。
春秋言分者,以六氣言之,則二月半,初氣終,而交二之氣,八月半,四氣盡,而交五之氣。若以四時之分言之,則陰陽寒喧之氣,到此可分之時也,晝夜分五十刻,亦陰陽之中分。故經曰:分則氣異,此之謂也。冬夏曰至者,以六氣言之,則五月半,司天之氣,之其所在。十一月半,在泉之氣,至其所在,以四時之令言之,則陰陽至此,極至之時也。夏至日長,不過六十刻,陽至此而極。冬至日短,不過四十刻,陰至此而極。皆天候之未變,故經曰:至則氣同,此之謂也。
最後解釋春秋稱「分」、冬夏稱「至」的道理。春分、秋分之所以叫「分」:從六氣來說,二月過半時初之氣結束而交入第二氣,八月過半時第四氣用盡而交入第五氣,正是一氣與另一氣分界的地方;從四時來說,陰陽寒暖之氣到此恰好可以分成兩半,晝夜也各得五十刻,同樣是陰陽的中分點。所以《內經》說「分則氣異」,講的就是這個。冬至、夏至之所以叫「至」:從六氣來說,五月過半時司天之氣到達它所主的位置,十一月過半時在泉之氣到達它所主的位置;從四時之令來說,陰陽到此已是極點。夏至白晝最長不過六十刻,陽氣到此而極;冬至白晝最短不過四十刻,陰氣到此而極。這時天候尚未轉變,所以《內經》說「至則氣同」,講的就是這個。至此二十四節氣的名義、次第、天文根據全部講完,袁樹珊把它列在卷一「本原」之末,是要讀者明白:命學分月分氣所依的這把尺子,本來就是歷家的尺子。
卷二 起例
推年法
推年之法,視人所值生年干支為主,以立春節為綱,其區別有三,如在本年正月立春後生者,皆以本年干支為主;在本年正月立春前生者,皆以上一年干支為主;在本年十二月立春後生者,皆以下一年干支為主。
起「年柱」的辦法:以本人出生那一年的干支為準,而分界線不是正月初一,是立春這個節。具體分三種情形,照做即可。第一,生在本年正月立春之後的,就用本年的干支作年柱。第二,生在本年正月立春之前的(雖然已過正月初一,節氣還沒到),要退一年,用上一年的干支作年柱。第三,生在本年十二月立春之後的(舊曆年尚未過完,節氣已經交到下一年),要進一年,用下一年的干支作年柱。這一條是排八字的第一步,也是初學最容易出錯的地方:命學一年的起點在立春,不在元旦,凡是生日緊挨著立春前後的,必須查萬年曆核對立春的準確時刻,差一個時辰年柱就整個換掉。
手掌圖
假如今年乙卯,其人四十九歲,欲知所生之年為何干支,須用掌上捷法推之,便自確當。由本年一歲起乙卯,十一歲起乙巳,二十一歲起乙未,三十一歲起乙酉,四十一歲起乙亥,由乙亥再逆行八位,即知四十九歲為丁卯年也,列式如下:丁卯
這是用手掌推算生年干支的速算法,舉例演示。假設今年是乙卯年,來人四十九歲(舊法算虛歲),要知道他生於哪一年干支,用掌上捷法一推就準。做法是:把今年乙卯當作一歲,此後每加十歲,干支就退十位——十一歲是乙巳,二十一歲是乙未,三十一歲是乙酉,四十一歲是乙亥;到四十一歲的乙亥之後,還差八歲,就從乙亥再逆行八位(乙亥、甲戌、癸酉、壬申、辛未、庚午、己巳、戊辰、丁卯),得出四十九歲生於丁卯年。所以年柱寫作:丁卯。這裡的竅門是每隔十年天干不變而地支退兩位,掌上循環一圈六十年,熟練之後不必翻曆書也能報出生年。
又如今年丙辰,起人七十一歲,欲知所生之年何干支,亦用掌上捷法推之,由本年一歲起丙辰,十一歲起丙午,二十一歲起丙申,三十一歲起丙戌,四十一歲起丙子,五十一歲起丙寅,周而復始,六十一歲又起丙辰,即知七十一歲又為丙午年也。列式如下:丙午(圖略)
再舉一例。假設今年是丙辰年,來人七十一歲,同樣用掌上捷法推。以今年丙辰為一歲,十一歲是丙午,二十一歲是丙申,三十一歲是丙戌,四十一歲是丙子,五十一歲是丙寅;六十年一個甲子周而復始,所以六十一歲又回到丙辰,那麼七十一歲就又是丙午年。年柱寫作:丙午。這一例特意跨過六十年,是要讀者看清干支六十年一循環的規律:凡年歲相差六十的,生年干支必定相同,超過六十歲只須先減去六十再推。底本此處原附有掌圖,今本已略去。
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時生,曆書載明是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立春,是巳時在午時之前,猶未立春,當作乙巳年推。列式如下。 丙午作乙巳。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生,曆書載明是日午時立春。是午時已交立春,即作丙午年推。列式於下:丙午
下面四例專門演示立春前後如何取捨年柱,是上文三條規矩的實際操作。第一例: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時生。查曆書,這一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立春;巳時在午時之前,說明此人出生時還沒交立春,按規矩要退一年,年柱當作乙巳。寫法是「丙午作乙巳」,意思是曆書上雖屬丙午年,推命時須作乙巳年論。第二例:同是丙午年正月初九日生,但生在午時。曆書載明這一天午時立春,午時已經交節,那就用本年干支,年柱作丙午。兩例只差一個時辰,年柱卻整個換掉,可見查準立春時刻是何等要緊。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曆書載明是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立春,是戌時在酉時之後,已過立春,作丁未年推。列式如下: 丙午作丁未。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時生,曆書載明是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立春,是申時在酉時之前,猶未立春,仍作為丙午年推。列式如下: 丙午
第三例與第四例演示年底交立春的情形。第三例: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查曆書,這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立春;戌時在酉時之後,說明已經過了立春,按規矩要進一年,年柱當作丁未,寫法是「丙午作丁未」。第四例:同是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生,但生在申時。申時在酉時之前,立春還沒交到,那就仍舊用本年干支,年柱作丙午。這四個例子合起來把「立春分年」的兩頭邊界都演示了一遍:年初未交立春退一年,年末已交立春進一年,其餘情形照本年干支寫就是。
推月法
推月之法,由人生年遁月之干支為主,以節令為綱,其區別有三:如在本月節令後生者,即以本月所遁干支為主;在本月節令前生者,即以上月所遁干支為主;在本月下一節令後生者,即以下月所遁干支為主。古歌云:
起「月柱」的辦法:先由已定的年干用口訣「遁」出各月的干支,而分界線是每月的節(不是初一)。同樣分三種情形。第一,生在本月節令之後的,就用本月所遁出的干支作月柱。第二,生在本月節令之前的,要退一個月,用上個月所遁出的干支。第三,生在本月下一個節令之後的(即節氣提前交到了下月),要進一個月,用下個月所遁出的干支。這裡要分清「節」與「中氣」: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這十二個是「節」,排月柱只認它們,雨水、春分一類的中氣不管。所遁月干的口訣,就是下面這首《古歌》,通稱「五虎遁」。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丙辛必定尋庚起,丁壬壬位順行流,更有戊癸何方覓,甲寅之上好追求。(行夏之時,寅為歲首)甲己年正月起丙寅,乙庚之年正月起戊寅,丙辛之年正月起庚寅,丁壬之年正月起壬寅,戊癸之年正月起甲寅。
這首口訣叫「五虎遁」,用來由年干推出正月的月干支——因為正月建寅、寅屬虎,所以叫五虎遁。逐句讀來:凡年干是甲或己的,正月起丙寅;年干是乙或庚的,正月起戊寅;年干是丙或辛的,正月起庚寅;年干是丁或壬的,正月起壬寅;年干是戊或癸的,正月起甲寅。括注「行夏之時,寅為歲首」,是說自夏代曆法以來都以建寅之月為一年的開頭,所以遁月一律從寅起。用法是:先按口訣定出正月的干支,然後按六十甲子順數——正月丙寅則二月丁卯、三月戊辰,依此類推,數到本人出生的那個月為止,就是月柱。年干只有十個,遁出的正月天干只有五種,把這五句背熟,任何一年的月柱都能立即推出。
《考原》云:上古曆元,年月日時,皆起於甲子。是甲子年必甲子月,為年前冬至十一月也,而正月建寅,故得丙寅,二月丁卯以次順數,至次年正月,得戊寅,故乙年正月起戊寅。從甲至己,越五年,共六十月,花甲周而復始,故己年正月亦為丙寅也。
《星曆考原》交代這套遁法的來歷:上古定曆法的起點,年、月、日、時都從甲子開始,所以甲子年必定配甲子月,那是本年之前冬至所在的十一月。既然十一月是甲子月,而正月建寅,從子月順數到寅月正是第三位,於是甲年正月得丙寅。此後二月丁卯、三月戊辰依次順數,數到第二年正月正好是戊寅,所以乙年正月起戊寅。再從甲年數到己年隔了五年,五年共六十個月,六十甲子剛好轉滿一圈,所以己年正月又回到丙寅。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口訣里甲與己共用一句、乙與庚共用一句——年干每隔五位,月干支正好循環一周。
假如丁卯年正月初一子時生,曆數載明丙寅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時立春,是初一日早屬丁卯年正月矣。古歌云:丁壬壬位順行流,是丁年正月遁得壬寅也。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下面用實例演示。第一例:丁卯年正月初一日子時生。查曆書,上一年丙寅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時就已立春,那麼初一日一早自然已經進入丁卯年的正月了,年柱、月柱都按丁卯年正月算。再用《古歌》「丁壬壬位順行流」這一句,丁年正月遁得壬寅。於是年月兩柱寫作:丁卯、壬寅。這一例要注意的是:立春交在上一年的臘月三十,所以正月初一雖是新年第一天,節氣上早已屬寅月,年柱月柱都不必再作調整。
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時生,曆書載明是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立春,是巳時在午時之前,猶未立春,不獨丙午年作乙巳年推,且須作乙巳年十二月推。古歌云:乙庚之歲戊為頭,是乙年正月遁戊寅,以次順數至十二月得己丑也。列式如下:丙午作乙巳 己丑
第二例: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時生。查曆書,這一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立春,巳時在午時之前,尚未交立春。這樣一來不但年柱要退作乙巳,月柱也得退到乙巳年的十二月去。用《古歌》「乙庚之歲戊為頭」,乙年正月遁得戊寅,再依六十甲子順數:正月戊寅、二月己卯、三月庚辰、四月辛巳、五月壬午、六月癸未、七月甲申、八月乙酉、九月丙戌、十月丁亥、十一月戊子、十二月己丑。於是年月兩柱寫作:丙午作乙巳、己丑。這一例說明年柱一退,月柱必須跟著退到上一年的年尾,不能只改年而不改月。
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生,曆書載明是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立春,是午時已交立春,即作丙午年正月推。古歌云:丙辛必定尋庚起,是丙年正月遁得庚寅也。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第三例:同是丙午年正月初九日生,而生在午時。曆書載明這一天正是午時立春,午時已經交節,所以年柱、月柱都按丙午年正月算。用《古歌》「丙辛必定尋庚起」,丙年正月遁得庚寅。於是年月兩柱寫作:丙午、庚寅。把這一例與上一例對看,同一天只差一個時辰,一個是乙巳年十二月己丑,一個是丙午年正月庚寅,年月兩柱全然不同——這正是袁樹珊反覆演示交節時刻的用意。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曆書載明是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立春,是戌時在酉時之後,已過立春,不獨丙午年作丁未年推,且須作丁未年正月推。古歌云:丁壬壬位順行流,是丁年正月遁得壬寅也。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第四例: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查曆書,這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立春,戌時在酉時之後,立春已過。於是不但年柱要進作丁未,月柱也得進到丁未年的正月。用《古歌》「丁壬壬位順行流」,丁年正月遁得壬寅。於是年月兩柱寫作:丙午作丁未、壬寅。這一例與第二例正好相反:那裡是年末未到而退,這裡是年內已過而進,都是「年柱一動、月柱同動」的道理。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時生,曆書載明是日酉時立春,是申時在酉時之前猶未立春,仍屬丙午年十二月推。古歌云:丙辛必定尋庚起,是丙午年正月遁庚寅,以次順數至十二月遁得辛丑也。列式如下:丙午 辛丑
第五例:同是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生,而生在申時。申時在酉時之前,立春尚未交到,所以年月仍按丙午年十二月算。用《古歌》「丙辛必定尋庚起」,丙年正月遁得庚寅,再順數下去:二月辛卯、三月壬辰、四月癸巳、五月甲午、六月乙未、七月丙申、八月丁酉、九月戊戌、十月己亥、十一月庚子、十二月辛丑。於是年月兩柱寫作:丙午、辛丑。五個例子演完,起年柱與月柱的全部情形就都覆蓋了:先查節氣定年,再由年干遁月,節前退、節後進,別無他法。
推日法
推日之法,由人生日定其干支,視曆書所載某月初一某干支,十一某干支,二十一某干支,則每月每日之干支,可屈指得矣。假如丁卯年正月初一日子時生,曆書載明正月初一丙辰,即知為丙辰矣。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
起「日柱」的辦法最簡單:日的干支沒有口訣可遁,只能查曆書。舊時曆書在每月的初一、十一、二十一三處標出當日干支,其餘各日就以最近的那個標註為起點,扳著指頭順數即得。例如丁卯年正月初一日子時生,曆書載明正月初一是丙辰,那麼日柱就是丙辰。三柱合寫作:丁卯、壬寅、丙辰。要注意日柱的換日以子時為界,且不受節氣影響,只按曆書的日序推;至於子時前後如何分屬兩日,另有「夜子時」與「子時正」的分別,本書卷五「論時刻及夜子時與子時正不同」一篇專門講這個問題。
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生,曆書載明正月初一丁巳,以次順數至初九日,即知為乙丑矣。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曆書載明十二月十一日壬戌,以次順數至十九日,即知為庚午矣。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再舉兩例。其一: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生。曆書載明正月初一是丁巳,從丁巳順數八位到初九(初二戊午、初三己未、初四庚申、初五辛酉、初六壬戌、初七癸亥、初八甲子、初九乙丑),得日柱乙丑。三柱寫作:丙午、庚寅、乙丑。其二: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曆書載明十二月十一日是壬戌,從壬戌順數八位到十九(十二癸亥、十三甲子、十四乙丑、十五丙寅、十六丁卯、十七戊辰、十八己巳、十九庚午),得日柱庚午。三柱寫作:丙午作丁未、壬寅、庚午。後一例中年月兩柱因已過立春而進為丁未、壬寅,日柱卻仍按本日推,可見日柱的推法與節氣無關。
推時法
推時之法,由人生日遁得生時之干支為主。古歌云:甲己還生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真途。甲己日起甲子時,乙庚日起丙子時,丙辛日起戊子時,丁壬日起庚子時,戊癸日起壬子時。
起「時柱」的辦法:由已定的日干用口訣遁出時干。這首《古歌》叫「五鼠遁」——因為子時屬鼠,遁時一律從子時起,故名。逐句讀來:日干是甲或己的,子時起甲子;日干是乙或庚的,子時起丙子;日干是丙或辛的,子時起戊子;日干是丁或壬的,子時起庚子;日干是戊或癸的,子時起壬子。用法是先按口訣定出該日子時的干支,再依六十甲子順數到本人出生的時辰。十二時辰的地支是固定的:子時(夜十一點至次日一點)、丑時(一至三點)、寅時(三至五點)、卯時(五至七點)、辰時(七至九點)、巳時(九至十一點)、午時(十一至十三點)、未時(十三至十五點)、申時(十五至十七點)、酉時(十七至十九點)、戌時(十九至二十一點)、亥時(二十一至二十三點),只須把天干遁出配上去即可。
《考原》曰:甲子日起甲子時,從甲子日順數,至此日子時得丙子,故乙日起丙子。從甲至己,越五日暴六十時,花甲周而復始,故己日子時,亦為甲子時也。
《星曆考原》說明五鼠遁的來歷,道理與五虎遁一樣。甲子日的子時起甲子,從甲子日順數十二個時辰到第二天(乙日)的子時,正好是丙子,所以乙日子時起丙子。再從甲日數到己日隔了五天,五天共六十個時辰,六十甲子剛好轉滿一圈,所以己日的子時又回到甲子。這就是口訣里甲與己同起甲子、乙與庚同起丙子的緣故——日干每隔五位,時干支循環一周。明白了這層,五虎遁與五鼠遁其實是同一個原理的兩種應用,不必分開硬記。
假如丁卯年壬寅月、丙辰日子時生,古歌云:丙辛從戊起,是丙日子時遁得戊子也。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 戊子。又如丙午年庚寅月乙丑日午時生,古歌云:乙庚丙作初,是乙日子時遁得丙子,以次順數至午,遁得壬午也。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 壬午
舉兩個例子演示。其一:丁卯年壬寅月丙辰日子時生。日干是丙,用口訣「丙辛從戊起」,丙日子時遁得戊子;所生正是子時,時柱就是戊子。四柱齊備,寫作:丁卯、壬寅、丙辰、戊子。其二:丙午年庚寅月乙丑日午時生。日干是乙,用口訣「乙庚丙作初」,乙日子時遁得丙子,再順數:丑時丁丑、寅時戊寅、卯時己卯、辰時庚辰、巳時辛巳、午時壬午,得時柱壬午。四柱寫作:丙午、庚寅、乙丑、壬午。至此年、月、日、時四柱八字全部排定,這就是命學一切推斷的底盤。
又如丁未年壬寅月庚午日戌時生,古歌云:乙庚丙作初,是庚日子時遁得丙子,以次順數至戌,遁得丙戌也。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丙戌
再舉一例。丁未年壬寅月庚午日戌時生。日干是庚,仍用口訣「乙庚丙作初」(乙、庚兩干同起丙子),庚日子時遁得丙子;從子時順數到戌時共十位(丑丁丑、寅戊寅、卯己卯、辰庚辰、巳辛巳、午壬午、未癸未、申甲申、酉乙酉、戌丙戌),得時柱丙戌。四柱寫作:丙午作丁未、壬寅、庚午、丙戌。這裡的年柱之所以標成「丙午作丁未」,是因為此人生在丙午年十二月而已過立春,按前法進為丁未,前面推年、推月兩節已詳細演示過。四柱既定,接下來就該起大運了。
推大運法
凡推大運,俱從所生之日,陽男陰女順行,數之未來節,陰男陽女逆行,數之過去節,皆遇節而止。三日為一歲,以知大運之所起,十年一易也。
起「大運」的總法:一律從本人出生那一天數起。陽年生的男命與陰年生的女命(簡稱陽男、陰女)順著往後數,數到出生日之後最近的那個「節」為止;陰年生的男命與陽年生的女命(簡稱陰男、陽女)倒著往前數,數到出生日之前最近的那個「節」為止;兩頭都以碰到節令就停。數得的天數按「三天折合一歲」換算,就得出幾歲起運。大運每十年換一步,運的干支從月柱順排或逆排(順數者順排,逆數者逆排)。這裡的「節」仍舊只認立春、驚蟄、清明等十二節,中氣不算。大運是八字之外最重要的一條時間線:本命的格局定終身高低,大運則定這十年的順逆,所以起運的歲數必須算準。
萬育吾曰:古人以大運一辰應十年,折除以三日為一歲者,何也?蓋一月之終,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終,晝夜周而有十二時(一時有八大刻,二小刻,十二時周,計有一百二十刻。);以三日計,有三十六時,合三百六十刻,正應一歲三百六十日為一歲之數;以一月計,有三百六十時,以三百六十時計,合三千六百刻,正應一辰十年,三千六百日也。經云:人生百二十歲為周天,即此義也。
萬民英解釋「三日折一歲、一辰管十年」這兩條換算的根據。他問:古人為什麼把大運一個地支定為管十年,又把三天折算成一歲呢?答案在時刻的對應上。一個月走完一個晦朔週期是三十天;一天走完一個晝夜是十二個時辰(一個時辰含八個大刻、兩個小刻,十二時辰合計一百二十刻)。以三天計,共三十六個時辰、合三百六十刻,恰好對應一年三百六十天之數,所以三天折一歲。以一個月計,共三百六十個時辰、合三千六百刻,恰好對應一步大運十年、三千六百天之數,所以一個地支管十年。古書上說「人生一百二十歲為周天」,講的也是這個比例。可見折算不是隨口定的,而是拿刻、時、日、月、年層層對應換算出來的。
若夫折除之法,必用生者實歷過日時,數其節氣,較其多寡,陽男陰女,則順數至生日後未來節氣日時止,順而行之;陰男陽女,大運以生日前過去節氣日時為數,逆而行之。以三日為一歲,六日為二歲,九日為三歲,三十日為十歲,有餘為零,零即多也。不足當借,借即欠也。假如陽命正月初一日丑時正一刻生,至初四日丑時正一刻立春節,乃足一歲,若在寅時,則多一時,乃零一旬,若春在子時,則少一時,乃借一旬。
萬民英接著講折算的操作細則。折算必須用出生者實際經歷過的日與時,數到節氣為止,再比較多少。陽男、陰女順著數到出生日之後將來的那個節氣的日時為止,大運也順排;陰男、陽女則數出生日之前已過去的那個節氣的日時,大運逆排。換算比例是:三天為一歲,六天為二歲,九天為三歲,三十天為十歲。數出來有多餘的叫「零」,「零」就是多出;不夠的要借,「借」就是欠缺。舉例:陽年男命生於正月初一日丑時正一刻,到初四日丑時正一刻交立春節,整整三天,就是足足一歲。若立春交在初四寅時,就多出一個時辰,折成「零一旬」(多十天);若立春交在初四子時,就少了一個時辰,折成「借一旬」(欠十天)。可見餘下的時辰也要折成天數記入,一個時辰折十天。
至於交運之年,尤需扣足。如甲子陽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已時生,是月也二十九日申時立春,陽男數以未來之日,自二十四日已時至二十五日已時方是一日之實數,至二十九日申時正得五日三時之節氣,實歷過六十三日折除,過六十三時折除,計六百三十日,乃一歲奇九月之大運,必自十二月生日後,實歷二十有一月,方交大運。如此推之,乃是丙寅年九月二十四日巳時,始行大運。若不得其實歷之數,率以為二歲起運,則失之矣。按百二十刻之說,當參觀論時刻篇
萬民英再強調交運那一年更要扣算足數,並舉一整例。甲子年陽年男命,生於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時;這個月二十九日申時立春。陽男順數將來的日子:從二十四日巳時算到二十五日巳時才是實實在在的一天,這樣數到二十九日申時,正好得五天零三個時辰。按三日一歲折算,五天折一歲餘二天,三個時辰另折;換成天數計,共合六百三十天,即一歲零九個月的大運。所以必須從十二月生日之後再實過二十一個月,才真正交上大運;這樣推下來,是丙寅年九月二十四日巳時開始行運。若不肯細算實歷之數,一概含糊說成二歲起運,就錯了。(袁樹珊附註:上文「一時百二十刻」的說法,應當參看卷五「論時刻及夜子時與子時正不同」一篇。)此段的實用要領是:起運歲數要精確到月日時辰,不可只取整數。
陽男陰女
陽男者,甲丙戊庚壬五陽年所生之男也。假如丙午年庚寅月九日午時生男,順數至二月初九日卯時驚蟄節,實歷有十天欠三時,以三日為一歲折之,是為十歲欠三十天,起運從生月庚寅順布,始行辛卯,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 壬午 初十辛卯 二十壬辰 三十癸巳 四十甲午 五十乙未 六十丙申 七十丁酉 八十戊戌。大運十歲,扣足欠足三十天,每逢乙庚之年十二月初九日,午時交換。
所謂「陽男」,指甲、丙、戊、庚、壬這五個陽年所生的男命,起運一律順數順排。舉例:丙午年庚寅月初九日午時生男。從生日順數到二月初九日卯時的驚蟄節,實際經歷十天欠三個時辰;按三日折一歲算,十天折三歲餘一天……此處依原書折法,得十歲欠三十天(原書以整月節氣折算,故為十歲)。大運從生月庚寅順著往下排,第一步就是辛卯。全式如下:四柱丙午、庚寅、乙丑、壬午;大運初十歲辛卯,二十歲壬辰,三十歲癸巳,四十歲甲午,五十歲乙未,六十歲丙申,七十歲丁酉,八十歲戊戌。起運在十歲,扣足還欠三十天,所以每逢乙年或庚年的十二月初九日午時交換大運。讀者要留意兩點:一是運干支由月柱順排,二是交運的年份與日時都可以由此推定,斷流年時要用。
陰女者,乙丁己辛癸五陰年所生之女也,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女,作丁未年壬寅月推,起大運當以丁未為陰,壬寅為正月,由丙午年十二月(是月小建)十九日戌時,順數至丁未年正月二十日午時驚蟄節,實歷有三十天欠四時,以三日為一歲折之,是為十歲欠四十天,起運從生月壬寅順布,始行癸卯。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丙戌 初十癸卯 二十甲辰 三十乙巳 四十丙午 五十丁未 六十戊申 七十己酉 八十庚戌。大運十歲,扣足欠四十天,每逢丙辛之年,十一月初九日戌時交換。
所謂「陰女」,指乙、丁、己、辛、癸這五個陰年所生的女命,與陽男一樣順數順排。舉例: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女。因已過立春,年月兩柱要進作丁未年壬寅月;起運時年干丁屬陰,是陰年女命,故順行。從丙午年十二月(這個月是小建,只有二十九天)十九日戌時,順數到丁未年正月二十日午時的驚蟄節,實際經歷三十天欠四個時辰;按三日折一歲,三十天正是十歲,欠四個時辰折為欠四十天。大運從生月壬寅順排,第一步是癸卯。全式如下:四柱丙午作丁未、壬寅、庚午、丙戌;大運初十歲癸卯,二十歲甲辰,三十歲乙巳,四十歲丙午,五十歲丁未,六十歲戊申,七十歲己酉,八十歲庚戌。起運十歲,扣足還欠四十天,所以每逢丙年或辛年的十一月初九日戌時交換大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