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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詮評註 · 第 2 卷

清 · 沈孝瞻 · 第 2 卷 / 6

十、論用神變化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變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餘皆有藏,不必四庫也。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為提,不透甲而透丙,則如知府不臨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變化之由也。故若丁生亥月,本為正官,支全卯未,則化為印。己生申月,本屬傷官。藏庚透壬,則化為財。凡此之類皆用神之變化也。

沈氏原文說:用神既然以月令為主,可是月令地支所藏的人元往往不止一個,用神因此就有了變化。十二地支之中,除了子、午、卯、酉是單氣之外,其餘各支都藏有幾個人元,並不限於辰戌丑未四墓庫。就拿寅來說,甲木是它的本氣之主,好比一郡有知府;丙火在寅長生,好比郡裡有同知;戊土也在寅長生,好比郡裡有通判。假使以寅月為提綱,天干不透甲而透丙,那就好比知府不到任,由同知來做主。這就是用神變化的由來。所以像丁火生在亥月,亥中壬水本是正官,若地支卯未齊全會成木局,官就化成了印;己土生在申月,申中庚金本是傷官,若庚金藏而壬水透出,傷官就化成了財。凡屬這一類,都是用神的變化。

變之而善,其格愈美;變之不善,其格遂壞。何謂變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財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為印。癸生寅月,不專以煞論。此二者以透出而變化者也。

沈氏原文說:變得好,格局就越發精美;變得不好,格局就此敗壞。什麼叫變得好?譬如辛金生在寅月,寅中甲木本是辛的正財,而寅中丙火長生,丙一透出便是辛的正官,於是「化財為官」;壬水生在戌月,戌中戊土本是壬的七煞,而戌中辛金一透出,煞便轉成印,於是「化煞為印」。又如癸水生在寅月,寅中戊土本為癸之正官、丙火為財、甲木為傷,就不能專按煞來論(底本此句文字略有脫誤)。以上這些,都是因為地支所藏之神透出天干而生變化的。

癸生寅月,月令傷官秉令,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寅午戌三合,傷化為財;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為財論,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財旺生官論。蓋寅午戌三合變化在前,不作傷官見官論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會午會戌,則劫化為食傷,透戊則為食傷生財,不作比劫爭財論。此二者因會合而變化者。因變化而忌化為喜,為變之善者。

評註承上申說因會合而生的變化:癸水生在寅月,寅中甲木是傷官當令,甲藏而丙透,地支又會午會戌,寅午戌三合成火局,傷官就化成了財;再加上丙火透干,便完全按財格來論。即使丙不透而透出戊土,也當作「財旺生官」看,因為寅午戌三合的變化在先,就不再按「傷官見官」去論了。又如乙木生在寅月,寅中甲木是月劫當令,地支會午會戌成火局,劫財便化成了食神傷官;再透戊土,就是食傷生財,也不再按「比劫爭財」去論。這兩例都是因會合而生的變化。由於這種變化,原本的忌神轉成了喜神,這就是所謂「變之善者」。

何謂變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為印綬,甲不透干而會午會戌,則化為劫。丙生申月,本屬偏財,藏庚透壬,會子會辰,則化為煞。如此之類亦多,皆變之不善者也。

沈氏原文說:什麼叫變得不好?譬如丙火生在寅月,寅中甲木本是丙的印綬,可是甲不透干,地支反而會午會戌合成火局,印就化成了劫財,日主已旺而更旺。又如丙火生在申月,申中庚金本是丙的偏財,可是庚藏而壬水透出,地支又會子會辰合成水局,財就化成了七煞,反過來攻身。這一類的例子也很多,都屬於變得不好的。

又有變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財,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則財能生官,印逢財而退位,雖通月令,格成傷官,戊官忌見。丙生寅月,午戌會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則仍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則食神能制煞生財,仍為財格,不失富貴。如此之類甚多,是皆變而不失本格者也。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變化不靈,善觀命者,必於此細詳之。

沈氏原文說:還有一種是雖然起了變化卻不失本格的。譬如辛金生在寅月,透丙而化財為官,可是甲木也透了出來,那麼格局仍成正財,正官只是它的兼格。又如乙木生在申月,透壬而化官為印,可是戊土也透了出來,戊財能去生申中庚官,印遇財便退居其次;申中庚金對乙是正官,可乙的傷官丙火若得勢,格便成傷官,這時戊土所生的官星就是所忌見的了(底本此段文字有訛脫,大意如此)。又如丙火生在寅月,地支午戌會成火局把印化成劫,可是若另透甲木或透壬水,仍舊算印格,格不算破。又如丙火生在申月,逢壬而化財為煞,可是若再透戊土,食神能制煞又能生財,仍舊算財格,不失富貴。這一類例子很多,都是變了卻不失本格的。所以說,八字沒有用神就立不起來,用神不懂變化就不靈活;善於看命的人,必須在這裡細細推詳。

十一、論用神純雜

用神既有變化,則變化之中,遂分純、雜。純者吉,雜者凶。何謂純?互用而兩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並透,財與官相生,兩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並透,財與食相生,兩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並透,煞與食相剋,相剋而得其當,亦兩相得也。如此之類,皆用神之純者。

沈氏原文說:用神既然有變化,那麼變化之中就分出「純」與「雜」:純的吉,雜的凶。什麼叫純?兩神交互為用而彼此相投相得,就是純。譬如辛金生在寅月,寅中甲木與丙火一併透出,甲為財、丙為官,財能生官,兩者相得。又如戊土生在申月,申中庚金與壬水一併透出,壬為財、庚為食神,食神能生財,兩者相得。又如癸水生在未月,未中乙木與己土一併透出,己為七煞、乙為食神,食神克煞,克得其所,也算兩者相得。這一類,都是用神純粹的。

何謂雜?互用而兩不相謀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並透,官與傷相剋,兩不相謀也。甲生辰月,戊壬並透,印與財相剋,亦兩不相謀也。如此之類,皆用之雜者也。純雜之理,不出變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學命者不可不知也。

沈氏原文說:什麼叫雜?兩神交互為用卻各行其是、互不相謀,就是雜。譬如壬水生在未月,未中乙木與己土一併透出,己為正官、乙為傷官,傷官偏要去克官星,兩者不相謀。又如甲木生在辰月,辰中戊土與癸水(此處透壬亦同)一併透出,水為印、土為財,財偏要去壞印,兩者也不相謀。這一類,都是用神駁雜的。純與雜的道理,總歸還是從「變化」上來,把它分開來疏解,道理就更加分明;學命的人不可不懂。

十二、論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財官印食煞傷劫刃,何格無貴?何格無賤?由極貴而至極賤,萬有不齊,其變千狀,豈可言傳?然其理之大綱,亦在有情無情、有力無力之間而已。

沈氏原文說:八字既然有用神,就必然有格局;有了格局,就必然有高低之分。財、官、印、食、煞、傷、劫、刃這八種格,哪一格裡沒有出過貴人?哪一格裡沒有出過賤命?從極貴一直到極賤,參差萬狀、變化千端,豈是言語所能一一說盡的?不過它道理的大綱,也不過在「有情無情」「有力無力」這兩句話之間罷了。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財,而四柱帶傷,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謂合傷存官,遂成貴格,以其有情也。財忌比劫,而與煞作合,劫反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為劫,逢庚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貴格,亦以其有情也。

沈氏原文舉「有情」之例:一般說正官格佩印不如透財來得好,但若四柱帶著傷官,反倒要推重佩印。所以甲木以酉中辛金為官,命裡透出丁火傷官,又有壬水來把丁合住,這叫「合傷存官」,於是成了貴格——因為這一合來得有情。又如財格最怕比肩劫財來奪,可是劫財偏偏與七煞相合,劫反而成了可用之物。所以甲木生在辰月,透出戊土成財格,遇上乙木是劫財、逢上庚金是七煞,乙庚一合,忌神兩兩牽制,各自都派上了用場,於是成了貴格——這也是因為合得有情。

身強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剛,秋木盛,三者皆備,極等之貴,以其有力也。官強財透,身逢祿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貴,亦以其有力也。

沈氏原文舉「有力」之例:日主身強、七煞透出而食神又旺。譬如乙木生在酉月,辛金七煞透出,丁火食神剛健,而秋天的乙木本身又得比印之助而盛,煞、食、身三者都具備,這就是極品的貴命——因為三者都有力。又如官星強、財星透出,日主自己又坐祿坐刃。譬如丙火生在子月,癸水正官透出,庚金財星顯露,而日支時支坐著寅木與午火,官、財、身三者力量均衡,於是成為大貴——這也是因為有力。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祿即丁之長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沈氏原文說:還有既有情又有力、既有力又有情的。譬如甲木用酉中辛金為官,壬水把丁火傷官合住,使官星清純,而這壬水本身又根深有力,這就是有情而兼有力。又如乙木用酉中辛金為煞,辛煞被丁火食神所制,而辛金的祿在酉、丁火的長生也在酉,兩者同在月令生根,這就是有力而兼有情。凡此都屬格局中最高的一等。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強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並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沈氏原文接著說:譬如甲木用酉官,透出丁火傷官而以癸水去克它,用克總不如用壬水去合來得乾淨,這就叫有情卻不是情之至。又如乙木生在酉月遇七煞,透丁火來制煞,可是或者煞強而丁略弱,或者丁旺而煞不夠昂揚,又或者辛煞與丁食都旺而乙木自身根不夠深,這就叫有力卻不是力之全。這一類是格局雖高而次一等的。

至如印用七煞,本為貴格,而身強印旺,透煞孤貧,蓋身旺不勞印生,印旺何勞煞助?偏之又偏,以其無情也。傷官佩印,本秀而貴,而身主甚旺,傷官甚淺,印又太重,不貴不秀,蓋欲助身則身強,制傷則傷淺,要此重印何用?是亦無情也。又如煞強食旺而身無根,身強比重而財無氣,或夭或貧,以其無力也。是皆格之低而無用者也。然其中高低之故,變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鈞之力,或半字而敗全局之美,隨時觀理,難以擬議,此特大略而已。

沈氏原文再舉反面之例:印格用七煞來生印,本是貴格;可是日主已經身強、印又已旺,再透七煞,反而孤苦貧寒。因為身旺就用不著印來生,印旺又何須煞來幫?這是偏上加偏,所以叫無情。又如傷官佩印,本是又秀又貴的;可是日主非常旺、傷官很淺、印又太重,就既不貴也不秀。想用印來幫身吧,身本來已強;想用印來制傷吧,傷本來已淺;要這麼重的印做什麼用?這也是無情。再如七煞強、食神旺而日主毫無根氣,或者日主身強、比劫又重而財星毫無氣勢,那就不是夭折便是貧困,這是因為無力。這些都屬格局低下而無所可用的。然而其中高低的緣由,變化極其細微:有時一個字就有千鈞之力,有時半個字就敗掉了全局之美,只能隨時就局觀理,難以預先擬定,上面所講不過是個大略罷了。

十三、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八字之中,變化不一,遂分成敗;而成敗之中,又變化不測,遂有因成得敗,因敗得成之奇。是故化傷為財,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為用,卯未會財,乃以黨煞,因成得敗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帶財以損太過,逢煞則煞印忌財,因成得敗也。如此之類,不可勝數,皆因成得敗之例也。

沈氏原文說:八字之中變化不一,於是有成有敗;而成敗之中又變化莫測,於是出現了「因成得敗」「因敗得成」這種奇局。譬如把傷官化為財,本是格局之成;可是辛金生在亥月,亥中壬水是傷官,天干透丁火為七煞取用,地支再有卯未來會成木局,木財一成,反倒去黨助丁煞攻身,這就是因成而得敗。又如印格用七煞生印,本是格局之成;可是癸水生在申月,秋金重重、印太多了,本該略帶一點財來損其太過,一旦又逢七煞,煞印相生的格局最忌財來壞印,財與煞兩不相容,這也是因成而得敗。這一類例子數不勝數,都是因成得敗的樣子。

官印逢傷,格之敗也,然辛生戊月,年丙時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洩身為秀,是因敗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敗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時上逢壬,則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雜,煞刃局清,是因敗得成矣。如此之類,亦不可勝數,皆因敗得成之例也。

沈氏原文說:反過來,官印格遇上傷官,本是格局之敗;可是辛金生在戌月(底本「戊月」當作「戌月」),年干丙火為官、時干壬水為傷官,中間隔著月干戊土,壬水越不過戊土去克丙火,反而能洩辛金之身而成秀氣,這就是因敗而得成。又如煞刃格遇上食神,本是格局之敗;可是庚金生在酉月坐羊刃,年干丙火為七煞、月干丁火為正官,官煞混雜,時上又逢壬水食神,壬與丁合,把官合走留下了煞,官煞不再混雜,煞刃格反倒清純,這也是因敗而得成。這一類例子同樣數不勝數,都是因敗得成的樣子。

其間奇奇怪怪,變幼無窮,惟以理權衡之,隨在觀理,因時運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種至當不易不論。觀命者毋眩而無主、執而不化也。

沈氏原文收束說:這裡頭奇奇怪怪,變幻無窮(底本「變幼」當作「變幻」),只有拿道理去權衡它,隨處就局看理,隨時令運勢去變通。任憑它奇奇怪怪,自然有一種最恰當而不可移易的定論(底本「不易不論」當作「不易之論」)。看命的人切不可被這些花樣弄得眼花繚亂、心中無主,也不可死執一法而不知變通。

十四、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論命惟以月令用神為主,然亦須配氣候而互參之。譬如英雄豪傑,生得其時,自然事半功倍;遭時不順,雖有奇才,成功不易。是以印綬遇官,此謂官印雙全,無人不貴。而冬木逢水,雖透官星,亦難必貴,蓋金寒而水益凍,凍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身印兩旺,透食則貴,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為秀氣,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洩身,而即可以調候也。

沈氏原文說:論命固然以月令用神為主,但也必須配上氣候一併參看。好比英雄豪傑,生逢其時,自然事半功倍;若遭遇時勢不順,縱有奇才,也難以成功。所以印綬格遇上官星,叫作「官印雙全」,沒有不貴的;可是冬天的木以水為印,雖然透出金為官星,也未必就貴,因為金在冬天本已寒冷,反使水更加冰凍,凍住的水生不了木,道理就在這裡。又如身與印兩旺而透出食神,就主貴,凡印格都是如此;而用在冬天的木身上尤其顯得秀氣,因為冬木逢火,不但可以洩日主之秀,同時還能調和寒暖之候。

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而金水見之,反為秀氣。非官之不畏夫傷,而調候為急,權而用之也。傷官帶煞,隨時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傷官佩印,隨時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濟水,水濟火也。

沈氏原文說:傷官見到官星,照例禍患百出;可是金水傷官見了官星,反倒成為秀氣。這並不是說官星不怕傷官,而是因為冬月金水太寒,調候更為急迫,只好權衡輕重而用它。又如傷官帶七煞,什麼時候都用得上,而用在冬天的金上,秀氣要勝過百倍。傷官佩印,也是什麼時候都用得上,而用在夏天的木上,秀氣同樣勝過百倍——這正是火來救濟水、水來救濟火的道理。

傷官用財,本為貴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貴,凍水不能生木也。傷官用財,即為秀氣,而用之夏木,貴而不甚秀,燥土不甚靈秀也。

沈氏原文說:傷官用財,本來是貴格;可是用在冬天的水日主身上,木為傷、火為財,即便小有富厚,也多半不貴,因為冰凍的水生不出木來,傷官無力自然生不起財。傷官用財本身就是秀氣;可是用在夏天的木日主身上,火為傷、土為財,雖貴卻算不上很秀,因為夏月火炎土燥,燥土本身不夠靈秀。

春木逢火,則為木為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論;秋金遇水,則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論。氣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見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見官無礙。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會成水局,天干透丁,以為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干頭,便為貴格,與食神傷官喜見官之說同論,亦調候之道也。

沈氏原文說:春天的木遇上火,叫作「木火通明」(底本「則為木為通明」當作「則為木火通明」),夏天的木就不能這樣論;秋天的金遇上水,叫作「金水相涵」,冬天的金也不能這樣論。氣有衰有旺,取用自然不同。春木逢火成木火通明,不宜再見官星來克身;而秋金遇水成金水相涵,見官星卻沒有妨礙。假如庚金生在申月,地支中有子或有辰,會成水局,天干透出丁火當作官星,只要壬水癸水不透在天干上去傷丁,便是貴格——這與「食神傷官喜見官」的說法是一個道理,也屬於調候的路數。

食神雖逢正印,亦謂奪食,而夏木火盛,輕用之亦秀而貴,與木火傷官喜見水同論,亦調候之謂也。此類甚多,不能悉述,在學者引伸觸類,神而明之而已。

沈氏原文說:食神即便碰上正印,也算是「奪食」;可是夏天的木火氣太盛,稍微用一點印來潤澤,反而又秀又貴,這與「木火傷官喜見水」的說法是一個道理,同樣是調候的意思。這一類情形很多,無法一一說盡,全靠學者自己舉一反三、觸類旁通,融會貫通而心領神會罷了。

十五、論相神緊要

月令既得用神,則別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輔者是也。如官逢財生,則官為用,財為相;財旺生官,則財為用,官為相;煞逢食制,則煞為用,食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變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賴此一字而成者,均謂之相也。

沈氏原文說:月令既已取定了用神,別的位置上也必定有一個「相神」,好比君主之下有宰相,是輔佐用神的。譬如官星得財來生,官是用神、財就是相神;財旺而能生官,財是用神、官就是相神;七煞得食神制伏,煞是用神、食神就是相神。不過這只是死板的舉例,還不算通權達變的妙處。扼要地說,凡是全局的格局全靠某一個字才得以成立的,那個字就叫作相神。

傷用神甚於傷身,傷相甚於傷用。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則合傷存官以成格者,全賴壬之相;戊用子財,透甲並己,則合煞存財以成格者,全賴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時上逢戊,則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賴戊之相。

沈氏原文說:傷了用神比傷了日主還嚴重,傷了相神比傷了用神還嚴重。譬如甲木用酉中辛金為官,天干透出丁火傷官而又逢壬水,能夠合去傷官、保住官星而成格的,全靠壬水這個相神;戊土用子中癸水為財,天干透出甲木七煞而又並列己土,能夠合去七煞、保住財星而成格的,全靠己土這個相神;乙木用酉中辛金為煞,年干是丁火食神、月干是癸水偏印,癸要克丁使煞無制,時上恰好有戊土,把癸印合去、讓丁火得以制煞的,全靠戊土這個相神。

癸生亥月,透丙為財,財逢月劫,而卯未來會,則化水為木而轉劫以生財者,全賴於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洩氣,不通月令而金氣不甚靈,子辰會局,則化金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賴於子辰之相。如此之類,皆相神之緊要也。

沈氏原文再舉兩例:癸水生在亥月,天干透出丙火為財,可是亥中壬水是月劫,正要奪財;這時地支若有卯有未來與亥會成木局,就把水化成了木,劫財轉而去生財,這全靠卯未這兩個相神。又如庚金生在申月,天干透出癸水洩秀,可是癸水不通月令之根,金氣顯不出靈秀;這時地支若有子有辰與申會成水局,就把金化成了水,成就「金水相涵」,這全靠子辰這兩個相神。諸如此類,都可見相神的緊要。

相神無破,貴格已成;相神相傷,立敗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傷以護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傷矣;丁用酉財,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財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傷矣。是皆有情而化無情,有用而成無用之格也。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種議論,一種作用,一種棄取,隨地換形,難以虛擬,學命者其可忽諸?

沈氏原文說:相神沒有被破,貴格便已經成立;相神一旦被傷,格局立刻就敗。譬如甲木用酉官,透出丁火傷官而有癸水印綬,本已制住傷官、護住了官星;偏偏又逢一個戊土,癸水去與戊土相合,便騰不出手來制丁,這就是癸水這個相神被傷。又如丁火用酉中辛金為財,天干透癸水七煞而有己土食神,本已制煞而生財;偏偏又透一個甲木,己土去與甲木相合,便騰不出手來制癸,這就是己土這個相神被傷。這些都是本來有情反變成無情、本來有用反變成無用的格局。凡是一個八字排定,必定有一套議論、一種作用、一番取捨,隨著局面不同而形態各異,無法憑空擬想;學命的人怎麼可以忽視相神呢?

十六、論雜氣如何取用

四墓者,雜氣也,何以謂之雜氣?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謂之雜氣也。如辰本藏戊,而又為水庫,為乙餘氣,三者俱有,於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會取其清者用之,雜而不雜也。何謂透干?如甲生辰月,透戊則用偏財,透癸則用正印,透乙則用月劫是也。何謂會支?如甲生辰月,逢申與子會局,則用水印是也。一透則一用,兼透則兼用,透而又會,則透與會並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無情者則不吉。

沈氏原文說:辰、戌、丑、未這四個墓庫,叫作「雜氣」。為什麼叫雜氣?因為它們裡面所藏的人元多,可取的用神不止一個,所以稱為雜氣。譬如辰,本氣藏戊土,同時又是水的墓庫,又是乙木的餘氣,三樣俱全,究竟該取哪一樣為用?其實很容易:看天干透出什麼、地支會成什麼局,取其中最清純的一樣來用,看似雜而其實不雜。什麼叫「透干」?譬如甲木生在辰月,透出戊土就用偏財,透出癸水就用正印,透出乙木就用月劫。什麼叫「會支」?譬如甲木生在辰月,地支再逢申與子會成水局,就用水做印。透出一個就用一個,兩個都透就兩個兼用;既有透干又有會支,那就透與會並用。它們配合起來有情的就吉,配合起來無情的就不吉。

何謂有情?順而相成者是也。如甲生辰月,透癸為印,而又會子會申以成局,印綬之格,清而不雜,是透干與會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為官,而又逢乙以為印,官與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兩干並透,合而情也。又如甲生丑月,辛透為官,或巳酉會成金局,而又透己財以生官,是兩干並透,與會支合而有情也。

沈氏原文說:什麼叫有情?彼此順承而互相成就,就是有情。譬如甲木生在辰月,透出癸水為印,地支又會子會申合成水局,印綬格清純不雜,這是透干與會支配合得有情。又如丙火生在辰月,透出癸水為正官,同時又有乙木為印,官生印、印生身,而乙木這個印還能疏去辰中暗藏的戊土、使官星不受土的混濁,這是兩干並透而配合有情。又如甲木生在丑月,丑中辛金透出為官,或者地支巳酉與丑會成金局,同時又透己土為財去生官,這是兩干並透再加會支,配合起來有情。

何謂無情?逆而相背者是也。如壬生未月,透己為官,而地支會亥卯以成傷官之局,是透官與會支,合而無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為財,又或透壬癸以為印,透癸則戊癸作合,財印兩失,透壬則財印兩傷,又以貪財壞印,是兩干並透,合而無情也。又如甲生戌月,透辛為官,而又透丁以傷官,月支又會寅會午以成傷官之局,是兩干並透,與會支合而無情也。

沈氏原文說:什麼叫無情?彼此相逆而互相背離,就是無情。譬如壬水生在未月,透出己土為正官,可是地支又與亥卯會成木局、成了傷官之局,傷官正要克官,這是透官與會支配合得無情。又如甲木生在辰月,透出戊土為財,同時又透壬水或癸水為印:透癸的話,戊與癸相合,財與印兩下落空;透壬的話,財克印、印又要克火土之勢,財印兩傷,還落個「貪財壞印」,這是兩干並透而配合無情。又如甲木生在戌月,透出辛金為官,同時又透丁火傷官去克辛,月支又與寅、午會成火局助長傷官,這是兩干並透再加會支,配合起來無情。

又有有情而卒成無情者,何也?如甲生辰月,逢壬為印,而又逢丙,印綬本喜洩身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會申會子,則透丙亦無所礙。又有甲生辰月,透壬為印,雖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與辰沖,二者為月沖而土動,干頭之壬難通月令,印格不成,是皆有情而卒無情,富而不貴者也。

沈氏原文說:還有本來有情、結果卻變成無情的,這是為什麼?譬如甲木生在辰月,逢壬水為印,同時又逢丙火食神。印格本來喜歡有食傷洩身為秀,看上去像是成格了;可是火能生土,丙火反而助長了辰中的戊土,土旺就來克水,印格便不清純。這種情形,必須壬水透在天干、地支又會申會子成水局,印根深厚,那麼再透丙火也就沒有妨礙了。又如甲木生在辰月,透壬為印,雖然不露丙火,可是地支逢一個戌,戌與辰相沖,月支被沖而土動,天干的壬水便難通月令之根,印格也就立不起來。這些都是本來有情而終於無情,只能富而不能貴的命。

又有無情而終有情者,何也?如癸生辰月,透戊為官,又有會申會子以成水局,透干與會支相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財,譬如月劫用官,何傷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為食,而又透壬為煞,是兩干並透,而相剋也。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帶煞,煞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貴。是皆無情而終為有情也。

沈氏原文說:又有本來無情、結果卻變成有情的,這是為什麼?譬如癸水生在辰月,透出戊土為正官,地支又會申會子合成水局,透干的土與會支的水正好相剋。然而被土所克的乃是水局的劫財,這就好比月劫格用官星來制劫,有什麼妨害呢?又如丙火生在辰月,透出戊土為食神,同時又透壬水為七煞,兩干並透而水火相剋。然而被食神所克的乃是偏官,這就好比食神帶煞、煞得食神制伏,兩者都是美格,局面反而更貴。這些都是本來無情而終於有情的。

十七、論墓庫刑沖之說

辰戌丑未,最喜刑沖,財官入庫不沖不發——此說雖俗書盛稱之,然子平先生造命,無是說也。夫雜氣透干會支,豈不甚美?又何勞刑沖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豈非偏財?申子會豈非印綬?若戊土不透,即辰戌相沖,財格猶不甚清也。至於透壬為印,辰戌相沖,將以累印,謂之沖開印庫可乎?

沈氏原文說:「辰戌丑未最喜刑沖,財官進了墓庫不沖就不發」——這個說法雖然俗書裡到處傳誦,可是子平先生立法論命,並沒有這一條。雜氣月令只要天干有透、地支有會,豈不是已經很美了?又何勞去刑去沖?假如甲木生在辰月,戊土一透,豈不就是偏財格?申子一會,豈不就是印綬格?倘若戊土不透,即便辰戌相沖把庫沖開,財格也仍舊不算清純。至於透出壬水為印,一旦辰戌相沖,土動反而要連累印星,還能說這叫「沖開印庫」嗎?

況四庫之中,雖五行俱有,而終以土為主。土沖則靈,金木水火,豈取勝以四庫之沖而動乎?故財官屬土,沖則庫啟,如甲用戊財而辰戌沖,壬用己官而丑未沖之類是也。然終以戊己干頭為清用,干既透,即不沖而亦得也。至於財官為水,沖則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為財,戌沖則劫動,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為官,戌沖則傷官,豈能無害?其可謂之逢沖而壬水之財庫官庫開乎?

沈氏原文說:何況四墓庫之中雖然五行俱備,終究以土為本氣之主。土被沖才顯得靈動,金木水火這些寄藏之物,難道也能靠四庫相沖而動起來嗎?所以,若所取的財官恰好就是土,沖一沖確能把庫啟開,譬如甲木用戊土為財而辰戌相沖、壬水用己土為官而丑未相沖這一類。但歸根到底還是以戊己透在天干上取用最為清純;天干既然已透,不沖也照樣能用。至於所取的財官是水,一沖反而受累:譬如己土生在辰月,壬水透出為財,戌來沖辰,辰中戊土這個劫財被沖動起來去克水,對財有什麼好處?又如丁火生在辰月,透壬為官,戌來沖辰,辰中乙木傷官被沖動起來去克官,怎麼會沒有害處?這還能說是逢沖就把壬水的財庫、官庫打開了嗎?

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庫為投庫。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為庫內之壬,干頭透出,而反為干頭之壬,逢辰入庫,求戌以沖土,不顧其官之傷。更有可笑者,月令本非四墓,別有用神,年月日時中一帶四墓,便求刑沖;日臨四庫不以為身坐庫根,而以為身主入庫,求沖以解。種種謬論,令人掩耳。

沈氏原文批評說:今人不懂這個道理,甚至把「出庫」當成「投庫」。譬如丁火生在辰月,壬水官星已經透在天干,本該看作庫中的壬水已經透出來了,他偏偏反過來說天干的壬水碰上辰就是入了庫,於是一味要找個戌來沖土開庫,全然不顧這一沖反而傷了官星。更可笑的是:月令本來不是四墓、另有用神,只因年月日時之中帶了一個墓庫,就一定要求刑求沖;日支坐在四庫上,不說是日主坐著庫根,反說是身主入了墓,非要沖開才算解救。種種謬論,真讓人聽不下去。

然亦有逢沖而發者,何也?如官最忌沖,而癸生辰月,透戊為官,與戌相沖,不見破格,四庫喜沖,不為不足。卻不知子午卯酉之類,二者相仇,乃沖剋之沖,而四墓土自為沖,乃沖動之沖,非沖剋之沖也。然既以土為官,何害於事乎?是故四墓不忌刑沖,刑沖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沈氏原文說:然而確實也有逢沖反而發達的,這是為什麼?官星最忌被沖,可是癸水生在辰月,透出戊土為官,辰與戌相沖,卻不見破格,於是有人說「四庫喜沖」的話未嘗不對。卻不知道子午、卯酉這一類相沖,是兩者互相仇克,屬於「沖剋之沖」;而四墓同屬土,彼此相沖只是把土沖動起來,屬於「沖動之沖」,並非沖剋之沖。既然本來就以土為官,土被沖動,對官星有什麼妨害呢?所以說:四墓不忌刑沖,但刑沖也未必就能成格。這道理本來很明白,只是人們自己不去細察罷了。

十八、論四吉神能破格

財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當,亦能破格。如食神帶煞,透財為害,財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見官則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無功,印能破格也;財旺生官,露食則雜,食能破格也。

沈氏原文說:財、官、印、食這四種是吉神,然而用得不當,一樣能把格局破掉。譬如食神格帶七煞,本靠食神制煞,這時透出財來,財便去黨助七煞,財就成了破格之物。又如春天的木遇火旺成木火通明之秀,最忌再見官星來克身奪秀,官就成了破格之物。又如七煞已得食神制伏,再透印綬來奪食護煞,制煞之功便廢,印就成了破格之物。又如財旺生官,本是好格,偏又露出食神來克官,格局便駁雜,食神就成了破格之物。

十九、論四凶神能成格

煞傷梟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綬根輕,透煞為助,煞能成格也。財逢比劫,傷官可解,傷能成格也。食神帶煞,靈梟得用,梟能成格也。財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是故財不忌傷,官不忌梟,煞不忌刃,如治國長搶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亂。

沈氏原文說:七煞、傷官、梟神、陽刃這四種是凶神,然而安排得宜,一樣能成就格局。譬如印綬根氣淺薄,透出七煞來生印,煞就成了成格之物。又如財格遇上比肩劫財來爭奪,有傷官在,可以把比劫之氣化去轉而生財,傷官就成了成格之物。又如食神格帶七煞,本怕梟神奪食,可若食神太旺、煞制不住,用梟神略加裁抑反而靈動可用,梟神就成了成格之物。又如財格遇上七煞來黨煞攻身,有羊刃幫身敵煞,可以解此危厄,陽刃就成了成格之物。所以說:財不忌傷官,官不忌梟神,煞不忌陽刃。這好比治理國家用長槍大戟(底本「長搶」當作「長槍」),兵器本不是什麼祥和之物,可是使用得宜,正可以用來平定禍亂。

二十、論生克先後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後之間,遂分吉凶者,尤談命之奧也。如正官同是財傷並透,而先後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後,則以財為解傷,即不能貴,後運必有結局。若戊先而丁後時,則為官遇財生,而後因傷破,即使上運稍順,終無結局,子嗣亦難矣。

沈氏原文說:月令用神配上四柱,固然要靠每個字的生克來分吉凶;然而還有一層:同樣是這幾個字生克,只因排列的先後不同,吉凶便截然兩樣,這更是談命的深奧處。譬如正官格同樣是財與傷官並透,先後不同結果就有差別。假如甲木用酉中辛金為官,丁火傷官在前、戊土財星在後,那麼財在後頭能把傷官之氣化去、轉而生官,即便不能顯貴,後半生的運程也必有個好收場。若是戊財在前、丁傷在後落在時柱,那就成了官星先得財生、後來又被傷官破掉,縱然前半段運走得略順,終究沒有結局,連子嗣也艱難。

印格同是貪財壞印,而先後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後,即使不富,稍順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時,晚景亦悴矣。食神同是財梟並透,而先後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後,晚運必亨,格亦富而望貴。若丙先而庚在時,晚運必淡,富貴兩空矣。

沈氏原文說:印格同樣是「貪財壞印」,先後不同也有差別。譬如甲木用子中癸水為印,己土財星在前、癸水印星在後,那麼壞印之物已過、印在後頭當權,即便不富,晚境總還稍順;若是癸印在前而己財落在時柱,晚年就淒涼了。食神格同樣是財與梟神並透,先後不同也有差別。譬如壬水用甲木為食神,庚金梟神在前、丙火財星在後,那麼奪食之物先行,生財之物在後,晚運必定亨通,格局也富而有望於貴;若是丙財在前而庚梟落在時柱,晚運必定清淡,富與貴兩頭落空。

七煞同是財食並透,而先後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後,則為財以助用,而後煞用食制,不失大貴。若辛先而癸在時,則煞逢食制,而財轉食黨煞,非特不貴,後運蕭索,兼難永壽矣。

沈氏原文說:七煞格同樣是財與食神並透,先後不同差別更大。譬如己土生在卯月,卯中乙木是七煞,癸水財星在前、辛金食神在後,那麼財先來資助所用之煞,隨後食神再來制煞,煞既有力又有制,不失為大貴之格。若是辛食在前而癸財落在時柱,煞雖被食神制住,可後頭的財又把食神之氣轉過去黨助七煞,那就不但不貴,後運蕭條冷落,連壽數也難以久長。

丙生辛酉,年癸時己,傷因財間,傷之無力,間有小貴。假如癸己產並而中無辛隔,格盡破矣。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時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許貴。假使年丙月壬而時戊,或年戊月丙而時壬,則壬能克丙,無望其貴矣。

沈氏原文再舉兩造:丙火生於辛酉月,辛金是正財、酉是財地,年干癸水為正官、時干己土為傷官。己傷本要克癸官,幸而中間隔著辛財,傷官之氣被財通關化去,傷官便無力克官,所以還間或有些小貴。假使癸與己直接相併,中間沒有辛金相隔(底本「產並」當作「相併」),格局就全被破掉了。又如辛金生在申月,年干壬水為傷官、月干戊土為正印、時上丙火為正官。壬水本要克丙,可是有戊土隔在中間又能制壬,所以不愁那個被隔開的壬水,格局也許他顯貴。假使排成年丙、月壬、時戊,或者年戊、月丙、時壬,壬水都能夠直接克到丙火,那就沒有指望顯貴了。

以上舉官星為例,餘如印畏財破,財懼比劫,食傷忌梟印,意義相同。救應之法,亦可例推矣。

沈氏原文收結說:以上都拿官星作例子;其餘如印怕財來破、財怕比劫來奪、食傷怕梟印來奪,道理完全一樣,也都要看忌神與救神孰先孰後。至於各種救應的辦法,也可以照這個例子推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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