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子平真詮評註 · 第 4 卷

清 · 沈孝瞻 · 第 4 卷 / 6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之論,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變化在人,不可泥也。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與地支刑沖,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沈氏原文說:取運的道理,一個八字有一個八字的說法,其理極精、其法極活,只能大略地講一講;具體變化全在人臨局體會,不可拘泥。就正官格取運來說,要按正官格下面所轄的幾種小格分別去配。正官而兼用財與印的:日主略輕就取幫身之運,官星略輕就取助官之運。若官星已經明透在天干,那就不可再逢合官之運、不可逢七煞來混雜、不可再遇官星而使其過重;至於地支上的刑沖,不問它成的是哪一種局,一概都不利。

正官用財,運喜印綬身旺之地,切忌食傷。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正官佩印,運喜財鄉,傷食反吉。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不必財運也。

沈氏原文說:正官格用財來生官的,行運喜歡印綬與身旺之地,使日主擔得起財官,最忌食神傷官之運來克官。若日主本已身旺而財輕官弱,那還是取財運官運為好。正官格佩印的,行運喜歡財鄉,因為財能生官、官再生印;食傷之運反而吉利,因為有印在可以制它,且能洩身之秀。若是官重身輕而佩印,那就以身旺之運為宜,不必再走財運去生官了。

正官帶傷食而用印制,運喜官旺印旺之鄉,財運切忌。若印綬疊出,財運亦無害矣。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不過復露七煞。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沈氏原文說:正官格帶著食傷而靠印來制伏的,行運喜歡官旺、印旺之鄉,財運則切切要忌,因為財一來就把印壞了。若命中印綬重重疊出,那麼財運也就無害。正官格而帶七煞的,食傷之運反倒沒有妨礙,因為食傷正可去制那七煞。若命裡是用劫財去合煞的,那麼財運可行、食傷運可行、身旺之運可行,印綬之運也可行,只是不宜再露出七煞來。若命裡是用傷官去合煞的,那麼食傷與財的運都可以走,卻不宜逢印,因為印一來就把合煞的傷官制住了。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運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隨時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獨正官也。

沈氏原文收結說:以上都是就大略而言,具體到每一個八字,各有各的說法。大運中每遇到一個字,都要各自推敲研究,隨時因局取用,無法預先說定一個固定的樣子。各種格局都是如此,並不只有正官格才這樣。

三十三、論財

財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為美。為財帛,為妻妾,為才能,為驛馬,皆財類也。財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類,一亦不為過,太多則露矣。然而財旺生官,露亦不忌,蓋露不忌,蓋露以防劫,生官則劫退,譬如府庫錢糧,有官守護,即使露白,誰敢劫之?如葛參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豈非財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沈氏原文說:財是我所克、供我使用的東西,因為它能生官,所以可貴。錢財貨帛、妻子妾侍、才幹本領、驛馬奔走,都歸在財這一類裡。財喜歡根扎得深,不宜顯露太過;不過天干上透出一位使取用清楚,那是格局最喜歡的,不算「露」。即便不是月令的用神,像寅月透乙、卯月透甲這一類,透一個也不算過分,透得太多就成了露。然而財旺能生官的,露出來也不忌諱。之所以怕露,是怕比劫來搶;一旦財去生官,官能制劫,比劫自然退避。好比府庫裡的錢糧,有官兵看守,即使明擺在那裡,誰敢來搶?譬如葛參政的命:壬申年、壬子月、戊午日、乙卯時。戊土日主生在子月,兩個壬水與子水都是財,豈不是財露得很?只因時干乙木官星有財來生,所以並不忌諱(底本此段「蓋露不忌」四字重出)。

財格之貴局不一,有財旺生官者,身強而不透傷官,不混七煞,貴格也。有財用食生者,身強而不露官,略帶一位比劫,益覺有情,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楊待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則格壞矣。

沈氏原文說:財格成為貴局的路數不止一種。第一種是「財旺生官」:日主身強,又不透傷官去克官、不混七煞去奪官,就是貴格。第二種是「財用食生」:日主身強而不露官星,命裡略帶一位比肩劫財,反而更覺有情——因為比劫可以生食神、食神再去生財。譬如壬寅年、壬寅月、庚辰日、辛巳時,這是楊侍郎的命:庚金日主坐辰有根,寅中甲木為偏財,年月兩個壬水是食神,時干辛金是劫財,食神通關,劫不奪財。這種格若透出官星而日主又弱,格局就壞了。

有財格佩印者,蓋孤財不貴,佩印幫身,即印取貴。如乙未、甲申、丙申、庚寅,曾參政之命是也,然財印宜相併,如乙未、己卯、庚寅、辛巳,乙與己兩不相能,即有好處,小富而已。

沈氏原文說:第三種是「財格佩印」。孤零零一個財不能主貴,佩上印來幫身,就靠這個印取貴。譬如乙未年、甲申月、丙申日、庚寅時,這是曾參政的命:丙火日主生在申月,申中庚金為偏財,時干庚透;年干乙木、月干甲木都是印,寅又是丙的長生,身有所託,財有所生。不過財與印應當並列而不相礙才好。反過來看乙未年、己卯月、庚寅日、辛巳時這一造:庚金日主生在卯月,乙木正財透在年干,己土正印透在月干,乙木偏要克己土,兩者互不相容(底本「兩不相能」即互相為難),即便有些好處,也不過小富罷了。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與印兩不相礙,或有暗官而去食護官,皆貴格也。如吳榜眼命,庚戌、戊子、戊子、丙辰,庚與丙隔兩戊而不相剋,是食與印不相礙也。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雖食印相剋,而欲存巳戊官,是去食護官也。反是則減福矣。

沈氏原文說:第四種是既用食神又兼用印的。要麼食與印擺得開、互不妨礙,要麼局中另藏著官星而借印去掉食神以保護官星,兩樣都是貴格。譬如吳榜眼的命:庚戌年、戊子月、戊子日、丙辰時。戊土日主生在子月,子中癸水為正財,年干庚金是食神來生財,時干丙火是偏印;庚與丙中間隔著日月兩個戊土,火克不到金,這就是食與印互不相礙。又如平江伯的命:壬辰年、乙巳月、癸巳日、辛酉時。癸水日主生在巳月,巳中丙火為財、戊土為暗藏的正官;月干乙木是食神,時干辛金是偏印,印與食本相剋,可是正要靠辛金去掉乙木,好保住巳中的戊官,這就是去食護官。若是反過來安排,福分就要打折了。

有財用傷官者,財不甚旺而比強,輅露一位傷官以化之,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未庫,逢辛為劫,壬以化劫生財,汪學士命是也,財旺無劫而透傷,反為不利,蓋傷官本非美物,財輕透劫,不得已而用之。旺而露傷,何苦用彼?徒使財遇傷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貴乎?

沈氏原文說:第五種是「財用傷官」。財不很旺而比劫卻強,就露一位傷官把比劫之氣化轉過來生財。譬如甲子年、辛未月、辛酉日、壬辰時,這是汪學士的命:辛金日主生在未月,年干甲木為正財、通根於未庫,月干辛金是劫財要來奪財,幸有時干壬水傷官,把劫氣化去轉而生財(底本「輅露」字有訛,當作「略露」)。反過來,若財本來就旺、又沒有比劫來奪,卻偏偏透出傷官,那就反而不利。傷官本不是好東西,只因財輕而透了劫財,不得已才用它;財已經旺了還露傷官,何苦用它?白白讓財受傷官牽累,又斷送了生官的憑藉,還指望什麼富貴呢?

有財帶七煞者,或合煞存財,或制煞生財,皆貴格也,如毛狀元命,乙酉、庚辰、甲午、戊辰,合煞存財也;李御史命,庚辰、戊子、戊寅、甲寅,制煞生財也。

沈氏原文說:第六種是「財帶七煞」,處理的辦法或是把煞合掉留下財,或是把煞制住讓財去生官,兩樣都是貴格。譬如毛狀元的命:乙酉年、庚辰月、甲午日、戊辰時。甲木日主生在辰月,時干戊土為偏財,月干庚金為七煞,年干乙木是劫財,乙與庚一合,煞被合走而財留住,這就是合煞存財。又如李御史的命:庚辰年、戊子月、戊寅日、甲寅時。戊土日主生在子月,子中癸水為正財,時干甲木為七煞,年干庚金是食神,庚金制住甲煞,財便安然去生官,這就是制煞生財。

有財用煞印者,黨煞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貴格。如趙侍郎命,乙丑、丁亥、乙亥,化煞而即以解凍,又不露財以雜其印,所以貴也。若財用煞印而印獨,財煞並透,非特不貴,亦不富也。

沈氏原文說:第七種是「財用煞印」。財去黨助七煞本是忌諱,靠印把煞化開,格局便成富局;若是冬月的土日主遇上這種配合,也算貴格。譬如趙侍郎的命:乙丑年、丁亥月、乙亥日(底本此造脫去時柱,不敢臆補)。乙木日主生在亥月,丑中辛金是七煞、己土是財,財正黨煞;兩個亥中壬水是正印,把煞氣化轉來生身,月干丁火又替冬月解去寒凍;而且天干不露財星去攪混印星,所以主貴。若是財用煞印而印只有孤零零一個,財與煞卻雙雙透出,那就不但不貴,連富也談不上。

至於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又月令有暗官也。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書命是也。又壬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以其透丙藏戊,棄煞就財,美者存在贈者棄也。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僕命是也。至於劫刃太重,棄財就煞,如一尚書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變之又變者也。

沈氏原文說:至於壬水生在午月、癸水生在巳月,只單單透出一個財也能主貴,那是因為月令裡另藏著官星。譬如丙寅年、癸巳月、癸未日、壬戌時,這是林尚書的命:癸水生在巳月,年干丙火是正財,巳中戊土是暗藏的正官,財能暗中生官。又如壬水生在巳月,單透一個財也貴,因為透出來的是丙火偏財、藏著的是戊土七煞,索性捨去七煞而就財,把好的留下、把不好的丟開(底本「贈者」當作「憎者」)。譬如丙辰年、癸巳月、壬戌日、壬寅時,這是王太僕的命。至於比劫羊刃太重、反而捨掉財去就七煞的,譬如某尚書的命:丙辰年、丙申月、丙午日、壬辰時。丙火日主坐午為羊刃,年月兩個丙是比肩,申中庚金雖是財卻擔不起,只好取時干壬水七煞來制身,這就是變化之外又生變化了。

三十四、論財取運

財格取運,即以財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財旺生官者,運喜身旺印綬,不利七煞傷官;若生官而後透印,傷官之地,不甚有害。至於生官而帶食破局,則運喜印綬,而逢煞反吉矣。

沈氏原文說:財格取運,就按財格所成的那一種局分別去配。「財旺生官」這一路,行運喜歡身旺與印綬之地,使日主擔得起財官;不利於七煞與傷官,因為煞來混官、傷來克官。若已經生官而後頭又透出印來護官,那麼走傷官之地也就不很有害。至於財雖生官卻帶著食神來克官、把格局破了的,那就行運喜歡印綬來制食護官,而逢七煞之運反倒吉利,因為食神有煞可制,不再去傷官。

財用食生,財食重而身輕,則喜助身;財食輕而身重,則仍行財食。煞運不忌,官印反晦矣。財格佩印,運喜官鄉,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沈氏原文說:「財用食生」這一路:財與食都重而日主偏輕,就喜歡幫身之運;財與食都輕而日主偏重,那還是走財運食運。這一路走七煞之運不必忌諱,因為有食神可以制煞;反倒是官運印運會使格局黯淡——官來奪食神之用,印來奪食神之氣。「財格佩印」這一路:行運喜歡官鄉,因為官能生印;日主若弱,遇上印旺之運最為稱心。

財用食印,財輕則喜財食,身輕則喜比印,官運有礙,煞反不忌也。財帶傷官,財運則亨,煞運不利,運行官印,未見其美矣。

沈氏原文說:「財兼用食與印」這一路:財輕就喜歡財運食運來充實財源,日主輕就喜歡比劫與印運來幫身;官運有妨礙,因為官要克身又要奪食;七煞運反倒不忌,因為有食神制它。「財帶傷官」這一路:走財運便亨通,因為傷官正好生財;煞運不利,因為煞會牽累傷官與財;至於走官運印運,也看不出什麼好處——官被傷官所克,印又制住了生財的傷官。

財帶七煞。不論合煞制煞,運喜食傷身旺之方。財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財必忌。傷食之方,亦任意矣。

沈氏原文說:「財帶七煞」這一路:不論命裡是合煞還是制煞,行運都喜歡食傷與身旺之方——食傷能制煞,身旺能擔財擔煞。「財用煞印」這一路:印旺之運最為相宜,因為印能化煞生身;一逢財運必定要忌,財一來就把印壞了。至於食傷之運,則可行可不行,無關緊要。

三十五、論印綬

印綬喜其生身,正偏同為美格,故財與印不分偏正,同為一格而論之。印綬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獨取其生印,而即可以為用,與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強,不愁太過,只要官星清純,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張參政之命是也。

沈氏原文說:印綬可貴在能生我之身,正印偏印同樣是美格,所以財與印都不分正偏,各自並作一格來論。印綬的格局也不止一種。第一種是「印而透官」:這裡的正官不只是取它來生印,它本身就可以充當用神,與用七煞生印的情形不同。所以即便日主身旺、印又強,也不愁生得太過,只要官星清純就好。譬如丙寅年、戊戌月、辛酉日、戊子時,這是張參政的命:辛金日主生在戌月,月干與時干兩個戊土是正印,年干丙火是正官,官清印厚,日主坐酉得祿。

然亦有帶傷食而貴者,則如朱尚書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為戊制,不傷官也。又如臨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為乙制,己不礙官也。有印而用傷食者,身強印旺,恐其太過,洩身以為秀氣。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狀元命也,若印淺身輕,而用層層傷食,則寒貧之局矣。

沈氏原文說:不過也有印格帶著食傷而仍舊顯貴的。譬如朱尚書的命:丙戌年、戊戌月、辛未日、壬辰時。辛金日主,月干戊土為印、年干丙火為官,時干壬水是傷官本要克丙,幸而壬水被戊土制住,傷不了官。又如臨淮侯的命:乙亥年、己卯月、丁酉日、壬寅時。丁火日主生在卯月,乙木為印透年干,時干壬水是正官,月干己土是食神本要克壬,幸而己土被乙木制住,妨礙不了官。第二種是「印而用食傷」:日主身強、印又旺,怕它生得太過,就用食傷洩身以成秀氣。譬如戊戌年、乙卯月、丙午日、乙亥時,這是李狀元的命:丙火生卯月,月時兩個乙木是印,年干戊土是食神吐秀。若是印淺身輕,卻用層層食傷去洩,那就成了寒微貧寒之局。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輕,或身輕印重,有所不足,始為有性。如茅狀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輕印重也。馬參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輕也。若身印並重而用七煞,非孤則貧矣。有用煞而兼帶傷食者,則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洩,不論身旺印重,皆為貴格。

沈氏原文說:第三種是印格「用偏官」。七煞本不是好東西,只是借它來生印,不得已才用。所以必須是身重而印輕、或者身輕而印重,總之要有一頭不足,用起煞來才算有情(底本「有性」當作「有情」)。譬如茅狀元的命:己巳年、癸酉月、癸未日、庚申時。癸水日主生在酉月,酉中辛金與時干庚金都是印,印很重;年干己土是七煞,這是身輕印重而借煞生印。又如馬參政的命:壬寅年、戊申月、壬辰日、壬寅時。壬水日主,年月時三處水氣與辰申會局,身很重;申中庚金為印卻不透,月干戊土是七煞,這是身重印輕而借煞生印。若身與印都重卻還要用七煞,那不是孤苦就是貧寒。第四種是用煞而兼帶食傷的:用煞有食傷來制它,印來生身又有食傷來洩它,這樣不論日主身旺還是印重,都算貴格。

有印多而用財者,印重身強,透財以抑太過,權而用之,只要根深,無防財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輕財重,又無劫財以救,則為貪財破印,貧賤之局也。

沈氏原文說:第五種是「印多而用財」。印太重、日主又強,就透出財來抑制這個太過,屬於權宜之用。只要印的根扎得深,不怕財來破它。譬如辛酉年、丙申月、壬申日、辛亥時,這是汪侍郎的命:壬水日主生在申月,申中庚金與年干、時干兩個辛金都是印,印實在太多;月干丙火為偏財,正好損其太過,而壬水坐申又通亥,日主與印都有深根,財破不動它。反過來,若印輕而財重,又沒有比劫來救印,那就成了「貪財破印」,是貧賤之局。

即或印重財輕而兼露傷食,財與食相生,輕而不輕,即可就富,亦不貴矣。然亦有帶食而貴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監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為貴,若合財存食,又可類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巳,此合財存食之貴也。

沈氏原文說:即便印重財輕,若同時又露出食傷,食傷生財,財便由輕轉重,那也只能得富,不能得貴。然而也有帶食神反而顯貴的,這是為什麼?譬如庚寅年、乙酉月、癸亥日、丙辰時,這是牛監簿的命:癸水日主生在酉月,年干庚金是正印,月干乙木是食神本要洩身、又要生時干丙火之財來壞印;幸而乙木被庚金合住,既不生癸也不生火,印得保全,所以主貴。這是「合食存印」。若反過來是把財合住而留下食神,也可以照此類推。譬如己未年、甲戌月、辛未日、癸巳時,這就是合財存食而貴的例子:辛金日主,戌未中戊己土為印,月干甲木是正財,年干己土與甲相合,把財合走,留下時干癸水食神吐秀。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為貴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至於化印為劫;棄之以就財官,如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則變之又變者矣。

沈氏原文說:又有印格而官與煞一併透出的,或者把煞合掉,或者把煞制住,都算貴格。譬如辛亥年、庚子月、甲辰日、乙亥時:甲木日主生在子月,子中癸水為正印,年干辛金是正官、月干庚金是七煞,官煞混雜,幸有時干乙木與庚金相合,這就是合煞留官。又如壬子年、癸卯月、丙子日、己亥時:丙火日主生在卯月,卯中乙木為正印,年干壬水是七煞、月干癸水是正官,而時干己土是傷官,正可以制伏它們,這就是官煞有制。至於把印化成了劫、索性捨掉印去就財官的,譬如趙知府的命:丙午年、庚寅月、丙午日、癸巳時(底本「癸已」當作「癸巳」)。丙火生寅月本是印格,可是寅與兩個午會成火局,印就化成了劫;於是舍印不用,改取月干庚金之財與時干癸水之官——這就是變化之外又生變化了。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財以存煞印,亦有貴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畢竟難看,宜細詳之。

沈氏原文說:更有印格透出七煞,而用劫財去牽制、以保全煞印相生這一層的,也有成貴格的。譬如庚戌年、戊子月、甲戌日、乙亥時:甲木日主生在子月,子中癸水為正印,年干庚金是七煞,時干乙木是劫財;乙與庚相合,既不讓煞肆意攻身,又留住了煞生印、印生身這條路。不過這一格畢竟難看得準,應當細細推詳。

三十六、論印綬取運

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

沈氏原文說:印格取運,就按印格所成的那一種局分別去配。「印綬用官」這一路:官星已經明透而印又重,走財運反倒吉利,因為財能生官、又能損那太過的印;走食傷之地也最為有利,可以洩去身印之太過。若是用官而命中帶著食傷來克官,那就行運喜歡官旺、印旺之鄉——官旺則官星有力,印旺則能制食傷;食傷之運為害,而逢七煞之運反倒不必忌,因為食傷正有煞可制。

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印用七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凶立至。

沈氏原文說:「印綬用食傷」這一路:走財運反倒吉利,因為食傷生財、財又不至於壞那本已旺的印;走食傷之運也有利。若走官運,反而見災,因為官來生印,印更旺而奪了食傷之秀;走煞運卻反能為福,因為煞被食傷所制,正得其用。「印用七煞」這一路:行運喜歡食傷來制煞,身旺之方也是美地;一旦走到財鄉,財去壞印又黨煞,凶禍立刻就到。

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則忌。

沈氏原文說:若是用煞而又兼帶食傷的,行運喜歡身旺與印綬之方,食傷之運也美;一逢官運便官煞混雜,一遇財運便壞印黨煞,都不吉利。「印綬遇財」這一路——就是印被財所困的:行運喜歡比劫之地,讓劫財去奪那財以救印;官運印運也都亨通,因為官生印、印幫身;唯獨再走財鄉就要忌諱了。

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

沈氏原文說:印格而官與煞爭相透出的,行運喜歡食神傷官去制伏它們;印旺、身旺之運走起來也有利。若行運再透出官煞,或者走到財運上去生助官煞,災禍立刻就會顯現。至於印格用食傷的,如果印本來就輕,那也不宜見財——財一來就把這點薄印徹底壞掉了。

三十七、論食神

食神本屬洩氣,以其能生正財,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財,美格也。財要有根,不必偏正疊出,如身強食旺而財透,大貴之格。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謝閣老之命是也。

沈氏原文說:食神本來是洩我之氣的,只因它能生正財,所以人們喜歡它。因此「食神生財」是個美格。財要有根,卻不必正財偏財重重疊出;如果日主身強、食神又旺而財透在天干,那就是大貴之格。譬如丁未年、癸卯月、癸亥日、癸丑時,這是梁丞相的命:癸水日主生在卯月,卯中乙木是食神,三個癸與亥丑成水,身極強,年干丁火是偏財得食神所生。又如己未年、壬申月、戊子日、庚申時,這是謝閣老的命:戊土日主生在申月,時干庚金是食神,月干壬水與日支子水都是財,食旺生財。

藏食露傷,主人性剛,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疊出,富貴不巨,職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龔知縣命是也。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黃都督之命是也。

沈氏原文說:食神藏在地支而傷官露在天干的,這個人性情剛強。譬如丁亥年、癸卯月、癸卯日、甲寅時,這是沈路分的命:癸水日主,兩個卯中乙木是食神藏而不露,時干甲木卻是傷官明透。財星正偏重疊而出的,富貴便不宏大。譬如甲午年、丁卯月、癸丑日、丙辰時,這是龔知縣的命:癸水生卯月,年干甲木是傷官、卯中乙木是食神,食傷並出;丙丁兩火又是正財偏財雜陳(底本「職」字當作「如」)。至於夏天的木用財,火勢炎烈、土又乾燥,取貴多半走武職一路。譬如己未年、己巳月、甲寅日、丙寅時,這是黃都督的命:甲木生在巳月,時干丙火是食神,年月兩個己土是正財(底本「已巳」當作「己巳」)。

若不用財而就煞印,最為威權顯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國公命是也。若無印綬而單露偏官,只要無財,亦為貴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會元命是也。

沈氏原文說:如果不去用財而改就煞印,那就最為威權顯赫。譬如辛卯年、辛卯月、癸酉日、己未時,這是常國公的命:癸水日主生在卯月,卯中乙木是食神,時干己土是七煞,年月兩個辛金是偏印,日主又坐酉得印之根,煞印相生而食神吐秀。若是沒有印綬而單單露出一個偏官,只要局中沒有財去黨煞,也是貴格。譬如戊戌年、壬戌月、丙子日、戊戌時,這是胡會元的命:丙火日主,三個戊土是食神,月干壬水是七煞,食重煞輕而不見財來助煞。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貴而且秀,如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書命是也。至於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礙,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錢參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

沈氏原文說:如果是金水食神而用七煞,那就既貴且秀。譬如丁亥年、壬子月、辛巳日、丁酉時,這是舒尚書的命:辛金日主生在子月,水旺洩秀,年干與時干兩個丁火是七煞,冬水寒凝正賴火來暖局,所以貴而且秀。至於說食神忌印,那是常例;可是夏天的火太炎烈、木被烤焦,這時透出印來潤澤反而無礙。譬如丙午年、癸巳月、甲子日、丙寅時,這是錢參政的命:甲木生在巳月,年干時干兩個丙火是食神,月干癸水是正印,正好解炎。又說食神忌官,那也是常例;可是金水日主就不忌,這正是「金水傷官可以見官」的意思。

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至於食神而官煞競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更有食神合煞存財,最為貴格。

沈氏原文說:至於只單單用一個食神的,只要食神有氣,行運遇上財就富,遇不上財就貧。更有印來奪食、而透出財去制印以解救的,也能有富貴,這要就全局的氣勢來判斷。至於食神格而官與煞爭相透出的,也能成局,只是不很貴罷了。還有一種是食神把七煞合住、保住財星的,那是最上等的貴格。

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見財,而財先煞後,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亦可就貴。如劉提臺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其餘變化,不能盡述,類而推之可也。

沈氏原文說:至於食神格而透出七煞的,本來最忌見財,怕財去黨助七煞;可是若財在前、煞在後,中間又隔著食神,財就夠不著煞,也可以取貴。譬如劉提臺的命:癸酉年、辛酉月、己卯日、乙亥時。己土日主生在酉月,月干辛金是食神,年干癸水是偏財,時干乙木是七煞;財在年、煞在時,中間被食神隔斷,財不能去黨煞,食神卻能制煞。其餘的變化說不盡,照這個路子類推就是了。

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食輕,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

沈氏原文說:食神格取運,就按食神所成的那一種局分別去配。「食神生財」這一路:財與食都輕,就走財運食運把它們補足;財與食都重,就喜歡幫身之運使日主擔得起。官運煞運都不美——官來奪食、煞來攻身。「食神用煞印」這一路:行運喜歡印旺,因為印能化煞生身;切忌走到財鄉,財一來壞印又黨煞。日主若旺,食傷之運也算福運;行官運、行煞運,同樣吉利。

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沈氏原文說:「食傷帶煞」這一路:喜歡走印綬之運來化煞護身,身旺之運也好,食傷之運同樣是美運,唯有財運最忌,因為財會把食傷之氣轉去助長七煞。若是食神太重而七煞偏輕,制得過了頭,那就以印運最為有利——印能抑食存煞;這時逢財運反倒吉利,因為財能洩食生煞,補足那不夠用的煞。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沈氏原文說:食神太旺而命中又帶印的,行運最有利的是財——財能制印護食、又能洩食為用;食傷之運也吉;印運最忌,因為再添一重奪食之物;官運煞運也都不吉。若是食神帶印而已經透出財來解救的,行運喜歡財旺之地,好把這層解救坐實;食傷之運也吉;印與官煞的運則一概都要忌諱。

三十九、論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而大貴之格,多存七煞。蓋控制得宜,煞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傑,似難駕馭,而處之有方,則驚天動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將相所以多存七煞也。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身健,極為貴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極等之貴也。

沈氏原文說:七煞是來攻身的,看起來不像好東西;可是大貴的格局裡,多半都有七煞。因為只要控制得宜,煞就為我所用,好比大英雄大豪傑,看似難以駕馭,一旦安置得法,驚天動地的功業轉眼就成了。這正是王侯將相的命裡多有七煞的緣故。七煞的格局也不止一種:用食神制煞的最上乘——煞旺、食強而日主身體健旺,是極貴之格。譬如乙亥年、乙酉月、乙卯日、丁丑時:乙木日主生在酉月,酉中辛金是七煞,煞正當令;時干丁火是食神來制煞;三個乙木又坐亥坐卯,日主身健。三者俱備,是極品的貴命。

煞用食制,不要露財透印,以財能轉食生煞,而印能去食護煞也。然而財先食後,財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後,食太旺而印制,則格成大貴。如脫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損太過,豈非貴格?若煞強食洩而印露,則破局矣。

沈氏原文說:用食神制煞的,不要露出財、也不要透出印;因為財會把食神之氣轉過去生煞,印又會去掉食神而反過來保護煞。然而若是財在前、食在後,財先生起煞來而食神隨後制它;或者印在前、食在後,食神太旺而由印來裁抑它,那就反成大貴之格。譬如脫丞相的命:壬辰年、甲辰月、丙戌日、戊戌時。丙火日主,兩個辰中藏著壬癸暗煞,年干壬水正把它透了出來;戊土食神坐在四個地支之上,食神實在太重,幸而月干透出甲木偏印來損其太過,豈不是貴格?反過來,若是煞本來就強、食神又把日主洩弱,還偏偏露出印來奪食護煞,那就破局了。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為貴格。如何參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與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亦有煞重身輕,用食則身不能當,不若轉而就印,雖不通根月令,亦為無情而有情。格亦許貴,但不大耳。

沈氏原文說:也有七煞而用印的。印能護煞,本來不合適;可是印用得有情,便成貴格。譬如何參政的命:丙寅年、戊戌月、壬戌日、辛丑時。壬水日主生在戌月,月干戊土是七煞,時干辛金是正印;戊與辛同在戌月令中通根,煞印同出一源,這就是煞印有情。也有煞重而日主身輕的,若用食神去制,日主自己先擔不住,倒不如轉過來就印,讓印化煞生身;這樣即便印不通月令之根,也算是由無情轉成有情,格局也許他顯貴,只是不會太大。

有煞而用財者,財以黨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財以去印存食,便為貴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時透庚財,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兩得其用,尤為大貴。

沈氏原文說:也有七煞而用財的。財去黨助七煞,本非所喜;可是若食傷被印制住、伏不了煞,就靠財去掉印、保住食傷,那便成了貴格。譬如周丞相的命:戊戌年、甲子月、丁未日、庚戌時。丁火日主生在子月,子中癸水是七煞;年干戊土本可制煞,卻被月干甲木正印所制而使不上勁;時干透出庚金財星,一面去掉甲印使戊土得以制煞,一面又生起那本來不足的煞。生煞正所以成全制煞,兩頭都派上用場,所以格外大貴。

又有身重煞輕,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財以清格,亦為貴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劉運使命是也。更有雜氣七煞,干頭不透財以清用,亦可取貴。

沈氏原文說:又有日主身重而七煞偏輕、煞又被印化去,弄得用神不清,只好借財來把格局理清的,也算貴格。譬如甲申年、乙亥月、丙戌日、庚寅時,這是劉運使的命:丙火日主生在亥月,亥中壬水是七煞,可是年干甲木、月干乙木都是印,把煞化盡了;時干庚金是偏財,一來能損印,二來能生煞,格局就清了。再有一種是雜氣月令中所藏的七煞,天干上不透財來攪局、取用清純,也可以取貴。

有煞而雜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則貴。如嶽統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為貴氣,去官何如去煞?豈知月令偏官,煞為用而官非用,各從其重。若官格雜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沖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沈氏原文說:也有七煞而混雜了正官的,或者去掉官、或者去掉煞,取其清純便貴。譬如嶽統制的命:癸卯年、丁巳月、庚寅日、庚辰時。庚金日主生在巳月,巳中丙火是七煞,月干丁火卻是正官,官煞混雜;年干癸水去克丁官,這就是去官留煞。有人要問:官是貴氣,去官哪裡比得上去煞?須知月令本身是偏官,煞才是用神、官並不是用神,各自聽從分量重的那一方。若是官格裡混了煞,卻去官留煞,就不能像這樣清純了。又如沈郎中的命:丙子年、甲午月、辛亥日、辛卯時。辛金日主生在午月,午中丁火是七煞,年干丙火是正官;日支亥與年支子來沖午,把煞克掉,這就是去煞留官。

有煞無食制而用印當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趙員外命是也。至書有制煞不可太過之說,雖亦有理,然運行財印,亦能發福,不可執一也,乃若棄命從煞,則於外格詳之。

沈氏原文說:也有七煞而沒有食神來制、只用印去承當的。譬如戊辰年、甲寅月、戊寅日、戊午時,這是趙員外的命:戊土日主生在寅月,月干甲木是七煞,寅中丙火與時支午火都是印,煞生印、印生身,一路化解。至於書上有「制煞不可太過」的說法,雖然也有道理,然而制過了頭,行運走到財與印上,一樣能夠發福,不可死執一端。至於日主全無根氣、乾脆棄命從煞的,那要到外格一篇裡去細講。

原文屬公有領域。白話譯文由本站逐段整理,供對照參考,不替代原文;原文有歧義處取通行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