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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通寶鑑 · 第 4 卷

明 · 餘春臺 · 第 4 卷 / 11

九月丙火·生於戌月

九月丙火,火氣愈退,所忌土晦光,必須先用甲木,次取壬水。甲壬兩透,富貴非凡;苦無壬水,得癸透干,亦可,雖不科甲,異路功名;壬癸藏支,頁監而已;甲藏壬透,無庚破甲,可許秀才。或庚戊困了水木,定是庸才;無甲壬癸者,下格。

九月建戌,丙火之氣愈發退了,所忌的是戌土掩晦它的光,所以必須先用甲木疏土,其次取壬水映光。甲、壬兩透的,富貴非凡;若苦於沒有壬水,得癸水透干也行,雖不能科甲,也有異路功名;壬癸只藏在地支的,不過是個貢生監生(原文「頁監」當為「貢監」);甲木藏支而壬水透干,又無庚金來克破甲木的,可許一個秀才。若庚金克木、戊土克水,把水木兩個用神一齊困住,一定是個庸才;甲、壬、癸三樣全無的,落為下格。

或一派火土,雖不太旺,亦自燥矣,如不離過繼,亦主奔流;加以無庚辛壬癸出干,必為夭命。或支成火局,炎上失時,若運入南方,一貧徹骨。用甲者,水妻木子;用壬者,金妻水子。

若滿盤火土,縱然火不算太旺,局面也已經燥了;這樣的人若不是離家過繼給別房,也主一生奔走流蕩;再加上庚辛壬癸一個也不出干,既無水可潤、又無金可生,必是短命。若地支會成火局,九月火已失時,「炎上」有其名而無其時,行運再入南方火地,就窮得徹骨。取甲木為用的,以水為妻星、木為子星;取壬水為用的,以金為妻星、水為子星。

時日月年:戊丙甲己,子子戌亥。時日月年:戊丙戊丙,戌午戌申。時日月年:壬丙壬戊,辰寅戌戌。

以下三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己亥年、甲戌月、丙子日、戊子時——月干甲木疏開戌土,亥子之水為壬癸之根,正合「先用甲木,次取壬水」。第二造:丙申年、戊戌月、丙午日、戊戌時——兩個戊土晦光,既無甲木可疏、又無壬水可潤,即前文火土燥局的一類。第三造:戊戌年、壬戌月、丙寅日、壬辰時——兩壬透干,寅中甲木暗疏戌土,辰又蓄水,水木俱備,是九月丙火裡配置較清的一造。

十月丙火·生於亥月

十月丙火,太陽失令,得見甲戊庚出干,可云科甲,主為人性好清高,斯文領袖。如辛透見辰,名化合逢時,主大貴。或壬多無甲,乃作棄命從殺,即不科甲,亦是宦僚。或壬多有甲無戊,郤非從殺,宜用己土混壬。

十月建亥,壬水當權,太陽失了時令。此時若得甲木、戊土、庚金一齊出干——甲木化殺生身、戊土制水、庚金生水而通關——可以談科甲,為人性情清高,是斯文一路的領袖。若辛金透干又見辰土,丙辛化水而辰為水庫,叫作「化合逢時」,主大貴。若壬水太多而沒有甲木通關,日主無所依託,那就作「棄命從殺」看,即使不由科甲,也是個官場中人。若壬水雖多而有甲木、卻無戊土,甲木引化,日主便不肯從殺了,此時宜用己土去混濁壬水,減它的勢。

總之十月丙火,木旺宜庚,水旺宜戊,火旺用壬,隨宜酌用可也。

總的說來,十月的丙火要看什麼偏了就治什麼:木旺的宜用庚金裁木,水旺的宜用戊土制水,火旺的用壬水解炎——按各人局面的偏枯,隨宜斟酌取用就是了。

時日月年:庚丙乙甲,寅戌亥申。時日月年:戊丙辛壬,子戌亥辰。時日月年:壬丙己辛,辰子亥巳。

以下三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甲申年、乙亥月、丙戌日、庚寅時——甲乙木化亥水而生丙,時干庚金又能裁木,木火水金各得其位,合於「甲戊庚出干」之意。第二造:壬辰年、辛亥月、丙戌日、戊子時——辛金透干、辰為水庫,正是「辛透見辰,化合逢時」的樣子,戊土在時上又能收束水勢。第三造:辛巳年、己亥月、丙子日、壬辰時——壬水透干而水勢甚旺,月干己土出來混濁壬水,即前文「宜用己土混壬」的一類。

十一月丙火·生於子月

十一月丙火,冬至一陽生,弱中復強,壬水為最,戊土佐之。壬戊兩透,科甲可許,無戊見己,異路功名。或無壬水,有癸出干,得金滋無傷,又有丙透以解凍,可許衣衿。

十一月建子,冬至一陽初生,丙火在最弱處又轉出一線生機,所謂「弱中復強」。用神以壬水為最,戊土作輔佐制水。壬、戊兩透,科甲可許;沒有戊土而只見己土,土濁而力弱,只得異路功名。若沒有壬水,而有癸水出干,又得金來滋養、不受土傷,再有丙火透出解凍,也可許一領秀才衣衿。

或一派壬,則端用戊土,此人雖不成名,文章邁眾,但名利虛浮,何也,因戊晦光,又須甲木為藥也。或無壬水,癸亦可用,但不甚顯。或四柱多壬無甲,乃作棄命從殺,亦有云路。或水多、有甲、無戊,郤非從殺,宜用己土濁壬。十一月丙火,與十月頗同。

若滿盤一片壬水,就端的用戊土制它。這樣的人雖不能成名,文章卻超過眾人,只是名與利都浮而不實。為什麼?因為戊土在制水的同時也晦掩了丙火之光,所以還須甲木作藥,一面疏土、一面化水生火。若沒有壬水,癸水也可以用,只是不很顯達。若四柱壬水多而無甲木引化,便作「棄命從殺」看,也有一條青雲之路。若水多而有甲木、卻無戊土,甲木引化則日主不肯從殺,此時宜用己土去濁壬水。十一月的丙火,取用與十月大略相同。

時日月年:庚丙庚辛,寅寅子亥。時日月年:癸丙庚辛,巳子子丑。時日月年:戊丙庚辛,子戌子酉。

以下三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辛亥年、庚子月、丙寅日、庚寅時——水旺而兩寅中甲木化水生身,庚金雖多卻被寅火所制,是水多有甲的一類。第二造:辛丑年、庚子月、丙子日、癸巳時——滿盤金水,只賴時支巳中丙火自坐祿地解凍,即「須有丙透以解凍」之意。第三造:辛酉年、庚子月、丙戌日、戊子時——金水兩旺,時干戊土出來制水,正合「壬戊兩透」的配法。

十二月丙火·生於丑月

十二月丙火,氣進二陽,每雪欺霜,喜壬為用,己土司令,土多又不可少甲。壬甲兩透,科甲堪宜,甲藏則秀才而已;或無甲得一壬透,富中取貴。

十二月建丑,陽氣進到二陽,丙火已能欺凌霜雪(原文「每雪」當為「侮雪」)。此月仍喜以壬水為用;但丑月己土司令,土一多就不可缺甲木來疏。壬、甲兩透,科甲相宜;甲木只藏地支的,就只是個秀才;若沒有甲木而得一個壬水透出,也能在富中取貴。

如見一派己土,不見甲乙,名假傷官,聰明性傲,名利虛浮。或一派癸水,得己出干,必主自創基業,若制伏太過,又取辛金作用,得見癸透,此人即不成名,必清雅文墨之士。

若見滿盤己土,而不見甲乙木來疏它,火氣盡被土洩,叫作「假傷官」——冬月土非當令而丙又不旺,故謂之假;此人聰明而性情高傲,名利卻都浮而不實。若滿盤癸水寒浸,得己土出干來制住它,必主白手自創基業;若土制得太過、水盡被止,就改取辛金為用,讓金去生水,此時若能再見癸水透出,此人縱不能成名,也必是個清雅的文墨之士。

時日月年:癸丙己乙,巳申丑巳。時日月年:庚丙己乙,寅午丑丑。

以下二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乙巳年、己丑月、丙申日、癸巳時——月干己土司令而癸水透時,年時兩巳為丙火之祿,年干乙木疏土,寒暖頗為調停。第二造:乙丑年、己丑月、丙午日、庚寅時——兩丑土重,全靠乙木疏土、日坐午火幫身、時支寅木生扶,正是「土多不可少甲」之理。

時日月年:壬丙乙癸,辰午丑卯。時日月年:庚丙丁己,寅寅丑丑。時日月年:乙丙己乙,丑寅丑酉。

以下三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癸卯年、乙丑月、丙午日、壬辰時——壬癸並透而乙木在干,水有木化、土有木疏,日坐午火為根,是十二月丙火「壬甲兩透」的近似配置。第二造:己丑年、丁丑月、丙寅日、庚寅時——兩丑土重晦光,賴兩寅中甲木疏土、丁火幫身,惜無壬水映照。第三造:乙酉年、己丑月、丙寅日、乙丑時——兩乙疏土,寅木生身,丑中辛癸暗藏,屬無壬而借金水暗潤的一類。

論丁火

三春丁火

正月丁火·生於寅月

正月丁火,甲木當權,乃為母旺,非庚不能劈甲,何以引丁,姑用庚金。

正月建寅,甲木當權,對丁火來說是印星太旺,所謂「母旺」而子反受其累——整段的溼木堵住了火門。沒有庚金就劈不開甲木,劈不開甲木又拿什麼去引燃丁火?所以這個月姑且取庚金為用。

或一派甲木,無庚制之,非貧即夭。或只一甲木、多見乙木者,必離之客,焉問妻兒。或見甲乙,生庚子時,又主妻甲子早,宜可採芹。

若滿盤甲木,而沒有庚金去劈它,木多火塞,不是貧寒便是夭亡。若只有一個甲木、卻多見乙木,乙木是溼柴,只會把火熏暗,此人必是離鄉漂泊之客,妻兒更談不上。若見甲乙木而生在庚子時,庚金能劈甲、子水能潤木,也主娶妻得子都早(原文「妻甲子早」,「甲」字為衍),並可望進學。

得壬化木,弱極復生,合此必主大貴,但此化合,反以不見庚破格為妙。

若得壬水與丁相合而化木,丁火弱到極處反因化木得了新生,合於這一格的必主大貴;只是既走化合一路,反倒以不見庚金為妙——庚金一出,劈木傷了化神,格便破了。

或有庚金壬癸,得己出干制之,此命不由科甲,亦有異途。或一派壬癸,不得寅時,又無庚金,必主窮困。

若柱中既有庚金又有壬癸水,金寒水冷一齊來傷丁,得己土出干制住水勢,這樣的命縱不由科甲,也有異途出身。若滿盤壬癸水,既不生在寅時(寅中丙火可以助丁),又沒有庚金作轉關生水洩水,水旺火滅,必主窮困。

或丁年、壬月、丁日、壬時,男主大貴,女則不宜。此格以土為妻、金為子,但子女艱難。女命合此,淫賤,刑夫克子。

若是丁年、壬月、丁日、壬時,兩丁兩壬各自成對相合,兩不相爭,男命主大貴,女命卻不相宜。這一格以土為妻星、金為子星,只是子女不免艱難。女命合於此格的,主淫賤,並且刑剋丈夫、損傷子息。

或支火局,無滴水解炎,僧道之命;見甲出略可,總不可無水,水多亦不宜。

若地支會成火局,而沒有一滴水來解它的炎,這是僧道之命;見甲木出干接濟雖略可維持,究竟不能沒有水——但水太多也同樣不宜,多則把這盞燈澆滅。

時日月年:壬丁戊庚,寅未寅辰。時日月年:癸丁庚辛,卯酉寅卯。

以下二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庚辰年、戊寅月、丁未日、壬寅時——年干庚金正好劈開兩寅中的甲木以引丁,時干壬水與日主相合,月干戊土又出來制水,前後有情。第二造:辛卯年、庚寅月、丁酉日、癸卯時——庚辛之金劈木引丁,只是癸水在時上直傷丁火,正是前文「有庚金壬癸」而須以土制水的一類。

二月丁火·生於卯月

二月丁火,溼乙傷丁,先庚後甲,非不能去乙,非甲不能引丁。庚甲兩透,科甲定然;庚透甲藏,亦有生貢;甲透庚藏,異路功名。

二月建卯,乙木當令,溼乙一多反把丁火熏傷,所以先取庚金、後取甲木:不是庚金就除不掉乙木(原文「非不能去乙」脫一「庚」字),不是甲木就引不燃丁火。庚、甲兩透,科甲一定;庚金透而甲木藏,也有生員、貢生的分;甲木透而庚金藏,則是異路功名。

或庚乙俱透,庚必輸情於乙,未免貪合,運行金水,一貧徹骨。或庚透乙藏,則不能貪合,乙反引丁,即用乙亦無害,運入木火之鄉,自然富貴。用乙者水妻木子。

若庚金與乙木都透在天干,乙庚相合,庚金必然把情意輸給乙木,未免貪合而忘了除木的本職;這樣的命行運再走金水之地,就窮得徹骨。若庚金透而乙木藏在支下,合不成,乙木反倒能替丁火作引,此時即便用乙也沒有妨害,行運進入木火之鄉,自然富貴。取乙木為用的,以水為妻星、木為子星。

若盡是乙木,不見一甲,此人富貴不久,因貪致禍,弄巧反拙,且不能承先人之業。或支成木局,有庚透主清貴,不見庚者常人。二月乙木司權,必須有庚,有乙無庚,主貧苦無依。用庚者,土妻金子。

若滿局盡是乙木而不見一個甲木,盡是溼柴而無干薪,此人富貴也不長久,往往因貪得而招禍,弄巧成拙,並且承不住先人的家業。若地支會成木局,有庚金透出裁制,主清貴;不見庚金的,只是常人。二月乙木司權,必須有庚金;有乙木而無庚金的,主貧苦無依。取庚金為用的,以土為妻星、金為子星。

得印旺殺高,大富大貴。或一派水,無一戊制,主貧苦無依。或乙少癸多,有戊去制,反吉。用土者,火妻土子。

若印星之木既旺、七殺之水又高,殺去生印、印再生身,兩下配得起來,便是大富大貴。若滿盤是水,而沒有一個戊土來制,水多滅火,主貧苦無依。若乙木少而癸水多,得戊土去制住癸水,反而為吉。取土為用的,以火為妻星、土為子星。

時日月年:丁丁乙戊,未巳卯子。時日月年:庚丁癸丁,子卯卯卯。時日月年:甲丁己庚,辰丑卯辰。

以下三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戊子年、乙卯月、丁巳日、丁未時——乙木當令生火,日主坐巳得祿,年干戊土能制子水,只惜沒有庚金劈木。第二造:丁卯年、癸卯月、丁卯日、庚子時——三卯為印、兩丁幫身,時干庚金劈木引丁,獨嫌癸水出干傷丁。第三造:庚辰年、己卯月、丁丑日、甲辰時——庚金與甲木並出天干,正合「庚甲兩透」之義,己土又能洩火而制水。

三月丁火·生於辰月

三月丁火,戊土司令,洩弱丁氣,先用甲木引丁制土,次看庚金。庚甲兩透,定主科甲;或一藏一透,終非白丁。

三月建辰,戊土司令,土洩丁火之氣而使它轉弱,所以先用甲木——甲木一面引燃丁火,一面疏制厚土,一舉兩得——其次才看庚金。庚、甲兩透,必主科甲;一藏一透的,也終究不是白丁百姓。

或支成木局,取庚為先,得庚透,丁癸不透,亦有異路功名。或支成水局,加以壬透,名殺重身輕,必夭折天年,或遭凶死。或戊己兩透,廊廟之客;若一甲破土,定是常人。用甲者,水妻木子;用金者,土妻金子。

若地支會成木局,印星太重,就先取庚金裁木,得庚金透出,而丁火癸水都不透來克傷它,也有異路功名。若地支會成水局,再加壬水透干,殺重而身輕,必致夭折天年,或者遭凶死。若戊己土兩透,既洩旺水又能生金,是可入廊廟的貴客;但若有一個甲木出來克破了土,就一定只是常人。取甲木為用的,以水為妻星、木為子星;取金為用的,以土為妻星、金為子星。

三夏丁火

四月丁火·生於巳月

四月丁火乘旺,雖取甲引丁,必用庚劈甲,伐甲,方雲木火通明,甲多又取庚為先。但四柱忌見癸水,癸水一見,洩庚、溼甲、傷丁,故以癸為病。

四月建巳,丁火乘旺。雖說仍取甲木來引丁,卻必須用庚金劈開甲木、砍伐成薪,才談得上「木火通明」;甲木多的,更要先取庚金。只是四柱最忌見癸水:癸水一出,一面洩了庚金之氣,一面把甲木浸溼,一面又直接克傷丁火,三處受害,所以以癸水為病神。

或癸水藏支,壬水出干制丙,不奪丁光,自是鴈塔題名,玉堂清貴。

若癸水只藏在地支不曾出頭,而壬水出干去制丙火,使丙火奪不走丁火的光,自然能雁塔題名,做玉堂上的清貴之官。

或有庚無甲,戊透天干,此為傷官生才,又取戊為用,必主富貴。戊土出干,不見甲乙,又不見水,是傷官傷盡,八字清高,但不大貴,亦不大富,見水多木多,定是常人。

若有庚金而沒有甲木,戊土又透天干,火生土、土生金,這是「傷官生財」,就改取戊土為用神,必主富貴。戊土出干,而不見甲乙木來克土、也不見水來克火,這是「傷官傷盡」,八字清高,只是既不大貴、也不大富;若見水多木多,格局雜了,一定只是常人。

或四柱多丙,不見壬癸,奪了丁光,此人貧苦。或丁年、巳月、丁巳日、丙午時,一丙不奪二丁,即不顥達,亦名播四鄰。故書曰:丁火陰柔一燭燈,太陽相見奪光明,柱中若見甲木透,定許身安福自臨。

若四柱丙火多,而不見壬癸水去制它,丙火便奪走了丁火的光,此人貧苦。若是丁年、巳月、丁巳日、丙午時,兩個丁火對著一個丙火,一丙奪不去二丁之光,縱然不顯達(原文「顥達」當為「顯達」),也名聲傳遍四鄰。所以命書說:丁火陰柔,不過一盞燭燈;與太陽般的丙火相見,光明就被奪去;柱中若見甲木透出來接濟,一定許他身安而福自然臨門。

時日月年:乙丁己甲,巳丑巳午。時日月年:乙丁癸辛,巳巳巳酉。

以下二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甲午年、己巳月、丁丑日、乙巳時——甲乙木引丁,己土洩其秀氣,日主坐丑,丑中金水暗藏為潤,是四月丁火用甲兼用土的一類。第二造:辛酉年、癸巳月、丁巳日、乙巳時——三巳火旺,年支酉金為財,只嫌月干癸水,那正是本月的病神。

五月丁火·生於午月

五月丁火,時歸建祿,不宜亂用甲木。遇年透隔位之壬,不貪丁合者,忠而且厚。或支成火局,干見火出,得庚壬兩透者,科甲定然;土透制壬,常人。即壬藏支中,亦非白丁,但要運行西北,方可發達。得一癸透,名獨殺當權,出人頭地。

五月建午,丁火在午上建祿,身已自旺,就不宜再亂用甲木去生它。若年干透出一個隔位的壬水,因為隔得遠而不與日主貪合,反顯得忠厚可靠。若地支會成火局,天干又有火出,火勢太盛,此時得庚金壬水兩透——庚金發水源、壬水解炎威——科甲一定;若有土透出來制住壬水,便只是常人。即使壬水只藏在地支,也不算白丁,但要行運走西北金水之地,才發得起來。若得一個癸水透出,孤殺獨用,叫作「獨殺當權」,也能出人頭地。

若見寅辰亥卯字,化木生火,平常人物,豐衣足食,中年富,但刑剋子息,勞而無功。或丙午月、丁未日、辛亥時,亥中有壬制丙,不致貧苦;若丙午時,則滴水難救炎火,必主僧道;若年支見子,雖不科甲,亦有衣衿。

若地支見寅、辰、亥、卯這些字,木氣引化而反去助火,火愈旺,這只是平常人物,雖豐衣足食、中年略有家財,卻刑剋子息,勞而無功。若是丙午月、丁未日、辛亥時,亥中藏著壬水能制丙火,也不至於貧苦;但若換成丙午時,滿局炎火而無一滴水,必主出家做僧道;若年支見到子水去沖午,雖不能科甲,也掙得一領衣衿。

若干支無火局,有水透干,須用甲木,又要庚劈甲方明,木火通明,主大富貴。或木少火多,焚其木性,不能光透九霄,榮華不久。或生月是祿,支皆生旺合局,右以火出,無滴水解炎,乃身旺無依,孤貧之格,女必為尼,即運北地,反主凶危。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若干支之間沒有會成火局,反而有水透出天干來克丁,那就須用甲木化水生火,還要庚金劈開甲木,火才明亮,成「木火通明」之象,主大富大貴。若木少而火多,火反把木燒盡,光就透不上九霄,榮華也不長久。若月令正是丁火的祿地午月,地支又都是生旺合局的火,天干再有火出(原文「右」當為「又」),卻沒有一滴水來解炎,這便是身旺而無所依託,屬孤貧之格,女命必定為尼;這種命即便行運走北方水地,水火激戰,反主凶危。取壬水為用的,以金為妻星、水為子星;取甲木為用的,以水為妻星、木為子星。

時日月年:戊丁壬庚,申亥午午。時日月年:甲丁甲辛,辰未午巳。

以下二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庚午年、壬午月、丁亥日、戊申時——兩午助火,而月干壬水坐亥得祿、年干庚金在申時又得長生之地,源流不絕,正合「庚壬兩透」之說,只惜時干戊土出來制水。第二造:辛巳年、甲午月、丁未日、甲辰時——兩甲引丁而火本自旺,全賴辰中一點癸水為潤,配合偏枯。

時日月年:甲丁戊癸,辰丑午卯。時日月年:乙丁甲丙,巳丑午寅。時日月年:癸丁甲丙,卯酉午子。

以下三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癸卯年、戊午月、丁丑日、甲辰時——癸水透年而戊土在月上與它相合,時干甲木疏土護水,用神在水木之間。第二造:丙寅年、甲午月、丁丑日、乙巳時——丙火奪光,木又來生火,火勢太過,只靠丑中癸水辛金暗潤。第三造:丙子年、甲午月、丁酉日、癸卯時——年支子水沖午,癸水透時制丙,日主又坐酉金為財源,正是前文「得一癸透,獨殺當權」的樣子。

六月丁火·生於未月

六月丁火,陰柔退氣,但值三伏生寒,丁弱極矣,專取甲木,壬水次之。若得甲出天干,支成木局,見亥中之壬,為木神有根,接引丁火,必然科甲;即不見木局,支見壬水,雖不大貴,亦有凌雲之氣,無庚不妙。

六月建未,丁火陰柔而轉入退氣,又值三伏之中暗自生寒,丁火弱到極點,所以專取甲木生扶,壬水次之。若甲木出在天干,地支又會成木局,再見亥中的壬水,木神便有了根——水生木、木引火,一路接濟上來——必然科甲。即使不見木局,只要地支見得壬水,雖不大貴,也有凌雲之氣;但沒有庚金劈甲,終究不妙。

或支成水局,見水透干,則溼木性,不能引丁,必為平常人。有甲透,有才幹;有庚透,無刑傷;若無甲木,假名假利。或年月日時,皆一派丁未之類,此為純陰,終無大用。用甲者,水妻木子。

若地支會成水局,天干又見水透,水多把木浸溼,溼木引不著丁火,必是平常人。有甲木透出的,還算有才幹;有庚金透出的,可免刑傷;若連甲木也沒有,那名與利便都是虛假的。若年月日時都是丁未一類,滿盤純陰而無一點陽剛,終究沒有大用。取甲木為用的,以水為妻星、木為子星。

時日月年:丙丁丁丁,午未未卯。時日月年:丁丁丁壬,未巳未子。

以下二造仍按「時、日、月、年」橫列。第一造:丁卯年、丁未月、丁未日、丙午時——兩個丁未並列,天干三丁一丙,卯木又來生火,正是文中所說「一派丁未」的純陰之象,終無大用。第二造:壬子年、丁未月、丁巳日、丁未時——年干壬水坐子而與月干丁火相合,火得水濟,比上一造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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