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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人子須知(綱要) · 第 2 卷

明 · 徐善繼、徐善述 · 第 2 卷 / 56

郢中重刻自序

不侫曩以先人襄事,與季兄究心堪輿家,間有一得,筆之為書,名曰《人子須知》。鉛山見溪王君、書林餘氏雖嘗兩刻,病其未備,每欲再訂,弗暇也。辛巳夏,中丞王公、太史李公召入郢。明年春,又知遇司空曾公,客郢兩寅,頗多隙日。乃取前書緒正之。會季兄亦自荊南來,更相與討論潤色,刪繁補遺,較昔所著,合者十又四五。錄成,司空不鄙,校梓廣傳。

我從前因為辦理先人的喪事,與兄長一同專心研究堪輿之學,其間偶有心得,就筆錄成書,取名《人子須知》。鉛山的見溪王君與書林餘氏雖然先後刻過兩次,但我總嫌它不完備,屢次想重新訂正,卻抽不出工夫。萬曆九年辛巳夏天,中丞王公、太史李公把我召到郢中;第二年春天,又蒙司空曾公賞識。客居郢中兩年,空閒的日子頗多,於是取出舊書加以整理訂正。恰好兄長也從荊南趕來,兄弟倆重新一起討論潤色,刪去繁冗、補上遺漏,與從前所著相比,仍舊相合的只有十分之四五。整理成稿後,曾司空不嫌鄙陋,校訂付梓以廣流傳。

第蠡測管窺,極知不可以為訓。念吾兄弟,自少遨遊四方,今顛毛種種矣。三十年間,心力盡在此編。敝帚千金,不忍遽棄耳。或誚余嘗從薦紳談性命之學,何屑屑於此,迷而不返?余謂西山先生父子及草廬吳公,皆儒者宗,嘗著《發微論》,發揮《玉髓》,刪定《葬書》,君子不以此少之。即朱子所上《山陵議狀》,有味哉其言之也!

只是我這點見識不過以瓢量海、從管中窺天,很清楚不足以立為訓條。想到我們兄弟自幼奔走四方,如今頭髮已經斑白稀疏;三十年間,一生心力都花在這部書上。自家的破掃帚看得比千金還重,實在不忍心說丟就丟。有人譏笑我:你既然曾跟士紳們談性命之學,為什麼斤斤於這種小道,執迷不返?我回答說:蔡西山先生父子以及草廬吳澄先生,都是儒者中的宗師,他們寫《發微論》、發揮《玉髓真經》、刪定《葬書》,君子並不因此看輕他們。就連朱熹所上的《山陵議狀》,其中的話也很有分量、耐人尋味啊!

且送終,人子大事,而付之庸師之手,天親之謂何?餘為此舉,凡以共子職而已。天下豈有無親之人哉!敬與為人子者共之。高明之士,竄定紕繆,出特見以相長,尤所願也。萬曆癸未春月吉旦山人徐善述書於郢中之陽春書屋。

何況送終是為人子的大事,卻把它交到庸俗地師手裡,那把天倫骨肉之親當成什麼了?我做這件事,無非是為了盡到兒子的職分。天下哪有沒有父母的人呢!我恭敬地把這部書拿來與所有做兒子的人共同分享。若有高明之士能改正其中的疏漏錯誤,提出獨到見解來彼此切磋長進,那更是我所盼望的。萬曆十一年癸未春月吉日,山人徐善述書於郢中的陽春書屋。

引用諸名家堪輿書目

《青囊經》秦之隱君子體易而作,陳希夷註釋稱《天機書》。按:世言堪輿家為青囊術,蓋祖此耳。《青烏經》秦青烏子著。《搜山記》漢朱桃仙著。《赤霆經》漢留侯張子房著。《六甲配卦圖》漢京房著。《狐首經》按:曾葛溪謂得之沈氏萬卷樓中,無作者名氏。郭璞《葬書》所引之《經》即一也。《錦囊經》即《葬書》,晉叅軍河東郭璞著,宋西山蔡文節公訂定,草廬吳文正公刪定。《捉脈賦》晉太尉長沙公鄱陽陶侃著。侃將葬母,失牛,遇異人指牛眠穴,位至三公。今催官說始此。

《青囊經》,秦代一位隱居的君子體察《易》理而作,陳摶為它作注時稱之為《天機書》。按:世上把堪輿稱為「青囊術」,源頭就在這部書。《青烏經》,秦代青烏子著。《搜山記》,漢代朱桃仙著。《赤霆經》,漢代留侯張良著。《六甲配卦圖》,漢代京房著。《狐首經》,按:元人曾葛溪說此書得自沈氏萬卷樓,沒有作者姓名;郭璞《葬書》所引稱“經曰”的那部經,就是它。《錦囊經》,就是《葬書》,晉代參軍河東人郭璞著,宋代蔡西山(文節公)訂定,元代吳澄(草廬、文正公)刪定。《捉脈賦》,晉代太尉長沙公鄱陽人陶侃著。陶侃將要安葬母親時走失了牛,遇見異人指點了一處「牛眠穴」,後來官至三公。今天所說的「催官」之說就從這裡開始。

《小卷陰陽正要》唐司天李淳風著。《大衍曆分度》唐內供奉一行禪師著。《理氣心印》唐亞父聞喜丘延翰著。《雪心賦》唐昭文館學士章貢卜則巍著。《疑龍經》、《撼龍經》、《畫筴圖》、《筴四大穴法》、《立錐賦》、《撥砂圖》、《胎腹經》、《望龍經》、《倒杖法》俱贛州楊筠松著。筠松名益,號救貧仙,南唐時人,曾文辿師也。《心鏡》、《尋龍記》、《陰陽問答》雩都曾文辿著。《一粒粟》楊筠松著,劉誠意伯批註。《游氏家傳啟蒙》南唐僉判新安遊潛著。潛,國師何令通婿也。《金鎖秘訣》五代陳摶著。摶,字圖南,豪州人,受業曾文辿,隱居西華山。宋徵不起,賜號希夷先生。

《小卷陰陽正要》,唐代司天監李淳風著。《大衍曆分度》,唐代內供奉一行禪師著。《理氣心印》,唐代亞父、聞喜人丘延翰著。《雪心賦》,唐代昭文館學士、章貢人卜則巍著。《疑龍經》《撼龍經》《畫筴圖》《筴四大穴法》《立錐賦》《撥砂圖》《胎腹經》《望龍經》《倒杖法》,都是贛州楊筠松所著。楊筠松名益,號救貧仙,南唐時人,是曾文辿的老師。《心鏡》《尋龍記》《陰陽問答》,雩都曾文辿著。《一粒粟》,楊筠松著,明代誠意伯劉基作批註。《游氏家傳啟蒙》,南唐僉判、新安人遊潛著;遊潛是國師何令通的女婿。《金鎖秘訣》,五代陳摶著。陳摶字圖南,亳州人,受業於曾文辿,隱居西華山;宋朝徵召他而不肯出仕,朝廷賜號希夷先生。

《黑囊經》五代范越鳳著。一雲楊筠松著。《洞林秘訣》、《尋龍入式歌》范越鳳著。《葬經》六卷隋肅吉著。《龍經》三卷左仙著。《太華經》太華眞人許亮著。《撥沙經》陳亞和著。《吳氏家傳口訣》五代德興吳克誠著。誠,南唐國師吳法旺子,受業陳希夷先生。《玉髓眞經》宋國師張子微著。子微名洞玄天師,張道陵三十三代孫。蔡西山先生增發揮。《吳公解義》批註心印。《龍格通玄歌》、《吳氏秘訣》俱宋國師景鸞著。克誠子。

《黑囊經》,五代范越鳳著,一說是楊筠松著。《洞林秘訣》《尋龍入式歌》,范越鳳著。《葬經》六卷,隋代蕭吉著。《龍經》三卷,左仙著。《太華經》,太華真人許亮著。《撥沙經》,陳亞和著。《吳氏家傳口訣》,五代德興人吳克誠著;吳克誠是南唐國師吳法旺的兒子,受業於陳摶希夷先生。《玉髓真經》,宋代國師張子微著;張子微名洞玄天師,是張道陵的三十三代孫,蔡西山先生曾為它增補發揮。《吳公解義》,是為《理氣心印》所作的批註。《龍格通玄歌》《吳氏秘訣》,都是宋代國師吳景鸞所著;吳景鸞是吳克誠的兒子。

《洩天機》前廖瑀著。按:元曾葛溪《俯察要覽》云:“有兩廖瑀,前廖樂平人,後廖雩都人,俱號金精,術俱神。《洩天機》本前廖著,因餘芝孫增入後廖《地課》及《入式歌》,增首尾衍文,世遂莫知有前廖禹矣。”今考前廖著述,重巒頭;後廖著述,重天星。後廖乃張公道明為虔倅時拔者,卒傳吳氏學。

《洩天機》,前廖瑀著。按:元人曾葛溪《俯察要覽》說:“歷史上有兩位廖瑀:前廖是樂平人,後廖是雩都人,都號金精,術數都很神驗。《洩天機》本是前廖所著,因為餘芝孫把後廖的《地課》和《入式歌》增補進去,又在首尾添加了衍文,世人於是不再知道還有一位前廖瑀了。”如今考察下來,前廖的著述偏重「巒頭」,後廖的著述偏重「天星」。後廖是張道明公任虔州通判時選拔出來的,最終傳承的是吳氏一派的學問。

《陰契陽符》、《師門心法》、《金精口訣》、《懷玉經》、《赤人圖》後廖禹著。《司馬頭陀水法》馬仙著。荊門州馬仙觀有臺基尚存,即其成道之所也。《發徵論》宋閩蔡牧堂先生著。觧注十數家,惟明鄱陽方伯余佑注本最善。《囊金》一名《心經》,上牢劉謙著,新安謝子期批註。《光明大照圖》司馬大士著。《催官篇》、《旅寓集》宋賴文俊著。俊官建陽,棄職浪遊,號布衣子。後修眞太乙峰下,世傳仙去。《玄樹經》宋浙右方斗南著。《海底眼》劉白頭著。《分金斷訣》厲伯韶著。《三寳經》珏齋謝子逸著。

《陰契陽符》《師門心法》《金精口訣》《懷玉經》《赤人圖》,後廖禹著。《司馬頭陀水法》,馬仙著;荊門州的馬仙觀至今還留著臺基,就是他成道的地方。《發微論》,宋代福建蔡牧堂先生著;為它作解注的有十幾家,只有明代鄱陽方伯余佑的注本最好。《囊金》,又名《心經》,上牢劉謙著,新安謝子期批註。《光明大照圖》,司馬大士著。《催官篇》《旅寓集》,宋代賴文俊著;賴文俊曾在建陽做官,後來棄職浪遊,號布衣子,晚年在太乙峰下修真,世傳他成仙而去。《玄樹經》,宋代浙西方斗南著。《海底眼》,劉白頭著。《分金斷訣》,厲伯韶著。《三寶經》,珏齋謝子逸著。

《陰陽正源》宋德興紫瓊張眞人著。《堪輿要約》南宋國師德興傅伯通著。《大理歌》南宋國師鄒仲容著。容,名寬,德興人,與伯通同師廖金精。《祝氏秘鉗》宋觀物先生祝秘著。《堪輿微義》元齋易巖著。《俯察元機》元學士傅文懿公立著。立,伯通玄孫,祝觀物甥,精皇極數,學通天文地理。《革象新書》元德興趙緣督眞人友欽著。《俯察要覽大全》元曾葛溪著。《平沙玉尺經》元太師劉秉忠著,明誠意伯劉伯溫解釋,賴敬迪補註,為當世所宗。《地理件目》吳折著。一名集解,又名眞指、快捷方式、指南。折,景鸞裔也。《金斗訣葬法》、《一掌金》云外老人傅地著。地,傅伯通後裔。《金函經》、《天玉經》俱未詳所著。

《陰陽正源》,宋代德興紫瓊張真人著。《堪輿要約》,南宋國師、德興人傅伯通著。《大理歌》,南宋國師鄒仲容著;鄒仲容名寬,德興人,與傅伯通同拜廖金精為師。《祝氏秘鉗》,宋代觀物先生祝秘著。《堪輿微義》,元代齋易巖著。《俯察元機》,元代學士傅立(文懿公)著;傅立是傅伯通的玄孫、祝觀物的外甥,精通皇極數,學問貫通天文地理。《革象新書》,元代德興趙友欽(緣督真人)著。《俯察要覽大全》,元代曾葛溪著。《平沙玉尺經》,元代太師劉秉忠著,明代誠意伯劉基作解釋,賴敬迪補註,為當世所推崇。《地理件目》,吳折著,又名《集解》,也叫《真指》《捷徑》《指南》;吳折是吳景鸞的後裔。《金斗訣葬法》《一掌金》,雲外老人傅地著;傅地是傅伯通的後裔。《金函經》《天玉經》,都不清楚作者是誰。

《分金瀛海經》明德興董德彰注。《四神秘訣》、《天卦》、《青囊》、《南針論》《分金解》董德彰注。《三易三元編》李玄緒著。《叢珠素書》陳彥繹著,遊潛湄齋註疏。《何家沙法》明豐城南塘何德宏著。《地理摘奇》樂平洪理著。《大地圖》松江徐長谷著。《陰陽定論》泰和周視著。《陰陽決疑》蜀太守南泉羅青霄著。《堪輿正要》泰和龍巖樵著。《堪輿管見》閩副憲雙湖謝延桂著。以下俱不詳著者姓名:《昏衢炬燭》、《萬萬山心法》、《趙緣督瑣錄》、《祝氏神龍經》、《水經》、《張落魄口訣》、《空山老人穴法》、《天涯海角經注》、《寸金穴法》、《四十字穴法》、《沙竹圖穴法》、《銅人穴法》、《相山骨髓》、《三式全書》《地脈經》《地理指南》、《堪輿指南》、《山海經》。

《分金瀛海經》,明代德興董德彰作注。《四神秘訣》《天卦》《青囊》《南針論》《分金解》,都由董德彰作注。《三易三元編》,李玄緒著。《叢珠素書》,陳彥繹著,遊潛(湄齋)作註疏。《何家沙法》,明代豐城南塘何德宏著。《地理摘奇》,樂平洪理著。《大地圖》,松江徐長谷著。《陰陽定論》,泰和周視著。《陰陽決疑》,四川太守南泉羅青霄著。《堪輿正要》,泰和龍巖樵著。《堪輿管見》,福建副憲雙湖謝延桂著。以下各書都不清楚作者姓名:《昏衢炬燭》《萬萬山心法》《趙緣督瑣錄》《祝氏神龍經》《水經》《張落魄口訣》《空山老人穴法》《天涯海角經注》《寸金穴法》《四十字穴法》《沙竹圖穴法》《銅人穴法》《相山骨髓》《三式全書》《地脈經》《地理指南》《堪輿指南》《山海經》。

瑣言凡十條

一 不可不知地理

孔子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程子曰:“卜其宅兆者,卜其地之美惡也。地之美者,則神靈安,子孫盛。若培植其根而枝葉茂。”又曰:“祖父子孫同氣,彼安則此安,彼危則此危。”朱子曰:“葬之為言藏也,所以藏其祖考之遺體也。以子孫而藏其祖考之遺體,則必致其謹重誠敬之心,以為安固久遠之計。使其形體全而神靈得安,則其子孫盛而祭祀不絕。”

孔子說過“卜擇墓地而妥善安葬”。程頤說:“所謂卜其宅兆,就是卜擇那塊地的好壞。地好,先人神靈就安寧,子孫就興盛;這好比培壅了樹根,枝葉自然茂盛。”他又說:“祖父與子孫同一氣脈,那邊安則這邊安,那邊危則這邊危。”朱熹說:“葬這個字的意思就是藏,是要藏起祖先的遺體。做子孫的既然要藏起祖先的遺體,就一定要拿出鄭重誠敬的心,作長久安固的打算。使遺體保全而神靈得安,子孫就興盛而祭祀不會斷絕。”

又曰:“其或擇之不精,地之不吉,則必有水泉、蟻螻、地風之屬以賊其內,使其形神不安,而子孫亦有死亡絕滅之憂,甚可畏也。”陸象山曰:“通天地人曰儒。地理之學雖一藝,然上以盡送終之孝,下以為啟後之謀,其為事亦重矣。親之生,身體髮膚皆當保愛,況親之歿也,奉親之體厝諸地,固乃付之庸師俗巫,使父母體魄不得其安,則孝安在哉!”

朱熹又說:“如果選擇得不精審,那塊地不吉,就必定有水泉、螻蟻、地風一類東西在裡頭侵害,使遺體與神靈都不得安寧,而子孫也有死亡絕滅的憂患,是很可怕的。”陸九淵說:“能貫通天、地、人三者才配稱儒。地理之學雖然只是一門技藝,可是往上說是盡送終之孝,往下說是為後人作打算,這件事也算重大了。父母活著的時候,身體髮膚都應當保護愛惜,何況父母去世之後,要把父母的遺體安放到土中,竟然把它交給庸俗地師、市井巫者,使父母的體魄不得安寧,那孝在哪裡呢!”

夫觀聖賢所論如此,則擇地殯親之道,誠仁人孝子之不可忽者。若平居視地理為末務,而不之問,一旦有大故,則不免倉卒苟且為之,幸得吉地,固所願矣;不幸而置親體於蟻泉沙礫中,無異委之於壑坵,不孝孰甚?故人子須於平時講明其說,庶幾他日臨事不悞,而親魄得安於地下矣。

看聖賢們的議論到了這個地步,可見擇地安葬父母之道,實在是仁人孝子不可輕忽的。假如平日把地理看成末節小事,從來不去過問,一旦家中有了大喪,難免倉促草率地辦;僥倖得到吉地,固然是所願;不幸把父母遺體放在蟻穴、泉眼、沙礫之中,那和把親人拋在山溝土丘裡沒有分別,還有比這更不孝的嗎?所以為人子的必須平日就把這套道理弄明白,這樣將來臨事才不至於失誤,父母的魂魄才能在地下得安。

雖然,三折臂然後稱明醫,地之理又非膚淺及鮮傳者所能究竟也。苟曰予既已知之矣,而自用自專,悞凶為吉,牢不可破,則其害奚異於庸師俗巫哉!噫,萬鎰之玉,必付之玉人而後可也。

話雖如此,古語說手臂折過三次才當得起良醫,地理這門道理也不是淺嘗輒止、缺少真傳的人所能窮究到底的。倘若有人說我已經懂了,於是剛愎自用、獨斷專行,把凶地誤認成吉地,還固執得誰也說不動,那他造成的禍害與庸俗地師、市井巫者又有什麼兩樣!唉,價值萬鎰的美玉,終究要交給專門的琢玉匠人來處理才行。

二 不可停柩不葬

司馬溫公曰:“今人有喪親者,往往久而不葬。問之,曰歲月未利也。又曰未有吉地也。遊宦遠方未得歸也。貧未能辦葬具也。至有終身累世而不葬,遂有棄失尸柩不知其處者。嗚呼!可不令人深嘆愍哉!人所貴於身後有子孫者,為能藏其形骸也。其所為乃如是,曷若無子孫死於道路,猶有仁者見而殣之耶。

司馬光說:“今天的人死了父母,往往拖很久不下葬。問他緣故,說是年月不吉利,又說還沒找到好地,又說自己在遠方做官回不來,又說家貧置辦不起喪葬用具。甚至有終其一生、累及幾代都不下葬的,以至於棺柩丟失了都不知道在哪裡。唉!這難道不令人深深嘆息憐憫嗎!人之所以看重身後有子孫,就是為了有人能安藏自己的形骸。所作所為竟到這個地步,還不如沒有子孫、死在路邊,倒還有仁厚的人見了替他掩埋。

且先王制禮,葬期遠不過七月,自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又禮,未葬不變服,食粥,居倚廬,哀親之未有所歸也。既葬,然後漸有變除。今之人背禮違法,未葬而除喪,從宦四方,食稻衣錦,飲酒作樂,於心安乎?”吳草廬曰:“喪不即舉,年代已遠,或子孫參差而人事不齊,或罹兵亂而水火不測,或貧病兼併而不能舉,或是非爭兢而害成,或官事牢獄而不可為,或日怠日忘而竟成棄置,皆停喪久遠而變見多端也。”

何況先王制定禮法,下葬的期限最遠不過七個月,王公以下都是三個月下葬。禮制又規定,沒有下葬就不改換喪服,只吃稀粥,住在倚牆搭的草廬裡,哀傷父母還沒有歸宿。等到下葬以後,才漸漸有所變更除服。如今的人違背禮法,還沒下葬就先除了喪服,四處做官,吃著好飯穿著錦衣,飲酒作樂,心裡過意得去嗎?”吳澄說:“喪事不及時辦理,年代一久,或者子孫各自分散而人事湊不齊,或者遭遇兵亂而水火難料,或者貧病交加而辦不起,或者因是非爭執而生出禍害,或者攤上官司牢獄而無法辦理,或者一天天怠慢遺忘竟至完全拋置——這都是停喪太久而變故百出的緣故。”

愚按:二公所言,極其痛切。蓋今時之俗,平居多不講夫地理,及有變故,則懵無所措,停柩以侍擇地。初心雖切,久必因循,遂至醉夢過時,不知為天地間極大罪人。有子不能葬其父,有孫不能葬其祖,至於年代深遠,誠有如二公之所慮者。嗚呼!為人子者可不懍懍然而知所戒懼乎?

我按:司馬光、吳澄兩位所說,極其痛切。今天的風氣是平日大多不講求地理,等到家裡出了喪事,就懵懂得手足無措,只好停下棺柩等著擇地。起初的心意雖然懇切,日子一長必然因循拖沓,終於在渾渾噩噩中錯過時機,自己還不知道已經成了天地間的大罪人。做兒子的不能安葬父親,做孫子的不能安葬祖父,拖到年深日久,果然會出現兩位先生所憂慮的那些後果。唉!做兒子的能不心存戒懼、知道警惕嗎?

三 不可侵葬祖冢

夫地理之法雖繁,而“葬乘生氣”一言,足以盡其肯綮。故千里來龍入首,惟融八尺之穴。諺云“陰地一線”是也。祖冢既已乘乎一線生氣,則其左右上下皆為死氣,葬之徒為蟻穴泉窟而已。不惟新葬之柩將為禍患,且又洩祖宗之生氣,驚祖宗之體魄,其為害不小也。

地理的法門雖然繁多,但“葬乘生氣”這一句話,就足以說盡它的要害。所以千里而來的「來龍」到了「入首」處,也只凝聚成八尺見方的一個穴。俗話說的“陰地只有一線”就是這個意思。祖墳既然已經佔住了這一線生氣,那麼它的左右上下就全是死氣了,葬進去只不過是給自家親人找了個蟻穴泉窟罷了。這樣做不但新葬的棺柩要出禍患,而且還洩漏了祖宗的生氣、驚動了祖宗的體魄,為害不算小。

或曰:中州之地,始葬者南面,後竁左右昭穆而殯,謂之族葬。有一穴安數十冢者,有一冢安十數柩者,似於侵葬,未聞其禍何也?予曰:中州之地,千里平洋,水深土厚,若得一穴,可安十數柩者有之,可安十數冢者有之。張子微所謂“也有一龍十數穴,也有一穴十數塋”者是耳。東南山叢,水駛土薄,易泉而多石,螻蟻生之,安可與中州比也?

有人問:中原一帶的規矩,最先下葬的坐北朝南,後來開壙的就按昭穆次序分列左右安葬,叫做「族葬」。有一個穴裡安下幾十座墳的,有一座墳裡安下十幾具棺柩的,看起來都像是侵葬,卻沒聽說出什麼禍事,這是為什麼?我回答說:中原之地千里平洋,水位深、土層厚,如果得到一個穴,能安十幾具棺柩的有,能安十幾座墳的也有。張子微所說“也有一龍十數穴,也有一穴十數塋”,講的正是這種情形。東南一帶山巒叢集,水流湍急、土層淺薄,容易出水而且多石頭,螻蟻滋生,怎麼能和中原相比呢?

或又曰:附葬祖側,及父母必合葬,皆古禮,有不可議者。答曰:禮貴通變。附葬既有侵祖之嫌,而合葬或不得已,亦不必拘。予兄弟嘗遊閩至考亭,拜文公朱夫子遺像。及徧觀其先世坵壟,文公之祖退翁,名森,字良材,墓在政和縣感化裡護國寺西。父韋齋先生,名松,諡獻靖,墓在崇安縣上梅里寂歷山。母祝氏夫人,墓在建陽崇泰裡寒泉嶺仰天湖形。文公墓在建陽嘉禾裡九峰山下,風吹羅帶形。

又有人問:附葬在祖墳旁邊,以及父母一定要合葬,都是古禮,是不能非議的。我回答說:禮貴在通權達變。附葬既然有侵犯祖墳的嫌疑,而合葬如果有不得已的情形,也不必拘泥。我們兄弟曾遊歷福建到考亭,拜謁朱熹先生的遺像,又遍看了他家先世的墳塋:朱熹的祖父退翁,名森,字良材,墓在政和縣感化裡護國寺西邊;父親韋齋先生,名松,諡號獻靖,墓在崇安縣上梅里寂歷山;母親祝氏夫人,墓在建陽崇泰裡寒泉嶺,是「仰天湖」形;朱熹本人的墓在建陽嘉禾裡九峰山下,是「風吹羅帶」形。

退翁以前墓皆在徽婺源,去考亭固已甚遠。而退公、韋齋、文公之墓,又各在一縣,去考亭皆百餘里,何嘗拘於附近祖冢之說?又,考文公葬父,亦嘗三遷,而最後遷處,與葬母同年按文公年譜,乾道六年正月葬母,八月改葬父,亦未嘗拘於父母合葬。噫!此見我文公先生燭理之明,不狃於俗,足可為法矣!

退翁以前幾代的墳墓都在徽州婺源,離考亭已經很遠。而退翁、韋齋、朱熹三代的墓又各在一個縣,離考亭都有一百多里,何嘗拘泥於必須挨近祖墳的說法?再考朱熹安葬父親,也曾三次遷移,而最後一次遷葬與安葬母親是同一年(據《朱文公年譜》,乾道六年正月葬母,八月改葬父),可見也不曾拘泥於父母必須合葬。唉!由此可見朱熹先生洞察事理的明白,不遷就流俗,足可以立為法則!

按:《文公年譜》云:紹興十四年,葬韋齋於西塔山,其後改葬於寂歷山中峰之原。及考韋公,《遷韋齋墓記》曰:初,府君將殆,欲葬崇安之五夫。卒之明年,遂定於靈梵院側。時熹幼未更事,卜地不詳。懼體魄之不安,乾道六年,遷於白水之鵝峰山下。又考文公慶元五年撰《韋齋行狀》云:公卒之明年,熹奉其柩葬於崇安縣之五夫。然公所藏,地勢卑溼,懼非久計,乃奉而遷武夷鄉上梅里寂歷山中峰僧舍之北。即此而觀,乃是三遷葬也。見《建寧郡志》。

按:《朱文公年譜》說,紹興十四年把韋齋先生葬在西塔山,後來改葬到寂歷山中峰的原上。再考朱熹所作《遷韋齋墓記》說:當初父親病危時,本想葬在崇安的五夫;去世的第二年,才定在靈梵院旁邊。那時朱熹年幼沒有經歷過事,卜地不夠詳審,擔心父親體魄不得安寧,於是在乾道六年遷到白水的鵝峰山下。又考朱熹慶元五年所撰《韋齋行狀》說:父親去世的第二年,朱熹奉柩葬在崇安縣的五夫;但那處所葬之地地勢低窪潮溼,恐怕不是長久之計,於是奉柩遷到武夷鄉上梅里寂歷山中峰僧舍的北面。照這些記載看來,確實是三次遷葬。此事見於《建寧郡志》。

四 不可圖葬舊穴

曾葛溪曰:“圖葬舊穴,惑之甚也。嘗見一舊穴,雖前已發大貴,子孫不肖鬻之,凡三易主,葬二百餘年,卒無顯者。人但指而言曰:‘此某氏祖冢,徙墎賣與某氏。不利,又轉賣某氏,皆不利’。即此可知,舊穴無重發達之驗。

曾葛溪說:“打算葬進別人用過的舊穴,是糊塗到了極點。我曾見過一處舊穴,從前雖然出過大貴人,後來子孫不肖把它賣掉,前後換了三個主人,葬了二百多年,終究沒有出過顯達的人。人們只是指著它說:‘這是某家的祖墳,把棺槨遷走賣給了某家;不吉利,又轉賣給某家,也都不吉利。’單看這一件事就可以知道,舊穴沒有再次發達的驗證。

又有葬後風遷水易者,難以殫舉,竟未聞葬舊穴而獲福者。況憑福恃勢,發他人之墳,誅其用心,已不為天所佑,地何能福之哉?且地脈初興,如火之始然;及其既敗,如灰燼已冷。欲於冷灰中求炙手熱,決無是理。此古人謂圖葬舊穴,如求嗣續於鶴髮婦人耳。”

還有葬下去以後風向改變、水路更易的,多得數不完,竟沒聽說過葬舊穴而得福的。何況仗著自家有錢有勢去掘別人的墳,就誅心而論,這樣的存心已經得不到上天保佑,土地又怎麼能給他降福呢?再說地脈初興的時候,像火剛點著;等到它已經衰敗,就像灰燼早已冷透。想在冷灰裡求得炙手可熱,絕無這個道理。所以古人說,圖謀葬進舊穴,就好比向白髮老婦求子嗣一樣。”

按:葛溪所論,誠皆切當。蓋人子求地葬親,當先修其德。謀葬已發之穴,徙人之親而葬其親,伐人之冢而為已冢,忍心害德,莫此為甚,縱得地理,天理何在?予嘗謂:人人難保百年墳,徙墎重扦太忍心。莫道天公無報應,後來還有伐墳人。求地者宜知所戒。

按:曾葛溪的議論,確實都很切當。為人子的求地安葬父母,應當先修養自己的德行。圖謀葬進已經發過福的舊穴,遷走別人的先人來安葬自己的先人,掘掉別人的墳來做自家的墳,心腸之忍、傷德之深,沒有比這更甚的了;縱然得了地理,天理又在哪裡?我曾寫過幾句話說:人人都難保自家的墳能守滿百年,把別人的棺槨遷走再重新點穴下葬實在太忍心;不要說老天沒有報應,後來還會有人來掘你的墳。求地的人應當知所警戒。

五 不可拘泥公位

世俗拘泥公位之說,兄弟眾多,各懐私意,爭論不決,遂有終身不殯其親者。噫!為人父母者,每以子多為幸。今若此,則是不若少子者,無房分之爭,得歸全於土,而免久暴之患矣!是故求地惟當辨眞偽,不可拘泥公位。地誠眞美,而於公位或有不齊,此亦付之子孫緣,不可挾私而久暴其親,亦不可信邪師之言,妄有作為而反壞其地。

世俗拘泥於「公位」之說,兄弟人多,各懷私心,爭論不下,於是竟有一輩子不安葬父母的。唉!做父母的總是把兒子多看作福氣;如今弄成這樣,反倒不如兒子少的人家:沒有房分之間的爭執,父母能完整地歸入土中,免去長久暴露棺柩的禍患!所以求地只應當分辨真穴假穴,不可拘泥公位。地如果確實真而且美,只是在公位上或許照顧不到各房均勻,這也只能歸之於子孫各自的緣分,不可挾帶私心而讓父母長久暴露,也不可聽信邪師的話,胡亂改動佈置反而把好地弄壞了。

且欲房分之均,不可拘於一穴,宜別求一穴以補襯之,則得均矣。楊公云“豈可一墳分公位,必取眾墳叅互議”是也。大抵公位之說,只可置之勿論。蔡文節公云:“今人動爭公位之說,以致久不葬親,何所見之謬耶!造化者自區處,豈伊人力所能巧計?地不可不擇,當使亡魂安處。至於自求多福,乃在地理以外,非可以徇私為心。

再說想讓各房均沾,本來就不必死守一個穴,應當另外再尋一穴來補襯,這樣自然就均了。楊筠松說“豈可一墳分公位,必取眾墳參互議”,就是這個意思。大體上說,公位這套說法,只可擱在一邊不去理會。蔡元定(文節公)說:“今人動不動就爭公位之說,以致久久不葬父母,見識何等荒謬!造化自有它的安排,哪裡是人力的巧計所能安排的?地不可以不選擇,要讓亡者的魂魄有安處之所。至於自己求取多福,那是在地理之外的事,不可存著徇私的心思。

才有私心,其計必左。世人以此誤自己,誤子孫者甚多。及不如意,從而遷徙,愈更愈錯,非地誤人,用心之誤也。”程子曰:“不以奉親為計,而專以利後為謀,非孝子安厝之用心。”誠為至論。故人子但以安親為念可也。若曰期生人之受蔭,冀富貴於將來,但末務耳。況有葬後沙水變易,而公位之說亦多不驗。為人子者,須知大義,豈可專泥於茲乎。

只要一有私心,算計就必定落空。世人因此耽誤自己、耽誤子孫的很多。等到不稱心,就跟著遷墳,越改越錯,這不是地耽誤了人,是用心錯了。”程頤說:“不把奉安父母當作打算,專門謀求有利於後人,這不是孝子安葬父母的存心。”真是至理之論。所以為人子的只要一心想著讓父母得安就夠了。至於指望活人受到廕庇、盼望將來富貴,那不過是末節。何況還有下葬以後砂形水路發生變化的,公位之說也大多不應驗。做兒子的須懂得大義,怎麼可以專門死守這一條呢。

六 不可輕易改葬

孔子曰:“古者不修墓。”非不修墓也,蓋必誠必信已。當葬時而豫為一成不動之計,其慎重尚如此,況舉既葬之親而欲改遷之,何可以慎重不如是乎?今之人有輕信人言,或為富貴而動其念,或為禍患而惕其衷,往往易於改葬,彼其事得已耶?抑不得已耶?如其不得已,而有水蟻及他患也,改之無不可也。然亦有為野師所惑,誤改吉地者,令親體不免暴露,吾恐仁人孝子當不止其顙之有泚矣。

孔子說:“古時候不修墓。”並不是不肯修墓,而是說下葬時就做到了必誠必信。當初安葬的時候就預先作了一勞永逸、永不變動的打算,鄭重到這個地步;何況要把已經葬下的父母再挖出來改遷,怎麼可以不同樣鄭重呢?今天的人有的輕信別人的話,有的為求富貴而動了遷墳的念頭,有的因遭遇禍患而心裡發慌,往往輕易就改葬,他們那件事究竟是可以不做呢,還是不得不做?如果確實不得已,墳中已有水、有蟻或別的禍患,改葬沒有什麼不可以。然而也有被江湖術士迷惑,把本來的吉地誤改掉的,弄得父母遺體不免暴露,我看仁人孝子到那時候,恐怕不止是額頭冒汗而已了。

《青烏經》云:“凡地有五不祥者可改:一冢無故自陷;二冢上草木枯死;三冢有淫亂風聲,少亡孤寡;四男女忤逆顛狂,刼害刑傷瘟火;五人口死絕,家產耗散,官訟不息。改之。如見三祥瑞則勿改:一見生龜蛇生氣物;二見紫藤交結棺木;三有水珠玸色如乳溫暖,或有氣如霧,穴中乾燥無水蟻,並吉。”甚哉,有味乎其言之也!

《青烏經》說:“凡是墳地有五種不祥之象的可以改葬:第一,墳冢無緣無故自己塌陷;第二,墳上草木枯死;第三,家中出現淫亂的風言風語,或者少年夭亡、孤兒寡婦不斷;第四,男女忤逆、癲狂,遭劫害、刑傷、瘟疫火災;第五,人口死絕,家產耗散,官司訴訟不停。這些情形就該改葬。如果見到三種祥瑞就不要改:第一,見到活的龜蛇一類有生氣的東西;第二,見到紫藤纏結在棺木上;第三,有水珠色澤如乳而溫潤,或者有霧一樣的氣,穴中乾燥沒有積水蟻蛀——這些都是吉象。”這段話說得真好,很值得反覆體味!

予茲推廣其意,特立五戒:曰人丁蕃衍者不遷,年代深遠者不遷,無五不祥者不遷,不犯五患者不遷程子曰:“須使他日不為道路,不為城郭,不為溝池窯灶,不為貴勢所奪,不為耕犂所及,家道平康者不遷。誠欲其人之慎之也。

我在這裡推廣它的用意,特地立下五條戒律:人丁興旺的不遷,年代久遠的不遷,沒有出現上述五種不祥之象的不遷,不觸犯「五患」的不遷(程頤說:“必須使墓地日後不會變成道路,不會變成城郭,不會變成溝渠池塘窯灶,不會被權貴豪勢奪去,不會被耕犁翻到。”),家道平安康泰的不遷。這樣立戒,實在是要人慎重對待。

雖然,禮有改葬之服緦麻,歷頒啟攢之日,古人亦未嘗不遷。如不得已,須得明師再三商確。大抵地無全美,只當察其輕重緩急。如有財無人,須求溫暖之穴;有人無財,宜尋得水之地。審有其地果勝舊墳,然後議遷。如舊墳無大禍患,可以平穩,則當別求吉地接福於後,未為不可,奚必於改葬哉!是故“慎之”一字,改葬者所當繹思也。

話雖如此,禮制中本來就有改葬時服緦麻之服的規定,曆書上也頒佈啟攢開壙的吉日,可見古人也並非從不遷墳。如果確實不得已,必須請高明的地師再三商定。大體上說,地沒有十全十美的,只應當權衡其中的輕重緩急:如果家中有財而人丁不旺,就要找溫暖的穴;如果人丁旺而無財,就該尋能得水的地。審察確認新地果然勝過舊墳,然後才談得上遷。如果舊墳沒有大的禍患,還算平穩,那就應當另外求一塊吉地來接續後福,這也未嘗不可,何必一定要改葬呢!所以“慎”這一個字,是打算改葬的人應當反覆尋思的。

七 不可專意圖大

求地須辨眞偽,不必拘大小。若龍穴眞的,縱力量輕,猶能發越。徒慕大地,而不能辨眞偽,葬於假穴之中,是置親體於水泉蟻穴,求福得禍,顧何益哉!蓋大地難識,且有鬼神司之,不可強求。往往圖大地者,雖小地亦不得,而竟被假地所誤。

求地必須分辨真假,不必拘泥於地的大小。只要「龍」真「穴」的,縱然力量小些,也仍舊能夠發福。一味羨慕大地,卻分辨不出真假,葬進了假穴之中,那就是把父母遺體放進水泉蟻穴,本想求福反而得禍,又有什麼好處!要知道大地難以識別,而且有鬼神在那裡主管,不可以強求。圖謀大地的人往往連小地也得不到,最後反倒被假地耽誤。

彼蓋不知安穩小地,在在有之,易於求索。況小地既眞,數穴併力,亦能致大。楊筠松云:“大地難得小易求,積累不已成山邱,眾墳合力卻成大,人說小地生公侯。”又云:“是眞不必問大小,積小成大最為好。”又云:“圖大不得且思次,此事當與智者議。”旨哉言乎!人子求地,且知辨眞偽,慎毋為圖大所惑。

他們大概不知道,安穩的小地到處都有,容易尋求。何況小地只要是真的,幾個穴合起來使力,也能成就大局面。楊筠松說:“大地難得小易求,積累不已成山丘;眾墳合力卻成大,人說小地生公侯。”又說:“是真不必問大小,積小成大最為好。”又說:“圖大不得且思次,此事當與智者議。”這些話說得多有道理!為人子的求地,只要懂得分辨真假,千萬不要被貪圖大地的念頭迷惑。

八 不可不觀古格

夫地理之學,有道眼,有法眼。道眼生知,不可尚矣。所謂法眼者,必從師授,徧觀名墓,何為而吉,何為而凶,龍穴何為而入格,砂水何為而合局,一一檢點,以之為法,故曰法眼。卜氏云:“追尋仙蹟,看格尤勝看書。”楊氏云:“勸君且去覆舊墳,勝讀十卷撼龍文。”又曰:“見格多時心易曉,見多勝耳千回聞。”又云“若不看格信人說,俗師不曉能惑人”是也。

地理這門學問,有「道眼」,有「法眼」。道眼是生來就有的悟性,不是常人可以企及的。所謂法眼,必須從師受傳,遍看歷代名墓:什麼樣的算吉,什麼樣的算凶,「龍」「穴」怎樣才算入格,「砂」「水」怎樣才算合局,一處一處地核對檢點,用它來作準繩,所以叫法眼。卜則巍說:“追尋前賢留下的名穴遺蹟,看實地格局比看書更管用。”楊筠松說:“勸君且去覆舊墳,勝讀十卷撼龍文。”又說:“見格多時心易曉,見多勝耳千回聞。”又說“若不看格信人說,俗師不曉能惑人”,講的都是這個道理。

故將欲營宅兆,必須先去多觀仙蹟名墓,以彼為法,則庶幾心目有主,不被假地所惑,誠一緊要事也。為人子者,當念厝親是平生第一大事,上為親體安寧之謀,下保子孫久遠之計,而不可憚其登渉之勞也。

所以打算營造墓地之前,必須先多去看前賢留下的名穴古墓,拿它們作準則,這樣心裡眼裡才有主見,不會被假地迷惑,這實在是一件緊要的事。做兒子的應當想到,安葬父母是一生第一等大事,往上是為父母遺體安寧作打算,往下是為子孫長久作保障,因此絕不可以怕登山涉水的辛苦。

九 不可不擇良師

曾葛溪曰:“求地必先擇良師,師非其人,為害不淺。”誠哉言也!蓋得地非難,得師為難。得其師,不患不得其地。苟師非其人,毀瓦畫墁,雖有美地,而或扦失其穴;雖得美穴,而或葬乖其法,況欲其尋地乎?故擇師又為求地之先務也。

曾葛溪說:“求地必須先選好地師,地師如果不是合適的人,為害不淺。”這話說得真對!得到好地並不難,得到好地師才難。只要得到好地師,就不愁得不到好地。假如地師不是那樣的人,就像拆毀人家的瓦、在牆上亂塗一樣:縱然有美好的地,他也可能點穴點偏;縱然得到美穴,他也可能安葬時違背法度,何況還指望他去尋地呢?所以選擇地師又是求地之前第一件要務。

然地學之師亦難矣哉,非通儒不能窮理格物以致其知,非眞授受不識榘矱微妙以盡其奧。通儒術,得傳授,苟蔑其德,吾恐指鹿為馬,誑鳥為鸞,而為害尤甚。是故備斯三者,然後始為良師。雖然,師固不可不擇,擇而得其人,又須謁誠以感之,故曰取人以身。

然而做地理之師也真難:不是通達的儒者,就不能窮究物理、格物致知而得到真知;不是有真正的師承授受,就不認得其中規矩法度的微妙、不能窮盡它的深奧。可是即便通曉儒術、又得到真傳,如果他沒有德行,我恐怕他會指鹿為馬、把野鳥說成鳳凰,為害反而更大。所以必須學問、師承、德行三者都具備,才算得上良師。話雖如此,地師固然不可不選,選到了合適的人,還須以誠意去登門感動他,所以說“取人以身”——先端正自己,才能得到人才。

十 不可不修陰德

蔡文節公曰:“積德為求地之本也。凡人慾為子孫永遠計者,當以公心處世,方便行事。一念合理,百神歸向,擇地論穴又其次也。不然,吾德之不修,而徒責効於祖宗父母之遺骨,朝移夕改,愈更愈謬,其悖逆不孝之罪,適足以取誅譴於造物,顧何益哉!”

蔡元定(文節公)說:“積德是求地的根本。凡是想為子孫作長遠打算的人,應當以公心處世,與人方便行事。只要一念合於天理,百神都會歸向他,至於擇地論穴還在其次。不然的話,自己的德行不去修養,卻一味向祖宗父母的遺骨上去索取效驗,早上遷、晚上改,越改越荒謬,那種悖逆不孝的罪過,恰好足以招來造物的誅責,又有什麼好處!”

吳文正公曰:“嘗見人家求得吉地,而後不蒙其福,反見凶禍者,何哉?若非立穴之誤,便是立向之差。又有掘鑿大過,傷龍傷穴,變吉成凶。又有已得吉地,又得明師,而乃固執己見,移穴易向。相地者惟務承順,不復執術,遂至防誤。又或術者憸心詭行,不肯盡術。又有既得吉地,葬之不差,而子孫輕信人言,輒遷改,他姓得之,因以獲福。凡此未必盡皆術者之過,往往冥冥中有使然者,由不積德之故也。不積德而求地,譬之不耕而求獲,寧有是理哉!”

吳澄(文正公)說:“常見有人家求得了吉地,後來卻沒有蒙受福報,反而遭遇凶禍,這是為什麼?若不是點穴點錯了,便是立向立偏了。也有開挖過度、傷了「龍」傷了「穴」,把吉變成凶的。還有已經得了吉地,又請到高明地師,主家卻固執己見,硬要移穴改向;相地的人只求順著主家心意,不再堅持自己的法術,於是釀成失誤。又或者術士居心奸邪、行事詭詐,不肯把本事使完。還有已經得了吉地、葬得也不錯,可是子孫輕信別人的話動輒遷改,讓別姓人家得了這塊地,因而發福。這些事未必全是術士的過錯,往往是冥冥之中有什麼使它如此,根源就在於不積德。不積德而想求好地,好比不耕種而想收穫,哪有這個道理!”

按:二公所論切當。蓋欲陰地好,先要心地好。先大父存耕公嘗勸人不可以勢力營風水,因作詩云: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牛眠鶴舉獲奇遇,只存方寸地中求詩見《存耕稿》。鄉達松軒葉先生以之為名言。

按:蔡、吳兩位的議論都很切當。要想「陰地」好,先要「心地」好。我的祖父存耕公曾勸人不可仗著權勢去營謀風水,為此作過一首詩說:“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牛眠鶴舉獲奇遇,只存方寸地中求。”(詩見《存耕稿》。)同鄉的賢達松軒葉先生把它推為名言。

又宋謙父詩曰:世人盡知穴在山,豈知穴在方寸間。好山好水世不欠,尚非其人尋不見。我見富貴人家墳,往往葬時皆貧賤。迨其富貴力可求,人事極時天理變。故得吉地,必有德可以膺福,然後神以吉地畀之。神之俾以吉地,即天之報善故也。欲求吉地,為祖父宅兆,俾先人之體魄安而後世之榮盛不替者,當先積德以端其本焉。

宋謙父也有詩說:“世人盡知穴在山,豈知穴在方寸間。好山好水世不欠,尚非其人尋不見。我見富貴人家墳,往往葬時皆貧賤。迨其富貴力可求,人事極時天理變。”所以能得吉地的人,一定是有德行足以承受福報,然後神明才把吉地給他。神明之所以給他吉地,正是上天報答善行的緣故。想求得吉地為祖父營造墓穴,使先人的體魄得安、後世的榮盛不衰,就應當先積德以端正這個根本。

或曰:求地必本於德,則亦修德而已,擇地之術,又焉用哉?予曰:擇地以藏親為計。人子之於親也,固當無所不用其極。苟慮夫親魄之安危,則豈容不慎重而廣擇之哉!修德以竢天,擇地以盡人,並行而不悖,仁人孝子之為心也。

有人說:既然求地根本在於德行,那麼修德就夠了,擇地的方術還有什麼用?我回答說:擇地是為了妥善安藏父母。做兒子的對待父母,本來就應當處處做到極致。既然顧慮父母魂魄的安危,怎麼容許不慎重、不廣泛地去選擇呢!修德是等待天意,擇地是盡人事,兩者並行而不衝突,這才是仁人孝子的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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