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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壬拃河棹(銀河棹) · 第 4 卷

明 · 張松源 · 第 4 卷 / 7

取旺因時難發用,披神帶煞可推移

萬物化育,乘時者旺,得地者旺,次則得助,德祿生比,黨合倚托,詳其加臨,聚旺尤勝,三遁所主,孰衰孰旺,用干宜旺,鬼干莫興,何干發用,吉凶方明,披神須察,帶煞當詳,生剋制化,禍福遷移,取之舍之,趨避前知。

這是經文第九、十句的四言正文。天地萬物的生長化育,凡是乘著時令的就旺,佔著有利地位的也旺;次一等的是得到外來的幫助——比如干德、祿神、相生、比和,或者結黨相合、有所倚托。要細看這個字上下加臨著什麼,如果幾種旺氣聚在同一個字上,那就格外強盛。天、地、人三遁各主一路,要分清哪一路衰、哪一路旺。作為用神的天干宜旺,作為官鬼的天干卻不可興盛。究竟哪一個干發用,吉凶才能判明。它所披的貴神必須察看,所帶的神煞應當詳辨。再合以生、克、制、化,禍福就會隨之遷移。該取的取、該舍的舍,趨吉避凶便可預先知道。

此探六壬之妙用既在遁干矣,然天地萬物之化育,首貴得天時之旺氣,次貴得地之旺生,再次得年月日時生比德祿,更三合六合,旁人之比助、救制、提拔,知此字為真用,尤要看此字之上下六層加臨之神將遁干,有傷無傷,有氣無氣,孰旺孰衰。用干宜加臨生旺,則能生助我,且有力矣。

這一段解說:六壬的妙用既然在遁干上,那麼就該記住天地萬物的化育,首先貴在得著天時的旺氣,其次貴在佔著地盤的生旺之位,再次是得著太歲、月建、日辰、正時的相生、比助與干德、祿神,更進一步還有三合、六合,以及旁人一路的比助、救護、制伏、提拔。既已認定某個字是真正的用神,尤其要看這個字上下六層所加臨的貴神、天將與遁干:它有沒有受傷?有氣還是無氣?誰旺誰衰?作為用神的天干最好加臨在生地、旺地上,這樣它才能生助我,而且有力量。

鬼干忌加臨生旺來克我,一生一克,誰旺誰衰,入課傳年命六處者,皆可發用,非特初傳為發用也。初傳為發用,不過心之初萌,事之方動也。

反過來,作為官鬼的天干最忌加臨在生地、旺地上,那樣它來克我就更凶。一邊是生我的,一邊是克我的,就看這兩個誰旺誰衰。凡是進入四課三傳以及行年本命這六處的字,都可以取來「發用」,並不是只有初傳才叫發用。初傳所謂的發用,不過是指人心剛起念頭、事情剛開始動罷了,並不等於它就是取用之字。

故用干神將得時合之旺氣者,為得天時之旺者也。再臨地盤生比德祿旺者,乃一方之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次看用與本日之干相生比者,為吉則實。蓋一日之旺氣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次看與月建干相生比否,蓋一月旺氣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次看歲干與我相生比否,蓋一歲之旺氣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

所以,作為用神的天干與其所乘的貴神天將,若得著當令時節的旺氣,這叫得「天時之旺」。它若再臨在地盤上生我、比我、或是干德祿神所在的旺位,那就是這一方當權用事的氣來幫我的用神。第三步看這個用神與本日日干是不是相生相比:若是相生相比,吉就落到了實處,因為那是一日的旺氣當權用事來幫我的用神。第四步看它與月建之干是不是相生相比,那是一月的旺氣來幫我的用神。第五步看太歲之干與我是不是相生相比,那是一歲的旺氣來幫我的用神。

若天、地、年、月、日,五旺全而加臨在一字,則以可用必成而言。若得地得日,而不得月與天時,則有基而未逢其時,未可以求應也。若比年月日而不比地,則逢其時而無其基,不可求應也。

倘若天時、地利、太歲、月建、日辰這五種旺氣齊備,而且全都加臨在同一個字上,那麼這個字必定可用、所占之事必定能成。假如只得著地盤之旺和日辰之旺,卻得不到月建與天時,那就好比根基已立而時候未到,還不能指望它立刻應驗。反過來,假如與太歲、月建、日辰都相比和,卻在地盤上不得比助,那就是逢著了時候卻沒有根基,同樣不能指望應驗。

然遁干旺用之一字,最為活潑,不可拘。若死看則為硬局矣。如所旺用之遁干不入課傳,日又受克則無用矣。則有披神帶煞之訣焉。歌曰:「將是神兮神是將,一實二虛具至妙。神帶將兮將帶神,於中幽奧誰能曉?」

不過遁干旺用這一個字,最是活潑,不可拘死;若把它看死了,那又變成硬局了。譬如所取的旺用遁干並沒有進入四課三傳,日干又受著克,那這個字豈不成了沒用的?這時就要用到「披神帶煞」的訣竅。歌訣說:「天將就是貴神,貴神就是天將,一個實字帶兩個虛象,妙處全在這裡。貴神上帶著天將,天將上帶著貴神,其中的幽深奧妙有誰能懂得?」

蓋人盤貴人,亦有遁干,遁其中為鬼為生,既披神帶煞也。假如丙子日亥將子時占,陽時用陰貴酉,於子時本屬壬子,即從天盤起壬子順遁去,到酉上是辛字,即為辛酉貴人。貴人臨戌逆數,至壬子上是玄武,即是子時虛披元武神矣。壬為丙日之遁干,鬼為元武,為帶盜賊之事,即帶煞矣。又如課傳見青龍,即是虛帶壬字甲字矣。所謂一實二虛也。

道理是這樣:人盤上的貴人也有遁干,遁出來的干對日干或成官鬼、或成生扶,這就是所謂「披神帶煞」。舉例說丙子日、亥將、子時占:子時屬陽時,陽時用陰貴,丙日陰貴在亥,轉成天盤後落在酉。子時本身遁得壬子,就從天盤起壬子順遁下去,數到酉宮是辛字,所以貴人是辛酉。再從貴人所臨的戌宮起逆數十二天將,數到壬子那一宮落著的是玄武,這就是子時虛披著玄武這一位神。壬又是丙日的官鬼之干,而玄武所主的是盜賊,兩下相合,就是「帶煞」了。同樣,課傳中若見青龍,青龍屬木、寄寅,就等於虛帶著壬字與甲字。這就是所謂「一實二虛」——本字是實,所披之神與所帶之煞是兩重虛象。

神帶將,是遁干加臨貴人,以干為將,將即遁干之稱也。總是遁干貫之,故為圓通活潑,可遷可移,丙子例此。

所謂「神帶將」,是指遁干加臨在貴人之上,這時就把天干當作天將來看——「將」不過是遁干的另一個名稱罷了。總之一切都由遁干貫穿起來,所以才能圓通活潑、可以遷移變化。上面丙子日那個例子,正是這樣推的。

占人事須察人盤貴人之遁干,何事為鬼,如元武主盜賊。更察其陰神,即知盜賊方所、色目、形貌、姓氏、逃獲、破匿之隱微,次看課傳以觀其過去、現在、未來究竟,更尋年命與用如何能載與否,趨其吉而避其凶。非精於壬之者,安能前知以遠害耶?歌曰:「克者為無從旺斷,五旺之內細推原。用神神將詳生克,方察來人見的端。」

占人事,必須察看人盤上貴人的遁干,弄清哪一樣對日干構成官鬼;比如玄武主的就是盜賊之事。再進一步察看它的陰神,就能知道盜賊所在的方位、衣著顏色、形貌、姓氏,以及能不能捉獲、藏在何處這些隱微之事。其次看四課三傳,用來觀察事情的過去、現在與將來的結局;再看行年、本命與用神之間能不能承載得住,據此趨吉避凶。不是精通六壬的人,怎麼能預先知道而遠離禍害呢?歌訣說:「用神被克看似無用,就改從旺處去斷,在五旺之內細細推究本源。把用神與所乘的貴神天將之間的生克辨明白,才能察出來人所問之事的確切端倪。」

此取用歌訣也,蓋壬數皆以本日之干為主,若日干受克,見用於鬼,即為無用矣。從旺斷者,乃於月將貴人三盤之遁干,尋一處推其旺相之根源者,論其微妙之理也。旺有五等,旺地、旺日、旺月、旺日、旺時,從化也。五等聚於一處,又名聚旺,尤妙。

這是取用的歌訣。六壬之數一概以本日日干為主,日干若受了克,取出來的用神又落在官鬼上,那這個用神就廢了。所謂「從旺斷」,就是轉到月將、貴人以及天地人三盤的遁干裡去,尋出一處來推究它旺相的根源,從中論那微妙的道理。旺一共有五等:地旺、日旺、月旺、時旺,再加上從化而成的化旺。五等若聚在同一處,又叫「聚旺」,那就格外妙。底本此處「旺日」二字重出,脫去了「旺時」一項,今照錄不改,五等之目應依下文「五旺」一節所列為正。

又看三盤上所披何干、何神、何煞,如常、德、祿、財、馬或與支合或與干合,又要與年月日時干支相合,如祿馬同行,德合生比則吉。如帶刑煞克害、衰破墓絕等煞則凶。

還要看天地人三盤上所披的是哪一個天干、哪一位貴神、哪一種神煞。比如太常、干德、祿神、財爻、驛馬這些,或與地支相合、或與天干相合;同時還要看它與太歲、月建、日辰、正時的干支合不合。若是祿神與驛馬同行,又有干德、六合、相生、比助,那就是吉。若是帶著刑煞、克害,或落在衰、破、墓、絕這些位置上,那就是凶。

其次方察來人之情,就遁干旺用之方,而見其事情之端的何如也。蓋用之一字有六層,須要如前之五旺次第推審詳明,斯取用方定,則其人之賢愚貴賤、求謀舉動,必有一毫之端倪發露於課之中,要智者圓通,取其近理者斷事之吉凶,則的確無疑,靈應如神矣。

這些看定之後,才輪到察看來人的實情:就著遁干旺用所在的那一方,去看這件事的確切情形究竟如何。要知道「用」這一個字含有六層內容,必須照前面所說的五旺依次推詳審明,取用才算定下來。取用一定,這個人是賢是愚、是貴是賤,他所圖謀的、所舉動的,必定會有一絲端倪顯露在課象之中。這就要靠明智的人圓通體察,挑那個最合情理的來判斷吉凶,如此便確鑿無疑,靈驗如神。

五旺

一氣旺,如春占木旺也,夏火秋金冬水四季土也。氣旺即月旺。凡吉神乘時令月旺則成吉,凶神乘時令月旺則成凶,居囚死地亦凶,小人窮則亂。又名天旺,得天時也。

第一種是「氣旺」。比如春天占課,木就當旺;同理夏天火旺,秋天金旺,冬天水旺,辰戌丑未四季月土旺。氣旺也就是月旺。凡吉神乘著時令月份的旺氣,吉事就能成;凶神乘著時令月份的旺氣,凶事也就成了。而凶神若落在囚地、死地,同樣是凶——就像小人一旦走投無路就要作亂一樣。這一種又叫「天旺」,意思是得著了天時。

二地旺。凡吉神居廟樂之地,比助之鄉,愈成其吉;凶神居廟樂之地,不成其災。小人戀安戀生也。又居旺地為有氣,居生地亦有氣。餘為無氣。入廟為真,不入廟為假。入廟者,十二神各居本家也。

第二種是「地旺」。凡吉神居於自己入廟得地、安樂相宜的宮位,或落在同類比助的方位,吉就更加圓滿;凶神若居於入廟安樂之地,反倒不會興災——因為小人貪圖安逸、留戀生地,就不肯生事了。此外,居於旺地算有氣,居於長生之地也算有氣,其餘位置都算無氣。入廟的算真,不入廟的算假。所謂「入廟」,就是十二天將各自回到自己的本家宮位。

三日旺,如木神將則甲乙日相,壬癸日旺,丙相日休,戊己日囚,庚辛日死,故凡見兄爻皆相氣,父爻皆旺氣,子孫爻為休氣,妻財爻為囚氣,官鬼爻為死氣。故甲乙日見甲乙寅卯俱為旺氣,以得比助也。占妻財父母則不利,以兄能奪劫克妻,又多洩父母之氣也。

第三種是「日旺」,就是以日干為準來分氣。以屬木的神將為例:在甲、乙日屬「相」,在壬、癸日(水生木)屬「旺」,在丙、丁日(木生火,洩氣)屬「休」,在戊、己日屬「囚」,在庚、辛日(金克木)屬「死」。換成六親的說法就是:凡見兄弟爻都算相氣,父母爻都算旺氣,子孫爻算休氣,妻財爻算囚氣,官鬼爻算死氣。所以甲、乙日見到甲、乙、寅、卯,都算旺氣,因為得著了同類比助。不過這種情形若用來占妻財、占父母就不利了:兄弟爻會爭奪劫財而克妻,同時又大量洩掉父母之氣。

四時旺。如甲乙日占寅卯祿為時用也。事主近乃妙,不利長久。

第四種是「時旺」,就是占時之支與日干相當。比如甲日、乙日占課,遇上寅時、卯時,那正是甲乙的祿位,可以取作時上之用。時旺的力量來得快,所以所占之事以近期見效為妙,不利於圖謀長遠。

五化旺。如三盤上下神將皆一氣,則雖非時令旺氣,以從多從勝而化旺也。又有合化為旺,如甲乙日,見遁干乙庚之合干用之,上下或支作三六合生遁干、比遁干、遞生助遁干以生日干,皆能化而為旺。若凶神得黨助,其凶愈熾,必非一人一事之害矣。又看吉凶遁干坐長生十二位上,以察休旺,皆能化而為旺。若臨長生,主其事不已,墓絕則其事將止。

第五種是「化旺」。比如天地人三盤上下所乘的貴神天將同屬一種五行之氣,那麼即使不合時令的旺氣,也因為「從多從勝」而化成了旺。另有一種是合化成旺:譬如甲、乙日見到遁干中乙與庚相合而化,就取這合化之干為用;或者上下之間、地支之間結成三合、六合來生扶遁干、比助遁干,或一層一層遞相生助遁干、再由遁干去生日干,這些都能化而為旺。反之,凶神若得著黨羽相助,凶勢就更熾盛,為害的必定不止一人一事。此外還要看吉凶遁干坐在十二長生的哪一位上,以此考察它的休旺,這些也都能化而為旺。若臨長生,主這件事綿延不止;若臨墓、絕,主這件事就要停下來了。

凡遁干旺用,或得天、得地、得時、得化,五者有其一,則衰旺之勢已分。蓋五勝之旺,必不能全,從其多者而論之。以旺氣勝者為用事之神,然後可求其驗。時令得天為第一,次地,次旺,次化,皆六壬之秘要也。

凡是取作旺用的遁干,或者得天時,或者得地利,或者得時辰,或者得合化之助,五樣之中只要佔著一樣,衰旺的形勢就分得出來了。因為這五種取勝的旺氣不可能樣樣齊全,只能就其中占得多的一面來論斷,把旺氣最盛的那一個定為「用事之神」,然後才談得上求驗。論輕重的次第是:得時令天時為第一,其次是地利,再次是本身的旺,最後是合化,這些都是六壬的秘要。

既得遁干之五旺,則看遁干所披之神,即知其所占之事,神即貴神也。貴神即主事之人也。得了貴人遁干,再看月將遁干,更看其所乘之月將遁何干,帶何煞。帶煞指支言,不以遁干言。其事日旺、月旺、地旺、時旺、化旺,則為乘旺矣,吉必成,吉凶必成,凶未有旺而不成也,亦未有不旺而成者也。旺則成於目前,未旺則待將來,即此觀之,可知尋旺用在貴審所遁之干尋之,不然則茫然無下手處矣,宜玩之。

既已定出遁干的五旺,接著就看這個遁干所披的貴神,由此便知所占的是什麼事——貴神代表事類,也代表主管這件事的人。取得貴人的遁干之後,再看月將的遁干,進一步看它所乘的月將遁出什麼干、帶著什麼煞(要注意:所謂「帶煞」是就地支而言,不是就遁干而言)。這件事若在日、月、地、時、化五方面都得著旺氣,就叫「乘旺」:是吉事必成,是凶事也必成。從來沒有旺了而不成的,也沒有不旺卻能成的。旺則眼前就成,不旺就要等將來。由此可見,尋找旺用要緊在細察貴人所遁之干,否則就茫茫然無處下手了,這一層值得反覆玩味。

假如遁干之旺用乘青龍六合木神,並寅卯之月將,居艮震之地,逢甲乙日,遇三春之令,拈得寅卯之時,旺用俱全,大吉之占也。據此凡言所成不一,以本支論,不以遁干論。然比日為為主,比月為要,比時比地比化次之。在皆不可缺者,以比日是一月之旺氣也,比月是一歲之旺氣也,比地是一方之旺氣也,比將則得類而內外和同,比日比月比時則得天時之旺氣,比地則得家而居處安,比合化則得人相助,無有不驗者。

舉個例子:所取的旺用遁干乘著青龍、六合這兩位屬木的天將,又並著寅、卯的月將,居在艮、震這兩個屬木的方位,恰逢甲日或乙日,正當春季三月的時令,占時又拈得寅時或卯時——這就是旺用俱全,是大吉之占。據此可知,事情成與不成情形不一,判斷時以本身的地支為準,不以遁干為準。其中與日辰比和最為主要,與月建比和其次重要,與時、與地、與化相比又次一等,但沒有一樣是可以缺的。因為與日相比,得的是一月之中的旺氣;與月相比,得的是一年之中的旺氣;與地相比,得的是一方的旺氣。與月將相比,就是得著同類,內外和洽;與日、月、時相比,就是得著天時的旺氣;與地相比,就是得著家宅、居處安穩;與合化相比,就是得著他人相助。照這樣推,沒有不應驗的。

然數無全吉,亦無全凶,在參其旺衰而詳審其吉凶,而成敗從違,自了然矣。在所臨之地長生十二位中以分衰旺。然所披之神,必以入課傳年命為緊,入傳尤緊。

不過術數之中沒有全吉,也沒有全凶,關鍵在於參合旺衰、詳審吉凶,事情的成敗與該順從還是該違避,自然就清楚了。分衰旺的辦法,是看它所臨的地盤之宮落在十二長生的哪一位上。至於它所披的貴神,一定要進入四課三傳或行年本命才算要緊,其中進入三傳的尤其要緊。

欲知其事之成敗,必成者有五,必不成者有五:事神居有氣之地必成,與日相比必成,不落空陷必成,用與日主相生必成,陰陽相生必成,此五美而成旺則速成。如休廢則必待旺月方成,神居無氣不成,不比日主不成,用神相剋不成,陰神相剋不成,然五美四惡亦無全具,惟從其多者、旺者斷之,則成敗可立判矣。

要知道事情的成敗,有五條必成的條件,也有五條必不成的條件。必成的五條是:事神居在有氣之地必成;事神與日辰相比和必成;不落空亡、不陷凶位必成;用神與日主相生必成;陰神陽神彼此相生必成。這五樣叫「五美」,若又逢旺,那就成得快;若逢休廢,就得等到旺月才成。必不成的幾條是:事神居在無氣之地不成;不與日主比和不成;用神受克不成;陰神受克不成。當然,五美與四惡也不會樣樣齊全,只要就其中條數多的、氣旺的一面去斷,成敗立刻就能判定。

比日者為用事,不比日者為不用事,旺者速成,不旺者緩成,或相氣休氣皆須待時而成,犯死氣者不成,空亡而旺相者出空自成,此斷成敗之秘要也。

總括一句:與日辰比和的才算當權用事,不與日辰比和的就不用事;旺的成得快,不旺的成得慢;處在相氣、休氣的,都要等待時候才成;犯著死氣的不成;落了空亡但本身旺相的,等出了旬空自然會成。這就是判斷成敗的秘要。

真飛假伏潛消息,年月日時運動機

旺用己得,真假有殊,年月日時,生比則真。課傳年命,克洩終假。年月貴馬,沖剋真飛,一二逢合,假飛難去,干逢庫合,伏始為真,沖來日月,伏飛真伏,洩沖敗克,其去方真,生扶有馬,沉滯去假,

這是經文第十一、十二句的四言正文,上半段講「飛」與「伏」。旺用雖已取定,但其中還有真假之別:太歲、月建、日辰、正時這幾處若來生它、比它,那就是真;四課三傳與行年本命若來克它、洩它,終究是假。太歲月建上的貴人、驛馬若與它相沖相剋,那是「真飛」,事情必定要走;若六處之中有一兩處與它相合,那就是「假飛」——想走卻走不成。天干若遇上墓庫相合,「伏」才算真伏;若被日辰、月建沖來,那看似伏其實是飛,也可能因沖而定住成為真伏。總之被洩氣、被沖、居敗地、受克的,它的離去才算真;若有生扶又帶驛馬,反而會留戀沉滯,那種「去」就是假的。

用臨長生,年月生合,斯為真來,二三沖剋,來假無成,旺相比合,真生有氣,傳臨脫洩,雖生猶假,遁臨死空,年月月遞死,命將用空,死假有救,八法消詳,神機可測。八法:真、飛、假、伏、去、來、生、死也。

下半段講「來」「生」「死」。用神若臨長生之位,太歲、月建又來生它、合它,這才是真的「來」;若有兩三處來沖剋它,那就是假來,事情辦不成。旺相而又比和,才是真的「生」,元氣充足;若三傳之中遇上脫氣洩氣,雖有生扶也仍是假生。遁干若臨死地、落空亡,太歲月建又一層層遞相為死,本命、月將與用神都落空,那就是「死」;不過若還有救神,那種死也是假的。把這八種法門反覆消息推詳,事情的神機就可以測知了。所謂八法,就是真、飛、假、伏、去、來、生、死這八個字。

此探六壬之旺用雖得,而事情之變動有真有假,吉凶猶未定也。故以日干為主,遁干之旺用為實。如遁干旺用已生比日干,則吉矣。乃年月日時年命上之遁干,或有一二克洩日干,則遁干之來生猶假;即不克日干而克旺用之遁干,則遁干亦不能來生我也。

這一段解說:六壬的旺用雖然已經取到,可是事情的變動仍有真有假,吉凶還沒有定準。所以判斷時仍以日干為主,以遁干的旺用為實。假如旺用的遁干已經在生日干、比日干,那自然是吉。但若太歲、月建、日辰、正時以及行年本命上的遁干,有一兩處來剋日干、洩日干,那麼這個遁干的來生就成了假的;就算它不直接剋日干,只要它克了那個旺用的遁干,旺用之干也就沒有餘力來生我了。

又如我欲去求謀,遁干與年月日時之干相沖克,貴人驛馬又相沖克,則為真飛而可去。若年月日時六處之干有一二與遁干之用相合,則欲去而不去,為假飛也。如欲其人之留與己身之留,則必真伏。如遁干遞合遞生干支,三五六合並見於年命六處,或四墓見於課傳,則真伏而不出矣。若年命六處遁干有一二來沖剋破墓,則終當飛去而不伏。遁干休囚,年月六處沖剋,又臨敗地,地盤驛馬空亡,其去真矣。若六處有一二生我,又臨長生,主留戀沉滯而不真去。

再舉例說:我想出門去謀事,若遁干與太歲、月建、日辰、正時之干相沖相剋,貴人與驛馬也相沖相剋,那就是「真飛」,可以動身。若六處之干有一兩處與旺用的遁干相合,那就是想走而走不成的「假飛」。反過來,若希望某人留下、或希望自己留下,那就必須成「真伏」:遁干與干支之間層層相合、層層相生,三合、五合、六合並見於行年本命這六處,或者辰戌丑未四墓出現在課傳之中,就是真伏而不外出了。可是六處遁干若有一兩處來沖它、克它、破它的墓庫,那它終歸還是要飛走而伏不住。若遁干本身休囚,六處又來沖剋,還臨在敗地,地盤上的驛馬又落空亡,那麼它的離去就是真的。若六處有一兩處生我,又臨長生之位,那就主留戀沉滯,不會真走。

如欲其人之來,若支上臨遁干之長生,六處又遞生,傳又見長生,又支逢三五六合則其人必來。若有一二來克害遁干旺用者,究有有阻滯不來而事難成矣。六處遞生遁干,遁干又與日干生比,而又乘令旺氣,又臨長生帝旺,又與日干三五六合,則為真生,其事必成。若見一二子孫洩氣,則雖生而猶假。

若希望某人前來,條件是:日支之上正臨著遁干的長生,六處又層層相生,三傳中也見長生,日支還逢三合、五合、六合——這樣那人必定會來。倘若有一兩處來克害旺用的遁干,終究會有阻滯,人不來,事情也難成。若六處層層生扶遁干,遁干又與日干相生相比,同時乘著當令的旺氣,又臨長生、帝旺之位,還與日干結成三合、五合、六合,那就是「真生」,事情必定能成。可是若見到一兩個子孫爻在洩氣,那麼雖有生扶,仍舊是假生。

如卜其人之生死,最怕六處皆乘時令死氣,用干又臨死宮,或年月日地遞死,則必無救。若本命月將貴神,上遁干為救,則為患門有救。約略八法以消息,詳其真假,只在年、月、日、時、年、命六處之遁干消息運動,以測其神機也。

若占某人的生死,最怕的是六處都乘著時令的死氣,用干又臨在死宮,或者太歲、月建、日辰、地盤一層層遞相為死——那就必定無救。若本命、月將、貴神之上所遁的天干能起解救作用,那便是雖有禍患而尚有救。大略用這八法去揣摩消息、詳辨真假,說到底只在太歲、月建、日辰、正時、行年、本命這六處遁干的消長動靜上去測它的神機罷了。

德合刑沖雖一理,吉凶應驗不同期

八煞九寶,干支披帶,事神類神,喜忌所因,吉神帶吉,其吉乃真,凶神帶凶,其凶必成,鬼非一種,來意可憑,主事一定,神陰搜隱,將神比旺,歲月應徵,日鬼受克,災禍乃息,干旺受生,福祿斯集,應驗不一,遲早有期。

這是經文第十三、十四句的四言正文。八種凶煞與九種吉寶,都由干支披掛攜帶;事神與類神的喜與忌,根源就在這裡。吉神再帶著吉煞,那吉才是真吉;凶神再帶著凶煞,那凶必定要成。官鬼不止一種,據它就能推知來人的用意。主事之神一旦定下來,就從貴神的陰神上去搜尋幽隱之情。天將與貴神若比和得旺,應驗就要到太歲、月建上去徵驗。日干的官鬼若受了剋制,災禍便可平息;日干得旺又受生扶,福祿就聚集起來。應驗的情形各不相同,早晚各有各的期限。

此探三遁六處之干,各帶八煞九寶,或干支帶,或在干披貴神,為主事之神。各有其類,即為事神也。皆喜寶而惡煞,事神帶吉則吉,類神披凶則凶。然必與日比始用事,不比不用事,旺則有力,不旺則無力,若被鬼克尤甚。然鬼非一種,遁干之鬼尤甚,名真鬼、正鬼,無救。

這一段解說:天地人三遁與六處的天干,各自帶著八煞九寶——有的是干支自身所帶,有的是天干上披著貴神,這就成了主事之神。它們各有各的門類,也就是所謂「事神」。一概是喜歡九寶而厭惡八煞:事神帶著吉的就吉,類神披著凶的就凶。不過必須與日辰比和才算當權用事,不比和就不用事;旺的有力量,不旺的沒力量;若再被官鬼所克,那就更不堪了。官鬼不止一種,其中以遁干所成的官鬼最厲害,叫作「真鬼」「正鬼」,是無從解救的。

凡占來意,以日鬼所乘之神分其事類;鬼所乘之月將為因;而起禍之人,將上所乘之神為因;而起禍之事,如雀主文書口舌,龍主財制,虎主病訟之類。再看所乘之時為何時,所臨之地為何地;再求其陰神,以知幽隱藏匿之善惡,方取責其所臨,形貌性情責神將,遁干責其衣著顏色。

凡是推占來人的用意,要看日干的官鬼所乘的是哪一位貴神,據此區分事情的種類;官鬼所乘的月將,就是招禍的原因,也代表惹禍的那個人;天將之上所乘的貴神,則代表招禍的那件事。比如朱雀主文書與口舌,青龍主財帛,白虎主疾病與訟事,都屬這一類。其次看它所乘的是什麼時辰、所臨的是哪一宮地盤;再求出它的陰神,好知道那些幽隱藏匿之處是善是惡。取象時分工是這樣的:所臨之宮決定方位處所,所乘的貴神天將決定形貌與性情,所遁的天干決定衣著的顏色。

又看其陰神之生克脫救,或有或無。又看其與日主相去遠近何如,又看其來克之有路無路何如。以鬼旺之月為受禍之期,以克鬼建旺之月為除禍之期,則吉凶判然,應驗不爽矣。

還要看它的陰神對它是生、是克、是洩,有沒有救助之神。又要看它與日主相隔的遠近,以及它來克我時有沒有路可通。定應期的辦法是:以官鬼當旺的那個月,作為受禍的時期;以能剋制官鬼、而且那個克神正當建旺的月份,作為禍患消除的時期。這樣吉凶就分得清清楚楚,應驗也不會有差錯。

《中黃經》曰:「要知災福興休日,先以鬼救分端的。次看初末發休期,衰旺月中無一失。」是也。剋日干之時,正當月令之旺,即發禍之日鬼,受克之旺月即,即為休息之月也。又凡主事之類神,以入課傳者為動而有為,不入則靜而無為,無所應也。

《中黃經》說:「要知道災禍與福慶興起、止息的日子,先要把官鬼與救神分辨清楚;其次看初傳與末傳,據以推定發動與止息的期限,在衰月旺月之中推求,沒有一次會錯。」說的正是這個道理。凡剋日干的那個字,若正逢月令當旺,那就是發禍的日鬼;而它自己被克、那個克它的字又當旺的月份,就是禍患止息之月。此外,凡是主事的類神,進入四課三傳的才算「動」而有所作為,不入課傳的就是「靜」而無所作為,也就無從應驗。

故十二天官各有所主,見六處者各有與日主相比,則為有應驗。如甲乙日龍合在六處,必有應驗。丙丁日蛇雀、戊己日貴勾常空、庚辛日虎陰、壬癸日元后在六處,所遁之干與日主相比,則為旺用之神。經云:「與日為類,災福乃集。」類者,比也,同類也。故用神某一事建旺之月為應月。凡吉事以生我之月為應月,比我之日為應日。凶事以克我之月為應月,克我之日為應日,以我生之日為散期。蓋子孫能制鬼為救也。

所以十二天官各有各所主的事,只要它們出現在六處之中、又與日主同類比和,就會有應驗。舉例說:甲日乙日屬木,青龍、六合也屬木,它們若出現在六處,必定應驗;丙日丁日屬火,配螣蛇、朱雀;戊日己日屬土,配貴人、勾陳、太常、天空;庚日辛日屬金,配白虎、太陰;壬日癸日屬水,配玄武、天后。這些天將若出現在六處,所遁之干又與日主比和,就是旺用之神。經上說:「與日辰同類,災禍福慶才會聚到一處。」所謂「類」,就是比和、同類的意思。因此,用神所主那件事建旺的月份就是應月。通例是:吉事以生我之月為應月,以比我之日為應日;凶事以克我之月為應月,以克我之日為應日,而以我所生之日為禍患消散之期——因為子孫爻能制官鬼,是解救之神。

經曰:「假令春占功曹太沖為用,喜事必應旦夕,以春木旺也。」此論旺相也。當令者為旺,將來者為相,與前論所比者為相,生我者為旺不同。此為正法也。太乙勝光為用,喜事方來,火至自方旺,春則旺氣未來也。惟空亡則終無應期。餘皆俟旺月為應期也。

經上說:「假如春天占課,取功曹(寅)或太沖(卯)為用,喜事必定在早晚之間就應驗,因為春天木正當旺。」這裡講的是旺與相的分別:正當令的叫「旺」,即將當令的叫「相」。這和前面所說「與我比和的算相、生我的算旺」是兩回事,此處所用的才是正法。若取太乙(巳)或勝光(午)為用,那喜事還在路上——火要到夏天才自然當旺,春天火的旺氣還沒到。唯有落空亡的,始終沒有應期;其餘的都要等到當旺之月才應。

又法,專看行年上為主,看過去現在未來。假如正月占其人行年在寅,太乙乘朱雀加年上,則將來四月丙丁日當有火燭事。若登明元武加年,則去年十月壬癸日當有遺失盜賊事。

另有一法,專以行年上的字為主,用來看過去、現在與將來。舉例說:正月占課,這個人的行年在寅,若太乙(巳)乘著朱雀加在行年之上,那麼將來四月的丙日、丁日會有火燭之災——因為巳與朱雀都屬火,巳又當四月。若是登明(亥)乘著玄武加在行年之上,那就是去年十月的壬日、癸日曾有過遺失或被盜之事——亥與玄武都屬水,亥當十月,且在行年之後,所以斷作過去。

蓋月建為現在,向前順數五位皆為未來事,向後逆數五位皆為過去事,對沖之宮為界限,亦以過去,試之果驗。亦責陰神,測其幽隱救制。蓋一事有事之類神也。旺之月即為旺期,如寅上乘巳加朱蛇,即於四月防火燭是也。

這裡的規矩是:月建代表現在,從月建向前順數五位,都屬將來的事;向後逆數五位,都屬過去的事;與月建正對沖的那一宮是分界線,也算作過去。試驗起來果然靈驗。同樣還要察看陰神,用來測度幽隱之處以及有無救助與制伏。因為每一件事都有它自己的類神。類神當旺的月份就是它的旺期,比如寅位上乘著巳、又加著朱雀或螣蛇,就該在四月提防火燭。

又類神與地比者為真,蓋一方之當權用事者也,其事必見於此地。與日比者為實,蓋一月之當權用事者也,其事必應於此日。與月比者為旺,蓋一歲之當權用事者也,其事必應於此月。是以七百二十課流轉於四時,而吉凶多不應者,又不知所以必應之理也。若明此三旺,而求之遁干旺用以決之,未有不驗者。且如占逃亡,則責元武,必元武與日比而又為遁干旺用,則必應矣。

再者,類神與地盤比和的叫「真」,因為那是一方當權用事的氣,這件事必定出現在這個地方;與日辰比和的叫「實」,因為那是一月之內當權用事的氣,這件事必定應在這一天;與月建比和的叫「旺」,因為那是一年之內當權用事的氣,這件事必定應在這個月。七百二十課在四時之中流轉,占斷卻多有不應驗的,原因就在於不懂得為什麼必定會應驗的道理。若能明白「真、實、旺」這三層,再求之於遁干旺用來決斷,就沒有不靈驗的。舉例說占逃亡,主責在玄武,必須玄武既與日辰比和、又正是遁干的旺用,那才一定應驗。

經曰:「壬癸來占元武用,失脫遺亡事不虛。天后陰人看何如,水將須求水上居。」是也。占病白虎,占婚太陰與日比,又係遁干旺用,則必應矣。

經上說:「壬日癸日來占,若取玄武為用,那麼走失、脫漏、遺亡之事必定不假。要看牽涉的女子如何,就查天后;凡屬水的月將,都要在水位上去尋。」講的就是這個。同樣,占疾病主責白虎,占婚姻主責太陰;只要它們與日辰比和,又正是遁干的旺用,就必定應驗。

經曰:「庚辛白虎作初傳,便言病者主纏綿,太陰女手議成事,金將庚辛取類傳。」是也。占音書責朱雀,必朱雀與日比,又發用,則必應矣。

經上說:「庚日辛日白虎入初傳,就斷病人纏綿難愈;太陰主女子出面經手,事情可以議成;凡屬金的月將,都要在庚辛之類裡取它的類神與傳送。」講的就是這個。同樣,占書信音訊主責朱雀,只要朱雀與日辰比和、又發用為初傳,就必定應驗。

經曰:「時逢朱雀象文書,或求信息亦同途。丙丁巳午又同居,秘法流傳決不虛。」是也。蛇朱屬火,文明之象。陰見貴、龍、德、祿、馬、三六合、天干互合,宜見貴、求財祿、功名、文章之事。主有貴人薦引提拔。

經上說:「占時逢著朱雀,取象為文書;求音訊消息也走這一條路。若丙丁與巳午又同居一處,這個流傳下來的秘法決不落空。」說的正是。螣蛇與朱雀都屬火,是文明之象。它的陰神上若見到貴人、青龍,或帶干德、祿神、驛馬,或結成三合六合、天干互合,那就宜於謁見貴人、求取財祿、圖謀功名與文章之事,主有貴人舉薦提拔。

再看陰神所乘之貴神,斷其何等樣人。如龍主文職,常主武職,白主權貴,空主侍衛太監僧道,勾蛇主將軍,陰后主貴戚,常主漕糧,元主水曹之類而決之。其姓氏衣著方所色目生肖,俱責陰神之六層。然朱雀惟丙丁月生之,其他非也。故六壬家以比日不實,不比日為虛,實則必應,虛則不驗,此要訣也。

再看陰神所乘的貴神,據以判斷舉薦的是什麼身份的人:青龍主文職官員,太常主武職(太常又主漕運糧米之事),白虎主有權勢的貴人,天空主侍衛、宦官、僧人道士,勾陳與螣蛇主將帥武官,太陰與天后主皇親國戚,玄武主管水利水運的官署——諸如此類去判定。至於此人的姓氏、衣著、所在方位、顏色品類、生肖,全都從陰神的六層去求。不過朱雀只在丙、丁之月才得生氣,別的月份就不是了。所以六壬家的規矩是:與日辰比和的算「實」,不比和的算「虛」;實則必應,虛則不驗。這是一條要訣。

然不乘旺月,猶非克應之時也。經曰:「克應不必死墓推,類應本命上不虛,如同文書午上朱,類神入廟應無疑。」由此觀之,如十二天官各有所司之事,即所謂類神,類神在廟樂之地,本命日時之位,又值類神之建旺月,必應無疑矣。然猶未可拘也。如必執此求之,則文書必應午月,萬無此理也。不知又有活法,更求之天官,類神所乘之月將,今朱乘午則神與將合居為一,故午月應。以神將合居一位,如化為一人也。

不過,若不乘著當旺之月,仍舊不是應驗的時候。經上說:「推應期不必一味從死地墓庫上去找,類神落在本命之上,應驗決不落空;譬如占文書而朱雀正乘在午上,類神入廟,應驗就毫無疑問了。」由此可見,十二天官各有各所管的事,那就是所謂類神;類神若居在入廟安樂之地、又落在本命或日時之位,再趕上類神建旺之月,必定應驗無疑。可是這話也不能死守。若一味照這個去求,那占文書就非應在午月不可了,天下斷無此理。要知道另有活法:還得進一步求之於天官,看類神所乘的是哪個月將。上例朱雀恰乘午將,貴神與月將合居一位,如同化成了一個人,所以才斷在午月應。

如類神不與日月比而所乘之月將與日月比,即以所乘之將斷其應期。經曰:「占財春申論休囚,午作青龍立巳頭。青龍相去來比日,成在巳午月中求。」言占財而得火日申財,在春月占,則財氣休囚矣。若見青龍乘午將而立在巳鄉,則青龍乘月之相氣,又比日干之火,必求財在巳午月成,以火神值旺之月也。然此專論支也,究當以支上遁干所遇之旺月為應,始為真訣,前賢不肯輕洩耳。

倘若類神本身不與日辰月建比和,可是它所乘的月將卻與日辰月建比和,那就改用所乘的月將來斷應期。經上說:「春天占財而得申,財氣該論休囚;若午上乘青龍而立在巳位,青龍既得相氣又來比日,那麼求財就在巳月午月之間可成。」這話的意思是:以屬火的日干來占財,申金是它的財爻,但在春月占,金氣休囚,財就無力。若見青龍乘著午將而站在巳宮,青龍便乘上了本月的相氣,又與屬火的日干比和,那麼求財必定在巳月、午月才成,因為那時正逢火神當旺之月。不過這一段只就地支立論;究竟還是要以地支之上所遁的天干遇到當旺之月為應期,那才是真訣——只是前輩不肯輕易點破罷了。

主幹事之成敗,亦當於用神決之,若用神與日之類神相比則成,若克類神則不成,相生比而乘旺則速成,乘相則遲,休囚更遲,以必待事神旺而後成也。經曰:「欲知成敗若何憑,大抵皆求發用神,旺相相生必早遂,休廢空亡必不成。用逢休憂兼空死,事神無氣比不得,但多阻隔幾時成,即於事神旺日覓。」事神成無氣之地,而又不與日月比,則多阻滯,必待事神旺月而應也。

至於所辦之事的成敗,同樣要由用神來決斷:用神若與日辰的類神比和,事情就成;若克那個類神,就不成。相生相比而又乘旺的,成得快;只乘相氣的就慢一些;處在休囚的更慢——因為非等到事神當旺不可。經上說:「要知道成敗憑什麼?大抵都從發用之神上去求。旺相而又相生的必定早遂心願;休廢落空的必定辦不成。用神既逢休氣又兼空亡死氣,事神無氣而不能與日比和,那就只是阻隔重重,幾時才成?只好到事神當旺之日去找。」事神若落在無氣之地,又不與日辰月建比和,那就阻滯很多,必定要等事神當旺之月才應驗。

此又以事神言之,又不若以事神之遁干與日月比旺之月求克應,為活而推驗也。又神將遁干者,各有所臨之地,以長生沐浴等十二位詳其旺相休囚,或得地之旺,或得黨之旺,或得時之旺,或得用之旺,或得日之旺,則衰旺之勢分矣。然五旺必不能得全,須從其多者論之,以旺氣勝者為用事之神,然後可求其驗也。時旺為第一,日旺次之,地旺又次之,用又次之,此六壬之秘要也。

以上這一層是就事神本身講的,其實還不如拿事神所遁的天干與日辰月建比和當旺的那個月去求應期,來得靈活而好驗證。此外,貴神、天將、遁干各有各所臨的地盤之宮,要按長生、沐浴等十二位去詳辨它的旺相休囚:或者得地之旺,或者得黨羽之旺,或者得時之旺,或者得用之旺,或者得日之旺,衰旺的形勢就分出來了。可是五種旺不可能樣樣齊備,只能就其中占得多的來論,把旺氣最盛的定為用事之神,然後才可求驗。輕重次第是:時旺第一,日旺其次,地旺再次,用旺又次之。這是六壬的秘要。

又所占十二事神,必以入課傳為的而有應驗。若在四課之中,以上日為要;若在三傳之中,以初傳為要;若既入課傳,又要日月為要,與初傳相生比次之。又類事神既分,首看所得之將為何字,生日者為吉,脫剋日者為凶,而總以乘旺為主。故有旺月、旺日、旺時、旺地,類乘之將乘此四者為旺,將神而乘此四者為旺神,遁干而乘此四者為旺干;吉神、吉干、吉將乘此四者,事吉而必成;凶神、凶將、凶干乘此四者,事凶必無成。未有旺而不成,亦未有不旺而成也。旺則成於目前,未旺則成於他日,

再者,所占的十二種事神,必須進入四課三傳才算落到實處、才會應驗。若出現在四課之中,以日上神最要緊;若出現在三傳之中,以初傳最要緊;既已入了課傳,又以能與日辰月建比和的為要緊,其次才是與初傳相生相比的。類神與事神分定之後,先看它所得的天將是哪一個字:生日干的為吉,洩日干、剋日干的為凶,而總以乘旺為根本。所以有旺月、旺日、旺時、旺地這四樣:類神所乘的天將佔了這四樣就叫旺,貴神佔了這四樣就叫旺神,遁干佔了這四樣就叫旺干。吉神、吉干、吉將佔了這四樣,事情吉而且必成;凶神、凶將、凶干佔了這四樣,事情凶而且必不成。從來沒有旺而不成的,也沒有不旺卻能成的。旺就成在眼前,不旺就成在他日。

故旺也者,六壬一字之訣也,比日得一月中之旺氣,比月得一歲中之旺氣,比時得一日中之旺氣,比地得一方之旺氣,比月將得尊上提攜,比日月時得天時鬼神之應助,比德祿得意外之遭逢際遇,其脫克反是而推可知也。故曰:「德合刑沖雖一理,其吉凶應驗之期,有衰旺遲速之不同,不可執一而斷也。」

所以「旺」這一個字,就是六壬的一字真訣。與日辰比和,得的是一月之中的旺氣;與月建比和,得的是一年之中的旺氣;與時辰比和,得的是一日之中的旺氣;與地盤比和,得的是一方的旺氣。與月將比和,主得尊長提攜;與日、月、時都比和,主得天時鬼神的呼應幫助;與干德祿神比和,主有意外的際遇。至於被洩、被克的情形,反過來推就知道了。所以說:「德、合、刑、沖這些關係道理雖是一貫的,可是它們吉凶應驗的日期,因衰旺不同而有遲有速,不可以死執一端去斷。」

八煞九寶圖說俱詳法例,斷訣宜熟記採用。

八種凶煞與九種吉寶的圖說,都詳細列在下面的法例裡;這些斷法口訣應當熟記,臨占時隨時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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