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神定經 · 第 3 卷
釋日度二十五
太史楊惟德曰:臣等謹案:曆法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太陽一日行一度,八十五歲則行不及一度。臣等今依大宋《祟天曆》,起自景甲戌歲,二十四氣、日宿次合、分璧度數,以定月將,故得用式無差,占事有準,禍福符應,時變以周,悔吝凶吉與神道而合契。
太史楊惟德說:臣等謹按,曆法上太陽繞周天一圈是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之一度,太陽每日行一度,積到八十五年就會差出一度來——這說的是歲差。臣等如今依據大宋《崇天曆》,從景德甲戌年(一〇〇四年)起算,把二十四節氣當日太陽所在的宿次會合起來,推算出各氣的宿度分數,用它來確定月將;這樣一來,用式盤起課就不會有偏差,占事有準則,禍福有應驗,隨時令變化而周遍,悔吝吉凶都能與神道相契合(底本「崇天曆」訛作「祟天曆」、「景德」脫一「德」字,照錄不改)。下文所列,就是逐氣推定的太陽宿度。
冬至,斗宿六度二十六分。小寒,斗宿二十二度二十二分。大寒,女宿六度七十七分。立春,危宿初度九十七分。雨水,危宿十六度五十三分。驚蟄,室宿十四度二十分。春分,奎宿二度五十分。清明,婁宿初度四十分。穀雨,胃宿二度四十分。立夏,昴宿二度五十二分。小滿,畢宿六度二十八分。芒種,參宿三度八十九分。
以下按節氣順序列出太陽所在的宿與度分,每條讀作「某氣:太陽在某宿第幾度幾分」。冬至,太陽在斗宿六度二十六分;小寒,斗宿二十二度二十二分;大寒,女宿六度七十七分;立春,危宿初度九十七分(「初度」即該宿的第零度、起始度);雨水,危宿十六度五十三分;驚蟄,室宿十四度二十分;春分,奎宿二度五十分;清明,婁宿初度四十分;穀雨,胃宿二度四十分;立夏,昴宿二度五十二分;小滿,畢宿六度二十八分;芒種,參宿三度八十九分。這裡的「分」是把一度百等分的小數,與今天的度、分不同。查得太陽宿度,再對照上篇「釋璧度」十二段的界限,就能定出該用哪一個月將。
夏至,井宿九度十三分。小暑,井宿二十三度六十六分。大暑,柳宿五度四十分。立秋,星宿五度九十八分。處暑,張宿十三度八十六分。白露,翼宿十度十二分。秋分,軫宿六度一分。寒露,角宿二度五十四分。霜降,亢宿四度九十八分。立冬,氐宿十一度五分。小雪,尾宿一度四十八分。大雪,尾宿一度四十八分。大雪,箕宿初度三十分。
接著後半年:夏至,太陽在井宿九度十三分;小暑,井宿二十三度六十六分;大暑,柳宿五度四十分;立秋,星宿五度九十八分;處暑,張宿十三度八十六分;白露,翼宿十度十二分;秋分,軫宿六度一分;寒露,角宿二度五十四分;霜降,亢宿四度九十八分;立冬,氐宿十一度五分;小雪,尾宿一度四十八分;大雪,箕宿初度三十分。底本在「小雪」條之後重出一行「大雪,尾宿一度四十八分」,與小雪的度數全同,顯是傳抄時誤復前行,真正的大雪一條應是「箕宿初度三十分」;此處依底本原樣收錄兩條,不予刪並。全年二十四氣的太陽宿度到此列齊,自冬至斗宿起,繞行一周仍歸於斗、箕之間。
假令十一月十五日冬至,在南斗六度。至二十一日,在南斗十二度。於辰在丑方,用大吉為月將。若二十日以前用式占事,猶用功曹為月將。餘皆仿此。
舉一個可以照做的例子:假設十一月十五日交冬至,這一天太陽在南斗六度;到二十一日,太陽已行至南斗十二度。按上篇「釋璧度」,斗宿十二度到女宿七度這一段屬大吉,配在丑位,所以從二十一日起就用大吉(丑)作月將。倘若在二十日以前用式占事,太陽還在斗宿十一度以內,那一段屬功曹,就仍舊用功曹(寅)作月將。其餘各氣都照此辦理。這一條要緊處在於:換將以太陽實際過界為準,不是一到某月某日就換,所以起課前必須先查太陽宿度。
釋日出沒第二十六
古法曰:一晝夜有二十時,總一百刻,逐時更分,各有長短,謂辰戌丑未四時,各十三刻,其餘八時各六刻,共成一百刻也。殊不知天道運行,歲時差忒,銀漏著短長之限,實咎分盈縮之期。臣等今依《祟天曆》,算定遲疾,四時無差於昏曉。《月令》云:日出前二刻半為曉,日入後二刻半為昏也。
古法說:一晝夜共十二個時辰、合一百刻,各時辰再往下細分,長短並不一樣——辰、戌、丑、未這四個時辰各占十三刻,其餘八個時辰各占六刻,四乘十三加八乘六,恰好湊成一百刻(底本「十二時」誤作「二十時」,照錄)。可是這種算法沒有考慮到:天道運行,一年之中時令本有參差,漏壺所刻的長短界限是固定的,而實際晝夜的盈縮之期卻在變,毛病正出在這裡。臣等如今依《崇天曆》算定晝夜的遲速,使四季的昏、曉都不再有誤差。《禮記·月令》說:日出以前二刻半叫「曉」,日入以後二刻半叫「昏」。定準昏曉,才能分清晝貴、夜貴,天乙貴人的取用全繫於此。
冬至,日出卯正五刻空,入申正三刻二十分。小寒,日出卯正四刻五十分,入申正三刻三十分。大寒,日出卯正四刻二十分,入申正四刻空。立春,日出卯正三刻三十二分,入申正四刻四十八分。雨水,日出卯正二刻三十分,入申正五刻五十分。驚蟄,日出卯正一刻十七分,入申正十刻三分。春分,日出卯正初刻空,入酉正初刻空。清明,日出寅正七刻三分,入酉正一刻十七分。穀雨,日出寅正五刻五十分,入酉正二刻三十分。立夏,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分,入酉正三刻三十二分。小滿,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八分,入酉正四刻二十分。芒種,日出寅正三刻三十分,入酉正四刻五十分。
下面是逐氣的日出、日入時刻,每條讀作「某氣:日出在某時正後第幾刻幾分,日入在某時正後第幾刻幾分」;「空」即整、無零分。冬至,日出卯正五刻整,日入申正三刻二十分;小寒,日出卯正四刻五十分,日入申正三刻三十分;大寒,日出卯正四刻二十分,日入申正四刻整;立春,日出卯正三刻三十二分,日入申正四刻四十八分;雨水,日出卯正二刻三十分,日入申正五刻五十分;驚蟄,日出卯正一刻十七分,日入酉正初刻三分(底本作「申正十刻三分」,一時辰不得有十刻,是傳抄之誤,照錄原文);春分,日出卯正初刻整,日入酉正初刻整,晝夜恰好平分;清明,日出寅正七刻三分,日入酉正一刻十七分;穀雨,日出寅正五刻五十分,日入酉正二刻三十分;立夏,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分,日入酉正三刻三十二分;小滿,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八分,日入酉正四刻二十分;芒種,日出寅正三刻三十分,日入酉正四刻五十分。可以看出自冬至到芒種,日出一路提前、日入一路推遲,晝漸長而夜漸短。
夏至,日出寅正三刻三十分,入酉正五刻空。小暑,日出寅正三刻三十一分,入酉正四刻五十分。大暑,日出寅正四刻空,入酉正四刻二十分。立秋,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八分,入酉正三刻三十三分。處暑,日出寅正五刻五十分,入酉正二刻三十分。白露,日出寅正七刻三分,入酉正七刻十七分。秋分,日出卯正初刻空,入酉正初刻空。寒露,日出卯正一刻十七分,入酉正七刻三分。霜降,日出卯正二刻三十分,入申正五刻五十分。立冬,日出卯正三刻二十二分,入申正四刻四十八分。小雪,日出卯正四刻二十分,入申正四刻空。大雪,日出卯正四刻五十分,入申正三刻三十分。
接著後半年:夏至,日出寅正三刻三十分,日入酉正五刻整,白晝最長;小暑,日出寅正三刻三十一分,日入酉正四刻五十分;大暑,日出寅正四刻整,日入酉正四刻二十分;立秋,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八分,日入酉正三刻三十三分;處暑,日出寅正五刻五十分,日入酉正二刻三十分;白露,日出寅正七刻三分,日入酉正一刻十七分(底本作「七刻十七分」,與清明一條對稱之數不合,當是「一刻」之訛,照錄原文);秋分,日出卯正初刻整,日入酉正初刻整,晝夜又一次平分;寒露,日出卯正一刻十七分,日入申正七刻三分(底本作「酉正」,據前後遞減之勢當作「申正」,照錄原文);霜降,日出卯正二刻三十分,日入申正五刻五十分;立冬,日出卯正三刻二十二分,日入申正四刻四十八分;小雪,日出卯正四刻二十分,日入申正四刻整;大雪,日出卯正四刻五十分,日入申正三刻三十分。自夏至到大雪,日出逐氣推遲、日入逐氣提前,晝漸短而夜漸長,與前半年正相對稱。占課時按當日節氣查得日出日入,再各退進二刻半,就得出該日的曉與昏,晝夜貴人由此劃界。
釋昏曉第二十七
《黃帝》曰:曉昏之法,以星沒為曉,星出為昏。雖諸說之紛紜,奈法式而猶闕。臣等今依《祟天曆》,算定昏曉,中星定貴神經歷之方,分天官向背之所,庶占驗無失,善惡有準矣。
《黃帝》說:判定曉與昏的辦法,是以星辰隱沒為「曉」、星辰出現為「昏」。各家說法雖然紛紜,可是用在式盤上的具體法度卻一直缺著。臣等如今依《崇天曆》算定昏、曉兩個時刻,並推出當時正當南天中央的「中星」,用它來確定貴神經行所到的方位、區分天官(十二天將)面向與背向之處,希望能使占驗沒有閃失、善惡有準可依(底本「崇天曆」訛作「祟天曆」,照錄)。所謂「中星」,指昏時、曉時恰在正南子午線上的那顆宿星;知道中星,就等於知道當時天盤的實際指向。
節氣,曉中星,昏中星。冬至,角初度,壁四度。小寒,亢二度,奎六度。大寒,氐七度,婁八度。立春,房四度,昴初度。雨水,尾五度,畢八度。驚蟄,尾十六度,參九度。春分,箕九度,井十九度。清明,斗八度,柳三度。穀雨,斗十九度,張一度。立夏,牛四度,翼三度。小滿,女九度,軫二度。芒種,危初度,角二度。
下表三欄,依次是節氣、拂曉時的中星、黃昏時的中星,每條讀作「某氣:曉時正南是某宿幾度,昏時正南是某宿幾度」。冬至,曉中星在角宿初度,昏中星在壁宿四度;小寒,亢宿二度/奎宿六度;大寒,氐宿七度/婁宿八度;立春,房宿四度/昴宿初度;雨水,尾宿五度/畢宿八度;驚蟄,尾宿十六度/參宿九度;春分,箕宿九度/井宿十九度;清明,斗宿八度/柳宿三度;穀雨,斗宿十九度/張宿一度;立夏,牛宿四度/翼宿三度;小滿,女宿九度/軫宿二度;芒種,危宿初度/角宿二度。前一個數是曉中星,後一個數是昏中星,兩者各自隨節氣順著二十八宿次第推移。
夏至,危十四度,亢六度。小暑,室十三度,氐十一度。大暑,奎五度,尾初度。立秋,婁七度,尾十二度。處暑,昴初度,箕六度。白露,畢九度,斗五度。秋分,井一度,斗十六度。寒露,井二十一度,牛初度。霜降,柳五度,女三度。立冬,張二度,虛三度。小雪,翼二度,危五度。大雪,軫一度,室一度。
接著後半年,仍是「曉中星/昏中星」兩欄:夏至,危宿十四度/亢宿六度;小暑,室宿十三度/氐宿十一度;大暑,奎宿五度/尾宿初度;立秋,婁宿七度/尾宿十二度;處暑,昴宿初度/箕宿六度;白露,畢宿九度/斗宿五度;秋分,井宿一度/斗宿十六度;寒露,井宿二十一度/牛宿初度;霜降,柳宿五度/女宿三度;立冬,張宿二度/虛宿三度;小雪,翼宿二度/危宿五度;大雪,軫宿一度/室宿一度。全年二十四條列齊之後,曉中星自角宿一路行遍二十八宿而復歸於軫,昏中星亦然,只是相隔約半個周天。占課時若要核對昏曉是否已到,抬頭看正南方的中星即可,不必盡依漏刻。
釋天乙第二十八
司馬遷《天官書》曰:天乙在紫徽宮門右星南,天帝之神也,主鬥戰,知人之吉凶者也。天乙常背天門向地戶而行。天官十有二,天乙常以甲戊庚日,旦治大吉,暮治小吉。乙己之日,旦治神后,暮治傳送。丙丁之日,旦治徵明,暮治從魁。壬癸之日,旦治太乙,暮治太沖。六辛之日,旦治勝光,暮治功曹也。
司馬遷《史記·天官書》說:天乙星在紫微宮門右星的南面,是天帝之神,主管爭戰,能知人的吉凶(底本「紫微」作「紫徽」,照錄)。天乙運行時,總是背著天門(西北乾位)而朝向地戶(東南巽位)。十二天官(即十二天將)之中以天乙為首,它的起例是:甲、戊、庚三日,白晝貴人治於大吉(丑),夜間貴人治於小吉(未);乙、己二日,晝治神后(子),夜治傳送(申);丙、丁二日,晝治徵明(亥),夜治從魁(酉);壬、癸二日,晝治太乙(巳),夜治太沖(卯);六個辛日,晝治勝光(午),夜治功曹(寅)。這就是六壬起貴人的口訣:先看日干屬哪一組,再按占時在曉昏之間還是昏曉之間,定用晝貴還是夜貴,天乙一落定,其餘十一將便依次排開。
釋天官第二十九
天乙居中貴神主,帝王之象,家在己丑,土神。臨行年日辰利,主上書見人有財錢慶賀誥命之事。在旺有貴人召命印信事,在相上有貴人賞賜財物事,在死上有貴人外喪事,在囚上有貴人囚繫事,在休上有貴人憂疾病之事。
天乙居於十二將的中樞,是眾貴神之主,取象為帝王,本家在己丑,屬土神。它臨到本人的行年或日、辰之上,主吉利,所主之事為上書陳情、謁見要人,以及財錢、慶賀、封贈誥命一類。再按它所臨之地的氣分五等來斷:落在旺地,有貴人召見、授予印信之事;落在相地,有貴人賞賜財物之事;落在死地,有貴人在外遭喪之事;落在囚地,有貴人被拘係之事;落在休地,有貴人憂慮疾病之事。以下十一將都照這個格式講:先說它在十二將中相對天乙的位次、所任官職、本家干支與五行、所主何事,再按旺、相、死、囚、休五等分述吉凶。
前一螣蛇,天乙奉車都尉,家在丁巳,火神,驚恐怪異。在旺上有縣官鬥訟,在相上有土賊爭訟,在死上有死喪驚恐,在囚上有囚繫恐飾,在休上有疾病怪異事。
由天乙往前數第一位是螣蛇,在天乙麾下相當於奉車都尉,本家在丁巳,屬火神,主驚恐與怪異。落在旺地,有官府鬥訟;落在相地,有土寇盜賊引起的爭訟;落在死地,有死喪與驚恐;落在囚地,有拘繫與恐懼(底本「恐飾」當作「恐懼」,照錄);落在休地,有疾病與怪異之事。螣蛇是火性之凶將,凡課傳見之,多主虛驚、夢魘、怪異之象。
前二朱雀,天乙羽林軍,家在丙午,火神,主刑獄口舌。在旺上有縣官口舌,在相上有錢財婚姻,在死上有死喪口舌,在囚上有囚錮囚繫,在休上有疾病,心腹口腹口竅不利。
往前數第二位是朱雀,相當於天乙的羽林軍,本家在丙午,屬火神,主刑獄與口舌。落在旺地,有官府口舌;落在相地,反主錢財、婚姻之類好事;落在死地,有死喪兼口舌;落在囚地,有囚禁拘繫;落在休地,有疾病,且心腹與口竅一路不利(底本「口腹」二字疑為衍文,照錄)。朱雀屬火而主文書言語,占文書、訴訟、消息傳遞多取此將。
前三六合,天乙光祿大夫,家在乙卯,木神,主婚姻和合。在旺上有賞賜遷位,在相上有嫁娶財物,在死上有死葬事,在囚上有婚姻繫囚,陰私謀事,在休上有疾病陰私之事。
往前數第三位是六合,相當於天乙的光祿大夫,本家在乙卯,屬木神,主婚姻與和合。落在旺地,有賞賜與升遷;落在相地,有嫁娶與財物;落在死地,有喪葬之事;落在囚地,有因婚姻牽連入獄、以及暗中謀劃之事;落在休地,有疾病與陰私之事。六合為吉將,凡占婚姻、合夥、交易、議和,得之多成。
前四勾陳,天乙大將軍,家在戊辰,土神,主戰鬥刑革。在旺上有貴人戰鬥,在相上有貴人爭訟,在死上有死喪人財物,在囚上有爭田囚繫禁錮,在休上有爭訟病人田宅事。
往前數第四位是勾陳,相當於天乙的大將軍,本家在戊辰,屬土神,主戰鬥與刑罰變革。落在旺地,有貴人參與的戰事;落在相地,有貴人涉入的爭訟;落在死地,有死喪兼人口、財物的損失;落在囚地,有爭奪田產而致牢獄禁錮;落在休地,有爭訟、病人與田宅之事。勾陳屬土而主爭鬥、田土、牢獄,占田產糾紛、爭鬥勝負多取此將。
前五青龍,天乙丞相,家在甲寅,木神,主錢財慶賀、酒禮婚姻。在旺上有貴人遷官遠使財物,在相上有貴人婚姻慶賀之事,在死上有死人財物,在囚上有囚繫人財物事,在休上有故吏酒食錢物之事。
往前數第五位是青龍,相當於天乙的丞相,本家在甲寅,屬木神,主錢財、慶賀、宴飲之禮與婚姻。落在旺地,有貴人升遷、遠行出使與得財;落在相地,有貴人的婚姻慶賀之事;落在死地,所得財物繫於死者(如遺產、賻贈);落在囚地,有因人口、財物而遭拘係之事;落在休地,有舊日屬吏送來酒食錢物之事。青龍是十二將中的第一等吉將,占求財、謀官、喜慶之事得之最利。
後一天后,天乙後官采女也。家在壬子,水神,主婦女陰私蔽匿之事。在旺上有嫁娶酒食之事,在相上有婦女陰私之事,在死上有死喪財帛之事,在囚上有奸邪囚繫,在休上有陰私疾病之事。
由天乙往後數第一位是天后,相當於天乙的後宮采女(底本「後宮」作「後官」,照錄),本家在壬子,屬水神,主婦女、陰私與隱蔽之事。落在旺地,有嫁娶與酒食之事;落在相地,有婦女的陰私之事;落在死地,有死喪與財帛之事;落在囚地,有奸邪之事及因之被拘;落在休地,有陰私與疾病之事。天后屬水而主女性,占婚姻、女人、闇昧不明之事多取此將。以下五將都在天乙之後,與前五將方向相反。
後二太陰,天乙御史中丞也。家在辛酉,金神,主陰私金帛。在旺上有嫁娶陰私事,在相上有財物蔽匿事,在死上有死喪陰私事。在囚上有陰私囚繫事,在休上有巫繫蔽匿事。
往後數第二位是太陰,相當於天乙的御史中丞,本家在辛酉,屬金神,主陰私與金銀布帛。落在旺地,有嫁娶及陰私之事;落在相地,有財物被藏匿之事;落在死地,有死喪兼陰私之事;落在囚地,有因陰私而被拘係之事;落在休地,有巫蠱之事與隱匿之事(底本「巫蠱」作「巫繫」,照錄)。太陰主暗中、私下、隱蔽,占藏匿、私情、暗事多取此將。
後三玄武,天乙後將軍也。家在癸亥,水神,主遺亡盜賊離別事。在旺上有貴人亡遺失去財物事,在相上有縣官亡失財物事,在死上有死人賊盜財物事,在囚上有賊盜囚繫事,在休上有亡失病人財物事。
往後數第三位是玄武,相當於天乙的後將軍,本家在癸亥,屬水神,主遺失、盜賊與離別之事。落在旺地,有貴人丟失財物之事;落在相地,有官府失落財物之事;落在死地,有死者遭竊、財物被盜之事;落在囚地,有賊盜被擒拘係之事;落在休地,有失物、病人與財物之事。玄武為盜賊之神,占失物、逃亡、追捕,一律以它落在何處、乘何神為主要線索。
後四太常,天乙卿也。家在己未,土神,主財物田宅衣服賞賜事。在旺上有貴人財物酒禮喜事,在相上有祠祭祀衣食媒婚吉事,在死上有諡贈財物事,在囚上有縣官召命,在休上有病人衣服錢財事。
往後數第四位是太常,相當於天乙的九卿,本家在己未,屬土神,主財物、田宅、衣服與賞賜之事。落在旺地,有貴人的財物、酒禮喜事;落在相地,有祠祭、衣食、說媒成婚一類吉事;落在死地,有追贈諡號並給賻贈財物之事;落在囚地,有官府的召命;落在休地,有病人的衣服錢財之事。太常是吉將,主衣食祿位、祭祀宴享,占求衣食、受賞、婚聘得之為佳。
後五白虎,天乙遷尉也。家在庚申,金神,主錢財誣咒重囚繫疾病死喪骸骨之事。在旺上有哭泣遭官,在相上有怨仇相爭,在死上有死喪疾病,在囚上有囚繫沉淪,在休上有疾病災禍事。
往後數第五位是白虎,相當於天乙的廷尉(底本「廷尉」作「遷尉」,照錄),本家在庚申,屬金神,主因錢財而起的誣告咒詛、重罪拘禁、疾病、死喪與骸骨之事。落在旺地,有哭泣及遭官府追究;落在相地,有仇怨相爭;落在死地,有死喪與疾病;落在囚地,有拘繫而致沉淪;落在休地,有疾病災禍。白虎是十二將中最凶的一位,占病、占訟、占行人最忌見之,然若得德神、救神相解,凶亦可減。
後六天空,天乙司直。家在戊戌,土神,主欺詒無信,奸諶詐偽。在旺上有貴人欺誕之事,在相上有財物欺詒之事,在死上有欺詐死人事,在囚上有冊獄欺詒之事,在休上有被人欺詒之事。
往後數第六位是天空,相當於天乙的司直,本家在戊戌,屬土神,主欺騙失信、奸猾詐偽。落在旺地,有貴人的欺誕之事;落在相地,有財物上被欺瞞之事;落在死地,有欺詐死者之事;落在囚地,有案卷訟獄中的欺瞞之事;落在休地,有自身被人欺騙之事。天空既是天乙之後的第六位,也就正在天乙的對沖之地,凡課傳得之,所問之事多虛而不實、許而不踐。十二天將至此列全:天乙居中,前有螣蛇、朱雀、六合、勾陳、青龍,後有天后、太陰、玄武、太常、白虎、天空。
釋造式第三十
《玄女》曰:造式之法,以楓子為天。楓子者,楓樹之別株。自生大枝傍,遠望與母齊,近視高下異也。又以棗心為地,以象天地陰之象。楓者,眾木之精。棗者,群木之使。物之靈者,莫過於此。
《玄女》說:製造式盤的辦法,是用「楓子」做天盤。所謂楓子,是楓樹旁生的另一株,它自己長在大枝旁邊,遠看好像與母樹一般高,走近了才發覺高下有別。又用「棗心」做地盤,以取象天地陰陽(底本「陰陽」脫一「陽」字,作「天地陰之象」,照錄不補)。楓是眾木的精華,棗是群木的使者,萬物之中有靈性的,沒有超過這兩種的。式盤由上下兩片合成:上片圓而可轉,是天盤;下片方而固定,是地盤——這正與前面「釋天」「釋地」兩篇所說的圓動方靜相照應。
注《雷公殺律》云:式局有三,木之道,以霹靂棗心為上,檀木為中,以柿木為下。無霹靂棗心,取舊車軸,亦為次也,須擇良者為之。
《雷公殺律》的註文說:式盤用料分三等——就木材而論,以遭過雷擊的棗心為上等,檀木為中等,柿木為下等。如果找不到雷擊棗心,取用舊車軸的木料也可算次一等,總之必須挑選良材來做。取雷擊之木,是因為古人認為它已受天威貫注,最能通神;這一條講的是選材,與下一條講刻制形制、再下一條講尺寸等級,合起來構成造式的完整工序。
造式:天中作斗杓,指天罡。次作十二辰,中列二十八宿,四維局。地列十二辰、八干、五行、三十六禽、天門地戶人門鬼路四隅訖。
制作式盤的佈局是這樣的:天盤中央畫北斗的斗杓,杓頭指向天罡(辰);由內往外,其次一圈排十二辰,再中間一圈列二十八宿,並在四隅安上四維之局。地盤上則排十二辰、八天干(十干中戊己寄於中央,故盤上只列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八個)、五行、三十六禽,以及天門、地戶、人門、鬼路這四個隅位,至此地盤排完。占課時手轉天盤,使月將壓到占時那一格上,天盤十二神與地盤十二辰便一一對定,全課的上下關係就此形成。
天子式,天廣六寸象六律,地廣一尺二寸象十二辰。王公侯伯式,天廣四寸象四時,地廣九寸象九宮。卿大夫式,天廣三寸象三才,地廣七寸象七曜。士庶人式,天廣二寸四分象二十四氣,地廣六寸象六律。
式盤的尺寸依使用者的身分分等,每一個數字都各有取象:天子所用之式,天盤直徑六寸,取象六律;地盤邊長一尺二寸,取象十二辰。王、公、侯、伯所用之式,天盤四寸,取象四時;地盤九寸,取象九宮。卿、大夫所用之式,天盤三寸,取象三才(天、地、人);地盤七寸,取象七曜(日、月與五星)。士人與庶人所用之式,天盤二寸四分,取象二十四節氣;地盤六寸,取象六律。可見式盤不只是工具,也是禮器,尺寸越大者位越尊,而所取之象各自完足。
次局,天廣八分,象八卦,地廣三寸法三才也。刻式之法用十一月壬子日,神在內時,起手刻之,至甲子日,醮而盛以縫囊,依法加臨而佩之。
再次一等的小局,天盤八分,取象八卦;地盤三寸,取法三才。至於刻制的時日:要在十一月的壬子日、當貴神行於內的時辰動手起刻,一直做到甲子日完工,然後設醮祭告,用縫好的布囊盛裝,此後便依法轉盤加臨以占事,平日則佩帶在身上。十一月建子而壬子為水日,正合六壬以水為宗之義;由壬子起手、至甲子告成,取的是六十甲子首尾相接、周而復始之意。
釋用式第三十一
《金匱經》曰:用式之法,朝向南,暮向北。當以左手執鬼門,右手轉月將以加正時。視日辰上下陰陽,以立四課。日上神為日之陽神,日上本位所得之神為日之陰神。辰上神為辰之陽神,辰上神本位所得之神為辰之陰神。
《金匱經》說:用式盤起課的步驟如下。第一步,擺正方位:早上占面朝南,傍晚占面朝北。第二步,左手托住地盤的鬼門一角(東北艮位),右手轉動天盤,把當月的月將壓到占時那一格上——月將加正時,天盤就此定住。第三步,看日干與日支上下兩層的陰陽,立出四課:日干所寄之宮上面的那個天盤神,是「日之陽神」,為第一課;再以這個陽神當作地盤位次,看它上面又得什麼神,那是「日之陰神」,為第二課;日支上面的天盤神,是「辰之陽神」,為第三課;再以辰之陽神為位次,看它上面所得之神,是「辰之陰神」,為第四課。四課立定,一課一課都是「上神壓下神」的一對,接下來就在這四對裡找發用。
四課之中,察其五行,先取相剋者為用,先以下克上為用,若無下克上,即以上克下為用。若三上克下,一下克上,當以一下克上為用。若四上克下,四下克上,即以與今日比者為用。俱比俱不比,以涉害深者為用。涉害復等,先日後辰為用,剛日用日上神為用,柔日用辰上神為用。
四課立好之後,察看每一課上下兩神的五行,先在相剋的課裡取發用,次第如下:一、優先取「下克上」的那一課(即地盤之神克天盤之神),這叫賊克,是最急之象。二、如果沒有下克上,就取「上克下」的一課為用。三、如果有三課上克下、只有一課下克上,仍舊取那唯一的一課下克上為用——以少者為貴,孤者為急。四、如果四課全是上克下,或四課全是下克上,克處不止一處,就取其中與當日日干「比」的那一個為用;所謂「比」,指陰陽屬性與日干相同,陽日取陽神、陰日取陰神。五、如果幾處都與日干相比,或幾處都不相比,無從分別,就取「涉害」較深的一個為用;所謂涉害,是把該神從天盤位次退回本家的路上所經過的克伐一一數過,受克多者為深。六、如果涉害深淺又恰好相等,那就先取日、後取辰:剛日(陽日)用日干上神為發用,柔日(陰日)用日支上神為發用。這一整套就是六壬取初傳的正法,後世稱為賊克、比用、涉害三級取用。
四課陰陽不相剋者,以遙相剋為用。若日遙克神,神遙剋日,始取神遙剋日為用。如無神遙剋日,便用日遙克神。若有日克兩神,兩神剋日,並取今日比者為用。四課陰陽上下,並不相剋,又無遙相剋,當以昴星為用。剛日仰視,以酉上所得之神為用。柔日俯視,以從魁所臨之辰為用。當以日辰上神重之為中,末傳不得傳於中。剛日先傳辰,後傳日。柔日先傳日,後傳辰。
四課上下都不相剋時,改用「遙克」取發用:不看上下,改看四課上神與日干之間隔位相剋。若既有日干遙克某神、又有某神遙剋日干,先取「神遙剋日」的那個神為用(他來克我,事出於外而急);如果沒有神遙剋日,才用「日遙克神」的那個神。若日干克著兩個神、或兩個神都剋日干,多者難擇,仍舊取與當日日干相比的那一個為用。若四課上下既不相剋、又無遙克,那就用「昴星」法:剛日用「仰視」,取地盤酉位上面所得的那個天盤神為發用;柔日用「俯視」,取天盤從魁(酉)所臨的那個地盤之辰為發用。三傳的中、末兩傳,都拿日上神、辰上神來重複充當,但末傳不得與中傳相同。至於先後次序:剛日先傳辰上神、後傳日上神,柔日先傳日上神、後傳辰上神。
若四課無遙相剋,乃陰陽不備之時,當以別責為用。別責之課,其數有九。剛日有三,謂戊辰、戊午、丙辰,日各有一課。柔日有六,謂辛未、辛丑日各有二課,丁酉、辛酉日各二課,辛酉曰有一課。剛日別貴取干合上神為卦首,次傳日上與終傳同。柔日別責取支合上神本位所得之神為卦首,次日上與終傳同,各以神將言其吉凶。
如果四課既無上下克、又無遙克,而且四課只出現三個不同的神——即所謂「陰陽不備」——就要用「別責」之法取用。別責的課式一共九個:剛日有三個,即戊辰、戊午、丙辰,各占一課;柔日有六個,即辛未、辛丑、丁酉、辛酉諸日(底本此處枚舉文字重複錯亂,「辛酉曰有一課」與上文相犯,姑存其舊)。取法是:剛日的別責,取與日干相合的那個天干所寄之位上面的神作為卦首,也就是初傳,中傳與末傳都用日干上神,兩者相同;柔日的別責,取與日支三合、六合相關那一位上面所得的神作為卦首,中傳、末傳同樣都用日干上神。初、中、末三傳定妥之後,再各按所乘的天盤之神與十二天將來論說吉凶。
天地伏吟返吟課有相剋者,並有比及涉害深者為用。伏吟課,己癸子二柔日課有相剋。癸丑一日,猶屬八專伏吟。六乙日有克自刑者,當以克處為課首。次傳其辰,沖動所刑為中、未傳,謂六乙日也。伏吟,六癸日有克者,當以克處為課首,盡刑為三傳。
至於天地盤重疊的「伏吟」課與天地盤相沖的「返吟」課,若課中本有相剋,仍照前法在克處取用,也照樣用「比」與「涉害深」兩條來分先後。就伏吟而言,柔日之中有相剋的(底本此處作「己癸子二柔日」,文字有訛,當指乙、癸兩組柔日),其中癸丑一日還兼屬八專伏吟。凡六個乙日,若課中既有克又逢自刑,就以相剋之處作卦首即初傳;中傳、末傳則取該辰所沖、所刑之位(底本「末傳」寫作「未傳」,照錄)。伏吟的六個癸日若有克,也以相剋之處作卦首,再順著刑的關係排足三傳。
伏吟無克者,剛日以日上神為用,柔日以辰上神為用,為課首,皆盡其三刑為中、末傳。若得自刑者,剛日則先傳日,次傳辰,辰所刑為末傳。柔則先傳辰,次傳日,日所刑為終傳。更若次傳自刑者,即以沖為末傳也。
伏吟而全無相剋的,取用之法是:剛日以日干上神為發用,柔日以日支上神為發用,用它作卦首,中傳與末傳都順著三刑的次第排出(如寅刑巳、巳刑申之類)。若發用之神恰好是辰、午、酉、亥這類自刑之支,刑無可刑,就改按次序走:剛日先傳日上神,次傳辰上神,再以辰上神所刑之位作末傳;柔日先傳辰上神,次傳日上神,再以日上神所刑之位作末傳。倘若排到中傳時又碰上自刑,仍舊無處可刑,那就取它的對沖之支作末傳。伏吟課神不動而事不發,所以專用刑沖去推動它,這是伏吟取傳的通則。
返吟課多相剋,惟丁丑、己丑、辛丑、丁未、己未、辛未無克,丁未、己未猶為八專。餘四柔日當以辰沖為用。辰沖者,丑沖巳、巳沖丑、未沖亥、亥沖未。丑日沖巳,巳上見徵明為初傳。皆以辰上為次傳,日上為末傳。未沖亥,亥上見太乙為初傳,皆以辰上為次傳,日上為末傳。
返吟課因天地盤全部相沖,課中多半有克,可依常法取用;只有丁丑、己丑、辛丑、丁未、己未、辛未這六個日子無克,其中丁未、己未兩日還兼屬八專。剩下的四個柔日(丁丑、己丑、辛丑、辛未),就要用「辰沖」之法取發用。所謂辰沖,指的是丑與巳、未與亥這兩組互沖之位:丑日取所沖的巳,巳上所見的天盤之神是徵明(亥),便以它為初傳,然後一律以日支上神為中傳、日干上神為末傳;未日取所沖的亥,亥上所見的天盤之神是太乙(巳),便以它為初傳,同樣以日支上神為中傳、日干上神為末傳。返吟主事情反覆、去而復返,所以專取沖位起傳。
八專之日惟有兩課,見有克者,亦以比及涉害深者為用。若無克,剛日從日上陽神順數三辰為用,柔日從辰上陰神逆數三神為用,中傳末傳當以日辰上神重之。又云末傳與初傳同,八專之日惟有兩課也。
「八專」是指日干與日支同處一宮的那幾個日子,因干支重疊,四課併成兩課。這類課若見有克,同樣按「比」與「涉害深」兩條取發用;若無克,則剛日從日干上的陽神起,順數到第三辰取為發用,柔日從日支上的陰神起,逆數到第三神取為發用。中傳、末傳都拿日上神與辰上神重複充當;另一說則以末傳與初傳相同。八專之日之所以只有兩課,正是因為干支同宮、上下相重,無從分出四課。至此,六壬起課取傳的九種大法——賊克、比用、涉害、遙克、昴星、別責、伏吟、返吟、八專——已經交代完備。
釋避忌第三十二
《啟明式例》曰:用式法當避太歲、月建及月忌、日忌。正五九月忌卯時,二六十月忌子時,三七十一月忌酉時,四八十二月忌午時。又忌法云:甲乙日忌酉時,丙日忌子時,戊己日忌卯時,庚辛日忌午時,壬癸日忌未時。
《啟明式例》說:用式盤起課,應當避開太歲、月建,以及按月、按日各自的忌時。按月的忌時是:正月、五月、九月忌卯時;二月、六月、十月忌子時;三月、七月、十一月忌酉時;四月、八月、十二月忌午時——四組各管三個月,所忌之時依卯、子、酉、午四仲之支輪轉。另有一套按日干的忌法:甲、乙日忌酉時,丙日忌子時,戊、己日忌卯時,庚、辛日忌午時,壬、癸日忌未時。細看可知,日干所忌之時多是克該干之支,也就是前面「釋鬼」「釋刑」兩篇所說的干鬼、干刑之位。
右忌日時不可占事,誤用者當損用式之人也。
以上所列的這些忌日、忌時,都不可以用來占事;若誤在這些時辰起課,損害的將是用式盤占卜的人自己。古人視式盤為通神之器,所以立下這一條禁忌,與前篇刻式須擇日、成器後須設醮盛囊是同一層用意:不敬則不靈,妄用則反受其咎。
釋次客第三十三
《玄女》曰:陽將臨正時,先用後三,次用前五。陰將加正時,先用前五,次用後三。假令十二月占事,第一人用月將神后,第二人用月將後三從魁,第三人用前五功曹。餘皆仿此例。
《玄女》說:若當月月將落在陽支上(陽將)加臨占時,那麼第二人起課先退後三辰,第三人再進前五辰;若月將落在陰支上(陰將)加臨占時,則先進前五辰,再退後三辰。這一篇講的是「次客」,即同一時刻有好幾個人先後來問事,如何替第二人、第三人分別取月將。舉個照做的例子:十二月占事,月將是神后(子),第一個人就直接用神后;第二個人從子逆退三辰得酉,即從魁;第三個人再從酉順進五辰得寅,即功曹。此後依舊逆三、順五交替下去,其餘各人都仿這個例子推。
《靈轄經》曰:用次客法,第一客月將加正時,第二客用月建加太歲,第三客用太歲加月建,第四客用月建加日干,第五客用歲干加正時,第六客用月將加日干,第七客用月將加太歲,第八客用太歲加月將,第九客用月將加本命,第十客用月將加行年,十一客用太歲加本命,第十二客用太歲加行年。
《靈轄經》另有一套「次客」之法,把十二位來客各配一種加臨方式,轉天盤時按各自的法子起課:第一位客人,月將加占時;第二位,月建加太歲;第三位,太歲加月建;第四位,月建加日干;第五位,太歲的天干加占時;第六位,月將加日干;第七位,月將加太歲;第八位,太歲加月將;第九位,月將加本命(生年之支);第十位,月將加行年;第十一位,太歲加本命;第十二位,太歲加行年。所謂「甲加乙」,就是把甲那一格的天盤之神壓到乙那一格的地盤位次上,天盤隨之定住,再照常立四課、發三傳。十二法各不相同,所以十二人雖同時來問,所得之課也各自分明,不致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