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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六壬集成五要權衡 · 第 2 卷

未詳 · 佚名 · 第 2 卷 / 7

論情狀第十九

論情狀十九。干為外飾,將為頭飾,神為形體,以為類論形。假令戌為玄武,賊人犬形頭尖;丑牛頭大,眼目粗夯之類。寅矮美須,卯瘦,辰長面方,巳瘦長,午斜視方長,未短小,申白髮黃,亥肥,丑輕小。水黑色,木青,火紅,金白,土黃。

第十九,論「情狀」,即推斷人的形貌。日干看外面的衣著,天將看頭上的巾帽,貴神看身體的形骸,按各自所屬之類去比擬形狀。譬如戌上乘玄武,那賊人生得像狗,頭是尖的;丑屬牛,就頭大、眼睛粗蠢。其餘各支:寅主個子矮而鬍鬚秀美,卯主身形瘦,辰主臉長而方,巳主又瘦又長,午主眼神斜視、臉方而長,未主身材短小,申主膚白髮黃,亥主肥胖,丑主體輕個小。再配五行定膚色:水主黑,木主青,火主紅,金主白,土主黃。(此處底本於申與亥之間脫去酉、戌兩位,且丑重出一次,姑照錄不補。)

以天將論顏色形狀:天乙細小,蛇眼小額尖,龍美須,虎短項少鬢,後清疏,陰骨細,勾豐肥,常額寬,武丑,空老大。性情:乙莊重,蛇陰,雀輕,龍文雅,合慢善,常典雅,虎威權。裝飾看遁干,甲乙青衣之類。

再按十二天將來推氣色與形貌:天乙貴人主身材細小;螣蛇主眼睛小、額頭尖;青龍主鬍鬚秀美;白虎主脖頸短、鬢髮稀;天后主清秀疏朗;太陰主骨骼細瘦;勾陳主體態豐肥;太常主額頭寬闊;玄武主相貌醜陋;天空主形容老大。至於性情:天乙主莊重,螣蛇主陰沉,朱雀主輕佻,青龍主文雅,六合主和緩善良,太常主端莊有禮,白虎主威嚴有權。衣著服飾則看遁出的天干,如遁得甲、乙屬木,就主穿青色衣裳之類。

論男女第二十

論男女二十。純男陽,純陰女;一陽二陰男,一陰二陽女。若陽神臨陽位是男,陰神臨陰位是女。奇偶,天罡所繫神與日比陽男,比陰女。如甲子日,罡繫寅卯與甲同類,乃比陽也;罡繫亥子與支神同類,乃比陰也。

第二十,論「男女」,即占胎孕辨男女之法。三傳純是陽支主生男,純是陰支主生女(底本此句文字小有倒錯,義則如此);一陽二陰主男,一陰二陽主女。若陽神加臨在陽位上是男,陰神加臨在陰位上是女。再從奇偶上看:天罡(辰)所繫連的那一位神,若與日干同類而屬陽就生男,與之比和而屬陰就生女。譬如甲子日,天罡繫在寅、卯上,寅卯與甲同屬木、同為陽類,這就是「比陽」;天罡繫在亥、子上,與日支子同屬水類,這就是「比陰」。

上勝下生男,下勝上生女。又正時與日比男,不比女。又占孕婦,年上陽神男,陰神女。課傳陽多男,陰多女。陰極反變陽,陽極反變陰也,在臨課時權衡通變。

上神勝過下神的生男,下神勝過上神的生女。再者,起課的正時與日干同類的主男,不同類的主女。若替孕婦本人占,就看她本命行年上頭:是陽神則男,是陰神則女。整個課體與三傳裡陽支多的主男,陰支多的主女。不過陰到了極處會反變為陽,陽到了極處也會反變為陰,所以臨課的時候仍要斟酌變通,不可一味死看。

論貴賤第二十一

論貴賤二十一。旺氣為貴,衰氣為賤。天乙為貴,蛇為賤。太歲至尊,並月建為官長,皆旺氣也。然得地為貴,敗絕空亡為賤。貴人坐印有祿是貴,敗絕空亡坐印是賤。

第二十一,論「貴賤」。氣旺的主貴,氣衰的主賤。十二天將裡天乙貴人主貴,螣蛇主賤。太歲最為尊崇,與月建並見就主官長,這些都屬旺氣。不過還要看得地與否:得地才算貴,落在沐浴敗地、絕地或空亡的就算賤。貴人下面坐著印綬又帶祿神的是真貴;雖坐印綬而落在敗、絕、空亡之地的,反倒是賤。

如甲以乙未為貴,加甲見壬申,是坐印,為有祿之人。又如甲子日,以辛未為貴,未加辰見戊辰為坐印,戊生辛克日,是有祿之人來克我,賤。如庚寅日見丙戌,丙為庚之煞,乃貴也;戌臨亥,為火絕於亥,是貧窮之人來害我也。

譬如甲日以乙未為貴人,乙未加到甲上又見壬申,申中壬水能生乙木,這就是貴人坐在印綬上,主是個有官祿的人。又如甲子日以辛未為貴人,未加在辰上而見戊辰,戊土生辛金,是貴人坐印;但辛金反過來克甲日之木,這就是有官祿的人來克我,對我而言反成賤。又如庚寅日見丙戌,丙火是庚金的七煞,本主貴;可戌又臨在亥上,火到亥就絕了氣,那便是一個窮困潦倒之人來加害於我。

論親疏第二十二

論親疏二十二。合為親,不合為疏。日與辰自然相須,不可為二歧。蓋日是人,辰是宅,豈有身而無棲之所耶?故知三傳中俱與支合者,便是我親。

第二十二,論「親疏」。與日干相合的算親,不相合的算疏。日干與日支本是天然相依的一對,不可拆成兩截去看:日干是人,日支是住所,哪有人而沒有棲身之處的道理?所以凡三傳都能與日支相合的,那就是我這一邊的至親。

日與辰三合者為親,不合者為疏。生日干者為父母,如甲乙日以子為父,亥為母,壬癸為外翁姑,午為子,巳為女,丙丁為外甥,寅為伯為兄,卯為嬸為弟,寅中之甲為姐,辰中之乙為妹。辰戌丑未為妻妾,日干所克為正妻,如甲乙見土、丙丁見金是也;以干之墓神為妾,如甲乙見未、丙丁見戌、庚辛見丑、戊己壬癸見辰是也。

日干與日支結成三合的算親,不合的算疏。生我日干的算父母:譬如甲乙日屬木,水能生木,就以子(陽水)為父、亥(陰水)為母,天干的壬癸則算外祖父母;我所生的午火為兒子、巳火為女兒,天干丙丁算外甥;與我同類的寅算伯父、算兄長,卯算嬸母、算弟弟,寅中所藏的甲算姐姐,辰中所藏的乙算妹妹。辰、戌、丑、未四土在甲乙日算妻妾:日干所克的那一位是正妻,如甲乙日見土、丙丁日見金便是;以日干的墓庫之神為妾,如甲乙日見未、丙丁日見戌、庚辛日見丑、戊己壬癸日見辰便是。

妻前一位為媒人。如己為甲妻,則己前庚與申為媒;乙為庚妻,乙前丙與巳為媒;辛為丙妻,辛前壬與亥為媒;丁為壬妻,丁前庚與申為媒;癸為戊妻,癸前甲與寅為媒也。日干所克干神為奴婢,如甲乙日戊己、丙丁日庚辛之類。總之干屬外,支屬內,故外公姑、外甥、奴婢皆以干定。媒辰所合為親家,如申為媒則辰為親家,乙庚合也;巳為媒則戌為親家,丙辛合也;寅為媒則未為親家,甲己合也。

妻位往前數一位就是媒人。譬如己是甲的妻(甲己相合),己往前一位是庚,庚祿在申,所以庚與申就是媒人;乙是庚的妻(乙庚合),乙前一位是丙,丙祿在巳,丙與巳為媒;辛是丙的妻(丙辛合),辛前一位是壬,壬祿在亥,壬與亥為媒;丁是壬的妻(丁壬合),丁前一位是庚,庚與申為媒;癸是戊的妻(戊癸合),癸前一位是甲,甲祿在寅,甲與寅為媒。日干所克的天干算奴婢,如甲乙日的戊己、丙丁日的庚辛之類。總之天干屬外、地支屬內,所以外祖父母、外甥、奴婢這些外繫之人都從天干上定。媒人那一支所合的地支就是親家:如申為媒,申與巳合、乙庚合,則辰為親家;巳為媒則戌為親家,取丙辛相合之義;寅為媒則未為親家,取甲己相合之義。

子日見亥、寅日見卯,日辰同氣為本家人;子見丑、丑見寅,日辰比聯為鄰人。若不以子父財官論,只就本支神所屬論之:子為閨女,或為中男;丑為父母;寅為財,為女婿,為少男;卯為兄弟,為姑母,為長男;辰為侄;巳為長女;午為中男,亦為官女;未為姑娣姊妹;申為舅;酉為姨,為妾,為婢,為少女;戌為妹,為奴僕;亥為幼孩,為孫。

子日見亥、寅日見卯,日與辰五行同氣,代表自家人;子見丑、丑見寅,日與辰緊挨相連,代表鄰居。倘若不用子孫、父母、妻財、官鬼這套六親來論,而只按地支本身所屬去論,那就是:子代表閨中女兒,或代表排行居中的男子;丑代表父母;寅代表錢財,也代表女婿、幼子;卯代表兄弟、姑母、長子;辰代表侄兒;巳代表長女;午代表次子,也代表官府裡的女子;未代表姑母姊妹一輩;申代表舅父;酉代表姨母、妾室、婢女、幼女;戌代表妹妹、奴僕;亥代表幼童、孫輩。

六合為子,又為朋友。凡占印官三合為兄弟朋友之象,同類為眷屬之象,戌為部領之象,反吟連茹牽連之象。又亥為中木,為寅卯之父母;甲中木為兄姊,辰中乙木為弟妹,未中木為外甥。寅中火為巳午之父母,丙中火為兄姊,未中火為弟妹,戌中火為外甥。申中水為亥子之父母,壬中水為兄姊,丑中水為弟妹,辰中水為外甥。巳中金為申酉父母,戌中土為兄姊,丑中土為弟妹,辰中土為外甥。故曰萬物比類,以觀親疏也。

六合這一將代表子女,也代表朋友。凡占印綬、官星時,見三合局是兄弟朋友之象,見同類比肩是家眷之象,戌是統領部屬之象,反吟與連茹(三傳相連不斷)是牽扯糾纏之象。再進一層,按地支所藏的五行來推:亥中藏木,是寅卯之木的父母;甲中之木算兄姊,辰中所藏的乙木算弟妹,未中所藏之木算外甥。寅中藏火,是巳午之火的父母;丙中之火算兄姊,未中之火算弟妹,戌中之火算外甥。申中藏水,是亥子之水的父母;壬中之水算兄姊,丑中之水算弟妹,辰中之水算外甥。巳中藏金,是申酉之金的父母;戌中之土算兄姊,丑中之土算弟妹,辰中之土算外甥。所以說,把萬物按同類去比附,親疏關係便看得出來了。

假如正月甲子日辰時,寅臨未發用,上克下,與日比,得將天后;傳見酉,得將勾陳;終於辰,得將元武。則此占人主憂外甥事,因婦人鬥訟相傷,終主亡遺盜偷。他仿此。又有甲乙日取子陽水為父、亥陰水為母,有取子中癸水為母、亥中壬水為父,餘類此。

舉個例:正月甲子日辰時來占,寅加在未上發用,是上神克下神,寅又與甲日同屬木而比和,上乘天后;中傳見酉,乘勾陳;末傳落在辰,乘玄武。這一課主占者要為外甥的事發愁:起因是婦人(天后)之間爭鬥打官司而彼此相傷,最後還要丟失財物、遭人偷竊(玄武主盜)。其餘各課都照這個路子推。另外,甲乙日也有人取子為陽水作父、亥為陰水作母;也有人取子中所藏的癸水(陰)作母、亥中所藏的壬水(陽)作父。其餘可依此類推。

論老少第二十三

論父少二十三。看所臨地,孟為少,仲為中,季為老。又看有氣為少,無氣為老。

第二十三,論年歲的老少(篇題底本作「論父少」,「父」當是「老」字之誤,姑仍其舊)。看所問之神加臨在哪一類地支上:臨寅申巳亥四孟主年少,臨子午卯酉四仲主中年,臨辰戌丑未四季主年老。另外再看氣:有氣的主年輕,無氣的主年老。

論新舊第二十四

論新舊二十四。旺相為新,衰為舊,詳在《六親新故》中。

第二十四,論「新舊」。旺相之氣主新,衰敗之氣主舊。詳細的推法載在後面《六親新故》一節裡。

論多寡第二十五

論多寡二十五。旺相主多,休囚死主寡。甲己子午九之類,此定數也。合天地盤看,旺相倍加,囚死減半,休為半斷。

第二十五,論「多寡」,即推數目多少。旺相之氣主數目多,休、囚、死之氣主數目少。像「甲己子午九」這一類口訣所給的,是各干支的定數(甲己與子午都作九)。推算時把天盤與地盤兩層合起來看:旺相就把數目加倍,囚死就減掉一半,休氣則按一半來斷。

如上寅下子,寅七子九,七九六十三,旺相則六百三十,或一千二百六十;囚死則三百五十,或三十五。一法不用地盤,止天盤神合將論之:貴八、蛇四、朱九、合六、勾五、青七、空五、白七、常八、元四、陰六、后九。如乙亥日以丑為財,乘蛇,丑八蛇四,四八三十二也。旺相固加,值歲月建又加。

譬如上層是寅、下層是子,寅的定數七、子的定數九,七九相乘得六十三;若逢旺相,就進位作六百三十,甚至一千二百六十;若逢囚死,就作三百五十,或者三十五。另有一法不看地盤,只用天盤的貴神配天將來算,天將各有定數:天乙八、螣蛇四、朱雀九、六合六、勾陳五、青龍七、天空五、白虎七、太常八、玄武四、太陰六、天后九。譬如乙亥日以丑為妻財,丑上乘螣蛇,丑數八、蛇數四,四八相乘得三十二。逢旺相固然要加,若又正當太歲、月建之位,還要再加。

又華谷云:參天之將,所因之事可知者之用神,多寡之數有定。子午九而丑未八,寅申七而卯酉六,辰戌五而巳亥四,上下參合數可知。旺相倍多,囚死減半,休當本數,值歲月建例以為多。

華谷氏又說:參照天將,凡是能看出所因何事的那個用神,它的多寡之數是有定則的——子午作九,丑未作八,寅申作七,卯酉作六,辰戌作五,巳亥作四。把上下兩層的數目參合相乘,數目就出來了。旺相時加倍取多,囚死時減半,休氣時就按本數,若正值太歲或月建之位,照例算作多。

論方所第二十六

論方所二十六。亥為江湖,子為江海,寅卯為山林,丑為田,未為井,午為市,巳為窯,申為囤場道路,戌為營,辰為衙庭,酉為城。宅居:子為房,丑為壁,為內院,寅為過路,卯酉為門,辰為積壤,巳為廚,午為正堂,未為園圃井,申為過道,戌為浴堂,為僕舍,亥為廁,又為水溝。

第二十六,論「方所」,即各支所代表的處所。亥主江湖,子主江海,寅卯主山林,丑主田地,未主水井,午主集市,巳主磚瓦窯,申主囤積貨物的場院與道路,戌主營寨,辰主衙門庭院,酉主城池。再具體到住宅之內:子主臥房,丑主牆壁、內院,寅主穿堂過道,卯與酉主門,辰主堆土之處,巳主廚房,午主正廳,未主園圃和井,申主過道,戌主浴室與僕人住處,亥主廁所,也主排水溝。

上下相加取之,如丑加亥為橋,未加亥為井,亥加寅為樓臺之類。占盜逃亡,以用神為方,中傳為去處,末傳為所止之地。又逃者初出門,剛日責中傳,柔日責末傳為去處。

這些處所還可以把上下兩層相加起來合取:譬如丑(土、牆)加在亥(水)上,就是跨水之橋;未(井)加在亥(水)上,就是水井;亥(高處)加在寅(木)上,就是樓臺之類。占盜賊與逃亡,用神所在定方位,中傳定他往哪裡去,末傳定他最後落腳之地。另外,逃走的人剛出門時,若是陽日(剛日)就責問中傳,若是陰日(柔日)就責問末傳,從那裡斷他的去處。

論遠近第二十七

論遠近二十七。知一、伏吟為近,返吟為遠;休囚為近,旺相為遠。丁神、驛馬、遊子、斬關,為龍、合為遠,貴、常為近。支遠為遠,支近為近。

第二十七,論「遠近」。得知一課、伏吟課主近,得返吟課主遠;氣休囚主近,氣旺相主遠。課中見丁神、驛馬、遊子、斬關這些主奔走之神,若再乘青龍、六合就主遠,乘天乙、太常就主近。所臨的地支離日支遠的就斷遠,離得近的就斷近。

又法:遠近用關梁,春丑為關、巳為梁之類。關內為近,關外為遠。關內十里以下,樑上五里以下,過關外又增數,以遠近推。三合主三百里外,六合主五里、五十里,木三里、三十里,樑上近數,土主五里以內,火二里,水一里,關外遠。

另有一法,用「關」與「梁」來定遠近:如春天以丑為關、巳為梁之類。落在關以內算近,出了關就算遠。關內約在十里以下,樑上約在五里以下,過了關以外就要再加數,按遠近層層推去。見三合局主三百里以外,六合主五里或五十里,木主三里或三十里,落在樑上取近的數,土主五里以內,火主二里,水主一里;一旦出關,則一概作遠斷。

潤下三百里,炎上、曲直、從革、稼穡二百五十里,遊子遠去千里之關外矣。又法:天罡為陽關,傳過關遠;河魁為陰關,三傳過戌上去主遠。用上下相加,如戌加申,戌五申七,即五七三十五里遠。若用神旺相倍增,用神囚死減數。三傳日辰上及見丁,或馬、太陰、太乙、神后,遠不可追。

課體成「潤下」(水局)的主三百里,成「炎上」(火局)、「曲直」(木局)、「從革」(金局)、「稼穡」(土局)的主二百五十里,若成遊子格則遠出千里之外了。還有一法:以天罡(辰)為陽關,三傳越過此關就主遠;以河魁(戌)為陰關,三傳越過戌位上去也主遠。計裡數則把上下兩層的定數相乘,如戌加在申上,戌數五、申數七,五七三十五,就是三十五里之遠。用神旺相就加倍,用神囚死就減數。若三傳與日辰上又見丁神,或見驛馬、太陰、太乙、神后(子),那就遠得追不回來了。

論前後第二十八

論前後二十八。支前為前,支後為後。寅卯在支前,卯主竹木,為前山前林;在支後,為後山後林。亥子在支前,為前溪;在支後,為後溪。支為前,支陰為後。如天罡戊辰日為墳地,辰上見酉為前,酉為門,夜將上見朱雀,前門有符篆;再傳酉上見寅為後,上乘白虎,後有石虎或廟宇之類。

第二十八,論「前後」。以日支為準,排在日支之前的算前面,排在日支之後的算後面。寅、卯若在日支之前,卯主竹木,就斷作屋前的山、屋前的樹林;若在日支之後,就是屋後的山、屋後的樹林。亥、子在日支之前,是門前的溪流;在日支之後,就是屋後的溪流。日支本身算前,日支的陰神算後。譬如天罡(辰)在戊辰日主墳地,辰上見酉就是前方,酉本主門,夜間起課其上又見朱雀,那就是前門上貼著符籙;再傳到酉上見寅算後方,寅上乘白虎,那就是屋後有石虎,或者有廟宇一類的東西。

論左右第二十九

論左右二十九。支左為左,支右為右。如支屬子為宅,俱定地盤,則丑為左鄰,亥為右鄰,午為對鄰。看其所見之神,與日上神比和為順,相剋不睦。如左右上神自克其下,或空,則其鄰衰替。若火鬼克戰,則有火獰;白虎死氣,則有死喪;朱雀則口舌;元武則失盜。或勾索、死氣、白虎、螣蛇相剋,則見吊死之類。

第二十九,論「左右」。日支的左邊算左,右邊算右。譬如日支是子,子代表住宅,一律按地盤定位,那麼丑就是左鄰,亥就是右鄰,與子相沖的午就是對門鄰居。再看這幾宮上頭所臨之神:與日上之神比和的,鄰里相處融洽;彼此相剋的,鄰里不睦。若左右鄰宮的上神反過來克它下面的地盤,或者落了空亡,那家鄰居就衰敗了。若見火化為官鬼來克戰,鄰家有火災之凶;見白虎又逢死氣,鄰家有喪事;見朱雀,鄰家有口舌是非;見玄武,鄰家要失竊。若勾陳的繩索之象、死氣、白虎、螣蛇幾者相剋並見,就會出上吊自盡一類的事。

論高下第三十

論高下三十。有氣為高,無氣為下。如辰為陵墓,有氣為高坡是也。日上發用為高,辰上發用為低。如占訟,在高為吊,在低為縛;占失物,日上發用物藏高處,辰上發用物藏低處之類。

第三十,論「高下」。有氣的主高,無氣的主低。譬如辰主陵墓,若辰有氣,就斷作高高的土坡。從日干上發用的主高處,從日支上發用的主低處。譬如占官司,事在高處主吊起來拷問,事在低處主捆綁收押;占丟失的東西,從日干上發用的,東西藏在高處,從日支上發用的,東西藏在低處,其餘可依此類推。

論新故第三十一

論新故三十一。旺相加日辰新物,休囚加日辰故物。日上旺相,辰上休囚,新故相半。一法:日上天罡新物,大吉故物。

第三十一,論「新故」,即所占之物是新是舊。旺相之神加在日辰上主新物,休囚之神加在日辰上主舊物。若日干上旺相而日支上休囚,那就是新舊各半。另有一法:日干上見天罡(辰)主新物,見大吉(丑)主舊物。

一法:剛用陽為新,用陰為故,柔日反是。一法:如甲日占,甲木生於亥,墓在未,以亥加甲為新,未加甲為故,此以本干之生死論新故也,此剛日占法也。如乙日,乙德在庚,庚金生巳,墓丑,以巳加干為新,丑加干為故,此以干德之生死論新故也,此柔日占法也。

另有一法:陽日(剛日)以陽神發用為新、陰神發用為舊,陰日(柔日)則反過來。再有一法:譬如甲日來占,甲木長生在亥、墓庫在未,所以亥加在甲上就斷新、未加在甲上就斷舊,這是拿本日天干的生與死來分新舊,屬陽日的占法。又如乙日,乙的德神在庚,庚金長生在巳、墓庫在丑,所以巳加在日干上斷新、丑加在日干上斷舊,這是拿日干德神的生與死來分新舊,屬陰日的占法。

論顯晦第三十二

論顯晦三十二。顯神入傳為顯,入年命次之,課傳年命俱不入為晦。各隨所宜,詳其吉凶。有宜顯不宜晦者,如問官責官星、問財責星是也;有宜晦不宜顯者,如問病責常鬼、問訟責朱雀是也。

第三十二,論「顯晦」,即所論之神是露頭還是藏伏。所問之事的顯神進了三傳就叫「顯」,只落在本命行年上的次一等,課體、三傳、年命三處都不見它就叫「晦」。是顯好還是晦好,各隨所問之事而定,再細斷吉凶。有的事宜顯不宜晦:譬如問官職就要看官星、問錢財就要看財星,這兩樣自然要現身才好。有的事宜晦不宜顯:譬如問疾病就要看太常與官鬼、問官司就要看朱雀,這些一露頭反是禍事。

論向背第三十三

論向背三十三。向背以地利定,吉神得地為向,失地為背。如生我為恩,我生為救神,克我為鬼賊,我克為財神,此正論也。變而通之,則有「見生不生,不如無生」「見克不克,不如從賊」「見財無財,枉費心機」「見救不救,災須自受」等說,全詳在《畢法》。

第三十三,論「向背」,即諸神是朝我而來還是背我而去。向背要靠地利來定:吉神得地就是朝向我,失地就是背離我。譬如生我的是恩神,我所生的是救神(子孫能制官鬼),克我的是鬼賊,我所克的是財神,這是常規的說法。若通變來看,就還有「見生不生,不如無生」「見克不克,不如從賊」「見財無財,枉費心機」「見救不救,災須自受」這幾條口訣——意思是名義上有生扶卻生不上力,反不如干脆沒有;名義上被克卻克不動,倒不如索性順從;見了財星卻到不了手,白費心機;見了救神卻救不成,災殃還得自己承受。這些的詳細講法全載在《畢法賦》裡。

凡課傳父母見,憂子孫;兄弟見,憂妻財;子孫見,憂官祿;妻財見,憂父母。無父母妨生計,是固然也。不知傳財者,若日辰年命上無父母爻,未可便言父母災也。日辰年命上先有父母爻,後傳財,始可言父母長上災,或求財有妨生計,或被妻悖逆其公姑。若日上乘官鬼,能生父母,盜竊財爻,父母反無咎矣。六親俱以例權衡之。

凡是課體三傳裡父母爻出現,就要替子孫擔憂;兄弟爻出現,就要替妻財擔憂;子孫爻出現,就要替官祿擔憂;妻財爻出現,就要替父母擔憂。沒有父母爻則妨礙生計,這些都是常規道理。但要知道,三傳裡傳出財爻的,若日辰與年命上並沒有父母爻,就不可貿然斷父母有災。必得日辰年命上先有父母爻,隨後三傳又傳出財爻,才可以說父母長輩有災,或者求財會妨礙生計,或者妻子對公婆忤逆不孝。倘若日干上乘的是官鬼,官鬼能生父母,又能盜洩財爻之氣,那麼父母反倒不會有災禍了。六親之間都照這個例子去權衡。

論指斗第三十四

論指斗三十四。凡類占,除類神外,俱另有一法,視天罡所指為吉凶。斗即天罡也。凡課傳皆視天罡所指:罡在日辰前為災已過,在日辰後為災將至,加日辰為災正發;加孟為二親,仲為己身及兄弟,季為妻妾財物奴婢。

第三十四,論「指斗」。凡按類神占斷,除了類神本身之外,還另有一法,就是看天罡所指的方位來斷吉凶。這裡說的「斗」就是天罡(辰),取北斗斗柄所指之義。凡看課體三傳,都要看天罡指向何處:天罡在日辰之前,災禍已經過去;在日辰之後,災禍將要到來;正加在日辰上,災禍眼下正在發作。天罡加在寅申巳亥四孟上,事關父母雙親;加在子午卯酉四仲上,事關自身與兄弟;加在辰戌丑未四季上,事關妻妾、財物與奴婢。

天罡加子為天關,加午為地關,加卯為天格,加酉為地格。凡遇天關格,必因天時所阻,天時者,寒暑雨雪也;遇地關格,必為道路所阻者,津渡棧溢也。更以天官刑害消言之,百無一失矣。

天罡加在子上叫「天關」,加在午上叫「地關」,加在卯上叫「天格」,加在酉上叫「地格」。凡遇天關一類的格局,事情必是被天時所阻——所謂天時,就是嚴寒酷暑、下雨落雪之類;遇地關一類的格局,事情必是被道路所阻——所謂道路之阻,就是渡口封渡、棧道被水沖毀之類。再配合天官、刑、害這些神煞去消詳推究,就百無一失了。

論遁干第三十五

論遁干三十五。課傳皆支神出現,其遁干為吉凶伏藏,最宜兼看。遁法有二:一五子元遁。甲類之帽冠帶物,以為尊,佔著多主革故鼎新,重謀別用。乙為日精,丙為月精,乙丙為主妖邪伏匿、凶惡潛藏,故婚姻得之成,家宅得之寧,盜賊得之傾,大抵利明不利暗。

第三十五,論「遁干」。課體與三傳上排出來的都是地支之神,而這些支上遁出的天干,才藏著吉凶的底細,最應當一併參看。遁的方法有兩種,其一是「五子元遁」(即以日干起時干的五鼠遁)。遁得甲的,甲像人頭上的冠帽衣帶一類東西,取其居上為尊,占到多主除舊佈新、另作打算、改用他途。乙是日之精,丙是月之精,乙、丙二干主妖邪隱伏、凶惡潛藏無所遁形,所以占婚姻遇它則事成,占家宅遇它則安寧,占盜賊遇它則賊敗,大體上利於明處而不利於暗處。

丁為玉女,為星精,能變化,得飛騰,能通靈,故逃亡得之遂遁,盜賊得之潛匿,婚姻得之奸邪密成,病訟得之幽暗難伸,大抵利暗不利明。又丁主動,飛馬逃亡,虎常憂服,陰后女人走失,空奴婢走,武盜遠去,雀遠喜至,勾遠兵動,龍飛萬里,合子孫遠行。

丁被稱作「玉女」,是星宿之精,能夠變化、能夠飛騰、能夠通靈,所以占逃亡遇丁則逃者順利脫身,占盜賊遇丁則賊人藏得嚴實,占婚姻遇丁則姦情暗中得逞,占疾病與官司遇丁則幽暗不明、冤屈難伸,大體上利於暗處而不利於明處。再者丁主動:丁與驛馬同飛主逃亡;丁乘白虎、太常主有孝服之憂;丁乘太陰、天后主女人走失;丁乘天空主奴婢逃走;丁乘玄武主盜賊遠遁;丁乘朱雀主遠方喜信到來;丁乘勾陳主遠方兵事發動;丁乘青龍主遠行萬里;丁乘六合主子孫遠出。

凡課傳逢丁神,必主有動。庚辛日為凶動,壬癸日財動,或官司勾追,或因親戚逃亡在外,動往他方。支上逢丁更帶火鬼,主宅火災。其餘干逢丁乘虎凶動尤忌。庚午辛未卯是丁,因妻財凶動;庚辰辛巳丑是丁,為墓田凶動;庚寅辛卯亥是丁,因子息凶動;庚子辛丑酉是丁,因兄弟或己身凶動及祿動;庚戌辛亥未是丁,因父母凶動;庚申辛酉巳是丁,因官鬼凶動。

凡課體三傳裡遇上丁神,必主有所變動。庚日、辛日遇丁是凶動,壬日、癸日遇丁是財動;或者是官司來拘拿,或者是因親戚逃亡在外而不得不動身往別處去。日支上遇丁又帶著火化的官鬼,主住宅有火災。其餘各日遇丁再乘白虎的凶動,尤其可忌。分別來說:庚午、辛未兩旬裡卯上是丁,主因妻財而凶動;庚辰、辛巳兩旬裡丑上是丁,主因墳地田產而凶動;庚寅、辛卯兩旬裡亥上是丁,主因子女而凶動;庚子、辛丑兩旬裡酉上是丁,主因兄弟或自身而凶動,也主祿位變動;庚戌、辛亥兩旬裡未上是丁,主因父母而凶動;庚申、辛酉兩旬裡巳上是丁,主因官鬼而凶動。

財動或有妻妾之喜,或遠方封寄財物之類。壬申癸酉卯是丁,因子息財動;壬午癸未丑是丁,因官鬼財動;壬辰癸巳亥是丁,因兄弟及己身財動;壬寅癸卯酉是丁,因父母長上之財動;壬子癸丑未是丁,因官鬼財動;壬戌癸亥巳是丁,因妻財動。又如癸丑日,丑上未乘丁為初傳,其財動不可取,緣三傳皆鬼如蜜也。

所謂「財動」,或是添妻納妾之喜,或是遠方託人寄來財物一類。分別來說:壬申、癸酉兩旬裡卯上是丁,主因子女而財動;壬午、癸未兩旬裡丑上是丁,主因官鬼而財動;壬辰、癸巳兩旬裡亥上是丁,主因兄弟及自身而財動;壬寅、癸卯兩旬裡酉上是丁,主因父母長輩之財而動;壬子、癸丑兩旬裡未上是丁,主因官鬼而財動;壬戌、癸亥兩旬裡巳上是丁,主因妻財而動。不過也有例外:如癸丑日,丑上的未乘著丁作初傳,這個財動就不可取用,因為三傳全是官鬼,財雖甜如蜜,卻是裹著毒的誘餌。

戊為陰伏匿遁,其象利逃亡遁形。己為六陰之首,宜靜。庚辛肅殺之氣,不宜動,動見死傷,惟占捕盜漁獵可獲。壬者,天一生水,為五行之始,位於乾,為八卦之始,故《易》以乾為首,首以壬為名,此為物之祖、動之根也,占者觀其動機而萌芽見矣。癸為動之終,效天地以為靜,可以隱遁,可以伏藏。

戊屬陰而主隱匿潛藏,其象利於逃亡藏身。己是六陰之首,宜於安靜不動。庚、辛是肅殺之氣,不宜發動,一動就見死傷,只有占捕捉盜賊、打魚行獵才反而有所擒獲。壬則不同:天一生水,水是五行的開端,壬在方位上屬乾,乾是八卦的開端,所以《周易》把乾放在首位,而這個「首」就以壬為名。壬是萬物之祖、發動之根,占者只要看準它這一動的苗頭,事情的萌芽就顯現出來了。癸是發動的終點,效法天地歸於靜止,可以隱遁,可以伏藏。

論類神第三十六

論類神。凡課中緊要用神、類神、日上神俱宜詳看,而類神更為緊要。類神如求名責文書及青龍、朱雀,求晴責天空之類,要入傳課旺相不空,與日辰德合相生,求謀必得。類神入傳剋日辰年命,更兼旺相,立見傾敗,謀亦無成;無氣為鬼亦凶。或不入傳為閒地,更無氣並空亡為無類,難成,求謀宜遲。

第三十六,論「類神」,即與所問之事同類的那一位神。凡一課之中,緊要的用神、類神與日上之神都該細看,而類神尤其緊要。譬如求功名,就以文書以及青龍、朱雀為類神;求天晴,就以天空為類神。要它進入課體三傳、旺相而不落空亡,又能與日辰相合相生,這樣所謀必定到手。反之,類神雖入傳卻來剋日辰或本命行年,再加上它自身旺相有力,那就立見敗落,所謀也成不了;類神無氣又化作官鬼,同樣是凶。或者類神根本不入傳,閒落一旁,再加無氣或逢空亡,那就叫「無類」,事情難成,求謀只宜緩圖。

如求名責龍、朱,不可以龍、朱在課傳便為得名。若見剋日辰年命,雖旺相亦無成;無氣為鬼,與無類同,他推此。凡推類神,用陽觀其大象,用陰觀其隱伏。陽者,類神所乘神;陰者,類神傳去之神是也。如類神乘申臨午,則午上神所乘為陽,申上所乘為陰。如捕盜,則求元武之陰,以見盜之勝負之例也。

譬如求功名以青龍、朱雀為類神,卻不可一見龍、朱落在課傳裡就斷定功名到手。若它反來剋日辰或年命,縱然旺相也終歸無成;若它無氣又化作官鬼,那與根本無類神是一樣的。其餘各類都照這個道理推。凡推類神,要用它的陽神看事情的大局,用它的陰神看背後的隱情。所謂陽神,就是類神所乘的那一位;所謂陰神,就是類神再傳過去的那一位。譬如類神乘申而加臨在午上,那麼午上所乘之神就是陽,申上所乘之神就是陰。像捕捉盜賊,就要去找玄武的陰神,從那裡看出賊與捕者誰勝誰負,這就是取陰神的用法。

論旬空第三十七

論旬空三十七。前虛實已論矣。空亡乃虛無之神,凡占有要見者,有不要見者。天盤並空轉動則實,乃遊行空亡,吉凶事主十八分;地盤空亡,吉凶主十分。凡刑剋、盜、墓及神遙剋日,皆要空亡;惟生我及救神、徳神、生氣、喜神、財官及日遙克神,忌見空亡。

第三十七,論「旬空」。虛實之理前面第八篇已經講過。空亡是有名無實的虛神,占事時有的場合巴不得見它,有的場合最怕見它。天盤之神與空亡一同流轉,反倒轉虛為實,這叫「遊行空亡」,它所主的吉凶要按十八分算,即比常例加重;地盤上的空亡則按十分算,即照常例。凡是刑、克、盜洩、入墓以及貴神遙剋日干這些壞事,都巴不得它落空亡;唯獨生我之神、救神、德神、生氣、喜神、財爻官星以及日干遙克之神,最忌落空亡。

日干不論地盤空,天盤仍以空論。如甲子旬壬申日,壬祿在亥不空,天盤日祿仍在空也。太歲、月建、月將、日辰、本命、行年不論空亡。占時空,謀為不成;發用空,憂喜無實,託人出旬方可,聞事不真;中空多折腰,末傳無結束;三傳皆空,無影無形。如有一二傳不空,即以為斷。

論日干的空亡,不必管地盤上空不空,只按天盤算仍以空論。譬如甲子旬的壬申日,壬的祿在亥,亥在這一旬裡並不空,可是天盤上的日祿那一位仍舊要按空亡看待。至於太歲、月建、月將、日辰、本命、行年這六處,一概不論空亡。起課的正時落空,所謀不成;發用落空,憂也罷喜也罷都無實據,託人辦事要等出了本旬才行,聽來的消息也不真確;中傳落空叫「折腰」,事情半途塌下來;末傳落空則有始無終、收不了尾;三傳全空,那就無影無形,一場虛話。倘若三傳中還有一兩位不空,就專取那不空的一位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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