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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六壬靈覺經 · 第 2 卷

清 · 佚名(吳師青手抄本) · 第 2 卷 / 16

重審課 · 分類占斷

占天文 主陰雲。日之陰神發用,主陰暗;辰之陰發用,主陰雨;日辰之陽發用,有數日風雲,然必參以將神五行生旺休囚言之。 占地利 主卑下、陰暗、汙溼之地,高陵崩塌,但亦必參以上下衰旺言之。 占身命 不利尊長,陽不利父,陰不利母。兄弟動,衰則克兄弟,旺則克妻妾。父母動,衰則克父母,旺則克子孫。官鬼動則論衰旺,作龍常祿馬貴人主有官貴,如身衰鬼衰作凶將,主多官衰災疾病;或鬼旺克兄弟。如妻財動,衰主克妻,旺則克父母。如子孫動,衰則克子孫,旺則退職傷官,但有病者愈。以上俱是因卑幼陰人起禍,兼天將吉凶言之。

占天象:主陰雲蔽日。若發用出自日干的陰神(第二課上神),主天色陰暗;出自日支的陰神(第四課上神),主陰雨;出自日干或日支的陽神(第一、第三課上神),主接連幾天風雲變幻。但都必須參照所乘天將與本神的五行生旺休囚來定。 占地形地利:主低窪、陰暗、汙溼之地,或高岡崩塌之處;同樣要參照上神下神的衰旺來說。 占身命:不利於尊長;發用在陽位不利父親,在陰位不利母親。兄弟爻發動,休衰則克兄弟,旺盛則克妻妾。父母爻發動,休衰則克父母,旺盛則克子孫。官鬼爻發動要分衰旺:乘青龍、太常、祿神、驛馬、貴人的,主有官職富貴;若自身衰、鬼也衰而又乘凶將,則多主官運衰敗、災病纏身;若鬼旺,則克兄弟。妻財爻發動,衰則克妻,旺則克父母。子孫爻發動,衰則克子孫,旺則退職損官,不過原有疾病的人反會痊癒。以上諸條都是因卑幼與婦人而起禍,還要兼看所乘天將的吉凶。

論人性質主多疑多思,或好色作亂,或受卑下凌迫,柔弱不振。若旺相及日逢吉將則能詳審制宜,以靜制動,則無可失。雖刑剋尊長、孤立,於名利亦不虛也。居卑幼若加凶將,主重拜父母,兄弟失力,妻子重刑重創,功業得失不一。屬卑幼則好犯上,處臣子而逆君父;處尊長者,所行闇昧,故下人篡弒、妻奴所害也。

論人的秉性,重審課主此人多疑多慮,或好色而生亂,或受卑下之人凌迫而柔弱不振。若課神旺相、日干又逢吉將,此人便能詳審情勢、因宜制變,以靜制動,也就不會有什麼閃失;雖然命中刑剋尊長、身世孤單,在名利上倒不落空。若身居卑幼之位而又加乘凶將,主要再拜父母(過繼或改認雙親),兄弟指望不上,妻兒屢遭刑傷,功業得失反覆不定。屬卑幼一輩的,性好犯上,為人臣子卻忤逆君父;屬尊長一輩的,則所行曖昧不明,因而招來下人篡弒、妻奴謀害。

占行兵 利主不利客,不利為應,兵不利先起,亦以上下衰旺詳之。 占婚姻 主猶豫不決,詳審方求之,上衰女人不利男家,上旺夫家不愛女家,以貴人順逆、將之吉凶斷之。得凶將克干,決主男家重妻;得凶將克辰,決主妻家重婚。 占六甲 若下旺相主生女,若上神旺相生男。易生難生,以貴人順逆、將之吉凶言之。

占用兵:利於主方而不利客方,不利於被動應戰,出兵不宜先發;仍要按上神下神的衰旺詳加分辨。 占婚姻:主雙方猶豫不決,須審慎打聽之後再去求親。上神衰則女方不利於男家,上神旺則夫家不喜歡女家;要按貴人順行逆行以及所乘天將的吉凶來斷。若得凶將剋日干,斷定男方要再娶;若得凶將剋日支,斷定女方要再嫁。 占六甲(胎孕):下神旺相主生女,上神旺相主生男。生產是順是難,也按貴人的順逆與天將的吉凶來說。

占求財 主後求,但彼我遲疑,必重求方得,亦看才爻及青龍入傳否。若龍與才財爻生旺入傳,課雖下人干上,亦可再求有財矣,反之無財。 占病 尊長病,主被下賊人剋剝,或婢妾事致病多災,反覆不寧。貴人逆治,血氣不順,症甚重,卑幼人不妨,病症主上部、頭項、心肺之疾,亦看上下衰旺言之,最忌虎蛇發動。 占訟 主經易官司,利後動,必重訴重審,方可結果。

占求財:宜後求。只是彼此都在遲疑,非要再三去求才能到手;還要看妻財爻與青龍有沒有入三傳。若青龍與財爻都處生旺而入傳,那麼課體雖是下神賊上神,仍可再求而有所得;反之便無財。 占疾病:若病人是尊長,主被下位之人剋剝所致,或因婢妾之事而生病,災患多而反覆不寧。若貴人逆行布將,則血氣不順,病情很重;卑幼之人則不妨事。病位主上半身,多為頭項與心肺之疾;同樣要看上下衰旺,最忌白虎、螣蛇發動。 占詞訟:主要經歷官司周折,利於後動,必須再三申訴、反覆審理,才能有個結果。

重審課 · 起例(子將壬辰日辰時)

起例 假如子將壬辰日辰時占,以子將加辰時,順布十二神將,三合體,壬日干課在亥,亥上得未為一上克下,未上得卯為二上克下,辰上得子為一下賊上,子上得申無賊,此四課,課中惟一下賊上,舍未卯二神二上克下,只取子神被下賊者為用。

起課舉例。假設用子為月將,壬辰日辰時起課:把子將加在辰時之上轉出天盤(天盤比地盤退後四位),再順次布十二天將;三傳恰成三合。壬日干寄宮在亥,所以第一課從亥起:亥上得未,未土克亥水,是第一處上克下;未上得卯,卯木克未土,是第二處上克下;日支辰上得子,子水被辰土所克,這是下神賊上神的一處;子上得申,申金生子水,無克無賊。這就是四課。四課中只有一處下賊上,於是捨掉未、卯這兩處上克下,單取被下神所賊的子神作發用。

用即初傳也,是初傳得子,又觀地盤子上得申為中傳,又觀地盤申上辰為末傳,三傳子申辰也。是日辰時貴人在巳,巳將在酉,於酉上起貴人,逆治,布前五後六之將於十二神上,則初傳得青龍,中傳得元武,末傳得螣蛇也。課名重審、潤下格,但冬月子水當旺,辰土無氣,雖下克上不倒,亦不為凶,兼子為太陽,可以解禍,陽星破墓,故不為凶也。

發用就是初傳,所以初傳得子;再看天地盤上子的上神是申,即為中傳;申的上神是辰,即為末傳,三傳便是子、申、辰。這一日辰時的天乙貴人屬地盤巳位,而天盤的巳落在地盤酉宮上,所以就在酉宮起貴人;因貴人臨酉屬陰位,故十二天將逆行佈列(貴人之前五將、之後六將,連貴人共十二位,依次安在十二天盤神上)。這樣排下來,初傳子乘青龍,中傳申乘玄武,末傳辰乘螣蛇。課名重審,兼「潤下格」(申子辰三合水局,水性潤下)。不過冬月子水當旺而辰土無氣,雖是下克上,卻克它不倒,所以並不算凶;加上子位正是太陽(月將子)所在,可以解禍,陽星沖破墓庫,因此斷為不凶。

兄子青 父申元 官辰螣 元 青 朱 陰 申 子 卯 未 子 辰 未 壬 丑寅卯辰 子 巳 亥 午 戌酉申未

這是上例壬辰日的課盤。最上三行是三傳:初傳子,是壬日的兄弟爻,乘青龍;中傳申,是父母爻,乘玄武;末傳辰,是官鬼爻,乘螣蛇。中間三行是四課,自右向左為第一課至第四課:最下一行的下神依次是壬(壬寄宮在亥)、未、辰(辰即日支)、子;中間一行的上神依次是未、卯、子、申;最上一行的天將依次是太陰、朱雀、青龍、玄武。四課中第一課未克亥、第二課卯克未都是上克下,第三課子被辰克才是下賊上,依「舍克取賊」之法取子發用。最下四行是天地盤:外框十二格仍是固定的地盤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十二宮;本課子將加辰時,天盤比地盤退後四位,所以巳宮上是丑、午宮上是寅、未宮上是卯、申宮上是辰,餘可類推。由盤上查得子的上神為申、申的上神為辰,三傳遂成子、申、辰的三合水局。

三、比用課(又名知一課)

比用課又名知一 歌曰:“比用課如何,賊上有兩位。無賊有兩克,先別陰陽類。陽日比陽神,陰日陰神隨。比者為用初。不比棄不為。”

比用課又叫知一課。歌訣說:「比用課怎樣成立?就是四課中下賊上出現了兩處;或者沒有下賊上,而上克下有兩處。這時先分辨陰陽同類:陽日(甲丙戊庚壬)取與日干同為陽的那個神,陰日(乙丁己辛癸)就跟著取陰神。與日干同類相『比』的取作初傳,不同類不相比的就棄置不用。」這裡的關鍵在於:賊克有兩處時無法照賊克法定唯一發用,只好改用「同類相從」這一條來取捨。

四課中有二三位下賊上,或二三位上克下者,必取何者與日辰相比,取其相比者為用,其不比者棄之。比者,同也。陽神與陽干同類,陰神與陰干同類,如君子與君子同類,小人與小人同類,則一氣相通,故因其同類而用之,是以名曰比用。課又曰知一課,蓋於克賊眾多之中知其一比而用之也。

四課之中若有兩處或三處下賊上,或者有兩處或三處上克下,就必須看哪一處與日干日支「相比」,取相比的那一處作發用,不相比的一概棄去。所謂「比」就是同類:陽支之神與陽干同類,陰支之神與陰干同類;好比君子與君子是一類、小人與小人是一類,同類之間氣息相通,所以就順著同類去取用,因此名為「比用」。此課又叫「知一課」,意思是在眾多克賊之中辨認出那唯一相比的一處而用它。

斷曰:知一是如何,用神今日比,婚姻失和諧,事緣同類起。逃走不遠去,失物鄰人取,論訟和允好,為事尚狐疑。 又曰:二上來克下,盜賊在逡巡。小心須防備,簡慢禍惹迍。若言失脫去,閉口課中尋。

斷語說:知一課是什麼樣子?就是發用之神與當日的日干同類相比。占婚姻主不能和諧,事情多由同輩同類的人引起。占逃亡,人跑不遠;占失物,是鄰里之人拿走的;占官司,以和解了事為好;辦事則還在猶疑不定之中。 又說:若是兩處上神克下神,主有盜賊在附近徘徊,必須小心防備,稍一怠慢就會招禍。倘若問的是失竊走脫之事,就到「閉口課」(三傳首尾相閉、口舌難開之格)的斷法中去尋答案。

又曰:知一之課比處用,事來多起在親鄰。用將相尋干伴侶,亦有遺亡逃走因。四課若還見不備,陰私伏匿不干身。占人有伴意不動,財物雙雙有合論。結交朋友無兩心,求謀何必再三伸。

又說:知一課在相比之處取發用,所來之事多半起於親戚鄰里。發用與所乘天將互相尋求,正如人找伴侶,因此也常有遺失、逃亡一類的緣由。四課若殘缺不全(即所謂「不備課」,日干或日支一邊少一課),則主暗中隱匿之事,與本人無涉。占人事主此人有同伴,心意不肯輕動;占財物則成雙成對,可作「合」論。此課結交朋友不會有二心,謀求之事一次即可,何必再三申說。

孔明曰:比者憂在內,不比者憂在外。比者,事近而速;不比者,事遠而遲。故取其內近者占之,舍其外遠者後圖焉。”經曰:“知一則二事不成。”是不可圖貪二事也。所謂二事者,非僅兩件事。凡事物紛至,及眾論什投要之,不過兩端耳。必乘其明知獨見得,是擇取其一者而用之,不為二三所惑,方是知之之義也。則一之機自我執矣。”

諸葛孔明說:與日干相比的那一處,憂患在內;不相比的那一處,憂患在外。相比的事情近而來得快,不相比的事情遠而來得慢;所以取那個內而近的來占斷,把外而遠的擱在後面再圖謀。《經》說:「知一,則兩件事都辦不成。」意思是不可貪心兼圖兩事。所謂「二事」並不單指兩樁具體的事:凡事物紛紛而來、眾說交相投射,歸總起來也不過是兩端而已。必須憑著自己清明的判斷與獨到的識見,從兩端中擇取其一而用之,不被三心二意所迷惑,這才是「知」的真義;如此,執一制眾的機樞就掌握在我手裡了。

又經曰:“比者為憂”,言禍福之切於身,不專言憂也。不比者為喜,言禍福之不關己,不是不比為可喜而趨之也。上克下同類相妒,朋友讒佞,禍從外來,利客不利主,夫妻相妒,或因妻財妒訟,詛咒不利,賊不出邑里,利主不利客。

《經》又說「比者為憂」,是講禍福與自身切近,並不是單說會有憂患;說「不比者為喜」,是講禍福與自己無關,並不是說不相比就值得高興而應當去趨就它。若屬兩處上克下而取比,主同類之間互相嫉妒,朋友進讒獻佞,禍從外面來,利於客方而不利於主方;夫妻之間彼此猜忌,或因妻財之事結怨興訟,還有詛咒之類的不利。若屬兩處下賊上而取比,則盜賊不出本鄉本里,利於主方而不利於客方。

李衛公曰:“上為外,下為內,二上克下,主外人謀害。事起於內,凶將加臨,主男子盜賊侵掠、失脫等事。吉事將敗,凶事漸深。象易之需課九三曰‘需于泥,致寇至。’之凶也。”

李靖說:「上神代表外,下神代表內。兩處上克下,主外面的人圖謀加害,而事情的根子卻在內部;若再有凶將加臨,主有男子、盜賊前來侵掠,以及失竊走脫一類的事。好事將要敗壞,壞事漸漸加深。這正合《周易·需卦》九三爻辭『需于泥,致寇至』的凶象——人陷在泥裡等待,招來了強盜。」

袁天罡曰:“知亦有偏知生奸之敝,一亦有執一不通之弊。或恂利忘害,則是執迷,居安忘危,謂不逢變,或執滯多門,昧於取舍,首鼠兩端,不知所從,知一昧二,慮此昧彼,偏見蔽明,察近失遠,如狐之涉水,鹿之生疑,則失知一之義,其凶必矣。”故凡事必合一心幫力而求,知權變,有定守而始得順遂。凡事緣親友兄弟上事,不論吉凶皆涉此等人。又主狐疑,不能達權通變也。

袁天罡說:「『知』字也有偏聽偏信、由此生奸的毛病,『一』字也有固執一端、不知變通的毛病。有人只看見利而忘了害,那是執迷;有人身處安穩就忘了危險,以為不會有變故;有人拘泥在多頭緒裡,不懂取捨,首鼠兩端,不知該聽誰的;有人知其一而昧其二,顧了這頭丟了那頭,偏見遮蔽了明智,只察近處而失了遠處——好比狐狸過河一步三疑、鹿在林中疑神疑鬼,這就丟了『知一』的本義,凶險必定隨之而來。」所以凡事必須合定一心、併力去求,既懂權變又有定守,才能順遂。此課所占之事多緣於親友兄弟,不論吉凶都要牽涉這一類人;又主心存狐疑,不能通權達變。

邵氏曰:“知一而不知二。知者,喜我之知見,不知者,嫉我為仇讎。主恩中生害,凡事宜舍遠就近,舍疏就親,事貴和同,多觀於同類,又主吉凶之事皆有兩端。”經曰:“二克二賊,知一總名。神將凶而禍不單行,神將吉而福祥又至。”

邵康節說:「所謂知一,就是只取一頭而不顧另一頭。被取中的一方,喜歡我的見識;被捨棄的一方,就嫉恨我如同仇敵。所以此課主恩情之中反生禍害。凡事宜舍遠就近、舍疏就親,貴在和睦同心,多從同類之中去觀察;又主吉事凶事都有兩個頭緒。」《經》說:「兩處上克下、兩處下賊上,統統歸在『知一』這個總名之下。所乘神將若凶,禍就不會單來;所乘神將若吉,福祥也會接連而至。」

《觀月經》以三上克下為長幼課,三下賊上為度厄課,雖有二課之異,但取一亦必依知一課而取三傳也。長幼度厄課詳於凶吉門課,此不及詳。大略所謂發用子孫憂小幼,發用父母憂尊長,發用妻財憂妻妾,傳入長生則吉,傳入休囚死墓則凶。

《觀月經》把三處上克下的叫「長幼課」,三處下賊上的叫「度厄課」。名目雖分為兩課,但取用時仍要照知一課的辦法挑出相比的一處,再據以排三傳。長幼、度厄兩課的詳細論法見於吉凶門各課,這裡不細說。大略而言:發用是子孫爻的,憂在幼小;發用是父母爻的,憂在尊長;發用是妻財爻的,憂在妻妾。三傳若傳入「長生」(十二長生中生氣初萌之位)便吉,傳入休囚、死地、墓庫便凶。

比用課 · 分類占斷

占國朝 主君臣彼此不定,上下紛紜,互持其說,必審其是非,定其所適從,君不自是,舍己從人,專制裁折,棄一用一,審其親暱,察其疏遠者,知其孰邪而取舍之,知其吉凶而趨避之。又觀神將之吉凶,以決庶政之利害罔違,道以干百姓之譽罔,引百姓以從己之慾,方是知一,而事可成,功可就,賢人可專征也。

占朝廷國事:主君臣彼此拿不定主意,上下議論紛紜,各執一詞。此時必須辨明是非,定下該聽從哪一方;為君者不可自以為是,應當捨己從人,獨斷裁決,棄掉一頭、專用一頭。要審察誰是親近的、誰是疏遠的,看清哪一方邪僻而後取捨,看清哪一方吉凶而後趨避。再觀所乘天將的吉凶,用來判斷各項政務的利害而不違常道,不要為了博取百姓的稱譽而失道,也不要驅使百姓來遷就自己的慾望——這樣才算真正做到「知一」,事情才能成,功業才能就,賢能之人也才可以受命專征。(末句語意本《尚書·大禹謨》「罔違道以干百姓之譽,罔咈百姓以從己之慾」。)

占天文 比陽上克晴數日,比陰下賊主雨數日,以神將所屬決之。 占地理 上克比陽主高亢地,賊上比陰主低下地。 占身命 比陽上克不利卑幼,妻子有傷;比陰賊上難為尊長,多好結朋友;有知識,得人相濟。 占射覆 主重疊不一,或二三物合一。

占天象:若取陽神相比而屬上克下,主接連幾天晴;若取陰神相比而屬下賊上,主接連幾天雨;再按所乘天將的五行歸屬來定。 占地理:上克下而比陽的,主高亢干爽之地;下賊上而比陰的,主低窪下陷之地。 占身命:上克下而比陽的,不利卑幼,妻子兒女有損傷;下賊上而比陰的,難為尊長,但此人多喜結交朋友,有見識,能得他人接濟。 占射覆(猜藏在器物中的東西):主所藏之物重疊不止一件,或是兩三樣東西合成一件。

上出行 有伴侶,須知同類而皈依之,懼遺忘。 占求財 主朋輩之財,重進可得,或有二三項財,取舍得宜方得。 占盜賊 失物主朋輩,陽得男人,陰是姊妹親知,或是親鄰,賊不出邑里,或是家人。 占征戰 宜舍遠就近,結鄰為援。 占逃走 去不遠,不出邑里,或被親人所在。

占出行(底本此條標題「上出行」,「上」為「占」之訛):路上會有同伴,須認準同類的人去依附,只怕彼此遺忘失散。 占求財:所得是朋輩同夥之財,再進一步去求便可到手;或有兩三項財路,取捨得當才能得財。 占盜賊:失物多出於朋輩之手。取陽神的是男子所為,取陰神的是姊妹或熟識的親友,也可能是近鄰;盜賊跑不出本鄉本里,甚至就是自家人。 占征戰:宜舍遠圖近,結交鄰近勢力作為援助。 占逃走:逃的人走不遠,出不了本鄉本里,或者就藏在親人那裡。

占婚姻 主不和諧。若是遠方必有不諧。若是近鄰,或因親得親,則諧矣。若婚已成,亦主有親鄰之女煽惑私比,而欲離間其成者,未成主多婚未能主,其一而配之,宜決其比者娶之。但神將凶,二上克下,主先有二妻,重婚再娶;二下賊上,主妻有二夫,或經妝聘定,又再許人,或失節再醮。

占婚姻:主不和諧。若對方是遠方人家,必定談不攏;若是近鄰,或者由這門親戚牽出那門親戚,就能成。倘若婚事已成,也主有鄰近的女子從中煽惑私通,想要離間這樁姻緣。婚事未成的,主提親的對象不止一處,一時定不下要哪一家,此時就該照「比用」之法,決斷取那個與日干相比的人家去娶。但若所乘神將凶:兩處上克下的,主男方先前已有兩妻,屬重婚再娶;兩處下賊上的,主女方有兩夫,或者已經受過聘禮又許給別人,或者失節改嫁。

占詞訟 二克主卑幼有虧,二賊主尊長受虧。但和允好,不然重疊艱結,重送衙門。 占家宅 主有遺失、逃亡、走脫之災。二克主妻子不安;一賊主夫婦不和,長上有災;又主有陰私隱匿、伏藏不明之事,心事狐疑,欲棄遠就,或欲親鄰居住。

占詞訟:兩處上克下的,主卑幼一方吃虧;兩處下賊上的,主尊長一方吃虧。總以和解為好,否則案情重疊、難以了結,還要一再送進衙門。 占家宅:主有遺失、逃亡、走脫之災。兩處上克下的,主妻子兒女不得安寧;一處下賊上的,主夫婦不和、長輩有災。又主家中有闇昧私情、隱匿不明之事,人心存疑慮,想要舍遠就近,或想搬到親戚鄰里旁邊去住。

四、涉害課(見機課 · 察微課)

涉害課 歌曰:涉害為何起,兩比兩不比。受賊與受克,數至本痊止。歷涉地盤位,克賊深者取。行涉多被害,是為涉害矣。 又曰:涉害課相爭,還從比用生。前頭有迴路,涉害何難呈?有克難重數,偏多得用情。忽然涉害起,先舉莫相爭。

涉害課。歌訣說:涉害課是怎麼起的?就是四課中的克賊有兩處都與日干相比,或者兩處都不與日干相比,比用之法定不下來。這時不論受賊的還是受克的,都把它從所加的地盤位置一路數回到自己的本家宮位為止;沿途歷經地盤各宮,看哪一個被克被賊的次數多,就取那個受害深的作發用。因為一路行來被害最多,所以叫「涉害」。 又說:涉害課是兩處相爭,本是由比用之法轉出來的。前頭既然還有回頭之路可數,涉害又有什麼難定的呢?只是有克的位數難以重複計算,取那個克得偏多的才合取用之情。一旦成了涉害課,先出頭的人不要與人爭競。

又曰:涉害原因比用加,地盤孟仲季求他,先看孟神次仲季,路涉有克到本家,孟深仲淺季無取,復等柔辰剛日查。 又曰:涉害孟仲季,一課分兩名,見機起四孟,仲季察奸生,總是涉害體,占得事豈寧?

又說:涉害課本是從比用之法加深一層而來,要在地盤的孟、仲、季三類宮位上去分辨。「孟」指寅申巳亥四長生位,「仲」指子午卯酉四正位,「季」指辰戌丑未四墓庫位。先看落在孟位的神,其次仲位,再次季位;一路涉行數到本家宮位,看沿途受克多少。通例是孟位受害深、仲位淺、季位更淺,故季位往往不取。若深淺相等,叫作「復等」,那就陽日(剛日)取日干上神、陰日(柔日)取日支上神來查定。 又說:涉害分孟、仲、季,同是一課卻分兩個名目:發用落在四孟的叫「見機課」,落在仲位、季位的叫「察微課」,察微主奸邪暗生。總歸都是涉害之體,占得此課,事情哪能安寧?

四課二三克賊,與日俱比,或受俱不比,則分孟仲季取之,所謂孟深仲淺季又淺是也。以其害有深淺,故以深者為用,此係捷法,不必數涉歷地盤位數,只論孟仲季以為深淺者也。一說無仲只有季上神克賊,亦取季上神之,以上法雖便捷,終不若涉歸本家,以克賊之多寡為受害之淺害為正法也見《六壬示斯》,其說最詳,今不錄。

四課中有兩處或三處克賊,而它們與日干全都相比,或者全都不相比,比用之法用不上,就改按孟、仲、季分位來取,也就是「孟位受害深、仲位淺、季位更淺」這條通例。因為受害有深淺之別,所以取受害深的那一處作發用。這是一種簡便算法,不必真去數它涉行地盤所經的位數,只論孟仲季就能判定深淺。另有一說:若四課中沒有落在仲位的,只有落在季位的上神有克賊,那也就取這個季位上神。以上辦法雖然便捷,終究不如把受克之神從所加之處一路數回本家宮位、以途中克賊的多寡定受害深淺來得正規——原注說,這個正法見於《六壬示斯》,那裡講得最詳細,此處不再抄錄。

用孟上神一名見機課,用仲季上神一名察微課,此涉害一課而分兩名也。何謂見機?蓋孟長也,事之先發者,凡事之先起,乃禍福之端,故名見機。何謂察微?蓋仲中也,事行至中半而吉凶已微著,當審察而知所進止也。如有兩孟兩仲,必擇先見者為用,課名曰復等,如先遇戰,不得不競也。長者受敵,而不受其小也。

取孟位上神作發用的,別名「見機課」;取仲位、季位上神作發用的,別名「察微課」——這就是涉害一課而有兩個名稱的由來。什麼叫見機?孟位居長,是事情最先發動的地方;凡事的開端正是禍福的端倪,所以叫見機。什麼叫察微?仲位居中,事情行到一半,吉凶已經隱約顯露,此時應當審察細微而決定進退。如果四課中有兩處都在孟位,或兩處都在仲位,深淺相等,就必須挑先出現的那一處作發用,課名叫「復等」——好比行軍先遇上的敵人,不得不先與他交戰;由年長者去當敵,而不由年幼者去當。

斷曰:見機起四孟,求事須難成。用起季與仲,察奸產婦驚。魁罡加四孟,產兒定不成,二下賊其上,體乃是比鄰以比用課取利。亦名知一課,失盜乃鄉鄰,小小須防備,昏執禍多門四孟主有多機多端,吉凶不止一路。

斷語說:發用起在四孟而成見機課的,所求之事難以辦成。發用起在季位、仲位而成察微課的,主察覺姦情、產婦受驚。若「魁」(戌)「罡」(辰)二神加臨四孟之位,占胎產則孩子必定保不住。若是兩處下神賊上神,這課體講的是近鄰之事——原注說,此時可照比用課的辦法取那個有利的一處,故也叫知一課。占失竊,賊人就是鄉鄰,雖是小事也須防備;昏昧固執便會引出多頭的禍患——原注說,四孟主機端頭緒繁多,吉凶不止一條路數。

又曰:見機涉害見上克,數到本家方始休,但看何方神力最,所為先難後易求。凡事艱難多阻難,魁罡加日縣官憂,察微涉害用下賊,在事艱難多滯留,幽暗不明當見了,官事纏綿產婦憂,若更日辰魁罡立,婦人產難亦當愁。

又說:見機一路的涉害課取上克下之神,把它從所加之宮一路數回本家宮位才算完,只看哪一方沿途所受的克力最重,就取哪一方;所辦之事先難後易。凡事都艱難多阻,若魁(戌)罡(辰)加臨日干之上,還要憂到官府。察微一路的涉害課取下賊上之神,事情同樣艱難而多滯留,幽暗不明的情形終究會顯露出來,官司纏綿不了,產婦也有憂患。若日干日支之上又立著魁罡二神,婦人難產之事也該發愁。

假如涉害皆復等,先見之神為用傳。事主艱難無首尾,枝條蔓引作牽延。兩軍交爭不相伏,經時歲月更留連。凶神惡將來相見,官災疾病兩綿纏。月逢吉神並有氣,事雖遲遲卻有緣。若值凶神皆無氣,無情無緒事多端。

假如各處涉害的深淺完全相等而成「復等」,就取先出現的那個神作發用。這類事主艱難而沒頭沒尾,像枝蔓一樣牽扯延伸。占兩軍交戰則彼此不服,拖過節令年月還在糾纏。若凶神惡將同時出現,官災與疾病兩頭纏身。若當月所逢是吉神而且有氣,事情雖然遲緩,終究有緣可成。若所值凶神又都無氣,那就毫無情理頭緒,事端百出。

又曰:事有兩比兩不比,上天垂象要知機。涉害發用為初傳,行事稽遲多憂疑。憂患難消知見日,占胎傷孕忌當時。失物家中鄰里竊,逃亡必定隱親知。

又說:四課的克賊兩處都相比、或兩處都不相比,上天垂示這樣的象,就是要人懂得見機行事。取涉害深的一處發用作初傳,行事必定拖延,多有憂慮疑惑。憂患一時消不掉,要等到日辰應期才見分曉。占胎孕則忌在此時,多主傷胎。占失物是家中人或鄰里偷去;占逃亡,人必定藏在親友熟人處。

孔明曰:“涉害之象,如琴瑟不調,鳶在天關,存亡速焉。若遇見機則以合宜變通,不可執一,當知事機括而乘機早圖之。若遇察微,則宜防微杜漸,精察細微,不可忽略,暴進終逢殃咎。用辰主災害己,用日主家禍延人。一二課為用是用日,三四課為用是用辰。”

諸葛孔明說:「涉害的取象,好比琴瑟音律不諧,又像鳶鳥懸在天關之上,存亡只在頃刻。若遇上見機課,就應當因宜變通,不可固執一端,要看清事情的機括所在,及早乘機圖謀。若遇上察微課,就應當防微杜漸,精細審察細微之處,不可疏忽,猛進冒失終會招禍。發用取自日支一邊的,主災害落在自己身上;取自日干一邊的,主家中之禍牽連他人。第一、第二課發用的算『用日』,第三、第四課發用的算『用辰』。」

劉伯溫曰:“涉害者,干涉害,須審其宜而行之。見機者,已自審視,謂之見發不妄動,謂之機,察其微辨以機言之。一曰機者,猶弩之機牙也。務見機之禍,百發百中,萬舉萬全,始謂之見。又曰,機者動之微吉凶之先見者也。事在未然,須早見察之則不至害。若見於機已然之後,或輕舉妄動,則機括一差,而千里之失起於毫釐之謬,其害也深矣。”

劉伯溫說:「所謂涉害,就是干涉牽扯而受害,必須審度是否相宜然後再行動。所謂見機,是自己先看清楚,叫作『見』;看清之後不輕舉妄動,叫作『機』;察其細微而分辨,正是就『機』字來說的。一說『機』就像弩上的機牙。務必在禍患的機括處看得百發百中、萬舉萬全,才算真『見』。又說:機是動的先兆、吉凶的先見。事情尚未發生時早早察覺,就不至於受害;若等到機括已經發動之後才看見,或者輕舉妄動,那麼機括一差,千里之失就起於毫釐之謬,為害極深。」

邵氏曰:“涉害課,凡事主欲用不用,欲言不言,事有兩而取一也。事主遲疑艱難,進退不定之意,用上克下,百事為淺。若得凶神惡將,則災禍難解,百事阻滯,作事稽留,多有疑,惟憂患難消,宜舍輕就重,趨安避危,方為不害。” 袁天罡曰:“用在四孟,事多反覆。凡事遲疑。”經曰:“見機則情有變,事主艱難而兩求主事有兩重。用在仲季主反覆無定,凡事未萌,須預察其吉凶。”

邵康節說:「涉害課凡事都主欲用又不用、欲說又不說,事有兩頭而只能取一頭。事情遲疑艱難,進退不定。若取的是上克下,各事受害還淺。若遇凶神惡將,則災禍難解,百事阻滯,辦事拖延,疑慮重重,憂患久久消不掉;此時宜舍輕就重、趨安避危,才不至受害。」 袁天罡說:「發用落在四孟,事情多反覆,凡事遲疑。」《經》說:「見機課主情勢會有變化,事情艱難而須兩頭去求——原注說,這是主事情有兩重。發用落在仲位季位的,主反覆不定;事情尚未萌發時,就要預先察看它的吉凶。」

涉害課 · 分類占斷

占國事 主建議商之,既欲於此,又欲於彼,不知適從,當審其事之是非、理之長短,方可取舍。若魁罡加四孟,則遣將提師深入,吉。 占征戰 不可深入賊境及渡江水戰,以水火土木金辨其何者為害如水神涉害則因水為害,火神涉害則因火為害之類,又主兩軍交爭,不肯相伏,經歲月遲久,遲疑進退不決。

占國事:主朝議紛紛,既想取這一頭,又想取那一頭,不知該依從哪邊。應當審察事情的是非、道理的長短,然後才能取捨。若魁(戌)罡(辰)加臨四孟之位,則派將統兵深入敵境為吉。 占征戰:不可深入敵境,也不可渡江水戰。要按受害之神的五行屬水、屬火、屬土、屬木還是屬金,來判斷禍害出自哪一方面——原注說,如水神涉害就因水受害,火神涉害就因火受害,其餘類推。又主兩軍相爭互不服氣,拖延經年累月,進退遲疑不決。

占出行 如得天神下臨壬亥子癸,主水路有隔,其禍深,不可渡水,只宜陸行。得凶將克身命,出行遠涉最跋涉艱難,遠行受害,有吉將主行途中有得。 占生產 主產婦憂驚產難,魁罡加寅申巳亥發用,產見難養,魁罡覆日辰更凶。 占胎主產婦因遠涉或土移動傷胎,有妨其產母。

占出行:若天盤之神下臨在壬、亥、子、癸這些水位,主水路上有阻隔,其禍頗深,不可渡水,只宜走陸路。若凶將克到本命與行年之上,出遠門最是跋涉艱難,遠行必受其害;若乘吉將,則主途中反有收穫。 占生產:主產婦驚憂、生產艱難。若魁(戌)罡(辰)加在寅申巳亥四孟之上而發用,生下也難養活;若魁罡覆壓在日干日支之上,就更凶。 占胎:主產婦因遠行跋涉,或因動土遷移而傷了胎氣,並妨害母體。

占官事 見機課,魁罡加日辰主官事欲起;察微課,魁罡加日辰主有牽連干涉事人,久延不決。 占疾病 主犯觸受染,病不止一端,沉重日久,難以起止,反覆不定,或遠行涉水所致,魁罡加四仲主哀傷。 占身命 主多刑害,流移不定,加凶將則孤賤卑微,惟多遲疑不決。嫉妒害人,或受人所害。

占官司:若是見機課,魁罡加在日干日支之上,主官司將要發作;若是察微課,魁罡加在日干日支之上,主案子牽連干涉到旁人,久拖不決。 占疾病:主觸犯邪祟或染上時疫,病症不止一樣,沉重日久,起不了身,反覆不定;也可能是遠行涉水所致。魁罡加臨子午卯酉四仲之位的,主有哀傷之事。 占身命:主一生多刑害,漂泊遷移不定;再加凶將則孤苦卑賤,性情又多遲疑不決。此人或嫉妒而害人,或反被人所害。

占婚姻 有害,二家不和,反覆不定。 占求財 主干涉害人而求,吉將旺相有得,但多反覆延遲;凶將休囚剋日,主干涉反覆破財。 占失脫盜賊 主自家不謹慎,乃鄉鄰為盜若與日辰合不比者是遠人也。。主賊涉水來,或逾牆來。加凶將凶神主害人,或連眾而來,內外通引。

占婚姻:其中有害,兩家不和,反覆無定。 占求財:所求之財要靠干涉牽扯、損人而得;若乘吉將又逢旺相則能到手,只是反覆拖延;若乘凶將而休囚又剋日干,則因干涉糾纏反而破財。 占失竊走脫與盜賊:主自家不謹慎,作案的是鄉鄰——原注說,若與日干日支相合而不與日相比的,則是遠處來的人。又主賊是涉水而來,或翻牆而入。若加凶將凶神,則主傷人,或者結夥成群而來,有內外勾結引路的人。

涉害課 · 占例(四月申將辛酉日卯時)

假如四月將辛酉日卯時占,得三下賊上課,寅卯未加子辛酉寅之上,被俱下賊,不與日比,卯未俱與日比,雖以比用取,課則入涉害課,卯加辛,戌是季也,未加寅是孟也,當以孟上神為用。若欲何者涉害深,則卯加辛之歷至卯位,惟一乾克之;若未在寅歷至本位,則有寅甲卯乙巽五位克之,是為涉害深也,餘仿此推。

舉例:四月用申為月將,辛酉日卯時起課,得到三處下賊上的課。卯、寅、未三個上神分別加在辛(寄宮戌)、酉、寅之上,都被下神所賊:卯被辛金所克,寅被酉金所克,未被寅木所克。辛是陰干,寅屬陽支,與日干不相比;卯、未都是陰支,與日干相比。既然相比的有兩處,比用之法定不下來,這一課就轉入涉害課。卯加在辛(寄宮戌)之上,戌屬辰戌丑未的季位;未加在寅之上,寅屬寅申巳亥的孟位;依「孟深仲淺季更淺」,應取孟位上神未作發用。若要實數哪一處涉害更深:卯從戌位一路歷行到卯的本位,途中只有乾宮(戌亥之間,屬金)一處克它;而未從寅位一路歷行到未的本位,途中有寅、甲、卯、乙、巽五處木氣克它。可見未受害更深,所以取未發用。其餘各課依此類推。

此謂未加寅入墓,所謂仰見其仇,俯見其丘也。小吉主婦人,將得螣蛇憂死人入墓故也,女子驚恐,蛇主女人驚恐、有怪異血光亦是螣蛇所致,小吉入鬼門,主見鬼。中傳神后作天空加未,主婦人慾欺其夫而有二心天空主欺詐,未為神后之夫。末傳太乙作天后加子,主憂婦女,水克火日。

這一課未加在寅上,木到未而入墓,正是所謂「抬頭看見仇家、低頭看見墳丘」——寅木克未土是仇,未為墓庫是丘。未在六壬中名「小吉」,所主為婦人;本段說它乘螣蛇,故憂死人——原注說,這是因為入了墓庫的緣故;又主女子驚恐——原注說,螣蛇本主女人驚恐,出現怪異與血光也都由螣蛇而來。小吉未又屬「鬼門」(未申之交為坤,俗稱鬼門),所以主見鬼。中傳的子名「神后」,本段說它乘天空而加在未上,主婦人想欺瞞丈夫而懷二心——原注說,天空主欺詐,而未正是神后子的配偶(子未相害相配之義)。末傳的巳名「太乙」,本段說它乘天后加在子上,主憂在婦女,因為水來克火。按下面所附課盤,三傳未、子、巳所乘天將實作白虎、朱雀、玄武,與此段所說的螣蛇、天空、天后不合,當是底本傳抄有異,讀時以課盤為準。

父未白 子子朱 官巳元 白 貴 勾 后 未 寅 申 卯 寅 酉 卯 辛 戌亥子丑 酉 寅 申 卯 未午巳辰

這是上例辛酉日的課盤。最上三行是三傳:初傳未,是辛日的父母爻,乘白虎;中傳子,是子孫爻,乘朱雀;末傳巳,是官鬼爻,乘玄武。中間三行是四課,自右向左為第一課至第四課:最下一行的下神依次是辛(辛寄宮在戌)、卯、酉(酉即日支)、寅;中間一行的上神依次是卯、申、寅、未;最上一行的天將依次是天后、勾陳、貴人、白虎。四課中辛克卯、酉克寅、寅克未共三處下賊上,其中卯、未與陰干辛相比而寅不比,故轉用涉害之法,取涉害最深的未發用。最下四行是天地盤:外框十二格是固定的地盤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十二宮;本課四月申將加卯時,天盤比地盤順進五位,所以巳宮上是戌、午宮上是亥、未宮上是子、申宮上是丑,餘可類推。由盤上查得未的上神是子、子的上神是巳,三傳遂排成未、子、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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