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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正宗 · 第 5 卷

清 · 王洪緒 · 第 5 卷 / 19

辟易林補遺胎養衰病之謬

凡卜卦遇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卦中所重者長生、墓、絕,其沐浴、冠帶等七件,各有合、沖、生、克、扶拱、進、退神分別。假如申酉金沐浴於午,金化午乃回頭克也,或午日占乃日辰克也;如申化酉曰進神,如酉化申曰退神,如金化未戌土曰回頭生,如化卯日反吟,申化辰曰回頭生,酉化辰曰化生合也。生剋制化合沖之間,神機報在。

占卦碰上十二長生,卦中真正看重的只有長生、墓、絕三位;其餘沐浴、冠帶等七位,都可以用合、沖、生、克、扶拱、進神、退神這些名目分別說清楚,用不著另立一套吉凶。舉例:申酉金的沐浴在午,可金爻變出午火來其實就是「回頭克」,若在午日占則不過是日辰克爻;申變酉叫進神,酉變申叫退神;金爻變出未土戌土叫回頭生;金爻變出卯來叫反吟;申變辰叫回頭生;酉變辰,辰酉相合,叫化生兼化合。總之神機全在生剋制化、合沖進退之間顯出來,何必另立沐浴、冠帶的名色?

豈張星元以胎養半吉之祥、以衰病半凶之禍?若以胎養半吉之祥,假令巳午火長生於寅,胎於子;寅卯木胎於酉;子亥水養於未,是化胎養半吉之祥,還是化回頭克?沒有半合。如金爻為用,動化戌土是回頭生,凡占全吉;若據張星元說衰病半凶之禍,又如午火化未土是化合,諸占欲散者得之、見阻欲成者得之可成。半凶半吉之謬,誤人不淺矣,故闢之。

張星元偏要把「胎」「養」兩位說成半吉之兆、把「衰」「病」兩位說成半凶之禍,這就說不通了。若說化胎化養是半吉:巳午火長生在寅、胎在子,可子水正克火;寅卯木胎在酉,酉金正克木;子亥水養在未,未土正克水——這究竟該算「化胎養的半吉」呢,還是該算「化回頭克」?根本沒有什麼半合半吉。又如金爻為用神,發動變出戌土,戌土生金,是回頭生,占什麼都是全吉;照張星元「衰病半凶」的說法,金衰於辰、病於子,豈不是要把這全吉之象說成半凶?再如午火變出未土,午未相合,是化合:凡想把事情了結散開的人得此則散不成,凡遇阻礙而想成事的人得此則可成——一合之中吉凶隨事而異,哪有一定的「半凶半吉」?這種含糊之說誤人不淺,所以要駁它。

闢卜筮全書世身之謬

《卜筮全書》以子午持世身居初,丑未持世身居二,寅申持世身居三,卯酉持世身居四,辰戌持世身居五,巳亥持世身居六。其注云:持世之辰是子,即以初爻安世身;如世爻旬空、月破、日辰刑沖剋害,不必看世,當察身爻,以身爻代世爻之勞;如身爻吉則言吉,身爻凶則言凶。今人宗之,大誤於事,不知卦中所重者生剋制化、空破刑沖動靜。

《卜筮全書》另立一個「世身」:世爻地支是子或午,世身就安在初爻;是丑或未,安在二爻;是寅或申,安在三爻;是卯或酉,安在四爻;是辰或戌,安在五爻;是巳或亥,安在六爻。它的註文說:持世那一爻若是子,就把世身安在初爻;一旦世爻落旬空、逢月破、被日辰刑沖剋害,就不必看世爻了,改看身爻,讓身爻代世爻受累;身爻吉便說吉,身爻凶便說凶。如今的人奉行這一套,把事情斷得大錯,全不知道卦中真正要看重的是生剋制化與空破刑沖動靜。

如占自己吉凶,理當推世,以世為我以定吉凶是也。倘世爻逄凶,身爻逄吉,還是在於世之凶乎?還是在於身爻之吉乎?由此觀之,而子午持世身居初爻諸謬甚矣。

譬如占自己的吉凶,按理就該推世爻,以世爻代表自身來定吉凶。可是照他這套辦法:假使世爻遇凶而身爻遇吉,究竟該斷在世爻的凶上呢,還是斷在身爻的吉上呢?一身而有兩主,吉凶兩說並存,斷卦的人無所適從。由此可見,「子午持世世身居初爻」這一套說法,謬誤得很。王氏所立的準則是:占自身只用世爻,事之主腦另有「月卦身」可參,絕不另造一個世身來分權。

辨天醫星之謬

凡占延醫用藥,以應爻為醫生,以子孫爻為藥石,此係萬古不易之理。今術家不察應爻之有無用,不看子孫爻之動靜旺衰,竟查天醫星之有無,則曰:天醫上卦,服藥有效,醫生可用;或查天醫不上卦,服藥無效,醫生不可用。倘天醫不上卦而應臨子孫發動,有氣克鬼生身,竟斷醫生不明、服藥無效,有失先天之妙旨。況醫生可寄死生、有關人命,故予辨之。

凡占請醫服藥,以應爻代表醫生、以子孫爻代表藥石,這是萬古不易的道理。如今術士既不看應爻中不中用,也不看子孫爻是動是靜、是旺是衰,只顧查有沒有「天醫星」:天醫上了卦,就說服藥有效、醫生可用;天醫不上卦,就說服藥無效、醫生不可用。試想倘若天醫沒有上卦,而應爻正臨子孫發動、氣勢充足,既能克住官鬼(病根)又能生扶世爻(自身),這明明是良醫妙藥之象,他卻斷作醫生不高明、吃藥沒效——這就完全違背了《易》的本旨。何況醫生手上寄著人的生死、關係人命,所以我不能不辨明這一條。

闢妄論本命之謬

大凡占病當推用神,用神即如父占子病,吉凶以子孫爻為用神類是也。今術家竟不參究用神生剋制化之理,而以病人之本命論吉凶死活,則曰本命上卦,斷之生本命;本命不上卦,斷之死。且如用神受傷無救而本命上卦,還是斷他用神受傷無救必死耶?還是斷他本命上卦不死耶?後學不可以病人之本命妄斷吉凶可也。

凡占疾病,應當推究用神:譬如父親占兒子的病,就以子孫爻為用神,吉凶都從這一爻上看,其餘各類照此類推。如今術士竟不去參究用神的生剋制化,只拿病人的本命年支來論生死:本命之支在卦中出現,就斷他能活;不出現,就斷他要死。試想倘若用神受傷而又無救,偏偏病人的本命之支在卦中出現,那究竟該斷他用神受傷無救必死呢,還是該斷他本命上卦不至於死呢?兩說相礙,無從取捨。所以後學切不可拿病人的本命去亂斷吉凶。

闢卜筮全書神煞之謬

昔京房作卦書,以神煞斷卦:如出行忌往亡,疾病忌喪車、沐浴、哭聲等煞,醫藥看天醫,求財忌劫煞,詞訟看官符,種種星煞難以枚舉,以致後學宗之,不執五行生剋制化,一味以神煞為憑。至明劉伯溫先生作《千金賦》云:自古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剋制化之一理。斷易之法,始得歸於正宗矣。

從前京房作卦書,用神煞來斷卦:出行忌「往亡」,占病忌「喪車」「沐浴」「哭聲」等煞,用藥看「天醫」,求財忌「劫煞」,打官司看「官符」,種種星煞多得數不清。後學奉為準繩,不再依據五行生剋制化,一味憑神煞取斷。直到明朝劉伯溫先生作《千金賦》,說出「自古神煞名目再多端,哪裡比得上生剋制化這一條道理」,斷易之法才算歸於正路。本書取名《正宗》,宗旨也正在這裡:一切占斷以五行生剋為骨幹,神煞只作參考的枝葉。

辨貴人祿馬之謬

今人多以貴人之爻為官宦,以祿爻為俸,以驛馬為來人,概以此論,不知貴人祿馬臨原神、用神當以吉斷。假如卜終身,白虎官爻持世得貴人臨之,當以武職功名許之;如無貴人並臨,當以病患強暴斷之。若貴人之爻臨忌神動來克害,不可以貴人為吉;如貴人臨官鬼爻持世,不可以官鬼為患言凶。

如今的人多半把帶貴人的爻徑當作官宦,把祿爻徑當作俸祿,把驛馬徑當作來人,一概照此立論,卻不知道貴人、祿、馬隻有臨在原神、用神之上時才可斷吉。舉例:占一生休咎,若白虎所臨的官鬼爻持世,而又有天乙貴人同臨,那就可以許他一個武職功名;如果沒有貴人同臨,同樣一個白虎官鬼持世,就該斷作疾病纏身或性情強暴。反過來,貴人所臨的那一爻若正是忌神,又發動來克害用神,就不能因為它帶貴人便算吉;而貴人臨著官鬼爻持世時,也不能因為它是官鬼便一味說凶。

且如卜行人當察用神,如用神臨驛馬動,歸期可許訂;如驛馬動而用爻受傷,不可以驛馬斷其來。凡問俸祿,當以財爻為用神是也,若棄財爻之吉凶而獨以祿爻為俸者,亦謬矣。祿繫豐足之神,馬繫行動之宿,貴人不過分別人品清高微賤之神。此三者臨吉神是吉,臨凶神是凶,學者不可概推。

再如占行人,本該審察用神:用神正臨驛馬而發動,歸期就可以許定;若驛馬雖動而用神反受克傷,就不能憑一個驛馬斷他會回來。凡問俸祿多寡,應當以妻財爻為用神;若丟開財爻的吉凶不看,單憑一個祿爻去論俸祿,也是謬誤。說到底,祿不過是主豐足的一位神,馬不過是主走動的一位星,貴人也不過是分別人品清高還是卑微的一位神。這三者臨在吉神上就是吉,臨在凶神上就是凶,學者切不可一概而論。

辨易林補遺應為他人之謬

凡占交疏之常人,當以應爻為他人,以應爻為用神也。若異姓兄弟,或父叔之友、子孫之友,必分別稱呼老幼取用用神也,不可概曰我占他人以應爻為用神。予因張果元不論父友、子友皆以應爻為用神,甚至奴僕、妻婢、弟兄、父母叔伯、鄰長,概曰我代他占,皆以應為用神。

凡占交情疏遠的一般人,才該以應爻代表對方、以應爻作用神。若所占的是異姓結拜的兄弟,或者父輩叔輩的朋友、子侄輩的朋友,就必須按稱呼上的老幼輩分另取用神,不能一概說「我占的是別人,所以用應爻」。我之所以要辨這一條,是因為張星元不分父輩的朋友還是子侄輩的朋友,一律用應爻作用神;甚至連奴僕、妻子婢女、兄弟、父母叔伯、鄰里長者,也一概說成「我替他占」而全用應爻。這樣一來,卦裡的六親便形同虛設,長幼尊卑無從分別,斷出來的吉凶自然張冠李戴。

今據張星元作妻妾、奴僕去留章云:以財為主,應象為憑。疾病章元:代卜他人看應爻,若臨月破最難逃,遇沖遇克身難救,逄旺逄生病必消;生應原神宜發動,克他忌象怕重交,卦身有氣還雖吉,應位逄官禍必招。

看他自己的書就自相矛盾。他在《妻妾奴僕去留章》裡說:以妻財爻為主,以應爻為憑——既說以財為主,可見占妻妾奴僕並不單用應爻。可到了《疾病章》,他又說:替別人占病就看應爻,應爻若逢月破,病人最難逃;遇沖遇克,身子難救;逢旺逢生,病必消退;生應爻的原神宜於發動,克應爻的忌神最怕重重發動;卦身有氣雖然算吉,應位若臨官鬼則必招禍。這一段全然不問所占的是父是子、是尊是卑,一律拿應爻當病人,與他自己「以財為主」的說法首尾不合。

又鬥毆爭競章云:以世應為主,生克為憑。假如子侄與人鬥毆爭競,惟恐受虧,故云。豈可不看子孫爻生克,竟以世爻為主,生克世應為憑乎。

他的《鬥毆爭競章》又說:以世爻應爻為主,以兩者的生克為憑。可試想:假如是子侄輩與人鬥毆爭鬥,我擔心的是子侄吃虧,所占的正是子侄一人的安危。這時哪能不去看子孫爻受生受克,反倒拿世爻當主、單憑世應兩爻的生克來斷呢?世爻是我自己,子侄的輸贏與我這一爻並不相干;用神取錯,縱使推得再細,也是白費。

又有詞訟章云:以官爻為主,父母爻為憑。文詞相訴至公庭,須看官爻父母興。倘然官父二爻動來克我,還是以官父二爻動說有主有憑是吉乎?還是克害我者是凶乎?今之術家凡遇代占,則不論尊卑概以應爻為用;凡為詞訟,獨用官爻,總不論用神生剋制化,予不得不辨之。

他的《詞訟章》又說:以官鬼爻為主,以父母爻為憑;寫狀子告到公堂,必須看官鬼與父母兩爻興旺。可是試想:倘若這官鬼、父母兩爻正發動來克我世爻,那究竟該說「有主有憑」算吉呢,還是該說「克我害我」算凶呢?他這一句便斷不下去。如今的術士凡遇替人代占,不論所占之人尊卑長幼,一概用應爻;凡遇詞訟,一概只用官鬼爻;始終不去講究用神的生剋制化。所以我不能不把這一條辨明。

辟易林補遺月破旬空之謬

凡卦中月破之爻發動旺相,或遇動爻生合、日神生合,或化回頭生合,不過在月內不能為吉凶,出月值日合補,亦能吉能凶。張星元言月破無可解,概以凶推。

卦中的月破之爻,若它本身發動而又旺相,或者遇上動爻來生它合它、日辰來生它合它,或者發動之後變出回頭生、回頭合的爻來——這樣的月破,不過是在本月之內不能顯出吉凶罷了;一出了本月,或到了它值日、被合、被填實的日子,照樣能吉能凶。張星元卻說月破無法可解,一概斷為凶,這就把「一時受制」誤當成「終身作廢」了。

凡卦中旬空之爻,或旺相安靜,休囚發動,日辰生合,沖之或變出者,或伏而有提拔者,屢試屢驗,應在出旬。不意張果元言旬空之爻猶如卦中無此一爻也,惟月建臨之則曰月建不作旬空,日辰不為月破,致為後一見月破無可解救,一見旬空沒有此爻。

卦中落旬空的爻也是一樣:本身旺相而安靜的,或雖休囚卻發動的,或有日辰來生它合它的,或被日辰沖起的,或從動爻變出來的,或伏神而有提拔之力的——這幾種旬空,我屢試屢驗,應期都落在出旬之後。不料張星元竟說落旬空的爻就等於卦中沒有這一爻,只有月建臨著它才算例外,說什麼「月建不作旬空、日辰不為月破」。他這麼一講,後學一見月破就以為無可解救,一見旬空就當作根本沒有這一爻,反把活法講死了。

又曰月建不作旬空,曰全空、半空:凡陽日遇陽爻、陰日遇陰爻皆作全空,陽日遇陰爻、陰日遇陽爻皆作半空。試問如人占病,或得全空者固知其必死,倘得半空者,還是病人死一半、活一半耶?其謬極至此,不得不闢之。

他又在旬空上分出「全空」「半空」:凡陽日遇上陽爻、陰日遇上陰爻,都算全空;陽日遇上陰爻、陰日遇上陽爻,都算半空。試問:有人來占病,若得的是全空,照他的說法自然斷定必死;那麼得的是半空呢,難道要說這病人死一半、活一半嗎?荒謬到這個地步,我不能不駁斥它。辨旬空的正法,還是要看這一爻有氣無氣、有救無救:有氣有救便是假空,只待出旬;無氣無救才是真空,才作沒有論。

辨互卦

古大聖以耆草成一卦,體象、用象、互象、爻辭定事之吉凶。體象為我,用象為事。卦有內三爻、外三爻,世坐之處為體,應坐之處為用。譬如天地否卦,世居內坤第三爻,應居外幹第六爻,即以內宮坤卦為體象,以外宮乾卦為用象。內坤屬土,外幹屬金,謂之體去生用,不吉。

古時聖人用蓍草起卦,是拿體卦、用卦、互卦與爻辭四樣來定吉凶的。體卦代表我,用卦代表所問之事。一卦分內三爻、外三爻,世爻所在的那半邊作體卦,應爻所在的那半邊作用卦。舉天地否卦為例:世爻在內卦坤的第三爻,應爻在外卦乾的第六爻,那麼內卦坤就是體象、外卦乾就是用象。內坤屬土,外乾屬金,土生金,是「體去生用」——我的力氣都去供養這件事,自身受耗,所以不吉。

再者互卦。互卦之法亦以否卦為例:除上六爻單,除下初爻拆,從第二爻起至第四爻見拆、拆、單,即內宮互成艮卦;從三爻至五爻見拆、單、單,即外宮互成巽卦。艮卦屬土,巽卦屬木,木為乾宮否卦之財,如求妻財者得之,謂之用來克體,吉。

其次說互卦。互卦的取法仍以否卦為例:把最上的第六爻(陽爻,「單」)和最下的初爻(陰爻,「拆」)除去不用,從第二爻起數到第四爻,得陰、陰、陽三畫,內裡互出一個艮卦;再從第三爻數到第五爻,得陰、陽、陽三畫,外面互出一個巽卦。艮卦屬土,巽卦屬木;木在乾宮否卦裡正是妻財。若是求財的人得了這一卦,木來克土,就是「用來克體」——所求之事反過來克我,在別的門類裡未必是好事,可在求財一門,財本以克我為妻財,所以斷吉。

爻辭者,爻見單屬陽曰九,爻見拆屬陰曰六。即乾卦初爻,《易》曰初九,潛龍勿用。又如否卦初爻,《易》曰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否之曰爻曰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

再說爻辭。爻畫是「單」的屬陽,稱作「九」;是「拆」的屬陰,稱作「六」。所以乾卦最下一爻,《周易》稱「初九」,辭是「潛龍勿用」——龍還潛伏在下,暫時不可施展。又如否卦最下一爻,《周易》稱「初六」,辭是「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拔起茅草連著根須一同起來,同類相牽,守正則吉而亨通。否卦第四爻稱「九四」,辭是「有命無咎,疇離祉」——奉命而行,不會有災禍,同類的人也都跟著受福。用蓍草起卦時,這些爻辭正是判斷吉凶的依據之一。

鬼谷子仙師因易理浩蕩深遠,恐愚人不能參透,以錢代耆卜,定財官父兄子,生剋制化,分別原、用、仇、忌四神,刑沖剋害,生扶拱合,動靜空破之法,使後學易覺、吉凶易剖。自後以耆演易者不察互、體、用象、爻辭而不靈,以錢卜卦者用之則不驗。學者宜知耆演、錢卜斷法不同。

鬼谷子先生因為易理浩大深遠,怕尋常人參不透,才改用銅錢代替蓍草起卦,並立下一套新法:把六爻定作妻財、官鬼、父母、兄弟、子孫五類,講究它們之間的生剋制化,分出原神、用神、仇神、忌神四位,再配上刑沖剋害、生扶拱合、動靜空破的種種法則,好讓後學容易看懂、吉凶容易剖判。自此以後就分成兩路:用蓍草演易的人若不去審察互卦、體卦、用卦與爻辭,卦就不靈;而用銅錢起卦的人若硬去搬互體用象那一套,反倒不驗。學者要明白,蓍草演易與銅錢卜卦本是兩種斷法,各有各的規矩,不可混為一談——這就是王氏辨互卦的結論:互卦不是不能用,是不能用到錢卜的六爻法裡來。

辟易林補遺終身大小限之謬

或為功名而卜終身有無,或因貧賤而卜終身富貴,或為無子而卜終身有無,或卜壽夭,或習藝而卜終身可賴,或為行道而卜終身可行,或為弟兄子侄之終身如何。種種卜者各有用神,諸書惟《增刪卜易》有野鶴論分占終身之法甚妥。

來占「終身」的人,所問其實各不相同:有的為功名,問一生有沒有官運;有的因眼下貧賤,問一生能否富貴;有的因無子,問一生有沒有兒女;有的問壽數長短;有的學了一門手藝,問這門手藝能不能靠一輩子;有的要行醫賣卜,問這條路走不走得通;也有替兄弟子侄問他們一生如何的。所問既然各異,取的用神也就各異,絕不能拿一個卦籠統答盡。諸家書中,只有《增刪卜易》裡野鶴老人主張把終身之事分門別占,這一條講得最妥當。

大總概言,卜終身吉凶宜向六親生剋制化、刑沖剋合、動靜空破之間。是問神必以吉凶之機現於爻,以成敗之機現於卦。憶予於戊辰年辰月丙辰日卜自己終身成敗,得旅之蠱卦。

總括地說,占終身的吉凶,仍舊要在六親的生剋制化、刑沖剋合、動靜空破這幾處上下工夫。既然誠心問神,神必把吉凶的關節顯在爻上,把一生成敗的大局顯在卦上——大局看卦體(六沖六合、游魂歸魂),細節看爻位(何爻受生受克、何年沖合)。下面王氏舉自己的一卦作證:他在戊辰年辰月丙辰日為自己占一生成敗,搖得火山旅變山風蠱。

占事 自己終身成敗 卦名 火山旅之山風蠱 卦宮 離火 空亡 戌亥 缺爻 六獸·世應·卦爻·干支·六神·干支·六神·伏神·卦身·日辰·月建·太歲 龍   巳兄      丙|丙|戊 武   未孫      辰|辰|辰 虎(應)0 酉財 戌孫 蛇   申財 陳 x 午兄 亥官 [伏] 雀(世)辰孫   [卯父]

這是上文所說那一卦的課盤。所占的是「自己終身成敗」,卦得火山旅變山風蠱,本卦屬離宮火,旬空是戌、亥。占的時候是戊辰太歲、丙辰月建、丙辰日辰,三個辰字疊在一起。六爻自上而下配六獸並列爻位:上爻青龍巳火兄弟;五爻玄武未土子孫;四爻白虎酉金妻財,是應爻,畫「0」表示重爻發動,變出戌土子孫;三爻螣蛇申金妻財;二爻勾陳午火兄弟,畫「x」表示交爻發動,變出亥水官鬼,此爻下注明有伏神;初爻朱雀辰土子孫,是世爻,底下伏著卯木父母。全卦要看的幾處已經齊了:世持子孫又帶朱雀,官鬼不上卦而伏、且入墓於辰日,父母伏在世下,應爻妻財發動而變子孫。

彼時祖業豐裕,妄想富貴。此卦子孫朱雀持世,官爻入墓於日,顯然功名不可問也。文書爻伏於世爻陰象之下,顯然早年失慈。卦得六合,財福得合,顯然祖業盈厚,此皆卜卦前之事也。

我占這一卦時,家中祖上產業還很豐厚,一心妄想富貴。可是卦上明明白白:世爻坐著子孫又帶朱雀——子孫是克官鬼的,功名一路先被自己截斷;官鬼爻又入墓於丙辰日,功名之神既伏又墓,可見功名這件事根本不必問了。父母(文書)爻伏在世爻這個陰爻底下,父母主母親,伏而不出,可見早年就要喪母。全卦又成六合,妻財與子孫都被合住,可見祖上留下的家業豐厚。這幾層都是占卦以前已經應驗的事,先拿來驗卦,才好據以推將來。

方上有嚴君,新婚末幾,後來興癈刑傷,自然有驗。孰知辛未年喪父、得子,是年父爻入墓之年也。五爻為長房持未土子孫,果得長子。

當時父親還健在,我新婚不久,此後家業的興衰與骨肉的刑傷,卦上自然會一一應驗。誰知到了辛未年,一年之內既喪父又得子:這一年正是父母爻入墓的年份(父母卯木伏而不出,未為木之墓庫,太歲臨未,父爻入墓,所以應在喪父)。而第五爻主長房,坐的是未土子孫,太歲又正值未,所以這一年果然生了長子。

甲戌年生次子。予語一友曰:奇哉!此卦五爻持未,長子屬羊;四爻化戌,次子屬犬;初爻持辰,必未子屬龍矣。友曰:土主五數,該有五子。予曰:非也。一重土數主五,以衰旺為之增減,今子孫多現,理當見一有一。

甲戌年生了次子。我對一位朋友說:真奇怪!這卦第五爻坐未土,長子便屬羊;第四爻發動變出戌土,次子便屬狗;初爻世位坐辰土,那麼末一個兒子必定屬龍。朋友說:土的成數是五,照這麼算該有五個兒子。我說:不對。單單一重土才以五為數,實際還要按這一爻的旺衰去加減;如今卦中子孫一位現了好幾處,道理上是「現一個便得一個」,見幾爻就應幾個,不能死按五數去湊。

後至丁丑年生一子。友曰:汝言後子屬龍,今屬牛者何來?予曰:雖得此子,不在數中,恐難養耳。果次年即矢。

後來到丁丑年又生一子。那位朋友說:你先前講末一個兒子屬龍,如今生出個屬牛的,這是從哪裡來的?我說:這個兒子雖然得了,卻不在卦中之數里(丑並不是卦上現出的子孫之支),只怕難以養大。果然第二年這孩子就夭折了。這一節正見得王氏斷子息不靠成數,專憑卦上現出的子孫爻位與地支:爻上有的才算數,爻上沒有的即便生下也不長久。

至庚辰年果得子。自甲戌歲予年二十六,家業漸癈;己卯遠行,壬午二月歸,妻已故矣。節年顛沛,竟以賣卜為生。

到庚辰年,果然又得一子,正應了初爻辰土「末子屬龍」那一句。再說家運:從甲戌那年起,我二十六歲,家業漸漸敗落;己卯年出遠門,壬午年二月回來時,妻子已經去世了。此後連年顛沛流離,終於靠賣卜謀生。一卦之中,得子的年份、破家的年份、喪妻的年份,都從爻上的地支應出來,這就是他所說「成敗之機現於卦,刑傷際遇現於爻」。

或曰:因何廿六歲顛沛起?予曰:交甲戌年,應財值年,旬空,財臨白虎,化月破,世位逄沖之年,謂合處逄沖也。卯年沖應上財爻,以致夫妻遠別,妻死不面。妻財爻又受午年之克也,卯月妻財爻又逄月建沖之。

有人問:為什麼偏偏從二十六歲起就顛沛?我說:那年交甲戌,應爻上的妻財酉金正當值年之支所沖;戌又是本卦的旬空之支,妻財爻臨白虎,發動變出的戌土在那年成了月破;戌又沖初爻的世位辰土——本來這卦是六合,一遇沖便是「合處逢沖」,先合後散,家業自然從這一年散起。到卯年,卯沖應爻上的酉金妻財,所以夫妻遠隔兩地,妻子亡故時竟不得見面;妻財酉金又受午年火的剋制,到卯月,妻財再一次被月建所沖——年沖、月沖、火克三層疊加,妻位便保不住了。

至於賣卜為業,朱雀持世,卦屬離宮,斯文之象。次子無成,白虎戌土子孫值年、月、日三破。甲申年始得安穩。由此卦觀之,《黃金策》云:若問成家嫌六沖之為卦,要知創業喜六合之成爻。予之先成後敗者,此也。

至於後來靠賣卜為生,也在卦上:世爻帶朱雀,朱雀主口舌文墨;卦又屬離宮,離為文明,合起來正是靠文墨口舌吃飯的斯文之象。次子終究沒有成就,是因為白虎所臨的戌土子孫在年、月、日三處都成破。直到甲申年才漸漸安穩。合觀這一卦,《黃金策》說:「若問成家,嫌的是六沖之卦;要知創業,喜的是六合之爻。」我這一生先成後敗,正應了這兩句——得的雖是六合卦,祖業豐厚,可一旦合處逢沖,成得快也散得快。

若以《易木補遺》初爻起每爻各管五年是大限,初爻起每爻各值一年是小限,予廿一歲至廿五歲大限在五爻臨未土子孫,廿三歲何致父故?三十一歲至三十五歲大限在初爻臨辰土子孫,三十四歲何致克妻?大限而是,小限可知矣。

如果照《易林補遺》的辦法:從初爻起,每一爻管五年,叫「大限」;也從初爻起,每一爻管一年,叫「小限」。那麼我二十一歲到二十五歲這五年,大限走在第五爻的未土子孫上,子孫是福神,怎麼二十三歲反倒死了父親?三十一歲到三十五歲,大限走在初爻的辰土子孫上,同樣是福神,怎麼三十四歲反倒克妻?連大限都對不上,小限還用問嗎?這就是拿一套機械的年限去套人事,全不理會爻的生克刑沖,所以處處落空。

又曰變卦管三十歲後,何於廿六歲已先破家?三十五歲至四十歲大限在第二爻兄弟勾陳處,何以反得安穩?若以互卦見巽為文書,外見兌金為妻財,而卦中既互有文書、妻財,何致雙親早喪、中年失偶?

他又說變卦管三十歲以後的運——可我二十六歲上家業就先破了,變卦如何管得著?照他排大限,三十五歲到四十歲走在第二爻兄弟帶勾陳的位上,兄弟是劫財之神、勾陳主牽絆,按理該更壞,我怎麼反倒從那時起漸得安穩?再說互卦:這一卦互出巽木,巽在離宮為父母、是文書;外面互出兌金,在離宮為妻財。既然互卦裡文書、妻財兩樣都有,為什麼我雙親早亡、中年又喪妻?可見大限小限與互卦這幾套,都經不起實事一驗。

若依張星元之法,不過惑人,曰終身卦要如是推算,大限小限不比尋常小卦,酬謝宜多。究竟禍褔吉凶並無絲毫之驗。後人若卜終身者,當知興癈大局報於卦,刑傷克害、際遇機緣報於爻。若年年如是、月月照常,而爻中不及,報應妄推,無淮莫若。名利禍褔壽夭逐件分占,便可顯而易見也,學者當用意推詳之。

照張星元那一套,不過是唬人罷了:他說占終身的卦要這樣推大限小限,不比尋常的小卦,所以謝儀也該多出。可究竟禍福吉凶,一絲一毫也不曾應驗。後人若要占終身,該明白一個道理:一生興衰的大局顯在卦體上,刑傷克害與際遇機緣顯在爻位上。若像他那樣年年照排、月月照套,而爻上根本沒有這一層影子,那便是憑空妄推,毫無準則(「無淮」即無準)。最穩妥的辦法,是把功名、財利、禍福、壽數、子息這些逐件分開來占,一件一卦,自然清楚明白。學者應當用心細推。

辟易林補遺家宅之謬

斷家宅之謬者,惟《易林補遺》之說。即如其以卦分旺相死沒:立春後艮旺、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干休、坎廢;春分後震旺、巽相等說。又云:凡看人宅六事,內外二卦皆臨旺相,爻內總無財官也主興隆;如臨死、囚、休、廢,總有財官、青龍、天喜亦無佳兆。

斷家宅最荒謬的,要數《易林補遺》。他把八卦按節氣分旺、相、胎、沒、死、囚、休、廢八等:立春以後艮卦旺、震卦相、巽卦胎、離卦沒、坤卦死、兌卦囚、乾卦休、坎卦廢;春分以後則震卦旺、巽卦相,其餘依次推移。他又說:凡看人家宅院六樁事,只要內外兩個三畫卦都臨旺相,縱使爻中全無妻財官鬼,也主家道興隆;反過來若臨死、囚、休、廢,縱然爻中有財有官、又有青龍天喜,也沒有好兆頭。這等於把六爻的吉凶完全交給八卦的節氣旺衰去決定。

試問倘立春後卜得頤、小過、蠱、漸、恆、益等卦,俱值旺相胞胎,必斷其富貴無窮之好;如卜得晉、明夷、臨、萃、比、師等卦,必斷其敗壞不止之凶。由此論之,生剋制化之理烏有,竟為吉凶禍褔快捷方式之法。

試問:立春以後搖得山雷頤、雷山小過、山風蠱、風山漸、雷風恆、風雷益這些卦,內外都是艮震巽,正當旺、相、胎之位,照他的說法就一律斷作富貴無窮;搖得火地晉、地火明夷、地澤臨、澤地萃、水地比、地水師這些卦,內外多是坤離兌,正當死、沒、囚之位,就一律斷作敗壞不止。照這樣論,生剋制化的道理還有什麼用?他這不過是把吉凶禍福化成了一條省事的捷徑罷了。

其謬猶可,其大謬者,以官爻為家主之爻,又以五爻為家主之爻。倘遇官爻壞、五爻好,則家主之吉凶何分?據云子孫動則廣進家資,此一句繫古法也,雖則不謬,然以官鬼為家主,則子孫不可動,動則克傷官爻矣。若據張星元之論,欲要進家業者,反欲克傷其父乎?

這還算小錯,最大的錯是:他一面拿官鬼爻當家主,一面又拿第五爻當家主。倘若碰上官鬼爻壞而第五爻好,家主的吉凶究竟以哪一個為準?他又引古法說「子孫發動則廣進家財」——這一句本是古人的正法,並不算錯;可是他既然把官鬼當家主,子孫就萬萬動不得,一動便克傷官鬼、也就是克傷家主了。照張星元的講法,豈不是想添家業的人,反倒得先克傷自己的父親(家主)嗎?前後兩條自相牴牾。

又據云初為兒女,與雞、鵝、井連基地。試問初爻逄凶,兒女、雞、鵝、井泉、地基概凶矣,豈死雞鵝之家兒女亦必死乎?井必頹乎?墓必破乎?二言妻妾兼貓犬鼊及華堂。試問二爻逄凶,妻妾貓犬鼊與華堂概凶矣,豈死貓犬之家妻妾亦必至於死乎?死妻妾之家乃因鼊與華堂之礙乎?止陳兩爻之謬,其餘不及盡述。凡卜家宅,當以用神分別明白,後卷有家宅六爻分斷,學者詳之,庶無誤矣。

他又說初爻主兒女,同時又主雞鵝、水井與地基。試問:初爻一逢凶,難道兒女、雞、鵝、井泉、地基一齊都凶?那麼死了雞鵝的人家,兒女也必定要死嗎?井一定坍嗎?墳一定破嗎?他說二爻主妻妾,同時又主貓、狗、龜鱉與廳堂。試問:二爻一逢凶,難道妻妾、貓狗龜鱉與廳堂一齊都凶?死了貓狗的人家,妻妾也必定跟著死嗎?死了妻妾的人家,難道是因為龜鱉與廳堂礙著了嗎?這裡只舉兩爻之謬,其餘的說不盡。凡占家宅,應當把用神分辨清楚——問人口取六親,問屋宇取父母,問田土取勾陳之類——後面卷中另有「家宅六爻分斷」一節,學者細看,就不至於弄錯。

辟易林補遺婚姻嫁娶之謬

一婚姻嫁娶,惟《易林補遺》之說最謬:以內外卦、世應爻為主,以陰陽、財鬼爻為憑。凡男卜女家,內卦為夫、外卦為婦,又以世為夫、應為婦;凡女卜男家,以外卦為夫、內卦為婦,世爻為婦、應爻為夫等說,使後學無定見。假如男家卜婚姻,或遇外卦凶而應爻吉,此婚姻亦好亦不好,究竟可配不可配耶?

講婚姻嫁娶,最荒謬的仍是《易林補遺》。它以內外兩個三畫卦和世應兩爻為主,以爻的陰陽、妻財與官鬼為憑:男家占女家,就說內卦是夫、外卦是婦,同時又說世爻是夫、應爻是婦;女家占男家,就說外卦是夫、內卦是婦,同時又說世爻是婦、應爻是夫。一件事立兩套標準,後學便無所適從。試想男家來占婚事,若碰上外卦凶而應爻吉,照他的說法,這門親事既好又不好,究竟配得配不得?

今人宗之,不問父母叔伯為卜子侄女婚,不問兄弟母舅為卜甥弟女婚,一概以世應論夫婦、官鬼妻財為夫婦,不以用神生剋制化之理定其夫婦之吉凶,大失先天妙旨。

如今的人奉行這一套,不去分辨來占的是父母叔伯替子侄女兒問親,還是兄弟舅父替外甥弟妹問親,一律拿世爻應爻當作夫婦、拿官鬼妻財當作夫婦,從不按用神的生剋制化去定這對夫婦的吉凶,這就大大違背了《易》的本旨。占婚的第一步,本該先弄清「誰替誰問」:自己問自己的婚,才用世與官(或世與財);替子女問,就該用子孫爻。

孰知世應財官各有分別:世爻為我家,應爻為彼家。女人自卜嫁此郎為夫,當以官爻為夫,世為自己,官世相生相合,官陽世陰,此謂之得地。男人自卜娶此女為妻,當以財為婦,世為自己,財世相生相合,財陰世陽,亦謂之得地。

要知道世應與財官各有分工:世爻代表我這一家,應爻代表對方那一家。女子自己占嫁給這個人做丈夫,就以官鬼爻為夫、世爻為自己;官鬼與世爻相生相合,而且官鬼是陽爻、世爻是陰爻,男陽女陰各得其位,這叫「得地」,是上好的配合。男子自己占娶這個女子為妻,就以妻財爻為婦、世爻為自己;妻財與世爻相生相合,而且妻財是陰爻、世爻是陽爻,也叫「得地」。反過來官陰世陽、財陽世陰,便是陰陽失位,縱有生合也要打折扣。

或父母尊長輩為子孫婚,欲配某家女為媳,以子孫為用神。世上子孫或陽象,子孫皆指言我家之男也;應上子孫或陰象,子孫皆指言彼之女也。無沖破、有生合,自然可配,夫婦和諧;無生合、有沖剋,自然夫婦不睦;或休囚,或受克,自然不壽。

若是父母尊長替子孫議婚,想娶某家的女兒作兒媳,那就以子孫爻為用神。世爻一邊的子孫,或是陽爻的子孫,指的是我家的男子;應爻一邊的子孫,或是陰爻的子孫,指的是對方的女兒。兩下若沒有沖破而有生合,自然可以婚配、夫婦和諧;若沒有生合反有沖剋,自然夫婦不和;若這一爻休囚無氣,或者受克太重,自然壽數不長。可見替子女占婚,取的是子孫爻,與自己占婚取官取財全然兩路。

如父為子婚,世位而受傷者,自然悖逆而刑翁;財爻而受生者,自然孝順而益姑。或為弟娶妹嫁者,皆以兄弟爻為用神也。曾於午建乙卯日父為女擇婿,得否卦安靜。一人執此卦問,予曰:世陰應陽,官星旺令,卦得六合,日辰持財,財官相生,六爻安靜,是必佳乎?

再細分:父親替兒子議婚,若世爻(父親自己的位置)受傷,將來這媳婦必定忤逆而克公公;若妻財爻(媳婦)受生有氣,將來必定孝順而有益於婆婆。至於替弟弟娶親、替妹妹出嫁,都以兄弟爻為用神。下面舉一例:某年午月乙卯日,有父親替女兒擇婿,搖得天地否卦,六爻安靜。有人拿這一卦來問我,我先把好的一面數了一遍:世爻是陰、應爻是陽,陰陽得位;官鬼當令而旺;卦又是六合;日辰卯木正持妻財;財官相生;六爻安靜不動——照這些看,豈不是一門好親事?

予曰:若依張星元論是佳偶也,子孫伏而旬空,是必無子息也。據予斷:子水子孫伏陰爻未土之下,惟恐令愛不壽耳。其人不然而去,後成婚不久,此女病故。

我接著說:若照張星元的路數去論,這確是一對佳偶;至多說一句子孫爻既伏藏又落旬空,將來沒有子嗣罷了。但依我的斷法:所占的是父親替女兒擇婿,用神當取子孫(女兒);這卦的子水子孫伏在初爻未土這個陰爻之下,未土克子水,是「飛來克伏」,伏而受克又值旬空——只怕令愛的壽數不長。來問的人不以為然,逕自去了;後來成婚沒有多久,這個女兒就病故了。

占事 父為女擇婿 卦名 天地否 卦宮 乾金 空亡 子丑 缺爻 子水孫爻 六獸·世應·卦爻·干支·六神·干支·六神·伏神·卦身·日辰·月建·太歲 武   戌父      乙|午 虎(應)申兄      卯 蛇   午官 陳   卯財 雀(世)巳官   [伏] 龍   未父   [子孫]

這是上文那一卦的課盤。所占是「父為女擇婿」,卦得天地否,屬乾宮金,旬空是子、丑,卦中所缺的正是子水子孫一位。占時為乙卯日、午月。六爻自上而下:上爻玄武戌土父母;五爻白虎申金兄弟,是應爻;四爻螣蛇午火官鬼;三爻勾陳卯木妻財;二爻朱雀巳火官鬼,是世爻,底下注明有伏神;初爻青龍未土父母,底下伏著子水子孫。要害就在最下一行:女兒的用神子水子孫不上卦,伏在未土之下受克,本身又落旬空,日辰卯木也生不到它——外面看去財官相生、六合安靜,一派佳象,其實所問的那個人已經無根。這一卦最能說明王氏的主張:取錯用神,滿卦的吉象都是空的。

子水子孫伏陰爻未土之下,惟恐令愛不壽耳。其人不然而去,後成婚不久,此女病故。

再把斷語重述一遍作結:子水子孫伏在未土這個陰爻底下,土克水而伏神無救,所以只怕這位小姐壽數不長。那人當時不信,掉頭就走;後來成婚不久,這女兒果然病死。占婚而只顧看男家如何、財官如何,不去看所問之人(女兒)自身的用神,正是當時術家的通病。

又一人申月甲午日父為子擇媳,得復之噬嗑卦。予曰:應爻合成子孫局生世,不但嫁資豐厚,更可享其孝順之褔。後至巳年完婚,果孝順賢淑,贈嫁不凡。若據張星元之說官為夫,此卦寅木夫星月破,又被金局克,是必剋夫,何完婚已及廿十年,翁姑在堂,夫婦和諧,不惟子多,近已得孫矣。

又有一人,在申月甲午日替兒子擇媳,搖得地雷復變火雷噬嗑。我說:應爻發動,與別爻合成子孫一局而來生世爻——不但陪嫁豐厚,將來還能享這媳婦孝順之福。後來到巳年完婚,果然媳婦孝順賢淑,嫁妝也很不凡。倘若照張星元的說法,占婚一律以官鬼為夫:這卦的寅木夫星正當申月而月破,又被卦中合成的金局所克,那必定要剋夫;可事實是完婚已經二十年,公婆都還健在,夫婦和睦,不但兒子多,近來連孫子都有了。可見取用神必須按「誰替誰占」來定:這是父親替兒子娶媳,用神在子孫與妻財,不在官鬼。

占事 父為子擇媳 卦名 地雷復之火雷噬嗑 卦宮 坤土 空亡 辰巳 缺爻 巳父 六獸·世應·卦爻·干支·六神·干支·六神·伏神·卦身·日辰·月建·太歲 武 x 酉孫 巳父   甲|申 虎   亥財      午 蛇(應)x 丑兄 酉孫 陳   辰兄   [伏] 雀   寅官   [巳父] 龍(世)子財

這是上一段那一卦的課盤。所占是「父為子擇媳」,卦得地雷復變火雷噬嗑,屬坤宮土,旬空是辰、巳,卦中所缺的是巳火父母。占時為甲午日、申月。六爻自上而下:上爻玄武酉金子孫,畫「x」表示交爻發動,變出巳火父母;五爻白虎亥水妻財;四爻螣蛇丑土兄弟,是應爻,也發動,變出酉金子孫;三爻勾陳辰土兄弟,註明有伏神;二爻朱雀寅木官鬼,底下伏著巳火父母;初爻青龍子水妻財,是世爻。要看的是:應爻丑土動而變出酉金,與上爻的酉金、月建申金湊成巳酉丑金局,正是子孫成局;子孫生世爻子水,所以斷陪嫁豐厚、媳婦孝順。而寅木官鬼雖被申月沖破、又受金局所克,卻與本次所問無干,不必據以斷剋夫。

應爻合成子孫局生世,不但嫁資豐厚,更可享其孝順之褔。後至巳年完婚,果孝順賢淑,贈嫁不凡。後學當如是斷,庶無棄吉就凶,以致誤人婚配也。

把斷語再申明一遍:應爻發動而與別爻合成子孫一局,這一局又來生世爻,所以不但嫁妝豐厚,日後還能享媳婦孝順的福氣;後來到巳年完婚,果然賢淑孝順,陪嫁不凡。後學斷婚姻應當照這個法子——先認準所問之人的用神,再看它的生克成局——才不至於把吉象丟開、專挑凶象去講,白白耽誤人家的姻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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