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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刪卜易 · 第 6 卷

清 · 野鶴老人 · 第 6 卷 / 17

兩現章第三十二

用神兩現,如占父母卦中兩爻父母者是也。舍其休囚,用其旺相,舍其靜爻,而用動爻,舍其月破,而用不破,舍其旬空,用其不空,舍其被傷,用其不傷。此古法也。得其驗者,應乎旬空月破,舍其不空,而用旬空,舍其不破,而用月破。

所謂「用神兩現」,是指卦中同一位六親出現了兩爻,譬如占父母而卦裡有兩個父母爻。舊法的取捨是:舍休囚而取旺相,舍靜爻而取動爻,舍月破而取不破的,舍旬空而取不空的,舍被傷克的而取不受傷的。這是古法。可是野鶴老人親試所得,應驗的反倒常在旬空、月破那一爻上:捨了不空的去用旬空的,捨了不破的去用月破的。

如未月庚子日占求財得風天小畜 兄弟卯木′ 兄弟卯木′ 子孫巳火′ 子孫巳火′ 妻財未土″應 妻財未土″應 妻財辰土′ 妻財辰土′ 兄弟寅木′ 兄弟寅木′ 父母子水′世 父母子水′世 應臨月建之財以克世,許之必得,彼問何時到手,餘以次日辛丑沖動未財日得,卻得於辰土出空之日,此乃舍其不空而用旬空。

如未月庚子日占求財,搖出風天小畜,六爻安靜:上爻兄弟卯木,五爻子孫巳火,四爻妻財未土(應爻),三爻妻財辰土,二爻兄弟寅木,初爻父母子水(世爻)。卦中財爻兩現。應爻未土財正臨未月的月建,土來克世爻子水;財爻克世主財必到手,野鶴老人便許他一定得財。那人問何時到手,野鶴老人本以為第二天辛丑日丑未相沖,沖動未土財爻便得;結果卻得在三爻辰土出空的那一日。這就是捨了不空的未土,反而應在旬空的辰土上。

未月甲午日占升遷得師之渙卦 父母酉金″應 動 子孫卯木′ 兄弟亥水″ 動 妻財巳火′世 官鬼丑土″ 官鬼未土″ 妻財午火″世 妻財午火″ 官鬼辰土′ 官鬼辰土′應 子孫寅木″ 子孫寅木″ 斷曰:世爻極旺,既臨日建又得月令作官星而合世,但卦中官星兩現,一空一破,至辰年官而出空一定高升,然反吟於外卦,當得驗者,去而復來,果於辰年,調於河南,五月因他故,又調回楚,十月而升督府,十年兩調一升,皆應實空之年也。

未月甲午日占升遷,搖出地水師變風水渙。自上而下是:上爻父母酉金(應爻,發動,變子孫卯木),五爻兄弟亥水(發動,變妻財巳火,為變卦之世),四爻官鬼丑土(變官鬼未土),三爻妻財午火(世爻),二爻官鬼辰土(變卦中為應),初爻子孫寅木。野鶴老人斷道:世爻午火極旺,既是甲午日的日建,又得未月月令生扶,未土還作官星來合世。只是卦中官星兩現,一個落空、一個逢破,要到辰年官星出空才一定高升。又因外卦成「反吟」,反吟主去而復返,所以還會調走再調回。後來果然辰年調到河南,五月因別的緣故又調回湖廣,十月升任總督。十年之間兩調一升,都應在填實空亡的年份上。

又如亥月丙午日母占子何日脫厄,得豫之歸妹 妻財戌土″ 妻財戌土″應 官鬼申金″ 官鬼申金″ 子孫午火′應 子孫午火′ 兄弟卯木″ 妻財丑土″世 子孫巳火″ 動 兄弟卯木′ 妻財未土″世 動 子孫巳火′ 餘見卦中三現子孫,俱生世爻,午逢日建而靜,兩爻巳火逢月破許巳年脫厄,乃實破之年也,果脫厄於巳年。此乃卦中用神三現,而用逢破之爻也。

又如亥月丙午日,母親占兒子哪天脫難,搖出雷地豫變雷澤歸妹。自上而下是:上爻妻財戌土(變卦中為應),五爻官鬼申金,四爻子孫午火(應爻),三爻兄弟卯木(變妻財丑土,為變卦之世),二爻子孫巳火(發動,變兄弟卯木),初爻妻財未土(世爻,發動,變子孫巳火)。母占子以子孫為用神。野鶴老人見卦中子孫三現,都來生世爻:四爻午火正當丙午日的日建卻安靜不動,二爻巳火與初爻所變的巳火都在亥月被沖,正是月破。他便許巳年脫厄,那是「實破」之年。後來果然巳年脫難。這就是用神三現而偏偏取那逢破之爻的例子。

野鶴曰:餘竟以月破而斷年者,非只此一卦也。因此位老夫人之長公棄封疆而歸,本人自身占過,申金子孫發動,動逢合乃應巳年;弟又占兄,申金兄動亦應巳年,此卦巳火子孫回頭生世,雖逢月破,合前二卦故敢許以巳年,以卜易者一則全其靈機達變,二則卦要留神記之,若不留心記得前卦,此卦午火日建生世,何不許其午年,況午歲又是合世之年,何敢許其巳年,許巳年者,因合前卦而斷也。

野鶴老人說:我拿月破之爻斷年份的,不止這一卦。這位老夫人的長子辭去封疆大吏之職回鄉,他自己先占過一卦,申金子孫發動,動而逢合(巳申相合),應在巳年;他弟弟又占哥哥,申金兄爻發動,也應在巳年。到這一卦,巳火子孫動而回頭生世,雖然逢著月破,合上前兩卦來看,所以才敢許巳年。學卜易的人,一要全憑靈機應變,二要把占過的卦留心記住。倘若不曾記得前兩卦,單看這一卦,午火既是日建又來生世,為什麼不許他午年?何況午年還是與世爻未土相合之年。之所以敢定巳年,正是合著前兩卦一併斷出來的。

星煞章第三十三

太乙貴人 甲戊兼牛羊,乙巳鼠猴鄉,丙丁豬雞位; 壬癸兔蛇藏,庚辛逢馬虎,此是貴人方。 假令甲戊庚日占卦,又中見丑未者,即是貴人。 祿神 甲日到寅,乙初到卯,丙戌祿在巳,丁己祿居午,庚祿居申,辛祿在酉。 假令甲日占卦,爻中見寅為祿;乙日占卦,爻中卯為祿,餘仿此。

先說「太乙貴人」,歌訣是:甲日戊日兼看牛羊,就是丑與未;乙日己日在鼠猴之鄉,就是子與申(原文作「乙巳」,當是「乙己」);丙日丁日在豬雞之位,就是亥與酉;壬日癸日藏於兔蛇,就是卯與巳;庚日辛日逢馬虎,就是午與寅——這些便是貴人所在。譬如甲日、戊日、庚日占卦,爻中見到丑或未,就是貴人。再說「祿神」:甲日祿在寅,乙日祿在卯(原文「乙初」當作「乙祿」),丙日戊日祿在巳(原文作「丙戌」),丁日己日祿在午,庚日祿在申,辛日祿在酉。譬如甲日占卦,爻中見寅便是祿;乙日占卦,爻中見卯便是祿,其餘類推。

驛馬 申子辰馬到寅,巳酉丑馬在亥,寅午戌馬居申,亥卯未馬在巳。 假令子日、申日、辰日占卦,爻中見寅即為馬,餘仿此。 天喜 春戌,夏丑,秋畏,冬未。 假令春天正月占卦爻中見戌即為天喜,三月雖以戌為天喜,又為月破,若發動於卦中扶助旺相之用神者,以之為喜,不以為破,餘仿此。

再說「驛馬」:申子辰日馬在寅,巳酉丑日馬在亥,寅午戌日馬在申,亥卯未日馬在巳。譬如子日、申日、辰日占卦,爻中見到寅就是驛馬,其餘類推。再說「天喜」:春天見戌,夏天見丑,秋天見辰(原文作「秋畏」,當是「秋辰」之訛),冬天見未。譬如春天正月占卦,爻中見戌便是天喜。到三月雖然仍以戌為天喜,可三月建辰、辰戌相沖,戌又成了月破;這時它若在卦中發動而扶助旺相的用神,就仍舊當天喜看,不作月破論,其餘類推。

諸書星煞最多,餘留心四十餘載獨驗貴人祿神驛馬天喜,然不能獨操禍福之權,用神旺者見之愈吉,用神失陷雖有如無。李我平曰:伏羲觀奇偶以判陰陽,文王以爻辭而斷凶吉,周公之後,決禍福於五行,易道窮矣,今兼吉凶煞星,不知起自何人。喪門拓墓大殺飛鷹,加此驗語驚人,往往全無應驗,易冒疾病章云:卜卦不死星煞不死用神煞(此處缺),出爾反爾,後學何從,即如此書得驗貴人祿神驛馬亦必附和用神之旺相,即不能獨操禍福之權。

各家書裡的星煞名目最多,野鶴老人留心四十多年,獨獨驗過「貴人」「祿神」「驛馬」「天喜」這四種;然而它們也不能單獨主宰禍福:用神旺相的,見了更吉;用神失陷的,雖有等於沒有。李我平說:伏羲觀奇偶之數以判陰陽,文王繫爻辭以斷吉凶,周公以後便用五行決禍福,易道到此已經說盡。如今又添上一堆吉凶煞星,不知起自何人。「喪門」「拓墓」「大殺」「飛鷹」,加上這些名目,斷語聽著駭人,卻往往全無應驗。《易冒》「疾病章」說「卜卦不死星煞不死用神煞」(此處底本有缺文),前後自相矛盾,叫後學依從哪一頭?就算本書驗過的貴人、祿神、驛馬,也必得附著用神的旺相才靈,終究不能單獨主宰禍福。

增刪《黃金策》千金賦 第三十四

予以為誠意先生千金賦曰:吉凶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剋制化之理,一言以敝之矣。 增刪《黃金策千金賦》第三十四 動靜陰陽,反覆變遷。前動變章註解明白。太過者損之斯成。舊注主事爻重複太多,事不專一,故宜損之。且如土為主事爻多,卦中多逢丑戌辰未,謂之大過,須待寅卯月日剋制土爻,然彼成事,或占時得遇寅卯日月亦好。

我認為劉基(世稱誠意伯)在《千金賦》裡說的那句「吉凶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剋制化之理」,已經把占卜的根本一言道盡了。以下是對《黃金策·千金賦》所作的增刪,列為第三十四章。賦文說「動靜陰陽,反覆變遷」,這一層道理前面的《動變章》已經註解得很清楚。賦文又說「太過者損之斯成」,舊註解釋道:主事之爻在卦中重複出現太多,事情就不專一,所以要用剋制的辦法把它減損下來。譬如以「土」為主事爻,而卦中丑、戌、辰、未四土層出不窮,這就叫「太過」,必須等到寅、卯木旺的月份日子來剋制土爻,那件事才辦得成;或者起卦當時正碰上寅卯日、寅卯月,也是好的。

野鶴曰:不獨後逢寅卯月日,得逢辰月辰日者,或許成事,何也?辰乃土之墓庫,謂之用爻重疊,須墓庫以收藏是也,餘仿此。不及者益之則利。何為不及?若主事爻只有一位,又不旺,謂之不及,其事難成。且如金為主事爻,若在夏天占得休囚死煞,若得日辰動爻生之,或得後來逢生助之日月,皆有利益,其事亦成。餘以此論是理。但要主事爻原有根蒂,衰而逢生者,如旱苗得雨也,勃然而興,故謂之有扶有助,衰弱休囚亦吉。只恐衰弱無助,休囚失陷,雖逢生合,亦難生矣,豈不聞制中弱主,難以為持。

野鶴老人說:不只是後來遇上寅卯月、寅卯日才能成事,遇上辰月、辰日一樣可以成事。為什麼?辰是土的「墓庫」,用神重疊太多時,正需要墓庫來收納藏蓄,其餘各行可以照此類推。賦文說「不及者益之則利」。什麼叫「不及」?主事之爻在卦中只出現一位,又不當令得地,這就叫「不及」,事情很難辦成。譬如以「金」為主事爻,若在夏天起卦,金正處「休囚」「死絕」之地,這時若得日辰或動爻來生它,或者後來遇上生扶它的月份日子,都對事情有益,事情照樣能成。我認為這個說法在理。但前提是主事爻本身要有根基,衰弱而逢生扶,就像乾旱的禾苗得了雨水,會勃然興起,所以說有扶有助時,即便休囚衰弱也算吉。最怕的是衰弱而毫無幫扶、休囚而徹底失陷,那樣即使遇到生合,也難以生發起來——豈不聞古人所說,被壓制之中的衰弱用神,是撐持不起來的。

生扶拱合,時雨滋苗。克害刑沖,秋霜殺草。前五行生剋、三合六合章、月將日辰章,三刑六害章,註解極明。長生帝旺,爭如金谷之園。死墓絕空,乃是泥犁之地。前《生旺墓絕章》、《空亡章》詳之。日辰為六爻之主宰,月將是萬卜之提綱。前《日辰月將章》詳之。

賦文說:得到「生」「扶」「拱」「合」,就像及時雨滋潤禾苗;遭到「克」「害」「刑」「沖」,就像秋霜摧折野草。這幾層道理,前面的《五行生剋章》《三合六合章》《月將日辰章》《三刑六害章》都註解得十分明白。賦文又說:用神處在「長生」「帝旺」之地,如同身在石崇金谷園那樣的富貴之鄉;落到「死」「墓」「絕」「空」之地,就如同墮入泥犁地獄。這兩句在前面的《生旺墓絕章》和《空亡章》裡講得很詳細。賦文再說:日辰是六爻的主宰,月建是萬般占卜的總綱,這一層前面的《日辰月將章》已有詳解。

最惡者歲君,宜靜不宜動。歲君乃當年之太歲是也。或旺動暗沖剋世爻,占年運者,必須是一年中的大事。占官事的,一定得是朝廷的大事,占卜升遷官運以及占卜面聖朝君,或者占卜向聖上請功的,皆宜太歲生合世爻,動而生世更吉。最忌刑沖剋世。除此數占之外,皆與他要等也。何也?太歲雖司一年之令,尊而不親,難仰吉凶,皆不及日月。古以太歲不理家庭瑣事,此理是也。所以太歲沖爻為歲破不以為凶,合爻為歲合不以為吉。爻之衰者,太歲不能生之,爻旺者太歲不能制之,遇月破者即破,逢旬空者旬空,此非月建日建力也?

賦文說:最可畏的是「歲君」,它宜靜不宜動。所謂歲君,就是當年的太歲。太歲若旺相發動、暗中沖剋世爻,凡占一年運程的,所應必是這一年裡的大事;凡占官府之事的,所應必是朝廷層面的大事。占升遷官運、占覲見天子、占向朝廷報功請賞這幾類事,都以太歲生合世爻為宜,太歲發動而生世更吉,最忌太歲刑沖剋害世爻。除這幾種占問之外,其餘的事就不必把太歲看得那樣重。為什麼?太歲雖然主管一年之令,卻尊貴而不親近,吉凶應驗難以指望它,終究不如月建、日辰來得切實。古人說太歲不管家庭瑣事,這話是對的。所以太歲沖某爻叫「歲破」,不必斷為凶;太歲合某爻叫「歲合」,也不必斷為吉。爻衰弱時太歲生它不起,爻旺相時太歲也壓它不住;該逢月破的照樣破,該逢旬空的照樣空——可見真正起作用的,難道不是月建和日辰嗎?

野鶴曰:作當年禍福,不以為重,作後世之吉凶,其實不輕。且如主事爻屬木爻,卦中申酉金動,謂之木被金傷,縱使木旺金衰,目下可保無事,後遇申酉歲難免其殃。如巳月壬子日占鄉試得水地比 妻財子水″應  妻財子水″應 兄弟戌土′  兄弟戌土′ 子孫申金″  子孫申金″ 官鬼卯木″世  官鬼卯木″世 父母巳火″  父母巳火″ 兄弟未土″  兄弟未土″ 巳月父爻當月建文星旺矣,獨嫌官星持世,卯木旬空,許之卯科方得遂意。子年占,果於卯年登科。卯年者,太歲填實不空也。

野鶴老人說:把太歲看作當年禍福的主宰,分量並不重;把它看作日後應期的標誌,分量卻著實不輕。譬如主事之爻屬木,卦中申金、酉金發動,這叫「木被金傷」,縱然木旺金衰,眼下可保無事,將來碰上申年、酉年,那場災殃終究躲不掉。例如巳月壬子日為鄉試起卦,得《水地比》,六爻自上而下依次是:妻財子水(應)、兄弟戌土、子孫申金、官鬼卯木(世)、父母巳火、兄弟未土,六爻皆靜,沒有變卦。巳月正是父母爻的月建,主文章的文星旺極;只嫌官星卯木持世而又落「旬空」,所以我許他要到卯年那一科才能稱心。此卦占於子年,後來果然在卯年登科。應在卯年,是因為卯年太歲把空亡的卯木填實了。

不驗者身位,宜刪而不宜存。舊係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傷。原注有云,古用身世而不驗,故用卦身。野鶴曰卦身亦不驗,亦用世爻。或曰間有驗者。餘用世爻,百發無不百中也。然間有之驗,乃偶然湊合耳,何足為法。世為己,應為人,大宜生合。世為自己,應為他人,凡兼彼此之事,兼而用之,欲他扶助我者,喜應爻生合世爻。我欲代他而謀事者,亦世爻而生應也,兼彼此而不應也。

賦文原句作「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傷」,野鶴老人改成「不驗者身位,宜刪而不宜存」。舊注說:古人用「世身」不靈驗,所以改用「卦身」。野鶴老人說:卦身同樣不靈驗,還是該用「世爻」。有人說卦身偶爾也應驗。我一律用世爻,百發百中;那偶然一兩次的應驗,不過是碰巧湊合,怎麼能立為法則。賦文說「世為己,應為人,大宜生合」。世爻代表自己,應爻代表他人,凡牽涉雙方的事,兩爻要合看:希望對方幫扶我,就喜歡應爻來生合世爻;我要替對方謀事,則應當世爻去生應爻。只關自己一方的事,就不必牽扯應爻了。

如卯月辛巳占自陳何如 得恆之升 妻財戌土″應  官鬼酉金″ 官鬼申金″  父母亥水″ 子孫午火′  動  妻財丑土″世 官鬼酉金′世  官鬼酉金′ 父母亥水′  父母亥水′ 妻財丑土″  妻財丑土″應 余曰:酉官持世破而且空,又動出午火,相剋,不獨削職,須防五六月還見凶災。或曰,幸得世應相生,又變升卦,必相救解,余曰,自占自陳,與應何干,此迂腐之論也,果於五月下獄。

例如卯月辛巳日,有人為自己向朝廷「自陳」考核之事起卦,得《雷風恆》變《地風升》。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妻財戌土(應)、官鬼申金、子孫午火(發動)、官鬼酉金(世)、父母亥水、妻財丑土;變卦依次是官鬼酉金、父母亥水、妻財丑土(世)、官鬼酉金、父母亥水、妻財丑土(應)。我說:官星酉金持世,既逢月破又落旬空,卦中還動出午火來克它,不但要削職,還得防五六月間另有凶災。旁人說:好在世應相生,本卦又變成《升》卦,必定有人搭救化解。我說:自己為自己的事起卦,與應爻有什麼相干?這是迂腐之論。後來此人果然在五月下獄。

動為始,變為終,最怕交爭。動爻為事之始,變爻為事之終,不宜互相沖克。應位遭傷,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豈宜自己之謀。自占者,宜世爻旺相,或臨日月,或日月動爻扶助,或動而化吉,諸占皆吉。占他人以應爻為用,喜他旺者,宜臨旺相之地,又宜日月動爻以生扶;喜他衰者,宜臨墓絕空之鄉,及被日月動爻沖剋。世應俱空,人無準實。世空自己不真,應空他人不實,世應俱空,彼此皆無準實。內外競發,事必翻騰。卦中動爻少者,吉凶自有條理,容易剖斷。若內卦外卦紛紛亂動,則吉凶不定,必人情不常,事體反覆,全無定論,須再占一卦,合而決之。

賦文說「動為始,變為終,最怕交爭」:動爻代表事情的開端,變爻代表事情的結局,兩者不宜互相沖克。賦文說「應位遭傷,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豈宜自己之謀」:替自己占,宜世爻旺相,或世爻正當日建月建,或有日月動爻扶助,或發動而變出吉象,如此諸占皆吉。替別人占則以應爻為用神:希望對方興旺的,應爻宜居旺相之地,並得日月動爻生扶;希望對方衰敗的,應爻宜落在墓、絕、空之鄉,並被日月動爻沖剋。賦文說「世應俱空,人無準實」:世爻空則自己這邊不真,應爻空則對方那邊不實,兩爻俱空,彼此都靠不住。賦文說「內外競發,事必翻騰」:卦中動爻少,吉凶自有條理,容易剖斷;若內卦外卦紛紛亂動,吉凶便無從確定,必定人情反覆、事體翻騰,全無定論,這時須再起一卦,合兩卦而決斷。

世或交重,兩目自顧瞻於馬首。應如發動,一心似托於猿攀。舊注世應皆不動,動則反覆不常,如馬首,似猿攀,意以無寧。野鶴曰:吾不敢以之為是,亦不敢以為非。此乃用不旺,象不成之說也。若用爻得地,大象當成,世動不受剋制,應動三合世爻,圖事成之更速。

賦文說:世爻若發動,人就像兩眼盯著馬頭一樣心神不定;應爻若發動,對方的心思就像猿猴攀枝一樣無處安頓。舊注據此認為世應都以安靜為好,一動就反覆無常、不得安寧。野鶴老人說:這話我不敢斷定它對,也不敢斷定它錯。它講的其實是用神不旺、卦象不成時的情形。若用神得地、卦的大象本來就該成事,那麼世爻發動而不受剋制、應爻發動又與世爻結成三合,反倒辦事更快。

用爻有氣無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傷,凡謀不遂。用爻及主象,即主事之爻也。或旺有生扶,或有氣並無他爻剋制,事之必成。倘衰弱無力又逢剋制,雖則出現亦無用矣。爻遇旬空,逢沖而有用。旬空得遇日辰沖者,謂之沖空,實不為空,反為有用。倘動爻空者,日辰沖之更實。

賦文說「用爻有氣無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傷,凡謀不遂」。這裡的「用爻」和「主象」,指的都是主事之爻。它或者旺相而有生扶,或者雖不當令卻有氣且無別爻剋制,事情就必定能成;倘若它衰弱無力又受剋制,縱然現於卦上,也等於沒有。賦文說「爻遇旬空,逢沖而有用」:落旬空的爻若被日辰沖動,叫作「沖空」,其實已經不算空,反倒變得有用;如果落空的是動爻,日辰再來沖它,就更加落到實處。

合遭破以無功。舊注爻相合,如兩人同心,事必克濟。若日月動爻沖剋者,則為合處逢沖。須防小人挑唆,合好之中,以生疑忌。只在自為之事者,亦被旁人挑阻,我事難成。餘得驗者,凡三合六合,雖不宜目下日月動爻沖剋,又宜後來之月沖開。正所謂如逢合住,沖破成功。且如爻中寅與亥合,事若在申巳之日月方成其事,餘仿此。古之不動,宜為之合,非也,兩爻皆動,始為合。

賦文說「合遭破以無功」。舊注說:兩爻相合,如同兩人同心,事情必能辦成;若被日月動爻沖剋,就是「合處逢沖」,須防小人從中挑撥,本來和好的局面裡生出猜忌;即便是自己一個人的事,也會被旁人阻撓而難成。我驗證下來是這樣:凡「三合」「六合」,眼下固然不宜被日月動爻沖剋,卻又需要日後有月份把這個合沖開,正所謂「如逢合住,沖破成功」。譬如卦中寅與亥相合,那件事要到申月申日、巳月巳日才辦得成,其餘可以照此類推。至於舊說以為兩爻安靜就算相合,那是不對的——必須兩爻都發動,才真正構成合。

動空化空,皆成凶吉。舊係必成凶。餘得驗者,動不為空,動而化空,亦不為空,吉凶皆應沖空實空之日,予故更之。刑合克合,終見乖淫。舊注合者,和合也。見之為吉,殊不知合中有刑有克,畢竟不合。用午字為財爻,寅為福神,因午字帶自刑,名為刑合,不以為合,而為刑也。野鶴曰:午既自刑,乃自有刑害之禍,得福神而作合,是救解其禍矣,反不為吉者,非也。余嘗得驗,世爻午火,化未相合,已定重刑,後競得釋放,免於災禍。動逢合而絆住。舊注忌神動逢日月相合,則不成凶。原神動逢日月合住則不濟事。此亦有理,餘得驗者,後逢沖開之日月,吉凶俱成。

賦文原句作「動空化空,皆成凶」,野鶴老人改為「皆成凶吉」。我驗證的結果是:爻一發動就不再算空,發動而變出空爻也不算空,是吉是凶都應在沖空或填實的那一天,所以我把這一句改了。賦文說「刑合克合,終見乖淫」。舊注說:合就是和合,見之為吉;卻不知合中夾著刑、夾著克,終究算不得真合。譬如以午為財爻、以寅為福神,因為午帶「自刑」,這就叫「刑合」,不能當合看,只能當刑看。野鶴老人說:午既然自刑,本來就自帶刑害之禍,如今得福神來與它作合,正是把這場禍解開,反倒斷為不吉,這就錯了。我親驗過:某卦世爻午火,變出未土與它相合,當時已經定了重刑,後來竟獲釋放,免於災禍。賦文說「動逢合而絆住」。舊注說:忌神發動而被日月合住,就凶不起來;原神發動而被日月合住,就幫不上忙。這話也有道理。我驗到的是:等後來沖開這個合的月份日子,該吉該凶的就都兌現了。

如未月庚寅日占官運。 官鬼未土″  兄弟子水″應 父母酉金′  官鬼戌土′ 兄弟亥水′世  動  父母申金″ 兄弟亥水′  兄弟亥水′世 官鬼丑土″  官鬼丑土″ 子孫卯木′應  子孫卯木′ 斷曰:世臨亥水,今歲子年,太歲拱扶,九五酉金,雖不發動,亦有生意。世爻又化回頭生,又得日辰相合,六爻未土官星當權得令,仕途平坦,如順水行舟也。惟疑權操兩省,不為不當,如何兄爻持世,財伏被克,此美中不足也。公問,後日何如。余曰:防巳年太歲沖害,刑申,不無蹭蹬榮歸之日,只落得四海一空囊耳。果於巳年被論,宦囊消索。此乃世逢合而絆住,逢沖之年月則開。

例如未月庚寅日占官運。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官鬼未土、父母酉金、兄弟亥水(世,發動)、兄弟亥水、官鬼丑土、子孫卯木(應);變卦依次是兄弟子水(應)、官鬼戌土、父母申金、兄弟亥水(世)、官鬼丑土、子孫卯木。我斷道:世爻是亥水,當年為子年,太歲子水拱扶世爻;五爻酉金父母雖未發動,也有生世之意。世爻又變出申金,成「化回頭生」,還與日辰寅木相合。上爻未土官星當權得令,仕途平坦,如順水行舟。只是他手握兩省之權,論地位並非不當,可是兄爻持世、財爻伏藏受克,這是美中不足。他問日後如何,我說:要防巳年太歲沖亥、又刑變出的申金,只怕有蹉跌罷官歸鄉的一天,到頭來兩袖空空。後來果然在巳年被參劾,宦囊耗盡。這正是世爻「逢合而絆住」,一到沖開這個合的年月,事情便發作了。

靜逢沖而暗興。暗動章註解極明。入墓難克。舊注墓者,滯也。忌神入墓不克用神。且如木為用神,金為忌神,若在丑日占者,金入墓矣,焉能克木。卦中動出丑爻,亦向此推。金爻動而化丑亦是,餘仿此。

賦文說「靜逢沖而暗興」,這一層前面的《暗動章》註解得極清楚。賦文說「入墓難克」。舊注說:墓就是停滯,忌神一入墓便克不動用神。譬如以木為用神、以金為忌神,若在丑日起卦,金入丑墓,還怎麼克木?卦中動出丑爻,也照這個道理推;金爻發動而變出丑土,同樣如此,其餘可以類推。

野鶴曰:是則是也,屢見後逢沖開墓庫日,依然木被金傷。帶旺非空。旺者乃旺之爻而遇旬空不作空論,倘遇本日之日辰沖者,謂之空逢沖而有用,遇後日之日辰沖,謂之沖起,過此一旬而出空者,謂之填實,但不為之空也,倘若發動更不為空。

野鶴老人說:這話對固然是對,但我屢次見到,等後來沖開墓庫的那一天,木照樣被金所傷。賦文說「帶旺非空」:爻本身旺相而又逢旬空,就不能當空看。若在起卦當日就被日辰沖,叫作「空逢沖而有用」;若在此後某日被日辰沖,叫作「沖起」;過了這一旬走出空亡,叫作「填實」——這幾種情形都不算空。倘若這爻還發了動,那就更不算空。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此指主事爻而言,且如主事爻無氣本為不美,若得日辰與動爻生扶拱合,即為得助,與前不及者益之則利相同。貪生貪合,刑沖剋害皆忘。此亦指主事爻而言,且如主象臨卯木,遇申爻動而克之,卦中動出亥水,申金貪水之生,不來克木。又如主事爻臨子水欲卯木動而相刑,若得旁爻動出戌字,卯與戌合,不來刑子,此乃貪合忘刑。又如用爻臨巳字,卦中動出亥水,動克一火,若得卯木同動,亥卯未合成木局,反來生火,亦謂之貪合忘克忘沖,餘皆仿此。

賦文說「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這是就主事之爻講的。譬如主事爻本來無氣,算不得好,但若得到日辰與動爻的生、扶、拱、合,就叫「得助」,與前面「不及者益之則利」是同一個意思。賦文說「貪生貪合,刑沖剋害皆忘」,這也是就主事爻講的。譬如主象是卯木,遇上申金發動來克它,而卦中又動出亥水,申金貪著去生亥水,就顧不上克木了。又如主事爻是子水,本有卯木發動來刑它,若旁爻動出戌土,卯與戌相合,卯就不來刑子,這叫「貪合忘刑」。再如用神是巳火,卦中動出亥水來克這一點火,若同時卯木也動,亥卯未合成木局,木反過來生火,這叫「貪合忘克忘沖」。其餘情形都可照此類推。

別衰旺以明克合,辨動靜以定刑沖。衰旺克合,前五行生剋章及四時旺相章中已註明白。動靜刑沖,前動變章已註明。併不併因多字眼,合非合因少支神。舊注卦爻既成,未免有刑沖併合,然多一字不成其名,少一字亦不成刑沖併合之名也。且如子日卜卦,卦中有一子字而謂之並,若有二字則分開而太過也,名雖為並,其實不能並之,二午則不沖,二卯則不刑,二巳則不克,此多一字,不成刑沖剋害之名。野鶴曰:若爻中二子不合二丑,名為合,不成者,亦有理也。若以日辰不能並爻出之二子不能沖爻中之二午者非也,日月如天,無處不沾雨露,不然何以為之巡查六爻之善惡。

賦文說「別衰旺以明克合,辨動靜以定刑沖」。衰旺與克合,前面的《五行生剋章》和《四時旺相章》已經講明白;動靜與刑沖,前面的《動變章》也已註明。賦文說「併不併因多字眼,合非合因少支神」。舊注說:卦爻既已排定,難免有刑、沖、並、合,但多出一個字就不成其名,少一個字也不成其名。譬如子日起卦,卦中只有一個子字,才叫「並」;若有兩個子字,力量分散反而太過,名義上叫並,其實並不起來。同樣,卦中兩個午就不算沖,兩個卯就不算刑,兩個巳就不算克——這是多一個字便不成刑沖剋害之名。野鶴老人說:若講卦中兩個子對兩個丑、名為合而其實合不成,這還講得通;但若說日辰「並」不了卦中的兩個子、沖不動卦中的兩個午,那就錯了。日月如同上天,無處不沾其雨露,否則又憑什麼說它巡查六爻的善惡呢?

即如丑月壬子日占訟 父母戌土′  父母戌土′ 兄弟申金′應  兄弟申金′應 官鬼午火′  官鬼午火′ 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世  官鬼午火″世 父母辰土″  父母辰土″ 斷:世臨午火,子日沖之,休囚為日破,不為暗動,今日若審,必有責罰,果於本日見官責杖二十,此即卦見二午,豈可謂之一子不沖二午耶,又曰寅巳申為三刑,若有寅巳二字,而無申字,或有寅申二字,而無巳字,但少一字,不成三刑,又曰亥卯未為三合,卦有二,內少一字者,不成三合。

就如丑月壬子日為一樁官司起卦,六爻自上而下是:父母戌土、兄弟申金(應)、官鬼午火、兄弟申金、官鬼午火(世)、父母辰土,六爻皆靜。斷語是:世爻午火,子日來沖它,午火在丑月休囚無氣,這一沖便成「日破」,不能當「暗動」看,今天若過堂受審,必挨責罰。當天果然見官,被杖責二十。這一卦裡明明有兩個午,怎麼能說一個子沖不動兩個午呢?舊注又說:寅、巳、申為三刑,若卦中只有寅、巳而無申,或只有寅、申而無巳,少一個字就不成三刑;又說亥、卯、未為三合,卦中只有其中兩位而缺一位的,就不成三合。

野鶴曰:此二者皆非其說,殊不知虛一待用,待後時之月日可以填之。如巳月未日占久病得困之兌卦 父母未土″  父母未土″世 兄弟酉金′  兄弟酉金′ 子孫亥水′應  子孫亥水′ 官鬼午火″  父母丑土″應 父母辰土′  妻財卯木′ 妻財寅木″世  動  官鬼巳火′ 斷曰:世爻寅木化出巳爻,寅能刑巳,三刑少申字,防申日之危,果卒於申日,此乃少一字,得後來之申日補之,豈可謂少一字不成三刑耶。

野鶴老人說:這兩條說法都不對,殊不知卦中可以「虛一待用」,缺的那一位自有後來的月份日子去填補。例如巳月未日為一場久病起卦,得《澤水困》變《兌為澤》。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父母未土、兄弟酉金、子孫亥水(應)、官鬼午火、父母辰土、妻財寅木(世,發動);變卦依次是父母未土(世)、兄弟酉金、子孫亥水、父母丑土(應)、妻財卯木、官鬼巳火。斷語是:世爻寅木變出巳火,寅能刑巳,寅巳申三刑只缺一個申字,須防申日之危。此人果然死在申日。這就是卦中少一字、由後來的申日補上,怎麼能說少一字便不成三刑呢?

如酉月乙巳日占升遷得澤地萃之天地否 父母未土″  動  父母戌土′應 兄弟酉金′應  兄弟申金′ 子孫亥水′  官鬼午火′ 妻財卯木″  妻財卯木″世 官鬼巳火″世  官鬼巳火″ 父母未土″  父母未土″ 斷曰:巳火官星持世由臨日建,卜書曰官臨日月即升,且巳日沖動亥月與發動之未爻,欲成三合,因少卯字,明年卯月必升,此乃虛一待用,果升於卯月,豈可謂之少一字不成三合耶。

例如酉月乙巳日占升遷,得《澤地萃》變《天地否》。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父母未土(發動)、兄弟酉金(應)、子孫亥水、妻財卯木、官鬼巳火(世)、父母未土;變卦依次是父母戌土(應)、兄弟申金、官鬼午火、妻財卯木(世)、官鬼巳火、父母未土。斷語是:巳火官星持世,又正當日建,卜書說「官臨日月即升」;而且巳日沖動了四爻亥水,加上發動的未土,眼看要湊成亥卯未三合,只差一個起作用的卯字,所以明年卯月必定升遷——這正是「虛一待用」。後來果然升在卯月,怎麼能說少一字便不成三合呢?

爻遇令星物難我害。日辰月建章註解極明。伏居空地事與心違。伏,伏神也。伏也又空,諸事難成之象。舊存占驗丙申日占文書 子孫酉金″應 妻財亥水″ 兄弟丑土″ 兄弟辰土′世 官鬼寅木′  伏父母巳火 妻財子水′ 斷曰:以父母爻為用神,此卦六爻無父母巳火,父母伏於妻財寅木之下,又遇旬空,所以文書不成。野鶴曰:伏而又空,事之不成者是也。但此卦文書之不成者,非因空也,乃因飛神在寅,伏神在巳與申日作三刑之故耳,何也。申日沖動,寅木以生巳火謂之飛來生伏得長生,伏神既得長生,則為有氣不空,不然何以謂之飛不沖開亦枉然,餘故曰:非因空也,三刑也。

賦文說「爻遇令星物難我害」,這一層《日辰月建章》註解得極明白。賦文說「伏居空地事與心違」:「伏」指伏神,伏而又逢旬空,是諸事難成之象。舊書所存的占驗是:丙申日占一份公文,六爻自上而下為子孫酉金(應)、妻財亥水、兄弟丑土、兄弟辰土(世)、官鬼寅木(父母巳火伏在其下)、妻財子水。舊斷說:占文書以「父母」為用神,此卦六爻不見父母巳火,父母伏在二爻寅木之下,又逢旬空,所以文書辦不成。野鶴老人說:伏而又空、事情不成,這話本身不錯;但這一卦文書不成,原因並不在空,而在飛神是寅、伏神是巳,與起卦的申日湊成寅巳申三刑。為什麼這樣說?申日沖動了寅木,寅木便去生巳火,這叫「飛來生伏」,巳火又長生於寅,伏神既得長生,就是有氣而不為空了——否則「飛不沖開亦枉然」這句話又從何說起?所以我說:文書不成不是因為空,是因為三刑。

伏無提攜終徒耳,飛不沖開亦枉然。凡用神不現,伏於卦中,須宜月建日辰,沖開飛神,生合扶起飛神,即為有用。空下伏易於引拔。伏神不空而飛神空,易於出現,何也,飛神即空,乃上無壓住之爻也,而伏神再得月建日辰生扶拱合,脫然出矣。制中弱主難以維持。用爻休囚又被月建日辰制服,縱遇生扶,亦不濟事也。

賦文說「伏無提攜終徒耳,飛不沖開亦枉然」:凡用神不現於卦上而伏藏在卦中,必須靠月建、日辰把飛神沖開,並生合扶起伏神,伏神才算有用。賦文說「空下伏易於引拔」:伏神不空而飛神空,伏神就容易出頭。為什麼?飛神一落空,上面就沒有壓住它的爻了,伏神再得月建日辰的生、扶、拱、合,自然脫然而出。賦文說「制中弱主難以維持」:用神本已休囚,又被月建日辰壓服,縱然另有生扶,也無濟於事。

如辰月丙辰日占地下忽然起五色之光疑有古窖。 父母巳火′  官鬼寅木′應 兄弟未土″  妻財子水″ 子孫酉金′世  動  兄弟戌土″ 兄弟丑土″  動  子孫酉金′世 官鬼卯木′  妻財亥水′ 父母巳火′應  動  兄弟丑土″ 余曰:財伏而空,全無影響,伊曰:既是無財,何故有五色之光,余曰,乃妖氣也。彼時人人望財,議論紛紛,有曰子動爻中,兄弟交重偏有望,此卦兄動生子,子動生財,又是內卦合成金局生水旺,何曰無財。余曰,爾知其一,不知其二,子孫雖旺,不生無蒂之財。子水伏而有空,又被日月飛神剋制,財從何來,後競掘之,掘破缸一口,盡是瓦屑泥土。

例如辰月丙辰日,有人見地下忽然升起五色之光,疑心底下埋著古代的窖藏,為此起卦。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父母巳火、兄弟未土、子孫酉金(世,發動)、兄弟丑土(發動)、官鬼卯木、父母巳火(應,發動);變卦依次是官鬼寅木(應)、妻財子水、兄弟戌土、子孫酉金(世)、妻財亥水、兄弟丑土。我說:財爻伏藏而又落空,根本沒有什麼財。他說:既然無財,為何會有五色之光?我說:那是妖氣。當時人人盼著得財,議論紛紛,有人說卦書上講「子動爻中,兄弟交重偏有望」,這一卦兄爻動來生子孫、子孫動來生財,內卦又合成金局而水旺,怎麼能說無財?我說: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子孫雖旺,卻生不起無根的財;子水伏藏而又逢空,還被日辰月建與飛神剋制,財從哪裡來?後來果真挖了,只挖出一口破缸,裡面盡是瓦屑泥土。

日傷爻真罹其禍,爻傷日徒受其名。日月如天如君,六爻如臣如萬物。日辰能刑沖剋害得卦爻,而卦爻不能刑沖剋害日月。墓中人不沖不發。舊注大抵用爻入墓,則被阻滯,諸事費力難成,須得日辰動爻沖破或克破其墓,方有力也。

賦文說「日傷爻真罹其禍,爻傷日徒受其名」:日辰月建好比天、好比君主,六爻好比臣子、好比萬物;日辰能夠刑沖剋害卦爻,卦爻卻刑沖剋害不了日月,只是空擔一個名目。賦文說「墓中人不沖不發」。舊注說:大抵用神入墓,就處處受阻,諸事費力難成,必須靠日辰或動爻把這個墓沖破、克破,用神才使得上力。

如戊寅日占財得同人之乾卦 子孫戌土′應  子孫戌土′世 妻財申金′  妻財申金′ 兄弟午火′  兄弟午火′ 官鬼亥水′世  子孫辰土′應 子孫丑土″  動  父母寅木′ 父母卯木′  官鬼子水′ 用爻入墓,喜得日辰克破,後果得財。以用空入墓許以無財者,非也,殊不知雖空而遇沖,沖空則實,雖墓而克破,破墓則開。野鶴曰:此極有理,屢試屢驗,但要用神有力,方可許之,倘若用神休囚無氣,雖遇沖開之日,亦難發矣。

例如戊寅日占求財,得《天火同人》變《乾為天》。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子孫戌土(應)、妻財申金、兄弟午火、官鬼亥水(世)、子孫丑土(發動)、父母卯木;變卦依次是子孫戌土(世)、妻財申金、兄弟午火、子孫辰土(應)、父母寅木、官鬼子水。用神申金入丑墓,好在日辰寅木把丑土克破,後來果然得財。若只因用神既空又入墓便斷為無財,那是錯的;殊不知雖空而遇沖,沖空反而填實,雖入墓而墓被克破,破墓便開。野鶴老人說:這話極有道理,我屢試屢驗;但必須用神本身有力才可以這樣許他,倘若用神休囚無氣,縱然遇上沖開墓庫的日子,也難以發動。

如未月戊辰日占年運。 子孫酉金″  子孫酉金″ 妻財亥水″  妻財亥水″世 兄弟丑土″應  兄弟丑土″ 兄弟辰土″  動  子孫申金′ 官鬼寅木″  父母午火″應 妻財子水′世  動  兄弟辰土″ 斷曰:世爻子水是申子辰三合水局,不宜日月克世,世爻化回頭克,動爻辰土又克,此乃世爻休囚無氣也,卯年占,卒於午年,應午年者,世臨歲破之年也,豈可謂之墓中人不沖不發耶。

例如未月戊辰日占一年運程。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子孫酉金、妻財亥水、兄弟丑土(應)、兄弟辰土(發動)、官鬼寅木、妻財子水(世,發動);變卦依次是子孫酉金、妻財亥水(世)、兄弟丑土、子孫申金、父母午火(應)、兄弟辰土。斷語是:世爻子水與變出的申金、發動的辰土湊成申子辰三合水局,可惜日辰月建都來克世,世爻自身又變出辰土成「回頭克」,卦中動爻辰土再來克它,這是世爻休囚無氣之象。此卦占於卯年,此人死在午年。應在午年,是因為子水世爻到午年正逢「歲破」。可見怎麼能一味說「墓中人不沖不發」呢?

身上鬼不去不安。諸占最怕克世,獨官鬼持世者,若非職役之人,最宜日月動爻相沖克,反為吉矣,何也,非克世爻,乃克去身邊之鬼。如午月癸丑日占妻病 父母未土″  子孫子水″應 兄弟酉金′應  父母戌土′ 子孫亥水′  動  兄弟申金″ 妻財卯木″  妻財卯木″世 官鬼巳火″世  官鬼巳火″ 父母未土″  父母未土″ 問來人病得幾時,彼曰三月病起,余曰卯日財空,明日出空,必定退災,彼曰,醫空不藥矣。余曰,不妨,此卦亥水子孫獨發,克去世爻之鬼,應在明日寅日,寅與亥合,合起子孫之日,爾無憂也,果於次日退災,不藥而癒,亦不獨此,又因卯木財空,次日出空而退災。

賦文說「身上鬼不去不安」:諸般占問最怕克世,唯獨官鬼持世的時候,若不是當差吃公門飯的人,反倒最宜日月動爻來沖剋,這樣反而為吉。為什麼?因為它克的不是世爻本身,而是克去了纏在身邊的那個鬼。例如午月癸丑日占妻子的病,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父母未土、兄弟酉金(應)、子孫亥水(發動)、妻財卯木、官鬼巳火(世)、父母未土;變卦依次是子孫子水(應)、父母戌土、兄弟申金、妻財卯木(世)、官鬼巳火、父母未土。我問來人病了多久,他說三月裡病起的。我說:卯木財爻眼下落空,明天出空,一定退災。他說:藥石都不管用了。我說:不妨,這一卦亥水子孫獨發,克去了世爻身上的鬼,應在明天寅日——寅與亥合,正是把子孫合起來的日子,你不必憂慮。第二天果然退災,沒吃藥就好了。這還不止一個緣故,也因為卯木財爻本來落空,次日出空而退災。

曾如辰月戊子日占小舟過關恐盤阻得水地比變澤山咸卦。 妻財子水″應  兄弟未土″應 兄弟戌土′  子孫酉金′ 子孫申金″  動  妻財亥水′ 官鬼卯木″世  動  子孫申金′世 父母巳火″  父母午火″ 兄弟未土″  兄弟辰土″ 世爻之鬼,乃滿腹憂疑之象,申金克去身邊之鬼則無憂也。果於卯日過關,並無阻滯。

又如辰月戊子日,有人駕小船過關卡,怕被盤查阻留而起卦,得《水地比》變《澤山咸》。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妻財子水(應)、兄弟戌土、子孫申金(發動)、官鬼卯木(世,發動)、父母巳火、兄弟未土;變卦依次是兄弟未土(應)、子孫酉金、妻財亥水、子孫申金(世)、父母午火、兄弟辰土。世爻帶著官鬼,是滿腹憂疑之象;好在申金子孫發動,把身邊這個鬼克掉,就無可憂慮了。後來果然在卯日順利過關,毫無阻滯。

德入卦無謀不遂。舊注德者,得也,指與天地合其德。主事爻,天干地支上下相合是也,存有占驗。戌月己酉日占文書得小畜之蠱 兄弟卯木′  兄弟寅木′應 子孫巳火′  動  父母子水″ 妻財未土″應  妻財戌土″ 妻財辰土′  官鬼酉金′世 兄弟寅木′  父母亥水′ 父母子水′世  動  妻財丑土″ 謂五爻動出丙子,文書與世爻變出辛丑干支相合,應戊子日成其文書,餘以此論為多事之論。

賦文說「德入卦無謀不遂」。舊注說:「德」就是得,取「與天地合其德」之義;落到卦上,指主事之爻的天干地支上下相合。舊書存有一則占驗:戌月己酉日占公文,得《風天小畜》變《山風蠱》。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兄弟卯木、子孫巳火(發動)、妻財未土(應)、妻財辰土、兄弟寅木、父母子水(世,發動);變卦依次是兄弟寅木(應)、父母子水、妻財戌土、官鬼酉金(世)、父母亥水、妻財丑土。原斷說:五爻動出的變爻納干支為丙子,正是文書之象,與世爻變出的辛丑上下相合(丙辛相合、子丑相合),所以應在戊子日辦成文書。我認為這是節外生枝之論。

野鶴曰:鬼谷三才論含爻辭以五行以定禍福者乃用地支。既用地支,不得不以天干為配,未聞以天干而定吉凶。以天干配於地支者,欲全用周天甲子卦,又止於四十八爻。所以乾內卦甲坤之內用乙,乃十干之首,乾之外卦用壬,坤之外卦用癸,皆十干之尾。乾之內卦用子,與坤之外卦相合,坤之內卦用未,與乾之外卦相合。二老上下相映,陰陽相配,中包六子,甲乙之次者丙丁,用之於少男少女,艮與兌也。戊己用之於中男中女,坎與離也,庚辛用之於長男長女,震與巽矣,以全上下干支,此乃配偶之法也。故謂之渾天甲子。而禍福吉凶皆地支生剋制化克合刑沖以判之。今又以天干而判休囚者,每卦皆宜用也。何獨於此,況小畜變蠱五爻朱雀為文書,動臨巳火變出子水文書,而世爻臨子水父母,又為文書,酉日生之,化丑合之,疊疊文書旺動於卦中,便非干支相合,亦不能說無成,故曰多事之論。

野鶴老人說:《鬼谷三才》一派論爻辭、以五行定禍福,用的都是地支。既然用地支,就不得不配上天干,卻從沒聽說憑天干來判吉凶。給地支配天干,本意是想把周天六十甲子全用上,可六十四卦的爻位只裝得下四十八爻。所以乾卦內卦納甲、坤卦內卦納乙,甲乙是十干之首;乾卦外卦納壬、坤卦外卦納癸,壬癸是十干之尾。乾的內卦起於子,與坤的外卦相合;坤的內卦起於未,與乾的外卦相合。乾坤二老上下相映、陰陽相配,中間包著六個子女卦:甲乙之後是丙丁,配給少男少女,即艮與兌;戊己配中男中女,即坎與離;庚辛配長男長女,即震與巽。這樣把上下干支配齊,本是一套配偶之法,所以叫「渾天甲子」。至於禍福吉凶,一概由地支的生剋制化、克合刑沖來判定。如今忽然要拿天干來判休囚,那每一卦都該這麼用才對,何必單在這一卦上講?何況《小畜》變《蠱》一卦,五爻朱雀本主文書,動爻是巳火而變出子水父母,也是文書;世爻又坐子水父母,同樣是文書,酉日生它、變出丑土合它,重重文書旺動於卦中,就算沒有干支相合,也說不上辦不成。所以我說舊注是節外生枝之論。

忌臨身而多阻無成。忌即忌神,占不宜持世。如占官子孫為忌神,子孫持世求名不成,占財兄爻為忌神,兄爻持世,求財不獲。野鶴曰:此論極是。然餘得有驗者,兄爻持世化出財爻而得財,世臨財爻化出父母而見父。如巳月丙申日占財得未濟變鼎卦 兄弟巳火′應  兄弟巳火′ 子孫未土″  子孫未土″應 妻財酉金′  妻財酉金′ 兄弟午火″世  動  妻財酉金′ 子孫辰土′  官鬼亥水′世 父母寅木″  子孫丑土″ 此乃忌臨世位化酉財,即於酉日得財。

賦文說「忌臨身而多阻無成」。「忌」就是忌神,占事最不宜忌神持世。譬如占功名以子孫為忌神,子孫持世便求名不成;占錢財以兄弟為忌神,兄爻持世便求財不獲。野鶴老人說:這話極對。不過我也驗到過例外:兄爻持世而變出財爻,照樣得財;世爻坐財而變出父母爻,照樣見到父親。例如巳月丙申日占求財,得《火水未濟》變《火風鼎》。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兄弟巳火(應)、子孫未土、妻財酉金、兄弟午火(世,發動)、子孫辰土、父母寅木;變卦依次是兄弟巳火、子孫未土(應)、妻財酉金、妻財酉金、官鬼亥水(世)、子孫丑土。這正是忌神坐在世位而變出酉金財爻,於是就在酉日得了財。

又如申月戊午年占領文書得風雷益卦之家人 兄弟卯木′應  兄弟卯木′ 子孫巳火′  子孫巳火′應 妻財未土″  妻財未土″ 妻財辰土″世  動  父母亥水′ 兄弟寅木″  妻財丑土″世 父母子水′  兄弟卯木′ 此亦忌臨世位,即於酉日而得文書,同日子占父亦得此卦,亥日見父,其故何也,疑是動爻不克變爻之故耳。然亦無多見者,餘既得驗,不得不以告之,然非教後人之法也。諸占必以忌神持世多阻無成者為是。

又如申月戊午日為領取公文起卦,得《風雷益》變《風火家人》。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兄弟卯木(應)、子孫巳火、妻財未土、妻財辰土(世,發動)、兄弟寅木、父母子水;變卦依次是兄弟卯木、子孫巳火(應)、妻財未土、父母亥水、妻財丑土(世)、兄弟卯木。占文書以父母為用神,財爻正是它的忌神,這裡同樣是忌神坐世,卻在酉日領到了文書。同一天有人占父親,也得這一卦,結果亥日見到了父親。這是什麼緣故?我猜是動爻不克變爻的關係。這類例子並不多見,我既然親自驗到,不得不告訴大家,但它不能當作後人依循的法則。凡占,仍以「忌神持世多阻無成」為正解。

卦遇凶星避之皆吉。舊注凡值用神空凶,遇日月動爻沖剋者,謂之避空,反不遭其沖剋之害,舊存有占驗:六月壬子日占子病得姤之大過 父母戌土′  動  父母未土″ 兄弟申金′  兄弟酉金′ 官鬼午火′應  子孫亥水′世 兄弟酉金′  兄弟酉金′ 子孫亥水′  子孫亥水′ 父母丑土″世  父母丑土″應 謂父母旺動,用爻亥水子孫而無氣,本為凶兆,喜得用爻值旬空而避之,至丙子日而愈,蓋丙子者,則前面已過,又是亥水子孫值子日而臨帝旺故耳。

賦文說「卦遇凶星避之皆吉」。舊注說:凡用神落空而卦象凶,又遇日月動爻沖剋,這叫「避空」,用神反倒躲開了沖剋之害。舊書存有一則占驗:六月壬子日占兒子的病,得《天風姤》變《澤風大過》。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父母戌土(發動)、兄弟申金、官鬼午火(應)、兄弟酉金、子孫亥水、父母丑土(世);變卦依次是父母未土、兄弟酉金、子孫亥水(世)、兄弟酉金、子孫亥水、父母丑土(應)。原斷說:父母旺而發動,用神亥水子孫無氣,本是凶兆;喜的是用神正逢旬空而躲了過去,到丙子日病癒。因為到丙子日,凶險的時段已經過去,而且亥水子孫在子日正當帝旺。

野鶴曰:此論非理,諸占最惡者忌神,既動於卦中,禍已兆矣。用神靜者逢沖之日遭害;用神動者,逢合之日遭傷;用神破者,實破之日而遇;用神空者,出空之日相逢。是乃未曾出一可以避之,出空必遇其害,豈曰出空則前面已過,反不受其禍,此說悖也,謬也,餘得其驗者,原神動於卦中,用神空者,出空之日而得。忌神動於卦中,而用神空者,出空之日逢殃,屢占屢驗,獨近病逢空不論。凡占近病,用神得遇旬空者,不拘日月動爻克害,用神出空之日即愈。即獨此一事,論空不論克也。他占皆忌。此姤之大過,定是占於近病,不悟近病逢空,繼而曰諸事皆可避之,此誤後人也。

野鶴老人說:這個說法不合理。諸般占問最可惡的是忌神,忌神既已動在卦中,禍端就已經現形。用神安靜的,應在被沖的那一天受害;用神發動的,應在被合的那一天受傷;用神逢月破的,應在填實月破的那一天碰上;用神落空的,應在出空的那一天撞見。空亡期間不過是尚未出頭,並非可以躲避,一出空必定遇害,怎能說出空以後凶險已經過去、反而不受其禍?這說法悖理荒謬。我驗到的是:原神動在卦中而用神落空,出空之日就得償所願;忌神動在卦中而用神落空,出空之日就遭殃,屢占屢驗。唯獨「近病逢空」是例外:凡占新得之病,用神若逢旬空,不管日月動爻怎樣克害,用神出空之日就痊癒——只有這一件事是論空不論克,其他占問一概以空為忌。這個《姤》變《大過》的例子,必定占的是近病;舊注不懂近病逢空的道理,接著就說諸事都可以「避」,這是誤導後人。

爻逢忌殺敵之無傷。舊注忌爻發動,心事不利,若得日月動爻幫助用爻,可以敵之,不傷於彼,事亦可成,餘以此論是理。申月乙未日占脫役得損之節 官鬼寅木′應  動  妻財子水″ 妻財子水″  動  兄弟戌土′ 兄弟戌土″  子孫申金″應 兄弟丑土″世  兄弟丑土″ 官鬼卯木′  官鬼卯木′ 父母巳火′  父母巳火′世

賦文說「爻逢忌殺敵之無傷」。舊注說:忌神發動,心中所謀不利;若得日月動爻來幫助用神,就能與忌神相抗,不被它所傷,事情照樣能成。我認為這個說法在理。舊書所舉的例子是:申月乙未日為脫免差役起卦,得《山澤損》變《水澤節》。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官鬼寅木(應,發動)、妻財子水(發動)、兄弟戌土、兄弟丑土(世)、官鬼卯木、父母巳火;變卦依次是妻財子水、兄弟戌土、子孫申金(應)、兄弟丑土、官鬼卯木、父母巳火(世)。

謂世臨丑土,而子水財動生助寅木之鬼,木之鬼動而克世,喜得日辰未土、五爻變出戌土扶助世爻,可以敵其寅木之鬼,不能傷身。野鶴曰:以此作後人之法者,亦誤人也。何也,一重未土扶世,豈可敵其寅鬼傷身之惡煞耶?殊不知寅木鬼動,月建破之,未日墓之,此寅木之鬼破,保無事者也!此誤作戌未二土幫扶者,錯也!況變爻戌土從無幫助正卦之爻,作有一例,可以比之。

原斷說:世爻坐丑土,子水財爻發動去生寅木官鬼,木鬼發動來克世;好在日辰是未土、五爻又變出戌土,都來扶助世爻,足以抵擋寅木之鬼,不至於傷身。野鶴老人說:把這個當作後人的法則,同樣是誤人。為什麼?單憑一重未土扶世,怎麼抵擋得住寅鬼傷身這樣的惡煞?殊不知寅木官鬼雖動,卻被申月月建沖破、又被未日收進木墓,這個寅木之鬼本身已經破敗,所以才保得無事。舊斷誤認作戌、未兩土幫扶之力,是弄錯了。何況變爻戌土從來不會去幫助本卦的爻,把它當成一個可比照的例子,更是不通。

辰月乙未日占月令得泰之豐 子孫酉金″應  兄弟戌土″ 妻財亥水″  子孫申金″世 兄弟丑土″  動  父母午火′ 兄弟辰土′世  妻財亥水′ 官鬼寅木′  動  兄弟丑土″應 妻財子水′  官鬼卯木′ 世爻辰土,月建助之,丑土動而化回頭之生,又來扶助。雖則寅木鬼動而世爻旺相有助有扶可以相敵,然此後至辛丑日尚亦見其凶非,因一言觸怒上司,幾乎危殆,幸得解救。應解救者,因得日月之土幫扶也。

辰月乙未日占本月運程,得《地天泰》變《雷火豐》。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子孫酉金(應)、妻財亥水、兄弟丑土(發動)、兄弟辰土(世)、官鬼寅木(發動)、妻財子水;變卦依次是兄弟戌土、子孫申金(世)、父母午火、妻財亥水、兄弟丑土(應)、官鬼卯木。世爻辰土有辰月月建相助,丑土發動又變出午火成「化回頭生」,也來扶持世爻。雖有寅木官鬼發動,但世爻旺相、有助有扶,足以與之抗衡。饒是如此,到辛丑日還是出了凶事:此人因一句話觸怒上司,幾乎危殆,幸而得人解救。所以能夠解救,正是靠日辰月建的土來幫扶世爻。

主象休囚怕見刑沖剋害。主象旺相,尚難敵乎刑沖剋害之爻,況休囚耶?用爻變動忌遭死墓絕空。舊注死墓絕乃陷阱之地,若用爻動而化墓化絕化死化空者,不問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占病逢之,必死無疑。予得驗者,化墓化絕,若動爻旺相,或臨日月幫助,亦無大害,化墓者,沖開之日月而成,化絕者逢生旺之日月而就。至於化空之說,更得多驗,占謀事,實空之日必成。占近病,出空之日即愈。

賦文說「主象休囚怕見刑沖剋害」:主象即便旺相,尚且難以抵擋刑沖剋害之爻,何況休囚無氣?賦文說「用爻變動忌遭死墓絕空」。舊注說:死、墓、絕都是陷阱之地,用神發動而變出墓、絕、死、空的,不論公事私事、大事小事,一概不成;占病遇上,必死無疑。我驗到的卻是:變墓、變絕,只要動爻本身旺相,或者有日辰月建幫扶,也沒有大害——化墓的,到沖開墓庫的月份日子就成;化絕的,到生旺的月份日子就成。至於「化空」,我驗得更多:占謀事,填實空亡的那一天必成;占新得之病,出空的那一天就好。

用化用有用無用。舊主既有用爻,不可動而又化出來。謂之化去,或旁發出,皆不濟事。故雖有用,即如無用。一般占病尤忌。野鶴曰:此論非理。用爻若化進神,諸占皆吉。即使他爻動出者,再得此助幫扶,何謂無用。豈不知太過者損之斯成,有曰用爻重疊,得墓庫以收藏。如果用爻太多,待至傷損之日,墓庫之日,成之更穩,反曰無用。非也當刪。

賦文說「用化用有用無用」。舊注說:卦中既已有用神,就不該發動之後又變出一個用神來,那叫「化去」;旁爻另動出一個用神,也一樣不濟事,所以雖有用神等於沒有,占病尤其忌諱。野鶴老人說:這個說法不合理。用神若變出「進神」,諸占皆吉;即便是別的爻動出來的用神,也是又添一重幫扶,怎麼能叫無用?豈不知「太過者損之斯成」,又有「用爻重疊,得墓庫以收藏」的說法。如果用神真的太多,等到克損它的日子、收藏它的墓庫之日,事情反而成得更穩,怎麼反說無用?這一條不對,應當刪去。

空化空雖空不空。餘得驗者,不獨空化空則不為空,動亦不為空。動不為空,為禍為福,沖空實空之月日必應。養主狐疑,墓多曖昧。此亦長生沐浴之中之二位星是也。餘用生旺墓絕,其餘不驗。今之驗化出者亦驗生旺墓絕。墓者,滯也。用神動而化墓者,近病久病遇之,主昏迷之象。用神旺者,沖開墓庫之日則安。用神休囚,又被刑沖剋害者,難愈。逢空者,近病者愈,久病者凶。捕獲遇之,深藏難保。身命遇之,愚蒙不振。失脫遇之,暗藏不見。婚姻遇之,皆闇昧不明之象。若動爻化墓,墓神回頭克動爻,勿以闇昧論,乃凶兆也。忌回頭克我者是也。如若墓神為鬼,回頭克用,更凶。化養化病化胎又化沐浴俱不驗者刪之。

賦文說「空化空雖空不空」。我驗到的是:不但空爻變出空爻不算空,凡發動的爻都不算空;既然發動就不為空,那麼是禍是福,必定應在沖空或填實的那個月、那一天。賦文說「養主狐疑,墓多曖昧」,這裡的「養」與「墓」是長生十二位中的兩位。我只用長生、帝旺、墓、絕四位,其餘都不靈驗;如今檢驗爻的變化,也只有生、旺、墓、絕管用。墓的意思是停滯:用神發動而變出墓,無論近病久病遇上,都主神志昏迷之象;用神旺相的,到沖開墓庫那天就安好;用神休囚而又受刑沖剋害的,就難以痊癒。用神逢空,近病者愈,久病者凶。占緝捕拿人遇上入墓,是深藏難獲;占身命遇上,是愚昧不振;占失物遇上,是暗藏難尋;占婚姻遇上,都是曖昧不明之象。若動爻變出墓,而這個墓神反過來克動爻,就不能只當曖昧看,那是凶兆,也就是所謂「忌回頭克我」。倘若墓神又是官鬼,回頭來克用神,那就更凶。至於化養、化病、化胎、化沐浴這幾項,一概不靈驗,應當刪掉。

化生旺兮禍福有三。生者動爻化長生也。如亥水動化出申金,即化長生又回頭之生,化酉金者不曰化沐浴而曰化回頭之生,此二者動爻有氣化爻旺相,諸占皆吉,旺者,長生之第五位者是也。金木水火而化旺即是化進神,且如申金化酉金,亥水化子水,寅木化卯木,巳火化午火,主占無不亨吉。惟土寄生於申,旺於子水為進神,辰未土動而化出子爻者,乃為化旺,丑土化出子爻者,即為化旺,又為化合,諸占皆吉。化官鬼兮吉凶有二。動爻變出官,吉凶有二,何也?占功名者,世爻旺相,或臨日月或日月生扶動而變出官星,又無破損,乃為得官之兆也。世若休囚,受克動而變出官星者乃為變鬼,不惟難於王家食祿,須憂夢沉黃梁。

賦文說「化生旺兮禍福有三」。「生」指動爻變出自己的長生。譬如亥水發動而變出申金,既是化長生,又是回頭相生;變出酉金的,不叫化沐浴,也叫化回頭生。這兩種情形只要動爻有氣、變爻旺相,諸占皆吉。「旺」指長生十二位中第五位的帝旺。金木水火化旺就等於化進神,譬如申金變酉金、亥水變子水、寅木變卯木、巳火變午火,所占無不亨通。唯有土長生在申、帝旺在子,所以土爻變出子水才算進神:辰土、未土發動而變出子爻,是化旺;丑土變出子爻,既是化旺,又是子丑相合,諸占皆吉。賦文說「化官鬼兮吉凶有二」:動爻變出官鬼,吉凶要分兩種情形。占功名的人,世爻旺相,或世爻正當日辰月建,或有日月生扶,這時發動變出官星而無破損,是得官之兆;世爻若休囚受克,發動而變出官星,那就是「變鬼」,不但難於食朝廷之祿,還得擔心一場黃粱夢沉。

如戌月甲寅日占候選何時得缺,得益變騫 兄弟卯木′應  動  父母子水″ 子孫巳火′  妻財戌土′ 妻財未土″  官鬼申金″世 妻財辰土″世  動  官鬼申金′ 兄弟寅木″  子孫午火″ 父母子水′  動  妻財辰土″應 斷曰:世爻臨月破,又有寅日傷克,又有上爻中卯木克世爻,有克無生,世爻變出官星,其實是變鬼,果然在第二年寅月沒有中榜,正如神告曰:“命限危功名不必生矣”

例如戌月甲寅日占候補何時得到實缺,得《風雷益》變《水山蹇》。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兄弟卯木(應,發動)、子孫巳火、妻財未土、妻財辰土(世,發動)、兄弟寅木、父母子水(發動);變卦依次是父母子水、妻財戌土、官鬼申金(世)、官鬼申金、子孫午火、妻財辰土(應)。斷語是:世爻辰土正逢戌月月破,又被寅日克傷,上爻卯木也來克世,有克無生;世爻雖變出官星,其實是「變鬼」。果然到第二年寅月仍未得中,正如神明所告:命限已危,功名不必再指望了。

又如巳月壬申日占開店貿易 子孫酉金″世  動  官鬼寅木′ 妻財亥水″  妻財子水″世 兄弟丑土″  兄弟戌土″ 官鬼卯木″應  官鬼卯木″ 父母巳火″  父母巳火″應 兄弟未土″  兄弟未土″ 斷曰:占生意看財爻,此卦財臨月破,雖則子動生財,生之不起,況世與子孫,一同變鬼,不獨營運難圖,今秋必因子女以致官非。果於八月,因子賭博送官,子受杖刑而死。此應酉金子孫應變鬼。

又如巳月壬申日占開店做買賣。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子孫酉金(世,發動)、妻財亥水、兄弟丑土、官鬼卯木(應)、父母巳火、兄弟未土;變卦依次是官鬼寅木、妻財子水(世)、兄弟戌土、官鬼卯木、父母巳火(應)、兄弟未土。斷語是:占生意要看財爻,這一卦財爻亥水正逢月破,雖有子孫發動來生財,也生它不起;何況世爻連同子孫一起變成官鬼,不但生意難做,今年秋天還必定因子女惹上官司。果然到八月,兒子因賭博被送官,受杖刑而死。這應的正是酉金子孫變鬼。

忌回頭之克我。爻動化克者,如金爻動變火克金,木爻動變金克木,謂之回頭克也。覺子曰:餘存占驗,凡占回頭之克,占病、占壽、占年運,得之十有九死,亦有占名利、及占家庭得之亦見危亡,何也?其人大限至矣,自己無知猶有名利之求,如神戒曰:數之將盡,何用他求,警戒勿貪,庶幾不羅乎羅網,即使難以迴避,亦可保其正寢,疑神之告,乃此意耳。

賦文說「忌回頭之克我」:爻發動而變出克自己的五行,譬如金爻發動變出火來克金、木爻發動變出金來克木,這就叫「回頭克」。李文輝(號覺子)說:我所積存的占驗裡,凡遇回頭克,占病、占壽元、占一年運程的,十有八九是死;也有占名利、占家事而遇上它,同樣見到危亡的。為什麼?那人大限已到,自己卻懵然不覺,還在求名求利。這就像神明在告誡:氣數將盡,何必他求;警戒他不要貪求,或許還能不落羅網;即便躲不掉,也還能保個善終。我揣摩神明的告示,正是這個意思。

勿反德以扶人。古法相生須宜他生我,相剋還宜我克他。如占彼此兩家之事者,宜應爻生世。如占財者,宜財生世,如占官者,宜官生世。如世去生助他爻,洩盡自己之氣也。惡曜孤寒,怕日辰之並起。刑沖剋害之要即為惡曜,非諸星之凶煞。凡見此爻動而沖剋用神,若此星孤立無助,或休囚無力,雖則傷害用神,用神旺相可以敵之,必然無妨,得禍亦輕。惟怕日辰動爻助他為害,彼必狐假虎威,仗勢作惡,得禍不淺也。前月將日辰章內,最怕他爻增剋制,同此意耳。

賦文說「勿反德以扶人」:古法講相生要他來生我,相剋要我去克他。譬如占雙方之事,宜應爻生世爻;占求財,宜財爻生世爻;占功名,宜官爻生世爻。若反過來是世爻去生助別的爻,那就把自己的氣力全洩光了。賦文說「惡曜孤寒,怕日辰之並起」:這裡的「惡曜」指刑、沖、克、害之爻,並不是各種神煞。凡見這種爻發動來沖剋用神,只要它孤立無援,或休囚無力,雖然傷及用神,只要用神旺相就足以抵擋,必定無妨,縱有禍也輕。最怕的是日辰或動爻反過來助它為虐,那它就要狐假虎威、仗勢作惡,為禍不淺。前面《月將日辰章》裡說「最怕他爻增剋制」,講的正是同一個意思。

用爻重疊,喜墓庫以收藏。舊注用爻若無日辰動爻損之,必須得墓庫收藏,然後可得。舊存占驗。丁丑日占財 兄弟卯木′  動  妻財未土″ 子孫巳火′  官鬼酉金′ 妻財未土″應  動  父母亥水′世 妻財辰土′  官鬼酉金′ 兄弟寅木′  父母亥水′ 父母子水′世  動  妻財丑土″應 彼斷曰:卦有兩財,初爻上爻又化出兩財,日辰又是財,本為太過,喜得世爻上有辰字,乃為財庫,謂之財有庫以收藏,後主得財。餘以此論,極其得理,屢試屢驗,但不必卦中有庫,後來逢庫之日月亦成其事。

賦文說「用爻重疊,喜墓庫以收藏」。舊注說:用神若沒有日辰、動爻來損減它,就必須靠墓庫收藏,然後才能得手。舊書存有一則占驗:丁丑日占求財。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兄弟卯木(發動)、子孫巳火、妻財未土(應,發動)、妻財辰土、兄弟寅木、父母子水(世,發動);變卦依次是妻財未土、官鬼酉金、父母亥水(世)、官鬼酉金、父母亥水、妻財丑土(應)。原斷說:卦中本有兩重財爻,初爻和上爻又各變出一重財,日辰丑土也是財,本屬太過;喜的是卦中有辰土這個財庫,叫作「財有庫以收藏」,所以後來得財。我認為這個說法極有道理,屢試屢驗;只是不必非要卦中現成有庫,後來碰上庫神當值的月份日子,事情一樣辦成。

如午月戊午日占何日雨得地風升變恆卦。 官鬼酉金″  妻財戌土″應 父母亥水″  官鬼申金″ 妻財丑土″世  動  子孫午火′ 官鬼酉金′  官鬼酉金′世 父母亥水′  父母亥水′ 妻財丑土″應  妻財丑土″ 友人持此卦問余曰:今日占雨,父母不動,而丑土之財又化出午火回頭生,竟是大旱之年也。余曰:壬戌日必雨。友曰:父臨月建,陰雨連旬,今子孫臨月建,亦同此意,如何得雨?余曰:午火子孫臨日月旺之極矣,乃為用爻重疊,逢墓庫以收藏,故知戌必雨。果於戌日申時雨。

例如午月戊午日占哪天下雨,得《地風升》變《雷風恆》。本卦六爻自上而下是:官鬼酉金、父母亥水、妻財丑土(世,發動)、官鬼酉金、父母亥水、妻財丑土(應);變卦依次是妻財戌土(應)、官鬼申金、子孫午火、官鬼酉金(世)、父母亥水、妻財丑土。友人拿這卦問我說:今天占雨,父母爻不動,丑土財爻又變出午火成回頭生,看來是個大旱之年了。我說:壬戌日必定下雨。友人說:父母臨月建,尚且主陰雨連旬;如今子孫臨月建,道理相同,怎麼會下雨?我說:午火子孫既臨日辰又臨月建,旺到極處,這正是「用爻重疊」,須靠墓庫來收藏;午火墓在戌,所以知道戌日必雨。後來果然在戌日申時下雨。

事阻隔兮間發。舊注世應中間兩爻謂之間爻,動則事事阻隔。謂之兩爻在世應之中,動阻兩家之事,使彼此不能相通。又曰世應中間兩爻發動所求多阻隔。覺子曰:以此爻作為間爻試之果驗,但看所占何事,須是彼此兩家之事始可用之。婚姻以之為媒妁,詞訟以之為證,買賣以之為牙行,借貸成文以之為中保,舟車以之為附載。交遊以之為幫開,胎產以之為收生保姆。

賦文說「事阻隔兮間發」。舊注說:世爻與應爻之間的兩爻叫「間爻」,一動就事事阻隔;這兩爻夾在世應中間,一動便阻斷雙方的事,使彼此不能相通。又說世應中間兩爻發動,所求之事多有阻隔。李文輝說:把這兩爻當間爻來驗,果然應驗;但要看所占是什麼事,必須是牽涉雙方的事才用得上。占婚姻,間爻是媒人;占官司,間爻是證人;占買賣,間爻是牙行經紀;占借貸立契,間爻是中人保人;占乘船坐車,間爻是同行搭載之人;占交遊,間爻是從中撮合之人;占胎產,間爻是接生的穩婆。

心退悔兮世空。舊注自占世為主象,若無明動爻傷克而世爻無故自空者,必主心惰意懶,自不向前。野鶴曰:此論為是。前曰無故之空,如入深淵大壑,諸占大凶者,非也!易林補遺有曰世應皆空,故不向前,退悔,主賓皆動二邊,日後更張。所以不獨世空不宜,應爻亦不宜也。謂之世應皆空,事無準實,凡動而空者,不以此論。

賦文說「心退悔兮世空」。舊注說:自己占事以世爻為主象,若卦中並無明動之爻來傷克,而世爻無緣無故自落空亡,必主此人心懶意惰,自己不肯向前。野鶴老人說:這話是對的。至於前人把「無故之空」說成如墜深淵大壑、諸占大凶,那就錯了。《易林補遺》說:世應都空,所以不肯向前而生退悔之心;主客兩邊都動,日後必要另起爐灶。可見不只世爻落空不好,應爻落空同樣不好,這就叫「世應皆空,事無準實」。凡是發動而落空的爻,不在此例。

卦爻發動須看交重。舊注交動主未來之事,重動主過去之事。余試間有驗者。大凡爻象有一定不可移者,可以為法,間有驗者,乃偶然之合耳。動變比合當明進退。進神章已註明。殺生身莫將吉斷,用克世勿作凶看。蓋生中有刑害之兩妨,合處有克傷之二慮。殺生世者,是日月動爻動臨忌神而生世,非凶煞也,不以吉斷者,何也?謂忌神既旺,用衰矣,世雖逢生何益?

賦文說「卦爻發動須看交重」。舊注說:「交」動主未來之事,「重」動主過去之事。我試下來只是偶爾靈驗。大凡爻象要有一定而不可移易的規律,才可以立為法則;偶爾靈驗,不過是碰巧湊合。賦文說「動變比合當明進退」,這一層《進神章》已經註明。賦文說「殺生身莫將吉斷,用克世勿作凶看,蓋生中有刑害之兩妨,合處有克傷之二慮」。所謂「殺生世」,是指日辰月建或動爻本身充當忌神而來生世,並不是什麼凶神惡煞。為什麼生世反而不能斷吉?因為忌神既然旺了,用神就衰了,世爻縱然得生,又有什麼益處?

如戌月丙子日占父任雲南何時得信?得地澤臨卦 子孫酉金″  子孫酉金″ 妻財亥水″應  妻財亥水″應 兄弟丑土″  兄弟丑土″ 兄弟丑土″  兄弟丑土″ 官鬼卯木′世  官鬼卯木′世 父母巳火′  父母巳火′ 占信者,朱雀巳火父母為用神,日辰子水克巳火,忌神戌月乃巳火月墓,日克音信茫然之兆也。而世爻卯木雖遇日生月合,何益於事。殺生身勿將吉斷,此之謂也,後果無音訊,四年知父而遇害矣。

例如戌月丙子日,占在雲南做官的父親何時來信,得《地澤臨》,六爻自上而下是:子孫酉金、妻財亥水(應)、兄弟丑土、兄弟丑土、官鬼卯木(世)、父母巳火,六爻皆靜。占音信以朱雀所臨的巳火父母為用神:日辰子水克巳火,戌月又是巳火的墓庫,用神既被日克又入月墓,正是音信茫然之象。世爻卯木雖得日辰相生、又與戌月相合,於事何補?「殺生身莫將吉斷」,說的正是這種情形。後來果然音訊全無,四年之後才知道父親早已遇害。

用克世勿作凶看者,乃用為克世也,舊注主事爻動來克世,乃是事來趕我,事必速成,我雖見克,亦何傷哉,故云克世者不以為凶。覺子曰:此論未必全是,餘之得驗如占財財為用神,財爻克世者必得。占行人用神克世者即至,占醫藥子孫為用,子孫克世者即愈,此外數占皆不宜用神克世也,若占功名,官鬼克世,非災即禍,豈可曰勿作凶看。

賦文說「用克世勿作凶看」,指的是用神來克世爻。舊注說:主事之爻發動來克世,那是事情趕著來找我,必定很快辦成;我雖被克,又有什麼妨害?所以說用神克世不算凶。李文輝說:這個說法未必全對。我驗到的是:占求財以財為用神,財爻克世必定得財;占出門在外之人,用神克世就是人快到了;占醫藥以子孫為用神,子孫克世病就痊癒——除這幾種之外,其餘各占都不宜用神克世。譬如占功名,官鬼是用神,官鬼克世不是災就是禍,怎麼能說不作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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