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杭氏學 · 第 5 卷
命卦
命卦(動在其中)者,昔無此名。青田端木氏《周易指》,據《大傳》“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而發其例。凡卦六爻,《象》下所繫之辭,言卦名者是也。卦有陰陽,不論其爻之剛柔,爻無卦名。卦陽六爻以陽論,卦陰六爻以陰論。
「命卦」(又稱「動在其中」)這個名目,從前沒有人立過,是浙江青田人端木國瑚在《周易指》中,根據《繫辭傳》「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一句發凡起例的。它的取法是:一卦六爻,凡爻辭之中提到本卦卦名的,就算「有卦名」之爻。卦本身分陰卦、陽卦,判定時不看該爻本身是剛是柔:凡爻辭裡沒有出現卦名的爻,一律隨本卦的陰陽來定——本卦屬陽,這些爻就作陽論;本卦屬陰,這些爻就作陰論。
如乾陽卦也,惟九三一爻有卦名,則九三為陽。餘以陰論,即命為謙,如坤陰卦也。六爻無卦名,六爻皆以陰論,仍為坤。如屯陽卦也,二五兩爻有卦名。二五為陽,餘皆陰論,即命為坎。蒙陰卦也,初二四五上有卦名,皆為陰。二爻以陽論,則命為謙。
例如乾是陽卦,六爻之中只有九三爻辭出現「君子終日乾乾」的卦名,那麼九三就取陽;其餘五爻都按陰論,於是一陽在三、五陰環之,命出來的卦就是地山謙。又如坤是陰卦,六爻爻辭都沒有出現卦名,六爻便全按陰論,命出來的仍舊是坤。又如屯是陽卦,六二、九五兩爻的爻辭出現「屯」字,這兩爻取陽,其餘四爻按陰論,二五得陽、餘位得陰,命出來就是坎。又如蒙是陰卦,初六、九二、六四、六五、上九的爻辭都出現「蒙」字,這些爻一律取陰,只剩六三一爻按陽論,命出來的卦也是謙。
如震六爻皆有卦名,震陽卦,六爻皆陽,命為乾。餘可類推。動在其中者,合陰陽兩卦之中,陰陽交變。如屯命坎,坎離動在其中,為小過中孚是也。
又如震卦,六爻爻辭裡都出現「震」字,而震是陽卦,六爻便都作陽,命出來的卦就是乾。其餘各卦可以類推。至於所謂「動在其中」,是說把本卦與所命之卦這一陰一陽兩卦合起來,從中間生出陰陽交變。例如屯卦所命的是坎,坎與離在其中變動,就得出小過與中孚這兩卦。
聲應卦
聲應卦,亦發例於《周易指》。同聲相應,孔子於六爻《象傳》讚語,皆有韻以分陰陽。平為陽仄為陰,如乾分贊三次,曰:“陽在下也”,“德施普也”,“反復道也”,“進無咎也”,“大人造也”,“盈不可久也”,為六陰聲是坤卦。
「聲應卦」的體例也是端木國瑚在《周易指》中發明的。取「同聲相應」之義,認為孔子替六爻所作《象傳》的讚語,都押韻而可以據以分別陰陽:讀平聲的算陽,讀仄聲的算陰。例如乾卦的讚語分三批,第一批是「陽在下也」「德施普也」「反復道也」「進無咎也」「大人造也」「盈不可久也」,六句的韻腳都是仄聲,成為六個陰聲,六陰即是坤卦。
又曰:“下也”,“時舍也”,“行事也”,“自試也”,“上治也”,“窮之災也”,五陰一陽是剝卦。又曰:“陽氣潛藏”,“天下文明”,“與時偕行”,“乾道乃革”,“位乎天德”,“與時偕極”,三陰三陽是泰卦也。
第二批讚語是「下也」「時舍也」「行事也」「自試也」「上治也」「窮之災也」,其中五句仄聲、一句平聲,五陰一陽,得出的是剝卦。第三批是「陽氣潛藏」「天下文明」「與時偕行」「乾道乃革」「位乎天德」「與時偕極」,平仄各半,三陰三陽相間,得出的是泰卦。
坤卦六爻曰:“致堅冰也”,“地道光也”,“知光大也”,“慎不害也”,“文在中也”,“其道窮也”。初二四上,皆陽,三四陰,坤應聲中孚也。
坤卦六爻的讚語是「致堅冰也」「地道光也」「知光大也」「慎不害也」「文在中也」「其道窮也」。按平仄分判,初、二、五、上諸句屬陽,中間兩句屬陰,兩陽在外、兩陰居中,坤所應之聲就是中孚卦。
卦象第六
《傳》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是先有象而後有數。而古聖人之作《易》也,仰以觀象於天,俯以觀法於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然則八卦之象,皆法天地之象。萬物之象,並則河圖洛書以定其數者也。
《左傳》記載韓簡的話說:「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可見是先有象,然後才有數。古代聖人創作《周易》,抬頭觀察天上的星象,低頭考察地上的法則;黃河出現了「河圖」,洛水出現了「洛書」,聖人便取以為法。這樣看來,八卦之象都是取法天地之象,萬物之象則一併依照河圖、洛書來確定它們的數。
八卦之象,始於羲農黃帝,而後代有孳乳。《說卦傳》之象,非孔子所創造,必有所受。問禮於老子,象數在其中,故曰“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列舉之象雖不多,而用無不備。自王弼有“得意忘象”之言,後人未得其意,輒以掃象為擴清蕪穢,易學由此荒矣。
八卦的物象始於伏羲、神農、黃帝,後代不斷孳生繁衍。《說卦傳》所載的象,並非孔子憑空創造,必定另有承受。孔子曾向老子問禮,象數之學就包含在其中,所以《繫辭傳》說「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說卦傳》列舉的象雖然不算多,用起來卻無所不備。自從王弼提出「得意忘象」的說法,後人不能領會他的本意,動輒把掃除卦象當成是在清除雜草穢物,易學從此就荒廢了。
南宋而後,漸知象之重要,然又未能求諸根本,以邵子大小方圓各圖為易象之標準。而《說卦傳》八卦之象義,反略焉不講,或以不解解之。有明來知德氏,研求象學二十餘年,頗有發明。然未解者,亦尚什之七八也。
南宋以後,人們漸漸懂得卦象的重要,卻又不能從根本處去求,只把邵雍的大小方圓各圖當作易象的標準;而《說卦傳》裡八卦的象義反倒略過不講,或者乾脆用「講不通」三個字來搪塞。明代的來知德鑽研象學二十多年,頗有發明,可是仍然沒有講通的,還佔十分之七八。
前清經師,如黃、毛、朱、王、胡、錢、惠、段、桂、張、焦、端木諸家,各有心得。而是丹非素,不相會通。爰萃眾說,擇善而從。縱未能盡,參諸《學易筆談》所述,亦庶幾矣。
清代的經學家,如黃宗羲、毛奇齡、朱駿聲、王引之、胡煦、錢大昕、惠棟、段玉裁、桂馥、張惠言、焦循、端木國瑚諸家,各有各的心得,可是彼此以己為是、以人為非,互不會通。因此我彙集眾家之說,擇善而從。縱然還不能窮盡,若再參看我在《學易筆談》裡所講的,也就差不多了。
大象
乾,天。天不可見,以日月星辰見之。故蔡墨言“乾之六龍”,皆指星象。天行不可測,由地測之。故天無方無體,乾無方無體。坤,地。地為實質,有體可測,有方可紀。承天而時行,天之用皆著於地。而地代天終,時行物主,靜而有常。天地定位,法象備矣。
乾的大象是天。天本身看不見,是靠日月星辰才顯現出來的,所以《左傳》裡蔡墨講「乾之六龍」,指的都是星象。天的運行無法直接測度,只能從地面上去測它,所以天沒有固定的方位、沒有具體的形體,乾也同樣無方無體。坤的大象是地。地是實實在在的物質,有形體可以測量,有方位可以紀錄。它承奉天而按時運行,天的作用全都落實在地上;地替天完成終結,隨時序而生養萬物,雖靜止卻有常度。天在上、地在下,位置一定,取法天地的卦象也就完備了。
艮,山。高於地者為山,地氣乃上通於天而云出也。一陽上覆,萬寶蘊藏,山之用也。兌,澤。下於地者為澤,天氣乃深入於地而龍潛焉。一陰外見,以陰涵陽,澤之用也。山澤通氣,上感下應,人生乃通乎天地。
艮的大象是山。高出地面的是山,地氣由此上通於天,雲便從山中生出。艮卦一陽覆在兩陰之上,象徵山體把萬般寶藏蘊含在裡面,這就是山的功用。兌的大象是澤。低於地面的是澤,天氣由此深入地中,龍就潛藏在其間。兌卦一陰顯露在兩陽之外,象徵以陰柔涵養陽氣,這就是澤的功用。山與澤氣息相通,上有所感、下有所應,人的生命也正是靠這一感一應而與天地相通。
震,雷。雷伏地中,一陽奮出,萬象昭蘇。見天地之心,為乾之肖子,動萬物莫疾乎雷。巽,風。風行天下,陰陽相遇,品物咸章。風不可見,而無微不入。撓萬物者,莫疾乎風。雷風相薄,出入無疾。陰陽和,地天泰矣。
震的大象是雷。雷潛伏在地下,一陽奮然而出,萬物景象因而復甦。這正是《復卦》所說「見天地之心」的時候;震是乾卦初交所得的長子,最像父親,所以《說卦傳》說「動萬物者莫疾乎雷」。巽的大象是風。風吹行於天下,使陰陽彼此相遇,萬物因而各自彰顯。風看不見形體,卻無孔不入,所以《說卦傳》說「撓萬物者莫疾乎風」。雷與風互相迫近推蕩,一出一入而沒有阻礙,陰陽調和,就是地天泰的局面了。
坎,水。坎本坤體,故水性就下。陽含陰中,氣化為質,潤萬物者莫潤乎水。天一之精,萬物資生,資此坤中之一元也。離,火。離本乾體,故火性炎上。陰麗於陽,氣盛生光,萬物皆相見。其精為日,水火不相射而相逮,天地之大用備矣。
坎的大象是水。坎本是坤體中間填進一陽而成,所以水性向下流。陽氣含在陰之中,氣凝聚而化為形質,所以《說卦傳》說「潤萬物者莫潤乎水」。「天一生水」,水是天一之精,萬物靠它才能生長,靠的正是坤體中間這一點元陽。離的大象是火。離本是乾體中間嵌進一陰而成,所以火性向上炎。陰附麗在陽之中,氣盛而發出光明,萬物因此彼此得見。它的精華在天上就是太陽。水與火不相傷害而能互相接濟,天地間最大的功用也就完備了。
天地山澤雷風水火,為八卦之大象,《易》之本也。八卦相錯,因而重之為六十四。陰陽相交,變化以生。而象之變易,亦各因時位而異。而要不越此八者之範圍也。
天、地、山、澤、雷、風、水、火,是八卦的大象,也是《周易》的根本。八卦兩兩交錯,因而重疊成六十四卦;陰陽彼此相交,變化便由此產生。卦象的變易,又各隨所處的時與位而不同。然而萬變之中,終究跳不出這八種大象的範圍。
本象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觀象畫卦,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而物各有所本,象以象物,亦莫不各有其本。故本象著焉。乾為馬。物性馬最健,得陽剛之精,晝夜不眠。房星為天駟七星之次,七星為馬,於辰為午,故馬為火畜。蠶馬首龍精,故馬蠶同氣。在天為龍,在地為馬,皆乾行也。
從前聖人創作《周易》,觀察物象而畫出卦來,近的取自人的身體,遠的取自天地萬物,用以會通神明的德性、比擬萬物的情狀。而萬物各有其本源,卦象既然是用來象徵物的,也就各有它的本象,所以要專立「本象」一節。乾為馬:萬物之中數馬最健,稟受了陽剛之精,晝夜都不睡。二十八宿中的房宿稱為「天駟」,位次緊接七星;七星在星象上屬馬,配十二辰為午,所以馬是屬火的牲畜。蠶的頭形像馬首,同稟龍精,所以馬與蠶同氣。在天上為龍,在地上為馬,都是乾健運行的表現。
坤為牛。牛性柔順,屬土屬陰,不動即眠,起先後足,與馬相反。牛為大物,故物從牛。坤備萬物,故以牛象之。震為龍。乾變震為長子。龍雷同類,龍馬同種。馬八尺以上曰龍,龍陽物而生於純陰之地,震象也。
坤為牛:牛的性情柔順,在五行屬土、在陰陽屬陰,不動的時候就伏臥安眠;起身時先抬後腿,與馬先起前腿正好相反。牛是龐然大物,所以「物」字從牛旁。坤含容萬物,因此用牛來象徵它。震為龍:乾卦初爻交於坤而變成震,震是長子。龍與雷屬同一類,龍與馬屬同一種;馬身高八尺以上就稱為龍。龍是陽性之物,卻生在純陰的水土之地,一陽生於二陰之下,這正是震的卦象。
巽為雞。雞善伏,《九家》曰“應八風也”。風應節而變,變不失時。雞時至而鳴,與風相應。故有風疾者禁食雞。雞將鳴,必動股振羽,故曰“翰音”。坎為豕。豕水畜。《傳》言星斗散精為彘,斗星坎地。朱氏曰:“亥為豕者直室也,坎之所自生也。”
巽為雞:雞善於伏臥孵抱,《九家易》說它「應八風也」。風按節令而變,變而不失其時;雞也是時辰一到就啼鳴,與風相應。所以患風疾的人忌吃雞肉。雞將要啼時,必先蹬腿振翅,因此古人稱它為「翰音」(高飛之音)。坎為豕:豬是屬水的牲畜。古傳說北斗之星散佈精氣而化為豬,斗星所居正是坎的方位。朱震說:「地支亥所以為豕,是因為亥當室宿之位,而室宿正是坎水所由生的地方。」
離為雉。雉文采象離。朱氏曰:“雉方伏時,東西風則復,南北風則去而不復。坎勝離也。”卜楚邱論明夷之謙曰“當鳥”。鳥者朱鳥也,離之次也。艮為狗。《九家》曰:“艮止,主守禦也。”艮數三,七九六十三,三主艮。斗為犬,故犬三月而生。斗運十三時日出,故犬生十三日開目。艮火之精,畏水不飲,而以舌舐,斗則以水解也。
離為雉:野雞羽毛有文采,正像離卦的文明之象。朱震說:「野雞正在伏卵時,遇東風西風還會回來,遇南風北風就一去不返,這是坎水勝過離火的緣故。」《左傳》裡卜楚丘論明夷之謙,說「當鳥」;這「鳥」指的是南方朱鳥,正是離所居的星次。艮為狗:《九家易》說:「艮是止,主管看守防禦。」艮的先天數是三,七九相乘得六十三,其中的三就歸艮所主。北斗在星象上應犬,所以狗懷胎三個月而產。北斗運行十三個時辰太陽才出,所以小狗生下十三天才睜眼。艮是火之精,怕水而不肯飲,只用舌頭舔;至於北斗,則是用水來化解它的燥性。
兌為羊。朱氏曰:“兌,說也,羊內狠者。二陽伏於一陰之下也。”項氏曰:“未為羊而主兌者,金生於土也。土旺則金生,故坤伏必於建未之月。”此所謂“遠取諸物”也。漢上朱氏曰:“說八卦本象也。”
兌為羊:朱震說:「兌就是悅,而羊是外貌馴順、內裡執拗的,正合兌卦兩陽伏在一陰之下的形狀。」項安世說:「十二地支中未屬羊,卻由兌來主管,那是因為金生於土:土氣旺盛金就產生,所以坤土潛伏的月份必定在建未之月(夏曆六月)。」以上就是《繫辭傳》所說的「遠取諸物」。漢上先生朱震說:「這些講的是八卦的本象。」
乾為首。首為眾陽所宗,乾尊在上故為首。《虞氏易》:“明夷九三得其大首,乾三之上也。”坤為腹。《正義》:“坤能包藏含容,故為腹。坤體中虛,亦象腹。”朱氏曰:“坤又為身為躬。按艮為身,言坤之變艮為背,則坤為腹也。”
乾為首:頭是全身陽氣所歸宗之處,乾尊貴而居上,所以取象為頭。虞翻《易》注說:「《明夷》九三『得其大首』,是因為乾的第三爻上行到上位。」坤為腹:孔穎達《周易正義》說:「坤能包藏含容,所以為腹;坤體中間虛空,也像腹部。」朱震說:「坤又可以為身、為躬。」按:艮取象為身,是說坤變成艮就成了背;既然背屬艮,那麼坤本身便是腹。
震為足。震動於下,故為足。震為乾初,健行,故稱足也。陽起自下,亦足之象。巽為股。《正義》:“股隨於足,巽順故為股也。”按:足動而股不動,隨足而動,故咸曰“執其隨”。巽下偶,亦股之象。
震為足:震的一陽動在下方,所以取象為腳。震是乾的初爻交坤而成,秉承剛健而善於行走,因此稱足。陽氣自下方興起,也正是腳的象。巽為股:《周易正義》說:「大腿隨著腳而動,巽有順從之義,所以為股。」按:腳主動,大腿本身並不主動,只是隨腳而動,所以《咸》九三爻辭說「執其隨」。巽卦下面是一畫偶爻,中間分開如兩腿之形,也是大腿的象。
坎為耳。《正義》:“北方之卦主聽,故為耳。”按:坎陽涵陰中,故耳聰內。腎開竅於耳,腎水竭則耳聾,皆坎象也。離為目。《正義》:“南方之卦主視,故為目。”按:離陰麗陽中,故目明於外。心開竅於目,仍繫於腎而見於外,皆離象也。
坎為耳:《周易正義》說:「坎是北方之卦,主管聽覺,所以為耳。」按:坎是一陽含在兩陰之中,所以耳的聰敏是向內收的。《黃帝內經》講腎開竅於耳,腎水枯竭人就耳聾,這些都合於坎的卦象。離為目:《周易正義》說:「離是南方之卦,主管視覺,所以為目。」按:離是一陰附麗在兩陽之中,所以眼的明亮是向外發的。《內經》講心開竅於目,而目之明仍然繫於腎水,只是顯現在外,這些都合於離的卦象。
艮為手。艮動於上,故為手。朱氏曰:“艮止者,動極而止也。震艮相反,行者必止,止者必行。疾走者掉臂,束手者緩行。”項氏曰:“李椿年號逍遙子,作《周易傳》曰:一身之榮衛,還周會於手太陰。一日之陰陽,昏曉會於艮時。在人其象為手。”按:此說最精。證諸《內經》,與震之為足,合觀方見。古聖“近取諸身”一節之玄妙精微,非僅以表面之動靜,合卦畫之陰陽已也。
艮為手:艮的一陽動在上方,所以取象為手。朱震說:「艮所謂止,是動到極處而止。震與艮正好相反:走的人必定要停,停的人必定要走。快跑的人兩臂擺動,束著手的人走得就慢。」項安世說:「李椿年號逍遙子,所作《周易傳》講:人一身的營氣衛氣,循環一周而會合於手太陰肺經;一日之內的陰陽,黃昏與拂曉交會於艮所主的丑寅之時。在人身上,它的象就是手。」按:這個說法最為精到。拿《黃帝內經》來印證,再與震之為足合起來看,才能真正看明白。古聖人「近取諸身」這一節的玄妙精微,並不只是拿表面的動與靜去比附卦畫的陰陽而已。
兌為口。鄭氏曰:“上開似口。”《正義》:“兌西方之卦,主言語,故為口。”朱氏曰:“艮為鼻。口鼻通氣,山澤通也。”此所謂“近取諸身”也。餘氏舒芑曰:“八卦之象,近取諸身者,六子以反對。遠取諸物者,六子以序對。四者易而坎離不易也。”
兌為口:鄭玄說:「兌卦上面一畫斷開,像張開的口。」《周易正義》說:「兌是西方之卦,主管言語,所以為口。」朱震說:「艮為鼻。口與鼻互通氣息,正是《說卦傳》所講的『山澤通氣』。」以上就是《繫辭傳》所說的「近取諸身」。餘舒芑說:「八卦取象,近取諸身的一路,震巽坎離艮兌六子是按倒轉相對來排的;遠取諸物的一路,六子是按次序相對來排的。這兩路裡,震與艮、巽與兌四卦位置互換,唯獨坎離不變。」
王氏夫之曰:“因此見人之一身,無非乾坤六子之德業所著。由此而推之血氣營衛箸骸皮肉之絡理,又推之動靜語默周旋進退之威儀,又推之喜怒哀樂愛惡攻取之秩序,無非健順陰陽之所合同。而乘時居位之得失吉凶,應之不爽。君子觀象玩占,而於疾眚之去留,言行動作之善惡,皆可因此以反躬自省而俟天命。”按:六十四卦,上下往來,象之變化無窮,要皆以大象本象為準,所謂萬變不離其宗者也。初學觀象,首宜反覆研求,必得其會通,而後始有變化之可言也。
王夫之說:「由此可見人的一身,無一處不是乾坤與六子卦的德性功業的顯現。從這裡推到血氣營衛、骨骸皮肉的脈絡紋理,再推到動靜語默、周旋進退的儀容舉止,再推到喜怒哀樂、愛憎取捨的先後秩序,無一不是剛健與柔順、陰與陽的相合。而人乘什麼時、居什麼位所招致的得失吉凶,與之相應,絲毫不差。君子觀察卦象、玩味占辭,對於疾病災眚的來去、言行動作的善惡,都可以藉此反躬自省,然後靜候天命。」按:六十四卦上下往來,卦象的變化無窮無盡,然而歸根都以前面所講的「大象」與「本象」兩節為準繩,這就是所謂萬變不離其宗。初學者觀象,首先應當把這兩節反覆研求,必須把八卦的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以及馬牛龍雞、首腹足股這些根本之象通通貫通了,然後才談得上講卦象的變化。
廣象
《說卦傳》末章,先儒皆以為廣八卦之象,朱子《本義》謂多不可解。且按之於經,亦不盡合,故與《序卦》、《雜卦》皆不加註釋。漢上朱氏曰:“說重卦別象也。六爻變化,其象豈能悉盡,此凡例也。智者觸類而長矣。”
《說卦傳》最後一章,前代儒者都認為是推廣八卦之象,朱熹《周易本義》卻說其中多半講不通;而且拿它去對照經文,也不能處處相合,所以朱熹連同《序卦傳》《雜卦傳》一併不加註釋。漢上先生朱震說:「這一章講的是重卦以後所另生的象。六爻千變萬化,卦象哪裡能一一列盡?這裡不過是舉其凡例罷了。有智慧的人自然能觸類旁通,把它推衍開去。」
彭申甫曰:“《說卦》篇,不與《繫辭》、《文言》一例。蓋聖人觀河圖而定八卦之方位,因以臚列八卦之象,其開章即著明卦之所由立,爻之所從生,而歸本於和順道德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又申明性命之理,不外陰陽剛柔。其在人則為仁義,而理之所以窮,性之所以盡,則不外乎順時而已。
彭申甫說:「《說卦傳》這一篇,體例與《繫辭傳》《文言傳》不同。聖人觀察河圖而確定八卦的方位,於是逐一羅列八卦之象。它開篇就點明卦是憑什麼建立的、爻是從哪裡產生的,而最後歸本於『和順於道德』『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它又申明性命之理不外乎天道的陰陽與地道的剛柔:這兩者落到人身上,就是仁與義;而理之所以能夠窮盡、性之所以能夠發揮到底,歸結起來也不外乎順應時勢這一條罷了。
蓋聖人仰觀俯察,實見乎《易》之為道,無時無地而不在焉,無人無物而不賦焉。於是分別卦位之性情,而先以人道之廣生大生,推而至於窮神而妙萬物,近取諸身吾身則全乎《易》也。遠取諸物,則一物皆有一《易》也。
聖人抬頭觀天、低頭察地,實實在在看出《易》這個道理無時無處不存在,無人無物不稟受。於是分別標出各卦方位的性情,先從人道的廣生大生說起,一路推到窮究神妙而妙運萬物:近取於人身,則我這一身就是一部完整的《易》;遠取於外物,則每一件物上都各有一部《易》。
然猶恐人之泥於物而滯於象也,更推而廣之,於一卦各立無方之象以盡其變,俾讀《易》者即象可以見《易》,即物可以求象,不滯於理而能妙乎理。此聖人繼天立極,所以上承羲文之畫之辭。所謂神而明之,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者也。故聖人假象以明《易》。自後儒執《易》以求象,而《易》反亡矣。”彭氏之言,可謂得觀象玩辭之通,為學者指南之針矣。
可是聖人還怕人拘泥於物、膠著於象,於是又進一步推廣,替每一卦立下沒有定方的種種象,用來窮盡它的變化,使讀《易》的人能就象而見《易》、就物而求象,不被死理拘住而能妙用其理。這正是聖人繼承天道、樹立法則,用以上承伏羲畫卦、文王繫辭的地方。也就是《繫辭傳》所說『神而明之』『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所以聖人是借象來闡明《易》;自從後世儒者反過來抓住《易》去死求某一個象,《易》反而亡失了。」彭氏這番話,可以說講通了觀象玩辭的門徑,是學者的指南針。
乾為天。為圜(朱氏曰:圜者渾淪無端,周而復始也。按:不曰圓而曰圜者、以著渾淪圓轉,不滯不息之意也。鄭東卿曰:圜者數之本。)。為君。為父(君,群之長。父家之。長皆首出之意,人中之元也。)。為玉。為金(純粹以精,象玉。堅剛不屈,象金。物中之元也。)。
乾為天。為圜——原注:朱震說,圜是渾然一體、沒有端首,周流而又回到開始。按:不寫作「圓」而寫作「圜」,是為了顯出渾淪圓轉、不停滯不休息的意思。鄭東卿說,圜是數的根本。乾為君,為父——原注:君是一群人的首長,父是一家之長,都取「首出庶物」之義,是人中的元首。乾為玉,為金——原注:純粹而精美,像玉;堅硬剛強而不屈,像金;它們是物中的元首。
為寒,為冰(乾位西北,時為十月,故有寒冰之象。)。為大赤(赤為周之色,故以首出之乾象赤。曰“大赤”者,以別於坎也。闢卦乾四月盛陽,赤亦盛陽之色稱焉。)。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良馬為乾之本象。來氏曰:“老,時變也。瘠,形變也。駁,色變也。”其說頗當。)。
乾為寒,為冰——原注:乾在後天卦位居西北,配月份為十月,所以有寒冷結冰之象。乾為大赤——原注:赤是周朝所尚的顏色,所以拿首出萬物的乾來象赤。稱「大赤」,是為了與坎的「為赤」相區別。在十二闢卦中,乾當四月,陽氣最盛,而赤也正是盛陽之色,因此以赤名之。乾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原注:良馬是乾的本象。來知德說:「老,是時間上的變;瘦,是形體上的變;駁雜,是毛色上的變。」這個解釋相當妥當。
為木果(木之有果,生生不已。凡果皆圓,故取乾象。程子曰:“《說卦》於乾雖言為無,又言為金玉,以至木果,所謂類萬物之情也。故孔子推明之曰:此卦於天文地理為某,於鳥獸草木某於身體為某,各以例舉不盡言也。學者觸類而求之,思過半矣。”)。
乾為木果——原注:樹木結出果實,生生不已;凡是果實都是圓的,所以取乾的圜象。程頤說:「《說卦傳》講乾,既說它為天,又說它為金為玉,以至於木果,這就是所謂『以類萬物之情』。所以孔子推衍闡明說:這一卦在天文地理上為某物,在鳥獸草木上為某物,在人的身體上為某物,都只是舉例,不能一一說盡。學者能觸類旁通去求索,思過半矣。」
坤為地,為母(父之配也)。為布(布有衣被天下之功。布者,播也。陽施陰布,與乾對也。)。為釜(《正義》:“取其化物成熟。”張氏曰:“釜者,化物而不化於物者也。”蔡氏曰:“虛而聚物,故為釜。”)。
坤為地,為母——原注:母是父的配偶,與乾之為父相對。坤為布——原注:布有覆蓋天下、給人衣著的功用。「布」又訓為播散:陽主施予、陰主播布,正與乾相對。坤為釜——原注:《周易正義》說「取它能化生物類、使之成熟」。張氏說:「釜是能變化他物而自己不被他物變化的東西。」蔡氏說:「中間空虛而能聚納物品,所以為釜。」
為吝嗇(朱氏曰:《易》言“吝”者,十二卦,十三艾,陽爻只居其三。蓋陰性翕而斂藏,故“多吝”。嗇,則吝之甚也。蓋坤之變象也。)。為均(地道均平。崔氏曰:“地生萬物,不擇善惡。”朱氏曰:“乾獨陽也,坤陰均之得平。”項氏曰:“吝,其靜之翕。均,其動之闢也。陶人制物之形者,謂之均。”亦此義。)。
坤為吝嗇——原注:朱震說,《周易》講到「吝」的共有十二卦、十三爻,其中陽爻只占三處。這是因為陰的性情收斂閉藏,所以多吝;至於「嗇」,則是吝到了極處。這是坤的變象。坤為均——原注:地道平均無偏。崔憬說:「大地生養萬物,不挑揀善惡。」朱震說:「乾是純陽,坤以陰來均調它,才得平衡。」項安世說:「吝,是坤靜時的收合;均,是坤動時的開闢。制陶的人用來規範器物形狀的轉輪就叫『均』。」也是這個意思。
為子母牛(坤為牛,重坤則子母牛。朱氏曰:“坤交離也,離‘畜牝牛’,母也。大畜艮坤之初為‘童牛’,子也。”)。為大輿(坤能載物。朱氏曰:“地方而載,輿也。動而直方,大也。故曰大輿。”)。為文(朱氏曰:“一剛一柔相錯成文。有天而後有地,一不獨立二,則為文天。一地二也。”)。
坤為子母牛——原注:坤本來就取象為牛,坤上加坤便成母牛帶小牛。朱震說:「這是坤與離相交,《離》卦辭講『畜牝牛』,指的是母牛;《大畜》六四由艮下坤的初位而來,講『童牛之牿』,指的是小牛。」坤為大輿——原注:大地能承載萬物。朱震說:「地體方正而能載物,就是車輿;它動起來又直又方,是為大,所以叫大輿。」坤為文——原注:朱震說:「一剛一柔互相交錯才成為文采。有天而後有地,『一』不能單獨成立,配上『二』才成文,就是天一地二的意思。」
為眾(坤育萬物,眾也)。為柄(俞氏炎曰:“乾圓而曲,坤方而直。故有柄象。”崔氏曰:“萬物依之以為本。”)。其於地也為黑(黑,極陰之色,與乾對也。坤為地。又曰“其於地也”者,坤為黑,其於地乃其一耳。)。
坤為眾——原注:坤生育萬物,眾多之義。坤為柄——原注:俞琰說:「乾圓轉而彎曲,坤方正而平直,所以有柄的象。」崔憬說:「萬物都依靠它作為根本。」坤在地上為黑——原注:黑是極陰的顏色,與乾之為大赤相對。坤本來就是地,這裡又說「其於地也」,是因為坤為黑只是它在地這一類中的一種表現罷了。
震為雷,為龍(鄭氏曰:“龍讀為尨,取日出時色,雜也。”按:龍,乾象,而用則見之於震。)。為玄黃(玄黃,天地之離也。震為乾坤始交,故備乾坤之文。)。為旉(王肅曰:“旉,華之通名。”虞氏以旉為專,姚信“專,專一也”。《正義》曰:“春氣至,草木皆吐,敷布而生也。”按:旉者,陽敷於陰。)。
震為雷,為龍——原注:鄭玄說,「龍」應讀作「尨」,取日出時天色駁雜之義。按:龍本是乾的象,而它的作用則顯現在震上。震為玄黃——原注:玄是天色、黃是地色,玄黃相雜,是天地交合而分離時所現的顏色。震是乾坤初次相交所生,所以兼具乾坤兩色的文采。震為旉——原注:王肅說「旉是花的通稱」;虞翻把「旉」讀作「專」,姚信解「專」為專一;《周易正義》說「春氣一到,草木都吐芽,敷布展開而生長」。按:所謂「旉」,就是陽氣敷布於陰。
為大塗(大塗,萬物所出,震卯兌酉,陰陽往來之路也。震為行,大塗充盡,震行之用者也。)。為長子。為決躁(程氏曰:“陰來陽必決,兌陽中,故決而和。震剛動不中,故決而躁。”)。為蒼筤竹(《正義》:“竹初生之時色。蒼筤,取其春生之美也。”)。為萑葦(朱氏曰:“萑葦,震之廢氣也。”張氏曰:“剛為竹,柔為葦。”)。
震為大塗(大路)——原注:大路是萬物出生所經之途。震居東方卯位、兌居西方酉位,正是陰陽往來的通道。震有行走之義,大路四通無阻,就是震「行」這一功用的體現。震為長子。震為決躁——原注:程頤說:「陰來了陽必定要決除它。兌是陽居中,所以決而能和;震是剛動而不居中,所以決而躁急。」震為蒼筤竹——原注:《周易正義》說,這是竹子剛生出時的顏色;用「蒼筤」,取其春生之美。震為萑葦——原注:朱震說:「萑葦是震所餘的廢氣所化。」張氏說:「剛的是竹,柔的是葦。」
其於馬也為善鳴(朱氏曰:“《易》凡有震聲曰鳴。”程沙隨曰:“震分乾一體,故為馬。得陽之聲,故善鳴。”)。為馵足(京氏荀氏曰:“馵足,陽在下。”《正義》:“馬後足白為馵,取其動而見也。”朱氏曰:“下伏巽,故後足白。”)。為作足(虞氏曰:“馬白後左足為馵。震為左為足為作,初陽白,故為作足。”徐氏曰:“作足,雙舉前足也。”程氏曰:“與薄蹄反。”)。
震在馬這一類裡為善鳴——原注:朱震說:「《周易》凡是有震聲的都稱『鳴』。」程迥(沙隨先生)說:「震分得乾的一體,所以為馬;它得的是陽之聲,所以善鳴。」震為馵足(後足白的馬)——原注:京房、荀爽說:「馵足,是陽畫在下方之象。」《周易正義》說:「馬後足白叫馵,取它一動就顯露出來。」朱震說:「震下面潛伏著巽,巽為白,所以後足白。」震為作足——原注:虞翻說:「馬的後左足白叫馵;震在方位為左、在身體為足、在動作為作,初爻是陽而色白,所以為作足。」徐氏說:「作足,是兩隻前蹄同時抬起。」程氏說:「這與坎的『薄蹄』正好相反。」
為的顙(朱氏曰:“乾為首,上發震爻為的顙。《傳》所謂的顱也。”虞氏曰:“的,白額。”)。其於稼也為反生(鄭氏曰:“生而反出也。”宋氏曰:“陰上陽下,故反生。”)。其究為健(究,極也。虞氏曰:“震巽相薄,變而至三,則下象究。其究為健為蕃鮮,與四成乾故。”參看《學易筆談》。),為藩鮮。
震為的顙(額上有白斑的馬)——原注:朱震說:「乾為頭,上面發露出震爻就成的顙,也就是《傳》裡所說的『的顱』。」虞翻說:「的,就是白額。」震在莊稼這一類裡為反生——原注:鄭玄說:「種子發芽時是反向頂出土面的。」宋衷說:「陰在上、陽在下,所以是反著生。」震「其究為健」——原注:「究」是推到極處。虞翻說:「震與巽互相迫近,變到第三爻,下卦之象就窮盡了;窮盡以後為健、為蕃鮮,是因為與第四爻合起來成了乾。」可參看我的《學易筆談》。震又為蕃鮮(草木繁茂鮮明)。
巽為木(朱氏曰:“震巽皆木。獨言於巽者,蕃鮮之時,震剛木,巽柔木。”)。為風(陸績曰:“風,土氣也。巽坤之所生,亦取靜於本而動於末也。”按:震巽陰陽始交,天感地應;震動則巽為風,而風之鳴仍為震。)。為長女。為繩直(翟氏曰:“上二陽,其正一陰,使不得邪僻,如繩之直。”按:索,繩也。陰陽交索,坤初素得巽,坤動而直,故為“繩直”。)。
巽為木——原注:朱震說:「震和巽都屬木。這裡單在巽下標出『木』,是因為講的是草木繁茂之時;震是剛硬之木,巽是柔韌之木。」巽為風——原注:陸績說:「風是土氣所生。巽是坤所生的女卦,也取根本處安靜而末梢處搖動之義。」按:震與巽是陰陽初交,天有所感、地有所應;震一動巽就成風,而風所發出的聲響仍舊屬震。巽為長女。巽為繩直——原注:翟氏說:「上面兩畫是陽,把下面那一畫陰矯正住,使它不能偏斜,就像繩墨那樣筆直。」按:「索」就是繩。陰陽交互求索,坤在初爻上求得陽而成巽,坤動而能直,所以為「繩直」。
為工(荀氏曰:“以繩木,故為工。”朱氏日:“天地變化萬物者以巽,而莫見其變化之跡,故巽為工。”木曰曲直。巽,德之制,工也。)。為白(萬物之色盡於七,巽齊萬物,七色和一,故為白。詳《學易筆談初集》)。為長。為高(陰伏於下,陽升於上,故為長為高。震巽初索皆稱長。獨著於巽者,震長而大,巽長而高,互文也。)。
巽為工(工匠)——原注:荀爽說:「用繩墨來取正木材,所以為工。」朱震說:「天地變化萬物是靠巽,卻看不見它變化的痕跡,所以巽為工。」《尚書·洪範》講「木曰曲直」;《繫辭傳》說巽是「德之制」,制作裁斷正是工匠之事。巽為白——原注:萬物的顏色不出七色之數,巽能整齊萬物,七色調和歸一便成白,所以為白。詳見《學易筆談初集》。巽為長,為高——原注:陰潛伏在下,陽上升在上,所以既為長又為高。震與巽都是初次索取所得,都可稱「長」;這裡單在巽下標出,是因為震是長而大,巽是長而高,兩處互文見義。
為進退(荀氏曰:“風行無常,故進退。”按:巽居辰巳、辰五巳六,陰陽之中,進退之間也。)。為不果(或進或退,不果之象。乾為木果,巽變其初,故曰“不果”。)。為臭(虞氏曰:臭,氣也。風至知氣,巽二入艮鼻,故為“臭”)。其於人也為寡髮(鄭作宣髮。虞曰:“為白,故宣髮。”馬君以宣為寡髮,非也。《正義》“寡,少也。”)。
巽為進退——原注:荀爽說:「風的行止沒有常度,所以為進退。」按:巽在後天卦位居辰、巳之間,辰的數是五、巳的數是六,恰當陰陽交界之中,正處在進與退之間。巽為不果——原注:一會兒進、一會兒退,就是不果決之象。乾為木果,巽是乾的初爻變陰而成,所以說「不果」。巽為臭(氣味)——原注:虞翻說,臭就是氣;風一到就能辨知氣味,巽的第二爻進入艮所象的鼻,所以為臭。巽在人身上為寡髮(頭髮稀少)——原注:鄭玄本作「宣髮」,虞翻說「巽為白,所以是花白之發」;馬融把「宣」解作「寡」,不對。《周易正義》說:「寡,就是少。」
為廣顙(《正義》:“額闊為廣顙。二陽在上,故稱廣。”形見於巽而色著於震,亦互文也。)。為多白眼(虞氏曰:“巽白,離目向上,則白眼見,故多白眼。”)。為利市三倍(巽位居離與震之間,火雷噬嗑,“日中為市”。詳《學易筆談》。)。其究為躁卦(朱氏曰:“巽三變成震,震為決躁。”)。
巽為廣顙(寬額)——原注:《周易正義》說:「額頭開闊叫廣顙;巽的上面兩畫是陽,所以稱廣。」額的形狀見於巽、額的顏色顯於震(震為的顙),兩處也是互文見義。巽為多白眼——原注:虞翻說:「巽色白,離所象的眼睛向上翻,白眼就露出來,所以多白眼。」巽為利市三倍——原注:巽的方位夾在離與震之間,離震相合為火雷噬嗑,《繫辭傳》講神農氏「日中為市」正取噬嗑之象,所以巽有市利之象。詳見《學易筆談》。巽「其究為躁卦」——原注:朱震說:「巽的第三爻變就成震,而震為決躁。」
坎為水,為溝瀆(虞氏曰:“以陽闢坤,水性流通,故為溝瀆。”)。為隱伏(虞氏曰:“陽藏陰中。”)。為矯輮(宋氏曰:“曲者更直為矯,直者更曲為輮,水流曲直似之。”)。為弓輪(乾為圓,坎得乾中爻,半規象弓,全規象輪。舊說多破碎,少可取者。)。
坎為水,為溝瀆——原注:虞翻說:「用陽爻剖開坤體,水性流通,所以為溝渠。」坎為隱伏——原注:虞翻說:「陽藏在陰之中。」坎為矯輮——原注:宋衷說:「把彎的弄直叫『矯』,把直的弄彎叫『輮』,水流有曲有直,正像這兩種工序。」坎為弓、為輪——原注:乾為圓,坎得的是乾的中爻,半個圓規之形像弓,整個圓規之形像輪。舊有的解釋多半瑣碎破裂,可取的很少。
其於人也為加憂(《素問》:“金在志為憂,水在志為恐。恐則甚於憂,故曰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火臟在心,坎水勝之,故為心病。水臟在腎,開竅於耳。而水在志為恐,恐則傷腎,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正義》:“人之血,猶地之水也。赤,血色。”李鼎祚曰:“十一月一陽爻生,在坎陽氣初生於黃泉,其色赤也。”)。
坎在人身上為加憂——原注:《黃帝內經·素問》說:「金在情志上主憂,水在情志上主恐。」恐比憂更深一層,所以叫「加憂」。坎為心病,為耳痛——原注:屬火之臟是心,坎水剋制它,所以為心病;屬水之臟是腎,腎開竅於耳,而水在情志上主恐、恐則傷腎,所以為耳痛。坎為血卦,為赤——原注:《周易正義》說:「人身上的血,就好比大地上的水;赤是血的顏色。」李鼎祚說:「十一月一陽爻初生,在坎,陽氣剛從黃泉之下生起,其色為赤。」
其於馬也為美脊(陽在中央,脊也。)。為亟亟心(荀氏曰:“極,中也。”坎居北子一位,剛動,故亟心。按:亟,古極字。)。為下首。為薄蹄(下首者上無陽,薄蹄者下無陽)。其於輿也,為多眚(眚,病也。虞曰:“敗也。”坤為大輿,坎折坤體故也。)。
坎在馬這一類裡為美脊(脊背強健的馬)——原注:陽爻居中,正是脊樑之象。坎為亟心(性子急的馬)——原注:荀爽說:「極,就是中。」坎居北方子位,中間的剛爻主動,所以性急。按:「亟」是古「極」字。坎為下首(低頭的馬),為薄蹄(蹄薄的馬)——原注:低頭,是因為上面沒有陽爻;蹄薄,是因為下面沒有陽爻。坎在車輿這一類裡為多眚(多毛病、易損壞)——原注:眚是病,虞翻解作「敗壞」。坤本為大車,坎是把坤體從中折斷而成,所以車子多毛病。
為通(坤“黃中通理”,通於坎也。)。為月(《正義》:“月,水之精也。”按:乾陽流於坤,形如日之光被於月體,與離日對也。)。為盜(虞與孔疏皆以水潛行象盜。按:盜,寇也。水之蝕土,如盜之侵掠也。或云:盜與竊古訓通。竊淺也。)。,其於木也為堅多心(陽剛在中,故堅多心。)。
坎為通——原注:《坤·文言》講「黃中通理」,那個「通」正是通向坎。坎為月——原注:《周易正義》說:「月是水的精華。」按:乾陽流入坤中而成坎,形狀好比日光照被到月體上,與離之為日恰成一對。坎為盜——原注:虞翻與孔穎達的疏,都取水潛行暗流來比擬盜賊。按:盜就是寇,水侵蝕土,正像盜賊侵掠。也有人說「盜」與「竊」古義相通,而「竊」有淺的意思。坎在木這一類裡為堅多心(心材堅實)——原注:陽剛居中,所以木心堅硬充實。
離為火。為日。為電(在地為火,在天為日,陰陽相薄,則為電。)。為中女。為甲冑(上下皆剛,上為胄,下為甲。)。為戈兵(虞氏曰:“乾金離火煅之,故為戈兵。”《正義》:“取其剛在外以自捍也。”)。其於人也為大腹(乾為大,坤為腹。坤麗乾中,故曰“大腹”。)。為乾卦(詳《學易筆談》)。
離為火,為日,為電——原注:在地上就是火,在天上就是日,陰陽互相迫近摩蕩,就成為電。離為中女。離為甲冑——原注:離卦上下兩畫都是剛爻,上面的像頭盔,下面的像鎧甲。離為戈兵——原注:虞翻說:「乾屬金,用離火來鍛鍊它,所以成為兵器。」《周易正義》說:「取它剛在外面而能自我防衛。」離在人身上為大腹——原注:乾為大,坤為腹,坤的一陰附麗在乾的中間成離,所以叫「大腹」。離為乾卦(乾燥之卦)——原注:詳見《學易筆談》。
為鼈。為蟹。為蠃。為蚌。為龜(鄭氏曰:“皆剛在外。”虞氏曰:“取外剛內柔也。”朱氏曰:“鼈離交巽,巽巳為蛇,蛇或化鼈。為蟹者,巽交離也。蟹連兩目,重離也。為螺者,兌交離也。螺生於月,旋也。為蚌者,離交坎也。雀為蛤,雉為蜃,其類也。為龜者,坎交離也。龜遊山澤,出入水火,含神負智,得坎離之正。頤損益三卦皆然。)。其於木也為科上槁(宋氏曰:“陰在內則空中,木空中則上科槁也。”《正義》:“科,空也。”)。
離為鱉、為蟹、為螺、為蚌、為龜——原注:鄭玄說:「這幾種都是剛硬的殼在外面。」虞翻說:「取外剛內柔之義。」朱震說:「鱉,是離與巽相交所成;巽當地支巳位而為蛇,蛇有時會化成鱉。為蟹,是巽交於離;螃蟹兩眼相連,是兩個離重疊之象。為螺,是兌交於離;螺隨月之盈虧而生長,其殼作旋轉之形。為蚌,是離交於坎;古人說雀入水化蛤、雉入水化蜃,都屬這一類。為龜,是坎交於離;龜遊行于山澤之間,出入於水火之中,含蘊神明、揹負智慧,得坎離之正。頤、損、益三卦講到龜,都是這個道理。」離在木這一類裡為科上槁(中空而上端枯槁)——原注:宋衷說:「陰在裡面,樹心就空;樹心一空,上端便枯乾。」《周易正義》說:「科,就是空。」
艮為山,為徑路(徑路,小路也。卦有大小,震大艮小。震為大塗,艮反震,故為徑路。)。為小石(水雷屯“磐桓”。磐,大石也。震象艮反震,故為小石。張氏曰:“徑,小也。路,大也。萬物自此而入,故小自此而出。故大石之小者,有可轉之理,乃能動能靜者乎?”按:震陽長至艮而極,已寓必反之理,故艮象皆以反動為言。)。
艮為山,為徑路——原注:徑路就是小路。卦有大小之別,震為大、艮為小;震取象大路,艮是震倒轉過來的卦,所以取象小路。艮為小石——原注:水雷屯卦初九講「磐桓」,磐是大石;那是震的象,而艮是震的倒轉,所以為小石。張氏說:「徑是小,路是大。萬物由此而入,所以稱小;由此而出,所以稱大。大石之中較小的那種,本有可以滾轉之理,正是能動又能靜的東西吧?」按:震的陽氣生長到艮就到了極處,其中已經含著必然反轉的道理,所以艮的諸象都從「反動」上立說。
為門闕(虞氏曰:“乾為門。艮陽在門外。故為門闕。”按:先天艮處西北,闕之地也。),為果蓏(張寞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宋氏曰:“木實為果,草實為蓏。”郭氏曰:“乾為木果。艮,乾之餘氣也。”)。為閽寺(俞氏曰:“艮以剛止外,衛內之柔。閽人止物之不應入者,寺人止物之不得出者。”按:因上門闕而類及也。)。為指(指者止也。項氏曰:“與堅多節同義。”)。
艮為門闕——原注:虞翻說:「乾為門,艮的一陽橫在門外,所以為門闕。」按:先天卦位艮處在西北,正是宮闕所在之地。艮為果蓏——原注:張氏說:「有核的叫果,無核的叫蓏。」宋衷說:「樹上結的實叫果,草上結的實叫蓏。」郭氏說:「乾為木果,而艮是乾的餘氣所成。」艮為閽寺(守門人與近侍)——原注:俞琰說:「艮以外面的剛爻止住來路,護衛裡面的柔爻。閽人擋住不該進來的,寺人擋住不該出去的。」按:這是承上文『門闕』一象而連類推及的。艮為指——原注:「指」就是止住。項安世說:「這與下文『堅多節』同一意思。」
為狗(虞作拘。注曰:“指屈伸制物為拘。舊作狗。”朱氏曰:“此言為狗者,熊虎之子。《爾雅》曰:熊虎丑其子狗,初生未有文,猶狗也。”馬融虞翻郭璞以兌艮為虎,艮居寅位,艮究成兌,故艮為虎子。)。
艮為狗——原注:虞翻本作「拘」,他注說:「手指一屈一伸而能制住外物,就叫拘;舊本寫作狗。」朱震說:「這裡說的狗,指的是熊虎之類的幼崽。《爾雅》說熊虎這一類的幼獸叫『狗』,剛生下來還沒有花紋,就像狗一樣。」馬融、虞翻、郭璞都以兌、艮為虎;艮在十二支居寅位(寅屬虎),而艮推到極處又變成兌,所以艮取象為虎子。
為鼠(虞氏曰:“似狗而小,在坎穴中,故為鼠。晉九四是也。”郭雍曰:“坎隱伏。在君子為隱,在小人為盜。艮之止,利則為狗,害則為鼠,皆一象而二義者也。”)。為黔喙之屬(馬氏曰:“肉食之獸,謂豺狼之屬。黔黑也,玄在前也。”程迥曰:“黔東北方之色,青黑雜也。”按:飛鳥之摯者,喙亦黔,不專指獸也。)。其於木也為堅多節(陽在外故堅多節)。
艮為鼠——原注:虞翻說:「形狀像狗而小,藏在坎所象的洞穴裡,所以為鼠。《晉》九四『晉如鼫鼠』就是這個象。」郭雍說:「坎主隱伏,在君子身上是退隱,在小人身上就是偷盜。艮主止,往有利的一面說是看家的狗,往有害的一面說就是偷東西的鼠,都是同一個象而含兩層意思。」艮為黔喙之屬(黑嘴的動物)——原注:馬融說:「指吃肉的野獸,如豺狼之類。黔就是黑,因為黑色顯在嘴前。」程迥說:「黔是東北方的顏色,青黑相雜。」按:猛禽的喙也是黑的,所以不專指走獸。艮在木這一類裡為堅多節——原注:陽爻在外,所以木質堅硬而多疤節。
兌為澤(虞氏曰:“坎水半見。”)。為少女。為巫。為口舌(古巫皆少女以口舌通神者也。故類及之。)。為毀折。為附決(二象之舊說繁而鮮當,實皆對象。毀折對艮而言,艮為成終成始,艮兌陰陽相反,故兌為毀折附決。對震而言,震為決躁。巽之究為躁,巽覆為兌,故兌為附決。)。
兌為澤——原注:虞翻說,兌是坎水只露出上面一半。兌為少女,為巫,為口舌——原注:古代的巫都是少女,靠口舌與神靈溝通,所以由巫連類推及口舌。兌為毀折,為附決——原注:這兩個象,舊說講得繁瑣而少有恰當的,其實都是從對卦上取的。「毀折」是對著艮說的:艮是成終成始,艮與兌陰陽恰相反,所以兌取毀折、附決之義。「附決」是對著震說的:震為決躁,而巽推到極處也成躁卦,巽倒轉過來就是兌,所以兌為附決。
其於地也為剛滷(澤涸為地必為剛滷。今日內外蒙古之間沙漠延長萬餘里,西連新疆之戈壁,號稱萬里長沙,其左右地皆斥鹵,蓋為上古以前之大澤久涸成地,不知紀年,而滷質猶在。此確合兌為剛滷之象,甚易見也。曰剛滷者,更含有物質變化作用。以今日化學之分劑準其陰陽正負而研索,尤饒興味,當別論之。)。
兌在土地這一類裡為剛滷(堅硬的鹽鹼地)——原注:湖澤乾涸變成陸地,必定成為鹽鹼地。今天內蒙古與外蒙古之間的沙漠綿延一萬多里,向西連接新疆的戈壁,號稱「萬里長沙」,其左右的土地全是鹽鹼,那大概是遠古以前的大湖澤長久乾涸而成的陸地,年代已無從紀算,而鹽滷的質地仍舊留著。這正合於兌為剛滷之象,很容易看出來。之所以說「剛滷」,還含有物質發生變化的作用在內。若用今日化學上元素配比的道理,去比準它的陰陽正負而加以研究,更是饒有興味,應當另作專論。
為妾(《正義》:“少女從姑姊為媵也。”)。為羊(虞作羔,訓為女使。鄭作陽,謂養無家女行賃炊事,今時有之,賤於妾也。說另詳《學易筆談》。)。
兌為妾——原注:《周易正義》說:「少女跟隨姑母、姐姐一同出嫁作陪嫁的媵妾。」兌為羊——原注:虞翻本作「羔」,解釋為女僕;鄭玄本作「陽」,說是收養無家可歸的女子、僱她做炊事,如今也還有這種人,地位比妾還低。詳細的說法另見《學易筆談》。
右八卦為象,共百十有四。所謂舉例發凡,非物象之盡於此也。其例有互文者,有對取者,有類及者,有從變者。詳《學易筆談》。
以上八卦所列的象,一共一百一十四條。這不過是舉例發凡,並不是說天下物象只有這麼多。它取象的體例有四種:有兩處互文見義的,有從對卦上取的,有由一象連類推及的,有隨爻變而來的。詳見《學易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