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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淺述 · 第 19 卷

清 · 陳夢雷 · 第 19 卷 / 34

夬卦

夬卦,上兌下乾。以二體言之,水聚於澤,積上至高,勢必潰決。以爻論之,五陽在下,長而將極,一陰消而將盡,五陽決去一陰,故名夬也。夬卦次益。按,《序卦》,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理無常益,益極必決,夬所以次益也。

《夬》卦上卦為兌、下卦為乾。就上下二體說,水聚在澤中,越積越高,勢必沖決而下;就爻位說,五個陽爻自下生長,將要長到盡頭,一個陰爻消退,將要消盡,五陽合力決去這一陰,所以卦名叫「夬」。《夬》卦排在《益》卦之後。按《序卦傳》:「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事理上沒有永遠增益的道理,益到極處必然潰決,這就是《夬》承接《益》的緣故。

全彖大意以雖處陰消陽之時,亦不容以易心處之。必相與同心戒懼,而後利有所往。六爻皆從上爻取義。陽之決陰,遠則不能相及,唯比與應當之。五比上,三應上,故皆言夬夬。決而又決,不繫於陰也。四介三五兩剛之間,欲決上而進退不果。二則遠而不相及,自備而已。初在下最遠,則不能勝矣。大抵君子之去小人,不可以易心處之。此全彖六爻之大旨也。

全卦的大意是:雖然正當陰消陽長的時候,也不容許用輕忽之心去對待,必須眾陽同心戒懼,然後才利於有所前往。六爻都從上六這一爻取義:陽要決去陰,隔得遠的夠不著,只有與它相比、與它相應的兩爻當此重任。九五與上六相比,九三與上六相應,所以兩爻都說「夬夬」——決了又決,絕不牽繫於那一陰。九四夾在三、五兩個剛爻之間,想決去上六而進退不果。九二離得遠,夠不著,只能自作戒備。初九在最下,離得最遠,就更不能勝任了。大體說來,君子剷除小人,不可以用輕忽之心去對待。這就是全卦六爻的大旨。

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夬五陽一陰,三月之卦也。陰盛而陰將衰,決而去之,有君子決去小人之象。五陽去一陰,其勢甚易,恐人之安肆而忘戒懼也,故再三為警戒之詞。揚于王庭,《本義》作名正其罪。今按,彖傳柔乘五剛,此句宜指上六言之,言小人在君側得志也。孚號以下,指五陽爻。孚號,至誠孚號其眾,使合力也。有厲,有危道,不可肆也。告自邑,先治其私也。不利即戎,不可專尚威武也。能如是則可以有所往,亦不以贍顧而遂卻也。

卦辭:「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夬》五陽一陰,配三月之卦。陽氣正盛而陰氣將衰(底本「陰盛」當為「陽盛」之訛),決而去之,有君子剷除小人之象。五個陽爻去一個陰爻,形勢極其容易,只怕人因此安逸放肆而忘了戒懼,所以卦辭再三加以警戒。「揚于王庭」一句,《周易本義》解作公開宣明小人的罪狀;今按《彖傳》說「柔乘五剛」,此句應指上六而言,是說小人在君主身邊正得志。「孚號」以下才指五個陽爻:「孚號」是以至誠號召眾人,使他們合力;「有厲」是仍有危險之道,不可放肆;「告自邑」是先整治自己私屬的一方;「不利即戎」是不可一味崇尚武力。能這樣,就可以有所前往,也不至於因瞻前顧後而退縮。

兌為口,有揚王庭象。陽實,孚象。乾為言,孚號告自邑之象。五陽恐剛或過,有有厲不利即戎之象。陽盛陰衰,有利有攸住之象。聖人於君子道長之時,戒懼叮嚀如此。蓋不以得為而自肆,又不以過葸而小卻也。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釋卦名義而贊其德也。以五陽決一陰,乾健而濟以兌說,則不至於怯,亦不過於猛矣。其決之也得無過不及之中,非決而和乎。健而說,以德言。決而和,以事言。

再從取象上說:兌為口,有在王庭宣揚之象;陽爻為實,是誠信之象;乾為言,是「孚號」「告自邑」之象;五陽並進,只怕剛而太過,是「有厲」「不利即戎」之象;陽盛陰衰,是「利有攸往」之象。聖人在君子之道正長的時候,還這樣反覆戒懼叮嚀,正是既不許人因為有所作為而自恃放肆,也不許人因為過分畏縮而稍稍退卻。《彖傳》說:「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這是解釋卦名的含義並讚美它的卦德。以五陽決一陰,乾的剛健又濟以兌的和悅,就不至於怯懦,也不至於過猛;決除得恰到無過與不及之中,這不正是「決而和」嗎。「健而說」是就德性說,「決而和」是就行事說。

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柔乘五剛,以卦體言之。以一小人乘九五之君,跋扈橫恣之象也。其危乃光,危厲其心,必去小人,乃光顯也。所尚乃窮,言尚威武必至困窮。所以既告自邑而又不利即戎也。剛長乃終,謂一變純乾,乃無復小人也。

《彖傳》接著說:「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柔乘五剛」是就卦體說:一個小人凌駕在九五之君頭上,正是跋扈橫恣之象。「其危乃光」是說心存危懼,必定要除去小人,其道才光明顯著。「所尚乃窮」是說崇尚武力必至於困窮,所以既要「告自邑」,又說「不利即戎」。「剛長乃終」是說陽剛長到底,一變而為純乾,才再沒有小人。

易於剛乘柔不書,於柔乘剛則書。剝言不利有攸往,不欲其為純坤。夬言利有攸往,則欲其為純乾。皆扶陽抑陰之意。然以五陽去一陰,其勢似易,而聖人所以周防戒備之詞無所不至。蓋小人有一之未去,皆足為君子之憂。人慾有一分之未盡,皆足為天理之累。此聖人所為三致意也。象曰: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澤上於天,其勢不居。君子觀此施祿,使澤及於下也。居德,即屯膏之意。居其德而澤不下逮,人君所最忌也。

《易》的體例:剛爻凌駕柔爻的不加記載,柔爻凌駕剛爻的一定記出來。《剝》卦說「不利有攸往」,是不願它變成純坤;《夬》卦說「利有攸往」,是希望它變成純乾——都是扶助陽剛、抑制陰柔的用意。然而以五陽除一陰,形勢看似容易,聖人周密防範、戒備叮嚀的話卻無所不至。因為小人只要有一個沒除盡,就足以成為君子的憂患;人慾只要有一分沒除淨,就足以成為天理的牽累。這就是聖人再三致意的緣故。《大象傳》說:「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水汽升到天上,其勢決不久留,終究要降下來。君子看到這個象,就頒施爵祿,使恩澤下達於人。「居德」就是《屯》卦九五「屯其膏」的意思——把恩德囤積起來,恩澤卻不下達於民,這是人君最應忌諱的。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陽壯之時居下無勢,有壯前趾之象。勇決前進,不勝其任。雖非背理,而反為小人所傷,則咎矣。此與壯初爻同。當壯之時,在下戒其用壯。當決之時,在下戒其過決。象曰:不勝而往,咎也。知其不勝而往,自取咎也。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陽氣方壯之時,初九卻居最下而無勢位,所以有「壯于前趾」——只在腳趾上逞強之象。它勇於決斷、一味前進,實在擔不起這個任務;雖然於理並不背謬,卻反被小人所傷,那就成了過錯。這一爻與《大壯》卦初爻同一意思:當壯盛之時,居下位的要戒其恃壯;當決除之時,居下位的要戒其過決。《小象傳》說「不勝而往,咎也」:明知擔不起還要前往,過錯是自己招來的。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二,地位。二變為離。離日在地,莫夜之象。離為戈兵,有戎之象。坎為加憂。離,坎之反,勿恤之象。九二當決之時,以剛居柔,則能自晦不至於過,憂惕號呼以自戒備,則雖莫夜兵戎驟至,亦可無憂患矣。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下卦之中,剛而能柔故(文瀾本「故」作「者」)也。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第二爻是地的位置;九二變爻則下卦成離,離為日,日落到地下,正是「莫夜」——傍晚天黑之象。離又為戈兵,是「有戎」之象。坎為加憂,離恰是坎的反體,所以是「勿恤」不必憂慮之象。九二當決除之時,以陽剛居柔位,能夠自我收斂而不至於太過,又憂懼號呼、預作戒備,那麼即便傍晚兵戎驟然而至,也可以沒有憂患。《小象傳》說「有戎勿恤,得中道也」:正因為它居下卦之中,剛而能柔的緣故(末字文瀾閣本「故」作「者」)。

九三:壯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九三居下卦之上,重剛不中,又乾為首,故有剛壯見於面目之象。以剛居剛,有夬而又夬之象。上與陰應,有獨行遇雨之象。君子之去小人,悻悻見於面目,則小人忌之,有凶道矣。然若果能果決,不繫於應與之私,則雖合於上六,如獨行遇雨至於若濡,而為眾陽之君子所慍,然終必能決去小人,無所咎也。《本義》以溫嶠之於王敦言之,亦近。

「九三:壯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頄」是顴骨。九三居下卦之上,重剛而不得中,乾又為首,所以有剛強之氣顯露在面目之象。以陽居陽,有決了又決之象;上面與上六相應,有獨自行走而遇雨之象。君子剷除小人,若把憤憤之色擺在臉上,小人便要忌恨他,那就有取凶之道。但假使他真能果決,不為應與之私所牽繫,那麼雖與上六交合,像獨行遇雨以至於沾溼衣裳,因而被眾陽君子所不滿,終究還是能決去小人,不會有過錯。《周易本義》拿東晉溫嶠對付王敦的事來比況這一爻,也頗為切近。

象曰:君子夬夬,終無咎也。所以無咎者,以有夬夬之心故也。跡可濡,心不可變。決之以心,不必見於面目也。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四亦為坎。坎為溝瀆,有臂象。兌為毀折,無膚之象。九四居上之下,以陽居陰,不中不正。居則不安,行則不進,有臂無膚其行次且之象。兌有羊象。牽羊者,當其前則不進,縱之使前而隨其後,則可以行。四欲決陰,必藉五為之前而隨其後,有牽羊之象。

《小象傳》說「君子夬夬,終無咎也」:所以無咎,是因為他心裡有決了又決的決心。行跡上可以被沾溼,心志上不可改變;決斷在於內心,不必顯露在臉色上。「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九四由二至四也互出坎體,坎為溝瀆,有臀部之象(底本此二處「臂」字,當是「臀」之訛)。兌為毀折,是「無膚」之象。九四居上卦之下,以陽爻居陰位,既不中又不正,坐著不安穩,走又走不動,所以有「臀無膚,其行次且」之象。兌又有羊象。牽羊的人擋在羊前面,羊反而不走;放它在前而自己跟在後頭,就走得動了。九四想決去上六,必須借九五在前開路而自己隨其後,這就是「牽羊」之象。

兌為口。四變陰則為坎為耳,有聞言之象。牽羊隨其後則悔亡,而九剛無下人之志。聞牽羊之言當信,而四柔必無克己之功。有聞言不信之象。蓋君子之去小人,勢未可遏,姑緩之。必上格君心兼藉同志,故一決而去之。若才柔志剛,專己自用,鮮有不敗者。王沂公之於丁謂牽羊悔亡者也,寇萊公則聞言不信矣。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位不當,不中不正也。

兌為口,九四變為陰爻則成坎,坎為耳,所以有「聞言」之象。牽著羊跟在它後面走,悔恨就消失了;可是九四以「九」之剛,並無甘居人後的心志。聽到「牽羊」這句勸告本該相信,可是它又居「四」這個柔位,終究沒有克己的功夫,所以有「聞言不信」之象。大抵君子剷除小人,形勢一時壓不住,就姑且緩一緩,必須一面匡正君心,一面憑藉同志之力,才能一舉決而去之。若是才具柔弱而心志剛愎,一味獨斷自用,很少有不失敗的。宋代王曾對付丁謂,就是「牽羊悔亡」的樣子;寇準則屬於「聞言不信」了。《小象傳》說:「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所謂位不當,就是既不中又不正。

九五:莧陸夬夬,中行無咎。莧,馬齒。陸,商陸。皆感陰氣之多者。暴之難乾而脆易折,指上六小人之象。夬夬中行,按,《本義》決而決之而又不為過暴。大全丘氏謂勉之以夬夬而又戒其中行則無咎者。五當可決之位(文瀾本「位」作「時」),勢易於三。三唯其夬夬即可以無咎。五之夬夬或失之過暴,則猶為有咎也。

「九五:莧陸夬夬,中行無咎。」「莧」是馬齒莧,「陸」是商陸,都是稟受陰氣最多的草,曬也曬不乾,莖卻脆而易折,正取以象上六那個小人。至於「夬夬中行」,《周易本義》解作決了又決而又不流於過分暴烈;《周易大全》所載丘氏的說法,則以為是勉勵它決了又決,同時又告誡它須合於中道才無咎。因為九五正當可以決除的位子(文瀾閣本「位」作「時」),形勢比九三容易得多:九三只要能決了又決就可以無咎,九五的決了又決卻怕失之過暴,那就仍舊有咎。

今按,象傳中未光之言,非慮其過暴也,特慮其不決耳。蓋馬齒之為物,莖脆而根甚固。一拔即折似易除,而根蔓延不已,非盡力決而又決不可。故以此取象小人。人主暱於近習,忽為易制。不忍治之太過,而卒以敗事者多矣。九三與上應而在下位,故雖夬夬不免於濡而得無咎者,諒其心也。

今按,《小象傳》說「中未光也」,並不是憂慮九五過於暴烈,恰恰是憂慮它決得不徹底。馬齒莧這種草,莖脆而根極牢固,一拔就斷,看似容易除掉,可根鬚蔓延不止,非盡全力決了又決不可,所以拿它來象小人。人君親暱身邊的近習之人,輕忽地以為容易制服,不忍心處置得太重,結果壞了大事的例子太多了。九三與上六相應而又居下位,所以它雖然「夬夬」仍不免於沾溼,之所以還能無咎,是體諒它的本心。

五居君位,有可夬之權。特恐暱比之過,視為易制。不忍處之太甚,以過中為疑。故戒之曰勿謂莧陸之易折也,小草根蔓難除。必夬之又夬之,非過於暴也。如是乃合乎中行,僅可以免咎耳。如此於象傳始合。象曰:中行無咎,中未光也。以其有暱比之心,未得為光大也。

九五身居君位,握有可以決除的權柄,只怕它因為與上六親暱相比,把對方看得容易制服,不忍下太重的手,又疑心處置過重便失了中道。所以爻辭警戒它說:不要以為莧陸容易折斷,這種小草根蔓難除,必須決了又決,那並不算過於暴烈;這樣才算合於中道,也僅僅可以免於咎責罷了。照這樣講,才與《小象傳》相合。《小象傳》說「中行無咎,中未光也」:正因為它心裡存著親暱相比之意,那個「中」還夠不上光明正大。

上六:無號,終有凶。兌為口,變純陽為乾,無所號呼之象。上比五以自肆,而五則夬夬矣。應三以為援,三則亦夬夬也。小人窮極必敗,無所控訴也。占者有君子之德,則其敵當之,不然必凶矣。

「上六:無號,終有凶。」兌為口,此爻一變,全卦成純陽的乾,口象沒有了,所以是無處號呼之象。上六本想親比九五而放肆,九五卻決了又決;想應九三以求援,九三也決了又決。小人到了窮途末路必然敗亡,連申訴的地方都沒有。占得此爻,自身若有君子之德,那麼當凶的是他的敵人;不然,凶就落在自己身上了。

象曰:無號之凶,終不可長也。一柔在上,終不可久,必為五陽所決也。全卦於君子去小人之道,言之最為委曲詳盡。叅之前史,君子小人消長之際,乃知聖人因理數之自然,立言以垂訓萬世者,至深切也。

《小象傳》說「無號之凶,終不可長也」:一個柔爻高踞在上,終究不能長久,必定被五個陽爻決去。全卦對於君子剷除小人之道,說得最為委曲詳盡。拿前代史事來對照君子小人此消彼長的關頭,才知道聖人依循理數的自然,立言垂訓於萬世,用心是何等深切。

姤卦

姤卦,巽下乾上。風行天下,萬物無不經觸,乃遇之象。又卦爻五陽而一陰始生於下,陰與陽遇也,故為姤。姤卦次夬。按,《序卦》,夬,決也。決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遇也。本合則無所遇。夬決既離,乃復有遇。

《姤》卦下卦為巽、上卦為乾。風行於天下,萬物無不被它吹拂觸及,這是相遇之象。又此卦五個陽爻,而一個陰爻剛從最下生出,陰與陽相遇,所以叫「姤」。《姤》卦排在《夬》卦之後。按《序卦傳》:「夬,決也。決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遇也。」本來合在一起的談不上「遇」,《夬》既已決而分離,然後才重新有所謂「遇」。

又夬卦一陰將消於上則復生於下,姤所以次夬也。全彖以一陰遇五陽,壯盛不正之女,故戒以勿取。彖傳喜陽之得行正,以見陰生之未可忽也。六爻皆以初陰取義。遇非正道,故惟近者得之而正應反凶。

再者,《夬》卦那一個陰爻將在上面消盡,轉過來又在下面重生,這就是《姤》所以承接《夬》的緣故。卦辭把一陰遇五陽看作氣焰壯盛而德行不貞的女子,所以告誡說不要娶她。《彖傳》則喜陽剛能夠得位而行其正道,藉此見得陰氣初生並非可以輕忽。六爻都從初六這一陰取義:既然這種「遇」本非正道,所以反倒是靠得近的爻得著它,而與它正應的那一爻反而凶。

二最近初,遇之最先者,故有魚。四雖與初正應,而初為二得,非已有矣,故無魚凶。三介二四兩剛之間,欲遇不得,猶夬四之慾去不能(文瀾本「不能」作「未能」)也。五去初遠,無相得之理矣,聽天命之自至而已。上則最遠而窮矣。蓋陰生必至敵陽,故彖戒以勿取。而陽得陰猶可制,故爻又欲其制陰。此全卦六爻,無非扶陽抑陰之意也。

九二離初六最近,是最先遇上的,所以說「包有魚」。九四雖與初六是正應,可初六已被九二占得,不再歸它所有,所以說「包無魚,起凶」。九三夾在二、四兩個剛爻之間,想遇而遇不著,正如《夬》卦九四想除去上六而不能(文瀾閣本「不能」作「未能」)。九五離初六遠,沒有相得的道理,只能聽憑天命自行到來。上九則最遠而已到窮盡。大抵陰氣一生,必將與陽為敵,所以卦辭告誡不可娶;然而陽若能得住陰,還可以制服它,所以爻辭又希望陽去制陰。全卦六爻,無非是扶陽抑陰的意思。

姤:女壯,勿用取女。姤,遇也。一陰生於五陽之下,五月之卦也。夬決之盡,則為純乾。一陰忽生於下,如不其而遇者,故為姤。一陰而遇五陽,女德之不貞而壯之甚者。取以自配,必害乎陽,故戒以勿取也。

卦辭:「姤:女壯,勿用取女。」「姤」就是相遇。一個陰爻生在五陽之下,配五月之卦。《夬》決到盡頭便成純乾,忽然又有一陰生於下面,像不期而然地碰上(「不其」當作「不期」),所以叫「姤」。以一陰而遇五陽,是女德不貞而氣焰極盛的人;娶這樣的女子來配自己,必定傷害陽剛,所以告誡說不要娶。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五陽往而陰方來,故曰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女德不貞,不能從一而長久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以卦體言之,五陽在上而一陰生於下。以陰遇陽,天地相遇也。以卦畫論,其時則為五月,萬物茂育蕃衍,品物咸章也。

《彖傳》說:「姤,遇也,柔遇剛也。」五個陽爻正往而去,一個陰爻方來而生,所以說是柔來遇剛。「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是說這女子德行不貞,不能從一而終、與人長久。「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就卦體說,五陽在上而一陰生於下,以陰遇陽,就是天地相交相遇;就卦畫所配的月份說,此卦當五月,萬物正茂盛繁育,所以說品類萬物無不彰明顯著。

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本義》專指九五,謂以剛明之君,遇建中表正之位。德因位顯,治化大行於天下也。今宜兼二五言。九二之剛德,遇九五中正之君。明良會合(文瀾本「會合」作「遇合」),道可行於天下也。彖辭慮陰之始生,彖傳又以遇之善者言之。天之遇地,臣之遇君。時當相遇,所關者不小。

《彖傳》又說:「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周易本義》專指九五,說是剛健明睿之君遇上了建中表正的尊位,德因位而彰顯,教化因此大行於天下。今按,宜兼指二、五兩爻:九二的剛健之德,遇上九五中正之君,賢臣明主會合(文瀾閣本「會合」作「遇合」),道就可以通行於天下。卦辭擔憂陰氣之初生,《彖傳》卻又從「遇」的好的一面立說:天之遇地,臣之遇君,時勢正當相遇,所關係的實在不小。

姤之時義大矣哉。程傳專承天地君臣之相遇言之。《本義》謂幾微之際,聖人所謹。蓋以柔遇剛,遇之不善者也。天地相遇,剛遇中正,遇之善者也。陰陽,造化之本,不能相無,就姤而言,豈必無善者。然當品物咸章,治化大行之時,實為陰長陽消之幾(文瀾本「幾」作「機」)所自伏。當其時者,不可不思其義,預為扶陽抑陰之計也。

「姤之時義大矣哉。」程頤《伊川易傳》專就天地、君臣的相遇立說;朱熹《周易本義》則說這是幾微萌動之際,聖人所最謹慎的地方。柔來遇剛,是「遇」不善的一面;天地相遇、剛遇中正,是「遇」善的一面。陰與陽原是造化的根本,彼此不能沒有對方,就《姤》卦而言,豈能說全無善處。然而正當萬物彰明、教化大行的時候,其實也正是陰長陽消的苗頭所潛伏之處(文瀾閣本「幾」作「機」)。身當此時的人,不可不體察這層義理,預先做好扶陽抑陰的打算。

象曰: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風者,天之號令,所以鼓舞萬物。命者,君之號令,所以鼓舞萬民。施命誥四方,取風行天下之象也。君門深於九重,豈能與民相遇。惟施命誥四方,則君民相遇,猶風之遇物也。觀為地上之風旁行而通,姤為太虛之風自上而下。故觀言省方,而此則言施命也。

《大象傳》說:「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風是上天的號令,用來鼓動萬物;政令是君主的號令,用來鼓動萬民。「施命誥四方」正取風行天下之象。君門深居九重之內,怎能一一與百姓相遇?唯有頒佈政令、告諭四方,君與民才算相遇,就像風之遇物一樣。《觀》卦是地上之風,橫行而遍及四方;《姤》卦是太虛之風,自上而下地吹下來。所以《觀》卦《大象》說「省方」——巡行四方察看民俗,此卦卻說「施命」——自上頒佈號令。

初六:繫于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蹢躅。柅以止車。金柅,言其堅也。乾為金。初陰在下,宜靜正自守,有繫于金柅之象。其貞也如是則吉矣。然初陰已動,有攸往之象。故又言當遇之時,若以陰往遇陽,則立見其凶矣。設言一吉一凶,使之自擇也。

「初六:繫于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蹢躅。」「柅」是剎住車輪的木楔,說「金柅」是形容它堅固;上卦乾為金。初六以陰爻居最下,本應安靜守正,所以有繫在金柅上不動之象;能這樣守正就吉。然而初六是剛生的陰,已經在動,於是又有「有攸往」之象;所以爻辭接著說:當此相遇之時,倘若以陰往上去遇陽,立刻就見其凶。一吉一凶兩面並陳,是讓占者自己去抉擇。

豕,陰物。初勢雖微,然在下而動,有羸豕蹢躅之象。言陰雖微,而躁動漸進侵陽。猶豕雖羸,其蹢躅跳躑有必然而可信者。不可不預為之備也。此爻只宜就陰不宜輕動遇陽言之,而戒小人儆君子之意皆在其中。不必專言小人之害君子。象曰:繫于金柅,柔道牽也。初四相應,將牽連而上,故柅以(文瀾本「柅以」作「以柅」)止之也。

豬是屬陰的動物。初六勢力雖然微弱,卻在下面躁動,所以有瘦豬蹦跳之象。這是說陰氣雖微,卻躁動著漸漸上進侵犯陽剛,就像豬雖瘦弱,它那踢騰跳躍卻是必然會有、可以斷定的,不可不預先防備。這一爻只該就「陰不宜輕舉妄動去遇陽」立說,而告誡小人、警醒君子的意思都包含在其中,不必專講成小人加害君子。《小象傳》說「繫于金柅,柔道牽也」:初六與九四相應,將要被牽引著往上走,所以要用金柅把它止住(文瀾閣本「柅以」作「以柅」)。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魚,陰物。巽為白茅。二與初近,初在其內,為包有魚之象。得之則陰受制於陽矣,故無咎。乾尊有賓象。二包初而有之,則二為主而四為賓。四雖正應。反不得而月(「月」當作「有」,從文瀾本)初矣,故有不利之象。蓋卦以遇合為義。遇合之女未嘗擇配,二近,則先有之矣。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一陰不能兼二陽。揆之於義,不能及之矣。譬眾漁之取魚,先至者得之,後至者雖善漁,不及也。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魚是屬陰之物;巽為白茅,可用來包裹。九二與初六相近,初六就在它的包裹之內,所以有「包有魚」之象。能把這條魚包住,陰就受制於陽了,所以無咎。上卦乾為尊,有「賓」象。九二包住初六而據為己有,那麼九二是主人,九四便成了客人。九四雖與初六是正應,反倒得不到初六(此處「月」字當作「有」,從文瀾閣本),所以有「不利賓」之象。因為此卦以遇合立義,而這個遇合之女本來就不曾挑選配偶,九二靠得近,就先佔有了。《小象傳》說「包有魚,義不及賓也」:一個陰爻不能同時歸屬兩個陽爻,按理便輪不到客人。好比眾人一同捕魚,先到的得著了,後到的即使更善捕魚,也夠不上了。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巽為股。三居巽之上,有臀象。過剛不中,與上無應。居則不安,有臀無膚之象。下不過初,為二所隔。行則不進,有其行次且之象。進退如此,雖有危厲,然無所遇,亦不為陰邪所傷,故無大咎也。夬四欲上決上而不能,此則欲下遇陰而不得,故取象皆同。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巽為股,九三居巽體之上,股之上便是臀,所以有臀象。它過剛而不得中,上面又沒有應爻:坐著不安穩,所以有「臀無膚」之象;向下夠不著初六,中間被九二隔斷,走又走不動,所以有「其行次且」之象。進退都這樣窘迫,雖有危厲,但它畢竟無所遇合,也就不被陰邪所傷,所以只說「無大咎」。《夬》卦九四是想往上決去上六而不能,這一爻是想往下遇合初六而不得,處境相類,所以取象也相同。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初陰上進又與四應。若有引進之者,故宜繫之。三孤孑無應,下又隔二。無牽引之者,是以行次且也。九四:包無魚,起凶。四與初正應,當遇者也。乃已遇於二,不及於四,有包無魚之象。人心已離,凶自此起矣。蓋遇本非正,故正應無遇之象。此即二之所謂不利賓也。

《小象傳》說「其行次且,行未牽也」:初六陰氣上進,又與九四相應,好像有人在前面引它上來,所以要用金柅繫住它;九三卻孤零零地沒有應爻,向下又被九二隔開,沒有牽引它的人,因此才走得躊躇不前。「九四:包無魚,起凶。」九四與初六是正應,本該是相遇的一對;無奈初六已經和九二遇上,輪不到九四,所以有「包無魚」之象。人心已經離散,凶就從此發端。因為此卦的「遇」本來就不合正道,所以偏偏是正應的反而無所遇——這正是九二爻辭所說的「不利賓」。

象曰:無魚之凶,遠民也。陰為民。民之去已,猶已遠之也。陰陽之取象不一,或取於男女,或取於君子小人,或取於君民。姤取男女之遇,本非其正,故四不得初而二得之。然陰之初長,近者易制,遠者難及,故二取象於得魚。以言君子小人近而得制,故可無咎。但陽宜得陰以為正應,故四取象於君之失民,必至召凶。取象雖異,而大意皆扶陽抑陰。占者亦隨事變通以占之,不可執一也。

《小象傳》說「無魚之凶,遠民也」:陰爻為民,百姓離開自己,就等於是自己疏遠了他們。《易》中陰陽的取象不止一種:有的取男女,有的取君子小人,有的取君與民。《姤》卦取男女之遇,本來就不合正道,所以九四得不到初六而九二得著了;而就陰氣初長來說,靠得近的容易制服,隔得遠的夠不著,所以九二取「得魚」之象——比喻君子與小人相近而能加以節制,因此無咎。但陽本該得著與它正應的陰,所以九四又取人君失去百姓之象,那就必然招凶。取象雖然不同,大意都在扶陽抑陰。占者也要隨事變通去占斷,不可拘執一說。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杞,高大堅實之木。九五陽剛中正,主卦於上,有杞象。瓜,柔蔓之物。初陰在下,有瓜象。五與初遠不相遇,勢不能相制,有以高大之杞欲包在地之瓜之象。姤,陰長之卦。而九五居陽明之位,有含晦其章美之象。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杞」是高大堅實的樹木;九五陽剛中正,在上主持一卦,所以有杞樹之象。「瓜」是柔軟蔓生之物;初六陰爻在最下,所以有瓜之象。九五離初六很遠,兩不相遇,形勢上制它不住,正像高大的杞樹想要包住地上的瓜。《姤》是陰氣漸長之卦,而九五居於陽明之位,所以有含蓄收斂其光華之象。

瓜性善潰,終有必壞之時。陰陽消長,姤又有終復之勢。靜以待天心之復,有有隕自天之象。陽剛之君在上,小人方盛,勢未能制,姑靜晦以待元惡之自斃。若晉明帝之於王敦,其事類之。

瓜的性質容易潰爛,終究有腐壞的一天;陰陽互為消長,《姤》卦也有陰極而陽復的趨勢。安靜地等待天心來復,正是「有隕自天」——自天而降之象。陽剛之君在上,小人氣焰正盛,形勢還制不住他,就姑且沉靜韜晦,等元兇自取敗亡。像東晉明帝對付王敦,事情正與此相類。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居中得正,故能含其章美。不失之闇昧,亦不失於淺露也。志不舍命。蓋陰長而陽消,天之命也。有以勝之,人之志也。君子不以命廢志。九五之志堅,遇必有自天而隕者。言人之至者,天不能勝也。

《小象傳》說:「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捨命也。」九五居中得正,所以能含蓄它的光華,既不失之昏昧不明,也不失之淺薄外露。至於「志不捨命」:陰長陽消是天的命,人能設法勝過它是人的志,君子不因天命如此就放棄自己的志。九五的志既堅,所遇的必有從天而降的轉機。這是說人力做到極處,天也勝不過他。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上九剛而在上,無位無應。不得所遇,為姤其角之象。吝道也。然不為陰邪所侵,亦無咎矣。蓋陰之初萌,能如二包而制之可也。四不能包,反受其凶。三以剛在下卦之上,故雖厲而無大咎。上以剛居上卦之上,雖吝無咎。蓋遇本非正,故不遇無可咎也。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上九剛強而居最上,既無爵位,又無應爻,遇不著可遇之人,所以有「姤其角」——所遇的只是硬邦邦的犄角之象,這是一條鄙吝之路。然而它不受陰邪侵擾,也就沒有過錯。大抵陰氣初萌之時,能像九二那樣把它包住而加以節制最好;九四包不住,反倒受它的凶。九三以剛居下卦之上,所以雖危厲而無大咎;上九以剛居上卦之上,所以雖鄙吝而無咎。因為此卦的「遇」本非正道,所以遇不著反倒沒有什麼可責怪的。

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剛上窮極,自無所遇也。大抵當姤之時,小人固不可使之進,而君子又不可無以蓄小人。彖但言陰長之宜防,而彖傳復言陽剛之可行。君子當此,正宜慎之於微也。初爻戒小人不可往。二四五皆言包制之道。唯三以重剛不中,上以剛居卦極,故厲而吝。然皆無咎,亦以與陰不相遇。皆不與陰之進也。

《小象傳》說「姤其角,上窮吝也」:陽剛上行到了窮極之處,自然無所遇合。大抵當相遇之時,小人固然不可讓他上進,可君子也不能沒有容蓄小人的度量。卦辭只講陰氣漸長應當防範,《彖傳》又講陽剛之道可以通行;君子處在這個關頭,正應當在幾微之際就謹慎起來。初爻是告誡小人不可上往;二、四、五三爻都講包容節制之道;唯有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九以剛居一卦之極,所以一個危厲、一個鄙吝。但兩爻都無咎,也正因為它們與陰不相遇——全卦六爻,沒有一處是贊成陰氣上進的。

萃卦

萃卦,下坤上兌。澤在地上,水之聚也。水潤澤其地,萬物群聚而生,萃之象也。又上說下順,九五剛中,二以柔中應之,萃之由也。故為萃。萃卦次姤。按,《序卦》,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物相會遇則成群萃,萃所以次姤也。全彖當萃聚之時,理勢必亨。

《萃》卦下卦為坤、上卦為兌。澤在地上,是水的會聚;水滋潤這片土地,萬物便成群聚集而生,這就是「萃」之象。再者上卦兌為悅、下卦坤為順,九五剛健得中,六二以柔順得中來應它,這是能會聚的緣由,所以卦名為「萃」。《萃》卦排在《姤》卦之後。按《序卦傳》:「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萬物彼此會遇便結成群聚,這就是《萃》承接《姤》的道理。全卦大意是:正當會聚之時,情理與形勢都必然亨通。

但當得正,則可大有所為。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四陰萃於二陽。五得位而權分於四,故有元永貞之戒。四以陽有可萃之權,而不居其位,故必大吉而後無咎。初宜應四而隔於二陰,故眾笑而可往。二五正應而二中正,故有引吉之占。三比四不得應上,非正故不免於小吝。上無位,求萃不得,唯有齎諮涕洟而已。此六爻之大畧也。

只是必須處置得正,才可以大有作為。這是全卦卦辭的大旨。六爻之中,四個陰爻聚附於兩個陽爻:九五雖得君位,權柄卻被九四分去,所以有「元永貞」的告誡;九四以陽剛握有可以聚眾之權,卻不居君位,所以必須大吉然後才無咎;初六本該上應九四,中間卻被六二、六三兩陰隔斷,所以要受人譏笑,但仍舊可以前往;六二與九五為正應而六二又中正,所以有「引吉」的占辭;六三親比九四而應不到上六,位既不正,就免不了小有鄙吝;上六無位,求聚而聚不成,只有嗟嘆流涕。這是六爻的大略。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澤上於地,萬物萃聚之象。亨字衍文。廟,所以聚祖考之精神。人必先聚己之精神,乃可入廟而承祖考。當萃之時,故宜為卜祭之吉占也。既萃則宜見大人,可以得亨而貴於正,不正則亦不能亨矣。萃當物力豐盛之時,故祭享宜豐,用大牲則吉。萃當人心翕聚之會,故凡事可為而有所往則利也。

卦辭:「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澤水漫到地上,是萬物會聚之象。開頭那個「亨」字是傳抄重出的衍文。宗廟是會聚祖先精神的地方;人必先聚起自己的精神,才可以進廟承事祖考。正當會聚之時,所以這是卜問祭祀的吉占。既已會聚,就宜於進見大人,才可以得亨,而尤其貴在守正——不正也就不能亨。會聚之時正是物力豐盛之際,所以祭享宜豐,用牛這類大牲便吉;會聚之時又是人心翕合之會,所以百事可為,有所前往便利。

全卦六爻二三四互艮為門闕。內坤純陰有宗廟之象。九五居尊而二應之,有利見大人之象。二五皆居中得正,有利貞之象。大象坎為豕,外卦兌為羊,內卦坤為牛,大牲之象。損之時二簋可享,則萃之時宜用大牲矣。渙之時利涉大川,則萃之時宜利有攸住矣。

再從取象上說:全卦二、三、四爻互成艮,艮為門闕;內卦坤是純陰,有宗廟幽陰之象,所以取「王假有廟」。九五居尊位而六二上應,是「利見大人」之象。二、五都居中得正,是「利貞」之象。全卦大體的輪廓像一個坎,坎為豕;外卦兌為羊,內卦坤為牛:牛羊豕三牲齊備,正是「大牲」之象。《損》卦之時只用兩簋薄物就可祭享,那麼《萃》卦之時自然該用大牲;《渙》卦那樣離散之時尚且「利涉大川」,那麼《萃》卦之時自然更宜於「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以卦德卦體釋卦名。坤順兌說。五剛中在上,而二以柔中應之,君臣聚會之時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彖傳》說:「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這是用卦德與卦體解釋卦名:坤為順、兌為悅;九五剛中而居上,六二以柔中在下相應,正是君臣聚會之時。《彖傳》接著逐句解釋卦辭說:「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致孝享,言萃一己之精神以萃祖考之精神,所以盡孝享之心也。盡志以致孝,盡物以致享。二五正應,君臣遇合以道,所謂聚以正也。當萃之時,物力豐贍,事勢可為。時豐而豐,道隆而隆。皆天之正理,故曰順天命也。

所謂「致孝享」,是說聚攏自己一身的精神,去感聚祖先的精神,藉此盡到孝敬供享之心:竭盡心志叫「致孝」,備辦物品叫「致享」。六二與九五為正應,君臣以道相合,這就是「聚以正」。正當會聚之時,物力豐足,事勢可為;時候豐裕就辦得豐厚,道運隆盛就做得隆重,這都是天的正理,所以說「順天命」。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陽倡陰和,乾始坤生。天地之化育皆聚也。形交氣感,聲應氣求。萬物之生成皆聚也。於咸見情之通,於恆見情之久,於萃見情之同。然情之所以同,其理本一故也。人能聚其精神,則天地萬物與我一,造化在我心矣。

《彖傳》最後說:「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陽先倡而陰隨和,乾主開始而坤主生成,天地的化育都歸於一個「聚」字;形體交接、氣息相感,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萬物的生成也都歸於一個「聚」字。在《咸》卦見到情的相通,在《恆》卦見到情的持久,在《萃》卦見到情的相同;而情之所以能相同,是因為它們的理本來就是一個。人若能聚起自己的精神,天地萬物便與我合而為一,造化就都在我心中了。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澤在天上,有恩澤之意。在地上,有潤澤之意。潤澤故生萬物而萃也。水聚而不防則潰,眾聚而不防則亂。除者,去舊取新,除其弊壞,以為不虞之備也。曰戒不虞,則非以耀武矣。若秦之銷鋒鑄鐻,則非除戎器之謂。

《大象傳》說:「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澤在天上,取的是恩澤下施之意,如《夬》卦「澤上於天」;澤在地上,取的是滋潤之意——因為滋潤,萬物才生長會聚。水聚起來而不加防範就要潰決,人眾聚起來而不加防範就要生亂。「除」是去舊換新,把破損敗壞的兵器修整替換掉,以備意外之變。既說「戒不虞」,就不是為了炫耀武力。至於秦始皇銷燬天下兵器鑄成鍾鐻,那就不能叫作「除戎器」了。

黷武窮兵,又非戒不虞之謂也。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初與四應,而質柔不能固守,有孚不終之象。二陰間之,同類妄聚,乃亂乃萃之象。應四又連兌體,若有所呼號之象。二陰群聚而非之。互體為艮為手,兌為說,有一握為笑之象。一握猶一群。曰握,小之也。大象坎為加憂,恤之象。初變不成坎,勿慍之象。初能勿恤二陰之笑,往從正應則無咎矣。比初無應而有孚盈缶,終有他吉。萃初有應而有孚於不終,至於乃亂乃萃者。比一陽得位,諸爻比之者其情專。萃二陽,四不得位,二陰得以間之,其志亂也。

承上文《大象傳》「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而言:若一味窮兵黷武,那就不是「戒備意外」的本意了。初六爻辭說:心存誠信卻守不到底,於是亂而後聚、聚而復亂;一旦呼號求應,反被人聚作一團譏笑;只要不去理會,前往追隨正應便沒有過錯。為何這樣斷?初六與九四本是正應,但它質地陰柔,守不住這份相應之誠,所以是「有孚不終」之象;六二、六三兩個陰爻橫隔其間,同類胡亂聚攏,便是「乃亂乃萃」之象。初六上應九四,九四又連著上卦兌體,兌為口,所以有呼號之象。兩個陰爻成群聚在一起非議它:二至四互艮,艮為手;上卦兌為悅,合成「一握為笑」之象。「一握」猶如說「一群」,用「握」字是有意把它說小說輕。全卦大象似坎,坎為「加憂」,正是「恤」字的取象;初六一變則坎體不成,所以說「勿恤」,不必憂愁。初六若不把兩陰的譏笑放在心上,往從九四這個正應,自然沒有過錯。可與比卦對看:比卦初六並無正應,卻「有孚盈缶」,終究另有吉慶;萃卦初六明明有應,誠信反而不能持久,以至於「乃亂乃萃」。緣故在於比卦只一個陽爻而且當位,眾爻親附它,用情專一;萃卦卻有兩個陽爻,九四以陽居陰不當位,兩個陰爻便得以從中阻隔,初六的心志因此紛亂。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為同類群陰所亂也。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互艮為手,牽引之象。中正相應,孚之象。艮為門闕。二變互離。禴為夏祭,利用禴之象。二與五為正應,君臣道合矣。然在二陰之間,必牽引其同類之初六六三以萃於五,則得以人事君之義。乃吉而無咎矣。又以二之柔順中正,應五之剛健中正。至誠交孚,不事煩文。猶四時之祭夏用禴,以聲為主,祭之薄矣。然用之亦利。當萃乃大牲可用之時,然誠意既孚,則雖薄亦可祭矣。蓋人臣薦賢為國,非以植黨,則誠意可以上達也。

《小象傳》說「乃亂乃萃,其志亂也」,是說初六被同類的一群陰爻攪亂了心志。六二爻辭說:牽引同類一同來聚則吉而無過錯,只要誠信在中,即使用夏天最儉薄的「禴」祭也是有利的。取象上,二至四互艮,艮為手,是牽引之象;六二柔中正而上應九五剛中正,是「孚」之象;艮又為門闕,六二一變則互體成離,「禴」是夏祭之名,所以有「利用禴」之象。六二與九五正是正應,君臣之道已然相合;但它身處初六、六三兩陰之間,必須牽引同類的初六、六三一起歸聚於九五,這才合乎「以人事君」——把賢才薦給君上——的道理,於是吉而無咎。再者,六二以柔順中正上應九五的剛健中正,兩心至誠相通,用不著繁文縟節:就像四時之祭,夏祭用「禴」,以歌聲為主,祭品最為菲薄,然而行之一樣有利。萃聚之時本是牛羊大牲都辦得起的時候,但誠意既已相通,即便祭品簡薄也照樣可以薦享。說到底,人臣舉薦賢能是為國家,不是結黨營私,這份誠意自然能上達於君。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陰柔不能固守,則所萃不正。二有中正之德,不變所守也。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六三陰柔,不中不正。欲萃於四而非應,有萃如嗟如之象。如是則無所利。往從於上,我順彼說,可以無咎矣。然上陰無位,所應非正,故又小吝。與初之往無咎者不同也。

《小象傳》說「引吉無咎,中未變也」:陰柔之質本來守不牢,所聚的對象就容易不正;六二具備居中守正之德,始終不改變自己所守,所以牽引同類而得吉、而無過錯。六三爻辭說:想聚而聚不成,只落得連聲嘆息,沒有什麼利益可言;前往依附上六則無過錯,但略帶一點羞吝。六三以陰爻居陽位,既不居中又不當位,它想歸附九四,可九四並非它的正應,所以有「萃如嗟如」——欲聚而徒然嗟嘆之象。這樣自然一無所利。若轉而上從上六,我以柔順相就,上六以兌體喜悅相待,便可以沒有過錯。只是上六是陰爻又無爵位,所應非正,所以終究還留著一點小小的羞吝,這與初六那種乾淨利落的「往無咎」並不相同。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上應雖非正,以其說體,能巽順以從之也。九四。大吉無咎。上比九五,下比眾陰,得其萃矣。然以陽居陰不正,非君位而得眾心,有僭逼之嫌。故必大吉然後可無逼君之咎也。此與隨四同義。隨四以承五致天下之隨,必有孚而後無咎。此以承五致天下之萃,必大吉而後無咎。所以戒人臣者至矣。

《小象傳》說「往無咎,上巽也」:上六雖不是六三的正應,但它屬兌體喜悅,六三能柔巽順從而依附它,所以前往沒有過錯。九四爻辭只有「大吉無咎」四字。九四上與九五相比,下與眾陰相比,可說是已經得到了眾人的歸聚。然而它以陽爻居陰位並不當位,本非君位卻收攏了眾心,就有僭越逼上的嫌疑;所以必須做到「大吉」——所作所為盡善盡美——然後才談得上沒有逼君之咎。這與隨卦九四同一意旨:隨卦九四以承事九五而致天下之隨,必須「有孚」而後無咎;此爻以承事九五而致天下之萃,必須「大吉」而後無咎。聖人用來告誡人臣的用意,可謂深切之至。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不居君位也。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當萃之時有位,則與四之不當者不同。足以至天下之萃而無咎矣。然有四分其權,故或有匪孚者,必修其元善永長正固之德,則無思不服而悔可亡也。

《小象傳》說「大吉無咎,位不當也」,是說九四畢竟不居君位,所以要格外戒懼。九五爻辭說:處萃聚之時而有其位,沒有過錯;縱有人尚未誠服,只要修養元善、長久、正固之德,悔恨便會消失。九五以陽剛中正之德居於尊位,當萃聚之時既有其德又有其位,和九四那種不當位者截然不同,足以招致天下歸聚而不至有咎。只是九四分去了一部分權勢人望,所以難免仍有「匪孚」——不曾心悅誠服的人;這時必須修養「元」(至善)、「永」(長久)、「貞」(正固)三德,天下就沒有不心服的,悔恨自然可以消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有位而猶匪孚,志未光大。故反己修德為要也。上六。齎諮涕洟,無咎。齎諮,嘆息也。自目曰涕。自鼻曰洟。兌口之嘆,有齎諮象。兌澤之流,有涕洟象。處萃之終,陰柔無位。求萃不得,必如是然後可無咎也。

《小象傳》說「萃有位,志未光也」:既已有位而仍有人不服,可見志向還未能光大,所以反躬自省、修養己德才是要務。上六爻辭說:嘆息流淚,沒有過錯。「齎諮」就是嘆息;從眼裡流下的叫「涕」,從鼻中流下的叫「洟」。上卦兌為口,口中之嘆便是「齎諮」之象;兌又為澤,澤水流溢便是「涕洟」之象。上六處在萃卦的終點,陰柔而又無位,求聚而聚不成,必須這樣憂懼涕泣、痛自警省,然後才能免於過錯。

象曰。齎諮涕洟,未安上也。五為萃主而上乘之,心自不安也。按,萃卦六爻,或有應或無應,或當位或不當位,而皆曰無咎。蓋天地萬物之情既聚,吉多凶少,此萃所以亨也。然萃卦與比卦相似。比以五為主而言,萃亦以五為主而有匪孚者。

《小象傳》說「齎諮涕洟,未安上也」:九五是一卦聚眾之主,上六卻凌駕在它上面,居心自然不能安穩。按:萃卦六爻,有的有應有的無應,有的當位有的不當位,卻一概說「無咎」。這是因為天地萬物之情既已聚合,吉多而凶少,正是萃卦之所以稱「亨」的道理。不過萃卦與比卦極為相似:比卦以九五為主而立說,萃卦同樣以九五為主,卻偏偏出現了「匪孚」的話頭。

比卦一陽,其情專。萃多九四一陽,其勢分也。然萃六爻皆無咎,而比之六三傷上六凶者。比則向背已定,其情私。萃則進退未定,其情猶公也。然比卦一陽為主,故於全彖言元永貞。萃卦二陽,獨於九五言元永貞。則凡人君者當萃比之時,非有元永貞之德,無以善其始終也。

比卦只有一個陽爻,眾陰之情專一;萃卦多出九四這一個陽爻,形勢便分散了。然而萃卦六爻都說無咎,比卦卻有六三「比之匪人」的損傷、上六「比之無首」的凶險,原因在於:比卦的親附向背已成定局,其情近乎偏私;萃卦的進退尚未確定,其情還算公正。也正因比卦以一陽為主,所以在卦辭裡就總提「元永貞」;萃卦有兩個陽爻,便只在九五一爻單說「元永貞」。可見凡為人君者,處在眾人萃聚親比的時候,若沒有元善、長久、正固之德,就無法把始終都做得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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