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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 · 第 3 卷

明 · 釋智旭 · 第 3 卷 / 18

周易禪解卷第二·上經之二

周易禪解卷第一。周易禪解卷第二。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以上是《周易禪解》卷第一,所解的是乾、坤兩卦;以下進入卷第二,所解的是上經的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履八卦,仍舊由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撰著。乾坤是天地父母,屯以下則進入萬物既生之後的種種世相,智旭的解法也隨之從「性修總綱」轉為「隨事觀心」。

屯卦(震下坎上)

(震下 坎上)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乾坤始立,震一索而得男,為動,為雷;坎再索而得男,為陷,為險,為雲,為雨;乃萬物始生之時,出而未申之象也。始則必亨,始或不正,則終於不正矣,故元亨而利於正焉。此元亨利貞,即乾坤之元亨利貞也。乾坤全體太極,則屯亦全體太極也,而或謂乾坤二卦大、餘卦小,不亦惑乎。夫世既屯矣,儻務往以求功,只益其亂;唯隨地建侯,俾人人各歸其主,各安其生,則天下不難平定耳。楊慈湖曰:「理屯如理絲,固自有其緒;建侯,其理之緒也。」

「震下坎上」標明卦體。卦辭說:屯卦,元、亨、利、貞;不宜有所前往,利於分封諸侯。智旭依易理解說:乾坤兩卦剛剛建立,乾坤交索而生六子:震是乾向坤求索第一次而得的長男,象徵動,象徵雷;坎是第二次求索而得的中男,象徵陷落,象徵險難,象徵云,象徵雨。這正是萬物剛開始生長的時候,已經冒出頭卻還伸展不開的景象。凡有開始就必定亨通;但開始若不端正,結果也就歸於不正,所以說「元亨」而又「利於貞正」。這裡的元亨利貞,就是乾坤的元亨利貞。乾坤是太極的全體,屯卦同樣是太極的全體;有人以為乾坤兩卦大、其餘各卦小,豈不是糊塗嗎?——這一句是他反對把六十四卦分高下的一貫主張。世道既然已經艱屯,倘若一味前往求取功業,只會增加混亂;唯有就地分封諸侯,使人人各有所歸、各安其生,天下就不難平定了。他引宋儒楊簡(號慈湖)的話說:治理屯難就像整理亂絲,本來自有它的線頭;「建侯」就是這團亂絲的線頭。

佛法釋者:有一劫初成之屯,有一世初生之屯,有一事初難之屯,有一念初動之屯。初成、初生、初難,姑置弗論;一念初動之屯,今當說之。蓋乾坤二卦表妙明明妙之性覺,性覺必明,妄為明覺,所謂真如不守自性,無明初動。動則必至因明立所而生妄能,成異立同,紛然難起,故名為屯。

用佛法來解釋:「屯」有四種:一劫剛形成時的屯,一生剛出生時的屯,一件事剛開頭受阻的屯,還有一個念頭剛動時的屯。前三種姑且不談,今天要講的是「一念初動」的屯。乾坤兩卦表示的是《楞嚴經》所說「妙明」「明妙」的性覺——本來清淨靈明的覺性。本覺之性原本自明,可是眾生偏要在它上面再加一個「明」去照它,於是妄生出一個能明所明的「明覺」,這就是所謂「真如不守自性」,無明由此初動。一動,就必然「因明立所」——因為要去明照,便立出一個被照的對象,隨即又生出一個能照的妄心;於是分出彼此異同,紛紛擾擾,難事就此興起,所以叫做「屯」。智旭把《周易》「萬物始生」的屯,讀成了眾生一念無明初起、能所對立初分的那一剎那。

然不因妄動,何有修德?故曰:無明動而種智生,妄想興而涅槃現。此所以元亨而利貞也。但一念初生,既為流轉根本,故勿用有所往;有所往,則是順無明而背法性矣。惟利即於此處用智慧深觀察之,名為建侯。若以智慧觀察,則知念無生相,而當下得太平矣。觀心妙訣,孰過於此。

然而,若不是這一念妄動,哪裡還有修行可言?所以說:無明一動,一切種智才有生起的機會;妄想一興,涅槃才有顯現的餘地——煩惱正是菩提的下手處。這就是屯卦為什麼既說「元亨」又說「利貞」。只是這一念初生,既然是生死流轉的根本,所以說「勿用有攸往」;一有所往,就是順著無明而背離法性了。唯一有利的,是就在這一念初動之處運用智慧深深觀照它,這就叫做「建侯」——在亂絲的線頭上下手。若能以智慧觀照,就會知道這個念頭根本沒有真實的生相可得,當下便得太平。觀心的妙訣,沒有比這更要緊的了。這一段是全書「約觀心」解法的典範:卦辭的每一句都被讀成用功的次第。

彖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乾坤立而剛柔交,一索得震為雷,再索得坎為雨,非難生乎?由動故大亨,由在險中故宜貞。夫雷雨之動,本天地所以生成萬物,然方其盈滿交作時,則天運尚自草亂昧暝;諸侯之建,本聖王所以安撫萬民,然方其初建,又豈可遽謂寧貼哉。

彖傳說:屯卦,剛與柔開始交合而艱難產生,在險境之中活動,大為亨通而守正。雷雨的鼓動充滿天地之間,天所造作的一切還處在草創昏暗之中,適宜分封諸侯而不可安逸。智旭依易理解說:乾坤既立而剛柔交合,第一次求索得震為雷,第二次求索得坎為雨,這不正是「難生」嗎?因為有震的動,所以大為亨通;因為身在坎的險中,所以宜於守正。雷雨的鼓動,本來是天地用以生成萬物的;然而正當它充盈交作之時,天運卻還是草亂昏暗的。分封諸侯,本來是聖王用以安撫萬民的;然而正當剛剛分封之時,又怎麼能馬上說天下已經安帖了呢?

佛法釋者:無明初動為剛,因明立所為柔,既有能所,便為三種相續之因,是難生也。然此一念妄動,既是流轉初門,又即還滅關竅,惟視其所動何如耳。當此際也,三細方生,六粗頓具,故為雷雨滿盈天造草昧之象。宜急以妙觀察智重重推簡,不可坐在滅相無明窠臼之中。蓋凡做功夫人,若見雜念暫時不起,便妄認為得力,不知滅是生之窟宅,故不可守此境界,還須推破之也。

用佛法來解釋:無明初動是「剛」,因明照而立起所照的境是「柔」;既然有了能與所,就成了《楞嚴經》所說世界、眾生、業果「三種相續」的起因,這就是「難生」。然而這一念妄動,既是生死流轉的第一道門,也正是還滅解脫的關鍵竅門,只看你在這一動上如何用心罷了。當這一剎那,《起信論》所說的「三細」(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方才生起,「六粗」(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隨即具足,所以正是「雷雨滿盈、天造草昧」之象。此時應當趕緊用「妙觀察智」層層推究簡別,不可安坐在「滅相無明」的窠臼之中。因為凡是做功夫的人,一看見雜念暫時不起,便錯認為自己得力了,殊不知「滅」正是「生」的巢穴——念頭滅而無明未破,它隨時還要生起來。所以不可以守著這個境界,還必須把它推翻破除。這是他給參禪人下的一句極實在的告誡。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在器界,則有雲雷以生草木;在君子,則有經綸以自新新民。約新民論經綸,古人言之詳矣;約自新論經綸者,豎觀此心不在過現未來、出入無時,名為經;橫觀此心不在內外中間、莫知其鄉,名為綸也。

大象傳說:雲與雷交作是屯,君子取法於此而從事經綸。「經綸」本指整理絲縷:直的叫經,橫的叫綸,引申為治理天下。智旭解說:在器世間,是靠雲與雷來生長草木;在君子身上,則是靠經綸來自新並革新百姓。就「新民」一面講經綸,古人已經說得很詳盡了;至於就「自新」一面講經綸,那就是:豎著觀照這個心,它不在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之中,出入沒有定時,這叫做「經」;橫著觀照這個心,它不在內、不在外、也不在中間,不知道它的所在,這叫做「綸」。他把治國的經綸,直接換成了觀心的豎觀與橫觀。

佛法釋者:迷於妙明明妙真性,一念無明動相即為雷,所現晦昧境界之相即為雲,從此便有三種相續,名之為屯。然善修圓頓止觀者,只須就路還家。當知一念動相即了因智慧性,其境界相即緣因福德性;於此緣了二因,豎論三止三觀名經,橫論十界百界千如名綸也。此是第一觀不思議境。

用佛法來解釋:迷失了那妙明明妙的真性之後,一念無明的動相就是「雷」,由它所現出的晦暗昏昧的境界相就是「雲」,從此便有三種相續,這就叫做「屯」。然而善於修習圓頓止觀的人,只須「就路還家」——不必另找一條路,就在這條迷路上轉身回家。應當知道:那一念動相當體就是「了因智慧性」(能照了佛性的智慧),那境界相當體就是「緣因福德性」(能資助顯發佛性的福德);連同本具的「正因佛性」,合稱三因佛性。就在這緣因、了因二者上,豎著說三止三觀(體真止、方便隨緣止、息二邊分別止;空觀、假觀、中觀)叫做「經」,橫著說十法界、百法界、千如是叫做「綸」。這正是天台十乘觀法中的第一乘——「觀不思議境」。從這裡起,智旭開始把屯以下諸卦逐一配到十乘觀法上,讀者可留意這條暗線。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有君德而無君位,故磐桓而利居貞;其德既盛,可為民牧,故利建侯以濟屯也。佛法釋者:一念初動,一動便覺,不隨動轉,名為磐桓,所謂不遠之復,乃善於修證者也。由其正慧為主,故如頓悟法門。

爻辭說:初九,徘徊不進,利於安居守正,利於分封諸侯。智旭依易理解說:初九有君主之德而沒有君主之位,所以徘徊不進而利於安居守正;他的德既然充盛,可以做百姓的牧養者,所以利於分封他為諸侯來救濟屯難。用佛法來解釋:一個念頭剛動,一動便立刻覺察,不跟著它轉,這就叫做「磐桓」;這正是《復》卦初九所說「不遠之復」——走出去不遠就回頭,是真正善於修證的人。因為他是以正慧作主,所以好比頓悟的法門——不待層層對治,一覺便了。

象曰: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磐桓不進,似無意於救世,然斯世決非強往求功者所能救,則居貞乃所以行正耳。世之屯也,由上下之情隔絕,今能以貴下賤,故雖不希望為侯,而大得民心,不得不建之矣。佛法釋者:不隨生死流,乃其隨順法性流而行於正者也;雖復頓悟法性之貴,又能不廢事功之賤,所謂以中道妙觀遍入因緣事境,故正助法門並得成就,而大得民。

小象傳說:雖然徘徊不進,志向卻是行於正道;以尊貴之身屈居卑下之位,因而大得民心。智旭依易理解說:徘徊不進,看上去像是無意於救世;然而這個世道,絕不是硬要前往求取功業的人所能救的,所以「安居守正」恰恰正是「行正」。世道之所以屯難,是因為上下之情隔絕不通;如今初九能以尊貴之身屈居卑下,所以雖然並不指望做諸侯,卻大得民心,君上也不得不封他為侯了。用佛法來解釋:不隨順生死之流,正是隨順法性之流而行於正道。雖然已經頓悟了法性的尊貴,卻又不肯廢棄事相功行的卑瑣,這就是所謂「以中道妙觀遍入因緣事境」,所以「正行」(觀慧)與「助行」(事修)兩方面一併成就,因而「大得民」。這裡正對十乘觀法的第二乘「發真正菩提心」之後,事理並進的用功之法。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柔德中正,上應九五,乃乘初九得民之侯,故邅如班如而不能進也。初本非寇,而二視之則以為寇矣,吾豈與寇為婚媾哉?寧守貞而不字,至於十年之久,乃能字於正應耳。吳幼清曰:「二三四在坤為數十,過坤十數,則逢五正應而許嫁矣。」佛法釋者:此如從次第禪門修證功夫。蓋以六居二,本是中正定法,但不能頓超,必備歷觀練熏修諸禪方見佛性,故為十年乃字。

爻辭說:六二,艱難徘徊、迴旋不前,車馬盤旋而不進;來的不是強盜而是求婚的;女子守貞不肯許嫁,十年之後才許嫁。智旭依易理解說:六二有柔順中正之德,向上與九五相應,可是它正騎在初九這位已經得民心的諸侯頭上,所以徘徊盤旋而不能前進。初九本來不是強盜,六二卻把他看成強盜,心想:我怎麼能跟強盜結親呢?寧可守貞而不許嫁,一直等到十年之久,才能嫁給正應的九五。他引吳澄的話說:二、三、四爻互成坤卦,坤的成數為十;越過坤這十年之數,就遇上九五正應而可以許嫁了。用佛法來解釋:這好比按次第禪門一級一級修證的功夫。六二以陰爻居陰位而得中,本來是中正的定法;只是不能一步頓超,必須遍歷「觀、練、熏、修」四種禪法(觀禪指九想八背舍等觀法,練禪指九次第定,熏禪指師子奮迅三昧,修禪指超越三昧)才能見到佛性,所以說「十年乃字」——定力雖正,路卻走得遠。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乘剛故自成難,非初九難之也。數窮時極,乃反於常,明其不失女子之貞。佛法釋者:乘剛即是煩惱障重,故非次第深修諸禪,不足以斷惑而反歸法性之常。

小象傳說:六二的艱難,是因為它騎在剛爻之上;十年才許嫁,是因為終究要返回常道。智旭解說:正因為騎在剛爻上,才自己招來艱難,並不是初九為難它。等到數已窮盡、時已到頭,才返回常道,這說明六二並沒有失掉女子的貞節。用佛法來解釋:「乘剛」就是煩惱障沉重;所以非得按次第深修諸種禪定不可,否則不足以斷除迷惑而返歸法性的常道。上一爻是頓悟一路,這一爻是漸修一路,智旭並不偏廢,只是指明各有各的因緣。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欲取天下,須得賢才,譬如逐鹿須藉虞人。六三自既不中不正,又無應與,以此濟屯,屯不可濟,徒取羞耳。佛法釋者:欲修禪定,須假智慧,自無正智,又無明師良友,瞎煉盲修,則墮坑落塹不待言矣。君子知幾,寧舍蒲團之功,訪求知識為妙;若自信自恃,一味盲往,必為無聞比丘,反招墮落之吝。

爻辭說:六三,追逐野鹿而沒有虞人引路,只會一頭闖進林子裡去;君子見到這個苗頭,不如捨棄不追,前往必有憾惜。「虞」是掌管山林的官。智旭依易理解說:想要取得天下,必須得到賢才,好比追鹿必須藉助虞人。六三自身既不居中又不得正,上面又沒有相應的援手,拿這樣的條件去救濟屯難,屯難救不成,徒然自取羞辱罷了。用佛法來解釋:想要修習禪定,必須藉助智慧;自己既沒有正智,又沒有明師良友,瞎練盲修,那麼墮坑落塹是不用說的了。君子懂得看苗頭,寧可舍下蒲團上的死功夫,去參訪善知識才是上策;若一味自信自恃、盲目前行,必定成為《楞嚴經》裡那個「無聞比丘」——只顧修定不聽教理,誤認四禪為四果,反倒招來墮落的憾惜。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堯舜揖讓,固是有天下而不與;湯武徵誅,亦是萬不得已,為救斯民,非富天下。今六三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假言濟屯,實貪富貴,故曰以從禽也。從禽已非聖賢安世之心,況無無應與,安得不吝且窮哉。佛法釋者:貪著味禪,名為從禽,本無菩提大志願故。

小象傳說:追鹿而無虞人引路,是為了貪逐禽獸;君子捨棄它,因為前往必有憾惜而走投無路。智旭依易理解說:堯舜的禪讓,本是有天下而不據為己有;湯武的征伐誅除,也是萬不得已,為的是拯救百姓,並不是要獨富天下。如今六三不中不正,卻居於下卦之上,口頭上說是救濟屯難,實際上貪的是富貴,所以說「以從禽也」。為貪禽獸而追逐,已經不是聖賢安定世道的用心,何況上面又沒有相應的援手(底本此處「無無應與」重出一「無」字,今照錄不改),怎能不既憾惜又窮困呢?用佛法來解釋:貪著禪定的滋味,就叫做「從禽」,因為他本來就沒有求菩提的大志願——修行的目的錯了,功夫越深陷得越遠。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柔而得正,居坎之下,近於九五,進退不能自決,故乘馬而班如也。夫五雖君位,不能以貴下賤,方屯其膏;初九得民於下,實我正應,奈何不急往乎?故以吉無不利策之。佛法釋者:六四正而不中,以此定法而修,則其路迂遠難進,惟求初九之明師良友以往,則吉無不利矣。象曰:求而往,明也。佛法釋者:不恃禪定功夫,而求智慧師友,此真有決擇之明者也。

爻辭說:六四,車馬盤旋不進;去求婚配而前往,吉,沒有不利。智旭依易理解說:六四柔順而得正位,處在坎卦的下方,靠近九五,進退不能自己決斷,所以車馬盤旋。九五雖然居君位,卻不肯以尊貴屈居卑下,正把恩澤積屯著不肯施下;而初九在下面已經得了民心,實在是我六四的正應,為什麼不趕緊前往呢?所以爻辭用「吉無不利」來策勵它。用佛法來解釋:六四得正而不居中,拿這樣的定法去修,路子迂迴遙遠、難以精進;唯有去求初九那樣的明師良友然後前往,才能吉而無不利。小象傳說:有所求而前往,是明智的。用佛法來解釋:不倚仗自己的禪定功夫,反而去求智慧師友,這才是真正具有抉擇眼光的明白人。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屯難之世,惟以貴下賤,乃能得民;今尊居正位,專應六二,膏澤何由普及乎?夫小者患不貞一,大者患不廣博,故在二則吉,在五則凶也。佛法釋者:中正之慧固可斷惑,由其早取正位,則墮聲聞辟支佛地,所以四弘膏澤不復能下於民;在小乘則速出生死而吉,在大乘則違遠菩提而凶。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非無小施,特不合於大道耳。

爻辭說:九五,把恩澤積屯著不肯施下;小事守正則吉,大事守正則凶。智旭依易理解說:在屯難之世,唯有以尊貴之身屈居卑下,才能得到民心;如今九五尊居正位,卻只專門應合六二一爻,恩澤怎麼能普遍施及呢?小人物怕的是不專一,大人物怕的是不廣博;所以同樣的專一,在六二是吉,在九五就成了凶。用佛法來解釋:中正的智慧固然可以斷除迷惑,但正因為他過早地取證了正位,就墮落到聲聞、辟支佛的果地上去了,於是「四弘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那樣的廣大恩澤,再也不能下施於眾生。在小乘看來,這是迅速出離生死,所以吉;在大乘看來,這是背離菩提越走越遠,所以凶。小象傳說:屯其膏,是施予還不夠光大。智旭補一句:並不是完全沒有小的施予,只是不合於大道罷了。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以陰居陰,處險之上,當屯之終,三非其應,五不足歸,而初九又甚相遠,進退無據,將安歸哉。佛法釋者:一味修於禪定,而無慧以濟之,雖高居三界之頂,不免窮空輪轉之殃,決不能斷惑出生死,故乘馬班如;八萬大劫,仍落空亡,故泣血漣如。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佛法釋者:八萬大劫,究竟亦是無常。

爻辭說:上六,車馬盤旋不進,哭得淚盡繼之以血,漣漣不止。智旭依易理解說:上六以陰爻居陰位,處在坎險的最上方,正當屯難的終局;六三不是它的正應,九五不值得歸附,而初九又相距太遠,進退都沒有依據,將往哪裡去呢?用佛法來解釋:一味只修禪定,而沒有智慧來救濟它,縱使高高住在三界之頂的非想非非想天,也免不了「窮空輪轉」之禍——把空修到盡頭,仍舊在輪迴裡打轉,絕不能斷惑出離生死,所以「乘馬班如」。八萬大劫的定壽享盡,依舊落入空亡,所以「泣血漣如」。小象傳說:泣血漣如,這種狀況怎麼能長久?智旭補一句:八萬大劫再長,究竟還是無常。屯卦六爻,從一念初動的頓覺,講到一味修定的空亡,正好把「有慧無定」「有定無慧」兩條歧路都點了出來。

蒙卦(坎下艮上)

(坎下 艮上)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再索得坎,既為險為水;三索得艮,復為止為山。遇險而止,水涵于山,皆蒙昧未開發之象也。蒙雖有蔽於物,物豈能蔽性哉,故亨。但發蒙之道,不可以我求蒙,必待童蒙求我。求者誠,則告之必達;求者瀆,則告者亦瀆矣,瀆豈發蒙之正耶。不憤不啟,不悱不發,孔子真善於訓蒙者也。

「坎下艮上」標明卦體。卦辭說:蒙卦,亨通。不是我去求蒙昧的孩童,而是蒙昧的孩童來求我。初次占問就告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問,就是褻瀆,褻瀆便不告訴他。利於守正。智旭依易理解說:乾坤第二次求索得坎,坎是險、是水;第三次求索得艮,艮是止、是山。遇到險難而停止,水涵蓄在山裡,都是蒙昧未曾開發的景象。蒙昧雖然被外物遮蔽,可是外物哪裡遮蔽得了本性呢?所以說「亨」。只是啟發蒙昧的方法,不可以由我去求蒙者,必須等蒙者來求我。求的人誠懇,告訴他就必定入得進去;求的人輕慢,那麼告訴他的人也就跟著被輕慢了——輕慢哪裡是啟發蒙昧的正途?孔子說「不到他心裡發悶想不通時不去開導,不到他想說又說不出時不去啟發」,真是善於教導蒙童的人。

佛法釋者:夫心不動則已,動必有險,遇險必止,止則有反本還源之機,蒙所以有亨道也。蒙而欲亨,須賴明師良友。故凡為師友者,雖念念以教育成就為懷,然須待其求我,方成機感;又必初筮則告,方顯法之尊重;其所以告之者,又必契理契機而貞,然後可使人人為聖為佛矣。

用佛法來解釋:這個心不動便罷,一動必定有險(坎),遇到險必定停止(艮),一停止就有返本還源的機會——這就是蒙卦之所以有亨通之道。蒙昧的人要想亨通,必須依靠明師良友。所以凡是做師友的,雖然念念以教育成就他人為懷,卻還是要等他來求我,才構成「機感」——學人的根機與師長的教法相感而後相應,如同鼓要人敲才響。而且必須初次求問就告訴他,才顯出法的尊貴;至於所告訴他的內容,又必須既契合真理、又契合他的根機而端正無偏,然後才可以使人人成聖成佛。「契理契機」四字是智旭論說法的定則:只契理而不契機是空談,只契機而不契理是媚俗。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山下有險,即是遇險而止,故名為蒙。蒙之所以可亨者,由有能亨人之師,善以時中行教故也。雖有善教,必待童蒙求我者,彼有感通之志然後可應,如水清方可印月也。初筮即告者,以剛而得中,故應不失機也。瀆則不告者,非是恐其瀆我,正恐瀆蒙而有損無益也。及其蒙時,即以正道養之,此聖人教化之功,令彼亦得成聖者也。

彖傳說:蒙卦,山下有險難,遇險而停止,就是蒙。蒙之所以亨通,是因為以亨通之道行於合乎時宜的中道。「不是我求童蒙,而是童蒙求我」,是雙方的志向相應。「初筮告」,是因為九二剛健而得中。「再三瀆,瀆則不告」,因為那是褻瀆了蒙昧者自己。以正道涵養蒙昧,這是成就聖人的功業。智旭解說:山下有險,就是遇險而止,所以叫做蒙。蒙之所以可以亨通,是因為有能使人亨通的師長,善於依著「時中」施行教化。雖然有好的教法,卻必須等童蒙來求我,是因為他先要有感通的志願然後才能得到回應,好比水必須澄清了才映得出月亮。初次占問就告訴他,是因為九二剛健而得中,所以回應不錯失時機。褻瀆就不告訴他,並不是怕他褻瀆我,正是怕褻瀆了他自己的蒙昧之心而有損無益。趁著他還蒙昧的時候,就用正道來涵養他,這就是聖人教化的功業,能使他也終於成聖。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溪澗不能留,故為果行之象;盈科而後進,故為育德之象。自既果行育德,便可為師作範矣。佛法釋者:此依不思議境而發真正菩提心也。菩提之心不可沮壞,如泉之必行;四弘廣被,如泉之潤物。

大象傳說:山下湧出泉水,是蒙,君子取法於此而果決地行動、涵養德性。智旭解說:泉水連溪澗也留它不住,所以是「果行」之象——行動果決而不滯留;泉水必定注滿一個坑窪然後才向前流,所以是「育德」之象——涵養德性而不躐等。自己既能果行育德,便可以為人師、為人表率了。用佛法來解釋:這是依著前面屯卦所觀的「不思議境」而發起真正的菩提心,正是天台十乘觀法的第二乘。菩提之心不可沮喪敗壞,如同泉水必定向前奔流;四弘誓願廣被眾生,如同泉水滋潤萬物。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以九二上九二陽為師道,以餘四陰爻為弟子。初六以陰居下,厥蒙雖甚,而居陽位,又近九二,故有可發之機。夫蒙昧既甚,須用折伏法門,故利用刑人,所謂撲作教刑也。然既說桎梏之後,當羞愧懲艾而不出;若遽有所往,則吝矣。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以正法而撲作教刑,豈嗔打之謂哉。

爻辭說:初六,啟發蒙昧,利於用刑罰約束人,使他解脫桎梏;就這樣前往則有憾惜。智旭解說:本卦以九二、上九兩個陽爻為師道,以其餘四個陰爻為弟子。初六以陰爻居於最下,蒙昧雖然深重,可是它居在陽位,又靠近九二,所以有可以啟發的機緣。蒙昧既然深重,就須用「折伏」的法門——嚴厲壓服其惡,與「攝受」(寬和攝取)相對,是佛門教化的兩種手段之一。所以說「利用刑人」,也就是《尚書》所說「撲作教刑」——用戒尺作為教學的刑具。然而既已解脫了桎梏之後,就應當羞愧悔改、痛自懲戒而不再犯;若急著有所前往,那就有憾惜了。小象傳說:利於用刑罰約束人,是為了端正法度。智旭補一句:以正當的法度而施行戒尺之教,哪裡是發脾氣打人的意思呢?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以九居二,知及之,仁能守之,師之德也。蘇眉山曰:「童蒙若無能為,然容之則足為助,拒之則所喪多矣。明不可以無蒙,猶子不可以無婦;子而無婦,不能家矣。」佛法釋者:定慧平等,自利已成,故可以包容覆育群蒙而吉;以此教授群蒙修行妙定,名納婦吉;定能生慧,慧能紹隆佛種,為子克家。婦是定,子是慧也。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明納婦而云子克家者,以定必發慧,慧必與定平等,而非偏也。

爻辭說:九二,包容蒙昧則吉,接納媳婦則吉,兒子能撐起家業。智旭依易理解說:以陽爻居二位,智慧足以了知,仁德足以守住,這是師長應有的德。他引蘇軾的話說:童蒙看似無所作為,然而包容他就足以成為助力,拒絕他反而損失更多;明白的人不可以沒有蒙昧的人來襯托,好比兒子不可以沒有媳婦——兒子若沒有媳婦,就成不了家。用佛法來解釋:九二定慧均等,自利的功夫已經成就,所以能夠包容覆育眾蒙而得吉。以此教授眾蒙修行妙定,就叫做「納婦吉」;定能生出慧,慧能紹繼光大佛的種性,就是「子克家」。這裡明說:媳婦比喻定,兒子比喻慧。小象傳說:子克家,是剛與柔相接。智旭解說:明明講的是納婦,卻說「子克家」,正是因為定必定要發出慧,而慧又必定與定持平,不可偏在一邊。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以陰居陽,不中不正,乃駁雜之質,宜從上九正應處求其擊蒙之大鉗錘,方可治病;今貪九二之包容慈攝,殆如女見金夫而失節者乎。佛法釋者:不中不正,則定慧俱劣;而居陽位,又是好弄小聰明者;且在坎體之上,機械已深。若使更修禪定,必於禪中發起利使邪見,利使一發,則善根斷盡矣。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行不順,故須惡辣鉗錘以煆煉之,不可使其修定。

爻辭說:六三,不要娶這個女子;她見到有錢的男子,就顧不得自身,沒有什麼利益。智旭依易理解說:六三以陰爻居陽位,既不居中又不得正,是駁雜不純的資質;本該到上九這個正應之處,去求那把擊破蒙昧的大鉗錘,才治得了病。如今卻貪圖九二的包容慈攝,大概就像女子見了闊氣男子而失節的樣子吧。用佛法來解釋:不中不正,說明定與慧都低劣;而居於陽位,又是個愛耍小聰明的人;加上處在坎體之上,心機已經很深。這樣的人若再讓他去修禪定,必定會在禪定中發起「利使」的邪見——「五利使」指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這五種知見上的煩惱,來勢快利,一旦發作,善根就斷盡了。小象傳說:不要娶這個女子,因為她的行為不柔順。智旭解說:行為不柔順,所以必須用狠辣的鉗錘來鍛鍊他,絕不可讓他去修定。

六四:困蒙吝。陰爻皆蒙象也。初可發,三可擊,五可包,惟四絕無明師良友,則終於蒙而已,可恥孰甚焉。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非實德之師友遠我,我自獨遠於師友耳,師友且奈之何哉。

爻辭說:六四,困在蒙昧之中,有憾惜。智旭解說:本卦四個陰爻都是蒙昧之象:初六可以啟發,六三可以痛擊,六五可以包容,唯獨六四上下都夠不著陽爻,完全沒有明師良友,那就只好終身蒙昧到底了,還有比這更可恥的嗎?小象傳說:困蒙的憾惜,在於唯獨它遠離了實德。智旭解說:並不是有真實德行的師友遠離了我,是我自己一個人遠離了師友——師友對此又能有什麼辦法呢?這一爻是全卦最沉痛的一句:蒙昧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躲開明師良友。

六五:童蒙吉。以六居五,雖大人而不失其赤子之心,故為童蒙而吉。蓋上親上九之嚴師,下應九二之良友故也。蘇眉山曰:「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於童蒙之分而自強於明,故教之曰童蒙吉。」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學道之法,順則能入;設行不順,則入道無從矣。

爻辭說:六五,像孩童一樣蒙昧,吉。智旭解說:以陰爻居五位,雖然身為大人,卻不失赤子之心,所以稱為「童蒙」而得吉。這是因為它上面親近上九這位嚴師,下面又與九二這位良友相應。他引蘇軾的話說:六五的地位已經很尊貴了,怕它不肯安於「童蒙」的本分,反而逞強自以為明白,所以特地教它說「童蒙吉」。小象傳說:童蒙之所以吉,是因為柔順而謙遜。智旭解說:學道的方法,柔順就能入門;假使行為不柔順,那麼入道就無從談起了。前一爻講遠離師友之害,這一爻講居尊而肯守蒙之福,兩相對照。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陽居陰位,剛而不過,能以定慧之力擊破蒙昧之關者也。然訓蒙之道,原無實法繫綴於人,所謂「但有去翳法,別無與明法」。若欲以我法授設,則是為寇;若應病與藥,為其解粘去縛,則是禦寇也。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無實法繫綴於人,則三根普接,契理契機,故上下皆順。

爻辭說:上九,痛擊蒙昧;不利於做強盜,利於抵禦強盜。智旭解說:上九以陽爻居陰位,剛強而不過分,能夠用定慧之力擊破蒙昧的關卡。然而訓導蒙昧的方法,本來就沒有一個實在的法可以拴繫在人身上;正如禪門所說:只有去掉眼中翳障的辦法,並沒有另外給你一個光明的辦法——光明是眼睛本有的。若想把「我的法」硬塞給他,那就是做強盜;若能對症下藥,為他解開黏著、去掉束縛,那就是抵禦強盜。小象傳說:利於抵禦強盜,是因為上下都柔順。智旭解說:不拿實法拴繫人,就能普遍接引上、中、下三種根機,既契合真理又契合根機,所以上下都柔順。這一段可與前面九二的「包蒙」對看:一攝一折,都不出「無實法與人」這一原則。

需卦(乾下坎上)

(乾下 坎上)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養蒙之法,不可欲速,類彼助苗,故必需其時節因緣。時節若到,其理自彰,但貴因真果正,故有孚則光亨而貞吉也。始雖云需,究竟能度生死大川,登於大般涅槃彼岸矣。

「乾下坎上」標明卦體。卦辭說:需卦,有誠信,光明亨通而守正得吉,利於渡過大河。「需」是等待。智旭承接上一卦解說:涵養蒙昧的方法,不可以求快,那會像《孟子》裡揠苗助長的宋人一樣,所以必須等待時節因緣。時節一到,道理自然彰顯;所貴的只在「因真果正」——種因真實,結果自然端正,所以有誠信便能光明亨通而守正得吉。開頭雖說是「等待」,最終卻能渡過生死的大河,登上大般涅槃的彼岸。他把《易》的「利涉大川」,直接讀成了度生死海、登涅槃岸。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險在前而知須,乃是剛健之德,不妄動以自陷耳,坎何嘗拒乾哉。且坎得乾之中爻,與乾合德,今九五位乎天位,素與乾孚,則乾之利涉,往必有功,可無疑矣。

彖傳說:需,就是等待,因為險難在前面。剛健而不陷落,其義理便不至於困窮。「需有孚,光亨貞吉」,是因為九五居於天位,而且中正。「利涉大川」,是前往必有功效。智旭依易理解說:險難在前而懂得等待,這正是剛健之德——不妄動以致自陷罷了;坎又何嘗真在拒絕乾呢?何況坎卦的中爻本來就取自乾的中爻,與乾同德。如今九五居於天位,一向與乾相孚合,那麼乾要渡河,前往必定有功,這是沒有疑問的。這裡可以看出他一貫的讀法:所謂「險」,並不是外來的敵人,坎中那一陽原本就是乾。

佛法釋者:譬如五百由旬險難惡道名險在前,智慧之力不被煩惱所陷,故終能度脫而不困窮。坎中一陽本即乾體,喻煩惱險道之性本如來藏;以此不生不滅之性為本修因,則從始至終無非稱性天行之位。從正因性,中中流入薩婆若海,故利涉大川,從凡至聖而有功也。

用佛法來解釋:好比《法華經·化城喻品》所說那條五百由旬的險難惡道,就是「險在前」。智慧之力不被煩惱陷住,所以終究能夠度脫而不困窮。坎卦中間那一根陽爻,本來就是乾的本體,比喻煩惱險道的體性本來就是「如來藏」——煩惱與佛性並非兩物。以這個不生不滅的體性作為最初的修因,那麼從頭到尾,沒有一處不是稱合本性的「天行」之位(《涅槃經》五行之一,即依天然之理而行)。從「正因佛性」出發,一路「中中流入薩婆若海」——念念在中道之中流向一切智的大海,所以說「利涉大川」,從凡夫直到聖位都有功效。《楞嚴經》以不生滅性為本修因,是他此處所本:因地不真,果招紆曲;因地既真,則全程皆是果地。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果行育德之後,更無餘事,但飲食宴樂,任夫雲行雨施而已。佛法釋者:助道行行為飲,正道慧行為食,以稱性所起緣了二因莊嚴一性,如雲上於天之象。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不藉劬勞肯綮修證,故名宴樂。此是善巧安心止觀,止觀不二,如飲食調適。

大象傳說:雲氣升到天上而未成雨,是需,君子取法於此而飲食宴樂。智旭解說:在蒙卦「果行育德」之後,就沒有別的事了,只管飲食宴樂,任憑雲氣流行、雨澤施布罷了——功夫做到,成效自來,不必焦躁。用佛法來解釋:輔助道業的「行行」(事修)好比「飲」,正修道業的「慧行」(觀慧)好比「食」;用稱合本性而生起的緣因、了因二種佛性來莊嚴那一個正因之性,正如雲氣升上天空之象。全體依本性而起修,全部修行又不出本性之外,用不著費盡氣力去啃硬骨頭般地修證,所以叫做「宴樂」。這正是天台十乘觀法的第三乘「善巧安心止觀」:止與觀不二,如同飲與食調配得宜。

初九:需于郊,利用恆,無咎。溫陵郭氏云:「此如顏子之需。」佛法釋者:理即位中,不足以言需;名字位中,且宜恆以聞熏之力資其慧性,未與煩惱魔軍相戰也。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郭氏云:「此如孔子之需。」佛法釋者:觀行位中,既已伏惑,則魔軍動矣,故小有言。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初九爻辭說:在郊野等待,利於保持恆常,不會有過錯。智旭引溫陵郭氏的話說:這好比顏回的等待——終身不仕,安處陋巷。用佛法來解釋:還在「理即」位的人,談不上什麼等待,因為他連有佛性都不知道;到了「名字即」位,才應當恆常地用聽聞熏習的力量來資養自己的慧性,此時還沒有與煩惱魔軍正面交戰。小象傳說:在郊野等待,是不冒險行事;利於保持恆常而無過錯,是沒有失掉常規。九二爻辭說:在沙灘上等待,稍有些言語是非,最終得吉。郭氏說:這好比孔子的等待——周遊列國而屢遭譏議。用佛法來解釋:到了「觀行即」位,既已伏住煩惱,魔軍便被驚動了,所以「小有言」。小象傳說:在沙灘上等待,是寬裕地居於中位;雖然稍有言語是非,最終以吉收場。可見離生死岸越近,境界越多,這正是用功得力的徵候。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郭氏云:「此如周公之需。」佛法釋者:相似位中,將渡生死大河,故有以致魔軍之來而後降之。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災既在外,故主人不迷,客不得便;但以願力使其來戰,以顯降魔成道之力,而三觀之功,敬而且慎,決無敗也。

爻辭說:九三,在泥濘中等待,招來了強盜。郭氏說:這好比周公的等待——居攝而遭流言之謗。用佛法來解釋:到了「相似即」位,即將渡過生死大河,所以會招致魔軍前來,然後一舉降伏它。小象傳說:在泥濘中等待,災患還在外面;是自己招來強盜,只要恭敬謹慎就不會失敗。智旭解說:災患既然在外面,所以只要主人自己不迷失,客人就占不到便宜——這是禪門常說「主人公不迷,客塵不得便」的意思。修行人乃是以願力促使魔軍前來交戰,好顯出降魔成道的力量;而空、假、中三觀的功夫,只要恭敬而又謹慎,決不會失敗。魔來不是壞事,來了才好降;怕的是自家先亂。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郭氏云:「此如文王之需。」佛法釋者:魔軍敗衄,超然從三界穴出而成正覺矣。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未嘗用力降魔,止是慈心三昧之力,魔軍自退,而菩提自成耳。九五:需于酒食,貞吉。郭氏云:「此如帝堯館甥之需。」佛法釋者:魔界如即佛界如,惟以定慧力莊嚴而度眾生,故為需于酒食。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六四爻辭說:在血泊中等待,從洞穴裡出來。郭氏說:這好比文王的等待——囚於羑里而終得脫身。用佛法來解釋:魔軍已被打敗,於是超然地從三界這個洞穴中出來而成就正覺。小象傳說:在血泊中等待,是柔順地聽從。智旭解說:其實並不曾用力去降魔,只是慈心三昧的力量,魔軍自己退去,菩提自然成就——佛於菩提樹下入慈心三昧而魔眾自散,正是此意。九五爻辭說:在酒食之中等待,守正得吉。郭氏說:這好比帝堯把兩個女兒嫁給舜、以賓客之禮待這位女婿的等待。用佛法來解釋:魔界的真如就是佛界的真如,兩者無二無別;只以定慧之力莊嚴自身而度化眾生,所以說「需于酒食」——從容飲食之間便是度生。小象傳說:酒食守正得吉,是因為九五中正。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郭氏曰:「此如仁傑之結交五虎。」佛法釋者:不惟入佛境界,亦可入魔境界,還來三界,廣度眾生。觀三界依正因果諸法,無不現現成成即是一心三觀,故常為三界不請之友,而三界眾生有敬之者必終吉也。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既同流三界,雖不當佛祖之位,而隨類可以度生。設眾生有不知而不敬者,亦與遠作得度因緣,而未大失也。

爻辭說:上六,進入洞穴,有三位不請自來的客人到來,恭敬對待他們,最終得吉。郭氏說:這好比狄仁傑結交武氏諸人以圖匡復。用佛法來解釋:修行到此,不只能進入佛的境界,也能進入魔的境界;回到三界之中,廣度眾生。觀照三界之內依報(國土)正報(身心)與因果的種種法,無一不是現現成成的「一心三觀」——空、假、中三觀同在一念之中,不必另求。所以菩薩常做三界眾生「不請之友」——不待人請就來相助,這正是「不速之客」的翻轉讀法;三界眾生若有能恭敬他的,必定終得吉。小象傳說:不速之客來到,恭敬對待終得吉;雖然位置不當,也沒有大的損失。智旭解說:既然與三界同流,雖然不居佛祖的尊位,卻能隨著各類眾生的形貌去度化他們。假使有眾生不明白而不恭敬,那也是給他遠遠地結下一個將來得度的因緣,所以「未大失」。

訟卦(坎下乾上)

(坎下 乾上)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天在上而水就下,上下之情不通,所以成訟。然坎本得乾中爻以為體,則跡雖違而性未嘗非一也。惕中則復性而吉,終訟則違性而凶;利見大人,所以復性也;不利涉大川,誡其逐流而違性也。

「坎下乾上」標明卦體。卦辭說:訟卦,有誠信卻被阻塞,警惕而持中則吉,一直爭訟到底則凶。利於見到大人,不利於渡過大河。智旭依易理解說:天在上而水往下流,上下之情不相通,所以形成爭訟。然而坎的中爻本來就取自乾,可見形跡雖然相違,本性卻從來不是兩個。心存警惕而守中,便是回復本性,所以吉;一味把官司打到底,便是違背本性,所以凶。「利見大人」,是用來回復本性的;「不利涉大川」,是告誡他不要順流而下、越走越背離本性。

佛法釋者:夫善養蒙之道,以圓頓止觀需之而已;若煩惱習強,不能無自訟之功。訟者,懺悔克責、改過遷善之謂也。有信心而被煩惱惡業所障窒,當以慚愧自惕其中而吉。若悔之不已,無善方便,則成悔蓋而終凶。宜見大人以決擇開發、斷除疑悔,不利涉於煩惱生死大川而終致陷沒也。

用佛法來解釋:善於涵養蒙昧的方法,只是用圓頓止觀去等待它罷了(這是上一卦需的意思);可是如果煩惱習氣強盛,就不能沒有「自訟」的功夫。這裡的「訟」,不是與人打官司,而是懺悔、克責自己、改過遷善的意思——這一轉,是全卦的關鍵。有信心而被煩惱惡業阻塞障蔽,應當以慚愧之心自我警惕、守住中道,所以吉。若是懊悔個沒完,又沒有好的方便法門,那就落成「悔蓋」——五蓋之一的掉悔蓋,追悔成堆反而蓋覆善心,所以「終凶」。此時應當去見大人,請他抉擇開導、斷除疑悔;而不宜涉入煩惱生死的大河,以致最終陷沒。可見懺悔要有分寸:不悔則罪不滅,悔過頭則心不寧。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剛而無險,則不必自訟;險而無剛,則不能自訟。今處煩惱險惡窟中,而慧性勇健,所以有自訟改過之心也。所謂有孚窒惕中吉者,以剛德來復於無過之體,僅取滅罪即止,不過悔以成蓋也。所謂終凶者,悔箭入心,則成大失。

彖傳說:訟卦,上面剛強、下面險陷,既險且健,所以成訟。「有孚窒,惕中吉」,是因為剛爻來到而得中位。「終凶」,是因為爭訟不可以打到底。「利見大人」,是崇尚中正。「不利涉大川」,是會陷入深淵。智旭以佛法解說:剛強而沒有險陷,就用不著自訟——本無過失;險陷而沒有剛強,就沒能力自訟——有過也改不了。如今身處煩惱險惡的窟穴之中,而慧性勇猛剛健,所以才生得起自訟改過之心。所謂「有孚窒惕中吉」,是以剛健之德回復到無過失的本體,只求滅罪便就此打住,不至於懊悔過頭而成了悔蓋。所謂「終凶」,是說《遺教經》所謂「悔箭入心」——追悔如箭紮在心上,那就成了大損失。

故不可使其成也。所謂利見大人者,中正之德有以決疑而出罪也;所謂不利涉大川者,心垢未淨而入生死海中,必至墮落而不出也。約觀心者,修慧行名見大人,修禪定名涉大川。需約無過之人,故可習定;訟約有過之人,習定則發魔事也。

所以不可以讓這份追悔坐大。所謂「利見大人」,是說中正之德能夠替他決斷疑惑、脫出罪咎。所謂「不利涉大川」,是說心中垢穢尚未洗淨就闖進生死大海,必定墮落而出不來。若就「觀心」一路來說:修觀慧之行叫做「見大人」,修禪定叫做「涉大川」。需卦講的是沒有過失的人,所以可以修習禪定;訟卦講的是有過失的人,帶著罪垢去修定,反而會引發魔事。這一句是給學人的實際告誡:懺悔未淨之前,不宜急著入定。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天亦太極,水亦太極,性本無違;天一生水,亦未嘗違。而今隨虛妄相,則一上一下,其行相違,所謂意欲潔而偏染者也。只因介爾一念不能慎始,致使從性所起煩惱,其習漸強而違於性,故君子必慎其獨,謹於一事一念之始,而不使其滋延難治,夫是之謂善於自訟者也。佛法釋者:是破法遍,謂四性簡責,知本無生。

大象傳說:天與水的運行方向相違背,是訟,君子取法於此而在做事之初就先謀劃清楚。智旭解說:天也是太極,水也是太極,本性上並無違背;《河圖》說「天一生水」,也不曾相違。可是如今隨著虛妄之相,一個在上、一個在下,運行的方向就相違了,這正是所謂「本想潔淨,偏偏染汙」。只因為微細的「介爾一念」(極其微弱的一念)沒有能夠慎之於始,就使得從本性上生起的煩惱習氣逐漸強盛而違背本性。所以君子必定要「慎獨」,在每一件事、每一個念頭剛起頭時就謹慎,不讓它蔓延到難以整治——這才叫做善於自訟的人。用佛法來解釋:這是天台十乘觀法的第四乘「破法遍」,即用「四性簡責」的辦法——推檢一念心究竟是自生、他生、共生還是無因生,四頭都推不出來——從而知道它本來無生。念既無生,訟從何起?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大凡善貴剛進,惡宜柔退。初六柔退,故為惡未成,改悔亦易,不過小有言而已。此如佛法中作法懺也。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爻辭說:初六,不把這場爭訟拖長,稍有些言語是非,最終得吉。智旭解說:大凡為善貴在剛強精進,為惡則宜於柔弱退縮。初六柔弱而退縮,所以惡還沒有造成,改悔也就容易,不過是稍有些言語是非罷了。這就好比佛門中的「作法懺」——依著律制的作法,在僧眾前發露悔過,是三種懺法中最淺的一種,專懺輕罪。小象傳說:不把這場爭訟拖長,是因為爭訟不可以長久;雖然稍有言語是非,是非終究會辨明。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剛而不正,不能自克以至於訟;然犯過既重,何能無損?但可逋逃,處於卑約,庶免災耳。此如佛法中,比丘犯戒,退作與學沙彌者也。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佛法釋者:自既犯戒而居下流,欲以小小懺悔而復上位,罪必不滅,且亂法門矣。

爻辭說:九二,爭訟打不贏,回來逃避;他的采邑只有三百戶人家,沒有災禍。智旭解說:九二剛強而不得正,不能剋制自己以致成訟;然而所犯的過失既然重,怎麼可能沒有損失?只能逃避,屈居於卑下儉約之地,才勉強免於災禍。這就好比佛門中比丘犯了重戒,被降下來充當「與學沙彌」——犯重戒後經僧團羯磨,退居沙彌之位隨眾學法,保留學戒的資格而失去比丘的名分。小象傳說:爭訟打不贏,是回來逃竄;以下位與上位爭訟,禍患是自己招來的。用佛法來解釋:自己既已犯戒而居於下流,卻想用一點點懺悔就恢復原來的位次,罪必定滅不掉,而且把法門也攪亂了。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六三陰柔,不敢為惡,但謹守常規,小心翼翼,故得終吉;然是硜硜之士,恐不足以成大事也。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自立則不能,附人則仍吉,所謂「倚松之葛,上聳千尋」也。佛法釋者:雖非大乘法門,若開權顯實,則彼所行亦即是菩薩道,故必從上乘圓頓之解方吉。

爻辭說:六三,享用舊有的德業,守正而知危懼,最終得吉;或者跟從君王的事業,不居成功。智旭解說:六三陰柔,不敢作惡,只是謹守常規、小心翼翼,所以得以終吉;然而這只是《論語》所說「硜硜然小人哉」那樣固執守小的士人,恐怕不足以成就大事。小象傳說:享用舊德,是跟從上位者而得吉。智旭解說:要他自立是做不到的,依附他人反倒仍舊得吉,這就是所謂「倚在松樹上的葛藤,也能高聳千尋」。用佛法來解釋:這雖然不是大乘法門,可是若能「開權顯實」——開除權巧之教而顯露真實之義,那麼他所行的也就是菩薩道了;所以必須跟從上乘圓頓的見解,才得吉。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九四亦是不正之剛,故不能自克以至於訟;然居乾體,則改悔力強,故能復歸無過,而悟性命淵微之體,是則反常合道,猶佛法中因取相懺而悟無生者也。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爻辭說:九四,爭訟打不贏,回頭就著天命,改變態度而安於守正,吉。智旭解說:九四也是不得正位的剛爻,所以不能剋制自己以致成訟;然而它處在乾的卦體之中,改過悔悟的力量強,所以能夠回復到沒有過失的地位,並且領悟性命深微的本體。這就是所謂「反常合道」——先違常軌而終歸正道,好比佛門中依「取相懺」而悟入無生的人。三種懺法之中,作法懺最淺,取相懺是靠禮拜觀想、感得瑞相以滅罪,最深的是無生懺——觀罪性本空。由取相懺而悟無生,正是從事懺透進理懺。小象傳說:回頭就著天命,改變態度而安於守正,是沒有失去正道。

九五:訟元吉。剛健中正,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乃至小罪恆懷大懼而不敢犯,大善而吉之道也。佛法,則性業遮業,三千八萬,無不清淨者矣。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爻辭說:九五,處理爭訟,大吉。智旭解說:九五剛健中正,正是《繫辭傳》稱許顏回的那句「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有了不善沒有不自覺的,一自覺就再不重犯;乃至對極小的罪過也常懷極大的畏懼而不敢冒犯,這是最善而得吉之道。用佛法來說,那就是「性業」(本身即惡的行為,如殺盜淫妄)與「遮業」(本身非惡、佛為防患而遮止的行為,如飲酒)兩類戒,以及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無一不清淨了。小象傳說:處理爭訟大吉,是因為九五中正。這一爻是全卦的正面標準:真正的「善訟」,是自己跟自己較真到極細微處。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過極之剛,不中不正,數數犯過,數數改悔。就改悔處,薄有慚愧之衣,猶如鞶帶;就屢犯處,更無一日清淨,猶如三褫也。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有過而改,名為慚愧,已不若無過之足敬矣,又何必至三褫而後為恥哉?此甚誡人不可輒犯過也。

爻辭說:上九,或許賜給他一條大帶,可是一個早上就被剝奪三次。智旭解說:上九剛強過了頭,既不居中又不得正,屢屢犯過,又屢屢改悔。就他改悔這一面說,勉強還披著一件薄薄的慚愧之衣,好比那條大帶;就他屢犯這一面說,沒有一天是清淨的,好比一日之內被剝奪三次。小象傳說:靠爭訟得來的服飾,也不值得尊敬。智旭解說:有過失而能改,叫做慚愧,可這已經比不上根本沒有過失來得可敬了,又何必等到一日三奪才覺得羞恥呢?這是極力告誡人不可以輕易犯過——改過固然可貴,但不犯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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