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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述 · 第 41 卷

清 · 惠棟 · 第 41 卷 / 53

為尃者,虞云:「陽在初,隱靜未出,觸坤故尃,則乾靜也。尃,延叔堅說以專為尃,大布,非也。」案:尃,古布字,故云大布。今本作旉,乾寳注云:「花之通名,鋪為花皃,謂之。」義亦通也。

取象為「尃」,虞翻說:陽爻在初位,隱伏安靜尚未顯露,觸動坤體然後舒布開來,這正是乾的靜態。至於「尃」字,延篤(字叔堅)把「專」讀成「尃」,解作大布,虞翻認為不對。惠棟按:「尃」是古「布」字,所以有「大布」這個講法。今本寫作「旉」,干寶註解說這是花的通名,鋪展開來就是花的形貌(底本此處脫字),這個解釋也說得通。

為大塗者,鄭云:「國中三道曰塗,上值房心,塗而大者取房有三塗焉。」案:《王制》云「道路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車從中央」,是道有三也。震在卯,卯上值房心,《鴻範五行傳》曰「出入不節」,鄭注云:「房有三道,出入之象。」三塗即三道也。王廙云:「大塗,萬物所出也。」

取象為大路,鄭玄說:都城之中並列三條道路叫作「塗」,震的分野上應房宿、心宿;之所以說「塗」而且是「大」,是因為房宿本身就有三條通道。惠棟按:《禮記·王制》說「道路上男子走右邊,婦人走左邊,車行中央」,可見一條大路實分三道。震配地支卯,卯位上正應房宿、心宿。《洪範五行傳》說「出入不合節度」,鄭玄注說:房宿有三條道,是出入之象。所謂「三塗」就是這三條道。王廙說:大路是萬物由此生出的通途。

為長子者,虞云:「乾一索,故為長子也。」為決躁者,變至三體兌,兌為決,震外體為躁,故為決躁也。為蒼筤竹者,九家云:「蒼筤,青也。震陽在下,根長堅剛,陰爻在中,使外蒼筤也。」為萑葦者,鄭云:「竹類。」其於馬也為善鳴者,乾為馬,震得乾之初,虞云為雷,故善鳴也。

取象為長子,虞翻說震是乾第一次求索於坤所得,所以為長子。取象為決斷急躁,因為震卦變到第三爻則下體成兌,兌有決斷之義,而震居外卦時主躁動,所以合稱「決躁」。取象為青嫩的竹子,九家《易》說:「蒼筤」就是青色;震的陽爻在下,好比竹根長而堅硬,陰爻居其上,使外皮呈現青翠之色。取象為蘆葦,鄭玄說蘆葦與竹同類。就馬而言取象為善於嘶鳴的馬,因為乾取象為馬,而震所得的正是乾的初爻,虞翻又說震為雷,雷聲隆隆,所以是善鳴之馬。

為馵足者,虞云:「馬白後左足為馵,震為左為足,初陽白,故為馵足。」為作足者,作,起也,震足起,故為作足。王劭云:「馬行先作弄四足也。」為的顙者,虞云:「的,白顙額也。震反生,以初為顙,初陽白,故為的顙。」

取象為「馵足」,虞翻說:馬的後左蹄是白的叫「馵」;震取象為左、又取象為足,震的初爻屬陽、其色白,所以為馵足。取象為「作足」,「作」就是抬起,震所象的足能舉起,所以為作足;王劭說馬起步之前先要擺弄四蹄。取象為「的顙」,虞翻說:「的」是額上的白斑;震有倒生之象,所以以初爻為額,初爻屬陽、其色白,所以是額上有白斑的馬。

其於稼也為反生者,宋云:「陰在上,陽在下,故為反生,謂枲豆之類,戴甲而生。」一曰震春為生,乾陽反初,故曰反生也。其究為健為蕃鮮者,虞云:「震巽相薄,變而至三則下象究,與四成乾,故其究為健為蕃鮮。巽究為躁卦,躁卦則震,震雷巽風無形,故卦特變耳。」案:變至三則成巽,故云下象究;二至四體乾,故與四成乾,乾健也;蕃鮮白也,巽為白,故云耳。

就莊稼而言取象為「反生」,宋衷說:陰爻在上、陽爻在下,所以是倒著生長,指麻、豆一類頂著種殼出土的作物。另一種說法是:震當春季主發生,乾的陽氣返回初位,所以叫「反生」。取象為「其究為健、為蕃鮮」,虞翻說:震與巽兩卦相互逼近,震變到第三爻則下卦之象窮盡,與第四爻合成乾體,所以推究到極處便是剛健、便是繁盛鮮明;巽推究到極處則成躁卦,躁卦就是震。雷與風都沒有固定形體,所以只有這兩卦特別標出變化。惠棟按:震變到第三爻就成巽,所以說「下象究」;二爻到四爻互體成乾,所以說「與四成乾」,乾的性情正是剛健。「蕃鮮」是鮮白之義,巽取象為白,所以有這樣的講法。

○巽為木者,柔爻為草,剛爻為木,震為蒼筤竹為萑葦為稼,皆柔爻也;巽為木,謂剛爻也。為風者,陸云:「風,土氣也。巽,坤之所生,故為風。」亦取靜於本而動於末也。為長女者,荀云:「柔在初。」為繩直者,翟元云:「上二陽共正一陰,使不得邪辟,如繩之直也。」為工者,荀云:「以繩木故為工。」

以下講巽卦的取象。巽取象為木,是因為柔爻取象為草、剛爻取象為木;震取象為青竹、為蘆葦、為莊稼,取的都是柔爻,而巽取象為木,取的是剛爻。取象為風,陸績說:風是土之氣,巽由坤所生,所以為風;也取樹木根本安靜而枝梢搖動的意思。取象為長女,荀爽說因為柔爻居於初位。取象為繩墨的筆直,翟元說:上面兩個陽爻共同匡正一個陰爻,使它不能偏邪,像繩墨彈出的線那樣直。取象為工匠,荀爽說工匠用繩墨取正木材,所以為工。

為白者,虞云:「乾陽在上,故白也。」為長為高者,虞云:「乾陽在上長故高。」為進退者,二陽為進,初陰為退。巽為木,《說文》引《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木於五事屬貌,容止可觀,進退可度,是其義也。為不果者,巽,兌之反也,兌為決,故巽為不果。為臭者,虞云:「臭,氣也,風至知氣,巽二入艮鼻,故為臭。」

取象為白,虞翻說乾的陽爻在上,陽色明白,所以為白。取象為長、為高,虞翻說乾陽居上而伸長,所以為高。取象為進退不定,因為上面兩個陽爻主前進,初位的陰爻主退縮。巽取象為木,《說文》引《易》說「地上可供觀瞻的,沒有比樹木更值得觀看的」;木在《洪範》五事中屬「貌」,儀容舉止可供觀瞻,進退動靜可作法度,正是這層意思。取象為猶疑不決,因為巽是兌的反對之卦,兌主決斷,所以巽反過來就是不果決。取象為氣味,虞翻說:「臭」就是氣;風一吹來就能辨出氣味,巽的第二爻進入互體艮所象的鼻,所以為臭。

其於人也為宣髮者,鄭云:「頭髮顥落曰宣,取四月靡草死,髮在人體猶靡草在地。」虞云:「為白故宣髮。」馬君以宣為寡髮,非也。案:古宣鮮字皆讀為斯,《詩·瓠葉》云「有兔斯首」,鄭箋云:「斯,白也。」今俗斯白之字作鮮,齊魯之間聲近期。宣二年《春秋傳》云「于思于思」,賈逵曰:「頭白貌。」思斯同音,宣讀如斯,故訓為白也。

就人而言取象為「宣髮」,鄭玄說:頭髮花白脫落叫「宣」,取四月靡草枯死之象,頭髮長在人身上就像靡草長在地上。虞翻說:巽取象為白,所以是白髮。馬融把「宣」解作頭髮稀少,是不對的。惠棟按:古時「宣」「鮮」二字都讀同「斯」,《詩經·小雅·瓠葉》說「有兔斯首」,鄭玄箋註說「斯就是白」;今天俗寫把「斯白」的「斯」寫作「鮮」,齊魯一帶這幾個字讀音相近。《左傳》宣公二年記宋人譏笑華元「于思于思」,賈逵注說這是形容頭髮斑白的樣子。「思」與「斯」同音,「宣」讀如「斯」,所以訓作白。

為廣顙者,虞云:「變至三坤為廣,四動成乾為顙,故為廣顙。」為多白眼者,虞云:「為白,離目上向則白眼見,故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者,虞云:「變至三成坤,坤為近;四動成乾,乾為利;至五成噬嗑,故稱市;乾三爻為三倍,故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者,虞云:「震內體為專,外體為躁,變至五成噬嗑,動上成震,故其究為躁卦。八卦諸爻惟震巽變耳。」

取象為寬額,虞翻說:巽變到第三爻成坤,坤有廣大之義;第四爻變動成乾,乾取象為額,所以是寬額。取象為眼白多,虞翻說:巽取象為白,離所象的眼睛向上翻則露出眼白,所以是多白眼。取象為「近利市三倍」,虞翻說:變到第三爻成坤,坤有近的意思;第四爻動而成乾,乾有利的意思;變到第五爻成《噬嗑》,《噬嗑》取象日中為市,所以稱「市」;乾有三爻,所以是三倍——合起來就是就近獲利、買賣得三倍之息。取象為「其究為躁卦」,虞翻說:震作內卦時取象為專一,作外卦時取象為躁動;巽變到第五爻成《噬嗑》,上爻再動就成震,所以推究到極處成為躁卦。八卦各爻之中,只有震、巽兩卦標出這種「其究」之變。

○坎為水者,《說文》曰:「出,準也,北方之行,象眾水並流,中有微陽之氣也。」為溝瀆者,虞云:「以陽闢坤,水性流通,故為溝瀆也。」為隱伏者,虞云:「陽藏陰中,故為隱伏也。」為矯揉者,宋云:「使曲者更直為矯,直者更曲為揉,水流有曲直,故為矯揉也。」

以下講坎卦的取象。坎取象為水,《說文解字》說:水是取平的標準,屬北方之行,字形像眾水並流,中間一筆表示隱微的陽氣(底本「水」字誤作「出」)。取象為溝渠,虞翻說:陽爻開闢坤體,水性流通無阻,所以為溝渠。取象為隱藏潛伏,虞翻說:陽爻藏在兩陰之中,所以為隱伏。取象為「矯揉」,宋衷說:把彎的弄直叫「矯」,把直的弄彎叫「揉」;水流有曲有直,所以為矯揉。

為弓輪者,虞云:「可矯揉,故為弓輪。坎為月,月在庚為弓,在甲象輪,故為弓輪也。」案:虞據納甲為言。又坎在丁上弦,在丙下弦,故《參同契》曰:「上弦兌數八,下弦艮亦八。」《賈誼新書》曰:「古之為路輿,三十輻以象月」是也。

取象為弓與車輪,虞翻說:木材可以矯揉成形,所以為弓輪;坎取象為月,按納甲之法,月現於庚方時形如彎弓,行至甲方時其形如輪,所以為弓輪。惠棟按:虞翻是依納甲之說立論。此外月到丁方為上弦,到丙方為下弦,所以《周易參同契》說「上弦時兌之數為八,下弦時艮之數也是八」。賈誼《新書》說「古人造車,車輪三十根輻條,用來取象一月三十日」,正是這個道理。

其於人也為加憂者,虞云:「兩陰失心為多眚,故加憂。」案:兩陰謂三初也。為心病者,虞云:「為勞而加憂,故心病。」亦以坎二折坤為心病也。為耳痛者,坎為耳為疾,故為耳痛也。為血卦者,血陰類,坎流坤,故為血卦。為赤者,《白虎通》曰:「十一月之時,陽氣始養根株黃泉之下,萬物皆赤。」故為赤也。

就人而言取象為憂慮加重,虞翻說:坎的兩個陰爻失掉中心的陽,就多有災眚,所以憂慮加深。惠棟按:所謂兩陰,指初爻與三爻。取象為心病,虞翻說因為勞苦而憂慮加重,所以心口疼痛;也可以說坎的第二爻斷裂坤體,坤所象的腹心受損,因而心病。取象為耳痛,因為坎取象為耳、又取象為疾患,合起來就是耳痛。取象為血卦,血屬陰類,坎的陽氣流行於坤陰之中,所以為血卦。取象為赤色,《白虎通》說:十一月的時候,陽氣開始在黃泉之下滋養草木的根株,萬物的根都呈赤色,所以為赤。

其於馬也為美脊者,宋云:「陽在中央,美脊之象。」為極心者,荀云:「極,中也。」乾為馬,坎中爻乾也,故為極心。為下首者,乾為首,陽陷坤中,故為下首。為薄蹄者,蹄,震也;薄,迫也。陽不在初,行則迫地,故為薄蹄。為曳者,初足不正,故為曳也。

就馬而言取象為脊背健美,宋衷說:陽爻居中,正是脊樑挺美之象。取象為「極心」,荀爽說「極」就是中;乾取象為馬,坎的中爻本是乾的陽爻,所以是心力剛強的馬。取象為低頭,因為乾取象為頭,如今陽爻陷在坤陰之中,頭就低垂下去。取象為蹄薄,「蹄」取象於震,「薄」是迫近的意思;坎的陽爻不在初位,馬行走時蹄子緊貼地面,所以是薄蹄。取象為拖著腿走,因為初爻所象的足位置不正,走起來就拖沓。

其於輿也為多眚者,虞云:「眚,敗也。坤為大,坎折坤體,故為車多眚也。」為通者,坎為大川,為溝瀆,以達於川,故為通也。為月者,虞云:「坤為夜,以坎陽光坤,故為月也。」為盜者,虞云:「水行潛竊,故為盜也。」其於木也為堅多心者,虞云:「陽剛在中,故堅多心,棘屬也。」

就車而言取象為屢出毛病,虞翻說:「眚」是敗壞;坤取象為大車(底本「大」下亦脫「輿」字),坎的陽爻折斷坤體,所以車子多有損壞。取象為通達,因為坎取象為大河、又取象為溝渠,溝渠通到大河,所以為通。取象為月,虞翻說:坤取象為夜,坎的陽爻在坤夜之中放光,所以為月。取象為盜賊,虞翻說:水流暗中滲漏偷行,所以為盜。就樹木而言取象為堅實而髓心多,虞翻說:陽剛居中,所以堅硬多心,屬於酸棗一類的木。

○離為火者,《說文》曰:「火,毀也,南方之行,炎而上也。」為日者,荀云:「陽外光也。」為電者,鄭云:「取火明也,多明似日,暫明似電也。」為中女者,荀云:「柔在中也。」為甲冑者,虞云:「外剛故為甲。乾為首,巽繩貫甲而在首上,故為冑。」冑,兜鍪也。為戈兵者,虞云:「乾為金,離火斷乾燥而煉之,故為戈兵也。」

以下講離卦的取象。離取象為火,《說文解字》說:火有毀滅之義,屬南方之行,火焰騰騰向上。取象為太陽,荀爽說陽爻在外而放光。取象為閃電,鄭玄說取的是火的明亮:長久的明亮像太陽,短暫的明亮像閃電。取象為中女,荀爽說柔爻居於中位。取象為鎧甲頭盔,虞翻說:離外剛內柔,所以為甲;乾取象為頭,巽所象的繩把甲片穿連起來戴在頭上,所以為胄。「胄」就是頭盔。取象為戈矛兵器,虞翻說:乾屬金,離火把金截斷、燒紅而鍛鍊成器,所以為戈兵。

其於人也為大腹者,虞云:「象日常滿,如妊身婦,故為大腹。」乾為大,坤為腹也。為乾卦者,虞云:「火日熯燥物,故為乾卦。」鄭云:「乾當為乾,陽在外能乾正也。」董遇作乾,《列子》曰「木葉乾殻」,張湛讀為乾。若然,乾乾同物,故讀從之。

就人而言取象為大肚子,虞翻說:離象太陽常滿,好比懷孕的婦人,所以為大腹;乾有大的意思,坤取象為腹,合起來正是大腹。取象為「乾卦」,虞翻說:火與太陽能烤乾萬物,所以離是乾燥之卦。鄭玄說:這個字應當讀作乾溼的「乾」,陽氣在外而能烘乾、能正定萬物。董遇本也寫作「乾」,《列子》有「木葉乾殻」的說法,張湛讀為乾溼之乾。照這樣看,乾健的「乾」與乾溼的「乾」本是一字,所以依從這個讀法。

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者,虞云:「此五者皆取外剛內柔也。」鄭云:「皆骨在外。」其於木也為折上槀者,虞云:「巽木在離中體大過死,巽蟲食心則蠧,蟲食木,故上槀。或以離火燒巽,故折槀。」案:巽蟲者,巽為風,《易本命》曰:「二九十八,八主風主蟲,故蟲八日化。」王充《論衡》曰:「夫蟲,風氣所生,倉頡知之,故凡蟲為風之字取氣於風。」故云巽蟲也。

取象為鱉、蟹、螺、蚌、龜,虞翻說這五種動物都是外殼堅硬、內裡柔軟,正合離外剛內柔之象。鄭玄說它們的骨都長在外面。就樹木而言取象為「折上槀」,虞翻說:巽所象的木夾在離中,互體成《大過》,《大過》有死枯之義;巽又象蟲,蟲蛀食樹心就成蠹,蟲既蛀木,上端便枯槁;也可以說離火燒灼巽木,所以折斷枯焦。惠棟按:所謂「巽蟲」,是因為巽取象為風,《大戴禮記·易本命》說「二乘九得十八,其中八主風、主蟲,所以蟲經八日而化生」。王充《論衡》說:蟲是風氣所生,倉頡懂得這個道理,所以凡是蟲類的字都從風取氣。因此說巽為蟲。

○艮為山者,《周語》曰:「山,土之聚也。」坤為土,陽止坤上,故為山。為徑路者,虞云:「山中徑路。震陽在初,則為大塗;艮陽小,故為徑路。」鄭云:「田間之道曰徑路,艮為之者,取山間鹿兔之蹊。」為小石者,陸云:「剛卦之小,故為小石也。」為門闕者,虞云:「乾為門,艮陽在門外,故為門闕。」兩小山,闕之象也。

以下講艮卦的取象。艮取象為山,《國語·周語》說「山是土聚積而成的」;坤取象為土,一個陽爻止息在坤土之上,所以為山。取象為小路,虞翻說:這是山中的小徑;震的陽爻在初位,氣勢大,所以為大路;艮的陽爻力小,所以只是小徑。鄭玄說:田間的道叫徑路,艮之所以取此象,是取山間鹿兔往來踩出的小道。取象為小石頭,陸績說艮是陽卦中最小的,所以為小石。取象為門樓闕臺,虞翻說:乾取象為門,艮的陽爻在門之外,所以為門闕;兩座小山對峙,正是雙闕之象。

為果蓏者,果,上也;蓏,二陰也。宋云:「木實謂之果,草實謂之蓏,梅李瓜瓞之屬皆出山谷也。」為閽寺者,宋云:「閽人主門,寺人主巷,艮為止,此職皆掌禁止者也。」為指者,虞云:「艮手多節,故為指。」為拘者,虞云:「指屈信制物,故為拘。」拘舊作狗,上已為狗,字之誤。

取象為果與蓏,「果」指上面的陽爻,「蓏」指下面兩個陰爻。宋衷說:樹上結的叫果,草蔓上結的叫蓏,梅、李、瓜、瓞這一類都產在山谷之間。取象為閽人與寺人,宋衷說:閽人掌守宮門,寺人掌管宮巷,艮有靜止之義,這兩種職務都是執掌禁止出入的。取象為手指,虞翻說艮取象為手、手多骨節,所以為指。取象為拘執,虞翻說手指能屈能伸、可以制取外物,所以為拘。「拘」字舊本作「狗」,可是上文「艮為狗」已經出現過狗,這是字形之誤。

為鼠者,虞云:「似狗而小,在坎穴中,故為鼠。」《晉》九四是也。為黔喙之屬者,馬云:「黔喙,肉食之獸,謂豺狼之屬。黔,黑也,陽元在前。」鄭云:「取其為山獸。」其於木也為多節者,虞云:「陽剛在外,故多節,松柏之屬。」

取象為老鼠,虞翻說:形狀像狗而個頭小,藏在坎所象的洞穴裡,所以為鼠;《晉卦》九四爻辭「晉如鼫鼠」正取此象。取象為黑嘴一類的野獸,馬融說:「黔喙」是吃肉的獸,指豺狼之類;「黔」就是黑,艮的陽爻居前,正像獸嘴發黑之狀。鄭玄說:取它們都是山中之獸。就樹木而言取象為多節,虞翻說:陽剛在外,所以枝幹多節,指松柏一類的樹。

○兌為澤者,虞云:「坎水半見,故為澤。」為少女者,虞云:「坤三索位在末,故少也。」為巫者,乾為神,兌為通,與神通氣,女故為巫。案:山澤通氣,故兌為通也。為口舌者,虞云:「兌得震聲,故為口舌。」為毀折者,虞云:「二折震足,故為毀折。」為附決者,虞云:「乾體末圜,故附決。」則果蓏之屬也。

以下講兌卦的取象。兌取象為沼澤,虞翻說坎水只顯露一半,積而不流就成澤。取象為少女,虞翻說兌是坤第三次求索所得,位次最末,所以是最小的女兒。取象為巫祝,因為乾取象為神,兌有通的意思,能與神靈通氣,又屬女子,所以為巫。惠棟按:《說卦》講「山澤通氣」,所以兌取象為通。取象為口舌,虞翻說兌得了震的聲音之象,所以為口舌。取象為毀壞折斷,虞翻說兌的第二爻折斷了震所象的足,所以為毀折。取象為依附而後決裂,虞翻說乾體到末端仍是圓的,果實附枝而後脫落,所以為附決;這也屬於果蓏一類的象。

其於地也為剛滷者,虞云:「乾二陽在下,故剛;澤水潤下,故咸。」為妾者,虞云:「三少女位賤,故為妾。」為羔者,虞云:「羔,女使,皆取位賤,故為羔。」舊讀羔為羊,非也。鄭本作陽,云:「此陽讀為養,無家女行賃炊,今時有之,賤於妾也。」

就土地而言取象為堅硬的鹽鹼地,虞翻說:乾的兩個陽爻在下,所以土質堅硬;澤水浸潤向下,所以味咸。取象為侍妾,虞翻說:兌是排行第三的少女,地位卑下,所以為妾。取象為「羔」,虞翻說「羔」指供役使的女子,與妾同樣取地位卑賤之義。舊本把「羔」讀作「羊」,是不對的。鄭玄本寫作「陽」,他說:這個「陽」應讀為「養」,指無家可歸、受僱替人做飯的女子,當時還有這種人,地位比妾還低。

○以上八卦取象,猶未備,故又取九家及虞氏以該《易》之象焉。九家所載乃《說卦》之逸象。乾六爻稱六龍,故為龍;其動也直,故為直。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上曰衣,下曰裳,故乾為衣,坤為裳。震為言,謂乾初也。

以上八卦所列的象還不夠完備,所以又採取九家《易》和虞翻的說法,用來涵括《周易》全部的象。九家所載的,正是《說卦傳》散失在外的逸象。乾六爻稱為「六龍」,所以乾取象為龍;乾的運動直遂不曲,所以取象為直。《繫辭》說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大治,大概取象於乾坤兩卦:上身叫衣,下身叫裳,所以乾取象為衣,坤取象為裳。震取象為言語,指的是乾的初爻,陽動而出聲。

陰陽之義闢諸雌雄,牝以合牡,猶坤以配乾,故坤為牝,經「利牝馬之貞」是其義也。坤先迷,故為迷。上已為枋,傳寫訛為柄,故重出方也。六四「括囊」,故為囊。天玄而地黃,故為黃。莊二十一年《春秋傳》曰:「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杜預注云:「乾為玉,坤為帛。」是為帛也。酒主陽,漿主陰,坤陰,故為漿。

陰陽的道理可以拿雌雄來打比方:雌與雄相配,就像坤與乾相配,所以坤取象為雌,《坤卦》卦辭「利牝馬之貞」正是這層意思。《坤卦》卦辭又說「先迷後得主」,所以坤取象為迷。上文「坤為柄」的「柄」本應作「枋」,傳抄時訛成「柄」,所以逸象裡又重出一個「方」。《坤》六四爻辭「括囊」,所以取象為口袋。「天玄而地黃」,所以坤取象為黃。《左傳》莊公二十一年記載:庭中陳列的禮物上百件,還奉上玉與帛,天地間的美物都齊備了。杜預注說:乾取象為玉,坤取象為帛。這就是坤為帛的來歷。酒屬陽,漿屬陰,坤是陰,所以取象為漿。

帝出乎震,今之王,古之帝,故震為王。鵠,聲之遠聞者,故為鵠。《考工記》曰:「凡冒鼓必於啟蟄之日。」鄭彼注云:「蟄蟲好聞雷聲而動,所以取象。」《太玄》云:「三八為木,為東方,為春,為鼓。」注云:「如雷聲也。」震為雷,故為鼓。《大過》體巽,九二「枯楊生梯」,巽為木,故為楊。巽為風,鸛,水鳥知風雨者,故為鸛。

《說卦》講「帝出乎震」,今天所謂的王就是古代所謂的帝,所以震取象為王。天鵝的鳴聲傳得極遠,震主雷聲,所以取象為鵠。《考工記》說:凡是蒙鼓皮,一定要選在驚蟄那天。鄭玄注說:蟄伏的蟲子喜歡聽到雷聲而振動,蒙鼓取的正是這個象。揚雄《太玄》說:三與八之數為木、為東方、為春、為鼓;註解說因為鼓聲像雷。震既為雷,所以取象為鼓。《大過卦》下體是巽,九二爻辭「枯楊生稊」,巽取象為木,所以巽取象為楊樹。巽又為風,鸛是能預知風雨的水鳥,所以巽取象為鸛。

坎十一月律中黃鍾,黃鍾為宮,為聲調之始,故坎為宮。《釋言》曰:「坎,律銓也。」樊光注云:「坎卦水,水性平,律亦平,銓亦平也。」六律為萬事根本,黃鍾又為六律之本,故為律。為可者,可,河字磨滅之餘,又石鼓文河作可,蓋古文也。坎為大川,故為河。

坎當十一月,音律配黃鐘;黃鐘屬宮音,是五聲調式的開端,所以坎取象為宮。《爾雅·釋言》說:坎,就是律、就是銓。樊光注說:坎卦屬水,水性求平,律管求平,秤銓也求平。六律是萬事的根本,黃鐘又是六律的根本,所以坎取象為律。至於取象為「可」,「可」是「河」字磨損殘缺剩下的部分;再者《石鼓文》裡「河」正寫作「可」,大概是古文寫法。坎取象為大川,所以取象為河。

為楝未詳,或云當為棟,《大過》「棟橈」謂坎也。案虞氏注《大過》以巽木為棟,疑不能明也。為叢棘者,坎於木為堅多心,故為叢棘。坎上六「示于叢棘」是也。坎為鬼,《說文》曰:「狐者鬼所乘。」故為狐。子夏曰:「坎為小狐。」干寶亦云為狐也。疾藜棘類,《困》六三「據于蒺藜」,虞氏亦云坎也。

取象為「楝」,含義不詳,有人說應當作「棟」,《大過卦》的「棟橈」講的就是坎。惠棟按:虞翻注《大過》是以巽木為棟,這一條存疑,說不明白。取象為叢生的荊棘,因為坎就樹木而言是堅實多心的木,所以為叢棘;《坎卦》上六爻辭「寘于叢棘」正是此象。坎又取象為鬼,《說文》說「狐狸是鬼所乘騎的」,所以取象為狐。子夏說坎為小狐,干寶也說坎為狐。蒺藜屬於棘類,《困卦》六三爻辭「據于蒺藜」,虞翻也說這是坎象。

《蒙》初六曰「用說桎梏」,虞注云:「坎為穿木,震足艮手,互與坎連,故為桎梏。」昭四年《春秋傳》曰:「純離為牛。」坤為牝,坤二五之乾成離,故為牝牛。艮為鼻者,管寧曰:「鼻者,艮天中之山。」裴松之案:「相書謂鼻之所在為天中,鼻有山象,故曰天中之山。」《噬嗑》六二「噬膚滅鼻」,鼻謂艮也。

《蒙卦》初六爻辭說「用說桎梏」,虞翻注說:坎象穿鑿過的木頭,震象足、艮象手,互體與坎相連,足與手都被木具鎖住,所以為腳鐐手銬。《左傳》昭公四年說「純離之卦為牛」,坤取象為雌,坤的第二爻與第五爻交入乾而成離,所以離取象為母牛。艮取象為鼻,管寧說:鼻子就是艮所象的「天中之山」。裴松之按語說:相書把鼻子所在的部位叫「天中」,鼻子隆起有山的形狀,所以叫天中之山。《噬嗑卦》六二爻辭「噬膚滅鼻」,那個鼻正是艮象。

為虎者,艮無虎象,虎當為膚字之誤也,虞氏亦云艮為膚也。為狐者,《未濟》卦辭曰:「小狐訖濟。」虞注云:「否艮為狐。」僖十四年《春秋傳》曰:「其卦遇《蠱》,曰獲其雄狐。」《蠱》上體艮為狐也。坎為狐,取其形之隱也;艮為狐,取其喙之黔也。兌為常者,九家注云:「常,西方之神也。」輔頰者,兌上也,《咸》上曰「咸其輔頰舌」,故為輔頰也。以上逸象凡三十一,訛一羨一,實三十也。

取象為虎,可是艮並沒有虎的象,「虎」應當是「膚」字之誤,虞翻也說艮取象為膚。取象為狐,《未濟》卦辭說「小狐汔濟」,虞翻注說《否卦》裡的艮取象為狐。《左傳》僖公十四年記載:占得的卦是《蠱》,繇辭說「獲其雄狐」;《蠱卦》上體是艮,所以艮為狐。坎取象為狐,取它形跡隱蔽;艮取象為狐,取它嘴部發黑。兌取象為「常」,九家注說:常是西方之神。取象為面頰,指兌的上爻,《咸卦》上六爻辭「咸其輔頰舌」,所以為輔頰。以上九家逸象共三十一條,其中一條是訛字、一條是重出,實際只有三十條。

○虞氏傳其家五世孟氏之學,八卦逸象十倍於九家。如乾逸象六十一:為王,為神,為人,為聖人,為賢人,為君子,為善人,為武人,為行人,為物,為敬,為威,為嚴,為道,為德,為信,為善,為良,為愛,為忿,為生,為慶,為祥,為嘉,為福,為祿,為積善,為介福,為先,為始,為知,為大,為盈,為肥,為好,為施,為利,為清,為治,為高,為宗,為甲,為舊,為久,為古,為畏,為大明,為晝,為遠,為郊,為野,為門,為大謀,為道門,為百,為歲,為朱,為頂,為圭,為蓍。

虞翻一家五代相傳孟喜一派的《易》學,他所用的八卦逸象比九家《易》多出十倍。單是乾一卦的逸象就有六十一條:王、神、人、聖人、賢人、君子、善人、武人、出行的人、物、恭敬、威、莊嚴、道、德、誠信、善、良、愛、忿怒、生、喜慶、祥瑞、嘉美、福、祿、積善、大福、先、始、智、大、盈滿、肥厚、美好、施予、利、清、治、高、宗主、甲、舊、久、古、敬畏、大明、白晝、遠、近郊、曠野、門、大的謀略、道門、百、歲、硃紅、頭頂、玉圭、蓍草。這些條目或取乾的尊貴,或取乾的剛健,或取乾的光明久遠,都是從乾德推衍出來的。九家所補不過四條,虞氏家傳卻如此繁富,足見漢人解《易》處處以象為據。

坤象八十一:為妣,為民,為刑人,為小人,為鬼,為尸,為形,為自,為我,為躬,為身,為拇,為至,為安,為康,為富,為財,為積,為重,為厚,為基,為致,為用,為包,為寡,為徐,為營,為下,為裕,為虛,為書,為永,為邇,為近,為思,為默,為惡,為禮,為義,為事,為類,為閉,為密,為恥,為欲,為過,為丑,為惡,為怨,為害,為終,為喪,為死,為殺,為亂,為喪期,為積惡,為冥,為晦,為夜,為暑,為乙,為年,為十年,為盍,為戶,為闔戶,為庶政,為大業,為土,為田,為邑,為國,為邦,為大邦,為鬼方,為器,為缶,為輻,為虎,為黃牛。

坤的逸象有八十一條:亡母、百姓、受刑的人、小人、鬼、尸、形體、自、我、躬、身、拇指、至、安、康、富、財、積聚、重、厚、基址、招致、施用、包容、寡少、徐緩、經營、下、寬裕、虛、文書、永、邇、近、思、沉默、厭惡、禮、義、事、類、閉、密、羞恥、欲、過失、丑、惡、怨、害、終、喪、死、殺、亂、居喪之期、積惡、幽冥、晦暗、夜、暑、天干乙、年、十年、盍、門戶、閉戶、眾政、大業、土、田、邑、國、邦、大邦、鬼方、器、瓦缶、車輻、虎、黃牛。這一長串條目,或取坤的柔順卑下,或取坤的含藏閉斂,或取坤的幽暗與終盡,或因坤為土為地而推及田邑邦國;名目雖多,都跳不出坤德的範圍。

震象四十九:為帝,為主,為諸侯,為人,為行人,為士,為兄,為夫,為元夫,為行,為徵,為出,為逐,為作,為興,為奔,為奔走,為驚衛,為百,為言,為講,為議,為問,為語,為告,為響,為音,為應,為交,為懲,為後,為世,為從,為守,為左,為生,為緩,為寛仁,為樂,為笑,為大笑,為陵,為祭,為鬯,為草莽,為百榖,為麋鹿,為筐,為趾。

震的逸象有四十九條:帝、主、諸侯、人、出行的人、士、兄、丈夫、元夫、行走、征伐、外出、追逐、興作、興起、奔、奔走、驚動護衛、百、言語、講、議、發問、告語、迴響、聲音、應和、交、懲戒、後、世、隨從、守、左、生、和緩、寬仁、快樂、笑、大笑、丘陵、祭祀、鬯酒、草莽、百穀、麋鹿、竹筐、腳趾。這些條目大抵從震的三層性情推來:雷動而主外出,所以有行、徵、奔一類;雷聲從口而出,所以有言、音、笑一類;震當春季主發生,所以有草莽、百穀一類。

坎象四十七:為雲,為元云,為大川,為志,為謀,為惕,為疑,為恤,為逖,為悔,為涕洟,為疾,為災,為破,為罪,為悖,為欲,為淫,為獄,為暴,為毒,為虛,為瀆,為孚,為平,為則,為經,為法,為藂,為聚,為習,為美,為後,為入,為納,為臀,為腰,為膏,為陰夜,為歲,為三歲,為酒,為鬼,為校,為穿木,為弧,為弓彈。

坎的逸象有四十七條:雲、大雲、大川、心志、謀慮、警惕、疑慮、憂恤、疏遠、悔、涕淚、疾病、災禍、破敗、罪、悖亂、欲、淫、牢獄、兇暴、毒、虛、溝瀆、誠信、平、準則、經常、法度、叢、聚、習、美、後、入、納、臀、腰、脂膏、陰夜、歲、三年、酒、鬼、枷械、穿鑿之木、弧、弓彈。其中憂、疑、疾、災、獄、罪一類取坎的險陷;孚、平、則、經、法一類取水性的均平;雲、大川、酒、膏一類則取水的本象。

艮象三十七:為弟,為小子,為賢人,為童,為童僕,為官,為友,為道,為時,為小狐,為狼,為碩,為碩果,為慎,為順,為待,為執,為厚,為求,為篤實,為穴居,為城,為宮,為庭,為廬,為牖,為居,為舍,為宗廟,為社稷,為星,為斗,為沫,為肱,為背,為尾,為皮。

艮的逸象有三十七條:弟、小子、賢人、童子、童僕、官、朋友、道路、時、小狐、狼、碩大、碩果、謹慎、順、等待、執持、厚、求取、篤實、穴居、城、宮室、庭院、廬舍、窗牖、居、舍、宗廟、社稷、星、北斗、沫、臂肱、脊背、尾、皮。其中弟、小子、童僕取艮為少男;慎、待、執、篤實取艮的靜止;城、宮、庭、廬、宗廟則取艮為門闕、為山止之象。

巽象二十:為命,為誥,為號,為隨,為處,為利,為商,為同,為歸,為交,為白茅,為草莽,為草木,為薪,為帛,為墉,為床,為桑,為虵,為魚。離象十九:為黃,為見,為飛,為明,為光,為甲,為孕,為戎,為刀,為斧,為資斧,為矢,為黃矢,為罔,為鸖,為鳥,為飛鳥,為甕,為瓶。兌象九:為友,為朋,為刑,為刑人,為小,為密,為見,為右,為少知。以上逸象共三百二十三,義備疏中,不復訓也。

巽的逸象有二十條:命令、誥命、號令、隨、處、利、商賈、同、歸、交、白茅、草莽、草木、柴薪、帛、城牆、床、桑樹、蛇、魚;前一半取巽為風、風行而號令隨之而出,後一半取巽為木、為繩、為入。離的逸象有十九條:黃、見、飛、明、光、甲、懷孕、兵戎、刀、斧、資斧、箭矢、黃矢、羅網、鶴、鳥、飛鳥、甕、瓶,大抵取離的光明以及外剛內柔。兌的逸象有九條:友、朋、刑、受刑的人、小、密、見、右、少知,大抵取兌為少女、為口舌、為毀折。以上虞翻所用的逸象合計三百二十三條,各條的義理在前面的疏文裡都已具備,這裡不再一一訓釋。

周易述卷二十 元和恵棟撰

易微言上

《易·上經》曰:「乾,元亨利貞。」述曰:元,始也,乾初為道本,故曰元。六爻發揮,旁通於坤,故亨。利貞者,六爻皆正,成既濟定也。《彖傳》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述云:資,取;統,本也。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其一元也,故六十四卦萬一千五百二十筴皆取始於乾元。筴取始於乾,猶萬物之生本乎天。

《周易》上經《乾卦》卦辭說:「乾,元亨利貞。」惠棟自述:「元」就是開始,乾卦初爻是全部道理的根本,所以叫「元」。六爻依次發揮作用,與坤卦旁通交感,所以能「亨」。所謂「利貞」,是六爻各歸正位,成就《既濟》的定局。《乾卦·彖傳》說:「偉大啊乾之元,萬物都靠它開始,它統攝整個天道。」惠棟自述:「資」是取用,「統」是根本。大衍之數五十,實際使用四十九根,多出的那一根就是「元」;所以六十四卦合計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都從乾元取得開端。蓍策以乾為始,正如萬物的生長以天為本。

又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述云:乾坤相併俱生,合於一元,故萬一千五百二十筴皆受始於乾,由坤而生也。天地既分,陽升陰降,坤為順,故順承天。

《坤卦·彖傳》又說:「極致啊坤之元,萬物都靠它生養,它順應地承奉上天。」惠棟自述:乾與坤並列而同時產生,共同歸合於一個「元」,所以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都從乾開始,再由坤生養出來。天地分判之後,陽氣上升、陰氣下降,坤的德性是順從,所以說它順承上天。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述云:始息於子,故曰善之長。外傳曰:「震雷長也,故曰元。」《尚書·召誥》曰:「其維王位在德元。」

《乾卦·文言》說:「元是眾善之首。」惠棟自述:陽氣自子月開始生長,所以稱它為「善之長」。《國語》說:震為雷,雷是萬物的首長,所以叫「元」。《尚書·召誥》說:「只有王的地位處在德的首位。」

《公羊》:「元年春王正月。」「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何休注云:「變一為元。元者氣也,無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疏云:《春秋說》云:「元者,端也,氣泉。」注云:「元為氣之始,如水之有泉。泉,流之原。無形以起,有形以分,窺之不見,聽之不聞。」宋氏云:「無形以起,在天成象;有形以分,在地成形也。」疏又云:《春秋說》云:「王不上奉天文以立號則道術無原,故先陳春後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則不能成其化,故先起元然後陳春矣。是以推元在春上,春在王上矣。」《文選》注引《元命苞》曰:「元年者何?元宜為一,謂之元何?曰君之始年也。」

《春秋公羊傳》:經文作「元年春王正月」,傳文問「元年是什麼」,答「是國君即位的頭一年」。何休作注說:把「一」改稱為「元」;元就是氣,它無形而生起萬物,有形而分判萬物,創造天地,是天地的起點。徐彥《疏》說:《春秋說》講「元就是端緒,就是氣的泉源」,其注說:元是氣的開端,好比水有泉源,泉是水流的源頭;無形之時它已生起,有形之後它才分判,看它看不見,聽它聽不到。宋均說:「無形以起」是在天上成為星象,「有形以分」是在地上成為形體。《疏》又說:《春秋說》講,王如果不向上奉承天文來建立名號,治道就沒有本原,所以經文先寫「春」後寫「王」;天如果不深正其元,就不能成就化育,所以先提「元」然後才提「春」。因此排列的次序是元在春之上,春在王之上。《文選》注引《春秋元命苞》說:「元年是什麼?元本該寫作一,為什麼稱它為元?答:這是國君即位的頭一年。」

「公何以不言即位?」何休注云:「即位者,一國之始,政莫大於正始,故《春秋》以元之氣正天之端,《春秋》以下皆《元命苞》文。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竟內之治。諸侯不上奉王之政則不得即位,故先言正月而後言即位。政不由王出則不得為政,故先言王而後言正月也。王者不承天以制號令則無法,故先言春而後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則不能成其化,故先言元而後言春。五者同日並見,相須成體,乃天人之大本,萬物之所繫,不可不察也。」疏云:元年春者天之本,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之本,故曰天人之大本也。

《公羊傳》問:「隱公為什麼不寫即位?」何休注說:即位是一國的開端,為政沒有比端正開端更重大的,所以《春秋》用元氣去端正上天的端緒——「《春秋》以元之氣」以下都是《春秋元命苞》的原文——再用上天的端緒去端正王的政令,用王的政令去端正諸侯的即位,用諸侯的即位去端正境內的治理。諸侯不向上奉承王的政令就不能即位,所以經文先寫「正月」後寫「即位」;政令不由王發出就不成其為政,所以先寫「王」後寫「正月」;王者不承奉天意來制定號令就沒有法度,所以先寫「春」後寫「王」;天不深正其元就不能成就化育,所以先寫「元」後寫「春」。這五者同時並見於一行經文,彼此相待才成一個整體,正是天人的大根本、萬物所繫之處,不可不細察。徐彥《疏》說:「元年春」是天的根本,「王正月公即位」是人的根本,所以叫作天人之大本。

《呂氏春秋·名類》曰:黃帝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一作道。與元同氣。」芒芒昧昧,廣大之貌。天之威,無不敬也。非同氣不協,故曰「同氣賢於同義,同義賢於同力,同力賢於同居,同居賢於同名」。帝者同氣,同元氣也;王者同義,同仁義也;霸者同力,同武力也;勤者同居則薄矣,同居於世;亡者同名,同名則觕矣,同名不仁不義。觕,惡也。「其智彌觕者其所同彌觕,其智彌精者其所同彌精。」精,微妙也。「故凡用意不可不精。夫精,五帝三王之所以成也。」

《呂氏春秋·名類》記黃帝的話說:「廣大幽遠啊,憑依上天的威靈,與元氣同其氣。」(「威」字一本作「道」。)「芒芒昧昧」是形容廣大無邊;「天之威」是說對上天無不敬畏。不是同氣就不能協合,所以說:同氣勝過同義,同義勝過同力,同力勝過同居,同居勝過同名。帝的層次是同氣,即與元氣相同;王的層次是同義,即與仁義相同;霸的層次是同力,即與武力相同;勤苦之君只做到同居於一世,就淺薄了;亡國之君只剩同名,那就粗劣了,所謂同名,就是既不仁也不義。「觕」是粗惡的意思。原文接著說:智慮越粗,所同的也越粗;智慮越精,所同的也越精。「精」就是微妙。所以凡是用心不能不精;這個「精」字,正是五帝三王所以成功的關鍵。

又《名類》曰:「元者吉之始也。」案:此與「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同義。《易通卦驗》曰:「天皇之先與乾曜合元。」

《呂氏春秋·名類》又說:「元是吉的開端。」惠棟按:這與《繫辭》所說「幾是動的幽微處,是吉先行顯露的徵兆」意思相同。《易緯通卦驗》說:天皇氏以前的時代,與乾卦所主的日曜同合於一元。

《莊子·大宗師》曰:「伏戲得之,以襲氣母。」司馬彪云:「襲,入也。氣母,元氣之母也。」崔譔云:「取元氣之本。」《通典》:魏侍中繆襲議曰:「元者一也,首也,氣之初也。是以周文演《易》以冠四德,仲尼作《春秋》以統三正。」

《莊子·大宗師》說:「伏羲得了道,用來契入元氣之母。」司馬彪注說:「襲」是進入,「氣母」就是元氣的本源。崔譔注說:這是取元氣的根本。《通典》載魏國侍中繆襲的奏議說:元就是一,就是首,就是氣的最初;所以周文王推演《周易》,把「元」列在元亨利貞四德之首;孔子作《春秋》,用「元」來統攝夏商周三正。

《春秋命曆序》曰:「元氣正則天地八卦孳也。」《文選》注一。《元命包》曰:「水者五行始焉,元氣之所湊液也。」同上。《說題辭》曰:「元清氣以為天,渾沌無形體。」宋均注云:「言元氣之初如此也,渾沌未分也。」言氣在《易》為元,在《老》為道,義不殊也。《文選》注卅四。

《春秋命曆序》說:元氣端正,天地與八卦就隨之滋生(見《文選》注卷一)。《春秋元命苞》說:水是五行的起首,是元氣聚合凝結而成的液體(同上)。《春秋說題辭》說:元氣清明的部分上升成為天,一片混沌而沒有形體。宋均注說:這是講元氣最初的狀態,混沌尚未分判。可見同樣是講「氣」,在《周易》裡叫「元」,在《老子》裡叫「道」,意思並沒有兩樣(見《文選》注卷三十四)。

《說文》「無」字下云:「奇字無通於元者。」案:奇字,衛宏所撰古文奇字也。《老子·道經》曰:「道可道,非常道。」河上公注云:「夫道者,一元之至理。有經術政教之道,有自然長生之道。常道當以無為養神,無事安民,含光藏曜,滅跡匿端,不可稱道。」

《說文解字》在「無」字下說:奇字所寫的「無」與「元」相通。惠棟按:所謂奇字,就是衛宏所編的古文奇字。《老子·道經》說:「道可道,非常道。」河上公注說:所謂道,是一元的最高義理;世上有講經術政教的道,也有講自然長生的道。恆常之道應當以無為來涵養精神、以無事來安定百姓,含蓄光華、隱藏光耀,泯滅形跡、藏起端倪,是無法用言語稱說的。

董子《繁露》曰:「惟聖人能屬萬物於一而繫之元也,故不及本所從來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變一謂之元。元猶原也,其義以隨天地終始也。」《繫上》曰:「原始反終。」「故人惟有終始也,而生死必應四時之變。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說,舍也。「故元者為萬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

董仲舒《春秋繁露》說:只有聖人能把萬物統屬於「一」而繫之於「元」,所以不追溯到萬物由來的本原去承接它,就不能成就它的功用;因此《春秋》把「一年」的「一」改稱為「元」。「元」就好比「原」,取的是隨天地而終而始的意思。惠棟在此插引《繫辭上》「原始反終」一語作為印證。《繁露》接著說:所以人只要有終有始,生死就必定與四時的變化相應;推原開端、反求終結,因此懂得生死的道理。「說」在這裡當「舍」講。《繁露》又說:所以「元」是萬物的根本,而人的「元」也就在其中。

《禮統》曰:「天地者,元氣之所生,萬物之祖。」後漢書班固傳注及莊子釋文。元即太極,太極生兩儀,故云天地者元氣之所生。《三統曆》曰:「太極元氣,函三為一。」極,中也;元,始也。又曰:「陰陽合德,氣鍾於子,化生萬物者也。」又曰:「元典曆始曰元。」傳曰:「元,善之長也。」「共養三德為善。」孟康注云:「謂三統之微氣也,當施育萬物,故謂之德。」又曰:「元,體之長也,合三體而為之原,故曰元。於春三月,每月書王,元之三統也。三統合於一元,故因元而九,三之以為法。」又曰:「經元一以統始,易太極之首也。」

《禮統》說:天地是元氣所生,是萬物的始祖(見《後漢書·班固傳》注及《莊子釋文》)。惠棟按:元就是太極,太極生兩儀,所以說天地為元氣所生。《漢書·律曆志》所載《三統曆》說:「太極元氣,包含三而為一。」「極」是中,「元」是始。又說:陰陽德性會合,氣凝聚在子位,因而化生萬物。又說:元典歷以「元」為起首。傳文說:元是眾善之首;共同養成三德就是善。孟康注說:這是指三統的隱微之氣,它應當施予化育萬物,所以稱為德。又說:元是形體的首端,合三體而作為它們的本原,所以稱之為元;一年春季三個月,每月都書「王」,這就是元所統的三統;三統合於一元,所以依元得九,再以三乘之作為推步之法。又說:奉持元一以統攝開端,這正是《周易》以太極為萬物之首的意思。

何休《公羊》成八年注云:「王者,號也。德合元者稱皇。」孔子曰:「皇象元,逍遙術,無文字,德明諡。」「德合天者稱帝,河洛受瑞可放。仁義合者稱王,符瑞應,天下歸往。」疏云:謂元氣是總三氣之名,三氣謂天地人。《三統曆》曰:「太極,元氣,函三為一。」三氣謂酉戌亥。是故其德與之相合者謂之皇。皇者,美大之名。「孔子曰」至「明諡」,皆《春秋說》文。

何休注《公羊傳》成公八年說:「王」是一種名號,德與元相合的稱為「皇」。孔子說:皇取象於元,其道逍遙自運,沒有文字之教,德行顯明就據以為諡。德與天相合的稱為「帝」,河圖洛書降下祥瑞,可以依而行之;合於仁義的稱為「王」,符瑞感應,天下歸附。徐彥《疏》說:所謂元氣,是總括三氣的名稱,三氣指天、地、人。《三統曆》說「太極元氣,包含三而為一」,這三氣又配酉、戌、亥。所以德與元氣相合的叫「皇」,「皇」是美大的名號。從「孔子曰」到「明諡」這幾句,都是《春秋說》的原文。

宋氏云:宋均注。言皇之德象合元矣。逍遙猶勤動行其德術,未有文字之教,其德盛明者為其諡矣。天者,二儀分散以後之稱,子仲,故其德與之相合者謂之帝。帝者,諦也,言審諦如天矣。當爾之時,河出圖,洛出書,可以受而行之,則施於天下,故曰「河洛受瑞可放」耳。二儀既分,人乃生焉。人之行也,正直為本,正直即中行。行合於仁義者謂之王,行合人道者,符瑞應之而為天下所歸往耳。是以王字通於三才,得為歸往之義。

宋氏(即宋均的注)說:這是講皇的德性取象於元、與元相合;所謂「逍遙」,猶如勤勉不息地推行他的德術;那時還沒有文字教化,德行盛明的就用它作諡號。所謂「天」,是天地二儀分開以後的稱呼(此處「子仲」二字底本疑有脫訛),所以德與天相合的叫「帝」。「帝」就是「諦」,是說他審察詳明如同上天。到那個時候,黃河出圖、洛水出書,可以承受而奉行,施之於天下,所以說「河洛受瑞可放」。二儀既已分判,人才產生。人的行為以正直為根本,正直也就是中行;行為合於仁義的叫「王」。行為合乎人道的,符瑞就來感應,天下也就歸附於他。所以「王」字貫通天地人三才,才能有「歸往」的含義。

《白虎通》曰:「皇,君也,美也,大也,天之總美大稱也。時質故總之也。號之為皇者煌煌,人莫違也。煩一夫、擾一士以勞天下,不為皇也;不擾匹夫匹婦,故為皇。虛無寥廓,與天地通靈也。」

《白虎通》說:「皇」的意思是君,是美,是大,它是上天種種美大之德的總稱。上古風氣質樸,所以用一個總名來稱呼。稱他為「皇」,是取煌煌光明、沒有人敢違背之義。若是勞煩一個百姓、擾動一個士人而使天下受累,就當不起「皇」這個稱號;正因為不驚擾任何一對普通夫婦,所以才配稱「皇」。他虛靜空闊,與天地的靈氣相通。

又曰:「德合天地者稱帝,仁義合者稱王,別優劣也。」《禮記諡法》曰:「德象天地稱帝,仁義所生稱王。」帝者天號,王者五行之稱也。《淮南·泰族》曰:黃帝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與元同氣。」故「同氣者帝,同義者王,同力者霸,無一焉者亡」。

《白虎通》又說:德與天地相合的稱「帝」,合於仁義的稱「王」,這是用來區別高下的。《禮記》所載諡法說:德行取象天地的稱「帝」,由仁義所生的稱「王」。「帝」是上天的名號,「王」是五行運轉的稱謂。《淮南子·泰族訓》引黃帝的話說:「廣大幽遠啊,憑依上天的威靈,與元氣同其氣。」所以說:與元氣相同的成為帝,與仁義相同的成為王,與武力相同的成為霸,三者一樣都不占的就要滅亡。

《易乾鑿度》曰:「易一元以為元紀。」鄭注云:「天地之元,萬物所紀。」《河圖》曰:「元氣闓陽為天。」《後漢·方術傳》序云:「其流又有風角、遁甲、七政、元氣。」注:元氣謂開闢陰陽之書也。

《易緯乾鑿度》說:《易》以一元作為萬象的綱紀。鄭玄注說:天地的元,正是萬物所依循的綱紀。《河圖》說:元氣開啟陽氣而成為天。《後漢書·方術傳》序說:那一流的術數還有風角、遁甲、七政、元氣等門類。李賢注說:所謂元氣,是講天地開闢、陰陽變化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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