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周易集解 · 第 14 卷

唐 · 李鼎祚 · 第 14 卷 / 22

震卦

《序卦》曰: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崔覲曰:鼎所以烹飪,享於上帝。主此器者,莫若冢嫡,以為其祭主也,故“言主器者莫若長子”也。(震下震上)。震:亨。鄭玄曰:震為雷。雷,動物之氣也。雷之發聲,猶人君出政教以動中國之人也。故謂之震。人君有善聲教,則嘉會之禮通矣。

《序卦傳》說:「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崔覲解釋:鼎是用來烹煮食物、祭享上帝的,主管這件禮器的人沒有比嫡長子更合適的,因為要由他充當祭主,所以說「主器者莫若長子」。震卦,震在下,震在上,卦辭說「亨」。鄭玄解釋:震為雷;雷是鼓動萬物之氣,雷聲發作,就像人君頒佈政教來鼓動天下之人,所以叫作「震」。人君有美好的聲教,那麼嘉美會合之禮就通行無阻了。

震來虩虩,虞翻曰:臨二之四,天地交,故“通”。虩虩謂四也。來應初命,四變而來應已。四失位多懼,故“虩虩”。之內曰來也。笑言啞啞,虞翻曰:啞啞笑且言,謂初也。得正有則,故“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不喪匕鬯。虞翻曰:謂陽從臨二。陰為百二十,舉其大數,故當震百里也。坎為棘、匕。上震為鬯。坤為喪。二上之坤,成震體坎,得其匕鬯,故“不喪匕鬯”也。

卦辭說「震來虩虩」。虞翻依卦變解釋:震卦由臨卦二爻上到四位而成,天地交通,所以「亨通」。「虩虩」指九四;它前來應合初爻之命,九四變動而來與初九相應;九四失位而多有畏懼,所以「恐懼不安」。從外卦進到內卦叫作「來」。卦辭又說「笑言啞啞」。虞翻解釋:「啞啞」是又笑又說,指初九;初九得正而有法度,所以說「談笑自如,此後有了法則」。卦辭又說「震驚百里,不喪匕鬯」。虞翻解釋:陽爻從臨卦二位而來;陰數為一百二十,舉其整數,所以相當於雷震百里。坎為荊棘、為匕,上體震為鬯酒,坤為喪失;臨卦二爻上行到坤中,成震而卦體含坎,保住了匕與鬯,所以說「沒有丟失匕和鬯」。

鄭玄曰:雷發聲聞於百里,古者諸侯之象。諸侯出教令,能警戒其國。內則守其宗廟社稷,為之祭主,不亡匕與鬯也。人君於祭之禮,匕牲體薦鬯而已,其餘不親也。升牢於俎,君匕之,臣載之。鬯,秬酒,芬芳條鬯,因名焉。

鄭玄解釋:雷聲發作能傳到百里之外,這是古時諸侯封域的象徵。諸侯頒佈教令,能夠警戒自己的邦國;對內守護宗廟社稷,充當祭祀之主,不會丟失匕與鬯。人君在祭祀之禮中,只親自用匕取牲體、進獻鬯酒而已,其餘的事不親自動手。把牲體升放到俎上時,國君用匕來取,臣下負責陳放。「鬯」是用黑黍釀的香酒,芬芳條達,因此得名。

《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虞翻曰:懼變承五應初,故“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虞翻曰:則,法也。坎為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虞翻曰:遠謂四,近謂初。震為百,謂四出驚遠。初應懼近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虞翻曰:謂五出之正。震為守,艮為宗廟社稷,長子主祭器,故“以為祭主也”。

《彖傳》說「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虞翻解釋:九四因畏懼而變動,上承九五、下應初九,所以說「恐懼反而招來福氣」。《彖傳》說「笑言啞啞,後有則也」。虞翻解釋:「則」是法度,坎為法則。《彖傳》說「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虞翻解釋:「遠」指九四,「近」指初九;震為百,是說九四外出而震驚遠方,初九與它相應而使近處戒懼。《彖傳》說「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虞翻解釋:這是說九五出而得正;震為守,艮為宗廟社稷,長子主管祭器,所以說「可以充當祭祀之主」。

干寶曰:周木德,震之正象也。為殷諸侯。殷諸侯之制,其地百里。是以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故以百里而臣諸侯也。為諸侯,故主社稷。為長子,而為祭主也。祭禮薦陳甚多,而經獨言不喪匕鬯者,匕牲體,薦鬯酒,人君所自親也。

干寶以五行與史事作解:周朝屬木德,正是震的本象;周原是殷商的諸侯,而殷制諸侯封地方圓百里。所以周文王小心謹慎,昭明地事奉上帝,因而懷獲眾多福佑,德行不邪,得以受封諸方之國,所以能以百里之地而使諸侯臣服。作為諸侯,所以主持社稷;作為長子,所以充當祭主。祭禮中陳設進獻的事項很多,而經文唯獨說「不喪匕鬯」,是因為用匕取牲體、進獻鬯酒,是人君親自動手的部分。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虞翻曰:君子謂臨二。二出之坤四,體以修身,坤為身。二之四,以陽照坤,故“以恐懼修省”。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也。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虞翻曰:虩虩謂四也。初位在下,故“後笑言啞啞”。得位,故“吉”也。干寶曰:得震之正,首震之象者。震來虩虩,羑里之厄也。笑言啞啞,後受方國也。

《大象傳》說「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虞翻解釋:「君子」指臨卦九二;九二出而上行到坤之四位,取修養自身之義,坤為身;二爻到四位,是以陽光照臨坤陰,所以說「懷著戒懼之心修養省察」。《老子》說:把道修養在自身,德才真實。初九爻辭:「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虞翻解釋:「虩虩」指九四;初九位在下,所以說「後來才談笑自如」;它得位,所以吉利。干寶以史事作解:初九得震卦之正,是震象的開端;「震來虩虩」指文王被囚於羑里的困厄,「笑言啞啞」指他後來受封而擁有諸方之國。

《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虞翻曰:陽稱福。笑言啞啞,後有則也。虞翻曰:得正,故“有則也”。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虞翻曰:厲,危也。乘剛,故“厲”。億,惜辭也。坤為喪。三動離為蠃蚌,故稱“貝”。在艮山下,故稱“陵”。震為足,足乘初九故“躋于九陵”。震為逐,謂四已體復象,故“喪貝勿逐”。三動時離為日,震數七,故“七日得者”也。

《小象傳》說「震來虩虩,恐致福也」。虞翻解釋:陽爻稱為福。《小象傳》說「笑言啞啞,後有則也」。虞翻解釋:初九得正,所以「有法則」。六二爻辭:「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虞翻解釋:「厲」是危險,六二凌乘陽剛,所以有危;「億」是惋惜之辭;坤為喪失,九三變動成離,離為螺蚌,所以稱「貝」;六二處在艮山之下,所以稱「陵」。震為足,足踏在初九之上,所以說「登上高陵」。震為追逐,九四已具復卦之象,所以說「喪失了貝也不必去追」。九三變動時離為日,震之數為七,所以說「七日之後自會失而復得」。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干寶曰:六二木爻,震之身也。得位無應,而以乘剛為危。此托文王積德累功,以被囚為禍也。故曰“震來厲”。億,嘆辭也。貝,寶貨也。產乎東方,行乎大塗也。此以喻紂拘文王,閎夭之徒。乃於江淮之浦,求盈箱之貝,而以賂紂也。故曰“億喪貝”。貝,水物,而方升於九陵。今雖喪之,猶外府也。故曰“勿逐,七日得”。七日得者,七年之日也。故《書》曰: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是也。

《小象傳》說「震來厲,乘剛也」。干寶依納甲配爻並托史事解釋:六二是木爻,正是震卦的本身;它得位卻沒有應爻,因凌乘陽剛而有危險。這是藉以比喻文王積德累功,卻遭到囚禁之禍,所以說「震來厲」。「億」是嘆息之辭;「貝」是寶貨,產於東方,通行於大道。這是比喻商紂拘囚文王時,閎夭那一班人到江淮的水邊,搜求滿箱的貝寶去賄賂紂王,所以說「億喪貝」。貝是水中之物,如今卻上升到九陵之上;雖然一時喪失,也不過像存放在外府一樣,所以說「勿逐,七日得」。所謂七日而得,指的是七年的時間,所以《尚書·洛誥》說「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正是此意。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虞翻曰:死而復生,稱蘇。三死坤中,動出得正,震為生,故“蘇蘇”。坎為眚,三出得正,坎象不見,故“無眚”。《春秋傳》曰:晉獲秦諜,六日而蘇也。九四:震遂泥。虞翻曰:坤土得雨為泥。位在坎中,故“遂泥”也。《象》曰:震遂泥,未光也。虞翻曰:在坎陰中,與屯五同義,故“未光也”。

六三爻辭:「震蘇蘇,震行無眚。」《小象傳》說「震蘇蘇,位不當也」。虞翻解釋:死而復活叫作「蘇」;六三死在坤土之中,變動而出便得其正,震為生,所以說「蘇而又蘇」。坎為災眚,六三出而得正,坎象不見了,所以「沒有災禍」。《左傳》記載晉國捉獲秦國的間諜,殺了他六天之後又甦醒過來,正是「蘇」的例證。九四爻辭:「震遂泥。」虞翻解釋:坤土遇雨就成泥;九四位在坎中,所以說「震動而陷入泥中」。《小象傳》說「震遂泥,未光也」。虞翻解釋:九四處在坎的陰暗之中,與屯卦九五的意思相同,所以說「未能光大」。

六五:震往來厲,虞翻曰:往謂乘陽,來謂應陰;失位乘剛,故“往來厲”也。億無喪有事。虞翻曰:坤為喪也。事謂祭祀之事。出而體隨,王享於西山,則可以守宗廟社稷為祭主,故“無喪有事”也。《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虞翻曰:乘剛山頂,故“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虞翻曰:動出得正,故“無喪”。

六五爻辭:「震往來厲。」虞翻解釋:「往」是指它凌乘陽爻,「來」是指它應合陰爻;六五失位而乘剛,所以說「來來往往都有危險」。爻辭又說「億無喪有事」。虞翻解釋:坤為喪失;「事」指祭祀之事。六五出而變正,卦體成隨,隨卦有「王用亨于西山」之辭,那麼就可以守護宗廟社稷、充當祭主,所以說「沒有喪失而祭事照常」。《小象傳》說「震往來厲,危行也」。虞翻解釋:六五凌乘陽剛又居於山頂,所以說「行動有危險」。《小象傳》又說「其事在中,大無喪也」。虞翻解釋:六五變動而出便得其正,所以「沒有喪失」。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翻虞曰:上謂四也。欲之三,隔坎,故“震索索”。三已動,應在離,故“矍矍”者也。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無咎。婚媾有言。虞翻曰:上得位,震為征,故“征凶”。四變時,坤為躬。鄰謂五也。四上之五,震東兌西,故稱“鄰”。之五得正,故“不于其躬于其鄰,無咎”。謂三已變,上應三,震為言,故“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虞翻曰:四未之五,故“中未得也”。雖凶無咎,畏鄰戒也。虞翻曰:謂五正位,已乘之逆,“畏鄰戒也”。

上六爻辭:「震索索,視矍矍。」虞翻解釋:這裡說的「上」指九四;九四想到三位去,中間隔著坎險,所以「震動之中畏縮不前」;九三已經變動,所應在離,離為目,所以「驚惶四顧」。爻辭又說「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無咎。婚媾有言」。虞翻解釋:上六得位,震為征行,所以「前往有凶險」;九四變動時坤為身,「鄰」指九五。九四上行到五位,震在東、兌在西,所以稱為「鄰」;到五位而得正,所以說「震動不落在自己身上而落在鄰人身上,沒有過錯」。九三已變,上六與九三相應,震為言語,所以說「婚姻之家會有閒話」。《小象傳》說「震索索,中未得也」。虞翻解釋:九四還沒有到五位,所以「中位未能得到」。《小象傳》又說「雖凶無咎,畏鄰戒也」。虞翻解釋:這是說九五居於正位,上六凌乘於它是逆行,所以要「畏懼鄰爻的警戒」。

艮卦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崔覲曰:震極則征凶。婚媾有言,當須止之。故言“物不可以終動,止之”矣。(艮下艮上)。艮:艮其背,鄭玄曰:艮為山。山立峙各於其所,無相順之時。猶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與通,故謂之艮也。

《序卦傳》說:「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崔覲解釋:震動到了極點就有「征凶」之辭,又有「婚媾有言」之戒,理當加以制止,所以說「事物不可能一直動下去,要讓它停下來」。艮卦,艮在下,艮在上,卦辭說「艮其背」。鄭玄解釋:艮為山,群山各自聳立在自己的位置上,沒有互相順隨的時候;就像君在上、臣在下,恩情與敬意不能互相通達,所以叫作「艮」。

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虞翻曰:觀五之三也。艮為多節,故稱“背”。觀坤為身,觀五之三,折坤為背,故“艮其背”。坤象不見,故“不獲其身”。震為行人,艮為庭,坎為隱伏,故“行其庭,不見其人”。三得正,故“無咎”。案:艮為門闕,今純艮,重其門闕。兩門之間,庭中之象也。

卦辭接著說「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虞翻依卦變解釋:艮卦由觀卦五爻下到三位而成。艮為多節,脊背多節,所以稱「背」;觀卦的坤為身,觀卦五爻下到三位,折斷坤而成背,所以說「止於其背」;坤象既已不見,所以「見不到自身」。震為行人,艮為庭院,坎為隱伏,所以說「走過他的庭院卻看不見人」。九三得正,所以「沒有過錯」。李鼎祚按語說:艮為門闕,如今上下皆艮,就是重疊的門闕;兩道門之間,正是庭院之中的形象。

《彖》曰:艮,止也。虞翻曰:位窮於上,故“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虞翻曰:時止謂上陽窮止,故“止”。時行謂三體處震,為行也。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虞翻曰:動謂三,靜謂上。艮止則止,震行則行,故不失時。五動成離,故“其道光明”。

《彖傳》說「艮,止也」。虞翻解釋:艮的爻位到上爻而窮盡,所以是「止」。《彖傳》說「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虞翻解釋:「時止」是說上九之陽已窮盡而止,所以說「止」;「時行」是說九三之體處於震,震為行。《彖傳》說「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虞翻解釋:「動」指九三,「靜」指上九;艮當止則止,震當行則行,所以不失時機;六五變動而成離,離為明,所以說「其道光明」。

艮其止,止其所也。虞翻曰:謂兩象各止其所。上下敵應,不相與也。虞翻曰:艮其背,背也。兩象相背,故“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案:其義已見繇辭也。《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虞翻曰:君子謂三也。三君子位。震為出。坎為隱伏,為思,故“以思不出其位”也。

《彖傳》說「艮其止,止其所也」。虞翻解釋:這是說上下兩個艮象各自停在自己的位置上。《彖傳》說「上下敵應,不相與也」。虞翻解釋:「艮其背」就是相背;上下兩象彼此背向,所以「互不親與」。《彖傳》說「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李鼎祚按語說:這層意思已經在卦辭的解說裡講過了。《大象傳》說「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虞翻解釋:「君子」指九三,三是君子之位;震為出,坎為隱伏、為思慮,所以說「所思不越出自己的職位」。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虞翻曰:震為趾,故“艮其趾”矣。失位變得正故“無咎,永貞”也。《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虞翻曰:動而得正故“未失正也”。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虞翻曰:巽長,為股。艮小,為腓。拯,取也。隨謂下二陰,艮為止,震為動,故“不拯其隨”。坎為心,故“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違聽也。虞翻曰:坎為耳,故“未違聽也”。

初六爻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虞翻解釋:震為足趾,所以說「止住他的腳趾」;初六失位,變動之後得正,所以「沒有過錯,利於長久守正」。《小象傳》說「艮其趾,未失正也」。虞翻解釋:變動而得其正,所以「沒有失去正道」。六二爻辭:「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虞翻解釋:巽為長,取象大腿;艮為小,取象小腿肚。「拯」是舉取,「隨」指下面的兩個陰爻。艮為止,震為動,所以說「不能舉動它所隨從的部分」;坎為心,所以「他心裡不痛快」。《小象傳》說「不拯其隨,未違聽也」。虞翻解釋:坎為耳,所以說「並沒有違逆聽從」。

九三:艮其限,裂其夤,厲閽心。虞翻曰:限,要帶處也。坎為要。五來之三,故“艮其限”。夤,脊肉。艮為背,坎為脊;艮為手。震起艮止,故“裂其夤”。坎為心。厲,危也。艮為閽。閽,守門人。坎盜動門,故“厲閽心”。古閽作熏字。馬因言熏灼其心,未聞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荀氏以熏為勳,讀作動。皆非也。《象》曰:艮其限,危閽心也。虞翻曰:坎為心,坎盜動門,故“危閽心也”。

九三爻辭:「艮其限,裂其夤,厲閽心。」虞翻解釋:「限」是繫腰帶的地方,坎為腰;觀卦五爻下到三位,所以說「止在他的腰際」。「夤」是脊背上的肉;艮為背,坎為脊,艮又為手;震起而艮止,所以說「撕裂他的脊肉」。坎為心,「厲」是危險;艮為閽,閽就是守門人;坎為盜賊而在門上活動,所以說「使守門人心生危懼」。古時「閽」寫作「熏」字,馬融因此說是熏灼其心,可從沒聽說易理會用坎水去熏灼人;荀爽把「熏」當作「勳」,讀為「動」——這些說法都不對。《小象傳》說「艮其限,危閽心也」。虞翻解釋:坎為心,坎盜在門上活動,所以說「使守門人心生危懼」。

六四:艮其身,無咎。虞翻曰:身,腹也。觀坤為身,故“艮其身”。得位承五,故“無咎”。或謂妊身也。五動則四體離婦。離為大腹,孕之象也,故“艮其身”。得正承五,而受陽施,故“無咎”。《詩》曰:大任有身,生此文王也。《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虞翻曰:艮為止,五動乘四則妊身,故“止諸躬也”。

六四爻辭:「艮其身,無咎。」虞翻解釋:「身」就是腹部;觀卦的坤為身,所以說「止於其身」;六四得位而上承九五,所以「沒有過錯」。也有人認為「身」是指懷孕:六五變動則四爻之體成離而為婦,離為大腹,正是懷孕之象,所以說「艮其身」;六四得正而承奉九五,接受陽氣的施予,所以「沒有過錯」。《詩經·大雅·大明》說「大任有身,生此文王」,「有身」正是懷孕之義。《小象傳》說「艮其身,止諸躬也」。虞翻解釋:艮為止,六五變動而乘於四爻則為懷孕,所以說「止於自己的身上」。

六五:艮其輔,言有孚,悔亡。虞翻曰:輔面頰骨,上頰車者也。三至上,體頤象,艮為止,在坎車上。故“艮其輔”。謂輔車相依。震為言。五失位悔也。動得正,故“言有孚,悔亡”也。《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虞翻曰:五動之中,故“以正中也”。上九:敦艮,吉。虞翻曰:無應靜止,下據二陰,故“敦艮,吉”也。《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虞翻曰:坤為厚,陽上據坤,故“以厚終也”。

六五爻辭:「艮其輔,言有孚,悔亡。」虞翻解釋:「輔」是面頰骨,在上的叫頰車;從三爻到上爻,卦體有頤之象,艮為止而處在坎車之上,所以說「止住他的口頰」——也就是輔與車相依之義。震為言語;六五失位而有悔,變動之後得正,所以說「說話有信實,悔恨消失」。《小象傳》說「艮其輔,以中正也」。虞翻解釋:六五變動而居中,所以說「因為守正居中」。上九爻辭:「敦艮,吉。」虞翻解釋:上九沒有應爻而安靜自止,下面據有兩個陰爻,所以說「敦厚地止住,吉利」。《小象傳》說「敦艮之吉,以厚終也」。虞翻解釋:坤為厚,陽爻在上據有坤陰,所以說「以敦厚告終」。

卷十一

漸卦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崔覲曰:終止雖獲敦艮,時行須漸進行,故曰“物不可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艮下巽上)。漸:女歸吉,利貞。虞翻曰:否三之四。女,謂四。歸,嫁也。坤三之四承五,進得位,往有功。反成歸妹,兌女歸吉。初上失位。故“利貞”,可以正邦也。

《序卦傳》說:「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崔覲解釋:停止到底雖然能得「敦艮」之吉,但時機該行動時就須漸次前進,所以說「事物不可能永遠停止,因此接著是漸卦;漸就是前進」。漸卦,艮在下,巽在上,卦辭說「女歸吉,利貞」。虞翻依卦變解釋:漸卦由否卦三爻上到四位而成。「女」指六四,「歸」是出嫁;坤之三爻上到四位而承奉九五,前進而得位,前往就有功效;反過來成歸妹卦,兌女出嫁而吉。初爻與上爻失位,所以說「利於守正」,可以由此匡正邦國。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虞翻曰:三進四,得位。陰陽體正,故“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虞翻曰:功謂五,四進承五,故“往有功”。巽為進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虞翻曰:謂初已變,為家人。四進已正,而上不正。三動成坤,為邦。上來反三。故“進以正,可以正邦”。其位剛得中,與家人道正同義。三在外體之中,故稱“得中”。《乾·文言》曰:中不在人,謂三也。此可謂上變既濟定者也。

《彖傳》說「漸之進也,女歸吉也」。虞翻解釋:三爻前進到四位而得位,陰陽各得其正,所以吉利。《彖傳》說「進得位,往有功也」。虞翻解釋:「功」指九五,六四前進而承奉九五,所以「前往有功」;巽為進。《彖傳》說「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虞翻解釋:初爻已變,卦成家人;六四前進而已得正,上爻卻仍不正。九三變動成坤,坤為邦國;上爻下來回到三位,所以說「以正道前進,可以匡正邦國」。所謂「其位剛得中」,與家人卦講「道正」的意思相同;九三處在外體之中,所以稱「得中」。《乾卦·文言》說「中不在人」,指的就是三爻。這可以說是上爻變而成既濟之定。

止而巽,動不窮也。虞翻曰:止,艮也。三變震為動。上之三據坤。動震成坎,坎為通。故“動不窮”。往來不窮謂之通。《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居賢德善俗。虞翻曰:君子謂否乾。乾為賢德。坤陰小人柔弱,為俗。乾四之坤為艮,為居。以陽善陰。故“以居賢德善俗也”。

《彖傳》說「止而巽,動不窮也」。虞翻解釋:「止」就是艮;九三變而成震為動,上爻下到三位而據有坤;一動成震又成坎,坎為通達,所以說「行動不會窮盡」——往來不窮就叫作通。《大象傳》說「山上有木,漸。君子居賢德善俗」。虞翻解釋:「君子」指否卦之乾,乾為賢德;坤陰屬小人,柔弱而成風俗。乾之四爻下到坤而成艮,艮為居處;用陽剛來善化陰柔,所以說「守住賢德而改善風俗」。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虞翻曰:鴻,大雁也。離五,鴻。漸,進也。小水從山流下稱乾。艮為山,為小徑。坎水流下山。故“鴻漸于干”也。艮為小子。初失位,故“厲”。變得正。三動受上成震,震為言。故“小子厲,有言,無咎”也。《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虞翻曰:動而得正,故“義無咎也”。

初六爻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虞翻解釋:「鴻」是大雁;離在五位,就是鴻;「漸」是漸進。小溪水從山上流下的岸邊叫作「乾」;艮為山、為小路,坎水從山上流下,所以說「鴻雁漸進到水涯」。艮為小子;初六失位,所以有危厲,變動之後便得其正。九三變動接受上爻而成震,震為言語,所以說「小子有危險,會招來責備之言,但沒有過錯」。《小象傳》說「小子之厲,義無咎也」。虞翻解釋:變動而得正,所以按義理說沒有過錯。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不素飽也。虞翻曰:艮為山石。坎為聚,聚石稱磐。初已之正,體噬嗑食,坎水陽物,並在頤中,故“飲食衎衎”。得正應五,故“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虞翻曰:素,空也。承三應五,故“不素飽”。九三:鴻漸于陸,虞翻曰:高平稱陸。謂初已變,坎水為平。三動之坤,故“鴻漸于陸”。

六二爻辭:「鴻漸于磐,飲食衎衎,不素飽也。」虞翻解釋:艮為山石,坎為聚集,石頭聚在一起就叫「磐」。初爻已變而得正,卦體成噬嗑而有飲食之象;坎水與陽剛之物都在頤口之中,所以說「飲食和樂」。六二得正而上應九五,所以吉利。《小象傳》說「飲食衎衎,不素飽也」。虞翻解釋:「素」是空;六二上承九三、又應九五,所以「不是白白吃飽」。九三爻辭:「鴻漸于陸。」虞翻解釋:高而平坦的地方叫「陸」;初爻已變,坎水成為平地,九三變動而之坤,所以說「鴻雁漸進到高平之地」。

夫征不復,虞翻曰:謂初已不正。三動成震。震為征、為夫而體復,象坎陽死坤中,坎象不見。故“夫征不復”也。婦孕不育,凶。虞翻曰:孕,妊娠也。育,生也。巽為婦,離為孕,三動成坤,離毀失位,故“婦孕不育,凶”。利用禦寇。虞翻曰:御,當也。坤為用,巽為高,艮為山,離為戈兵甲冑,坎為震寇。自上御下,三動坤順,坎象不見。故“利用禦寇,順相保”。保,大也。《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虞翻曰:坤三爻為丑,物三稱群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虞翻曰:三動離毀,陽隕坤中,故“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虞翻曰:三動坤順,坎象不見,故以“順相保也”。

爻辭說「夫征不復」。虞翻解釋:初爻本已不正,九三變動成震,震為征行、為丈夫,而卦體含復;坎陽死在坤中,坎象不見了,所以說「丈夫出征一去不回」。爻辭說「婦孕不育,凶」。虞翻解釋:「孕」是懷胎,「育」是生養;巽為婦,離為孕,九三變動成坤,離象毀壞而失位,所以說「婦人懷了孕卻生不下來,凶險」。爻辭說「利用禦寇」。虞翻解釋:「御」是抵擋;坤為用,巽為高,艮為山,離為戈矛甲冑,坎為侵擾的強寇;自上而下抵禦,九三變動則坤順,坎象不見,所以說「利於抵禦寇盜,順從而互相保全」——「保」是大的意思。《小象傳》說「夫征不復,離群醜也」。虞翻解釋:坤的三爻稱為「丑」,也就是同類,三個為一群,所以說離開了自己的同類。《小象傳》說「婦孕不育,失其道也」。虞翻解釋:九三變動則離象毀壞,陽氣隕落在坤中,所以說「失去了正道」。《小象傳》說「利用禦寇,順相保也」。虞翻解釋:九三變動則坤順,坎象不見,所以說「以順從而互相保全」。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虞翻曰:巽為木。桷,椽也。方者謂之桷。巽為交,為長木,艮為小木,坎為脊,離為麗。小木麗長木,巽繩束之,象脊之形,椽桷象也,故“或得其桷”。得位順五,故“無咎”。四已承五,又顧得三,故“或得其桷”也矣。《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虞翻曰:坤為順,以巽順五。案:四居巽,木爻,陰位正直,桷之象也。自二至五,體有離坎。離為飛鳥而居坎水,鴻之象也。鴻隨陽鳥,喻女從夫。卦明漸義,爻皆稱焉。

六四爻辭:「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虞翻解釋:巽為木;「桷」就是椽子,方形的椽叫桷。巽為交錯、為長木,艮為小木,坎為脊,離為附麗;小木附在長木上,用巽繩捆束,形狀像屋脊,正是椽桷之象,所以說「或許找到了平直的椽枝」。六四得位而順承九五,所以「沒有過錯」;它既已承奉九五,又回顧而得九三之助,所以說「或得其桷」。《小象傳》說「或得其桷,順以巽也」。虞翻解釋:坤為順,六四以巽順之德順從九五。李鼎祚按語說:六四處在巽體,是木爻,居陰位而端正平直,正是椽桷之象;從二爻到五爻,卦體含有離與坎,離為飛鳥而處在坎水之中,正是鴻雁之象。鴻雁是隨陽而遷的鳥,用來比喻女子隨從丈夫;此卦闡明漸進之義,各爻都以鴻為稱。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虞翻曰:陵,丘。婦,謂四也,三動受上時,而四體半艮山,故稱“陵”。巽為婦,離為孕,坎為歲,三動離壞,故“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虞翻曰:莫,無。勝,陵也。得正居中,故“莫之勝,吉”。上終變之三,成既濟定。坎為心,故《象》曰“得所願也”。《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虞翻曰:上之三,既濟定,故“得所願也”。

九五爻辭:「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虞翻解釋:「陵」是丘陵,「婦」指六四;九三變動接受上爻之時,六四之體成半個艮山,所以稱「陵」。巽為婦,離為孕,坎為歲;九三變動而離象毀壞,所以說「婦人三年懷不上孩子」。爻辭又說「終莫之勝,吉」。虞翻解釋:「莫」是沒有,「勝」是欺凌;九五得正而居中,所以說「終究沒有誰能欺凌它,吉利」。上爻最終變而下到三位,成既濟之定;坎為心,所以《小象傳》說「得所願也」。《小象傳》說「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虞翻解釋:上爻下到三位,成既濟之定,所以「實現了心願」。

上九:鴻漸于陸,虞翻曰:陸,謂三也。三坎為平,變而成坤,故稱“陸”也。其羽可用為儀,吉。虞翻曰:謂三變受成既濟,與《家人·彖》同義。上之三得正,離為鳥。故“其羽可用為儀,吉”。三動失位,坤為亂,乾四止坤,《象》曰“不可亂”,《彖》曰“進以正邦”,為此爻發也。三已得位,又變受上權也。孔子曰:可與適道,未可與權,宜可怪焉。

上九爻辭:「鴻漸于陸。」虞翻解釋:「陸」指九三;九三之坎為平地,變動而成坤,所以稱「陸」。爻辭又說「其羽可用為儀,吉」。虞翻解釋:這是說九三變動而成既濟,與《家人卦·彖傳》的意思相同;上爻下到三位而得正,離為鳥,所以說「它的羽毛可以用作儀飾,吉利」。九三變動則失位,坤為亂,乾之四爻制止坤,《小象傳》所說「不可亂」、《彖傳》所說「進以正邦」,都是為這一爻而發。九三既已得位,又變動去接受上爻,這就是權變。孔子說「可與適道,未可與權」,此處的權變確實值得稱奇。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虞翻曰:坤為亂,上來正坤。六爻得位,成既濟定,故“不可亂也”。干寶曰:處漸高位,斷漸之進。順艮之言,謹巽之全,履坎之通,據離之耀。婦德既終,母教又明。有德而可受,有儀而可象。故曰“其羽可以為儀,不可亂也。”

《小象傳》說「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虞翻解釋:坤為亂,上爻下來匡正坤;六爻各得其位,成既濟之定,所以說「不會錯亂」。干寶解釋:上九處在漸卦的最高位,為漸進劃下了界限;順從艮止的告誡,謹守巽順的完備,履行坎險中的通達,憑據離明的光耀。為婦之德既已完成,為母之教又能昭明;有德行可以為人所受,有威儀可以為人所效法,所以說「其羽可以為儀,不可亂也」。

歸妹卦

《序卦》曰: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崔覲曰:鴻漸于磐,飲食衎衎。言六比三,女漸歸夫之象也。故云“進必有所歸”也。(兌下震上)。歸妹:虞翻曰:歸,嫁也。兌為妹。泰三之四,坎月離日,俱歸妹象。陰陽之義配日月,則天地交而萬物通。故以嫁娶也。征凶,虞翻曰:謂四也。震為征。三之四,不當位,故“征凶”也。無攸利。虞翻曰:謂三也。四之三,失正無應,以柔乘剛,故“無攸利”也。

《序卦傳》說:「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崔覲解釋:漸卦六二說「鴻漸于磐,飲食衎衎」,講的是六二親比九三,女子漸漸嫁與丈夫之象,所以說「前進必定有所歸宿」。歸妹卦,兌在下,震在上。虞翻解釋:「歸」是出嫁,兌為少女即妹;歸妹卦由泰卦三爻上到四位而成,坎為月、離為日,都具備歸妹之象。陰陽之義與日月相配,於是天地交感而萬物通達,所以用來講嫁娶之事。卦辭說「征凶」。虞翻解釋:這指九四;震為征行,三爻上到四位而位置不當,所以「前往有凶險」。卦辭說「無攸利」。虞翻解釋:這指六三;四爻下到三位,失正而無應,又以柔乘剛,所以「沒有什麼利處」。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虞翻曰:乾天坤地。三之四,天地交。以離日坎月戰陰陽,陰陽之義配日月,則萬物興,故“天地之大義”。乾主壬,坤主癸。日月會北。震為玄黃,天地之雜。震東兌西,離南坎北。六十四卦,此象最備四進正卦,故“天地之大義也”。

《彖傳》說「歸妹,天地之大義也」。虞翻依納甲解釋:乾為天,坤為地;三爻上到四位,天地交通。用離日、坎月來交合陰陽,陰陽之義與日月相配,萬物就興盛起來,所以說「這是天地間的大義」。按納甲之法,乾納壬,坤納癸,日月會合於北方;震為玄黃之色,是天地二色相雜。震在東、兌在西、離在南、坎在北,六十四卦中以此卦四方正卦之象最為完備,所以說「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虞翻曰:乾三之坤四。震為興。天地以離坎交陰陽,故“天地不交則萬物不興”矣。王肅曰:男女交而後人民蕃,天地交然後萬物興,故歸妹以及天地交之義也。歸妹,人之終始也。虞翻曰:人始生乾,而終於坤,故“人之終始”,《雜卦》曰:歸妹,女之終,謂陰終坤癸,則乾始震庚也。干寶曰:歸妹者,衰落之女也。父既沒矣,兄主其禮,子續父業,人道所以相終始也。

《彖傳》說「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虞翻解釋:乾之三爻上到坤之四位,震為興起;天地用離、坎來交合陰陽,所以說「天地不交合,萬物就不能興盛」。王肅解釋:男女交合而後人口繁衍,天地交合而後萬物興盛,所以歸妹之義能推及天地交感的道理。《彖傳》說「歸妹,人之終始也」。虞翻依納甲解釋:人的生命始於乾而終於坤,所以說「人之終始」;《雜卦傳》說「歸妹,女之終」,是說陰終結於坤所納的癸,那麼乾就起始於震所納的庚。干寶解釋:歸妹指的是家道衰落之女;父親已經去世,由兄長主持她出嫁的禮儀,兒子繼承父親的事業,人倫之道就是這樣首尾相續的。

說以動,所歸妹也。虞翻曰:說,兌。動,震也。謂震嫁兌所歸必妹也。征凶,位不當也。崔覲曰:中國皆爻失位,以象歸妹非正嫡,故“征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王肅曰:以征則有不正之凶,以處則有乘剛之逆也,故“無所利”矣。

《彖傳》說「說以動,所歸妹也」。虞翻解釋:「說」是兌,「動」是震;這是說震男娶兌女,所嫁出去的必定是少女。《彖傳》說「征凶,位不當也」。崔覲解釋:卦中諸爻都失其位,用來象徵歸妹嫁的不是正室嫡妻,所以「前往有凶險」。《彖傳》說「無攸利,柔乘剛也」。王肅解釋:出行則有不正之凶,安處又有以柔乘剛的悖逆,所以「沒有什麼利處」。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干寶曰:雷薄於澤,八月九月將藏之時也。君子象之,故不敢恃當今之虞,而慮將來禍也。君子以永終知敝。虞翻曰:君子,謂乾也。坤為永終,為敝。乾為知。三之四,為永終;四之三,兌為毀折,故“以永終知敝”。崔覲曰:歸妹,從之始終也。始則征凶,終則無攸利,故“君子以永終知敝”為戒者也。

《大象傳》說「澤上有雷,歸妹」。干寶解釋:雷聲逼近澤面,正是八月九月陽氣將要潛藏的時節;君子取法於此,所以不敢仗恃眼前的安樂,而要慮及將來的禍患。《大象傳》接著說「君子以永終知敝」。虞翻解釋:「君子」指乾;坤為長久終結、為弊敗,乾為知曉。三爻上到四位,就是「永終」;四爻下到三位,兌為毀折,所以說「使婚姻長久到底而預知其弊」。崔覲解釋:歸妹從頭到尾都是如此:開始則「征凶」,最終則「無攸利」,所以《大象傳》用「君子以永終知敝」作為告誡。

初九:歸妹以娣,跛而履,征吉。虞翻曰:震為兄,故“嫁妹”。謂三也。初在三下,動而應四,故稱“娣”。履,禮也。初九應變成坎,坎為曳,故“跛而履”。應在震,為徵。初為娣。變為陰,故“征吉”也。《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而履,吉相承也。虞翻曰:陽得正,故“以恆”。恆動初承二,故“吉相承也”。

初九爻辭:「歸妹以娣,跛而履,征吉。」虞翻解釋:震為兄長,所以說「嫁妹」,「妹」指六三;初九在六三之下,變動而與九四相應,所以稱為「娣」,即陪嫁的妹妹。「履」就是禮;初九的應爻變動而成坎,坎為拖曳,所以說「跛著腳也能行禮」。所應在震,震為征行;初九為娣,變而為陰,所以「前往吉利」。《小象傳》說「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而履,吉相承也」。虞翻解釋:陽爻得正,所以說「有常」;恆卦初爻上承九二,所以說「吉在於上下相承」。

九二:眇而視,利幽人之貞。虞翻曰:視,應五也。震上兌下,離正,故“眇而視”。幽人,謂二。初動,二在坎中,故稱“幽人”。變得正,震喜兌說,故“利幽人之貞”。與履二同義也。《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虞翻曰:常,恆也。乘初未之五,故“未變常也”。

九二爻辭:「眇而視,利幽人之貞。」虞翻解釋:「視」是指它上應六五;震在上、兌在下,離目不得其正,所以說「一隻眼也能看」。「幽人」指九二;初爻變動,九二便處在坎中,坎為幽隱,所以稱「幽人」;變動而得正,震為喜、兌為悅,所以說「利於幽居之人守正」——與履卦九二的意思相同。《小象傳》說「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虞翻解釋:「常」就是恆久;九二乘於初爻之上而尚未上行到五位,所以說「還沒有改變常道」。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虞翻曰:須,需也。初至五,體需象,故“歸妹以須”。娣,謂初也。震為反,反馬歸也。三失位,四反得正。兌進在四,見初進之,初在兌後,故“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位未當也。虞翻曰:三未變之陽,故“位未當”。

六三爻辭:「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虞翻解釋:「須」就是等待;從初爻到五爻,卦體有需卦之象,所以說「嫁妹而須等待」。「娣」指初九;震為返回,就是古禮中「反馬」——女子出嫁三月後送還所乘之馬。六三失位,九四返回則得正;兌女前進到四位,見初爻也隨之而進,而初爻在兌之後,所以說「回過頭來以娣的身份出嫁」。《小象傳》說「歸妹以須,位未當也」。虞翻解釋:六三還沒有變成陽爻,所以「位置不當」。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虞翻曰:愆,過也。謂二變,三動之正,體大過象。坎月離日,為期三變。日月不見。故“愆期”。坎為曳,震為行,行曳,故“遲”也。歸謂反三。震春兌秋,坎冬離夏,四時體正,故“歸有時”也。《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虞翻曰:待男行矣。

九四爻辭:「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虞翻解釋:「愆」是錯過;九二變、九三動而各得其正,卦體成大過之象。坎為月、離為日,用來定婚期;三爻一變,日月之象都不見了,所以說「錯過了婚期」。坎為拖曳,震為行走,行走而又拖曳,所以說「遲」。「歸」指返回三位;震為春、兌為秋、坎為冬、離為夏,四時之體各得其正,所以說「遲些出嫁也自有其時」。《小象傳》說「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虞翻解釋:是等待男方前來迎娶才動身。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虞翻曰:三四已正。震為帝,坤為乙,故曰“帝乙”。泰乾為良,為君。乾在下,為小君,則妹也。袂,口袂之飾也。兌為口,乾為衣,故稱“袂”。謂三失位無應。娣袂,謂二得中應五,三動成乾,為良,故“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故《象》曰:“以貴行也”矣。

六五爻辭:「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虞翻依納甲解釋:三、四兩爻已經得正;震為帝,坤納乙,所以稱「帝乙」。泰卦之乾為良、為君;乾在下體,就是小君,也就是所嫁的妹。「袂」是衣袖口上的裝飾;兌為口,乾為衣,所以稱「袂」。這是說六三失位而無應;至於「娣袂」,則指九二得中而上應六五,九三變動成乾而為良,所以說「正室的衣袖,反不如陪嫁之娣的衣袖美好」。因此《小象傳》說「以貴行也」。

月幾望,吉。虞翻曰:幾,其也。坎月離日,兌西震東,日月象對,對曰“幾望”。二之五,四復三,得正,故“吉”也。與小畜、中孚月幾望同義也。《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虞翻曰:三四復正,乾為良。其位在中,以貴行也。虞翻曰:三四復,二之五,成既濟。五貴,故“以貴行也”。

爻辭又說「月幾望,吉」。虞翻解釋:「幾」是將近;坎為月、離為日,兌在西、震在東,日月之象兩兩相對,相對就叫「幾望」,即月將圓滿。九二上到五位,九四回到三位,各得其正,所以吉利——與小畜卦、中孚卦所說的「月幾望」意思相同。《小象傳》說「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虞翻解釋:三、四兩爻回復正位,乾為良。《小象傳》又說「其位在中,以貴行也」。虞翻解釋:三、四回復正位,九二上到五位而成既濟;五是尊貴之位,所以說「憑著尊貴的身份出嫁」。

上六:女承筐無實,虞翻曰:女謂應三,兌三。逢下受上稱承。震為筐。以陰應陰,三四復位,坤為虛,故“無實”。《象》曰:“承虛筐也”。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虞翻曰:刲,刺也。震為士,兌為羊,離為刀,故“士刲羊”。三四復位成泰,坎象不見,故“無血”。三柔乘剛,故“無攸利”也。《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虞翻曰:泰坤為虛,故“承虛筐也”。

上六爻辭:「女承筐無實。」虞翻解釋:「女」指與它相應的六三,即兌之三爻;在下面迎接上面的東西叫作「承」。震為竹筐;上六以陰應陰,三、四兩爻回復本位,坤為空虛,所以說「筐裡沒有東西」,《小象傳》因此說「承虛筐也」。爻辭又說「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虞翻解釋:「刲」是刺殺;震為士,兌為羊,離為刀,所以說「男子宰羊」;三、四回復本位而成泰卦,坎象不見了,所以「沒有血」;六三以柔乘剛,所以「沒有什麼利處」。《小象傳》說「上六無實,承虛筐也」。虞翻解釋:泰卦之坤為空虛,所以說「捧著空筐」。

原文屬公有領域。白話譯文由本站逐段整理,供對照參考,不替代原文;原文有歧義處取通行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