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 第 81 卷
易學啟蒙
聖人現象以畫卦,揲蓍以命爻,使天下後世之人,皆有以決嫌疑,定猶豫,而為迷於吉凶悔吝之途,其功可謂盛矣。然其為卦也,自本而乾,自乾而枝,其勢若有所迫而自不能已;其為蓍也,分合進退,從橫逆順,亦無往而不相值焉,是豈聖人心思智慮之所得為也哉。特氣數之自然,形於法象,見於圖書者,有以啟於其心而假手焉爾。
朱熹《易學啟蒙》自序:聖人觀察物象來畫出卦體,分揲蓍草來斷定爻位,使天下後世的人都能借此決斷嫌疑、平定猶豫,而不至於在吉凶悔吝的途路上迷失(底本「不迷」訛作「而為迷」),這份功勞可以說是極大了。然而卦的生成,是從根本長出主幹,從主幹長出枝條,那勢頭就像有什麼在背後逼著,自己停不下來;蓍草的運算,分開又合攏、前進又退回,縱著橫著、順推逆推,也沒有一處不恰好相值。這難道是聖人憑著心思智慮安排得出來的嗎?不過是氣與數的自然之理,顯現為法象,呈露在《河圖》《洛書》上,啟發了聖人的心,聖人只是藉手把它畫出來罷了。
近世學者,類喜談《易》而不察乎此,其專於文義者,既支離散漫,而無所根著,其涉於象數者,又皆牽合傅會,而或以為出於聖人心思智慮之所為也,若是者予竊病焉,因與同志,頗輯舊文,為書四篇,以示初學,使毋疑於其說雲。淳熙丙午暮春既望魏氏了翁曰:朱文公《易》,得於邵子為多。蓋不讀邵《易》,則茫不知《啟蒙》、《本義》之所以作。
近來的學者大都喜歡談《易》,卻不曾在這一層上留意:專講文辭義理的,說得支離散漫,沒有根柢可以附著;涉及象數的,又全是牽強附會,甚至以為這些都出於聖人心思智慮的造作。對這種情形我私下深感不安,因此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道,把前人舊說加以輯錄,編成四篇,拿給初學的人看,使他們對這些說法不再疑惑。淳熙丙午年暮春十六日寫。集說:魏了翁說,朱文公講《易》,從邵雍那裡得來的最多;若不讀邵雍的《易》學,就茫然不知《易學啟蒙》和《周易本義》為什麼要那樣寫。
啟蒙上·本圖書第一
《易大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孔安國云:“河圖者,伏羲氏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洛書者,禹治水時,神龜負文而列於背,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
《易大傳》,就是《繫辭上傳》,說:「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孔安國說:所謂《河圖》,是伏羲氏統治天下的時候,有龍馬從黃河裡出來,伏羲便取法它身上的紋路,因而畫成八卦。所謂《洛書》,是大禹治水的時候,有神龜揹負文理而排列在龜背上,數目一直排到九,大禹於是依著它編定次第,寫成《洪範》九類大法。
集說 朱子答袁樞曰:以《河圖》、《洛書》為不足信,自歐陽公以來,已有此說,然終無奈《顧命》、《繫辭》、《論語》皆有是言,而諸儒所傳二圖之數,雖有交互而無乖戾,順數逆推,縱橫曲直皆有明法,不可得而破除也。至如《河圖》與《易》之天一至 劉歆云:伏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錫《洛書》法而陳之,九疇是也。《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裡。
集說:朱熹答袁樞的信裡說,把《河圖》《洛書》看作不足憑信,從歐陽修以來就有這種主張;可是無奈《尚書·顧命》《繫辭傳》《論語》裡都有這樣的話,而諸儒所傳兩圖的數目,雖然彼此交錯,卻並不互相牴觸,順著數、逆著推,縱向橫向以至斜向都有明白的法則,實在沒法一筆抹掉。至於《河圖》與《易》的天一到……底本這裡有脫文,朱子的話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上劉歆的話。劉歆說:伏羲氏承繼天命而為王,接受《河圖》並加以摹畫,那就是八卦;大禹治平洪水,上天賜給《洛書》,他依著它鋪陳成法,那就是《洪範》九疇。《河圖》與《洛書》互為經緯,八卦與九章互為表裡。
關子明云:《河圖》之文,七前六後,八左九右,《洛書》之文,九前一後,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後左,六後右。集說 朱子書《河圖》、《洛書》曰:讀《大戴禮》書,又得一證甚明。其《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之語,而鄭氏注云:“法龜文也”,然則漢人固以九數者為《洛書》也。
關朗說:《河圖》的紋數,是七在前、六在後,八在左、九在右;《洛書》的紋數,是九在前、一在後,三在左、七在右,四在前左角,二在前右角,八在後左角,六在後右角。這裡的「前」指南方,「後」指北方,「左」指東方,「右」指西方。集說:朱熹在《書河圖洛書後》一文裡說,讀《大戴禮記》,又得到一條極明白的證據:書中《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這樣的話,鄭玄注說「這是取法龜背的紋理」;可見漢朝人本來就把九個數位的那一幅當作《洛書》。
又偶讀《漫記》曰:子華子論《河圖》之二與四抱九而上躋,六與八蹈一而下沈,五居其中,據三持七,巧亦甚矣,唯其甚巧,所以知其非古書也。案 鄭注《大戴禮》是確證,至子華子,則位置雖明,但錯以《洛書》為《河圖》,故朱子疑其非古書。
朱熹又在一則讀書隨記裡說:《子華子》論《河圖》,講二與四抱著九向上躋升,六與八踏著一向下沉降,五居正中,左據三、右持七——說得也算巧到極點了;正因為太巧,所以斷定它不是先秦的古書。案:鄭玄注《大戴禮記》那一條是確鑿的證據。至於《子華子》,它講的方位雖然清楚,只是錯把《洛書》當成了《河圖》,所以朱子疑心它不是古書。
邵子曰:圓者星也,曆紀之數,其肇於此乎。曆法合二始以定剛柔,二中以定律曆,二終以紀閏餘,足所謂曆紀也。方者土也,畫州井地之法,其仿於此乎。州有九,井九百畝,是所謂畫州井地也。蓋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敘之而作《範》也。
邵雍說:圓的是星象,推排曆法紀年的數目,大概就發端在這裡吧。曆法把兩個起始之數相合來定剛日柔日,把兩個居中之數相合來定律呂曆數,把兩個終末之數相合來記閏餘,這就是所謂「曆紀」。方的是土地,劃分州域、經營井田的辦法,大概就仿效於這裡吧。州有九個,一井是九百畝,這就是所謂「畫州井地」。大體說來,圓的屬《河圖》之數,方的屬《洛書》之文,所以伏羲、文王依著它造出《周易》,大禹、箕子依著它排出《洪範》。
蔡元定曰:古今傳記,自孔安國劉向父子、班固皆以為《河圖》授羲,《洛書》錫禹。關子明、邵康節,皆以十為《河圖》,九為《洛書》。蓋《大傳》既陳“天地五十有五”之數,《洪範》又明言“天乃錫禹洪範九疇”,而九宮之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正龜背之象也。唯劉牧臆見,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託言出於希夷,既與諸儒舊說不合,又引《大傳》以為二者皆出於伏羲之世,其《易》置圖書,並無明驗,但謂伏羲兼取圖書,則《易》、《範》之數誠相表裡,為可疑耳。
蔡元定說:古今的傳記,從孔安國、劉向劉歆父子直到班固,都認為《河圖》是授給伏羲的,《洛書》是賜給大禹的;關朗與邵雍也都以十位的那一幅為《河圖》,九位的那一幅為《洛書》。因為《繫辭傳》既已陳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洪範》又明說「天乃錫禹洪範九疇」;而九宮的數目是頭頂九、腳踏一,左邊三、右邊七,二和四做兩肩,六和八做兩足,正是龜背的形象。只有劉牧憑主觀臆斷立說,把九位的當《河圖》、十位的當《洛書》,還託辭說源出陳摶。這樣既與前代諸儒的舊說不合,他又引《繫辭傳》,主張兩圖都出在伏羲的時代——他把兩圖的名目對調,本來就沒有確證;不過若說伏羲同時取用了圖與書,那麼《周易》與《洪範》的數確實互為表裡,這一層倒還值得斟酌。
其實天地之理,一而已矣,雖時有古今先後之不同,而其理則不容於有二也。故伏羲但據《河圖》以作《易》,則不必豫見《洛書》,而已逆與之合矣。大禹但據《洛書》以作《範》,則亦不必追考《河圖》,而已暗與之符矣。其所以然者何戰?誠以此理之外,無復它理故也。
其實天地間的道理只有一個:時代雖有古今先後的分別,道理卻不容許有兩套。所以伏羲只憑《河圖》來作《易》,用不著預先見到《洛書》,而《易》已經先行與《洛書》相合;大禹只憑《洛書》來作《洪範》,也用不著回頭去考究《河圖》,而《洪範》已經暗中與《河圖》相符。為什麼會這樣呢(底本「何哉」訛作「何戰」)?實在是因為這個道理之外,再沒有別的道理。
然不特此爾,律呂有五聲十二律,而其相乘之數,究於六十,日名有十干十二支,而其相乘之數,亦究於六十,二者皆出於《易》之後,其起數又各不同,然與《易》之陰陽策數多少自相配合,皆為六十者無不合若符契也。下至運氣參同太乙之屬雖不足道,然亦無不相通,蓋自然之理也。
而且不止這一件事。律呂有五聲十二律,兩者相乘的數終止於六十;日名有十天干十二地支,兩者相乘的數也終止於六十。這兩套都出現在《周易》之後,起數的辦法又各不相同,可是與《周易》陰陽策數的多寡互相配搭,凡是得六十的地方,無不吻合得像符節對合一樣。往下再說到運氣之學、《周易參同契》、太乙數一類,雖然不值得推重,卻也沒有一樣不能與之相通——這都是自然而然的道理。
假令今世復有圖書者出,其數亦必相符,可謂伏羲有取於今日而作《易》乎?《大傳》所謂“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者,亦汛言聖人作《易》作《範》,其原皆出於天之意,如言“以卜筮者尚其占”,與“莫大乎蓍龜”之類,《易》之書豈有龜與卜之法子?亦言其理無二而已爾。
假使當今之世再有這一類圖書出現,它的數也一定與之相符;難道能說伏羲是取材於今天的圖書才作《易》的嗎?《繫辭傳》所說「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也只是泛泛地講聖人作《易》、作《洪範》,其本原都出於天,就像它說「以卜筮者尚其占」,以及「莫大乎蓍龜」一類話一樣。《周易》這部書裡哪裡真有灼龜行卜的法式呢(底本「乎」訛作「子」)?也不過是說卜與筮的道理並無兩樣罷了。
此一節,夫子所以發明《河圖》之數也。天地之間,一氣而已,分而為二,則為陰陽,而五行造化,萬物始終,無不管於是焉。故《河圖》之位,一與六共宗而居乎北,二與七為朋而居乎南,三與八同道而居乎東,四與九為友而居乎西,五與十相守而居乎中。蓋其所以為數者,不過一陰一陽,以兩其五行而已。
《啟蒙》本文說:《繫辭》從「天一地二」到「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這一節,是孔子用來闡發《河圖》之數的。天地之間只是一氣罷了;一分為二便是陰陽,而五行的造化、萬物的始終,無不由此統攝。所以《河圖》的方位是:一與六同宗而居北方,二與七結伴而居南方,三與八同道而居東方,四與九為友而居西方,五與十相守而居中央。它之所以成為這樣的數,不過是一陰一陽,把五行各配成兩重罷了。
所謂天者,陽之輕清而位乎上者也。所謂地者,陰之重濁而位乎下者也,陽數奇,故一三五七九皆屬乎天,所謂“天數五”也。陰數偶,故二四六八十皆屬乎地,所謂“地數五”也,天數地數,各以類而相求,所謂“五位之相得”者然也。
所說的「天」,是陽氣之中輕清而居於上位的那一面;所說的「地」,是陰氣之中重濁而居於下位的那一面。陽數是奇數,所以一、三、五、七、九都歸屬於天,這就是《繫辭》所謂「天數五」;陰數是偶數,所以二、四、六、八、十都歸屬於地,這就是所謂「地數五」。天數與地數各按同類互相尋求配對,這就是所謂「五位相得」的意思。
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此又其所謂“各有合”焉者也。積五奇而為二十五,積五偶而為三十,合是二者而為五十有五,此《河圖》之全數,皆夫子之意,而諾儒之說也。至於《洛書》,則雖夫子之所未言,然其象其說,已具於前,有以通之,則劉歆所謂經緯,表裡者可見矣。
天以一生出水,地以六使它成形;地以二生出火,天以七使它成形;天以三生出木,地以八使它成形;地以四生出金,天以九使它成形;天以五生出土,地以十使它成形——這又是《繫辭》所謂「各有合」的意思。把五個奇數累積起來是二十五,把五個偶數累積起來是三十,兩項合計是五十五,這就是《河圖》的全數。其中講天地之數的是孔子的本意,講五行生成的則是漢以來諸儒的說法(底本「諸儒」訛作「諾儒」)。至於《洛書》,雖然孔子不曾說到,可是它的圖象和相關說法前面已經具備,只要把兩邊貫通起來看,劉歆所說的互為經緯、互為表裡,也就看得出來了。
案 中間述《大傳》處,是夫子之意,天一生水之類,則是諸儒之說,蓋諸儒舊說,皆以五行說圖書,故朱子於《啟蒙》、《本義》,因而仍之,它日又曰:《河圖》、《洛書》於八卦九章不相著,未知如何也。然則朱子之意,蓋疑圖書之精蘊,不盡於諸儒之所云者爾。
案:上面那一段裡,中間引述《繫辭傳》的地方是孔子的本意;「天以一生水」一類,則是漢以來諸儒的說法。諸儒舊說都拿五行來解釋《河圖》《洛書》,所以朱子在《易學啟蒙》和《周易本義》裡也就沿用了下來。可是他後來又說過:「《河圖》《洛書》與八卦、九章之間並不密合,不知道究竟該怎麼講。」這樣看來,朱子的意思,是疑心圖書裡那些精微的蘊含,並沒有被諸儒的說法講盡。
或曰:《河圖》、《洛書》之位與數其所以不同何也?曰《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而同處其方,蓋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數之體也。《洛書》以五奇數統四偶數而各居其所,蓋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數之用也。
有人問:《河圖》與《洛書》的方位和數目,為什麼彼此不同?答:《河圖》是用五個生數統領五個成數,生數成數同處在一個方位上,這是把全體和盤托出給人看、講的是常道,屬於「數之體」。《洛書》是用五個奇數統領四個偶數,奇數偶數各自安居在自己的位置上,這是以陽為主來統領陰、由此開啟變化,屬於「數之用」。
集說 趙氏汝楳曰:一對二,三對四,而五居中,六七合一二,八九合三四,而十合五,奇偶數對,陰陽有合,而數之體以立。聖人所謂“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者,此其類也。
集說:趙汝楳說,一與二相對,三與四相對,而五居正中;六七與一二相配,八九與三四相配,十與五相配。奇數偶數兩兩成對,陰陽彼此有合,「數之體」就這樣確立起來了。《繫辭傳》所說「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講的正是這一類道理。
體立矣不變則數不行,故陽以三左行,陰以二右行,三其一為三,而居東,三其三為九,而居南,三其九為二十七,而七居西,三其二十七為八十一,而一復居北,等而上之,至於億兆,其餘數之位皆然。二其二為四而居東南,二其四為八而居東北,二其八為十六,而六居西北,二其十六為三十二,而二復居西南,上而億兆亦然。八位既列,五仍居中,而數之用以通,聖人所謂“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者,此其類也。
體雖已立,若不發生變動,數就運行不起來,所以陽以三為倍率向左推行,陰以二為倍率向右推行。一的三倍是三,三便居東方;三的三倍是九,九便居南方;九的三倍是二十七,取餘下的七居西方;二十七的三倍是八十一,取餘下的一又回到北方。照這樣一層層遞推上去,直到億兆之數,所餘之數所落的方位也都如此。陰數一邊:二的二倍是四,四居東南;四的二倍是八,八居東北;八的二倍是十六,取餘下的六居西北;十六的二倍是三十二,取餘下的二又回到西南;往上推到億兆也是這個樣子。八個方位既已排定,五仍舊居在中央,「數之用」於是貫通。《繫辭傳》所說「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講的正是這一類道理。
鮑氏云龍曰:以《洛書》變數推之,陽以三左行,天圓徑一圍三。三,天數也。一在北:一而三之,三在東;三其三為九,而居南;九而三之,三九二十七而居西;三其二十七為八十一,而一復居於北。北而東,東而由,南而西,西而復北,循環不窮,有以符;天道左旋之義。
鮑雲龍說:拿《洛書》的變數來推算,陽以三為倍率向左推行,這是因為天體是圓的,直徑為一時周長為三,三就是天數。一在北方:一乘三得三,三便在東方;三乘三得九,九便在南方;九乘三得二十七,取餘下的七便在西方;二十七乘三得八十一,取餘下的一又回到北方。由北到東,由東到南(底本「東而南」訛作「東而由」),由南到西,由西再回到北,循環不已,正合於天道自左而旋的意思。
地方徑一圍四,兩其二也,蓋以地上之數起於二,而陰資以為始,位在西南而右行,二而二之為四,而居東南,二而四之為八,而居東北:二其八為十六,而居西北,二其十六為三十二,而二復居西南本位。西南而東南,東南而東北,東北而
地體是方的,直徑為一時周長為四,四正是二的兩倍。因為地上之數起於二,陰氣憑著它作為開端,所以二的本位在西南,並且向右推行:二的二倍是四,四居東南;四的二倍是八,八居東北;八的二倍是十六,取餘下的六居西北;十六的二倍是三十二,取餘下的二又回到西南本位。由西南到東南,由東南到東北,由東北再往下……底本這裡有脫文,鮑氏這段話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上李光地的按語。
案 朱子此條,己盡圖書之大義。蓋以生數統成數而同處其方者,自五以前為方生之數,自五以後為既成之數。陰生則陽成,陽生則陰成,陰陽二氣,相為終始,而未嘗相離也。以奇數統偶數而各居其所者,四正之位,奇數居之;四維之位,偶數居之。陰統於陽,地統於天,天地同流,而定分不易也。揭其至以示人,而道其常者數至十而始全,缺一則不全矣。故曰數之體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者,始於一,終於九,所以起因乘歸除之法,故曰數之用。然生成之理則明矣,而正維之位所自定者,唯趙氏鮑氏之說,為能推明其義,諸家皆不及也。
案:朱子這一條,已經把《河圖》《洛書》的大義說盡了。所謂「以生數統成數而同處其方」,是說五以前的一二三四是正在生的數,五以後的六七八九十是已經成的數;陰生出來便由陽去成就它,陽生出來便由陰去成就它,陰陽二氣互為終始,從來不曾相離。所謂「以奇數統偶數而各居其所」,是說東南西北四正的位置由奇數佔據,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四隅的位置由偶數佔據;陰受統於陽,地受統於天,天地雖在一氣中同流,尊卑的定分卻不移易。「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是因為數到十才算完備,缺一個便不完備,所以叫作「數之體」。「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是因為始於一、終於九,由此才起得出因、乘、歸、除的算法,所以叫作「數之用」。生成的道理固然講明白了,至於四正四隅的方位是怎樣定下來的,只有趙汝楳、鮑雲龍兩家的說法能推闡出它的義理,其餘各家都趕不上。
曰:其皆以五居中者何也?曰:凡數之始,一陰一陽而已矣。陽之象圓,圓者徑一而圍三,陰之象方,方者徑一而圍四,圍三者以一為一,故參其一陽而為三。圍四者以二為一,故兩其一陰而為二,是所謂“參天兩地”者也。二二之合,則為五矣,此《河圖》、《洛書》之數,所以皆以五為中也。案 三二之合,五也,一四之合,亦五也,一一二二之積,又五也,三二四四之積,又五之積也,此五所以為數之會而位之中與。
問:兩圖為什麼都以五居中?答:凡是數的開端,只有一陰一陽罷了。陽的象是圓的,圓形直徑為一時周長為三;陰的象是方的,方形直徑為一時周長為四。周長為三的,以一為一個單位,所以把那一陽參之以三而成三;周長為四的,以二為一個單位,所以把那一陰兩之而成二——這就是《說卦傳》所謂「參天兩地」。三與二相合便是五(底本「三二」訛作「二二」),這正是《河圖》《洛書》都以五居中的緣故。案:三與二相合是五,一與四相合也是五;一、一、二、二這幾個數積起來仍不出五,三、二、四、四這幾個數積起來,也不過是五的倍積。五之所以成為眾數的會歸、方位的中心,道理就在這裡。
然《河圖》以生數為主,故其中之所以為五者,亦具五生數之象焉。其下一點,天一之象也,其卜一點,地二之象也,其左一點,天三之象也,其右一點,地四之象也,其中一點,天五之象也。
不過《河圖》以生數為主,所以它中央那五個點,本身也具備了五個生數的形象:下面的一點,是天一的象;上面的一點(底本「上」訛作「卜」),是地二的象;左邊的一點,是天三的象;右邊的一點,是地四的象;居中的一點,是天五的象。
《洛書》以奇數為主,故其中之所以為五者,亦具五奇數之象焉。其下一點,亦天一之象也,其左一點,亦天三之象也,其中一點,亦天五之象也,其右一點,則天七之象也,其上一點,則天九之象也,其數與位,皆三同而二異,蓋陽不可易,而陰可易,成數雖陽,固亦生之陰也。
《洛書》以奇數為主,所以它中央那五個點,本身也具備了五個奇數的形象:下面的一點,同樣是天一的象;左邊的一點,同樣是天三的象;居中的一點,同樣是天五的象;右邊的一點,則是天七的象;上面的一點,則是天九的象。兩圖中央五點的數與位,三處相同、兩處相異。這是因為屬陽的不可改易,屬陰的可以改易;七、九雖屬陽的成數,可是相對於生數一、三而言,它們仍處在後成的一邊。
曰:中央之五,既為五數之象矣,然其為數也,奈何?曰:以數言之通乎一圖,由內及外,固各有積實可紀之數矣,然《河圖》之一二三四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六七八九十者,又各因五而得數,以附於其生數之外。《洛書》之一三七九,亦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者,又各因其類以附於奇數之側,蓋中者為主,而外者為客,正者為君,而側者為臣,亦各有條而不紊也。
問:中央的五既然是五個數的形象,那麼就它本身作為數來說,又該怎麼講?答:單就數目說,通看整幅圖,由裡向外,本來各有實在可以計點的數目。不過《河圖》的一二三四,各自居在中央五象所對本方的外面,而六七八九十又各自因著中央的五加出數來,附在各自生數的外側;《洛書》的一三七九,也各自居在中央五象所對本方的外面,而二四六八又各自依著同類附在奇數的旁邊。總之居中的是主、在外的是客,居正位的是君、居側位的是臣,各有條理而不紊亂。
集說 翁氏泳曰:《河圖》東北陽方,則主之以奇,而與合者偶,西南陰方,則主之以偶,而與合者奇。吳氏曰慎曰:陽始北而終西,一三陽尚微,故居內。七九陽盛而著於外也,必實其中而後能著乎外,故五居中。陰始南而終東,二四陰尚微,故居內。六八陰盛而凝於外也,必堅乎外而後能實其內,故十居中。自中而外,陽之生長,自外而中,陰之收藏,觀於草木之枝葉果實,亦可見矣。
集說:翁泳說,《河圖》的東方北方屬陽,就以奇數為主,與它相配合的是偶數;西方南方屬陰,就以偶數為主,與它相配合的是奇數。吳曰慎說,陽自北方起、到西方終,一和三陽氣還微弱,所以居在裡層;七和九陽氣盛大而顯露在外層。必須先充實內裡,然後才能顯發在外,所以五居中央。陰自南方起、到東方終,二和四陰氣還微弱,所以居在裡層;六和八陰氣盛大而凝聚在外層。必須先堅固外圍,然後才能充實內裡,所以十居中央。由中央向外,是陽氣的生長;由外向中央,是陰氣的收藏。看草木先發枝葉、後結果實的過程,也就可以明白了。
五,生數之終,十,成數之終,而藏於中,此“太和”之所以“保合”深固,而生機之所以充實於內也。案 此段即與上生數統成數奇數,統偶數一段相發明。以生數統成數者,生數常居內而為主,成數常居外而為客。如一歲之寒暑往來,一月之陰魄死生,一日之晝夜進退,
吳曰慎又說:五是生數的末位,十是成數的末位,兩者都收藏在中央,這正是《乾·彖傳》所說「保合太和」之所以深厚牢固、生機之所以充實於內的緣故。案:這一段正好和上面「以生數統成數、以奇數統偶數」那一段互相發明。所謂以生數統成數,是說生數常居內而為主,成數常居外而為客,就像一年之中寒暑的往來、一月之中月魄的生死、一日之中晝夜的進退……底本這裡有脫文,按語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上《啟蒙》本文的問答。
曰:其多寡之不同何也?曰:《河圖》主全,故極於十,而奇偶之位均,論其積實,然後見其偶贏而奇乏也。洛書主變,故極於九,而具位與實,皆奇贏而偶乏也。必皆虛其中也,然後陰陽之數,均於二十而無偏耳。案 此段亦與上段數之體、數之用相發明。
問:兩圖數目的多與少為什麼不同?答:《河圖》以完備為主,所以數到十為止,奇位偶位各占五個、兩下均等;等到把各位的實數累加起來,才見出偶數三十、奇數二十五,偶多而奇少。《洛書》以變化為主,所以數到九為止,無論論位次還是論實數,都是奇數占五位共二十五,偶數占四位共二十,奇多而偶少。必須把兩圖中央的數一併虛去不計,然後陰陽兩邊的數才各得二十,均平而無偏重。案:這一段也與上一段講「數之體」「數之用」互相發明。
曰:其序之不同何也?曰《河圖》以生出之次言之,則始下次上次左次右以復於中,而又始下也。以運行之次言之,則始東次南次中次西次北,左旋一周而又始於東也。其生數之在內者,則陽居下左而陰居上右也,共成數之在外者,則陰居下左,而陽居上右也。《洛書》之次,其陽數,則首北次東次中次西次南,其陰數,則首西南次東南次西北次東北也。合而言之,則首北次西南次東次東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東北而究於南也。
問:兩圖次序的不同又怎麼講?答:《河圖》若按生出的先後來說,是先下面北方的一,次上面南方的二,次左邊東方的三,次右邊西方的四,回到中央的五,然後又從下面北方的六重新開始。若按五行運行的先後來說,是先東方木,次南方火,次中央土,次西方金,次北方水,向左旋轉一周,又從東方起頭。其中居內的生數,陽數在下方和左方,陰數在上方和右方;居外的成數,則陰數在下方和左方,陽數在上方和右方。《洛書》的次序,就陽數說,是先北方一,次東方三,次中央五,次西方七,次南方九;就陰數說,是先西南二,次東南四,次西北六,次東北八。合起來通說,便是先北,次西南,次東,次東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東北,而終結在南方。
其運行,則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右旋一周,而土復克水也,是亦各有說矣。曰:其七八九六之數不同何也?曰《河圖》六七八九,既附於生數之外矣,此陰陽老少進退饒乏之正也,其九者,生數一三五之積也,故自北而東,自東而西,以成於四之外。其六者,生數二四之積也,故自南而西,自西而北,以成於一之外。七則九之自西而南者也,八則六之自北而東者也,此又陰陽老少、互藏其宅之變也。
至於《洛書》的運行,是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向右旋轉一周,而土又轉回來克水,這也各有各的說法。問:七、八、九、六這四個數在兩圖裡為什麼不同?答:《河圖》的六七八九既已附在生數的外圍,這是陰陽老少進退多寡的正例。其中的九,是生數一、三、五累加的和,所以從北到東、從東到西,成形在四的外面;其中的六,是生數二、四累加的和,所以從南到西、從西到北,成形在一的外面。七是九由西方移到南方的,八是六由北方移到東方的——這又是陰陽老少互相藏在對方居所裡的變例。
《洛書》之縱橫十五而七八九六,迭為消長,虛五分十,而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則參伍錯綜,無適而不遇其合焉,此變化無窮之所以為妙也。曰:然則聖人之則之也,奈何?曰:則《河圖》者虛其中,則《洛書》者總其實也。《河圖》之虛五與十者,太極也,奇數二十偶數二十者,兩儀也。以一二三四為六七八九者,四象也,析四方之合,以為乾坤離坎,補四隅之空,以為兌震巽艮者,八卦也。
《洛書》縱著橫著相加都是十五,而七、八、九、六在其間輪番消長;把中央的五虛去,再把十分派開來,於是一與九相含、二與八相含、三與七相含、四與六相含,三三五五錯綜配搭,沒有一處不恰好湊成十,這就是它變化無窮的奇妙處。問:那麼聖人取法兩圖,究竟是怎樣取的?答:取法《河圖》,是虛去它的中央;取法《洛書》,是總括它的實數。《河圖》虛去五與十,剩下的就是太極;奇數二十、偶數二十,就是兩儀;把一二三四配成六七八九,就是四象;剖開四正方位上生成兩數的合處,配為乾、坤、離、坎,再補上四隅的空缺,配為兌、震、巽、艮,就是八卦。
《洛書》之實,其一為五行,其二為五事,其三為八政,其四為五紀,其五為皇極,其六為三德,其七為稽疑,其八為庶徽,其九為福極,其位與數尤曉然矣。
《洛書》所總括的實數,一對應《洪範》的「五行」,二對應「五事」,三對應「八政」,四對應「五紀」,五對應「皇極」,六對應「三德」,七對應「稽疑」,八對應「庶徵」(底本「徵」訛作「徽」),九對應「五福六極」。方位與數目的對應,在這裡尤其一目瞭然。
集說 《朱於語類》云:《洛書》本文,只四十五點。班固云:六十五字,皆《洛書》本文,古字畫少,恐或有模樣,但今無所考。漢儒此說未是,恐只是以義起之,不是數如此,蓋皆以天道人事參互言之:五行最急,故第一;五事又參之,故第二;身既修,可推之於政,故八政次之;政既成,又驗之於天道,故五紀次之;
集說:《朱子語類》(底本「子」訛作「於」)說,《洛書》本文只有四十五個點。班固說《洪範》裡那六十五個字都是《洛書》本文,古時字體筆畫簡省,或許真有那樣的寫法,只是今天無從考證了。漢儒這個說法未必對,九疇的次第恐怕只是按義理排出來的,並不是《洛書》的數本身如此。九疇大體是把天道與人事交錯著講:五行最為切要,所以列第一;五事又須參照五行,所以列第二;自身既已修治,就可以推行到政事上,所以八政列第三;政事既已辦成,又要拿天時來驗證,所以五紀列第四。
又繼之以皇極居五,蓋能推五行,正五事,用八政,修五紀,乃可以建極也,六三德,乃是權衡此皇極者也,德既修矣,稽疑庶徵繼之者,著其驗也,又繼之以福極,則善惡之效,至是不可加矣,皇極非大中也,皇乃天子,極乃極至,言皇建此極也。
接下來是皇極居第五位,因為必須能推明五行、端正五事、施行八政、修治五紀,然後才談得上建立至極的準則。第六的三德,是用來權衡這個皇極、隨時輕重取捨的。德既修成,再接以稽疑和庶徵,用來顯示它的應驗;又再接以五福六極,那麼善惡所招致的效果,到這裡就再沒有可添加的了。所謂「皇極」並不是「大中」的意思:「皇」指天子,「極」指至極的準則,說的是天子把這個準則建立起來。
吳氏曰慎曰:《河圖》虛中宮以象太極,故周子曰“無極而太極”,《洛書》主中五以為皇極,故曰皇建其有極。陰陽皆自內始生,窮外而盡,觀四時之寒暑相推,萬物之榮枯生死可見。《河圖》 《洛書》上三數象天,中三數象人,下三數象地,人能參天地,贊化育,建中和,故歸重於五皇極焉。
吳曰慎說:《河圖》虛去中宮來象徵太極,所以周敦頤說「無極而太極」;《洛書》以中央的五為主而立為皇極,所以《洪範》說「皇建其有極」。陰陽都是從內裡開始生發,一直窮盡到最外層為止;看四季寒暑的遞相推移、萬物的榮枯生死,就可以明白。《河圖》……《洛書》(底本這裡有脫文,兩個書名之間的話已缺)上面三個數象徵天,中間三個數象徵人,下面三個數象徵地。人能與天地並立為三、輔助天地的化育、建立中和之德,所以九疇歸重在第五的皇極上。
案 吳氏三條,於圖書卦疇,深有發明。所謂無極有極雲者,則《易》、《範》之第一義也,其以先天圖合《河圖》,語尤真切。聖人所謂則之者,為其理之符契耳,豈必規規於點畫方位而求密合哉!
案:吳曰慎這三條,對於《河圖》《洛書》與八卦九疇的關係,很有發明。他所說的「無極」「有極」,正是《周易》與《洪範》的第一義;他拿先天圖去比合《河圖》,話說得尤其貼切。聖人所謂「則之」,不過是取它道理上的相符相合罷了,哪裡非得死摳點數畫位、處處求其密合不可呢!
《洛書》以四正之參數象天,四隅之兩數象地,中宮之合數象人,吳氏分三重者,似亦本於《大戴禮》子華子之說,然今以《洪範》考之,蓋始於一二三,中於四五六,終於七八九,而各以相天道,建主極,協民居,為之先後次第,自日用飲食修己治人之近,層累增高,至於上下同流而後已焉,皆所謂得其理而不規規於點畫方位以求密合者。大抵《易》卦以八為節,其根起於兩儀也,《範疇》以九為節,其根起於三才也,知《易》、《範》所起之根,則知“圖書”所蘊之妙矣。
《洛書》拿四正位上的奇數象徵天,四隅位上的偶數象徵地,中宮合成的數象徵人。吳氏把它分作三層來看,似乎也是本於《大戴禮記》和《子華子》的說法。不過今天拿《洪範》來核對,九疇大體是始於一、二、三,中於四、五、六,終於七、八、九,各自以輔相天道、建立君極、協和民居作為先後的次第:從日用飲食、修己治人這些切近處起步,一層一層往上加高,直到與天地上下同流才罷。這些都屬於取其義理相通、而不死摳點數方位求密合的做法。大體說來,《易》的卦以八為一個節段,根子起於兩儀;《洪範》的疇以九為一個節段,根子起於三才。懂得《易》與《範》起數的根子,也就懂得《河圖》《洛書》所蘊含的奧妙了。
曰:《洛書》而虛其中,則亦太極也,奇偶各居二十,則亦兩儀也,一二三四而含九八七六,縱橫十五而互為七八九六,則亦四象也,四方之正,以為乾坤離坎,四隅之偏,以為兌震巽艮,則亦八卦也。《河圖》之一六為水,二七為火,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五十為土,則固《洪範》之五行,而五十有五者,又九疇之子目也,是則《洛書》固可以為《易》,而《河圖》亦可以為《範》矣。且又安知“圖”之不為書,“書”之不為“圖”也邪!
問:《洛書》如果虛去中央,那也就是太極了;奇數偶數各占二十,那也就是兩儀了;一二三四各含著九八七六,縱橫相加都是十五而七八九六互相配換,那也就是四象了;四方正位配為乾、坤、離、坎,四隅偏位配為兌、震、巽、艮,那也就是八卦了。至於《河圖》,一與六為水,二與七為火,三與八為木,四與九為金,五與十為土,本來就是《洪範》的五行;而五十五這個總數,又正是九疇下面各條細目的數目。這樣看來,《洛書》固然可以推出《周易》,《河圖》也一樣可以推出《洪範》。那麼又怎麼知道圖不就是書、書不就是圖呢!
曰:是其時雖有先後,數雖有多寡,然其為理則一而已。但《易》乃伏羲之所先得乎“圖”,而初無所待於“書”,《範》則大禹之所獨得乎“書”,而未必追考於“圖”耳。且以《河圖》而虛十,則《洛書》四十有五之數也,虛五則大衍五十之數也,積五與十,則《洛書》縱橫十五之數也,以五乘十,以十乘五,則又皆大衍之數也。
答:兩圖出現的時代雖有先後,數目雖有多少,可是其中的道理只有一個。只不過《周易》是伏羲先從《河圖》得來的,當初並不曾藉助《洛書》;《洪範》是大禹單從《洛書》得來的,也未必回頭去考究《河圖》罷了。何況把《河圖》的十虛去,剩下的正是《洛書》四十五之數;把五虛去,剩下的正是大衍五十之數;五與十相加得十五,正是《洛書》縱橫相加十五之數;五乘十、十乘五都得五十,又都是大衍之數。
《洛書》之五,又自含五而得十,而通為大衍之數矣,積五與十,則得十五,而通為《河圖》之數矣,苟明乎此,則橫斜曲直,無所不通,而《河圖》、《洛書》,又豈有先後彼此之間哉!
《洛書》中央的五,本身再含一個五便成十,與四十合起來便通為大衍五十之數;五與十相加得十五,八方相加合起來便通為《河圖》之數。若把這一層看明白,那麼橫著算、斜著算、曲著算、直著算,沒有一條路不通;《河圖》和《洛書》之間,又哪裡還分得出什麼先後彼此的界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