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御纂周易折中 · 第 85 卷

清 · 李光地 · 第 85 卷 / 87

《洛書》對位成十互乘成百圖

一與九對成十,十自乘其積一百。九自乘八十一;一自乘一;一乘九、九乘一,俱為九,共十八;合之一百,與十自乘積同。二與八對成十。八自乘六十四;二自乘四;二乘八、八乘二,俱十六,共三十二;合之一百。

一與九隔心相對合成十,十自乘的積是一百。九自乘得八十一,一自乘得一;一乘九、九乘一各得九,兩項合共十八;把八十一、一、十八三項加起來正是一百,與十自乘的積相同。二與八相對合成十:八自乘得六十四,二自乘得四;二乘八、八乘二各得十六,兩項合共三十二;三項加起來同樣正是一百。

三與七對成十。七自乘四十九;三自乘九;三乘七、七乘三,俱二十一,共四十二;合之一百。四與六對成十。六自乘三十六;四自乘十六;四乘六、六乘四,俱二十四,共四十八;合之一百。中五含五成十。五自乘二十五;又五自乘二十五;又五互乘各二十五,共五十。合之一百。

三與七相對合成十:七自乘得四十九,三自乘得九;三乘七、七乘三各得二十一,兩項合共四十二;三項加起來正是一百。四與六相對合成十:六自乘得三十六,四自乘得十六;四乘六、六乘四各得二十四,兩項合共四十八;三項加起來正是一百。中央的五自含一個五也合成十:一個五自乘得二十五,另一個五自乘也得二十五;兩個五交互相乘又各得二十五,合共五十;三項加起來同樣正是一百。

勾三,股四,弦五。勾九,股十二,弦十五。勾二十七,股三十六,弦四十五。勾八十一,股一百零八,弦一百三十五。此《洛書》四隅合中方,而寓四勾股之法者,推之至於無窮法皆視此。

勾三、股四、弦五;勾九、股十二、弦十五;勾二十七、股三十六、弦四十五;勾八十一、股一百零八、弦一百三十五。這是《洛書》四隅與中央之方相合,而暗含著四組勾股之法:後一組都是前一組的三倍,而勾、股、弦的比例始終是三比四比五。照這樣推衍下去,以至於無窮,辦法都與此相同。

河洛未分未變方圖

《河圖》之數,五十有五,《洛書》之數,四十有五,合為一百,此天地之全數也,以一百之全數,為斜界而中分之,則自一至十者,積數五十有五,自一至九者,積數四十有五,二者相交,而成河洛數之兩三角形矣。凡積數自少而多,必以三角,而破百數之全方,以為三角,其形不離乎此二者,下諸圖之根,實出於此。

《河圖》之數合計五十五,《洛書》之數合計四十五,兩者相加恰好是一百,這就是天地之數的全數。把一百這個全數排成整方,再斜著從中間界開:一邊從一累加到十,積數是五十五;一邊從一累加到九,積數是四十五。兩者交錯相合,便成了河圖、洛書兩個三角之形。凡是積數由少而多層層累加,必定成三角形;把一百這個整方剖開而化為三角,所得的形狀總不出這兩種。下面各圖的根柢,其實都從這裡出來。

河洛未分未變三角圖

《河圖》之數,自一至十;《洛書》之數,自一至九。象之已分者也。圖則生數居內,成數居外,書則奇數居正,偶數居偏,位之已變者也。如前圖破全方之百數,以為河洛二數,又就點數十位,中涵冪形之九層,以為河洛合一之數,則雖其象未分,其位未變,而陰陽相包之理,三極互根之道,已粲然默寓於其中矣。故為分析以明之,如後點數應《河圖)十位周圍三角,分三重,中一重九,次內一重二九一十八,外一重三九二十七,除中心,凡五十四。若自上而下作三層,亦如之。中含六角,亦分三重,中一重六,次內一重二六一十二,外一重三六一一十八,除中心,凡三十六。若自十而下作三層,亦如之。

《河圖》之數從一到十,《洛書》之數從一到九,這是就象已經分開來說的。《河圖》以生數一二三四五居內、成數六七八九十居外,《洛書》以奇數居四正、偶數居四隅,這是就位已經變動來說的。像前一圖那樣把整方一百之數剖開,分成河洛兩個數;又就點數排成的十位三角之中,內含冪形九層的三角,當作河洛合而為一之數:那麼它的象雖然還沒有分、它的位雖然還沒有變,而陰陽互相包含的道理、天地人三極互為其根的道理,早已燦然默默寓含在其中了。所以再加分析來說明它,列圖如後。用點數對應《河圖》的十位:周圍排成三角,分作三重,最中一重是九點,次內一重是二九一十八點,最外一重是三九二十七點,除去正中心一點,合共五十四點。若改成自上而下分作三層來數,所得也是一樣。當中所含的六角形,同樣分作三重:中一重六點,次內一重是二六一十二點,最外一重是三六一十八點,除去中心,合共三十六點。若改成自上而下分作三層來數,所得也是一樣。

冪形應《洛書》九位周圍三角分三重,中一重九,次內一重三九二十七,外一重五九四十五,凡八十一。若自上而下作三層,亦如之。中含六角,亦分三重,中一重六,次內一重三六一十八,外一重五六三十,凡五十

用冪形對應《洛書》的九位:周圍排成三角,分作三重,最中一重是九,次內一重是三九二十七,最外一重是五九四十五,合共八十一。若改成自上而下分作三層來數,所得也是一樣。當中所含的六角形,同樣分作三重:中一重六,次內一重是三六一十八,最外一重是五六三十,合共應是五十四——底本此處「四」字脫落,只作「凡五十」。

以上諸圖,本同一根,雖積數若異,而其為九六之變則一也。九六可分為內外中之三重,亦可分為上下中之三層,就每重每層論之,則九為天而包地,六為地而涵於天,心為人而主乎天地。統三重而論之,則外為天,內為地,而中為人也。統三層而論之,則上為天,下為地,面中為人也。

以上這幾張圖,本來同出一根;積數看去雖然各異,而它們都是九與六的變化,這一點卻是一致的。九與六可以分作內、外、中三重,也可以分作上、下、中三層。就每一重每一層來看,九為天而包著地,六為地而涵在天中,中心那一點為人而主宰天地。總三重來看,外一重為天,內一重為地,居中的為人;總三層來看,上一層為天,下一層為地,居中的為人。

又合而論之,則九六者,在天為陰陽,在地為剛柔,在人為陰陽剛柔之會,而其心則天地人之極也,以上下分者,其心有三,所謂三極之道,三才各具一太極也;以內外分者,其心惟一,所謂人者天地之心,三才經體一太極也。

再合起來看,九與六在天上便是陰與陽,在地下便是剛與柔,在人身上便是陰陽剛柔的會合,而那個中心便是天、地、人三者的極。按上下來分,中心有三個,就是所謂「三極之道」,天地人三才各自具備一個太極;按內外來分,中心只有一個,就是所謂「人者天地之心」,三才共同經緯於同一個太極。

此圖之中,渾具理象數之妙者如此,故分而為圖,則應乎陰陽剛柔之義,根於極而迭運不窮,“聖人則之”,“易有太極,是生兩儀”,陽九陰六,命爻衍策者此也。分而為書,則應乎三才之義,主於人而成位其中,“聖人則之”,皇極既建,彝倫攸敘,參天貳地,垂範作疇者此也。

這張圖當中渾然具備理、象、數三者的妙處,就是如此。分出來成為《河圖》,便應合陰陽剛柔的意義,根植於太極而迭相運行永無窮盡,正是所謂「聖人則之」,正是「易有太極,是生兩儀」;陽稱九、陰稱六,用來命定爻名、推衍蓍策的道理就在這裡。分出來成為《洛書》,便應合三才的意義,以人為主而成位於天地之中,同樣是「聖人則之」;皇極一經建立,彝倫便有了次序,參配於天、比擬於地,垂示法則而作《洪範》九疇的道理也在這裡。

或曰:《河圖》、《洛書》,出於兩時,分為兩象,今以一圖括之可乎?曰:十中涵九,故數終於十,而位止於九,此天地自然之紀,而圖書所以相經緯而未嘗相離也。非有十者以為之經,則九之體無以立,非有九者以為之緯,則十之用無以行,不知圖書之本為一者,則亦不知其所以二矣。

有人問:《河圖》與《洛書》出現在不同的時代,分成兩種物象,如今用一張圖把它們統括起來,行嗎?回答說:十之中涵著九,所以數終止於十而位只到九,這是天地自然的綱紀,也正是圖與書互為經緯而未曾相離的緣故。沒有十來作經,九的本體就立不起來;沒有九來作緯,十的功用就行不開。不懂得圖書本來是一,也就不會懂得它們何以分作二。

或曰:《河圖》、《洛書》,有定位矣,今以為有末變者何與?曰:《易大傳》之言《河圖》也,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順而數之,此其未變者也。又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分而置之,此其定位者也,如《易》卦一每生二,以至六十有四,則其未變者也,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則其定位者也,不知未變之根,則亦不足以識定位之妙矣。

又有人問:《河圖》《洛書》各有一定的方位,如今卻說它們另有一個「未變」的狀態,這是什麼道理?回答說:《易大傳》講《河圖》,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順著次序數下去,那是它未變時的樣子;又說「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分開安置,那才是它定位以後的樣子。就像《易》卦由一畫每次生出兩畫,一直生到六十四卦,那是未變時的樣子;而乾南坤北、離東坎西,那是定位以後的樣子。不瞭解未變時的根柢,也就不足以認識定位的精妙。

冪形為算法之原

此圖左方注者,本數也,自一至九而用數全矣。中列注者,加數也,一加二為三,二加三為五,至於八加九而為十七,皆以本數遞加,而每層之冪積如之。右方注者,乘數也,一自乘一,其冪積一,二自乘四,其冪積合一三兩層而為四,至於九自乘八十一,

這張圖左邊所注的是「本數」,從一到九,可用的數就齊全了。中間一列所注的是「加數」:一加二為三,二加三為五,直到八加九為十七,都是拿本數逐層遞加,而每一層的冪積也照這個次第增長。右邊所注的是「乘數」:一自乘得一,它的冪積就是一;二自乘得四,它的冪積是合第一層與第三層而成四;一直到九自乘得八十一——此處底本有脫文,話沒有說完。

圖形合《洛書》為象法之原 · 人為天地心圖

凡有數則有象,象不離乎數也,萬象起於方圓,而測方圓者以三角,此勾股所以為算之宗也。圓者天象,方者地象,三角形者人象,何則?天之道如環無端,故其象圓也。地之道奠定有常,故其象方也。人受性於天,受形於地,猶三角之形,其心則圓之心,其邊則方之邊也。今就九數而三分之?則一者圓之根也,而十數之內,唯六角八角,為有法之圓形,其自十以後,角愈多以至於無角者視此矣,此一六八所以為圓象之數也。

凡是有數就有象,象離不開數。萬象都起於方與圓,而測量方圓要靠三角,這就是勾股之術所以成為算學之宗的緣故。圓是天的象,方是地的象,三角形是人的象。為什麼呢?天道像圓環一樣無始無終,所以它的象是圓;地道安定而有常法,所以它的象是方;人受性於天、受形於地,正像三角之形,它的中心是圓的中心,它的邊線是方的邊線。如今就九數把它三等分:一是圓的根本;而十以內的數中,只有六角形與八角形算是合乎法度的圓形;從十以上,角越來越多以至於近乎無角的,都照這個道理去看。這就是一、六、八所以成為圓象之數的緣故。

先後天陰陽卦圖

先天之陽卦,曰震離兌乾;其陰卦,曰巽坎艮坤。後天之陽卦,曰乾震坎艮,其陰卦,曰坤巽離兌,不同何也?蓋先天分陰陽卦,自兩儀而分之,由陽儀以生者,皆陽卦也;由陰儀以生者,皆陰卦也。後天分陰陽卦,自爻畫以定之,其以陽為主者,皆陽卦也;其以陰為主者,皆陰卦也。先天則因乎畫卦之序而中分之,後天則卦之已成,觀其爻畫之多寡而命之也,其理如何?曰:陽儀上有陰卦,此所謂“立天之道曰陰與陽”也。

先天圖裡的陽卦是「震」「離」「兌」「乾」,陰卦是「巽」「坎」「艮」「坤」;後天圖裡的陽卦卻是「乾」「震」「坎」「艮」,陰卦是「坤」「巽」「離」「兌」。兩者為什麼不同呢?原來先天分陰陽卦,是從兩儀上分的:凡由陽儀生出來的都算陽卦,凡由陰儀生出來的都算陰卦;後天分陰陽卦,是從爻畫上定的:凡以陽爻為主的都算陽卦,凡以陰爻為主的都算陰卦。先天是依著畫卦的次序從中間一分為二,後天則是就已經畫成的卦,看它爻畫的多寡來命名。這裡頭的道理怎麼講?回答是:陽儀之上也生出陰卦來,這正是《說卦傳》所說的「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陰儀上有陽卦,此所謂“立地之道曰柔與剛”也。其法象之自然者如何?曰:火之炎熱光明,其為陽也,明矣。澤者水之積溼,為陽氣所驅,以滋潤萬物者也,是亦陽也,水之幽暗寒肅,其為陰也,明矣。山者土之隆起,與地為一體者也,是亦朋也。是放先天之卦,陰陽之象之正也,其變而後天,則火與澤從風而俱為陰,水與山從雷而俱為陽,蓋有由矣。

陰儀之上也生出陽卦來,這正是《說卦傳》所說的「立地之道曰柔與剛」。那麼就自然的法象來說又該怎麼講?回答是:火炎熱而光明,它屬陽是明白不過的;澤是水積聚起來的溼氣,受陽氣驅動而用以滋潤萬物,所以也屬陽。水幽暗而寒肅,它屬陰是明白不過的;山是土隆起而成,與大地本是一體,所以也屬陰。因此先天之卦所定的陰陽,乃是陰陽之象最端正的分法。等到變為後天,火與澤卻隨著風一同算作陰,水與山卻隨著雷一同算作陽,這中間自有它的緣由。

凡陰陽之氣,未有不合而成者也,然有感應先後之別焉,先有陽而遇陰者屬陽,先有陰而遇陽者屬陰,有陽氣在下將發而遇陰壓之,則奮而為雷矣,有陽氣在中將散而遇陰包之,則鬱而為雨矣,有陽氣直騰而上而遇陰承之,則止而為山矣,此皆主於陽而遇陰,所以皆為陽卦也。有陰在內,陽氣必入而散之,觀之陰霾盡而後風息可見也,有陰在中,陽氣必附而散之,觀之薪芻盡而後火滅可見也;有陰在外,陽氣必敷而散之,觀之溼潤盡而後澤竭可見也。

凡是陰陽二氣,沒有不相合而後能成物的;不過其中有感應先後的分別:先有陽而後遇上陰的歸屬於陽,先有陰而後遇上陽的歸屬於陰。陽氣在下方將要發動而遇上陰氣壓住它,便奮起而成雷,那就是「震」;陽氣在中間將要消散而遇上陰氣包住它,便鬱結而成雨,那就是「坎」;陽氣一直騰越向上而遇上陰氣承住它,便停住而成山,那就是「艮」。這三者都是以陽為主而後遇陰,所以都算陽卦。反過來,陰在內裡,陽氣必定鑽進去把它吹散,看那陰霾散盡之後風才平息就可以明白,那就是「巽」;陰在中間,陽氣必定附著上去把它燒散,看那柴草燒完之後火才熄滅就可以明白,那就是「離」;陰在外面,陽氣必定敷布上去把它蒸散,看那溼氣蒸盡之後澤才乾涸就可以明白,那就是「兌」。

此皆主於陰而遇陽,所以皆為陰卦也。總而淪之,唯乾純陽,坤純陰,不可變也。雷陽動之始,凡陰生之始,亦不可變也,火溫暖,澤發散,故以用言之則陽,然火根於陰之燥,澤根於陰之溼,故以體言之則陰;水寒涼,山凝固,故以用言之則陰,然水根於陽之噓而流,山根於陽之矗而起,故以體言之則陽。

這幾個卦都以陰爻為主而與陽爻相遇,所以一概判作陰卦。《折中》編者總起來說(底本「淪」是「論」的形訛):八卦之中只有「乾」是純陽、「坤」是純陰,體質單純,所以永遠不可移易;「震」為雷,是陽氣發動的開端,「風」即巽(底本訛作「凡」),是陰氣初生的開端,這兩卦標定陰陽的起點,同樣不可移易。至於「離」火性溫暖,「兌」澤性發散,就功用而言屬陽;可是火的根柢在於陰的乾燥,澤的根柢在於陰的潤溼,就本體而言又屬陰。「坎」水性寒涼,「艮」山性凝固,就功用而言屬陰;可是水根於陽氣的噓吐而流動,山根於陽氣的聳峙而隆起,就本體而言又屬陽。

先天之象,著其用也,後天之象,探其根也,正如仁之發生為陽,而其柔和亦可以為陰,義之

先天八卦的方位之象,是把各卦的功用彰顯出來;後天八卦的方位之象,是把各卦的根柢追究出來。這就好比「仁」,從它生發萬物一面看屬陽,從它柔和涵容一面看又可以屬陰;至於「義」,也同樣可以兩面看去——底本到此中斷,下文脫去一段,接著便是下一幅圖的圖題。

後天卦以天地水火為體用圖

造化所以為造化者,天地水火而已矣,《易》卦雖有八而實唯四,何則?風即天氣之吹噓而下交於地者也,山即地形之隆起而上交於天者也,雷即火之鬱於地中而搏擊奮發者也,澤即水之聚於地上而佈散滋潤者也。道家言天地日月,釋氏言地水火風,西人言水火土氣,可見造化之不離乎四物也。

這幅圖說講:天地造化之所以成其為造化,歸根到底不過天、地、水、火四者。《易》的經卦雖然有八個,實際上只是四個,為什麼呢?「巽」風就是天氣吹拂噓送、向下與地交接的形態,「艮」山就是地形隆起、向上與天交接的形態,「震」雷就是火氣鬱積在地中而搏擊奮發出來的形態,「兌」澤就是水匯聚在地面而佈散滋潤的形態。道家講天、地、日、月,佛家講地、水、火、風,西洋人講水、火、土、氣,可見凡是談造化的,都離不開這四樣東西。

故先天以南北為經,而天地居之體也,以東西為緯,而水火居之用也。後天則以天地為體,而居四維,以水火為用,而居四正。雷者火之方發,故動於春;及火播其氣,則王於夏矣;澤者水之未收,故散於秋;及水歸其根,則王於冬矣。水火為天地之用,故居四正以司時令也。

所以先天圖以南北為經線,乾天坤地佔住經線的兩端,那是「體」;以東西為緯線,離火坎水佔住緯線的兩端,那是「用」。後天圖則把天地當作「體」,安排在四隅(西北乾、西南坤、東北艮、東南巽),把水火當作「用」,安排在四正(南離、北坎、東震、西兌)。雷是火剛要發動的狀態,所以震動於春天;等到火把氣佈散開來,離便當旺於夏天。澤是水尚未收斂的狀態,所以佈散於秋天;等到水歸回本根,坎便當旺於冬天。水火是天地的功用,所以列在四正之位來掌管四時節令。

天氣聯兆於西北,至東南而下交於地,《易》所謂’天下有風”《娠》也。故乾巽相對而為天綱,地功緻役於西南,至東北而上交於天,《易》所謂“天在山中”《大畜》也,故坤艮相對而為地紀。天地為水火之體,故居四維以運樞軸也,天地水火,體用瓦根,以生成萬物,此先後天之妙也。

天的氣脈聯屬發端在西北的乾位,一路走到東南的巽位而向下與地交接,這就是《易》裡說的「天下有風」,即《姤》卦的象(底本「娠」是「姤」的形訛),所以乾與巽兩兩相對,構成天的綱維。地的功能效力起於西南的坤位,一路走到東北的艮位而向上與天交接,這就是《易》裡說的「天在山中」,即《大畜》卦的象,所以坤與艮兩兩相對,構成地的紀綱。天地是水火的本體,所以居於四隅之位來運轉整個樞軸。天、地、水、火四者體與用互為根柢(底本「瓦根」當作「互根」),因而能夠生成萬物,這正是先天圖與後天圖相輔相成的精妙處。

若以卦畫論之,則震即離也,一“陰閉之於上則為震,兌即坎也,一陽敷之於下則為兌,巽即乾也,一陰行於下則為巽,艮即坤也,一陽亙於上則為艮,是以六十四卦始《乾》、《坤》,中《坎》、《離》,而終於《既濟》、《末濟》,,則知造化之道,天地水火盡之矣。

若換成卦畫來看:震就是離的變形,把離卦最上一畫由陽變陰、閉合在上,便成了震(底本此處衍一引號);兌就是坎的變形,把坎卦最下一畫由陰變陽、敷布在下,便成了兌;巽就是乾的變形,乾卦最下一畫換作陰,便成了巽;艮就是坤的變形,坤卦最上一畫換作陽,便成了艮。正因如此,六十四卦以《乾》《坤》領起,以《坎》《離》居中,而以《既濟》《未濟》收尾(底本「末濟」當作「未濟」)。由此可知,造化的道理,用天、地、水、火四者就說盡了。

先天卦變後天卦圖

此圖先天凡四變而為後火也,蓋火之體陰也,其用則陽,而天用之,故乾中畫與坤

這幅圖表示先天八卦經過四次變換便轉成後天八卦(底本「後火」當作「後天」)。大意是說:火的本體屬陰,它的功用卻屬陽,而天取用這一層功用,所以乾卦當中那一畫要與坤卦相互交換——底本自此脫去下文,接著便是另一幅圖的圖題。

先天卦配河圖之象圖

圖之左方,陽內陰外,即先天之震離兌乾,陽長而陰消也;其右方,陰內陽外,即先天之巽坎艮坤,陰長而陽消也,蓋所以象二氣之交運也。

這幅圖的左半邊,陽數在內、陰數在外,正對應先天卦位上震、離、兌、乾的一路,是陽氣漸長而陰氣漸消的一段;右半邊,陰數在內、陽數在外,正對應先天卦位上巽、坎、艮、坤的一路,是陰氣漸長而陽氣漸消的一段。拿《河圖》的內外之數去配先天卦位,為的就是取象於陰陽二氣交互運行、此長彼消的節奏。

後天卦配《河圖》之象圖

先天卦配《洛書》之數圖

直列《洛書》九數,而虛其中五以配八卦。陽上陰下,故九數為乾,一數為坤,因自九而逆數之,震八坎七艮六。乾生二陽也,又自一而順數之,巽二離三兌四,坤生三陰也,以八數與八卦相配,而先天之位合矣。

這幅圖把《洛書》的九個數依次直排,空出中央的五,用其餘八個數來配八卦。陽在上、陰在下,所以最大的九數配乾,最小的一數配坤;從九往下逆數,八配震、七配坎、六配艮,這是乾所生的三個陽卦(底本「二陽」當作「三陽」);再從一往上順數,二配巽、三配離、四配兌,這是坤所生的三個陰卦。八個數與八個卦一一相配,先天卦的方位就與《洛書》之數吻合了。至於前面那幅「後天卦配《河圖》之象圖」,底本只剩圖題,圖形與說文都已亡佚。

後天卦配《洛書》之數圖

火上水下,故九數為離;一一數為坎,火生燥土,故八次九而為艮;燥土生金,故七六次八而為兌為乾;水生溼土,故二次一而為坤;溼土生木,故三四次二而為震為巽:以八數與八卦相配,而後天之位合矣。

後天的配數則以火在上、水在下為準:九數配離,一數配坎(底本「一一數」衍出一個「一」字)。火能生出乾燥之土,所以八緊接九而配艮;燥土能生金,所以七、六緊接八而配兌、配乾;水能生出潤溼之土,所以二緊接一而配坤;溼土能生木,所以三、四緊接二而配震、配巽。八個數與八個卦這樣相配,後天卦的方位就與《洛書》之數吻合了。

《洛書》之左邊,本一二三四也;其右邊,本九八七六也。然陰陽之道,丑未之位必交,《洛書》之二與八,正東北西南之維,丑未之位,此其所以互《易》也。以此類之,則先天圖之左方,坤巽離兌;其右方,乾震坎艮,以震巽互而成先天也。後天圖之左方,坎坤震巽;具才;方。離艮兌乾,以艮坤互而成後天也。

《洛書》的左半邊,本來是一、二、三、四;右半邊,本來是九、八、七、六。可是陰陽的道理,丑位與未位必定要交換,《洛書》的二與八正當東北、西南兩隅,也就是丑、未所居的位置,這便是二與八要互換的緣故。照這個道理類推:先天圖的左半邊本是坤、巽、離、兌,右半邊本是乾、震、坎、艮,須把震與巽互換,才成為通行的先天方位;後天圖的左半邊本是坎、坤、震、巽,右半邊本是離、艮、兌、乾(底本此處作「具才;方。」,是「其右方」的訛脫),須把艮與坤互換,才成為通行的後天方位。

據先儒說,圖書出有先後,又或謂並出於伏羲之世,然皆不必深辨,先聖後聖,其揆一也,況天地之理,雖更萬年,豈不合契哉,《洛書》晚出,而其理不妨已具於《河圖》之中,是故以《易》象推配,亦無往而不合也。

照前代儒者的說法,《河圖》與《洛書》的出現有先後之別;也有人說兩者都出在伏羲的時代。這些其實不必深究爭辯:先出的聖人與後出的聖人,他們據以立法的準則本來一致;何況天地間的道理,縱然過了萬年,又怎會彼此不合呢。《洛書》即便出現較晚,它所含的道理也不妨早就具備在《河圖》之中。正因為如此,拿《易》的卦象去推配圖書之數,才處處都能對得上。

先後天卦生序卦雜卦圖說

先天圖者,序卦之根也。序卦之法,以兩卦相對為義,有相對面翻覆不可變者,《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是也 c有相對而翻覆可變者,《屯》、《蒙》以後,《既濟》、《未濟》以前,五十六卦皆是也。

先天圖是《序卦》次序的根源。《序卦》的編排辦法,是拿兩個卦相對為義。其中一類是彼此相對、把卦體倒轉過來仍舊不變的,《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這八卦就是(底本此處夾一「c」,是影印時竄入的雜符)。另一類是彼此相對、把卦體倒轉過來便成另一卦的,從《屯》《蒙》以下到《既濟》《未濟》以上,五十六卦都屬於這一類。

就五一卜六卦之中,則翻覆而二體不《易》者十二卦,《需》,,,《訟》、《師》、《比》、《泰》、《否》、《同人》、《大有》、《晉》、《朋夷》、《既濟》、《未濟》也。翻覆而二體皆易者十二卦,《隨》、《蠱》、《咸》、《恆》、《損》、《益》、《震》、《艮》、《漸》、《歸妹》、《巽》、《兌》也。其翻覆而止於一體易者三十二卦,則自《屯》、《蒙》至《渙》、《節》皆是也。

在這五十六卦之中(底本「五一卜六」當作「五十六」),倒轉過來而上下兩個經卦都不改換的有十二卦,就是《需》《訟》《師》《比》《泰》《否》《同人》《大有》《晉》《明夷》《既濟》《未濟》(底本「朋夷」當作「明夷」)。倒轉過來而上下兩個經卦都改換的也有十二卦,就是《隨》《蠱》《咸》《恆》《損》《益》《震》《艮》《漸》《歸妹》《巽》《兌》。倒轉過來只有一個經卦改換的有三十二卦,從《屯》《蒙》一直到《渙》《節》都屬於這一類。這裡所說的「二體」,指一卦上下兩個經卦。三類相加,十二、十二、三十二,恰好把五十六卦分盡。

蓋翻覆而不可變者,法八卦之乾坤坎離也。翻覆而可變者,法八卦之震艮巽兌也。就翻覆可變之中,其二體不《易》者,又皆乾坤坎離相交者也。其一體不易者,亦皆交於乾坤坎離者也。唯震艮巽兌相交之卦,則二體皆易焉,《頤》、《中孚》、《大過》、《小過》,雖為震艮巽兌相交之卦,而翻覆不可變者,《頤》、《中孚》具離之象,《大過》、《小過》具坎之象也,故《序卦》以之附於《坎》、《離》、《既濟》、《未濟》,為其具離坎之象焉爾。

大凡倒轉過來不能變的卦,取法於八卦中乾、坤、坎、離這四個本身倒轉不變的經卦;倒轉過來能變的卦,取法於震、艮、巽、兌這四個倒轉即變的經卦。在倒轉能變的這一批裡,上下兩體都不改換的,全是乾坤坎離彼此相交而成的卦;只有一體改換的,也都是與乾坤坎離相交而成的卦。唯獨震、艮、巽、兌彼此相交所成之卦,倒轉過來上下兩體都要改換。《頤》《中孚》《大過》《小過》雖然同樣由震艮巽兌相交而成,卻倒轉不變,原因在於《頤》《中孚》外實中虛,含有離的象;《大過》《小過》外虛中實,含有坎的象。所以《序卦》把這四卦分別附在《坎》《離》和《既濟》《未濟》一帶,正是因為它們具備離、坎之象的緣故。

先天圖八卦,兩兩相對,《序卦》之根也,乾與坤對,坎與離對,震與巽對,艮與兌對。相對而不相交,所以定《序卦》之體也,然既相對,則必相交,四正之卦相交,則雖翻覆而其體不易,四維之卦相交,則翻覆而其體遂易矣。

先天圖上的八個卦兩兩相對,這正是《序卦》的根源:乾與坤相對,坎與離相對,震與巽相對,艮與兌相對。八卦只是彼此相對而尚未彼此交合,這一層用來奠定《序卦》的「體」。可是既然相對,就必然要相交:先天四正位上的卦(乾、坤、坎、離)互相交合,所成之卦縱然倒轉,上下兩體也不改換;四隅位上的卦(震、巽、艮、兌)互相交合,所成之卦一經倒轉,兩體就都改換了。

若四正之卦、與四維之卦雜交,則易者生,不易者半,所以極《序卦》之用也,足故“天地定位,上經所以始於《乾》、《坤》,中於《否》、《泰》也,“山澤通氣,雷風相薄”,下經所以始於《咸》、《恆》,中於《損》、《益》也,“水火不相射”,上下經所以終於《坎》、《離》、《既濟》、《未濟》也。

如果四正之卦與四隅之卦交錯相配,那麼所成之卦倒轉後改換的與不改換的各佔一半(底本「易者生」當作「易者半」),這一層用來窮盡《序卦》的「用」。所以《說卦》講「天地定位」,上經因而以《乾》《坤》開端、以《否》《泰》居中;講「山澤通氣,雷風相薄」,下經因而以《咸》《恆》開端、以《損》《益》居中;講「水火不相射」,上下兩經因而都以《坎》《離》和《既濟》《未濟》收束。所引三句,都出自《說卦傳》論先天方位的一章。

後天圖者,雜卦之根也。雜卦,即互卦也,互卦之法,或上去一畫而下生一畫,或下去一畫而上生一畫,則其體遂變矣。互體所成,凡十六卦,其陽卦從陽卦,陰卦從陰卦者八,《乾》、《坤》,《頤》,《大過》、《蹇》、《解》、《家人》、《睽》也。

後天圖則是《雜卦》次序的根源。所謂「雜卦」,就是互卦。取互卦的辦法是:或者上面減去一畫、下面添生一畫,或者下面減去一畫、上面添生一畫,卦體於是就變了。用這個辦法互出來的,一共十六個卦。其中陽卦仍從陽卦、陰卦仍從陰卦而來的有八個,就是《乾》《坤》《頤》《大過》《蹇》《解》《家人》《睽》。「互體」這個名目,正是由這種取法而來。

其陽卦交陰卦,陰卦交陽卦者亦八,《剝》、《復》、《夬》、《姤》、《漸》、《歸妹》、《既濟》、《未濟》也,以交互之法求之,乾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或下去一陽,上生一陽,仍是乾矣。坤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或下去一陰,上生一陰,仍是坤矣。

陽卦與陰卦相交、陰卦與陽卦相交而成的也有八個,就是《剝》《復》《夬》《姤》《漸》《歸妹》《既濟》《未濟》。拿上面所說的交互之法逐一推求:乾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或者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陽,結果仍舊是乾。坤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或者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陰,結果仍舊是坤。可見乾坤兩卦不論怎樣互來互去,總跳不出它自身。

唯震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變為坎;下去一陽,上生一陽,則變為艮。巽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則變為離;下去一陰,上生一陰,則變為兌。坎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變為艮;下去一陰,上生一陰,則變為震。離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則變為兌:下去一陽,上生一陽,則變為巽。艮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則變為震;下去一陰,上生一陰,則變為坎。兌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變為後天圖八卦,陰陽上下畫互變,雜卦之根也,何則?後天之卦,有各從其類以相變者焉,有各得其對以相變者焉,乾居西北,而三陽從之,坤居西南,而三陰從之,此各從其類者也。乾與巽對,坎與離對,艮與坤對,震與兌對,此各得其對者也,

只有其餘六個經卦會變:震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坎;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陽,就變成艮。巽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變成離;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兌。坎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就變成艮;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陰,就變成震。離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變成兌;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陽,就變成巽。艮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變成震;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坎。兌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底本這句話未寫完便中斷,下面接的是另一段圖說。後天圖上的八個卦,上下兩畫陰陽互變,這就是《雜卦》的根源。為什麼這樣講?後天卦的相變有兩條路數:一條是各自隨著同類相變,一條是各自與對面之卦相變。乾居西北,坎、艮、震三個陽卦跟隨著它;坤居西南,巽、離、兌三個陰卦跟隨著它,這是各隨其類。乾與巽相對,坎與離相對,艮與坤相對,震與兌相對,這是各得其對。

相從者除乾坤純陽純陰不變外,坎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為艮;艮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則為震;震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復為坎,此三陽相次之序也。巽而上去一一陽,下生一陽,則為離;離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則為兌;兌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復為巽;此三陰相次之序也。

先說隨類相變的一路:乾坤是純陽純陰,互來互去還是自己,可以不論。坎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就成艮;艮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成震;震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又回到坎。這是三個陽卦依次相承的循環。巽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成離(底本「一一陽」衍出一個「一」字);離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成兌;兌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又回到巽。這是三個陰卦依次相承的循環。

相對者,乾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陰,則為巽;坎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陽,則為離;艮而上去一陽,丁生一陰,則為坤;震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陽,則為兌;此四陽卦變為對位四陰卦之序也。巽而下去一陰,上生一陽,則為乾;離而下去一陽,上生一陰,則為坎;坤而下去一陰,上生一陽,則為艮;兌而下去一陽,上生一陰,則為震;此四陰卦變為對位四陽卦之序也。

再說與對面之卦相變的一路:乾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陰,就成巽;坎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陽,就成離;艮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陰,就成坤(底本「丁生」當作「下生」);震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陽,就成兌。這是四個陽卦變為對面四個陰卦的次序。反過來,巽卦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陽,就成乾;離卦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陰,就成坎;坤卦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陽,就成艮;兌卦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陰,就成震。這是四個陰卦變為對面四個陽卦的次序。

然尋其對位相變之根,則又自父母男女長少而來,蓋四陰卦,兌為最少,離為中,巽為長,坤為老。四陽卦,艮為最少,坎為中,震為長,乾為老。凡變者自少而老。故兌而卜去一陰,下生一陽,則變為乾矣。

再往深裡追究對位相變的根柢,又是從父母與子女的長幼次第來的:四個陰卦裡,兌是少女,離是中女,巽是長女,坤是母親,屬最老;四個陽卦裡,艮是少男,坎是中男,震是長男,乾是父親,屬最老。凡是相變,都由少的一頭變向老的一頭。所以兌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陽,就變成乾(底本「卜去」當作「上去」)。

離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陰,則變為坎矣。巽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陰,則變為艮矣。坤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陽,則變為震矣。四陽卦之變,自陰而來,故又變而為對位之四陰也。艮而下去一陰,上生一陽,則變為巽矣。坎而下去一陰,上生一陽,則變為離矣。震而下去一陽,上生一陰,則變為坤矣。乾而丁去一陽,上生一陰,則變為兌矣。四陰卦之變,自陽而來,故又變而為對位之四陽也。

離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坎;巽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陰,就變成艮;坤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陽,就變成震。乾、坎、艮、震這四個陽卦既然都由陰卦轉來,所以它們又會變成對面的四個陰卦。反過來,艮卦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陽,就變成巽;坎卦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陽,就變成離;震卦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坤;乾卦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兌(底本「丁去」當作「下去」)。巽、離、坤、兌這四個陰卦既然都由陽卦轉來,所以它們又會變成對面的四個陽卦。

合而觀之,凡陽卦相變者,震變坎艮也,坎變震艮也,艮又變震坎也。凡陰卦相變

合起來看:凡屬陽卦之間的相變,是震變出坎與艮,坎變出震與艮,艮又變出震與坎,三卦彼此往復不出這個範圍。至於陰卦之間的相變——底本這句未完便中斷,下文脫去,接著就是另一篇圖說的標題。

原文屬公有領域。白話譯文由本站逐段整理,供對照參考,不替代原文;原文有歧義處取通行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