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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易心法 · 第 2 卷

宋 · 麻衣道者 · 第 2 卷 / 3

第十七章 六十四卦皆有取象

64卦,皆有取象。其為名義,無不反對。十七章

六十四卦每一卦都有它所取的具體物象,不是只有少數幾卦才有。而各卦的名稱與意義,也無不成對相反、彼此對照。本章要人從「象」和「名義的對反」兩條線索去讀全經。(第十七章)

《易》之取象,世所知者數卦而已,如頤、如鼎、如噬嗑之類是。殊不知《易》者,象也,依物象以為訓,古64卦皆有取象。如屯象草木,蒙象童稚,需象燕賓,訟象飲食,師象軍陣,比象翼戴,家人象家正,睽象覆家,餘卦盡然。一人諸卦,名義無不反對。如噬嗑以貪饕,賁以節飾,履以蹈艱危,小畜以享尊富,臨以出而治人,觀以入而處己,豐以富盛,旅以困窮。自余推之,其名義反對,無不然者,此學《易》之大病也。

《易》的取象,世人所知道的不過幾卦罷了,像頤卦取口頰之象、鼎卦取鼎器之象、噬嗑取口中含物之象這一類。他們不曉得《易》本身就是象,是依著物象來立訓的,所以六十四卦全都有所取之象(源文「古」當作「故」)。比如屯取草木初生之象,蒙取幼童蒙昧之象,需取設宴待賓之象,訟取因飲食而爭之象,師取軍陣之象,比取眾陰輔戴一陽之象,家人取一家之正之象,睽取家道傾覆乖離之象,其餘各卦一概如此。一進到諸卦裡去看,卦名與卦義沒有不成對相反的(源文「一人」當作「一入」)。比如噬嗑講貪食致禍,賁講節制文飾;履講踏在艱危之地,小畜講享有尊榮富足;臨講出而治人,觀講入而修己;豐講富盛,旅講困窮。其餘照此類推,卦的名與義兩兩相反,無一例外。看不出這一層,正是學《易》的大毛病。

第十八章 正諸卦名義

諸卦名義,須究端的。名義不正,《易》道懸絕。十八章

各卦的名稱和它所含的意義,必須一一考究確鑿。名與義一旦定得不正,整個《易》道就跟人隔斷了,再也接不上。本章主張卦名不是隨手安的標籤,而是由卦畫的反對關係決定的。(第十八章)

《易》卦名義,古今失其正者,二十餘卦,師、比、小畜、履、同人、大有、謙、豫、臨、觀、噬嗑、賁、無妄、大畜、頤、大過、漸、歸妹、豐、旅、中孚、小過是也。蓋師以正眾,比以興王,二卦以武功創業,湯武之卦也。同人窮而在下,大有達而在上,二卦以文德嗣位,舜禹之卦也。

《易》卦的名與義,從古到今講失了正解的有二十多卦,就是師、比、小畜、履、同人、大有、謙、豫、臨、觀、噬嗑、賁、無妄、大畜、頤、大過、漸、歸妹、豐、旅、中孚、小過這些。分別來說:師是以兵眾匡正天下,比是眾心歸附而王業興起,這一對卦講的是憑武功開創基業,屬於商湯、周武那一類君主的卦。同人是身處下位而與人和同,大有是居於上位而富有天下,這一對卦講的是憑文德承繼大位,屬於虞舜、夏禹那一類君主的卦。

履以陰德而蹈艱危,以致小畜之安富,人臣之事也,無妄以陰德而踐災眚,以致大畜之喜慶,人君之事也,臨以陽來,宜出而有為;觀以陰生,宜入而無為。廉則止在象後而存義,豫則動在象前而知幾。中孕則始生,小過則夭折。頤則成人而養生,大過則壽終而喪死。漸以正而進,歸妹以說而合。噬嗑以貪而致罪,賁以義而致飾。豐則得所歸而富盛,旅則失所基而困窮。凡此二十餘卦,其名義顯然,見於卦畫反對,有不可掩著如此,當諦觀之也。《大傳》曰:“天而當名。”苟名義不當,則一卦無所歸宿也,故曰:《易》道懸絕也。

履卦是以柔順潛藏之德踏在艱危之地,由此換來小畜卦的安穩富足,這是做臣子的事;無妄卦是以柔順潛藏之德承受災殃,由此換來大畜卦的喜慶,這是做君主的事。臨卦是陽氣到來,適宜出而有所作為;觀卦是陰氣初生,適宜退入而清靜無為。謙卦的止在象成之後,所以能守住義;豫卦的動在象成之前,所以能預知幾微(源文「廉」當作「謙」)。中孚是生命的開始,小過是中途的夭折(源文「中孕」當作「中孚」)。頤是長成之後的保養,大過是壽終之後的喪葬。漸卦以守正而漸進,歸妹以喜悅而相合。噬嗑因貪食而招罪,賁因合宜而加文飾。豐是得到歸宿而富盛,旅是失去根基而困窮。以上這二十多卦,它們的名與義清清楚楚,都能在卦畫的反對關係上看出來,明顯得掩蓋不住,應當仔細審視。《繫辭下傳》說「開而當名」——把義理敞開來,就要給它一個恰當的名(源文「天而當名」當作「開而當名」)。名義若定得不當,一卦的意思就沒有著落,所以說《易》道被懸空隔斷了。

第十九章 正伏互參,一卦具八卦

一卦之中,凡具八卦。有正有伏,有互有參。十九章

任何一個重卦裡面,其實都含著八個卦。有本身上下兩體的「正」,有兩體各自變出來的「伏」,有中間四爻搭成的兩個「互」,還有兩個互體再參合而成的「參」。本章要人知道一卦不是六畫的死格局,而是一個能生出八卦的活結構。(第十九章)

正謂上下二體也,伏謂二體從變也,互謂一卦有二互體也,參謂二互體參合也。與本卦凡八,是謂一卦具八卦也,然一卦何以具八卦?蓋一卦自有八變,如乾一變姤,二便遁,三變否,四變觀,五變剝,六變晉,七變大有,八變復乾是也。因其所然,以見天地萬物理無不通也。《莊子》論久竹生青寧,青寧生程,程生馬,馬生人,人死反入於機,萬物皆出於機人於機,其一節論變化之理,無所不通如此。

「正」指本卦的上體和下體兩個經卦;「伏」指這兩體各自陰陽全變所得的卦;「互」指一個重卦中二三四爻、三四五爻搭成的兩個互體;「參」指這兩個互體再參合成的卦。這些加上本卦,一共八個,所以說一卦具備八卦。那麼一卦為什麼能具備八卦?因為一卦本來就有八重變化:以乾為例,一變為姤(初爻變),二變為遁(再變二爻),三變為否,四變為觀,五變為剝,六變為晉(游魂),七變為大有(歸魂),八變又回到乾(源文「二便遁」當作「二變遁」)。就著這個現成的道理,可以看出天地萬物之理無一處不相通。《莊子·至樂》講久竹生青寧,青寧生程,程生馬,馬生人,人死了又返回造化的機樞,萬物都從這機樞裡出來、又回到這機樞裡去;那一段論變化之理,也正是這樣無所不通。

第二十章 乾坤為真體

64卦,唯乾與坤。本之自然,是名真體。二十章

六十四卦當中,只有乾和坤兩卦是根源於自然、不假借他物合成的,這才叫作「真體」。其餘各卦都是由這兩者摻合而來。(第二十章)

太始者,氣之始,是為乾。太始者,形之始,是為坤,皆本之自然,無所假合也。故其卦畫純一不駁,倒正不變,是名真體。

「太始」是氣的開端,對應乾卦;「太素」是形的開端,對應坤卦(源文兩處皆作「太始」,後一處當依《列子·天瑞》作「太素」)。這兩者都根源於自然,不靠別的東西湊合而成。所以它們的卦畫純粹劃一、毫不夾雜,而且六爻倒過來正過去都還是它自己,因此叫作「真體」。

第二十一章 六子重卦皆假合

六子重卦,乾坤雜氣。悉是假合,無有定實。二十一章

六個子卦和六十四個重卦,都是乾坤二氣摻雜而成的,全屬臨時湊合,沒有一個是固定實在的本體。本章由卦畫的構成,直接推出一套萬事皆假合的看法。(第二十一章)

六子假乾坤以為體,重卦合八卦以為體。若分而散之,則六子重卦皆無有定體也。若今天地清明,陰陽不雜,則六子何在?六子不交,則品物何在?以是知人間萬事,悉是假合。陰陽一氣,但有虛幻,無有定實也。

六子是借乾坤的畫來充當自己的體,重卦是合兩個經卦來充當自己的體。假如把這些借來、合來的部分拆散歸還,六子和重卦就都沒有一個固定的本體了。設想眼下天地一片清明,陰陽截然不雜,那六子還在哪裡?六子若不交合,萬類品物又在哪裡?由此可知,人間萬事全是臨時湊合而成。陰陽原本只是一氣,所顯現的都是虛幻之相,並沒有固定實在的東西。

第二十二章 求之變復

卦義未審,須求變復。不唯辭合,義實通明。二十二章

一卦的意思如果看不明白,就要用「變」和「復」兩法去求:變是動一爻,復是把一體的陰陽整個翻過來。這樣求出來的卦,不但爻辭與本卦相合,義理也就通透明白了。(第二十二章)

變為一爻之變,復為一體之復。即復變之辭而觀之,自然之義,無不與本卦吻合,以見陰陽之氣。如蒙上九曰:“擊蒙。”變為師,上六則云“小人勿用。”屯初九曰:“以貴下賤,大得民也。”變為比,初六則云“有孚比之,無咎。”此一爻之辭合也。如大有上體復需,有飲食之燕;下體復晉,有昭明之德。升上體復姤,姤一陰升;下體複復,復一陽升。此一體之義合也。苟卦義未審,能以此求之,自然明矣。

「變」是變動一爻,「復」是把上體或下體整個陰陽翻轉。就著變卦、復卦的爻辭來看,那自然而然的義理沒有不跟本卦相吻合的,由此可以看見陰陽之氣的實際走向。舉例說:蒙卦上九爻辭是「擊蒙」,把這一陽爻變成陰,就成了師卦,師卦上六說「小人勿用」——擊去蒙昧與不用小人,意思正好接得上。屯卦初九的《象傳》說「以貴下賤,大得民也」,把這一陽爻變成陰,就成了比卦,比卦初六說「有孚比之」,不會有過錯——屈尊得民與誠信相親,意思也接得上。這是一爻之辭相合的例子。再如大有卦(下乾上離),上體離翻為坎,就成了需卦,需卦《大象》有「君子以飲食宴樂」的宴飲之義;下體乾翻為坤,就成了晉卦,晉卦有「明出地上」的昭明之德。升卦(下巽上坤),上體坤翻為乾,成姤卦,姤是初位一陰上升;下體巽翻為震,成復卦,復是初位一陽上升。這是一體之義相合的例子。倘若卦義看不透,能用這個辦法去求,自然就明白了。

第二十三章 履畜倒置與八體之誤

古今傳易,舛訛為多。履畜八體,最為害義。二十三章

從古到今流傳下來的《易》,訛誤很多。其中履卦與小畜卦的先後被排顛倒,以及《說卦》裡八卦配人身八體的錯配,為害義理最深。本章是全書唯一一處正面校勘舊本的文字。(第二十三章)

按卦序,當先履而後小畜。今小畜在先,則二卦畫象反對,文義繆亂,而不可考。又以八卦本對八體,獨闋其鼻。乃以巽言股,股即係是也。若股可言,則又遺其肱,且與羲皇八卦不相應也。茲蓋傳者舛誤耳,能不害義乎?試辨之,一柔自姤變同人,同人變履,履變小畜,小畜變大有,猶之一剛自復變師,又變謙,又變豫,又變比,皆自然之序不易也。今謙既在豫上,則知履不當在小畜下。當密探宣尼述九卦,以履為用九,謙用十五,復用二十四,皆《龍圖大衍》定數。則履在小畜上,為第九卦也明矣。又履與無妄對義,既以大畜反無妄而居下,則知小畜反履而居下無疑矣。今序卦非宣尼旨,失其本真也。

按卦的次序,本該先履而後小畜。如今《序卦》把小畜排在前面,兩卦的畫象反對關係就亂了,文義糾纏不清,無從考究。再者八卦本來是配人身八體的,偏偏漏掉了鼻,卻拿巽去配大腿——股就是大腿。既然可以配腿,為什麼又漏了胳膊?而且這樣配法與伏羲八卦的方位也對不上。這些都是傳寫的人弄錯了,能不妨害義理嗎?試為辨明:以一個陰爻在五陽中上行為例,它在初位是姤,升到二位是同人,升到三位是履,升到四位是小畜,升到五位是大有;正如一個陽爻在五陰中上行,在初位是復,二位是師,三位是謙,四位是豫,五位是比——這都是自然的次第,不可更動。如今《序卦》既然把謙排在豫之上(三位在四位之前),可見履也不該排在小畜之下。再仔細推究孔子在《繫辭下》三陳九卦,以履為「用九」,謙為「用十五」,復為「用二十四」,這些都是《龍圖》大衍的定數,那麼履排在小畜之上、位居第九卦,就很明白了。又,履與無妄兩卦陰陽互對:既然是以大畜承接無妄而居於其下,可知也該以小畜承接履而居於其下,毫無疑問。現行《序卦》並不是孔子的本旨,已經失去它的本來面目。

八體,乃艮為鼻,巽為手耳。《傳》曰:“鼻者,面之山也。”又曰:“風能鼓舞萬物,而手之所以舞也,”蓋乾為首,坤為腹,天地定位也。坎為耳,離為目,水火相逮也。艮為鼻,兌為口,山澤通氣也。巽為手,震為足,雷風相薄也。此羲皇八卦之應矣,其理昭昭。但學者承誤效尤,見不高遠,其失至此。真人閔之,故開其眼目。

至於八體的正確配法,應是艮配鼻、巽配手。古《傳》說「鼻子是臉上的山」,所以艮山配鼻;又說「風能鼓動萬物,正如手之所以能舞」,所以巽風配手。這樣一來:乾為頭、坤為腹,對應「天地定位」;坎為耳、離為目,對應「水火相逮」;艮為鼻、兌為口,對應「山澤通氣」;巽為手、震為足,對應「雷風相薄」。這才與《說卦》所述伏羲八卦的四對方位一一相應,道理清清楚楚。只因學者沿襲舊誤、互相效仿,眼界不夠高遠,才錯到這個地步。麻衣真人憐憫他們,所以特地點破,替他們開開眼。

第二十四章 日用之間無非易

畫卦取象,本為特物。見於曰用,無所不合。二十四章

畫卦所取的象,本來就是針對具體事物而設的。它顯現在人的日常起居應用之中,沒有一處對不上。本章反對把《易》當作寫在竹帛上供人誦讀的一部書,主張它本是一套隨時隨物可以驗證的活道理。(第二十四章。源文「曰用」即「日用」。)

羲皇畫卦,非謂出私意。撰寫一《易》道於方冊上,以誨人也。特以順時應物,則以見於曰用之間耳。以粗跡言之,如以錢博,六純字,乾也。六純背,坤也。差互,六子也。若反則未勝,至純則乾坤成矣。又如優人呈伎,壯者任其難,六子也。老者斂其利,乾坤也。此皆理之自然。即此理以察其餘,則是行止坐臥纖悉舉天下皆《易》,無可揀擇者。但百姓昏昏,曰用之而罔覺矣。

伏羲畫卦,並不是憑自己的主意,寫出一套《易》道放在簡冊上來教訓人。他只是順著時令、應著事物,把道理呈現在日常應用之間罷了。就淺近的跡象來說:譬如擲錢賭博,六枚全是字面,就是純陽的乾;六枚全是背面,就是純陰的坤;字背參差不齊,就是六子。字背反覆錯雜時勝負未定,擲到純一之數,乾坤便成局了。又譬如藝人上場演技,年輕力壯的去擔當高難的活兒,那是六子;年老的坐收其利,那是乾坤。這都是自然之理。就著這個理去觀察其餘,那麼行走、停立、坐臥,一切細微的舉動,舉天下無一不是《易》,沒有哪一件可以挑出去不算。只是百姓渾渾噩噩,天天用著它卻毫不自覺。

第二十五章 中爻互體如納音切腳

中爻之義,足為造化。納音為切腳,其理則一。二十五章

一卦中間四爻(二、三、四、五)所搭出的互體,其含義足以代表造化生成之機。這跟六十甲子的納音、跟反切注音的取字法,道理是同一個:都是兩樣東西相交而生出第三樣。(第二十五章)

納音,甲為木,子為水,甲子交合則生金。切腳,如德為父,紅為母,德紅反切即東字。卦體亦然。上體為乾,下體為坤,交錯乃生六子,即中爻二三四五也。二三四五,造化之氣,參互成卦。如屯中有剝,蒙中有復,主此一卦每具於四卦中,皆得禍福倚伏之象。如屯、比、觀、益中皆有剝、蒙、師、損中皆有復是也。

先說納音:天干甲屬木,地支子屬水,甲與子交合,納音卻生出金(甲子乙丑海中金)。再說反切:以「德」為上字(父),以「紅」為下字(母),德、紅相切便讀成「東」字。卦體也是這樣。上體是乾,下體是坤,兩體交錯就生出六子,落到卦畫上,就是二、三、四、五這四個中爻。二三四五這四爻所含的正是造化之氣,彼此參錯互搭又成一卦。譬如屯卦裡含著剝卦——屯的二三四爻為坤、三四五爻為艮,合成山地剝;蒙卦裡含著復卦——蒙的二三四爻為震、三四五爻為坤,合成地雷復。同一個互卦每每分佈在四個卦裡,都能顯出禍福相依相伏的象。比如屯、比、觀、益四卦裡都含著剝,蒙、師、損(連同臨卦)裡都含著復(源文只舉三卦,當脫「臨」字)。

第二十六章 卦序有本有餘氣

反對正如,甲子乙丑。有本有餘,氣序自然。二十六章

卦與卦的反對關係,就像甲配乙、子配丑一樣:前一個是本氣,後一個是本氣所餘。卦序之所以這樣一前一後地排下來,是氣的自然次第,不是聖人有意安排。(第二十六章)

大凡一物,其氣象必有本有餘。餘氣者,所以為陰也。本,其陽也。如十干甲乙,乙者甲之餘氣也。丙丁,丁者丙之餘氣也。如十二支子丑,丑者子之餘氣也。寅卯,卯者寅之餘氣也。卦亦由是。坤者,乾之餘氣也。蒙者,屯之餘氣也。訟者,需之餘氣也。痺賄,師之餘氣也,且乾而後坤,屯而後蒙,需而後訟,師而後比,雖故有其義,然其所以相次者,皆其餘氣也,自然之理耳。學者不悟,謂聖人固以次之,是未知反對關鍵之鍵也,失之遠矣。

大凡一樣東西,它的氣象必定分作本氣與餘氣兩截。餘氣就是其中屬陰的部分,本氣就是其中屬陽的部分。像十天干裡的甲和乙,乙就是甲的餘氣;丙和丁,丁就是丙的餘氣。像十二地支裡的子和丑,丑就是子的餘氣;寅和卯,卯就是寅的餘氣。卦也是這個道理:坤是乾的餘氣,蒙是屯的餘氣,訟是需的餘氣,比是師的餘氣(源文「痺賄」是「比者」的寫訛)。所以乾之後接坤,屯之後接蒙,需之後接訟,師之後接比;這些卦序固然各有《序卦》所講的義理,但它們之所以一個緊接一個,根子都在餘氣相續,是自然之理罷了。學者不悟,以為是聖人特意這樣排定的,這就是不懂反對之說的關鍵所在,離題太遠了。

第二十七章 六畫即天地四方

每卦之體,六畫便具。天地四方,是為六虛。二十七章

每一卦的卦體,六道爻畫一擺出來,天、地和東西南北四方這六個方位就齊備了,這就叫「六虛」。本章反對把「六虛」講成六道爻畫本身,主張六畫只是這六個方位的寫照。(第二十七章)

初爻為地,上爻為天,二爻為北,五爻為南,四爻為西,三爻為東。天地四方,每卦之體,皆具此義,是為六虛。《大傳》:“變動不拘,周流六虛”正謂此耳。學者不悟,謂六虛天地四方,乃六畫也,殊不知六畫乃天地四方之象。此之謂紙上工夫,不知落處也。

初爻代表地,上爻代表天,第二爻代表北,第五爻代表南,第四爻代表西,第三爻代表東。天、地加上東西南北,每一卦的卦體都具備這層含義,這就叫「六虛」。《繫辭下傳》說「變動不居,周流六虛」(源文「不拘」當作「不居」),講的正是這個。學者不悟,以為所謂六虛天地四方就等於那六道爻畫;殊不知六道爻畫只是天地四方的象徵而已。這就叫作只在紙面上做功夫,不知道它落實在哪裡。

第二十八章 乾坤包六子之象與數

乾坤六子,其象與數。乾坤之位,皆包六子。二十八章

乾坤與六子之間,無論從象上看還是從數上看,乾坤總是站在兩頭,把六子整個包在中間。本章要人明白六子不能自外於乾坤,它們始終在乾坤的範圍之內。(第二十八章)

象謂坤卦上中下加三乾畫,便生三男。以乾卦上中下加三坤畫,便生三女。乾坤之體,皆在外,六子皆包於其中也。數謂若畫乾數三,巽離兌四,震坎艮五,坤六。坤數六,震坎艮七,巽離兌八,乾九。乾坤之策皆在外,六子皆包於其中也。此象之自然,有不可得而容心者。

先說象:把坤卦的下、中、上三畫分別換成一道乾的陽畫,就依次生出震、坎、艮三個男卦;把乾卦的下、中、上三畫分別換成一道坤的陰畫,就依次生出巽、離、兌三個女卦。乾坤兩個純體始終在最外邊,六子都被包在中間。再說數:以畫數論,陽畫算一、陰畫算二,則乾是三,巽、離、兌各是四,震、坎、艮各是五,坤是六——三與六在兩端,四與五在當中。以策數論,陽畫算三、陰畫算二,則坤是六,震、坎、艮各是七,巽、離、兌各是八,乾是九——六與九在兩端,七與八在當中。可見乾坤的策數總在外圍,六子全都包在裡面。這是卦象本身自然如此,誰也不能憑私意增減安排。

第二十九章 爻數三百八十四合於閏

爻數三百八十又四,以閏求之,其數吻合。二十九章

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爻,這個數目要拿閏法去核對,才剛好吻合。本章反對漢儒用「六日七分」之類辦法去湊合爻數,主張爻數本來對應的是含閏之年。(第二十九章)

爻數三百八十又四,真天文也。諸儒求合其數而不可得。或謂一卦六曰七分,或謂除震離坎兌之數,皆附會也。倘以閏求之,則三百八十四數,自然吻合,無餘欠矣。蓋天度或嬴或縮,至三年,乾坤之氣數始足於此也。由漢以來不悟,惟真人得其說。

三百八十四這個爻數,確實是取自天文。歷來諸儒想把它跟曆數對上卻對不上:有人用孟喜的卦氣說,講一卦當六日七分;有人主張先扣除震、離、坎、兌四正卦的爻數再算——這些都是牽強附會。倘若拿閏法去求,三百八十四這個數自然吻合,不多也不少。因為天行的度數有時有餘、有時不足,要積到三年置一閏,乾坤的氣數才在這裡湊滿。自漢代以來無人悟到這一層,只有麻衣真人講出了這個道理。

第三十章 二十四爻為閏數

二十四爻,求之八卦。畫純為疊,是為閏數。三十章

三百八十四比三百六十多出來的二十四爻,要到八卦上去找根源:八純卦的爻畫在諸卦中已經重複算過一遍,這重複出來的部分就是「疊數」,也就是閏數。(第三十章)

一歲三百六十,而爻數三百八十四,則是二十四爻為餘也。以卦畫求之,是為疊數。何以言之?夫既有八卦矣。及八卦互相合體,以立諸卦。則諸卦者,八卦在其中矣。而別又有八純卦,則其合體八卦為重複,而二十四數為疊也。是以三百六十為正爻,與每歲之數合。而三百八十四,與閏歲之數合矣,則是閏數也。豈惟見於數,亦見於象。人知之該鮮矣。

一年三百六十日,而爻數是三百八十四,多出來的二十四爻便是餘數。到卦畫上去找,這就是「疊數」。怎麼講?既然先有了八個經卦,八卦再兩兩相合,立起六十四個重卦,那麼六十四卦裡頭本已包含著這八卦了;可是另外又單列出八個純卦(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各自相重),這八個純卦所用的經卦就等於重複計算了一遍,八卦二十四畫,所以二十四這個數是「疊」出來的。因此三百六十為正爻,與平年的日數相合;三百八十四則與閏年的日數相合,正是閏數。這層意思不但見於數目,也見於卦象。懂得它的人實在太少了。

第三十一章 八卦八變而氣盡

一歲之數,三百六十。八卦八變,氣數已盡。三十一章

一年的日數是三百六十。以八個純卦為宮首,每宮各經八次變化,六十四卦就排完了,天地雷風水火山澤這八種氣也就窮盡無餘。(第三十一章)

乾、姤、遁、觀、剝、晉、大有,八變而復乾,則天之氣盡。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八變而復坤,則地之氣盡。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八變而復震。則雷之氣盡。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八變而復艮,則山之氣盡。

乾宮依次是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變到第八次又回到乾,天的氣就窮盡了(源文脫「否」卦,據第十九章注可補)。坤宮依次是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八變回到坤,地的氣就窮盡了。震宮依次是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八變回到震,雷的氣就窮盡了。艮宮依次是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八變回到艮,山的氣就窮盡了。這裡的「變」是從初爻起逐爻上變,變到第五爻為止,再回過頭變第四爻成游魂,末了下體全復成歸魂,最後歸本宮。

離、旅、鼎、未擠、蒙、渙、訟、同人、八變而復離,則火之氣盡。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八變而復巽,則風之氣盡。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八變而復兌,則澤之氣盡。凡此八卦,各八變,八八64數,則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氣無餘蘊矣。是為一義。

離宮依次是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八變回到離,火的氣就窮盡了(源文「未擠」當作「未濟」)。巽宮依次是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八變回到巽,風的氣就窮盡了。兌宮依次是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八變回到兌,澤的氣就窮盡了。(源文獨缺坎宮一行,其序當為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八變回到坎,水的氣就窮盡了;否則下文「八八六十四」之數不足。)這八個宮各變八次,八八六十四,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八種氣就再沒有剩餘的蘊藏了。這是一種解法。

第三十二章 進數退數皆六

數成於三,重之則六。其退亦六,是為乾坤。三十二章

氣的數目成立於三,把三重疊一次便是六。往回退的一路也同樣是六。這一進一退的兩個六,就是乾與坤。三畫的經卦、六畫的重卦,來歷都在這裡。(第三十二章)

夫氣之數,起於一,偶於二,成於三,無以加矣。重之則為六也。然三,少陽也。六,太陽也。三,春也。六,夏也。此乾之數也,是為進數。其退亦六。三,少陰也。六,太陰也。三,秋也。六,冬也。此乾坤之數也,是為退數,三畫為經卦,六畫為重卦者,凡以此而已。

氣的數目,起頭是一,配對成二,到三就完成了,再也加不上去。把三重疊一次就成六。就進的一路說:三是少陽,六是太陽;三配春,六配夏——這是乾的數,叫作進數。就退的一路說,也同樣是六:三是少陰,六是太陰;三配秋,六配冬——這是坤的數,叫作退數。三畫立為經卦、六畫立為重卦,根據全在這裡。

第三十三章 物數進退相半

凡物之數,有進有退。進以此數,退以此數。三十三章

凡是事物的數,都有往前進的一半和往後退的一半。進的時候用這個數,退的時候還是用這個數,盛與衰所用的度量完全相同。(第三十三章)

大抵物理,其盛衰之數相半。方其盛也,既以此數。及其衰也,亦以此數。若一歲十二月,春夏為進數,秋冬為退數。晝夜十二時,自子為進數,自午為退數。人壽百歲,前五十為進數,後五十為退數。以至甲為進數,乙為退數。子為進數,丑為退數。細推物理,無為然。世儒論教,但衍為一律,殊不明陰陽進退之理,惟真人獨得其說。

大體上說,事物之理,盛的數和衰的數各佔一半。正當興盛的時候用這個數,等到衰落的時候還是用這個數。比如一年十二個月,春夏是進數,秋冬是退數;一晝夜十二個時辰,從子時起是進數,從午時起是退數;人壽百年,前五十年是進數,後五十年是退數。以至於天干甲是進數、乙是退數,地支子是進數、丑是退數。細細推求物理,沒有一樣不是這樣(源文「無為然」當作「無不然」)。世上的儒者論數,只會把它推衍成一條籠統的通例,全然不明白陰陽有進有退的道理,唯獨麻衣真人講出了這層意思。

第三十四章 凡具於形便具十數

凡具於形,便具五數。五數既具,十數乃成。三十四章

凡是成了形的東西,就具備「五」這個數;五既具備,「十」這個數也就隨之而成。這是因為有形之物必定方正,方正就有四方,四方加中央為五,五再展開便成十。(第三十四章)

凡麗於氣者,必圓,圓者,徑一而圍三。天所以有三時者,以其氣也。凡麗於形者,必方。方者,徑一而圍四。地所以有四方者,以其形也。天數三,重之則六。地數五,重之則十。何謂十?蓋有四方,則有中央,為五。有中央四方,則為四維,復之中央,是為十也。菲特地為然,凡麗於形,便具十數,解若此也。

凡是附著於氣的東西一定是圓的,圓形按古率是直徑為一、周長為三。天之所以有三辰(日、月、星)之數,就因為它屬氣(源文作「三時」)。凡是附著於形的東西一定是方的,方形是邊長為一、周長為四。地之所以有四方,就因為它屬形。天數是三,重疊一次便是六;地數是五,重疊一次便是十。為什麼是十?有了四方,就有一箇中央,合為五;有了中央和四方,再補上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四維,連中央重計一次,便成了十。不單是地如此,凡是附著於形的東西都具備十數,道理都像這樣(源文「菲特」當作「非特」)。

第三十五章 得一者不動

大衍七七,其一不用。凡得一數,理自不動。三十五章

大衍之數用七七四十九,其中還有一根不用。凡是佔據「一」這個位置的,都是宗本、主宰,按理本來就該不動。(第三十五章)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九,卦一而不用。不用之學,學者徒知一為太極不動之數,而不知義實落處也。何則?一者,數之宗本也。凡物之理,無所宗本則亂,有宗本焉,則不當用,用則復亂矣。且如輪之運,而中則止。如鉻之行,而大者後。如網之有綱,而綱則提之。如器之有柄,而柄則執之。如元首在上。手足為之舉。如大將居中,而士卒為之役。如君無為,而臣有為。如賢者尊,而能者使。是知凡得一者,宗也,本也,主也,皆有不動之理。一苟動焉,則其餘錯亂,而不能有所施設者矣。

大衍之數是五十,實際用四十九,另掛出一根不用(源文「卦一」即「掛一」)。關於這「不用之一」的學問,學者只知道說一是太極、是不動之數,卻不知道這話究竟落實在哪裡。為什麼?因為「一」是數的宗本。凡事物之理,沒有宗本就散亂;既有了宗本,就不該拿它去參與運作,一參與運作反倒又亂了。譬如車輪轉動,而軸心是靜止的;譬如大車前行,而最尊的車輅反在後面;譬如網有綱繩,綱繩是用來提網的;譬如器物有柄,柄是用來執握的;譬如頭顱在上不動,手腳替它行動;譬如主將坐鎮中軍,士卒替他奔走;譬如君主無為,臣下有為;譬如賢者受尊崇,能者被差遣。由此可知,凡是占「一」這個位置的,就是宗、是本、是主,都有不動的道理。這個一一旦自己動起來,其餘的就全亂了,什麼也施展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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