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極經世書 · 第 36 卷
觀物篇六十一
太陽之體數十,太陰之體數十二;少陽之體數十,少陰之體數十二;少剛之體數十,少柔之體數十二;太剛之體數十,太柔之體數十二。進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體數,退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體數,是謂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進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體數,退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體數,是謂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
太陽的「體數」是十,太陰的體數是十二;少陽的體數是十,少陰的體數是十二;少剛的體數是十,少柔的體數是十二;太剛的體數是十,太柔的體數是十二。這裡太陽、太陰、少陽、少陰是天的四象,配日、月、星、辰;太剛、太柔、少剛、少柔是地的四象,配火、水、石、土。凡屬陽、屬剛的一律取十,取的是十天干之數;凡屬陰、屬柔的一律取十二,取的是十二地支之數。把太陽、少陽、太剛、少剛這四者的體數進上來,再把太陰、少陰、太柔、少柔四者的體數退出去,所得就叫太陽、少陽、太剛、少剛的「用數」;反過來,把太陰、少陰、太柔、少柔四者的體數進上來,把太陽、少陽、太剛、少剛四者的體數退出去,所得就叫太陰、少陰、太柔、少柔的「用數」。
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體數一百六十,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體數一百九十二,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一百一十二,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一百五十二。以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唱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是謂日月星辰之變數;以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和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是謂水火土石之化數。日月星辰之變數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動數;水火土石之化數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植數。再唱和日月星辰水火土石之變化通數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一萬六千五百七十六,謂之動植通數。
太陽、少陽、太剛、少剛的體數合計一百六十,太陰、少陰、太柔、少柔的體數合計一百九十二,太陽、少陽、太剛、少剛的用數是一百一十二,太陰、少陰、太柔、少柔的用數是一百五十二。算法是這樣:屬陽屬剛的四者各得十,相加為四十,再以四乘之得一百六十;屬陰屬柔的四者各得十二,相加為四十八,以四乘之得一百九十二;一百六十減去陰的四十八,剩一百一十二;一百九十二減去陽的四十,剩一百五十二。用太陽、少陽、太剛、少剛的用數去「唱」(先發)太陰、少陰、太柔、少柔的用數,即一百一十二乘一百五十二,這就是日月星辰的「變數」;用太陰、少陰、太柔、少柔的用數去「和」(應答)太陽、少陽、太剛、少剛的用數,仍是這兩數相乘,這就是水火土石的「化數」。日月星辰的變數是一萬七千零二十四,稱為「動數」,是動物一類的總數;水火土石的化數也是一萬七千零二十四,稱為「植數」,是植物一類的總數。再把日月星辰與水火土石的變數、化數彼此唱和相乘,一萬七千零二十四自乘,得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一萬六千五百七十六,稱為「動植通數」。
日月星辰者,變乎暑寒晝夜者也。水火土石者,化乎雨風露雷者也。暑寒晝夜者,變乎性情形體者也;雨風露雷者,化乎走飛草木者也。暑變飛走草木之性,寒變飛走草木之情,晝變飛走草木之形,夜變飛走草木之體。雨化性情形體之走,風化性情形體之飛,露化性情形體之草,雷化性情形體之木。性情形體者,本乎天者也;飛走草木者,本乎地者也。本乎天者,分陰分陽之謂也;本乎地者,分柔分剛之謂也。夫分陰分陽分柔分剛者,天地萬物之謂也。備天地萬物者,人之謂也。
天上的日、月、星、辰,向下變出暑、寒、晝、夜:日生暑,月生寒,星生晝,辰生夜。地上的水、火、土、石,向下化出雨、風、露、雷:水成雨,火成風,土成露,石成雷。暑寒晝夜再往下變,變出萬物的「性、情、形、體」;雨風露雷再往下化,化出「走、飛、草、木」四類生物。分開說:暑變出飛禽走獸草木的「性」,寒變出它們的「情」,晝變出它們的「形」,夜變出它們的「體」;雨化生帶著性情形體的走獸,風化生飛禽,露化生百草,雷化生林木。性、情、形、體這一繫,根子在天;飛、走、草、木這一繫,根子在地。根子在天的,講的是分陰分陽;根子在地的,講的是分柔分剛。所謂分陰分陽、分柔分剛,說的就是天地萬物;而能把天地萬物統統具備於一身的,說的就是人。
觀物篇六十二
有日日之物者也,有日月之物者也,有日星之物者也,有日辰之物者也。有月日之物者也,有月月之物者也,有月星之物者也,有月辰之物者也。有星日之物者也,有星月之物者也,有星星之物者也,有星辰之物者也。有辰日之物者也,有辰月之物者也,有辰星之物者也,有辰辰之物者也。
萬物之中,有「日日」之物,有「日月」之物,有「日星」之物,有「日辰」之物;有「月日」之物,有「月月」之物,有「月星」之物,有「月辰」之物;有「星日」之物,有「星月」之物,有「星星」之物,有「星辰」之物;有「辰日」之物,有「辰月」之物,有「辰星」之物,有「辰辰」之物。這是拿天的四象日、月、星、辰兩兩相配:前一字為主、為體,後一字為客、為用,一共排出十六格,用來把天下的物類全部收攝進去。
日日物者,飛飛也;日月物者,飛走也;日星物者,飛木也;日辰物者,飛草也。月日物者,走飛也;月月物者,走走也;月星物者,走木也;月辰物者,走草也。星日物者,木飛也;星月物者,木走也;星星物者,木木也;星辰物者,木草也。辰日物者,草飛也;辰月物者,草走也;辰星物者,草木也;辰辰物者,草草也。
這十六格各自對應的是:「日日」之物就是飛中之飛,「日月」之物是飛中之走,「日星」之物是飛中之木,「日辰」之物是飛中之草;「月日」之物是走中之飛,「月月」之物是走中之走,「月星」之物是走中之木,「月辰」之物是走中之草;「星日」之物是木中之飛,「星月」之物是木中之走,「星星」之物是木中之木,「星辰」之物是木中之草;「辰日」之物是草中之飛,「辰月」之物是草中之走,「辰星」之物是草中之木,「辰辰」之物是草中之草。這一層的依據是:日配飛禽,月配走獸,星配林木,辰配百草,所以天上四象兩兩相配之後,落到地上便一一坐實為飛、走、草、木四類生物。
有皇皇之民者也,有皇帝之民者也,有皇王之民者也,有皇伯之民者也。有帝皇之民者也,有帝帝之民者也,有帝王之民者也,有帝伯之民者也。有王皇之民者也,有王帝之民者也,有王王之民者也,有王伯之民者也。有伯皇之民者也,有伯帝之民者也,有伯王之民者也,有伯伯之民者也。
人這一邊也照樣排開:有「皇皇」之民,有「皇帝」之民,有「皇王」之民,有「皇伯」之民;有「帝皇」之民,有「帝帝」之民,有「帝王」之民,有「帝伯」之民;有「王皇」之民,有「王帝」之民,有「王王」之民,有「王伯」之民;有「伯皇」之民,有「伯帝」之民,有「伯王」之民,有「伯伯」之民。這是拿人事的四等皇、帝、王、伯兩兩相配,同前面用日月星辰配出十六類物一樣,也排出十六格,用來把天下的人分盡。
皇皇民者,士士也;皇帝民者,士農也;皇王民者,士工也;皇伯民者,士商也。帝皇民者,農士也;帝帝民者,農農也;帝王民者,農工也;帝伯民者,農商也。王皇民者,工士也;王帝民者,工農也;王王民者,工工也;王伯民者,工商也。伯皇民者,商士也;伯帝民者,商農也;伯王民者,商工也;伯伯民者,商商也。
這十六格所對應的是四民:「皇皇」之民就是士中之士,「皇帝」之民是士中之農,「皇王」之民是士中之工,「皇伯」之民是士中之商;「帝皇」之民是農中之士,「帝帝」之民是農中之農,「帝王」之民是農中之工,「帝伯」之民是農中之商;「王皇」之民是工中之士,「王帝」之民是工中之農,「王王」之民是工中之工,「王伯」之民是工中之商;「伯皇」之民是商中之士,「伯帝」之民是商中之農,「伯王」之民是商中之工,「伯伯」之民是商中之商。這一層的配當是:皇配士,帝配農,王配工,伯配商——治道由高到低,民業也由士到商依次相當。
飛飛物者,性性也;飛走物者,性情也;飛木物者,性形也;飛草物者,性體也。走飛物者,情性也;走走物者,情情也;走木物者,情形也;走草物者,情體也。木飛物者,形性也;木走物者,形情也;木木物者,形形也;木草物者,形體也。草飛物者,體性也;草走物者,體情也;草木物者,體形也;草草物者,體體也。
再往裡追一層,飛走草木又各自對應性情形體:飛配「性」,走配「情」,木配「形」,草配「體」。於是飛中之飛的物,就是性中之性;飛中之走的物,是性中之情;飛中之木的物,是性中之形;飛中之草的物,是性中之體。走中之飛的物,是情中之性;走中之走的物,是情中之情;走中之木的物,是情中之形;走中之草的物,是情中之體。木中之飛的物,是形中之性;木中之走的物,是形中之情;木中之木的物,是形中之形;木中之草的物,是形中之體。草中之飛的物,是體中之性;草中之走的物,是體中之情;草中之木的物,是體中之形;草中之草的物,是體中之體。
士士民者,仁仁也;士農民者,仁禮也;士工民者,仁義也;士商民者,仁智也。農士民者,禮仁也;農農民者,禮禮也;農工民者,禮義也;農商民者,禮智也。工士民者,義仁也;工農民者,義禮也;工工民者,義義也;工商民者,義智也。商士民者,智仁也;商農民者,智禮也;商工民者,智義也;商商民者,智智也。
四民再往裡追一層,則各自對應四德:士配「仁」,農配「禮」,工配「義」,商配「智」。於是士中之士的民,就是仁中之仁;士中之農的民,是仁中之禮;士中之工的民,是仁中之義;士中之商的民,是仁中之智。農中之士的民,是禮中之仁;農中之農的民,是禮中之禮;農中之工的民,是禮中之義;農中之商的民,是禮中之智。工中之士的民,是義中之仁;工中之農的民,是義中之禮;工中之工的民,是義中之義;工中之商的民,是義中之智。商中之士的民,是智中之仁;商中之農的民,是智中之禮;商中之工的民,是智中之義;商中之商的民,是智中之智。
飛飛之物一之一,飛走之物一之十,飛木之物一之百,飛草之物一之千。走飛之物十之一,走走之物十之十,走木之物十之百,走草之物十之千。木飛之物百之一,木走之物百之十,木木之物百之百,木草之物百之千。草飛之物千之一,草走之物千之十,草木之物千之百,草草之物千之千。
這十六類物還各有自己的位數:飛配一,走配十,木配百,草配千——越是靈動尊貴的位數越小,越是繁滋卑下的位數越大。於是飛中之飛的物是一之一,飛中之走的物是一之十,飛中之木的物是一之百,飛中之草的物是一之千;走中之飛的物是十之一,走中之走的物是十之十,走中之木的物是十之百,走中之草的物是十之千;木中之飛的物是百之一,木中之走的物是百之十,木中之木的物是百之百,木中之草的物是百之千;草中之飛的物是千之一,草中之走的物是千之十,草中之木的物是千之百,草中之草的物是千之千。
士士之民一之一,士農之民一之十,士工之民一之百,士商之民一之千。農士之民十之一,農農之民十之十,農工之民十之百,農商之民十之千。工士之民百之一,工農之民百之十,工工之民百之百,工商之民百之千。商士之民千之一,商農之民千之十,商工之民千之百,商商之民千之千。
四民的位數同樣如此:士配一,農配十,工配百,商配千。於是士中之士的民是一之一,士中之農的民是一之十,士中之工的民是一之百,士中之商的民是一之千;農中之士的民是十之一,農中之農的民是十之十,農中之工的民是十之百,農中之商的民是十之千;工中之士的民是百之一,工中之農的民是百之十,工中之工的民是百之百,工中之商的民是百之千;商中之士的民是千之一,商中之農的民是千之十,商中之工的民是千之百,商中之商的民是千之千。
一一之飛當兆物,一十之飛當億物,一百之飛當萬物,一千之飛當千物。十一之走當億物,十十之走當萬物,十百之走當千物,十千之走當百物。百一之木當萬物,百十之木當千物,百百之木當百物,百千之木當十物。千一之草當千物,千十之草當百物,千百之草當十物,千千之草當一物。
位數一定,各類物所抵得的分量也就定了,而且成反比:兩個位數越大,所抵的物數越小,從兆、億、萬、千、百、十一路降到一,共七等。一之一的飛禽抵得上兆數之物,一之十的飛禽抵億數之物,一之百的飛禽抵萬數之物,一之千的飛禽抵千數之物;十之一的走獸抵億數之物,十之十的走獸抵萬數之物,十之百的走獸抵千數之物,十之千的走獸抵百數之物;百之一的林木抵萬數之物,百之十的林木抵千數之物,百之百的林木抵百數之物,百之千的林木抵十數之物;千之一的百草抵千數之物,千之十的百草抵百數之物,千之百的百草抵十數之物,千之千的百草只抵得上一物。
一一之士當兆民,一十之士當億民,一百之士當萬民,一千之士當千民。十一之農當億民,十十之農當萬民,十百之農當千民,十千之農當百民。百一之工當萬民,百十之工當千民,百百之工當百民,百千之工當十民。千一之商當千民,千十之商當百民,千百之商當十民,千千之商當一民。
人這邊照同一張表遞降:一之一的士抵得上兆數之民,一之十的士抵億數之民,一之百的士抵萬數之民,一之千的士抵千數之民;十之一的農抵億數之民,十之十的農抵萬數之民,十之百的農抵千數之民,十之千的農抵百數之民;百之一的工抵萬數之民,百之十的工抵千數之民,百之百的工抵百數之民,百之千的工抵十數之民;千之一的商抵千數之民,千之十的商抵百數之民,千之百的商抵十數之民,千之千的商只抵得上一民。
為一一之物能當兆物者,非巨物而何?為一一之民能當兆民者,非巨民而何?為千千之物能分一物者,非細物而何?為千千之民能分一民者,非細民而何?固知物有大小,民有賢愚。移昊天生兆物之德而生兆民,則豈不謂至神者乎?移昊天養兆物之功而養兆民,則豈不謂至聖者乎?吾而今而後,知踐形為大。非大聖大神之人,豈有不負於天地者乎?
身為一之一之物而能抵得上兆數之物的,不是最大的物又是什麼?身為一之一之民而能抵得上兆數之民的,不是最大的人又是什麼?身為千之千之物而只分得一物之分量的,不是最細微的物又是什麼?身為千之千之民而只分得一民之分量的,不是最細微的人又是什麼?由此可知:物有大小之別,人有賢愚之分。誰能把蒼天生育億兆萬物的仁德挪過來生育億兆之民,豈不就可以稱作「至神」?誰能把蒼天養育億兆萬物的功用挪過來養育億兆之民,豈不就可以稱作「至聖」?我從今往後才明白,《孟子·盡心上》所說的「踐形」——把天所賦予的這副形體所含的本分完全實現出來——才是天下第一等的大事。不是大聖大神那樣的人,哪一個不辜負天地呢?
夫所以謂之觀物者,非以目觀之也。非觀之以目,而觀之以心也。非觀之以心,而觀之以理也。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焉,莫不有性焉,莫不有命焉。所以謂之理者,窮之而後可知也;所以謂之性者,盡之而後可知也;所以謂之命者,至之而後可知也。此三知者,天下之真知也,雖聖人無以過之也。而過之者,非所以謂之聖人也。
所謂「觀物」,並不是用眼睛去看;不用眼睛去看,而是用心去看;也不止於用心去看,而是用「理」去看。天下的物,沒有一樣不含著「理」,沒有一樣不含著「性」,沒有一樣不含著「命」。所謂「理」,要一直推究到底才能知道;所謂「性」,要一直發揮到盡才能知道;所謂「命」,要一直抵達到那裡才能知道——這正是《說卦》講的「窮理盡性以至於命」。這三樣知,是天下真正的知,就算聖人也不能超出它去。若有誰自稱超出了它,那就不配叫作聖人。
夫鑑之所以能為明者,謂其能不隱萬物之形也。雖然鑑之能不隱萬物之形,未若水之能一萬物之形也。雖然水之能一萬物之形,又未若聖人之能一萬物之情也。聖人之所以能一萬物之情者,謂其聖人之能反觀也。所以謂之反觀者,不以我觀物也。不以我觀物者,以物觀物之謂也。既能以物觀物,又安有我於其間哉?是知我亦人也,人亦我也,我與人皆物也。
鏡子之所以稱得上明,是因為它能把萬物的形狀照出來而不加掩藏。可是鏡子雖能不掩藏萬物之形,還比不上水能把萬物之形一同映現、渾然為一;水雖能把萬物之形合為一體,又比不上聖人能把萬物之情合為一體。聖人之所以能合萬物之情,是因為他能「反觀」。所謂反觀,就是不站在「我」的立場上去看物;不站在我的立場上去看物,也就是以物本身的立場去看物。既然能以物觀物,那中間哪裡還有一個「我」在呢?由此可知:我也是人,人也是我,我和別人同樣都是物。
此所以能用天下之目為己之目,其目無所不觀矣;用天下之耳為己之耳,其耳無所不聽矣;用天下之口為己之口,其口無所不言矣;用天下之心為己之心,其心無所不謀矣。夫天下之觀,其於見也不亦廣乎?天下之聽,其於聞也不亦遠乎?天下之言,其於論也不亦高乎?天下之謀,其於樂也不亦大乎?夫其見至廣,其聞至遠,其論至高,其樂至大,能為至廣至遠至高至大之事,而中無一為焉,豈不謂至神至聖者乎?非惟吾謂之至神至聖,而天下亦謂之至神至聖。非惟一時之天下謂之至神至聖,而千萬世之天下亦謂之至神至聖者乎?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已。
惟其如此,聖人才能把天下人的眼睛當作自己的眼睛,那眼睛就沒有看不到的;把天下人的耳朵當作自己的耳朵,那耳朵就沒有聽不到的;把天下人的嘴當作自己的嘴,那嘴就沒有說不出的;把天下人的心當作自己的心,那心就沒有謀劃不到的。用天下人一起看,所見不是極其廣博嗎?用天下人一起聽,所聞不是極其遼遠嗎?用天下人一起說,所論不是極其高明嗎?用天下人一起謀,其中的樂趣不是極其宏大嗎?所見極廣,所聞極遠,所論極高,所樂極大,能做至廣、至遠、至高、至大的事,而自己心裡卻沒有一件是刻意去做的,這豈不就可以稱作「至神至聖」?不單是我稱他至神至聖,全天下也稱他至神至聖;不單是當世的天下稱他至神至聖,千萬世之後的天下同樣稱他至神至聖。至於比這更上一層的境界,那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了。
皇極經世書卷十三
觀物外篇上
天數五,地數五,合而為十數之全也。天以一而變四,地以一而變四,四者有體也,而其一者無體也,是謂有無之極也。天之體數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地之體數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是故無體之一,以況自然也。不用之一,以況道也。用之者三,以況天地人也。
《易·繫辭》以一、三、五、七、九為天數,共五個;以二、四、六、八、十為地數,也是五個:兩者合起來,才湊成「十」這個完滿之數。天由「一」變出四象,地也由「一」變出四象;變出來的四是有形體的,而那個作為本源的「一」自身沒有形體,這就叫「有」與「無」的兩極。天的「體數」是四而實際動用的只有三,留一個不用;地的體數也是四而實際動用的只有三,同樣留一個不用。所以那個沒有形體的「一」,用來比況「自然」;那個存而不用的「一」,用來比況「道」;實際動用的三,則用來比況天、地、人三才。
天有四時,一時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時三月,一月三十日也。四時,體數也;三月、三十日,用數也。體雖具四,而其一常不用也。故用者止於三而極於九也。體數常偶,故有四有十二;用數常奇,故有三有九。
就體數說,天有四時,一時該有四個月,一個月該有四十日;四乘四得十六,可是每一層都要減去其中的一份。所以實際上一時只有三個月,一個月只有三十日。四時是「體數」,三月與三十日是「用數」。體雖具備四份,其中總有一份常存而不用,所以用數只到三,推到極處也不過三三得九。體數總是偶數,因此有四、有十二;用數總是奇數,因此有三、有九。
大數不足而小數常盈者,何也?以其大者不可見,而小者可見也。故時止乎四,月止乎三,而日盈乎十也。是以人之支體有四,而指有十也。天見乎南,而潛乎北。極於六,而餘於七。是以人知其前,昧其後,而略其左右也。
大的數總是不足,小的數卻常常有餘,這是為什麼?因為大的看不見,小的看得見。所以時只到四,月只到三,而日卻滿到十。人身上也是這個樣子:四肢只有四支,手指卻有十根。天象在南方顯現,在北方潛藏;南天可見的限度到六為止,加上餘出來的一分便是七。人也是這樣:知道自己眼前的事,對背後的事一片昏昧,對左右兩邊則只能粗略照顧。
天體數四而用三,地體數四而用三。天克地,地克天,而克者在地,猶晝之餘分在夜也。是以天三而地四,天有三辰,地有四行也。然地之大,且見且隱,其餘分之謂耶?
天的體數是四而動用其三,地的體數是四而動用其三。天克地、地克天,兩邊互克,可是被克的結果都落在地上,就像白晝多出來的零頭要算到黑夜賬上一樣。所以說天取三而地取四:天的四象日、月、星、辰之中,辰是看不見的,可見的只有日、月、星三辰;地的四象水、火、土、石則四者俱全,所以稱作四行。然而地這樣廣大,卻時而顯現時而隱沒,這大概就是所謂「餘分」吧。
體者八變,用者六變。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變而成八也;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變而成六十四也。故爻止於六,卦盡於八,策窮於三十六,而重卦極於六十四也。卦成於八,重於六十四,爻成於六,策窮於三十六,而重於三百八十四也。
體數走八變,用數走六變。所以八卦的卦象裡,倒過來看仍是本卦的「不易」之卦有四個(乾、坤、坎、離),倒過來就變成另一卦的「反易」之卦有兩對(震與艮、巽與兌),四加二共六個變化單位,由這六變而成八卦;六十四重卦的卦象裡,不易之卦有八個,反易之卦有二十八對,八加二十八共三十六個變化單位,由這三十六變而成六十四卦。所以爻到六為止,卦到八為止,策數窮盡於三十六,而重卦推到極處是六十四。卦成於八,重之則為六十四;爻成於六,策窮於三十六,重之則為三百八十四爻。
天有二正,地有二正,而共用二變以成八卦也。天有四正,地有四正,而共用二十八變以成六十四卦也。是以小成之卦,正者四,變者二,共六卦也;大成之卦,正者八,變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也。乾、坤、離、坎為三十六卦之祖也,兌、震、巽、艮為二十八卦之祖也。
天有兩個「正」卦(乾、離),地有兩個正卦(坤、坎),此外共用兩組反易之變,合起來成就八卦。放到六十四卦上,天有四個正卦,地有四個正卦,此外共用二十八組反易之變,合起來成就六十四卦。所以小成的八卦裡,正而不變的有四個,反易而變的有兩對,共六卦;大成的六十四卦裡,正而不變的有八個,反易而變的有二十八對,共三十六卦。乾、坤、離、坎是那三十六卦的祖宗,兌、震、巽、艮則是那二十八對變卦的祖宗。
卦之正變共三十六,而爻有二百一十六,則用數之策也。三十六去四,則三十二也。又去四,則二十八也。又去四,則二十四也。故卦數三十二位,去四而言之也;天數二十八位,去八而言之也;地數二十四位,去十二而言之也。四者,乾、坤、離、坎也;八者,並頤、中孚、大小過也;十二者,並兌、震、泰、既濟也。
卦的正卦與變卦合共三十六,每卦六爻,三十六乘六得二百一十六爻,這正是乾之策二百一十六,也就是「用數」之策。三十六減去四得三十二,再減四得二十八,再減四得二十四。所以說卦數是三十二位,那是從三十六里去掉四個而言的;天數是二十八位,是去掉八個而言的;地數是二十四位,是去掉十二個而言的。所去的四個,指乾、坤、離、坎;所去的八個,是在這四卦之外再加上頤、中孚、大過、小過;所去的十二個,又在這八卦之外再加上兌、震、泰、既濟(連同它們的反對之卦)。
乾七子,兌六子,離五子,震四子,巽三子,坎二子,艮一子,坤全陰,故無子。乾七子,坤六子,兌五子,艮四子,離三子,坎二子,震一子,巽陰剛,故無子。乾坤七變,是以晝夜之極不過七分也;兌艮六變,是以月止於六,共為十二也;離坎五變,是以日止於五,共為十也。震巽四變,是以體止於四,共為八也。
按先天八卦乾、兌、離、震、巽、坎、艮、坤的次序數下來,排在首位的乾能生七個「子」,兌能生六個,離五個,震四個,巽三個,坎兩個,艮一個,坤是純陰又居末位,所以一個也生不出。換一種排法,把八卦按乾坤、兌艮、離坎、震巽兩兩成偶來數,則乾七子,坤六子,兌五子,艮四子,離三子,坎兩子,震一子,巽是陰居二陽之下的剛中之陰而居末,所以無子。乾坤這一對變到七,所以晝夜長短的極限不過七分;兌艮這一對變到六,所以月只到六,兩邊相合便是十二個月;離坎這一對變到五,所以日只到五,兩邊相合便是十日(十天干);震巽這一對變到四,所以體只到四,兩邊相合便是八(八卦)。
日有八位而用止於七,去乾而言之也;月有八位而用止於六,去兌而言之也;星有八位而用止於五,去離而言之也;辰有八位而用止於四,去震而言之也;日有八位而數止於七,去泰而言之也;月自兌起者,月不能及日之數也,故十二月常餘十二日也。
日本來占八位而實際動用只到七,那是把乾這一位除去不算;月本來占八位而動用只到六,是把兌這一位除去不算;星本來占八位而動用只到五,是把離這一位除去不算;辰本來占八位而動用只到四,是把震這一位除去不算;日占八位而所配之數只到七,則是把泰這一卦除去不算。至於月要從兌起算,是因為月行之數趕不上日行之數,所以十二個朔望月比一歲的日數常常短少,要多出十二日來補足。
乾陽中陽,不可變,故一年止舉十二月也;震陰中陰,不可變,故一日十二時,不可見也。兌陽中陰,離陰中陽,皆可變,故日月之數可分也。是以陰數以十二起,陽數以三十起,而常存二六也。
乾是陽中之陽,純而不雜,無從再變,所以一年只舉得出十二個月;震是陰中之陰,也無從再變,所以一日十二時之數只能推算而看不見形跡。兌是陽中含陰,離是陰中含陽,兩者都可以再變,所以日、月之數才分得開。因此陰數從十二起算(十二辰、十二月),陽數從三十起算(一月三十日),而兩者之中總保留著「二」與「六」這兩個基數。
舉年見月,舉月見日,舉日見時,陽統陰也。是天四變,含地四變。日之變,含月與星辰之變也。是以一卦含四卦也。日一位,月一位,星一位,辰一位。日有四位,月有四位,星有四位,辰有四位。四四十有六位,盡此一變,而日月之數窮矣。
提起年就能見到月,提起月就能見到日,提起日就能見到時,這是陽統攝陰的緣故。於是天的四變裡就包含著地的四變,日的變化裡就包含著月與星辰的變化,所以一卦之中含著四卦。日佔一位,月佔一位,星佔一位,辰佔一位;而日又各有四位,月各有四位,星各有四位,辰各有四位,四乘四共十六位。把這十六位走完一輪,日月的數目也就窮盡了。
天有四變,地有四變。變有長也,有消也。十有六變而天地之數窮矣。日起於一,月起於二,星起於三,辰起於四。衍而伸之,陽數常六,陰數常二。十有二變,而大小之運窮矣。
天有四變,地有四變,每一變裡又有增長的一面、消退的一面;四乘四共十六變,天地之數就窮盡了。日從一起算,月從二起算,星從三起算,辰從四起算;把它們推衍伸展開去,屬陽的數總是六,屬陰的數總是二。這樣走滿十二變,大運與小運之數也就窮盡了。
三百六十變為十二萬九千六百,十二萬九千六百變為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變為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以三百六十為時,以十二萬九千六百為日,以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為月,以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為年,則大小運之數立矣。
三百六十自乘,變成十二萬九千六百;十二萬九千六百自乘,變成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再自乘,變成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每一層都是上一層自乘一次,逐層翻上去(邵雍所用的「兆」是「億億」,即萬萬億)。然後拿三百六十當作「時」,拿十二萬九千六百當作「日」,拿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當作「月」,拿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當作「年」,大運、小運的數目就立起來了。
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分而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以當一年十二月之數,而進退三百六十日矣。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分而為三十,以當一月三十日之數,隨大運之消長,而進退六十日矣。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而為十二,以當一日十二時之數,而進退六日矣。三百六十以當一時之數,隨小運之進退,以當晝夜之時也。
把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這個「年」數分作十二段,前六段屬增長,後六段屬消退,用來對應一年十二個月,其間進退三百六十日。把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這個「月」數分作三十份,用來對應一月三十日,隨著大運的消長,其間進退六十日。把十二萬九千六百這個「日」數分作十二份,用來對應一日十二時,其間進退六日。三百六十則用來對應一時之數,隨著小運的進退,正好當晝夜的時刻。
十六變之數,去其交數,取其用數,得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分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每限得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每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衍開一分,進六十日也。六限開六分,進三百六十日也。猶有餘分之一,故開七分,進三百六十日也。其退亦若是矣。
十六變所得的總數,去掉屬於交界不用的「交數」,只取實際動用的「用數」,便得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把它分作十二段,前六段為增長,後六段為消退,每一段得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每一個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推衍開來算作一分,進六十日。六段開出六分,就進三百六十日。此外還剩著餘分的一份,所以要開到七分,仍以三百六十日計。消退的一邊,算法也照這個樣子。
十二萬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數也;取其七者,用數也。用數三而成於六,加餘分,故有七也。七之得九萬七百二十年,半之得四萬五千三百六十年,以進六日也。日有晝夜,數有朓肭,以成十有二日也。每三千六百年進一日,凡四萬三千二百年,進十有二日也。餘二千一百六十年,進餘分之六,合交數之二千一百六十年,共進十有二分,以為閏也。故小運之變,凡六十而成三百六十六日也。
十二萬九千六百這個數,去掉的十分之三是「交數」,取用的十分之七是「用數」。用數本來成於三、足於六,再加上餘出的一分,所以是七。取它的十分之七,得九萬零七百二十年;折半,得四萬五千三百六十年,用來進六日。日既分晝夜,月行又有「朓」「肭」的盈縮(月末在東方早見叫肭,月初在西方遲見叫朓),兩邊合起來便成十二日。照三千六百年進一日算,四萬三千二百年正好進十二日。剩下的二千一百六十年,進餘分之六;再合上交數那邊的二千一百六十年,共進十二分,就用它來置閏。所以小運的變化,走滿六十便湊成三百六十六日一年之數。
天統乎體,故八變而終於十六。地分乎用,故六變而終於十二。天起於一,而終於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地起於十二,而終於二百四秭六千九百八十萬七千三百八十一垓五千四百九十一萬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萬億也。
天以「體」為統屬,所以走八變而終結於十六;地以「用」為分派,所以走六變而終結於十二。天從一起算,一路推到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為止;地從十二起算,一路推到二百四秭六千九百八十萬七千三百八十一垓五千四百九十一萬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萬億為止。這兩個大數就是天數與地數各自推衍到盡頭的界限。
乾為一,乾之五爻分而為大有,以當三百六十之數也;乾之四爻分而為小畜,以當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也;乾之三爻分而為履,以當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之數也;乾之二爻分而為同人,以當二萬八千一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之數也;乾之初爻分而為姤,以當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之數也。是謂分數也,分大為小,皆自上而下,故以陽數當之。(如一分為十二,十二分為三百六十也。)
乾卦六爻純陽,取作「一」。乾的第五爻由陽分而為陰,成大有卦,用來當三百六十這個數;第四爻再分,成小畜卦,用來當十二萬九千六百這個數;第三爻再分,成履卦,用來當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這個數;第二爻再分,成同人卦,用來當二萬八千一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這個數(底本此處作「一百一十一兆」,與前文的「二百一十一兆」不同,當是傳寫小異);初爻再分,成姤卦,用來當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這個數。這一路叫作「分數」:把大的分成小的,都是自上而下逐爻剝落,所以拿陽數去配它。(例如一分為十二,十二再分為三百六十。)
一生二為夬,當十二之數也;二生四為大壯,當四千三百二十之數也;四生八為泰,當五萬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之數也;八生十六為臨,當九百四十三千六百九十九萬六千九百一十五億二千萬之數也;十六生三十二為復,當二千六百五十二萬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萬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萬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萬億之數也;三十二生六十四為坤,當無極之數也。是謂長數也。長小為大,皆自下而上,故以陰數當之。
反過來,從坤一邊自下而上地長:一生二,成夬卦,當十二這個數;二生四,成大壯卦,當四千三百二十這個數;四生八,成泰卦,當五萬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這個數;八生十六,成臨卦,當九百四十三千六百九十九萬六千九百一十五億二千萬這個數;十六生三十二,成復卦,當二千六百五十二萬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萬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萬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萬億這個數;三十二生六十四,成坤卦,那就當「無極」之數,大到無從計量了。這一路叫作「長數」:把小的長成大的,都是自下而上逐爻生起,所以拿陰數去配它。
天自臨以上,地自師以上,運數也。天自同人以下,地自遁以下,年數也。運數則在天者也,年數則在地者也。天自賁以上,地自艮以上,用數也。天自明夷以下,地自否以下,交數也。天自震以上,地自晉以上,有數也。天自益以下,地自豫以下,無數也。
在這張卦數圖上,天的一邊從臨卦往上、地的一邊從師卦往上,屬「運數」;天的一邊從同人卦往下、地的一邊從遁卦往下,屬「年數」。運數是歸天管的,年數是歸地管的。天從賁卦往上、地從艮卦往上,屬實際動用的「用數」;天從明夷卦往下、地從否卦往下,屬交界不用的「交數」。天從震卦往上、地從晉卦往上,屬「有數」,尚可計量;天從益卦往下、地從豫卦往下,屬「無數」,已經算不出了。
天之有數,起乾而止震,餘入於無者,天辰不見也。地去一而起十二者也,地火常潛也。故天以體為基,而常隱其基;地以用為本,而常藏其用也。一時止於三月,一月止於三十日,皆去其辰數也。是以八八之卦六十四,而不變者八,可變者七,七八五十六,其義亦由此矣。
天這一邊可以計量的數,從乾卦起、到震卦止,其餘的都落進「無」裡去了,這正對應著天的四象中「辰」看不見。地這一邊則去掉「一」而從十二起算,這對應著地的四體中「火」常常潛伏不露。所以天以體為根基,卻總把根基隱起來;地以用為根本,卻總把用藏起來。一時只有三個月,一個月只有三十日,都是因為把「辰」那一份數扣掉了。所以八八相重的六十四卦裡,倒過來不變的有八個,可變的是其餘七組,七乘八得五十六,道理也是從這裡來的。
有地然後有二,有二然後有晝夜。二三以變,錯綜而成,故《易》以二為生數,以十二而起,而一非數也。非數而數,以之成也。天行不息,未嘗有晝夜。人居地上,以為晝夜。故以地上之數為人之用也。
先有了地,才有「二」這個數;有了二,才有晝與夜的分別。二與三互相變化、彼此錯綜,於是萬數生成,所以《易》拿「二」作生數,從十二起算,而「一」本身並不算作數。它雖不是數,一切數卻都靠它生成。天體運行永不停息,本來無所謂晝夜;人住在地面上,才有了晝夜之分。所以《易》取地面上的數,作為人所使用的數。
陽爻,晝數也;陰爻,夜數也。天地相銜,陰陽相交,故晝夜相雜,剛柔相錯。春夏陽多也,故晝數多夜數少;秋冬陰多也,故晝數少夜數多。
陽爻代表白晝之數,陰爻代表黑夜之數。天與地首尾相銜,陰與陽彼此交合,所以晝與夜互相夾雜,剛與柔互相交錯。春夏兩季陽氣多,因此晝的份數多、夜的份數少;秋冬兩季陰氣多,因此晝的份數少、夜的份數多——一卦之中陰陽爻的多寡,正對應著一年之內晝夜的長短。
體數之策,三百八十四。去乾坤離坎之策,為用數三百六十。體數之用,二百七十。去乾與離坎之策,為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體數之用,二百七十。其一百五十六為陽,一百十四為陰。去離之策得一百五十二陽,一百一十二陰,為實用之數也。蓋陽去離而用乾,陰去坤而用坎也。
體數的策數是三百八十四,即六十四卦各六爻之總數。除去乾、坤、離、坎四卦的二十四策,剩下三百六十,就是「用數」。體數之中實際動用的是二百七十;再除去乾與離、坎的策數,剩二百五十二,便是「用數之用」。這二百七十里,一百五十六屬陽,一百一十四屬陰;把離卦的策數去掉,得一百五十二陽、一百一十二陰,這才是真正實用之數。緣故是:陽一邊舍離而用乾,陰一邊舍坤而用坎。
是以天之陽策一百十二,去其陰也。地之陰策一百十二。陽策四十,去其南北之陽也。極南大暑,極北大寒,物不能生,是以去之也。其四十為天之餘分耶?陽侵陰,晝侵夜,是以在地也。合之為一百五十二陽,一百十二陰也。陽去乾之策,陰去坎之策,得一百四十四陽,一百八陰,為用數之用也。陽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陰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三陽三陰,陰陽各半也。陽有餘分之一,為三十六。合之為一百四十四陽,一百八陰也。故體數之用二百七十,而實用者二百六十四,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所以天的陽策是一百一十二,那是把其中的陰扣除之後的數;地的陰策也是一百一十二。另有四十策的陽,是把南北兩極的陽去掉才剩下的:極南酷暑、極北嚴寒,都不能生物,所以要扣除。那四十策大約就是天多出來的「餘分」吧?陽侵佔陰、晝侵佔夜,這多出來的部分便落在地上。兩下合起來,共一百五十二陽、一百一十二陰。陽一邊再去掉乾的策數,陰一邊再去掉坎的策數,得一百四十四陽、一百零八陰,這就是「用數之用」。陽爻一爻三十六策,三倍是一百零八;陰爻一爻三十六策,三倍也是一百零八:三陽三陰,陰陽恰好各半。陽另有餘分的一份,又是三十六,合起來便是一百四十四陽、一百零八陰。所以體數之用是二百七十,而實際用得上的是二百六十四,用數之用則是二百五十二。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乎三十六;爻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乎二百一十六也。六十四分而二百五十六,是以一卦去其初上之爻,亦二百五十六也。此生物之數也。故離坎為生物之主,以離四陽,坎四陰。故生物者必四也。陽一百一十二,陰一百一十二,去其離坎之爻,則二百一十六也。陰陽之四十,共為二百五十六也。是以八卦用六爻,乾坤主之也;六爻用四位,離坎主之也。故天之昏曉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中央生物也。
卦共六十四,實際動用的只有三十六;爻共三百八十四,實際動用的只有二百一十六。六十四卦每卦取四爻,得二百五十六;換個算法,每卦去掉初爻與上爻,剩四爻,同樣是二百五十六——這就是「生物之數」。所以離、坎兩卦是生物的主宰,因為離卦上下相重有四個陽爻,坎卦上下相重有四個陰爻,可見生物必以四為則。陽一百一十二、陰一百一十二,去掉離坎的爻,便剩二百一十六;陰陽兩邊各餘的四十合起來,正是二百五十六。所以八卦各用六爻,由乾坤作主;六爻之中只用四位,由離坎作主。這道理落到實處便是:天在黃昏與破曉時不生物,正午才生物;地在極南極北不生物,中間地帶才生物。
體數何為者也?生物者也。用數何為者也?運行者也。運行者,天也;生物者,地也。天以獨運,故以用數自相乘,而以用數之用為生物之時也;地偶而生,故以體數之用陽乘陰,為生物之數也。
體數是乾什麼的?是用來生物的。用數是乾什麼的?是用來運行的。主運行的是天,主生物的是地。天獨自運轉,沒有配偶,所以拿用數自己乘自己,再拿「用數之用」當作生物的時節;地必須成雙成對才能生育,所以拿體數之用裡的陽去乘陰,用它當作生物的數目。
天數三,故六六而又六之。是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地數兩,故十二而十二之,是以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乾用九,故三其八為二十四,而九之亦二百一十六。兩其八為十六,而九之亦百四十有四。坤用六,故三其十二為三十六,而六之亦二百一十六。兩其十二為二十四,而六之亦百四十有四也。坤以十二之三,十六之四,六之一與半為乾之餘分,則乾得二百五十二,坤得一百八也。
天數取三,所以六乘六之後再乘六,得二百一十六,這就是《繫辭》所說乾的策數二百一十六;地數取二,所以十二乘十二,得一百四十四,這就是坤的策數一百四十四。乾用九,所以八的三倍是二十四,再乘九也是二百一十六;八的兩倍是十六,再乘九也是一百四十四。坤用六,所以十二的三倍是三十六,再乘六也是二百一十六;十二的兩倍是二十四,再乘六也是一百四十四。若把坤這邊十二的三分、十六的四分、六的一份半都算作乾多出來的餘分,那麼乾就得二百五十二,坤就得一百零八。
體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於三百六十,何也?以乾、坤、離、坎之不用也。乾、坤、離、坎之不用,何也?乾、坤、離、坎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故萬物變易,而四者不變也。夫惟不變,是以能變也。用止於三百六十,而有三百六十六,何也?數之贏也。數之贏則何用也?乾全用也。乾坤不用,則離坎用半也。乾全用者何也?陽主贏也。乾坤不用者何也?獨陽不生,專陰不成也。離坎用半何也?離東坎西,當陰陽之半,為春秋晝夜之門也。
體數有三百八十四,動用的卻只到三百六十,為什麼?因為乾、坤、離、坎四卦存而不用。這四卦為什麼不用?正因為它們不用,才成全了那三百六十的用。所以萬物儘管變化不停,這四者始終不變;也正因為不變,它們才能使別的東西變。用數只到三百六十,實際一年卻有三百六十六日,又是為什麼?那是數目多出來的盈餘。這盈餘怎麼安置?由乾全數承擔。乾坤既然不用,那就讓離坎各用一半。為什麼由乾全用?因為陽主盈餘。為什麼乾坤不用?因為孤陽不能生、純陰不能成。為什麼離坎只用一半?因為離在東、坎在西,正當陰陽的分界處,是春秋兩分與晝夜交替的門戶。
或用乾,或用離坎,何也?主陽而言之,故用乾也。主贏分而言之,則陽侵陰,晝侵夜,故用離坎也。陽主贏,故乾全用也。陰主虛,故坤全不用也。陽侵陰,陰侵陽,故離坎用半也。是以天之南全見,而北全不見,東西各半見也。離坎陰陽之限也,故離當寅,坎當申,而數常逾之者,蓋陰陽之溢也。然用數不過乎寅,交數不過乎申也。(或離當卯,坎當酉。)
有時說用乾,有時說用離坎,這是怎麼回事?就陽這一面說,所以取乾;就盈餘那一分說,是陽侵入陰、晝侵入夜,所以取離坎。陽主盈,所以乾全用;陰主虛,所以坤全不用;陽侵陰、陰也侵陽,所以離坎各用一半。這落在天象上便是:南天全部可見,北天全部不可見,東西兩邊各見一半。離與坎是陰陽的界限,所以離當寅位、坎當申位;而實際的數常常越過這個界限,那是陰陽有所溢出的緣故。不過用數越不過寅,交數也越不過申。(一說離當卯位,坎當酉位。)
乾四十八,兌三十,離二十四,震十,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乾三十六,坤十二,離、兌、巽二十八,坎、艮、震二十。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為陰所克;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為所克之陽也。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陽主進,是以進之為三百六十日;陰主消,是以十二月消十二日也。陽四卦十二爻,八陽四陰,以三十六乘其陽,以二十四乘其陰,則三百八十四也。
八卦各自所配的數是:乾四十八,兌三十,離二十四,震十,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若單論陽策,則乾三十六,坤十二,離、兌、巽各二十八,坎、艮、震各二十。乾本有四十八,其中四分之一被陰克去;坤也本有四十八,其中四分之一就是被克過來的那份陽。所以乾實得三十六,坤實得十二。陽主前進,所以一路進上去成三百六十日;陰主消減,所以十二個朔望月比一年少去十二日。屬陽的四卦共十二爻,其中八個陽爻、四個陰爻,拿三十六去乘陽爻,拿二十四去乘陰爻,二百八十八加九十六,恰好是三百八十四。
圓者,星也,曆紀之數,其肇於此乎?方者,土也,畫州井地之法,其仿於此乎?蓋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敘之而作《範》也。圓數有一,方數有二,奇偶之義也。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圓的一邊屬星象,曆法紀年的數目,大概就發端於此吧?方的一邊屬土地,劃分九州、經營井田的辦法,大概就仿效於此吧?說到底,圓的是《河圖》之數,方的是《洛書》之文。所以伏羲、文王依著它造出《易》,大禹、箕子依著它排出《洪範》。圓數的根本是一,方數的根本是二,這就是奇與偶的分別;六不過是一的六倍,仍歸於一,十二不過是二的六倍,仍歸於二。
圓者徑一圍三,重之則六。方者徑一圍四,重之則八也。天圓而地方。圓者之數起一而積六,方者之數起一而積八。變之則起四而積十二也。六者常以六變,八者常以八變,而十二者亦以八變,自然之道也。八者,天地之體也;六者,天之用也;十二者,地之用也。天變方為圓,而常存其一;地分一為四,而常執其方。天變其體,而不變其用也;地變其用,而不變其體也。六者,並其一而為七;十二者,並其四而為十六也。陽主進,故天並其七而為七;陰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於十二也。是陽常存一,而陰常晦一也。故天地之體止於八,而天之用極於七,地之用止於十二也。
圓形直徑為一時周長為三,加倍便是六;方形直徑為一時周長為四,加倍便是八。天是圓的,地是方的。所以圓的數從一起而積成六,方的數從一起而積成八;若再變一層,就從四起而積成十二。六總是按六來變,八總是按八來變,而十二也按八來變,這都是自然而然的道理。八,是天地共有的「體」;六,是天的「用」;十二,是地的「用」。天把方變成圓,而始終保留那個「一」;地把一分成四,而始終守住那個方。天變的是它的體,不變的是它的用;地變的是它的用,不變的是它的體。六加上它的一便是七,十二加上它的四便是十六。陽主前進,所以天把那一份並進去而成七;陰主後退,所以地把那四份去掉而止於十二。可見陽總是把「一」保存著,陰總是把「一」隱晦掉。所以天地之體到八為止,而天之用極於七,地之用止於十二。
圓者裁方以為用,故一變四。四去其一,則三也。三變九,九去其三,則六也。方者引圓以為體,故一變三,並之四也。四變十二,並之十六也。故用數成於三而極於六,體數成於四而極於十六也。是以圓者徑一而圍三,起一而積六;方者分一而為四,分四而為十六,皆自然之道也。
圓是裁削方而取來作用的,所以一變成四;四去掉其中一份,剩三。三再變成九,九去掉其中三份,剩六。方是牽引圓而取來作體的,所以一變成三,把本身並進去便是四;四變成十二,把本身並進去便是十六。因此用數成於三而極於六,體數成於四而極於十六。所以圓的直徑一而周長三,從一起而積成六;方的一分為四,四再分為十六——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道理。
圓者一變則生六,去一則五也;二變則生十二,去二則十也;三變則生十八,去三則十五也;四變則二十四,去四則二十也;五變則三十,去五則二十五也;六變則三十六,去六則三十也。是以存之則六六,去之則五五也。五則四而存一也,四則三而存一也,三則二而存一也,二則一而存一也。故一生二,去一則一也;二生三,去一則二也;三生四,去一則三也;四生五,去一則四也。是故二以一為本,三以二為本,四以三為本,五以四為本,六以五為本。(更思之。)
圓數變一次生出六,去掉一份剩五;變兩次生出十二,去掉兩份剩十;變三次生出十八,去掉三份剩十五;變四次是二十四,去掉四份剩二十;變五次是三十,去掉五份剩二十五;變六次是三十六,去掉六份剩三十。所以保留著算便是六六三十六,去掉之後算便是五五二十五。同樣地,五就是四再存一個一,四就是三再存一個一,三就是二再存一個一,二就是一再存一個一。所以一生二,去掉那一份仍是一;二生三,去掉一份是二;三生四,去掉一份是三;四生五,去掉一份是四。由此可見:二以一為本,三以二為本,四以三為本,五以四為本,六以五為本。(此處還須再加體味。)
方者一變而為四,四生八,並四而為十二;八生十二,並八而為二十;十二生十六,並十二而為二十八;十六生二十,並十六而為三十六也。一生三,並而為四也;十二生二十,並而為三十二也;二十八生三十六,並而為六十四也。(更思之。)
方數變一次成為四;四生八,把原來的四並進去便是十二;八生十二,把原來的八並進去便是二十;十二生十六,把原來的十二並進去便是二十八;十六生二十,把原來的十六並進去便是三十六。再看總合:一生三,兩數相併為四;十二生二十,兩數相併為三十二;二十八生三十六,兩數相併正是六十四卦之數。(此處還須再加體味。)
一役二以生三,三去其一則二也。三生九,九去其一則八也,去其三則六也。故一役三,三復役二也;三役九,九復役八與六也。是以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也。三並一則為四,九並三則為十二,十二又並四則為十六。故四以一為本,三為用。十二以三為本,九為用。十六以四為本,十二為用。(更思之。)
一驅使二而生出三,三減去那個一便回到二。三生九,九減去一便是八,減去三便是六。所以一驅使三,三又轉過來驅使二;三驅使九,九又轉過來驅使八和六。因此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三加上一便是四,九加上三便是十二,十二再加上四便是十六。可見四以一為本、以三為用,十二以三為本、以九為用,十六以四為本、以十二為用。(此處還須再加體味。)
裁方而為圓,天之所以運行;分大而為小,地之所以生化。故天用六變,地用四變也。一八為九,裁為七,八裁為六,十六裁為十二,二十四裁為十八,三十二裁為二十四,四十裁為三十,四十八裁為三十六,五十六裁為四十二,六十四裁為四十八也。一分為四,八分為三十二,十六分為六十四,以至九十六分為三百八十四也。
裁削方形而成圓形,這是天所以能運行不息的道理;把大的分成小的,這是地所以能生育化育的道理。所以天走六變,地走四變。裁削是按四分去一的比例來的:一加八為九,裁去四分之一餘七;八裁為六,十六裁為十二,二十四裁為十八,三十二裁為二十四,四十裁為三十,四十八裁為三十六,五十六裁為四十二,六十四裁為四十八。分割則是按四倍來的:一分為四,八分為三十二,十六分為六十四,一路推到九十六分為三百八十四——正是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數。
一生六,六生十二,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二十四生三十,三十生三十六。引而伸之,六十變而生三百六十矣。此運行之數也。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此生物之數也。故乾之陽策三十六,兌離巽之陽策二十八,震坎艮之陽策二十,坤之陽策十二也。
一生六,六生十二,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二十四生三十,三十生三十六;照這個六六遞加的路數牽引伸展下去,走滿六十變便生出三百六十,這是「運行之數」。另一路是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每次遞加八,這是「生物之數」。所以照這條路數配八卦的陽策:乾是三十六,兌、離、巽各是二十八,震、坎、艮各是二十,坤是十二。
圓者六變,六六而進之,故六十變而三百六十矣。方者八變,故八八而成六十四矣。陽主進,是以進之為六十也。六變而成三十六矣,八變而成六十四矣,十二變而成三百六十四矣。六六而變之,八八六十四變,而成三百八十四矣。八八而變之,七七四十九變,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圓走六變,按六個六遞進,所以六十變而成三百六十;方走八變,所以八八相乘而成六十四。陽主前進,因此一路進到六十。再算:六變而成三十六,八變而成六十四,十二變而成三百六十四(底本如此,疑當作三百六十)。以六六為一節去變,八八六十四變,便成三百八十四;以八八為一節去變,七七四十九變,同樣成三百八十四——兩條路走到底,都歸到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上。
蓍德圓,以況天之數,故七七四十九也。五十者存一而言之也。卦德方,以況地之數,故八八六十四也。六十者,去四而言之也。蓍者,用數也;卦者,體數也。用以體為基,故存一也;體以用為本,故去四也。圓者本一,方者本四,故蓍存一而卦去四也。蓍之用數七,並其餘分,亦存一之義也;掛其一,亦去一之義也。
蓍草的德性是圓的,用來比況天數,所以取七七四十九;說大衍之數五十,是把那個存而不用的一算進去講的。卦的德性是方的,用來比況地數,所以取八八六十四;說六十,是把乾坤離坎四卦去掉講的。蓍屬用數,卦屬體數:用要以體為根基,所以留一個不用;體要以用為根本,所以去掉四個。圓以一為本,方以四為本,因此蓍留一而卦去四。蓍的用數取七,把餘分並進去算,也是「存一」的意思;起卦時先掛出一根不用,也是「去一」的意思。
蓍數不以六而以七,何也?並其餘分也。去其餘分則六,故策數三十六也。是以五十者,六十四卦閏歲之策也。其用四十有九,六十四卦一歲之策也。歸奇掛一,猶一歲之閏也。卦直去四者,何也?天變而地效之。是以蓍去一,則卦去四也。
蓍數為什麼取七而不取六?因為把餘出來的那一分並了進去。若把餘分去掉便是六,所以一爻的策數是六六三十六。正因如此,五十這個數,是六十四卦配閏年的策數;實際用四十九,是六十四卦配平年的策數;揲蓍時把零頭歸攏、先掛出一根,就好比一年裡安一個閏月。卦這邊為什麼徑直去掉四個?因為天先變而地跟著效法:蓍去掉一,卦就相應去掉四。
蓍之用數,掛一以象三。其餘四十八,則一卦之策也。四其十二為四十八也。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以當乾之三十六陽爻也。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以當兌離之二十八陽爻也。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以當坤之二十四陰爻也。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以當艮坎之二十四爻,並上卦之八陰,為三十二爻也。是故七九為陽,六八為陰也。
蓍的用數四十九,先掛出一根以象天地人三才,剩下的四十八,正是一卦的策數——四乘十二便是四十八。十二里去掉三而用九:四乘三得十二,是去掉的策;四乘九得三十六,是用上的策,恰好抵得乾卦的三十六陽爻。十二里去掉五而用七:四乘五得二十,是去掉的策;四乘七得二十八,是用上的策,抵得兌、離的二十八陽爻。十二里去掉六而用六:四乘六得二十四,去掉二十四,用上也是二十四,抵得坤卦的二十四陰爻。十二里去掉四而用八:四乘四得十六,是去掉的策;四乘八得三十二,是用上的策,抵得艮、坎的二十四爻,再加上卦的八個陰爻,共三十二爻。所以七與九歸陽,六與八歸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