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极经世书 · 第 36 卷
观物篇六十一
太阳之体数十,太阴之体数十二;少阳之体数十,少阴之体数十二;少刚之体数十,少柔之体数十二;太刚之体数十,太柔之体数十二。进太阳、少阳、太刚、少刚之体数,退太阴、少阴、太柔、少柔之体数,是谓太阳、少阳、太刚、少刚之用数;进太阴、少阴、太柔、少柔之体数,退太阳、少阳、太刚、少刚之体数,是谓太阴、少阴、太柔、少柔之用数。
太阳的「体数」是十,太阴的体数是十二;少阳的体数是十,少阴的体数是十二;少刚的体数是十,少柔的体数是十二;太刚的体数是十,太柔的体数是十二。这里太阳、太阴、少阳、少阴是天的四象,配日、月、星、辰;太刚、太柔、少刚、少柔是地的四象,配火、水、石、土。凡属阳、属刚的一律取十,取的是十天干之数;凡属阴、属柔的一律取十二,取的是十二地支之数。把太阳、少阳、太刚、少刚这四者的体数进上来,再把太阴、少阴、太柔、少柔四者的体数退出去,所得就叫太阳、少阳、太刚、少刚的「用数」;反过来,把太阴、少阴、太柔、少柔四者的体数进上来,把太阳、少阳、太刚、少刚四者的体数退出去,所得就叫太阴、少阴、太柔、少柔的「用数」。
太阳、少阳、太刚、少刚之体数一百六十,太阴、少阴、太柔、少柔之体数一百九十二,太阳、少阳、太刚、少刚之用数一百一十二,太阴、少阴、太柔、少柔之用数一百五十二。以太阳、少阳、太刚、少刚之用数,唱太阴、少阴、太柔、少柔之用数,是谓日月星辰之变数;以太阴、少阴、太柔、少柔之用数,和太阳、少阳、太刚、少刚之用数,是谓水火土石之化数。日月星辰之变数一万七千二十四,谓之动数;水火土石之化数一万七千二十四,谓之植数。再唱和日月星辰水火土石之变化通数二万八千九百八十一万六千五百七十六,谓之动植通数。
太阳、少阳、太刚、少刚的体数合计一百六十,太阴、少阴、太柔、少柔的体数合计一百九十二,太阳、少阳、太刚、少刚的用数是一百一十二,太阴、少阴、太柔、少柔的用数是一百五十二。算法是这样:属阳属刚的四者各得十,相加为四十,再以四乘之得一百六十;属阴属柔的四者各得十二,相加为四十八,以四乘之得一百九十二;一百六十减去阴的四十八,剩一百一十二;一百九十二减去阳的四十,剩一百五十二。用太阳、少阳、太刚、少刚的用数去「唱」(先发)太阴、少阴、太柔、少柔的用数,即一百一十二乘一百五十二,这就是日月星辰的「变数」;用太阴、少阴、太柔、少柔的用数去「和」(应答)太阳、少阳、太刚、少刚的用数,仍是这两数相乘,这就是水火土石的「化数」。日月星辰的变数是一万七千零二十四,称为「动数」,是动物一类的总数;水火土石的化数也是一万七千零二十四,称为「植数」,是植物一类的总数。再把日月星辰与水火土石的变数、化数彼此唱和相乘,一万七千零二十四自乘,得二万八千九百八十一万六千五百七十六,称为「动植通数」。
日月星辰者,变乎暑寒昼夜者也。水火土石者,化乎雨风露雷者也。暑寒昼夜者,变乎性情形体者也;雨风露雷者,化乎走飞草木者也。暑变飞走草木之性,寒变飞走草木之情,昼变飞走草木之形,夜变飞走草木之体。雨化性情形体之走,风化性情形体之飞,露化性情形体之草,雷化性情形体之木。性情形体者,本乎天者也;飞走草木者,本乎地者也。本乎天者,分阴分阳之谓也;本乎地者,分柔分刚之谓也。夫分阴分阳分柔分刚者,天地万物之谓也。备天地万物者,人之谓也。
天上的日、月、星、辰,向下变出暑、寒、昼、夜:日生暑,月生寒,星生昼,辰生夜。地上的水、火、土、石,向下化出雨、风、露、雷:水成雨,火成风,土成露,石成雷。暑寒昼夜再往下变,变出万物的「性、情、形、体」;雨风露雷再往下化,化出「走、飞、草、木」四类生物。分开说:暑变出飞禽走兽草木的「性」,寒变出它们的「情」,昼变出它们的「形」,夜变出它们的「体」;雨化生带着性情形体的走兽,风化生飞禽,露化生百草,雷化生林木。性、情、形、体这一系,根子在天;飞、走、草、木这一系,根子在地。根子在天的,讲的是分阴分阳;根子在地的,讲的是分柔分刚。所谓分阴分阳、分柔分刚,说的就是天地万物;而能把天地万物统统具备于一身的,说的就是人。
观物篇六十二
有日日之物者也,有日月之物者也,有日星之物者也,有日辰之物者也。有月日之物者也,有月月之物者也,有月星之物者也,有月辰之物者也。有星日之物者也,有星月之物者也,有星星之物者也,有星辰之物者也。有辰日之物者也,有辰月之物者也,有辰星之物者也,有辰辰之物者也。
万物之中,有「日日」之物,有「日月」之物,有「日星」之物,有「日辰」之物;有「月日」之物,有「月月」之物,有「月星」之物,有「月辰」之物;有「星日」之物,有「星月」之物,有「星星」之物,有「星辰」之物;有「辰日」之物,有「辰月」之物,有「辰星」之物,有「辰辰」之物。这是拿天的四象日、月、星、辰两两相配:前一字为主、为体,后一字为客、为用,一共排出十六格,用来把天下的物类全部收摄进去。
日日物者,飞飞也;日月物者,飞走也;日星物者,飞木也;日辰物者,飞草也。月日物者,走飞也;月月物者,走走也;月星物者,走木也;月辰物者,走草也。星日物者,木飞也;星月物者,木走也;星星物者,木木也;星辰物者,木草也。辰日物者,草飞也;辰月物者,草走也;辰星物者,草木也;辰辰物者,草草也。
这十六格各自对应的是:「日日」之物就是飞中之飞,「日月」之物是飞中之走,「日星」之物是飞中之木,「日辰」之物是飞中之草;「月日」之物是走中之飞,「月月」之物是走中之走,「月星」之物是走中之木,「月辰」之物是走中之草;「星日」之物是木中之飞,「星月」之物是木中之走,「星星」之物是木中之木,「星辰」之物是木中之草;「辰日」之物是草中之飞,「辰月」之物是草中之走,「辰星」之物是草中之木,「辰辰」之物是草中之草。这一层的依据是:日配飞禽,月配走兽,星配林木,辰配百草,所以天上四象两两相配之后,落到地上便一一坐实为飞、走、草、木四类生物。
有皇皇之民者也,有皇帝之民者也,有皇王之民者也,有皇伯之民者也。有帝皇之民者也,有帝帝之民者也,有帝王之民者也,有帝伯之民者也。有王皇之民者也,有王帝之民者也,有王王之民者也,有王伯之民者也。有伯皇之民者也,有伯帝之民者也,有伯王之民者也,有伯伯之民者也。
人这一边也照样排开:有「皇皇」之民,有「皇帝」之民,有「皇王」之民,有「皇伯」之民;有「帝皇」之民,有「帝帝」之民,有「帝王」之民,有「帝伯」之民;有「王皇」之民,有「王帝」之民,有「王王」之民,有「王伯」之民;有「伯皇」之民,有「伯帝」之民,有「伯王」之民,有「伯伯」之民。这是拿人事的四等皇、帝、王、伯两两相配,同前面用日月星辰配出十六类物一样,也排出十六格,用来把天下的人分尽。
皇皇民者,士士也;皇帝民者,士农也;皇王民者,士工也;皇伯民者,士商也。帝皇民者,农士也;帝帝民者,农农也;帝王民者,农工也;帝伯民者,农商也。王皇民者,工士也;王帝民者,工农也;王王民者,工工也;王伯民者,工商也。伯皇民者,商士也;伯帝民者,商农也;伯王民者,商工也;伯伯民者,商商也。
这十六格所对应的是四民:「皇皇」之民就是士中之士,「皇帝」之民是士中之农,「皇王」之民是士中之工,「皇伯」之民是士中之商;「帝皇」之民是农中之士,「帝帝」之民是农中之农,「帝王」之民是农中之工,「帝伯」之民是农中之商;「王皇」之民是工中之士,「王帝」之民是工中之农,「王王」之民是工中之工,「王伯」之民是工中之商;「伯皇」之民是商中之士,「伯帝」之民是商中之农,「伯王」之民是商中之工,「伯伯」之民是商中之商。这一层的配当是:皇配士,帝配农,王配工,伯配商——治道由高到低,民业也由士到商依次相当。
飞飞物者,性性也;飞走物者,性情也;飞木物者,性形也;飞草物者,性体也。走飞物者,情性也;走走物者,情情也;走木物者,情形也;走草物者,情体也。木飞物者,形性也;木走物者,形情也;木木物者,形形也;木草物者,形体也。草飞物者,体性也;草走物者,体情也;草木物者,体形也;草草物者,体体也。
再往里追一层,飞走草木又各自对应性情形体:飞配「性」,走配「情」,木配「形」,草配「体」。于是飞中之飞的物,就是性中之性;飞中之走的物,是性中之情;飞中之木的物,是性中之形;飞中之草的物,是性中之体。走中之飞的物,是情中之性;走中之走的物,是情中之情;走中之木的物,是情中之形;走中之草的物,是情中之体。木中之飞的物,是形中之性;木中之走的物,是形中之情;木中之木的物,是形中之形;木中之草的物,是形中之体。草中之飞的物,是体中之性;草中之走的物,是体中之情;草中之木的物,是体中之形;草中之草的物,是体中之体。
士士民者,仁仁也;士农民者,仁礼也;士工民者,仁义也;士商民者,仁智也。农士民者,礼仁也;农农民者,礼礼也;农工民者,礼义也;农商民者,礼智也。工士民者,义仁也;工农民者,义礼也;工工民者,义义也;工商民者,义智也。商士民者,智仁也;商农民者,智礼也;商工民者,智义也;商商民者,智智也。
四民再往里追一层,则各自对应四德:士配「仁」,农配「礼」,工配「义」,商配「智」。于是士中之士的民,就是仁中之仁;士中之农的民,是仁中之礼;士中之工的民,是仁中之义;士中之商的民,是仁中之智。农中之士的民,是礼中之仁;农中之农的民,是礼中之礼;农中之工的民,是礼中之义;农中之商的民,是礼中之智。工中之士的民,是义中之仁;工中之农的民,是义中之礼;工中之工的民,是义中之义;工中之商的民,是义中之智。商中之士的民,是智中之仁;商中之农的民,是智中之礼;商中之工的民,是智中之义;商中之商的民,是智中之智。
飞飞之物一之一,飞走之物一之十,飞木之物一之百,飞草之物一之千。走飞之物十之一,走走之物十之十,走木之物十之百,走草之物十之千。木飞之物百之一,木走之物百之十,木木之物百之百,木草之物百之千。草飞之物千之一,草走之物千之十,草木之物千之百,草草之物千之千。
这十六类物还各有自己的位数:飞配一,走配十,木配百,草配千——越是灵动尊贵的位数越小,越是繁滋卑下的位数越大。于是飞中之飞的物是一之一,飞中之走的物是一之十,飞中之木的物是一之百,飞中之草的物是一之千;走中之飞的物是十之一,走中之走的物是十之十,走中之木的物是十之百,走中之草的物是十之千;木中之飞的物是百之一,木中之走的物是百之十,木中之木的物是百之百,木中之草的物是百之千;草中之飞的物是千之一,草中之走的物是千之十,草中之木的物是千之百,草中之草的物是千之千。
士士之民一之一,士农之民一之十,士工之民一之百,士商之民一之千。农士之民十之一,农农之民十之十,农工之民十之百,农商之民十之千。工士之民百之一,工农之民百之十,工工之民百之百,工商之民百之千。商士之民千之一,商农之民千之十,商工之民千之百,商商之民千之千。
四民的位数同样如此:士配一,农配十,工配百,商配千。于是士中之士的民是一之一,士中之农的民是一之十,士中之工的民是一之百,士中之商的民是一之千;农中之士的民是十之一,农中之农的民是十之十,农中之工的民是十之百,农中之商的民是十之千;工中之士的民是百之一,工中之农的民是百之十,工中之工的民是百之百,工中之商的民是百之千;商中之士的民是千之一,商中之农的民是千之十,商中之工的民是千之百,商中之商的民是千之千。
一一之飞当兆物,一十之飞当亿物,一百之飞当万物,一千之飞当千物。十一之走当亿物,十十之走当万物,十百之走当千物,十千之走当百物。百一之木当万物,百十之木当千物,百百之木当百物,百千之木当十物。千一之草当千物,千十之草当百物,千百之草当十物,千千之草当一物。
位数一定,各类物所抵得的分量也就定了,而且成反比:两个位数越大,所抵的物数越小,从兆、亿、万、千、百、十一路降到一,共七等。一之一的飞禽抵得上兆数之物,一之十的飞禽抵亿数之物,一之百的飞禽抵万数之物,一之千的飞禽抵千数之物;十之一的走兽抵亿数之物,十之十的走兽抵万数之物,十之百的走兽抵千数之物,十之千的走兽抵百数之物;百之一的林木抵万数之物,百之十的林木抵千数之物,百之百的林木抵百数之物,百之千的林木抵十数之物;千之一的百草抵千数之物,千之十的百草抵百数之物,千之百的百草抵十数之物,千之千的百草只抵得上一物。
一一之士当兆民,一十之士当亿民,一百之士当万民,一千之士当千民。十一之农当亿民,十十之农当万民,十百之农当千民,十千之农当百民。百一之工当万民,百十之工当千民,百百之工当百民,百千之工当十民。千一之商当千民,千十之商当百民,千百之商当十民,千千之商当一民。
人这边照同一张表递降:一之一的士抵得上兆数之民,一之十的士抵亿数之民,一之百的士抵万数之民,一之千的士抵千数之民;十之一的农抵亿数之民,十之十的农抵万数之民,十之百的农抵千数之民,十之千的农抵百数之民;百之一的工抵万数之民,百之十的工抵千数之民,百之百的工抵百数之民,百之千的工抵十数之民;千之一的商抵千数之民,千之十的商抵百数之民,千之百的商抵十数之民,千之千的商只抵得上一民。
为一一之物能当兆物者,非巨物而何?为一一之民能当兆民者,非巨民而何?为千千之物能分一物者,非细物而何?为千千之民能分一民者,非细民而何?固知物有大小,民有贤愚。移昊天生兆物之德而生兆民,则岂不谓至神者乎?移昊天养兆物之功而养兆民,则岂不谓至圣者乎?吾而今而后,知践形为大。非大圣大神之人,岂有不负于天地者乎?
身为一之一之物而能抵得上兆数之物的,不是最大的物又是什么?身为一之一之民而能抵得上兆数之民的,不是最大的人又是什么?身为千之千之物而只分得一物之分量的,不是最细微的物又是什么?身为千之千之民而只分得一民之分量的,不是最细微的人又是什么?由此可知:物有大小之别,人有贤愚之分。谁能把苍天生育亿兆万物的仁德挪过来生育亿兆之民,岂不就可以称作「至神」?谁能把苍天养育亿兆万物的功用挪过来养育亿兆之民,岂不就可以称作「至圣」?我从今往后才明白,《孟子·尽心上》所说的「践形」——把天所赋予的这副形体所含的本分完全实现出来——才是天下第一等的大事。不是大圣大神那样的人,哪一个不辜负天地呢?
夫所以谓之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也。非观之以心,而观之以理也。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焉,莫不有性焉,莫不有命焉。所以谓之理者,穷之而后可知也;所以谓之性者,尽之而后可知也;所以谓之命者,至之而后可知也。此三知者,天下之真知也,虽圣人无以过之也。而过之者,非所以谓之圣人也。
所谓「观物」,并不是用眼睛去看;不用眼睛去看,而是用心去看;也不止于用心去看,而是用「理」去看。天下的物,没有一样不含着「理」,没有一样不含着「性」,没有一样不含着「命」。所谓「理」,要一直推究到底才能知道;所谓「性」,要一直发挥到尽才能知道;所谓「命」,要一直抵达到那里才能知道——这正是《说卦》讲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这三样知,是天下真正的知,就算圣人也不能超出它去。若有谁自称超出了它,那就不配叫作圣人。
夫鉴之所以能为明者,谓其能不隐万物之形也。虽然鉴之能不隐万物之形,未若水之能一万物之形也。虽然水之能一万物之形,又未若圣人之能一万物之情也。圣人之所以能一万物之情者,谓其圣人之能反观也。所以谓之反观者,不以我观物也。不以我观物者,以物观物之谓也。既能以物观物,又安有我于其间哉?是知我亦人也,人亦我也,我与人皆物也。
镜子之所以称得上明,是因为它能把万物的形状照出来而不加掩藏。可是镜子虽能不掩藏万物之形,还比不上水能把万物之形一同映现、浑然为一;水虽能把万物之形合为一体,又比不上圣人能把万物之情合为一体。圣人之所以能合万物之情,是因为他能「反观」。所谓反观,就是不站在「我」的立场上去看物;不站在我的立场上去看物,也就是以物本身的立场去看物。既然能以物观物,那中间哪里还有一个「我」在呢?由此可知:我也是人,人也是我,我和别人同样都是物。
此所以能用天下之目为己之目,其目无所不观矣;用天下之耳为己之耳,其耳无所不听矣;用天下之口为己之口,其口无所不言矣;用天下之心为己之心,其心无所不谋矣。夫天下之观,其于见也不亦广乎?天下之听,其于闻也不亦远乎?天下之言,其于论也不亦高乎?天下之谋,其于乐也不亦大乎?夫其见至广,其闻至远,其论至高,其乐至大,能为至广至远至高至大之事,而中无一为焉,岂不谓至神至圣者乎?非惟吾谓之至神至圣,而天下亦谓之至神至圣。非惟一时之天下谓之至神至圣,而千万世之天下亦谓之至神至圣者乎?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已。
惟其如此,圣人才能把天下人的眼睛当作自己的眼睛,那眼睛就没有看不到的;把天下人的耳朵当作自己的耳朵,那耳朵就没有听不到的;把天下人的嘴当作自己的嘴,那嘴就没有说不出的;把天下人的心当作自己的心,那心就没有谋划不到的。用天下人一起看,所见不是极其广博吗?用天下人一起听,所闻不是极其辽远吗?用天下人一起说,所论不是极其高明吗?用天下人一起谋,其中的乐趣不是极其宏大吗?所见极广,所闻极远,所论极高,所乐极大,能做至广、至远、至高、至大的事,而自己心里却没有一件是刻意去做的,这岂不就可以称作「至神至圣」?不单是我称他至神至圣,全天下也称他至神至圣;不单是当世的天下称他至神至圣,千万世之后的天下同样称他至神至圣。至于比这更上一层的境界,那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了。
皇极经世书卷十三
观物外篇上
天数五,地数五,合而为十数之全也。天以一而变四,地以一而变四,四者有体也,而其一者无体也,是谓有无之极也。天之体数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地之体数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是故无体之一,以况自然也。不用之一,以况道也。用之者三,以况天地人也。
《易·系辞》以一、三、五、七、九为天数,共五个;以二、四、六、八、十为地数,也是五个:两者合起来,才凑成「十」这个完满之数。天由「一」变出四象,地也由「一」变出四象;变出来的四是有形体的,而那个作为本源的「一」自身没有形体,这就叫「有」与「无」的两极。天的「体数」是四而实际动用的只有三,留一个不用;地的体数也是四而实际动用的只有三,同样留一个不用。所以那个没有形体的「一」,用来比况「自然」;那个存而不用的「一」,用来比况「道」;实际动用的三,则用来比况天、地、人三才。
天有四时,一时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时三月,一月三十日也。四时,体数也;三月、三十日,用数也。体虽具四,而其一常不用也。故用者止于三而极于九也。体数常偶,故有四有十二;用数常奇,故有三有九。
就体数说,天有四时,一时该有四个月,一个月该有四十日;四乘四得十六,可是每一层都要减去其中的一份。所以实际上一时只有三个月,一个月只有三十日。四时是「体数」,三月与三十日是「用数」。体虽具备四份,其中总有一份常存而不用,所以用数只到三,推到极处也不过三三得九。体数总是偶数,因此有四、有十二;用数总是奇数,因此有三、有九。
大数不足而小数常盈者,何也?以其大者不可见,而小者可见也。故时止乎四,月止乎三,而日盈乎十也。是以人之支体有四,而指有十也。天见乎南,而潜乎北。极于六,而余于七。是以人知其前,昧其后,而略其左右也。
大的数总是不足,小的数却常常有余,这是为什么?因为大的看不见,小的看得见。所以时只到四,月只到三,而日却满到十。人身上也是这个样子:四肢只有四支,手指却有十根。天象在南方显现,在北方潜藏;南天可见的限度到六为止,加上余出来的一分便是七。人也是这样:知道自己眼前的事,对背后的事一片昏昧,对左右两边则只能粗略照顾。
天体数四而用三,地体数四而用三。天克地,地克天,而克者在地,犹昼之余分在夜也。是以天三而地四,天有三辰,地有四行也。然地之大,且见且隐,其余分之谓耶?
天的体数是四而动用其三,地的体数是四而动用其三。天克地、地克天,两边互克,可是被克的结果都落在地上,就像白昼多出来的零头要算到黑夜账上一样。所以说天取三而地取四:天的四象日、月、星、辰之中,辰是看不见的,可见的只有日、月、星三辰;地的四象水、火、土、石则四者俱全,所以称作四行。然而地这样广大,却时而显现时而隐没,这大概就是所谓「余分」吧。
体者八变,用者六变。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变而成八也;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变而成六十四也。故爻止于六,卦尽于八,策穷于三十六,而重卦极于六十四也。卦成于八,重于六十四,爻成于六,策穷于三十六,而重于三百八十四也。
体数走八变,用数走六变。所以八卦的卦象里,倒过来看仍是本卦的「不易」之卦有四个(乾、坤、坎、离),倒过来就变成另一卦的「反易」之卦有两对(震与艮、巽与兑),四加二共六个变化单位,由这六变而成八卦;六十四重卦的卦象里,不易之卦有八个,反易之卦有二十八对,八加二十八共三十六个变化单位,由这三十六变而成六十四卦。所以爻到六为止,卦到八为止,策数穷尽于三十六,而重卦推到极处是六十四。卦成于八,重之则为六十四;爻成于六,策穷于三十六,重之则为三百八十四爻。
天有二正,地有二正,而共用二变以成八卦也。天有四正,地有四正,而共用二十八变以成六十四卦也。是以小成之卦,正者四,变者二,共六卦也;大成之卦,正者八,变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也。乾、坤、离、坎为三十六卦之祖也,兑、震、巽、艮为二十八卦之祖也。
天有两个「正」卦(乾、离),地有两个正卦(坤、坎),此外共用两组反易之变,合起来成就八卦。放到六十四卦上,天有四个正卦,地有四个正卦,此外共用二十八组反易之变,合起来成就六十四卦。所以小成的八卦里,正而不变的有四个,反易而变的有两对,共六卦;大成的六十四卦里,正而不变的有八个,反易而变的有二十八对,共三十六卦。乾、坤、离、坎是那三十六卦的祖宗,兑、震、巽、艮则是那二十八对变卦的祖宗。
卦之正变共三十六,而爻有二百一十六,则用数之策也。三十六去四,则三十二也。又去四,则二十八也。又去四,则二十四也。故卦数三十二位,去四而言之也;天数二十八位,去八而言之也;地数二十四位,去十二而言之也。四者,乾、坤、离、坎也;八者,并颐、中孚、大小过也;十二者,并兑、震、泰、既济也。
卦的正卦与变卦合共三十六,每卦六爻,三十六乘六得二百一十六爻,这正是乾之策二百一十六,也就是「用数」之策。三十六减去四得三十二,再减四得二十八,再减四得二十四。所以说卦数是三十二位,那是从三十六里去掉四个而言的;天数是二十八位,是去掉八个而言的;地数是二十四位,是去掉十二个而言的。所去的四个,指乾、坤、离、坎;所去的八个,是在这四卦之外再加上颐、中孚、大过、小过;所去的十二个,又在这八卦之外再加上兑、震、泰、既济(连同它们的反对之卦)。
乾七子,兑六子,离五子,震四子,巽三子,坎二子,艮一子,坤全阴,故无子。乾七子,坤六子,兑五子,艮四子,离三子,坎二子,震一子,巽阴刚,故无子。乾坤七变,是以昼夜之极不过七分也;兑艮六变,是以月止于六,共为十二也;离坎五变,是以日止于五,共为十也。震巽四变,是以体止于四,共为八也。
按先天八卦乾、兑、离、震、巽、坎、艮、坤的次序数下来,排在首位的乾能生七个「子」,兑能生六个,离五个,震四个,巽三个,坎两个,艮一个,坤是纯阴又居末位,所以一个也生不出。换一种排法,把八卦按乾坤、兑艮、离坎、震巽两两成偶来数,则乾七子,坤六子,兑五子,艮四子,离三子,坎两子,震一子,巽是阴居二阳之下的刚中之阴而居末,所以无子。乾坤这一对变到七,所以昼夜长短的极限不过七分;兑艮这一对变到六,所以月只到六,两边相合便是十二个月;离坎这一对变到五,所以日只到五,两边相合便是十日(十天干);震巽这一对变到四,所以体只到四,两边相合便是八(八卦)。
日有八位而用止于七,去乾而言之也;月有八位而用止于六,去兑而言之也;星有八位而用止于五,去离而言之也;辰有八位而用止于四,去震而言之也;日有八位而数止于七,去泰而言之也;月自兑起者,月不能及日之数也,故十二月常余十二日也。
日本来占八位而实际动用只到七,那是把乾这一位除去不算;月本来占八位而动用只到六,是把兑这一位除去不算;星本来占八位而动用只到五,是把离这一位除去不算;辰本来占八位而动用只到四,是把震这一位除去不算;日占八位而所配之数只到七,则是把泰这一卦除去不算。至于月要从兑起算,是因为月行之数赶不上日行之数,所以十二个朔望月比一岁的日数常常短少,要多出十二日来补足。
乾阳中阳,不可变,故一年止举十二月也;震阴中阴,不可变,故一日十二时,不可见也。兑阳中阴,离阴中阳,皆可变,故日月之数可分也。是以阴数以十二起,阳数以三十起,而常存二六也。
乾是阳中之阳,纯而不杂,无从再变,所以一年只举得出十二个月;震是阴中之阴,也无从再变,所以一日十二时之数只能推算而看不见形迹。兑是阳中含阴,离是阴中含阳,两者都可以再变,所以日、月之数才分得开。因此阴数从十二起算(十二辰、十二月),阳数从三十起算(一月三十日),而两者之中总保留着「二」与「六」这两个基数。
举年见月,举月见日,举日见时,阳统阴也。是天四变,含地四变。日之变,含月与星辰之变也。是以一卦含四卦也。日一位,月一位,星一位,辰一位。日有四位,月有四位,星有四位,辰有四位。四四十有六位,尽此一变,而日月之数穷矣。
提起年就能见到月,提起月就能见到日,提起日就能见到时,这是阳统摄阴的缘故。于是天的四变里就包含着地的四变,日的变化里就包含着月与星辰的变化,所以一卦之中含着四卦。日占一位,月占一位,星占一位,辰占一位;而日又各有四位,月各有四位,星各有四位,辰各有四位,四乘四共十六位。把这十六位走完一轮,日月的数目也就穷尽了。
天有四变,地有四变。变有长也,有消也。十有六变而天地之数穷矣。日起于一,月起于二,星起于三,辰起于四。衍而伸之,阳数常六,阴数常二。十有二变,而大小之运穷矣。
天有四变,地有四变,每一变里又有增长的一面、消退的一面;四乘四共十六变,天地之数就穷尽了。日从一起算,月从二起算,星从三起算,辰从四起算;把它们推衍伸展开去,属阳的数总是六,属阴的数总是二。这样走满十二变,大运与小运之数也就穷尽了。
三百六十变为十二万九千六百,十二万九千六百变为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变为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以三百六十为时,以十二万九千六百为日,以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为月,以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为年,则大小运之数立矣。
三百六十自乘,变成十二万九千六百;十二万九千六百自乘,变成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再自乘,变成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每一层都是上一层自乘一次,逐层翻上去(邵雍所用的「兆」是「亿亿」,即万万亿)。然后拿三百六十当作「时」,拿十二万九千六百当作「日」,拿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当作「月」,拿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当作「年」,大运、小运的数目就立起来了。
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分而为十二,前六限为长,后六限为消,以当一年十二月之数,而进退三百六十日矣。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分而为三十,以当一月三十日之数,随大运之消长,而进退六十日矣。十二万九千六百,分而为十二,以当一日十二时之数,而进退六日矣。三百六十以当一时之数,随小运之进退,以当昼夜之时也。
把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这个「年」数分作十二段,前六段属增长,后六段属消退,用来对应一年十二个月,其间进退三百六十日。把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这个「月」数分作三十份,用来对应一月三十日,随着大运的消长,其间进退六十日。把十二万九千六百这个「日」数分作十二份,用来对应一日十二时,其间进退六日。三百六十则用来对应一时之数,随着小运的进退,正好当昼夜的时刻。
十六变之数,去其交数,取其用数,得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分为十二,前六限为长,后六限为消,每限得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每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衍开一分,进六十日也。六限开六分,进三百六十日也。犹有余分之一,故开七分,进三百六十日也。其退亦若是矣。
十六变所得的总数,去掉属于交界不用的「交数」,只取实际动用的「用数」,便得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把它分作十二段,前六段为增长,后六段为消退,每一段得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每一个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推衍开来算作一分,进六十日。六段开出六分,就进三百六十日。此外还剩着余分的一份,所以要开到七分,仍以三百六十日计。消退的一边,算法也照这个样子。
十二万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数也;取其七者,用数也。用数三而成于六,加余分,故有七也。七之得九万七百二十年,半之得四万五千三百六十年,以进六日也。日有昼夜,数有朓肭,以成十有二日也。每三千六百年进一日,凡四万三千二百年,进十有二日也。余二千一百六十年,进余分之六,合交数之二千一百六十年,共进十有二分,以为闰也。故小运之变,凡六十而成三百六十六日也。
十二万九千六百这个数,去掉的十分之三是「交数」,取用的十分之七是「用数」。用数本来成于三、足于六,再加上余出的一分,所以是七。取它的十分之七,得九万零七百二十年;折半,得四万五千三百六十年,用来进六日。日既分昼夜,月行又有「朓」「肭」的盈缩(月末在东方早见叫肭,月初在西方迟见叫朓),两边合起来便成十二日。照三千六百年进一日算,四万三千二百年正好进十二日。剩下的二千一百六十年,进余分之六;再合上交数那边的二千一百六十年,共进十二分,就用它来置闰。所以小运的变化,走满六十便凑成三百六十六日一年之数。
天统乎体,故八变而终于十六。地分乎用,故六变而终于十二。天起于一,而终于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地起于十二,而终于二百四秭六千九百八十万七千三百八十一垓五千四百九十一万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万亿也。
天以「体」为统属,所以走八变而终结于十六;地以「用」为分派,所以走六变而终结于十二。天从一起算,一路推到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为止;地从十二起算,一路推到二百四秭六千九百八十万七千三百八十一垓五千四百九十一万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万亿为止。这两个大数就是天数与地数各自推衍到尽头的界限。
乾为一,乾之五爻分而为大有,以当三百六十之数也;乾之四爻分而为小畜,以当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乾之三爻分而为履,以当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之数也;乾之二爻分而为同人,以当二万八千一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之数也;乾之初爻分而为姤,以当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之数也。是谓分数也,分大为小,皆自上而下,故以阳数当之。(如一分为十二,十二分为三百六十也。)
乾卦六爻纯阳,取作「一」。乾的第五爻由阳分而为阴,成大有卦,用来当三百六十这个数;第四爻再分,成小畜卦,用来当十二万九千六百这个数;第三爻再分,成履卦,用来当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万这个数;第二爻再分,成同人卦,用来当二万八千一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亿这个数(底本此处作「一百一十一兆」,与前文的「二百一十一兆」不同,当是传写小异);初爻再分,成姤卦,用来当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这个数。这一路叫作「分数」:把大的分成小的,都是自上而下逐爻剥落,所以拿阳数去配它。(例如一分为十二,十二再分为三百六十。)
一生二为夬,当十二之数也;二生四为大壮,当四千三百二十之数也;四生八为泰,当五万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之数也;八生十六为临,当九百四十三千六百九十九万六千九百一十五亿二千万之数也;十六生三十二为复,当二千六百五十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万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万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万亿之数也;三十二生六十四为坤,当无极之数也。是谓长数也。长小为大,皆自下而上,故以阴数当之。
反过来,从坤一边自下而上地长:一生二,成夬卦,当十二这个数;二生四,成大壮卦,当四千三百二十这个数;四生八,成泰卦,当五万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这个数;八生十六,成临卦,当九百四十三千六百九十九万六千九百一十五亿二千万这个数;十六生三十二,成复卦,当二千六百五十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万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万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万亿这个数;三十二生六十四,成坤卦,那就当「无极」之数,大到无从计量了。这一路叫作「长数」:把小的长成大的,都是自下而上逐爻生起,所以拿阴数去配它。
天自临以上,地自师以上,运数也。天自同人以下,地自遁以下,年数也。运数则在天者也,年数则在地者也。天自贲以上,地自艮以上,用数也。天自明夷以下,地自否以下,交数也。天自震以上,地自晋以上,有数也。天自益以下,地自豫以下,无数也。
在这张卦数图上,天的一边从临卦往上、地的一边从师卦往上,属「运数」;天的一边从同人卦往下、地的一边从遁卦往下,属「年数」。运数是归天管的,年数是归地管的。天从贲卦往上、地从艮卦往上,属实际动用的「用数」;天从明夷卦往下、地从否卦往下,属交界不用的「交数」。天从震卦往上、地从晋卦往上,属「有数」,尚可计量;天从益卦往下、地从豫卦往下,属「无数」,已经算不出了。
天之有数,起乾而止震,余入于无者,天辰不见也。地去一而起十二者也,地火常潜也。故天以体为基,而常隐其基;地以用为本,而常藏其用也。一时止于三月,一月止于三十日,皆去其辰数也。是以八八之卦六十四,而不变者八,可变者七,七八五十六,其义亦由此矣。
天这一边可以计量的数,从乾卦起、到震卦止,其余的都落进「无」里去了,这正对应着天的四象中「辰」看不见。地这一边则去掉「一」而从十二起算,这对应着地的四体中「火」常常潜伏不露。所以天以体为根基,却总把根基隐起来;地以用为根本,却总把用藏起来。一时只有三个月,一个月只有三十日,都是因为把「辰」那一份数扣掉了。所以八八相重的六十四卦里,倒过来不变的有八个,可变的是其余七组,七乘八得五十六,道理也是从这里来的。
有地然后有二,有二然后有昼夜。二三以变,错综而成,故《易》以二为生数,以十二而起,而一非数也。非数而数,以之成也。天行不息,未尝有昼夜。人居地上,以为昼夜。故以地上之数为人之用也。
先有了地,才有「二」这个数;有了二,才有昼与夜的分别。二与三互相变化、彼此错综,于是万数生成,所以《易》拿「二」作生数,从十二起算,而「一」本身并不算作数。它虽不是数,一切数却都靠它生成。天体运行永不停息,本来无所谓昼夜;人住在地面上,才有了昼夜之分。所以《易》取地面上的数,作为人所使用的数。
阳爻,昼数也;阴爻,夜数也。天地相衔,阴阳相交,故昼夜相杂,刚柔相错。春夏阳多也,故昼数多夜数少;秋冬阴多也,故昼数少夜数多。
阳爻代表白昼之数,阴爻代表黑夜之数。天与地首尾相衔,阴与阳彼此交合,所以昼与夜互相夹杂,刚与柔互相交错。春夏两季阳气多,因此昼的份数多、夜的份数少;秋冬两季阴气多,因此昼的份数少、夜的份数多——一卦之中阴阳爻的多寡,正对应着一年之内昼夜的长短。
体数之策,三百八十四。去乾坤离坎之策,为用数三百六十。体数之用,二百七十。去乾与离坎之策,为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体数之用,二百七十。其一百五十六为阳,一百十四为阴。去离之策得一百五十二阳,一百一十二阴,为实用之数也。盖阳去离而用乾,阴去坤而用坎也。
体数的策数是三百八十四,即六十四卦各六爻之总数。除去乾、坤、离、坎四卦的二十四策,剩下三百六十,就是「用数」。体数之中实际动用的是二百七十;再除去乾与离、坎的策数,剩二百五十二,便是「用数之用」。这二百七十里,一百五十六属阳,一百一十四属阴;把离卦的策数去掉,得一百五十二阳、一百一十二阴,这才是真正实用之数。缘故是:阳一边舍离而用乾,阴一边舍坤而用坎。
是以天之阳策一百十二,去其阴也。地之阴策一百十二。阳策四十,去其南北之阳也。极南大暑,极北大寒,物不能生,是以去之也。其四十为天之余分耶?阳侵阴,昼侵夜,是以在地也。合之为一百五十二阳,一百十二阴也。阳去乾之策,阴去坎之策,得一百四十四阳,一百八阴,为用数之用也。阳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阴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三阳三阴,阴阳各半也。阳有余分之一,为三十六。合之为一百四十四阳,一百八阴也。故体数之用二百七十,而实用者二百六十四,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所以天的阳策是一百一十二,那是把其中的阴扣除之后的数;地的阴策也是一百一十二。另有四十策的阳,是把南北两极的阳去掉才剩下的:极南酷暑、极北严寒,都不能生物,所以要扣除。那四十策大约就是天多出来的「余分」吧?阳侵占阴、昼侵占夜,这多出来的部分便落在地上。两下合起来,共一百五十二阳、一百一十二阴。阳一边再去掉乾的策数,阴一边再去掉坎的策数,得一百四十四阳、一百零八阴,这就是「用数之用」。阳爻一爻三十六策,三倍是一百零八;阴爻一爻三十六策,三倍也是一百零八:三阳三阴,阴阳恰好各半。阳另有余分的一份,又是三十六,合起来便是一百四十四阳、一百零八阴。所以体数之用是二百七十,而实际用得上的是二百六十四,用数之用则是二百五十二。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乎三十六;爻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乎二百一十六也。六十四分而二百五十六,是以一卦去其初上之爻,亦二百五十六也。此生物之数也。故离坎为生物之主,以离四阳,坎四阴。故生物者必四也。阳一百一十二,阴一百一十二,去其离坎之爻,则二百一十六也。阴阳之四十,共为二百五十六也。是以八卦用六爻,乾坤主之也;六爻用四位,离坎主之也。故天之昏晓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中央生物也。
卦共六十四,实际动用的只有三十六;爻共三百八十四,实际动用的只有二百一十六。六十四卦每卦取四爻,得二百五十六;换个算法,每卦去掉初爻与上爻,剩四爻,同样是二百五十六——这就是「生物之数」。所以离、坎两卦是生物的主宰,因为离卦上下相重有四个阳爻,坎卦上下相重有四个阴爻,可见生物必以四为则。阳一百一十二、阴一百一十二,去掉离坎的爻,便剩二百一十六;阴阳两边各余的四十合起来,正是二百五十六。所以八卦各用六爻,由乾坤作主;六爻之中只用四位,由离坎作主。这道理落到实处便是:天在黄昏与破晓时不生物,正午才生物;地在极南极北不生物,中间地带才生物。
体数何为者也?生物者也。用数何为者也?运行者也。运行者,天也;生物者,地也。天以独运,故以用数自相乘,而以用数之用为生物之时也;地偶而生,故以体数之用阳乘阴,为生物之数也。
体数是干什么的?是用来生物的。用数是干什么的?是用来运行的。主运行的是天,主生物的是地。天独自运转,没有配偶,所以拿用数自己乘自己,再拿「用数之用」当作生物的时节;地必须成双成对才能生育,所以拿体数之用里的阳去乘阴,用它当作生物的数目。
天数三,故六六而又六之。是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地数两,故十二而十二之,是以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乾用九,故三其八为二十四,而九之亦二百一十六。两其八为十六,而九之亦百四十有四。坤用六,故三其十二为三十六,而六之亦二百一十六。两其十二为二十四,而六之亦百四十有四也。坤以十二之三,十六之四,六之一与半为乾之余分,则乾得二百五十二,坤得一百八也。
天数取三,所以六乘六之后再乘六,得二百一十六,这就是《系辞》所说乾的策数二百一十六;地数取二,所以十二乘十二,得一百四十四,这就是坤的策数一百四十四。乾用九,所以八的三倍是二十四,再乘九也是二百一十六;八的两倍是十六,再乘九也是一百四十四。坤用六,所以十二的三倍是三十六,再乘六也是二百一十六;十二的两倍是二十四,再乘六也是一百四十四。若把坤这边十二的三分、十六的四分、六的一份半都算作乾多出来的余分,那么乾就得二百五十二,坤就得一百零八。
体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于三百六十,何也?以乾、坤、离、坎之不用也。乾、坤、离、坎之不用,何也?乾、坤、离、坎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故万物变易,而四者不变也。夫惟不变,是以能变也。用止于三百六十,而有三百六十六,何也?数之赢也。数之赢则何用也?乾全用也。乾坤不用,则离坎用半也。乾全用者何也?阳主赢也。乾坤不用者何也?独阳不生,专阴不成也。离坎用半何也?离东坎西,当阴阳之半,为春秋昼夜之门也。
体数有三百八十四,动用的却只到三百六十,为什么?因为乾、坤、离、坎四卦存而不用。这四卦为什么不用?正因为它们不用,才成全了那三百六十的用。所以万物尽管变化不停,这四者始终不变;也正因为不变,它们才能使别的东西变。用数只到三百六十,实际一年却有三百六十六日,又是为什么?那是数目多出来的盈余。这盈余怎么安置?由乾全数承担。乾坤既然不用,那就让离坎各用一半。为什么由乾全用?因为阳主盈余。为什么乾坤不用?因为孤阳不能生、纯阴不能成。为什么离坎只用一半?因为离在东、坎在西,正当阴阳的分界处,是春秋两分与昼夜交替的门户。
或用乾,或用离坎,何也?主阳而言之,故用乾也。主赢分而言之,则阳侵阴,昼侵夜,故用离坎也。阳主赢,故乾全用也。阴主虚,故坤全不用也。阳侵阴,阴侵阳,故离坎用半也。是以天之南全见,而北全不见,东西各半见也。离坎阴阳之限也,故离当寅,坎当申,而数常逾之者,盖阴阳之溢也。然用数不过乎寅,交数不过乎申也。(或离当卯,坎当酉。)
有时说用乾,有时说用离坎,这是怎么回事?就阳这一面说,所以取乾;就盈余那一分说,是阳侵入阴、昼侵入夜,所以取离坎。阳主盈,所以乾全用;阴主虚,所以坤全不用;阳侵阴、阴也侵阳,所以离坎各用一半。这落在天象上便是:南天全部可见,北天全部不可见,东西两边各见一半。离与坎是阴阳的界限,所以离当寅位、坎当申位;而实际的数常常越过这个界限,那是阴阳有所溢出的缘故。不过用数越不过寅,交数也越不过申。(一说离当卯位,坎当酉位。)
乾四十八,兑三十,离二十四,震十,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乾三十六,坤十二,离、兑、巽二十八,坎、艮、震二十。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为阴所克;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为所克之阳也。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阳主进,是以进之为三百六十日;阴主消,是以十二月消十二日也。阳四卦十二爻,八阳四阴,以三十六乘其阳,以二十四乘其阴,则三百八十四也。
八卦各自所配的数是:乾四十八,兑三十,离二十四,震十,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若单论阳策,则乾三十六,坤十二,离、兑、巽各二十八,坎、艮、震各二十。乾本有四十八,其中四分之一被阴克去;坤也本有四十八,其中四分之一就是被克过来的那份阳。所以乾实得三十六,坤实得十二。阳主前进,所以一路进上去成三百六十日;阴主消减,所以十二个朔望月比一年少去十二日。属阳的四卦共十二爻,其中八个阳爻、四个阴爻,拿三十六去乘阳爻,拿二十四去乘阴爻,二百八十八加九十六,恰好是三百八十四。
圆者,星也,历纪之数,其肇于此乎?方者,土也,画州井地之法,其仿于此乎?盖圆者,河图之数;方者,洛书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叙之而作《范》也。圆数有一,方数有二,奇偶之义也。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圆的一边属星象,历法纪年的数目,大概就发端于此吧?方的一边属土地,划分九州、经营井田的办法,大概就仿效于此吧?说到底,圆的是《河图》之数,方的是《洛书》之文。所以伏羲、文王依着它造出《易》,大禹、箕子依着它排出《洪范》。圆数的根本是一,方数的根本是二,这就是奇与偶的分别;六不过是一的六倍,仍归于一,十二不过是二的六倍,仍归于二。
圆者径一围三,重之则六。方者径一围四,重之则八也。天圆而地方。圆者之数起一而积六,方者之数起一而积八。变之则起四而积十二也。六者常以六变,八者常以八变,而十二者亦以八变,自然之道也。八者,天地之体也;六者,天之用也;十二者,地之用也。天变方为圆,而常存其一;地分一为四,而常执其方。天变其体,而不变其用也;地变其用,而不变其体也。六者,并其一而为七;十二者,并其四而为十六也。阳主进,故天并其七而为七;阴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于十二也。是阳常存一,而阴常晦一也。故天地之体止于八,而天之用极于七,地之用止于十二也。
圆形直径为一时周长为三,加倍便是六;方形直径为一时周长为四,加倍便是八。天是圆的,地是方的。所以圆的数从一起而积成六,方的数从一起而积成八;若再变一层,就从四起而积成十二。六总是按六来变,八总是按八来变,而十二也按八来变,这都是自然而然的道理。八,是天地共有的「体」;六,是天的「用」;十二,是地的「用」。天把方变成圆,而始终保留那个「一」;地把一分成四,而始终守住那个方。天变的是它的体,不变的是它的用;地变的是它的用,不变的是它的体。六加上它的一便是七,十二加上它的四便是十六。阳主前进,所以天把那一份并进去而成七;阴主后退,所以地把那四份去掉而止于十二。可见阳总是把「一」保存着,阴总是把「一」隐晦掉。所以天地之体到八为止,而天之用极于七,地之用止于十二。
圆者裁方以为用,故一变四。四去其一,则三也。三变九,九去其三,则六也。方者引圆以为体,故一变三,并之四也。四变十二,并之十六也。故用数成于三而极于六,体数成于四而极于十六也。是以圆者径一而围三,起一而积六;方者分一而为四,分四而为十六,皆自然之道也。
圆是裁削方而取来作用的,所以一变成四;四去掉其中一份,剩三。三再变成九,九去掉其中三份,剩六。方是牵引圆而取来作体的,所以一变成三,把本身并进去便是四;四变成十二,把本身并进去便是十六。因此用数成于三而极于六,体数成于四而极于十六。所以圆的直径一而周长三,从一起而积成六;方的一分为四,四再分为十六——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道理。
圆者一变则生六,去一则五也;二变则生十二,去二则十也;三变则生十八,去三则十五也;四变则二十四,去四则二十也;五变则三十,去五则二十五也;六变则三十六,去六则三十也。是以存之则六六,去之则五五也。五则四而存一也,四则三而存一也,三则二而存一也,二则一而存一也。故一生二,去一则一也;二生三,去一则二也;三生四,去一则三也;四生五,去一则四也。是故二以一为本,三以二为本,四以三为本,五以四为本,六以五为本。(更思之。)
圆数变一次生出六,去掉一份剩五;变两次生出十二,去掉两份剩十;变三次生出十八,去掉三份剩十五;变四次是二十四,去掉四份剩二十;变五次是三十,去掉五份剩二十五;变六次是三十六,去掉六份剩三十。所以保留着算便是六六三十六,去掉之后算便是五五二十五。同样地,五就是四再存一个一,四就是三再存一个一,三就是二再存一个一,二就是一再存一个一。所以一生二,去掉那一份仍是一;二生三,去掉一份是二;三生四,去掉一份是三;四生五,去掉一份是四。由此可见:二以一为本,三以二为本,四以三为本,五以四为本,六以五为本。(此处还须再加体味。)
方者一变而为四,四生八,并四而为十二;八生十二,并八而为二十;十二生十六,并十二而为二十八;十六生二十,并十六而为三十六也。一生三,并而为四也;十二生二十,并而为三十二也;二十八生三十六,并而为六十四也。(更思之。)
方数变一次成为四;四生八,把原来的四并进去便是十二;八生十二,把原来的八并进去便是二十;十二生十六,把原来的十二并进去便是二十八;十六生二十,把原来的十六并进去便是三十六。再看总合:一生三,两数相并为四;十二生二十,两数相并为三十二;二十八生三十六,两数相并正是六十四卦之数。(此处还须再加体味。)
一役二以生三,三去其一则二也。三生九,九去其一则八也,去其三则六也。故一役三,三复役二也;三役九,九复役八与六也。是以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也。三并一则为四,九并三则为十二,十二又并四则为十六。故四以一为本,三为用。十二以三为本,九为用。十六以四为本,十二为用。(更思之。)
一驱使二而生出三,三减去那个一便回到二。三生九,九减去一便是八,减去三便是六。所以一驱使三,三又转过来驱使二;三驱使九,九又转过来驱使八和六。因此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三加上一便是四,九加上三便是十二,十二再加上四便是十六。可见四以一为本、以三为用,十二以三为本、以九为用,十六以四为本、以十二为用。(此处还须再加体味。)
裁方而为圆,天之所以运行;分大而为小,地之所以生化。故天用六变,地用四变也。一八为九,裁为七,八裁为六,十六裁为十二,二十四裁为十八,三十二裁为二十四,四十裁为三十,四十八裁为三十六,五十六裁为四十二,六十四裁为四十八也。一分为四,八分为三十二,十六分为六十四,以至九十六分为三百八十四也。
裁削方形而成圆形,这是天所以能运行不息的道理;把大的分成小的,这是地所以能生育化育的道理。所以天走六变,地走四变。裁削是按四分去一的比例来的:一加八为九,裁去四分之一余七;八裁为六,十六裁为十二,二十四裁为十八,三十二裁为二十四,四十裁为三十,四十八裁为三十六,五十六裁为四十二,六十四裁为四十八。分割则是按四倍来的:一分为四,八分为三十二,十六分为六十四,一路推到九十六分为三百八十四——正是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数。
一生六,六生十二,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二十四生三十,三十生三十六。引而伸之,六十变而生三百六十矣。此运行之数也。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此生物之数也。故乾之阳策三十六,兑离巽之阳策二十八,震坎艮之阳策二十,坤之阳策十二也。
一生六,六生十二,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二十四生三十,三十生三十六;照这个六六递加的路数牵引伸展下去,走满六十变便生出三百六十,这是「运行之数」。另一路是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每次递加八,这是「生物之数」。所以照这条路数配八卦的阳策:乾是三十六,兑、离、巽各是二十八,震、坎、艮各是二十,坤是十二。
圆者六变,六六而进之,故六十变而三百六十矣。方者八变,故八八而成六十四矣。阳主进,是以进之为六十也。六变而成三十六矣,八变而成六十四矣,十二变而成三百六十四矣。六六而变之,八八六十四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八八而变之,七七四十九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圆走六变,按六个六递进,所以六十变而成三百六十;方走八变,所以八八相乘而成六十四。阳主前进,因此一路进到六十。再算:六变而成三十六,八变而成六十四,十二变而成三百六十四(底本如此,疑当作三百六十)。以六六为一节去变,八八六十四变,便成三百八十四;以八八为一节去变,七七四十九变,同样成三百八十四——两条路走到底,都归到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上。
蓍德圆,以况天之数,故七七四十九也。五十者存一而言之也。卦德方,以况地之数,故八八六十四也。六十者,去四而言之也。蓍者,用数也;卦者,体数也。用以体为基,故存一也;体以用为本,故去四也。圆者本一,方者本四,故蓍存一而卦去四也。蓍之用数七,并其余分,亦存一之义也;挂其一,亦去一之义也。
蓍草的德性是圆的,用来比况天数,所以取七七四十九;说大衍之数五十,是把那个存而不用的一算进去讲的。卦的德性是方的,用来比况地数,所以取八八六十四;说六十,是把乾坤离坎四卦去掉讲的。蓍属用数,卦属体数:用要以体为根基,所以留一个不用;体要以用为根本,所以去掉四个。圆以一为本,方以四为本,因此蓍留一而卦去四。蓍的用数取七,把余分并进去算,也是「存一」的意思;起卦时先挂出一根不用,也是「去一」的意思。
蓍数不以六而以七,何也?并其余分也。去其余分则六,故策数三十六也。是以五十者,六十四卦闰岁之策也。其用四十有九,六十四卦一岁之策也。归奇挂一,犹一岁之闰也。卦直去四者,何也?天变而地效之。是以蓍去一,则卦去四也。
蓍数为什么取七而不取六?因为把余出来的那一分并了进去。若把余分去掉便是六,所以一爻的策数是六六三十六。正因如此,五十这个数,是六十四卦配闰年的策数;实际用四十九,是六十四卦配平年的策数;揲蓍时把零头归拢、先挂出一根,就好比一年里安一个闰月。卦这边为什么径直去掉四个?因为天先变而地跟着效法:蓍去掉一,卦就相应去掉四。
蓍之用数,挂一以象三。其余四十八,则一卦之策也。四其十二为四十八也。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以当乾之三十六阳爻也。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以当兑离之二十八阳爻也。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以当坤之二十四阴爻也。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以当艮坎之二十四爻,并上卦之八阴,为三十二爻也。是故七九为阳,六八为阴也。
蓍的用数四十九,先挂出一根以象天地人三才,剩下的四十八,正是一卦的策数——四乘十二便是四十八。十二里去掉三而用九:四乘三得十二,是去掉的策;四乘九得三十六,是用上的策,恰好抵得乾卦的三十六阳爻。十二里去掉五而用七:四乘五得二十,是去掉的策;四乘七得二十八,是用上的策,抵得兑、离的二十八阳爻。十二里去掉六而用六:四乘六得二十四,去掉二十四,用上也是二十四,抵得坤卦的二十四阴爻。十二里去掉四而用八:四乘四得十六,是去掉的策;四乘八得三十二,是用上的策,抵得艮、坎的二十四爻,再加上卦的八个阴爻,共三十二爻。所以七与九归阳,六与八归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