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五行大義 · 第 3 卷

隋 · 蕭吉 · 第 3 卷 / 11

二者論生死所

五行體別,生死之處不同,遍有十二月、十二辰而出沒。木,受氣於申,胎於酉,養於戌,生於亥,沐浴於子,冠帶於丑,臨官於寅,王於卯,衰於辰,病於巳,死於午,葬於未。火,受氣於亥,胎於子,養於丑,生於寅,沐浴於卯,冠帶於辰,臨官於巳,王於午,衰於未,病於申,死於酉,葬於戌。金,受氣於寅,胎於卯,養於辰,生於巳,沐浴於午,冠帶於未,臨官於申,王於酉,衰於戌,病於亥,死於子,葬於丑。

五行的形體各不相同,所以它們生與死的處所也不一樣;每一行都要走遍十二月、十二辰而依次出現、隱沒,這就是後世所說的「十二運(長生十二宮)」。木:在申受氣,在酉成胎,在戌得養,在亥長生,在子沐浴,在丑冠帶,在寅臨官,在卯帝旺,在辰衰,在巳病,在午死,在未入葬(墓)。火:在亥受氣,在子成胎,在丑得養,在寅長生,在卯沐浴,在辰冠帶,在巳臨官,在午帝旺,在未衰,在申病,在酉死,在戌入葬。金:在寅受氣,在卯成胎,在辰得養,在巳長生,在午沐浴,在未冠帶,在申臨官,在酉帝旺,在戌衰,在亥病,在子死,在丑入葬。可以看出各行都以「長生」之支起算,順行十二辰而終於墓庫。

水,受氣於巳,胎於午,養於未,生於申,沐浴於酉,冠帶於戌,臨官於亥,王於子,衰於丑,病於寅,死於卯,葬於辰。土,受氣於亥,胎於子,養於丑,寄行於寅,生於卯,沐浴於辰,冠帶於巳,臨官於午,王於未,衰病於申,死於酉,葬於戌。

水:在巳受氣,在午成胎,在未得養,在申長生,在酉沐浴,在戌冠帶,在亥臨官,在子帝旺,在丑衰,在寅病,在卯死,在辰入葬。土則稍有不同:在亥受氣,在子成胎,在丑得養,在寅寄行(借位而過),在卯長生,在辰沐浴,在巳冠帶,在午臨官,在未帝旺,在申衰與病合併,在酉死,在戌入葬。土因為要分王四季、依附火位而行,所以中間多一個「寄行」,衰與病又並在一辰。

戌是火墓,火是其母,母子不同葬;進行於丑,丑是金墓,金是其子,義又不合;欲還於未,未是木墓,木為土鬼,畏不敢入;進休就辰,辰是水墓,水為其妻,於義為合,遂葬於辰。昔舜葬蒼梧,二妃不從,故知合葬非古。然季武子云:自周公已來,未之有改。《詩》云:谷則異室,死則同穴。蓋以敦其義合,骨肉同歸。水土共墓,正取此也。

上文說土葬於戌,但戌其實是火的墓庫,火是土的母親,母子不該合葬;若前進到丑,丑是金的墓庫,金是土的兒子,於義也不合;若退回未,未是木的墓庫,而木是克土的「鬼」,土畏懼它不敢進去;再前進到辰,辰是水的墓庫,水是土的妻子(土克水,被克者為妻),於義正相配,於是土最終葬在辰。從前虞舜葬在蒼梧,二妃並沒有跟著合葬,可見合葬並非上古之制。不過季武子說過:自周公以來,這個規矩沒有改動。《詩經》說:活著時分住兩處,死後要同穴而葬。這大概是為了敦厚夫婦合義、使骨肉同歸一處。水與土共用一個墓庫,取的正是這層意思。

又以四季釋所理歸於斯。高堂隆以土生於未,盛於戌,壯於丑,終於辰,長為水土墓,故辰日不哭,以辰日重喪故也。袒踴之哀,豈待移日。高堂所說,蓋為浮淺。其生王意,又別是一家。《五行書》云:土雖有寄王於火鄉,生於巳,葬於辰,然土分王四季,各有生死之所。辰土,受氣於申酉,胎於戌,養於亥,生於子,沐浴於丑,冠帶於寅,臨官於卯,王於辰,衰病於巳,死於午,葬於未。未土,受氣於亥子,胎於丑,養於寅,生於卯,沐浴於辰,冠帶於巳,臨官於午,王於未,衰病於申,死於酉,葬於戌。

再用四季末月的道理來解釋,結論也歸到這一點上。高堂隆認為土生於未、盛於戌、壯於丑、終於辰,辰長久作為水與土共同的墓庫,所以辰日不舉哀哭泣,因為辰日屬於「重喪」之日。其實袒衣頓足的哀痛發自內心,哪裡能等到換一天再哭呢?高堂隆這個說法,未免浮泛膚淺。至於他講土的生旺次序,那又自成一家之言。《五行書》說:土雖然有「寄旺於火鄉、生在巳、葬在辰」這一套講法,但土實際分旺於四季末月,四個土支各有自己的生死之所。辰土:在申、酉受氣,在戌成胎,在亥得養,在子長生,在丑沐浴,在寅冠帶,在卯臨官,在辰帝旺,在巳衰病,在午死,在未入葬。未土:在亥、子受氣,在丑成胎,在寅得養,在卯長生,在辰沐浴,在巳冠帶,在午臨官,在未帝旺,在申衰病,在酉死,在戌入葬。這套推法的規律是:以自己所居之支為帝旺,往前逆推四位為長生,往後順推三位為墓。

戌土,受氣於寅卯,胎於辰,養於巳,生於午,沐浴於未,冠帶於申,臨官於酉,王於戌,衰病於亥,死於子,葬於丑。丑土,受氣於巳午,胎於未,養於申,生於酉,沐浴於戌,冠帶於亥,臨官於子,王於丑,衰病於寅,死於卯,葬於辰。

戌土:在寅、卯受氣,在辰成胎,在巳得養,在午長生,在未沐浴,在申冠帶,在酉臨官,在戌帝旺,在亥衰病,在子死,在丑入葬。丑土:在巳、午受氣,在未成胎,在申得養,在酉長生,在戌沐浴,在亥冠帶,在子臨官,在丑帝旺,在寅衰病,在卯死,在辰入葬。四個土支各自旺在本位,墓在下一個土支,循環相銜。

《孝經援神契》云:五行,土出利以給天下。《龜經》云:土,木動為辰土,火動為未土,金動為戌土,水動為丑土。又云:甲乙寅卯為辰土,丙丁巳午為未土,庚辛申酉為戌土,壬癸亥子為丑土。凡五行之王,各七十二日,土居四季,季十八日,並七十二日,以明土有四方,生死不同。此蓋卜筮所用。

《孝經援神契》說:五行之中,土生出利益來供給天下。《龜經》說:論土時,木爻發動就取辰土,火爻發動就取未土,金爻發動就取戌土,水爻發動就取丑土。又說:甲乙寅卯(木)配辰土,丙丁巳午(火)配未土,庚辛申酉(金)配戌土,壬癸亥子(水)配丑土。凡五行當旺各占七十二日,土分居四季末月,每季十八日,四個十八日合起來也是七十二日。這就說明土分屬四方,各自的生死之處並不相同。以上這套說法主要是卜筮時所用。

若論定位王相及生死之處,皆以季夏六月為土王之時。《禮記》云:中央土在季夏之後。此則歲之半,處四時之中央。天社、地神、人鬼,又並在未;坤亦在未卦,主於土,故云土德於未,終於丑。《易》曰:西南得朋,東北喪朋。此則明土王定在於未,墓定在辰也。

如果討論固定方位的王相以及生死之處,那就一律以季夏六月作為土當旺的時令。《禮記·月令》把中央土排在季夏之後,那正是一年的中點,處在四時的中央。天社之神、地神與人鬼,也都歸在未;坤卦同樣在未的方位,主管土,所以說土的德在未,終結在丑。《周易·坤卦》說:往西南得到朋友,往東北喪失朋友。這就表明土的帝旺固定在未,墓庫固定在辰。

五行皆以父母臨官中生者,取其盛壯能生養義。唯金在火中生者,巳中有方壯之土,能生金也。金非火不革其形,故金在火位中生。又云:金生鬼中者,金父土戊己,寄治丙丁,父不能獨養,要須母也。金在南方值己火,金得火方化,金化而水生。戊己土有化生之水,則金不畏火。己含水氣,則金之繼母也。五行皆以葬後之月而受氣者,以其死還復生,神氣不絕故也。

五行都在生自己的「父母」處於臨官之位時長生,取的是父母壯盛才能生養的道理。唯獨金卻長生在火位(巳)中,這是因為巳中含有正當壯盛的土,土能生金。而且金不經火就不能改變形體,所以金反而在火位中長生。另有一種解釋:說金生在「鬼」(克我者)之中,是因為金的父親是戊己土,戊己土寄治在丙丁火之位;父親不能單獨養育,必須依靠母親。金在南方遇到己與火,金得到火才能熔化,金一熔化水就產生了。戊己土中含有化生出來的水,所以金並不畏懼火;己中含著水氣,就相當於金的繼母。至於五行都在入葬之後的下一個月受氣,是因為死了還會復生,神氣從不斷絕的緣故。

三者論四時休王

休王之義,凡有三種:第一,辨五行體休王;第二,論支干休王;第三,論八卦休王。五行體休王者:春則木王,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則火王,土相,木休,水囚,金死。六月則土王,金相,火休,木囚,水死。秋則金王,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則水王,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休王」(也寫作休旺)講的是五行之氣隨季節盛衰的五種狀態,共有三套講法:第一辨五行本體的休王,第二論干支的休王,第三論八卦的休王。先說五行本體的休王:春天木當旺(王),生我者所生的火處於「相」(次旺),生我的水已「休」(退居),克我的金被「囚」,我所克的土為「死」。夏天火當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六月(季夏)土當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秋天金當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天水當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支干休王者:春則甲乙寅卯王,丙丁巳午相,壬癸亥子休,庚辛申酉囚,戊己辰戌丑未死。夏則丙丁巳午王,戊己辰戌丑未相,甲乙寅卯休,壬癸亥子囚,庚辛申酉死。六月則戊己辰戌丑未王,庚辛申酉相,丙丁巳午休,甲乙寅卯囚,壬癸亥子死。秋則庚辛申酉王,壬癸亥子相,戊己辰戌丑未休,丙丁巳午囚,甲乙寅卯死。冬則壬癸亥子王,甲乙寅卯相,庚辛申酉休,戊己辰戌丑未囚,丙丁巳午死。

再說干支的休王,其實就是把上面五行的休王換成對應的干支來表述。春天:甲乙寅卯(木)當旺,丙丁巳午(火)為相,壬癸亥子(水)為休,庚辛申酉(金)為囚,戊己辰戌丑未(土)為死。夏天:丙丁巳午當旺,戊己辰戌丑未為相,甲乙寅卯為休,壬癸亥子為囚,庚辛申酉為死。六月:戊己辰戌丑未當旺,庚辛申酉為相,丙丁巳午為休,甲乙寅卯為囚,壬癸亥子為死。秋天:庚辛申酉當旺,壬癸亥子為相,戊己辰戌丑未為休,丙丁巳午為囚,甲乙寅卯為死。冬天:壬癸亥子當旺,甲乙寅卯為相,庚辛申酉為休,戊己辰戌丑未為囚,丙丁巳午為死。

八卦休王者:立春艮王,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干廢,坎休。春分震王,巽相,離胎,坤沒,兌死,干囚,坎廢,艮休。立夏巽王,離相,坤胎,兌沒,乾死,坎囚,艮廢,震休。夏至離王,坤相,兌胎,乾沒,坎死,艮囚,震廢,巽休。

再說八卦的休王。八卦休王分王、相、胎、沒、死、囚、廢、休八種狀態,隨八節而轉。立春時艮卦當旺,震為相,巽為胎,離為沒,坤為死,兌為囚,乾為廢,坎為休。春分時震卦當旺,巽為相,離為胎,坤為沒,兌為死,乾為囚,坎為廢,艮為休。立夏時巽卦當旺,離為相,坤為胎,兌為沒,乾為死,坎為囚,艮為廢,震為休。夏至時離卦當旺,坤為相,兌為胎,乾為沒,坎為死,艮為囚,震為廢,巽為休。可以看出八種狀態是按後天八卦的次序依次輪轉的。

立秋坤王,兌相,干胎,坎沒,艮死,震囚,巽廢,離休。秋分兌王,干相,坎胎,艮沒,震死,巽囚,離廢,坤休。立冬干王,坎相,艮胎,震沒,巽死,離囚,坤廢,兌休。冬至坎王,艮相,震胎,巽沒,離死,坤囚,兌廢,干休。其卦從八節之氣,各四十五日。

立秋時坤卦當旺,兌為相,乾為胎,坎為沒,艮為死,震為囚,巽為廢,離為休。秋分時兌卦當旺,乾為相,坎為胎,艮為沒,震為死,巽為囚,離為廢,坤為休。立冬時乾卦當旺,坎為相,艮為胎,震為沒,巽為死,離為囚,坤為廢,兌為休。冬至時坎卦當旺,艮為相,震為胎,巽為沒,離為死,坤為囚,兌為廢,乾為休。八卦各依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這八個節氣當令,每卦各主四十五日,八卦合起來正是三百六十日。

凡當王之時,皆以子為相者,以其子方壯,能助治事也。父母為休者,以其子當王,氣正盛,父母衰老,不能治事,如堯老,委舜以國政也。所畏為死者,以其身王,能制殺之。所克者為囚者,以其子為相,能囚讎敵也。

凡是某一行當旺的時候,都以它所生的「子」為相,因為兒子正當壯年,能夠幫著辦事。以生它的「父母」為休,因為兒子當旺、氣正興盛,父母衰老,已不能理事,好比帝堯年老,把國政託付給虞舜。以自己所畏懼的(克我者)為死,因為自己當旺,反能制服並殺掉它。以自己所克的為囚,因為自己的兒子處在相位,能夠把仇敵囚禁起來。這就是王、相、休、囚、死五種狀態的生克來歷。

柳世隆云:木,王時為林園竹樹,相時為葦荻草萊,休時為椽柱船車,囚時為薪樵榛梗,死時為棺槨朽株。火,王時為陶冶炎光,相時為燈燭,休時為煙氣,囚時為炭燼,死時為灰。土,王時為國邑山嶽,相時為城社丘陵,休時為田宅,囚時為牆垣,死時為糞壤。金,王時為金玉寶器,相時為銀銅利刃,休時為鉛錫犂鋤,囚時為焦器釜鑊,死時為沙礫碎鐵。水,王時為海瀆,相時為湖澤陂泉,休時為溝渠,囚時為酒漿,死時為枯池涸井。此並王時氣盛,故為洪大之物;相時氣劣,其比漸小;休時氣衰,故復轉微之;囚時於惡,所以最下;死時棄不用,故是枯朽之類也。

柳世隆按休王狀態給五行配上具體事物:木,當旺時是林園竹樹,處相時是蘆葦荻草,處休時是屋椽梁柱與船車,處囚時是柴薪與叢生的枝梗,處死時是棺槨與朽爛的樹樁。火,當旺時是陶窯冶爐的熾焰,處相時是燈燭,處休時是煙氣,處囚時是炭火餘燼,處死時是灰。土,當旺時是國都城邑與高山,處相時是城牆社壇與丘陵,處休時是田地宅院,處囚時是牆垣,處死時是糞土。金,當旺時是金玉寶器,處相時是銀銅與利刃,處休時是鉛錫與犁鋤,處囚時是燒焦的器皿和鍋鑊,處死時是沙礫碎鐵。水,當旺時是大海大川,處相時是湖泊沼澤與池泉,處休時是溝渠,處囚時是酒漿,處死時是乾枯的池塘與見底的井。這些配法的道理是:當旺時氣盛,所以取洪大之物;處相時氣力稍遜,所配之物就漸小;處休時氣已衰減,所以轉為細微;處囚時境況惡劣,所以最為低下;處死時被棄置不用,所以取枯朽一類。

趙怡云:五行之位,得其方為盛,得其所畏為終。故木畏金,甲以女弟乙妻庚,庚得木氣,故木胎於金卿,而生於水中,盛於其方,衰於火卿。火中有生金,故終於未,至西方而木終,以金王也。丙以女弟丁妻壬,壬得火氣,故火胎於水卿,生於木中,盛於其方,衰於金位,至北方而終,以水王也。

趙怡說:五行各得自己的本方就興盛,走到自己所畏懼的方位就終結。所以木畏懼金:甲把妹妹乙嫁給庚(乙庚合),庚由此得到木氣,因此木在金的地盤上成胎,在水中長生,在自己的本方(東方)興盛,到火的地盤上衰退。火中含有可生之金,所以木終結在未;走到西方木就徹底終結,因為那裡金當旺。丙把妹妹丁嫁給壬(丁壬合),壬由此得到火氣,因此火在水的地盤上成胎,在木中長生,在自己的本方(南方)興盛,到金位衰退,走到北方就終結,因為那裡水當旺。

戊以女弟己妻甲,甲得土氣,故土胎於木卿,而生於火中,盛於其位,衰於水卿,至東方而終,以木王也。庚以女弟辛妻丙,丙得金氣,故金胎火卿,生火位,盛於其方,衰於水卿,至東方而終,有生火也。壬以女弟癸妻戊,戊得水氣,故水胎於土卿,生於金中,盛於其方,衰於木卿,至南方而終,有強土也。更互相生相畏,終始不絕之義也。

戊把妹妹己嫁給甲(甲己合),甲由此得到土氣,因此土在木的地盤上成胎,在火中長生,在自己的本位興盛,到水的地盤上衰退,走到東方就終結,因為那裡木當旺。庚把妹妹辛嫁給丙(丙辛合),丙由此得到金氣,因此金在火的地盤上成胎,在火位長生,在自己的本方(西方)興盛,到水的地盤上衰退,走到東方就終結,因為那裡有能生的火。壬把妹妹癸嫁給戊(戊癸合),戊由此得到水氣,因此水在土的地盤上成胎,在金中長生,在自己的本方(北方)興盛,到木的地盤上衰退,走到南方就終結,因為那裡有強旺的土。這就是五行交替相生、又交替相畏,終而復始、連綿不絕的道理。

第五論配支干

支干之義,多所配合,今略論方位及配所。干不獨立,支不虛設,要須配合,以定歲月日時而用。如君臣夫婦,必配合以相成。總而言之,從甲至癸為陽、為干、為日;從寅至丑為陰、為支、為辰。別而言之,干則甲丙戊庚壬為陽,乙丁己辛癸為陰;支則寅辰午申戌子為陽,卯巳未酉亥丑為陰。

干支的意義在於種種配合,這裡簡要地討論它們的方位與所配之物。天干不能孤立存在,地支也不是虛設的,必須互相配合,才能確定年、月、日、時而付諸使用;就像君與臣、夫與妻,一定要配合才能彼此成就。總的來說,從甲到癸這一列屬陽,稱為「干」,主日;從寅到丑這一列屬陰,稱為「支」,主辰。分開來說,天干之中甲、丙、戊、庚、壬為陽,乙、丁、己、辛、癸為陰;地支之中寅、辰、午、申、戌、子為陽,卯、巳、未、酉、亥、丑為陰。

陽則為剛,為君,為夫,為上,為外,為表,為動,為進,為起,為仰,為前,為左,為德,為施,為開。陰則為柔,為臣,為妻,為妾,為財,為下,為內,為裡,為止,為退,為伏,為俯,為後,為右,為刑,為藏,為閉。陰陽所擬,例多且略,大綱如此。

屬陽的一方,象徵剛強、君主、丈夫、上位、外部、表面、運動、前進、起立、仰視、前方、左側、恩德、施予、開啟。屬陰的一方,象徵柔順、臣下、妻子、姬妾、財物、下位、內部、裡面、靜止、後退、潛伏、俯身、後方、右側、刑罰、收藏、閉合。陰陽所能比擬的事類還有很多,這裡只是略舉,大綱不過如此。占斷時凡遇陽干陽支,就往剛、動、外、進一路取象;遇陰干陰支,就往柔、靜、內、退一路取象。

甲乙寅卯,木也,位在東方。丙丁巳午,火也,位在南方。戊己辰戌丑未,土也,位在中央,分王四季,寄治丙丁。庚辛申酉,金也,位在西方。壬癸亥子,水也,位在北方。甲為干首,子為支初,相配者,太陽之氣,動於黃泉之下,在建子之月,黃鐘之律,為氣之源,在子,故以子為先。萬物湊出於建寅之月,皆以見形,甲屬此月,故以甲為先,而配子。見者為陽,故從干;未見者為陰,故從支。所以用甲子相配,為六旬之始。

甲乙寅卯屬木,方位在東方;丙丁巳午屬火,方位在南方;戊己辰戌丑未屬土,方位在中央,分旺於四季末月,又寄治在丙丁火位;庚辛申酉屬金,方位在西方;壬癸亥子屬水,方位在北方。甲是天干之首,子是地支之始,二者所以相配,是因為:太陽之氣在黃泉之下開始萌動,正在建子之月(十一月),黃鐘律管是一歲之氣的源頭,恰在子位,所以以子為先。而萬物聚攏而出、都顯露形體,是在建寅之月(正月),甲配屬這個月,所以以甲為先,用它來配子。已經顯現的屬陽,所以歸於天干;尚未顯現的屬陰,所以歸於地支。因此用甲子相配,作為六十甲子六旬的開端。

干既有十,支有十二,輪轉相配,終於癸亥,故有六十日。十日一旬,故有六旬。一旬盡一甲癸,便以甲配子盡干,至癸酉便盡干,餘支有戌亥;又起甲配戌,盡干,至癸未,餘支有申酉;又起甲配申,盡干,至癸巳,餘支有午未;又起甲配午,盡干,至癸卯,餘支有辰巳;又起甲配辰,盡干,至癸丑,餘支有寅卯;又起甲配寅,盡干,至癸亥。十干有十二支相配,周畢,還從甲子起,故六甲輪轉,止六十日。

天干有十個,地支有十二個,輪流相配,到癸亥為止,所以共有六十日。十日為一旬,因此有六旬。每一旬從甲起、到癸盡:先以甲配子,把十干用完,到癸酉這一旬就結束了,剩下戌、亥兩支沒有干可配;於是再起甲配戌,用完十干到癸未,剩下申、酉兩支;再起甲配申,用完十干到癸巳,剩下午、未兩支;再起甲配午,用完十干到癸卯,剩下辰、巳兩支;再起甲配辰,用完十干到癸丑,剩下寅、卯兩支;再起甲配寅,用完十干到癸亥。十天干與十二地支這樣配完一周,又從甲子重新開始,所以六個甲旬輪轉一遍,恰好是六十日。

十日一旬,一旬之內,二支無配偶者,為之孤;所對沖者,為之虛。卜筮所云空亡,以支孤無干,故名為空亡。亡者,無也,無干故亡;所對者全虛,故云空也。算法:橫下十二支,位於四方;縱下八干,位於四方;下戊己,位於中央。若甲子旬,取甲干以配子支,如此次第相配,至戊辰,位在中央,土為四行主,不可移,故取辰支、巳支入中央,配戊己,餘悉以干就支。至戌亥,無干配之,單故為孤;辰巳之位,支干並無,故名為虛。

十日算一旬,每一旬之內,總有兩個地支配不到天干,這兩支叫作「孤」;與這兩支相對沖的兩支,就叫作「虛」。卜筮中所說的「空亡」,正是因為這兩個地支孤零零地沒有天干可配,所以取名空亡。「亡」就是無,沒有天干所以說亡;它們所對沖的位置完全落空,所以說空。用算籌排布的方法是:橫向擺下十二地支,分列四方;縱向擺下八個天干(除戊己外),也分列四方;再擺下戊、己兩干,安在中央。以甲子旬為例,取甲干去配子支,依次往下配;配到戊辰時,戊己位在中央,土是四行的主宰,不能移動,所以把辰支、巳支收入中央來配戊、己,其餘的仍舊以干就支。配到戌、亥時已沒有天干可配,孤零零地剩下,所以叫「孤」;而辰、巳的原位上支與干都已挪走,所以叫「虛」。

其空亡之辰,從五行言之。如甲子旬,無戌亥,水土半空亡,以戌是土,亥是水也,不全無亥子,故云半也。甲戌旬,無申酉,為金全空亡,以金二支並無也。甲申旬,無午未,為火土半空亡,以巳午不全無也。甲午旬,無辰巳,亦然。甲辰旬,無寅卯,亦云木全空亡。甲寅旬,無子丑,亦水土半空亡。並以二支不俱無也。

空亡之辰若從五行上講,還有全空與半空之分。比如甲子旬缺戌、亥,這是水與土各空一半:因為戌屬土、亥屬水,而水的兩支亥、子並沒有全缺(只缺亥不缺子),所以叫「半空亡」。甲戌旬缺申、酉,申酉都屬金,金的兩支全都缺了,所以是「金全空亡」。甲申旬缺午、未,午屬火、未屬土,火的兩支巳、午沒有全缺,所以是火土各半空亡。甲午旬缺辰、巳,情形相同。甲辰旬缺寅、卯,寅卯都屬木,所以叫「木全空亡」。甲寅旬缺子、丑,也是水土各半空亡。判別的關鍵,就看同一行的兩支是不是同時都空。

《兵書》云:陽生甲子,不足戌亥,仍為天門;陰生甲午,不足辰巳,仍為地戶;陽界甲寅,不足子丑,仍為鬼門;陰界甲申,不足午未,仍為人門;陽盛甲辰,卯為之隔;陰興甲戌,酉為之隔。此並是六甲之空支也。《春秋元命苞》云:地不足東南,右動終而入虛門。此明甲子孤在戌亥,虛在辰巳也。

《兵書》說:陽氣生於甲子旬,此旬缺戌、亥,戌亥便被稱為「天門」;陰氣生於甲午旬,此旬缺辰、巳,辰巳便被稱為「地戶」;陽氣分界於甲寅旬,此旬缺子、丑,子丑便被稱為「鬼門」;陰氣分界於甲申旬,此旬缺午、未,午未便被稱為「人門」;陽氣盛於甲辰旬,以卯為間隔;陰氣興於甲戌旬,以酉為間隔。這些說的都是六個甲旬各自的空亡之支。《春秋元命苞》說:大地在東南方向有所欠缺,向右運行到終點便進入虛門。這正說明甲子旬的孤在戌亥,虛在辰巳。

一干一支為一日者,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日行一度,故正用一干一支,以主一日也。三旬為一月者,月日行十三度四分度之一,三旬而周天也。十二月為一歲者,四時時有三月,生殺之功,備遍十二支也。一歲合三百六十日者,六六三十六,六甲之數也。六甲閒兩月之日者,以陰陽奇偶備也。陽者為奇,陰者為偶。萬物庶類,吉凶之理,以此彰矣。

一個天干配一個地支合為一日,是因為周天共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太陽每日行一度,所以正好用一干一支來主管一日。三旬合為一月,是因為月亮每日行十三又四分之一度,三旬(三十日)恰好繞行周天一圈。十二月合為一歲,是因為四時每時有三個月,生長與肅殺的功用要遍歷十二地支才算完備。一年合三百六十日,是因為六乘六得三十六,正是六甲之數(六十乘六為三百六十)。六甲之外還多出約兩個月的日數差額,正是為了使陰陽奇偶兩方面都完備:陽為奇數,陰為偶數。萬物眾類的吉凶之理,就由此彰顯出來。

其支干相配,歲月日時並然。立歲之元,起於上元甲子;立月之元,起甲巳之歲,十一月甲子;立日之元,六旬起自甲子;立時之元,冬夏二至後,得甲巳之日,夜半起甲子。四事皆以甲子為首也。

干支相配的規矩,年、月、日、時四者都一樣。確定年的元始,從上元甲子年起算;確定月的元始,從甲年或己年的十一月甲子月起算;確定日的元始,六旬從甲子日起算;確定時的元始,在冬至、夏至之後遇到甲日或己日,從夜半子時起甲子時。年月日時這四件事,都以甲子為開頭。

其上配九星、下配九州島者,《黃帝兵決》云:甲子從北斗魁第一星起,順數至庚午,在第七剛星,至辛未,還從第六星,逆數至丙子,又從第一星,順數盡六甲。其下配九州島者,史書云:甲齊,乙東夷,丙楚,丁南夷,戊魏,己韓,庚秦,辛西夷,壬燕,癸北夷。《漢書·五行志》云:甲乙,海外,日月不治;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濟;庚辛,華山以西;壬癸,常山以北。子,周;丑,翟;寅,楚;卯,鄭;辰,邯鄲;巳,衛;午,秦;未,中山、宋;申,齊;酉,魯;戌,越;亥,燕。

至於干支向上配九星、向下配九州的辦法,《黃帝兵決》說:從甲子起,自北斗魁的第一顆星開始,順著數到庚午,正落在第七顆星(搖光);到辛未時,退回第六顆星,改為逆著數,一直數到丙子;然後再從第一顆星起,順數下去,把六十甲子數完。向下配九州的辦法,史書說:甲配齊地,乙配東夷,丙配楚地,丁配南夷,戊配魏地,己配韓地,庚配秦地,辛配西夷,壬配燕地,癸配北夷。《漢書·五行志》說:甲乙配海外,那是日月光照不到之處;丙丁配江淮與海岱一帶;戊己配中州與黃河、濟水地區;庚辛配華山以西;壬癸配常山以北。地支的分配則是:子配周,丑配翟,寅配楚,卯配鄭,辰配邯鄲,巳配衛,午配秦,未配中山與宋,申配齊,酉配魯,戌配越,亥配燕。

《龍首經》曰:子,齊,青州;丑,吳、越,揚州;寅,燕,幽州;卯,宋,豫州;辰,晉,兗州;巳,楚,荊州;午,周,三河;未,秦,雍州;申,蜀,益州;酉,梁州;戌,徐州;亥,衛,幷州。若地辰之位,史漢近之;星次而論,龍首為當。其配人身,甲乙為頭,丙丁為胸脅,戊己為心腹,庚辛為股,壬癸為手足。則子為頭,丑亥為胸臂,寅戌為手,卯酉為腰脅,辰申為尻肱,巳未為脛,午為足。此皆初為首,末為足,配五藏也。干以甲乙為肝,丙丁為心,戊己為脾,庚辛為肺,壬癸為腎也;支以寅卯為肝,巳午為心,辰戌丑未為脾,申酉為肺,亥子為腎。此皆從五行配之。

《龍首經》則另有一套配法:子配齊地、青州;丑配吳越、揚州;寅配燕地、幽州;卯配宋地、豫州;辰配晉地、兗州;巳配楚地、荊州;午配周室、三河;未配秦地、雍州;申配蜀地、益州;酉配梁州;戌配徐州;亥配衛地、幷州。若按地面上十二辰的實際方位來說,史書與《漢書》的配法比較接近事實;若按天上星次分野來論,《龍首經》的配法更為妥當。干支配到人身上:甲乙為頭,丙丁為胸脅,戊己為心腹,庚辛為大腿,壬癸為手足。地支則是子為頭,丑與亥為胸與臂,寅與戌為手,卯與酉為腰脅,辰與申為臀與上臂,巳與未為小腿,午為腳。這套配法都是把排在前頭的當作頭、排在末尾的當作腳,從上到下依次排布。再配五臟:天干以甲乙為肝,丙丁為心,戊己為脾,庚辛為肺,壬癸為腎;地支以寅卯為肝,巳午為心,辰戌丑未為脾,申酉為肺,亥子為腎。這些都是按五行的歸屬來配的。

又干以甲乙為皮毛,丙丁為爪筋,戊己為肉,庚辛為骨,壬癸為血脈也;支以寅卯為皮毛,巳午為爪筋,辰戊丑未為肉,申酉為骨,亥子為血脈也。木生在地上,故為皮毛;火有猛毅,故為爪筋;土有持載,故以為肉;金性堅剛,故為骨;水本流潤,故是血脈。並支干所配,故以備釋。

另外,天干還配人身的組織:甲乙為皮毛,丙丁為指甲與筋,戊己為肌肉,庚辛為骨骼,壬癸為血脈;地支同樣是寅卯為皮毛,巳午為指甲與筋,辰戌丑未為肌肉,申酉為骨骼,亥子為血脈。這樣配的理由是:木生長在地面之上,所以對應皮毛;火性猛烈剛毅,所以對應指甲與筋;土能承載萬物,所以對應肌肉;金的性質堅硬剛強,所以對應骨骼;水本來流動潤澤,所以對應血脈。以上都是干支所配之物,因此一併詳加解釋。

第六論五行相雜(就此分為三段:一論五行體雜,二論支干雜,三論方位雜)

一者論五行體雜

凡五行均布,徧在萬有,不可定守一途。今先論五行體雜。但其氣周流,隨事而用。若言不雜,水只應一,何故謂五而為六?火、金、木、土並爾。當知生數為本,成數為雜。既有雜,故一行當體,卽有五義。如木有曲直,此是木也;木中有火,則是火也;木堪為兵仗,有擊觸之能,卽是金也;木中有潤,卽是水也;木吐華葉子實,卽是土也。

五行均勻分佈,遍在於一切事物之中,不能死守某一種固定說法。這裡先討論五行本體上的相雜。五行之氣周流不息,隨不同的事情而發揮作用。假如說它們互不相雜,那麼水就該只是「一」這個數,為什麼講五行時它卻成了「六」呢(生數一加土之五而成六)?火、金、木、土的情形也是一樣。應當明白:生數是各行的本體,成數則已經含有相雜。既然有雜,那麼任何一行就本體而言,都同時具備五種含義。譬如木可彎可直,這是木本身;木中含有火,這就是火;木可以做成兵器,具備擊刺的能力,這就是金;木中含有津潤,這就是水;木能吐出花葉果實,這就是土。

火,外陽卽是火也,內陰卽是水也,能殺卽是金也,能熟卽是木也,能生卽是土也。土,能生卽是土也,能容卽是水也,能成卽是木也,能防卽是金也,含陽卽是火也。金,能斷卽是金也,從革卽是木也,含火卽是火也,有汗卽是水也,能生卽是土也。水,外陰卽是水也,內陽卽是火也,含養卽是木也,潤生卽是土也,能殺卽是金也。此皆以義釋一行通有五氣。

火也是如此:外表為陽,這是火本身;內裡為陰,這就是水;能焚殺萬物,這就是金;能使食物成熟,這就是木(木主生養成熟之功);能生出灰土,這就是土。土:能生養萬物,這是土本身;能容納,這就是水;能成就萬物,這就是木;能堤防阻擋,這就是金;含蓄陽氣,這就是火。金:能斬斷,這是金本身;順範而變革,這就是木;內含火性,這就是火;表面凝出水汗,這就是水;能生水養物,這就是土。水:外表屬陰,這是水本身;內裡含陽,這就是火;能含容養育,這就是木;潤澤生物,這就是土;能淹殺萬物,這就是金。以上都是從義理上說明:任何一行都通含五行之氣。

就事而論,義則不爾,或有或無。質弱者,則體相容;質堅者,則體不相容。金中無木,木中無金,金木以正相害故;水中無火,火中無水,兩法正相害故,亦無金。金中有水,木中亦有水,木中亦有火,石中亦有火。而水能生木,則木中有水;水生於金,金中有水;火生於木,木中有火;水復從金生,金中有水;水能生木,木中有火。火克於金,那得石復有火?此是火性弱,故能入堅;而水中無金,是堅不能入弱。

但若就具體事物來驗證,情形就不全是這樣了,有的行裡含著別行,有的則不含。質地柔弱的,本體之間能夠互相容納;質地堅硬的,本體之間就不能互相容納。金中沒有木,木中沒有金,因為金與木是正面相剋相害的關係;水中沒有火,火中沒有水,也是因為這兩者正相剋害,同樣火中也沒有金。可是金中有水,木中也有水,木中還有火,石頭裡也有火。因為水能生木,所以木中有水;水由金而生,所以金中有水;火由木而生,所以木中有火;水又從金生出,所以金中有水;水能生木,木中又有火。有人問:火本來克金,怎麼石頭(屬金)裡反而有火呢?這是因為火性柔弱,所以能鑽進堅硬之物;而水中卻沒有金,可見堅硬之物進不了柔弱之物。

木生於水,木中含水;金能生水,金中含水。所以水中無金木者,金木在水中,不得言水體有金木;溼潤在木石中,木石便得有水義。此亦是弱能入堅,堅不能入弱。炎州有樹,生於火中,此非火能生樹,是火不能燒樹;亦非火在樹中,乃是樹在火中,而體不相雜,無異金在水中而不能雜水體。亦如海中陰火潛燃,此水中有火,但非水體雜火。此稍涉靈奇,亦非五行常準。

木由水而生,所以木中含水;金能生水,所以金中含水。之所以說水中沒有金木,是因為金木只是泡在水裡,不能說水的本體中含有金木;而溼潤滲在木頭石頭之中,木石便可以說含有水的意味。這同樣是柔弱者能進入堅硬者,堅硬者不能進入柔弱者。南方炎州有一種樹生長在火中,這並不是火能生樹,而是火燒不了這種樹;也不是火在樹裡,而是樹在火中,兩者的本體並不相雜,正如金塊在水中卻不能與水體相雜一樣。又如海中有陰火在水下暗燃,這看似水中有火,其實並不是水的本體夾雜了火。這類現象稍近於靈異奇怪,不能當作五行的常規準則。

又木中有火,火還燒木,此是生火方盛,故能燒木。石中有火,火不燒石,是火至金鄉,氣巳衰,故不能燒石。其以火消金者,亦取其盛,故能爍金,是不取衰火。猶如金能克木,鉛錫不能斷,此是不堅之金也。土性包含,無所不受,故土中皆備有水金木火。火非直陽氣,猶如范陽地燃,是陰也。土火不相害,雖不恆爾,不得言無。等是四行,何故獨爾?土既居地,地卽是陰,火卽是太陽之氣,故不得恆有也。

再者,木中含火,而火反過來能燒木,這是因為木所生的火正當旺盛,所以燒得動木。石中也含火,火卻燒不了石,那是因為火行至金的地盤(西方),氣已經衰弱,所以燒不動石。至於用火來熔化金屬,同樣是取火氣旺盛之時才能熔金,衰弱之火是辦不到的。這就好比金本能克木,可鉛錫之類卻砍不斷木頭,因為它們是不堅硬的金。土性能包容,無所不受,所以土中水、金、木、火樣樣具備。這裡的火併不單指陽氣,比如范陽一帶地下自燃之火,就屬於陰火。土與火併不相剋害,雖然土中含火併非常態,卻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有人問:同樣都是四行,為什麼唯獨土中的火要另作分別?回答是:土既然居於地,地本身就是陰;而火是太陽之氣,所以它不能長久地存在於土中。

二論支干雜

支干雜者,《五行書》云:甲以女弟乙嫁庚為妻,故乙中有雜金。立春木王,甲召乙還,乙懷金氣來,故仲春殺榆莢白也。丙以女弟丁嫁壬為妻,丁中有雜水。立夏火王,丙召丁還,丁懷水氣來,故仲夏桑椹熟黑也。戊以女弟己嫁甲為妻,己中有雜木。季夏土王,戊召己還,己懷木氣來,故季夏有果實青也。庚以女弟辛嫁丙為妻,辛中有雜火。立秋金王,庚召辛還,辛懷火氣來,故仲秋棗熟朱也。壬以女弟癸嫁戊為妻,癸中有雜土。立冬水王,壬召癸還,癸懷土氣來,故仲冬草木皆黃也。

再說干支的相雜。《五行書》用嫁娶來打比方:甲把妹妹乙嫁給庚做妻子(乙庚合),所以乙中夾雜著金氣。立春木當旺,甲把乙召回孃家,乙帶著金氣回來,所以仲春二月榆莢呈現出金的白色。丙把妹妹丁嫁給壬(丁壬合),所以丁中夾雜著水氣。立夏火當旺,丙把丁召回,丁帶著水氣回來,所以仲夏五月桑椹成熟時呈現水的黑色。戊把妹妹己嫁給甲(甲己合),所以己中夾雜著木氣。季夏土當旺,戊把己召回,己帶著木氣回來,所以季夏六月果實呈現木的青色。庚把妹妹辛嫁給丙(丙辛合),所以辛中夾雜著火氣。立秋金當旺,庚把辛召回,辛帶著火氣回來,所以仲秋八月棗子熟時呈現火的硃紅色。壬把妹妹癸嫁給戊(戊癸合),所以癸中夾雜著土氣。立冬水當旺,壬把癸召回,癸帶著土氣回來,所以仲冬十一月草木都呈現土的黃色。

甲丙戊庚壬為男剛強,故自有德不雜;乙丁己辛癸為女柔弱,不自專,從夫,故有雜。猶出嫁之女,卽稱夫氏,歸寧之日,攜子而來,氏族便雜。《五行十雜》云:甲為木,乙為材,丙為火,丁為灰,戊為土,己為泥,庚為金,辛為爐銻,壬為水,癸為濁汙。此皆雜義也。

甲、丙、戊、庚、壬是男干,性情剛強,所以各自守著本行之德而不夾雜;乙、丁、己、辛、癸是女干,性情柔弱,不能自作主張,要順從丈夫,所以帶有夾雜。這就像女子出嫁之後便隨夫姓,回孃家探親時又帶著孩子回來,氏族血脈便混雜了。《五行十雜》說:甲是木,乙是木材;丙是火,丁是灰;戊是土,己是泥;庚是金,辛是爐中的銻渣;壬是水,癸是汙濁的水。陽干取本行的純正之體,陰干取它加工衰變後的雜質之體,說的都是相雜的意思。

寅卯為木,春懷火,故卯為純木,寅為雜木。巳午為火,夏懷土,故午為純火,巳為雜火。申酉為金,秋懷水,故酉為純金,申為雜金。亥子為水,冬懷木,故子為純水,亥為雜水。土居中央,分主四氣,故辰中有餘木,未中有餘火,戌中有餘金,丑中有餘水,各十二日。故四孟為懷任,生氣之所由;四仲,盛壯之所立;四季,葬送之所在。懷任及葬,皆有雜義。

地支也是如此。寅卯屬木,春天懷著將生的火氣,所以卯是純粹的木,寅是夾雜的木(寅中藏火之長生)。巳午屬火,夏天懷著將生的土氣,所以午是純火,巳是雜火。申酉屬金,秋天懷著將生的水氣,所以酉是純金,申是雜金。亥子屬水,冬天懷著將生的木氣,所以子是純水,亥是雜水。土居中央,分主四時之氣,所以辰中留有木的餘氣,未中留有火的餘氣,戌中留有金的餘氣,丑中留有水的餘氣,各占十二日。因此寅申巳亥這四個「孟」支是懷孕受胎之地,是生氣的由來;子午卯酉這四個「仲」支是壯盛所立之處;辰未戌丑這四個「季」支是安葬送終之所。凡是懷孕與安葬之處,都含有相雜的意味。

三論方位雜

五行非直性相雜,當方亦有雜義。東方甲乙寅卯辰:甲,木也;乙中有雜金;寅中有生火;辰,土也;卯中有死水。南方丙丁巳午未:丙,火也;丁中有雜水;巳中有生金;未,土也;午中有死木。西方庚辛申酉戌:庚,金也;辛中有雜火;申中有生水;戌,土也;又,酉中有胎木。北方壬癸亥子丑:壬,水也;癸中有雜土;亥中有生木;子中有胎火;丑中有死金。此並方別有五行也。

五行不只是本性上互相夾雜,就每一個方位來說也有夾雜的意思。東方包括甲、乙、寅、卯、辰:甲是木;乙中夾著金氣;寅中有火的長生;辰是土;卯中有水的死地。南方包括丙、丁、巳、午、未:丙是火;丁中夾著水氣;巳中有金的長生;未是土;午中有木的死地。西方包括庚、辛、申、酉、戌:庚是金;辛中夾著火氣;申中有水的長生;戌是土;另外酉中有木的胎位。北方包括壬、癸、亥、子、丑:壬是水;癸中夾著土氣;亥中有木的長生;子中有火的胎位;丑中有金的死地。可見每一個方位之內,五行都齊備。

寅午戌,火之位也:寅中有生火,在東方;午中有王火,在南方;戌中有死火,在西方。亥卯未,木之位也:亥中有生木,在北方;卯中有王木,在東方;未中有死木,在南方。申子辰,水之位也:申中有生水,在西方;子中有王水,在北方;辰中有死水,在東方。巳酉丑,金之位也:巳中有生金,在南方;酉中有王金,在西方;丑中有死金,在北方。此一行之體,雜在三方也。未辰丑戌,土之位也:未中有王土,辰中有死土,丑中有衰土,戌中有壯土。此土體雜在四方也。趙怡言:五行相雜,如錦綺焉。斯言當矣。

再看三合局。寅、午、戌是火的三合之位:寅中有火的長生,屬東方;午中有火的帝旺,屬南方;戌中有火的墓死,屬西方。亥、卯、未是木的三合之位:亥中有木的長生,屬北方;卯中有木的帝旺,屬東方;未中有木的墓死,屬南方。申、子、辰是水的三合之位:申中有水的長生,屬西方;子中有水的帝旺,屬北方;辰中有水的墓死,屬東方。巳、酉、丑是金的三合之位:巳中有金的長生,屬南方;酉中有金的帝旺,屬西方;丑中有金的墓死,屬北方。這就是說,同一行的本體,分散夾雜在三個不同的方位之中——這正是「三合」取生、旺、墓三支的道理。未、辰、丑、戌是土的方位:未中是土的帝旺,辰中是土的墓死,丑中是土的衰位,戌中是土的壯位。這就是說土的本體夾雜在四個方位之中。趙怡說:五行彼此夾雜,就像織成的錦繡綺羅,經緯交錯、色彩相間。這句話說得很恰當。

第七論德

德者,得也,有益於物,各隨所欲,無悔恡,故謂之為德也。《五行書》云:若有一德,能禳百災。凡陰陽用事,遇德為善,謂之福德,為有救助,萬事皆吉,災害消亡。德有四德,三者從支干論之,一者從月氣論之。支干三種者:一曰干德,二曰支德,三曰支干合德。

「德」就是「得」,能有益於事物,讓各方各遂所願,不留下悔恨吝惜,所以稱之為德。《五行書》說:只要占得一個德,就能消除上百種災殃。凡是陰陽當令用事之際,遇上德就是吉,稱為「福德」,因為它帶來救助,萬事都吉利,災害隨之消亡。德一共有四種:其中三種從干支上講,一種從每月的卦氣上講。從干支上講的三種是:一叫「干德」,二叫「支德」,三叫「支干合德」。

干德者:甲德自在,乙德在庚,丙德自在,丁德在壬,戊德自在,己德在甲,庚德自在,辛德在丙,壬德自在,癸德在戊。此十干者,甲丙戊庚壬為陽尊,故德自處;乙丁己辛癸為陰卑,故配德於陽,有從夫之義,所以不自為德。

先說「干德」:甲的德在自己身上,乙的德在庚,丙的德在自己身上,丁的德在壬,戊的德在自己身上,己的德在甲,庚的德在自己身上,辛的德在丙,壬的德在自己身上,癸的德在戊。這十個天干中,甲、丙、戊、庚、壬屬陽而尊貴,所以德就安在自己本位;乙、丁、己、辛、癸屬陰而卑下,所以要把德配到與自己相合的陽干上,取的是妻從夫的意思,因此不能自己單獨成德。

揚子雲:配日之道,正有五日:甲己為木,丙辛為火,戊癸為土,乙庚為金,丁壬為水。陰陽之理,必相配偶,以則君臣夫婦之義。甲為君、為夫,己為臣、為妻,君位自在,臣位由君,故己德在甲,乙德在庚也,餘四皆然,陰從陽之道。

揚雄說:天干相配的道理,正好有五對:甲與己相配化木,丙與辛相配化火,戊與癸相配化土,乙與庚相配化金,丁與壬相配化水。陰陽之理必定要成雙配對,用來取法君臣、夫婦之義。甲是君、是夫,己是臣、是妻;君的位置自在本處,臣的位置由君而定,所以己的德安在甲上,乙的德安在庚上;其餘四對也都是這樣,都體現陰從陽的道理。

支德者:子德在巳,丑德在午,寅德在未,卯德在申,辰德在酉,巳德在戌,午德在亥,未德在子,申德在丑,酉德在寅,戌德在卯,亥德在辰。此皆以其夫生助之所也。子以巳為德者,子,水也,以土為夫,巳中有生土。丑以午為德者,丑,土也,以木為夫,午中有死木。寅以未為德者,寅,木也,以金為夫,未中有冠帶金。卯以申為德者,卯,木也,以金為夫,申中有相金。辰以酉為德者,辰,土也,以木為夫,酉中有胎木。巳以戌為德者,巳,火也,以水為夫,戌中有冠帶水。

再說「支德」:子的德在巳,丑的德在午,寅的德在未,卯的德在申,辰的德在酉,巳的德在戌,午的德在亥,未的德在子,申的德在丑,酉的德在寅,戌的德在卯,亥的德在辰。規律是每支往前數五位。這些都是以該支之「夫」(克它的那一行)得到生助的地方為德。子以巳為德,是因為子屬水,克水的土是它的夫,而巳中有土的長生。丑以午為德,是因為丑屬土,克土的木是它的夫,而午中有木的死位。寅以未為德,是因為寅屬木,克木的金是它的夫,而未中有金的冠帶。卯以申為德,是因為卯屬木,金是它的夫,而申中有處於相位的金。辰以酉為德,是因為辰屬土,木是它的夫,而酉中有木的胎位。巳以戌為德,是因為巳屬火,克火的水是它的夫,而戌中有水的冠帶。

午以亥為德者,午,火也,以水為夫,亥中有相水。未以子為德者,未,土也,以木為夫,子中有沐浴木。申以丑為德者,申,金也,以火為夫,丑中有養火。酉以寅為德者,酉,金也,以火為夫,寅中有生火。戌以卯為德者,戌,土也,以木為夫,卯中有王木。亥以辰為德者,亥,水也,以土為夫,辰中有死土。

午以亥為德,是因為午屬火,水是它的夫,而亥中有處於相位的水。未以子為德,是因為未屬土,木是它的夫,而子中有木的沐浴。申以丑為德,是因為申屬金,克金的火是它的夫,而丑中有火的養位。酉以寅為德,是因為酉屬金,火是它的夫,而寅中有火的長生。戌以卯為德,是因為戌屬土,木是它的夫,而卯中有木的帝旺。亥以辰為德,是因為亥屬水,土是它的夫,而辰中有土的死位。可見十二支之德,都落在其夫星所歷的某一個運位上。

或問云:從夫之義,生者有德,能相和養,故從;死者離背,不能和從,何以死猶為德?答曰:婦無再醮,一降適人,便稱夫氏,雖死猶從其族,豈得生而稱之,死便舍棄?故陰之從陽,生死常存。

有人問:既然講從夫之義,那麼夫星處在生旺之地才算有德,因為它能與妻相和相養,所以妻可以隨從;可若夫星處在死地,已經背離不能相和相從了,為什麼死位仍舊算作德呢?回答說:婦人沒有改嫁之禮,一旦嫁了人便隨夫姓,丈夫即使死了她仍屬夫家宗族,哪能丈夫活著就跟著他、死了就把他拋棄呢?所以陰順從陽,無論生死都始終不變。

支干合德者:子德在甲,丑德在辛,寅德在丙,卯德在丁,辰德在庚,巳徳在己,午德在戊,未德在辛,申德在壬,酉德在癸,戌德在庚,亥德在乙。此皆從子為德也,謂子能扶助其母,有孝養之性,以為德也。

再說「支干合德」,是把地支的德配到天干上:子的德在甲,丑的德在辛,寅的德在丙,卯的德在丁,辰的德在庚,巳的德在己,午的德在戊,未的德在辛,申的德在壬,酉的德在癸,戌的德在庚,亥的德在乙。這一套都是以「子」(我所生者)為德,意思是兒子能扶助母親,有孝養的品性,因而算作德。

凡干為陽,支為陰,陽體剛強自在,陰體柔順從陽。婦人有三從之禮,每無自專之義,夫死從子,故以子為德。若有支干,各自為德,皆從其夫;既今支干共為德,故離其夫位,故便從子也。子德在甲者,水為木母故也,例皆如之。

大凡天干屬陽,地支屬陰;陽的本體剛強,能自守其位,陰的本體柔順,要順從於陽。婦人有「三從」之禮,從不自作主張,丈夫去世就依從兒子,所以這裡用「子」來定德。假如干與支各自單獨論德,那都要隨從各自的夫;如今是干支合起來論德,就要離開夫位,轉而隨從兒子。所以子的德在甲,是因為子屬水而水是木的母親(水生木,木即水之子);其餘各支都照這個例子推。

一從月氣為德者,德不孤立,對之以刑。德為陽以從干,刑為陰以從坤。亦如人之治政,刑德兩施:德有慶賜爵賞,所以配陽;刑有殺罰削奪,所以配陰。故王者日蝕則修德,月蝕則修刑。

第四種是按每月卦氣來定德。德不能孤立存在,必定有「刑」與它相對:德屬陽,所以隨從乾卦;刑屬陰,所以隨從坤卦。這也如同人間治理政事,刑與德兩手並用:德包含慶賀、賞賜、封爵一類恩典,所以配陽;刑包含誅殺、責罰、削奪一類懲處,所以配陰。因此君王遇到日食就修明德政,遇到月食就整飭刑罰。

董仲舒《春秋繁露》云:天道之常,一陽一陰。陽者天之德,陰者天之刑。陰陽以終歲之行,以觀天之所親任,可以見德刑之用矣。然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故陽出而積於夏,任德以歲事;陰出而積於冬,錯刑以空處也。太公云:人主舉事善,則天應之以德;惡,則天應之以刑。此並陰陽相對,德不獨治,須偶之以刑也。

董仲舒《春秋繁露》說:天道的常規,是一陽一陰。陽是上天的德,陰是上天的刑。看陰陽走完一年的行程,觀察上天所親近委任的是哪一方,就能明白德與刑各自的作用了。而上天是任用陽而不任用陰、喜好德而不喜好刑的:所以陽氣出來並積聚於夏天,把一年的農事託付給德;陰氣出來則積聚於冬天,把刑擱置在空閒無事之處。姜太公說:君主行事得當,上天就用德來回應他;行事不善,上天就用刑來回應他。這些都說明陰陽彼此相對,德不能單獨施治,必須配以刑。

從干巛二卦之氣者,十詤韋卦用事,自十一月而陽氣動,陰爻變;四月乾卦用事,自五月而陰氣動,陽爻變。故黃鐘蕤賓,陰陽之氣始也,德刑在焉。建子之月,坤初六爻變為陽,復卦用事,陽氣動於黃泉之下,陰氣布在蒼天之上,為德在室,而刑在野。建丑之月,坤六二爻變為陽,臨卦用事,陽氣稍出,萬物萌芽,陰氣將降,威怒已衰,為德在堂,而刑在街。

再說依乾、坤兩卦之氣推排刑德。十月坤卦當令用事(此句底本作「十詤韋卦用事」,文字有訛脫),從十一月起陽氣開始萌動,坤卦的陰爻自下而上依次變為陽爻;四月乾卦當令用事,從五月起陰氣開始萌動,乾卦的陽爻自下而上依次變為陰爻。所以黃鐘(十一月)與蕤賓(五月)兩律,正是陰陽二氣的起點,刑與德也就繫於此。建子之月(十一月),坤卦初六爻變為陽,成為《復》卦用事,陽氣在黃泉之下萌動,陰氣佈滿蒼天之上,此時德在內室,刑在郊野。建丑之月(十二月),坤卦六二爻變為陽,成為《臨》卦用事,陽氣稍稍顯露,萬物開始萌芽,陰氣將要下降,肅殺的威怒已衰,此時德在堂上,刑在街市。

建寅之月,坤六三爻變為陽,泰卦用事,陽氣已達,陰氣降入,陰陽交泰,萬物抽其牙葉,為德在庭,而刑在巷。建卯之月,坤六四爻變為陽,大壯卦用事,陽氣上騰乎天,陰氣下入乎地,陰陽氣交,萬物成出,德刑俱會於門。建辰之月,坤六五爻變為陽,夬卦用事,陽氣上達,陰氣衰微,為德在巷,而刑在庭。建巳之月,坤上六爻變為陽,純陽用事,陽氣大盛,陰氣消除,萬物悅壯,無復刑殺,為德在街,而刑在堂。

建寅之月(正月),坤卦六三爻變為陽,成為《泰》卦用事,陽氣已經通達,陰氣降入地下,陰陽交泰,萬物抽出芽葉,此時德在庭中,刑在里巷。建卯之月(二月),坤卦六四爻變為陽,成為《大壯》卦用事,陽氣上騰於天,陰氣下沉入地,陰陽二氣相交,萬物成形而出,此時刑與德一同會合在門口。建辰之月(三月),坤卦六五爻變為陽,成為《夬》卦用事,陽氣向上通達,陰氣衰微,此時德在里巷,刑退到庭中。建巳之月(四月),坤卦上六爻變為陽,成為純陽的《乾》卦用事,陽氣大盛,陰氣消盡,萬物欣悅壯大,不再有刑殺,此時德在街市,刑退到堂上。可見德自內向外走,刑自外向內退,一進一退恰好相反。

建午之月,乾初九爻變為陰,遘卦用事,陰氣動於黃泉之下,陽氣佈於蒼天之上,為德在野,而刑在室。建未之月,乾九二爻變為陰,遁卦用事,陰氣稍升,陽氣將損,萬物壯極,皆以衰老,為德在街,而刑在堂。建申之月,乾九三爻變為陰,否卦用事,陽氣沈退,陰氣進升,陰陽否隔,殺威方盛,為德在巷,而刑在庭。

建午之月(五月),乾卦初九爻變為陰,成為《姤》卦用事,陰氣在黃泉之下萌動,陽氣佈滿蒼天之上,此時德退到郊野,刑進入內室。建未之月(六月),乾卦九二爻變為陰,成為《遁》卦用事,陰氣漸漸上升,陽氣將要損減,萬物壯盛到極點而開始衰老,此時德在街市,刑在堂上。建申之月(七月),乾卦九三爻變為陰,成為《否》卦用事,陽氣沉降退避,陰氣上進升騰,陰陽阻隔不通,肅殺之威正盛,此時德在里巷,刑在庭中。

建酉之月,乾九四爻變為陰,觀卦用事,陽氣內入,陰氣外施,陰陽合爭,萬物變衰,為德在門,刑復會於門。建戌之月,乾九五爻變為陰,剝卦用事,陽氣將盡,陰氣上達,萬物枯悴,殺害盛行,為德在庭,而刑在巷。建亥之月,乾上九爻變為陰,純坤復位,陽氣消除,陰氣大盛,萬物收藏,未見刑犯,為德在堂,而刑在街。此刑德二事,出入向趣,皆以用之,彌忘拙鑿。遇德則吉,逢刑則凶,故於此釋。

建酉之月(八月),乾卦九四爻變為陰,成為《觀》卦用事,陽氣向內收入,陰氣向外施布,陰陽交爭,萬物由盛轉衰,此時德在門口,刑也再度會合於門口。建戌之月(九月),乾卦九五爻變為陰,成為《剝》卦用事,陽氣將要耗盡,陰氣向上通達,萬物枯槁憔悴,殺傷之氣盛行,此時德在庭中,刑在里巷。建亥之月(十月),乾卦上九爻變為陰,回復為純陰的《坤》卦,陽氣消盡,陰氣大盛,萬物收藏起來,不再有可加刑之事,此時德在堂上,刑在街市。刑與德這兩件事,一出一入、各有趨向,占家都據以取用,越用越覺得它不是生硬穿鑿之說。遇德就吉,逢刑就凶,所以在這裡加以解釋。

原文屬公有領域。白話譯文由本站逐段整理,供對照參考,不替代原文;原文有歧義處取通行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