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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大义 · 第 3 卷

隋 · 萧吉 · 第 3 卷 / 11

二者论生死所

五行体别,生死之处不同,遍有十二月、十二辰而出没。木,受气于申,胎于酉,养于戌,生于亥,沐浴于子,冠带于丑,临官于寅,王于卯,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火,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生于寅,沐浴于卯,冠带于辰,临官于巳,王于午,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金,受气于寅,胎于卯,养于辰,生于巳,沐浴于午,冠带于未,临官于申,王于酉,衰于戌,病于亥,死于子,葬于丑。

五行的形体各不相同,所以它们生与死的处所也不一样;每一行都要走遍十二月、十二辰而依次出现、隐没,这就是后世所说的「十二运(长生十二宫)」。木:在申受气,在酉成胎,在戌得养,在亥长生,在子沐浴,在丑冠带,在寅临官,在卯帝旺,在辰衰,在巳病,在午死,在未入葬(墓)。火:在亥受气,在子成胎,在丑得养,在寅长生,在卯沐浴,在辰冠带,在巳临官,在午帝旺,在未衰,在申病,在酉死,在戌入葬。金:在寅受气,在卯成胎,在辰得养,在巳长生,在午沐浴,在未冠带,在申临官,在酉帝旺,在戌衰,在亥病,在子死,在丑入葬。可以看出各行都以「长生」之支起算,顺行十二辰而终于墓库。

水,受气于巳,胎于午,养于未,生于申,沐浴于酉,冠带于戌,临官于亥,王于子,衰于丑,病于寅,死于卯,葬于辰。土,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寄行于寅,生于卯,沐浴于辰,冠带于巳,临官于午,王于未,衰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

水:在巳受气,在午成胎,在未得养,在申长生,在酉沐浴,在戌冠带,在亥临官,在子帝旺,在丑衰,在寅病,在卯死,在辰入葬。土则稍有不同:在亥受气,在子成胎,在丑得养,在寅寄行(借位而过),在卯长生,在辰沐浴,在巳冠带,在午临官,在未帝旺,在申衰与病合并,在酉死,在戌入葬。土因为要分王四季、依附火位而行,所以中间多一个「寄行」,衰与病又并在一辰。

戌是火墓,火是其母,母子不同葬;进行于丑,丑是金墓,金是其子,义又不合;欲还于未,未是木墓,木为土鬼,畏不敢入;进休就辰,辰是水墓,水为其妻,于义为合,遂葬于辰。昔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故知合葬非古。然季武子云:自周公已来,未之有改。《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盖以敦其义合,骨肉同归。水土共墓,正取此也。

上文说土葬于戌,但戌其实是火的墓库,火是土的母亲,母子不该合葬;若前进到丑,丑是金的墓库,金是土的儿子,于义也不合;若退回未,未是木的墓库,而木是克土的「鬼」,土畏惧它不敢进去;再前进到辰,辰是水的墓库,水是土的妻子(土克水,被克者为妻),于义正相配,于是土最终葬在辰。从前虞舜葬在苍梧,二妃并没有跟着合葬,可见合葬并非上古之制。不过季武子说过:自周公以来,这个规矩没有改动。《诗经》说:活着时分住两处,死后要同穴而葬。这大概是为了敦厚夫妇合义、使骨肉同归一处。水与土共用一个墓库,取的正是这层意思。

又以四季释所理归于斯。高堂隆以土生于未,盛于戌,壮于丑,终于辰,长为水土墓,故辰日不哭,以辰日重丧故也。袒踊之哀,岂待移日。高堂所说,盖为浮浅。其生王意,又别是一家。《五行书》云:土虽有寄王于火乡,生于巳,葬于辰,然土分王四季,各有生死之所。辰土,受气于申酉,胎于戌,养于亥,生于子,沐浴于丑,冠带于寅,临官于卯,王于辰,衰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未土,受气于亥子,胎于丑,养于寅,生于卯,沐浴于辰,冠带于巳,临官于午,王于未,衰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

再用四季末月的道理来解释,结论也归到这一点上。高堂隆认为土生于未、盛于戌、壮于丑、终于辰,辰长久作为水与土共同的墓库,所以辰日不举哀哭泣,因为辰日属于「重丧」之日。其实袒衣顿足的哀痛发自内心,哪里能等到换一天再哭呢?高堂隆这个说法,未免浮泛肤浅。至于他讲土的生旺次序,那又自成一家之言。《五行书》说:土虽然有「寄旺于火乡、生在巳、葬在辰」这一套讲法,但土实际分旺于四季末月,四个土支各有自己的生死之所。辰土:在申、酉受气,在戌成胎,在亥得养,在子长生,在丑沐浴,在寅冠带,在卯临官,在辰帝旺,在巳衰病,在午死,在未入葬。未土:在亥、子受气,在丑成胎,在寅得养,在卯长生,在辰沐浴,在巳冠带,在午临官,在未帝旺,在申衰病,在酉死,在戌入葬。这套推法的规律是:以自己所居之支为帝旺,往前逆推四位为长生,往后顺推三位为墓。

戌土,受气于寅卯,胎于辰,养于巳,生于午,沐浴于未,冠带于申,临官于酉,王于戌,衰病于亥,死于子,葬于丑。丑土,受气于巳午,胎于未,养于申,生于酉,沐浴于戌,冠带于亥,临官于子,王于丑,衰病于寅,死于卯,葬于辰。

戌土:在寅、卯受气,在辰成胎,在巳得养,在午长生,在未沐浴,在申冠带,在酉临官,在戌帝旺,在亥衰病,在子死,在丑入葬。丑土:在巳、午受气,在未成胎,在申得养,在酉长生,在戌沐浴,在亥冠带,在子临官,在丑帝旺,在寅衰病,在卯死,在辰入葬。四个土支各自旺在本位,墓在下一个土支,循环相衔。

《孝经援神契》云:五行,土出利以给天下。《龟经》云:土,木动为辰土,火动为未土,金动为戌土,水动为丑土。又云:甲乙寅卯为辰土,丙丁巳午为未土,庚辛申酉为戌土,壬癸亥子为丑土。凡五行之王,各七十二日,土居四季,季十八日,并七十二日,以明土有四方,生死不同。此盖卜筮所用。

《孝经援神契》说:五行之中,土生出利益来供给天下。《龟经》说:论土时,木爻发动就取辰土,火爻发动就取未土,金爻发动就取戌土,水爻发动就取丑土。又说:甲乙寅卯(木)配辰土,丙丁巳午(火)配未土,庚辛申酉(金)配戌土,壬癸亥子(水)配丑土。凡五行当旺各占七十二日,土分居四季末月,每季十八日,四个十八日合起来也是七十二日。这就说明土分属四方,各自的生死之处并不相同。以上这套说法主要是卜筮时所用。

若论定位王相及生死之处,皆以季夏六月为土王之时。《礼记》云:中央土在季夏之后。此则岁之半,处四时之中央。天社、地神、人鬼,又并在未;坤亦在未卦,主于土,故云土德于未,终于丑。《易》曰:西南得朋,东北丧朋。此则明土王定在于未,墓定在辰也。

如果讨论固定方位的王相以及生死之处,那就一律以季夏六月作为土当旺的时令。《礼记·月令》把中央土排在季夏之后,那正是一年的中点,处在四时的中央。天社之神、地神与人鬼,也都归在未;坤卦同样在未的方位,主管土,所以说土的德在未,终结在丑。《周易·坤卦》说:往西南得到朋友,往东北丧失朋友。这就表明土的帝旺固定在未,墓库固定在辰。

五行皆以父母临官中生者,取其盛壮能生养义。唯金在火中生者,巳中有方壮之土,能生金也。金非火不革其形,故金在火位中生。又云:金生鬼中者,金父土戊己,寄治丙丁,父不能独养,要须母也。金在南方值己火,金得火方化,金化而水生。戊己土有化生之水,则金不畏火。己含水气,则金之继母也。五行皆以葬后之月而受气者,以其死还复生,神气不绝故也。

五行都在生自己的「父母」处于临官之位时长生,取的是父母壮盛才能生养的道理。唯独金却长生在火位(巳)中,这是因为巳中含有正当壮盛的土,土能生金。而且金不经火就不能改变形体,所以金反而在火位中长生。另有一种解释:说金生在「鬼」(克我者)之中,是因为金的父亲是戊己土,戊己土寄治在丙丁火之位;父亲不能单独养育,必须依靠母亲。金在南方遇到己与火,金得到火才能熔化,金一熔化水就产生了。戊己土中含有化生出来的水,所以金并不畏惧火;己中含着水气,就相当于金的继母。至于五行都在入葬之后的下一个月受气,是因为死了还会复生,神气从不断绝的缘故。

三者论四时休王

休王之义,凡有三种:第一,辨五行体休王;第二,论支干休王;第三,论八卦休王。五行体休王者:春则木王,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则火王,土相,木休,水囚,金死。六月则土王,金相,火休,木囚,水死。秋则金王,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则水王,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休王」(也写作休旺)讲的是五行之气随季节盛衰的五种状态,共有三套讲法:第一辨五行本体的休王,第二论干支的休王,第三论八卦的休王。先说五行本体的休王:春天木当旺(王),生我者所生的火处于「相」(次旺),生我的水已「休」(退居),克我的金被「囚」,我所克的土为「死」。夏天火当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六月(季夏)土当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秋天金当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天水当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支干休王者:春则甲乙寅卯王,丙丁巳午相,壬癸亥子休,庚辛申酉囚,戊己辰戌丑未死。夏则丙丁巳午王,戊己辰戌丑未相,甲乙寅卯休,壬癸亥子囚,庚辛申酉死。六月则戊己辰戌丑未王,庚辛申酉相,丙丁巳午休,甲乙寅卯囚,壬癸亥子死。秋则庚辛申酉王,壬癸亥子相,戊己辰戌丑未休,丙丁巳午囚,甲乙寅卯死。冬则壬癸亥子王,甲乙寅卯相,庚辛申酉休,戊己辰戌丑未囚,丙丁巳午死。

再说干支的休王,其实就是把上面五行的休王换成对应的干支来表述。春天:甲乙寅卯(木)当旺,丙丁巳午(火)为相,壬癸亥子(水)为休,庚辛申酉(金)为囚,戊己辰戌丑未(土)为死。夏天:丙丁巳午当旺,戊己辰戌丑未为相,甲乙寅卯为休,壬癸亥子为囚,庚辛申酉为死。六月:戊己辰戌丑未当旺,庚辛申酉为相,丙丁巳午为休,甲乙寅卯为囚,壬癸亥子为死。秋天:庚辛申酉当旺,壬癸亥子为相,戊己辰戌丑未为休,丙丁巳午为囚,甲乙寅卯为死。冬天:壬癸亥子当旺,甲乙寅卯为相,庚辛申酉为休,戊己辰戌丑未为囚,丙丁巳午为死。

八卦休王者:立春艮王,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干废,坎休。春分震王,巽相,离胎,坤没,兑死,干囚,坎废,艮休。立夏巽王,离相,坤胎,兑没,干死,坎囚,艮废,震休。夏至离王,坤相,兑胎,干没,坎死,艮囚,震废,巽休。

再说八卦的休王。八卦休王分王、相、胎、没、死、囚、废、休八种状态,随八节而转。立春时艮卦当旺,震为相,巽为胎,离为没,坤为死,兑为囚,乾为废,坎为休。春分时震卦当旺,巽为相,离为胎,坤为没,兑为死,乾为囚,坎为废,艮为休。立夏时巽卦当旺,离为相,坤为胎,兑为没,乾为死,坎为囚,艮为废,震为休。夏至时离卦当旺,坤为相,兑为胎,乾为没,坎为死,艮为囚,震为废,巽为休。可以看出八种状态是按后天八卦的次序依次轮转的。

立秋坤王,兑相,干胎,坎没,艮死,震囚,巽废,离休。秋分兑王,干相,坎胎,艮没,震死,巽囚,离废,坤休。立冬干王,坎相,艮胎,震没,巽死,离囚,坤废,兑休。冬至坎王,艮相,震胎,巽没,离死,坤囚,兑废,干休。其卦从八节之气,各四十五日。

立秋时坤卦当旺,兑为相,乾为胎,坎为没,艮为死,震为囚,巽为废,离为休。秋分时兑卦当旺,乾为相,坎为胎,艮为没,震为死,巽为囚,离为废,坤为休。立冬时乾卦当旺,坎为相,艮为胎,震为没,巽为死,离为囚,坤为废,兑为休。冬至时坎卦当旺,艮为相,震为胎,巽为没,离为死,坤为囚,兑为废,乾为休。八卦各依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这八个节气当令,每卦各主四十五日,八卦合起来正是三百六十日。

凡当王之时,皆以子为相者,以其子方壮,能助治事也。父母为休者,以其子当王,气正盛,父母衰老,不能治事,如尧老,委舜以国政也。所畏为死者,以其身王,能制杀之。所克者为囚者,以其子为相,能囚雠敌也。

凡是某一行当旺的时候,都以它所生的「子」为相,因为儿子正当壮年,能够帮着办事。以生它的「父母」为休,因为儿子当旺、气正兴盛,父母衰老,已不能理事,好比帝尧年老,把国政托付给虞舜。以自己所畏惧的(克我者)为死,因为自己当旺,反能制服并杀掉它。以自己所克的为囚,因为自己的儿子处在相位,能够把仇敌囚禁起来。这就是王、相、休、囚、死五种状态的生克来历。

柳世隆云:木,王时为林园竹树,相时为苇荻草莱,休时为椽柱船车,囚时为薪樵榛梗,死时为棺椁朽株。火,王时为陶冶炎光,相时为灯烛,休时为烟气,囚时为炭烬,死时为灰。土,王时为国邑山岳,相时为城社丘陵,休时为田宅,囚时为墙垣,死时为粪壤。金,王时为金玉宝器,相时为银铜利刃,休时为铅锡犂锄,囚时为焦器釜镬,死时为沙砾碎铁。水,王时为海渎,相时为湖泽陂泉,休时为沟渠,囚时为酒浆,死时为枯池涸井。此并王时气盛,故为洪大之物;相时气劣,其比渐小;休时气衰,故复转微之;囚时于恶,所以最下;死时弃不用,故是枯朽之类也。

柳世隆按休王状态给五行配上具体事物:木,当旺时是林园竹树,处相时是芦苇荻草,处休时是屋椽梁柱与船车,处囚时是柴薪与丛生的枝梗,处死时是棺椁与朽烂的树桩。火,当旺时是陶窑冶炉的炽焰,处相时是灯烛,处休时是烟气,处囚时是炭火余烬,处死时是灰。土,当旺时是国都城邑与高山,处相时是城墙社坛与丘陵,处休时是田地宅院,处囚时是墙垣,处死时是粪土。金,当旺时是金玉宝器,处相时是银铜与利刃,处休时是铅锡与犁锄,处囚时是烧焦的器皿和锅镬,处死时是沙砾碎铁。水,当旺时是大海大川,处相时是湖泊沼泽与池泉,处休时是沟渠,处囚时是酒浆,处死时是干枯的池塘与见底的井。这些配法的道理是:当旺时气盛,所以取洪大之物;处相时气力稍逊,所配之物就渐小;处休时气已衰减,所以转为细微;处囚时境况恶劣,所以最为低下;处死时被弃置不用,所以取枯朽一类。

赵怡云:五行之位,得其方为盛,得其所畏为终。故木畏金,甲以女弟乙妻庚,庚得木气,故木胎于金卿,而生于水中,盛于其方,衰于火卿。火中有生金,故终于未,至西方而木终,以金王也。丙以女弟丁妻壬,壬得火气,故火胎于水卿,生于木中,盛于其方,衰于金位,至北方而终,以水王也。

赵怡说:五行各得自己的本方就兴盛,走到自己所畏惧的方位就终结。所以木畏惧金:甲把妹妹乙嫁给庚(乙庚合),庚由此得到木气,因此木在金的地盘上成胎,在水中长生,在自己的本方(东方)兴盛,到火的地盘上衰退。火中含有可生之金,所以木终结在未;走到西方木就彻底终结,因为那里金当旺。丙把妹妹丁嫁给壬(丁壬合),壬由此得到火气,因此火在水的地盘上成胎,在木中长生,在自己的本方(南方)兴盛,到金位衰退,走到北方就终结,因为那里水当旺。

戊以女弟己妻甲,甲得土气,故土胎于木卿,而生于火中,盛于其位,衰于水卿,至东方而终,以木王也。庚以女弟辛妻丙,丙得金气,故金胎火卿,生火位,盛于其方,衰于水卿,至东方而终,有生火也。壬以女弟癸妻戊,戊得水气,故水胎于土卿,生于金中,盛于其方,衰于木卿,至南方而终,有强土也。更互相生相畏,终始不绝之义也。

戊把妹妹己嫁给甲(甲己合),甲由此得到土气,因此土在木的地盘上成胎,在火中长生,在自己的本位兴盛,到水的地盘上衰退,走到东方就终结,因为那里木当旺。庚把妹妹辛嫁给丙(丙辛合),丙由此得到金气,因此金在火的地盘上成胎,在火位长生,在自己的本方(西方)兴盛,到水的地盘上衰退,走到东方就终结,因为那里有能生的火。壬把妹妹癸嫁给戊(戊癸合),戊由此得到水气,因此水在土的地盘上成胎,在金中长生,在自己的本方(北方)兴盛,到木的地盘上衰退,走到南方就终结,因为那里有强旺的土。这就是五行交替相生、又交替相畏,终而复始、连绵不绝的道理。

第五论配支干

支干之义,多所配合,今略论方位及配所。干不独立,支不虚设,要须配合,以定岁月日时而用。如君臣夫妇,必配合以相成。总而言之,从甲至癸为阳、为干、为日;从寅至丑为阴、为支、为辰。别而言之,干则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为阴;支则寅辰午申戌子为阳,卯巳未酉亥丑为阴。

干支的意义在于种种配合,这里简要地讨论它们的方位与所配之物。天干不能孤立存在,地支也不是虚设的,必须互相配合,才能确定年、月、日、时而付诸使用;就像君与臣、夫与妻,一定要配合才能彼此成就。总的来说,从甲到癸这一列属阳,称为「干」,主日;从寅到丑这一列属阴,称为「支」,主辰。分开来说,天干之中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为阴;地支之中寅、辰、午、申、戌、子为阳,卯、巳、未、酉、亥、丑为阴。

阳则为刚,为君,为夫,为上,为外,为表,为动,为进,为起,为仰,为前,为左,为德,为施,为开。阴则为柔,为臣,为妻,为妾,为财,为下,为内,为里,为止,为退,为伏,为俯,为后,为右,为刑,为藏,为闭。阴阳所拟,例多且略,大纲如此。

属阳的一方,象征刚强、君主、丈夫、上位、外部、表面、运动、前进、起立、仰视、前方、左侧、恩德、施予、开启。属阴的一方,象征柔顺、臣下、妻子、姬妾、财物、下位、内部、里面、静止、后退、潜伏、俯身、后方、右侧、刑罚、收藏、闭合。阴阳所能比拟的事类还有很多,这里只是略举,大纲不过如此。占断时凡遇阳干阳支,就往刚、动、外、进一路取象;遇阴干阴支,就往柔、静、内、退一路取象。

甲乙寅卯,木也,位在东方。丙丁巳午,火也,位在南方。戊己辰戌丑未,土也,位在中央,分王四季,寄治丙丁。庚辛申酉,金也,位在西方。壬癸亥子,水也,位在北方。甲为干首,子为支初,相配者,太阳之气,动于黄泉之下,在建子之月,黄钟之律,为气之源,在子,故以子为先。万物凑出于建寅之月,皆以见形,甲属此月,故以甲为先,而配子。见者为阳,故从干;未见者为阴,故从支。所以用甲子相配,为六旬之始。

甲乙寅卯属木,方位在东方;丙丁巳午属火,方位在南方;戊己辰戌丑未属土,方位在中央,分旺于四季末月,又寄治在丙丁火位;庚辛申酉属金,方位在西方;壬癸亥子属水,方位在北方。甲是天干之首,子是地支之始,二者所以相配,是因为:太阳之气在黄泉之下开始萌动,正在建子之月(十一月),黄钟律管是一岁之气的源头,恰在子位,所以以子为先。而万物聚拢而出、都显露形体,是在建寅之月(正月),甲配属这个月,所以以甲为先,用它来配子。已经显现的属阳,所以归于天干;尚未显现的属阴,所以归于地支。因此用甲子相配,作为六十甲子六旬的开端。

干既有十,支有十二,轮转相配,终于癸亥,故有六十日。十日一旬,故有六旬。一旬尽一甲癸,便以甲配子尽干,至癸酉便尽干,余支有戌亥;又起甲配戌,尽干,至癸未,余支有申酉;又起甲配申,尽干,至癸巳,余支有午未;又起甲配午,尽干,至癸卯,余支有辰巳;又起甲配辰,尽干,至癸丑,余支有寅卯;又起甲配寅,尽干,至癸亥。十干有十二支相配,周毕,还从甲子起,故六甲轮转,止六十日。

天干有十个,地支有十二个,轮流相配,到癸亥为止,所以共有六十日。十日为一旬,因此有六旬。每一旬从甲起、到癸尽:先以甲配子,把十干用完,到癸酉这一旬就结束了,剩下戌、亥两支没有干可配;于是再起甲配戌,用完十干到癸未,剩下申、酉两支;再起甲配申,用完十干到癸巳,剩下午、未两支;再起甲配午,用完十干到癸卯,剩下辰、巳两支;再起甲配辰,用完十干到癸丑,剩下寅、卯两支;再起甲配寅,用完十干到癸亥。十天干与十二地支这样配完一周,又从甲子重新开始,所以六个甲旬轮转一遍,恰好是六十日。

十日一旬,一旬之内,二支无配偶者,为之孤;所对冲者,为之虚。卜筮所云空亡,以支孤无干,故名为空亡。亡者,无也,无干故亡;所对者全虚,故云空也。算法:横下十二支,位于四方;纵下八干,位于四方;下戊己,位于中央。若甲子旬,取甲干以配子支,如此次第相配,至戊辰,位在中央,土为四行主,不可移,故取辰支、巳支入中央,配戊己,余悉以干就支。至戌亥,无干配之,单故为孤;辰巳之位,支干并无,故名为虚。

十日算一旬,每一旬之内,总有两个地支配不到天干,这两支叫作「孤」;与这两支相对冲的两支,就叫作「虚」。卜筮中所说的「空亡」,正是因为这两个地支孤零零地没有天干可配,所以取名空亡。「亡」就是无,没有天干所以说亡;它们所对冲的位置完全落空,所以说空。用算筹排布的方法是:横向摆下十二地支,分列四方;纵向摆下八个天干(除戊己外),也分列四方;再摆下戊、己两干,安在中央。以甲子旬为例,取甲干去配子支,依次往下配;配到戊辰时,戊己位在中央,土是四行的主宰,不能移动,所以把辰支、巳支收入中央来配戊、己,其余的仍旧以干就支。配到戌、亥时已没有天干可配,孤零零地剩下,所以叫「孤」;而辰、巳的原位上支与干都已挪走,所以叫「虚」。

其空亡之辰,从五行言之。如甲子旬,无戌亥,水土半空亡,以戌是土,亥是水也,不全无亥子,故云半也。甲戌旬,无申酉,为金全空亡,以金二支并无也。甲申旬,无午未,为火土半空亡,以巳午不全无也。甲午旬,无辰巳,亦然。甲辰旬,无寅卯,亦云木全空亡。甲寅旬,无子丑,亦水土半空亡。并以二支不俱无也。

空亡之辰若从五行上讲,还有全空与半空之分。比如甲子旬缺戌、亥,这是水与土各空一半:因为戌属土、亥属水,而水的两支亥、子并没有全缺(只缺亥不缺子),所以叫「半空亡」。甲戌旬缺申、酉,申酉都属金,金的两支全都缺了,所以是「金全空亡」。甲申旬缺午、未,午属火、未属土,火的两支巳、午没有全缺,所以是火土各半空亡。甲午旬缺辰、巳,情形相同。甲辰旬缺寅、卯,寅卯都属木,所以叫「木全空亡」。甲寅旬缺子、丑,也是水土各半空亡。判别的关键,就看同一行的两支是不是同时都空。

《兵书》云:阳生甲子,不足戌亥,仍为天门;阴生甲午,不足辰巳,仍为地户;阳界甲寅,不足子丑,仍为鬼门;阴界甲申,不足午未,仍为人门;阳盛甲辰,卯为之隔;阴兴甲戌,酉为之隔。此并是六甲之空支也。《春秋元命苞》云:地不足东南,右动终而入虚门。此明甲子孤在戌亥,虚在辰巳也。

《兵书》说:阳气生于甲子旬,此旬缺戌、亥,戌亥便被称为「天门」;阴气生于甲午旬,此旬缺辰、巳,辰巳便被称为「地户」;阳气分界于甲寅旬,此旬缺子、丑,子丑便被称为「鬼门」;阴气分界于甲申旬,此旬缺午、未,午未便被称为「人门」;阳气盛于甲辰旬,以卯为间隔;阴气兴于甲戌旬,以酉为间隔。这些说的都是六个甲旬各自的空亡之支。《春秋元命苞》说:大地在东南方向有所欠缺,向右运行到终点便进入虚门。这正说明甲子旬的孤在戌亥,虚在辰巳。

一干一支为一日者,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日行一度,故正用一干一支,以主一日也。三旬为一月者,月日行十三度四分度之一,三旬而周天也。十二月为一岁者,四时时有三月,生杀之功,备遍十二支也。一岁合三百六十日者,六六三十六,六甲之数也。六甲闲两月之日者,以阴阳奇偶备也。阳者为奇,阴者为偶。万物庶类,吉凶之理,以此彰矣。

一个天干配一个地支合为一日,是因为周天共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太阳每日行一度,所以正好用一干一支来主管一日。三旬合为一月,是因为月亮每日行十三又四分之一度,三旬(三十日)恰好绕行周天一圈。十二月合为一岁,是因为四时每时有三个月,生长与肃杀的功用要遍历十二地支才算完备。一年合三百六十日,是因为六乘六得三十六,正是六甲之数(六十乘六为三百六十)。六甲之外还多出约两个月的日数差额,正是为了使阴阳奇偶两方面都完备:阳为奇数,阴为偶数。万物众类的吉凶之理,就由此彰显出来。

其支干相配,岁月日时并然。立岁之元,起于上元甲子;立月之元,起甲巳之岁,十一月甲子;立日之元,六旬起自甲子;立时之元,冬夏二至后,得甲巳之日,夜半起甲子。四事皆以甲子为首也。

干支相配的规矩,年、月、日、时四者都一样。确定年的元始,从上元甲子年起算;确定月的元始,从甲年或己年的十一月甲子月起算;确定日的元始,六旬从甲子日起算;确定时的元始,在冬至、夏至之后遇到甲日或己日,从夜半子时起甲子时。年月日时这四件事,都以甲子为开头。

其上配九星、下配九州岛者,《黄帝兵决》云:甲子从北斗魁第一星起,顺数至庚午,在第七刚星,至辛未,还从第六星,逆数至丙子,又从第一星,顺数尽六甲。其下配九州岛者,史书云:甲齐,乙东夷,丙楚,丁南夷,戊魏,己韩,庚秦,辛西夷,壬燕,癸北夷。《汉书·五行志》云:甲乙,海外,日月不治;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济;庚辛,华山以西;壬癸,常山以北。子,周;丑,翟;寅,楚;卯,郑;辰,邯郸;巳,卫;午,秦;未,中山、宋;申,齐;酉,鲁;戌,越;亥,燕。

至于干支向上配九星、向下配九州的办法,《黄帝兵决》说:从甲子起,自北斗魁的第一颗星开始,顺着数到庚午,正落在第七颗星(摇光);到辛未时,退回第六颗星,改为逆着数,一直数到丙子;然后再从第一颗星起,顺数下去,把六十甲子数完。向下配九州的办法,史书说:甲配齐地,乙配东夷,丙配楚地,丁配南夷,戊配魏地,己配韩地,庚配秦地,辛配西夷,壬配燕地,癸配北夷。《汉书·五行志》说:甲乙配海外,那是日月光照不到之处;丙丁配江淮与海岱一带;戊己配中州与黄河、济水地区;庚辛配华山以西;壬癸配常山以北。地支的分配则是:子配周,丑配翟,寅配楚,卯配郑,辰配邯郸,巳配卫,午配秦,未配中山与宋,申配齐,酉配鲁,戌配越,亥配燕。

《龙首经》曰:子,齐,青州;丑,吴、越,扬州;寅,燕,幽州;卯,宋,豫州;辰,晋,兖州;巳,楚,荆州;午,周,三河;未,秦,雍州;申,蜀,益州;酉,梁州;戌,徐州;亥,卫,并州。若地辰之位,史汉近之;星次而论,龙首为当。其配人身,甲乙为头,丙丁为胸胁,戊己为心腹,庚辛为股,壬癸为手足。则子为头,丑亥为胸臂,寅戌为手,卯酉为腰胁,辰申为尻肱,巳未为胫,午为足。此皆初为首,末为足,配五藏也。干以甲乙为肝,丙丁为心,戊己为脾,庚辛为肺,壬癸为肾也;支以寅卯为肝,巳午为心,辰戌丑未为脾,申酉为肺,亥子为肾。此皆从五行配之。

《龙首经》则另有一套配法:子配齐地、青州;丑配吴越、扬州;寅配燕地、幽州;卯配宋地、豫州;辰配晋地、兖州;巳配楚地、荆州;午配周室、三河;未配秦地、雍州;申配蜀地、益州;酉配梁州;戌配徐州;亥配卫地、并州。若按地面上十二辰的实际方位来说,史书与《汉书》的配法比较接近事实;若按天上星次分野来论,《龙首经》的配法更为妥当。干支配到人身上:甲乙为头,丙丁为胸胁,戊己为心腹,庚辛为大腿,壬癸为手足。地支则是子为头,丑与亥为胸与臂,寅与戌为手,卯与酉为腰胁,辰与申为臀与上臂,巳与未为小腿,午为脚。这套配法都是把排在前头的当作头、排在末尾的当作脚,从上到下依次排布。再配五脏:天干以甲乙为肝,丙丁为心,戊己为脾,庚辛为肺,壬癸为肾;地支以寅卯为肝,巳午为心,辰戌丑未为脾,申酉为肺,亥子为肾。这些都是按五行的归属来配的。

又干以甲乙为皮毛,丙丁为爪筋,戊己为肉,庚辛为骨,壬癸为血脉也;支以寅卯为皮毛,巳午为爪筋,辰戊丑未为肉,申酉为骨,亥子为血脉也。木生在地上,故为皮毛;火有猛毅,故为爪筋;土有持载,故以为肉;金性坚刚,故为骨;水本流润,故是血脉。并支干所配,故以备释。

另外,天干还配人身的组织:甲乙为皮毛,丙丁为指甲与筋,戊己为肌肉,庚辛为骨骼,壬癸为血脉;地支同样是寅卯为皮毛,巳午为指甲与筋,辰戌丑未为肌肉,申酉为骨骼,亥子为血脉。这样配的理由是:木生长在地面之上,所以对应皮毛;火性猛烈刚毅,所以对应指甲与筋;土能承载万物,所以对应肌肉;金的性质坚硬刚强,所以对应骨骼;水本来流动润泽,所以对应血脉。以上都是干支所配之物,因此一并详加解释。

第六论五行相杂(就此分为三段:一论五行体杂,二论支干杂,三论方位杂)

一者论五行体杂

凡五行均布,徧在万有,不可定守一途。今先论五行体杂。但其气周流,随事而用。若言不杂,水只应一,何故谓五而为六?火、金、木、土并尔。当知生数为本,成数为杂。既有杂,故一行当体,卽有五义。如木有曲直,此是木也;木中有火,则是火也;木堪为兵仗,有击触之能,卽是金也;木中有润,卽是水也;木吐华叶子实,卽是土也。

五行均匀分布,遍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不能死守某一种固定说法。这里先讨论五行本体上的相杂。五行之气周流不息,随不同的事情而发挥作用。假如说它们互不相杂,那么水就该只是「一」这个数,为什么讲五行时它却成了「六」呢(生数一加土之五而成六)?火、金、木、土的情形也是一样。应当明白:生数是各行的本体,成数则已经含有相杂。既然有杂,那么任何一行就本体而言,都同时具备五种含义。譬如木可弯可直,这是木本身;木中含有火,这就是火;木可以做成兵器,具备击刺的能力,这就是金;木中含有津润,这就是水;木能吐出花叶果实,这就是土。

火,外阳卽是火也,内阴卽是水也,能杀卽是金也,能熟卽是木也,能生卽是土也。土,能生卽是土也,能容卽是水也,能成卽是木也,能防卽是金也,含阳卽是火也。金,能断卽是金也,从革卽是木也,含火卽是火也,有汗卽是水也,能生卽是土也。水,外阴卽是水也,内阳卽是火也,含养卽是木也,润生卽是土也,能杀卽是金也。此皆以义释一行通有五气。

火也是如此:外表为阳,这是火本身;内里为阴,这就是水;能焚杀万物,这就是金;能使食物成熟,这就是木(木主生养成熟之功);能生出灰土,这就是土。土:能生养万物,这是土本身;能容纳,这就是水;能成就万物,这就是木;能堤防阻挡,这就是金;含蓄阳气,这就是火。金:能斩断,这是金本身;顺范而变革,这就是木;内含火性,这就是火;表面凝出水汗,这就是水;能生水养物,这就是土。水:外表属阴,这是水本身;内里含阳,这就是火;能含容养育,这就是木;润泽生物,这就是土;能淹杀万物,这就是金。以上都是从义理上说明:任何一行都通含五行之气。

就事而论,义则不尔,或有或无。质弱者,则体相容;质坚者,则体不相容。金中无木,木中无金,金木以正相害故;水中无火,火中无水,两法正相害故,亦无金。金中有水,木中亦有水,木中亦有火,石中亦有火。而水能生木,则木中有水;水生于金,金中有水;火生于木,木中有火;水复从金生,金中有水;水能生木,木中有火。火克于金,那得石复有火?此是火性弱,故能入坚;而水中无金,是坚不能入弱。

但若就具体事物来验证,情形就不全是这样了,有的行里含着别行,有的则不含。质地柔弱的,本体之间能够互相容纳;质地坚硬的,本体之间就不能互相容纳。金中没有木,木中没有金,因为金与木是正面相克相害的关系;水中没有火,火中没有水,也是因为这两者正相克害,同样火中也没有金。可是金中有水,木中也有水,木中还有火,石头里也有火。因为水能生木,所以木中有水;水由金而生,所以金中有水;火由木而生,所以木中有火;水又从金生出,所以金中有水;水能生木,木中又有火。有人问:火本来克金,怎么石头(属金)里反而有火呢?这是因为火性柔弱,所以能钻进坚硬之物;而水中却没有金,可见坚硬之物进不了柔弱之物。

木生于水,木中含水;金能生水,金中含水。所以水中无金木者,金木在水中,不得言水体有金木;湿润在木石中,木石便得有水义。此亦是弱能入坚,坚不能入弱。炎州有树,生于火中,此非火能生树,是火不能烧树;亦非火在树中,乃是树在火中,而体不相杂,无异金在水中而不能杂水体。亦如海中阴火潜燃,此水中有火,但非水体杂火。此稍涉灵奇,亦非五行常准。

木由水而生,所以木中含水;金能生水,所以金中含水。之所以说水中没有金木,是因为金木只是泡在水里,不能说水的本体中含有金木;而湿润渗在木头石头之中,木石便可以说含有水的意味。这同样是柔弱者能进入坚硬者,坚硬者不能进入柔弱者。南方炎州有一种树生长在火中,这并不是火能生树,而是火烧不了这种树;也不是火在树里,而是树在火中,两者的本体并不相杂,正如金块在水中却不能与水体相杂一样。又如海中有阴火在水下暗燃,这看似水中有火,其实并不是水的本体夹杂了火。这类现象稍近于灵异奇怪,不能当作五行的常规准则。

又木中有火,火还烧木,此是生火方盛,故能烧木。石中有火,火不烧石,是火至金乡,气巳衰,故不能烧石。其以火消金者,亦取其盛,故能烁金,是不取衰火。犹如金能克木,铅锡不能断,此是不坚之金也。土性包含,无所不受,故土中皆备有水金木火。火非直阳气,犹如范阳地燃,是阴也。土火不相害,虽不恒尔,不得言无。等是四行,何故独尔?土既居地,地卽是阴,火卽是太阳之气,故不得恒有也。

再者,木中含火,而火反过来能烧木,这是因为木所生的火正当旺盛,所以烧得动木。石中也含火,火却烧不了石,那是因为火行至金的地盘(西方),气已经衰弱,所以烧不动石。至于用火来熔化金属,同样是取火气旺盛之时才能熔金,衰弱之火是办不到的。这就好比金本能克木,可铅锡之类却砍不断木头,因为它们是不坚硬的金。土性能包容,无所不受,所以土中水、金、木、火样样具备。这里的火并不单指阳气,比如范阳一带地下自燃之火,就属于阴火。土与火并不相克害,虽然土中含火并非常态,却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有人问:同样都是四行,为什么唯独土中的火要另作分别?回答是:土既然居于地,地本身就是阴;而火是太阳之气,所以它不能长久地存在于土中。

二论支干杂

支干杂者,《五行书》云:甲以女弟乙嫁庚为妻,故乙中有杂金。立春木王,甲召乙还,乙怀金气来,故仲春杀榆荚白也。丙以女弟丁嫁壬为妻,丁中有杂水。立夏火王,丙召丁还,丁怀水气来,故仲夏桑椹熟黑也。戊以女弟己嫁甲为妻,己中有杂木。季夏土王,戊召己还,己怀木气来,故季夏有果实青也。庚以女弟辛嫁丙为妻,辛中有杂火。立秋金王,庚召辛还,辛怀火气来,故仲秋枣熟朱也。壬以女弟癸嫁戊为妻,癸中有杂土。立冬水王,壬召癸还,癸怀土气来,故仲冬草木皆黄也。

再说干支的相杂。《五行书》用嫁娶来打比方:甲把妹妹乙嫁给庚做妻子(乙庚合),所以乙中夹杂着金气。立春木当旺,甲把乙召回娘家,乙带着金气回来,所以仲春二月榆荚呈现出金的白色。丙把妹妹丁嫁给壬(丁壬合),所以丁中夹杂着水气。立夏火当旺,丙把丁召回,丁带着水气回来,所以仲夏五月桑椹成熟时呈现水的黑色。戊把妹妹己嫁给甲(甲己合),所以己中夹杂着木气。季夏土当旺,戊把己召回,己带着木气回来,所以季夏六月果实呈现木的青色。庚把妹妹辛嫁给丙(丙辛合),所以辛中夹杂着火气。立秋金当旺,庚把辛召回,辛带着火气回来,所以仲秋八月枣子熟时呈现火的朱红色。壬把妹妹癸嫁给戊(戊癸合),所以癸中夹杂着土气。立冬水当旺,壬把癸召回,癸带着土气回来,所以仲冬十一月草木都呈现土的黄色。

甲丙戊庚壬为男刚强,故自有德不杂;乙丁己辛癸为女柔弱,不自专,从夫,故有杂。犹出嫁之女,卽称夫氏,归宁之日,携子而来,氏族便杂。《五行十杂》云:甲为木,乙为材,丙为火,丁为灰,戊为土,己为泥,庚为金,辛为炉锑,壬为水,癸为浊污。此皆杂义也。

甲、丙、戊、庚、壬是男干,性情刚强,所以各自守着本行之德而不夹杂;乙、丁、己、辛、癸是女干,性情柔弱,不能自作主张,要顺从丈夫,所以带有夹杂。这就像女子出嫁之后便随夫姓,回娘家探亲时又带着孩子回来,氏族血脉便混杂了。《五行十杂》说:甲是木,乙是木材;丙是火,丁是灰;戊是土,己是泥;庚是金,辛是炉中的锑渣;壬是水,癸是污浊的水。阳干取本行的纯正之体,阴干取它加工衰变后的杂质之体,说的都是相杂的意思。

寅卯为木,春怀火,故卯为纯木,寅为杂木。巳午为火,夏怀土,故午为纯火,巳为杂火。申酉为金,秋怀水,故酉为纯金,申为杂金。亥子为水,冬怀木,故子为纯水,亥为杂水。土居中央,分主四气,故辰中有余木,未中有余火,戌中有余金,丑中有余水,各十二日。故四孟为怀任,生气之所由;四仲,盛壮之所立;四季,葬送之所在。怀任及葬,皆有杂义。

地支也是如此。寅卯属木,春天怀着将生的火气,所以卯是纯粹的木,寅是夹杂的木(寅中藏火之长生)。巳午属火,夏天怀着将生的土气,所以午是纯火,巳是杂火。申酉属金,秋天怀着将生的水气,所以酉是纯金,申是杂金。亥子属水,冬天怀着将生的木气,所以子是纯水,亥是杂水。土居中央,分主四时之气,所以辰中留有木的余气,未中留有火的余气,戌中留有金的余气,丑中留有水的余气,各占十二日。因此寅申巳亥这四个「孟」支是怀孕受胎之地,是生气的由来;子午卯酉这四个「仲」支是壮盛所立之处;辰未戌丑这四个「季」支是安葬送终之所。凡是怀孕与安葬之处,都含有相杂的意味。

三论方位杂

五行非直性相杂,当方亦有杂义。东方甲乙寅卯辰:甲,木也;乙中有杂金;寅中有生火;辰,土也;卯中有死水。南方丙丁巳午未:丙,火也;丁中有杂水;巳中有生金;未,土也;午中有死木。西方庚辛申酉戌:庚,金也;辛中有杂火;申中有生水;戌,土也;又,酉中有胎木。北方壬癸亥子丑:壬,水也;癸中有杂土;亥中有生木;子中有胎火;丑中有死金。此并方别有五行也。

五行不只是本性上互相夹杂,就每一个方位来说也有夹杂的意思。东方包括甲、乙、寅、卯、辰:甲是木;乙中夹着金气;寅中有火的长生;辰是土;卯中有水的死地。南方包括丙、丁、巳、午、未:丙是火;丁中夹着水气;巳中有金的长生;未是土;午中有木的死地。西方包括庚、辛、申、酉、戌:庚是金;辛中夹着火气;申中有水的长生;戌是土;另外酉中有木的胎位。北方包括壬、癸、亥、子、丑:壬是水;癸中夹着土气;亥中有木的长生;子中有火的胎位;丑中有金的死地。可见每一个方位之内,五行都齐备。

寅午戌,火之位也:寅中有生火,在东方;午中有王火,在南方;戌中有死火,在西方。亥卯未,木之位也:亥中有生木,在北方;卯中有王木,在东方;未中有死木,在南方。申子辰,水之位也:申中有生水,在西方;子中有王水,在北方;辰中有死水,在东方。巳酉丑,金之位也:巳中有生金,在南方;酉中有王金,在西方;丑中有死金,在北方。此一行之体,杂在三方也。未辰丑戌,土之位也:未中有王土,辰中有死土,丑中有衰土,戌中有壮土。此土体杂在四方也。赵怡言:五行相杂,如锦绮焉。斯言当矣。

再看三合局。寅、午、戌是火的三合之位:寅中有火的长生,属东方;午中有火的帝旺,属南方;戌中有火的墓死,属西方。亥、卯、未是木的三合之位:亥中有木的长生,属北方;卯中有木的帝旺,属东方;未中有木的墓死,属南方。申、子、辰是水的三合之位:申中有水的长生,属西方;子中有水的帝旺,属北方;辰中有水的墓死,属东方。巳、酉、丑是金的三合之位:巳中有金的长生,属南方;酉中有金的帝旺,属西方;丑中有金的墓死,属北方。这就是说,同一行的本体,分散夹杂在三个不同的方位之中——这正是「三合」取生、旺、墓三支的道理。未、辰、丑、戌是土的方位:未中是土的帝旺,辰中是土的墓死,丑中是土的衰位,戌中是土的壮位。这就是说土的本体夹杂在四个方位之中。赵怡说:五行彼此夹杂,就像织成的锦绣绮罗,经纬交错、色彩相间。这句话说得很恰当。

第七论德

德者,得也,有益于物,各随所欲,无悔恡,故谓之为德也。《五行书》云:若有一德,能禳百灾。凡阴阳用事,遇德为善,谓之福德,为有救助,万事皆吉,灾害消亡。德有四德,三者从支干论之,一者从月气论之。支干三种者:一曰干德,二曰支德,三曰支干合德。

「德」就是「得」,能有益于事物,让各方各遂所愿,不留下悔恨吝惜,所以称之为德。《五行书》说:只要占得一个德,就能消除上百种灾殃。凡是阴阳当令用事之际,遇上德就是吉,称为「福德」,因为它带来救助,万事都吉利,灾害随之消亡。德一共有四种:其中三种从干支上讲,一种从每月的卦气上讲。从干支上讲的三种是:一叫「干德」,二叫「支德」,三叫「支干合德」。

干德者:甲德自在,乙德在庚,丙德自在,丁德在壬,戊德自在,己德在甲,庚德自在,辛德在丙,壬德自在,癸德在戊。此十干者,甲丙戊庚壬为阳尊,故德自处;乙丁己辛癸为阴卑,故配德于阳,有从夫之义,所以不自为德。

先说「干德」:甲的德在自己身上,乙的德在庚,丙的德在自己身上,丁的德在壬,戊的德在自己身上,己的德在甲,庚的德在自己身上,辛的德在丙,壬的德在自己身上,癸的德在戊。这十个天干中,甲、丙、戊、庚、壬属阳而尊贵,所以德就安在自己本位;乙、丁、己、辛、癸属阴而卑下,所以要把德配到与自己相合的阳干上,取的是妻从夫的意思,因此不能自己单独成德。

扬子云:配日之道,正有五日:甲己为木,丙辛为火,戊癸为土,乙庚为金,丁壬为水。阴阳之理,必相配偶,以则君臣夫妇之义。甲为君、为夫,己为臣、为妻,君位自在,臣位由君,故己德在甲,乙德在庚也,余四皆然,阴从阳之道。

扬雄说:天干相配的道理,正好有五对:甲与己相配化木,丙与辛相配化火,戊与癸相配化土,乙与庚相配化金,丁与壬相配化水。阴阳之理必定要成双配对,用来取法君臣、夫妇之义。甲是君、是夫,己是臣、是妻;君的位置自在本处,臣的位置由君而定,所以己的德安在甲上,乙的德安在庚上;其余四对也都是这样,都体现阴从阳的道理。

支德者:子德在巳,丑德在午,寅德在未,卯德在申,辰德在酉,巳德在戌,午德在亥,未德在子,申德在丑,酉德在寅,戌德在卯,亥德在辰。此皆以其夫生助之所也。子以巳为德者,子,水也,以土为夫,巳中有生土。丑以午为德者,丑,土也,以木为夫,午中有死木。寅以未为德者,寅,木也,以金为夫,未中有冠带金。卯以申为德者,卯,木也,以金为夫,申中有相金。辰以酉为德者,辰,土也,以木为夫,酉中有胎木。巳以戌为德者,巳,火也,以水为夫,戌中有冠带水。

再说「支德」:子的德在巳,丑的德在午,寅的德在未,卯的德在申,辰的德在酉,巳的德在戌,午的德在亥,未的德在子,申的德在丑,酉的德在寅,戌的德在卯,亥的德在辰。规律是每支往前数五位。这些都是以该支之「夫」(克它的那一行)得到生助的地方为德。子以巳为德,是因为子属水,克水的土是它的夫,而巳中有土的长生。丑以午为德,是因为丑属土,克土的木是它的夫,而午中有木的死位。寅以未为德,是因为寅属木,克木的金是它的夫,而未中有金的冠带。卯以申为德,是因为卯属木,金是它的夫,而申中有处于相位的金。辰以酉为德,是因为辰属土,木是它的夫,而酉中有木的胎位。巳以戌为德,是因为巳属火,克火的水是它的夫,而戌中有水的冠带。

午以亥为德者,午,火也,以水为夫,亥中有相水。未以子为德者,未,土也,以木为夫,子中有沐浴木。申以丑为德者,申,金也,以火为夫,丑中有养火。酉以寅为德者,酉,金也,以火为夫,寅中有生火。戌以卯为德者,戌,土也,以木为夫,卯中有王木。亥以辰为德者,亥,水也,以土为夫,辰中有死土。

午以亥为德,是因为午属火,水是它的夫,而亥中有处于相位的水。未以子为德,是因为未属土,木是它的夫,而子中有木的沐浴。申以丑为德,是因为申属金,克金的火是它的夫,而丑中有火的养位。酉以寅为德,是因为酉属金,火是它的夫,而寅中有火的长生。戌以卯为德,是因为戌属土,木是它的夫,而卯中有木的帝旺。亥以辰为德,是因为亥属水,土是它的夫,而辰中有土的死位。可见十二支之德,都落在其夫星所历的某一个运位上。

或问云:从夫之义,生者有德,能相和养,故从;死者离背,不能和从,何以死犹为德?答曰:妇无再醮,一降适人,便称夫氏,虽死犹从其族,岂得生而称之,死便舍弃?故阴之从阳,生死常存。

有人问:既然讲从夫之义,那么夫星处在生旺之地才算有德,因为它能与妻相和相养,所以妻可以随从;可若夫星处在死地,已经背离不能相和相从了,为什么死位仍旧算作德呢?回答说:妇人没有改嫁之礼,一旦嫁了人便随夫姓,丈夫即使死了她仍属夫家宗族,哪能丈夫活着就跟着他、死了就把他抛弃呢?所以阴顺从阳,无论生死都始终不变。

支干合德者:子德在甲,丑德在辛,寅德在丙,卯德在丁,辰德在庚,巳徳在己,午德在戊,未德在辛,申德在壬,酉德在癸,戌德在庚,亥德在乙。此皆从子为德也,谓子能扶助其母,有孝养之性,以为德也。

再说「支干合德」,是把地支的德配到天干上:子的德在甲,丑的德在辛,寅的德在丙,卯的德在丁,辰的德在庚,巳的德在己,午的德在戊,未的德在辛,申的德在壬,酉的德在癸,戌的德在庚,亥的德在乙。这一套都是以「子」(我所生者)为德,意思是儿子能扶助母亲,有孝养的品性,因而算作德。

凡干为阳,支为阴,阳体刚强自在,阴体柔顺从阳。妇人有三从之礼,每无自专之义,夫死从子,故以子为德。若有支干,各自为德,皆从其夫;既今支干共为德,故离其夫位,故便从子也。子德在甲者,水为木母故也,例皆如之。

大凡天干属阳,地支属阴;阳的本体刚强,能自守其位,阴的本体柔顺,要顺从于阳。妇人有「三从」之礼,从不自作主张,丈夫去世就依从儿子,所以这里用「子」来定德。假如干与支各自单独论德,那都要随从各自的夫;如今是干支合起来论德,就要离开夫位,转而随从儿子。所以子的德在甲,是因为子属水而水是木的母亲(水生木,木即水之子);其余各支都照这个例子推。

一从月气为德者,德不孤立,对之以刑。德为阳以从干,刑为阴以从坤。亦如人之治政,刑德两施:德有庆赐爵赏,所以配阳;刑有杀罚削夺,所以配阴。故王者日蚀则修德,月蚀则修刑。

第四种是按每月卦气来定德。德不能孤立存在,必定有「刑」与它相对:德属阳,所以随从乾卦;刑属阴,所以随从坤卦。这也如同人间治理政事,刑与德两手并用:德包含庆贺、赏赐、封爵一类恩典,所以配阳;刑包含诛杀、责罚、削夺一类惩处,所以配阴。因此君王遇到日食就修明德政,遇到月食就整饬刑罚。

董仲舒《春秋繁露》云:天道之常,一阳一阴。阳者天之德,阴者天之刑。阴阳以终岁之行,以观天之所亲任,可以见德刑之用矣。然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故阳出而积于夏,任德以岁事;阴出而积于冬,错刑以空处也。太公云:人主举事善,则天应之以德;恶,则天应之以刑。此并阴阳相对,德不独治,须偶之以刑也。

董仲舒《春秋繁露》说:天道的常规,是一阳一阴。阳是上天的德,阴是上天的刑。看阴阳走完一年的行程,观察上天所亲近委任的是哪一方,就能明白德与刑各自的作用了。而上天是任用阳而不任用阴、喜好德而不喜好刑的:所以阳气出来并积聚于夏天,把一年的农事托付给德;阴气出来则积聚于冬天,把刑搁置在空闲无事之处。姜太公说:君主行事得当,上天就用德来回应他;行事不善,上天就用刑来回应他。这些都说明阴阳彼此相对,德不能单独施治,必须配以刑。

从干巛二卦之气者,十詤韦卦用事,自十一月而阳气动,阴爻变;四月干卦用事,自五月而阴气动,阳爻变。故黄钟蕤宾,阴阳之气始也,德刑在焉。建子之月,坤初六爻变为阳,复卦用事,阳气动于黄泉之下,阴气布在苍天之上,为德在室,而刑在野。建丑之月,坤六二爻变为阳,临卦用事,阳气稍出,万物萌芽,阴气将降,威怒已衰,为德在堂,而刑在街。

再说依乾、坤两卦之气推排刑德。十月坤卦当令用事(此句底本作「十詤韦卦用事」,文字有讹脱),从十一月起阳气开始萌动,坤卦的阴爻自下而上依次变为阳爻;四月乾卦当令用事,从五月起阴气开始萌动,乾卦的阳爻自下而上依次变为阴爻。所以黄钟(十一月)与蕤宾(五月)两律,正是阴阳二气的起点,刑与德也就系于此。建子之月(十一月),坤卦初六爻变为阳,成为《复》卦用事,阳气在黄泉之下萌动,阴气布满苍天之上,此时德在内室,刑在郊野。建丑之月(十二月),坤卦六二爻变为阳,成为《临》卦用事,阳气稍稍显露,万物开始萌芽,阴气将要下降,肃杀的威怒已衰,此时德在堂上,刑在街市。

建寅之月,坤六三爻变为阳,泰卦用事,阳气已达,阴气降入,阴阳交泰,万物抽其牙叶,为德在庭,而刑在巷。建卯之月,坤六四爻变为阳,大壮卦用事,阳气上腾乎天,阴气下入乎地,阴阳气交,万物成出,德刑俱会于门。建辰之月,坤六五爻变为阳,夬卦用事,阳气上达,阴气衰微,为德在巷,而刑在庭。建巳之月,坤上六爻变为阳,纯阳用事,阳气大盛,阴气消除,万物悦壮,无复刑杀,为德在街,而刑在堂。

建寅之月(正月),坤卦六三爻变为阳,成为《泰》卦用事,阳气已经通达,阴气降入地下,阴阳交泰,万物抽出芽叶,此时德在庭中,刑在里巷。建卯之月(二月),坤卦六四爻变为阳,成为《大壮》卦用事,阳气上腾于天,阴气下沉入地,阴阳二气相交,万物成形而出,此时刑与德一同会合在门口。建辰之月(三月),坤卦六五爻变为阳,成为《夬》卦用事,阳气向上通达,阴气衰微,此时德在里巷,刑退到庭中。建巳之月(四月),坤卦上六爻变为阳,成为纯阳的《乾》卦用事,阳气大盛,阴气消尽,万物欣悦壮大,不再有刑杀,此时德在街市,刑退到堂上。可见德自内向外走,刑自外向内退,一进一退恰好相反。

建午之月,干初九爻变为阴,遘卦用事,阴气动于黄泉之下,阳气布于苍天之上,为德在野,而刑在室。建未之月,干九二爻变为阴,遁卦用事,阴气稍升,阳气将损,万物壮极,皆以衰老,为德在街,而刑在堂。建申之月,干九三爻变为阴,否卦用事,阳气沈退,阴气进升,阴阳否隔,杀威方盛,为德在巷,而刑在庭。

建午之月(五月),乾卦初九爻变为阴,成为《姤》卦用事,阴气在黄泉之下萌动,阳气布满苍天之上,此时德退到郊野,刑进入内室。建未之月(六月),乾卦九二爻变为阴,成为《遁》卦用事,阴气渐渐上升,阳气将要损减,万物壮盛到极点而开始衰老,此时德在街市,刑在堂上。建申之月(七月),乾卦九三爻变为阴,成为《否》卦用事,阳气沉降退避,阴气上进升腾,阴阳阻隔不通,肃杀之威正盛,此时德在里巷,刑在庭中。

建酉之月,干九四爻变为阴,观卦用事,阳气内入,阴气外施,阴阳合争,万物变衰,为德在门,刑复会于门。建戌之月,干九五爻变为阴,剥卦用事,阳气将尽,阴气上达,万物枯悴,杀害盛行,为德在庭,而刑在巷。建亥之月,干上九爻变为阴,纯坤复位,阳气消除,阴气大盛,万物收藏,未见刑犯,为德在堂,而刑在街。此刑德二事,出入向趣,皆以用之,弥忘拙凿。遇德则吉,逢刑则凶,故于此释。

建酉之月(八月),乾卦九四爻变为阴,成为《观》卦用事,阳气向内收入,阴气向外施布,阴阳交争,万物由盛转衰,此时德在门口,刑也再度会合于门口。建戌之月(九月),乾卦九五爻变为阴,成为《剥》卦用事,阳气将要耗尽,阴气向上通达,万物枯槁憔悴,杀伤之气盛行,此时德在庭中,刑在里巷。建亥之月(十月),乾卦上九爻变为阴,回复为纯阴的《坤》卦,阳气消尽,阴气大盛,万物收藏起来,不再有可加刑之事,此时德在堂上,刑在街市。刑与德这两件事,一出一入、各有趋向,占家都据以取用,越用越觉得它不是生硬穿凿之说。遇德就吉,逢刑就凶,所以在这里加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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