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 第 17 卷
贲卦(艮上离下)
程传 《贲序卦》:“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巳,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物之合则必有文,文乃饰也。如人之合聚,则有威仪上下。物之合聚,则有次序行列。合则必有文也,《贲》所以次《噬嗑》也。为卦山下有火,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也,下有火则照见其上,草木品汇,皆被其光彩,有贲饰之象,故为《贲》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贲》卦的《序卦传》讲:「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事物凑合到一起,必定就有文采,文采就是修饰。譬如人聚在一处,就要有威仪、有上下之别;物聚在一处,就要有次序、有行列。凡是合拢就必有文采,所以《贲》卦排在《噬嗑》之后。就卦体看,山下有火:山是草木百物聚集的地方,山下有火,光就照到山上,草木万类都披上了光彩,正是文饰之象,所以卦名叫《贲》。
贲亨,小利有攸往。本义 贲,饰也。卦自《损》来者,柔自三来而文二,刚自二上而文三。自《既济》而来者,柔自上来而文五,刚自五上而文上。又内离而外艮,有文明而各得其分之象,故为《贲》。占者以其柔来文刚,阳得阴助。而离明于内,故为“亨”。以其刚上文柔,而艮止于外,故“小利有攸往”。
《贲》卦的卦辞说:亨通,稍有利于前往。朱熹《本义》解释:贲就是修饰。就「卦变」说,此卦若从《损》卦变来,是柔爻从第三位下来文饰第二位、刚爻从第二位上去文饰第三位;若从《既济》卦变来,是柔爻从上位下来文饰第五位、刚爻从第五位上去文饰上位。再看卦德,内卦为离、外卦为艮,有文采光明而又各守本分的象,所以叫《贲》。占问的人,因为柔来文饰刚、阳得到阴的辅助,加上离明在内,所以断为「亨」;又因为刚上去文饰柔,而艮止在外,所以只是「小利有攸往」。
程传 物有饰而后能亨,故曰无本不立,无文不行,有实而加饰,则可以“亨”矣。文饰之道,可增其光彩,故能小利于进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事物有了修饰然后才能通达,所以古语讲:没有根本就立不起来,没有文采就行不出去。已有实质再加上文饰,就可以「亨」了。文饰之道能增添光彩,所以在进取上略有小利,如此而已。
集说 王氏申子曰:徒质则不能亨,质而有文以加饰之,则可“亨”,故曰“贲亨”。然文盛则实必衰,苟专尚文以往则流,故曰“小利有攸往”。小者,谓不可太过以灭其质也。
集说引王申子说:光有质朴而无文采,就不能通达;有了质地,再加上文来修饰,才可以「亨」,所以卦辞说「贲亨」。但文采过盛,实质必定衰减,如果一味崇尚文饰地往前走,就要流于浮华,所以说「小利有攸往」。所谓「小」,是说不可太过,以免把本质淹没了。
粱氏寅曰:贲者,文饰之道也。有质而加之文,斯可“亨”矣。朝廷文之以仪制而亨焉,宾主文之以礼貌而亨焉,家人文之以伦序而亨焉,官府文之以教令而亨焉。推之事物,凡有质者,无不待于文也,文则无不亨也。然既亨矣,而曰:“小利有攸往”,何也?文饰之道,但加之文彩耳,非能变其实也。故文之过盛,非所利也。但小利于有往而已矣。世之不知本者,或忘其当务之急,而屑屑焉于文饰,虽欲其亨,亦安得而亭乎?
集说引梁寅说:贲就是文饰之道。有了质地再加上文采,才可以通达。朝廷用仪制来文饰,于是通达;宾主用礼貌来文饰,于是通达;一家人用伦理次序来文饰,于是通达;官府用政教号令来文饰,于是通达。推广到万事万物,凡是有质地的,没有不依赖文采的,有文采就没有不通达的。既然已经亨通了,为什么还说「小利有攸往」呢?因为文饰之道只是加上一层文采罢了,并不能改变事物的实质,所以文采过盛并非有利,只能说在前往上略有小利而已。世上不懂根本的人,有时忘掉当务之急,斤斤计较于外表的修饰,即便想求通达,又怎么可能通达(末字底本讹作「亭」,当作「亨」)。
张氏振渊曰:离德文明莫掩,则无径情直行之弊,行之可通,故“亨”。艮德止而
集说引张振渊说:离的德性是文明而不可掩蔽,有了它就没有任性直闯的毛病,行事因此可以通达,所以断为「亨」。至于艮的德性是止而不动——此处底本有脱文,张氏论艮德的下半段未能录全。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本义 刚德明本,自贲于下,为舍非道之车,而安于徒步之象,占者自处当如是也。
初九爻辞说:修饰他的脚趾,宁可舍弃车子而步行。朱熹《本义》解释:初九以阳刚之德明白根本,只在下位自我修饰,所以有舍去不合于道的车乘、安心徒步而行的象。占问的人立身自处,也应当这样。
程传 初九以阳刚居明体而处下,君子有刚明之德而在下者也。君子在无位之地,无所施于天下,唯自贲饰其所行而已。趾取在下而所以行也。君子修饰之道,正其所行,守节处义,其行不苟,义或不当,则舍车舆而宁徒行,众人之所羞,而君子以为贲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初九以阳刚之质处在离明之体而居于最下,象征有刚健明察之德却身在下位的君子。君子处在没有职位的地方,对天下无从施展,只能修饰自己的行为罢了。取「趾」为象,是因为脚在最下,又是行走所凭。君子修饰之道,就是端正自己的行为,守住节操、安于义理,行事绝不苟且;若于义有所不当,宁可舍掉车子而步行。这在众人看来是羞耻,君子却把它当作最好的文饰。
“舍车而徒”之义,兼于比应取之。初比二而应四,应四正也,与二非正也。九之刚明守义,不近与于二,而远应于四,舍易而从难,如舍车而徒行也。守节义,君子之贲也。是故君子所贲,世俗所羞;世俗所贵;君子所贱。以车徒为言者,因趾与行为义也。
程颐接着说:「舍车而徒」的取义,还兼从「比」与「应与」两方面来看。初九紧邻六二而与六四相应:应六四是正当的配合,亲比六二则不正当。初九刚明而能守义,不肯就近亲附六二,却远远地去应合六四,这是舍容易的而就艰难的,正像舍掉车子而徒步。守住节操义理,就是君子的文饰。所以君子所看重的文饰,恰是世俗引以为羞的;世俗所看重的,恰是君子所轻贱的。爻辞用车与步行来说,是承着「趾」和行走而立义。
六二,贲其须。本义 二以阴柔居中正,三以阳刚而得正,皆无应与,故二附三而动,有贲须之象。占者宜从上之阳刚而动也。
六二爻辞说:修饰他的胡须。朱熹《本义》解释:六二以阴柔之质居下卦之中而又当位,九三以阳刚之质也当位,两爻各自都没有相应之爻,所以六二只能附着九三而动,如同胡须随下巴而动,这就是「贲其须」的象。占问的人,宜于跟从上面的阳刚者行动。
程传 卦之为《贲》,虽由两爻之变,而文明之义为重,二实贲之主也,故主言贲之道。饰于物者,不能大变其质也,因其质而加饰耳,故取须义。“须”,随颐而动者也,动止唯系于所附,犹善恶不由于贲也。二之文明,唯为贲饰,善恶则系其质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这一卦之所以成为《贲》,虽然由刚柔两爻互换而来,但文明之义最为吃重,六二实际上是成卦的主爻,所以主要就它来讲文饰之道。修饰一件东西,并不能大幅改变它的本质,只能就着它的质地加以装点罢了,因此取胡须为义。「须」是随着下巴而动的东西,动或不动全系于所附之处,正如善恶并不取决于文饰。六二有文明之德,所能做的只是加以修饰,善与恶终究还系于本质。
集说 王氏弼曰:得其位而无应,三亦无应,俱无应而比焉,近而相得者也。须之为物,上附者也,故曰“贲其须”。朱氏震曰:毛在颐曰“须”,在口曰“髭”,在颊曰“髯”。三至上有《颐》体,二在颐下,须之象。二三刚柔相贲,“贲其须”也。夫文不虚生,须生于颐,须所以贲其颐也。
集说引王弼说:六二当位而无相应之爻,九三也没有相应之爻,两爻都无所应而彼此相邻,是靠得近而情投意合的关系。胡须这东西是向上附着的,所以说「贲其须」。集说又引朱震说:长在下巴上的毛叫「须」,长在嘴唇上的叫「髭」,长在面颊上的叫「髯」。从三爻到上爻构成《颐》卦的形体,六二在下巴之下,正是须的象。二与三刚柔互相文饰,就是「贲其须」。文采不会凭空生出,须长在颐上,须正是用来文饰颐的。
俞氏琰曰:二无应而比三,三亦无应而比二,故与之相贲,贲以柔来文刚故亨。文当从质,非质则不能自饰。阴必从阳,非阳则不能自进。六二纯柔,必待九三之动而后动,故曰“贲其须”。蒋氏悌生曰:六以二居中,故有贲须之象。须于人身,无损益于躯体,但可为仪表之饰。周旋揖让,进退低昂,皆随面貌而动,使人仪举者文采容止可观,故《象》曰“与上兴也”。
集说引俞琰说:六二没有相应之爻而亲近九三,九三也没有相应之爻而亲近六二,所以两爻互相文饰;文饰是柔来装点刚,因此亨通。文采应当依从质地,没有质地就无从自饰;阴必须依从阳,没有阳就无法自行前进。六二纯是柔爻,必得等九三一动它才能动,所以说「贲其须」。集说又引蒋悌生说:阴爻居第二位而得中,所以有修饰胡须的象。胡须长在人身上,对身体本身没有增损,只能作为仪表的装点;周旋揖让、进退俯仰,全随着面容而动,使人的举止容仪显得有文采、可观瞻,所以「小象」说「与上兴也」。
何氏楷曰:须阴血之形,而,柔所以文刚者。然阴柔不能自动,必附丽于阳,如须虽有美,必附而于颐也。大抵刚为质,柔为文。文不附质,焉得为文?故二必“贲其须”以从三,五必“贲于丘园”以从上。圣人右质左文之意,于此可见。
集说引何楷说:胡须是阴血凝成的形质,柔正是用来文饰刚的。然而阴柔不能自己动作,必须附丽在阳刚之上,就像胡须虽然美观,也必得附在下巴上。大体说来,刚是质,柔是文;文不附着于质,怎么算得上文呢?所以六二必定「贲其须」去跟从九三,六五必定「贲于丘园」去跟从上九。圣人重质而轻文的用意,在这里就看得出来。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本义 一阳居二阴之间,得其贲而润泽者也,然不可溺于所安,故有“永贞”之戒。
九三爻辞说:文采焕发,光泽润饰,长久守正则吉。朱熹《本义》解释:九三这一阳爻夹在六二、六四两阴爻之间,是得到文饰而显出润泽的;但不可沉溺在这份安适里,所以爻辞加上「永贞」的告诫。
程传 三处文明之极,与二四二阴间处相贲,贲之盛者也。故云“贲如”。“如”,辞助也。贲饰之盛,光彩润泽,故云“濡如”。光彩之盛,则有润泽。《诗》云:麀鹿濯
程颐《伊川易传》说:九三处在下卦离明的顶端,与六二、六四两个阴爻夹处而互相文饰,是文饰最盛的一爻,所以说「贲如」。「如」只是语助之词。文饰达到极盛,就光彩润泽,所以说「濡如」;光彩盛了自然显出润泽。《诗经》所谓「麀鹿濯濯」——此处底本有脱文,程氏引《诗》以下的话未能录全。
集说 胡氏炳文曰;互坎有濡义,亦有陷义,既末济濡首濡尾,濡而陷者也。九三非不贞也,能永其贞,则二阴于我为润泽之濡,我于彼不为陷溺之濡矣。俞氏琰曰:九三处六二六四之间,故曰“贲如濡如”,文过则质丧,质丧则文弊,要当永久以刚正之德固守则“吉”。
集说引胡炳文说:此卦二至四爻互出坎体,坎有沾濡之义,也有陷溺之义;《既济》《未济》两卦讲「濡其首」「濡其尾」,就是沾湿而陷进去。九三并非不能守正,只要能长久守住正道,那么上下两个阴爻对我而言就是润泽的沾濡,我对它们也就不至于变成陷溺的沾濡。集说又引俞琰说:九三处在六二与六四之间,所以说「贲如濡如」。文采过头则质地丧失,质地丧失则文采也随之败坏,所以要长久用刚正之德固守,才能得吉。
潘氏士藻曰:三本刚正,特虑其为二阴所陷溺,未免有灭质之患,故有“永贞”之戒。何氏楷曰:以一刚介二柔之间,贲之盛者也。曰“濡如”者,犹《诗》言六辔如濡,谓所饰之文采鲜泽也。然受物之饰,恐为物溺,故戒之曰“永贞吉”。长守其阳刚之正,而不为阴柔所溺,则不至以文灭质矣。
集说引潘士藻说:九三本来刚健守正,只是担心它被上下两个阴爻陷溺,难免有以文淹没质的祸患,所以有「永贞」的告诫。集说又引何楷说:一根刚爻夹在两根柔爻之间,是文饰最盛的时候。说「濡如」,如同《诗经》讲「六辔如濡」,形容所加的文采鲜明润泽。但接受外物的修饰,就怕反被外物溺住,所以告诫他「永贞吉」:长久守住阳刚之正,不被阴柔溺没,就不至于因文采而毁掉本质。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本义 “皤”,白也。马,人所乘,人白则马亦白矣。四与初相贲者,乃为九三所隔而不得遂,故“皤如”。而其往求之心,如飞翰之疾也,然九三刚正,非为寇者也,乃求婚媾耳,故其象如此。
六四爻辞说:正当文饰之时却一片素白,白马奔驰如飞,来的不是强寇,而是求婚配的人。朱熹《本义》解释:「皤」是白色。马是人所乘的,人一身素白,马也就是白的。六四本与初九互相文饰,却被九三隔在中间而不能如愿,所以呈现素白之状;而它前往求合的心情,快得像飞鸟的羽翼。然而九三刚健守正,并不是来抢劫的强寇,只是同样在求婚配罢了,所以爻象如此。
程传 四与初为正应,相贲者也。本当“贲如”,而为三所隔,故不获相贲而“皤如”。“皤”,白也,未获贲也。马,在下而动者也。未获相贲,故云“白马”。其从正应之志如飞,故云“翰如”。匪为九三之寇仇所隔,则婚媾遂其相亲矣。己之所乘,与动于下者,马之象也。初四正应,终必获亲,第始为其间隔耳。
程颐《伊川易传》说:六四与初九是正相应的一对,本该互相文饰。原当「贲如」,却被九三阻隔,所以未能相饰而呈「皤如」。「皤」是白,指还没有得到文饰。马是在下面奔动的东西;因为还没有得到文饰,所以说「白马」。它追随正应之爻的心志快如飞翔,所以说「翰如」。若不是被九三这个寇仇隔断,婚配之事早就成全了两情相亲。自己所乘、又在下面奔动的,正是马的象。初九与六四本是正应,终究必能相亲,只是起初被阻隔了一阵罢了。
集说《朱子语类》云:六四“白马翰如”,言此爻无所贲饰,其马亦白也,言无饰之象如此。胡氏炳文曰:《屯》二应五,下求上也,不可以急。《贲》四应初,上求下也,不可以缓。
集说引《朱子语类》:六四说「白马翰如」,是讲这一爻并无文饰,连马也是素白的,用来形容毫无装点的样子。集说又引胡炳文说:《屯》卦六二应九五,是在下者求在上者,不可操之过急;《贲》卦六四应初九,是在上者求在下者,就不可迟缓。
俞氏琰曰:发白为“皤”,马白为“翰”。《礼记》云:商人尚白,戎事乘翰。郑氏注云:翰,马白色也。四当贲道之变,文返于质,故其象如此。梁氏寅曰:六四在离明之外,为艮止之始,乃贲之盛极,而当反质素之时也,故云“贲如皤如”。大初之舍车,为在下而无所乘故也,四在九三之上,则有所乘矣,故云“白马翰如”。人既质素,则马亦白也。
集说引俞琰说:头发白叫「皤」,马白叫「翰」。《礼记》说,商人崇尚白色,打仗时乘白马;郑玄注解说,「翰」就是马的白色。六四正当文饰之道转折的时候,由文返回质,所以爻象如此。集说又引梁寅说:六四已在离明之外,是艮止的开端,正当文饰盛极而应返归质素之时,所以说「贲如皤如」。初九之所以「舍车」,是因为身在最下无车可乘;六四在九三之上,就有所乘了,所以说「白马翰如」。人既然一身质素,马也就是白的。
苏氏濬曰:六四一爻,当以白贲之义推之,四与初相贲者也,以实心而求于初,不为虚饰,初曰贲趾,四门“皤如”,初曰“舍车”,四日“白马”,同一白贲之风而已。
集说引苏濬说:六四这一爻,应当用上九「白贲」的意思去推求。六四与初九互相文饰,是以诚实之心去求初九,并不作虚浮的装点。初九说「贲其趾」,六四说「皤如」;初九说「舍车」,六四说「白马」——同属一种以素白为文饰的风格罢了(文中「四门」「四日」,底本当作「四曰」)。
案 《程传》沿《注疏》之说,《本义》又沿《程传》之说,皆以为初四相贲而为三所隔,故末得其贲而皤然也。然《朱子语类》以无饰言之,则已自改其说矣,故以后诸儒,皆以皤白为崇素返质之义,实于卦意为合。又案《易》中凡重言如者,皆两端不安之辞,故“屯如邅如”者,欲进而未径进也。
李光地按:《程传》沿袭王弼注、孔颖达疏的说法,《本义》又沿袭《程传》的说法,都认为初九与六四本该互相文饰,却被九三阻隔,所以没能得到文饰而呈素白之状。可是《朱子语类》改用毫无装饰来解释,朱熹自己已经修正了旧说;因此后来诸家都把「皤白」理解为崇尚质素、返归本真之义,这实在更合于本卦的意旨。又按:《周易》中凡是叠用「如」字的,都是两头不安、进退未定的措辞,所以《屯》卦说「屯如邅如」,是想前进而又不能径直前进。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本义 六五柔中为贲之主,敦本尚实,得贲之道,故有“丘园”之象。然阴性吝啬,故有“束帛戋戋”之象。“束帛”,薄物;“戋戋”,浅小之意。人而如此,虽可羞吝,然礼奢宁俭,故得“终占”。
六五爻辞说:把文饰施于丘陵园圃,一束帛少得可怜,虽显得寒酸,最终吉祥。朱熹《本义》解释:六五柔顺居中,是成就文饰的主爻,敦厚根本、崇尚实质,深得文饰之道,所以有「丘园」的象。但阴的本性偏于吝啬,所以又有「束帛戋戋」的象。「束帛」是微薄之物,「戋戋」是浅小之意。人这样行事,虽然显得寒酸难看,然而行礼与其奢侈不如俭省,所以终究得吉(末二字底本作「终占」,当为「终吉」之讹)。
程传 六五以阴柔之质,密比于上九刚阳之贤,阴比于阳,复无所系应,从之者也,受《贲》于上九也。自古设险守国,故城垒多依丘阪。“丘”,谓在外而近且高者。园圃之地,最近城邑,亦在外而近者。“丘园”,谓在外而近者,指上九也。六五虽居君位,而阴柔之才,不足自守,与上之刚阳相比而志从焉,获贲于外比之贤,“贲于丘园”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六五以阴柔之质紧邻上九这位阳刚的贤者,阴亲比于阳,自身又没有相应之爻可以牵系,只能跟从上九,从上九那里接受文饰。自古设置险要以守卫国家,城垒多依着丘陵坡地修筑,所以「丘」指城外邻近而地势较高之处;园圃之地最靠近城邑,也是在外而相近的地方。「丘园」就是在外而相近者,指的正是上九。六五虽然身居君位,却是阴柔之才,不足以自守,与上面的阳刚之爻相邻而心志跟从他,从近邻的贤者那里获得文饰,这就是「贲于丘园」。
若能受贲于上九,受其裁制,如“束帛”而“戋戋”,则虽其柔弱不能自为,为可吝少,然能从于人,成贲之功,终获其吉也。“戋戋”,翦裁分裂之状。帛未用则束之,故谓之“束帛”。及其制为衣服,必翦裁分裂戋戋然。“束帛”,喻六五本质。“戋戋”,谓受人翦制而成用也。其资于人与《蒙》同,而《蒙》不言吝者,盖“童蒙”而赖于人,乃其宜也;非童幼而资贲于人,为可吝耳。然享其功,终为吉也。
程颐接着说:六五若能接受上九的文饰,听凭他裁处,就像一束帛被剪裁成一片片那样,那么它虽然柔弱不能自立、略显可惜,却毕竟能听从别人而成就文饰之功,最终获得吉祥。「戋戋」是剪裁分割的样子。帛没有使用时是成束捆着的,所以叫「束帛」;等到要做成衣服,必定剪裁分割得零零碎碎。「束帛」比喻六五的本质,「戋戋」是说经别人剪裁加工而成为有用之物。它借助于人,与《蒙》卦相同;《蒙》卦不说「吝」,是因为「童蒙」而依赖别人本属应当,六五并非幼童却要靠别人来文饰自己,所以才显得可惜。然而它享有了成功,终究还是吉的。
集说 《朱子语类》:问:“贲于丘园”,安定作敦本说。曰:某之意正要如此。或以“戋戋”为盛多之貌,非也。“戋戋”者浅小之意,所以下文云“吝终吉”。吝者虽不好看,然终却吉。
集说引《朱子语类》:有人问,「贲于丘园」一句,胡瑗(安定先生)解作敦厚根本,可以吗?朱熹答道:我的意思正要这样讲。有人把「戋戋」解成丰盛众多的样子,那是不对的。「戋戋」是浅小之意,所以下文接着说「吝终吉」——寒俭虽然不好看,最终却是吉的。
又云:“贲于丘园。束帛戋戋”,是个务农尚俭。“戋戋”,是狭小不足之意。以字义考之,从水则为浅,从贝则为贱,从金则为钱。六五居尊位,却如此敦本尚俭,便似吝啬。如卫文公、汉文帝虽是“吝”,却“终吉”,此在《贲》卦有反本之意。
朱熹又说:「贲于丘园,束帛戋戋」,讲的是重视农事、崇尚俭朴。「戋戋」是狭小不足的意思;从字形上考究,戋旁加水就是浅,加贝就是贱,加金就是钱,都含着少而小的意味。六五身居尊位,却这样敦本尚俭,看去像是吝啬。譬如卫文公、汉文帝,虽有寒俭之名,结果却是吉的;这在《贲》卦里含着返归根本的意思。
问:六五是在艮体,故安止于丘园,而不复外贲之象。曰:亦是上比于九,渐渐到极处。若一向贲饰去,亦自不好,须是收敛方得。
又有人问:六五处在艮体之中,所以安止于丘陵园圃,不再向外求文饰,是这样的象吗?朱熹答道:也因为它上与上九相亲比,文饰之道渐渐走到了尽头。倘若一味装点下去,本身就不是好事,必须收敛才行。
胡氏炳文曰:不贲于市朝,而“贲于丘园”,敦本也。“束帛戋戋”,尚实也。潘氏士藻曰:五居中履尊,下无应与,而上比文柔之刚,得止之义,以成贲之道,故有“贲于丘园”之象。
集说引胡炳文说:不把文饰花在市井朝廷上,而用在丘陵园圃,这是敦厚根本;「束帛戋戋」,这是崇尚实质。集说又引潘士藻说:六五居上卦之中而踏着尊位,下面没有相应之爻,向上却与那位文饰柔爻的阳刚者相亲比,深得艮止之义,因而成就文饰之道,所以有「贲于丘园」的象。
何氏楷曰:比于上九刚阳之贤,受贲于上九者也。“丘园”指上,上阳刚而处外,乃贤人隐丘园之象。据《彖》曰“刚上文柔”,则六五乃上所贲者,爻昕谓“贲于丘园”,犹曰受贲饰于丘园也。按《昏礼》纳帛一束,束五两,注,十端为束。“束帛戋戋”,其仪文虽薄,然终与上合志而吉。
集说引何楷说:六五亲比上九这位阳刚的贤者,是从上九那里接受文饰的。「丘园」指上九:上九阳刚而处在卦外,正是贤人隐居丘园的象。依「彖辞」所说的「刚上文柔」,六五正是被上九所文饰的一方;爻辞所谓「贲于丘园」,等于说从丘园那里接受文饰。按《仪礼·士昏礼》,纳征用帛一束,一束是五两,注解说十端为一束。「束帛戋戋」,礼仪的排场虽然单薄,但六五终究与上九心志相合,所以吉。
上九,白贲。无咎。程传 上九《贲》之极也,贲饰之极则失于华伪,唯能质白其贲,则无过失之咎。“白”,素也。尚质素则不失其本真,所谓尚质素者,非无饰也,不使华没实耳。
上九爻辞说:用素白来作文饰,不会有过错。程颐《伊川易传》说:上九是《贲》卦的极处,文饰到了极点就容易流于浮华虚伪;唯有能以素朴之白为文饰,才不致有过失之咎。「白」就是素。崇尚质素,就不会失掉本来的真性。所谓崇尚质素,并不是全然不要修饰,只是不让浮华把实质淹没罢了。
集说 《朱子语类》:问:如《本义》说六五上九两爻,却是贲极反本之意。曰:六五已有反本之渐,故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至上九“白贲”,则反本而复于无饰矢。盖皆贲极之象也。
集说引《朱子语类》:有人问,照《本义》讲六五、上九这两爻,都是文饰到极处而返归根本的意思吧?朱熹答道:六五已经露出返本的苗头,所以说「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到上九「白贲」,就彻底返归根本而回到没有装饰的地步了。两爻都是文饰至极之象(末字底本作「矢」,当为「矣」之讹)。
王氏申子曰:上以阳刚为成卦之主,居艮止之极,当贲道之终,止文之流于终。终则返而质矣,故贲道成而无弊,无弊故“无咎”。熊氏良辅曰:“白贲”云者,终归于无所饰也。《贲》之取义,始则因天下之质而饰之以文,终则反天下之文而归之于质。
集说引王申子说:上九以阳刚之质成为一卦之主,居于艮止的顶端,正当文饰之道的终点,能在末流处止住文饰的泛滥。到了终点就返归质朴,所以文饰之道得以成就而没有流弊,没有流弊也就不会有过错。集说又引熊良辅说:所谓「白贲」,是最终归于毫无装饰。《贲》卦立义,起初是就着天下的质地加上文采,末了则是把天下的文采收回来归于质朴。
胡氏炳文曰:《贲》贲上卦言“白马”,言“束帛戋戋”,终言“白贲”。《杂卦》曰:“贲五色也。”可谓一言以蔽之矣。蒋氏悌生曰:六五上九皆敦尚质素,以白为贲,素以为绚之意。上九处无位之地,“高尚其事”,不尚华饰,以质素为贲,甘受和,白受采,其贤于五采彰施远矣。
集说引胡炳文说:《贲》卦上体先说「白马」,再说「束帛戋戋」,最后说「白贲」。《杂卦传》讲「贲,无色也」,可谓一句话就把全卦点透了(底本作「五色」,当为「无色」之讹)。集说又引蒋悌生说:六五与上九都敦厚崇尚质素,以素白为文饰,正合《论语》「素以为绚」的意思。上九处在没有职位的地方,「高尚其事」,不慕浮华的装点,把质素当作文饰;正如甘味最能调和众味、白底最能承受彩绘,比起五色斑斓的铺陈,要高明得多了。
总论邱氏富国曰:阴阳二物,有应者以应而相贲,无应者以比而相贲。四与初应,求贲于初,故初贲趾而四“翰如”也。二比三而贲乎三,故二贲须而三“濡如”也。五比上而贲乎上,故五贲丘园而上“白贲”也。初与四,应而相贲者也。二与三,五与上,比而相贲者也。此贲六爻之大旨也。
总论引邱富国说:阴阳两类爻,有「应与」的就凭相应而互相文饰,没有相应的就凭相邻亲比而互相文饰。六四与初九相应,向初九求文饰,所以初九「贲其趾」而六四「白马翰如」;六二亲比九三而文饰九三,所以六二「贲其须」而九三「濡如」;六五亲比上九而文饰上九,所以六五「贲于丘园」而上九「白贲」。初与四是靠相应而互饰的一对,二与三、五与上是靠亲比而互饰的两对。这就是《贲》卦六爻的大旨。
龚氏焕曰:《贲》之为言饰也,谓饰以文华也。然以六爻考之,初之“舍车而徒”,五之“丘园”,上之“白贲”,皆质实而不事文华者也。四之“皤如”贲于初,二之贲须附于三,惟三之“贲如濡如”,乃贲饰之盛,而即有“永贞”之戒者,惧其溺于文也。如是则古人之所贲者,未始事文华也。亦务其本实而巳。本实既立,文华不外焉。徒事文华,不务本实,非古人所谓贲。
集说引龚焕说:《贲》这个字讲的是修饰,也就是用文采华美来装点。但拿六爻来考察:初九「舍车而徒」、六五「贲于丘园」、上九「白贲」,都是质朴笃实而不讲究浮华的;六四「皤如」是求文饰于初九,六二「贲其须」是依附九三;只有九三「贲如濡如」算得上文饰之盛,而爻辞随即加上「永贞」的告诫,正是怕它沉溺于文采。这样看来,古人所讲的文饰,从来不是去追求浮华,也不过是致力于根本的实质罢了。根本实质一旦确立,文采自然不在其外;一味追求浮华而不务实质,就不是古人所说的贲。
剥卦(艮上坤下)
程传 《剥序卦》:“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夫物至于文饰,亨之极也。极则必反,故《贲》终则《剥》也。卦五阴而一阳,阴始自下生,渐长至于盛极,群阴消剥于阳,故为《剥》也。以二体言之,山附于地,山高起地上,而反附着于地,颓剥之象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剥》卦的《序卦传》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事物发展到讲究文饰,通达便到了极点;到了极点必定反转,所以《贲》卦终了便是《剥》卦。此卦五个阴爻而只有一个阳爻,阴气从最下面生起,逐渐长到极盛,群阴一层层地消蚀阳爻,所以叫《剥》。就上下两体说,山附着在地上:山本该高高耸起于地面,如今反倒贴伏于地,正是崩颓剥落之象。
剥,不利有攸往。本义 “剥”,落也。五阴在下而方生,一阳在上而将尽,阴盛长而阳消落,九月之卦也。阴盛阳衰,小人壮而君子病。又内坤外良,有顺时而止之象。故占得之者,不可以有所往也。
《剥》卦的卦辞说:不利于有所前往。朱熹《本义》解释:「剥」是剥落。五个阴爻在下方兴未艾,一个阳爻在上将要耗尽,阴盛长而阳消落,配十二消息卦正是九月之卦。阴气盛、阳气衰,象征小人得势而君子受困。再看卦体,内卦为坤、外卦为艮,有顺应时势而知止的象,所以占得此卦的人不可有所前往(「外良」当作「外艮」)。
程传 “剥”者,群阴长盛,消剥于阳之时,众小人剥丧于君子,故君子不利有所往。唯当巽言晦迹,随时消息,以免小人之害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所谓「剥」,是群阴滋长强盛、正在侵蚀阳刚的时候,也就是众多小人剥夺残害君子之时,所以君子不宜有所行动。此时只应言语谦顺、行迹隐晦,随着时势的消长而进退,以避开小人的加害。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本义 剥自下起,灭正则“凶”,故其占如此。“蔑”,灭也。
初六爻辞说:剥蚀床,从床脚开始,把正道灭掉,凶险。朱熹《本义》解释:剥蚀是从最下面开始的,一旦把正道灭掉就有凶险,所以占断如此。「蔑」就是灭。
程传 阴之剥阳,自下而上。以床为象者,取身之所处也。自下而剥,渐至于身也。“剥床以足”,剥床之足也。剥始自下,故为剥足。阴自下进,渐消灭于贞正,“凶”之道也。“蔑”,无也,谓消亡于正道也。阴剥阳,柔变刚,是邪侵正,小人消君子,其“凶”可知。
程颐《伊川易传》说:阴剥蚀阳,是自下而上进行的。用床来取象,是因为床正是人身所安处的地方;从下面剥起,慢慢就剥到人身上了。「剥床以足」就是剥掉床的腿。剥蚀始于最下,所以说剥床脚。阴气自下推进,逐步消灭贞正之道,这是招凶之道。「蔑」是无,指正道被消亡。阴剥蚀阳、柔改变刚,就是邪侵犯正、小人消灭君子,凶险可想而知。
集说 俞氏琰曰:阴之消阳,自下而进。初在下,故为剥床而先以床足灭于下之象。当此不利有攸往之时,唯宜顺时而止耳。“贞凶”,戒占者固执而不知变则凶也。案 俞氏之说,是以蔑字属上句读,盖自《象传》“灭下”看出。亦可备一说。
集说引俞琰说:阴消蚀阳,是自下往上推进。初六居于最下,所以取剥床而先从床脚灭起的象。正当不利前往的时候,只宜顺着时势停下来。至于「贞凶」,是告诫占问的人:若固执成见而不知变通,就会有凶险。李光地按:俞氏的读法,是把「蔑」字断入上一句,读作「剥床以足蔑」,大概是从「小象」讲「灭下」看出来的,也可以备为一说。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本义 “辨”,床干也,进而上矣。程传 “辨”,分隔上下者,床之干也。阴渐进而上,剥至于辨,愈灭于正也,“凶”益甚矣。
六二爻辞说:剥蚀床,剥到了床身,把正道灭掉,凶险。朱熹《本义》解释:「辨」是床的躯干部分,说明剥蚀又往上推进了一层。程颐《伊川易传》说:「辨」是分隔上下的部件,也就是床身。阴气渐渐向上推进,剥到床身,正道被灭得更多,凶险也就更重了。
集说 俞氏琰曰:既灭初之足于下,又灭二之辨于中,则进而上矣。得此占者,若犹固执而不知变,则其“凶”必也。
集说引俞琰说:既已在下面灭掉初爻所象的床脚,又在中间灭掉二爻所象的床身,剥蚀就一步步往上逼近了。占得此爻的人,若还固执成见而不知变通,那凶险是必定要来的。
六三,剥之,无咎。程传 众阴剥阳之时,而三独居刚应刚,与上下之阴异矣。志从于正,在剥之时为无咎者也。三之为可谓善矣,不言吉何也?曰:方群阴剥阳,众小人害君子,三虽从正,其势孤弱,所应在无位之地,于斯时也,难乎免矣,安得吉也?其义为无咎耳。言其“无咎”,所以劝也。
六三爻辞说:身处剥落之中,不会有过错。程颐《伊川易传》说:正当众阴剥蚀阳爻之时,唯独六三居于阳位而又与上九这根刚爻相应,跟上下其余阴爻不同。它心志跟从正道,在剥落之时能够免于过错。六三的作为可算好的了,为什么不断为吉呢?回答是:当群阴剥阳、众小人加害君子之际,六三虽然从正,势孤力弱,所应的上九又处在没有职位的地方;在这种时候能免祸就不错了,哪里谈得上吉?就道理讲只能是不获罪咎罢了。说它没有过错,是用来劝勉向善的。
集说 荀氏爽曰:众皆剥阳,三独应上,无剥害意,是以“无咎”。王氏弼曰:与上为应,群阴剥阳,我独协焉,虽处于剥,可以“无咎”。
集说引荀爽说:众阴都在剥蚀阳爻,只有六三与上九相应,没有剥害之心,所以不会有过错。集说又引王弼说:六三与上九相应,当群阴共剥阳爻的时候,唯独我与阳爻相协;虽然身处剥落之世,也可以免于罪咎。
胡氏炳文曰:《剥》之三,即《复》之四。《复》六四不许以吉,《剥》六三许以“无咎”,何也?曰:《复》,君子之事,明道不计功,不以吉许之可也。《剥》,小人之事,小人中独知有君子,不以“无咎”许之,无以开其补过之门也。案 王氏、程子,皆以剥之“无咎”连读,言此乃剥时之无咎者也,玩《本义》,似以剥之为剥去其党。
集说引胡炳文说:《剥》卦的六三,位置正与《复》卦的六四相当。《复》卦六四不许它为吉,《剥》卦六三却许它不获罪咎,这是为什么?回答是:《复》讲的是君子的事,君子只求明道而不计成效,不用吉来许他是可以的;《剥》讲的是小人的事,一群小人当中偏有一个知道尊敬君子的,若不许他不获罪咎,就没法为他打开补过自新的门路。李光地按:王弼与程子都把「剥之无咎」连成一句读,意思是这是剥落之时能免于罪咎的一爻;玩味《本义》的语气,似乎是把「剥之」讲成剥去他自己的同党。
六四,剥床以肤,凶。本义 阴祸切身,故不复言蔑贞,而直言“凶”也。程传 始剥于床足,渐至于“肤”。“肤”,身之外也。将灭其身矣,其“凶”可知。阴长已盛,阳剥已甚,贞道以消,故更不言蔑贞,直言“凶”也。
六四爻辞说:剥蚀床,已经剥到了人的肌肤,凶险。朱熹《本义》解释:阴气之祸已经贴到身上,所以不再说「蔑贞」,径直断为凶。程颐《伊川易传》说:起初剥的是床脚,慢慢就剥到「肤」了。「肤」是身体的外层,剥到这里,人身就要被毁灭,凶险可想而知。此时阴气长得已盛、阳爻被剥得已重,贞正之道随之消亡,所以不必再说灭正,直接说凶。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本义 “鱼”,阴物。“宫人”,阴之美而受制于阳者也。五为众阴之长,当率其类,受制于阳,故有此象。而占者如是,则“无不利”也。
六五爻辞说:像一串鱼那样依次排列,带着宫中的妃嫔去承受君王的宠爱,没有不利。朱熹《本义》解释:「鱼」属阴类之物;「宫人」是阴柔中的美者,又是受制于阳的一方。六五是众阴之长,应当率领它的同类接受阳爻的节制,所以有这样的象。占问的人若能如此,就没有什么不利。
程传 剥及君位,剥之极也,其凶可知,故更不言剥,而别设义以开小人迁善之门。五,群阴之主也。“鱼”,阴物,故以为象。五能使群阴顺序,如贯鱼然,反获宠爱于在上之阳,如宫人,则无所不利也。“宫人”,宫中之人。妻妾,侍使也。以阴言,且取获宠爱之义。以一阳在上,众阴有顺从之道,故发此义。
程颐《伊川易传》说:剥蚀已经逼到君位,是剥落到了极点,凶险可想而知;所以爻辞不再说剥,而另立一义,为小人打开改过向善之门。六五是群阴的首领。「鱼」是阴类之物,因此取来为象。六五若能使众阴依次就序,像一串鱼那样有条不紊,反过来从上面的阳爻那里获得宠爱,如同宫人事奉君王,那就没有什么不利。「宫人」是宫中之人,即妻妾与侍从;就阴柔立说,并且取其承受宠爱之义。因为一根阳爻高居上位,众阴本有顺从的道理,所以发挥出这层意思。
集说 张子曰:阴阳之际,近必相比。六五能上附于阳,反制群阴,不使进逼,方得处剥之善。下无剥之之忧,上得阳功之庇,故曰“无不利”。
集说引张载说:阴与阳交接之处,靠得近的必然互相亲比。六五能够向上依附阳爻,反过来节制群阴,不让它们继续进逼,这才算善处剥落之世:在下没有被剥蚀的忧患,在上又得到阳刚之功的庇护,所以说「无不利」。
熊氏良辅曰:卦本为阴剥阳而阳凶,爻则以剥阳而见凶,故五则以顺上为“无不利”,三则以应上为“无咎”,而上则有“硕果”得“舆”之象焉。张氏振渊曰:《遯》阴长而犹微,可制也,则告阳以制阴之道,曰“畜臣妾”;剥阴长已极不可制矣,则教阴以从阳之道,曰“以宫人宠”。
集说引熊良辅说:从整卦看,是阴剥蚀阳而阳有凶险;从各爻看,却是因为剥阳才招来凶险。所以六五因顺从上九而「无不利」,六三因与上九相应而不获罪咎,上九则有「硕果不食」「君子得舆」的象。集说又引张振渊说:《遯》卦阴气刚长而还微弱,尚可节制,所以告诉阳一方节制阴的办法,说「畜臣妾」;《剥》卦阴气已长到极点,无法再节制了,于是教导阴一方顺从阳的办法,说「以宫人宠」。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本义 一阳在上,《剥》未尽而能复生。君子在上,则为众阴所载;小人居之,则剥极于上,自失所覆,而无复“硕果”“得舆”之象矣。取象既明,而君子小人,其占不同,圣人之情,益可见矣。
上九爻辞说:一颗大果子留着没有被吃掉,君子得到车舆的承载,小人却连屋庐都被剥掉。朱熹《本义》解释:一根阳爻高居最上,说明剥落尚未穷尽而阳气还能重新生发。若君子居于此位,就被众阴承载;若小人占据此位,剥蚀到了顶点,连自己的遮蔽也丧失了,再没有「硕果」「得舆」那样的象。取象既已分明,而君子与小人所得的占断截然不同,圣人扶阳抑阴的心意,于此更加清楚。
集说 程子曰:息训为生者,盖息则生矣,中无间断。“硕果不食”,则便为复也。杨氏文焕曰:“贯鱼”者,众阴在下之象也。“硕果”者,一阳在上之象也。
集说引程子说:「息」字训为生,是因为止息之后便随即生长,中间并没有间断。「硕果不食」这颗果子留了下来,也就转成《复》卦的一阳来复了。集说又引杨文焕说:「贯鱼」是众阴依次排列在下的象,「硕果」是一阳高悬在上的象。
胡氏炳文曰:乾为木果,众阳皆变,而上独存,有“硕果不食”象。果中有仁,天地生生之心存焉。“硕果”专以象言,“得舆”“剥庐”,兼占而言。床,上之藉下以安者也,庐,下之藉上以安者也。始而“剥床”,欲上失所安,今而“剥庐”,自失所安矣。自古小人欲害君子,亦岂小人之利哉?
集说引胡炳文说:《说卦》以乾为木果;此卦原本诸阳都已变成阴爻,只有上爻独存,所以有「硕果不食」的象。果核里有仁,天地生生不息之心就寄托在其中。「硕果」纯粹是就象说的,「得舆」「剥庐」则连占断也包含在内。床是在上的人凭借在下的东西求安稳,庐是在下的人凭借在上的东西求安稳;起初「剥床」,是想让上面的人失去安稳,如今「剥庐」,却是自己失掉了安稳。自古小人想陷害君子,到头来又哪里是小人的便宜呢?
蔡氏清曰:《易》固为君子谋,然其为君子谋者,亦所以为小人谋也,观“小人剥庐”之辞可见。盖道理自是如此,天地间岂可一日无善类哉?不然,人之类灭矣。可见圣人非姑为是抑彼以伸此也。乔氏中和曰:“硕果不食”,核也。仁也,生生之根也。自古无不朽之株,有相传之果,此剥之所以复也。
集说引蔡清说:《周易》固然是替君子打算,但它替君子打算,同时也就是替小人打算,看「小人剥庐」这句话便明白了。道理本来如此:天地之间怎么可以一天没有善良的一类人呢?没有了,人类也就灭绝了。可见圣人并不是姑且压抑那一边、伸张这一边而已。集说又引乔中和说:「硕果不食」讲的是果核,是核中之仁,是生生不息的根。自古没有不朽的树干,却有代代相传的果实,这正是《剥》之后必然转向《复》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