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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纂周易折中 · 第 26 卷

清 · 李光地 · 第 26 卷 / 87

解卦·震上坎下

解.震上坎下程传 《解序卦》:“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物无终难之理,难极则必散。《解》者散也,所以次《蹇》也。为卦震上坎下,震,动也,坎,险也,动于险外,出乎险也,故为患难解散之象。又震为雷,坎为雨,雷雨之作,盖阴阳交感,和畅而缓散,故为平《易》。解者,天下患难解散之时也。

卦画标注:《解》卦,上卦为震,下卦为坎。程颐《伊川易传》说,《序卦传》讲到《解》卦承接《蹇》卦:「蹇就是艰难,事物不可能永远困在艰难里,所以接着排《解》卦。」天下没有一直难下去的道理,难到极点必然消散。「解」就是消散,所以《解》卦排在《蹇》卦之后。就卦体来说,上卦是震,下卦是坎;震是动,坎是险,在险陷之外行动,正是走出险境,所以是患难解除消散之象。再者震为雷、坎为雨,雷雨一起,是阴阳交相感应,气机和畅而舒缓散开,所以有平和安易的意味。所谓「解」,正是天下患难消解散去的时候。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本义 “解”,难之散也。后险能动,则出于险之外矣,解之象也。难之既解,利于平易安静,不欲久为烦扰。且其卦自《升》来,三往居四,人于坤体,二居其所而又得中,故利于西南平易之地。若“无所往”,则宜来复其所而安静。若尚有所往,则宜早往早复,不可久烦扰也。

卦辞:《解》,利于西南;若无处可往,回归本处就吉;若还有该办的事,趁早去办就吉。朱熹《周易本义》说,「解」是艰难的消散。处在险陷之后还能行动,就走出险陷之外了,这正是解散之象。艰难既已解除,宜于平和安静,不希望长久地扰攘生事。再说这一卦按「卦变」是从《升》卦变来的:《升》的九三往上占据四位,进入了上卦的坤体,九二仍守在原处而又居「中」,所以利于西南这一片平坦安易之地——按后天八卦,西南正是坤位。如果「无所往」,就该退回本位安静下来;如果还有该去的事,就该早去早回,不可长久扰攘。

程传 “西南”,坤方。坤之体,广大平易。当天下之难方解,人始离艰苦,不可复以烦苛严急治之,当济以宽大简《易》,乃其宜也。如是则人心怀而安之,故利于西南也。汤除桀之虐而以宽治,武王诛纣之暴而反商政,皆从宽易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西南」是坤卦所在的方位,坤的体性广大而平坦安易。正当天下的患难刚刚解除、人们刚脱离艰苦的时候,不可以再用繁苛严急的手段去治理,应当用宽大简易来调剂,这才合宜。这样一来人心归附而安定,所以说「利西南」。商汤除掉夏桀的暴虐之后改行宽缓之政,周武王诛灭商纣的残暴之后反转商朝的苛政,走的都是宽和平易的路子。

“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无所往”,谓天下之难已解散,无所为也。“有攸往”,谓尚有所当解之事也。夫天下国家,必纪纲法度废乱,而后祸患生。圣人既解其难,而安平无事矣,是“无所往”也。则当修复治道,正纪纲,明法度,进复先代明工之治,是“来复”也。谓反理正也,天下之“吉”也。

程颐解卦辞「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所谓「无所往」,是说天下的患难已经解散,没有非做不可的大事了;所谓「有攸往」,是说还留着该去解决的事情。天下国家总是先有纲纪法度的废弛紊乱,然后才生出祸患。圣人既已解除了这场患难,局面安定无事,这就是「无所往」的处境。这时就该修整恢复治国之道,端正纲纪,申明法度,重新推进到前代明王那样的治世,这就叫「来复」,也就是返回正理,是天下之「吉」。

“其”,发语辞。自古圣王救难定乱,其始未暇遽为也。既安定,则为可久可继之治。自汉以下,乱既除,则不复有为,姑随时维持而已,故不能成善治,盖不知来复之义也。“有攸往,夙吉”,谓尚有当解之事,则早为之乃吉也。当解而未尽者,不早去则将复盛。事之复生者,不早为则将渐大,故“夙”则“吉”也。

程颐说,卦辞「其来复吉」的「其」是句首的发语词,本身没有实义。自古以来圣王在救难定乱的开头,来不及立刻着手建制;等到局面安定了,才做那种可以长久、可以承继的治理。汉代以后就不同了:祸乱一除便不再有所作为,只是随时勉强维持罢了,所以成不了良好的治世,正是不懂得「来复」的道理。至于「有攸往,夙吉」,是说还有该解决的事,就要趁早去做才吉。该解决而没解决干净的,不早除掉,将来又会滋长;已经再度冒头的事,不早动手,将来会慢慢坐大,所以「夙」——趁早——就「吉」。

集说 王氏弼曰:《解》之为义,解难而济厄者也。以解来复则不失中,有难而往,则以速为吉也。无难则能复其中,有难则能济其厄也。孔氏颖达曰:褚氏云,世有无事求功,故诫以无难宜静,亦有待败乃救,故诫以有难须速也。林氏栗曰:《蹇》止乎坎小,是以言“利西南,不利东北”。《解》动于险外,是以但言“西南”之“利”,不复言“东北”之小利也。

「集说」引王弼说:《解》卦的意义,是解除艰难、救助困厄。以解散之道回归本位,就不会失掉「中」;遇到艰难而前往处置,则以迅速为吉。没有难时能回复其「中」,有难时能救出困厄。集说又引孔颖达说:褚氏讲过,世上有人无事也要强求事功,所以卦辞告诫无难之时宜于安静;也有人非等到事情败坏了才去补救,所以卦辞告诫有难之时必须迅速。集说又引林栗说:《蹇》卦是艮止在坎险之下,所以《彖辞》要兼说「利西南,不利东北」;《解》卦是震动在坎险之外,所以只说「西南」之「利」,不再说到「东北」那一面了。

胡氏炳文曰:《解》之时,以平易为利,略有苛急即非利。以安静为吉,久为烦扰即非吉。《本义》曰:若“无所往”,则宜来复其所而安静,是以安静为吉也。曰:若有 案 《解》之时,异于《蹇》之时,故其辞小异。然处解之道,犹然处蹇之道,故其意大同。言“利西南”,不言不利东北,是辞小异也。

集说又引胡炳文说:《解》卦的时势,以平和简易为「利」,稍带一点苛刻急迫就不是利;以安定沉静为「吉」,长久扰攘就不是吉。《本义》讲「若『无所往』,则宜来复其所而安静」,正是把安静当作吉。胡炳文接着说「若有」——此处底本有脱文,胡氏的话没有说完,下面就直接接了李光地的按语。李光地按:《解》卦的时势与《蹇》卦的时势不同,所以卦辞措辞略有差异;然而身处解散之世的道理,仍旧与身处蹇难之世的道理相通,所以用意大体一致。只讲「利西南」,不讲「不利东北」,这就是措辞上的小差异。

然“西南”者退后也,犹《蹇》所云“来”也。“东北”者前进也,犹《蹇》所谓“往”也。今无事则来,固以“西南”为“利”矣。有事虽可以往,而必以“夙”为“吉”,不可以往而忘返也,是犹不以东北为利,而终以“西南”为“利”也。其与处《蹇》之道,意大同矣。盖国家无论有事无事,皆以退而自修为本。以爻义与卦相参,皆可见矣。

李光地接着说:所谓「西南」是退后,相当于《蹇》卦所说的「来」;所谓「东北」是前进,相当于《蹇》卦所说的「往」。如今无事就退回来,本来就以「西南」为「利」;有事虽然可以前往,却必定以趁早为「吉」,不可以一去而忘了返回。这仍旧等于不把「东北」当作有利,而最终以「西南」为「利」,它与身处《蹇》卦的道理,用意大体一致。总之国家无论有事无事,都以退回来自我修整为根本。拿六爻的爻义与卦辞相互参照,这一层意思处处都看得出来。

初六,无咎。本义 难既解矣,以柔在下,上有正应,何“咎”之有?故其占如此。程传 六居《解》初,患难既解之时,以柔居刚,以阴应阳,柔而能刚之义,既无患难,而自处得刚柔之宜。患难既解,安宁无事,唯自处得宜,则为“无咎”矣。方解之初,宜安静以休息之。爻之辞寡,所以示意。

经文:初六,不会有过错。朱熹《周易本义》说,患难既然已经解除,初六又以阴柔居于最下,上面还有九四与它「应与」相正应,还能有什么过错呢?所以它的占辞就这么简短。程颐《伊川易传》说,初六居于《解》卦的开头,正是患难已解之时;它以阴柔之质居于阳刚之位,又以阴爻上应阳爻,含着柔中能刚的意思。既然没有患难,自己又处在刚柔得宜的位置上,患难已解、安宁无事,只要自处合宜,就是「无咎」,不会有过错。刚解难的时候,正宜安静下来让人休养生息。这一爻的爻辞如此之少,正是用简省来显示这层用意。

集说 郭氏雍曰:处《解》之初,得“无所往其来复吉”之义,故“无咎”也。胡氏炳文曰:《恒》九二“悔亡”,《大壮》九二“贞吉”,《解》初六“无咎”。三爻之占只二字,其言甚简,象在爻中,不复言也。蔡氏清曰:初六以柔在下,则能安静而不生事以自扰,何“咎”之有?案 彖“利西南”者,处后也。初应刚承刚而处其后,得卦义矣。义明故辞寡。

「集说」引郭雍说:初六处在《解》卦的开端,正合卦辞「无所往,其来复吉」的意思,所以「无咎」。集说又引胡炳文说:《恒》卦九二只讲「悔亡」,《大壮》卦九二只讲「贞吉」,《解》卦初六只讲「无咎」;这三爻的占辞都只有两个字,措辞极其简省,因为卦象已经含在爻位之中,不必再说了。集说又引蔡清说:初六以阴柔居于最下,就能安安静静、不生事端自找麻烦,还能有什么过错呢?李光地按:卦辞说「利西南」,讲的是处在退后的一边。初六上应九四之刚、上承九二之刚,而自己安处在它们的后面,正合卦义。义理已经明白,所以爻辞才这样少。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本义 此爻取象之意未详,或曰:卦凡四阴,除六五君位,余三阴,即“三狐”之象也。大抵此爻为卜田之吉占,亦为去邪媚而得中直之象,能守其正,则无不吉矣。

经文:九二,田猎捕获三只狐狸,得到黄色的箭,守正则吉。朱熹《周易本义》说,这一爻取象的用意不很清楚。有人说:《解》卦一共四个阴爻,除去六五这个君位,其余三个阴爻就是「三狐」之象。大体上这一爻是占问田猎的吉利之「占辞」,同时也是除去邪佞谄媚之人而获得中正正直的卦象;能守住自己的正道,就没有不吉利的。

程传 九二以阳刚得中之才,上应六五之君,用于时者也。天下小人常众,刚明之君在上,则明足以照之,威足以惧之,刚足以断之,故小人不敢用其情。然犹常存警戒,虑其有间而害正也。六五以阴柔居尊位,其明易蔽,其威易犯,其断不果而易惑。小人一近之,则移其心矣。况难方解而治之初,其变尚易。二既当用,必须能去小人,则可以正君心,而行其刚中之道。

程颐《伊川易传》说,九二具备阳刚而又得「中」的才干,上与六五之君相应,是正被时局所任用的人。天下的小人向来众多,若有刚健明察的君主在上,明足以照见他们,威足以震慑他们,刚足以裁断他们,小人便不敢施展自己那一套心机。即便如此,还得常存警戒,防他们钻空子来危害正人。何况六五是以阴柔之质居于尊位,它的明察容易被蒙蔽,它的威严容易被冒犯,它的裁断不果决而容易被迷惑,小人一旦接近,就把它的心志挪动了。更何况正当患难初解、治理刚起步的时候,局面还容易反复。九二既然当此重任,就必须能够除去小人,这样才可以端正君心,推行自己刚健守中的正道。

“田”者去害之事,“狐”者邪媚之兽。“三狐”,指卦之三阴,时之小人也。“获”,谓能变化除去之,如田之获狐也。获之则得中直之道,乃“贞”正而“吉”也。“黄”,中色。“矢”,直物。“黄矢”,谓中直也。群邪不去,君心一人,则中直之道,无由行矣。桓敬之不去武三思是也。

程颐接着逐字解释:「田」是田猎,属于除害的事;「狐」是邪佞谄媚一类的野兽。「三狐」指全卦的三个阴爻,也就是当时的小人。「获」是说能够转化并除掉他们,如同田猎捕获狐狸。捕获了,就得到中正正直之道,于是「贞」正而「吉」。「黄」是五色中属中央的颜色,「矢」是笔直的东西,所以「黄矢」就是中正正直。群邪不除,君主的心思一被这伙人牵住,中正正直之道就无从推行了。唐代桓彦范、敬晖没能除掉武三思,就是这样的例子。

集说 杨氏万里曰:当《解》之时,此爻欲其获狐,三戒其致寇,四欲其解“拇”,五欲其退“小人”,六欲其“射隼”。一卦六爻,而去“小人”之象居其五。然则召天下多难者谁乎,人君亦何利于天下之多难,而乐于近小人以疏君子哉!王氏应麟曰: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于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集说」引杨万里说:正当《解》卦的时节,九二这一爻是要它捕获狐狸,六三是告诫它招来寇盗,九四是要它解掉「拇」,六五是要它使小人退去,上六是要它射下鸷隼。全卦六爻,而除去小人的爻象就占了五爻。那么招来天下多难的究竟是谁呢?人君又何尝从天下多难里得到什么好处,竟乐于亲近小人而疏远君子呢!集说又引王应麟说:世道太平的时候,君子凭正直胜过小人的邪佞,所以《周易》说「田获三狐,得黄矢」;世道昏乱的时候,小人凭狡诈胜过君子的耿介,所以《诗经·王风·兔爰》说「狡兔从容自在,野雉却落进了罗网」。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本义 《系辞》备矣。“贞吝”,言虽以正得之,亦可羞也。唯避而去之,为可免耳。程传 六三阴柔居下之上,处非其位,犹小人宜在下以负荷。而且乘车,非其据也,必致寇夺之至。虽使所为得正,亦可鄙吝也。小人而窃盛位,虽勉为正事,而气质卑下。

经文:六三,背着货物却又坐着车,招来了强盗,虽守正也可羞吝。朱熹《周易本义》说,这一爻的道理,孔子在《系辞传》里已经讲得很完备了。所谓「贞吝」,是说即便是凭正道得来的,也还是可羞的,唯有避开退下,才可以免祸。程颐《伊川易传》说,六三以阴柔之质居于下卦的最上一爻,所处并不是它该占的位置,好比小人本该在下面背负东西,如今却坐上了车子,这个位子不是它凭得住的,必然招来强盗的劫夺。即使它所作所为都合乎正道,也仍旧是可鄙可羞的。小人窃据了显要的位置,虽然勉力去做正经事,可气质终究卑下。

本非在上之物,终可“吝”也。若能大正则如何?曰:大正非阴柔所能也,若能之,则是化为君子矣。三阴柔小人,宜在下而反处下之上,犹小人宜负而反乘,当致寇夺也。难解之时,而小人窃位,复致寇矣。

程颐接着说:它本来就不是该居上位的材料,终究落个「吝」字。有人问:如果它能做到大大方方地纯正,又该怎么说呢?回答是:大正不是阴柔之质做得到的;假如真做得到,那它就已经化成君子了。六三是阴柔的小人,本该待在下面,却反倒处在下卦的顶端,好比小人本该背负却反倒乘车,当然要招来强盗的劫夺。患难刚刚解开的时候,小人又窃据了位子,于是又把寇盗招来了。

集说 孔氏颖达曰:“乘”者君子之器也,“负”者小人之事也。施之于人,即在车骑之上而负物也。故寇盗知其非己所有,于是竞欲夺之。胡氏瑗曰:六三以不正之质,居至贵之地,是小人在君子之位也,故致寇盗之至。为害于己而夺取之,然而小人得在高位者,盖在上之人,慢其名器,不辨贤否而与之,以至为众人所夺而致寇戎之害也。

「集说」引孔颖达说:「乘」车是君子所用的器物,「负」荷是小人所干的活计。把这两件事凑到一个人身上,就成了坐在车马之上还背着货物的怪样子,所以强盗一看就知道这些东西不是他自己该有的,于是争着来抢夺。集说又引胡瑗说:六三以不端正的资质,占据极尊贵的地位,这是小人坐在君子的位子上,所以招来盗寇。盗寇加害于他并夺走他的东西;然而小人之所以能爬上高位,是因为在上位的人轻慢了朝廷的名号器用,不分辨贤与不肖就随手授人,以至于被众人抢夺而招来兵寇之祸。

案 《系辞传》释此爻云:“盗斯夺之”者,夺负乘之人也。又云“盗斯伐之”者,非伐负乘之人,乃伐上慢下暴之国家也。盖上亵其名器,则是上慢,如“慢藏”之“诲盗”。下肆其贪窃,则是下暴,如“冶容”之“诲淫”。大是以贼民兴而国家受其害,难又将何时而解乎?

李光地按:《系辞传》解释这一爻时说「盗斯夺之」,被抢夺的是那个又背货又乘车的人;又说「盗斯伐之」,被讨伐的却不是那个负乘之人,而是上面轻慢、下面横暴的整个国家。上位者轻亵朝廷的名号器用,就是「上慢」,好比《系辞传》所说「收藏得随便,等于教人来偷」;下位者放肆地贪求窃取,就是「下暴」,好比《系辞传》所说「打扮得妖冶,等于教人来淫」。于是残害百姓的乱贼兴起,国家蒙受其祸,患难又要到哪一天才解得开呢?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本义 “拇”,指初。初与四皆不得其位而相应,应之不以正者也。然四阳初阴,其类不同,若能解而去之,则君子之朋至而相信矣。程传 九四以阳刚之才居上位,承六五之君,大臣也。而下与初六之阴为应,“拇”,在下而微者,谓初也。居上位而亲小人,则贤人正士远退矣。斥去小人,则君子之党进而诚相得也。四能解去初六之阴柔,则阳刚君子之朋来至而诚合矣。不解去小人,则己之诚未至,安能得人之乎也。初六其应,故谓远之为解。

经文:九四,解掉你的脚拇指,同志之朋前来就有诚信。朱熹《周易本义》说,「拇」指初六。初六与九四都不「当位」而彼此相应,这是以不正当的方式相应。可是九四是阳、初六是阴,两者不属同类,如果九四能把这一层牵连解开、把它去掉,那么君子的同类就会前来而互相取信。程颐《伊川易传》说,九四以阳刚的才干居于上位,上承六五之君,是大臣的地位,可它在下面又与初六之阴相应。「拇」是位置最下而最细微的部分,指的就是初六。身居上位而亲近小人,贤人正士就都远远退去了;把小人斥退,君子这一党才会进用而彼此诚心相得。九四能够解掉初六这个阴柔的牵挂,阳刚的君子之朋就会到来而诚意相合;不解掉小人,自己的诚意就没有到家,又怎么能得到别人的诚意呢?初六本是九四的正应,所以把疏远它称作「解」。

集说 刘氏牧曰:“拇”,谓初也。居下体之下而应于己,故曰“拇”。何氏楷曰:《解》,去小人之卦也。卦唯二四两阳爻,皆任解之责者。“而”,汝也。“拇”,足大指也。九四居近君之位,苟昵近比之小人而不解,则君子之朋虽至,被必肆其离间之术矣。

「集说」引刘牧说:「拇」指初六。它居于下卦的最下一爻而与九四相应,所以叫作「拇」。集说又引何楷说:《解》卦是除去小人的卦。全卦只有九二、九四两个阳爻,都担着解难除恶的责任。爻辞的「而」就是「你」,「拇」是脚的大拇指。九四处在接近君主的位置上,假如亲昵地贴着身边的小人而不肯解开,那么君子这一类人即便到来,小人也必定要放手施展他们离间的手段。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本义 卦凡四阴,而六五当君位,与三阴同类者,必解而去之则“言”也。“孚”,验也。君子有解,以小人之退为验也。程传 六五居尊位,为《解》之主,人君之解也。以君子通言之,君子所亲比者,

经文:六五,君子唯有解散小人,才吉,而且在小人身上得到验证。朱熹《周易本义》说,《解》卦一共四个阴爻,六五占着君位,与其余三个阴爻本属同类,必须把它们解开除掉才行——底本此处作「则言也」,「言」字当是「吉」字之讹。「孚」是验证:君子有所解除,就拿小人的退去作为验证。程颐《伊川易传》说,六五居于尊位,是《解》卦的主爻,讲的是人君的解难;若通就君子而言,君子所亲近的人——此处底本有脱文,程颐的话没有说完,下面直接接了「集说」。

集说 郑氏汝谐曰:益之戒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如使世之小人,皆信上之所用者必君子,而所解者必小人,则必改心易虑,不复有投隙抵巇之望。唯未孚于小人,此小人所以犹有觊幸之心也。五,《解》之主也。以其阴柔,故有戒意。

「集说」引郑汝谐说:《尚书·大禹谟》里益的告诫是「任用贤人不要三心二意,除去邪佞不要犹疑不决」。假使世上的小人都相信在上者所任用的必定是君子、所解除的必定是小人,他们就一定会改换心思、变更打算,不再指望钻空子、寻缝隙。正因为还没能在小人身上取信,小人才仍旧存着侥幸之心。六五是《解》卦的主爻,因为资质阴柔,所以爻辞里含着告诫的意味。

胡氏炳文曰:卦唯四五言“解”,四能解“小人”,可以来“君子”。五能解“小人”,亦可验其能为君子。案 郑氏说“有孚于小人”,与《传》义异,而其理尤精。盖“朋至斯孚”者,君子信之也。“有孚于小人”者,小人亦信之也。君子信,故乐于为善。小人信,故化而不为恶。往往国家有举措,而小人未革心者,未信之也。信则枉者直,而不仁者远矣。

集说又引胡炳文说:全卦只有九四、六五两爻讲「解」。九四能解去小人,就能招来君子;六五能解去小人,也就可以验证它确实能做君子。李光地按:郑汝谐讲「有孚于小人」,与《伊川易传》《本义》的解释不同,而道理尤其精到。「朋至斯孚」是君子相信在上者,「有孚于小人」是连小人也相信在上者。君子相信,所以乐于向善;小人相信,所以受感化而不再作恶。国家常常有所举措,小人却不肯洗心革面,正是因为还没能取信于他们。取了信,弯曲的自会变直,不仁的自会远去。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本义 《系辞》备矣。程传 上六尊高之地,而非君位,故曰“公”,但据《解》终而言也。“隼”,鸷害之物,象为害之小人。“墉”,墙,内外之限也。害若在内,则是未解之时也。若出墉外,则是无害矣。复何所解,故在墉上,离乎内而未去也。云“高”,见防限之严而未去者。

经文:上六,王公在高墙之上射那只鸷隼,一箭擒获,没有不利。朱熹《周易本义》说,这一爻的意思孔子在《系辞传》里已经讲得很完备了。程颐《伊川易传》说,上六处在尊贵高远的地位,却不是君位,所以称「公」,这只是就《解》卦终了这一层来说的。「隼」是凶猛害人的禽鸟,象征为害的小人;「墉」是墙,是内外的分界。祸害如果还在墙内,那就是尚未解开的时候;如果已经出到墙外,那就没有妨害,也用不着再解了。所以说它在墙头上,是已经离开内部却又还没有走掉。特意说一个「高」字,可见防守界限之严,而它仍旧没走。

“上”,《解》之极也。《解》极之时,而独有末解者,乃害之坚强者也。上居《解》极,《解》道已至,器已成也,故能射而获之。既获之,则天下之患,解已尽矣,何所不利?夫子于《系辞》复伸其义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

程颐接着说:「上」是《解》卦的极点。解到极点了,却还单单剩下没解掉的,那必是祸害中最顽固强悍的一个。上六处在《解》卦的极点,解难之道已经到家,所用的器械也已备成,所以能一箭射中并擒获它。既然擒获了,天下的祸患也就解得干干净净,还有什么不利呢?孔子在《系辞传》里又把这层意思申说了一遍:「隼是禽鸟,弓矢是器械,射它的是人。君子把器械藏在自己身上,等待时机而后行动,哪里会有什么不利?行动起来毫无阻碍,所以一出手就有所擒获,这说的是器械已成而后行动的人。」

鸷害之物在墉上,苟无其器,与不待时而发,则安能获之,所以解之之道,器也。事之当解,与已解之之道至者时也。如是而动,故无括结,发而无不利矣。括结,谓阻碍。圣人于此,发明藏器待时之义,夫行一身至于天下之事,苟无其器,与不以时而动,小则括塞,大则丧败。自古喜有为而无成功,或颠覆者,皆由是也。

程颐说,凶猛害人的东西就停在墙头上,如果没有那副器械,或者不等时机就发箭,又怎么射得中它呢?所以说,解除祸害靠的手段就是「器」;而事情该解、并且解除之道已经到位,就是「时」。这样才行动,因此没有阻碍,一发出去就无不顺利。所谓「括结」,就是阻碍。圣人在这里阐发「藏器待时」的道理:无论是办自己一身的事还是天下的事,如果没有那副器械,或者不按时机行动,小则处处窒塞,大则丧身败事。自古以来喜欢有所作为却终无成就、甚至弄到倾覆的,都是由此而来。

集说 沈氏该曰:“隼”之为物,果于悖害者也。“墉”,所以卫内而限外也。害在内,小人在君侧也。出乎墉之外,则非射之所能及。“高墉之上”,在内外之间,据卫限之势,于此而射之,则拟而后动,动而不括,“获之无不利”矣。在外卦之上,射于高墉之象也。

「集说」引沈该说:「隼」这种禽鸟,是果决地干悖逆害人之事的;「墉」是用来护卫里面、隔开外面的。祸害在墙内,就是小人待在君主身边;一旦出到墙外,就不是弓箭射得着的了。「高墉之上」正在内外之间,占着护卫和分界的形势,在这里射它,便是先瞄准而后发动,一动就毫无阻碍,所以「获之,无不利」。上六居于外卦的顶端,正是在高墙上放箭的卦象。

郑氏汝谐曰:所谓“公”者,非上六也。言公于此爻,当用射隼之道也。“隼”,指上之阴而言也。“墉”,指上之位而言也。王氏申子曰:“隼”指上,以其柔邪谓之狐,以其阴鸷谓之“隼”。上以阴柔处震之极,而居一卦之上,是阴鸷而居高者。《解》之既极,尚何俟乎,故“获之无不利”。

集说又引郑汝谐说:爻辞所说的「公」并不是上六自身,而是说王公面对这一爻,应当采用射隼的办法。「隼」是就上六这个阴爻说的,「墉」是就上六所处的高位说的。集说又引王申子说:「隼」指的就是上六;从它柔媚邪佞这一面看叫作「狐」,从它阴沉凶猛这一面看叫作「隼」。上六以阴柔之质处在震体的极点,又居于全卦的最上,正是阴沉凶猛而占据高处的那一个。《解》卦已经到了尽头,还等什么呢?所以「获之,无不利」。

案 此言“公用”,乃《随》上《离》上“王用”之例,皆非以本爻之位当王公也,郑氏王氏之说似可从。或以解终言之,而不指隼之为谁,亦可。盖“狐”者,邪而穴于城社,在内之奸也。“隼”者,鸷而翔于坰野,化外之悍也。自二至五,所以解内难者 总论 徐氏几曰:下三爻不言解,上三爻言解,所谓动而免乎险也。

李光地按:这里说「公用」,与《随》卦上爻、《离》卦上爻说「王用」是同一体例,都不是拿本爻的爻位去充当王公,郑汝谐、王申子的解释似乎可以采信。也有人只就《解》卦终了这层意思来说,不去指明隼究竟是谁,这样讲也可以。大抵「狐」是邪媚而藏身于城墙社庙之中的,属于内部的奸佞;「隼」是凶猛而盘旋于郊野之外的,属于教化之外的强悍之徒。从九二到六五,用来解除内部之难的——此处底本有脱文,李光地的按语没有说完,下面接的是「总论」。总论引徐几说:《解》卦下三爻都不说「解」,上三爻才说「解」,这正合《彖传》所谓「动而免乎险」的意思。

损卦·艮上兑下

损.艮上.兑下程传 《损序卦》:“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纵缓则必有所失,失则损也,《损》所以继《解》也。为卦艮上兑下,山体高,泽体深,下深则上益高,为损下益上之义。又泽在山下,其气上通,润及草木百物,是损下而益上也。又下为兑说,三爻皆上应,是说以奉上,亦损下益上之义。又下兑之成兑,由六三之变也,上艮之成艮,自上九之变也,三本刚而成柔,上本柔而成刚,亦损下益上之义。

卦画标注:《损》卦,上卦为艮,下卦为兑。程颐《伊川易传》说,《序卦传》讲到《损》卦承接《解》卦:「解就是舒缓,舒缓下来必定有所失,所以接着排《损》卦。」放任松缓必定有所失,有失就是损,所以《损》卦接在《解》卦之后。就卦体说,上卦是艮、下卦是兑:山的形体高耸,泽的形体深陷,下面挖得越深,上面就显得越高,这就是减损下面来增益上面的意思。再者泽在山下,泽气向上流通,润泽到草木百物,也是减损下面来增益上面。再者下卦兑是喜说,三个爻都向上相应,这是以喜悦之心奉承上位,同样是损下益上。再者下体之所以成为兑,是由六三这一爻变来的;上体之所以成为艮,是由上九这一爻变来的:三位本是阳刚而变成阴柔,上位本是阴柔而变成阳刚,这仍旧是损下益上的意思。

损上而益于下则为益,取下而益于上则为损,在人上者,施其泽以及下则益也,取其下以自厚则损也。譬诸垒土,损于上以培厚其基本,则上下安固矣,岂非益乎。取于下以增上之高,则危坠至矣,岂非损乎。故损者,损下益上之义,益则反是。

程颐接着说:减损上面而增益下面,就是《益》;取自下面而增益上面,就是《损》。居于人上的人,把恩泽施及下面就是益,搜取下面来使自己丰厚就是损。拿堆土来打比方:从上头取土去培厚根基,上下就都安稳牢固了,这难道不是益吗?从底下取土去加高顶端,倾危坠塌就要来了,这难道不是损吗?所以《损》卦是减损下面、增益上面的意思,《益》卦则正好相反。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本义 “损”,减省也。为卦损下卦上画之阳,益上卦上画之阴。损兑泽之深,益艮山之高。损下益上,损内益外,剥民奉君之象,所以为损也。损所当损,而有孚信,则其占当有此下四者之应矣。

卦辞:《损》,有诚信,大善而吉,不会有过错,可以守常,宜于有所前往。朱熹《周易本义》说,「损」是减省。就卦体而言,是减去下卦最上一画的阳爻,去增益上卦最上一画的阴爻;减损兑泽的深度,增益艮山的高度。损下益上、损内益外,是剥取百姓来奉养君上的卦象,所以叫作《损》。减损那些该减损的,同时又怀着诚信,那么占得此卦,就该有下面「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这四项的应验。

程传 “损”,减损也。凡损抑其过以就义理,皆损之道也。损之道必有孚诚,谓至诚顺于理也。损而顺理,则大善而“吉”,所损无过差,“可贞”固常行,而利有所往也。人之所损,或过或不及,或不常,皆不合正理,非有孚也。非“有孚”则无吉而有咎,非“可贞”之道,不可行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损」是减损。凡是抑损自己过分的地方以求合于义理的,都属于损之道。损之道必须有诚信,也就是以至诚顺从道理。减损而合乎道理,就大善而「吉」;所减损的没有过与不及的偏差,就「可贞」,可以牢固地长久推行,因而宜于有所前往。人们所减损的,有的过头,有的不足,有的忽而如此忽而不如此,都不合正理,那就不是「有孚」。不是「有孚」,就既得不到吉又要生出过错,也不是「可贞」的正道,行不通。

集说 吕氏大临曰:《损》之道不可以为正,当《损》之时,故曰“可贞”。时损则损,时益则益,苟当其时,无往而不可,故《损》、《益》皆“利有攸往”。蔡氏清曰:剥民奉君之义,只可用之卦名,其卦辞“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只承损字泛说。言损所当损,人人皆可用,不专指上之损下也。《益》卦“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亦然,岂专为益下之事乎?

「集说」引吕大临说:减损之道本来不可以当作常规的正法,只因为正当该损的时节,所以卦辞才说「可贞」。时势该损就损,该益就益,只要合于时,就没有走不通的,所以《损》《益》两卦都说「利有攸往」。集说又引蔡清说:剥取百姓奉养君上这层意思,只可用来解释卦名;至于卦辞「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只是承着一个「损」字泛泛地说。它讲的是减损那些该减损的,人人都用得上,并不专指上面剥损下面。《益》卦说「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也是这样,难道专讲增益下民一件事吗?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本义 言当《损》时,则至薄无害。程传 “损”者,损过而就中,损浮末而就本实也。圣人以宁俭为礼之本,故为损发明其义。以享祀言之,享祀之礼,其文最繁,然以诚敬为本,多仪备物,所以将饰其诚敬之心,饰过其诚,则为伪矣。

卦辞接着说:用什么呢?两簋薄食就可以用来祭享。朱熹《周易本义》说,这是讲正当该损的时节,供奉再菲薄也没有妨害。程颐《伊川易传》说,「损」是减去过分的而归于适中,减去浮华的枝节而归于根本的实质。圣人把宁可俭朴当作礼的根本,所以借《损》卦来阐明这个道理。就祭享来说,祭祀之礼的仪文最为繁多,然而以诚敬为根本;仪节繁多、器物齐备,本是用来装点那份诚敬之心的,可一旦装点超过了诚意,就变成虚伪了。

损饰,所以存诚也,故云“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之约,可用享祭,言在乎诚而已,诚为本也。天下之害,无不由末之胜也。峻宇雕 集说 孔氏颖达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损之礼。贵夫诚信,不在于丰,“二簋”至约,可用享祭。

程颐接着说:减去外在的装点,正是为了保住内里的诚,所以卦辞说「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两簋这样简约的供品都可以用来祭享,是说关键只在一个诚字,诚才是根本。天下的祸害,没有不是由枝末压倒根本造成的。高峻的屋宇、雕镂的——此处底本有脱文,程颐所举「峻宇雕墙」一类奢华的例子没有说完,下面直接接了「集说」。集说引孔颖达说:「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是要说明施行减损之礼,贵在诚信而不在丰盛,两簋极其简约,也可以用来祭享。

案 彖辞自“有孚”以下,泛说《损》所当损之义,蔡氏之说,极为得之。盖损益者时也,时在当损,不得不损,唯以诚意为主,而行之又得乎大善之吉,则不但“无咎”,而且可以为常道而利有所往矣。举一端以明之,则如“二簋”薄祭,固因乎时而节损者也。然能积诚尽礼,则可以致孝乎鬼神,而推之凡事之当损者视此矣。卦义以孚而行损,《程传》则因损以致孚,略有不同也。

李光地按:《损》卦「彖辞」从「有孚」以下,都是泛泛地讲该损就损的道理,蔡清的说法极为中肯。大抵损与益取决于时势:时势该损,就不得不损,只要以诚意为主,施行起来又能得到大善之吉,那就不只是「无咎」,而且可以立为常道,因而宜于有所前往。举一件事来说明,比如两簋薄祭,本是因应时势而有所节损的;但只要能积累诚意、把礼数尽到,就足以把孝心通达于鬼神,推而广之,凡是该减损的事都照这个样子看。卦辞的意思是凭着诚信去施行减损,《伊川易传》则是由减损进而达到诚信,两者略有不同。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本义 初九当损下益上之时,上应六四之阴,辍所为之事而速往以益之,“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然居下而益上,亦当斟酌其浅深也。程传 损之义,损刚益柔,损下益上也。初以阳刚应干四,四以阴柔居上位,赖初之益者也。下之益上,当损己而不目以为功。所益于上者,事既已则速去之,不居其功,乃无咎也。若享其成功之美,非损己益上也,干为下之道为有咎矣。四之阴柔,赖初者也,故听于初。初当酌度其宜而损己以益之,过与不及,皆不可也。

经文:初九,把手上的事了结就赶紧前往,不会有过错,但要斟酌着减损自己。朱熹《周易本义》说,初九正当损下益上的时节,上与六四之阴相应,撂下自己手头的事而迅速前往去增益它,这是「无咎」之道,所以它的爻象与「占辞」都这么讲。然而身居下位去增益上面,也该斟酌所损的深浅。程颐《伊川易传》说,损的意思是减损阳刚增益阴柔、减损下面增益上面。初九以阳刚上应六四,六四以阴柔居于上位,是要靠初九来增益的。下面增益上面,应当损了自己而不把这当成自己的功劳;对上面有所增益之后,事情一办完就赶紧抽身,不占据那份功劳,才是无咎。假如享用那份成功的美名,就不是损己益上,拿它作为居下之道就有过错了。六四阴柔,要依靠初九,所以肯听从初九;初九就该斟酌合宜的分寸,损己去增益它,过头和不足都不行。

集说 孔氏颖达曰: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损己奉上。然各有职掌,若废事而往,咎莫大焉。竟事速往,乃得无咎。酌损之者,以刚奉柔,初未见亲也,故须酌而减损之。《朱子语类》云:酌损之,在损之初下,犹可以斟酌也。案 孔氏说已事之义,谓如学优而后从政之类,于理亦精。

「集说」引孔颖达说:减损之道是损下益上,好比臣子想要减损自己去奉养君上。可是各人都有各人的职守,若是丢下本职跑去奉上,过错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把本职的事办完了再迅速前往,才能得到无咎。所谓「酌损之」,是因为初九以阳刚去奉承阴柔,起初还没有被亲信,所以必须斟酌着减损。集说又引《朱子语类》说:「酌损之」这句放在《损》卦第一爻之下,正表示此时还有斟酌的余地。李光地按:孔颖达解「已事」的意思,说的是像学问有余而后出仕从政那一类,就道理而言也很精当。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本义 九二刚中,志在自守,不肯妄进,故占者“利贞”,而“征”则“凶”也。“弗损益之”,言不变其所守,乃所以益上也。程传 二以刚中当损刚之时,居柔而说体,上应六五阴柔之君,以柔说应上,则失其刚中之德,故戒所利在贞正也。“征”’行也。离乎中,则失其贞正而凶矣,守其中乃“贞”也。“弗损益之”,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非损己而益上也。世之愚者,有虽无邪心,而唯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

经文:九二,宜于守正,贸然前行则凶;不减损自己,正是增益上面。朱熹《周易本义》说,九二阳刚而居「中」,心志在于自守,不肯轻率求进,所以占者「利贞」,而「征」行就「凶」。「弗损益之」是说不改变自己所守,这恰恰就是增益上面的办法。程颐《伊川易传》说,九二以阳刚居中,正当该减损阳刚的时节,它处在阴位、又在兑说之体里,上应六五这位阴柔之君;如果用柔顺取悦去应上,就丢掉了自己刚健守中的德性,所以爻辞告诫它所利者在于贞正。「征」是行。一旦离开了「中」,就失掉贞正而凶了,守住这个「中」才叫「贞」。「弗损益之」,是说不减损自己的刚健贞正,这样才能增益君上,这才是真正的增益。若丢掉刚健贞正而去用柔顺取悦,恰好只是在减损君上罢了,并不是损己益上。世上的愚人,有的虽然并无邪心,却只晓得竭力顺从上意就算忠,正是不懂得「弗损益之」的道理。

集说 林氏希元曰:九二在爻则为刚中,在人事则为志在自守,不肯妄进。志在自守,不肯妄进,九二之贞也,故占者利于守贞。若征行,则是变其所守而得“凶”矣。夫自守而不妄进,宜若无益于上矣。然由是而启时君尊德乐道之心,止士大夫奔竞之习,其益于上也不少,是弗损乃听以益之也。桐江一丝,系汉九鼎,清风高节,披拂士习,

「集说」引林希元说:九二就爻象说是阳刚居中,就人事说就是心志在于自守、不肯轻率求进。心志在于自守、不肯轻率求进,正是九二的「贞」,所以占者利于守住这份贞正;若是贸然出行,就是改变了自己的操守而招来「凶」。自守而不轻率求进,看上去好像对君上并无补益;可是由此能启发当时君主尊崇德行、乐于闻道的心,能刹住士大夫奔走钻营的风气,对君上的补益其实不少,这就是不减损自己反倒成了增益。严子陵在桐江垂下的一根钓丝,牵系着汉家的社稷;清高的风操气节,吹拂着一代士林的风习——此处底本有脱文,林氏的话没有说完,下面就直接接了六三的爻辞。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本义 下卦本乾,而损上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损一人”也。一阳上而一阴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两相与则专,三则杂而乱,卦有此象,故戒占者当致一也。

经文:六三,三个人同行,就减去一个人;一个人独行,就得到他的伴侣。朱熹《周易本义》说,《损》卦的下卦本来是乾,如今减去它最上一爻去增益上面的坤,这就是「三人行」而「损一人」;一个阳爻上去、一个阴爻下来,这就是「一人行」而「得其友」。两个相与就专一,三个就驳杂而混乱;卦中有这样的象,所以告诫占者应当归于专一。

程传 “损者”,损有余也。“益”者,益不足也。“三人”,谓下三阳上三阴,三阳同行,则损九三以益上,三阴同行,则损上六以为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也。上以柔易刚而谓之损,但言其减一耳。上与三虽本相应,由二爻升降,而一卦皆成,两相与也。初二二阳,四五二阴,同德相比,三与上应,皆两相与,则其志专,皆为得其友也。三虽与四相比,然异体而应上,非同行者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损」是减去多余的,「益」是补足不够的。「三人」指下面三个阳爻和上面三个阴爻:三个阳爻一同前行,就减去九三去增益上面;三个阴爻一同前行,就减去上六下来充当三位,这就是「三人行则损一人」。上位是以柔换刚,却仍旧称为「损」,不过是就减去一个而言罢了。上位与三位虽然本来相应,可正是由这两爻的一升一降,整个卦才得以形成,这就是两两相与。初九、九二两个阳爻,六四、六五两个阴爻,都是同德相邻;六三与上九相应:这些都是两两相与,心志因而专一,都算是「得其友」。六三虽然与六四相邻,但两爻分属不同的卦体,而六三另有上九为正应,所以不算同行的一伙。

三人则损一人,一人则得其友。盖天下无不二者,一与二相对待,生生之本也。三则余而当损矣,此《损》、《益》之大义也。夫子又于《系辞》尽其义曰:“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絪緼”,交密之状。天地之气,相交而密,则生万物之化醇。“醇”,谓醲厚,醲厚,犹精一也。男女精气交媾,则化生万物。

程颐接着说:三个人就要减去一个,一个人就能得到伴侣。因为天下万物没有不成双的,一与二彼此相对相待,正是生生不息的根本;到了三,就成了多余而该减损,这就是《损》《益》两卦的大义。孔子在《系辞传》里又把这层意思讲透了:「天地之气交密缠绵,万物由此化育得醇厚;男女交合精气,万物由此化育而生。《周易》说『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讲的就是归于专一。」「絪緼」是交合紧密的样子。天地之气相交而紧密,就生出万物化育的醇厚。「醇」是醲厚,醲厚也就近于纯粹专一。男女的精气交合,就化生万物。

唯精醇专一,所以能生也。一阴一阳,岂可二也。故三则当损,言专致乎一也。天地之间,当损益之明且大者,莫过此也。集说 林氏希元曰:此爻之辞,兼举六爻,以三正是当损之爻,乃卦之所以为《损》者,故于此言之。

程颐说,唯有纯粹醇厚、专一不杂,才能生生不已。一阴配一阳,哪里容得下第二个呢?所以到了三就该减损,讲的正是专注归一。天地之间,该损该益的道理,最明白又最重大的,没有超过这一条的。「集说」引林希元说:这一爻的爻辞其实是兼举全卦六爻来说的;因为六三正是该被减损的那一爻,也正是这一卦之所以叫作《损》的缘由,所以把这层意思放在这里讲。

杨氏启新曰:人之相与,唯其心之同而已。苟精神不孚,意气不贯,则群党比周,固三也。即一人之异,亦三也,是皆不可以不损也。苟精神相孚,意气相贯,则二人同心,固两也。即千百其朋,亦两也,是皆不可以不得者也。

集说又引杨启新说:人与人相交,关键只在心是否相同。假如精神上互不取信、意气上互不贯通,那么结成朋党彼此勾连,固然算是「三」;哪怕只多出一个异心的人,也算是「三」,这些都不能不加以减损。假如精神上彼此取信、意气上彼此贯通,那么两人同心,固然算是「两」;即便同伴成千上百,也仍旧算是「两」,这些都是不能不去争取的。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本义 以初九之阳刚益己,而损其阴柔之疾,唯速则善,戒占者如是,则“无咎”也。程传 四以阴柔居上,与初之刚阳相应,在损时而应刚,能自损以从刚阳也,损不善以从善也。初之益四,损其柔而益之以刚,损其不善也,故曰“损其疾”。“疾”,谓疾病,不善也。损于不善,唯使之遄速,则“有喜”而“无咎”。人之损过,唯患不速,速则不致于深过,为可喜也。

经文:六四,减去它的病,使这事来得迅速就有喜庆,不会有过错。朱熹《周易本义》说,六四借初九的阳刚来增益自己,因而减掉自身阴柔的毛病;这事唯有快才好,告诫占者照这样做,就「无咎」。程颐《伊川易传》说,六四以阴柔居于上卦,与初九的阳刚相应;正当减损的时节而与阳刚相应,就能自我减损来跟从阳刚,也就是减去不善来跟从善。初九增益六四,是减掉它的柔而以刚来补它,正是减掉它的不善,所以说「损其疾」。「疾」就是疾病,也就是不善。减去不善,只要让它来得迅速,就「有喜」而「无咎」。人减损自己的过失,最怕的就是不快;快,就不至于陷进深重的过失,这才是可喜的。

集说 王氏弼曰:履得其位,以柔纳刚,能损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也。苏氏轼曰:“遄”者初九也,“损其疾”,则初之从我也易,故“遄有喜”。杨氏万里曰:六四以柔居柔,得初九之阳以为应,“损其疾”者也。初言”遄往”,四言“使遄”,盖初之“遄”,实四有以使之也。胡氏炳文曰:六四与初九为应,初方已其事而速于益四,四损其阴柔之疾,唯速则“有喜”。不然,彼方汲汲,此乃悠悠,非受益之道。案 苏氏,杨氏说,于使字语气亦近是。

「集说」引王弼说:六四所踏的正是它该占的位置,以阴柔接纳阳刚,就能减掉自己的病。病哪能拖得久呢?所以要快才「有喜」,「有喜」才「无咎」。集说又引苏轼说:所谓「遄」指的是初九;六四减掉了自己的病,初九跟从它就容易了,所以「遄有喜」。集说又引杨万里说:六四以阴柔居阴位,又得到初九之阳做它的正应,正是「损其疾」的那一爻。初九爻辞说「遄往」,六四爻辞说「使遄」,可见初九之所以快,其实是六四促成的。集说又引胡炳文说:六四与初九相应,初九刚了结手上的事就急着来增益六四,六四减掉自身阴柔的毛病,只有快才「有喜」;不然的话,那边急急忙忙,这边慢慢腾腾,就不是接受增益的态度了。李光地按:苏轼、杨万里的说法,就爻辞里那个「使」字的语气看,也很接近本意。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本义 柔顺虚中,以居尊位,当《损》之时,受天下之益者也。两龟为朋,十朋之龟,大宝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辞,其吉可知。占者有是德,则获其应也。程传 六五于《损》时,以中顺居尊位,虚其中以应乎二之刚阳,是人君能虚中自损,以顺从在下之贤也。能如是,天下孰不损己自尽以益之,故或有益之之事,则十朋助之矣。“十”,众辞。“龟”者,决是非吉凶之物。众人之公论,必合正理,虽龟筴不能违也,如此可谓大善之吉矣。古人曰:谋从众则合天心。

经文:六五,有人来增益它,是价值十朋的大龟,推辞不掉,大善而吉。朱熹《周易本义》说,六五柔顺而中虚,居于尊位,正当《损》卦的时节,是承受天下增益的人。两只龟算一朋,十朋之龟是极贵重的宝物;有人拿这样的重宝来相赠而推辞不掉,它的吉可想而知。占卦的人具备这样的德性,就能得到相应的回报。程颐《伊川易传》说,六五在减损的时节,以居中柔顺之德占据尊位,虚着自己的心去应九二的阳刚,这是人君能够虚心自我减损,来顺从在下的贤人。能这样,天下谁不肯损己竭诚来增益他呢?所以一旦有人来增益,就有十朋之多的人相助。「十」是形容其多,「龟」是判定是非吉凶的东西。众人的公论必定合乎正理,即便龟卜蓍筮也不能违背,这就可以称作大善之吉了。古人说过:谋事听从众人,就合于天心。

集说 张子曰:龟弗能违,言受益之可必,信然不疑也。杨氏时曰:柔得尊位,虚己而下人,则谦受益。时乃天道,天且不违,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宜其益之者至矣。故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郭氏雍曰:《益》之至,岂独人事而已,虽元龟之灵弗能违,此其所以“元吉”也。《洪范》曰: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六五之“元吉”,犹《洪范》之“大同”也。杨氏简曰:“或”者,不一之辞。“益之”者,不一也,人心归之也。“十朋之龟”,皆从而弗违,天与龟神祐之也。龟神祐之,故“龟筮协从”。

「集说」引张载说:连龟卜都不能违背,是说所受的增益必定到手,确凿可信而不必迟疑。集说又引杨时说:以阴柔得到尊位,虚下自己而礼待旁人,就是《尚书》所说的「谦受益」;顺应时势正是天道,连上天都不违背,何况人呢?何况鬼神呢?增益它的人自然纷纷到来,所以说「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集说又引郭雍说:增益到了极点,哪里只是人事上的增益而已,连大龟的神灵也不能违背,这正是它「元吉」的缘故。《尚书·洪范》说:你自己赞同,龟卜赞同,蓍筮赞同,卿士赞同,庶民赞同,这就叫作「大同」;六五的「元吉」,正如《洪范》所说的「大同」。集说又引杨简说:「或」是不止一个的意思,来「益之」的不止一个,是人心都归向它;「十朋之龟」全都顺从而不违背,是上天和龟灵在保祐它。龟灵保祐,所以「龟筮协从」。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本义 上九当损下益上之时,居卦之上,受益之极,而欲自损以益人也。然居上而益下,有所谓惠而不费者,不待损己,然后可以益人也。能如是则“无咎”,然亦必以正则“吉”,而利有所往。惠而不费,其惠广矣,故又曰“得臣无家”。

经文:上九,不减损而增益他人,不会有过错,守正则吉,宜于有所前往,得到臣民而不分内外亲疏。朱熹《周易本义》说,上九正当损下益上的时节,居于全卦的顶端,是受益到了极点的一爻,因而想要自我减损去增益别人。然而居上位而增益下面,有一种叫作「惠而不费」的办法,并不必先损了自己才能增益别人。能这样就「无咎」,不过也必须走正道才「吉」,才宜于有所前往。惠而不费,那份恩惠就施得广,所以爻辞又说「得臣无家」。

程传 凡《损》之义有三,损己从人也,自损以益于人也,行损道以损于人也。损己从人,徙于义也。自损益人,及于物也,行损道以损于人,行其义也。各因其时,取大者言之,四五二爻,取损己从人,下体三爻,取门损以益人,损时之用,行损道以损天下之当损者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损》的意义大体有三种:一是减损自己去跟从别人,二是减损自己去增益别人,三是施行减损之道去减损别人。减损自己跟从别人,是向义理迁移;减损自己增益别人,是恩泽及于外物;施行减损之道去减损别人,是推行应有的义理。各爻依照各自的时位,取其中分量较重的一层来讲:六四、六五两爻取减损自己跟从别人,下卦三爻取减损自己去增益别人,至于减损之世的实际运用,则是施行减损之道去减损天下那些该减损的。

上九则取不行其损为义,九居损之终,损极而当变者也。以刚阳居上,若用刚以损削于下,非为上之道,其咎大矣。若不行其损,变而以刚阳之道益于下,则“无咎”而得其正且“吉”也。如是则宜有所往,往则有益矣。在上能不损其下而益之,天下孰不服从,从服之众,无有内外也,故曰“得臣无家”。“得臣”,谓得人心归服。”无家”,谓无有远近内外之限也。

程颐接着说:上九则取「不施行减损」为义。上九处在《损》卦的终点,是损到极点而该转变的时候。以阳刚居于最上,如果还用刚强去剥削下面,就不是居上位者该走的路,过错就大了;如果不再施行减损,转过来用阳刚之道去增益下面,就「无咎」而且得其正、得其「吉」。这样就该有所前往,一往就有增益。居上位而能不剥损下面反倒增益下面,天下谁不服从?归服的人多到没有内外之分,所以说「得臣无家」。「得臣」是说得到人心的归服,「无家」是说没有远近内外的界限。

集说 王氏肃曰:处《损》之极,损极则益,故曰不“损益之”。“得臣”则万方一轨,故“无家”也。句氏微曰:上九刚德,为物所归,虽曰“得臣”,非已所有,盖以四海为家。《朱子语类》云:“得臣”有家,其所得也小矣,“无家”则可见其大。案 卦以损三益上成义,则上者受益之极,卦之主也。故“尤咎,可贞,利有攸往” 卦名以损下益上为义,卦辞则泛论损所当损,而损中有益也。六爻之辞,其以上下体分损益,则根乎卦名,其言损所当损,而损中有益,则又根乎卦辞。

「集说」引王肃说:处在《损》卦的极点,损到极点就转为益,所以说「弗损益之」。「得臣」到了万方归于一轨的地步,所以叫「无家」。集说又引句微说:上九具有阳刚之德,为万物所归向,虽说是「得臣」,却并不据为己有,因为他是以四海为家的。集说又引《朱子语类》说:得到臣民而仍留着一家之私,那所得就小了;「无家」才见得其大。李光地按:这一卦是以减损六三、增益上九来构成卦义的,那么上九就是受益到极点的一爻,也是全卦的主爻,所以爻辞才说「无咎,可贞,利有攸往」——底本此处把「无咎」写作「尤咎」,且按语在此有脱文。下文接着说:卦名以损下益上为义,卦辞则泛论该损就损、而损中含着益。六爻的爻辞,凡是按上下卦体来分派损与益的,都本于卦名;凡是讲该损就损、损中有益的,又都本于卦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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