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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纂周易折中 · 第 27 卷

清 · 李光地 · 第 27 卷 / 87

益卦·巽上震下

益.巽上.震下程传 《益序卦》:“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盛衰损益如循环,损极必益,理之自然,《益》所以继《损》也。为卦巽上震下,雷风二物,相益者也,风烈则雷迅,雷激则风怒,两相助益,所以为益,此以象言也。巽震二卦,皆由下变而成,阳变而为阴者损也,阴变而为阳者益也。上卦损而下卦益,损上益下,所以为益,此以义言也。下厚则上安,故益下为《益》。

卦画标注:《益》卦,上卦为巽,下卦为震。程颐《伊川易传》说,《序卦传》讲到《益》卦承接《损》卦:「减损不停,必定转为增益,所以接着排《益》卦。」盛与衰、损与益像圆环一样循环,损到极点必定转益,这是自然之理,所以《益》卦接在《损》卦之后。就卦体说,上卦是巽、下卦是震;雷与风这两样东西是彼此增益的:风一猛烈,雷就急骤;雷一激荡,风就狂怒,两下相互助长,所以叫作「益」,这是从卦象上讲。巽与震这两个卦,都是由爻位的变动而成:阳变成阴是损,阴变成阳是益;上卦有所减损而下卦有所增益,损上益下,所以叫作「益」,这是从义理上讲。下面厚实了,上面才安稳,所以增益下面就是《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本义 “益”,增益也。为卦损上卦初画之阳,益下卦初画之阴,自上卦而下于下卦之下,故为《益》。卦之九五六二,皆得中正,下震上巽,皆木之象,故其占利有所往:而“利涉大川”也。程传 “益”者,益于天下之道也,故“利有攸往”。益之道可以济险难,“利涉大川”也。

卦辞:《益》,宜于有所前往,宜于渡过大河。朱熹《周易本义》说,「益」是增添。就卦体而言,是减去上卦最下一画的阳爻,去增益下卦最下一画的阴爻;这一阳从上卦下来,落到下卦的最底下,所以叫作《益》。卦中的九五与六二都既居「中」又「当位」,是「中正」;下卦震、上卦巽都取木的物象,木可以造舟渡水,所以它的「占辞」是宜于有所前往,而且「利涉大川」。程颐《伊川易传》说,「益」是增益天下的道理,所以「利有攸往」;增益之道可以救济险难,所以「利涉大川」。

集说 孔氏颖达曰:《损》卦则损下益上,《益》卦则损上益下,得名皆就下而不据上者。向秀云:明王之道,志在惠下,故取下谓之《损》,与下谓之《益》。陆氏贽曰:损上益下曰《益》,损下益上曰《损》。约己而裕于人,入必悦而奉上矣,岂不谓之益乎。上蔑人而肆诸己,人必怨而畔上矣,岂不谓之损乎。

「集说」引孔颖达说:《损》卦是损下益上,《益》卦是损上益下,两卦得名都从下面着眼而不从上面着眼。向秀讲过:明王之道,用心在于施惠于下,所以取自下面就叫作《损》,给予下面就叫作《益》。集说又引陆贽说:减损上面增益下面叫《益》,减损下面增益上面叫《损》。上位者约束自己而让百姓宽裕,百姓必定欢悦而奉戴君上,这难道不该叫益吗?上位者轻蔑百姓而放纵自己,百姓必定怨恨而背叛君上,这难道不该叫损吗?

范氏仲淹曰:益上曰《损》,损上曰《益》者,何也?益上则损下,损下则伤其本也。损上则益下,益下则固其本也。蔡氏清曰:损下益上,民贫则君不能独富,损道也,故为《损》。损上益下,民富则君不能独贫?益道也,故为《益》。损则上下通一损,益则上下通一益,要知关于上者为多。

集说又引范仲淹说:增益上面反倒叫《损》,减损上面反倒叫《益》,这是为什么呢?增益上面就要减损下面,减损下面就伤了根本;减损上面就是增益下面,增益下面就巩固了根本。集说又引蔡清说:损下益上,百姓穷了,君主也不可能独自富有,这是致损之道,所以叫《损》;损上益下,百姓富了,君主难道会独自受穷吗?这是致益之道,所以叫《益》。一损则上下通通跟着损,一益则上下通通跟着益,要知道其中关系到上位者的那一份还更多些。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本义 初虽居下,然当益下之时,受上之益者也。不可徒然无所报效,故“利用为大作”,必“元吉”,然后得“无咎”。程传 初九震动之主,刚阳之盛也。居《益》之时,其才是以益物。虽居至下,而上有六四之大臣应于己。四巽顺之主,上能巽于君,下能顺于贤才也,在下者不能有为也,得在上者应从之,刚宜以其道辅于上,作大益天下之事,“利用为大作”也。

经文:初九,宜于用来做一番大事业,大善而吉,才不会有过错。朱熹《周易本义》说,初九虽然身居最下,然而正当增益下面的时节,它是接受上面增益的那一爻,不可以白白受了而毫无报效,所以「利用为大作」;必须做到「元吉」,然后才能「无咎」。程颐《伊川易传》说,初九是震体动的主爻,阳刚之气最盛,处在《益》卦的时节,它的才干足以增益万物。它虽然居于最下,可上面有六四这位大臣与它相应;六四是巽体顺的主爻,对上能柔顺于君,对下能顺从贤才。身在下位的人本来干不成事,但得到在上位的人应和顺从,阳刚就应当拿自己的正道去辅佐上面,做出大大增益天下的事业,这就是「利用为大作」。

居下而得上之用以行其志,必须所为大善而“吉”。则无过“咎”,不能“元吉”,则不唯在已有咎乃累乎上,为上之“咎”也。在至下而当大任,小善不足以称也,故必“元吉”,然后得“无咎”。集说 《朱子语类》云:初九在下,为四所任而“大作”者,必尽善而后“无咎”。若所作不尽善,未免有咎也。

程颐接着说:身在下位而得到上面任用、从而施展自己的志向,所做的必须大善而「吉」,才没有过错;如果做不到「元吉」,那就不只是自己有过错,还要连累上面,成了上面的「咎」。以极卑下的身分而担当大任,寻常的善是不足以相称的,所以必须「元吉」,然后才能「无咎」。「集说」引《朱子语类》说:初九身居下位,被六四委任而做出「大作」的,必须尽善而后「无咎」;如果所做的不能尽善,就免不了有过错。

案 卦以损四益初为义,则初亦受益之极,卦之主也,故其辞亦与卦同。“利用为大作者”,即彖所谓“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也。必大为益人之事,然后可以自受其益。非然,则受大益者,乃所以为大损矣。凡《易》中言“吉”“无咎”者,皆谓得“吉”而后可以免“咎”。而《损》彖辞及此爻,与《萃》四之辞为尤著。

李光地按:《益》卦是以减损六四、增益初九来构成卦义的,那么初九也是受益到极点的一爻,是全卦的主爻,所以它的爻辞与卦辞一致。所谓「利用为大作」,就是《彖辞》所说的「利有攸往,利涉大川」。必须大大做一番有益于人的事业,然后才配自己承受这份增益;不然的话,受了大益反倒成了大损。凡《周易》中并举「吉」与「无咎」的,都是说先得到「吉」而后才可以免掉「咎」,其中以《损》卦的彖辞、《益》卦这一爻,以及《萃》卦六四的爻辞最为显著。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本义 六二当《益》下之时,虚中处下,故其象占与《损》六五同。然爻位皆阴,故以“永贞”为戒。以其居下而受上之益,故又为卜郊之吉占。

经文:六二,有人来增益它,是价值十朋的大龟,推辞不掉,长久守正则吉;君王用它来祭享上帝,吉。朱熹《周易本义》说,六二正当增益下面的时节,中虚而处于下卦,所以它的爻象与「占辞」跟《损》卦六五相同。不过它这一爻是阴爻又居阴位,纯柔无刚,所以特意用「永贞」来告诫。因为它身在下位而承受上面的增益,所以又成了占问郊祀之礼的吉利之占。

程传 六二处中正而体柔顺,有虚中之象。人处中正之道,虚其中以求益,而能顺从,天下孰不愿告而益之。孟子曰:夫苟好善,则四海之内,皆将轻千里而来告之以善。夫满则不受,虚则来物,理自然也。故或有可益之事,则众朋助而益之。“十”者,众辞众人所是,理之至当也。“龟”者,占吉凶辨是非之物。言其至是,也不能违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六二既居「中」又「当位」,是「中正」,而体质柔顺,有内心虚空的卦象。人若守着中正之道,虚着心去求增益,而且能顺从别人,天下谁不愿意进言来增益他呢?《孟子·告子下》说:一个人只要真心喜好善言,那么四海之内的人都会不把千里远当回事,赶来把善言告诉他。装满了就再装不进,空虚了外物才进来,这是自然之理。所以一旦有可增益的事,众多同类就来相助而增益他。「十」是形容其多,众人一致认可的,正是道理最恰当的;「龟」是占断吉凶、辨别是非的东西。这是说六二做得极其正当,连龟卜也不能违背。

“永贞吉”,就六二之才而言。二中正虚中,能得众人之益者也。然而质本阴柔,故戒在常永贞固,则吉也。求《益》之道,非永贞则安能守也。《损》之六五,十朋之则“元吉”者,盖居尊自损,应下之刚,以柔而居刚,柔为虚受,刚为固守,求益之至善,故“元吉”也。六二虚中求益,亦有刚阳之应,而以柔居柔,疑益之未固也,故戒能常永贞固则吉也。

程颐接着说:「永贞吉」是就六二的资质而言的。六二居中得正、内心虚空,是能够得到众人增益的;然而它的本质终究阴柔,所以告诫它要长久坚守贞固,这样才吉。求取增益的路子,不长久守正又怎么守得住呢?《损》卦六五同样说十朋之龟,却是「元吉」,那是因为它居尊位而能自我减损,下应九二的阳刚,以阴柔之质居于阳位:柔是虚心接受,刚是牢固守持,求益求到了极善的地步,所以「元吉」。六二虚心求益,也有阳刚之爻与它相应,可它是以阴柔居阴位,让人疑心所受的增益还不牢固,所以告诫它能长久贞固才吉。

“王用享于帝吉”,如二之虚中而能永贞,用以享上帝,犹当获吉,况与人接物其意有不通乎。求益于人,有不应乎。祭天,天子之事,故云“王用”也。集说 王氏逢曰:为臣若是,王者用之,可享上帝。郭氏雍曰:“或益之”,人益之也。“十朋之龟弗克违”,龟神益之也。“王用享于帝吉”,天益之也。“天且弗违,况于人与鬼神乎”!

程颐解「王用享于帝吉」说:像六二这样虚心而又能长久守正的,拿它去祭享上帝,尚且应当获吉,何况与人交接、与物相处,那份心意还有不通的吗?向别人求取增益,还有得不到回应的吗?祭天是天子的职事,所以说「王用」。「集说」引王逢说:做臣子的能到这个地步,君王任用他,就可以拿去祭享上帝。集说又引郭雍说:「或益之」,是人在增益他;「十朋之龟弗克违」,是龟灵在增益他;「王用享于帝吉」,是上天在增益他。正如《乾·文言》所说「连天都不违背他,何况人与鬼神呢」!

兰氏廷瑞曰:六二柔顺,受益之臣,王用之可以享帝获吉。如成汤用伊尹而享天心, 李氏简曰:“王用享于帝吉”,犹言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也。郑氏维岳曰:王用享帝,言王用六二以享帝也,古人一德克享天心,又曰吁俊尊上帝。

集说又引兰廷瑞说:六二柔顺,是承受增益的臣子,君王任用他就可以祭享上帝而获吉,好比商汤任用伊尹而上合天心——此处底本有脱文,兰氏的话没有说完。集说又引李简说:「王用享于帝吉」,等于说让六二去主持祭祀,而百神都来歆享。集说又引郑维岳说:「王用享帝」是说君王任用六二去祭享上帝;古人《尚书·咸有一德》有「德行纯一才能上合天心」的话,《尚书·立政》又有「延揽俊杰之士来尊奉上帝」的话。

案 郭氏说,于文意甚明,“益之”者人也,“弗克违”者鬼神也。然必克当天心,乃获是应。故《损》五《象传》,推本于自上祐,而此爻辞又更有享于上帝之义也。郑氏谓王用六二以享帝者极是,《随》上《升》四,其义皆同。但彼云“西山”“岐山”,而此云“上帝”者,彼但言鬼神享之而已,此爻上文既云朋龟弗违,则鬼神其依之义已见,故复推而上之至于上帝。若山川之神,则不大于蓍龟也。

李光地按:郭雍的说法把文意讲得很清楚:来「益之」的是人,「弗克违」的是鬼神。然而必须真能合于天心,才获得这样的感应。所以《损》卦六五的《象传》,把根由归到上天的保祐;而《益》卦这一爻的爻辞,更进一步有祭享上帝的意思。郑维岳说这是君王任用六二去祭享上帝,极为确当;《随》卦上爻、《升》卦六四,义例都相同。只是那两处说的是「西山」「岐山」,这里说的是「上帝」:那两处不过说鬼神来歆享罢了,而这一爻上文既已说了众人与龟卜都不违背,鬼神依从的意思已经显出来,所以再往上推到上帝。至于山川之神,分量并不比蓍龟更大。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本义 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不当得益者也。然当益下之时,居下之上,故有益之以凶事者,盖警戒震动,乃所以益之也。占者如此,然后可以“无咎”。又戒以“有孚中行”而“告公用圭”也,用圭所以通信。

经文:六三,用凶险之事来增益它,不会有过错;心存诚信而行事合于中道,向王公禀告要执圭为信。朱熹《周易本义》说,六三是阴爻居阳位,既不居「中」又不「当位」,本来不该得到增益;可正当增益下面的时节,它又处在下卦的顶端,所以出现了拿凶险之事来增益它的说法——用警戒震动来磨砺它,正是增益它的办法。占卦的人做到这样,然后才可以「无咎」。爻辞又告诫他要「有孚中行」而且「告公用圭」;执圭是用来通达信实的。

程传 三居下体之上,在民上者也,乃守令也。居阳应刚,处动之极,居民上而刚决,果于为益者也。果于为益,用之“凶事”则“无咎”。“凶事”,谓患难非常之事。三居下之上,在下当承禀于上,安得自任擅为益乎。唯于患难非常之事,则可量宜应卒,奋不顾身,力庇其民,故“无咎”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六三处在下卦的最上一爻,是在百姓之上的人,也就是郡守县令一类的地方官。它居于阳位、上应阳刚,又处在震动之体的极点,身在百姓之上而刚强果决,是敢于放手兴利的人。敢于放手兴利,用在「凶事」上就「无咎」。所谓「凶事」,是指患难变故这类非常之事。六三处在下卦的顶端,身在下位本该事事向上禀承,哪里能自作主张、擅自兴利呢?只有遇上患难变故这类非常之事,才可以酌量事宜、应付仓卒,奋不顾身,尽力庇护治下的百姓,所以「无咎」。

下专自任,上必忌疾,虽当凶难,以义在可为,然必有其孚诚,而所为合于中道,则诚意通于上,而上信与之矣。专为而无为上爱民之至诚,固不可也。虽有诚意,而所为不合中行,亦不可也。圭者通信之物,《礼》云;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凡祭祀朝聘,用圭玉,所以通达诚信也。有诚孚而得中道,则能使上倍之,是犹告公上用圭王也,其孚能通达于上矣。

程颐接着说:下面的人擅自作主,上面必定猜忌厌恶。虽然正当凶险之难、按道义是可以放手去做的,可还必须自己怀着诚信,所做的又合于中道,这样诚意才通达到上面,上面才肯信任并支持他。只顾擅自去做,却没有那份替君上分忧、为百姓着想的至诚,固然不行;虽有诚意,而所做的不合中道,也不行。圭是用来通达信实的器物,《礼记》说过:大夫出使时手执圭玉,就是用来申明信实的。凡是祭祀、朝觐、聘问,都要用圭玉,为的是通达诚信。有诚信而又合于中道,就能使上面信从他,这就好比向王公禀告时执圭为信,那份诚信便能通达到上面。

在下而有为之道,固当“有孚中行”。又三阴爻而不中,故发此义。或曰:三乃阴柔,何得反以刚果任事为义,曰:三质虽本阴,然其居阳乃自处以刚也。应刚,乃志在乎刚也。居动之极,刚果于行也。以此行益,非刚果而何。《易》以所胜为义,故不论其本质也。

程颐说,身在下位而要有所作为,本来就应当「有孚中行」;何况六三是阴爻而又不居「中」,所以特地发明这层道理。有人问:六三既是阴柔,怎么反倒拿刚强果决地任事来立义呢?回答是:六三的资质虽然本属阴,可它占的是阳位,就是自己以刚自处;它上应阳刚,就是心志在于刚;它处在震动之体的极点,就是行动上刚强果决。拿这样的姿态去行增益之事,不是刚果又是什么?《周易》取义,看的是哪一面占了上风,所以不必拘泥于它本来的质地。

集说 王氏安石曰:以至诚而中行,则不独“无咎”,可以成功。“圭”者所以告成功也。游氏酢曰:益则吉矣,而“用凶事”者,所谓吉人凶其吉也。三居下体之上,当震之极,不用凶事,则高而危,满而溢矣。《朱子语类》云:“益之用凶事”,犹《书》言:用降我凶德,嘉绩于朕邦。蔡氏渊曰:“凶事”,困心衡虑之事,在一卦之中,故三四皆曰“中行”。

「集说」引王安石说:以至诚之心而行事合于中道,就不只是「无咎」,还可以成就功业;「圭」正是用来禀报功业已成的。集说又引游酢说:得增益本该是吉,却偏偏「用凶事」,这就是所谓有福之人反把自己的福当作凶险来警惕。六三处在下卦的顶端,又当震动之体的极点,不用凶险之事来磨它,它就会因位高而危、因盈满而溢。集说又引《朱子语类》说:「益之用凶事」,好比《尚书·盘庚》所说「借上天降下的灾祸去掉我的恶德,从而在我的邦国成就美好的功绩」。集说又引蔡渊说:「凶事」是让人心思困苦、思虑横塞的事;六三、六四都在一卦的中间,所以两爻都说「中行」。

蔡氏清曰:当《益》之时,概当得益,而居于之上,乃危地也,故独为“益之”以“凶事”之象。虽益之而以凶事,虽凶事亦益之也。所谓苦其心志,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者也。其功夫又在“有孚中行”上。张氏振渊曰:益不以美事而以凶事,如投之艰难,置之盘错,警戒震动之谓也。“无咎”,言可因是而迁善朴过也。下二句,正言其所以“无咎”。“有孚”者,涤虑洗心,

集说又引蔡清说:正当《益》卦的时节,各爻大体都该得到增益,可六三居于下卦之上,是个危险的位置,所以单单出现了拿「凶事」来「益之」的卦象。虽说是增益,用的却是凶事;虽说是凶事,其实仍旧是增益。这就是《孟子·告子下》所说「使他心志困苦,把他所做的事搅乱」,为的是震动他的心、坚忍他的性,增长他原本欠缺的本领。而下功夫的地方,又落在「有孚中行」上。集说又引张振渊说:增益他不用美好的事,偏用凶险的事,就像把他投进艰难、放到盘根错节的局面里,是警戒震动他的意思。说「无咎」,是讲他可以借此迁向善道、补正过失。爻辞下面两句,正是说明他之所以能「无咎」的缘由:所谓「有孚」,是洗涤思虑、洗净心地——此处底本有脱文,张氏的话没有说完。

案 此爻与《损》之六四相反对,损四受下之益者,此爻受上之益者。然皆不言所益,而曰“疾”,曰“凶事”,盖三四凶惧之位也。故其获益,亦与他爻不同。在上位者而知《损》四之义,则不以下之承奉为益,而能匡其过,能辅其所不逮者,乃益也。在下位者而知此爻之义,则不以上之恩荣为益,而试之诸艰,投之以多难者,乃益也。然在《损》四则宜速以改过,在此爻则宜缓以通诚,乃有以为受益之地。

李光地按:《益》卦这一爻与《损》卦六四正好相对:《损》卦六四是承受下面增益的,这一爻是承受上面增益的。可两爻都不说所得的增益是什么,只说一个「疾」、一个「凶事」,因为三、四两位本是《系辞传》所谓多凶多惧的位置,所以它们所获得的增益也与别的爻不同。居上位的人若懂得《损》卦六四的道理,就不会把下面的承奉当作增益,而是把能纠正自己过失、能补足自己不及之处的当作真增益;居下位的人若懂得《益》卦这一爻的道理,就不会把上面的恩宠荣显当作增益,而是把拿各种艰险来试炼自己、拿重重困难来磨砺自己的当作真增益。不过《损》卦六四贵在迅速改过,《益》卦这一爻贵在从容地把诚意通达上去,这样才有承受增益的余地。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本义 二四皆不得中,故皆以“中行”为戒。此言以益下为心,而合于“中行”,则“告公”而见“从”矣。《传》曰:周之东迁,晋郑焉依。盖古者迁国以益下,必有所依,然后能立。此爻又为迁国之吉占也。

经文:六四,行事合于中道,向王公禀告就被听从,宜于用来依托大国而迁移国都。朱熹《周易本义》说,六二与六四都不居「中」,所以都拿「中行」来告诫。这里是说,只要以增益下民为存心,又合于「中行」,那么向王公禀告就会被采纳。《左传》记载:周室东迁洛邑,靠的是晋国和郑国的扶持。大抵古代迁移国都是为了增益下民,必得有所依托,然后才站得住。这一爻又是占问迁都的吉利之占。

程传 四当益时,处近君之位,居得其正,以柔巽辅上,而下顺应于初之刚阳,如是可以益于上也。唯处不得其中,而所应又不中,是不足于中也。故云若行得中道,则可以益于君上,告于上而获信从矣。以柔巽之体,非有刚特之操,故“利用为依迁国”。“为依”,依附于上也。“迁国”,顺下而动也。上依刚中之君,而致其益,下顺刚阳之才,以行其事,利用如是也。自古国邑,民不安其居则迁。迁国者,顺下而动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六四正当增益的时节,处在接近君主的位置上,又「当位」得正,用柔顺谦逊辅佐上面,而在下则顺应初九的阳刚,这样就可以对上有所增益。只是它所处的爻位不居「中」,所应的初九也不居「中」,在「中」这一点上有欠缺,所以爻辞说:如果行事能合于中道,就可以增益君上,禀告上面而获得信任采纳。它以柔顺谦逊为体,并没有刚强特立的操守,所以「利用为依迁国」。「为依」是依附上面,「迁国」是顺应下情而行动。对上依托阳刚居中的君主,从而奉献自己的增益;对下顺应阳刚之才,从而办成事情,所谓「利用」正是这样。自古以来的国都城邑,百姓在那里住不安稳就要迁走;迁移国都,正是顺应下情而行动。

集说 吴氏曰慎曰:四正主于益下者,然非君位,不敢自专,必告于公也,“中行”则见从矣。案 此爻亦与《损》三相反对,《损》三为卦之所损以益上者。此爻为卦之所损以益下者,故辞义相类。《损》三无私交而与上同德,乃可以益上。此爻不专己而与上同德,乃可以益下也。“用”,用六四也,与六二“王用”之“用”同。”迁国”,大事也,亦即卦之所谓“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者也。

「集说」引吴曰慎说:六四正是主管增益下民的一爻,可它并不在君位,不敢自作主张,必须禀告王公;只要行事合于「中行」,就会被听从。李光地按:这一爻也与《损》卦六三正好相对:《损》卦六三是全卦所减损、用来增益上面的那一爻,《益》卦这一爻是全卦所减损、用来增益下面的那一爻,所以两处的辞义相类。《损》卦六三要没有私相结交而与上面同德,才可以增益上面;《益》卦这一爻要不自专独断而与上面同德,才可以增益下面。爻辞的「用」是任用六四,与六二「王用」的「用」相同。「迁国」是国家大事,也就是卦辞所说的「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本义 上有信以惠于下,则下亦有信以惠丁上矣,不问而“元吉”可知。程传 五刚阳中正居尊位,又得六二之中正相应,以行其益,何所不利。以阳实在中,“有孚”之象也。以九五之德之才之位,而中心至诚在惠益于物,其至善大吉,不问可知,故云“勿问元吉”。人君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权,苟至诚益于天下,天下受其大福,其“元吉”不假言也。“有孚惠我德”,人君至诚益于天下,天下之人,无不至诚爱戴,以君之德泽为恩惠也。

经文:九五,怀着诚信而存施惠之心,不必问,大善而吉;下面也怀着诚信而感戴我的德泽。朱熹《周易本义》说,上面有诚信来施惠于下,下面也就有诚信来回报于上,用不着问,「元吉」是可想而知的——底本此处「惠于上」的「于」误刻作「丁」。程颐《伊川易传》说,九五阳刚而又「中正」,居于尊位,还得到六二这个中正之爻与它相应,用来推行增益之政,还有什么不顺利的呢?以阳爻的充实居于上卦之中,正是「有孚」的卦象。凭九五的德、才、位,而内心至诚只在施惠于万物,那份至善大吉不必问也知道,所以说「勿问元吉」。人君占着能办成事的位置,握着能办成事的权柄,只要至诚地增益天下,天下就承受他的大福,那「元吉」自然不必再说。至于「有孚惠我德」,是说人君至诚地增益天下,天下的人无不至诚爱戴,把君主的德泽当作恩惠来感念。

集说 王氏弼曰:得立履尊,为《益》之主者也。为益之大,莫大于信,为惠之大,莫大于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惠心者也,信以惠心,尽物之愿,固不待问而“元吉”,以诚惠物,物亦应之,故曰“有孚惠我德”也。吕氏祖谦曰:人君但诚心惠民,不须问民之感,如此然后“元吉”,民皆交孚而惠君之德也。苟惠民而先问民之感不感,是计功利,非诚心惠民者也,安能使民之乐应乎。

「集说」引王弼说:九五立身于尊位,是《益》卦的主爻。行增益之事,没有比诚信更大的;行恩惠之事,没有比出于本心更大的。顺着百姓所认为有利的去让他们得利,这就是《论语·尧曰》所说的「惠而不费」,也正是「惠心」。以诚信来推行这份施惠之心,满足万物的愿望,本来就不必问就「元吉」;以至诚施惠于物,物也以诚相应,所以说「有孚惠我德」。集说又引吕祖谦说:人君只管诚心施惠于民,不必去问百姓感激不感激,这样才「元吉」,百姓也都彼此相信而感念君主的德泽。假如施惠于民却先要问百姓感不感激,那就是在计较功利,不是诚心施惠于民的人,又怎么能让百姓乐于回应呢?

郑氏维岳曰:《损》之六五,受下之益者也。《益》之九五,益下者也。《损》六五受益而获“元吉”,《益》九五但知民之当益而已,“勿问元吉”也,此惠心之出于“有孚”者也。然上虽不望德于民,而民固德其惠矣。其德其惠,亦出于“有孚”也,故曰王道本子诚意。案 “勿问”二字,吕氏说是,观孔子《象传》可见。

集说又引郑维岳说:《损》卦的六五是承受下面增益的,《益》卦的九五是增益下面的。《损》卦六五因受益而获「元吉」;《益》卦九五则只晓得百姓该得增益罢了,所以「勿问元吉」,这是施惠之心出于诚信。然而上面虽不指望百姓感恩,百姓自然会感念他的恩惠;百姓的感念与君主的恩惠,同样出于诚信,所以说王道以诚意为根本。李光地按:「勿问」这两个字,吕祖谦的解释是对的,看孔子所作的《象传》就明白了。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本义 以阳居益之极,求益不已,故“莫益”而“或击之”。“立心勿恒”,戒之也。程传 上居无位之地,非行益于人者也。以刚处益之极,求益之甚者也。所应者阴,非取善自益者也。利者,众人所同欲也。专欲益己,其害大矣。

经文:上九,没有人来增益它,反倒有人攻击它;存心不能守常,凶。朱熹《周易本义》说,上九以阳爻居于《益》卦的极点,求增益求个不停,所以「莫益」而「或击之」。「立心勿恒」是在告诫它。程颐《伊川易传》说,上九处在没有职位的地方,本不是给别人施予增益的人;它以阳刚处在增益的极点,是求益求得过分的人;它所应的六三是阴爻,也不是能取人之善来增益自己的对象。利是众人共同想要的东西,一心只想增益自己,害处就大了。

欲之甚,则昏蔽而忘义理。求之极,则侵夺而致仇怨。或夫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孟子谓先利则不夺不厌,圣贤之深戒也。九以刚而求益之极,众人所共恶,故无益之者,而或攻击之矣。“立心勿恒凶”,圣人戒人存心不可专利。云“勿恒”如是,“凶”之道也,所当速改也。

程颐接着说:贪欲太重,就昏昧蒙蔽而忘掉义理;求取到极点,就侵夺别人而招来仇怨。《论语·里仁》记孔子的话「一味依着私利去做事,招来的怨恨就多」;《孟子·梁惠王上》说把利摆在前头,臣下不把君上的东西夺尽就不肯罢休——这都是圣贤深切的告诫。上九以阳刚求增益到了极点,是众人共同厌恶的,所以没有人来增益他,反倒有人来攻击他。「立心勿恒凶」,是圣人告诫人存心不可专图私利。说「勿恒」,意思是这样存心下去就是走向「凶」的路子,应当赶紧改掉。

集说 孔氏颖达曰:上九处《益》之极,益之过其者也。求益无厌,怨者非一,故曰“莫益之,或击之”也。“勿”,犹无也。求益无巳,是“立心无恒”者也。无恒之人,必凶咎之所集。

「集说」引孔颖达说:上九处在《益》卦的极点,是增益得过了头的一爻。求增益永不满足,怨恨他的就不止一个人,所以说「莫益之,或击之」。爻辞的「勿」相当于「无」;求增益没个完,就是「立心无恒」的人。没有恒常的人,必定是凶险与咎害聚集的所在。

案 卦义损上益下,则上者受损之极者也。若以受损为克己利于亦可,而爻义不然者,盖能克己利下,则受益莫大焉,不得云受损矣。故损上以处损之终,自损之极,而得益为义。此爻以处益之终,自益之极而得损为义。《书》云:满招损,谦受益。两爻之意相备也。

李光地按:《益》卦的卦义是损上益下,那么上九就是受损到极点的一爻。如果把这份受损理解成克制自己以利于下面,本也讲得通,可爻义并不这样立,因为一个人能克制自己去利益下面,所受的增益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也就不能说是受损。所以《损》卦上九是以处在减损之世的终点、自我减损到极点而反得增益来立义;《益》卦这一爻则是以处在增益之世的终点、自求增益到极点而反招减损来立义。《尚书·大禹谟》说「自满招来损失,谦虚得到增益」,这两爻的用意正好互相补足。

总论 熊氏良辅曰:《损》、《益》二卦,皆以损阳益阴为义。《损》自泰来者也,益自《否》来者也。天下之理,未有《泰》而不《否》,《否》而不《泰》,亦未有损而不益。益而不损者,故《泰》居上经十一卦,而《损》居下经十一卦。《泰》、《否》、《损》、《益》为上下经之对,后天序易,其微意盖可识矣。

「总论」引熊良辅说:《损》《益》两卦,都以减损阳爻、增益阴爻为义。按「卦变」,《损》卦是从《泰》卦变来的,《益》卦是从《否》卦变来的。天下的道理,没有一直泰而不否、一直否而不泰的,也没有只损而不益、只益而不损的。所以《泰》卦排在上经的第十一卦,《损》卦排在下经的第十一卦;《泰》《否》与《损》《益》正是上下两经彼此相对的一组。后天所排定的《周易》卦序,其中的深意大概由此就可以看出来了。

夬卦·兑上乾下

夬.兑上.乾下程传 《夬序卦》:“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益之极,必决而后止,理无常益,益而不已,已乃决也,《夬》所以次《益》也。为卦兑上乾下,以二体言之,泽,水之聚也,乃上于至高之处,有溃决之象。以爻言之,五阳在下,长而将极,一阴在上,消而将尽,众阳上进,决去一阴,所以为《夬》也。《夬》者刚决之义,众阳进而决去一阴,君子道长,小人消衰,将尽之时也。

卦画标注:《夬》卦,上卦为兑,下卦为乾。程颐《伊川易传》说,《序卦传》讲到《夬》卦承接《益》卦:「增益不停,必定溃决,所以接着排《夬》卦;夬就是决。」增益到了极点,必定溃决然后才停下来;天下没有一直增益的道理,益个不停,到头来就是决口,所以《夬》卦排在《益》卦之后。就卦体说,上卦是兑、下卦是乾:泽是水的汇聚,如今这一汪水却升到了最高处,有溃决的形象。就爻位说,五个阳爻在下,生长得快到顶了;一个阴爻在上,消退得快尽了;众阳向上推进,要决去这一个阴爻,所以叫作《夬》。「夬」是阳刚决断的意思,众阳前进而决去一阴,正是君子之道增长、小人衰微将尽的时候。

本义 “夬”,决也,阳决阴也,三月之卦也。以五阳去一阴,决之而已。然其决之也,必正名其罪,而尽诚以呼号其众,相与合力。然亦尚有危厉,不可安肆,又当先治其私,而不可专尚威武,则利有所往也。皆戒之之辞。

底本此处的《夬》卦卦辞已经脱落,只剩下一个句号,「扬于王庭」以下的经文未见于源本,下面直接就是《本义》。朱熹《周易本义》说,「夬」是决,是阳爻决去阴爻,在十二消息卦中属三月之卦。以五个阳爻去掉一个阴爻,一决也就是了。然而在决它的时候,必须公开指明它的罪状,并且竭尽诚意去号召众人,大家合力同心。即便如此,仍旧存着危险,不可安逸放纵;又该先整治自己一方的私弊,而不可一味崇尚武力,这样才宜于有所前往。这些都是告诫的话。

程传 小人方盛之时,君子之道未胜,安能显然以正道决去之。故含晦俟时,渐图消之之道。今既小人衰微,君子道盛,当显行之于公朝,使人明知善恶,故云“扬于王庭”。“孚”,信之在中,诚意也。“号”者,命众之辞。君子之道虽长盛,而不敢忘戒备,故至诚以命众,使知尚有危道。虽以此之甚盛,决彼之甚衰,若《易》而无备,则有不虞之悔。是尚有危理,必有戒惧之心,则无患也,圣人设戒之意深矣。

程颐《伊川易传》说,当小人正盛的时候,君子之道还压不过他们,哪里能公开用正道把他们决除掉?所以只好含蓄隐晦、等候时机,慢慢谋划消解之道。如今小人已经衰微、君子之道正盛,就该在朝廷上公开施行,让人人都清楚地看明善恶,所以说「扬于王庭」。「孚」是诚信存在心里,也就是诚意;「号」是号令众人的言辞。君子之道虽然增长兴盛,却不敢忘掉戒备,所以以至诚号令众人,让大家知道仍旧有危险的一面。虽说是拿极盛的这一方去决除极衰的那一方,可如果掉以轻心而毫无防备,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懊悔。这说明其中仍存着危险之理,必须怀着戒惧之心,才能没有祸患;圣人设下告诫的用意,是很深的。

君子之治小人,以其不善也,必以己之善道胜革之,故圣人诛乱,必先修己,舜之敷文德是也。“邑”,私邑。“告自邑”,先自治也。以众阳之盛,决于一阴,力固有余。然不可极其刚至于太过,太过乃如《蒙》上九之为寇也。戎兵者强武之事。“不利即戎”,谓不宜尚壮武也。“即”,从也。从戎,尚武也。“利有攸往”,阳虽盛,未极乎上,阴虽微,犹有未去,是小人尚有存者,君子之道有末至也。故宜进而往也,不尚刚武,而其道益进,乃夬之善也。

程颐接着说:君子整治小人,是因为小人不善,就必定拿自己的善道去战胜他、改造他,所以圣人讨伐祸乱,必先修整自己,虞舜广施文德就是这样。「邑」是自己的私邑,「告自邑」就是先从自己这一边治起。凭众阳之盛去决除一阴,力量本来绰绰有余;然而不可把刚强用到极处以至于过分,过分了就像《蒙》卦上九那样,反倒自己变成了寇盗。「戎兵」是逞强用武之事,「不利即戎」是说不宜崇尚勇武。「即」是从,「从戎」就是崇尚武力。至于「利有攸往」,是因为阳虽兴盛却还没到达最上,阴虽微弱却还没有除尽,这就是小人仍有残存、君子之道尚未圆满,所以应当继续前进;不崇尚刚强武力而自己的道日益推进,才是《夬》卦的善处。

集说 游氏酢曰:“扬于正庭”,诵言于上也。“孚号”,诞告于下也。“告自邑”。自近而及远也。胡氏炳文曰:以五阳去一阴,而彖为警戒危惧之辞不一。盖必“扬于王庭”,使小人之罪明。以至诚呼号其众,使君子之类合,不可以小人之衰而遂安肆也。有危道焉,不可以君子之盛而事威武也,有自治之道焉。复利往、往而为《临》为《泰》为《夬》也。《夬》利往,往而为乾也。盖阴之势虽微,蔓或可滋,穷或为敌,君子固无叫不戒惧,尤不可于小人道衰之时忘戒惧也。

「集说」引游酢说:「扬于王庭」是在朝堂上公开数说其罪,「孚号」是向下面广泛宣告,「告自邑」是由近处推及远处。集说又引胡炳文说:以五个阳爻去掉一个阴爻,《彖辞》里警戒危惧的话却不止一句。原来必须「扬于王庭」,让小人的罪状明白无遗;必须以至诚号召众人,让君子这一类人聚合起来。不可以因为小人衰微就安逸放纵,因为其中仍有危险之道;也不可以因为君子兴盛就一味用武,因为其中另有自我整治之道。《复》卦说利于前往,往下去就成《临》、成《泰》、成《夬》;《夬》卦说利于前往,再往下去就成纯乾。大抵阴的势力虽然微弱,蔓延起来还可能滋长,被逼到绝路还可能反扑,君子本来无时无刻不该戒惧,尤其不可在小人之道衰落的时候忘掉戒惧。

案 以《彖传》观之,则“扬于王庭”者声罪正辞也。“孚号有厉”者,警戒危惧也。“有厉”,不指时事,谓其心之忧危也。夫既曰“扬于王庭”矣,则所宣告者众,而治之务于武断矣。而又曰“告自邑不利即戎”,意似相反何也?曰:虽宣告者众,而其本则在于自修。虽治之贵刚,而神武则存乎不杀也。盖“告自邑不利即戎”,是终“孚号有厉”之意,“利有攸往”,是终“扬于王庭”之意。

李光地按:拿《彖传》来看,「扬于王庭」是宣布罪状、端正名分说辞,「孚号有厉」是警戒而心怀危惧。这个「有厉」并不是指当时的时局有多险恶,而是说心里存着忧惧。既然说了「扬于王庭」,那么宣告的范围就广,整治起来也难免趋于武断;可《彖辞》又说「告自邑,不利即戎」,用意似乎相反,这是为什么呢?回答是:宣告的范围虽广,根本却在于自我修整;整治虽然贵在刚断,可最高明的武功却在于不动杀伐。所以「告自邑,不利即戎」是把「孚号有厉」那层意思贯彻到底,「利有攸往」是把「扬于王庭」那层意思贯彻到底。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本义 “前”,犹进也。当决之时,居下任壮,不胜宜矣,故其象占如此。程传 九阳爻而乾体,刚健在上之物,乃在下而居决时,壮于前进者也。“前趾”,谓进行,人之决于行也。行而宜,则其决为是。往而不宜,则决之过也。故“往”而“不胜”,则“为咎”也。《夬》之时而往,往决也,故以胜负言。九居初而壮于进,躁于动者也,故有不胜之戒。阴虽将尽,而己之躁动,自宜有不胜之咎,不计彼也。

经文:初九,脚趾上就逞强前冲,前往而不能取胜,成了过错。朱熹《周易本义》说,「前」相当于进。正当决除的时候,身居最下却一味逞强,打不赢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它的爻象与「占辞」这样讲。程颐《伊川易传》说,初九是阳爻而属乾体,本是刚健、宜居上位的东西,如今却身处最下而又正当决除之时,是在前进上逞强的一爻。「前趾」是说迈步前行,也就是人在行动上果决。行动得当,那份果决就是对的;前往而不得当,那就是果决过了头,所以「往」而「不胜」就「为咎」。在《夬》卦的时节前往,往就是去决除,所以拿胜负来说。初九居于最下一位却在前进上逞强,是躁于行动的一爻,所以有打不赢的告诫。阴爻虽然快要消尽,可自己这般躁动,本来就该有打不赢的过错,这与对方强弱无关。

集说 苏氏轼曰:《大壮》之长则为《夬》,故《夬》之初九,与《大壮》之初九无异。蔡氏清曰:其“不胜”者,自为不胜也。故曰“为咎”,明非时势不利也。九二,惕号,暮夜有戎,勿恤。本义 九二当决之时,刚而居柔,又得中道,故能忧惕号呼以自戒备。而“暮夜有戎”,亦可无患也。

「集说」引苏轼说:《大壮》卦再往上长一爻就成了《夬》卦,所以《夬》卦的初九与《大壮》卦的初九没有分别。集说又引蔡清说:所谓「不胜」,是自己造成的打不赢,所以说「为咎」,可见并不是时势对他不利。经文:九二,警惕地号呼戒备,即便傍晚时分有兵戎来袭,也不必忧虑。朱熹《周易本义》说,九二正当决除的时候,以阳刚居于阴位,又得居「中」之道,所以能忧惧警惕、号呼众人来自我戒备;这样即便傍晚有兵戎,也可以没有祸患。

程传 《夬》者,阳决阴,君子决小人之时,不可忘戒备也。阳长将极之时,而二处中居柔,不为过刚。能知戒备,处决之至善也。内怀兢惕,而外严诚号,虽“暮夜”有兵戎,亦可“勿恤”矣。集说 张子曰:警惧申号,能“孚号”而“有厉”也。以必胜之刚,决至危之柔,能自危厉,虽有戎何恤。苏氏轼曰:“暮夜”,警也。“有戎”“勿恤”,静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夬》是阳决去阴,是君子决除小人的时候,不可忘掉戒备。正当阳气增长快到顶点的时候,九二却居「中」而处在阴位,不至于刚强过头,又懂得戒备,这是处理决除之事最妥善的态度。内心怀着兢兢的警惕,外面严整地以诚号令,那么即便傍晚有兵戎来犯,也可以「勿恤」,用不着发愁。「集说」引张载说:警惕畏惧而反复申明号令,正是能做到「孚号」而又「有厉」。拿必胜的阳刚去决除极危的阴柔,还能自己保持危惧之心,即便有兵戎又何必忧虑。集说又引苏轼说:「暮夜」讲的是警惕的一面,「有戎勿恤」讲的是镇静的一面。

王氏申子曰:彖言”孚号”,而以“有厉”处之矣。二刚得中而知戒惧,故亦”惕号”。盖必如是而后可免小人乘间抵隙之忧,故虽暮夜阴伏之时有兵戎,亦不足虑矣,以防之密而备之素也。吴氏曰慎曰:刚中居柔,能忧惕号呼,即彖之“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者也,虽“暮夜有戎”而无忧。

集说又引王申子说:《彖辞》讲「孚号」,而是拿「有厉」的心态去处置它的;九二阳刚而得「中」,又懂得戒惧,所以也是「惕号」。必须这样,才能免掉小人乘隙钻空子的忧患,所以即便在傍晚阴气潜伏之时有兵戎来袭,也不足为虑,因为防范周密、平素早有准备。集说又引吴曰慎说:九二阳刚居中而处在阴位,能够忧惧警惕、号呼戒备,这正是《彖辞》所说的「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所以虽然「暮夜有戎」也不必忧愁。

案 此爻辞有以“惕号莫夜”为句,“有戎勿恤”为句者,言莫夜人所忽也。而犹惕号,则所以警惧者素矣。有戎人所畏也,而不之恤,则所以持重者至矣。盖即彖之所谓“孚号有厉”,“不利即戎”者也。夫唯无事而惕号,故有事而能“勿恤”。史称终日钦钦,如对大敌,及临陈则志气安闲,若不欲战者是也。

李光地按:这条爻辞有人断成「惕号莫夜」一句、「有戎勿恤」一句。「莫夜」就是傍晚,是人容易疏忽的时候,而他仍旧警惕号呼,可见平素的警惧已成习惯;有兵戎是人所害怕的,而他并不忧虑,可见持重的功夫已经到家。这也就是《彖辞》所说的「孚号有厉」和「不利即戎」。正因为平安无事时也警惕号呼,所以真有事时才能「勿恤」。史书上称许名将整天小心谨慎,像面对强敌一般,等到真的临阵,反倒神气从容闲适,好像并不想打仗似的,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此卦当以九五为卦主,而彖辞之意独备于九二者,盖九二远阴,主子平时,则发“孚号”告邑“不利即戎”之义。九五近阴,主于临事,则发“扬于王庭,利有攸往”之义,然其为中行中道则一也。

李光地接着说:这一卦本该以九五为卦主,可《彖辞》的意思偏偏在九二这一爻里最为完备,原因在于九二离那个阴爻远,主管的是平日无事之时,所以发挥的是「孚号」「告自邑」「不利即戎」这一层;九五离那个阴爻近,主管的是临事应变之时,所以发挥的是「扬于王庭,利有攸往」这一层。然而两爻同样都是行中道、守「中行」,这一点是完全一致的。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本义 “頄”,颧也。九三当决之时,以刚而过乎中,是欲决小人,而刚壮见于面目也。如是则有凶道矣,然在众阳之中,独与上六为应,若能果决其决,不系私爱,则虽合于上六,如”独行遇雨”,至于“若濡”,而为君子所愠,然终必能决去小人而无所咎也。温峤之于王敦,其事类此。

经文:九三,逞强之色露在颧骨上,有凶险;君子果断再果断,独自前行遇上了雨,像是被淋湿了一般惹得同伴不快,却不会有过错。朱熹《周易本义》说,「頄」是颧骨。九三正当决除的时候,以阳刚而又超过了「中」,这是想决除小人,而刚强之气全露在脸面上;这样就有凶险之道了。然而在众阳之中,只有它与上六相应;如果它能对该决的果断决之,不牵系于私人的情爱,那么即便一时与上六合在一起,好像「独行遇雨」以至于「若濡」被淋湿,因而被同伙的君子所不满,最终仍必能决去小人而没有过错。晋代温峤对付王敦那件事,与此正相类似。

程传 爻辞差错,安定胡公移其文曰:“壮于頄有凶,独行遇雨,若濡有愠,君子夬夬,无咎”,亦未安也。当云“壮于顺有凶,独行遇雨,君子夬夬,若濡有愠,无咎”。夬决尚刚健之时,三居下体之上,又处健体之极,刚果于决者也。“頄”,颧骨也,在上而未极于上者也。三居下体之上,虽在上而未为最上,上有君而自任其刚决,“壮于頄者”也,有凶之道也。“独行遇雨”,三与上六为正应,方群阳共决一阴之时,己若以私应之,故不与众同而独行,则与上六阴阳和合,故云“遇雨”。

程颐《伊川易传》说,这条爻辞的次序有错乱。安定先生胡瑗把文句调整为「壮于頄有凶,独行遇雨,若濡有愠,君子夬夬,无咎」,也还不妥当;应当作「壮于頄有凶,独行遇雨,君子夬夬,若濡有愠,无咎」——底本此处「壮于顺」的「顺」字是「頄」字之讹。《夬》卦决除之时崇尚刚健,九三处在下卦的最上一爻,又居于乾这个健体的顶端,是果决于决除的一爻。「頄」是颧骨,位置在上而又不是最上,正合九三处在下卦之上:虽在上而不是最上,上头还有君主,自己却擅自逞其刚断,这就是「壮于頄」,是招凶之道。至于「独行遇雨」,九三与上六是正应,正当群阳合力共决一阴的时候,它若以私情去应上六,就与众人不同而独自行动,于是与上六阴阳和合,所以说「遇雨」。

《易》中言雨者,皆谓阴 集说 陆氏希声曰:当君子之世而应小人,故外有沾污之累,内有愠恨之心。然后获“无咎”者,志有存焉。王氏安石曰:九三乾体之上,刚亢外见,“壮于頄”者也。“夬夬”者,必乎夬之辞也,应乎上六,疑于污也,故曰“若濡”。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若濡”则“有愠”之者矣。和而不同,有“夬夬”之志焉,何咎之有。

底本此处有脱文,只剩上文按语的末句:《周易》里凡是讲到「雨」的,都是指阴气。「集说」引陆希声说:九三身处君子当道的时代,却与上六这个小人相应,所以在外免不了沾染污点的牵累,在内也存着恼恨之心;这样以后仍能得到「无咎」,是因为他决去小人的志向始终未变。「集说」又引王安石说:九三居于乾体的最上一爻,刚强高亢之气显露在外,正是爻辞所说「壮于頄」的那种人。「夬夬」是必定要决断的措辞;九三与上六有「应与」的关系,容易被人疑心他同流合污,所以说「若濡」,好像被沾湿了一样。君子的作为,众人本来看不明白,看他像是被沾湿,就有人对他心生愠怒。可是他和顺而不苟同,胸中自有决而又决的志向,还会有什么过错呢。

郭氏雍曰:《夬》与《大壮》内卦三爻相类,故初九九三言“壮”。壮者小人用刚之事,非大者之壮也。二卦九三皆具君子小人二义,故《大壮》曰“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而此曰“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是也。以小人用壮言之,则知“壮于頄”者,小人之事也,是以“凶”也。唯君子明“夬夬”之义,则终“无咎”矣。

「集说」引郭雍说:《夬》卦与《大壮》卦的内卦三爻性质相近,所以两卦的初九、九三都讲到「壮」。这个「壮」是小人一味逞用刚强的事,并不是《大壮》卦名所指的大者之壮。两卦的九三都兼含君子、小人两层意思,所以《大壮》九三说「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而《夬》卦九三说「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正是同一路笔法。从小人逞强这一面看,就知道把刚强显在颧骨面容上的,是小人的做法,因此才断为「凶」。唯有君子懂得决而又决的道理,才能到头来不留过错。

《朱子语类》云:君子之去小人,不必悻悻然,见于面目。至于“遇雨”而为所濡湿,虽为众阳所愠,然志在决阴,故得“无咎”也。盖九三虽与上六为应,而以刚居刚,有能决之象。故“壮于頄”则“有凶”,而和柔以去之乃“无咎”。

「集说」引《朱子语类》说:君子除去小人,不必一脸怒气、把愤恨摆在面孔上。就算像爻辞所说的「遇雨」那样被淋湿,被同类的众阳爻埋怨,只要心志始终放在决去阴柔小人上,也就不会有灾祸。九三虽然与上六有「应与」的关系,但它以阳刚之爻居于阳刚之位,本身就有能够决断的象;所以把刚强显在颧面上就要招凶,改用平和柔顺的手段把小人去掉,反倒没有过错。

蔡氏清曰:大意谓君子之去小人,顾其本心何如耳。本心果是要决小人,则虽暂与之合,而为善类之愠,终必能决之而“无咎”。不愈于“壮于頄”而“有凶”乎,此所以贵于决而和也。何氏楷曰:上六为成兑之主,泽上于天,故称“雨”。以其适值而非木心也,故称“遇”。本非濡也,而迹类之,故称“若”。或观其迹而不察其心也,故称有“愠”。

「集说」引蔡清说:这一爻的大意是,君子除去小人,只看他的本心究竟如何。本心确实要决去小人,那么即使一时与小人有所往来,招来善类的埋怨,最终也必能把小人决除干净而不留过错。这不是比把刚强显在颧面上以致招凶要强得多吗,所以此爻最看重既能决断又能和顺。「集说」又引何楷说:上六是成就上卦兑体的主爻,兑为泽,泽气升到天上,所以称「雨」;这场雨是恰好碰上的,并不是出于九三的本心(底本「木心」当作「本心」),所以称「遇」;他本来没有被沾湿,只是行迹看上去像被沾湿,所以称「若」;旁人只看行迹而不体察用心,所以说有人「愠」怒。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本义 以阳居阴,不中不正,居则不安,行则不进,若;下与众阳竞进而安出其后,则可以“亡”其“悔”。然当决之时,志在上进,必不能也。占者闻言而信,则转凶而吉矣。“牵羊”者,当其前则不进,纵之使前而随其后,则可以行矣。

《夬》卦九四爻辞说:臀部没有皮肉,行走起来趑趄难进;若能牵着羊走,悔恨可以消掉;可惜听到忠言也不肯相信。朱熹《本义》说:九四以阳爻居于阴位,既不居中也不「当位」,停下来坐不安稳,往前走又前进不了。他倘若肯不与下面众阳争着抢进,安心走在众阳后面,就可以消去悔恨;可是正当决除小人的时候,人人志在上进,他必定做不到。占卦的人若能听进劝告并且相信,就能转凶为吉。所谓「牵羊」,是说羊这种牲口,你挡在它前头它就不肯走,放开让它先走而自己跟在后面,反倒走得动了。

程传 “臀无肤”,居不安也。“行次且”,进不前也,“次且”,进难之状。九四以阳居阴,刚决不足,欲止则众阳并进于下,势不得安,犹臀伤而居不能安也。欲行则居柔失其刚壮,不能强进,故其行次且也。“牵羊悔亡”,“羊”者,群行之物。“牵”者,挽拽之义。言若能自强而牵挽以从群行,则可以“亡”其“悔”。然既处柔,必不能也。虽使闻是言,亦必不能信用也。夫过而能改,闻善而能用,克己以从义,唯刚明者能之。在它卦九居四,其失未至如此之甚。在《夬》而居柔,其害大矣。

程颐《伊川易传》说:「臀无肤」是坐处不安稳,「行次且」是想走又走不上去,「次且」正是进退艰难的样子。九四以阳爻居阴位,刚断的力量不足:想停下来,下面众阳一齐上进,形势逼得他坐不住,就像臀部受伤而无法安坐;想往前走,又因居于柔位而失掉阳刚壮健之气,不能奋力前行,所以走起来趑趄。爻辞说「牵羊悔亡」,羊是成群而行的牲畜,「牵」是牵引拉拽之义,是说九四若能自强振作,牵引自己随着群阳一同前进,就可以消去悔恨;然而他既然处在柔位,必定做不到。就算听见这番话,也一定不肯采信照办。有过失能改正,听到善言能采用,克制私意而服从道义,只有刚健明达的人才办得到。在别的卦里,阳爻居第四位,毛病还不至于这样严重;在《夬》卦这决断的时候却居于柔位,为害就大了。

集说 方氏应祥曰:“牵羊”之说,《本义》谓让羊使前而随其后,则羊乃众君子之象,若就兑羊之象言之,则羊还是九四。羊性善触,不至羸角不已。圣人教以自牵其羊,抑其很性,则可以亡悔矣,是亦壮頄“有凶”之意。案 “臀”者与阴相背之物也。《夬》四《姤》三,皆与阴连体而相背,故皆以“臀”

「集说」引方应祥说:关于「牵羊」,朱熹《本义》解作让羊先走而自己跟在后面,这样羊就是众位君子的象;若按上卦兑为羊的取象来讲,那么羊还是指九四自己。羊的天性好用角抵触,不把角撞得疲弱不肯罢休;圣人教九四自己牵住这只羊,压住那股倔强好斗的性子,就可以消去悔恨,这也就是九三「壮于頄」会招凶的同一层意思。李光地按:「臀」是与阴相背的部位,《夬》卦九四与《姤》卦九三,都与阴爻连成一体而又背对着它,所以都拿「臀」来取象。此条按语到这里中断,底本有脱文。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本义 “苋陆”,今马齿苋,感阴气之多者。九五当决之时,为决之主,而切近上六之阴。如“苋陆”然,若决而决之,而又不为过暴,合于“中行”,则“无咎”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夬》卦九五爻辞说:像折断苋陆一样决而又决,行事合于中道,就没有过错。朱熹《本义》说:「苋陆」就是今天的马齿苋,是感受阴气最多的草。九五正当决去小人的时候,身为决断之主,又紧挨着上六这个阴爻,处境就像面对一株苋陆。他若干脆把它决除,同时不流于过分暴烈,合乎「中行」的分寸,就不会有灾祸。这是告诫占卦的人应当这样做。

程传 五虽刚阳中正居尊位,然切近于上六。上六说体,而卦独一阴,阳之所比也。五为决阴之主,而反比之,其咎大矣。故必决其决,如“苋陆”然,则于其“中行”之德为“无咎”也。“中行”,中道也。“苋陆”,今所谓马齿苋是也。曝之难乾,感阴气之多者也。而脆易折,五若如苋陆,虽感于阴而决断之易,则于“中行”无过咎矣。不然,则失其中正也。感阴多之物,“苋陆”为易断,故取为象。

程颐《伊川易传》说:九五虽然阳刚「中正」而居于尊位,却紧挨着上六。上六属于兑体,性情喜悦柔说,而且一卦之中只有这一个阴爻,是众阳所要亲近的对象。九五身为决去阴柔的主爻,反倒去亲近它,罪过就大了。所以必须决之又决,像折断苋陆那样干脆,才能在「中行」的德上不留过错。「中行」就是中道;「苋陆」就是今天所说的马齿苋,晒起来很难干,是感受阴气多的东西,但它质地脆嫩容易折断。九五若能像对待苋陆一样,虽然感于阴柔却决断得干净利落,那么在中道上就没有过失;不这样,就丢掉了他的中正之德。感受阴气多的东西里,苋陆最容易折断,所以取来作象。

集说 郑氏汝谐曰:“苋陆”,本草云:一名“商陆”,其根至蔓,虽尽取之,而旁根复生,小人之类难绝如此。《朱子语类》云:“苋陆”是两物,“苋”者马齿苋,“陆”者章陆。一名”商陆”,皆感阴气多之物。药中用商陆治水肿,其物难乾,其子红。

「集说」引郑汝谐说:讲到「苋陆」,《本草》记载它又名「商陆」,根须蔓延极广,即便挖得干干净净,旁边的根还会重新长出来;小人这一类难以除尽,正像这种草。「集说」又引《朱子语类》说:「苋陆」是两样东西,「苋」是马齿苋,「陆」是章陆,也叫「商陆」,都是感受阴气多的植物。药材里用商陆治水肿,这东西很难晒干,结的子是红的。

项氏安世曰:“夬夬”者,重夬也。当夬者,上六也。三应之,五比之,嫌其不能夬也,故皆以“夬夬”明之。三谓之“遇雨”,五谓之”苋陆”,皆与阴俱行者也。比于阴而能自决以保其中,故可免咎。案 此言“苋陆夬夬”,犹《姤》言“包瓜”,皆以细草阴类喻小人也。时当含章则包之,时当扬庭则决之。然其包之也以杞,刚之体不失也。其决之也,以“中行”,柔之用兼济也。

「集说」引项安世说:「夬夬」是把「决」字说了两遍,就是决而又决。全卦该被决去的是上六:九三与它相应,九五与它相邻,人们容易疑心这两爻下不了决心,所以都用「夬夬」二字点明。九三说「遇雨」,九五说「苋陆」,都是与阴爻同行的爻;虽然亲近阴爻却能自作决断,从而守住中道,所以能免于过错。李光地按:这里说「苋陆夬夬」,同《姤》卦九五说「以杞包瓜」是一路取象,都拿柔弱的小草这类阴物比喻小人。时机该含蓄不露,就把它包裹住;时机该宣扬于王庭,就把它决除掉。不过包裹它要用高大的杞木,可见阳刚的本体没有丢失;决除它要合于「中行」,可见柔顺的作用也一并配合上了。

上六,无号,终有凶。本义 阴柔小人,居穷极之时,党类已尽,无所号呼,终必“有凶”也。占者有君子之德,则其敌当之,不然反是。程传 阳长将极,阴消将尽,独一阴处穷极之地,是众君子得时,决去危极之小人也。其势必须消尽,故云无用号咷畏惧,终必“有凶”也。

《夬》卦上六爻辞说:不必再号呼求救,结局终归有凶。朱熹《本义》说:上六是阴柔的小人,处在穷尽到头的时候,同党已被清除干净,再没有可以呼号求助的地方,结局必定凶险。占到这一爻的人,若自身具备君子之德,那么凶险落在他的对头身上;若不是这样,情形便要反过来。程颐《伊川易传》说:阳气生长将要到顶,阴气消退将要净尽,只剩一个阴爻处在穷极之地,这正是众位君子得到时势,决去那个已到危亡之极的小人。照这形势,这一阴必定要被消尽,所以说不必号啕畏惧了,终究是凶。

集说 苏氏轼曰:“无号”者,不警也。阳不警,则有以乘之矣。杨氏简曰:柔已决去,刚道已长,然不可不敬戒。苟忽焉不敬不戒,不警号。则亦终有凶。虽未必凶遂至,而既不警戒则放逸,逸则失道矣,失道者终于凶。蒋氏悌生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详味此爻,若如《传》义说,似为小人谋,恐只依卦辞“孚号有厉”之意。言虽是五阳决去,一阴尚存,为君子之计。苟或总论 徐氏几曰:“夬”,决也。以盛进之五刚,决衰退之一柔,其势若甚易。然而圣人不敢以易而忽之,故于《夬》之一卦,丁宁深切,所以周防戒备者,无所不至。龚氏焕曰:《夬》卦似《大壮》,故诸爻多与《大壮》相似,初之“壮于趾”,三之“壮于頄”之类是也。《夬》以五阳决一阴,其壮甚矣。圣人虑其夬决之过,故于爻皆致戒,而以阳居阳者为尤甚焉。阳之决阴,君子之去小人,亦贵乎中而已矣。

「集说」引苏轼说:「无号」是不加警戒;阳刚一方不警戒,阴柔就有机可乘了。「集说」又引杨简说:柔爻已被决去,阳刚之道已经生长起来,可仍旧不能不恭敬戒惧。假如一时疏忽,既不恭敬也不戒备,不发出警号,那么最终还是有凶。凶未必立刻到来,但既然不警戒就会放纵,放纵就会丢掉正道,失道的人终归于凶。「集说」又引蒋悌生说:《周易》是替君子谋划的,不是替小人谋划的。细细体味这一爻,若照《伊川易传》和《本义》那样讲,倒像是替小人打算,恐怕还是应当依着卦辞「孚号有厉」的意思去读:虽说五个阳爻已经把阴爻决去,毕竟还剩一阴尚存,这话是替君子设想的。底本此处中断,蒋氏之说只存到「苟或」二字。「总论」引徐几说:「夬」就是决断。拿五个盛长上进的阳爻去决除一个衰退的阴爻,形势看上去极其容易;然而圣人不敢因为容易就掉以轻心,所以在《夬》这一卦里反复叮咛、极为恳切,凡是周密防范、戒惧备患的话,没有一处不说到。「总论」又引龚焕说:《夬》卦的格局像《大壮》卦,所以各爻的辞多与《大壮》相似,初九说「壮于趾」、九三说「壮于頄」就属于这一类。《夬》卦以五阳决一阴,那股壮盛之势已经很盛,圣人担心他们决断过头,所以每一爻都下了告诫,而对以阳爻居阳位的几爻告诫得尤其严厉。阳决去阴,君子除掉小人,同样贵在一个「中」字罢了。

案 《夬》之与《壮》,前三爻全相类,是已。后三爻先儒未详说,须知壮之当前者四也,夬之当前者五也,故《壮》四之“藩决”,即《夬》五之“夬夬”。若《壮》之六五,则壮已过,而非用壮之时。《夬》之九四,则夬未及,而亦未可为果决之事,故《壮》五之“丧羊”,即《夬》四之“牵羊”也。若《壮》上之“艰”,《夬》上之“号”,则戒之始终不忘危惧而已。《壮》不如《夬》之盛,故犹曰“不能遂”。《夬》则可以遂矣,然其危惧之心同也。

李光地按:《夬》卦与《大壮》卦,前三爻完全相似,这一点前人已经讲定;后三爻则前代儒者没有细说。要知道《大壮》卦冲在最前面的是九四,《夬》卦冲在最前面的是九五,所以《大壮》九四说「藩决」,正相当于《夬》卦九五说「夬夬」。至于《大壮》六五,那时壮盛已经过去,不再是用壮的时候;《夬》卦九四,则决断的时机还没有轮到它,也不该去做果决的事,所以《大壮》六五的「丧羊」,正相当于《夬》卦九四的「牵羊」。再看《大壮》上六说「艰」、《夬》卦上六说「号」,都不过是告诫人自始至终不要忘掉危惧罢了。《大壮》的势头不如《夬》卦盛,所以还说「不能遂」;到了《夬》卦已经可以遂行其志,然而那份危惧之心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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