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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纂周易折中 · 第 37 卷

清 · 李光地 · 第 37 卷 / 87

节卦

节.坎上.兑下程传 《节序卦》:“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物既离散,则当节止之,《节》所以次《涣》也,为卦泽上有水,泽之容有限,泽上置水,满则不容,为有节之象,故为《节》。

「节.坎上.兑下」是卦画标注,表示本卦上体为坎(水)、下体为兑(泽)。程颐《伊川易传》说:《序卦传》讲《涣》之后接《节》的道理是「涣就是离散,事物不可以一直离散下去,所以用《节》卦承接它」。事物既已离散,就应当加以节制约束,《节》卦因此排在《涣》卦之后。就卦体说是泽上面有水:泽的容量有限,在泽上再注水,满了就装不下,这是有节制的形象,所以叫《节》。

节,亨,苦节不可贞。 本义 “节”,有限而止也,为卦下兑上坎,泽上有水,其容有限,故为节,节固 程传 事既有节,则能致亨通,故节有“亨”义。节贵适中,过则苦矣,节至于苦,岂能常也,不可固守以为常,“不可贞”也。

卦辞说:《节》卦,亨通;节制到了苦不堪言的地步,就不可以固守下去。朱熹《周易本义》说:「节」是有限度而知道停止。就卦体说是下兑上坎,泽上有水,容量有限,所以叫节——底本自「节固」以下文字中断,有脱文。程颐《伊川易传》说:事情既然有了节制,就能招致亨通,所以节含有「亨」的意义。节制贵在恰到好处,过了头就苦了;节制到了苦的地步,怎么能长久呢?不可以固执坚守、把它当成常态,这就是「不可贞」。

集说 孔氏颖达曰:“节”者,制度之名,节止之义,制事有节,其道乃亨,故曰“节亨”。节须得中,为节过苦,伤于刻薄,物所不堪不可复正,故曰“苦节不可贞”也。 薛氏温其曰:节以礼其道乃“亨”,过苦伤陋,不可以为正也。

「集说」引孔颖达说:「节」是制度的名称,含有节制约束的意思。处置事情有节度,路子才能亨通,所以说「节亨」。节制必须得中;节制得太苦,就伤于刻薄,别人受不了,也就不能再算正道,所以说「苦节不可贞」。薛温其说:用礼来节制,路子才「亨」;过分刻苦就伤于鄙陋,不可以拿它当作正道。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本义 “户庭”,户外之庭也。阳刚得正,居节之初,未可以行,能节而止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户庭”,户外之庭。“门庭”,门内之庭。初以阳在下,上复有应,非能节者也,又当节之初,故戒之谨守,至于“不出户庭”,则“无咎”也。初能固守,终或渝之,不谨于初,安能有卒,故于节之初为戒甚严也。

爻辞说:初九,不走出户外的庭院,不会有过错。朱熹《周易本义》说:「户庭」是门户外面的庭院。初九阳刚而得正,处在节的起始,还不到可以行动的时候,是能节制而知止的,所以它的卦象与占断是这样。程颐《伊川易传》说:「户庭」是门户外面的庭院,「门庭」是大门里面的庭院。初九以阳爻居下,上面又有相应的爻,本来不是能节制的;又正当节的起始,所以告诫它谨慎自守,做到「不出户庭」,就「无咎」。开头能坚守,到后来也可能变卦;开头就不谨慎,怎么能有好结局。所以在节的起始,垂诫格外严厉。

集说 王氏中子曰:阳刚在下,居得其正。当节之初,知其时未可行,故谨言谨行,至于不出产外之庭,是知节而能止者,故“无咎”。 徐氏在汉曰:坎变下一画为兑,象止坎下流,户以节,人之出入,泽以节水之出入。 初“不出户庭”,以极其慎密为不出,此其所以“无咎”。

「集说」引王中子说(当即前文屡引的王申子):初九阳刚在下,居位得正。正当节的起始,知道时机还不可行动,所以说话谨慎、行事谨慎,做到不走出户外的庭院(底本「不出产外之庭」,「产」当是「户」之讹),这是懂得节制而能自止的,所以「无咎」。徐在汉说:坎卦把下面一画变过来就成了兑,象征拦住坎水向下流泻。门户是用来节制人的出入的,沼泽是用来节制水的出入的。初九「不出户庭」,是把慎密到极点当作「不出」,这就是它「无咎」的缘故。

九二,不出门庭,凶。 本义 “门庭”,门内之庭也。九二当可行之时,而失刚不正。上无应与,知节而不知通,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二虽刚中之质,然处阴居说而承柔。处阴,不正也。居说,失刚也。承柔,近邪也。节之道当以刚中正。二失其刚中之德,与九五刚中正异矣。“不出门庭”,不之于外也,谓不从于五也,二五非阴阳正应,故不相从。若以刚中之道相合,则可以成节之功。惟其失德失时,是以“凶”也。不合于五,乃不正之节也,以刚中正为节,如惩忿窒欲。损过益有余,是也。不正之节,如啬节于用,儒节于行,是也。

爻辞说:九二,不走出大门以内的庭院,凶险。朱熹《周易本义》说:「门庭」是大门里面的庭院。九二正当可以行动的时候,却失掉刚德、居位不正,上面又没有相应配合的爻,只知道节制而不知道通变,所以它的卦象与占断是这样。程颐《伊川易传》说:九二虽有阳刚居中的资质,然而处在阴位、居于悦体而又上承柔爻。处阴位,是不正;居悦体,是失掉刚健;承柔爻,是靠近邪僻。节制之道应当以刚健中正为本,九二失掉了刚中的德性,与九五的刚健中正就不同了。「不出门庭」,是不到外面去,指它不跟从九五。九二与九五不是阴阳正应,所以不相跟从。若能以刚中之道彼此配合,就可以成就节制的功业;正因为它德性有亏、时机又失,所以「凶」。不与九五配合,就是不正的节制。以刚健中正来节制,像惩戒忿怒、堵塞私欲、裁损过分而调剂有余,就属于这一类;不正的节制,像在用度上一味吝啬、在行事上拘执怯懦,就属于那一类。

集说 《朱子语类》云:“户庭”是初爻之象,“门庭”是第二爻之象。 钱氏志立曰:泽所以钟水也,水始至则增其防以潴之,初九是也。水渐盛败启其窦以泄之,九二是也,二与初同道,则失其节矣。

「集说」引《朱子语类》说:「户庭」是初爻的象,「门庭」是第二爻的象。钱志立说:沼泽是用来汇聚水的。水刚来的时候就加高堤防把它蓄住,初九就是这样;水渐渐盛满了就打开孔道把它泄出去,九二就是这样(底本「水渐盛败启其窦」,「败」当是「则」之讹)。九二如果与初九走同一条路,那就失掉节制了。

案 《节》卦六爻皆以泽水二体取义,泽者止,水者行。《节》虽以止为义,然必可以通行而不穷,乃为节之“亨”也。初二两爻,一在泽底,一在泽中。在泽底者水之方潴,不出宜也,在泽中则当有蓄泄之道,不可闭塞而不出也。兑本《坎》体,中爻其主也。有《坎》之德可以流行,而变《兑》则为下流之塞,二适当之,故六爻之失时,未有如二者也。时应塞而塞,则为慎密不出,虽足不窥户可也。时不应塞而塞,则为绝

李光地按:《节》卦六爻都从泽、水两体取义:泽是止,水是行。《节》虽然以止为取义,然而必须能够通行而不至困穷,才算是节的「亨」。初九、九二两爻,一个在泽底,一个在泽中。在泽底的,水刚汇聚起来,不出去是应该的;在泽中的,就该有蓄有泄,不可以堵死了不放出去。兑本来出自《坎》体,中间那一爻是它的主爻;有《坎》的德性就可以流行,而变成《兑》就成了下流被堵塞,九二正好当着这个位置,所以六爻之中失掉时机的,没有比九二更严重的。时势该堵就堵,那就是慎密不出,即便足不出户也未尝不可;时势不该堵而堵,那就成了绝——底本文字到此中断,下有脱文。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本义 阴柔而不中正,以当节时,非能节者,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六三不中正,乘刚而临险,固宜有咎。然柔顺而和说,若能自节而顺于义,则可以无过。不然,则凶咎必至,可伤嗟也。故“不节若则嗟若”。己所自致,无所归“咎”也。

爻辞说:六三,不加节制,就要嗟叹,不会有过错。朱熹《周易本义》说:六三阴柔而不中不正,正处在讲节制的时势里,本不是能节制的人,所以它的卦象与占断是这样。程颐《伊川易传》说:六三不中不正,凌乘刚爻而又逼近险陷,本该有咎。然而它柔顺而和悦,若能自我节制而顺从义理,就可以没有过错;不然的话,凶险咎责必定到来,那是值得悲伤嗟叹的,所以说「不节若则嗟若」。这是自己招来的,无处推卸「咎」责。

集说 张子曰:处非其位,失节也。然能嗟其不节,则亦“无咎”矣。 又曰:王弼于此“无咎”,又别立一例,只旧例亦可推行,但能嗟其不节,有补过之心,则亦“无咎”也。 李氏彦章曰:《临》之六三,失临之道,而既忧之。《节》之六三,失节之道而嗟若,皆得“无咎”。《易》以补过为善者也。

「集说」引张载说:六三所处的不是它该处的位置,这是失掉了节制。然而能为自己不加节制而嗟叹,也就「无咎」了。张载又说:王弼在这个「无咎」上另立了一条体例;其实旧有的体例也可以推行下去——只要能为自己不加节制而嗟叹,存着补救过失的心,也就「无咎」了。李彦章说:《临》卦六三失掉了临的正道而事后忧惧,《节》卦六三失掉了节的正道而嗟叹,都能得到「无咎」。《周易》是把补救过失看作善的。

郑氏汝谐曰:进乘二阳,处泽之溢,过乎中而不节者三也。知其不节,而能伤嗟以自悔,其谁咎之哉!下体之极,极则当变,故发此义。 丰氏寅初曰:处兑之极,水溢泽上,说于骄侈,不知谨节,以致穷困。然其心痛悔,形于悲欢,能悔则有改过之几,是犹可以“无咎”也。

「集说」引郑汝谐说:六三向上凌乘两个阳爻,处在沼泽将要漫溢的位置,越过中道而不加节制的就是它。知道自己不加节制,而能悲伤嗟叹、自我悔恨,谁还会责咎它呢!它在下体的顶端,到了极点就该转变,所以《周易》在这里发出这层意思。丰寅初说:六三处在兑的顶端,水从泽上漫溢出来,沉溺于骄纵奢侈,不知道谨慎节制,以致陷入穷困。然而它心里痛悔,流露成悲叹;能悔就有了改过的苗头,所以还可以「无咎」。

六四,安节,亨。 本义 柔顺得正,上承九五,自然有节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四顺承九五刚中正之道,是以中正为节也。以阴居阴,安于正也,当位为有节之象。下应于初,四坎体水也,水上溢为无节,就下有节也。如四之义,非强节之,安于节者也,故能致“亨”。节以安为善,强守而不安则不能常,岂能亨也。

爻辞说:六四,安然而有节制,亨通。朱熹《周易本义》说:六四柔顺而得正,向上承接九五,是自然而然就有节制的,所以它的卦象与占断是这样。程颐《伊川易传》说:六四顺从承接九五刚健中正之道,这是拿中正来作节制。以阴爻居阴位,是安于正道;「当位」就是有节制的象。它下面与初九相应;六四属坎体是水,水往上漫溢就是没有节制,往下流就是有节制。像六四这样的取义,不是勉强节制,而是安于节制的,所以能招致「亨」。节制以安然为好,勉强坚守而心里不安,就不能长久,哪里谈得上亨通呢。

集说 俞氏琰曰:六三失位而处兑泽之极,是乃溢而不节,六四当位而顺承九五之君,故为“安节”。 案 六四以柔正承五,故曰“安节”。安与勉对,盖凡其制节谨度,皆循乎成法而安行,非勉强以为节者也。于象居坎之下,水之下流也,柔正为水流平地安澜之象。

「集说」引俞琰说:六三失位而处在兑泽的顶端,正是漫溢而不加节制;六四「当位」而顺从承接九五之君,所以是「安节」。李光地按:六四以柔顺得正之身承接九五,所以说「安节」。「安」与「勉」相对:凡是它裁定节度、谨守法度,都是循着现成的规矩安然行去,不是勉强做出来的节制。就卦象说它处在坎体的下面,是水往下流;柔顺得正,正是水流平地、波澜安稳的形象。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本义 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九五刚中正居尊位,为节之主。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者也。在己则安行,天下则说从,节之甘美者也,其“吉”可知。以此而行,其功大矣,故“往”则有可嘉“尚”也。

爻辞说:九五,甘美适中的节制,吉祥,往前推行会受到嘉尚。朱熹《周易本义》说:这就是《彖传》所说「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居位得当而施行节制,因中正而通达)的那一种,所以它的卦象与占断是这样。程颐《伊川易传》说:九五阳刚中正而居于尊位,是节卦的主爻,正是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在自己是安然而行,在天下是欣悦顺从,这是节制中最甘美的,它的「吉」可想而知。照这样去推行,功业就大了,所以「往」就有值得嘉许推崇的地方。

集说 王氏弼曰:当位居中,为节之主。不失其中,不伤财,不害民之谓也。为节而不苦,非甘而何,术斯以往,“往有尚”也。 《朱子语类》云:甘便对那苦,甘节与“礼之用,和为贵”相似。 赵氏汝楳曰:咸苫酸辛,味之偏。甘,味之中也。甘受和,和者口味之偏向而适其中。行之以甘,人不吾病,而事以成,节之“吉”也。

「集说」引王弼说:九五居位得当而处中位,是节卦的主爻。不失掉他的中道,就是不损伤财用、不侵害百姓。做到节制而不觉其苦,不是甘又是什么?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底本「术斯以往」,「术」当是「由」之讹),就是「往有尚」。《朱子语类》记载:甘正是对着苦说的,「甘节」与《论语》「礼之用,和为贵」的意思相似。赵汝楳说:咸、苦、酸、辛,都是偏于一头的味道;甘,是味道里居中的(底本「咸苫」,「苫」为「苦」之讹)。《礼记》说「甘受和」,甘能容受众味的调和;所谓和,就是把口味的偏向调到恰当适中。用甘的方式去推行,人们不觉得我使他难受,事情却办成了,这就是节制的「吉」。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本义 居《节》之极,故为“苦节”,既处过极,故虽得正而不免于“凶”。然礼奢宁俭,故虽有“悔”而终得“亡”之也。 程传 上六居《节》之极,节之苦者也。居险之极,亦为苦义,固守则“凶”,“悔”则凶“亡”。“悔”,损过从中之谓也。节之“悔亡”,与他卦之悔亡,辞同而义异也。

爻辞说:上六,苦不堪言的节制,固守下去则凶,悔恨消失。朱熹《周易本义》说:上六处在《节》的顶点,所以是「苦节」;既然处得过了头,所以虽然得正,也免不了「凶」。然而礼制上与其奢侈不如俭朴,所以虽有「悔」,最终还是能把它消掉。程颐《伊川易传》说:上六处在《节》的顶点,是节制到了苦的地步;它又处在险陷的顶点,同样含有苦的意味。固执坚守就「凶」,能悔改则凶可以消掉。「悔」,就是减损过分而回到中道的意思。节卦这里的「悔亡」,与别的卦的悔亡,字面相同而意义不同。

集说 干氏宝曰:彖称“苦节不可贞”,在此爻也,故曰“贞凶”。 孔氏颖达曰:上六处《节》之极,过《节》之中,节不能甘,以至于苦,故曰“苦节”也。若以苦节施人,则是正道之凶,若以苦节修身,则俭约无妄,可得亡悔。 吕氏大临曰:上六居《节》之极,其节巳甚,“苦节”者也。用过乎节,物所不堪,守是不变物穷必乖,故曰“贞凶”。礼奢宁俭,未害乎义,故曰“悔亡”。

「集说」引干宝说:《彖辞》称「苦节不可贞」,指的就是这一爻,所以说「贞凶」。孔颖达说:上六处在《节》的顶点,越过了《节》的中道,节制做不到甘美,以至于苦,所以说「苦节」。如果拿苦节去施加于别人,那就是虽行正道也招凶;如果拿苦节来修养自身,那就是俭约而不虚妄,可以消掉悔恨。吕大临说:上六处在《节》的顶点,节制已经太过,是「苦节」。用度超过了节的分寸,人所不能承受;死守着不肯变通,事物穷极必定乖违,所以说「贞凶」。礼制上与其奢侈不如俭朴,这还不至于伤害义理,所以说「悔亡」。

胡氏炳文曰:无位中,故为“甘”:上位极,故为“苦”。彖曰“节亨”,五以之,曰“苦节不可贞”,上以之。 来氏知德曰:无甘节之吉,故“贞闪”。无不节之嗟,故“悔亡”。

「集说」引胡炳文说:九五居位得中,所以是「甘」(底本「无位中」,「无」当是「五」之讹);上六居位到了顶点,所以是「苦」。《彖辞》说「节亨」,是就九五说的;说「苦节不可贞」,是就上六说的。来知德说:上六没有甘节那样的吉,所以「贞凶」(底本「贞闪」,「闪」为「凶」之讹);也没有不加节制而嗟叹那样的过失,所以「悔亡」。

总论 邱氏富国曰:《彖传》当位以《节》,故《节》之六爻,以当位为善,不当位为不善。若以两爻相比者观之,则又各相比而相反。初与二比,初“不出户庭”则“无咎”,二“不出门庭”则“凶”,二反乎初者也。三与四比,四柔得正则为“安节”,三柔不正则为“不节”,三反乎四者也。五与上比,五得中则为节之“甘”,上过中则为节之“苦”,上反乎五者也。

「总论」引邱富国说:《彖传》讲「当位以节」,所以《节》卦的六爻,以「当位」为善,不当位为不善。若拿相邻的两爻对照来看,又是各自相邻而意义相反。初九与九二相邻:初九「不出户庭」就「无咎」,九二「不出门庭」就「凶」,九二正与初九相反。六三与六四相邻:六四以柔爻得正就是「安节」,六三以柔爻不正就是「不节」,六三正与六四相反。九五与上六相邻:九五得中就是节制的「甘」,上六过了中就是节制的「苦」,上六正与九五相反。

陆氏振奇曰:观下卦通塞二字,上卦甘苦二字,可以知《节》道矣,通处味甘,塞处味苦,塞极必溃,故三受焉,甘失反苦,故上受焉。 案 下卦为泽为止,故初二皆曰“不出”。三则泽之止而溢也,上卦为水为流,故四曰“安”而五曰“甘”。上则水之流而竭也,通塞甘苦,皆以泽水取义。陆氏之说得之矣。

「总论」引陆振奇说:看下卦「通」「塞」两个字、上卦「甘」「苦」两个字,就可以懂得《节》的道理了:通的地方味甘,塞的地方味苦;堵到极处必定溃决,所以六三承受了这个后果;甘过了头反转成苦,所以上六承受了这个后果。李光地按:下卦为泽为止,所以初九、九二都说「不出」;六三则是泽止不住而漫溢出来。上卦为水为流,所以六四说「安」而九五说「甘」;上六则是水流到最后而枯竭。通与塞、甘与苦,都是从泽与水取义的。陆氏的说法讲对了。

中孚卦

中孚.巽上.兑下程传 《中孚序卦》:“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节者,为之制节使不得过越也,信而后能行,上能信守之,下则信从之,节而信之也,《中孚》所以次《节》也。

「中孚.巽上.兑下」是卦画标注,表示本卦上体为巽、下体为兑。程颐《伊川易传》说:《序卦传》讲《节》之后接《中孚》的道理是「有了节制而使人信从,所以用《中孚》卦承接它」。所谓节,是替事物定下节度、使它不能过分越界;有诚信然后才行得通:在上者能守信不渝,在下者就会信从,这就叫「节而信之」。《中孚》卦因此排在《节》卦之后。

为卦泽上有风,风行泽上,而感于水中,为中孚之象。感,谓感而动也。内外皆实而中虚,为中孚之象。又二五皆阳中实,亦为孚义。在二体则中实,在全体则中虚,中虚信之本,中实信之质。

就卦体说是泽上面有风,风吹行在泽面上而感动到水里去,这是中孚的形象。所谓感,是说被感动而随之而动。全卦内外两端都是实爻而中间空虚,这是中孚的形象;又九二、九五都是阳爻,中间充实,同样是孚信的意思。就上下两体分开看是「中实」,就整个卦体合起来看是「中虚」;中虚是诚信的根本,中实是诚信的质地。

本义 “孚”,信也。为卦二阴在内,四阳在外,而二五之阳,皆得其中。以一卦言之为中虚,以二体言之为中实,皆孚信之象也。又下说以应上,上巽以顺下,亦为孚义。“豚鱼”,无知之物。又木在泽上,外实内虚,皆舟楫之象。至信可感豚鱼,涉险难,而不可以失其贞。故占者能致豚鱼之应则吉,而“利涉大川”,又必利于贞也。

本卦的卦辞在底本这里脱漏了(通行本作「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依例不作补入。朱熹《周易本义》说:「孚」是诚信。就卦体说两个阴爻在内、四个阳爻在外,而九二、九五这两个阳爻都占住了中位。就整卦来看是中间空虚,就上下两体来看是中间充实,都是孚信的象。又下体以喜悦去呼应上体,上体以谦顺去顺从下体,同样是孚信的意思。「豚鱼」是没有知觉的动物。又木在泽上,外面实而里面空,都是舟船的形象。至诚的信可以感动豚鱼,可以渡过险难,却不可以失掉它的贞正。所以占问的人若能招来豚鱼那样的感应就吉,而且「利涉大川」,同时又必定宜于守正。

程传 豚躁,鱼冥,物之难感者也。孚信能感于豚鱼,则无不至矣,所以“吉”也。 忠信可以蹈水火,况涉川乎。守信之道,在乎坚正,故利于贞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信发于中,谓之“中孚”。“鱼”者虫之幽隐,“豚”者兽之微贱,内有诚信,则虽微隐之物信皆及矣。既有诚信,光被万物,以斯涉难,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凶邪之道,故“利”在“贞”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小猪性情浮躁,鱼在水里幽暗昏蒙,都是难以感动的东西;诚信能够感动到豚鱼,那就没有感动不了的了,所以「吉」。忠诚守信的人可以蹈赴水火,何况渡河呢。守信的办法在于坚定守正,所以宜于贞。「集说」引孔颖达说:诚信从心里发出来,叫作「中孚」。「鱼」是虫类中幽隐的,「豚」是兽类中微贱的;内心有诚信,那么即便微小幽隐的东西,信也都能达到。既然有了诚信,光辉覆被万物,用它去渡越患难,到哪里不通达呢,所以说「利涉大川」。有信而不正,那是凶邪的路数,所以「利」在于「贞」。

苏氏轼曰:“中孚”,信也,而谓之“中孚”者,如羽虫之孚,有诸中而后能化也。 内无阳不生,故必刚得中,然后为“中孚”也。 《朱子语类》:问:《中孚》“孚”字与“信”字恐亦有别,曰:伊川云,存于中为孚,见于事为信,说得极好。因举字说孚字从爪从子,如鸟抱子之象。今之乳字一边从孚,盖中所抱者,实有物也,中间实有物,所以人自信之。

「集说」引苏轼说:「中孚」就是信,而之所以叫作「中孚」,是像羽族孵卵那样,里面先有了东西,然后才能孵化成形。里面没有阳气就生不出来,所以必须阳刚占住中位,然后才成其为「中孚」。《朱子语类》记载:有人问,《中孚》的「孚」字与「信」字恐怕也有分别吧。朱熹说:伊川讲,存在心中的叫孚,表现在事情上的叫信,讲得极好。于是举出《字说》讲「孚」字从爪从子,像鸟用爪抱着幼雏的样子;今天的「乳」字有一边就从孚,可见里面所抱着的,确实有实在的东西。中间实在有东西,所以人自然会信它。

问中虚信之本,中实信之质,如何?曰:只看虚实字,便见本质之异,中虚是无事时虚而无物,故曰中虚。自中虚中发出来皆是实理,所以曰中实。 又云,一念之间,中无私主,便谓之虚,事皆不妄,便谓之实,不是两件事。

又有人问:「中虚是诚信的根本,中实是诚信的质地」,这话怎么讲?朱熹说:只看虚、实两个字,就看得出「本」与「质」的分别。中虚,是没有事的时候心里虚静而不着一物,所以叫中虚;从这个虚里发出来的却又都是实理,所以叫中实。朱熹又说:一念之间,心里没有私意作主,就叫虚;办事都不虚妄,就叫实。这并不是两件事。

胡氏炳文曰:“豚鱼”至愚无知,惟信足以感之。大川至险不测,惟信足以济之。 然信而或失其正,则如盗贼相群,男女相私,士夫死党,小人出肺月于相示,而遂背之,其为孚也,人为之伪,非天理之正,故又戒以“利贞”。

「集说」引胡炳文说:「豚鱼」愚昧到极点、毫无知觉,只有诚信足以感动它;大川险恶到极点、深浅莫测,只有诚信足以渡过它。然而有信而或许失掉了它的正,那就像盗贼结成团伙、男女私相苟合、士大夫结成死党、小人把心肺掏出来给对方看(底本「出肺月于相示」,「月于」当作「肝」,谓披肝沥胆),过后却翻脸背弃。这样的孚,是人为造作的虚伪,不是天理之正,所以又用「利贞」来加以告诫。

蔡氏清曰:“豚鱼吉”,承中孚云也。中孚便有以孚于物矣,不然,乃为豚鱼之言,而不为中孚者之占矣,“豚鱼”是承中孚,故《彖传》曰“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吴氏曰慎曰:“中孚豚鱼吉”,卦辞连卦名为义,犹“同人于野”,“履虎尾”“艮其背”之例,言人中心能孚信于豚鱼,则无所不感矣,故吉也。

「集说」引蔡清说:「豚鱼吉」是承着「中孚」两个字讲下来的。有了中孚,自然就能把诚信及于万物;不然的话,那就成了替豚鱼说的话,而不是替中孚的人所下的占了。「豚鱼」既是承中孚而言,所以《彖传》说「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吴曰慎说:「中孚豚鱼吉」,是卦辞连着卦名一起取义,好比《同人》说「同人于野」、《履》说「履虎尾」、《艮》说「艮其背」的体例。是说人的中心能够诚信到豚鱼身上,那就没有感动不了的,所以吉。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本义 当《中孚》之初,上应六四,能度其可信而信之,则吉。复有他焉,则失其所以度之之正,而不得其所安矣,戒占者之辞也。

爻辞说:初九,先揣度审量再去信从,吉祥;另有别的牵挂就不得安宁。朱熹《周易本义》说:初九正当《中孚》的起始,上面与六四相应;能揣度对方值得信任而后去信任,就吉。若另外还有别的牵挂,就失掉了他在揣度时应当保有的那份正,也就得不到安顿了。这是告诫占问者的话。

程传 九当《中孚》之初,故戒在审其所信。“虞”,度也,度其可信而后从也。虽有至信,若不得其所,则有悔咎。故虞度而后信则言也。既得序脂,则当诚一,若“有它”,则不得其燕安矣。“燕”,安裕也。“有它”,志不定也。人志不定,则惑而不安,初与四为正应,四《巽》体而居正,无不善也。爻以谋始之义大,故不取相应之义,若用应则非虞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初九正当《中孚》的开头,所以告诫的重点在于审察自己所信任的对象。「虞」是揣度,先揣度对方值得信任而后跟从。即便有极诚的信,若托付得不是地方,仍会有悔恨咎责,所以要揣度而后信从才吉(底本「则言也」,「言」当是「吉」之讹)。既然找准了所信的人(底本「既得序脂」,当作「既得所信」),就应当诚一不二;若「有它」,就得不到那份安逸了。「燕」是安适宽裕,「有它」是心志不专定。人的心志不专定,就会迷惑而不安。初九与六四是正应,六四属《巽》体而居位得正,本来没有什么不好;只是这一爻以「谋始」(谋划开端)的意义为重,所以不取相应的意思——若一味依靠相应,那就算不上「虞」了。

集说 荀氏爽曰:“虞”,安也。初应于四,宜自安虞,无意于四则吉,故曰“虞吉”也,有意于四则不安,故曰“有它不燕”也。 案 荀氏项氏说,于《易》例卦义皆合。盖《易》例初九应六四,义无所取,如《屯》之“磐桓”,《贲》之“贲趾”。皆不取应四为义。《颐》之“朵颐”,则反以应四为累。

「集说」引荀爽说:「虞」是安。初九与六四相应,理应自己安处于审度之中;对六四不动心思就吉,所以说「虞吉」;对六四动了心思就不安,所以说「有它不燕」。李光地按:荀爽与项安世的说法,在《周易》的通例和卦义上都讲得通。《周易》的通例是初九与六四相应,取义上并无可取:像《屯》卦初九说「磐桓」、《贲》卦初九说「贲其趾」,都不拿应六四来取义;《颐》卦初九说「朵颐」,反而把应六四当成拖累。

惟《损》、《益》之初,则适当益上报上之卦,时义不同也。此卦之义,主于中有实德,不愿乎外,故六爻无应者吉,有应者凶。初之“虞吉”者,谓其有以自守自安也。礼有虞祭,亦安之义也。“燕”,亦安也。虞则燕,不虞则不燕矣。“有它不燕”,正与《大过》九四“有它,吝”同。九四下应初六为“有它”,初九上应六四,亦为“有它”也。

只有《损》《益》两卦的初爻,恰好碰上益上、报上的卦义,那是时势的取义不同罢了。这一卦的取义,重在心中有实在的德性、不指望外面,所以六爻之中没有「应与」的就吉,有应与的就凶。初九的「虞吉」,说的是它能够自守自安。古礼中有「虞祭」(下葬后安定亡魂的祭祀),也是安的意思;「燕」同样是安。审度就能安,不审度就不能安。「有它不燕」,正与《大过》九四的「有它,吝」相同:《大过》九四向下应初六算是「有它」,这里初九向上应六四,同样算是「有它」。

九二,呜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本义 九二《中孚》之实,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实应之,故有鹤鸣子和我爵尔靡之象。 鹤在阴,谓九居二。“好爵”,谓得中。“靡”,与縻同,言懿德人之所好。故“好爵”虽我之所独有,而彼尔系恋之也。

爻辞说:九二,鹤在幽暗处鸣叫,它的雏儿应和着它;我有好爵美酒,我与你一同沉浸其中。(底本作「呜鹤」,通行本作「鸣鹤」。)朱熹《周易本义》说:九二具备《中孚》的实德,而九五也以中孚的实德与它相应,所以有鹤鸣子和、我爵尔靡的象。鹤在阴处,指阳爻居第二位;「好爵」,指占住了中位;「靡」与「縻」相同,是系恋的意思,说的是美好的德性人人喜爱,所以「好爵」虽为我一人所独有,你却系念着它。

程传 二刚实于中,孚之至者也,孚至则能感通,鹤鸣于幽隐之处,不闻也。而其乎相应和中心之愿相通也。“好爵”我有,而彼亦系慕,说“好爵”之意同也。有孚于中,物无不应,诚同故也。至诚无远近幽深之间,故《系辞》云,“善则千里之外应之,不善则千里违之”。占诚通也,至诚感通之理,知道若为能识之。

程颐《伊川易传》说:九二阳刚充实于内,是诚信到了极点的。诚信到了极点就能感通:鹤在幽隐的地方鸣叫,本来是听不见的,然而它的雏儿相应相和,是心中的愿望彼此相通。「好爵」为我所有,而对方也系念仰慕,喜爱「好爵」的心思是相同的。心中有诚信,外物没有不响应的,因为诚是相同的。至诚不因远近幽深而有隔阂,所以《系辞传》说「善,则千里之外都来响应;不善,则千里之外都要背离」。这说的正是诚能感通;至诚感通的道理,唯有真正知道的人才认得出来。(底本「占诚通也」「知道若为能识之」两处文字略有讹脱。)

集说 孔氏颖达曰:九二体刚,处于卦内,又在三四重阴之下,而履不失中,是不徇于外,自任其真者也。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如鹤之鸣于幽远,则为其子所和也。“靡”,散也。不私权利,惟德是与。若“我有好爵”,愿与尔贤者分散而共之。故曰“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集说」引孔颖达说:九二本体阳刚,处在卦的内部,又在六三、六四两重阴爻的下面,而所践履的不失中道,这是不曲从外物、自守其真的。身处幽暗之中而行事不失信用,名声就会传到外面,被同类所响应;就像鹤在幽远处鸣叫,就有它的雏儿来相和。「靡」是分散。不把权势利禄据为私有,只把它给予有德的人。就像说「我有好爵」,愿意与你这位贤者分而共之,所以说「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王氏安石曰:君子之言行,至诚而善,则虽在幽远,为己类者,亦以至诚从而应之,中孚之至也。 苏氏轼曰:《中孚》必正而一,静而久,而初九六四,六三上九,有应而相求,皆非所谓正而一,静而久者也。惟九二端悫无求,而物自应焉。 张氏浚曰:二处二阴下为在阴,“其子和之”谓韧。

「集说」引王安石说:君子的言语行为,出于至诚而又美善,那么即便身在幽远之地,与自己同类的人,也会以至诚跟着响应,这就是中孚的极致。苏轼说:《中孚》必须正而专一、静而持久;初九与六四、六三与上九,都是有相应而彼此求取的,都算不上正而专一、静而持久。唯有九二端方诚朴、一无所求,而外物自然响应它。张浚说:九二处在两个阴爻的下面,所以叫「在阴」;「其子和之」指的是初九(底本「谓韧」,「韧」当是「初」之讹)。

郑氏汝谐曰:二独无应,若未信于人,而爻之最吉莫二若也。自耀者其实丧,自悔者其德章。无心于感物,而物无不感者,至诚之道也。二以刚履柔,其居得中,且伏于二阴之下,盖静晦而无求者,无求而物自应,故鹤鸣在阴,而“其子和之”者,感以天也。

「集说」引郑汝谐说:九二独独没有相应的爻,好像还没有取信于人,可是六爻中最吉的没有比得上它的。自我炫耀的人,实质反而丧失;自我贬抑的人,德性反而彰显。无心去感动外物,而外物没有不被感动的,这正是至诚之道。九二以刚爻踏在柔位上,所居又得中,而且潜伏在两个阴爻之下,是沉静晦藏而无所求取的;无所求取而外物自然响应,所以鹤在幽暗处鸣叫,而「其子和之」,这是以天然之诚相感。

案 《易》例凡言“子”言“童”者,皆初之象,故张氏以“其子和之”为初者近是。“好爵”,谓旨酒也。“靡”,谓醉也。九二有刚中之实德,无应于上,而初与之同德,故有鹤鸣子和好爵尔靡之象。言父子,明不逾出户庭也。言尔我,明不逾同类也。

李光地按:《周易》的通例,凡是说「子」、说「童」的,都是初爻的象,所以张浚把「其子和之」讲成初九,接近实情。「好爵」指的是美酒,「靡」指的是同醉。九二有阳刚居中的实德,上面没有相应的爻,而初九与它同德,所以有鹤鸣子和、好爵尔靡的象。说父与子,表明这份感通不越出自家门庭;说你与我,表明这份感通不越出同类之外。

《诗》云: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则居爽垲之地,而声及远矣。处于阴而子和,则不求远闻可知。又曰: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衎,则同乐者众矣。吾与尔靡,则惟二人同心而已。 君子之实德实行,不务于远而修于迩。故《系辞传》两言“况其迩者乎”!然后推广而

《诗经·小雅·鹤鸣》说「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那是站在高爽干燥的地方,声音传得很远;这里的鹤处在幽暗之中而由雏儿相和,可见它并不求名声远播。《诗经·小雅·鹿鸣》又说「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衎」(我有美酒,让贵客宴饮欢乐),那是同乐的人很多;这里说「吾与尔靡」,就只是两个人同心罢了。君子实在的德性、实在的行为,不求远播而先在近处修养,所以《系辞传》两次说「况其迩者乎」(何况近处的人呢)!然后再往外推广而——底本文字到此中断,下有脱文。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本义 “敌”,谓上九信之穷者,六三阴柔不中正,以居说极,而与之为应,故不能自主,而其象如此。 程传 “敌”,对敌也,谓所交孚者,正应上九是也。三四皆以虚中为成孚之主,然所处则异。四得位居正,故亡匹以从上,三不中失正,故“得敌”以累志,以柔说之质,既有所系,惟听信是从,或鼓张,或罢废,或悲泣,或歌乐,动息忧乐皆系乎所信也。惟系所信,故未知吉凶,然非明达君子之所为也。

爻辞说:六三,碰上了对手,时而击鼓进击,时而疲惫罢休,时而悲泣,时而歌唱。朱熹《周易本义》说:「敌」指的是上九,那是诚信走到穷极的一爻。六三阴柔而不中不正,处在悦体的顶端,却与上九相应,所以不能自己作主,它的象就成了这样。程颐《伊川易传》说:「敌」是相对的一方,指与它交相孚信的对象,也就是它的正应上九。六三、六四都以中间虚空充当成就孚信的主爻,然而所处的位置不同:六四得位而居正,所以断绝配偶去跟从上位;六三不中而失正,所以「得敌」而心志被拖累。以柔悦的资质,一旦有了牵系,就一味听信对方,于是时而击鼓张扬,时而疲罢停歇,时而悲泣,时而歌乐,动与静、忧与乐,全系在它所信的人身上。只因为一切都系于所信,所以还看不出吉凶;然而这总不是明达君子的作为。

集说 刘氏牧曰:人惟信不足,故言行之间,变动不常如此。 李氏简曰:六三之得敌,以其有私系之心也。 案 诸爻独三上有应,有应者,动于外也,非中孚也。人心动于外,则忧乐皆系于物,鼓罢泣歌,喻其不能坦然自安,盖初力虞燕之反也。

「集说」引刘牧说:人只因为诚信不足,所以言语行为之间,变动不定竟至于此。李简说:六三之所以「得敌」,是因为它存着私相牵系的心。李光地按:各爻之中只有六三与上九有相应;有相应,就是心动于外,那就不是中孚了。人心一动于外,忧与乐就都系在外物上;击鼓、罢休、悲泣、歌唱,比喻它不能坦然自安,正是初九那种「虞」而「燕」的反面(底本「盖初力虞燕之反也」,「力」字疑衍)。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本义 六四居阴得正,位近于君,为“月几望”之象。“马匹”,谓初与己为匹。四乃绝之而上以信于五,故为“马匹亡”之象,占者如是则“无咎”也。

爻辞说:六四,月亮将圆未圆,驾车的马失去了它的配对,不会有过错。朱熹《周易本义》说:六四以阴爻居阴位而得正,位置靠近君主,所以有「月几望」的象。「马匹」,指初九与自己结成一对;六四却断绝了它,转而向上去取信于九五,所以有「马匹亡」的象。占问的人若能这样,就「无咎」。

程传 四为成孚之主,居近君之位,处得其正,而上信之至,当孚之任者也,如月之几望盛之至也。己望则敌矣,臣而敌君,祸败必至,故以几望为至盛。“马匹亡”,四与初为正应,匹也,古者驾车用四马,不能备纯色,则两服两骖各一色,又小大必相称,故两马为匹,谓对也。马者,行物也。初上应四,而四亦进从五,皆上行,故以马为象。 孚道在一,四既从五,若复下系于初,则不一而害于孚,为有咎矣。故“马匹亡”则“无咎”也。上从五而不系于切,是亡其匹也,系初则不进,不能成孚之功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六四是成就孚信的主爻,处在靠近君主的位置,居位得正,而上面对它信任到了极点,是担当孚信之任的;就像月亮将圆未圆,是盛到了极处。真的圆满了,就与太阳相敌了;做臣子而与君主相敌,祸败必定到来,所以拿「几望」表示盛到极处。说「马匹亡」:六四与初九是正应,本是一对。古时驾车用四匹马,不能配齐纯一的毛色,就让两匹服马、两匹骖马各为一色,而且大小必须相称,所以两马算一「匹」,就是配对的意思。马是行走的动物,初九向上应六四,六四也上进跟从九五,都是往上走,所以拿马取象。孚信之道贵在专一,六四既然跟从九五,若再向下牵系初九,就不专一而妨害了孚,那就有咎了,所以「马匹亡」才「无咎」。向上跟从九五而不再牵系初九,就是丢掉了自己的配偶(底本「不系于切」,「切」当是「初」之讹);牵系初九就不能上进,也就不能成就孚信的功业。

集说 郭氏雍曰:“匹”,亦敌之类也。得敌匹亡,其道相反也。《彖传》言柔在内,而爻则其道相反,盖卦爻取义有不得而同者也。 案 《易》中六四应初九,而义有取焉者,皆上不遇九五者也。如六四遇九五,则以从上为义,而应非所论,《易》例皆然。而此爻尤明,盖孚不容于有二,况居大臣之位者乎。“月几望”者,阴受阳光,承五之象也。“马匹亡”者,无有私群,远初之象也。 自《坤》卦牝马以得主为义,而其下曰:“东北丧朋”。东北者,近君之位也,《中孚》之四当之矣。

「集说」引郭雍说:「匹」也属于「敌」(相对配偶)一类。六三的「得敌」与六四的「匹亡」,两者的路数正好相反。《彖传》说柔爻在内,而爻辞讲的却与之相反,可见卦与爻的取义有时不能一致。李光地按:《周易》里六四应初九而取义上有可取的,都是上面没有遇到九五的情形;如果六四遇上九五,就以跟从上位为取义,相应与否便不在讨论之列,《周易》的通例都是这样。而这一爻尤其明白,因为孚信容不得有二心,何况身处大臣的位置呢。「月几望」,是阴受阳的光照,正是承奉九五的象;「马匹亡」,是没有私党,正是疏远初九的象。从《坤》卦以牝马「得主」为取义,而其下就说「东北丧朋」——东北,正是靠近君主的位置,《中孚》的六四正当此位。

九五,有孚孪如,无咎。 本义 九五刚健中正,《中孚》之实而居尊位,为孚之主者也。下应九二,与之同德,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五居君位,人君之道,当以至诚感通天下,使天下之心信之,固结如拘挛然,则为“无咎”也。人君之孚,不能使天下固结如是,则亿兆之心,安能保其不离乎。

爻辞说:九五,怀着诚信而使天下牵连固结,不会有过错。朱熹《周易本义》说:九五刚健中正,具备《中孚》的实德而居于尊位,是孚信的主爻。它下面与九二相应,彼此同德,所以它的卦象与占断是这样。程颐《伊川易传》说:九五居于君位;做人君的道理,应当以至诚感通天下,使天下的人心都信任他,牢牢固结得像被拘挛在一起一样,这样才「无咎」。人君的诚信,若不能使天下这样固结,那么亿万人的心,怎能保证他们不离散呢。

集说 王氏弼曰:处中诚以相交之时,居尊位以为群物之主,信何可舍,故“有孚 咎”。九五君位,足以感通天下,又无私应之累,故直曰“有孚挛如”而已。 胡氏炳文曰:六爻不言“孚”,惟九五言之,九五孚之主也。

「集说」引王弼说:九五处在以中诚相交的时候,居于尊位而作为万物的主宰,诚信怎么可以舍弃呢,所以说「有孚……咎」——底本这里脱去一截文字,连带下面一位注家的姓名也一并脱失。脱文之后接着说:九五是君位,足以感通天下,又没有偏私应和的拖累,所以径直说「有孚挛如」就够了。胡炳文说:六爻之中都不说「孚」,唯独九五说到它,因为九五是孚信的主爻。

案 此爻是《彖》所谓“孚乃化邦者也”,人君之孚,与在下者不同,居下位者,中有实德,不迁于外而已,人君则以孚天下为实德。故必诚信固结于天下,然后为“无咎”也。此爻义与《小畜》之九五同,其为臣者,“月几望”之义亦同,但彼主于君臣相畜,而此主于君臣相孚尔,要之“富以其邻”者,即“孚乃化邦”之说,而“君子征凶”者,亦即“马匹亡”之意也。

李光地按:这一爻就是《彖传》所说「孚乃化邦」(有诚信才能化育邦国)的那一种。人君的孚信,与在下位者不同:居下位的,心中有实在的德性、不迁移到外面去就够了;人君则要拿孚信天下当作实德,所以必定要诚信固结在天下人身上,然后才「无咎」。这一爻的取义与《小畜》九五相同,而做臣子的那一爻「月几望」的取义也相同;只不过《小畜》主要讲君臣相畜养,这里主要讲君臣相孚信罢了。总而言之,《小畜》九五「富以其邻」,就是「孚乃化邦」的说法;《小畜》上九「君子征凶」,也就是这里「马匹亡」的意思。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本义 居信之极,而不知变,虽得其贞,亦凶道也,故其象占如比。鸡曰翰音,乃巽之象。居《巽》之极,为“登于天”,鸡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信非所信,而不知变,亦犹是也。

爻辞说:上九,鸡鸣的声音直上于天,固守下去则凶。朱熹《周易本义》说:上九处在诚信的顶点而不知变通,虽然守得住正,也是凶险的路数,所以它的卦象与占断是这样(底本「如比」,「比」为「此」之讹)。《礼记》里祭祀用的鸡称作「翰音」,正是巽的象。上九居于《巽》的顶点,所以说「登于天」。鸡本不是能登天的东西却偏要登天;所信的不是该信的人,而又不知变通,也正像这样。

程传 “翰音”者,音飞而实不从,处信之终,信终则衰,忠笃内丧,华美外扬,故云翰音登天,正亦灭矣。阳性上进,风体飞飏。九居《中孚》之时,处于最上,孚于上进而不知止者也,其极至于羽翰之音,登闻于天,贞固于此而不知变,凶可知矣。夫子曰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固守而不通之谓也。 集说 王氏弼曰:“翰”,高飞也。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

程颐《伊川易传》说:所谓「翰音」,是声音飞上去而实质跟不上。上九处在诚信的终端,信到了尽头就衰败:忠厚笃实在内里丧尽,浮华美饰在外面张扬,所以说「翰音登天」,连正道也灭掉了。阳的性情向上进取,巽为风、其体飞扬。上九处在《中孚》之时而居于最上位,是笃信向上进取而不知停止的;到了极点,就成了羽翼之声上达于天。在这上头固执坚守而不知变通,凶是可想而知的。孔子说「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喜好守信而不喜好学,弊病是害人害己),讲的正是固守而不知通变。「集说」引王弼说:「翰」是高飞。所谓飞音,就是声音飞上去而实质跟不上。

居卦之上,处信之终,信终则衰,忠笃内丧,华美外扬,故曰“翰音登于天”也。胡氏瑗曰:“翰”者,鸟羽之高飞也,上九在一卦之上,居穷极之地,是无纯诚之心,笃实之道,徒务其虚声外饰,以矫伪为尚,如鸟之飞登于天,徒闻其虚声而已。

前一家注解说,上九处在整卦的最上一位,正当《中孚》诚信之道走到尽头的时候。诚信走到尽头就要衰败,内里忠厚笃实的实质已经丧失,外表却把华美的名声张扬出去,所以爻辞说「翰音登于天」。集说引胡瑗说:「翰」指鸟用羽翼高飞。上九居在一卦之上,处在穷极之地,心里已经没有纯粹的诚意,行事也没有笃实的路数,只一味经营虚名与外表的修饰,把矫揉造作当成时尚,就像鸟一路飞上天去,人在地下听到的不过是它虚张的声响罢了。

苏氏轼曰:“翰音”,飞且鸣者也。处外而居上,非中孚之道,飞而求显,鸣而求信者也,故曰“翰音登于天”,九二在阴而子和,上九飞鸣而登天,其道盖相反也。朱氏震曰:巽为鸡,刚其翰也,柔其毛也。“翰”,羽翮也。鸡振其羽翮而后出于声,“翰音”也。

集说引苏轼说:所谓「翰音」,是一边飞一边鸣叫的鸟。上九身处卦外而又居于最上,这不合《中孚》以诚信相感的道理,它是靠飞高来求显达、靠鸣叫来求取别人信任的一类,所以爻辞说「翰音登于天」。九二藏在下卦幽暗之处默默鸣叫,反而有同类应和;上九边飞边叫直上云天,两者的路数正好相反。集说又引朱震说:上卦「巽」在《说卦传》里取象为鸡,鸡身上刚硬的是翎羽,柔软的是绒毛。「翰」就是翅上的硬羽茎。鸡先振动硬翅,然后才发出鸣声,这就是「翰音」的来历。

郑氏汝谐曰:“翰音”登天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章氏潢曰:二居兑泽,故曰“在阴”。上为巽风,故曰“于天”。孚于中也,则鸣鹤自有子和。孚于外也,则翰音徒登于天。然则中孚可以人伪为之哉!

集说引郑汝谐说:「翰音」直上高天,正是名声超过了实情,这是君子引以为耻的事。集说又引章潢说:九二处在下卦「兑」,兑的取象是泽,所以九二爻辞说「在阴」;上九处在上卦「巽」,巽的取象是风,所以上九爻辞说「于天」。诚信生在心里,那么像九二那样「鸣鹤在阴」,自然有同类应和;诚信只做在外面,那么就成了上九这样,空有一声鸣叫送上高天。由此可见,《中孚》所讲的诚信,哪里是靠人为造作装点得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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