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开元占经 · 第 105 卷

唐 · 瞿昙悉达 · 第 105 卷 / 119

麟德历经·五星术

岁星:率,五十三万四千四百八十二。奇,四十五。伏分,二万四千三十一。奇,二十二半。荧惑:率,一百四万五千八十。奇,六十。伏分,九万七千九十。奇,六十。填星:率,五十万六千六百二十三。奇,二十九。伏分,二万四千八百四十一。奇,六十四半。太白:率,七十八万二千四百四十九。奇,九。伏分,五万六千二百二十四。奇,五十四半。辰星:率,一十五万五千二百七十八。奇,六十六。伏分,二万六百九十九。奇,三十三。

以下列出五星推步所用的两个基本常数。「率」是该星一个会合周期的总分数,「伏分」是该星伏而不见那一段的分数,「奇」是分以下更细一级的零数。岁星(木星):率 534482,奇 45;伏分 24031,奇 22 半。荧惑(火星):率 1045080,奇 60;伏分 97090,奇 60。填星(土星):率 506623,奇 29;伏分 24841,奇 64 半。太白(金星):率 782449,奇 9;伏分 56224,奇 54 半。辰星(水星):率 155278,奇 66;伏分 20699,奇 33。后面推平见、定见,都要用这两组数去除、去减。

木终日:三百九十八。余,一千一百六十二。奇,四十五。火终日:七百七十八。余,一千二百二十。奇,六十。土终日:三百七十八。余,一百三。奇,二十九。金终日:五百八十三。余,一千二百二十九。奇,九。夕见:伏二百五十六日。晨见:伏三百二十七日。余、奇、同终分奇。水终日:百一十五。余,一千一百七十八日。奇,六十六。夕见:伏五十二日。晨见:伏六十三日。余、奇、同终分奇。

以下把上面的「率」折算成日数,称为「终日」,即一个会合周期所历的整日数,其下带余分与奇。木星终日 398 日,余 1162,奇 45。火星终日 778 日,余 1220,奇 60。土星终日 378 日,余 103,奇 29。金星终日 583 日,余 1229,奇 9;其中黄昏见于西方的一段连同伏,共 256 日,清晨见于东方的一段连同伏,共 327 日,两段的余与奇同于终分之奇。水星终日 115 日,余 1178,奇 66;夕见连伏 52 日,晨见连伏 63 日,余与奇也同于终分之奇。金、水二星附于太阳,所以要分晨夕两段来记,木、火、土三星则不必。

推五星平见术,各以伏分减总实,余以其星率去之。余反减率余总法,约为日。不尽,为余奇,即所求年天正恒朔夜半后晨夕见,见日算及余奇。(天正定朔进退日者,进减加一日为定朔半夜后星平见日及余奇,其金水二星,知得夕平见,其满晨见伏日及余奇者去之,余为晨平见之。)命起天正定月大小,去之,不满月,命日,算外,即各所求。

推求五星「平见」(不加改正的初见日)的方法:各用该星的伏分去减总实,所余用该星的率连去,去到不足一率为止;再用所余反过来减率,把剩下的数以「总法」约简成日数,除不尽的作为余与奇。所得就是所求那一年天正十一月恒朔夜半以后,该星晨见或夕见的日数与余奇。(原书小注:若天正定朔比恒朔有进有退,进的减、退的加一日,便成为定朔夜半以后该星平见的日数与余奇。金、水二星先求得的是夕见,若所得已满晨见连伏的日数与余奇,就把这一段减去,所余便是晨见的平见日。)最后按天正月起算,依各月大小逐月减去,减到不满一月为止,剩下的按日计数,起算之日不计在内,就分别得到所求的平见日期。

推五星定见术,各置其星平见所入气,计日损益,满半总为日;不满为分,以损益所加减。讫,余以加减平见日及分,为半其日消息定数;息减消加之,即其定见分。

推求五星「定见」(经过改正后的初见日)的方法:各取该星平见之日所进入的那一个节气,按下文所列各气的加减条例,逐日计算应损应益之数;累积到满「半总」这个分母就折成一日,不满的留作分。把逐日损益之数照条例该加的加、该减的减,算完之后,所余再去加减平见的日数与分,便得该日的「消息定数」(随节气伸缩的改正数)。凡属「息」的就减,属「消」的就加,加减完毕,所得便是该星定见的日与分。

岁星:(初见,去日起十四度)见入冬至,(旱小寒)减六日。(已后日损十七分)春分初日,平。(已后日加八十五分)立夏毕小满,加六日。(已后日损八十九分)夏至毕立秋,加四日。(已后日损百七十八分)自白露初日,平。(已后日减五十三分)小雪毕大雪,减六日。

岁星的定见改正条例。(原书小注:木星初见时,距太阳十四度。)平见落在冬至,(原书小注:至小寒。)减六日。(原书小注:此后每天在这个减数上损 17 分。)到春分头一天,改正为零,依平不加不减。(原书小注:此后每天加 85 分。)立夏到小满,加六日。(原书小注:此后每天损 89 分。)夏至到立秋,加四日。(原书小注:此后每天损 178 分。)从白露头一天起,又归于依平。(原书小注:此后每天减 53 分。)小雪到大雪,减六日。所谓依平,就是平见即定见,不必改正;所谓加减若干日,是说实际见到的日子比平见推迟或提前那么多天。

荧惑:(初见,去日十七度。)见入冬至初日,减二十七日。(已后日损六十三分)大寒初日,平。(自后日加四十二分)雨水毕谷雨,加二十七日。(自入立夏已后,日损一百九十八分。)立秋,平。(自入处暑已后,减百九十八分。)小雪毕大雪,减二十七日。

荧惑的定见改正条例。(原书小注:火星初见时,距太阳十七度。)平见落在冬至头一天,减二十七日。(原书小注:此后每天损 63 分。)到大寒头一天,改正归零,依平。(原书小注:此后每天加 42 分。)雨水到谷雨,加二十七日。(原书小注:进入立夏以后,每天损 198 分。)到立秋,依平。(原书小注:进入处暑以后,每天减 198 分。)小雪到大雪,减二十七日。火星改正幅度最大,前后可达二十七日,因为它离地近、视行度变化剧烈,与木星只差六日大不相同。

填星:(初见,去日十七度。)见入冬至,(初日)减四日。(自后日益八十九分)大寒毕春分,减八日。(自入清明已后,日损五十九分。)小暑初,依平。(自后日加八十九分)白露初日,加八日。(自后日损七十分)秋分,加四日。(自后寒露已后,日损五十九分。)小雪初日,依平。(自后日减八十七份)

填星的定见改正条例。(原书小注:土星初见时,距太阳十七度。)平见落在冬至,(原书小注:即头一天。)减四日。(原书小注:此后每天益 89 分。)大寒到春分,减八日。(原书小注:进入清明以后,每天损 59 分。)小暑初,依平不加不减。(原书小注:此后每天加 89 分。)白露头一天,加八日。(原书小注:此后每天损 70 分。)秋分,加四日。(原书小注:寒露以后,每天损 59 分。)小雪头一天,依平。(原书小注:此后每天减 87 分。末字「份」当作「分」。)土星行迟,一年只行一宿有余,所以改正之数介于木火之间。

太白:初见,(加八日,自后日损,去日十一度。)夕见,入冬至初日,依平。(自后日减一十分)惊蛰毕春分,减九日。(自入清明已后,日损一十分。)芒种,依平。(自入夏至后,日加一百分。)处暑毕秋分,减九日。(自入寒露已后,日损一百分。)大雪,依平。(自入大寒已后,日加六十七分。)立春毕立夏,加三日。(自入小满已后,日损六十七分。)

太白的定见改正条例,先说黄昏见于西方的一段。(原书小注:初见加八日,此后逐日递损;初见时距太阳十一度。)夕见平见落在冬至头一天的,依平不加不减。(原书小注:此后每天减 10 分。)惊蛰到春分,减九日。(原书小注:进入清明以后,每天损 10 分。)到芒种,依平。(原书小注:进入夏至以后,每天加 100 分。)处暑到秋分,减九日。(原书小注:进入寒露以后,每天损 100 分。)到大雪,依平。(原书小注:进入大寒以后,每天加 67 分。)立春到立夏,加三日。(原书小注:进入小满以后,每天损 67 分。)

晨见,入冬至,依平。(自入大寒已后,日加六十七分。)大雪,依平。晨见,入冬至,依平。(自入大寒已后,日加六十七分。)立春毕立夏,加三日。(自入小满已后,日减六十七分。)夏至,依平。(自入小暑已后,日减六十七分。)立秋毕立冬,减三日。(自入小雪已后,日损六十七分。)

接着说太白清晨见于东方的一段。晨见平见落在冬至的,依平。(原书小注:进入大寒以后,每天加 67 分。)到大雪,依平。此下重出一次晨见的条文:晨见落在冬至,依平。(原书小注:进入大寒以后,每天加 67 分。)立春到立夏,加三日。(原书小注:进入小满以后,每天减 67 分。)到夏至,依平。(原书小注:进入小暑以后,每天减 67 分。)立秋到立冬,减三日。(原书小注:进入小雪以后,每天损 67 分。)「晨见入冬至依平,自入大寒已后日加六十七分,大雪依平」一句底本重复衍出,当是传抄误复,今仍照录不删。

辰星:(初见,去日十七度。)夕见,冬至毕清明,依平。谷雨毕芒种,减二日。夏至毕大暑,依平。立秋毕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及霜降二气之内,夕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内,有木火土金星已上者夕见,立冬毕大雪,依平。

辰星的定见改正条例,先说黄昏见于西方的一段。(原书小注:水星初见时,距太阳十七度。)夕见平见在冬至到清明之间的,依平不加不减。谷雨到芒种,减二日。夏至到大暑,依平。立秋到霜降,按理当见而实际见不到;若正在立秋、霜降这两个气之内,黄昏时水星距太阳在十八度以外、三十六度以内,而天空中又有木、火、土、金诸星中的一颗以上同现,那么水星也能在黄昏见到。立冬到大雪,依平。水星距日最近,最难看见,所以条例中特别有「应见不见」一项,还要借他星同现来定其可见与否。

晨见,入冬至,减四日。小寒毕大寒,依平。立春毕启蛰,减三日。(其在启蛰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无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不见。)雨水毕立夏,应见不见。(其在立夏气内,去日度如前,有木火金一星已上者,亦见。)小满毕寒露,依平。霜降毕立冬,加一日。小雪毕大雪,依平。

接着说辰星清晨见于东方的一段。晨见平见落在冬至的,减四日。小寒到大寒,依平。立春到启蛰(即惊蛰),减三日。(原书小注:若正在启蛰这个气之内,距太阳的度数同前面所说,而清晨天空中没有木、火、土、金诸星中的一颗以上同现,就见不到。)雨水到立夏,按理当见而实际见不到。(原书小注:若正在立夏这个气之内,距太阳的度数同前,而有木、火、金诸星中一颗以上同现,也能见到。)小满到寒露,依平。霜降到立冬,加一日。小雪到大雪,依平。

推星见所在度术,置星定见日夜半日所在宿度,算及分,以定见余,加其夜半度分,乃以其星初见去日度数,晨减,夕加之,即星初见辰所在宿度。

推求五星初见时所在宿度的方法:先摆出该星定见那一天夜半时太阳所在的宿度,连同其下的分;再取定见的余分,加到这个夜半度分上;然后按该星初见时距太阳的度数(前面各条小注所记的十四度、十七度、十一度等),晨见的就从太阳所在度上减去,夕见的就加上去。这样算得的,便是该星初见那一刻所在的宿度。晨减夕加,是因为晨见之星在太阳之西、先日而出,夕见之星在太阳之东、后日而没。

转求次日夜半星行所至,各以一日所行度及分,顺行逆减之,有小分以日率为母,小分满母,去从行分一,行分满半,总去,从度一,其行有益疾益迟者,副置一日行分,各以其差疾益迟,损乃加之。留者因前,逆则依减,得每日所至。(其五星后顺流退所终日度,各依伏求其去日远近消息日度之率,以定伏日所在,若注历,其日月及金水等,皆弃其分。)

要顺推第二天夜半该星行到何处,就各按它一日所行的度与分推算:顺行的加上去,逆行的减下来。其中的小分以「日率」为分母,小分满一母便进为行分一;行分满「半总」便进为一度。凡该星的行度有渐疾、渐迟之别的,就另摆一份一日行分,各按它逐日增减的差数,渐疾的加、渐迟的减,然后再并入正数。遇到「留」(停住不动)的日子,就沿用前一天的度数不变;遇到逆行,就照数减去。这样逐日推去,便得每天所到的位置。(原书小注:五星在后段顺行、逆行终了时的日数与度数,各依伏见之法,参照它距太阳远近的消息日度之率,来定出入伏之日所在。若是编入历书颁行,则日月与金、水诸星的零分一概舍去不记。)

推平行度分,置定度,率以半总乘,有分者从之,以日率除,所得为一日行分。求差行初日行度分术,置定日,率减一,以所差分乘;半之,为差率,益疾,以差率减;益迟,以差率加,平行分,即初日行分。

推求平行时每日行度分数的方法:摆出这一段的定度总数,用「半总」这个分母去乘,若度下另有分就一并加进去,再用这一段的日率去除,所得便是一日应行的分数,这是均匀行度的算法。推求差行(逐日加速或减速)头一天行度分数的方法:摆出这一段的定日日率,减去一,用逐日相差的分数去乘它,再取一半,所得称为「差率」。凡这一段是越行越快的,就用平行分减去差率;越行越慢的,就用平行分加上差率。所得便是头一天的行分。此后逐日按所差之分递增或递减,到末日恰好与总度相合。

麟德历经·五星行度与荧惑变率

岁星:初顺,差行(先疾日益迟一分)一百一十四日。行一十八度。(五百九十四分)前留二十六日。旋退,差行(先迟益疾二分)四十二日。退六度十二分,又退(先疾益迟二分)四十二日,退六度。(十二分)后留二十五日。后顺,差行(先迟日益疾一分)一百一十四日。行一十八度。(五百九十四分,日尽而夕伏。)

岁星一个会合周期内的行度分段。初见之后先顺行,作差行(原书小注:起初行得快,以后每天减慢 1 分),历 114 日,共行 18 度(原书小注:另有零分 594)。接着「前留」26 日,停住不动。然后掉头逆行,也作差行(原书小注:起初行得慢,以后每天加快 2 分),历 42 日,退 6 度 12 分;再逆行(原书小注:起初快而后每天减慢 2 分),又历 42 日,退 6 度(原书小注:另有 12 分)。接着「后留」25 日。最后转为顺行,作差行(原书小注:起初慢而后每天加快 1 分),历 114 日,行 18 度(原书小注:另有 594 分,日数走完便在黄昏时伏而不见)。

荧惑:(前日加加减度率,加疾率行限,减率。)前迟日率,度率,退,(率度率)后留,(日率)后疾。(日率行限)冬至(二百四十三依平),百六十五,六十,二十五,六十三,二十二,十三(二百一十平行),一百三,十二。小寒(二百二十二依平平行),一百五十五,同前,同前,同前,二十六,十五(一百九十五正行),一百四十一,十七。

荧惑一星行度变化最大,须按二十四气各立一行数据。表首所列的栏目是:前疾的日率与度率(并注明何时加减、何时行限),前迟的日率、度率,逆行的率与度率,后留的日率,后疾的日率与行限。以下逐气列出,凡作「同前」的,就是与上一气所载相同,不再重出。冬至一行:前疾 243,依平不加减;以下依次为 165、60、25、63、22、13(小注 210,作平行)、103、12。小寒一行:222,依平作平行;以下为 155,其余三项同前,26、15(小注 195,作正行)、141、17。此表底本讹脱错简甚多,数字与栏目已难一一对应,今照录原貌,仅疏其体例。

大寒(二百二十五依平行,一百四十七加四),五十五,二十,同前,二十二,二十五(一百八十八日平行一百二九十四)。立春(二百一十八减二一百四十同前),六十,二十五,同前,十八,同前(一百六十八平行),九十。雨水(二百三减七差行二百一十五平),同前,八百六十七,同前,同前。

大寒一行:225,依平作平行,147 加四;以下为 55、20,一项同前,22、25(小注 188 日作平行,一百二九十四,此数已讹)。立春一行:218,减二,140,同前;以下为 60、25,同前,18,同前(小注 168 作平行)、90。雨水一行:203,减七,作差行,215 依平;以下同前、867,其余两项同前。三气之中,前疾日率自 225 递减到 203,可见荧惑自冬入春,顺行的日数逐气缩短。「八百六十七」一数与全表量级不合,当有讹误。

惊蛰(二百一十五差行,一百三十二同前),同前,同前,同前,十九(一百六十五平行),同前,八十三。春分(一百九十五差行一百一十七平),同前,同前,同前(四百六十三),同前(十七),十八(百六十七差行),八十八。清明(一百八十八日前差行一百一十加二),同前,同前,同前,同前,二十三(一百七十二差行),九十三。

惊蛰一行:215,作差行,132 同前;以下三项同前,19(小注 165 作平行)、同前、83。春分一行:195,作差行,117 依平;以下三项同前(小注 463)、同前(小注 17)、18(小注 167 作差行)、88。清明一行:188 日,前作差行,110 加二;以下四项同前,23(小注 172 作差行)、93。这三气前疾日率由 215 降到 188,而末栏之数由 83 升到 93,一降一升,正是荧惑由冬至后的迟行逐步转向夏季疾行的过渡。

谷雨(一百八十四百一十八同前差行),同前,二十四,同前,同前,同前(一百七十六一百七十七,九十八,九十八)。立夏(同前同前差行同前加四十),同前,二十三,同前,同前,同前(一百八十九,度行六十六日),一百一十一。小满(九日同前差行,同前同前),同前,同前,同前,同前,同前,(一百四同前),一百,二十六。

谷雨一行:184、118,同前,作差行;以下同前、24,其余三项同前(小注 176、177、98、98)。立夏一行:各项同前,作差行,同前加四十;以下同前、23,三项同前(小注 189,半度而行六十六日)、111。小满一行:九日,同前,作差行,同前同前;以下各项均同前(小注 104 同前)、100、26。此三气中「同前」最多,说明荧惑在春末夏初这一段,各分段的日率度率变化不大,表中只在个别栏目上略作增损。

芒种(一百七十三平差,九十五同前),二十四,同前,同前,同前,同前,(二百一十九十四日同前,二百四十一,一百五十五)。夏至(一百七十一六日同前平差行,九十三同前),同前,二十五,同前,同前,同前,(十日,同前同前),同前。小暑(一百七十四平差行,九十六平),同前,同前,六十,十四,同前,(五日二百五十三半度行五十日),一百七十五。

芒种一行:173,平行与差行相兼,95 同前;以下 24,四项同前(小注 219,十四日同前,241、155)。夏至一行:171,六日,同前,平行差行相兼,93 同前;以下同前、25,三项同前(小注十日,同前同前)、同前。小暑一行:174,平差行,96 依平;以下两项同前,60、14、同前(小注五日,253,以半度之率行五十日)、175。夏至前后前疾日率降到 171,为全表最小,正是荧惑一年之中顺行日数最短、行度最急的时候。

大暑(一百七十九平差行,一百加四),同前,同前,五十六,十二,同前,(一百六十三同前),一百八十五。立秋(一百八十四平平行,一百六平),同前,同前,五十七,十一,同前,(同前行半度二十日),同前。处暑(九十九半度行,加五十六日,一百一十一平),同前,同前,同前,同前,(同前平行),同前。

大暑一行:179,平行差行相兼,100 加四;以下两项同前,56、12、同前(小注 163 同前)、185。立秋一行:184,平行;106 依平;以下两项同前,57、11、同前(小注同前,以半度之率行二十日)、同前。处暑一行:99,以半度之率行,加五十六日,111 依平;以下四项同前(小注同前,作平行)、同前。自夏至以后前疾日率由 171 回升到 184,末栏之数由 175 升到 185,是荧惑行度由急转缓的开始。

白露(二百一十四加十半度行四十四日,一百一十六平),同前,同前,(同前十二日六十三),十七,同前,(同前平行),同前。秋分(二百三十三半度行,同前同前),百五十四半,同前,(同前二十),同前,(五十一日,二百五十五平行),一百七十七。寒露(二百四十七同前平行,一百六十五同前平行),七十五,三十,(同前九日六十六,同前二十),四,(二百五十五平行),一百六十七。

白露一行:214,加十,以半度之率行四十四日,116 依平;以下两项同前(小注同前,十二日 63)、17、同前(小注同前,作平行)、同前。秋分一行:233,以半度之率行,两项同前;以下 154 半、同前(小注同前 20)、同前(小注五十一日,255 作平行)、177。寒露一行:247,同前,作平行,165 同前作平行;以下 75、30(小注同前九日 66,同前 20)、4(小注 255 作平行)、167。前疾日率自白露的 214 一路升到寒露的 247,荧惑入秋以后顺行的日数明显拉长。

霜降(二百五十六八百二十五十九平差行,二百五十六,二百一百二十九,一百七十八一百八十一加四),六十,二十五,(同前同前六日一百三七十,二百二十五平行),一百五十七。立冬(十三日同前平平行,同前同前,同前),十七,(同前十二日六十七,同前二十一,二百二十五平行),一百四十七。

霜降一行:256、825、19,平行差行相兼,256,200、129,178、181,加四;以下 60、25(小注同前同前,六日,103、70,225 作平行)、157。立冬一行:十三日,同前,平行,各项同前;以下 17(小注同前十二日 67,同前 21,225 作平行)、147。霜降一行数字最为丛杂,「八百二十五十九」「一百三七十」诸数与上下各气都不相接,显系底本错简衍夺,无从校补,今照原样迻录。

小雪(二百五十八平平行,同前同前),同前,同前,(同前八日六十三,同前十七),同前,(二百一十五平行),一百三十七。大雪(二百五十平平行,一百七十二平),同前,二十,同前,同前,同前,(二百五平行),一百二十七。

小雪一行:258,平行,两项同前;以下两项同前(小注同前八日 63,同前 17)、同前(小注 215 作平行)、137。大雪一行:250,平行,172 依平;以下同前、20,三项同前(小注 205 作平行)、127。至此二十四气一周排完:前疾日率自冬至的 243 减至夏至的 171,再升到小雪的 258 而复降,末栏之数则自 12 升到 185 又降回 127,一年之中往复消长,回到冬至的起点,与荧惑视行度随日距远近而变的实际相合。

前留,十三(前疾减日率者,以其数分益,比留及后迟日益。前疾加日率者,以其数分减,比留及后迟日益。) 后顺,迟差行(先迟日益疾二分)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前疾加度者,此迟依数减之,为定疾无加度者,此迟入秋分至立冬,减三度,入立冬减五度,后留,定日缩十三日者,以所缩日数,加此迟日率之。)

荧惑的「前留」为十三日。(原书小注:凡前疾一段减了日率的,就把所减之数补到后面,加在留与后迟的日数上;凡前疾一段加了日率的,就把所加之数扣回来,同样在留与后迟上折算。)「后顺」一段作迟差行(原书小注:起初行得慢,以后每天加快 2 分),历 60 日,行 25 度。(原书小注:凡前疾一段加过度数的,这一迟段就照数减回去,才是定数;若前疾没有加度,则这一迟段进入秋分到立冬要减三度,进入立冬要减五度。后留一段,若定日缩短了十三日,就把所缩的日数补加到这一迟段的日率上。)

推荧惑平率及变率术,各以其所入气数,与后气数互减,余计日以加减本率,皆为平率。(其后疾变率,与前迟盈缩,六十日,行二十五度,退行六十三日十五度者,以所盈缩日度,盈减,缩加之,唯退行度,即盈加缩减其差行者,前疾先疾,后疾先迟,各日益迟疾,分余,皆平行,后疾分,日尽而夕伏。)

推求荧惑平率与变率的方法:各取该星所进入那一气的表列数,与下一气的表列数彼此相减,所余按日数分摊,用来加减本气的率,所得便是「平率」。(原书小注:至于后疾的变率,与前迟一段的盈缩相关。前迟本作 60 日行 25 度,逆行本作 63 日退 15 度;凡有盈缩的,就按所盈所缩的日与度,盈的减、缩的加,唯独逆行的度数相反,是盈的加、缩的减。其中作差行的,前疾一段先快而后渐慢,后疾一段先慢而后渐快,各按逐日增减之分推算;分尽之后都归于平行。后疾一段的日分走完,荧惑便在黄昏时伏而不见。)

填星:初顺,差行(先疾,日益迟半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九十分)前留三十六日。旋退,差行(先迟,日益疾退半分。)五十一日。退三度。(三十分)又退(先疾,日益迟退半分。)五十一日。退三度。(三十分)后留三十六日。后顺,差行(先迟,日益疾半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九十分日尽而夕伏)

填星一个会合周期内的行度分段。初见后先顺行,作差行(原书小注:起初快,以后每天减慢半分),历 83 日,行 7 度(原书小注:另有 290 分)。接着「前留」36 日不动。然后逆行,作差行(原书小注:起初慢,以后每天加快半分退行),历 51 日,退 3 度(原书小注:另有 30 分);再逆行(原书小注:起初快,以后每天减慢半分退行),又历 51 日,退 3 度(原书小注:另有 30 分)。接着「后留」36 日。最后顺行,作差行(原书小注:起初慢,以后每天加快半分),历 83 日,行 7 度(原书小注:另有 290 分,日数走完便在黄昏时伏而不见)。土星行最迟,一周期只行十四度有余,故留的日数比木星更长。

太白:夕见,疾顺(入冬至毕立夏,入立秋毕大雪。)一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自入小满后十日益一度,为定度,初入白露毕春分,差行先疾,自益迟二分,自余平行。)夏至毕小暑,一百七十二日,行二百九度。(自入大暑已后,五日损一度半,气尽。)启蛰毕芒种,七日行七度。(自入夏至后五日,益一,毕于小暑。)寒露初日,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自后六日损一,毕于小暑。)

太白黄昏见于西方的一段行度。先是疾顺(原书小注:适用于冬至到立夏、立秋到大雪两段时节),历 172 日,行 206 度。(原书小注:进入小满以后,每十日增一度作为定度;初入白露到春分,作差行,起初快而后每天减慢 2 分,其余时候都作平行。)夏至到小暑,历 172 日,行 209 度。(原书小注:进入大暑以后,每五日减一度半,减到气尽为止。)启蛰到芒种,七日行七度。(原书小注:进入夏至以后,每五日增一,到小暑为止。)寒露头一天起,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原书小注:此后每六日减一,到小暑为止。)所谓夕见,是金星行在太阳之东、日落之后现于西天的一段,此时它顺行而疾,一日所行几近一度有余。

顺迟,差行(先疾日益迟八分,前疾加度,过二百六度者,唯数损此度。)四十二日行十十度。夕留七日,夕退,西行十日,退五度。(日尽而夕伏)

接着转为顺迟,作差行(原书小注:起初快而后每天减慢 8 分;前疾一段若加过度数、超出 206 度的,就照数在这一段里减回去),历 42 日,行十度(原文作「十十度」,衍一「十」字)。然后「夕留」七日,停住不动;再转「夕退」,向西逆行十日,退 5 度。(原书小注:日数走完便在黄昏时伏而不见。)金星由疾转迟、由迟转留、由留转退,正是它渐渐追近太阳、将要与日下合而转到太阳西边去的过程,退行五度之后便没入日光之中。

晨见,(初退)西行十日。退五度。(日退半度)晨留七。顺迟,差行(冬至毕立夏大雪毕气尽)四十二日。行三十度。(先迟,日益疾八分,自入小满已后,率十日损一度,毕芒种。)夏至毕寒露,四十二日行二十七度。(差行依前,自入霜降已后,气数益一度,毕于小雪。)

太白清晨见于东方的一段行度。(原书小注:起初仍是逆行。)向西行十日,退 5 度。(原书小注:每天退半度。)接着「晨留」七日。然后转为顺迟,作差行(原书小注:适用于冬至到立夏、大雪到气尽两段时节),历 42 日,行 30 度。(原书小注:起初慢而后每天加快 8 分;进入小满以后,按每十日减一度之率递减,减到芒种为止。)夏至到寒露,历 42 日行 27 度。(原书小注:差行之法同前;进入霜降以后,每一气增一度,增到小雪为止。)金星退行只有五度,是五星中逆行最短的,因为它是内行星,逆行只发生在下合前后。

平行。(冬至毕气尽,立夏毕气尽。)十三日,行十三度。(自行一度,自入小寒已后六日,益日及度各一,毕于启蛰,入小满,后七日损日及度各一,毕立秋。)雨水初日,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各后六日损度各一,毕于谷雨。)处暑毕寒露,无此平行。(自霜降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一,毕大雪。)度行一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前迟行,损不满三十度者,此疾依数益之,处暑寒露差行先迟,日益疾一分,尽余平行,日尽而晨伏。)

接着是平行一段。(原书小注:适用于冬至到气尽、立夏到气尽两段。)历十三日,行十三度。(原书小注:每日行一度;进入小寒以后每六日增日与度各一,增到启蛰为止;进入小满以后每七日减日与度各一,减到立秋为止。)雨水头一天起,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原书小注:此后每六日减度一,减到谷雨为止。)处暑到寒露,没有这一段平行。(原书小注:霜降以后每五日增日与度各一,增到大雪为止。)最后是疾行,172 日行 206 度。(原书小注:前面顺迟一段若减得不满三十度,这一疾段就照数补足;处暑、寒露时作差行,起初慢而后每天加快 1 分,分尽以后归于平行,日数走完便在清晨伏而不见。)

辰星:夕见,顺行,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六分。(日行一度,五百三分。)大暑毕处暑,十二日行一十七度一十分。(日行一度,二百八十分。)平行七日,行七度。(自入暑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入立秋无此平行。)顺迟,行六日,行七度。(四月行二百二十四分,疾行分一十七度者,无此迟行。)夕留五日。(日尽而夕伏)

辰星黄昏见于西方的一段行度。先是顺行,十二日行 21 度 6 分。(原书小注:每日行一度另 503 分。)大暑到处暑这一段,十二日行 17 度 10 分。(原书小注:每日行一度另 280 分。)接着平行七日,行七度。(原书小注:进入大暑以后每二日减日与度各一;进入立秋就没有这一段平行。)再转顺迟,行六日,行七度。(原书小注:每日行 224 分;若前面疾行一段只行了 17 度的,就没有这一段迟行。)最后「夕留」五日。(原书小注:日数走完便在黄昏时伏而不见。)水星附日最近,一见之期不过二十余日,故各段日数都极短。

晨见,留五日,行二度。(四日行二百四分,自入大寒毕行于启蛰,无迟行。)顺迟行六日,平行七日,行七度。(日行一度,入大寒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入立春无平行。)顺,疾行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六日一行度,五百三分。)前无迟行者,十二日,行一十七度一十分。(日行一度,二百八十分,各日尽而夕伏。)

辰星清晨见于东方的一段行度。先留五日,行二度。(原书小注:四日行 204 分;自大寒到启蛰这一段,没有迟行。)接着顺迟行六日,再平行七日,行七度。(原书小注:每日行一度;进入大寒以后每二日减日与度各一;进入立春就没有这一段平行。)然后转为顺行而疾,十二日行 21 度。(原书小注:每日行一度另 503 分。)若前面没有迟行的,则十二日行 17 度 10 分。(原书小注:每日行一度另 280 分;日数各自走完,便伏而不见。)末句作「夕伏」,与晨见不合,当作「晨伏」,底本有误。

开元占经卷一百零四

算法

臣等谨案,《九执历》法,梵天所造,五通仙人承习传授,肇自上古,百博义二月春分朔,于时曜躔娄宿,道历景止,日中气和,庶物渐荣,一切渐长,动植欢喜,神祗交泰,棹兹令节,命为历元。

臣瞿昙悉达等谨按:《九执历》这一套历法,相传为梵天所创制,由具备五种神通的仙人代代承习传授,起源极其古远。它以「百博义」二月春分合朔之日为起点:那时太阳正行在娄宿,日影恰止于历法所定之处,昼夜均平、寒暑调和,万物渐渐繁茂,一切生长舒展,动物植物无不欢欣,天神地祇交泰相通。因为看重这个吉美的时节,就把它定为历元,即一切推算的起算之日。所谓「九执」,是指日、月与五星再加罗睺、计都共九曜,此历以九曜执掌时日而得名。

窃稽开设法数,建立章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简易之智陈,得希夷之妙术,河带山砺,久而逾新,藏往知来,挹而靡竭。尝试言之,盖以其国人多好道,苟非其气,虽曰子弟,终不传也。臣等谨凭天旨,专精钻仰,凡在隐秘,咸得解通,今削除繁冗,开明法要,修仍旧贯,缉缀新经,备列算术,目标如左,自作口诀,亦题目,附本章。

臣等考究此历所设立的各种法数、所建立的章率,只是《论语》所谓「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把它原样传述而不敢妄改。其中取的是简易明白的道理,得的是幽微难见的妙术;纵使黄河细如衣带、泰山磨作砺石,此法历时愈久而愈见其新,既能推知既往,又能预知将来,取之不尽。试论其所以然:天竺之国人多好道,若非同气相求之人,即使是自家子弟,终究也不肯传授。臣等谨奉天子之旨,专心钻研仰求,凡是隐秘之处,都一一解通。如今删去繁冗,阐明法要,仍依旧有条贯加以整理,缀合成这部新经,把各种算术备列于后,条目如下所列,每条各自撰写口诀,也标出题目,附在本章之内。

算字法:样(一字、二字、三字、四字、五字、六字、七字、八字、九字)点,右天竺算法,用上件九个字,乘除其字,皆一举礼而成。凡数至十,进入前位,每空位处,恒安一点,有间咸记,无由辄错,运算便眼,趁须先及历度。

记数用字之法:样式如上(原书小注:一字、二字、三字、四字、五字、六字、七字、八字、九字),另有一个点。以上就是天竺的算法,只用这九个数字,乘也好除也好,都一笔写成,不必像中国那样摆算筹。凡数满十便进到前一位上去;每逢空位,就在那里安一个点作标记,位与位之间都记得分明,因此不会错乱。这样运算起来一目了然,正好先用它来推算历度。这里所记的,正是印度数码与十进位值制以及用点表示零位的写法,是中国典籍中最早的一段实录。

右天竺度法,三百六十。权符管律,更无奇剩。(中国胜五度四分度一,今斗(阙)家术源天竺,则弃没日,不入历度。中国则收没日,推日历度。由是度数不合,彼此有异。又凡称没者,虚数之谓也。所以二十四气,遇没十六日移节,在漏刻,遇没,十日移然。天地所产,人最灵焉,骸骨之数,有法象乎,玩同管律,理亦详矣。)

以上是天竺的度法:一周天分为 360 度,恰好与律管之数相合,没有零余分数。(原书小注:中国的周天度数比它多五度又四分之一。如今天竺一系的算法舍弃「没日」,不把它计入历度;中国则收进没日,据以推算逐日的历度。因此两家的度数对不上,彼此有异。凡称「没」的,都是虚设之数。所以二十四气之中,遇到没日,十六日就要移一次节;在漏刻上,遇到没日,十日就要移一次。天地所生,以人最为灵秀,人身骸骨之数似乎也自有法象,与律管之数相同,其中的道理也是详备的。)

推积日及小余章:(闰及甲子算、七曜直等,在术中。)上古积年,数太繁广,每因章首,遂便删除,务从简易,用舍随时。今起明庆二年丁巳岁二月一日,以为历首,至开元二年甲寅岁,置积年五十七算。(甲子五十算)术曰:置积年。(假令推开元二年甲寅岁,事置五十七算为积年;若推向前一年癸丑岁,事即减一算;若推向其年三月五日事,既历后一年,乙卯岁事,即加一算,他皆仿此。)

推求积日与小余这一章。(原书小注:闰月、甲子干支的推算以及七曜值日等法,都包含在本术之中。)自上古起算的积年,数目太过繁大,所以每逢立章之首便加删削,务求简易,取舍随时而定。如今以明庆二年丁巳岁二月一日为历首起算,到开元二年甲寅岁,积年定为 57。(原书小注:甲子干支起算之数为 50。)术文说:先摆出积年。(原书小注:譬如推开元二年甲寅岁的事,就摆 57 作积年;若推前一年癸丑岁的事,就减一;若推那一年三月五日的事,因为已历到后一年乙卯岁之事,就加一。其余各例都照此类推。)

以十二乘之,加自入年已来所积月。(假令推其年三月五日事,即历起二月一日为首,于二乘讫数上,更加一算,即是加入年所经一个月了。)加讫,重张位下,以七乘之;恒加一百三十二,以二百二十八除之,得闰月。(不尽,为闰余,既未满闰,弃之。)以闰月加上位,为积月,以三十乘之,加自入月已来所经日;(假令推三月五日事,即于三十乘讫数上,更五算,即是加入月所经五日了。)

把积年乘 12,再加上进入本年以来已经过的月数。(原书小注:譬如推那一年三月五日的事,本历以二月一日为岁首,就在乘 12 之后的数上再加一,这就是加入本年已经过的一个月。)加完之后,另在下位重摆一份同样的数,用 7 去乘它,再固定加上 132,然后用 228 去除,所得的商就是闰月数。(原书小注:除不尽的作为闰余;既然还不满一个闰,就舍去不用。)把闰月数加到上位的积月上,就是总积月;再用 30 去乘,加上进入本月以来已经过的日数。(原书小注:譬如推三月五日的事,就在乘 30 之后的数上再加五,这就是加入本月已经过的五日。)

重张位下位,十一乘之,恒加差四百二十九,一百六十九以七百三除之,得自入历已来所经小月。(其小月,梵云欠夜。)不尽为小余。(其小,梵云小月余。)以小月减上位,为积月。其小余及积日,各列为位,又置积日,以六十除,弃之余。从庚申算上命之,得甲子之次,又置积日,以七除,弃之余,从荧惑月,命得之七曜直日次。(一算为荧惑,二算为辰星,三算为岁星,四算为太白,五算为填星,算定为日。)其七曜直用事法,别具本占。

再在下位重摆一份,用 11 去乘,固定加上差数 429(原文其下又有「一百六十九」,当是校语或衍文),用 703 去除,所得便是自入历以来所经过的小月数。(原书小注:小月,梵语叫作「欠夜」。)除不尽的作为小余。(原书小注:这个小余,梵语叫作「小月余」。)用小月数去减上位之数,就得积月。所得的小余与积日,各自摆成一位。再取积日,用 60 去除,把整商舍去只留余数,从庚申起算数下去,就得当日的甲子干支次第。又取积日,用 7 去除,同样舍商留余,从荧惑起算数下去,就得七曜值日的次第。(原书小注:一为荧惑即火曜,二为辰星即水曜,三为岁星即木曜,四为太白即金曜,五为填星即土曜,算定之后就是当日值日之曜。)至于七曜值日用事的占法,另见本书有关占辞。

推中日章:凡在梵历,大例分积满六十,成一度;其度积满三十,成一相;其相积满十二,乘弃之,他皆仿此。(其相,梵音呼为星施,是聚义也。承前或译为次,或译为辰,今从相也;其度,梵音呼为薄伽,承前译为大分,今从度也;其分,梵音呼为立多,承前译为小分,今从分也。)

推求中日这一章。凡在天竺历法中,通例是:分积满 60 便进为一度,度积满 30 便进为一相,相积满 12 便去掉一周而重新起算,以下各处都照此类推。(原书小注:「相」,梵音读作「星施」,是聚合之义;先前有人译作「次」,有人译作「辰」,现在采用「相」。「度」,梵音读作「薄伽」,先前译作「大分」,现在采用「度」。「分」,梵音读作「立多」,先前译作「小分」,现在采用「分」。)所谓十二相,就是黄道十二宫;每相三十度,全周三百六十度,与中国十二次而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的分法不同。

术曰:置积日重张位,下位以十二乘,以九百除之,得没度。(其没度,中国在历法为没日者是也。)不尽十五,除之,得没分。恒加差三十分,(其分薄六十成一度)以没度减上积日,又每退积日一,置为六十分,以没分减之;减余列为中日分位,其减讫积日,以三百六十除之,得自入历已来所经年;弃之(假令置积年五十七算,还只除得五十七。)余,以三十除之,得相,不尽为度。其相及度,与前所列中日分并之,置为日中位。(置位皆三重,从戴而列之,其下位列分,其中位列度,其上位列相,他皆仿此。)

术文说:摆出积日,另在下位重摆一份;下位用 12 去乘,用 900 去除,所得便是「没度」。(原书小注:这个没度,就是中国历法中所说的没日。)除不尽的再用 15 去除,得「没分」,并固定加上差 30 分。(原书小注:这里的分,满 60 便成一度。)用没度去减上位的积日;不够减时,每退积日一日,就折作 60 分,再用没分去减。所余摆作「中日分」位。减完之后的积日,用 360 去除,所得就是自入历以来所经过的年数,把它舍去。(原书小注:譬如摆积年 57,除得的也还是 57。)所余用 30 去除,得相,除不尽的为度。把所得的相与度,同前面所列的中日分合并起来,摆作「中日」位。(原书小注:摆位一律作三重,自下而上层层相叠:下位列分,中位列度,上位列相,以下各处都照此类推。)

推中月章:术曰:置小余重张位,下位二十五余之,得者加上位;加讫,以六十除之,得度;不尽为分,其度分列为位;又置自入月已来所经日,(假令前推积日,加自入月五算,推此亦须准前数置止算。)以十二除之,以三十除之,得相,不尽为度。以其相及度,与前所列度及分并之,又与中日并之,置为中月位。

推求中月这一章。术文说:摆出小余,另在下位重摆一份;下位用 25 去除,所得加到上位上;加完再用 60 去除,得度,除不尽的为分,把这度与分摆作一位。再摆出进入本月以来所经过的日数(原书小注:譬如前面推积日时加了入月五日,推这一步也要照前面的数目摆上),用 12 去除,再用 30 去除,得相,除不尽的为度。把所得的相与度,同前面所列的度与分合并,再与中日之数合并,摆作「中月」位。中日是太阳的平行位置,中月是月亮的平行位置,两者都还没有加上迟疾改正。

推高月章:术曰:置积日,以九除之,得度;余以六十乘之,依前除之,谓亦九除也,得分;其度以三百六十除,弃之余以三十除之,得相,不尽为度,其相及度兼分列为位。又置积日,以六十除之,得分,(其分满六十,成一度。)以其分并前所列分位,恒加差十八相二十六度四十一分,一相十三度四十五分,置为高月位。

推求高月这一章。术文说:摆出积日,用 9 去除,得度;所余用 60 去乘,仍照前法去除(原书小注:也就是仍用 9 除),得分。所得的度用 360 去除,把整商舍去,余数用 30 去除,得相,除不尽的为度;把这相、度连同分摆作一位。再摆出积日,用 60 去除,得分(原书小注:这里的分满 60 便成一度),把它并入前面所列的分位。最后固定加上差数 18 相 26 度 41 分,以及 1 相 13 度 45 分,摆作「高月」位。所谓高月,是月亮远地点的位置,用它与中月相较,才能求出月行的迟疾。

推月藏章:(承前或译为月损益率)术曰:置中月,以高月减之,(如不是减于月中相位,上更加十二相藏之。)减讫,置为月藏位。推日藏章:(承前或译为日损益率)术曰:置中日,减二相二十度,(如不足减,于中月相位上更加十二相减之也,他皆仿此。)减讫,置为日藏位。

推求月藏这一章。(原书小注:先前有人译作「月损益率」。)术文说:摆出中月,用高月去减它(原书小注:若不够减,就在中月的相位上再加十二相然后去减),减完所得,摆作「月藏」位。推求日藏这一章。(原书小注:先前有人译作「日损益率」。)术文说:摆出中日,减去 2 相 20 度(原书小注:若不够减,就在相位上再加十二相然后去减,以下各处都照此类推),减完所得,摆作「日藏」位。「藏」就是距远地点的角距,日藏、月藏正是后面求盈缩迟疾改正所依据的引数。

推定日章:日段六:第一段,(三十五)第二段,(三十二)第三段,(二十七)第四段,(二十二)第五段,(十三)第六段,(五)右一段,每管十五度,两段管一相,凡在六段,用管三相。

推求定日这一章。太阳的改正数分作六段,各段的数值是:第一段 35,第二段 32,第三段 27,第四段 22,第五段 13,第六段 5。以上每一段管十五度,两段合管一相三十度,六段共管三相九十度,也就是从远地点到近地点的四分之一周。这六个数逐段递减,正表示太阳盈缩改正的增量越靠近拐点越小,是一张一次差递减的改正表。

术曰:置日藏,若相及度位俱定,唯有分者;置分,以第一段三十五乘之,以九百除之,得分。(凡此分满六十成一度)恒视日藏位,(相定及一二三四五相者,命曰羖首;六七八九十及十一相者,命曰秤首。又,凡在梵历,相定是一相法一相,是二相法二相,是法,他皆仿此。)得羖首,即以此度分损中日位;得秤首,即以此分益中日位。(以度损益度以损益分)如是损益讫,置为定日位。

术文说:摆出日藏,若相位与度位都已定而只剩下分的,就取这个分,用第一段的 35 去乘,用 900 去除,所得为分。(原书小注:这里的分满 60 便成一度。)随时察看日藏所在的相位:(原书小注:相位为零及一、二、三、四、五相的,叫作「羖首」;六、七、八、九、十及十一相的,叫作「秤首」。又,凡在天竺历中,相位定为一相就照一相之法,定为二相就照二相之法,以下都照此类推。)凡属羖首,就用所得的度与分去减中日;凡属秤首,就用所得的度与分去加中日。(原书小注:度减度、加度,分减分、加分。)这样加减完毕,所得便摆作「定日」位,也就是太阳经改正后的实际位置。羖首即白羊宫之首,秤首即天秤宫之首,正是黄道上相对的两点。

推定月章:(承前为月或)月段六:第一段,(七十七)第二段,(七十一)第三段,(六十一)第四段,(四十七)第五段,(三十)第六段,(十)右一段,每管十五度,两段管一相,凡在六段,用管三相。术曰:置月藏,若相及度位俱定,唯有分者;置其分,以第一段七十七乘之,以九百除之,得分。(凡此分满六十成一度)恒视月藏位,(相定段一二三四五相者,命曰羖首;六七八九十及十一相者,命曰秤首。)得羖首,即以此度分损中月位;得秤首,即以此度分益中月位;如是损益讫,置为定月位。

推求定月这一章。(原书小注:先前译名作「月或」。)月亮的改正数也分六段:第一段 77,第二段 71,第三段 61,第四段 47,第五段 30,第六段 10。每一段管十五度,两段管一相,六段共管三相。术文说:摆出月藏,若相位与度位都已定而只剩下分的,就取这个分,用第一段的 77 去乘,用 900 去除,所得为分。(原书小注:这里的分满 60 便成一度。)随时察看月藏所在的相位:(原书小注:相位为零及一、二、三、四、五相的叫「羖首」,六、七、八、九、十及十一相的叫「秤首」。)凡属羖首,就用所得的度与分去减中月;凡属秤首,就用它去加中月。这样加减完毕,所得摆作「定月」位。月亮的六段之数比太阳大一倍有余,正因为月行迟疾之差远大于日行盈缩之差。

叙三相已下藏例:(日与月并同此法)置藏位,(若相定位,其度不满十五兼有入者,而置其度,以六十乘之内分,在梵历,是名通作分也,亦以第一段乘之,以九百除之,得分;其分命用,并亦准前。)置藏位,(若有十五度已上者,直将除弃十五度讫,十乘度内分也,他皆仿此。以次第二段乘之,准前除也,他皆仿此。以此第二段乘之,准前除之。凡言准前者,用旧术也;今亦用九百除之,他皆仿此。得分,其分加上位,不满六十成一度,其度及分命用,并已准前。)

以下叙述藏数在三相以下时的各种取段之例。(原书小注:日藏与月藏都用同一套办法。)摆出藏位:(原书小注:若相位已定,而度数不满十五又另有零分的,就取这个度,用 60 去乘再纳入分——在天竺历中这叫作「通作分」——也用第一段之数去乘,用 900 去除,得分;这个分怎样称说使用,一并照前。)再摆出藏位:(原书小注:若度数在十五以上的,就先减去十五,再照前把度乘开纳入分,以下都照此类推;然后改用第二段之数去乘,仍照前法去除。凡说「准前」,都是指沿用旧术;如今也一律用 900 去除,以下都照此类推。所得为分,把这个分加到上位上,不满 60 便成一度,其度与分怎样称说使用,一并照前。)

置藏位,(若有一相十五度已下者,直除去一相讫,即并到第一段,第二段为上位余,通分,内子以次段乘之,自余命用,并亦准前。)置藏位,(若有一相十五度已上者,直除讫,一相兼十五讫,即并第一段,讫至第三段,为之位,旬余命用,并亦准前。)置藏位,(若有二相十五度已下者,除讫,二相讫,而开列第一段,迄至第四段,为上位,自余命用,并亦准前。)置藏位,(若有二相十五度已下者,有除讫二相兼十五度讫,即列第一段迄至第五段为上位,自余命用,并亦准前。)置藏位,(若有三相更无余度分者,直弃三相讫,即并列第一段迄至第六段为上位,自余命用,并亦准前。)

再摆出藏位:(原书小注:若是一相又十五度以下的,就先减去一相,把第一段与第二段之数相并作为上位,所余通折成分,再用下一段之数去乘,其余的称说使用一并照前。)再摆出藏位:(原书小注:若是一相又十五度以上的,就减去一相连同十五度,把第一段直到第三段之数相并作为上位,其余称说使用一并照前。)再摆出藏位:(原书小注:若是二相又十五度以下的,就减去二相,把第一段直到第四段之数排列相并作为上位,其余照前。)再摆出藏位:(原书小注:若是二相又十五度以上的,就减去二相连同十五度,把第一段直到第五段之数相并作为上位,其余照前。此条前二字仍作「已下」,与上条重出,当是「已上」之讹。)再摆出藏位:(原书小注:若恰好是三相而没有余下的度分,就径直去掉三相,把第一段直到第六段之数全数相并作为上位,其余照前。)这一整套办法,实际是把六段的改正数按引数大小逐段累加,取其累积值,与后世历法的累差表用法相同。

叙三相已上藏例:(日与月并用此法,凡在梵历,(阙)皆仿此。)置藏位,(若有三四五相者,别置六相,以减之,减余相度分至于排段命用,并亦准前。此承前(阙)云:傍五六相,以本减傍,去上张下,命用者是也。)置藏位,(如有六七八相者,直弃六相,余相度分至于排段,命用,并亦准前。)置藏位,(如有九十及十一相者,别置十二相减之,减余相度分至于排段,命用,并亦准前。)

以下叙述藏数在三相以上时的取段之例。(原书小注:日藏月藏都用这一套,凡在天竺历中,此处有缺文,其余都照此类推。)摆出藏位:(原书小注:若是三、四、五相的,就另摆六相去减它,所减之余的相、度、分,照前面排段取数称说使用。这就是承前所说的:旁列五、六相,用本数去减旁列之数,去掉上位而摆开下位,然后称说使用。)摆出藏位:(原书小注:若是六、七、八相的,就径直去掉六相,所余的相、度、分照前排段使用。)摆出藏位:(原书小注:若是九、十及十一相的,就另摆十二相去减它,所余的相、度、分照前排段使用。)这样一来,不论引数落在十二相中的哪一段,都能折回到零至三相的范围内查表,因为改正数在一周之内是对称往复的。

推昼刻及夜刻章:(梵历昼夜刻,共有六十刻,凡一刻即六十分。)刻段三:第一段,(一百六十)第二段,(一百三十二)第三段,(五十四)右一段,每管一相,凡在三段,用管三相。(至于排段别位,受及乘除,叙例命用,亦同前定日法。)术曰:置定日,若相空,即置其度,通作分;以第一段一百六十乘之,以一千八百除之,得分。(其分满六十成一刻)其分一,六十除之,得刻,不尽为分,恒加三十刻,置为夜刻分位。

推求昼刻与夜刻这一章。(原书小注:天竺历把一昼夜共分为六十刻,每一刻又分六十分,与中国的百刻制不同。)刻的改正数分三段:第一段 160,第二段 132,第三段 54。以上每一段管一相,三段共管三相。(原书小注:至于排段、另摆位次、如何取数乘除、条例怎样称说使用,都与前面推定日之法相同。)术文说:摆出定日,若相位为零,就取它的度数通折成分,用第一段的 160 去乘,用 1800 去除,得分。(原书小注:这里的分满 60 便成一刻。)把所得的分用 60 去除,得刻,除不尽的为分;再固定加上三十刻,摆作「夜刻分」位。三十刻正是六十刻之半,即昼夜均平时的夜长。

又恒别置六十刻,以所置刻及减之,减余刻及分,置为短刻分位。(凡春分后,昼渐长,夜渐短,其长刻昼也,短刻夜也,春分羖首也;秋分后,夜渐长,昼渐短,其长刻夜也,其短刻昼也,秋分秤首也。)其长刻及其短刻及分,合置为全昼全夜刻位。其全昼全夜刻及分,并各半之置为半昼半夜位。(置定日,若有一相,直弃一相,即列第一段,一百六十为上位,余通作分,以第二段一百二十乘,以一千八百除,自余命用,并亦准前。置定日,若有二相,亦直弃二相,并列第一段,第二段二百九十为上位,余通作分,以第三段五十四乘之,以一千八百除之,自余命用,并亦准前。)

又固定另摆六十刻,用上面所得的刻数去减它,所余的刻与分摆作「短刻分」位。(原书小注:凡春分以后,白昼渐长而夜渐短,那么长的一份是昼、短的一份是夜,春分属羖首;秋分以后,夜渐长而白昼渐短,那么长的一份是夜、短的一份是昼,秋分属秤首。)把长的一份与短的一份连同各自的分,合起来摆作「全昼全夜刻」位;再把全昼、全夜的刻与分各取一半,摆作「半昼半夜」位。(原书小注:摆出定日,若有一相,就径直去掉一相,把第一段的 160 列为上位,所余通折成分,用第二段之数去乘,用 1800 去除,其余称说使用一并照前。摆出定日,若有二相,也径直去掉二相,把第一段与第二段相并得 290 列为上位,所余通折成分,用第三段的 54 去乘,用 1800 去除,其余照前。此处第二段之数作「一百二十」,与前文所列「一百三十二」不合,当有讹脱。)

推月域章:(承前或译为明量,确据梵音,呼为勃夜,其义云月食限也。谓每经一昼一夜,月行吞得度数之量也。译为域者,亦得剂域之限也。此月域内兼日行,分合在其中。)术曰:置今日定月,以昨日定月减之,余通作分,凡置为月域位。(又法置七百九十为本位,又取通,乘月段以九乘之讫,直弃一位,余者恒视月藏三四五六七八相者,命曰蟹首;九十十一兼相位,定及一二相,命曰龟首。)蟹首益本位,龟首损本位,即是月域。

推求月域这一章。(原书小注:先前有人译作「明量」;确按梵音,读为「勃夜」,其义是月的食限,也就是每经过一昼夜,月亮所吞行的度数之量。译作「域」,也取限剂界域之义。这个月域之内兼含太阳的行分,日月两者的分数都合在其中。)术文说:摆出今日的定月,用昨日的定月去减它,所余通折成分,就摆作「月域」位。(原书小注:另有一法:摆 790 作为本位,再取通数乘月的段数,乘 9 之后径直舍去一位;所余则随时察看月藏,凡在三、四、五、六、七、八相的,叫作「蟹首」;在九、十、十一相以及相位为零和一、二相的,叫作「龟首」。)属蟹首的就加在本位上,属龟首的就从本位上减去,所得便是月域,也就是月亮一昼夜的实际行度。

推日域章:(承前译为日法,明量其义,日以减却日行分,故标日为前也。)日行分法,(相位定及一相、二相、三相,行分五十七;四相,行分五十八;五相,行分五十九;六相,行分六十;七相、八相、九相,行分六十一;十相,行分六十;十一相,行分五十九。)术曰:恒视定月相位,以前行分,于月域数内(假令相位空,即于月域数内减却行分五十七,他皆仿此。)减讫,置为日域位。

推求日域这一章。(原书小注:先前译作「日法」,取明量之义;因为要从月域中减去太阳的行分,所以标出「日」字在前。)太阳每日行分之法如下:(原书小注:相位为零及一相、二相、三相的,行分 57;四相,行分 58;五相,行分 59;六相,行分 60;七相、八相、九相,行分 61;十相,行分 60;十一相,行分 59。)术文说:随时察看定月所在的相位,取上表所列的行分,从月域之数中减去。(原书小注:譬如相位为零,就从月域数中减去行分 57,以下都照此类推。)减完所得,摆作「日域」位。日域实际就是月亮相对太阳一昼夜所行的度数,正是推求合朔与交食时刻的基本速度。

推宿刻章:(宿法,于此术中,凡是宿,平等为八百分,天竺每以月临宿,占其日一,即休咎仍取其宿用事,又唯用二十七宿,命娄为始,失牛,终奎。其牛宿,恒着吉祥之时,不拘诸宿之例,别有占算法。)术曰:置定月,通作分,(谓三十乘内度,六十乘度内分,他皆仿此。)以八百除之,得已通宿次,余者是用宿。(假令除得为娄二百,胃三百,即是已过宿次,余者是所临毕宿用事也,他皆仿此。)以六十乘之,以月域除之,得宿刻。又乘,又除,(谓亦以六十乘,亦以月域除,他皆仿此。)得分,置其刻及分,为宿刻位。

推求宿刻这一章。(原书小注:本术所用的宿法,是把每一宿一律平分为八百分。天竺人常以月亮所临之宿来占当日的吉凶,就取那一宿来用事。又只用二十七宿,以娄宿为起首,去掉牛宿,到奎宿为终。其中牛宿常主吉祥之时,不受诸宿通例的拘束,另有一套占算之法。)术文说:摆出定月,通折成分(原书小注:就是用 30 乘相纳入度,用 60 乘度纳入分,以下都照此类推),用 800 去除,所得的商就是已经行过的宿数,所余就是当前所临之宿。(原书小注:譬如除得娄宿二百、胃宿三百,那就是已经过的宿次,所余便是正临着的毕宿在用事,以下都照此类推。)把余数用 60 去乘,用月域去除,得宿刻;再乘一次、再除一次(原书小注:也是用 60 乘、用月域除,以下都照此类推),得分。把这刻与分摆出来,就是「宿刻」位。

推宿断章:术曰:置半(阙)刻及分,兼全昼刻及分,以宿刻及分减之;先减夜刻,(谓从夜半子时,向亥申至于戌酉而减之。)如夜刻尽,余以减昼刻,(亦谓从酉向申未等而有减之也。)如减夜不尽,即直只减夜,不减昼也。知夜昼俱尽,入以减往夜刻。(谓从卯向寅丑等而减之也)如减往夜全刻亦尽,余以减往昼刻。(谓从酉向申等而减之也)凡减昼夜刻,至所止处,是正著两宿界中央刻时,(谓已遇宿位未所临宿之初也)以此时名宿断时,置其刻及分,为宿断位。

推求宿断这一章。术文说:摆出半夜的刻与分(此处底本缺一字,当是「半夜」的「夜」),再合上全昼的刻与分,用前面所求的宿刻与分去减它。先减夜刻(原书小注:就是从夜半子时起,向亥、戌、酉方向逆推着减);夜刻减尽了,所余再去减昼刻(原书小注:也就是从酉向申、未等时逆推着减)。若减夜刻还没减尽,就只减夜刻,不必动昼刻。若昼夜都已减尽,就再去减前一夜的刻(原书小注:就是从卯向寅、丑等时逆推着减);若前一夜的全刻也减尽了,所余再去减前一日的昼刻(原书小注:从酉向申等时逆推着减)。凡这样减昼夜之刻,减到停住的地方,正是两宿交界的中点时刻(原书小注:就是已过之宿与将临之宿的分界之初),这个时刻叫作「宿断时」,把它的刻与分摆出来,就是「宿断」位。

推节刻章:(或译为著蚀时,或译为日节,中国名为加时,梵云即初,详意义如竹以节隔其间。今日一昼一夜(阙)其昨日一昼一夜相分,每刻之处,亦如竹节,由是名焉。)术曰:置定月,以定日减之,(如不足减,于定月相位上更加十二相减之。)减余通作分,以七百二十除弃之,(其弃者,是加自入月已来日,若少于本数,名未来节数,若多于本数,名过去节数。)余者名为节除,以六十乘,以日域除之,得节刻,不尽,又乘,又除,(凡言又乘又除,皆是依前数乘之,依前数除之。今此以六十乘,以日域除,他皆仿此。)得分,置其刻及分,为节刻位。

推求节刻这一章。(原书小注:这个名目有人译作「著蚀时」,有人译作「日节」,中国叫作「加时」,梵语音译为「即初」。细究其义,好比竹子用节把一段段隔开:今日一昼夜与昨日一昼夜彼此分界,每一刻的所在也如同竹节,因此得名。)术文说:摆出定月,用定日去减它(原书小注:若不够减,就在定月的相位上再加十二相然后去减),所余通折成分,用 720 去除并把整商舍去。(原书小注:所舍去的,就是加上入月以来的日数;若比本数少,叫作「未来节数」,若比本数多,叫作「过去节数」。)所余称为「节除」,用 60 去乘,用日域去除,得节刻;除不尽的再乘一次再除一次(原书小注:凡说「又乘又除」,都是照前面的数去乘、照前面的数去除;此处就是用 60 乘、用日域除,以下都照此类推),得分。把这刻与分摆出,就是「节刻」位。

推节断章:(谓正著蚀时也,亦是往日今日每两界中央分判检剂节断之处也。)术曰:置半夜刻及分,兼全昼刻及分,以节刻及分,一如取宿断法,减之,至所止刻,为节断刻时。(谓正著蚀时也)置其刻及分,为节断位。

推求节断这一章。(原书小注:所谓节断,就是正当交蚀的那一刻,也是昨日与今日两界之间划分检定的节界之处。)术文说:摆出半夜的刻与分,合上全昼的刻与分,再用前面所求的节刻与分去减它,减法完全照取宿断的办法,减到停住的那一刻,就是「节断刻时」。(原书小注:也就是正当交蚀之时。)把它的刻与分摆出,便是「节断」位。宿断定的是月临两宿的交界,节断定的则是日月相合相望的确切时刻,两者取法相同而所求各异。

推均分章:(承前或译为月度分法,在梵历,此术九妙,朔下日月相及度分算三位,并均;望即度及分二位,均;弦即准只分一位,均;推得朔望均分路日月交蚀。)根法,(置定月以日定,减之,减余有六相者,弃有有相,余通作分,名为过去根法,如减余,通五相者,别置六相减之,减余作分,名为未来根法。)术曰:置根法以六十乘之,以日减除之;如是过去,以除得数损之日分;如是未来,以除得数益定日分。又以除得数加根法,以六十除之,得度不尽,为分;如是过去,损定月度分;如是未来,益定月度分。日月度分均平齐等,即并列之,置为均分位。

推求均分这一章。(原书小注:先前有人译作「月度分法」。在天竺历中此术极为精妙:合朔之下,日月的相、度、分三位都要取齐;望日则度与分两位取齐;上下弦则只须分这一位取齐。据此推出朔望取齐之处,便可知日月交蚀。)先说「根法」:(原书小注:摆出定月,用定日去减它,所余若已满六相,就舍去六相,剩下的通折成分,叫作「过去根法」;若所余通计为五相之内,就另摆六相去减它,所余折成分,叫作「未来根法」。)术文说:摆出根法,用 60 去乘,再用日行分去除;若是过去,就用除得之数去减定日的分;若是未来,就用它去加定日的分。再把除得之数加到根法上,用 60 去除,得度,除不尽的为分;若是过去,就减定月的度分,若是未来,就加定月的度分。等到日月的度分都均平齐等,便一并列出,摆作「均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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